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安全秩序管理制度

2024-09-27

物业安全秩序管理制度(共9篇)

1.物业安全秩序管理制度 篇一

物业管理保安体系的建立和运作

物业管理保安体系的建立和运作

课题:物业管理保安体系的建立和运作

要点:

一、小区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地位作用:

二、健全各类防犯治安组织和规章制度;

三、科学设岗、形成防范网络;

四、消防管理;

五、车辆管理;

六、外来人员管理和犬类管理;

七、保安待遇和器材配备;

八、突发事件处置方案;

第一节:小区治安保卫工作的重要地位作用

第二节:健全各类防范治安组织和规章制度

1、健全组织

(1)、综合治理办:负责小区内的综合治理工作,并对组织成员进行分工;

(2)、调解委员会:负责小区内的各类矛盾调解工作,保持小区稳定,组织成员明确分工;

(3)、治保委员会:负责小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4)、创安办:负责创建“安全小区”的工作;

(5)、民警值班室:派出所直派;

(6)、治安保卫值班室;

2)、保安须知

l保安职责: l共同守则: l基本要求: l奖罚细则:

第三节:科学设岗,形成防范网络

合理地设置固定和流动岗位,把整个居住地域牢牢地控制起来,形成全天候的防犯网络,确保小区安全。

小区设岗的一般原则是根据小区地形、房屋结构和视角来确定。通常设固定、流动两类岗位。

第四节:消防管理

1、建立消防领导班子和消防流程图

2、配齐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

3、建立三级查勤制度,每日有检查,每月有抽查,每季度有大检查的登记制度;

4、对新职员和居民加强消防培训,使他们知道如何发现险情,做到会报警、会灭火、会组织人员疏散、会抢救伤员;

5、处置方案齐全;(略)

第五节:车辆管理 A、健全管理制度; B、对机动车出入门口应采取“取牌入内,交牌出口”;

C、严格检查登记,对车辆出入的时间、车辆是否完好都应详细登记;

D、实行“三认”,即:认人、认车、认牌照,防止车辆被盗;

E、对集中停放的车辆派保安看护;

第六节:外来人员管理(10分钟)

A、外来人员分为二类;一类是较稳定的外来人员,如:装修民工、保姆、商铺、发廊服务人员和私房出租的租户主;另一类为流动的外来人员,如:访客、相约、推销、拾破烂等,出入小区必须办理登记手续,发放《临时出入证件》;

B、要求地段保安加强对外来人员的检查,看证件是否齐全,发现保姆、钟点工携带物品外出要盘问;

C、协助分管警官定期对他们进行预防教育和清理整顿。

第八节:突发事件处理方案

入室撬窃处置方案:

一般原则:快速反应

1、接报后当班人员、保安处值班人员立即赶到现场,视情况报警(一般报派出所和公司主要领导);

2、保护好现场,了解有关情况和证据,待警方赶到后配合侦破(封锁信息,确保稳定);

3、强化小区治安保卫工作,防止其它小区发生类似问题;

4、拟写案情经过和吸取教训的报告;

抓住小偷的处置方案

一般原则:不打不骂

1、重视人赃俱获;

2、简单弄清偷窃事实;

3、拍好照片,态度不好的要捆绑;

4、送派出所查处;

5、总结经验和吸取教训;

危重病人的救治方法:

一般原则:热情、周到、适度;

1、报告当班队长,合理救治病人(不影响防盗,严防不懂装懂);

2、视情救治病人(送上车或送到医院);

3、及时同病人家属进行沟通;

4、把救治情况登记好并报告有关领导;

l上业主家要债的处置方案:

一般原则:劝说为主,阻止吵架、打架;

1、弄清真实情况、债务原因和数量;

2、视情耐心劝说:A、业主不在家;B、现已很晚、影响业主休息;C、明天去业主单位解决;D、如有急事,我明天转告;

3、业主不同意坚决不让其上楼,如阻止无效立即逐级报告;

4、矛盾激化时立即报警;

发生火灾时的处置方案:

一般原则:沉着、冷静、灵活;

A、一般性火灾(烟雾较大,无火光,有异味);

1、地段保安发现后立即报告本区当班区队长、自行车队员,形成处置小组;

2、查明起火部位、楼号、层次、火势等情况;

3、视情(高层、多层、仓库、饭店)进室打开门窗,关闭煤、电开关,运用灭火器将火扑灭;

4、逐级报告;

B、较大性火灾(不仅有烟雾,同时看见局部有火光);

1、地段保安立即报告当班队长和保安处值班人员;

2、视火情决定是否报警和各级领导;

3、形成救火小组(3—5人),视情疏散业主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4、戴好防毒面具,有序规范组织灭火(灭火器、消防枪);

5、发现伤员及时救治,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6、将救火真实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C、重大火灾(除有烟雾外,整个房间有火光);

1、地段保安发现火情后立即报告当班区队长,并拨打火警119 ;

2、视情通知水电工切断电源、煤气,保护好电梯,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3、组织保安人员有序上楼疏散业主,沿消防通道转移到安全地带;

4、带好防毒面具,运用灭火器或消防枪灭火,如消防队赶到积极配合其灭火;

5、报告有关领导(除先通知附近同志外,其他领导可越级报告,电话、BP机同时进行);

6、善于发现伤员和抢救伤员;

7、火灾后快速、优质的清理现场,适时送电和开通电梯,保障业主正常生活秩序;

8、视情张贴告示;

9、及时拟写救火报告;

10、积极协助警方查找起火原因,并做好善后工作;

园内发生交通事故处置方案

一般原则:依据事实,合理调解;

凡在小区内发生交通事故,一律由派出所处理,保安只负责调解;

A、一般性事故;

1、地段保安发现交通事故应立即报告当班区队长,区队长视情组织双方协调解决;

2、做好登记并报告保安处值班人员;

B、较大事故;

1、区队长及时派员保护好现场和救治伤员,并疏导交通;

2、报告保安处值班人员,值班人员赶到现场视情处置并报派出所,拍好照片;

3、对处置情况认真记录;

C、重大事故;

1、地段保安发现后立即报告当班区队长和治安保卫处值班人员;

2、保护好现场同时抢救伤员;

3、立即报告派出所或110,由警方负责处理;

4、积极疏导交通,确保秩序井然;

5、划好现场草图,拍好照片,资料集中保存;

案 例 汇 编

案例一:XXXX保安人员是向社会招聘的,除面试、有效证明材料,还进行现场考核。保安队伍特别防止拉帮结派。例如有一家物业公司也是从社会上招聘的保安,一部分江苏的,一部分四川的,一部分江西的,六十多名保安自成“三帮”,如四川人员违纪罚款、辞退,整个四川的队员就集体闹事,如公司工资一时未发,“三帮”一起闹事,手拿凶器,那可要出大事。我们100多名保安,来自十一个省、市、地区,就是一个省的也分若干个县、地区的,上岗班次上也要分开来。平时强化这方面的教育、引导,奖罚实事求是。这样就能避免拉帮结派。

案例二:、季度、月、周二培训计划。核心是巩固“三相”,来提高保安人员的组织纪律性和自身形象。

案例四:小区保安是预防性自建组织,无执法权,如没有公安派出所作后盾就将一事无成。小偷也不怕你。同时物业保安抓住违法违纪人员或小偷(无审查权、搜身权、限制自由权、)一律交派出所警官查处,如果管段民警不认真查办,进派出所后很快就放出来的话,非把你物业管理人员气死不可。如小区业主报修窗沿漏水,维修工到现场解释一下,被业主打了一耳光,业主还凶得不得了。治安保卫处得知情况后报警管段民警调处,管段民警来了让被打职工验伤,并把业主带到派出所,反思到深夜,其丈夫想见太太,被拒在门外,这个凶业主老实了,警官处理:第一:赔款500元;第二:当面赔礼道歉;第三:保证今后不发生此类问题。三个条件照办后方才放人。这样极大的整治了违纪人员,支持了广大物业管理人员。

案例六:单身女子带男子来家同居,高兴时就将入户门、防盗门钥匙交给男子,不好的时候就会告诉保安,不许某某男子进来,保安用很大精力管住男子不让进来,过一段时间后女子又对保安说,算了让那男子进来吧,这种情况很危险,最容易发生凶杀案。只有*保安详细出入登记。

业主私房出租双方有合同,但未办理《租赁房屋治安合格证》。租房户逃走业主就找物业管理赔偿损失,否则不交管理费。

随便让陌生人进入室内:推销、维修等上门服务。

案例八:私自恢复现场。98年7月,某区某号502室女业主外出返回时发现门开着,进屋看到室内被人翻过,该业主以为是其儿子和她闹别扭到屋内找东西搞的,心想等其回来再算帐,就将搞乱得现场整理好。整理时发现放钱的地方未找到,只是少了几块表和几个戒指,并将门修复好。直到第二天中午才知道不是自己儿子搞的才报案,治安保卫处赶到现场什么也没看到,但向派出所报警也得报,立案也得立,至今未破案。

案例十:某区某号102室业主(台湾人),在三个月内辞退三个驾驶员,从未向物业关照过,其中还拖欠某位驾驶员1000多元工资不给,一天深夜该驾驶员将业主一辆金杯面包车开走,该业主报警要警方把该车要回来,警方查看保安记录确实是驾驶员把车开走,叫他们自行解决。这里可看出保安值勤记录是多么的重要。

案例十一:保姆在业主家偷东西叫做不可防范案件。城市花园内每年都发生4—5起此类案件。大多是偷盗贵重物品、金表、戒指、项链、现金等。某区某号502室业主(日本人),雇用一名保姆,保安上门登记保姆住址,该业主说是其翻译,不让登记。该业主和保姆不仅同居,连存折都用该保姆姓名。一次该业主回日本归来发现该保姆不在,并发现其存折内的钱被取走,将屋内值钱物品带走,该业主立即报警说保姆盗窃其钱物,问其以前你不是说是翻译吗,他说不是翻译是保姆,并且不知道保姆户籍地址。后找到朋友才弄清保姆地址,是东北满洲人,警方同东北警方联系,对方说此人未回老家,还在外面打工。这类有效防范手段就是逐个登记、留手印、发出入证。

应吸取的教训:

1、深入细致地抓好法制教育,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

2、依法处事,文明值勤,不能以错对错;

3、要紧紧依*和相信各级组织作用,遇事及时汇报;

巡逻操作程序

(一)巡逻路线的制定

巡逻路线及巡逻工作职责由保安部经理制订,巡逻工作由警卫组长安排巡逻力量和人员,并对巡逻人员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路线制订原则,一是要切合实际,覆盖面广、范围大,符合公司对外控制和治安管理要求;二是定点不定线,制定中选确定必须途经的点(要害部位),如配电间、锅炉房、冷气机房、冷冻、木工,电工间、仓库(物料、食品、贵重品仓库)、边门、车库(职工停车、客车库)、职工更衣室、消防通道、屋顶、布件间、商场部、客房区域等。然后确定路线,可分三路。每条线路上下、内外、重点非重点分别搭配,制作线路图。有时按季节治安情况和特殊工作要求,划分出一段时期内需要重点行进保安巡逻加强控制的区域,短时间内反复途经重点巡逻点,巡逻中交*使用,三是定点定线原则。

(二)巡逻力量的组织

警卫组长根据巡逻路线、巡逻密度、巡逻内容的确定、巡逻组的配各、巡逻人员的搭配、巡逻人员的编组,分早、中夜三班。夜班每组必须2人以上。

(三)日常巡逻路线

(1)对公司外围的巡逻:确保停车场秩序,维护车流安全,维持高峰时沿街交通秩序。

(2)对公司外围进出口通道的巡逻:检查边门通道畅通,大堂进出门周围人员,消防应急门安全装置、门锁。

(3)对公司后区巡逻:查看职工更衣室和浴室,检查更衣箱及时出职工,查看职工停车场、检查车锁、停放情况。

(4)对要害部门的巡逻:查看配电间、冷气机房、锅炉房,仓库、冷库、电话机房、布件间运转情况、安全装置、门锁等。

(5)对公司内部公共区域的巡逻:检查商场、总台、收银处、消防通道、财会室、理发室、商务中心、闭路电视室、电梯等,以确保安全。

(6)对客房区域的巡逻:检查楼面值班、客房门、通道、进出人员,以确保住店客人的安全。

(四)巡逻要求

(1)上岗前检查和配带对讲机,夜间巡逻根据需要,还须配带械具。确保器材完好,接受领班工作安排,了解巡逻路线和当天工作要求。

(2)根据工作要求,按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逻,作好巡逻记录和到位点签到记录。

(3)发现可疑的人、事、物及不安全因素,要及时用对讲机与监控室报告,并采取措施,严密监视。

(4)巡逻时有礼、有节,规范服务,文明执勤。

(5)夜间巡逻发现安全防范漏洞,既要及时处理,采取临时性措施,又要作好记录,及时报告,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和落实。

(6)下岗前检查器械使用情况,写好工作记录和交接。

2.物业安全秩序管理制度 篇二

近年来, 哈尔滨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量逐年增加, 特别是哈尔滨市实施“南拓、北跃、中兴、强县”发展战略以来, 全市出现了前所未有的建设高潮, 大批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施工现场得以广泛应用。为更好地确保建设顺利实施, 提高哈尔滨市的建筑机械设备管理水平和企业整体市场竞争力, 哈尔滨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应运而生。该协会的成立, 结束了哈尔滨建筑机械领域没有行业协会的历史, 对哈尔滨市建筑机械行业健康有序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意义。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全专家、住建部建筑安全专家委员会专家委员、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院长李守林, 北京市住建委施工安全处副处长魏吉祥、全国建设机械设备用户委员会秘书长侯宝佳、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机械化研究分院技术中心主任罗文龙、中建三局建设工程股份公司设备公司总经理张建中、中建二局深圳南方实业总工程师郭寒竹、上海机械施工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朱骏等行业内领导与专家也参会祝贺并在接下来的安全管理研讨会上作了交流发言。

3月19日下午至20日, 由哈尔滨市建设安全监察站和哈尔滨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研讨会顺利召开。除了上午参加协会成立大会的会员单位, 许多周边地区的建筑起重行业相关负责人也慕名前来聆听专家演讲, 现场人员爆满。专家们针对国家颁布实施的《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多项标准和法规, 分析国内建筑机械发展前景, 结合起重机械安全事故案例, 权威解读国家政策, 为哈尔滨市建筑机械行业提供最前沿的安全管理理念。其中, 李守林专家从宏观角度介绍了建筑起重机械行业严峻的安全现状、管理政策及发展趋势等方面, 指出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对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的重大意义, 政府决心用信息化管理手段遏制事故频发的势头, 并对信息化安全管理技术作了介绍。作为《塔式起重机》GB/T5031-2008主编, 罗文龙专家结合行业标准就违规操作引发的安全事故做了说明, 强调正确操作、安全监控的重要性。魏吉祥专家介绍了北京建筑起重机械的租赁发展、管理现状、安全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安全监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 对哈尔滨市的行业安全管理有着重要的借鉴意义。张建中专家结合国内塔机制造业的发展及目前整体水平, 对行业重产量和规模, 轻工艺、质量和节能性的问题及塔机制造细节方面的问题加以阐述, 对哈尔滨地区的塔机制造业发展有很好的指导意义。另外, 郭寒竹、朱骏等专家也从施工技术、政策解读等层面做了精彩演讲, 涉及行业相关的方方面面。参会代表们表示收获很大, 会后又继续找专家交流探讨, 场面热烈。

研讨会上, 专家们屡次提到用科技管理手段对塔机进行安全监控。目前我国在用塔机总量达20多万台, 且正以每年2万多台的增量在增加, 是名副其实的塔机大国。但由此而来的塔机事故频发, 每年有数百条生命被事故吞噬, 造成的直接财产损失达4亿多, 事故率是世界发达国家的10倍之多。政府对此高度重视, 多次进行专项治理, 但收效甚微, 其恶性发展势头难以遏制。业界人士苦苦探索, 发现我国对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缺乏实时科技管理手段是极为重要的原因, 这也被国际起重机安全管理先进国家的实践所证实。上世纪90年代初以前, 欧美等国家塔机事故率也是一直居高不下, 1996年, 德国首先推出了塔机安全监控管理系统, 2年后事故率下降了88%;1998年, 欧洲、美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均将此项装置列为强制性标准, 使事故率得到有效的遏制和降低。由此可见, 采用行政管理与科技管理相结合的方式取代单一的行政管理, 能够有效的解决问题。我国于2008年修订了国家标准《塔式起重机》 (GB/T 5031-2008) , 其中也列出了相关条款, 要求塔机的相关机构要具有实时显示、临界报警、超载限制、数据记录下载等功能, 但目前推广应用的效果不好。

目前, 哈尔滨市塔机的存量约有3 000台左右, 品牌较多, 但仍以本地厂家生产的小型号产品为主。与此同时, 哈尔滨市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管理水平与建设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矛盾也凸显出来, 甚至出现了多起机械伤害事故, 直接影响到全市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和经济建设的安全、健康发展。在调查中发现, 事故主要原因是一些使用单位违反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规定,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及未按规定进行例行检查和维修保养等。由于监控手段落后, 没有及时预警隐患、提示风险, 尤其是在事故发生后, 很难对事故原因做出准确判定, 不能为人们提供有效的借鉴。

为了加强对塔式起重机使用过程进行有效的监控管理, 切实控制塔式起重机运行过程中的危险因素, 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经相关部门对塔机安全监控产品的调查研究, 认为其技术水平和经济成本均符合要求。2010年, 哈尔滨市城建委与市安监局、市质监局分别联合下发了《关于加强建筑起重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防护用品管理的通知》等文件, 出台了《哈尔滨市推广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监控系统实施细则》等技术标准, 要求凡在用的塔式起重机应当按规定配置塔机安全监控系统, 否则不得投入使用。但在实际推广此项新技术的过程中, 一直存在着一些问题, 有来自建筑施工企业、租赁安装单位和塔机生产厂家的疑问, 甚至还有纪检监察部门的问责。令人欣慰的是, 在经过介绍、解释并改进部分推广程序后, 安全监控管理系统终于得以较顺利地推广。

截止目前, 已有4家单位在哈尔滨市生产销售安全监控系统, 配备安全监控系统的塔机已超过千台, 总体进展还算顺利。相信随着此项技术的大范围推广, 更多的业内人士会了解并接受安全监控系统。在谈及塔机安全监控推广的体会时, 哈尔滨市相关负责人表示确实有些感悟与大家分享:一是推广工作的程序要符合法律规范, 要尽量按市场规律来协调开展相关的工作;二是要加大宣传的力度, 要让广大的使用单位和监管单位充分的了解此项技术和产品;三要加强教育和培训, 尤其是要加强塔机操作人员的相关知识;四是开展日常的安全检查, 确保此项技术真正被使用, 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消除;五是相关部门要制定相应的政策, 确保推行塔机安全监控工作的正常有序的开展, 并真正的发挥作用。

以人为本是和谐社会的本质和核心, 推行塔机安全监控, 就是给生命多一份保障。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塔机安全监控产品的成熟, 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安全生产的管理和监控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认同。我们有理由相信, 不远的将来, 塔机安全监控系统必然在全国大面积推广, 哈尔滨市推行塔机安全监控之路对其他城市将具有很好的指导借鉴意义。而此次协会的成立, 无疑又让哈尔滨在规范建筑机械行业秩序、促进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道路上, 迈出了坚实一步。

此次会议组织非常成功, 会议围绕国家政策和行业形势, 针对哈尔滨市的建筑起重机械使用及管理现状做了详细全面的解读, 对该地区行业发展具有很好的指导性和前瞻性。

3.物业安全秩序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物业管理 消防安全 问题 对策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8-0068-01

消防管理在物业管理中占有头等重要的地位,物业消防管理不仅关系到物业企业的服务水平,而且还影响到小区业主的生命和财产安全,甚至还涉及到社会的安定与经济的健康发展,所以我们必须有时俱进,分析目前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解决这些对题就显得十分重要了。

一、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物业消防作业人员素养不高

我们知道,物业公司承接的小区一般都有消防管理和控制室,对小区的消防工作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但在具体的作业中,我们发现还没有达到全员持证上岗。物业公司内部人员没有全部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且管理人员平时不去检查小区消防设施的安全状况,高层居民住宅楼常常出现消防设施损坏、擅自停用、灭火器材缺乏保养等问题。此外,物业管理人员扑救初起火灾、组织居民疏散的能力较弱,应变突发消防事故的能力较低。

(二)小区空间管理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明确

随着社会的发展,小区业主拥有车辆的人数越来越多。目前,小区业主私家车无序停车占用消防车道的现象十分严重,只有少数小区在入口处设置路桩、栅栏,部分物业公司以入住率不满为由,对夜间私家车占用消防车道不予管理这就为小区埋下了消防隐患。物业管理作为契约式管理模式,物业消防安全管理涉及到消防设施维护等有形管理和物业区用户日常消防管理等无形管理,但是物业管理的范围和责任没有履明确的界定造成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很大的漏洞,突出表现为责任不明确。

(三)物业消防管理经费落实不到位

物业消防管理要想实现既定的目标,就必须以充足的经费为基础,因为,物业消防的管理活动中,特别是小区消防设施设备的购买、保养维修及使用都需要依赖物业消防安全管理费。从目前看,由于开发商和小区业主对这部分费用的支付不够重视,导致出现资金短缺的局面。并且由于在物业消防管理的活动中缺乏必要的监督机制,造成消防安全经费的使用出现失范化的操作致使经费陷入一个恶性循环的怪圈。

(四)业主的消防安全意识较弱

小区业主很少关心小区的消防工作,消防技能也欠缺,应对突发火灾的应变和处理能力不足。由于居民消防意识淡薄,装修时不注意防火材料的防火性能,而采用大量的可燃材料进行装修,增加火灾发生的危险性,电磁炉 、烤炉等大功率电器的普遍使用,使用电线路负荷曾大,加速线路老化造成线路故障而引发火灾。在火灾发生时,不能冷静的分析该如何逃生自救,对于消防器材的使用一无所知。

二、物业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研究

(一)提高人员消防素质,防范安全隐患

建议将承接有消防控制室居民小区的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作为培训重点,确保物业公司能管理好各类消防设,定期进行巡查、保养与维修,确保它们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将物业公司管理人员作为消防宣传的生力军,纳入义务消防队范畴,利用贴近居民的资源优势,积极开展入户宣传,组织协助组织开展消防疏散演练,不断提高自身和居民的消防素质。

(二) 加强监管力度,激发管理动力

消防部门不同程度地存在重企业、场所,而在居民小区监督检查的人力投入力度偏小,这也直接导致了物业管理公司的不重视,消防安全意识缺乏的重要原因之一。在此,笔者建议消防部门要积极调动公安、居委会、房管部门力量,加强对居民小区的消防安全检查,使物业管理公司充分认识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做到消防管理与卫生、治安工作同步进行。

(三)重视消防教育,普及消防知识

在日常的生活中,物业管理需要想方设法的提高业主的消防意识和技能。加大宣传力度,在小区显眼的位置设置宣传标语和警示牌,在居民楼道内张贴固定的消防警语,制定居民消防公约,组织宣传消防安全知识,强化人们的消防安全意识,形成家庭一般火灾防范的基本概念,懂得起初火灾处理的基本方法。另外,要在专业消防机构的指导下,充分发挥物业与广大居民群众之间的联系和纽带作用,组织保安人员和社区志愿者开展形式多样的消防灭火训练演习,现身说法,使广大人民群众掌握灭火的基本方法和火场自救逃生的基本技能。

(四)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实行问责机制

对于物业消防安全的管理上必须强化责任意识,实行明确的问责机制,强化责任人的事故处理能力和应变意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健全完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各物业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小区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把小区消防安全检查工作作为当前企业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把管理者的消防工作纳入到绩效考评当中,让消防安全与工资挂钩,与职位升迁挂钩,这样才能更好的提高管理者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力度,做到潜在的事故有人急着去解决,事故发生后有人能问责。

参考文献:

[1]李海军.物业管理消防安全存在问题及加强措施[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2(4)

4.物业安全秩序管理制度 篇四

第六章 公共秩序管理

一.物业管理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包括那些内容?

答:物业管理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内容有:出入管理、物业项目公共安全秩序维护、灾害防治、配合政府开展社区管理、施工现场管理等。

二.简述物业管理公共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方法与要求? 答:物业管理公共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方法及要求:

1.预防。划分(1)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服务禁区、防护区、监视区。(2)对固定岗、流动岗的设置。(3)秩序维护方案编制:安全布防方案、巡逻方案、主要危险源方案、各类事件应急预案。(4)购置保险。(5)安防系统的使用。(6)安全防范教育宣传工作。2.准备。(1)应急资源准备。(2)宣传、训练、演练 3.应对。4.恢复。

三.简述公共安全防范管理的检查方法?

答:公共安全防范管理检查方法:1.定期检查(日检、周检、月检)2.专项检查。(1)卫生检查。(2)陌生人测试。

四.公共安全防范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答:详见书上154页

五.简述消防管理的工作方法与要求? 答:消防管理工作方法:

(一)预防。1.消防组织。(1)义务消防队员构成,由项目全体员工组成,分为指挥组、通信组、警戒组、设备组、灭火组和救援组等。

2.消防制度,(1)制定物业服务企业消防管理规定。(2)制定消防设施设备管理制度。(3)制定消防检查方案及应急预案。(4)灭火方案要求。(5)灭火预案的制定。

3.消防隐患识别。(1)消防检查。(2)专职部门检查。(3)各部门、各项目自查。(4)设备运行测试。

4.消防隐患处置。

(二)准备工作。1.消防应急资源准备。(1)常规消防器材装备。(2)消防装备的维护、管理。(定期检查、定期养护、专人保管、交接班检查、消防器材的定期统计)2.宣传、训练、演练。

(三)救火应对。1.火灾火警应对步骤:(1)报警。(2)确认。(3)疏散。(4)灭火。

2.灭火器常识:二氧化碳灭火器主要用于扑救贵重设备、档案资料、仪器仪表、600伏以下电气设备及油类的初起火灾。

1211灭火器和干粉灭火器可以扑救液化石油气及钢瓶上角阀,或煤气灶等处的初起火灾。

(四)事后恢复

六.动火安全管理要求有哪些?

答:动火安全管理申报制度包括:动火申请、审批、动火、结束检查四个部分内容。动火前:1.重点部位动火须消防主管部门会同消防负责人会审,无异议才能动火。

2.防火、灭火设施不落实,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能动火。

3.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刷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能动火。4.凡盛装过受热膨胀有爆炸危险的气体容器和管道不能动火。

5.凡储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内、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不能动火。6.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的不能动火。动火中:1.动火现场要制定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作业员必须经常检查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3.发生火灾,燃炸事故时,要及时扑救。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动火后,动火人员和现场负责人在动火作业后,应检查并彻底清理现场火种。

七.简述车辆停放管理的工作方法与要求?

答:车辆停放管理工作方法与要求:

(一)建立健全车辆管理队伍。

(二)建立停车场制度。

(三)停车场规划。(1)动线规划。(2)车位规划与分配。(3)标识系统规划.(四)车辆出入管理。

(五)车辆停放管理。

(六)交通疏导及车辆管理标准。

(七)停车场突发事件管理。

(八)车场收费管理。

(九)停车场智能管理系统的使用。

八.车辆停放管理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5.物业秩序部奖罚条例 篇五

奖励部分

1、能及时发现不安全因素,并采取有效措施,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有效地减少公司的损失和避免事故的发生。

2、在抓获违法犯罪分子的过程中,能机智勇敢不怕流血牺牲、表现突出,视罪犯的犯罪性质给予奖励。

3、在遇到火灾时,能及时通知有关部门,果断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火势,并积极帮助群众作好人员疏散和物品转移工作。

4、在遇到抢劫、打架等突发事件中,能挺身而出,并及时报告,沉着、果断、加以有效的控制和处理,尽量减少损害和危害的。

5、在工作中任劳任怨,不计个人得失,以大局为重,克已奉公,尽职尽责表现突出的。

6、为客人提供细致周到的服务,多次受到客人和宾客赞誉表扬的。

7、尊重领导、团结同志、敢于同坏人坏事和不良之风作坚决斗争的。

8、拾金不昧者。

9、为公司争取到荣誉的。

10、评为公司先进等奖项的。

秩序队设立好人好事登记本,由文员负责记录本队好人好事,便于资历;设立优秀秩序员评比方法,每月10日由各班按10%的比例将优秀秩序员上报办公室,半年总评一次,总评出的优秀秩序员将予以资历。设立优秀领班评选办法,每半年评比一次,年终总评一次,总评出的优秀领班将予以资历。

处罚部分

实施纪律处分的目的在于严明纪律,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级秩序人员要以身作则,自觉维护条例的严肃性。没有铁一样的纪律,就没有一流的服务水平。处分应当遵守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

一、轻微犯过

本部员工如有下列过失,初犯者给予口头警告,三次者必须在罚款单上签认扣5分,重犯可立即辞退。

1、当值时、仪容仪表不整;

2、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3、在公共场合污言秽语;

4、使用公务电话干私人事务;

5、随地吐痰或乱丢弃废物;

6、不正确使用设备用具或违反安全守则;

7、工作时间不佩带员工证;

8、无故迟到或早退在5分钟之内的;

9、工作时间内做私人事情,情节较轻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

10、不参加秩序队会议,培训工作;

11、不遵守岗位操作规程的;

12、在工作时间外,穿着制服在山庄内游玩或外出的;

13、宿舍队员在规定时间内不回宿舍休息的(特殊情况除外);

14、使用对讲机不文明用语,或在对讲机里面乱讲的; 二、一般犯规

本部员工如有下列行为,初犯者予以口头警告,批评教育。二次犯者必须在罚款单签认扣8分,必要时可作辞退处理。(注1分10元)

1、工作态度不认真(如工作时间听随身听,看报纸,聚众扎堆喧哗、吃零食、吸烟等);

2、离开工作岗位,串岗,迟到或早退超过10分钟;

3、当值时间打瞌睡;

4、下班后无故逗留或着工装在对客经营部门进行娱乐和消费的。

5、不保守公司和秩序队秘密的(情节较轻的)。

二、严重犯过

本部员工如犯有下列过失,将立即给予处分。必须在罚款单上签认扣10分,情节严重立即辞退。

1、对上司不礼貌、顶撞、违背或不服从上司合理的指令;

2、擅自标贴或涂改撕毁公司各类通告或指示,存心毁坏本公司任何财产;

3、对客人粗鲁或不礼貌,情节较严重的;

4、与队员闹不团结,争吵或打架的;

5、参与赌博或变相赌博的;

6、在岗位上临阵退缩或工作不负责任致使违法分子逃脱或造成事故发生的。

物业秩序员奖惩制度

一、遵纪守法,服从分配,听从指挥。

1、迟到早退10分钟以内的扣20元,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2、秩序人员不服从领导工作安排,教育后仍不服从,可责令其离岗,离岗期每日扣50元,连续离岗3日以上,一律作辞退处理。

3、未按规定要求和时间上岗的,查获一次扣20元,上岗后,不按执勤要求做,查获一次扣30元,上岗后脱逃,脱岗时间超过1小时的扣30元,超过2小时的扣50元。

4、执勤时打瞌睡的扣50元,发现睡觉一次扣10分。

5、严禁在驻勤地块所属区域和值班休息室内饮酒,发现一次扣20分,违反规定酒后上岗的发现一次扣20分,执勤时间内饮酒,发现一次扣30分,责令其离岗,离岗期一日扣30分。

6、擅自把亲友或无关人员带入执勤范围,或执勤时看无关书藉,发现一次扣5分。

二、维护秩序队伍形象,注重仪容仪表,坚持文明执勤。

1、上岗后,不按规定着装,发现一次扣10分,上岗期间发现一次打人,骂人扣10分,情节严重者按公司其它规定严肃处理。

2、离岗后或不在执勤时,穿戴秩序服发现一次扣10分。

3、对客户询问不耐烦详尽回答或对客户发生不礼貌事件,发现一次扣10分。

4、执勤巡检时,晃动走样或其它畸形走样,发现一次扣10分。

5、站立不按规定立姿,发现一次扣10分。

三、奖励在工作中抓获违法犯罪分子一次,一人奖励50元,抓获重大案犯一次,一人奖100元。

四、说明

1、全年扣分累计达100分者,作辞退处理,全年有扣分行为的不参加评选活动,对扣分超过50分小于100分者,下年度不考虑提高工资。

2、扣分的分值按每分2元计算,从其工资中扣出。

3、凡因在工作时间内不负责任,造成的各种经济损失,由当班人100%的赔偿。

4、本奖惩责任制从宣布之日起执行。

物业小区秩序员管理制度汇篇 秩序员值班制度

1、秩序员值班实行24小时二班轮值制,做好门前和小区内保卫纠察工作。

2、各岗位秩序人员应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共同做好整个小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3、必须严格落实住宅小区、停车场、办公楼的人员和车辆的管理工作。

4、维护各出入门的进出秩序和小区内的清洁卫生。

5、发现可疑人员应及时检查询问,并及时。

6、秩序员在执行小区内巡逻期间,应负责检查小区的各项安全设施和公共照明。

7、维护小区内的正常生活秩序,禁止赌博、卖淫、嫖娼、打架斗殴等事件在小区内发生。

8、发现可疑情形应立即向上级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处理。

9、当值秩序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认真完成各项任务,填写各种登记资料,做好交接班记录,向接班人员报告本班次的工作情况。

10、秩序人员必须服从上级领导以及管理处领导的指示,非特殊情况需临时调动的,不得撤离职守。

秩序人员纪律

1、必须一切行动听从指挥,不当面顶撞,不背后议论。

2、上岗执勤时,必须尽职尽责,坚守工作岗位,不撤离职守。

3、严格落实一日生活制度、请销假制度、学习制度、军事训练安排、工作例会制度、工作汇报制度、备勤制度。

4、每个秩序员要有高度的集体荣誉感,团结互助,不拉帮结派,不搞个人主义。

5、秩序员在上岗执勤或班后备勤时不允许酗酒、不允许吃带异味的食物,保持好良好的精神面貌,以备随时调用。

6、积极参加公司及秩序队组织的各种活动(学习、开会、训练、公差、劳动等),不挑剔、无怨言。

7、对待顾客及业主要有良好的服务意识,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大方,做到以理服人。

8、秩序队员不准组织、伙同他人进行其它破坏和干一些有损秩序行业声誉的事情。

9、秩序队员禁止穿拖鞋或光背在公共场所行走或进行其它活动。

秩序人员工作行为规范

1、上岗执勤必须仪表整洁,着装整齐统一,戴工牌上岗。

2、不准留长发、胡须,要经常修剪,不留小胡子,不准留指甲。

3、上岗执勤时不准坐、卧、依靠、打盹、吸烟、唱歌、看书报、听收(录)音机以及做其它值勤无关的事。

4、文明执勤,礼貌待人,遇到客户必须做到让道、微笑问好,与人谈话时要热情大方,语言要简洁,用词要适当。

5、有自我约束能力,不违章不违纪,服从分配,听众指挥。

6、认真学习各项业务技能及相关专业知识,时刻注重公司和自身的形象。

7、当业户、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受到不法分割时,要机智勇敢、灵活妥善地采取紧急措施全力保护。

8、上岗执勤时,不准将帽子拿在手中,不准钩肩搭臂、手插口袋。

9、执勤时行姿步伐平稳,不左摇右晃,站姿保持全身正直,双手侧放或后握,不准抱臂,不准倚靠任何东西,不准攀扶建筑物、树木、汽车等一些与工作无关的物件。

10、同事之间要互帮互助,不争吵、不挑衅闹事,不做有违反公司规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以及秩序部所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的事。

11、认真完成公司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交接班制度

1、每班接班前十五分钟整理好自己的服装和各项配备物品及个人卫生,由带队人员带队由大门岗出发,绕小区外围一周,然后回到大门岗进行交接;

2、由带队人员带队按规定顺序进行交接班,要求队伍动作整齐一致,岗位交接时实行双向敬礼形式;

3、在交接班过程中,队伍纪律要严谨、认真,严禁在队伍中出现一些不规范动作和出现聊天、打闹现象;

4、交班人员必须等接班人员验收后方可离岗,做到“三清三明”,交接班中发现的问题,由交班人员承担;

5、巡逻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对小区内所有消防设施、公共设施及事物的检查,如发现有疑问,及时向上一班核实,规定时间后发现的事情由当班人员自己负责(一般规定时间在半小时内);

6、交接班结束后,由交班带队人员,发出口令,整理队伍回宿舍,在上、下班途中必须着装整齐,不得不戴帽子或将帽子拿在手上,不准解领带、解衣扣、披衣敞怀、挽袖、卷裤腿或进行其它不规范的行为;

7、各交班人员应在回宿舍后,积极将交接班中出现的问题向上级领导反映,以便及时处理,交接班操作规范。

每班由班长带队到集合地点,检查当班着装仪容仪表是否队伍要求,讲究当班期间注意事项并提出要求,带到达接班地点集体转体面向交班人员。由交班人员先敬礼,接班人员回礼。交班班长:“上班时间无异常情况发生,请接班!”接班班长下达左(右)跨一步走,并喊:“接班”接班人员向岗上走,交班人员向接班人员位置走。然后相互转体,敬礼,交班班长下达向左(右)转,齐步走的口令,带队到指定地点集合,讲评当班情况对当班好的情况进行表扬,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并提出整改意见,记录班务会日记存档。

备勤制度

1、备勤时间规定每班上班一班为备勤时间。

2、备勤人员时入备勤时间内应穿着整齐在宿舍内,以便随时调动。

3、备勤时间内严禁赌博、酗酒、打架闹事。

4、备勤人员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影响其它人员。

5、备勤人员应听从各种调配指令,积极协助其它职能部门的工作。

6、备勤人员在接到各种突发事件指令时,必须迅速动作,力争在最短时间内赶到事故地点(一般为3分钟)。

7、备勤人员非特殊情况不允许请假外出。

8、所有备勤人员严禁在岗上聊天,不得穿着制服在小区内随意行走。

9、备勤班班长应协助部门做好人员管理工作和安排打扫卫生人员。

10、各备勤班长应负责落实部门当日安排的军事训练工作。

11、违反以上者发现一次扣2分。

会议制度

1、小会:每天下班后进行讲评、总结,由班长主持。

2、周会:每周星期日晚19:00队会,队长主持。主要讲评上周工作和存在的问题及布置下周工作。

请销假制度

按公司请销假制度,在部门填写申请表,由班长、队长签字后,到管理处主任签字方能生效。时间不能超过一天,超过一天需到公司行政部门同意。

换班制度

非特殊情况,队员不允许换班。换班前,填写《换班申请单》,由班长、主管签字,每人每月不能超过两次(含两次)

秩序员管理基本制度

1、秩序人员工作纪律

1)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各项规章制度。2)坚守岗位,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3)上岗坚决做到“五不准”,即不准喝酒,不准聊天,不准容留外来人员,不准撤离职守,不准迟到早退。

4)服从管理,听从安排,廉洁奉公,敢于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5)爱护各种警械器具装备,不能丢失、损坏、转借或随意携带外出。6)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外出必须请假。

2、秩序人员的交接班制度

1)接班秩序人员要按规定提前十五分钟上岗接班,在登记薄上记录接班时间。

2)交接班时,交班的秩序人员要把值班中继续注意或处理的问题以及警械器具等装备器材向接班秩序员交代、移交清楚。

3)接班秩序人员验收时发现问题,应由交班秩序人员承担责任。验收完毕,交班秩序人员离开岗位后30分钟之内所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保安人员承担责任。

4)所有事情交代清楚后,交班秩序人员在离开工作岗位前在登记薄上记录下班时间并且签名。5)接班人未到,下班人员不得下班。如果接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下班,这期间发生的问题两人共同负责;即使没有发生问题也要分别扣发两人的工资并通报批评。

3、秩序人员工作细则

(1)仪表着装

1)按公司配发制服统一着装和佩带,制服须保持洁净、平整,各项配置标志齐全规范。2)风纪严整,不得敞开衣领、翻卷衣袖、裢边;上岗前须到更衣室整理仪表。

3)上岗前、下岗须到指定点更衣;不得将制服及佩带物带进大厦;服装清洗不得影响正常上岗着装。

4)秩序人员仪表须洁净端正,不得留长发、胡须。

(2)上岗姿态

1)在岗时须精神饱满,精力集中。

2)站岗时保持抬头、挺胸、收腹、并腿,巡岗时在站立的基础上做到步伐稳健,双臂前后自然摆动,不得有手插衣裤口袋,手叉腰间等散漫举止。

3)两人巡岗时须并排,保持上岗姿态统一步伐进行;两人以上巡逻或同行时须列纵队,保持上风姿态统一步伐进行。

(3)工作态度:

1、服从领导——不折不扣地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调配。

2、严于职守——坚守本职岗位,不得擅自离离岗、串岗或睡岗。

3、正直诚实——对上级领导、同事和客户要以诚相待,不得阳奉阴违。

4、团结协作——各部门之间、员工之间要互相配合,同心协力地解决困难。

5、勤勉高效——发扬勤奋踏实的精神,优质高效地完成所担负的工作。

渔人码头物业管理责任有限公司

6.物业秩序维护部工作总结 篇六

2015年即将过去,我们满怀信心的迎来2016年,过去的一年里,秩序维护部在公司各级领导、各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以公司发展为中心,以脚踏实地的工作作风,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积极创新,不断提高,始终坚持服务为宗旨,以安全防范为重点,贯彻落实公司指示精神,狠抓队伍的精神文明建设和团队建设,充分发挥队员的主观能动性,积极调动全员的工作热情,通过部门全体人员的共同努力,取得了一定的成绩,现将今年年终工作总结如下:

一、1、公共秩序维护管理

(1)、落实百日安全活动。2015年8月,项目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工作小组,落实并启动百日安全活动的具体内容,活动期间,由秩序维护部牵头,在各部门积极配合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自查等工作,制作 “安全来自长期警惕,事故来自瞬间麻痹”的安全标语,贴在大堂醒目位置,用挂横幅的方式来宣传安全的重要性,安全是物业服务中的重中之重,也是服务的基本保证,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紧密相连,秩序维护部在日常工作中始终把安全放在首位,对重点部位,重点设备加强安全巡检工作。期间根据项目特点,制定“三岗联防措施”、“夜间岗位值班方案”等技防措施,使各岗位对人车物进出进行有效控制,达到治安联防效果。

(2)、2015年8月5日,非机动车库开始规范运营,对自行车、电瓶车及摩托车进行分类有序停放,在提升服务品质的同时,也让大厦客户感到安全放心,有了前期大量充分的准备工作为基础,对岗位工作进行制度化管理,截止目前,无一例有效投诉,停放安全率达到百分之百。

(3)、2015年9月,是今年的安全生产月,其主题是“安全发展、科学发展”。秩序维护部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活动,以展板的形式在公示栏里粘贴安全生产小知识,反响强烈,活动得到了广大客户的认同和肯定,宣传效果极佳;为了进一步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按照防汛应急处理的相关要求,部门组织实施了一年一度的防汛演习,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2、消防安全管理

(1)、秩序维护部始终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管理方针,每月组织一次对大厦内消防设施设备检查工作,定期对消防安全隐患进行自查整改,为安全生产保驾护航,在节假日之前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对大厦区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2015年共计检查出较大消防安全隐患10余处,除服务中心能自行处理的以外,均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限期整改,并全部处理。(2)、为提高消防四个能力建设,部门上半年组织实施了规模较大的消防演习,在对消防档案的排查中,发现大厦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未更新,按《消防法》相关要求,深入各客户单位与各单位消防安全负责人签订安全责任书,并留下联系方式,建立健全的消防管理员台账,便于及时沟和和统一培训工作的同时,还加强与地方行政单位的联系,2015年12月6日,服务中心特邀高新公安分局消防安全保障中心工作人员到进行专业消防培训,此次活动不但服务中心全体员工主动参加,而且客户单位消防负责人及安全工作人员也积极参加了培训,被益州社区授予“消防安全管理先进单位”荣誉称号,为消防安全知识的推广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

3、服务品质提升

(1)、安全管理与服务相辅相成,二者缺一不可,为了提高员工的服务礼节礼仪标准,部门开展了理论讲解及现场实操等多种培训方式,使员工能够真正意义上理解做好岗位工作所必须具备的条件,并用巡检、督导、整改的方式,使员工在服务礼仪及细节上,有所真正提升。

(2)、为了提升服务品质,规范员工在日常工作中的行为、工作质量,体现绩效考核制度的公平公正性,应项目要求,部门又重新完善修改了绩效考核条款和评分标准。

(3)、为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部门积极组织员工及骨干人员进行沟通交流,增强团队的凝聚力,从而使部门工作能够正常有效开展。

(4)、三月份,项目启动了创国家示范活动,部门查漏补缺,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设计并完善了各类现场标示标牌,并完成粘贴工作,在达到行业要求的同时,也大大提升了项目管理服务的品质。

(5)、十二月份,根据公司文件精神,关于开展公司第二届服务技能大比武的通知,秩序维护部在部门经理的带领下,精心组织,严格要求,使部门全体员工树立“比学赶超”的学习和竞争意识,全身心投入到日常训练当中,以不计得失的协作观念和不畏艰难实现目标的拼搏精神积极面对此次比武活动。

二、存在的不足

1、员工培训

由于秩序人员流动性大,对员工的培训没有跟上,部分员工对岗位工作流程与标准不是特别清楚,正因如此,导致今年项目有一起因对岗位工作流程不清楚而发生的安全事故。

2、工作标准

由于秩序人员流动性大,常有缺编的现象,导致了工作标准有所下降,相关处理突发事件的经验和能力有所欠缺,对一些不可预见的应急事件处理还停留在以往的经验上,思考不足,具体应对措施有所欠缺。

三、2016年重点工作

1、制定2016年安全生产目标计划,强化安全防范意识,持续贯彻:“预防为主,安全第一”的方针。

2、通过多样化的培训形式,达到提高员工的专业技能、服务形象的同时,积极引导客户参与安全防范管理工作,组织做好入户宣传、讲解安全常识和消防演习等活动。

3、充分利用项目月度绩效考核标准,进一步细化监督培训考核方案,把绩效考核落到实处。

4、抓好安全管理工作,把安全隐患降到最低 争取2016年被辖区评为安全生产管理先进单位。

5、根据季节变化,做好季节性天气引起安全隐患的准备工作,做好相应的预防措施。

6、与其他各职能部门积极配合,并做好与员工的沟通交流工作,重视思想道德建设,因势利导,增强凝聚力,打造一支和谐具有战斗力的团队,结合部门内部的实际情况,严抓日常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自身能力,为保持和提高国家示范大厦的亮点服务而努力工作。

安信物业服务中心

7.物业安全秩序管理制度 篇七

1 物业管理中安全保障义务的含义

安全保障义务最早起源于罗马法中要求旅馆业者对住宿客人携带的财产承担保护义务 (契约责任) 的规定。德国法最初在道路交通安全中规定此种安全注意义务, 后为德国判例逐渐引用到侵权行为法领域, 通常被称为“社会活动安全注意义务”。在法国, 最开始是为了解决工伤事故中对雇员的保护, 要求雇主对雇员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也叫“保安义务”;此后扩展适用到所有契约类型中和侵权行为法领域。

在我国, 安全保障义务通常被认为是在某些特定的法律关系中, 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人身、财产之安全负有关照和采取积极措施加以保护的义务。物业管理中物业公司和享受物业服务的业主之间也存在特定的物业合同关系, 物业公司在其可预见范围内, 也负有保障小区业主人身、财产不受侵犯的安全保障义务。物业公司若违反此义务造成业主权利受到侵害, 应承担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2 物业管理中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争议

2.1 合同义务说

正因为安全保障义务最早由契约责任规定, 很多人都容易将其界定为约定性义务。物业管理中, 只要物业服务提供方和接受方在物业合同中约定了保障人身及财产安全的义务, 则负有义务的行为人违反了该义务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比如, 物业公司在物业服务合同中明确承诺保障业主在住宅、小区内的人身、财产不受外来人员的干扰和侵害, 则物业公司就有义务为此配备专门的保安人员、建立相关的保安制度、安装必要的电子监控系统、对服务区域周边的围护设施加以完善, 从而保障业主人身财产权利。

但合同义务确立的前提是一定要存在物业服务合同关系或者当事人有关于安全保障的明确约定, 这要求遭受损害的业主有充分证据证明此种关系。并且合同义务仅限于保护相对人, 保护的内容也仅限于财产利益, 义务违反的责任中也不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这对物业服务中遭受损害的业主来说是极为不利的。

2.2 附随义务说

附随义务, 一般指并非自始确定, 而是在合同关系发展过程中, 基于诚实信用原则而发生的、旨在更好地实现当事人利益的义务, 通常包括通知、说明、协助、照顾等。物业管理中, 即便物业服务合同中没有对安全保障义务进行明确约定, 基于遵循诚信原则, 物业公司为保证对业主提供符合约定要求的服务, 也必须对业主尽到协助、照顾义务, 其中就包括对业主的人身、财产的安全保障义务。

附随义务归根到底还是合同法上的义务, 不可避免也会受到保护对象和保护内容范围的限制。对于那些与物业公司不存在物业合同关系, 但又很容易频繁出现在物业小区的人员, 如家庭装修工、快递员、家政服务人员等, 都不会在小区区域内受到来自物业的安全保障;那这些提供相应服务的人员不愿服务上门, 也给小区业主造成不便。此外, 理论上, 附随义务在合同的义务体系中大多也都处于辅助性、次要性、依附性地位, 不具主导、基础作用;但是物业管理中的安全保障通常是针对人身性、财产性利益进行保护, 往往是最本质、最基本的。将安全保障义务定性为附随义务与现实需求不符。

2.3 法定义务说

也有很多学者认为物业管理中的安全保障义务是侵权法上的义务。学者王利明认为:“保护义务与其说是根据诚信原则产生, 不如说是侵权法所确定的义务。因为侵权法为每一个人确定了不得侵害他人财产和人身的义务, 违反此种义务首先将要产生侵权责任。”学者尹田也认为“人身伤害从来都不适用于合同责任, 即使这种伤害导致了合同的不履行。因为注意第三人安全的义务是一种‘通常存在’的义务, 这一义务不是来源于合同, 其范围也并非由合同所确定。”

法定义务的主体范围扩展到了不仅包括特定紧密联系的相对人, 还包括其他所有不特定社会主体;法定义务的违反, 不仅涉及财产损害赔偿责任, 还有可能涉及精神损害赔偿;受害人的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也较合同的违约请求权的长。因此, 将安全保障义务界定为法定义务, 相较于合同义务具有极大的优势。

3 物业管理安全保障义务的立法规定

我国目前在物业管理的相关立法中, 并没有针对安全保障义务的直接规定, 仅在《物业管理条例》的个别条款中有涉及。如第36条第2款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 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 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第46条第1款规定, 对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 并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第47条规定,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物业服务企业雇请的保安人员在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公共秩序时, 应当履行职责, 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这几条是关于物业服务公司在物业服务中对业主人身、财产遭受损害所承担之法律责任的原则性规定, 也隐含了作为法定义务的安全保障义务。

目前更多的立法是对一般民事活动中的安全保障义务的规定。如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6条规定:“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 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 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同时, 《侵权责任法》第37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 造成他人损害的, 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管理人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 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此外, 《航空法》、《铁路法》、《公共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民用航空器法》、《公路法》、《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旅馆业治安管理办法》以及《公共娱乐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都对安全保障义务作出了直接或间接的规定。

但上述立法尤其是侵权责任法均未明确是否也适用于物业服务活动。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之间也属于一种常见的服务消费合同关系, 是一种民事关系, 但是否能适用上述两条规定, 关键就在于物业服务公司是否属于立法中所指的“公共场所的管理人或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

笔者以为, 现有列举式立法并不能穷尽当前所有管理人的类型, 而物业服务区域属于一个相对开放的公共性场所, 属于侵权责任法中37条所指的“公共场所”, 该场所的管理人理所当然对应于物业服务公司。而且根据安全保障义务的“收益与风险相一致”理论, “那些从危险源中获取利润的人经常被认为是有制止危险义务的人”;物业服务公司在提供有偿物业服务中获得相对丰厚的利益, 就要对业主承担安全保障义务。而且, 物业公司更有能力控制危险的发生, 让其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更能节省社会成本, 更符合实质平等的要求。所以, 应认为物业服务公司也应该负有侵权责任法中的安全保障义务。

同时, 物业公司和业主之间若存在合同关系, 则也应适用《合同法》的规定。《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为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 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 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第60条第2款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前一条说明安全保障义务可能成为约定的合同义务, 后一条预示其也有可能成为诚信原则所决定的合同中的附随义务。

综上, 对于物业管理中的安全保障义务, 现有的立法上既允许其为合同法上的约定义务, 也可能为合同法上的附随义务, 更多地可能为侵权责任法等立法规定的法定义务。

4 认识和结论

物业管理中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的界定有助于我们明确法律的适用, 从而明确义务违反的责任类型和追究;有利于去平衡物业服务中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关系, 更有利于保障和维护业主权益。

笔者认为, 现代物业管理中物业公司承担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本上而言是一种法定义务, 但不排除超过法定标准之外当事人约定为合同义务。

首先, 单独界定为合同义务或附随义务存在缺陷。如上, 附随义务虽属于广义的法定义务, 但从根本上而言是一种合同法上的法定义务, 和合同义务一样, 仅限于特定相对人之间, 保护对象范围受限, 责任内容仅限于财产损害赔偿。而且, 将物业管理安全保障义务规定为合同义务, 过于自由, 物业服务公司往往会借助自己的强势而逃避或限制自己在合同中对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保障的义务, 以规避承担责任。

其次, 界定为法定义务与现有立法模式相适应。我国现有立法大多数都对各公共场合的管理者、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进行了直接规定, 明确为法定义务;尤其是侵权责任法的出台进一步明确了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 管理人或者组织者应承担补充责任。所以, 将物业管理中物业公司的安全保障义务界定为法定义务, 与我国现有的立法模式相符, 顺应了立法发展趋势。事实上各国在对安全保障义务性质的认定上一般也都会基于两种考虑:首先不违反本国已有的侵权法和合同法传统的分界线;进而在这一前提下寻求最有利的解决处理方式。

再者, 有利于保障业主的权益。物业公司违反安保义务, 应对受害业主遭受的财产损害和精神损害进行赔偿, 这更有利于保障业主的权益。

并且, 笔者认为对于物业管理安全保障义务的根本性质的界定应该唯一, 法定义务是起码的基本的义务。在法定义务标准范围内, 当事人同时进行约定, 仅是意思自治的体现, 此时的安全保障义务根本上还是法定义务。只有在超过法定标准外的安全保障义务才是约定义务, 因为此时的约定受法律保护, 但此时的约定义务其实还是应以最起码的法定义务作为基础。所以, 在前种情形下,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 物业服务公司应承担法定的侵权责任;后一种情形下, 业主在法定标准内既可选择追究物业公司的侵权责任也可追究违约责任, 超过法定标准部分只能根据约定追究物业公司的违约责任。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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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物业安全秩序管理制度 篇八

一、六个务必、六个到位

根据近期全国、全省大力整治煤矿安全生产,严厉打击煤矿违法生产活动的精神,永春县认真分析了当前全县煤矿形势和存在问题,全面部署,加大煤炭安全生产监管力度,维护煤炭生产秩序。

县委书记陈庆宗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举头组织学习《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整顿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和非法煤矿的紧急通知》精神,专题研究了永春县煤矿安全生产和乡镇煤矿整顿治理工作,成立了永春县安全生产监察大队。会议提出把乡镇煤矿整顿治理作为县委 “夯实基层基础”的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要求整顿治理工作做到“六个务必、六个到位”:即务必要高度警醒,认识到位;务必要落实政策,整改到位;务必要健全机制,责任到位;务必要加强宣传,培训到位;务必要抓好当前,措施到位;务必要严格执法,监管到位。

永春县陈泽荣县长做了具体部署:从8月25日起,全县乡镇煤矿所有生产矿井全部实行停产整顿,县财政首期拨出200万元补助矿井改造,要求矿井对照申办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件逐一整改;同时彻底关闭无证矿井,严厉打击非法矿井开采行为;同时组织举办矿长培训班,提高安全意识。

二、以许可证申办条件为标准,逐项抓整改落实

针对乡镇煤矿安全生产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该县对12家管理型的煤矿企业和54个生产矿井,利用申办煤矿安全生产许可证为契机,逐项进行分析,逐项制定方案,逐项抓紧整改,提出了具体落实意见。

1、逐步理顺矿井管理体制。以分清等级、兼并矿井、淘汰落后、提高效益为原则,出台措施鼓励兼并矿井,将矿井分成三等,尽量减少矿井业主数量,扶大扶强效益安全双高效的矿井,提高中等矿井安全生产水平,逐步淘汰减少效益安全低下的矿井。

2、增强矿井技术力量。每个矿井选派1名高中以上学历的人员到龙岩煤炭学院培训半年,这些人员学成归来将作为各矿井技术人员参与矿井安全生产管理,将增强各矿井的技术力量。同时出台奖励措施鼓励矿井聘请技术人员或有经验的国有煤矿工人,以加强乡镇煤矿的技术管理力量。

3、改造矿井通风系统。主要做好井下漏风地点的密闭、风井风门的设置与管理、进风井风量和风流的调节、主要通风机的管理、维护等工作,切实做好井下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管理,杜绝中毒、窒息事故的发生。

4、县财政拨款补助改造矿井提升绞车系统。改造大部分提升矿井的绞车道,使提升弯度、坡度均符合要求;购置符合要求的保险装置、深度指示器装设齐全的矿用提升绞车、使用检测合格的钢丝绳;新建或改造上、下部车场以及其他有关提升系统等配套措施。

5、改善矿井巷道断面。各矿井加大投入资金对矿井主要巷道进行拓高、拓宽改造,使矿井主要巷道净断面能满足行人、运输、通风和设置安全生产设施的需要,并由县财政予以补助。

6、完善矿用设备。督促矿井逐步更换符合要求的矿用设备,对矿用设备购置,县财政拨出部分资金予补助,预计更换设备投入500万元。

7、改善防尘供水系统。全县在矿区合适地点建设容量为200m3集中供水水池25处,各矿井再从布设管道从水池引水至井下用水点。

8、改造矿井供电系统。组织供电部门改造完成后矿井向井上、井下供电变电器达到100%分开,并要求矿井所装备的小型发电机作为主要通风机的备用电源,解决矿井双回路供电问题,县财政予以补助。

9、建设样板矿井。在矿区选择资源条件较好、矿井负责人素质较高、矿井基础较好的矿井,给予重点扶持和整改,为其他矿井整改提供示范和带动作用。

三、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生产

1、明确打击重点。将属于无证非法开采矿井,以往关闭之后又死灰复燃的矿井,无视政府监管、拒不停产整顿或停而不整的矿井,经整顿仍然达不到安全标准的矿井,列为打击重点,一经发现,立即予以关闭取缔。为把整顿关闭工作落到实处,该县采取送达通知、停止供电、封存收缴剩余火工产品,以及拆除设备、摧毁井筒、填平场地、水泥硬化井口等有力措施,制止违法违规生产活动。

2、增加执法力量。该县招聘6名大学生选送到煤炭院校进修,充实县煤行办技术骨干力量。为加大对无证非法开采矿井打击力度,做好“五整顿、四关闭”工作,在原有矿山巡查队的基础上,公开招聘30名退伍军人组建永春县矿区巡查队,分成三个中队,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专门负责打击煤矿非法生产活动。仅8月份执法中,共就发放责令改正通知书30份,拆除无证非法矿井工棚18座,拆除生产器械30件,实现了停产整顿的煤矿真正停止采煤,无证矿井一律关闭。

3、开展联合执法。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安监、国土资源、煤炭行业管理、公安、环保、电力等部门密切配合,开展联合执法活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如县安监部门对发现该停不停、该关不关或明停暗开的矿井,采取有力的监察执法措施,依法予以处罚。从8月25日停产整顿以来,已依法对2个不按规定停产整顿的矿井予以处罚。

四、抓培训、抓投入、抓日常

1、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县安办通过有线电视播放安全生产宣传警示片,印发宣传材料,举办安全生产培训班等多种形式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宣传活动。发放煤矿知识扑克1000副、《安全生产法》壁挂50套,县煤行办印发《煤矿安全生产警示录》8000份,组织乡镇、部门和企业征订《安全与健康》等报刊杂志,加大煤矿安全生产知识宣传,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

2、加强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县安办组织278人参加煤矿矿长安全资格、175人参加煤矿矿长资格证、180人参加煤矿矿井长资格培训。

3、拓宽渠道,加大安全生产设施投入。该县建立煤炭安全生产基金,补助煤矿企业安全技术改造和煤矿安全补欠工程和灾害防治等。投入400多万元,硬化矿区主干公路水泥路面,建设岩刀坑片区自来水工程;投入700多万元进行矿区电网改造,提高矿区供电的可靠性,杜绝了向无证非法开采矿井供电或转供电。强化企业的投资主体和责任主体地位,积极引导和要求各煤矿业主增加投入,乡镇煤矿按规定每吨煤提取6元安全专项资金,投入安全生产。

4、建立煤矿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至2005年8月,已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240多万元,由县煤行办集中统一管理,主要用于事故的抢险救灾、调查处理和医疗事故救助等。

5、建立和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制定和完善了《永春县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健全了《永春县小煤矿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指导煤矿行业的从业单位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措施,提高应急处置事故能力。

6、做好事故查处和事故统计报告工作。

五、加强监管,健全制度建设

该县不断建立健全煤矿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有效促进煤矿安全监管职责的落实。

1、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县建立了县政府-煤行办-煤矿有限责任公司-矿井-作业班组-作业人员的六级安全生产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生产单位,落实到作业班组,落实到作业人员,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机制。

2、建立政府领导分工联系本地区重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吕刚分管全县安全生产工作;副县长林强分管煤炭生产工作,并联系挂钩天湖山矿区所在地、煤炭产量占70%以上的重点产煤乡镇下洋镇等。县直主管职能部门县安监局、国土资源局等单位分别挂钩联系下洋、坑仔口等乡镇,作为牵头单位,便于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

3、落实日常监管制度。为加强日常监管,实行派驻整顿关闭工作监督员制度,由县煤行办向11个有限责任公司派驻监督员,督促指导乡镇煤矿安全整治工作,县安委会向永春煤矿派驻监督员

9.物业公司秩序维护部岗位职责 篇九

1.1 物业区域的公共秩序维护

1.1.1 公共财产安全防护与公共秩序的维护 1.1.2 安全监控设备的使用和管理.1.1.3 外来人员出入管理 1.1.4 装修秩序管理

1.1.5 各类突发紧急事件应急预案制定及演练 1.1.6 协助处理治安管理、公共卫生等事件 1.2 物业区域内交通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1.2.1 道路交通标识管理 1.2.2 车辆停放管理服务

1.2.3 交通事故及车辆保险的协助处理 1.3 物业区域内消防管理服务 1.3.1消防设施设备管理 1.3.2消防事故预防管理 1.3.3 火灾事故的协助处理 2 秩序维护质量目标

2.1无因岗位责任造成的重大治安案件、安全事故、交通事故和消防事故。2.4 秩序维护服务满意率为95%以上。

2.5秩序维护服务的业主满意率以每半年为一个阶段进行统计,其主要依据的信息来源为:《顾客满意率调查表》。

业主和住户的满意率:100×(1-A/B)% 其中A:不满意服务的人次;B:记录的总人次 1 公司秩序维护部经理

1.1岗位性质:全面主持秩序维护部的工作

1.2管理权限:对本部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有指导、指挥、协调、监督管理的权力 1.3管理责任:对所承担的工作全面负责 1.4主要职责:

1.4.1全面负责各项目的秩序维护工作的策划;

1.4.2对本部门和各项目秩序维护负责人进行岗位检查、考核、评价、激励; 1.4.3组织各项目秩序维护工作的检查和不合格项的处理; 1.4.4 审核批准各项目的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 1.4.5做好消防安全预防检查管理工作;

1.4.6主持召开秩序维护部各项例会,不断总结经验,找出差距,提高服务质量。1.4.7制订每月秩序维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人力、物力。1.4.8抓好员工安全知识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1.4.9做好本专业工具、设备的采购、发放管理; 1.4.10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处理治安、消防、环境等事件; 1.4.11有对下属的人事推荐权和考核、评价权; 1.4.12完成公司总经理交给的其它任务。1.5任职要求: 1.5.1 思想品德

1.5.1.1 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1.5.1.2 遵守职业道德,认真做好各项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克已奉公; 1.5.1.3 待客热情礼貌,能与同事和机关工作人员友好相处,热心助人; 1.5.1.4 保守公司秘密。1.5.2 知识水平1.5.2.1 专业知识

1.5.2.1.1 熟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

1.5.2.1.2 掌握各项目秩序维护工作质量目标及服务标准;

1.5.2.2 政策法规知识掌握政府颁布的涉及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1.5.2.3 工作能力

1.5.2.3.1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和事业心; 1.5.2.3.2有较强的协调能力和管理能力; 1.5.2.3.3 有敏锐的洞察能力和判断能力; 1.5.2.3.4 有较好的自我学习能力和辅导能力。1.5.2.4 学历、经历、培训 1.5.2.4.1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1.5.2.4.2三年以上工作经验;

1.5.2.4.3 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培训持证上岗。2 秩序维护主管、队长 2.1岗位职责:

2.1.1 向秩序维护部经理负责,分管项目的秩序维护工作,包括区域内24小时值班、巡查、消防管理、突发紧急情况应急处理等。

2.1.2熟悉秩序维护各岗位职责和工作,掌握项目秩序维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2.1.3按规定权限批准秩序维护人员的请假,定期或不定期抽查重要岗位值班状况。

2.1.4考评秩序维护班长及秩序维护人员,根据其表现提出奖惩意见。2.1.5负责组织实施每月秩序维护工作计划,合理安排人力、物力。

2.1.6负责对秩序维护人员进行操作技能的培训,不断提高秩序维护人员的业务素质。

2.1.7做好本专业工具设备的使用管理。

2.1.8编制本项目各类突发紧急情况的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2.1.9如遇突发事件,按照预案组织应对并协助政府主管部门处理。参与事件的善后调查处理。

2.1.10完成上级交代的其他工作。2.2 任职要求

2.2.1 思想品德同秩序维护部经理要求 2.2.2 知识水平2.2.2.1 专业知识

2.2.2.1.1 熟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规定; 2.2.2.1.2 掌握本中心各项服务流程及服务标准;

2.2.2.2 政策法规知识掌握政府颁布的涉及物业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2.2.3 工作能力

2.2.3.1 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妥善处理日常和突发的各种事务; 2.2.3.2 有较强观察判断能力,能准确识别项目秩序维护工作的重点和难点。2.2.3.3 有对一线岗位的技能培训、指导能力。2.2.4 学历、经历、培训 2.2.4.1 学历:高中以上学历;

2.2.4.2 经历:从事秩序维护或相近领域工作2年以上; 2.2.4.3 培训:经政府主管部门职业资格培训合格,持证上岗。3 秩序维护班长的岗位职责

3.1秩序维护班长在秩序维护主管、队长的领导下做到:

3.1.1熟悉各秩序维护岗位职责和任务,掌握本项目秩序维护工作的规律和特点。3.1.2做好全班的考勤考核工作,根据员工的表现提出奖惩意见上报主管领导审批。

3.1.3主持班会前,检查仪容仪表,根据秩序维护主管或中心主任的要求,临时调派下属工作。3.1.4不间断巡查督促各岗位值班状况,及时纠正秩序维护人员的违纪、违章行为。

3.1.5处理一般性的影响项目正常秩序的行为,对严重影响秩序的事件及时报告上级处理。

3.1.6协助秩序维护主管、队长,对本班秩序维护人员进行日常的业务培训和考核,做好秩序维护员的政治思想工作。

3.1.8负责安排本班秩序维护员的执勤岗位,并负责检查执勤人员的工作状态,工作

记录,填写检查记录,对于不符合管理制度要求的及时给予纠正。3.1.9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3.2秩序维护班长的任职要求

3.2.1退伍军人、身高1.70m以上,高中以上学历。

3.2.2思想品德良好,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无犯罪记录。正直诚实,处事公道。3.2.3具备过硬的军事技能,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妥善处理日常的各种事务。

3.2.4能充分发挥“传、帮、带”作用,团结本班队员,协调与其它班之间的关系,起到“领头羊”作用。4 秩序维护员的岗位职责 4.1 出入口秩序维护员的岗位职责 在秩序维护班长的带领下做到:

4.1.1维持出入口秩序,确保出入口畅通无阻。

4.1.2负责对出入口车辆填写、发放、收回停车卡工作,对未办理立户手续的车辆收取停车费。收费标准执行郑州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严禁乱收费。4.1.3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小区管理规定》,劝阻身份不明,衣冠不整,以及精神不正常的人进入小区。

4.1.4对于带出小区的大件物品,必须出示业主或单位证明,经核实并做好物品登记后方可放行,如属迁出行为,则必须出示物业服务中心签发的迁出放行条,领导签字核实后方可放行。

4.1.5加强小区内装修施工的管理,严格执行对装修人员、装修材料、垃圾、施工时间等的有关规定。4.1.6密切配合消防值班员做好小区防火工作;协助拦截在区内作案的犯罪嫌疑人。

4.1.7负责解答各类车辆的服务规定,引导行驶路践以及停放区域。

4.1.8负责对临近出入口的绿化、清洁、公共设施的监管,对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给予制止,并按规定处理。

4.1.9 严禁限入车辆进入,预防道路遭到损坏和交通事故的发生。4.1.10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4.2巡查秩序维护员职责 在秩序维护班长的带领下做到:

4.2.1熟悉常住户情况,掌握住户出入规律。

4.2.2密切监视区域内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4.2.3与门岗配合,有效控制施工、送货等外来人员的行踪及材料运送。4.2.4检查区域内车辆行驶、停放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报告。4.2.5接到报警,及时赶到现场并报告。

4.2.6有效制止在区域内违反公共制度的行为,文明礼貌,及时有效,灵活又不失原则。

4.2.7 详细回答来访者或业主咨询,力所能及地协助业主解决困难。自己职责范围内不能处理的,上报领导。

4.2.8 按时完成巡更任务,做好巡查记录。4.2.9 完成上级分配的其他临时工作任务。4.3地面停车场秩序维护员的岗位职责 在秩序维护班长的带领下做到:

4.3.1维持停车场内秩序、指挥、引导出入停车场车辆的行驶与停泊。

4.3.2负责按郑州市物价局文件规定的标准对进入车场的未办理停车证手续的车辆进行收费,严禁乱收费。

4.3.3禁止单车、摩托车进入停放、禁止小商贩、废品回收人员、载客摩托车等闲杂人员通过停车场进入场内。

4.3.4负责检查并制止携带有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进入场内停放。4.3.5负责停车场内及四周公共设施的安全。

4.3.6看管好停放在车场的车辆,预防车辆及部件划花、受损、丢失等现象。4.3.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4.4地下车库秩序维护员的岗位职责 在秩序维护班长的带领下做到:

4.4.1维持地下车库出入口,库内的车辆秩序。

4.4.2指挥、引导车辆按规定的路线行驶,停放到指定车位,严禁逆道行驶或跨位停放。超出入口限高的车辆,一律不允许进入地库停车场。

4.4.3负责对出入地下库车辆,停车卡的发放、回收工作、即入库时发放停车卡,出库时收回,并填写《车辆出入登记表》。

4.4.4负责地下车库内公共设施的安全、拒绝在库内洗车、修车、使用消防水等行为。

4.4.5检查并制止携带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入库,发现车辆漏水、漏油等现象及时通知车主处理。

4.4.6严把车辆驶出关,无停车卡车辆不得放行,及时通知班长进行核查,如遇停车卡丢失等特殊情况,要求出示车主或单位开据的证明,同时核实三证(驾驶证、身份证、行驶证)并登记。经核实后驾驶人员签名认可放行。

4.4.7禁止无关人员进入地库,严禁把消防设施作它用,做好安全防火工作。4.4.8提高警惕,防止破坏,盗窃、交通事故的发生。4.4.9完成班长、秩序维护主管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4.5 消防中控室秩序维护员职责 在秩序维护班长的带领下做到:

4.5.1密切监视各监视系统,确保24小时值班服务质量。

4.5.2熟悉掌握各类监视系统的操作程序及监测点的分布、位置等。发现报警或可疑情况立即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

4.5.3 根据其他岗位人员发出的预警信息迅速进行相应的追踪监控,准确判断行踪及状况,及时提供监控信息,协助相关岗位人员处理各类紧急突发事件。4.5.4 严格按各系统的操作规程使用设备。4.5.5 发现监控设备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

4.5.6 向领导报告准确齐全的监控信息。对服务中心经理批准前来参观的客人作好出入登记。

4.5.7 做好值班服务记录。

4.5.8 主动做好监控室的清洁卫生工作,保持整洁。4.5.9 完成上级安排的其他工作。4.6 义务消防员的岗位职责

所有秩序维护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在秩序维护主管的带领下做到: 4.6.1严密监视项目区域内的消防安全状况。

4.6.2熟悉小区的地形环境,消防设施的分布,灭火器材的摆放点。4.6.3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熟悉掌握消防预案规定。4.6.4爱护本岗位上的各种设备和器材。

4.6.5灵活、果断地处理当值期间发生的问题,异常情况做好记录并书面汇报,遇有个人处理不了的问题,及时向上逐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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