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预算改革我国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关键(共4篇)(共4篇)
1.政府预算改革我国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关键 篇一
关于建立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设想
一、若干原则性问题的讨论
本文认为,建立健全公共财政框架,是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财税体制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取向,其中需要研究处理的问题很多,从大的方面说,我们应当把握住这样几个原则性问题:
第一,从实际出发,确定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模式。在市场经济这个大前提下,虽然公共财政的基本内涵、特征是固定不变的,但是具体的公共财政框架却可以因市场发育程度、政治经济结构、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这样,不同时代、不同国家建立的公共财政框架就不能强求一致。换句话说,我们不能照抄照搬西方发达国家的公共财政框架,而是要从市场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和中国经济转轨时期的特殊国情出发,科学地确定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模式。确定我国公共财政框架的基本模式,必须考虑这样几个特殊的影响因素。一是我国人口基数大,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基础设施建设欠账较多,政府支出的压力始终是巨大的;二是加入WTO后,我们的国家和人民直面愈加激烈的国际经济竞争,缓解各种矛盾,保持和促进政治、社会经济的稳定,是各级各届政府的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所以,在设计公共财政的收入框架和支出框架时,需要为此做出更多的考虑;三是我国公民法治意识尚不够强,整个国家尚处于向法治社会过渡的历史阶段,规范政府行为的.阻力很大,这就要求在建立公共财政框架的过程中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和法律监督。
第二,确定公共财政开支的具体范围。尽管我们明确了公共财政的职能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从而确定了公共财政开支的基本范围,但是,针对我国经济转轨时期的特殊国情,仍然有必要进一步讨论这一时期我国公共财政开支的具体范围。一般来说,除了政府保证履行其职能的基本需要(诸如国防、外交、司法、公安、行政管理以及基础教育、卫生保健、基础科研和环境保护等)属于典型的公共需要,满足这部分需要是任何国家都必须履行的基本职能,具有相对固定的性质之外,其余的社会公共需要,则有明显的“公共选择”性质,是否要由政府来满足,受到资源配置的效率、居民的公共消费偏好、政府的财力状况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情背景下所谓社会公共需要的具体界限并不是整齐划一的。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一方面,一些项目正在逐渐淡出社会公共需要之列。例如,支持竞争性国有企业改革的支出,从现时看,关系到整个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它们便属于必不可少的社会公共需要内容而必须加以满足。但是,这类支出具有明显的过渡性,按照财政要逐步退出竞争性领域的原则,从长期发展来看,它们不属于社会公共需要,随着私人投资能力的增强,还是要逐步从公共财政支出中去除。像电讯、民航、电力的情况也与此类似。另一方面,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社会分工更加细密深化,越来越多的事物从私人部门分离出来而公共化,相应地,需要由政府管理的公共事务也在不断地扩张,搭建我国公共财政框架,需要考虑到这些变化趋势。就目前实际情况来看,属于政府职能“越位”、需要逐步淡出公共财政范围的主要包括竞争性领域的投资、应用性研究和经营性事业单位经费开支等。政府职能“缺位”较严重、需要纳入公共财政范围或提高其在公共财政中的地位的主要包括社会保障和基础教育、基础科学研究等。
第三,界定财政收支的适度规模。在一定的财政框架下,财政收入与GDP应当有一个适当的比例关系,这个关系处理不当,不仅财政的职能无法很好实现,既有的财税体制也会被动摇。近些年,我们一直说“两个比重”偏低,这一观点已经得到公认,但是事情的来龙去脉到底如何?似乎还无法说得十分清楚。现在,我们在公共财政的框架下重新讨论这一问题,理论上的支撑完备了,思路也变得清
[1] [2] [3]
2.政府预算改革我国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关键 篇二
(一) 公共财政的内涵
公共财政是政府凭借政权的力量获取资源、筹措收入, 为社会提供满足公众需要的公共产品与服务, 是政府实现资源配置的活动。公共财政的核心在于“公共性”。
(二) 建设服务型政府与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内在关联性
从某种意义上说, “政府所有的职能都是财政活动”, 不论是经济建设、行政管理还是公共服务, 政府的任何活动都要通过财政来实现。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提出, 就是要求调整和转变政府职能, 把政府的职能重心放到公共服务上来。建设服务型政府是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的内在要求, 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系为建设服务型政府提供物质保障。
二、当前我国公共财政体系现状分析
1994年以来的财政体制改革从加强中央政府的宏观调控能力出发, 主要致力于提高“两个比重”, 即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和中央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 关注于财政收入体制改革。公共财政框架下的预算会计, 又称为政府及非营利组织会计, 它是一般会计原理在企业之外领域的应用, 是用于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为社会公众和经济组织提供行政管理、社会服务等“公共产品”, 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政府单位、社会团体和各类公共机构、公益事业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及受托责任履行情况的会计系统。但是伴随着社会的发展, 在非盈利性组织中出现了一些新的问题, 因此必须要对预算会计进行一定的改革, 以便能够更好的适应当下社会经济的健康和可持续的发展需要。财政支出体制, 尤其是各级政府的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相对滞后, 对市场经济体制下财政功能定位、各级财政的职能分工等方面的改革不够深入, 因此, 当前我国公共财政体系存在着一些问题。 (图表)
三、我国预算会计的现状和存在问题分析
(一) 现行预算会计范围过窄, 难以全面反映政府资金运动
目前的预算会计仅限于与预算资金收支有关的范围, 并没有全面反映政府的资金运动及结果。1、对政府固定资产的核算和反映不全。目前的预算会计制度中, 总预算会计没有核算和反映政府的固定资产。这意味着用于购置政府固定资产方面的财政资金, 一旦支出以后就退出了政府和公众的视野, 不利于财政资金的有效使用, 不利于加强财政管理和监督。2、总预算会计制度不能适应政府资产多样化的要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 政府投资形式除了无偿拨款及部分有偿贷款以外, 还有政府参股等多种形式。在政府参股的情况下, 现行的总预算会计核算制度只能反映为当期的财政支出, 不能对国有股权进行会计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 无法真实地反映政府资产状况, 也难以实现对国有资产所有权和收益权的管理。
(二) 收付实现制预算会计基础存在局限性
随着预算会计环境的变化和市场经济对政府资金管理的需要, 以收付实现制为基础的预算会计制度在很多方面暴露出局限性。
1、无法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政府的负债状况, 不利于防范财政风险。
由于收付实现制是以现金的实际支付作为确认当期收入和支出的依据, 在这种记账基础下, 财政支出包括以现金实际支付的部分, 并不能反映那些当期虽已发生, 但尚未用现金支付的政府债务, 使政府的这部分债务成为“隐性债务”。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 政府的这些债务被“隐藏”了, 政府的财务状况不能得到真实的反映, 其产生的不良结果。一是, 不自觉地夸大了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和造成虚假平衡现象, 对宏观经济决策和市场运行产生错误导向。二是, 在一定程度上造成相同会计期间政府权力和责任不相匹配, 有可能出现政府代际的债务转嫁, 导致各届政府间权责不清, 不能客观、全面地评价和考核政府绩效。
2、不利于正确处理年终结转事项, 造成会计信息不实。
在收付实现制基础上进行的总预算会计核算中, 存在因跨年度支出而出现结余不实的问题。在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 各级政府部门经常会遇到预算已安排, 但由于各种原因当年无法支出的问题。如果按照收付实现制的要求处理, 容易造成当年结余不实。类似情况在中央及其他地方财政部门都不同程度地存在, 今后随着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办法的推广, 类似的问题将会更加突出。
(三) 会计报告信息不完整, 透明度不高
从目前来看, 虽然我国有着覆盖上百万预算单位和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预算会计体系和层层汇总上报的会计报表制度, 但从总体上看, 预算会计信息的报告和使用都是不够充分的。
1、缺少统一的政府财务报告制。
目前我国没有实行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预算会计信息主要是通过政府的预算和决算形式来间接地传达给立法机关和公众的。由于政府预算的主要任务是向公众提供政府预算的收支计划和执行情况, 所能传达的预算会计信息非常有限, 政府的债权、债务、债务资产等财务状况不能得到全面的反映, 在预算编制比较粗放的情况下, 就更为有限。
2、会计报告内容不完整。
反映信息过于简单。目前的预算会计报表内容不能全面反映政府的资产和负债状况。这一点尤其表现在总预算会计及其报表之中。因此在总预算会计报表中并不能反映。对此类情况, 不仅立法机关和公众难以进行监督, 财政部门自己也缺少准确的了解。
3、会计报表项目列示不科学, 影响会计信息真实性。
首先, 资产负债表的项目列示不科学。其次, 收入支出表的项目列示不合理, 难以操作。再次, 预算内外资金核算方法不统一, 影响会计报表信息的真实性。
四、公共财政框架下预算会计的改革思路探讨
(一) 建立和支出预算管理相互适应的公共财政的管理框架
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公共财政的框架逐步完善, 这使得公共支出预算的范围将会以社会共同发展的需要作为界定。在实践中, 一些单位不符合这显示标准, 则不应该纳入到公共支出的预算范围之内, 也不应该继续由财政对其进行经费的供给, 对于这些单位来讲, 应该逐步的退出公共预算的范畴, 进入到市场, 通过企业会计的方法来进行核算。对于目前不断增加的事业单位和其他的非盈利组织, 则应该明确的纳入到预算会计的体系之中, 这不仅仅有利于对各个组织规范化的进行管理, 同时也有助于创造更加公平的环境, 提升会计信息的质量。与此同时,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也应当开展必要的改革, 将基建资金纳入到会计单位来开展核算。
(二) 不断发展和完善我国的政府会计体系
实践过程中, 政府的会计准则理论结构重要是指在一定的会计环境中, 基于会计假设、会计目标和会计原则所构筑的会计体系。随着社会的发展, 构筑完善的会计体系已经成为了社会各方的共同要求, 这同时也是日后我国政府会计改革的重要内容。因此在公共财政框架下开展预算会计改革, 应当强化政府的会计准则研究, 尽快的制定出一套科学完善, 有先后顺序, 并且概念统一的政府会计准则。值得注意的是, 在政府会计体系构建的过程中, 应该结合我国的具体国情, 依据国家发展的现实情况开展具体的体系制定工作。
(三) 完善政府财务报告和相应的审计制度
目前, 我国各级政府很少编制全面和完整的政府财务报告, 这显然不利于新形式下政府工作的顺利开展。虽然目前每年都在召开政协和人大的会议, 政府也做了相应的工作报告和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但是这些报告除了预算执行报告会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年度预算的收支情况之外, 并没有完整的、详细的全年政府财务报告。所以在发展的过程中必须要建立一套完善的政府财务报告制度, 这有利于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开度, 加强群众对于政府监督的作用, 为构建廉洁、高效的政府打下良好的基础。
另外, 还应该完善对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审计工作, 审计工作的参与有利于提升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督促政府官员更加高效、廉洁的开展工作, 最大限度的防止和杜绝政府官员的玩忽职守和贪污腐化现象。政府财务报告审计体系的完善不仅仅有利于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 同时也能够使得政府各项工作的开展更加科学有效, 因此审计报告毕竟要成为政府财务报告中不可缺少的重要构成部分。
(四) 政府会计中应当实行权责发生制的会计记账方法
和收付实现制不同, 权责发生制对于政府收支的确认, 是在经济活动发生的时候, 而不是在现金实际收付的时候。因此通过权责发生制来开展计量, 其核算的对象是政府的所有资产, 而不仅仅是现金, 这主要包含了现金的流量和其他的所有信息。因此全面、深入的以权责发生制为预算会计的处理方法, 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和部门领导也会对于自身的工作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同时也使得预算会计制度更加科学、准确。权责发生制的应用能够给政府部门带来一种新的管理文化的改变, 使得管理者在工作的过程中更加注重政府部门机构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 促进政府自身工作职能的转变。
摘要:伴随着社会的进步和发展, 公共财政作为一种政府和财政职能调整的基本思路应运而生。在这种导向下, 强调了财政必须改革、体现政府职能和理财系统自力的深刻调整。在调整的过程中, 公共预算机制的建立是公共财政框架构建的核心。本文从服务型政府建设与公共财政体系完善的关系出发, 分析了我国现行财政体系的现状, 就财政框架下预算会计的改革思路进行探讨, 并对不断完善我国公共财政体系提出相关建议。
关键词:公共财政,预算会计,改革
参考文献
[1]韩大鹏.预算法改革研究——以公共财政原则为指导[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12, (1) .
3.对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几点思考 篇三
关键词:公共财政 制度建设 基本内涵 框架构建
中图分类号:F8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791(2014)12(b)0232-01
自改革开放后,不断趋于完善的市场经济所取得的成果显而易见,这些成果与我国公共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有着必然联系,以此促进我国社会经济的持续有效发展。在当前市场经济日趋完善背景之下,财政体制的改革也日益在实践中得到落实。自公共财政改革实施以来,无论是税收制度、预算管理还是财政体制都与社会化发展进程相适应,其中关于公共财政框架构建问题的研究对于市场经济发展而言有着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1 公共财政的内涵和基本特征
自西欧发展而来的公共财政与我国市场经济之间有着密切联系,它是现代化经济发展背景下涌现出的一种全新的财政管理体制。作为社会资源的重要配置者,政府与市场的作用均不可忽视,其中在社会资源配置方面市场的作用更为基础,而政府则是立足于公共服务与公共产品的提供。通过对财政职能范围的划分,建立对应的财政收支体系,这一财政管理模式正是所谓的公共财政内涵。相较于以往生产建设型财政体制而言,公共财政的特征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第一,公共性特征。作为公共财政的核心特征,公共性突出了计划经济体制背景下政府的资源配置主体作用,政府的公共职能因此放大。然而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资源配置主体被市场占据,政府与市场之间各司其职,满足社会公共开支需求成为了财政职能的集中体现。
第二,非营利性特征。从市场经济条件分析,市场监管者与宏观经济调控者是政府在经济职能方面的突出体现,这对于市场运转而言是不可缺少的物质基础及制度化保障,却并非营利主体,这足以证明市场条件下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
第三,法治性特征。作为以中国法治经济和信用经济的呈现,市场经济所对应的公共财政执行也应满足法治化要求。在政府直接参与的过程中,财政收支理应在法律制度的约束下执行,在人大监督下突出财政收支的透明与公开。
2 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
2.1 政府预算制度改革
作为一项根本性变革措施,政府预算制度改革是不可缺少的。随着人代会预算决定权的扩大,对应的政府机构变革措施也必不可少,这其中主要涉及到财政部门改革的工作内容,需要财政部门积极适应市场化需求,通过对法律条文的进一步修订和调整构建更加稳固的政府预算制度实施环境。与此同时,政府预算制度改革与法律体系完善之间也有必然联系。政府预算制度改革应当从部门预算改革入手,最大程度降低部门预算内外的基金差异,扩大部门财政预算的涵盖范围,取消不合法的制度外内容,扩大部门预算制度实际适用范围,并在推行这一制度的过程中积极在地方政府中落实预算制度的核心内容。此外,关于政府预算确立时间应当尽可能提早,在科学化的预算科目规划中对现阶段存在的预算定员定额与实际不符的问题予以纠正。最后,重视政府预算其它制度改革实施的必要性,比如建立社会保险预算制度、社会审计制度以及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等。
2.2 建立纳税人制度
作为公共财政制度的基础之一,纳税人范畴的确定依赖于纳税人制度的有效建立。这就需要从纳税人意识培养着手,尽可能争取符合纳税人义务的权利。这一制度建立并非朝夕之事,同时纳税人制度建立还需要相关法律制度作为补充,突出政府的正面干预作用。与此同时,关于我国现行税费制度改革也不应忽视,只有切实强化政府税费改革中的法律作用,才能在政府导向下将制度建设纳入正轨,促进规范化税费格局的形成。在有法可依、依法行政的基本环境下,乱收费问题才能真正得到肃清。因此,纳税人制度的建立需要从收费项目内容的清理和整顿出发,坚决制止非正常项目的收费问题。
2.3 地方公债制度的建立
财政赤字的弥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公债制度的实施,这是因为公债制度在提供必需数量公债券的同时也能够积极与货币政策相契合,以地方政策手段的方式实现对宏观经济运行状态的有效调控。这就需要地方财政能够在立法方式辅助下突出地方政府的发债权,在真正成为一级财政后才能够更好地解决地方潜在的赤字问题。需要注意的是,地方债务状况和中央政府债务情况有着显著的差异性,从地方政府发债行为约束角度分析,必要的法律措施保障必不可少。
2.4 财政管理制度改革
尽管财政管理制度已然经过数次变革,然而由于受到计划经济体制根深蒂固的影响,我国财政在管理制度构建方面仍表现出一定的局限性。在当前公共财政制度改革实施背景下,财政管理制度改革也应与公共化要求相适应,通过对具体制度的变革,切实提升公共财政管理制度的实效性。
综上所述,公共财政改革的基本趋向与我国市场化经济体制变革有着紧密联系,因此很大程度上经济市场化进程也决定了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过程,这其中就涉及到事业单位改革以及地方政府职能转变等问题。公共财政框架的构建主要表现为三方面的体系建设,即公共财政管理体系、公共财政收支体系和公共财政收入体系,只有切实突出各项体系建设的规范与合理才能更好地满足于实际社会需求。然而需要注意的是,作为一个渐进发展的过程,公共财政体制的建立并非朝夕之事,它既与事业单位改革、地方政府职能转变有着密切关联,同时也受到我国经济市场化实施进程的影响。因此,从合理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角度分析,我们需要端正思想,在岗位工作中切实履行自我职责,体现改革措施的针对性,这对于公共财政建设而言意义重大。
参考文献
[1]许金柜.我国政府预算公共化改革:一个必然之路径[J].社会科学家,2014(2):66-70.
[2]李丹.实现同步监督激活财政改革综合效能[J].财政监督,2014(13).
4.政府预算改革我国构建公共财政框架的关键 篇四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党委、管委会: 为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加快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又快又好地推进广元发展新跨越,根据《预算法》、《会计法》、《政府采购法》以及国家、省对财政改革的有关要求,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认识,进一步增强加快财政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财政改革和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经济社会事业发展对财政的保障程度要求越来越高。只有深化财政改革,才能实现财政职能的公共化、事权财权的协调化、服务能力的均等化和财政行为的规范化,更好地发挥财政职能作用,从根本上缓解我市财政困难,提高财政保障能力,推进广元发展新跨越。近年来,全市财政改革和发展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要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再用三年左右时间以县为单位初步建立起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奋斗目标,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财政收入总量小,可用财力少,财政保障水平低;政府债务沉重,财政运转困难;部门综合预算、国库集中支付等财政改革力度不够,与建立公共财政基本框架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各级各部门要深化认
识,进一步增强加快财政改革和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推进财政改革与创新,努力建立科学规范、公开透明、决策民主、讲求效益、约束有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财政管理新机制,实现由管理型财政向经营型财政的转变,不断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二、深化改革,努力构建我市收入、支出、预算、监督“四位一体”的公共财政基本框架
(一深化收入管理改革,构建财政收入稳定增长机制
发挥财政杠杆职能,做大财政“蛋糕”。牢固树立“综合财政”和“经营财政”的新理念,着力抓好自身财源的培植。坚持城乡互动、产业互动,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特色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和生态建设,突破性发展以旅游业和物流商贸业为重点的第三产业,切实把抓发展落实到抓项目抓投入上,大力开展招商引资和发展外向型经济,加快发展县域经济和循环经济,努力培植稳定财源和纳税大户,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充分调动各级政府增收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进一步理顺市与县区、县区与乡(镇政府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政管理权限和责任,巩固和完善“县努力、市尽责、省帮助”的激励约束办法和与分税制相适应的转移支付制度,促进财政收入依法征收和及时、均衡入库。
切实加强税收征管,依法组织税收收入,做到应收尽收, 严禁买税卖税和混级混库,确保税收真实、可靠。
切实加强非税收入征管,认真执行各项非税收入政策,规范收缴行为,切实加强土地资源、矿业资源、水能资源等政府公共资源和国有资产经营收入管理,建立规范化管理、保值增值的新体制,实行市场化配置,使其成为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
(二深化支出管理改革,构建公共财政支出体系
继续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发扬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厉行节约,重点控制会议费、招待费和差旅费,坚决反对铺张浪费和大手大脚花钱,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从根本上解决财政“越位”、“缺位”的问题。按照“一要吃饭,二要建设,三要科学发展”和“有进有退,保压并重”的原则,整合资源,集中财力保重点,集中财力办大事,把有限的资金用到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权建设、维护稳定、社会保障、义务教育、环保、科技、农村卫生等公共事业上。
进一步优化财政投资性支出结构,为经济自主增长注入新的活力。各级政府要把原来直接投入到经济建设方面的资金,集中用于规划项目的编制,用于争取项目和资金,用于招商引资和支持国有企业改革,用于项目监管和追踪问效等,从直接投入到生产领域逐步转到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创造
条件上来,加大对基础设施的投入力度,改善投资环境,促进企业公平竞争,不断增强自我发展的能力。
从严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切实减轻财政负担。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在区分公益性、经营性的基础上界定财政供给水平。严格控制党政机关人员编制,坚决抑制财政供养人员及经费增长过快的势头。
建立市对县区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将县区财政收入征收努力程度、财政改革、财政平衡、财政供养人员的控制、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绩效、财政保障工资的发放、农村义务教育公用经费保障、城市低保和农村五保户供养经费保障、政府债务化解等纳入考核范围,将考核结果与转移支付增量的分配挂钩,充分调动县区政府发展经济、自求平衡的积极性。
(三深化财政预算改革,构建公共财政管理制度
1.在综合管理上求突破,全力规范部门综合预算。严格按照“人员经费按标准、公用经费按定额、专项经费按项目”的原则规范预算编制,实事求是地将各项收支纳入部门综合预算管理,从根本上解决预算内外资金“两张皮”和收支脱钩的问题。财政部门要根据公共财政的要求和我市财力状况,逐步提高公用经费标准,保证部门、单位必须的支出需要,使预算编制更加科学、规范和透明,在保工资、保运转、保稳定的前提下,支持和促进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健康发
展。要增强预算安排的预见性和计划性,细化项目预算,能够预测到的并且该纳入预算的项目必须纳入预算;难以预测但在执行中又必须增加的项目,只能在年终调整预算时再作调整安排,杜绝中途随意追加。各部门、单位要在努力增收节支的同
时,严格按批复的部门预算执行,不得随意突破预算或要求增加预算,切实增强预算执行的刚性。
2.在规范管理上求突破,全力推进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要进一步加强非税收入管理,尤其要加强国有资本经营收益、国有资源(产有偿使用收入的管理,所有国有资源(产出售、出租必须经政府批准。国有企业改革必须坚持按程序进行,涉及国有资产处置的必须进入合法的产权交易市场依法公开交易,所取得的收益由政府统一管理。要不断完善非税收入银行代收制度,严格按照“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办法进行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实现执收单位办理收费业务与银行代收现金的彻底分离,保证所有财政性收入不通过过渡账户,直接进入财政专户。要严格按照收支脱钩的规定,对部门、单位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等非税收入实行收支脱钩,不再“对应安排”和按比例返还。部门、单位必须做到应收尽收和及时足额入库。
3.在直接支付上求突破,全力推进国库集中支付。加快全市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市本级二级预算单位从2006 年 1 月 1 日起全部纳入国库集中支付,各县区必须在 2006 年年底前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要规范单位银行账户管 理,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部门、单位原则上只能开 设一个账户,统一核算财务收支,确需开设过渡户的,须由 政府批准。严格按规定规范操作,扩大直接支付的范围,减 少授权支付,最大限度地减少中间环节。从 2006 年 1 月 1 日开始,所有政府性工程必须按合同约定的进度由财政向劳 务或商品提供者直接拨付工程款,工程经验收合格,并通过 财政评审和工程决算审计后才能支付工程余款。财政部门要 加强与银行和部门、单位的协调配合,尽力简化程序,提高 办事效率,切实保证直接支付的准确性、安全性。各部门、单位要不断提高财务管理水平,按照预算安排和用款计划申 请使用财政资金,增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科学性和规范性。4.在规范扩面上求突破,全力推进政府采购。加快政府 采购制度体系建设,尽快实行监管与采购分离,规范政府采 购行为。努力扩大政府采购范围和规模,认真编制政府采购 计划,凡在政府采购目录内的项目,必须实行政府采购。积 极推行行政事业单位会议和公务
接待等政府采购,切实加强 管理,坚决制止奢侈浪费,努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认 真执行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各级纪检、监察、审计、财政 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监督,对不按《政府采 购法》规定执行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5.积极稳妥地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重新界定 县、乡政府事权范围,明确县、乡政府的支出责任,合理划 分县、乡政府的财政收入,并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保证县、乡政府有确保政权正常运转的必要财力。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区别对待”的原则,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对乡镇财政在坚持预算管理权、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财务 审批权不变的前提下,逐步实行 “乡财乡用县管”的办法,保证乡镇正常运转的基本需要。锁定县乡债务,并制订逐步 化解县乡债务具体措施,严格控制新增负债,建立健全债务 责任制、债务预警机制和化解债务的激励机制,科学、合理 地控制县乡政府债务,逐步缓解县乡财政困难。
(四)深化财政监督改革,构建公共财政监督体系 1.从单一的收入监督检查转变为收支并举的监督检查。重点查处应征不征、越权减免、混级混库、违规退付等行为,采取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加强对各项财政专 项资金的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的检查。2.从以事后检查为主转变为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的 监督检查。预算编制前,开展对预算单位收支情况的监督检 查,摸清家底,增强部门预算的合理性;预算执行中,切实 纠正部门预算执行的偏差,堵塞漏洞;预算执行后,进行效 益评价,积极推行绩效预算管理。健全财政投资立项审批制 度和评审机制,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3.从以对外检查为主转变为内外并重的监督检查。在加 强对外监督检查的同时,着重围绕预算分配、资金拨付、行 政审批等关键环节和岗位开展内部监管工作,确保财政行政 审批程序合法、办法科学、结果公正。4.从以财政部门检查为主转变到相关部门共同监督检 查。财政部门要主动加强与纪检、监察、审计部门的配合协 调,依法强化监管,对财政资金使用不当的要依法、依纪追 究使用者和监督者的责任。5.建立项目档案库,实现从粗放型监管向精细型监管转 变。对经财政拨付的中央、省、市、县各级各种资金(包括 专项资金)要实行精细监管,对大
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要建 立项目档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6.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建立绩效考评体系,实 现从数量型监管向效益型监管转变。要在管理内容和方法上 进行创新,对财政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评估,追踪问效,努力 提高财政 资金的使用效益。要坚持权利与责任对等,激励 与约束并重,成本与效益对比,预算与绩效挂钩,把财政资 金的使用绩效与资金项目安排相结合,与管理者的绩效考核 相结合,不断提高理财水平。
(五)加快“金财工程”建设,为财政改革提供技术保 障 认真制订“金财工程”建设方案,将“金财工程”建设
资金纳入财政预算,积极组织实施,把现有业务系统从操作 层面提升到决策层面,采取有力措施整合网络系统,实现办 公无纸化、收支在线化、管理数字化的目标,不断提升财政 信息化建设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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