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024-10-04

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精选13篇)

1.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篇一

摘要:政府采购是世界各国政府管理社会生活的一个重要方面,完善的政府采购对于促进我国社会的发展,维护国家的利益和人民大众的利益,具有很重要的作用,但是从目前我国政府采购的综合分析来看,我国的政府采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首先分析了当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这些问题,并就此提出了一些粗浅的看法和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 预算编制 法律环境 监督体系

一、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从目前政府采购的状况分析来看,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

1、政府采购的预算编制相对落后,采购活动缺乏计划性

主要表现在:①、政府采购缺乏强有力的管理,尤其是对采购预算的管理,还有待提高。由于我国政府编制采购预算中还缺乏较为详细的政策和规章制度,使得目前很多单位对政府采购预算资金的运用存在较大的误区,导致有关部门不能及时有效的实施其管理和监督的职责;②、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没有从全局出发,随意性、盲目性较大,整个预算编制看起来不仅粗糙,而且很多细节问题都没有得到及时的解决,影响了政府采购预算活动的顺利进行;③、在对政府采购资金的分配上,目前所采用的方法并非财政的集中调配方式,而是随意的进行资金的处置,从整个采购预算资金的使用分析来看,问题较多,缺乏严密性。总之,政府采购中对于预算编制中出现的问题,既增加了政府采购部门的工作量,又影响了其工作效率,浪费了资金资源,因此,这个问题亟待解决。

2、政府采购缺乏一个完善先进的法制环境

尽管目前我国已经颁布了《政府采购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但是从目前我国在采购方面的法律环境分析来看,还存在着较多问题。比如说,我国目前的相关法律都还处在低层次阶段,没有引起有关立法部门的重视,很多法律法规都只是部门规章,其作用也只局限于指导意义;另外,从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状况分析来看,我国政府采购的相关立法还存在着立法不统一不规范的问题,各地区个部门均是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和地区特点而颁发了一些法律法规,相对统一的法律法规则较为缺乏,导致各地区的法规文件缺乏一个完整的政策和法律依据。总的来说,从政府采购的法律环境来看,建立和完善其法律法规环境,对于完善政府采购,具有非常重要的保障作用,因此,此问题也必须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

3、政府采购缺乏一个完善的监督体系

政府采购作为一项重要的工作和程序,其实施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和步骤,都应该具备切实有效的监督效力,但是从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监督体系分析来看,我国政府采购还存在着监督主客体不明确,监督措施不完善以及监督机制还存在着弊端等问题。尽管《政府采购法》中明确的规定了各级财政部门是政府采购的主管部门,但是在政府采购的市场中,其监督主体却与其不相统一,尽管目前的法律中规定了财政部门的监督权力和职责,但是对于具体的如何进行监督却没有一个详细的说明,导致对政府采购的监督权力没有得到切实的发挥和运用。

二、完善政府采购的相关对策

针对上述讲到了关于目前政府采购中出现的问题,对如何完善政府采购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完善我国目前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

完善的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要求财务部门不仅要参与制定相关的采购政策和措施,同时还要切实参与到政府采购的管理当中,让财务部门的监督管理权得到实际的实行;同时,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的完善还需要解决目前各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体系,改进其财务管理的具体操作办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开展各项活动,财务部门应该实行采购资金的直接支付,即根据各事业单位所提交的采购证明或者合同,直接由财务部门想供货方提交货款,取消繁复的层级上报程序,这样不仅提高了财务监管的工作效率,同时也加强了对各事业单位的采购的预算管理,完善了预算编制体系。

2、完善政府采购的法律环境,加强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

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管理需要在现行的《政府采购法》、《合同法》等根本大法的前提下,依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及时办法相关的实施条例或规章条例等法规,为政府采购提供完善的、详细的、明确的指导和规定,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的法律环境,规范各级部门的采购行为;同时,作为政府采购的各级部门,无论是事业单位、相关的财政部门还是供货商等,均应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健全各单位的内部约束机制,做到内外结合,实现真正的规范化、次序化、法制化。

3、完善政府采购的监督体系

首先,要做好法律监督工作,实现全面的、广泛的监督机制;其次,完善内部监督,内部监督主要是通过各部门之间的相互监督和部门内部的层级监督来实现的,如财政部门与采购部门之间的监督等;另外,还要充分发挥纪检部门、检查部门等行政部门的监督权,重视他们的监督效力;最后,还有切实发挥社会大众的全民监督,监督权是公民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政府采购的监督更应该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敢于被社会大众提出问题和发出质问,以严格的要求来做好政府采购工作。

三、结束语

政府采购是一项较为复杂的社会活动,在实际的运行管理中必然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各级部门都应该重视这些问题,分析这些问题的原因,对症下药,努力实现我国政府采购的规范化发展,相信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法律环境的不断优化,我国的政府采购也会发展的越来越好。

参考文献:

[1] 中国法制出版社编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 .

[2] 姚莉.完善监督约束机制、促进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发展[J].中国国土资源经济, , (4).

[3] 杨孟克.关于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思考[J].洛阳师范学院学报, , (4).

[4] 何婷.政府采购法执行过程中若干问题探讨[J].中国政府采购, 2005, (2).

[5] 白彦锋.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与完善[J].决策探索, , (1).

2.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篇二

关键词:商品采购,招投标,法规,监管

引言

近年来物流的利润引起了极大的关注, 那么产生物流的原动力是采购, 也因此受到了管理者的重视。采购管理的主要内涵是指企业从合适的供应商手中, 在保证品质的情况下, 在合适的时间, 以合适的价格, 购买合适数量的商品而采取的管理活动, 根本目的还是为了完成生产或销售计划。采购在成本控制中能够发挥巨大的作用, 所以企业对采购的重视程度也在不断提升。

企业的产品成本构成中, 采购原材料及零部件成本所占比重不完全相同, 主要是依据行业的不同而有所不同, 但平均水平也要在60%以上。由此可以看出采购成本位于企业成本的核心地位, 是成本控制中比较有价值的部分。但仅就现阶段的发展来看, 在对采购成本进行控制的过程中, 存在着这样或那样的问题, 它们的存在会在一定程度上造成采购效率低下, 质量问题也没有办法得到保障, 成本控制的效果也将大打折扣。由于监管机制的不完善, 法制不健全, 使得我国的采购招投标领域存在很多问题, 而这些问题还是绝不容忽视的。文章将对采购的招投标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

1 招投标参与各方存在的问题

1.1 招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招标单位是投资主体, 在组织招投标活动中, 为了最大限度地保障自己的利益, 往往会使用一些“手段”, 殊不知这些“手段”会使投标企业的利益受到一定的冲击, 具体阐述如下。 (1) 招标文件编制不详细。有的供应商或承包商具备一定的资质, 就是由于不知如何编写投标文件而处于被动位置, 有的甚至是直接遭到拒绝。 (2) 招标文件不规范。招标文件工本费过高, 而且售后不退, 不开发票, 使投标企业蒙受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投标保证金的数额比较大, 且要回的几率很小, 经常一拖再拖;评标只看报价, 报价越低中标的可能性越大, 进而形成低价中标、高价索赔;评标办法不明确, 投标单位只按自己的理解去投标, 造成的结果就是每家所报品牌不同, 在价格上的差异性也很大, 质量上也有一定的差距。 (3) 评标不公正、不科学。评委专业结构不科学、业务水平不高, 评标的标准是自己的印象或者是关系;询标不公正, 有关系的只提优点, 对缺点绝口不提, 但对其他的竞争对手却只是提缺点, 就是为了突出关系户在各个方面的优势;评标过程不公开, 暗箱操纵, 评标结果不是当场宣布。 (4) 标底泄露或标底不准, 这样就造成真正有实力的投标者, 远离标底而淘汰。 (5) 有的招标没有按照正常的程序操作, 比如有的故意将报名时间缩短, 造成有的投标人没有在规定时间报上名。

1.2 投标单位存在的主要问题

投标单位是竞争者, 处于被动地位, 要完全符合招标单位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 这就使得有的投标单位为了在激烈的竞争中脱颖而出就会采取一些违反规定的行为, 扰乱市场秩序。 (1) 为了参与到竞争中, 通过关系先入围, 然后想办法得到标底, 再通过拉拢评委打高分。这样做的直接后果就是增加了投标费用, 如果没有中标, 就会造成很大损失。 (2) 如果出现了多家投标单位的情况时, 就会互相串通, 达成一定的协议, 进而出现陪标、大家轮流中标的现象或借机抬高标价, 这样不仅损害了招标单位的利益, 还使社会效益受到一定的损害, 导致不正当竞争, 这样的招标形同虚设了。 (3) 在工程招投标中, 投标单位挂靠现象严重, 有的投标单位自身的资质比较浅, 就借用别的施工企业资质, 中标后再进行转包或分包, 目的是获得经济利益, 这样使工程的质量没有了起码的保障。 (4) 投标单位超越资质等级承揽, 采购的质量也无从保证。

1.3 行政主管和监督部门存在的问题

有的行政部门监管不力。我国对于招投标监察、仲裁的规章制度还有待于提高, 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受到多重领导, 对于工作的有效开展是不利的, 直接导致了监督缺乏力度, 监督工作严重滞后。有的监督主体更多的关注形式和程序, 而在具体内容上却往往是忽视的, 难以进一步深入化。招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都是暗箱操作, 比较隐蔽, 不容易察觉。如果发现, 通常情况会对其处以经济处罚, 而追究法律责任的情况很少。

2 采购过程产生问题的原因

2.1 经济利益驱动

招投标参与各方之所以会出现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究其根本是受到了经济利益的驱使。有的投标单位为了生存或获得超额利润, 不择手段, 贿赂招标单位, 有的甚至是监督人员, 进而使其没有按照程序办事, 将投标的公平公正性抛之脑后。

2.2 法制建设不健全, 法制观念不强

近年来经过相关部门的不懈努力, 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整治采购市场的不正之风, 但在处罚的力度上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各方主体法制观念不强, 有的甚至知法犯法, 就是因为违规的处罚力度不够使得很多人不学法、不守法, 思想观念中根本没有法律意识的存在, 有的甚至不惜以身试法来获取高额利润。

2.3 监督管理力度不大, 监控手段落后

正因为监督管理的不到位、力度不够、手段落后、力量不足、没有进行全方位立体式的监督使得招投标工作漏洞百出, 为不法分子开启了方便之门。如果各职能部门都能依照法规办事, 并能够切实的负起相应的责任, 这样就能从根本上降低工作中的失误, 也能够杜绝不正之风的发生几率。

2.4 供求关系严重失衡, 人员素质不高

招投标工作自身具有的技术性和业务性很强, 这就需要招投标各方参与者具有一定的业务能力, 对招投标程序有较为透彻的分析和了解, 并具有一定责任心, 任何一方的利益都不能随意损害, 要使招投标工作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 使市场经济健康、稳定的发展。

2.5 地方法规规章与《招投标法》不相符

有的单位制定的招投标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与《招投标法》有很大的出入, 这就造成了管理上的混乱, 给违规行为以滋生的土壤。针对这一点, 我国的相关部门应高度重视, 将那些不合法的地方规章制度进行彻底的废止, 这样有利于招投标工作的健康发展。

3 结束语

通过文章的分析使我们深刻地感受到我国的采购领域中存在很多问题, 特别是招投标工作。这些问题的存在无疑会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我国采购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首先要对其给予足够的重视, 除此之外, 需要采取具有针对性的措施加以解决。同时, 相关的工作人员要认识自身工作的重要意义, 切实的负起责任, 坚决杜绝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还商品采购的招投标工作一个良好的环境。总而言之, 相信在相关人员的共同努力下, 我国的采购市场将更加透明化, 发展前景无限广阔, 进而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良性发展。

参考文献

[1]陆其伟.商品采购管理.第三版[M].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 2012, 1.

[2]姬兆民.浅谈招投标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建筑管理现代化, 2004, 02.

[3]李郓.浅析我国企业采购过程中成本控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商品与质量, 2012.

[4]李茅.采购成本控制初探[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下旬刊) , 2009 (09) .

3.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三

一、当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

1、制度不完善,操作中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现阶段,我国实行的政府采购还没有成体系的法律法规,许多法律法规的建设也只是处于起步阶段。已有的《招投标法》与《政府采购法》在规范范围、适用对象、招标投标以及采购过程中涉及到的其它方面上有一定差异,离规范的政府采购法规要求很远。这样既影响政府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又不利于企业的公平竞争,容易滋生腐败行为,有违实施政府采购的初衷,最终影响政府采购的质量和信誉。

2、采购预算编制不规范、采购效率不高

政府采购预算是开展政府采购工作的基础和重要环节,也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启始点。但在实际工作中,政府采购预算还存在如下问题:一是政府采购预算与部门预算脱节,没有同步编制,表现为实际编制时经常是与部门预算分别布置、分别编制、分别上报,形成与部门预算脱节的现象;二是政府采购预算编制简单粗糙,公共支出项目还没有细化到政府采购目录,编制不够认真,随意性很大。

3、政府采购优势不明显

政府采购的最终目标是采购到质优价廉的商品。因为区(县)级财政资金大都比较紧张,在政府采购中一般不能做到预付款或货到付款。所以,供应商在参与政府采购时,考虑到货款给付因素,不可能将价格降得太低。目前,部分汽车及电子类产品的厂家都搞区域代理,有的还规定最低销售价,这就使外地供应商不能来参与竞争,本地供应商也不敢低于厂家规定的销售价参与政府采购,从而显现不出政府采购的优势。

4、政府采购人员素质亟待提高

我国自实行政府采购制度以来,已初步建立了一支采购队伍,但无论从规模上还是专业能力上,都远不能适应改革的需要。管理队伍的政策水平、理论水平及专业管理能力,整体上偏低。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它涉及到经济、贸易、自然科学等多学科知识,要求工作人员不仅要熟悉财政业务,还应掌握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工作人员大都来源于原来的财政部门,离专业要求仍有较大差距。随着我国政府采购工作的不断推进,我国政府采购需要一支庞大的专业知识过硬的队伍,人才的缺乏将会制约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二、结合政府采购中目前存在的问题,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加快政府采购法制建设的步伐

政府采购上规模,制度规范是保障。《政府采购法》的出台,顺应了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对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促进政府的廉政建设起到了促进作用。这是建立和完善我国政府采购制度迈出的关键一步,但仍需继续努力。可遵循借鉴国外有益做法,建立一个多层次、系统性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

2、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

政府采购预算是财政预算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财政预算的完善和补充,同时也是为财政部门审核下一年度同类预算提供准确的参考依据。这就要求在准确推行部门预算的同时,必须建立和完善政府采购预算制度,其实质就是将现行财政支出中的一部分专门用于单位或部门的设备、会务、修善、工程等专项资金,按价值管理和实物管理相结合的办法在总预算中单独编制,使政府采购事先预知全年采购规模,拟定采购计划,提前了解市场行情,捕捉采购信息,并按计划组织实施,克服目前实际运作中忙于零星采购和无计划采购的弊端。而且可以避免重复采购的现象发生,从另一个侧面来说,又可保证不必要的财力和人力浪费。

3、逐步推进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化改革

政府采购与一般的商品采购不同,专业性很强,从业人员既要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操作程序,又要有一定的采购知识。加强采购队伍建设,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这就要求尽快建立政府采购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制定我国政府采购人员作业准则和岗位标准,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逐步做到政府采购人员持证上岗。另外,还应加大对现有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力度,一是加强对采购从业人员的培训。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采购管理。另外,还要熟知法律知识,包括国际法和国际惯例。二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强化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在服务中树立政府采购的形象,在服务的过程中赢得理解与支持;三是加强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强化采购人员廉洁自律意识,不断提高政治素养,使政府采购工作真正成为体现效率和效益的阳光工程。

4、加大宣传力度,使政府采购法深入人心

虽然政府采购工作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起来,但在部分地区的社会各界、社会公众对此项工作的认识程度还很低,有的还产生一些误解,同时由于政府采购触动了某些单位和个人的切身利益,来自某些单位和部门的阻力还是客观存在的,因此,必须努力加大宣传力度,尤其要加强《政府采购法》的宣传,要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使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宣传贯彻到每个角落,让人人了解法律、了解政策。同时加大依法行政力度,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和检查,确保政府采购工作步入健康、有序的发展轨道。

我国政府采购工作起步较晚,因此建立和完善适合我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将是一项长期任务。“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提高政府采购资金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廉政建设,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4.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篇四

为优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资源配置,提高政府采购代理业务水平,规范政府采购行为,我们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情况进行了调研,进一步摸清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基本情况,发现了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建议。

一、我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现状

我市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的代理机构共计57家,其中,经财政部批准的甲级机构23家,经省财政厅批准的乙级机构34家。市政府采购中心为市政府设立的集中采购机构,办公面积1967平方米,在职人员30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的意见》中“在集中采购业务代理活动中要适当引入竞争机制”的要求,我市自2011年起,在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中引入竞争机制,除市政府采购中心外,通过公开招标确定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并实行动态管理。两年来,市政府采购中心与其他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共完成市本级政府采购金额22.4亿元,节约资金1.1亿元,节支率4.9%。

上述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的8家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机构资质均为甲级,软硬件配备实力均较强。8家机构总营业面积13514平方米,从业人员419人,具备职称和职业资格人员占82%,各机构均设置了开标大厅、评标室、语音答疑室、档案室及双通道等场所,并配备了监控设施,对政府采购项目评标现场进行录音录像并存档,为顺利开展政府采购业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二、我市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执行情况

(一)政府采购业务专人负责,采购效率比较高。各代理机构指派专人每天负责网上下载采购计划,并确定项目负责人,在一个工作日内与采购人联系并做好记录,将一次性告知内容通知采购人,要求采购人严格按照有关时限推进工作。今年1至10月,下达采购计划1981笔,预算金额14亿元,实际采购额13亿元,完成下达预算金额的93%。

(二)招标文件编制比较规范、准确。各代理机构与采购人详细研究采购内容,编制采购文件,发现采购需求和技术参数与网上申报计划时下载的需求不符时,要求采购人立即与市政府采购办联系,办理网上变更事宜,完成后续采购流程。对于采购预算达到100万元以上的项目,代理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包括采购需求和参数、对供应商的资质要求等,都由专家形成书面论 2 证材料,并按专家意见对采购文件进行相应调整。对于采购内容属进口产品的项目,均按照相关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进口产品必要性论证,并形成书面论证材料存档。对于属于列入机电产品国际招标范畴的,具备资格的代理机构均按《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进行国际招标采购。

(三)基本做到了政府采购信息统一、公开、透明。各代理机构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编制采购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公告期间,做到了接受一切符合报名条件的潜在投标人,不排斥任何潜在的投标人。中标公告及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和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公示期满、无异议,即向中标人发中标通知书。中标公告和中标通知书的格式、内容均严格执行有关文件要求。

(四)采购环节完备、开标评标定标程序比较规范。各代理机构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认真签订委托代理协议,协议内容比较规范、全面。对较复杂工程项目或技术要求复杂货物采购,提出现场踏勘和标前会要求,一般项目采用书面答疑的方式。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标识出投标人提出书面异议及书面回复异议的时限,对异议成立、需要变更的,做到了及时发布变更公告、并向所有投标人书面答复。公开招标项目从出售招标 3 文件到开标时间,均严格执行不少于20天的法定要求。能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内容组织开标。评标前,认真核对专家身份,并要求评标专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标。评标中,严格遵守评标程序和纪律,对于评标打分记录及评标报告均要求专家签字确认。

(五)严格执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和评标专家抽取有关规定。根据市财政局和市检察院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大多数代理机构做到了开标前对供应商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并将查询结果存档备案。在评标专家抽选时,各代理机构严格遵守市政府采购办规定的专家抽取流程,开标前一天将《选用专家申请表》传真至市政府采购办,详细填写表内所列采购计划编号、项目名称、采购单位、申请专家类别和数量和专业代码等信息。

三、存在主要问题

(一)有的项目招标采购全过程记录不完整。个别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之间的沟通缺少记录,出现争议时易出现责任不清、推诿扯皮的现象。个别材料印信不完整,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并出售采购文件时,缺少经采购人审核盖章并由经办人签署同意发售意见的书面材料。个别代理机构未做到开标前对投标 4 人进行供应商行贿犯罪记录查询。

(二)代理机构以及采购单位经办人业务素质需提高。一些代理机构以及采购单位经办人员更换较频,对政府采购业务及程序不熟悉,尤其是对网上采购项目录入、修改、提交等操作的不熟练,直接影响了采购工作质量和效率。

(三)评标专家责任意识有待加强。个别评标专家无故或因故迟迟不到评标现场,影响评标工作正常进行。极个别评标专家工作作风不严谨,自认为什么项目都能评,但评标质量不高。有些评标专家年龄偏大,不会使用电脑等基础工具,工作效率低。

(四)评标专家抽取工作有待改进。目前的评标专家抽取方式,时间要求比较急,未给专家留有充分时间安排好手头工作,专家有时不能按时到位,直接影响了评标工作。

四、对策建议

(一)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代理机构管理。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采购代理机构的动态管理,促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为广大采购人提供优质服务。二是统一规范委托代理协议文本,文本中明确当次采购项目的授权代表人全权代表采购单位处理一切采购事宜等内容,从而避免出现纠纷和推诿扯皮。三是积极与检察院沟通,适当延长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的 5 有效期,减少查询工作量。

(二)加强培训,提升代理机构及采购单位经办人政策业务水平。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单位应确定相对固定专职人员,从事政府采购工作。市政府采购办每年应举办1-2次业务培训活动,帮助代理机构以及采购单位经办人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财政部门有关要求,促其提高政府采购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熟练掌握网上申报、修改参数等政府采购业务流程。

(三)加强评标专家动态管理,优化评标专家抽取。定期对评标专家进行监督、检查及信誉评价,对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到能进能出。对个别不顾职业道德,评标过程中掺杂个人倾向,以及存在与供应商串通等问题的评标专家,严肃处理,清除出评标专家队伍。将抽取评标专家时间提前,以利于专家提前安排时间,保证评标时及时到位。

(四)成立行业协会,加强行业自律。成立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行业协会,制定代理机构行业标准,引导代理机构自觉将行业诚信建设的要求内化为自身执业准则,通过行业自律,有效防止代理工作中不规范行为的发生。

课题组成员:许长滨 司景丽 张宝祥 张向彬

报:本局领导。

发:各区、县(市)财政局(网上发),局内各处室。

5.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篇五

根据市局安排,在此次综合督查中,我们对基层税务机关在日常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进行了调查,现汇报如下:

一、存在问题

1、执法程序不规范

我国现行的税收法律法规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对税务机关执法程序的规定。如对于执法中不得少于2名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出示税务检查证件等规定。执法程序瑕疵必然会损害检查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目前,税务机关部分工作人员对执法程序重视不够,税务人员运用随意,不严格遵守法定程序的现像时有发生。比如在基层分局,有的单位在逾期办理税务登记、逾期申报处罚实施环节,虽然管理分局管理员在行政执法模块中做好相应的处罚数额,但征收单位没有相应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和《送达回证》,只是“收款开票”,严重违反了《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四条“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当场交付当事人”的规定。其他的还有未按规定程序核定个体工商户应纳税营业额,未向纳税人出示检查证件、未按规定回避、未履行告知义务就处罚等行为。

2、调查取证存在瑕疵

税务稽查对案件证据有较高要求,只有在稽查过程中调查搜集到充分证据资料,才能对稽查相对人的税收情况进行正确的定性、定量处理。尽管《税务稽查工作规程》对调查取证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于证据取得的方式、证据证明力等没有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实施过程中,证据取得方式不合法、证据的关联性差等取证瑕疵严重影响了稽查工作质量。

3、滥用自由裁量权

税务自由裁量权是税法赋予的在税务执法过程中由税务机关在一定幅度内自由定性及定量的权利。自由裁量权的行使涉及到税收实体法与程序法运用的各个方面,关系到税务相对人责任的有无、大小及多少问题。目前,税务实践中,存在税务人员主观或客观滥用定性及定量自由裁量权的问题。自由裁量权弹性过大、范围过宽,同种案情异种定性、相似情节差别对待的现像较为普遍,如对个体工商户定额的核定。

4、税收法律文书使用不规范

税收法律文书是税务执法中实现权力和履行职责的重要凭据,没有税收法律文书或使用不规范、不真实的税收法律文书,是导致税务行政争议中败诉的主要原因。有的单位使用法律文书不够严肃,在日常税收活动中,许多基层单位和

税务人员不重视税收执法程序,凭感觉和经验办事,随意简化税收执法手续,尤其是对于所作的具体行政执法行为的依据和理由,应当告知相对人的却不告知。如:责令纳税人限期纳税时,不下达《限期纳税通知书》,有口头告知现象,为今后解决涉税问题埋下隐患;文书填写不规范、不完整,有的没有法制员签字,有的签字是机打签名,不具备法律效力;应当登记备案的资料不登记备案等。

二、产生原因

1、税收法律政策因素

随着我国法制化进程的推进,税收法律政策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但在目前的体系中,税收法律所占比例极小,大部分是税收政策。目前,我国正处在经济转型期,经济政策变化较快,税收政策受经济变化影响呈复杂多变性。税收政策的不一致性与滞后性是产生执法风险的重要原因,另外对于那些税收法律政策没有规范的问题,税务人员往往很难把握。

2、社会环境因素

少数地方政府部门出于培植地方经济及维护自身利益的考虑,担心税务检查影响当地经济发展,对税务日常执法进行不正当的干预、阻挠,致使税务部门执法压力增大,风险增加。再有,相关部门不能有效配合,税务部门执法,需要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如工商部门、银行部门、房产部门等,而在实际工作中,相关部门对税务机关的执法配合性较差,总是以种种理由拖延提供或拒不提供有关资料,加大了税务机关执法难度。

3、税务人员素质因素

随着法制法进程的推进,依法行政对税务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情况下,仍有少数税务人员存在法制意识淡薄、不依法办事的情况。同时随着现代化科技手段运用到具体的税收征管工作中,使税务工作变得异常专业化和复杂化。对税务人员的业务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少数税务人员,缺乏敬业精神,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精,从而影响了日常工作的开展,导致了执法责任的产生。

4、执法监督因素

过错责任追究不够有力。执法监督部门往往存在矫枉过正的顾虑,重教育,轻惩处,在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这个关键环节不狠抓、不严管,缺乏实质性地监督管理,不能触及执法人员的灵魂,起不到真正的警示与威慑作用,致使有的问题不能在日常检查中及时予以纠正和解决,从而助长了执法人员的懒惰和侥幸心理。

5、纳税人因素

纳税人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不强。有的对税务机关违法行政不明白、不知道。有的明知不对,也不敢或不想与税务机关争辩。“人微言轻”、“民不与官斗”是中国历史的

6.发卡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篇六

1、有一部分年满60周岁人员的社保卡未制出,领卡时逐个解释很麻烦,这类情况该如何处理?

①、要求乡村干部必须按我们提供的发卡花名册通知对象领卡,花名册没有的不做通知,但是必须做好解释工作。

②、现场发卡人员对家中2个老人一个有卡一个没有卡又前来领卡的,现场解答,做好解释工作。

③、打印一份说明书(附后),现场发卡时下发给村干部,遇到制卡不成功又前来领卡的人员,统一由村干部进行解释。

2、对死亡人员社会保障卡的处理:

①、由于制卡的时间是按2012年12月的汨罗市户籍资料进行制卡的,所以在发卡的过程中如果遇到已死亡的人员开出了社保卡,就由发卡小组填写《2013年发放国家社保卡过程中核实参保对象已死亡情况登记表》,并要求乡村两级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②、死亡人员的社保卡统一由市社保中心收回。

③、每发完一个乡镇的社保卡,中心根据发卡小组上报的《2013年发放国家社保卡过程中核实参保对象已死亡情况登记表》,及时在在系统中进行相关操作,终止其社保关系,停发待遇,每一个工作阶段结束后,中心与农行进行衔接,进行死亡对象社保卡销户手续。

3、对于60周岁以下人员的国家社保卡发放及其后续工作,如何处理?

由于此类对象的社保卡数量比较多,我们是通过移交乡劳动保障站,由村级干部进行上门代发。

①、农行在将此类人员的社保卡进行移交时,必须要求乡村两级对花名册和社保卡进行仔细核对,核对完后,必须要求农行和乡村两级都签名盖章,市社保中心作为监交人也必须签名。

②、要求村级干部在上户发卡时必须要求领取人在60岁以下发卡人员花名册上签名按手模。

③、对未领取社保卡的对象,村(社区)必须将花名册进行公示,公示期3个月后仍没有人认领的社保卡,必须统一交由乡镇社保中心进行保管。

4、对于大部分60周岁以上人员不知道国家社保卡如何使用及其去年发放的旧社会保障卡如何处理,怎样做好解释工作?

①、现场发放时,做好解释工作。(说明书附后)

②、在与每个乡镇联系时,必须要求乡镇召开村级干部及联村干部会议,组织学习相关政策及其业务知识,搞好宣传活动。

5、由于今年是在去年发卡的基础上进行的第二次发卡,与去年相比,乡村两级都没有去年那么重视,导致部分村发卡秩序比较混乱,该如何处理?

①、去乡镇发卡前,和他们乡主要领导取得联系,并对乡镇下发汨政办函〔2013〕106号文件,争取乡镇领导的重视。

②、要求乡里召开专门的发卡动员会,学习好相关的政策,并按照我们通知的发卡时间段制定好发卡时间表上报是社保中心。

③、发卡过程中必须要求乡社保中心的工作人员及其村干部必须在现场进行秩序的维护及其相关政策的解释工作。

④、在我们发卡工作人员发卡前,必须要求村干部对前来领卡的老人发放领卡序号,领卡时按序号前来领卡,以免造成秩序混乱。

发卡相关问题说明书

(1)、部分人员的社保卡未制出的解释说明:

1、此次国家社保卡是省厅信息中心按公安户籍资料进行制卡的,第一批制卡成功31.9万张,还有大约10万张卡未制出。

2、还有10万张国家社保卡未制出的原因有2个方面:一是主要是部分人员到2012年12月份时还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二是部分人员在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时候,信息采集得不清楚(主要是身份证照片),导致开卡不成功。

3、现在我们已经安排制卡公司在对制卡不成功人员进行制卡,国家社保卡制出后,再由村干部另行通知领卡对象前来领卡。(2)、国家社保卡如何使用及其去年发放的旧社会保障卡如何处理的解释说明:

1、去年发放的社保卡可以一直使用,千万不要随意丢弃,领取新卡的当月待遇还是发放到旧卡里,里面没有领完的待遇可以随时支取。领取了新卡的待遇从领取新卡的下个月开始发放,新卡领取待遇的地方在村代办点,但是前提是领取新卡的村级代办点的机具必须进行了更换,否则新卡将无法进行交易。

7.政府采购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篇七

2002年以来, 我国政府采购的规模迅速扩大, 2011年突破1万亿元, 占全国财政支出的10%, 相比2002年1 009亿元的规模, 10年间增长10倍;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2011年为国家节约资金1 500多亿元;政府采购方式逐渐多样化, 国际通用的采购方式被越来越多地使用;采购项目的范围不断扩大, 采购项目结构失衡的局面正在逐步得到改善;以《政府采购法》为主体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已经形成, 为依法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了法律依据和制度保证。政府采购制度在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并且规范了财政支出行为。但我们也应该看到, 由于我国的政府采购起步较晚, 仍存在政府采购法律制度不完备, 预算编制缺乏预见性, 约束力不够, 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效率低、竞争不充分等问题。为切实解决这些问题, 全面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需要对政府采购加强监督管理, 特别是充分发挥审计的“免疫系统”功能。

2 我国政府采购审计存在的问题

2.1 政府采购审计标准不足

政府采购审计标准是审计人员对政府采购事项判断是非, 评价优劣, 作出审计结论, 表达审计意见的基础。其内容应包括相应的法律法规标准、政策标准、规章制度标准等。目前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律体系还尚不完备。比如:我国的《政府采购法》已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实施, 但还没有全国统一的《政府采购施细则》, 虽然各地根据《政府采购法》分别制定了适合本地实际情况的地方性细则, 但也造成了各自为政的混乱状态。再如:我国政府采购规模和金额逐年快速扩大, 但是审计准则中还找不到关于政府采购的专门性准则或指南。使得被审计部门在进行政府采购活动时缺乏必须遵守的规则, 导致政府采购审计缺乏必要的审计标准和监督内容的实际缺失。

2.2 预算管理不足

由于政府采购预算在政府采购内部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所以是审计人员判断政府采购活动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在实际工作中却往往出现以下情况, 导致政府采购预算刚性不足, 实际操作性差, 也使审计人员难以从全局上把握全年政府采购工作, 无法对政府采购进行预算控制和监督管理。一是我国政府采购预算经常与部门预算脱节, 政府采购预算实际执行过程中的资金难以保证。二是预算编制单位在编制预算前缺乏市场调研, 导致预算随意性大, 编制技术方法不科学。三是我国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不够细化, 实际工作中因为目录不够明确使大部分部门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漏编预算。可见, 预算管理的盲目性会导致审计工作的盲目性。

2.3 审计深度、力度不足

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虽然不断扩大, 但是与国际水平还相差甚远。同时, 我国政府采购范围也很窄, 采购主要集中在集中采购目录中列示的货物或服务。而工程建设采购、药品采购等本应占政府采购很大比例的项目, 却很少列入或列入比重很低。恰恰是这些项目无论从金额上, 还是从其重要性上都应该成为政府采购审计的重点。我国政府采购本身的缺陷也导致了政府采购审计存审计范围小、时间少, 审计缺乏深度的缺陷。政府采购工作现场监督经常流于形式, 监管部门的工作人员一般不能深入细致地介入评标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中去, 仅仅是象征性地出席招投标会, 没有深入政府采购评标内部, 难以对评委的公正性与评标的完整性进行把关, 而且在招投标结束产品到位后, 对产品的具体使用情况, 监管部门也缺乏必要的监管职能。

2.4 内部控制职能缺失

审计人员了解政府采购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可以识别潜在的错报类型, 考虑重大错报风险的因素, 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在我国开始进行政府采购工作时, 没有专门的采购机构, 财政部门既管理政府采购资金预算又负责具体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无法形成内部控制机制, 也无法对政府采购内部进行有效的监督和制约。近几年, 专门的采购机构设立后, 政府采购机构名称不统一、隶属关系不统一, 政府采购管理机构和操作执行机构分工不明确等种种现象表明, “管采分离”事实上并没有真正彻底实现, 导致政府采购内部控制配套规章制度不全、监督内容缺失, 内部控制制度无法建立健全。同时, 也影响政府采购管理部门管理职能的有效发挥。另外, 财政部门存在的“重分配、轻管理, 职责不清, 推诿扯皮”等问题也弱化了内部控制机制运行效果。

2.5 审计等监管部门合作不足

政府采购审计由于其特有的独立性、权威性和公正性的特征, 既区别于政府采购的内部经济监督, 也区别于财政、纪检监察等其他监管部门的监督, 是政府采购不可或缺、无法替代的监督防线。同时, 审计监督与其他监督一样, 也存在着自身的专业缺陷和制约因素, 特别是在当前审计手段局限、审计威慑力不强的形势下, 还需要与其他监督部门通力合作, 取长补短, 优势互补, 高效配置资源, 共同构建我国的经济监督体系, 形成不同层次、不同角度的经济监督网络。但从我国政府采购的发展过程及实践来看, 我国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还没有形成相互制衡、合理制约的管理体制。

3 加强政府采购审计约束的路径

3.1 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审计标准

建立健全涵盖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和监管机构等所有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部门和人员的行为规范体系, 为政府采购审计提供充分、必要的审计标准, 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阳光采购”平台。一是建立政府采购监督约束机制。以《政府采购法》为基础, 结合实践建立健全政府采购工作相关法律、法规制度体系, 使政府采购审计监督约束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二是在审计实践的基础上, 加快绩效审计准则或指南的制定工作步伐。同时, 建立一个能够指导和评价政府采购审计活动公认的、可接受的绩效标准, 使政府采购绩效审计的评价做到有据可依, 提高绩效审计的质量。为了防止政府采购绩效审计出现事后补漏的情况, 要进行政府采购的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全过程审计跟进以及全方位、多层次的监督检查。三是加快政府采购及其审计监督电子化的进程, 全国尽快采用统一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软件, 提高信息质量, 使审计证据更具真实性、客观性、可比性与共享性。

3.2 建立政府采购预算约束机制

要提高政府采购计划约束力, 就要积极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工作, 全面提高预算编制的准确性, 实现财政资源的优化配置。要使政府采购事先预知全年采购规模, 提前了解市场行情, 拟订采购计划, 凡是列入采购目录内的货物、工程和服务, 都必须进行政府采购。严格立项评审, 对立项无依据、方案不合理、资金不到位、采购方式不合法的, 坚决不予审批。同时, 严格按政府采购预算进行资金供给, 年度内一般不再追加或调整, 确保采购预算执行的刚性。编制年度政府采购预算, 将所有财政拨款部门采购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3.3“量身定制”审计方案

针对政府采购三方要“量身定制”审计方案, 确定不同的审计检查重点。 (1) 对监管部门, 重点检查政府采购年度预算是否合理、合法, 是否按规定审核采购单位提交的采购清单并汇总, 是否按规定审查了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代理资格, 以及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报送的拨款申请及有关文件和合同草案等招标有关文件是否按规定处理投诉事项, 有无参与干涉政府采购中的具体商业行为等。 (2) 对预算单位, 采取部门预算执行审计和财政财务收支审计相结合的办法, 重点检查有无规避政府采购现象、资金的来源与使用是否合规、资金用款计划是否按程序进行申报、采购资金是否全部实行国库直接支付等问题。 (3) 对代理机构, 重点检查是否依照法律和规章制度办理采购相关事宜, 是否真正按“最高的质量, 最低的成本, 最短的时间, 最佳的效益”工作要求进行。严格中介代理, 确定中介代理机构的资质准入门槛。

3.4 加强监督合作

审计监督制度建立后, 其他各种经济监督决不能削弱, 审计要加强与其他监督密切合作, 协同作战, 维护政府采购的健康发展。加强与组织人事部门的合作, 可以积极推进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着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加强与财政部门的合作, 可以强化专项资金审计工作;加强与税务部门的合作, 可以加强依法治税;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 可以使审计工作更加透明, 扩大审计影响, 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环境。同时, 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严格遵循“三公”原则, 重视对重大采购项目的全过程审计, 将政府采购置于竞争之中、阳光之下, 实现“阳光采购”。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八号) [S].2002.

[2]王晓霞.政府采购绩效审计问题研究[J].会计之友, 2009 (12) :8-9.

8.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篇八

[关键词]采购档案;管理;对策

1、采购档案管理的重要性

当前我国许多企业的采购档案管理制度是非常不完善的,这无疑对企业的长期稳定发展形成很大的不利。采购档案作为记录采购过程的书面材料,是客观的,具有非常高的实际意义,对于企业后期采购活动的开展、效果的评估、突发事件的处理等等都具有积极作用,所以在企业生产过程中是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

2、采购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2.1专业人员缺乏,管理质量差

从我国企业采购档案管理的现状来看,结果是触目惊心的,大多数企业没有给予一定的重视,在采购档案管理上问题多发,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在人才的配备上。许多企业认为采购档案管理是可有可无的,所以从意识上就忽略了,人员往往是没有经验和相关资质的人员,缺乏必要的专业性,甚至许多企业的采购档案管理人员还肩负着其他职责,没有形成专人专职,这无疑导致档案管理的质量非常差。

2.2档案收集周期长,影响归档完整性

从我国当前档案管理的现状来看,很多采购中心在工作过程中往往没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采购资料的填写和收集存在着很严重的问题,所以完整性得不到保证。实际生活中有这样的问题,采购中心不能出具验收证明或者是在合同签订方面出现问题等等,都可能影响采购档案的存档。当前我国的投诉机制存在着较大问题,进行投诉的周期和程序比较长,如果是越部门投诉往往因为上级领导的时间原因而被搁置,这就导致档案的收集周期被拉长,档案的完整性受到严重影响。

2.3档案管理与使用脱节

众所周知,档案是为我们的生产生活服务的,必须对档案进行良好的应用才能发挥它的作用,才能体现出档案的效应。我国许多企业的档案往往是为企业提供一些具有专业水平的技术参数或者是企业近期的生产经营状况,也包括一些企业的政策方针、文化特色等等,这些可以在制作标书或者是进行评分的过程中提供良好的理论依据。对于供应商来说,原始性的证明材料是资质相关的一些资料,可以在投标、中标过程中提供依据。从我国当前档案管理的现状来看,档案的使用效率非常低,这在很大程度上是资源的浪费。

2.4档案管理缺乏保密性

档案管理工作最怕出现的就是泄密问题,这也是许多企业档案管理经常出现的问题,在实际的生活中出现过一个采购中心在评标过程中因为泄密而被投诉,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议论。由此看来,如果保密性不好的话就往往成为采购的致命要素,我国许多采购中心没有认识到档案管理保密性的重要性,机构岗位出现不合理的现象,人才方面也做的差强人意,从而导致档案管理问题频发,对于企业长期发展是非常不利的。

2.5档案室软硬件设备严重滞后

因为意识上没有对档案管理工作重视,许多企业甚至没有专门的档案室,往往只是将相关资料堆积到一个房间,没有专门的人对此进行负责管理,这对于企业的长期发展是非常不利的。还有一些采购中心的档案室是空间很小的房间,没有把档案进行分门别类的放置,更不要说将这些资料转换为电子文档。由此看来,我国很多采购中心的档案馆建设还是需要不断加强的。

3、做好采購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途径和方法

3.1对采购文件进行科学细致的分类立卷

采购人在开展采购项目活动时,会出现各种原始资料,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采购文件。根据中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采购文件具体包含如下几个:采购人采购时的相关记录、招投标文件、财政部门审批后的计划表及采购预算、评标报告、评分表、答疑函等。对采购文件进行正确分门别类,理应符合文件的特有情况,可以根据采购的先后顺序和程序进行,确保文件的连贯性,结合相应的价值和利用规律有步骤的开展,从而尽可能的保证档案资料的齐全,提升保管质量。

3.2加强对采购文件的科学有效管理

要想把采购档案工作做到实处,必须强化如下几个方面,第一是加大监督力度,形成专人管理。根据分级管理的相关要求,各个部门应该做好采构档案工作,对指导、检查和监督进行有效管控,在整理和保管文件方面设置专人负责。同时,应该加大培训力度,明确保存档案的场所。第二是合理采集保存采购文件。当采购项目完成时,采购机构应该安排专人负责整理、收集采购文件,并妥善进行保存,切记不能累计到年底来一起安排,不然,容易引发采购资料的遗失,造成档案的残缺。第三要做好采购文件的保密工作,执行统一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采购文件的最大安全性,避免采购文件出现丢失、篡改和损害等。对于投标商进行投标的投标文件而言,由于牵扯到商业秘密,如果没有获得他们的认同,不允许进行公开。第四要加快采购档案管理网络化、电子化的发展步伐。

3.3采购机构要自觉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检查

在《采购法》七十六条中,明确表示如果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违背法律,私自破坏、隐藏理应存档的文件,或者是对其进行修改和变更,要处于采购管理部门的罚款金额为2万到10万元。并处分相关的直接负责人和相应的主管人员。如果有犯罪行为的,应该进行刑事问责。监督管理部门理应正确看待此类问题,并在考核中所有体现,如同检查采购执行问题,采用相应的检查评价,并严格处置相应的违规情况。

3.4不断提高专职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

采购机构应该加大培训力度,提升专职档案管理人员工作能力,特别要培养相应的责任意识,清楚知晓自己工作内容,进而全面弄清楚应该具备的相关知识,掌握操作技能,营造爱岗敬业的氛围。

参考文献

[1]温娜.落实科学发展观现代企业档案管理创新的探讨[J].中国科技信息,2009(22).

[2]孙红民,周微.档案管理主体的构成要素[J].河南科技,2013(10).

9.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篇九

在投标的准备阶段,有的承包方为了获得招标项目,轻视对业主方资质、资金实力、招投标项目的内在条件(如地质环境、垫资情况、资金来源等)和外在影响(如居民压力、政府政策法规的影响等)的审查。

此时,若在承包方中标后,业主方资金出现缺口或存在其他外在压力而不能按约履行合同,将会造成不能开工或开工后中途停工的局面,若涉及公共设施建设,还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损害。

投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违反规定,承接应招标而未招标项目

在现实生活中,某些业主违反法律规定,对必须招标的项目不进行招标,或对项目进行拆解发包。

而某些施工企业为了承包项目,扩大业务量,不顾业主方的违规操作,按照业主方的操作方式承接项目,给自身带来较大法律风险。

2.串标、围标

由于招投标竞争日益激烈,一些承包方为了达到中标目的采用串标、围标的方式进行违法违规投标。造价工程师

但无论是串标还是围标均是违法的,将受到法律的惩治。如:《反不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二十七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九条,《招投标法》第五十三条均对串标行为的处罚作出了规定。

此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的规定,串标还可能面临承担刑事责任的风险。3.低中标、高结算

由于建筑行业竞争激烈,承包方更倾向于选择低价中标、高价结算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利益。

一方面,低价投标可以挤垮对手;另一方面,在施工过程中利用签证变相加价结算又可以弥补低价中标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

然而,低价中标带来的风险是可想而知的:

第一,承包方必将面临资金缺口问题,进而导致材料款、人工费无法按约定支付;第二,如果在施工过程中未能规范管理签证、变更、设计等资料,则势必会影响后期的结算;第三,若是政府投资项目,势必要经过审计监察等部门的重重审查,一旦不符合投资规定,结算之路必定艰难而漫长……

4.项目前期设计不到位、签证频繁变更

在承包方承接工程后,业主方要求对设计进行大的变更(如:施工图还未定稿就招投标,也包括那些已经报送建委审批,并且工程已经实施的项目,业主在施工过程中要求变更图纸的情形),这势必导致大量签证的产生,导致预算的确定性大大减弱,大幅增加了工程成本,对承包方极其不利。

中标后存在的问题

1.合同签订问题

合同文件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业主方在拟定合同条件时,往往过多地将风险偏重于承包方一侧,对合同某些不利于自己的条款故意约定不清,对工期、质量违约赔偿和罚款的上限不予以明确界定等。而恰好有的承包方在签订施工合同时,轻视对合同条款的审核。因此,合同签订后,此类承包方往往存在合同不能履行等问题,给后期施工、结算带来较大风险。造价工程师

2.黑白合同问题

为节省开支,降低工程项目成本,业主方在承包方中标后,在白合同的基础上,往往要求承包方签订比中标标底“合理低价”的价款还低、工期还短、质量标准更高、违约责任更大的黑合同,承包方出于压力,只能违背意愿及违反《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筑法》等相关规定,与其签订黑合同,这极易损害承包方利益,严重者可能造成建设工程质量隐患。

招投标阶段法律风险防范 树立和增强法律意识

承包方管理人员不仅要具备较高的建筑工程技术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还应树立法治观念,提高法律意识,做到依法经营。承包方作为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时,可聘请专业人员进行指导,收集对己方有利的证据,如果发现招标人、评标委员会、其他投标人有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及时向相应主管部门进行反映、投诉,保护企业在投标过程中的公正合法权益。

做好投标前项目的审查工作

招投标的前期准备工作,不容忽视。承包方在对项目进行投标前一定要对业主方的基本情况和项目本身的现场情况进行客观、全面、细致地了解。

对业主方主要审查方面:

是否具备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税务等级,是否在规定的年检期间,资金是否运行良好,建设工程报建手续是否完善,项目资金是否已经到位,履约信用能力是否良好等问题。

对项目本身的现场勘察,主要审查方面:

招投标文件所提供的相关图纸是否与现场吻合,所描述或说明的情况是否和现场一致,所提供的设计方案是否能确定实施,是否有遗漏项目现场应当实施的相关环节等。

审查完毕后,应当由市场部、工程部等相关部门对项目条件进行初步评估,包括业主方的要求情况、施工难度等,后报公司各个部门审批,指出可能存在的风险及防范的措施,并且对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文件全部予以留存,把招投标前的准备工作做细、做实。

高度重视投标活动

承包方应认真研究《工程量清单》等招标文件

确定总体工程量,得出总体支出情况。并通过保证质量、综合调整、合理计价的方式,最终定好投标价。要意识到低报价并非是决定中标的唯一渠道,应注重工程质量。因为一旦建筑工程出现质量问题,不但会损坏业主方的声誉,更会影响承包方的形象和声誉,还会受到有关部门的处罚,项目的直接责任人员和上级主管人员则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注重中标后的磋商,做好合同评审把关

承包方中标后,双方会就投标文件的内容展开磋商,要尽量对工程项目的名称、地址、工程内容、技术要求、施工方案、工程质量要求、工程工期、安全防护措施、双方权利义务、付款方式、违约责任、工程竣工结算、解决争议方式等内容加以明确,真实、清楚地以书面形式进行表述,避免使用容易引起歧义的字句书写投标文件。

签订合同时,应当审查工程总承包合同内容是否跟中标文件内容一致,把好合同评审关,监督合同及时进行备案。应当遵照国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合同,保证条款的齐全、内容的完整,尽量减少苛刻的、单方面的约束性条款。要对专用条款中跟工程相关的一些具体要求和内容加以明确约定,尤其是要约定违约责任的限度,以防风险的扩大化。

合同签订后,加强内部监督和审查 做好履约过程中风险控制

合同签订后,开工前,项目管理人员须对合同进行全面、细致地分析,熟悉双方权利义务,预测合同管理过程中存在的潜在风险,并制定有效的管理对策。施工过程中,要严格按照合同进行施工,强化施工现场管理,加强对材料商、分包商的管理,加强印章管理、内部审计管理,防止因误工误期、质量问题等带来风险。对于业主方原因导致承包方延误工期或受到合同价款意外损失的情况,应注意收集好工程照片、施工日志、会议纪要、设计变更、指令或通知等索赔资料,及时提出索赔,并保证索赔的法律效力。

预留必要的风险费

10.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篇十

1、老教师对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理解错误,认为绩效工资就是个人工资,不应重新分配,只要完成规定工作量,就应全拿。

2当年退休教师绩效工资如何发放,全区没有统一说法,各校各做,造成一定矛盾。

3、提高绩效工资奖励标准,老教师有看法,认为这是我的钱,为什么让别人去拿,而奖励幅度过小,又不能调动教师积极性,不能突出激励机制,这样就失去绩效意义。

11.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篇十一

关键词:招标 管理 问题分析 整改措施 指导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98X(2014)12(a)-0186-01

1 背景介绍

公司采购部自2010年成立以来,在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关心支持下,一直重视和加强物资采购及招投标管理工作。以《盘江精煤公司招投标管理办法》《盘江精煤公司合同管理办法》为指导,建立《盘江精煤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坚持以“创新采购管理,降低采购成本”为采购管理工作的总体目标,在管理工作中积极采取多种方法和措施,从采购业务科学化、制度化、精细化方面入手,加强物资采购管理及招投标管理工作。健全完善各项采购业务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制,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确保物资和劳务采购按质、按量、按时和经济高效地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强化采购过程管理,确保采购物资的数量、质量符合企业生产需要,合理保证工程进度,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严格执行公司招投标及相关管理办法要求,严格公司招标控制流程。

经过近3年运作,从整体上看,流程程序是规范和运转流畅的,基本上无大的缺陷,招标管理的相关办法、制度较为明确,且粗细适当,操作也较为成熟、规范。从实际效果上看,招标工作也是取得实际进步效果的:2011年,招标比例86%,下降采购成本7703.7万元,采购成本降低率5%;2012年,招标比例87%,下降采购成本1.5亿元,采购成本减低率9.92%。

2 问题提出

在招投标实际工作中,我们也感觉到,随着招标工作日常化、程序化后,对招标工作认识得到提高同时,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也对招标工作中存在问题给予指出及要求:虽然招标程序和形式上基本完备,但招标工作质量还有不足及提高空间,招标实际效果和实际管控操作还有差距,招标过程控制还有待加强。

通过对招标工作总结和领导提出要求,我部认真进行分析,认识到当前招投标管理工作中主要问题有:标前准备工作不充分;标书文件及技术文件不明确、购买意向无法真实表现问题;评分标准指标体系设置针对性不强,评委组成及评标质量问题,预邀供应商遴选及确定程序及标准问题等。

3 问题分析及解决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部分析及解决措施如下。

3.1 标前准备工作方面

3.1.1 主要问题

(1)公司计划下达后,各矿实施备案时间不一,上报计划不及时,造成无法批量组织招标,失去批量招标优势和降低采购成本优势,重复浪费部分资源。

(2)由于计划备案及落实技术参数时间较长,导致计划时间延误,为满足交货期要求,仓促编制技术要求及招标文件,仓促开标,使招标效果打折扣。

3.1.2 建议措施

(1)公司统一下达的设备购置计划,要求各单位在一月内必须实施备案完毕。便于采购部门统一集中采购,争取批量采购优势。

(2)统一批量采购设备的技术方案,实行业务部门在一月内组织统一集中会审完毕。统一技术标准、实现资源共享和技术延续改进。

(3)公司下达各单位包干费用用于设备购置的,参照统一计划规定,各单位必须在一月内完成备案,采购部门集中采购,按期按需分批供货。

3.2 标书文件及技术文件不明确,无法确保真实购买意愿表达

3.2.1 主要问题

(1)目前技术文件实行单项、按矿审核,同一货物,技术标准不一致,招标难度增大,批量优势减小,资源不集中,后续配件供应及仓储费用会增加,浪费备用资源。

(2)招标文件编制受技术文件审批及落实影响较长,编制后基本无会审程序时间,导致业务部门及招标领导小组成员,无法对招标方案中重要技术文件、评分标准、拟邀供应商等进行标前评定和源头控制。

3.2.2 建议措施

(1)建立重要设备技术文件及招标文件集中会审制度。对重点事项集中会审并发表意见。

(2)集中会审必须统一表达公司真实购买意愿及要求。

3.3 评分指标体系设置针对性不强

3.3.1 主要问题

(1)评分指标过于笼统,要求泛泛,不适合不同类别物资要求。针对性不强。

(2)评分标准对于评委量化指标少,自由度宽,使评标结论相互对立。

3.3.2 建议措施

(1)评分标准纳入会审,技术质量分标准由业务部门根据技术要求确定。

(2)对指标尽量量化,控制评委自由裁量权,确保结论一致性。

3.4 评委组成及评标质量问题

3.4.1 主要问题

(1)评委专业构成及专业知识、能力对评标质量起关键性作用,评标过程中会现所选评委缺乏责任心,无独立专业立场,有随大流思想。

(2)评委专家库录入时专业划分较粗,有时会出现抽取专家对所采购物资专业不熟悉情况,例如:同划归机电专业,有的专家对电控熟悉,而对采煤机械设备不熟悉。

3.4.2 建议措施

(1)对专家库进行专业细分,同时依靠基层单位和组织、劳社部门积极掌握专业人员变化动态,定期收集专业人员信息,对专家库不断补充完善。

(2)加强专家评委管理,严格执行评委管理相关规定,并考核。

3.5 供应商遴选及确定程序问题

3.5.1 主要问题

(1)供应商遴选缺乏统一标准,现主要方式为使用单位或业务部门推荐、公司职能部门和副总把关,标准无界定,信息只为业务部门掌握,使外界猜测较多。

(2)供应商资质预审工作及相关要求工作做得不够深入,不能使业务部门全面掌握拟邀单位信息,特别是技术信息。

3.5.2 建议措施

(1)根据项目,制定拟邀供应商的基本标准要求(例如注册资金实力、规模等要求)。

(2)对推荐供应商实施资格预审,并将厂家情况制成相关信息,作为标前会审重要资料。

4 结语

根据以上问题和建议,起草了《关于加强招标管理补充规定》,主要围绕:标前会审与确定问题(含技术文件会审及供应商资格预审及遴选标准、标段划分、购买意愿真实表达要求等),评分标准基本模板及变化要求,评分标准评估。重点对注册资金、标前会审、评分标准及评估、定标会审等做了程序性要求和规范。

参考文献

[1]樊文广.煤炭企业招投标阶段的工程造价控制管理问题分析[J].煤炭技术,2013,32(3):144-146.

12.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篇十二

一、目前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1. 采购规模小、范围有限

据统计, 2012年, 我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了1.40万亿元, 但规模仅占全国GDP总量51.93万亿元的2.69%, 占全国公用财政支出12.60万亿元的11.10%。袁玠 (2010) 研究表明, 在政府采购制度比较完善的西方国家, 政府采购的规模一般为GDP的10%, 或为财政支出的30%左右, 由此可见, 我国实际政府采购规模依然较小。此外, 部分地区将采购过程是否使用财政资金作为划分政府采购的标准, 这就将不使用财政资金的公共事业部门的采购活动, 排除在政府采购的范围之外。

2. 法律体系尚未健全

田发、李高原 (2013) 研究表明, 自《政府采购法》出台以来与之相关配套实施条例仍未出台。配套法律的欠缺, 导致采购人员在工作开展过程中, 缺少了必要的法律依据和操作准则。《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两法并存, 也使采购工作存在一定的问题, 两法虽然指导思想相同, 但在监管主体和提倡采购方式方面存在一定差异, 这造成采购人在采购过程中存在管理主体不明确, 监督人存在监管缺失或者监管越位的现象。

3. 预算编制不规范, 采购效率不高

我国《政府采购法》第六条中明确规定:“政府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但在实际政府采购预算编制过程中, 往往由于相关人员重视程度不够, 编制过程中存与部门预算不同步, 甚至不编预算或者笼统编制等情况存在。这必然导致采购预算编制不准确, 无法编制高效的年度采购计划, 实际采购过程中缺乏操作性、无计划采购、采购预算执行效果较差、采购效率不高。

4. 采购信息发布不规范, 地区保护主义扰乱市场

在政府采购信息发布过程中, 个别地区限定于本地区进行发布, 严重导致了信息渠道受阻, 增加供应商了解采购信息的困难, 难以有效的做到资源共享。甚至个别地区受地方利益驱使, 利用地方保护主义破坏公平竞争环境, 甚至通过对采购本地区商品给予一定的财政补贴等方式, 严重破坏了政府采购法中规定的公平竞争原则。

5. 采购队伍人员素质有待提高

政府采购业务不同于一般的采购业务, 它需要专业化的人才来进行管理, 要求工作人员不但熟悉财政业务, 还要掌握招投标、合同管理等多方面的知识和技能。但目前我国政府采购队伍成员大都来源于财政部门或综合部门, 专业知识有限, 人才的缺乏将会制约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建立和发展。

二、进一步完善我国政府采购的建议和措施

1. 扩大政府采购的规模和范围

政府采购的规模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一个国家和地区的政府采购的成熟程度,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 我们应该因地制宜、不断扩大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在条件成熟的省市做试点, 将政府采购金额占GDP或财政支出的比重作为考核指标。对于符合条件的采购活动均应纳入采购的范围, 尽快将符合条件的工程类项目纳入政府采购范围, 不断拓展服务类项目, 循序渐进, 逐渐扩大采购范围。

2. 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首先, 我们应在前期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尽快出台与《政府采购法》相配套的实施条例, 实施条例要对采购过程中所有相关人员和采购流程加以规范, 使所有当事人均能做到有法可依, 从而达到有法必依, 公平高效采购。其次, 要统一《政府采购法》和《招投标法》, 妥善解决两法并存的问题, 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证政府采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强化支出管理, 防止腐败的发生。

3. 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

各单位要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工作, 强化预算编制工作, 在做好采购前调研工作, 详细列示年度采购项目和资金。采购预算批准后要要严格执行, 对于无采购或超预算的采购项目, 财政原则上不拨付资金, 对于未列入采购预算的项目, 除紧急采购外, 原则上当年不能采购;对确需追加的采购支出, 需按法定程序报批。

4. 提高信息发布的合理性, 破除地方保护主义

考虑到政府采购信息的发布具有一定的特点, 因此, 当地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在指定发布媒体时候, 要在合法的指定媒体发布, 同时还要根据所要采购的项目特点, 合理选择其他信息发布媒体, 在信息发布时, 合理搭配发布媒体, 便于供应商对采购信息的查找。此外, 要以法律形式规范采购市场, 杜绝地方保护主义干扰政府采购市场的现象存在, 各级政府不得设置外部产品准入门槛, 更不行政干预, 要充分营造公平竞争的采购市场, 从而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5. 逐步推进政府采购人员的职业化改革

政府采购不同于一般的商品采购, 相对专业性要求很强, 从业人员既要熟悉财政法规, 又要熟悉合同及招投标法相关流程, 因此, 我国要不断加强采购队伍建设, 提高采购从业人员的采购执行能力。要尽快建立政府采购人员职业资格管理制度, 制定我国政府采购人员作业准则和岗位标准, 建立职业资格认证制度和培训考核制度, 逐步做到政府采购人员持证上岗, 并不断加大对现有政府采购人员的培训力度, 同时要求采购人员牢固树立服务意识, 强化服务理念和大局观念, 在服务的过程中赢得理解与支持。

摘要:自2003年1月《政府采购法》实施以来, 政府采购在各级政府建立公共财政框架、节约财政开支, 杜绝腐败等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在实际采购过程中, 其仍然存在范围窄、规模小、预算编制不完善等一系列问题, 本文分析了政府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并提出了对策和措施。

关键词:政府采购,现状,问题,对策

参考文献

[1].田发, 李高原.浅析政府采购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金融经济, 2013 (6) .

[2].袁玠.我国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企业研究, 2010 (11) .

13.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篇十三

摘 要

有人将建筑行业称为日不落以及一个高危险的施工的行业,也是我国职业安全事故发生率最高的部门之一,因为有人在的地方就有建筑行业生存的地方,但是建筑施工中经常出现的问题又不得不向我们敲响警钟,在当今这个信奉人权、环境至上的社会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飞速发展,建筑行业的管理体制、生产方式和组织结构都得到了不断深化,我们究竟应当怎样去规范建筑施工行业?这不是我们不得不思考的一个问题。发现如提就要解决问题,那么我们究竟应当如何去处理这些问题呢?

关键词:

1、建筑施工

2、安全管理

3、对策

目 录

一、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

(一)、建筑施工单位方面................................1

(二)企业竞争方面.....................................2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2

(四)建筑施工方面的质量问题...........................3

(五)成本控制问题.....................................4

二、如何克服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6

(一)提倡绿色施工.....................................6(二)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制度.............................6

(三)加大管理力度,实现多管齐下.......................6

(四)严把质量关、做好验收工作.........................7

(五)提高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7

三、结论...................................................10 致 谢....................................错误!未定义书签。参考文献...................................................11 2

一、当前建筑施工安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建筑施工单位方面

1、建筑施工多为高处作业、露天作业和立体交叉作业,施工环境条件相对恶劣,建筑工程的结构复杂、工期相对紧迫,需要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多个单位多个工种相互配合、进行立体交叉作业,这些也决定了建筑施工极具危险性。这期间,若安全管理工作处理不到位,就会导致建筑施工的工作防护不当,进而导致建筑施工中突发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安全伤亡事故。

2、当前,建筑施工行业依然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手工劳动操作仍为目前建筑行业所主要采取的作业方式,繁重的体力劳动操作极易让人产生疲劳而导致注意力分散,操作失误也增多,致使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增加

3、目前,我国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一线作业人员,多为来自贫困山区的农民工,并且临时员工很多,他们的文化素质普遍不高,安全防护意识非常淡薄,仅把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培训看作走过程,缺乏应有的施工安全操作知识和技能,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经常会出现无证操作、跨专业操作、不带安全帽和不系安全带等一系列违规现象,而且随自己主观随意性出入建筑施工的安全防护区,这些因素给建筑施工安全管理造成极大不便,埋下了极大的施工安全隐患。

4、当前,我国建筑物为追逐眼球效应,不断向着“高、大、奇”方向发展。但是,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普遍不高,专业的安全技术管理人员相对较少,只凭以往的施工经验和传统施工技术进行建筑施工,缺乏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技术的认知和更新,并且,对建筑施工中相关的法律法规缺乏了解,对建筑施工的标准和规范也不甚明了,无法掌握新时期的安全技术法规和标准,使得建筑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技术不到位,对建筑施工过程的安全监督也只是草草了事,并没有认真履行其应发挥的职责作用,致使安全管理工作上下脱节,无法落实安全管理技术措施,这也使得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事故频发。

5、相当一部分的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的工作态度消极低迷,尚未掌握相关施工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也没有严格遵循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履行其安全监管职责,对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认识不全面,对建筑施工过 程的安全监管工作不到位,忽视了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问题,无法主动开展施工过程中的有效安全监理工作,即使发现了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隐患问题,也没有按照规定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

合理处罚,无法及时督促建筑施工单位进行适时整改,从而导致监理单位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形同虚设,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二)企业竞争方面

1、很多建筑施工企业为了多接施工任务,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承揽工程任务,甚至常常出现越级承包和无资质分包的违法现象,从而导致建筑施工企业中出现承揽工程的恶性竞争,只关注工程施工工期,只重视降低工程成本造价,只追求工程施工利益,而对建筑人员的劳动安全保障却视而不见,无法真正落实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2、随着建筑施工行业之间的竞争日趋白热化,越来越多的建筑单位无法实现其利润最大化的目标。于是,为了节约工程的成本造价来增加利润的上升空间,部分建筑施工单位在中标后并不会投入应投的资金购置必要的安全管理设备,这就造成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器材和工具的缺失,严重削弱了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防护能力,导致建筑施工过程中不安全因素的大量增加,导致建筑施工工程的无序化。

(三)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

1、建设单位在工程建设中只看工程质量好坏和工程进度的快慢。不为承包商提供安全施工环境, 承包商对此无法解决, 有意见也不敢说出来, 处在无奈之中。

2、政府行政主管部门的执法监督流于形式, 每年也就是开两次安全会, 发发文件, 要不就是组织两次工地大检查。对于工地上存在的实际问题只观表面现象, 不可能样样监督到位, 事事落实到底。

3、企业负责人以经济效益为重, 对安全工作只喊口号, 不见行动;上级检查做做样子, 检查团一走, 按部就班;敷衍搪塞, 小的安全隐患不在乎, 待酿成大祸后才后悔莫及。

4、企业内部的安全管理人员配置不到位, 由企业的领导说了算, 随意性很大。有的不设机构, 只有兼职, 人员数量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的要求, 满足不了工作的需要。

5、企业的安全管理是企业的自主行为, 管理人员没有进行过系统的专业培训,管理水平普遍不高, 工作中处处看领导的意愿办事, 对实际问题该如何处理无应对措施, 管理力度不大。安全管理人员的一切利益都与企业挂钩, 现在的安全管理规定中, 对于企业出现安全事故的, 不管大小都要进行处罚, 对企业的全体员工都有影响。如出现安

全事故, 从企业领导到普通职工, 经常是大事化小, 小事化了, 隐瞒不报, 怕自己的利益受损。

6、施工企业使用民工数量多, 技术水平参差不齐, 流动性大。外来民工对安全施工缺乏认识, 更谈不上监督别人。

7、工程监理单位只注重施工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 并未把安全监理作为一项重要内容加以监控。不少的监理单位还缺乏安全监理工程师, 安全监理的效果不好,使得施工事故时有发生。

(四)建筑施工方面的质量问题

一组统计数字显示, 建筑物的平均使用寿命, 英国为130年, 欧洲大陆为80 年, 即使建筑更新较快的美国也达到了60年, 而在中国内地, 建筑物的平均使用寿命还不到30 年。建筑物的使用寿命是其质量的客观反映, 我国建筑物的使用寿命如此低, 其质量难免令人担心。从宏观角度分析, 既有政策方面的原因, 也有市场方面的原因。然而更突出的问题却存在于微观方面。具体来说, 主要有如下几方面的表现:首先, 建筑施工企业的内部管理存在问题。如管理职责不落实, 资源配置不充分。大部分质量管理上的不合格项和实物质量不合格的出现都与职责不落实密切相关。对分承包队伍的评价选择和管理不能满足实现质量目标的需要。对劳务分承包队伍的评价大多只停留在其所持证件的验证, 忽视对其实际质量保证能力的评价、考察。预防、纠正措施的机制形同虚设。其次, 政府监管不到位, 竣工验收把关不严。有些工程违反法定建设程序, 未办理相应手续就盲目开工建设;有些工程层层转包,企业资质审查不严;有些工程施工图纸未经审查即开始施工, 边施工边设计, 盲目追求施工进度, 留下很多质量隐患。验收作为工程质量的最后一道关口, 最初由政府监管部门把关,但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 实行竣工验收备案制后, 工程质量由业主负责, 开发企业在验收过程中处于主导地位, 一些质量监督部门监督不力, 竣工验收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同时, 质监部门只对工程质量进行程序性监督的方式也存在一定问题。最后, 建材产品的质量问题也直接影响到工程的质量。近年来,部分建材价格持续上涨, 受工程成本和预算结算方式的影响,一些施工企业只能靠自身的努力来消化涨价成本, 因此, 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偷工减料、以次充好等现象。如用不合格的钢材代替优质钢材, 用低标号水泥代替高标号水泥等, 这些问题直接影响到建筑物的寿命和安全性, 后患无穷。

(五)成本控制问题

成本控制存在于整个项目的各个环节, 而各环节或多或少存在一定的问题, 具体如下:

1、投标环节存在的问题

由于受外部环境的影响和企业内部管理水平的制约, 投标环节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问题: ①建筑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投标报价风险加剧。投标单位为提高中标率, 在报价时恶性竞争,相互压低报价, 使造价降低幅度达到预算成本难以接受的程度, 严重地制约了项目的效益水平。

②投标费用难以控制。由于建筑市场管理尚不规范, 到处存在拉关系、找门路的情况, 投标费用占企业管理费的比例偏大, 且有逐年上升之势。

2、项目评估环节存在的问题

企业对中标项目进行评估, 目的是通过评估编制该项目的目标责任成本预算, 测算项目效益指标, 然后根据评估结果签订项目目标责任合同, 明确利润指标及其他经济指标。评估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有:项目评估依据不统一;项目评估思路与方法随意性强,为了提高项目评估效益指标, 有意压低应上交费用,变相降低项目应承担的劳动保险费等政策性费用, 有违国家政策, 侵害国家和职工的长远利益。

3、施工生产环节存在的问题

目前, 一些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①项目成本核算基础工作薄弱。许多企业没有建立成本核算制度, 成本核算对象的确定过于简单, 人为地简化了成本核算环节, 或是成本费用的归集与分配不配比, 实际成本与预算成本不对应, 不能满足成本分析和考核的需要;②成本管理流于形式, 制度约束不到位。如不能严格按组织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任意变更设计规范要求, 计价时反而得不偿失。分阶段的成本分析工作过于肤浅, 不利于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解决。合同管理有待完善, 合同的签订与执行不够规范严谨, 隐性问题较多, 有的采取先施工后算账的做法, 结果出了问题互相扯皮, 甚至闹上法庭;③全员成本意识差。领导对成本管理的重视程度不够, 轻视成本降低的重要性, 成本决策随意性强, 不惜以提高成本为代价争创名优工程;员工由于责任成本分解不到位, 奖罚不明确, 在工作中不注重精打细算, 损失浪费较为普遍。

4、考核奖惩环节存在的问题

项目竣工后由于种种原因决算工作较为滞后, 有的一拖就是一年半载, 给绩效考核带来困难。由于绩效考核不及时, 项目完工后的费用控制常常被忽视, 费用支出时有发生, 对项目效益影响较大。此外, 项目绩效考核存在奖罚不对等的现象, 项目盈利了皆大欢喜, 奖金不少发, 亏损了就找客观原因, 千方百计减轻处罚或不予处罚。这种奖罚不对等, 实质是企业缺乏科学公正的激励与约束机制, 不利于调动广大员工的积极性, 必然损害企业的长期利益。

建筑施工项目的成本运用怎样直接关系着建筑企业的后续发展。成本管理贯穿于整个工程的始终,为了取得更好的经济效益,加强建筑工程成本管理是一个最重要的途径。经过分析,我们发现建筑施工中主要存在以下几种成本问题:在建筑施工中,忽视了对施工成本的管理,成本核算仅仅是一个形式;项目施工成本管理体制不完善,管理职责不明确;市场竞争不规范等。在这些问题存在的情况下,我国对于工程成本方面的法律法规依然没有完善,使得建筑市场没有得到良性发展,一些施工单位在资金不到位、成本估算不明确的情况下就盲目扩张,这些都不利于建筑施工项目的健康有序发展,必将影响建筑行业的总体进程,也会对我国的经济产生影响。

二、如何克服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一)提倡绿色施工

绿色施工技术对于工程施工而言,并不是很新的思维途径,降低施工噪音、减少施工扰民、减少材料的损耗等在大多数施工现场都会引起重视。而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工程施工中应用的重点在于将“绿色方式”作为一个整体运用到工程施工中去,实施绿色施工,以便在建造过程中对环境、资源造成尽可能小的影响。绿色施工是可持续发展思想在工程施工中应用的主要体现,是绿色施工技术的综合应用。绿色施工涉及到可持续发展的各个方面,如生态与环境保护、资源与能源的利用、社会经济的发展等。实施绿色施工应遵循一定的原则,如减少场地干扰,尊重基地环境,结合气候施工,节约资源(能源),减少环境污染,实施科学管理,保证施工质量等。

(二)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制度

安全管理是企业建筑施工单位的基础,因此我们应该也必须首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制定科学的施工方案,严格执行。要想解决建筑施工的安全问题,我们应当从两个方面着手: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健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建筑工程建设行为。在建筑施工从业人员中,大多都是民工,他们很是缺乏安全意识,安全操作水平也相对较差,所以建筑施工的管理人员就有责任让他们掌握到必备的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和技能,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具体措施有这几点:鼓励其参加技术培训,提高自身技能水平;定期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严格进行员工培训制度,确保员工持证上岗;教给员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

建立完善的安全制度有.建立安全权管理体系和安全检查两个方面,建立安全体系至关重要,工程项目部建立以项目经理部为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的第一负责人的安全管理体系。

在建立了安全体系之后各个部门要适时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补救。并且还要注意检查的时候要仔细、认真。

(三)加大管理力度,实现多管齐下

管理建筑施工的时候一定要跳出侧重于技术管理,忽视经济管理和组织管理的怪圈,要注意多管齐下,要技术、经济、组织三者齐头并进。还要注意要设立专门的管理 6

机构,不要仅仅以包代管,更不要管理紧紧地依靠在包工头手里。还有特别要注意安全观路问题,每每我们都会看到因为安全管理疏漏而导致的悲剧。

安全生产是施工企业的大事, 施工技术员是工人的直接领导, 必须十分重视安全。在施工中做到一事一交底, 事事派专人负责, 随时随地纠正和处理违章作业, 消除不安全因素, 保证工人的人身安全, 防止事故发生, 具体措施如下:建章立制, 完善体系, 层层把关, 逐级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监督人员应检查和督促施工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完善安全保障体系, 对制度不健全, 体系不完善, 责任不明确的施工企业, 要求限期落实整改, 做到“有章可循, 违章必究”。在建设工程招投标中, 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 专款专用, 并按《建筑法》落实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制度, 通过行政手段收取风险抵押金, 单列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专项经费, 独立于招投标之外, 设立独立资金账户, 在报建时统一收取, 并通过施工安全监督机构,视其各阶段施工安全评价的达标情况, 分阶段拨付, 确保专项费用的正常实施使用, 避免违规挪用或不投入。建立施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不良行为公布制度和档案库。对建设各方单位违规及不良行为, 给予记载建档和公布, 并在有关单位资质审查、市场准入、招投标资格审查、项目经理及其它相关资格人的资格审核等方面, 依法进行行政处罚, 确保规范行为的良性循环、良性发展。建立对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安全管理能力考核制度以及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制定应急救援预案。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本地建筑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增强本地建筑业安全生产事故的抢险救援能力。施工企业和项目施工现场要制定本企业及施工现场有关食物中毒, 传染病、自然灾害、生产安全事故等的应急救援预案, 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设置应急救援人员、配备、设备、器材, 确保防止事故发生以及事故发生后, 能做到及时, 科学有效, 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四)严把质量关、做好验收工作

建筑施工作后的目的就是为了建出质量高的建筑成品出来。所以在社工过程中一定要严把质量关,防止偷工减料,另外还要注意监理在这个过程中的作用。验收单位在验收的过程中千万不可马虎、大意,一定要严格执行国家的标准,认真验收,发现问题及时地与施工单位进行协商。

(五)提高建筑工程施工项目管理水平

(1)提高建筑工程施工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强化施工企业管理者的质量意识。思想指导行动,只有建立起质量意识,才能从根本上提高工程的质量,同时要将提高工程质量意识贯彻到整个企业,使其成为全体工程人员的自觉行为。其次,把好原材料质量关。从源头抓起,采购的钢材、木材、砂及其他重要原材料要符合相关的行业标准。再次,严控施工检验程序。在施工过程中,质检员要严格按照施工程序,逐个逐项检查,有质量标准依据的要根据标准核对,能够实际测量的要实际测量。只有这样,才能全力保障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

(2)完善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体制,规范建设工程市场秩序

首先,增强施工企业管理者的法律意识。在签订合同的过程中,承发包双方应建立在平等的基础上,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制定合同条款,这不但有利于施工过程中合同的履行情况,更是工程质量的最终保证。其次,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合同的签订、审查、授权、公证、监督的程序来执行,进而提高合同的管理水平。再次,提高合同管理人员的素质。

(3)完善工程监理制度,充分发挥监理的积极作用

首先,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的素质。借鉴发达国家提高工程监理人员素质上的先进经验,对监理工程师的认定,不但要通过职业资格考试,也要辅之以年龄、工龄、工作经验的限制。其次,扩大监理人员的监理范围。将监理法范围扩大到工程项目设计、生产设备招标、工程进度和质量控制等重要环节。再次,规范监理市场。严格执行国家制定的费用标准,提高工程监理的积极性,促进监理市场的良性发展。

(4)施工项目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的管理

施工项目安全管理就是在施工过程中,组织安全生产的全部活动,通过对生产因素的具体控制,使生产因素不安全的行为和状态减少或消除,不引发事故,从而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运行。

①坚持安全管理原则。

坚持安全与生产同步,管生产必须抓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之中。生产活动中对安全工作必须是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动态管理。

②坚持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与物的不安全状态。

分析事故的成因,人、物和环境因素的作用是事故的根本原因,从对人和物的管理方面,去分析事故,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都是酿成事故的直接原因。

③项目管理论坛制定安全管理措施。

加强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定确实可行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根据施工生产特 8

点,对生产各环节进行约束和控制,落实安全责任,实施责任管理,加强安全教育,实行例行安全检查。

④做好文明施工。

首先要健全管理组织机构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做到按专业、岗位、区域等包干负责。在施工项目中对现场各个方面进行专业管理,开展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有布置、有检查、有考评、有奖惩,评比结果公布于众。

三、结论

建筑施工是全方位的,要求项目经营者对施工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文明施工等纳入正规化、标准化管理,这样才能使施工项目各项工作有条不紊、顺利地进行。成功的管理,能促进项目和企业的发展,能推动建筑市场不断前进。

建筑行业的发展使得人们能够有温暖的家园,有了好的住所,所以建筑的发展是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解决建筑施工中的问题当然也是我们所有人都关注的问题。只有全体人员参与到关注的集体中来,全面提高建筑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加强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改善管理制度,关注人们生存的环境,这样,我国的建筑行业将会走的越来越远,对国家经济的腾飞作出更大贡献。本文对于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对策做了简要阐述,其中也必有不足之处,我会在以后的学习和工作中逐步改善。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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