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博发)

2024-07-31

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博发)(共11篇)

1.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博发) 篇一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因经营管理的需要,委托乙方作为企业管理咨询顾问,为甲方提供专业管理咨询服务。

二、乙方应按照本协议书的附件《项目建议书》记述的内容并按照项目进度实施管理咨询项目。

三、本咨询项目的工作时间按每周五个工作日计算,从乙方项目组正式进驻甲方现场开始,到乙方提交正式咨询报告止(具体时间为月日至月日),共计40个工作日。其中,乙方可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项目进度安排,以保证项目质量。

四、乙方应在甲方预付款到帐后三日内派出项目组进驻甲方工作现场,开始实施项目。

五、为了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甲方应提供必要的配合和项目支持:

1、指定1-2人加入项目组配合乙方工作。

2、向乙方提供与管理项目有关的以及有助于对甲方获得全面了解的各种真实完整的资料。

3、根据具体条件提供计算机和通讯等必要的办公设备。

4、为乙方食、宿、交通提供方便,并采用包干形式承担此部分费用(见项目建议书)。经双方协商,甲方亦可将此费用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三日内一次性支付乙方包干使用。

六、甲、乙双方应在项目开始时协商确定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的材料及资料清单。

七、乙方在提交咨询报告初稿并进行解释后,甲方应在五日内就有关问题向乙方提出书面意见,与乙方共同修改报告,最后由乙方按照咨询服务业的标准定稿。

八、乙方根据甲方的意见在对咨询文本进行修订后,即作为正式文本提交甲方,甲方应就最终完成情况向乙方签写报告正式文本收取确认书。

九、本咨询项目的成果即最后文本的产权在甲方支付所有咨询款项后归甲方所有,但甲方不得向其它咨询类公司和投资类公司公开。

十、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口授、文字资料、电子文档、电子邮件)就双方合作有关事项泄密。这些事项包括:

1、甲方委托事项,包括甲方公司名称、委托内容以及项目建议书的所有内容;

2、在提供咨询服务过程中所接触的所有甲方信息、资料、数据,包括企业战略、财务、融资渠道与安排、项目计划及实施情况、各种规章制度、人事状况及其变动,直至企业领导人的个人资料等。

3、咨询、诊断报告中所涉及到的所有建议和方案。

十一、本项目咨询费用为壹拾贰万圆整(RMB120,000.00),分两次支付。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后三日内支付项目总费用的60%作为预付款。余款于正式报告的文本提交给甲方之日支付。

十二、乙方咨询顾问往返于京杭之间的交通费用和在杭的食宿费用根据项目建议书中的内容执行。

十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十五、《项目建议书》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年月日

2.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博发) 篇二

由于分析内容丰富, 现以连载方式刊登, 本期将刊登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风险分析与防范的第三部分, 敬请读者关注。

(接上期)

四、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一般责任划分的风险分析与防范

工程总承包合同是明确发包人、承包人的权利、义务与责任的书面协议, 在工程总承包中划分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责任是非常复杂的, 既有涉及工程总承包全过程的责任划分, 又有就工程总承包中某一阶段的责任划分, 本文将涉及工程总承包全过程中发包人与承包人的责任界定为一般责任, 其内容主要包括发包人分别发包及承包人联合承包的合作责任、法律适用责任、标准采用责任、行政许可手续办理的责任、项目管理人员的委派与职权责任、沟通与项目文件保管与提供的责任。

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一般责任划分不仅关系工程总承包的全过程, 而且直接关系到工程总承包合同履行能否顺利进行, 如果一般责任划分不公平或不明确, 将给承包人带来极大风险, 因此, 防范发包人与承包人一般责任的风险是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承包人特别关注的内容之一。

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一般责任划分的风险, 主要有:一是同一个项目中既有承包人的工程总承包, 又有其他承包人的工程承包, 承包人与其他承包人之间的责任划分不清的风险;二是工程总承包是由多个承包人组成的联合体进行的工程总承包, 联合体各方的共同及各自的责任划分不清的风险;三是在工程总承包过程中适用的法律无约定或约定不清的风险;四是在工程总承包过程中采用的标准无约定或约定不清的责任;五是工程项目的行政许可手续办理的主体、范围及协助的约定不清的风险;六是发包人、承包人对工程的项目负责人的条件、委派程序、职责权限约定不明的风险;七是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沟通的语言、形式及项目文件的保管与提供约定不明的风险。

防范发包人与承包人的一般责任划分的风险, 应采取以下应对措施:

(一) 关于同一个项目有多个承包人的风险防范

首先, 应当在工程总承包的范围与内容条款中明确划分总承包人与其他承包人的责任范围。

其次, 总承包人应当根据工程总承包合同和发包人的书面要求为其他承包人提供包括总承包人的设备、总承包人负责的临时工程、施工现场的进入等服务。

第三, 如果上述服务增加了工程费用, 应当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或由总承包人及时提出工程费用变更函包括时间、方式及费用增加额等, 发包人与承包人应及时进行洽商。

第四, 尽管提供了上述服务, 但施工现场的总负责人仍由总承包人负责, 总承包人应当加强管理, 做好协调服务。

(二) 关于联合体承包的风险防范

首先,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应当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责任, 或联合体各方签订书面联合体协议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的附件。

其次, 联合体各方在合同或协议中应当明确各自应当承担的责任, 联合体各方对发包人应当承担共同的连带责任。

第三, 应当在合同中、协议中或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对联合体各方有约束权的总牵头人或总协调人。

第四, 承包人改变其联合体组成应当事先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

(三) 关于总承包工程适用法律的风险防范

首先, 应当明确总承包工程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地的法律, 国内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符合中国的法律, 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符合工程所在国的法律。

其次, 应当明确总承包工程的适用法律是广义的法律范围, 在国内总承包工程适用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政府规章, 国际工程总承包项目应当适用的法律包括所有全国性的法律、条例、法令和其他法律, 以及任何合法建立的公共当局制定的规则和细则等。

第三, 应当明确总承包工程适用的法律内容包括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环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

第四, 应当明确总承包工程适用法律的时限, 总承包工程适用的法律应当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30日的有效法律,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法律变更, 承包人应当适用修改后的法律并且在工程移交发包人时工程应当符合当时有效的法律。

第五, 承包人应当对总承包工程适用法律的正确性负责, 发包人负有对承包人要求的, 对取得与合同有关的, 但不易取得的工程所在国的法律文本提供合理协助的义务。

(四) 关于总承包工程采用标准的风险防范

首先, 明确总承包工程应当采用工程所在国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承包人有义务遵守。

其次, 对于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外的标准, 包括国内工程是否采用国外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或国外工程是否采用本国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或本国以外的工程建设推荐性标准等, 在总承包工程中是否采用应当在发包人要求或合同中作出明确约定, 承包人对于约定采用的标准是否适合本工程或符合法律规定负有审查义务, 并承担一定责任。

第三, 对于总承包工程中没有相应成文规定的工程建设标准时, 发包人应当提出明确的技术要求, 承包人应当按照技术要求提出实施办法, 发包人一般应当对其技术要求的正确性承担责任, 但对于国际工程承包来说, 承包人应当按照发包人要求的约定承担责任, 承包人应当对实施方法的正确性承担责任。

第四, 应当明确总承包工程适用标准的时限及新标准的使用方法, 总承包工程适用的标准应当是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之前30日的有效标准,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标准变更, 对于强制性标准, 承包人应当使用修改后的标准, 但对于非强制性标准是否采用应当由发包人决定, 承包人应当事先向发包人提供建议。

第五, 应当明确总承包工程适用的工程建设标准所存在的相互矛盾的情形, 以及其处理原则, 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一般约定应执行本行业或本专业最严格要求的标准, 但发包人另有要求的除外。

(五) 关于行政许可包括审批、执照、批准、备案等手续的办理的风险防范

首先, 应当明确发包人、承包人各自办理行政许可手续范围, 在国际工程总承包过程中, 有关永久性工程规划许可及其他发包人承诺的许可手续由发包人办理, 其他在工程承包过程中的行政许可手续由承包人办理;在国内工程总承包过程中, 项目立项、建设用地规划、规划意见书等由发包人办理, 其他达50余项行政许可手续的办理由承包人办理。

其次, 应当明确行政许可手续办理的费用承担, 一般是由谁办理手续就由谁承担相应的费用, 承包人在进行工程报价时应当包括此部分的费用。

第三, 应当明确承包人在办理包括工程承包许可、进出口关税等行政许可手续时, 应承包人的要求, 发包人有义务提供合理协助。

(六) 关于工程项目负责人的委派与职责的风险防范

首先, 发包人委派项目负责人应当注意:一是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的资格和相应能力;二是发包人应当将其委派的项目负责人的姓名、地址、任务和权力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或提前14天书面通知承包人;三是项目负责人除非有须经发包人事先批准的专门约定外应具有合同约定的全部权力, 但无权修改合同、无权终止合同;四是项目负责人的任何批准、同意等不应解除承包人根据合同应当承担的任何责任和义务, 不影响发包人拒绝接受承包人不符合合同要求的工作、设备、材料;五是项目负责人有权书面委托或撤销其助手, 助手应在明确的范围内履行职责;六是项目负责人或助手的指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七是发包人有权更换项目负责人, 但应当提前通知承包人, 如承包人有详细依据, 可以提出合理的意见;八是如果发包人委托监理公司进行监理, 总监理工程师的委派与职责应符合上述要求。

其次, 承包人委派项目经理应当注意:一是承包人应授予项目经理根据合同采取行动所需的全部权力;二是项目经理的任命应当在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或经过发包人的书面同意;三是未经发包人事先同意, 承包人不得更换项目经理;四是应当明确约定项目经理是否将其全部时间用于指导承包人履行合同, 如在黄皮书中有此约定, 但在银皮书中没有此约定, 具体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约定;五是项目经理可以书面委托或撤销其助手, 助手应在明确的范围内履行职责。

第三, 应当明确承包人的人员条件与撤换条件, 承包人派驻项目的人员应具有相应资质、技能和经验。发包人要求撤换承包人的人员的条件包括:经常行为不当或工作漫不经心;无能力履行义务或玩忽职守;不遵守合同规定;坚持有损安全、健康或有损环境保护的行为。

(七) 关于沟通与项目文件照管与提供的风险防范

首先, 关于发包人与承包人之间的沟通, 一是明确沟通的主体, 应当为发包人与承包人派驻项目的负责人;二是明确沟通的语言, 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语言进行沟通;三是沟通的形式, 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 (包括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 等;四是应当在合同中明确回复的期限, 对于需要发包人书面答复的内容, 发包人应当在合同约定期限内及时答复。

其次, 关于项目文件的照管与提供, 一是应当明确文件的范围与内容, 此处文件即承包人文件是指承包人为完成工程准备与工程设计、采购、施工、试车和操作维修等与承包人工作有关的设计、数据、计划、规格、流程、图纸、手册、项目管理以及其他技术性文件。二是应当明确保管责任主体、期限及份数, 承包人对上述文件负有保存和照管的责任, 直到发包人接受为止, 承包人一般应当向发包人提交一式六份。三是应当明确文件的提供与使用, 发包人有权在合理的时间使用这些文件, 承包人应当提供。四是应当明确文件的错误与缺陷的通知, 一方发现上述文件有技术性错误或缺陷, 应当有义务立即将此错误或缺陷通知另一方。

3.项目咨询合同 篇三

委托方(甲方):

受委托方(乙方):

为全面提高企业的管理水平,拓宽经营渠道,合理合法地经营。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甲方要求乙方提供 咨询,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咨询内容

1.1本项目的咨询内容以国家所颁发的标准为主要依据; 1.2本项目咨询工作时间安排与调整以双方协商确认为准。

2.咨询形式:乙方咨询服务主要在甲方进行。

3.甲方职责与义务

3.1甲方应提供本单位相关资料,以便开展企业诊断; 3.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费用;

3.3甲方委托乙方到相关机构办理资质证书事宜; 3.4甲方应全力配合乙方的工作。

4.乙方职责与义务

4.1乙方为甲方提供 办理咨询,并通过第三方审核获取证书;

4.2乙方应对甲方的技术情报和资料予以保密;

4.3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时间为45天内。

5.乙方收到甲方首付款后开始工作。

6.验收方法:本项目的验收方法以获得相关资质证书为标准。

7.费用及其支付方式 7.1本项目咨询费为: 拾 万元人民币(¥: 元)。合同签订后,首付 万元整,剩余款项支付方式为 。

8.违约责任

本合同签订后,以首付款收到之日和甲方向乙方提供相关资料后计算 完成项目的时间。如单方不履行本合同职责与义务或者单方停止运作,由此造成未能及时获得证书,应承担违约责任。由于一方原因违约,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合同,并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9.其它

9.1本项目执行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9.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公章)乙方代表签字:地址: 电话: 传真:

4.技术咨询项目合同 篇四

1.2技术咨询合同的项目名称应使用简明、准确的词句和语言反映出合同的技术特征和法律特征,并且项目名称一定要与内容相一致,尽量使用规范化的表述,如关于______________技术的技术咨询合同。

1.3甲乙双方可以就有关科学技术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软科学研究项目;促进科技进步和管理现代化,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技术项目;其他专业技术项目订立技术咨询合同。

第二条咨询的内容、形式和要求

2.1本合同的履行标的不是技术成果,而是供委托方决策和选择的咨询报告,即顾问方为委托方就科学研究、技术开发、技术改造、成果推广、工程设计、科技管理等科技项目提出的建议、意见和方案。

2.2本合同顾问方就委托方的某项特定技术项目向委托方提供咨询报告,其工作内容如下:

(1)可行性论证:即对某项特定的经济技术项目实施的技术先进性、经济合理性进行综合分析、计算和评价,从而确定该项目是否成功和发展的可能。

(2)技术预测:即对咨询技术项目的发展趋势进行展望与预测,主要是对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新材料、新产品的发展动态,以及这些技术的发展对某些产品需求的影响的预。

(3)专题技术调查:即针对咨询技术项目的技术要求,采取多种方式对专题资料、数据的考查与收集工作。

(4)分析评价报告:即对某项技术的发展给社会带来的积极作用和消极作用进行全面分析研究和全面评价工作。

2.3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供的咨询报告应当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咨询报告是对特定技术项目的分析、论证、评价、调查和预测的报告或意见;

(2)以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或意见的形式提交;

(3)应达到合同约定的科技水平,对委托方有相应的参考价值。

2.4委托方和顾问方约定顾问方提交的咨询报告应达到以下要求:(双方对咨询报告所应达到的要求的约定)

2.5本合同所称的“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仅指咨询报告达到合同约定的`形式内容和通过约定的验收方法,不能扩大理解为保证委托方按咨询报告实施达到理想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3.1本合同的履行期限是指奉合同从开始履行到履行完毕的具体时日。双方约定各自的履行期限为:(如委托方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向顾问方提交有关咨询资料和数据;顾问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_______日内完成咨询报告并提交给委托方等)如双方未约定履行期限,义务方可以随时履行,权利方也可以随时要求对方履行,但应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3.2本合同的履行地点可以由双方约定在委托方所在地,也可以约定在顾问方所在地,或者双方同意的其他地点。如果约定不明确,则推定在顾问方所在地履行。

3.3本合同的履行方式可以约定采用顾问方向委托方提交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研及分析评价报告等方式。

第四条委托方的协作事项

4.1委托方的协作事项是指为了使顾问方顺利开展咨询工作,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技术背景资料等。

4.2委托方应协作的事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阐明咨询的问题,向顾问方提供技术背景材料及有关技术、数据;

(2)根据顾问方的要求补充说明有关情况,追回有关资料、数据;

(3)提供给顾问方的技术资料、数据有明显错误和缺陷,应及时修改、完善;

(4)为顾问方进行调查论证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4.3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咨询资料和数据:(委托方应提供的技术背景材料和有关技术、数据)

4.4双方约定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提供以下工作条件:(委托方应提供的工作条件)

4.5以上协作事项应约定的明确具体,要尽量写明提供资料及工作条件的具体时间、内容、数量和方式等。

第五条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5.1本合同内容如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利益需要保密的,应在合同中载明秘密事项的范围、密级和保密期限以及各方承担的保密义务。

5.2委托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数据需要保密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保密范围的期限。合同没有约定的,委托方不得干预顾问方引用、发表和向第三者提供。

5.3双方可以约定不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合同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各方均应继续承担约定的保密义务。

第六条验收、评价方法

6.1鉴于技术咨询合同的验收比较特殊,其成果大都属于软科学范畴,在某种程度上具有无形、不可操作的特点,其验收标准一般无法以硬指标衡量,故双方应本着科学、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要求进行验收,不能过于苛刻或显失公平。

6.2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对咨询报告和意见的验收或者评价方法,可以约定采用鉴定会、专家评估的方法验收,也可以约定以委托方单方认可视为验收通过。但不论采用何种方式验收都应由验收方出具书面验收证明。

6.3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没有约定验收或评价方法,则按照合同实用的一般要求组织鉴定。

第七条报酬及其支付方式

7.1在技术咨询合同中,技术咨询的经费统称为报酬,双方应明确约定报酬的金额。在本合同中委托方应向顾问方支付报酬________元人民币。

7.2双方约定报酬的支付方式和期限为:(可以约定采用一次总付、分期支付等方式支付,并明确约定支付期限)

7.3双方可以约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顾问方进行必要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活动经费如果不包含在合同报酬中,其费用应由哪一方支付、支付的金额及方式。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影响顾问方工作进度和质量的,所支付的报酬不得追回,未支付的报酬应当如数支付。

8.2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应当补交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3委托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必要的数据和资料,或者迟延提供合同约定的数据和资料,或者所提供的数据、资料有严重缺陷,影响工作进度和质量的,应当如数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4委托方逾期两个月不提供或者不补充有关技术资料、数据和工作条件,导致顾问方无法开展工作的,顾问方有权解除合同,委托方应当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5顾问方未按期提出咨询报告或者提出的咨询报告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6顾问方迟延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的,应当支付违约金;咨询报告和意见不符合合同约定条件的,应当减收或者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7顾问方不提交咨询报告和意见,或者所提交的咨询报告和意见水平低劣,无参考价值的,应当免收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8.8顾问方在接到委托方提交的技术资料和数据之日起两个月内,不进行调查论证的,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顾问方应当返还已收的报酬,并支付违约金或者赔偿损失。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办法

9.1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一旦出现争议,可以根据自愿选择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9.2争议发生后,双方应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清各自的责任,采用协商的办法解决争议。

9.3若双方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将争议提交双方共同指定的第三者进行调解解决。

9.4若双方协商、调解不成的或者不愿协商、调解的,可以约定将争议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9.5.双方也可以约定不通过仲裁,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

第十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以有关部门的批准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_份,甲乙双方和有关批准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意见:________________

审批部门:(签章)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5.国际项目服务合同范本 篇五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证件类型: 证件号:

手机号: 邮箱:

报读高校:_________________

报读专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笔交费金额:__________

第二笔交费金额:__________

代收费:_________

个人中心账号:__报名填写的手机号___

初始密码:__手机号后6位__

(为了账户安全,首次登陆个人中心后,请自行修改密码。已有甲方个人中心账号密码的学员使用已有的账号密码)

教材教辅:____________________

1 定义条款

1.1 甲方:指北京尚德在线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1.2 高校:指乙方报读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之外的高等教育学府。

1.3 国际课程项目:指乙方向高校提出入学申请,在被高校录取后,乙方在甲方网络培训平台上参加课程培训,乙方在完成高校要求的所有课程,并通过高校测试后向高校申请对应的证书和/或学位。

1.4 网络培训平台:指为乙方提供服务的指定在线平台,提供的服务包括乙方参加报读专业课程培训、提交作业、进行测评等。

1.5 个人中心:指网络培训平台内“个人中心”页面,在签订本协议时指定个人中心网址为yi.sunlands.com/ ,后续如个人中心地址存在变动,以甲方的另行通知为准。

1.6 账号:指乙方个人中心的登录号,是乙方参与培训课程学习的唯一标识。

1.7 培训课程:指甲方通过网络培训平台提供的网络培训课程,本协议所涉培训课程按照乙方所报考院校的要求设置。

1.8 在线直播培训课程:指甲方以网络在线现场直播的形式提供的培训课程。

1.9 回看培训课程:指乙方可在任意时间回放学习已直播完毕的录制课程。

1.10 网络平台规则:指在网络培训平台公示的对乙方具有约束力的条款。

1.11 贷款:指支付全部或部分学杂费的一种方式,乙方可向与甲方合作的特定第三方(简称“甲方合作方”)申请,由甲方合作方一次性代乙方向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学杂费;乙方报名成功后,可按乙方与甲方合作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以下简称贷款协议)的约定,按时多次或一次性向甲方合作方还款。贷款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信用卡分期。

1.12 分笔支付:是指乙方将学杂费分成两次向甲方支付,每次支付的金额以本协议首页规定的为准。

1.13 一次性支付:是指乙方将学杂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学杂费金额以本协议首页规定的为准

1.14 申请费:甲方对乙方入学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高校录取要求向其认可的第三方认证机构进行成绩单认证并协助乙方向高校提交入学申请的费用。

1.15 延期:指如乙方未在最近学期开学时间前被录取,乙方有权申请报读下一学期。

1.16 冻结课程:指乙方因个人原因在某时间段内持续无法参加培训课程,甲方为乙方提供的暂时中止培训课程的服务。

2 服务内容

2.1 乙方报读高校与甲方为战略合作关系,乙方报读的国际课程项目,甲方提供的服务包括:

2.1.1 为乙方申请高校入学提供协助,但是录取审核权限由高校享有,乙方是否通过审核、是否被录取以高校的通知为准,甲方不承诺乙方必会被高校录取。

2.1.2 在乙方被高校录取后,在高校的授权范围内为乙方提供课程服务,乙方可通过网络培训平台在线完成上课、作业、答疑等过程。

2.2 乙方自行向高校申请对应证书和/或学位,是否授予对应证书和/或学位由高校根据考试成绩、课程完成情况、综合表现等因素自主评定,甲方对于乙方是否能获得证书和/或学位证书不做任何保证、承诺。且乙方知晓,即便乙方获得证书和/或学位证书,因证书和/或学位并非出国留学获得,因此无法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2.3 乙方应及时提供申请入学所需的资料,并保证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因乙方提供不实、虚假等材料导致其未被录取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可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申请延期或者退费,如因乙方提供不实、虚假等材料导致其被开除、清退学籍的,全部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且乙方已经支付的任何费用均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2.4 甲方通过网络培训平台向乙方公布课程安排、上课时间等信息,乙方的课程安排、上课时间均以网络培训平台公布的课程表为准。乙方应积极参加课程学习并完成日常作业、考试、论文等。

2.5 乙方可通过电话、网络、即时通讯工具等途径向甲方工作人员咨询与课程及考试有关的问题,甲方工作人员应及时作出回应,但与申请院校录取标准、考试和证书授予有关的信息以相关院校规定为准,乙方对此表示认可。甲方及其代表不保证乙方使用本协议约定服务后被报名院校录取以及乙方被报名院校录取后顺利毕业并取得对应证书,乙方应独立收集信息并进行判断,并承担相关后果。如因报名院校所属国家或高校与培训课程有关的报名、考试、证书申请相关政策发生变动而造成乙方学习成本增加、未能取得证书和/或学位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6 甲方于第一次课程开始前通知乙方课程的相关信息,第一次课程开始后,乙方应根据网络培训平台公布的课程表参与课程培训,甲方不再另行通知。

3 服务期限

3.1 如乙方被高校录取,则甲方的服务期限为自乙方入学之日起 日内,入学日期以乙方被录取后甲方的通知为准。如乙方未被高校录取,乙方可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申请退费或者延期。

3.2 冻结课程:

3.2.1在服务期限内,乙方有权向甲方申请冻结课程,但有且仅有一次冻结机会,且冻结的时限不得超过90天,乙方在申请冻结前应合理预估需中止课程的时限,对于延长冻结时限的申请甲方不予受理。

3.2.2冻结期间,乙方的服务期自中止之日根据实际冻结期限相应顺延。

3.2.3 如因冻结导致其申请证书和/或学位证的时间推迟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后果。

3.2.4 乙方如需提前结束课程冻结应通过网络培训平台提出解冻申请。乙方实际享受的冻结服务时长达到经审批通过的冻结时限后,乙方听课权限自动解冻,甲方无需另行通知。

3.2.5 如乙方为贷款支付的,课程冻结不影响乙方在冻结期间偿还贷款,因乙方未在冻结期间按期还款导致的责任/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 协议金额与付款方式

4.1 乙方应缴纳学杂费之和为本协议首页第一笔交费金额和第二笔交费金额之和,其中第一笔交费金额中 元为申请费,其余费用为学费。

4.2 乙方应在签署本协议时向甲方支付第一笔应付费用和代收费,并于 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第二笔应付费用,第二笔费用的支付方式以甲方的通知为准。

4.3 甲方有权按本协议约定的方式、期限和数额向乙方收取相应费用及按照规定应收取的其他费用。甲方保留在乙方未按照约定支付全部费用之前不向乙方提供服务或者终止服务的权利,且甲方无需退还乙方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4.4 如乙方一次性付清全款的,则乙方在付清全款后可开通与服务期限相同的学习权限;如乙方分笔支付的,则乙方在支付第一笔交费金额后可开通自乙方入学之日起365日的学习权限,乙方支付第二期交费金额后开通剩余服务期限的学习权限。

4.5 乙方应直接向甲方支付全部费用,非直接支付导致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6 甲方仅针对学费向乙方开具发票,代收费不开具发票。

5 用户使用规则

5.1 乙方确认乙方是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有能力对乙方使用网络培训平台提供的网络培训课程服务的行为独立承担责任。

5.2 乙方因自身原因导致自己的网络培训平台账号、密码泄露,从而造成的各种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发现账号及密码泄露的,应立即通知甲方;乙方遗忘密码的,可向甲方申请重置密码,但用户须提供完全正确的注册信息,否则甲方有权本着为用户保密的原则不予告知。

5.3 账号只能由乙方个人使用,不得以任何方式向任何第三方公开课程内容、共享账号,包括但不限于向任何第三方透露网络培训平台培训课程相关内容、与他人共享账号、将自己的账号提供给第三方使用、将网络培训平台内容公开播放或以任何方式供多人同时使用。

6 技术设备

6.1 甲方有义务在现有技术条件下维护网络培训平台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乙方得以顺利参与培训课程,对乙方在参与培训课程中所遇到的与在线直播、视频回放、资料下载等有关的问题及所反映的情况及时作出回复,但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它非甲方原因造成的服务的中断或停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2 乙方须自行配备上网参与培训课程所需设备,包括个人电脑、调制解调器、移动通讯设备或其他必备上网装置。因乙方自身网络原因导致无法正常享受培训服务的,甲方不承担责任。乙方应自行支付网络接入所需的费用(电话费、上网费等)。

7 个人信息

7.1 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和完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其申请或者撤销其用户资格,并不予任何赔偿或者退还任何已缴纳的任何费用。乙方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及时向甲方提供新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用户权利不能全面有效行使的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甲方不予任何赔偿或者退还已缴纳的任何费用。

7.2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除以下情况外,未经乙方事先许可,甲方不会向第三方提供乙方个人信息:

7.2.1 为提供本协议项下的服务所必须;

7.2.2 适用法律、法规、司法机关命令、法律程序或政府机关要求;

7.2.3 受行政、司法等主管机关要求,甲方可在主管机关要求范围内向主管机关提供乙方个人信息。

7.3 乙方授权并同意甲方为提供本协议约定服务之目的,在下列情况下,向第三方提供乙方提供的个人信息:

7.3.1 因甲方自身合并、收购、资产转让或类似的交易导致用户信息转移;

7.3.2 与甲方关联公司、合作方、为提供服务所必需的供应商分享。

8 知识产权

8.1 甲方以任何形式发表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软件、声音、图片、录像、表格、电子邮件等)的著作权,由甲方或权利人享有,未经书面许可,乙方不得擅自对甲方及权利人所有的包括电子课件在内的任何作品进行任何形式的翻录、复制、传播、共享或从事其他任何违反著作权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活动。对侵犯甲方知识产权的个人和组织,甲方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8.2 甲方对乙方在尚徳网络培训平台发表的供学习交流的作品,享有非独家的出版、发行和复制的权利,乙方同意授予甲方非独家的、全球通用的、永久的、免费的许可使用权利 (并有权在多个层面对该权利进行再授权),使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全部资料数据或制作其派生作品。

8.3 乙方不得在网络培训平台上传播、从事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的信息或活动,对于因此导致的侵权纠纷所发生的任何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9 协议解除和终止、违约责任

9.1 乙方因不符合高校录取条件而未被高校录取的,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第11.1条的约定申请退费。

9.2 乙方非因不符合录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因个人原因等)而在被录取前申请退费的,甲乙双方按照本协议第11.1条的约定处理。

9.3 乙方被录取后,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解除、终止本协议。

9.4 乙方同意保障和维护甲方及甲方其他用户的利益,如因乙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甲方及/或第三方造成损失,乙方同意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害赔偿责任。如乙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或政策、本协议约定、甲方网络平台规则的,甲方有权自行决定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中的一种或多种:

9.4.1 禁止乙方在网络培训平台发表言论;

9.4.2 限制乙方在网络培训平台的其他权限;

9.4.3 删除乙方在网络培训平台发布的相关内容;

9.4.4 终止向乙方提供服务;

9.4.5 注销乙方在网络培训平台的账号;

9.4.6 要求乙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造成甲方及/或第三方损失的,乙方赔偿相应损失。

9.5 本协议因任何原因终止(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期满、乙方根据版协议约定申请终止等)后,网络培训平台将终止向乙方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在线直播培训课程、回看培训课程及其他服务,并关闭本协议项下的乙方听课权限,无论乙方是否实际学习完毕所有培训课程。

9.6 支付方式为贷款支付的,乙方必须严格按照贷款协议、还款期限向甲方合作方还款,如逾期还款,则乙方应按照贷款协议的规定向甲方合作方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不对乙方的逾期行为承担任何责任。此外,如乙方逾期45天未足额偿还任何到期应付的贷款本金、利息、费用或/及其他应付款项,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向乙方提供任何服务。

9.7 支付方式为分笔支付的,如乙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金额、期限支付第二笔应交费用,则甲方有权暂缓或拒绝开通剩余课程的学习权限,乙方逾期支付超过3日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终止向乙方提供任何服务,同时乙方丧失高校对应证书和/或学位的申请权,乙方自行承担无法申请对应证书和/或学位的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9.8 由于甲方违反本协议相关约定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向乙方退费及赔偿额总额最高不超过乙方已付学费。

10 退费标准和流程

10.1 退费标准

10.1.1 因10.1情形解除本协议的,甲方在扣除乙方的申请费后将剩余费用无息退还给乙方,但如乙方的支付方式为贷款支付,则甲方有权在退费时再另行扣除甲方已替乙方承担的贷款成本,即贷款金额的10%;

10.1.2 因10.2情形解除本协议的,甲方有权在扣除总学费的5%作为违约金后,将剩余费用无息退还给乙方,但如乙方的支付方式为贷款支付,则甲方有权在退费时再另行扣除甲方已替乙方承担的贷款成本,即贷款金额的10%;

10.1.3 乙方违反本协议10.3规定要求解除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拒绝退还乙方任何费用,并不向乙方提供任何补偿;

10.1.4 因10.4情形终止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服务视为已完成,无需退还任何费用;

10.1.5 因10.6情形解除本协议的,甲方有权拒绝退还乙方任何费用,并不向乙方提供任何补偿。

10.2 退费流程

乙方应在网络培训平台个人中心申请退费。退费流程规则以尚徳网络培训平台公布的为准,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协商解决并在达成一致后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11 不可抗力

11.1 “不可抗力”指超出本合同双方控制范围、无法预见、无法避免或无法克服、使得本合同一方部分或者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的事件。这类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罢工、暴动、网络中断、法律法规变更或者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者控制的事件。

11.2 如因不可抗力导致协议无法履行或已无继续履行必要的,则双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任何赔偿责任;

11.3 不可抗力事由发生后,若有可能,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及时通知对方(乙方可以通过网站公告、邮件、短信的方式通知甲方);

11.4 在不可抗拒因素消除后,曾受不可抗力影响而未能履约的一方应尽最大努力恢复履行或在另一方同意下变更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

12 其他

12.1 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2.2 甲方网络平台规则作为本协议的重要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乙方仔细阅读。乙方签订本协议视为已知晓并承诺遵守甲方网络平台规则。甲方可根据实际运营情况对甲方网络平台规则进行修订,如乙方不同意修订后的平台规则,应立即停止使用。本协议未尽事宜以甲方网络平台规则为准,如发生冲突以本协议为准。

12.3 非经双方书面协定,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不得转让,但甲方因业务需要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关联公司行使和承担除外。

12.4 双方因本协议产生争议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12.5 本协议自甲方盖章、乙方向甲方交付付款验证码并支付第一笔费用或乙方点击同意本协议并支付本协议约定第一笔费用之日起生效,自本协议约定的服务期限结束之日终止,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12.6 本协议为甲方与乙方签署且生效的针对此协议约定课程的唯一协议,任何其他人员、机构与乙方签署的协议与甲方无关。

6.项目前期规划咨询顾问合同 篇六

甲方: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乙方: 办公地址: 法人代表: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在平等、自愿、互利、诚信的基础上,甲方委托乙方针对甲方拥有的呼和浩特东河地块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进行整体规划前期专家咨询顾问工作,并达成如下协议,以兹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作性质

甲方同意委托乙方进行该项目的前期规划专家咨询顾问工作。

第二条:委托咨询顾问服务期限

年9月27日至年11月25日

专家组进入服务时间:年10月20日----年11月25日

第三条:工作内容计划及人员要求

第四条:服务内容及方式

1、专家组组织服务:

⑴乙方针对本次规划前期专家咨询顾问工作组织专家组共三人,专家专业方向:市场、城市规划、城市经济发展。

⑵乙方一名人员作为专家组成员中市场专业专家并为专家组组长。

⑶乙方负责专家组成员中城市规划专家、城市经济专家的联系、推荐各一名,乙方所推荐的专家确认合同约定的内容及计划。 ⑷乙方推荐专家名单提交甲方,经甲方审定通过。

2、参与会议服务:

⑴甲乙双方共同确认会议具体时间后,乙方组织专家组成员准时到达并出席会议确定的地点并在会议进程中讨论会议相关内容提出相应观点。

⑵乙方进行在工作计划内会议的会议记要并以书面文字形式整理

3、咨询建议服务:

每次工作计划内的会议结束后,针对当期会议,乙方负责汇总专家组中各位专家的建议内容,在当期会议结束三天内以书面文字的形式向甲方提交专家组对当期会议的咨询顾问建议。

4、联络沟通服务:

⑴乙方针对每次工作计划内的会议,在会议前向专家组成员沟通当期会议的议题内容,并在甲方许可的情况下将与当期会议有关的.资料传递给三位专家。

⑵每次工作计划内的当期会议结束后,乙方与专家组成员沟通本次会议的具体建议,确定专家顾问建议内容。

⑶甲方通过乙方向专家组沟通相关工作内容及要求。

第五条:咨询服务费用

经甲乙双方协商本合同咨询服务整体费用为60000元(人民币大写:陆万元整)

第六条:费用的结算及支付

甲方共分为三次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1、付款时间年10月16日,付款金额: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2、付款时间年11月11日,付款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3、付款时间年11月19日,付款金额: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

乙方在甲方付款前三天向甲方开剧相应款项的正式发票,甲方准时向乙方进行付款,如甲方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两天乙方有权停止对甲方的服务。

第七条:双方责任与义务

1、甲乙双方在「本项目」合作过程中应精诚合作,以保障工作之顺利高效进行。

2、甲方责任:

⑴甲方须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向乙方支付咨询服务费用。

⑵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工作计划的时间或内容的变更,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若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工作延误后果由甲方承担。

⑶甲方对本项目的对外宣传资料、媒体、会议、各项活动中应明确标注乙方公司名称。

3、乙方责任:

⑴乙方有责任严守乙方在服务期内所涉及甲方相关的商业秘密

⑵经甲方确认专家组人员名单后,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服务期内专家组参与人员前后连贯一致。

⑶乙方确保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及服务内容的完成。

第八条:服务团队

1、专家组成员:三名

组长:一名,张良(市场专家)

组员:二名,城市规划专家一名;城市经济专家一名

2、对接人一名

第九条:合同终止事宜

本合同可在下列情况下终止:

1、若甲方或乙方之公司解散,停止经营,转让或因重组或合并以外任何原因而清盘,惟当事方须于事前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2、若甲方未能按时及全额支付咨询顾问服务费时,乙方有权利在提出通知7天后,实施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索的权利。

第十条:违约责任

1、甲方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咨询服务费,超过七天按应付款的5%/天加付给乙方违约金。

2、乙方在甲方没有任何违约的情况下,终止咨询顾问工作,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付。

第十一条:其他事项

1、若本合同内有任何条文于任何法律下成为无效、非法或不能执行时,本合同其余条文之有效性、合法性及执行性并不因此而受损。

2、如遇不可抗力或国家对房地产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因素影响 致使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甲乙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具体解决办法,甲乙双方均不视为违约。

3、本合同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4、本合同自签约之日起生效。

5、本合同正本共伍页,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及附件各项条款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立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授权人签署及公司盖章:授权人签署及公司盖章:

7.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博发) 篇七

委托方:深圳市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托方:广东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就深圳市龙岗区 街道 城市更新法律服务事项委托乙方提供中国法律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条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为深圳市龙岗区 街道 城市更新事宜相关法律服务事项提供法律服务, 根据双方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如下法律服务:

1.1 提供日常的法律顾问服务,包括城市更新过程中涉及的法律咨询、法律文件审核、合同材料审核、针对甲方在城市更新过程中遇到的法律疑点和难点问题提供书面法律意见。

1.2 参与甲方拆迁项目的政策、补偿方案的研究及制订,结合目前法律法规、政策就非农建设用地指标、竞争性谈判等拆迁有关事宜出具书面法律意见。

1.3 根据甲方要求,为拆迁补偿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包括但不限于产权确认、清退租户、土地清理等疑难问题的研究并提供可行的解决建 议方案、对具体的拆迁补偿协议书、股东代表大会、董事会、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监事会决议的起草及法律审核。

1.4 协助贵司起草、审核向街道集体办、区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提交的涉及拆迁项目的法律文件。

1.5 在拆迁补偿过程中,针对可能发生的争议的个案,提供法律意见,并协助甲方妥善处理各种争议和纠纷。

1.6 对被拆迁户所提出的涉及法律方面的具体问题和要求,依据法律法规及政策给予书面答复。

1.7 按甲方要求及时参加甲方相关法律问题相关会议及讨论。第二条 乙方办理委托事项的时间

暂定为 年,自本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第三条 乙方办理委托事项工作组成员 3.1 工作组负责人:

3.2 如乙方如需变更工作组负责人,应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待甲方确认后方能变更。

第四条 甲方义务

4.1 必须如实陈述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事实,及时、真实、详尽地向乙方提供与委托事项有关的全部文件和背景材料,以保证乙方提供法律服务的需要。

4.2 配合乙方为办理委托事项所从事的各项工作,并根据实际需要为乙方提供办公条件和其它便利。

4.3 按本合同第七条的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第五条 乙方义务

5.1 积极、负责地从事本合同约定的事项,努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5.2 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时间办理甲方的委托事项。

5.3 对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5.4 乙方应对其所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的正确性负责,如因乙方出具的书面法律意见(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出具的书面文件、邮件内容、短信内容)缺乏正确性,乙方对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 费用及支付

6.1 根据双方约定,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共计人民币 万元(RMB 000.00元)。

6.2 服务费采取按季度支付的方式:

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首季度服务费人民币 元;其余服务费于每季度首月20号之前支付,每季度支付人民币 元。

6.3 除非双方或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约定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咨询费、参加会议、谈判费用、交通费、通讯费及食宿费等差旅费等乙方为办理委托事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再行支付其它任何费用。

6.4 乙方在收到甲方支付款项之前,必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及付款申请。若乙方不提供发票,甲方有权暂时拒绝支付该笔款项且不承担 任何违约责任。同时,乙方不得因此而停止工作。

6.5 在达到合同约定甲方付款条件时,乙方应提前10日向甲方发出提示付款的书面通知。

6.5.1 若甲方对乙方提出的付款通知有异议的,甲方将在收到该付款通知7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发出异议通知。经甲方同意确认后,甲方再行支付该笔费用。

6.5.2 若乙方未及时发出书面通知导致甲方未支付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6.6 本合同价款已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全部工作所需的政府或有关管理机构规定的全部税金,包括但不限于营业税、增值税、印花税、契税及关税等。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甲方需向税务机关为乙方代扣代缴应纳税额的,甲方可以从应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中直接扣除。

6.7 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因包括但不限于法律、行政法规、政府政策修订或变化等产生的上述税费计算依据变化,均不影响本合同价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或不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守约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追究违约方的违约责任。

7.2 乙方不得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否则,应退还所有甲方支付代理费用,并支付甲方合同约定费用20%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3 乙方违反保密协议,泄露或不正当使用因履行本合同所获得的 关于甲方的任何信息、资料、数据或者其他商业秘密的,应支付甲方服务费20%的违约金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4 乙方在完成委托事项期间,如因疏忽、粗心、遗漏等过错,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则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追索乙方赔偿损失。

第八条 其他

8.1 就此合同未尽事宜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亦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8.2 本合同用中文书写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8.3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盖章)(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签字)

8.服务l类项目合同范本 篇八

合同

合同编号: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甲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乙方: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根据(采购方式),甲方确定乙方为本项目承包商。现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双方保证共同遵照执行。项目概况

1.1 服务内容

(如内容较多请编制服务方案列为附件)1.2 服务期: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1.3 服务地点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2 合同价

2.1 本合同价格采用以下方式:

□本合同签约合同价暂定为: 元(大写人民币),合同价为单价包干,单价详见合同附件一《采购清单》,;

□本合同签约合同价为: 元(大写人民币),合同价为总价包干,价格详见合同附件一《采购清单》;

2.2 本合同价格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售后服务费,交通费、保险、税金及合理利润。质量要求

3.1 双方约定:

□本项目服务应满足下述要求: 单击此处输入文字。

□本项目服务应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作为质量标准。

双方未约定的质量标准要求或约定不明的,服务亦应符合国家规范及行业标准。4 验收

4.1 乙方完成项目服务内容后四十八小时内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收到通知后应及时派员进行验收,服务满足本合同约定方能通过甲方验收。如发现质量问题未通过验收,甲方将及时出具书面函件说明验收不合格原因。

4.2 双方应就验收情况在服务成果验收单上签章确认。

4.3 如服务未通过验收,乙方应采取重做、补救等措施直至服务合格,由此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承担延迟履行的违约责任。甲方对乙方服务的验收不豁免乙方就应承担的一切义务或责任。支付方式

5.1 合同款以下述方式支付: 5.1.1 预付款

□本合同不设预付款,合同款根据本条第二款约定支付。

□本合同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即 元(大写人民币),甲方在收到乙方预付款收据并经审核无误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预付款。

5.1.2 剩余合同款以下述方式支付:

□合同验收完成后一次支付(如有质保金应减扣); □以下述方式分期验收并支付: 1.2.3.4.„„

5.2 甲方在收到或具备下述文件并经审核无误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应向乙方支付本期应付合同款:

(1)乙方开具的支付申请书;

(2)乙方开具的相当于应付合同金额100%的合法有效发票。(3)双方签章的验收单。(4)甲方要求的其他文件。

5.3 如发生乙方违约金或赔偿款,甲方有权根据违约或赔偿情况按以下一种或数种方式

索赔:

(1)扣减质保金(如有且违约金或赔偿款因产品质量问题产生)(2)扣减履约担保(如有)

(3)甲方直接从应付合同金额中扣除;(4)要求乙方另行支付。

5.4 本合同以人民币结算,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支付到乙方载于本合同的银行账号。6 质量保证期及质保金

6.1 质保期

质量保证期为通过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 月,若因质量问题引起重新整改的,则质保期重新计算。

6.2 质保金 6.2.1 6.2.2 6.2.3 质保金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 %;

质保金期限为 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质保金用于弥补质保期内乙方服务质量问题及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其他履约瑕疵,质保金到期后由甲方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各项费用后,按照甲方相关流程无息退还给乙方。

6.2.4 乙方申请退还质保金时应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1)乙方质保金退还申请函;

(2)甲方在办理合同款支付时开具给乙方的质保金收据原件或复印件;(3)乙方开具的收到本次退还质保金的收据原件;(4)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的合同执行完毕确认书;(5)甲方要求的与本合同支付相关的其他票据或文件。7 双方权利及义务

7.1 甲方应指定人员在乙方服务时给予水、电、进场等必要的配合。

7.2 乙方应在作业时遵守甲方相关制度及规范,非甲方原因发生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负责。

7.3 乙方应保证己方工作人员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遵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场所关于作业的相关规定,服务作业不得影响甲方正常生产经营,发生工伤事故应由乙方自行承担。

7.4 乙方工作人员在服务作业中如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或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违约与索赔

8.1 若乙方未按时完成服务内容,视为乙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乙方应按当期应付合同款的0.05%/天向甲方支付迟延履行违约金,若迟延超过28天,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8.2 若甲方未能按时足额向乙方支付合同款,视为甲方方延迟履行合同义务,甲方应按延迟支付部分的合同款的0.05%/天向乙方支付延迟履行违约金。

8.3 如经甲方催告乙方仍迟延履行义务,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完成该项服务,费用从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同时乙方应赔偿甲方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8.4 若乙方所服务未通过甲方验收,乙方应及时予以更换直到验收合格。如经三次仍未验收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8.5 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方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甲方已经支付的赔偿和费用。该种情况下的赔偿不受合同总价的限制。

8.6 若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的,则乙方需按本合同总价款的20%承担违约责任,若前述违约金无法弥补甲方损失的,则乙方还须就该等损失差额进行承担。不可抗力

9.1 “不可抗力”指在本合同签署后发生的、本协议签署时不能预见的、其发生与后果是无法避免或克服的、妨碍任何一方全部或部分履约的所有事件。上述事件包括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国际或国内运输中断、流行病、罢工,以及根据法律或一般商业惯例认作不可抗力的其他事件。一方缺少资金非为不可抗力事件。

9.2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则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内中止履行,而不视为违约。

9.3 宣称发生不可抗力的一方应迅速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在其后的十五天内提供证明不可抗力发生及其持续时间的足够证据。

9.4 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各方应立即互相协商,以找到公平的解决办法,并且应尽一切合理努力将不可抗力的影响减少到最低限度。如不可抗力的发生超过三个月,则任何一方可解除本合同。解决争议方式

如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11 格式条款的适用

11.1 除非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章)追认,本合同除合同编号、双方签约人签名、签署日期外的其他内容应以与合同格式条款相同的方式打印或印刷形成,标注为空格或下划线的内容,如无内容填写,则应在空格中用“/”标示,或不填(空白),该处约定不生效。

11.2 11.3 如某条款不适用,应在特别约定条款约定“某条款不生效”。

本合同条款中的选择条款,仅标注“■”者生效,标注“□”者不生效,同一款下并列的各选择条款应且仅应有一个选择条款标注为“■”,否则该款约定不生效。

11.4 本合同的附件共 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附件一《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项目服务方案》 附件二《单击此处输入文字。项目价格清单》 „„(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减附件)11.5 本合同正本贰份副本肆份,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正本由双方各执壹份,副本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正本与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6 本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特别约定

甲乙双方对本项目履行作出如下特别约定,如特别约定与合同其他条款有冲突,应以特别约定为准:

(本页为签字页,无正文)甲方:成都地铁运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开户银行: 账号: 税号: 经办人: 电话: 传真: 地址:

9.庙前镇水利服务中心项目承包合同 篇九

项目承包合同

甲方:庙前镇人民政府

乙方:庙前镇水利服务中心

根据当发[2005]3号、当办发[2005]28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服务体制和机制,变“以钱养人”为“以钱养事”,更好地服务生产与生活,甲方将以下水利项目发包给乙方,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以下合同条款:

一、发包内容及经费核算

甲方核定2008年用于全镇农村水利建设公益事业费总额为151500元,并实行项目承包,合同管理,量化考核,按绩取酬。

(一)日常工作

1、镇内工程技术服务。负责编制辖区内的水利建设规划,制定农田水利建设方案,现场勘察、测量、图纸设计、工程预算、现场放样标证、施工现场管理、工程验收、工程决算、工程交接等工作。

2、雨量测报。负责辖区内雨情监测,水、旱、涝灾情统计上报。

3、农田灌溉。坚持依法治水,合同开发,科学调度,做好水库、堰塘的蓄水保水、引水灌溉,主干渠道的护渠,抗旱现场技术指导、抗旱决策建议等工作。

(二)重点工作

1、农田水利基本建设。一是完成烟集梅花印泵站维修。二是做好六大渠系维修的验收。三是末级渠建设的验收。四是规范好用水者协会。

2、防汛工作。一是镇管水库的物资、器材、劳力、防汛预案落实,并督办整改到位,以及坝堤的杂柯清除。二是汛期及时了解掌握水位、水情,并及时上报。三是做好天河水库坝脚鱼池消除工作。

3、安全饮水工作。一是管理经营好自来水厂,不能因人为原因造成服务不到位。二是完成2500人的安全饮水工程。三是积极申报2008年安全饮水规划。

4、土地整理工作。一是做好项目区内灌渠和排渠、泵站的科学规划。二是协助工程的正常施工(。

(三)其他工作。

1、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工作。

2、认真遵守执行镇机关干部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服务进行管理、指导、督促、检查;

2、为乙方开展服务活动提供必要的工作环境及相关的服务条件。

3、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为乙方制定具体的服务规范,协调村、组、户落实乙方服务方案。

4、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水利局)制定水利技术服务考核评价体系和《实施细则》,对乙方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考核。

5、按时将预拨经费和年终结算经费拨付给乙方或直达个人帐户,并根据考核情况和合同约定,按比例兑现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积极配合甲方中心工作,抓好辖区内的农村水利公益性事业服务。

2、为党委、政府当好参谋,及时提出加强和改进水利设施建设及水库除险保安的实施意见和建议

3、完成承包期内的各个项目的指标。

4、接受甲方及行业管理部门(水利局)的指导、管理和考核,按项目完成情况获取应得报酬。

5、自觉接受政府和财经部门的财务监督,按规定上缴在职人员的养老统筹和医疗保险金(单位部分),按月预支个人服务费,不得挪用或截留。

6、继续享有原水利站的原债权,承担原债务,对原有资产和设施承担管护责任,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7、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防火等工作。

三、考核办法

按当办发[2005]28号文件规定,由甲方会同行业管理部门(水利局)共同组织考核,甲乙双方、行业管理部门和服务对象四方签字认可。根据市水利局、镇政府、农村三方面考核结果,按20%、50%、30%算出综合得分。凡是没有服务台帐、没有服务对象签字的,扣除当年服务费总额的2%。不按镇农办的规定参加活动,上报材料的,每出现一次扣0.5分。(具体《考核实施细则》另行规定)。

四、结算方式

1服务项目的服务费由甲方在第一、二、三、四季度分别按承包总额的20%、15%、20%、15%预付。剩余部分由甲方按考核细则,在次年元月份考核后视其完成情况给予拨付。

2、人月平320元的预付服务费,由乙方从甲方预拨服务费中按月支付给个人,年终结算时从本人应得服务费中扣除。

五、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一方违约的,必须承担违约责任。乙方对因技术服务和服务质量问题,造成服务工作不到位,甲方有权扣

减相应服务费,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经鉴定有责任的,给予甲方(受损方)一定的赔偿。甲方因不按期支付乙方公益性服务费,乙方有权向甲方提出按期支付到位的请示。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市行业管理部门(水利局)、镇财政所各执一份。

八、本合同从2008年1月1日生效至2008年12月31日终结。

甲方:庙前镇人民政府法定代表:苏琼

乙方:庙前镇水利服务中心法定代表:曾凡贵

10.项目咨询服务合同(博发) 篇十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委托乙方营销策划顾问服务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第一条 项目概况及委托内容

1、甲方委托乙方对甲方在 开发的(以下简称该项目),负责项目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工作,该项目可售住宅 套,商铺 间,车位约 个。

2、乙方负责针对该项目提供营销策划顾问服务。甲方承担该项目各类销售物料、道具、广告印刷、制作发布及各项销售活动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第二条 营销策划顾问主要服务内容

1、项目定位营销策划

市场调研分析/项目SWOT分析/项目资源整合定位/项目市场形象定位/项目附加值挖掘定位/项目总体宣传策略/项目主题广告语/项目卖点发掘。

2、项目营销策略制定

营销策略与总体思路制定/整体营销推广策略/项目推广时机/分阶段营销策略/促销策略/项目阶段操作思路制定/项目销售价格阶段建议/项目推盘策略。

3、各阶段营销推广方案

项目各阶段销售计划/项目各阶段营销节点SP公关活动策划/推广阶段划分/分阶段推广战略/分阶段推广主题/项目媒介组合战略制定/媒介投放频率与媒介分布组合。第三条 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共计180个日历天;

2、合作期限结束时,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按需要洽谈延长合作期限。

第四条 甲方权利与责任

1、向乙方提供该项目合法的售楼详细图纸、资料、文件等,并承担所提供的一切资料的合法性与准确性的法律责任。

2、甲方应及时提供乙方营销策划所需的合理资料,乙方须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密。

3、甲方负责审定乙方报送的销售策划及宣传推广方案,并严格按照商定的计划或方案负责实施。

4、甲方有权对乙方所提交的营销策划方案及建议等提出修改意见或建议。

5、甲方负责按本合同的约定按时向乙方付款,以保证乙方正常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 乙方权利与责任

1、乙方负责该项目的营销策划顾问工作,负责制定该项目的各个阶段的营销推广方案。

2、乙方负责出具该项目的所有电子版的策划方案、各个阶段的宣传推广、营销方案等。

3、乙方尽职尽责为甲方服务,按时按量完成各项营销策划等工作。乙方应根据项目的销售情况及时提供科学分析及对应策略。并对销售人员提供培训建议以及对营销的日常工作提供指导建议,及时反馈在售楼中存在的问题。

4、认真、准确并及时完成合作协议约定的工作内容。

5、与甲方保持密切的沟通,并对甲方所提建议进行及时的调整与反馈。

6、乙方采取专案小组的工作方式为甲方提供系列服务,专案小组包括市场调研人员、策划人员、营销指导人员等,负责该项目总体策划

以及项目营销推广的顾问工作,定期每周至少与甲方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集体向甲方提供服务。第六条 费用及付款方式

1、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均同意乙方收取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 万元整/月。

2、付款方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甲方支付乙方营销策划顾问服务费人民币 万元整。

3、甲方自 年 月 日开始,于每月15日前按月支付乙方当月的营销策划顾问服务月费人民币 万元整,直至本合同期满结束,乙方开具收据确认。第七条 合同的终止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合同内的所有约定,双方如需解除合同,须以书面形式提前30个日历天通知对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后可解除合同。

3、本合同一旦终止,双方的合同关系即告结束,甲乙双方不再互相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但甲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应付费用的除外。甲方必须在按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完乙方的应付款项后,双方解除合同。

4、经双方同意可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其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的合同附件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商议不成时,双方可通过诉讼等方式解决。

甲方:

代表签字:

乙方:

代表签字:

签署日期:

11.项目技术咨询合同书 篇十一

技术咨询合同书

项 目 名 称:

委托方(甲方):

受托方(乙方):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省市县(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

项目进行技术咨询服务,并支付咨询服务费用。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保证双方的利益,双方经过平等协商,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一条技术咨询服务的内容和方式

乙方向甲方提供下列第项内容的技术咨询或技术服务:

1、项目建议书;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项目申请报告;

4、资金申请报告;

5、实施方案;

6、初步设计;

7、规划文本;

8、评估报告;

9、其他:。

第二条技术咨询服务的时间和要求

1、甲方要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目编制有关的所有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

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与本项目编制有关的论证、询价、谈判、调

研、考察等所得到的资料,应及时提供给乙方。

2、乙方应在年日以前,向甲方提交本合同约定的项

目成果,向甲方提交项目成果资料份。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费用及支付方式

1、技术咨询费用总额为(大写)。

2、技术咨询费用由甲方(一次性/分期)支付给乙方。

3、合同签订时甲方以(现金/转账)方式,支付定金(大

写)),其余款项在提取项目成果时一次性全部付清。甲方若不能付清项目编制款项,乙方有权不交付项目成果资料。

4、甲方单方面要求中止合同时,乙方无需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定金。

5、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和账号为:

开户银行:账号: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能按时提供项目编制有关的基础资料,对于乙方编制

项目可能造成影响,则约定提交成果日期应相应延长。

2、乙方若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项目成果资料时,每拖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罚金。

3、乙方对项目成果质量负责,若出现质量问题,且属乙方造成者,应给予修改。

4、甲方如在合同期间对上述项目成果提出重大变更,甚至原始资

料、数据有重大变动,有可能导致乙方对项目做出重大修改甚至返工时,对于可能超出约定提交项目成果时间,乙方不予负责。

5、乙方提交项目成果后,如因甲方责任造成的项目成果重大修改,或返工重作,应另行增加费用,其数额由双方商定。

第五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七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委托方(甲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电话:传真:

电子信箱:

受托方(乙方):(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电话:传真:

上一篇:2019白酒业务员年终工作总结以及2020工作计划下一篇:成长路上的温暖记忆初中作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