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

2024-07-16

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精选14篇)

1.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 篇一

茶艺师职业道德的心得

茶源于中国,讲求和,美,礼,仁等,是追求人与人之间的平等和谐,通过茶艺活动的过程感悟人生,修身养性,追求自然的目的,让我学会如何协调和平衡,爱惜自己,感恩社会,回报社会。

茶艺是一门艺术,一种修养,体现和谐,优雅,仁,德,诚,真,茶艺源于远古却不失时尚,茶艺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以茶养生,以茶悟道,做一个优雅德,有内涵德,健康的人,这是我学习茶艺的第一步。

一;我们人类终极追求的是拥有健康的体魄和良好的心灵。

二;我们人类向往的目标是享受生活,丰富生活,热爱生活,不断的提高生活品质。

三;我们人类希望的事业是自由择业,开心就业,浪漫就业,做终身喜爱而乐之不疲的事业。

这种完美的人生,只有在茶艺中垂手可得。

随着现在社会经济不断的发展,茶叶的需求量不断的日益增大,近几年来的表现尤为突出,可是对茶艺师的中,高级人才却很短缺,能够拥有茶艺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不多,以现在的发展趋势来看,未来茶艺师的需求量会超出我们的想象,茶叶现在已远销海外,连外国的朋友们也都被中国的茶艺的神秘,魅力的迷人所吸引。

现在‘以茶会友’的社会,用茶让人与人之间可以无界限的交流,用真诚,坦诚的心交流,不管是在事业中,竞争中,在品茶,应用茶的环境,去做任何事都会有意想不到的收获的,一个举止优雅的茶艺师,舒缓的音乐静静的流淌,共同营造出一幅宁静祥和的休闲场景,会让现在在忙碌的生活中人们有一个很好的放松,舒心的空间。

全职的太太们,拥有良好的教育背景,雄厚的经济实力,充裕的时间,可以将茶艺作为提高自身修养,结交志同道合朋友的途径,还可以让在打拼的先生们带来全新的休闲体验,让他们在忙碌后忘记了疲惫,优雅而有内涵的全职太太们籍着茶艺寻求一块静溢与超然的心灵空间。健康,绿色,环保是茶艺致力于推广的方向,引导人的思维,开拓人视野,丰富人的精神。

茶艺师是现在社会与未来社会所空缺的瓶颈,也是一个很好的创业空间,在帮助别人享受人生的同时也帮助自身创建美好的人生,利人利已,何乐不为?希望那些爱好茶,茶艺,想懂的茶,茶艺的朋友,你的人生就从今天大步的迈开吧.

2.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 篇二

职业资格制度是以法律为依据, 对从业人员具备的执业资格的一种权利的许可制度, 要求对自然人的执业资格依照法律进行管理。

美国、英国、日本、加拿大四个国家的职业资格制度, 代表了发达国家职业资格制度的成熟经验, 可供国内参考借鉴。

日本交通职业资格健全

日本国土交通省对职业资格的管理, 主要侧重对其法律法规、职业政策等宏观管理, 具体的考务工作授权中介组织或专门的考试机构承办。日本国土交通省重视对职业资格的注册管理, 并强调职业资格注册是实施行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日本交通方面职业资格的注册工作由日本都、道、府、县等地方交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 根据各地的实际情况, 各地注册条件可以有所不同。

日本铁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由日本国土交通省铁道局负责, 根据火车动力情况分为甲种蒸汽机车运输证书、甲种电气车运输证书、甲种内燃机车运输证书、新干线电气车运输证书、乙种蒸汽机车运输证书、乙种电气车运输证书、乙种内燃机车运输证书、无轨条电车运输证书等8种职业资格。

要取得铁路运输从业人员职业资格, 必须通过国家考试。年龄在20岁以上, 无身心障碍, 如以前曾取得该资格后又被取消, 取消后应满1年。笔试, 考试的主要内容是:铁道法令、动力机车构造与性能、运输理论、铁道一般常识等。技能考试, 测试的主要内容是:速度视测、距离目测、制动机操作、制动机以外机器的熟悉程度、定时运输、非常情况的处置等。身体检查, 视力机能、听力和疾病检查等。适应性检查, 情感、意志和疲劳恢复、反映速度等。

日本对车辆驾驶、车辆运输、车辆维修、车辆检测等从业人员的管理比较严格, 都建立了国家职业资格制度。

车辆驾驶人员资格, 主要有:第一种自动车运输证书, 即非营运人员驾驶机动车的证书;第二种自动车运输证书, 即从事旅客运输的机动车驾驶人员证书;指定自动车教习所指导员, 即在机动车驾驶人员培训学校从事培训工作的人员 (教练和考官) 应具备的资格, 该资格由各都道府县指定教习所协会负责;货物运输管理者证书、旅客运输管理者证书, 是根据《货物自动车运送事业法》、《道路运送车辆法》、《道路交通法》、《劳动基准法》等制定的, 由国土交通省负责管理, 具体事宜由地方运输局负责。

车辆维修、检测人员职业资格, 级自动车整备士证书、3级自动车整备士证书、自动车整备管理者证书, 是从事机动车修理及其管理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资格证书, 对考证人员的年龄和学历等有严格的要求, 由地方运输局具体管理。自动车检查员证书、自动车检查主任者证书, 即机动车修理厂检查人员必须具备的职业资格证书, 由地方运输局具体管理。

海事代理士证书, 要求从业人员了解船舶法、船舶安全法、船员法、船舶职员法等海事法令, 由地方运输局负责管理。鉴定人证书, 是对从事船舶输出入货物品质、数量鉴定工作的人员要求必须具备的职业资格证书, 对专业学历有较高的要求;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具体的考试工作由日本海事检定协会负责实施。另外, 还有检量人证书、检数人证书等。

英国职业资格颇为完善

英国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始于20世纪20年代。第一次世界大战刺激了英国职业教育的发展。其中一个重要的标志就是国家职业资格的实施。1921年首先在机械工程领域实施, 后来逐渐扩展到电力工程、化学、建筑、造船、纺织、商业等领域。证书的鉴定发放主要由各行业协会以及行会性质的团体来承担。长期以来存在证出多门, 互不相干, 缺乏一个统一的规范化管理机制。

国家职业资格培训以技能训练为主, 理论学习为辅。绝大部分是非全日制的, 每周只到学校上课2小时, 其余时间主要在工厂、企业进行。目前,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面向在职人员和结束义务教育后的16-19岁青年, 主要由继续教育学院、技术学院实施。据英国资格与课程委员会的人士介绍, 英国正在研究把国家职业资格的培训提前到14岁。理由是, 有的学生不愿学习学术课程。对这个年龄段的学生来说, 已具备部分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所需要的文化基础。

如果说, 推行国家职业资格是为了解决职业教育与就业岗位需要脱节的矛盾的话, 那么, 推行普通国家职业资格则是为了整合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 将职业教育融入教育体系之中。1994年德林报告 (Dearing Report) 提出, 学生在义务教育结束后有三条出路:直接就业者参加国家职业资格考试;有学术升学导向者参加高级普通教育证书考试 (A Level) ;有职业升学导向者参加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考试。

普通国家职业资格一经实施就得到中等学校的广泛欢迎。1992-1999年有189000名学生注册, 涉及2000所学校。2002年6月, 66000多人参加了中级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课程的学习, 参加初级普通国家职业资格课程学习的人数达到14500多人。2000年英国资格与课程委员会 (Qualifications and Curriculum Authority) 也颁布了与高级普通教育证书考试同级的高级职业教育证书考试标准 (Vocational A Level) , 这标志着普通国家职业资格的进一步完善。

英国的技术人才可分为四类:最低层为技工 (Opera tive) , 指运用机器的半技术工人或技术工人, 其合格条件无一定标准;第二层为工匠 (Craftsman) , 通常指受过职业训练, 但未接受较高技术训练的成熟工人, 这类工匠的训练包括手工和机械技能的基本训练、工作原理的理解、严谨工作作风的培养;第三层为技师 (Technician) , 指曾接受系统职业技术教育和训练, 并能运用科学和工艺知识者;第四层为技术专家 (Technologist) , 通常指接受过科学技术的专业训练, 熟悉科学原理和实际工作, 可以从事工业领导、管理、设计、研究和发明等工作的人员。

美加职业资格特点鲜明

美、加两国是现代职业资格制度发展比较成熟的国家, 加拿大现有注册工程师16万人, 美国现有注册工程师约200万人, 两国已在土木、化工、电子、生物等专业技术领域广泛推行职业资格制度。

在加拿大, 一般设立职业资格的专业须具备两个基本条件:一是涉及民生安全, 二是应用工程原则。只要满足这两个条件, 不管从事什么专业, 都必须取得职业资格, 否则就不能设立。加拿大的职业工程师制度始于1922年, 1923年出台了规范职业工程师行为的法案, 1937年经过修订, 授权加拿大职业工程师协会进行注册管理。美国1938年制定了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的法律和法规, 对职业培训、标准、资格证书的发放和管理做出了具体规定, 并经过多次修改日臻完善, 为职业资格管理创造了条件。

对职业资格制度的管理, 美国、加拿大都是由政府和专业工程师协会共同承担的, 但两国管理方式不同。美国对职业工程师的注册、管理和考试等均由政府负责。专业工程师协会只负责职业资格考试大纲拟定、专业课程评估等工作, 并对专业工程师的技能进行监督。专业工程师出现质量事故, 由协会查实并告知所在州政府, 建议吊销或中止该专业工程师的职业资格。加拿大法律规定了职业工程师协会具有立法、解释、执行的权利, 职业工程师协会代表国家制定统一标准、规定、章程供各省级协会使用, 并代表国家进行省级协会之间的协调, 负责职业资格的考试、认证、注册、监督、管理等工作。

加拿大、美国在重视工程师学历的基础上, 特别强调实践能力。加拿大职业工程师一般要求必须具备4年的专业工程师监管下的见习经历。美国要求申请职业资格者必须在专业工程师监管下工作4~5年, 并通过相应专业的实践考试。实践考试一般在工作2~4年后进行 (各州不同) 。考试每年举行两次 (4月和10月) , 考试试卷全国统一, 由各考试委员会统一命题, 各州自行决定考试及格分数线及通过考试的比例。

加拿大、美国的职业资格都有统一的国家标准。美国专业工程师协会制定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的规定、守则、章程的指导性文件, 并具有国家级的职业资格、职业化程序和执行实施的标准。加拿大职业工程师从业时依据的具体专业标准, 由加拿大标准局科技人员经过大量的实践精心验算制定, 成为职业工程师的执业准则。

3.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 篇三

电子商务师是利用计算机技术、网络技术等现代信息技术从事商务活动或相关工作的人员。2001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制定并颁布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标准(试行)》。为保证培训和鉴定标准的同一性,在一套集职业培训综合教学平台、实验室软件、专用考试系统为一体的培训考核综合平台上进行所有的考试。在管理上对培训鉴定机构引入了特许授权管理模式,以保证电子商务师培训鉴定的整体质量。

(一)职业等级

该职业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电子商务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和高级电子商务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鉴定要求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电子商务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本职业见习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2、助理电子商务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电子商务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本职业助理电子商务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专业)毕业证书者。

(3)取得本职业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证书者。

五、心理咨询师

心理咨询师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已经或准备从事心理咨询师职业的人员,都应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通过参加鉴定获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后方可从事心理咨询活动。

(一)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分别为心理咨询员(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心理咨询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二)鉴定要求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1、心理咨询员(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中专以上毕业证书,经心理咨询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2)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5年并能出具可靠证明者。

2、心理咨询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取得心理咨询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者。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毕业;或其它专业本科毕业,经心理咨询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4.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 篇四

为落实科学人才观,客观公正评价工程、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和水平,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多出成果和技术创新,支持辽宁老工业基地振兴,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评审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评审条件适用于在我省国有、非国有企、事业单位中,从事工程技术和农业技术研究、开发、推广的人员。

二、评审专业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评审专业:建筑、交通、机械、建材、电子电气、技术监督、冶金、化工、纺织、环保、测绘、地质、医药、粮食、综合等15个专业;

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农艺师评审专业:农学、植保、蚕学、蔬菜、果树、土壤农化、畜牧、兽医、林学、农机、水产、水利等12个专业。

三、申报及评审条件

(一)凡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且任职内年度考核综合结果均达到合格。

(二)学历、资历要求

1.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5年以上。

2.虽不具备规定学历(学位),但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5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学位),取得高级工程师或高级农艺师资格满3年,在达到正常晋升专业技术理论要求、工作经历与能力要求、论文和著作要求、外语、计算机要求的同时,工作业绩和成果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晋升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三等奖以上及相当奖励项目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二等奖1项或三等奖2项及相当奖励项目和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一等奖1项或二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2项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三)外语、计算机要求

1.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全国统一组织职称外语考试A级合格证书。申报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已取得的职称外语A级合格证书可重复使用;符合免试条件人员,或免于参加职称外语考试。

2.申报教授、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高级农艺师任职资格评审人员,需取得省计算机应用能力高级证书或参加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两个模块考试合格。符合免试条件人员,可免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四)专业技术理论要求

1.系统掌握本专业理论和技术,了解相关专业及计算机应用等专

业知识;

2.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是省或市内本专业学术带头人,能够指导本专业高级技术人员的工作,或具有培训指导本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的能力;

3.熟悉本专业有关前沿技术在国内外的应用情况,对本专业理论有创造性研究,在省内同行业中有一定的知名度。

(五)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省部级以上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和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解决重大技术问题起关键性作用,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2.在研究开发、生产、推广实践中,有较大的技术性突破,解决过重大关键技术难题或填补国内同行业某一技术领域空白,并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

3.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主持完成国外引进大型先进成套(单机)设备或生产线的安装、调试的全过程,投入生产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

4.主持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等的设计、研发、开发、推广应用中,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将高新技术研究开发成果商品化、产业化,主持开发高新技术产品经过省级认定;组织完成高新技术产业化重点项目并通过验收;

创立、领办高新技术企业通过省级认定。

(六)工作业绩和成果要求

需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获国家科学技术奖、星火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2.获得省、部级科学技术奖、星火奖、新产品奖三等奖以上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3.获得副省级市科学技术奖二等奖,或市(厅)级科学技术奖一等奖的等级内额定人员;

4.获得1项以上国家发明专利或2项以上与本专业有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应用后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5.在大型以上企业生产一线工作的工程技术人员,业绩突出,具有创新技术成果,获得本企业科技进步一等奖二项以上的主持人,并将科技成果应用到本企业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七)论文和著作要求

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本人撰写公开出版的全国性或省级本专业学术、技术教材20万字以上或主持编写省部级标准并已颁布执行;

在国家级学术刊物上发表高水平的论文3篇以上(至少有2篇为第一作者),或省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5篇以上(至少有3篇为第一作者);

2.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并提交学术论文3篇以上或参加全国性学术

会议交流论文5篇以上;

4.正式出版过10万字以上专著或译著。

四、其他事项

(一)本评审标准所规定的学历、资历、专业技术理论、工作经历和能力、工作业绩和成果、论文和著作、外语和计算机要求必须同时具备。

(二)本评审标准涉及的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均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不具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符合一步到位参加教授、研究员级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人员,学历、资历需满足博士毕业满7年、或硕士毕业满12年、或本科毕业满15年的要求。业绩、成果、论文和著作主要以近5年取得的为依据。

(三)申报人员提供的论文应是经国家或省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批准,并公开出版发行的学术刊物上发表的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论文,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论文不能按晋升职称系列或专业论文对待。获奖证书应是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非本专业和相近专业的奖励项目不能按晋升系列或专业奖励项目对待。

(四)专业技术人员所学专业与申报评审专业不相近的,需具有评审专业的继续教育证明。

(五)本评审标准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评审相关条件与本标准不一致的,以本标准为准。

5.国家职业资格培训教材 篇五

前言

本书的主要内容包括:电子技术基础、电力电子技术基础、交直流调速技术、可编程控制器技术及应用、复杂机械设备电气线路故障检修、电气设备修理工艺及培训指导。主要作为企业培训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教材,也可作为高级技术、技师学院、高职、各种短训班的教学用书。

前言

第一章 电子技术基础

第一节 模拟电子技术

第二节 数字电子技术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电力电子技术基础

第一节 电力电子器件

第二节 晶闸管整流电路

第三节 逆变电路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 交直流调速技术

第一节 直流调速基础知识

第二节 交流调速技术及应用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 可编程序控制器技术及应用

第一节 可编程序控制器概述

第二节 FX2系列PLC简介

第三节 FX2第列PLC指令系统及编程方法

第四节 可编程序控制器应用技能训练实例

第五节 PLC改造C460型卧式车床电气控制系统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 复杂机械设备电气控制电路故障检测

第一节 复杂机械设备电气控制原理图的识读与分析

第二节 B2012A型龙门刨床电气控制系统

第三节 数控机床的组成、调试与维修

第四节 X2012型龙门铣床电气控制电路的测绘

复习思考题

第六章 电气设备修理工艺及培训指导

第一节 电气设备修理工艺知识及编制方法

第二节 培训指导

复习思考题

试题库

知识要求试题

技能要求试题

模拟试卷样例

附录 部分金属切削机床设备修理复杂系数

内容简介

《维修电工(技师、高级技师)》是依据《国家职业标准》维修电工技师和高级技师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按照岗位培训需要的原则编写的。《维修电工(技师、高级技师)》的主要内容包括:电气传动与自动控制、可编程序控制器应用、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测绘与设计、复杂机械设备电气控制电路故障检修、新技术应用、电气设备的计划管理及大修丁艺编制、论文答辩及培训指导。书末附有与之配套的试题库和答案,以便于企业培训、考核鉴定和读者自测自查。

《维修电工(技师、高级技师)》主要用作企业培训部门、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教材,也可作为高级技校、技师学院、高职、各种短训班的教学用书。

序一

序二

前言

第一章 电气传动与自动控制

第一节 电力电子器件

一、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

二、集成门极换流晶闸管

三、智能电力模块

第二节 晶闸管可逆调速系统一、晶闸管有源逆变工作原理

二、品闸管电动机驱动器中的环流及控制

三、有环流可逆调速系统

四、逻辑无环流可逆调速系统

第三节 变频凋速系统一、通用变频器的工作原理

二、通用变频器的基本结构

三、变频器的娄别

四、变频器的额定值和频率指标

五、变频器的主电路

六、通用变频器的控制电路原理

七、变频器参数的设定和功能选择

八、变频调速技术的应用

九、变频器的安装与调试

十、变频器的维护

第四节 常用传感器

一、自整角机

二、旋转变压器

三、光电编码器

四、感应同步器

复习思考题

第二章 可编程序控制器应用

第一节 西门子可编程序控制器概述

一、S7—200系列PLC的系统构成及性能指标PLC内部可编程元件

二、西门子S7—200可编程序控制器指令系统

四、编程注意事项及编程技巧

第二节 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和步骤

一、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的基本原则

二、可编程控制系统设计的步骤

二、提高PLC控制系统可靠性的措施

第三节 可编程序控制器应用技能训练实例

训练1 PLC在相交流异步电动机控制中的应用

训练2 PLC在自动洗衣机控制中的应用

训练3 PlC在机械手控制中的应用

第四节 PLC变频器改造继电器控制系统技能训练实例

一、R2012A型龙门刨床机械工艺对电气控制系统的要求

二、B2012A型龙门刨床Plc变频调速系统改造

三、龙门刨床刨台运动的控制改造

四、采用变频凋速的主要优点

复习思考题

第三章 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测绘与设计

第一节 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测绘

一、机械设备电气控制技术的发展

二、复杂机械设备电气测绘的基本分类

三、复杂机械设备电气控制系统的测绘

第二节 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设计

一、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设计方法

二、经验设计法的一般原则

三、复杂机械设备的电气设计实例

复习思考题

第四章 复杂机械设备电气控制电路故障检修

第一节 复杂机械设备电气控制电路故障分析和处理方法

一、高级电气维护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二、继电器—接触器控制系统的分析步骤

三、大型自动化生产线电气控制电路的分析方法

四、复杂机械设备电气控制电路故障的般检查和处理方法

第二节 复杂机械没备电气控制电路故障检修实例

一、B2012A型龙门刨床电气控制电蹄故障榆修

二、XN2010A型龙门铣床电气控制电路故障检修

复习思考题

第五章 新技术应用

第一节 数控系统技术

一、数控机床电气控制系统概述

二、数控系统的安装

三、数控系统的调试

四、数控系统的维护

第二节 工业控制技术

一、计算机网络技术

二、现场总线技术

三、自动化设备及生产线技术

第三节 电气柃修与诊断技术

一、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二、电气设备检修的基本方法

三、电气设备检修的一般步骤

第四节 电气抗十扰技术

一、干扰的基本知识

二、抑制干扰的措施

三、消除干扰的方法

复习思考题

第六章 电气设备的计划管理及大修工艺编制

第一节 电气设备的计划管理

一、计划预修制度

二、计划预修的类别

三、修理计划的编制

四、设备事故处理

第二节 电气设备大修方案的制定

一、龙门刨床简介

二、大修项目的制定

三、大修方案的制定

四、大修力案的执行

第三节 电气设备大修的工艺编制

一、确定修理项日

二、编制修理要求

三、大修准备工作

四、修理施工安排

五、试车与完工验收

复习思考题

第七章 论文答辩及培训指导

第一节 论文编写与答辩

一、论文编写的月的和要求

二、论文编写的一般方法

三、论文评阅和答辩

四、维修电工技师论文范例

第二节 理论培训与指导操作

一、培训与指导的方法和要求

二、培训与指导教学的基本环节

三、培训与指导的注意事项

复习思考题

试题库

知识要求试题

一、判断题试题(292)答案(320)

二、选择题试题(297)答案(320)

技能要求试题

一、双闭环可逆直流调速系统的接线、调试及维修

二、编制用PLC控制的车辆出入库管理控制程序

三、检修B2012A型龙门刨床的电气控制电路

四、数控车床电气控制系统的调试与故障排除

五、测绘数控机床的电气控制电路

六、自动凋速系统工作原理的分析

七、B2012A型龙门刨床电气控制系统检修工岂计划的编制

八、论文撰写及答辩

模拟试卷样例

培训学习目标 掌握晶闸管直流可逆调速系统的安装、调试方法;熟悉变频器的基本工作原理;掌握变频器的安装、接线及参数设定方法;熟悉变频器的应用及维护方法。

一、绝缘栅双极型型晶体管

绝缘栅双极型晶体管,简称IGBT,集MOSFET和GTR的优点于一身,具有输大阻扰高、开关速度

快、驱动电路简单、通态电压低、能承受高电压大电流等优点,已广泛用于变频器和其他调速电路中。IGBT的图形符号及等效电路如图1-1所示。

二、集成门极换流晶闸管

集成门极换流晶闸管(IGCT)是一种中压、大功率半导体开关器件。该器件将门极驱动电路与门极换流晶闸管GCT集成于一个整体,门极换流晶闸管GCT是基于GTO结构的电力半导体器件,不仅有GTO的高阻断能力和低通态压降的特点,而且有IGBT的开关性能,集GTO和IGBT的优点于一身,是理想的中压(用于6kV和10kV电路)、大功率(兆瓦级)开关器件。另外,IGCT开关过程一致性好,可以方便地实现串、并联,进一步扩大功率范围。IGCT的图形符号和门极驱动电路如图1-2所示。

6.国家职业资格报考收费标准 篇六

国家职业资格报考收费标准

严格执行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职业技能鉴定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闽价费[2007]63号)的通知规定。参加培训、购买教材,遵循自愿原则。

注:

1、以上职业(工种)均为高级(国家三级)。

2、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文化师、企业培训师30人开班。

附件2:

华侨大学各专业相对应的职业工种(省考)一览表

附件3:

2010年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考核方案

附件4:

国家职业资格2010年全省考核方案

附件5: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重要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规定,“在我国实行学历证书、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国家实行劳动者在就业前或者上岗前接受必要的职业教育的制度”。

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中强调,要“注重培训受教育者的专业技能、钻研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一大批生产、服务第一线的高素质劳动者和应用人才。”决定中还指出:“大力推进劳动预备制度,严格执行就业准入制度。用人单位招收录用职工,属于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控制的职业(工种),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介绍: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指出,“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用途:职业资格证书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劳动保障部门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和核发,全国范围内通用。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想就业,就要先去考证,劳动力市场将全面实行就业准入制度。

职业技能鉴定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对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它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作出的客观测量和评价。

职业资格证书分为五个等级,即初级(职业资格五级)、中级(职业资格四级)、高级(职业资格三级)、技师(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

个人可自主申请参加职业技能鉴定。申报职业技能鉴定,首先要根据所申报职业的资格条件,确定自己申报鉴定的等级。职业技能鉴定可分为知识要求考试和操作技能考核两部分。知识要求考试一般采用笔试,技能要求考核一般采用现场操作,如加工典型工作、生产作业项目、模拟操作等方式进行。经鉴定合格者,由劳动保障部门核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7.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 篇七

近年来,经过各方面的共同努力,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工作得到较快发展,鉴定规模不断扩大,社会影响力和社会认可度不断提高。

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范围

2008 年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开展的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是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心理咨询师、物业管理员、电子商务师、理财规划师、项目管理师、广告设计师、企业信息管理师、网络编辑员、职业指导人员、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营销师、秘书(具体职业等级详见第42 页)。劳动保障部还将组织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物流师、项目管理师、企业信息管理师、企业培训师、企业文化师6 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部分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

继续试行“统考日”制度

2008 年在全國范围内继续试行国家职业资格统一鉴定日(以下简称“统考日”)制度。“统考日”具体日期是3 月21、22、23 日,5 月16、17、18 日,7 月18、19、20 日,9 月19、20、21 日,11 月21、22、23 日。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组织的全国统一鉴定日期是5月17、18 日和11 月22、23 日。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等6 个职业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和部分新职业的试验性鉴定,安排在“统考日”其他日期进行。

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规范管理,提高鉴定质量

全国统一鉴定考点集中管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选择确定一批符合条件的学校或机构作为全国统一鉴定的考点,并严格按照职业技能鉴定有关规定和考培分离原则实行集中管理。

加强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加强对全国统一鉴定考试资料的安全管理,并将此作为质量管理责任指标之一。各地要进一步完善保密制度,将考试资料传递分发等各环节的保密责任落实到人。加强对涉密人员的保密教育,强化保密意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和规定,杜绝泄密事件发生。一旦发现违法泄密行为,要严肃查处并追究法律责任。

严格全国统一鉴定考务管理。各地职业技能鉴定机构要按照国家职业标准,严格审核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加强考场管理,严肃考场纪律,强化现场督考,杜绝舞弊行为。要使用计算机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考试规范管理,对考试过程实施监控,并逐步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机制,确保全国统一鉴定顺利实施。

监督举报电话

8.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 篇八

1、从内容上看,下列四组图式中,正确演示了社会主义道德规范与法律规范之间关系的是()。

(a)二者没有任何关联

(b)二者完全重合(c)法律规范涵盖道德规范

(d)二者部分重叠

2、《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提出,要大力加强以()为主要内容的职业道德建设。

(a)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办事公道、服务群众、奉献社会

(b)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

(c)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

(d)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尊老爱幼、反对迷信、公道文明

3、下列做法从业人员职业用语基本要求的是()。

(a)语调柔和、使客人产生甜蜜感

(b)语言简练,问一答一,问二答二

(c)语意明确,直接指出客人的不足之处

(d)语速适中,指说话速度太快也不太慢

4、下列关于勤劳和的几种说法中,你认可的是()。

(a)个个生活要勤俭,单位之事不多管

(b)只讲勤劳不尚俭,好比手端没底碗

(c)心计巧妙睡天明,勤劳节俭事不成(d)勤劳节俭旧传统,多挣钱多花社会

5、从业人员对爱岗敬业准确理解是()。

(a)只选择自己喜欢的岗位

(b)只要干上一种工作,就埋头苦干一辈子

(c)虽然不喜欢某岗位,但也必须长期干下去

9.国家秘书职业资格证书考试时间 篇九

考试时间:每年5月和11月

 

全国商务秘书考试此考试是中国商业技师协会职业教育专业委员会根据国家文件设立的考试项目。

 

考试时间:每年5月

 

剑桥办公管理国际证书考试该证书被国际上160多个国家认可,并且一次取证终身有效。该考试课程共有7个模块,包括3个核心模板和4个选修模块。

 

考试时间:每年3月和9月的第一个周六、周日。

10.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分析 篇十

一、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的基本架构

为进一步构建以人为本的爱尔兰教育和培训体系以促进终身学习,1999年,爱尔兰《资格(教育与培训)法》(以下简称《资格法》)正式通过,核心是建立教育和培训的标准,提高教育和培训质量,扩大学习者接受终身学习的机会。为此,《资格法》提出以学习者的知识、技能和能力标准(即学习者所知、所做和所理解的程度)为基础构建国家资格框架,并专门设立爱尔兰国家资格局负责国家资格框架的开发和推进。①

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于2003年开始实施,由低到高分为从1级资格至10级资格,以学生所获得的知识、技能和能力的标准为各级的参照指标,允许学习者通过多样化的学习途径(学校、职场、社区、培训中心、学院及大学)进行学习而获得国家资格。国家资格共有16种资格证书类型,分别由四类机构颁发,涵盖从大学、中学到继续教育与培训机构等的资格证书。虽然各机构以自愿原则纳入国家资格框架,但随着国家资格框架的发展,绝大部分资格证书都有望纳入其中。该资格框架不仅致力于整合本国的各类资格,而且与欧洲的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以及欧洲资格框架兼容,便于学生的跨国学习和流动。(见图1)。

二、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的特点及意义

1. 特点

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中最突出的特点是它通过立法(即1999年《资格法》)的形式确立了四类资格证书颁发委员会(大学本身就是独立的资格颁发主体)专门负责国家资格的颁发,其中“继续教育与培训证书颁发委员会”和“高等教育与培训证书颁发委员会”根据1999年《资格法》所新设,并逐步将以往的资格证书颁发主体纳入上述委员会中。资格证书颁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为各资格证书颁发机构颁布指南(规定),规定相关课程的开发、实施以及资格证书的结构、标准、认证等;对各教育和培训机构进行认证以保障资格证书的质量。根据证书性质的不同,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涉及的资格证书颁发委员会如图1所示。

第一类是国家考试委员会(State Examinations Commission,SEC),主管学校系统颁发的两类证书:初级证书(Junior Certificate,相当于第3级国家资格)以及毕业证书(Leaving Certificate,相当于第4级和第5级国家资格);

第二类是继续教育与培训证书颁发委员会(Fur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Awards Council,FETAC),负责继续教育方面的1~6级国家资格证书(Level1-Level6 Certificate)的质量保障与管理,凡颁发此国家资格框架证书的各类相关机构(各公立、私立培训中心、网络学习中心、继续教育学院、在岗培训的企业等)无权自行颁发国家资格框架,而是要注册并与继续教育与培训证书颁发委员会签订质量保障协议,并接受委员会的管理。

第三類是高等教育与培训证书颁发委员会(Hig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Awards Council,HETAC),负责颁发高等教育与培训机构以及理工学院(都柏林理工学院除外)的资格证书。都柏林理工学院因规模大、办学质量有保障等原因,已得到高等教育与培训证书颁发委员会的授权,成为一个可自行颁发国家资格的机构,此外,还有部分理工学院也得到这种授权,可自行颁发国家资格证书。高等教育与培训证书颁发委员会与都柏林理工学院颁发的资格证书包括:高级证书(类似于我国的大专层次)、高级文凭(类似于专业学士)、硕士文凭(类似于专业硕士)和博士文凭(类似于专业博士)。高等教育与培训证书颁发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对各理工学院进行统一评价和监控,以保证各机构的培养质量等价,使学生的学习成果具有可比性,以便学生选择适合的学校流动或深造,理工学院的学生也可在拿到国家文凭后再转到大学攻读学士学位。此外,理工学院的大量课程还采用欧洲学分互认系统,学生甚至可以据此在其它的欧盟国家继续求学而避免重复学习。

第四类是大学,爱尔兰有7所公立大学,每所大学都是独立的证书颁发机构,有权颁发国家资格框架中7~10级的资格证书(第7级普通学士学位、第8级荣誉学士学位、第9级硕士学位和第10级博士学位),既可颁发从学士学位到博士学位的各级资格,也可像理工学院一样颁发高级文凭、硕士文凭和博士文凭。

2. 意义

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将上述四类资格证书整合在一个体系之内,使其既相互区别,又能横向比较、纵向衔接,是一种构建终身学习体系的创新尝试,为实现国家的终身学习目标作出了巨大贡献。

对于整个资格框架而言,凡是希望纳入资格框架的任何教育和培训机构,都必须按规定流程注册,各机构必须证明它本身及其提供的课程达到国家资格框架规定的质量才能得到注册权,成为该委员会的注册机构,注册机构必须与证书颁发委员会签订关于质量保证程序的协议。此外,各证书颁发委员会还会对已经注册的机构和课程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审核。这样,通过四大证书颁发委员会对相关机构和课程的质量监控保障了国家资格的质量和可信度。

对于学习者而言,通过设计便于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对接”的一体化制度,为更多的学习者提供获得教育和培训的机会以及在各级各类教育和培训之间(甚至是国内与国际之间)流动和进阶的机会。通过这样的制度设计,国家资格框架将囊括所有的教育和培训类型,真正实现无论何时、何地以何种方式获得的学习成果(无论是学校还是职场,无论是社区还是培训中心),只要符合国家资格框架的相关政策,均可得到承认。这样就为各教育和培训机构以及学习者等相关部门提供了国外资格与爱尔兰国家资格的比较和认可的信息,确保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与博洛尼亚框架(Bologna Framework)、欧洲资格框架(European Qualifications Framework)以及欧洲其它类似的国家资格框架的可比性、兼容性和简化性。①

对于各教育和培训机构而言,因为质量保障是国家资格框架的基础,因此纳入国家资格框架可确保他们提供的课程能够获得国家资格框架内的资格,且所有经国家资格框架认可的资格均可确保质量,这样可实现各机构所提供的课程与国内外的相应课程进行比较,借助国家资格框架可为学习者提供适切而有质量的选择,并为学习者提供多样化的入口和进阶选择,提高教育和培训机构吸引学习者的能力。此外,因为国家资格框架的10级资格在入口、流动和进阶方面均以学习成果(知识、技术和能力标准)为基础,有助于各机构在开发和实施课程方面充分关注个人和企业的需要,提高课程的针对性和效果。

对于雇主而言,由于国家资格框架内所有的资格均有质量保障,资格框架还支持所有教育和培训机构积极参与其中,尤其是公司提供的岗位学习和公司培训,即使是公司的培训,只要达到资格框架的要求,培训的成果同样可以得到国内或国际的认可并拿到国家资格,这样就调动了雇主参与继续教育的积极性,促进了员工的专业发展,同时也促进了员工积极参与培训和学习的积极性。

三、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的主要成效

——以继续教育与培训证书颁发委员会为例①

迄今为止,继续教育与培训部门在国家资格框架方面取得了多方面的进展,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整合现有的各类资格证书

爱尔兰的继续教育与培训涉及机构五花八门,针对注册与培训机构种类繁多、证书颁发机构各自为政的现状,由1999年《资格法》动议,2001年成立继续教育与培训证书颁发委员会(以下简称FETAC)。主要目的是以终身学习理念将上述继续教育与培训机构的各类证书体系整合为一个单一的体系,纳入国家资格框架之内。2003年国家资格框架正式启动以后,对FETAC产生了深远影响,成功地把以往的五大证书颁发主体整合在一个统一的框架体系下;2005年教育和培训质量保障体系开始运作;2008年1月“统一证书体系”投入实施;2008年7月新的评估制度生效,2008年秋季FETAC的监控体系也正式开始。2001年~2007年,FETAC通过与以往证书颁发机构的衔接,已经颁发了约65万张证书,且证书获得者呈现每年递增的趋势。图2为2001年~2007年FETAC颁发的各类证书的数量。

2. 产生共同的资格证书体系

以稳步推进为原则,FETAC最终产生了一个共同的资格证书体系。

(1)以往证书的分类与安置

FETAC与以往资格证书颁发主体密切合作,启动了“以往证书安置”工作,2005年,FETAC的证书分类与安置得到了国家资格局的认可。

(2)对证书进行统一分类

FETAC把所有的证书划分为四大类型:主证书(Major Awards),小证书(Minor Awards),特定证书(Special Purpose Awards)和辅助证书(Supplement Awards)。2006年4月,FETAC以《证书名录》(Directory of FETAC Awards)的形式颁布了新的证书分类体系,自2006年7月开始,所有的新证书根据新的证书分类予以颁发。2007年3月,证书名录包含新证书2 222个,其中包括200多个主证书、1 800多个小证书。迄今为止,所有的FETAC证书均已纳入国家资格框架之内,证书结构统一且彼此关联。名录根据新证书颁发的情况定期更新。2006年各级证书颁发情况如表1所示。

(3)统一证书体系

2005年11月,经过广泛的协商和研究,FETAC颁布了新的统一证书体系,将证书开发和颁发都纳入其中,确立了新证书的结构和内容。所有现有的证书则逐步与统一证书体系融合。统一证书体系是在确立标准的基础上进行的。每一类证书的内容、特点和标准均以《证书细则》(Awards Specification)的形式出版,证书细则详细规定了每一类证书的学分值、知识、技能和能力标准和类型等。每一个主证书均包含若干个小证书,这样可允许学习者以自己的学习速度和水平从小证书的获得开始,然后逐步累积,最终得到一个主证书。在《证书细则》中,包含证书框架指南、相关证书(主证书、小证书以及特定证书等)、评估与学分判定、证书补充信息、①先前经历认证信息等。以烹饪技术四级证书为例,《证书细则》规定了烹饪技术四级证书的名称、证书编码、学分值、层级、目的、进阶等信息,如对名称、编码、学分值的规定。一个主证书由若干小证书等组成。与烹饪技术四级相关的知识、能力和技能反映在以下小证书、特定证书中,如表2所示。

3. 促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

(1)出台宏观且具有指导意义的政策

為了促进质量保障体系建设,FETAC除规定颁发国家资格证书的机构必须与FETAC签署质量保障协议外,2006年专门出台了质量保障评估的政策,确立了质量保障评估的框架。框架包括颁布《证书细则》、《质量保障评估政策》、《针对教育和培训提供机构的指南》、《内审和外审人员指南》。在政策框架确立以来,FETAC促进了公平、一致的质量保障评估在各教育和培训机构的实施。自2005年1月教育和培训机构注册程序启动以来,大约有700多个教育和培训机构(代表了1 400个教育和培训中心),其中包括170个新机构,签订了质量保障程序协议,成为新的教育和培训注册机构。

(2)确立了质量保障的合理程序

FETAC为了保障国家资格的质量,确立了合理的质量保障过程。

首先是注册和批准。所有的教育和培训机构在授予课程之前必须在FETAC进行注册,才能颁发国家资格证书框架下的各类证书。自2005年证书分类以来,FETAC启动了所有证书课程的注册政策,这是国家对教育和培训部门进行批准的第一步。2006年,来自教育和培训部门的700多个中心在FETAC注册了约5 000门课程。

其次是评估。2001年6月,FETAC采纳了以往资格证书颁发机构在评估方面的程序和过程,此过程和体系是FETAC评估实施的基础,此后逐步确立了以标准为基础,以内外部审核为程序的基本评估过程。2008年7月,新的评估制度开始实施,2008年8月第一轮评估正式开始。

再次是监控。以原有的证书颁发机构的监控过程和体系为基础,在经历广泛的协商过程后,FETAC逐步建立了自身的监控体系。FETAC于2006年颁布了有关监控的政策,2007年新的监控政策开始实施。自此,FETAC以系统化和计划的方式监控注册机构及其课程。

4. 为学习者提供了更多的就学、流动和进阶的机会

为了确保教育与培训机构具备合理、科学的程序以促进学习者的就学、流动与进阶的机会,2003年,FETAC颁发了专门政策,旨在促进就业、终身学习以及FETAC所颁发证书的流动性;2004年颁布了有关认可国家资格体系之外的证书认可、促进就业和终身学习的政策,2005年则颁发了促进流动的政策。

FETAC通过签订协议、启动项目等方式为学习者提供国家资格框架证书的沟通和衔接,例如FETAC通过与英国等国以及欧盟资格框架的相关机构签订协议,或发布《证书可比性声明》(Award Comparability Statement),对其他的证书予以认可。每年,通过上述方式得到FETAC认可的其他证书持有者达2 000多人。2006年,证书认可对象扩展到以前证书颁发机构颁发的证书以及爱尔兰高等教育机构的证书和国际证书。FETAC 还通过各种计划和试点项目推进流动、进阶政策的实施,如“高等教育链接计划(Higher Education Links Scheme)”专门为持有FETAC第5级和第6级证书的学习者提供进入高等教育体系学习的机会。

先前学习认证也是为学习者提供就学、流动和进阶的重要机制。2005年,在经过广泛的协商之后,FETAC通过关于先前学习认证的政策,要求在FETAC注册的教育和培训机构应为满足条件的学习者提供先前学习认证的服务,使部分学习者能够通过先前学习认证获得入门学习、课程学分或免修课程或者拿到一份完整的资格证书的机会。2006年,FETAC正式启动关于先前学习认证政策的试点项目。

四、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的主要启示

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在致力于打破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和非正式教育的界限,构建一个创新的终身学习体系方面是一个有益的尝试,其经验可以为我们提供一些借鉴和启示。

1. 整合的国家资格框架有助于促进终身学习

在以往资格颁发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历经数年实践,爱尔兰最终搭建了将各类职业资格和学历资格衔接与沟通的国家资格框架,大大提高了各类资格的灵活性、全纳性和简洁性,更加适应终身学习的特点,因为该框架更有助于学习者以自身的学习进度和学习需求为基础,通过更多样化的渠道进行更加灵活的学习。这样就建立起了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证书的等值和互换机制,允许学习者可以选择最适当的时间分段进行,逐步积累完成学习,这对于建立终身学习体系具有重大的意义。

2. 通过规范的过程管理保障学习的质量

如今的学习日益呈现终身学习的特点,即具有提供主体多元化、课程门类丰富灵活等特点,因此从国家层面对各类参与机构及其开设课程进行规范就成为实现各类教育灵活和开放的重要保障。为此,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的建设以大力规范过程管理为基础,保障了社会成员接受高质量的教育。这主要通过完善对机构的注册性认证、对机构和课程的评估、监控、确立标准来实现。注册和批准的过程严格、有序,评估和监控的过程科学、合理,确保了资格框架内所有资格的质量。

3. 通过稳步推进的方式优化制度设计

所谓制度,就是社会促进合作的行为规范和游戏规则,它能够带来社会财富的增量①。爱尔兰国家资格框架本质上是一种制度设计,它通过公共权威建立一套促进社会在资格领域合作的规则,从国家层面推动了学习型社会的进程,这样的制度既可以是一个整体性的包容各类资格的政策框架(如法律、政策指南等),也可以是一套共享的语言、共同的原则和工具(如共同的证书系统),这样的制度一旦设计出来,则惠及社会大众,但制度设计是一个主要利益相关者主动、积极参与的过程,需要以以往的经验和成果为基础逐步实现,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制度的优化,实现制度所应带来的利益。

(作者单位: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终身教育研究室)

责任编辑 张 鹤

注:

① 《资格(教育与培训)法》英文全称为Qualifications (Education and Training)Act,参见:A Brief Guide to the National Framework of Qualifications,www.nfq.ie。

① 为了与欧盟的资格兼容,爱尔兰国家资格局主办了爱尔兰“国家欧洲护照中心(National Europass Center)”,采用“歐洲护照”的方式,为各机构录取学生提供更为简化、易懂、通行的信息参考。“欧洲护照”是2005年欧盟委员会所发起的一项创新活动,旨在将个人的学习履历、资格以一种欧洲通行的格式和方式表述,以便个人的学习成果在全欧范围内得到理解、认可和流通。

① 本部分的数据主要来源于:Implementation and Impact of the National Framework of Qualifications in the Futher Education and Training Sector(2008.9),www.nfq.ie。

① 证书补充(Certificate Supplement)由欧盟启动,提供关于证书级别、授予机构、进阶等方面的信息,欧盟规定,到2010年欧盟的所有证书颁发机构必须提供证书补充信息,以增加证书的透明度,扫除证书的地理和行业障碍。FETAC的专门网站提供了证书补充信息。

11.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 篇十一

招 生 简 章

一、上海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简介

上海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于1984年经上海市公安局批准创办,由上海市企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协会主办,现已被教育行政部门评为A级学校。学校自创办来,以“立校育人、能力为本、服务社会、维护稳定”为办学理念;以“校誉至上,质量第一”为办学宗旨;以开展保卫人员各类上岗培训和保卫职业教育为办学特色。

学校历年来极其重视教学质量,把教学质量视作“发展的生命线”,不断优化教师队伍和硬件建设。学校素有“严格管理,师资优秀”之称,为社会培养输送了数万名保卫干部和安保人员,深受学员和用人单位的好评。

随着经济和社会的快速发展,社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为适应平安和谐社会的创建,全面提升本市保卫人员的整体素质,近年来,已培养了万余名各级保卫人员。2005年,学校被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为全国首家具有培训国家保卫职业资质的学校。

二、培训目标

(一)初级保卫员(五级)

通过208课时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使学员了解保卫工作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常识,掌握守卫、巡逻、应急处置、初期火灾扑救和技术防范设备使用方法等专业技能,体能达标,具备初级保卫员的基本能力。适用岗位:护厂、巡逻、守卫、门卫和保安等保卫工作人员。

(二)中级保卫员(四级)通过216课时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使学员了解保卫工作及相关的法律法规、职业道德常识,掌握护卫、巡查、现场处置、初期火灾扑救和技术防范设备使用方法等专业技能,体能达标,具备中级保卫员的基本技能。适用岗位:重点要害目标的守卫人员,如警卫、经警、押运、守库和护卫等保安人员。

(三)助理保卫师(三级)通过256课时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使学员了解刑事、治安法律法规,掌握突发事件处置、组织巡逻、重点要害保卫、信息处理、防火监督和技术防范的方法等专业技能,具备助理保卫师的基本知识和基本能力。主要适用岗位:保卫、保安部门的办事员和科员。

(四)保卫师(二级)通过260课时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使学员掌握调查研究、组织防范、要害管理、消防管理、技术防范、管理与宣传等专业技能,具备保卫师应有的主管基层单位保卫部门工作的能力。主要适用岗位:保卫、保安部门的主任科员、主管、经理和科长。

(五)高级保卫师(一级)

通过280课时专业知识学习和技能训练,使学员掌握维护稳定、布控反恐、指挥协调、管理教育、综合治理、信息管理、技防建设等专业技能,具备高级保卫师应具备的行业工作能力。主要适用岗位:保卫保安部门处(部)长和法定治安责任人。

三、报考条件

基本条件:年满十八周岁,初中及以上学历,身心健康,没有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记录,经对应等级正规培训且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取得依法成立的保安培训机构核发的结业证书。

初级保卫员(初级):(1)满足基本条件者。中级保卫员(中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1)取得本职业五级(初级)职业资格证书。

(2)取得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以上毕业证书,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3)愿意从事本职业的军队退役人员。助理保卫师(高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四级(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工作两年以上。(2)具有公共安全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

(3)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从事本职业工作一年以上。保卫师(技师):(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三级(高级)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2)具有大学专科学历,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六年以上。(3)具有本科学历,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五年以上。高级保卫师(高级技师):

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本职业保卫师职业资格证书后,从事本职业管理工作两年以上。

四、招录办法

(一)学员应根据报考条件,按要求认真如实填写《保卫人员职业培训登记表》,并在来我中心或指定报名点报名时提交。

(二)学员须交材料:(1)报名表格一份;

(2)身份证、学历证明、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3)由单位组织人事部门出具专业工龄、职务证明(原件一份);

五、培训形式

培训形式为全业余制,每周安排一个工作日的下午连晚上(14时至21时)和双休日中的一个全天。

六、培训收费

1、政府补贴培训费。经上海市物价部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并备案。

初级保卫员培训收费标准为1730元(含鉴定费155元),政府培训补贴标准

是1730元。

中级保卫员培训收费标准为1760元(含鉴定费190元),政府培训补贴标准是1760元。

助理保卫师培训收费标准为2840元(含鉴定费225元),政府培训补贴标准是2840元。

保卫师培训收费标准为3980元(含鉴定费695元),政府培训补贴标准是3670元。

高级保卫师培训收费标准为5180元(含鉴定费895元),政府培训补贴标准是3870元。

2、补贴培训范围、标准。本市农村富余劳动力、失业和协保人员,参加培训并鉴定合格后可享受100%培训补贴费(按政府培训补贴标准计算);本市在职从业人员(含本市户籍的灵活就业人员、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参加中级及以上培训并鉴定合格后可享受50%培训补贴费(按政府培训补贴标准计算);外省市户籍参加本市各类社会保险(含城镇职业基本养老保险、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等)并处于缴费状态的从业人员,参加培训并鉴定合格后可享受50%培训补贴费(按政府培训补贴标准计算)。

七、鉴定和发证

(一)鉴定考核方式

每等级的考核分为理论和实操两种形式,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鉴定。

(二)发证

鉴定考核合格,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盖章)。

八、报名咨询

1、报名地址:中山西路2230号2号楼1103室;

2、联系电话:64072413,联系人:沈老师、陆老师;

3、E-mail:bwgbpx@126.com;

4、网址:;

5、上海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附近的公交线路有;26、73、76、93、138、224、572、806、836、901、轨道3、4、10号线等。

上海市保卫干部培训中心

12.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 篇十二

3关于举办《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

一级培训班的通知

各地商会及会员单位: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财办库[2010]7号文件及国办发[2009]35号文件的精

神,提高行业系统相关人员政府采购及企业采购的管理水平,掌握国内外先进的采购管理技术,探讨现代采购流程和网络建设的有效对接模式,打造全新的采购服务体系,建立采购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中国商业联合会职业经理人研究委员会定于2011年11月在行业系统内开展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商业系统内政府采购、企业采购部门领导和实际操作者以及招标采购代理

机构人员;商业、物资、企业主管级以上的人员;公司供应链管理者、采购总经理、采购与供应相关人员。

二、核心课程:

市场研究、采购战略制定、采购计划审核、采购流程规划、采购洽商管理、采购合同管理、采购物流管理、采购组织管理、供应商关系管理、供应商绩效评估、供应链管理等课程。

三、采购师(一级)申报条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二级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高级采购

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2.具有相关专业大专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5年以上,经高级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3.具有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0年以上,经高级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4.具有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5.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2年以上,经高级采购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结业证书。

四、培训时间、地点:

时间:2011年11月22日-27日 培训地点:北京(详见会务通知)报到时间:2011年11月22日

五、采购师(一级)收费标准:

培训费5600元/人,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培训方式、证书颁发:

培训班采取面授方式进行,培训后经组织考核鉴定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采购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天津验印)及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实验基地考核证书,并实行统一编号登记管理和网上查询。

七、报名办法:

提交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单位开具的工作年限证明(原件)、两寸免冠证件照三张(黑白2张,彩照1张蓝底照需要扫描版),请参考人员于10月14日前将上述资料及相关费用上报招生工作站。

八、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招生咨询电话:010-65069006 查询网址: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45号院3号楼432 监督电话:010-66095052

中 国 商 业 联 合 会

职业经理人研究委员会

2011年8月29日

高级采购师职业资格认证申请表

(回复传真:010-82684927)

单位签章:

13.发达国家的职业健康管理 篇十三

目前美国针对职业病的专门法律为《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其规定由美国劳工部以及健康、教育和福利部负责确保劳动者享有安全、健康的工作条件。根据该法案,美国相继成立了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OSHA)、职业安全与健康复审委员会(OSHRC)和国家职业安全与健康研究院(NIOSH),专门负责职业病的研究、防治和监督。

OSHA负责跟踪具有严重、故意或反复违反相关规定的雇主,重点关注伤害事故率和职业病发生率最高的工作场所的守法情况。

OSHRC独立于美国政府部门,对OSHA的工作进行监察和监督。

NIOSH是隶属于疾病控制与预防中心(CDC)的一个研究机构,负责编制职业病识别指南、疾病与工作关联指南等指导性文件,但并不作为国家标准发布,而是为了配合有关法规提供的一种技术咨询服务。

2000年后,美国政府还通过出台一系列修订的政策,赋予美国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更大的权力来惩罚那些违反工作场地安全条例的企业。

强制保险的德国

德国拥有相当完备的社会福利保险制度,职业病的预防、认定和赔偿也被纳入法定强制保险体系管理。负责赔偿的是承保单位,即面向私企员工的各家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和为公共事业职工设立的意外事故保险。

德国法律规定,医生和雇主有义务向同业工伤事故保险联合会或意外事故保险单位通报疑似为职业病的病例。投保人若认为自己罹患职业病,可直接向承保单位申请索赔。

同时,德国《社会福利法》规定,意外事故保险承保单位的首要任务是预防,即预防工伤和职业病。因此,德国意外事故保险的承保单位不仅主管工伤和职业病的赔偿事宜,还负责监督工作安全标准的执行情况和企业内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

可以说,德国的法定强制保险制度在很大程度上为职业病的预防和患者获得赔偿扫除了障碍。

此外,根据德国法律,有些疾病尽管未被《职业病条例》列出或并不满足该条例规定的条件,亦可被意外事故承保单位认定为职业病。前提条件是,新的医学研究表明,这些疾病由某种特殊因素引起,且某一群体因从事法定强制意外事故保险的投保职业,而比其他民众更强烈地受到这种因素的影响。符合这种标准的疾病被称为“类职业病”,患病投保人可获得与职业病相当的赔偿。

据了解,目前德国常见职业病主要为皮肤病和噪音造成的听力严重下降。

预防最细致的日本

日本则是世界所有国家中职业病预防做得最细致的国家,有专门的法律《日本劳动安全健康法》,作为该法的说明和实施细则,日本政府还发布了《劳动安全健康施行法令》,劳动省也发布了《劳动安全健康规则》、《有机溶剂中毒预防规则》、《铅中毒预防规则》等法规。之后日本政府还颁布过《尘肺法》、《作业环境测定法》等。

此外,日本法律规定,所有单位工作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体检;凡接触有毒有害物质以及粉尘的员工至少每半年体检一次。而对一些需要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行业,日本企业在车间内外会张贴职业病危害警示牌。

另外,从1994年就开始,日本政府开始对“过劳死”进行法律干预。死者家属可以通过司法途径向用人单位索赔。2001年底,日本又对“过劳死”相关法规提出修改建议。比如,判断雇员是否因工作过度而死亡时,过去只考察雇员死前一周的工作情况,新规定则考察在最后的2至6个月里雇员每月加班是否超过80小时,以此作为判断“过劳死”的依据。

14.茶艺师国家职业资格 篇十四

各位同学: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劳动体制改革的逐步深入,我国的劳动市场和大学生就业市场正沿着国家政策的导向走向市场的有序化和成熟化。在国家《劳动法》《职业教育法》及《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的规定》中都明确提出了:要加强就业管理并大力推行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行先培训后上岗制度。同时对涉及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的90个职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各位在座的同学可能都知道美国的“TOFEL、TOEIC”等考试,以及英国伦敦城市行业协会(C&G)推出的各种职业资格证书都是很有影响力的国际证书,但这些证书都不是由政府颁发的,而是各国行业协会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一个权威认证。而我们这些东方国家,包括韩国、日本,由于政治文化背景不同,东方国家更重视社会价值和整体观念,而且,中央政府对推动国家工业化和现代化曾经发挥了重要作用,因而在资格认证方面,政府说话管用,职业资格证书还是以国家证书体系为主体。因此职业资格证书体系还是需政府的力量来推行。

正因为以政府为主体的职业资格证书的推行,国家在一系列配套的就业措施、用工制度以及企业内部工资待遇及出国劳务输出等方面都做出了相应的明确规定,该证书是从事本职业、本岗位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也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劳务输出、法律公证的有效证件。

对于在校大学生更不仅仅是在理论知识上达到一定的层次和要求,同时也要为进入社会、进入企业做好技能上的准备,真正做到符合社会需要、企业需要的复合型人才,逐步符合教育方针下的“持双证”毕业(即毕业证和职业资格证)。

我中心承担国家社保部下达给技术监督行业的21个特殊工种的培训鉴定考核工作。其中,检验岗位我们有:食品检验、化学检验、材料成分检验、材料力学性能检验、产品可靠性及安全性检验、纺织纤维检验及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检验。测试及计量岗位:长度、衡器、温度、压力真空、硬度、流量、容量、电磁、无线电、声学及时间频率、光学、电离辐射、化学计量等职业(岗位)以及设备点检、带温带压堵漏等新职业。

从几年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考核鉴定中,我们已在全国知名企业及外资、合资、国有大型企业中取得了相当水平的知名度。如:伊利、蒙牛、可口可乐、徐福记、立白、雅芳、宝洁、美神、联邦药业、双鹤药业、同仁堂、普利斯通、富士康、三星、摩托罗拉、首钢、武钢、青钢、现代汽车、一汽、本田发动机、厦工机械、立邦涂料、多乐士涂料、齐鲁石化„„等企业的检验人员及计量测试人员都已取得由社保部和我们技术监督行业两家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在这些企业人员素质的提高及企业在各类管理体系和产品体系认证中,此证书都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很多企业通过此证书的获得和许多大专院校建立了一定的就业渠道。保证了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从今年毕业生就业市场反馈信息上来看,很多企业把应聘者是否持有所聘岗位的“职业资格证书”作为应聘的第一先决条件。目的是找到适合企业需要的,同时为企业节省第一笔培训费用的毕业生。因此,我们将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从企业逐步扩展到学校毕业生中来,是社会、企业的需要。希望各位同学抓住这一有利时机,充分展示自己的各方面技能,为将来走入社会做好自身的准备!

为全面提升在校大学生的职业技能水平,配合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工作,满足同学们多证毕业的需求,增强同学们的就业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学生的就业率,陕西启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的委托,将举办中、高级食品检验员、化学检验员、材料检验员等职业上岗资格证书及技能鉴定培训班。

职 业 资 格 证 书 的 重 要 性

1.职业证书制度的含义

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劳动就业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种特殊形式的国家考试制度。它是指按照国家制定的职业技能标准或任职资格条件,通过政府认定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的技能水平或职业资格进行客观公正、科学规范的评价和鉴定,对合格者授予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2.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就业促进法》第五章第五十一条明确指出:“国家对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3、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有何不同?

---学历证书:主要反映学习的经历,是文化理论知识水平的证明。

---职业资格证书:是对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基本要求,反映了劳动者为适应职业劳动需要的知识、技术和技能的能力。

4、职业资格证书有哪些用途?

职业资格证书是表明劳动者具有从事某一职业必备的学识和技能的证明。它是劳动者求职、任职、开业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招聘、录用劳动者的主要依据、也是境外就业、对外劳务合作人员办理技能水平公证的有效证件

5.职业资格证书分为几个等级

职业等级分为:初级(国家五级)、中级(国家四级)、高级(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6.就业准入制度的含义

就业准入制度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主要内容。

所谓就业准入,是指根据《劳动法》和《职业教育法》的有关规定,对从事技术复杂、通用性广、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职业的从业者,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实施就业准入制度和确定实施的范围是根据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实施步骤和总体目标并结合部分职业的特点、要求确定的。某些职业由于其技术性、专业性强而约定俗成地很早就实行了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如律师、注册会计师、电工、锅炉工等。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科学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各行各业规范化的发展,一些原没有规定的职业也将逐步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例如当前的一些白领职业:人力资源管理、营销管理、行政管理、物流及物业等,最终目标是绝大多数职业岗位上的从业者都将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国家为保证就业准入制度的实行,明确规定:

对职业介绍机构的行为--国家对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要求职业介绍机构要在显着位置公告;求职登记表中要有登记职业资格证书的栏目;用人单位招聘广告栏中也应有相应职业资格要求;职业介绍机构的工作人员,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职业,应要求求职者出示职业资格证书并进行查验,凭证推荐就业;用人单位要凭证招聘用人上岗。

对用人单位违反该制度的行为--对招收未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人员的用人单位,由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可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责令用人单位限期对有关人员进行相关培训,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后再上岗。

院校学生培训鉴定等级及考核内容

一、报考化学检验员相关专业:

化学专业、工业分析与检验、资源环境、生物技术、生物工程、制剂、轻化专业等。

二、报考食品检验员相关专业:

食品科学、食品检验、食品生物工艺等。

三、报考材料检验员相关专业

材料化学、材料物理、材料科学与工程、冶金工程、材料成型与控制、材料物理与化学、高分子材料与工程等

四、报考计量相关专业

长度计量、衡器计量、硬度计量、容量计量、电器计量、声学计量、光学计量、电离辐射计量、化学计量

五、报考其他工种职业资格

请参考附件(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工种分类),每个毕业生可考取一至二个工种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院校应届毕业生职业资格鉴定等级:

中级(大专、高职高专)、高级(大学本科、研究生)。

七、鉴定考核教材及方式:统一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培训就业司认定的质量技术监督行业职业技能培训专用教材;考核由理论知识和技能操作两部分组成;理论知识部分采用笔试方式进行鉴定,技能操作采用实际操作(或笔试)方式进行鉴定。考核采用百分制,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均达70分以上为及格。

八、证书颁发: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两部分均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及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统一颁发相应级别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该证书是从事检验(化验)、计量测试人员职业技能水平的资格凭证。是用人单位录用、使用和确定工资待遇的依据,也是我国公民境外就业、输出劳务法律公正的有效证件(该证书可跨区域无需年审,无有效期限)。

九、培训鉴定收费标准:

中级/人780元,高级/人880元.(包括培训费、教材费、考试费、鉴定费、证书费等)

十、讲座内容:

1.标准及标准化:标准化的发展、地位及作用,标准的采用、分类、编写、贯彻实施,企业标准化的管理及贯彻实施等知识;

2.计量基础知识:计量学的发展、特点及分类,量值传递与溯源性,误差的来源与种类,数据处理和最终表达方式等知识;

3.质量管理与质量认证:质量管理的产生和发展,全面质量管理和ISO9000族的关系,质量管理体系基础知识,合格评定与认证认可,产品质量认证等知识;

4.质量监督与质量检验: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制度,质量检验的分类、作用、管理及实施,抽样检验的概念、方法及抽样方案和抽样标准的使用等知识。

地址:西安市建国路102号机床大厦203室联系人:赵老师

电话:029—87456695***网址:陕西启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质 量 技 术 监 督 行 业 职 业 资 格 分 类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质量技术监督行业国家职业资格主要包括:检验、计量人员职业19个,职业等级分为:初级(国家五级)、中级(国家四级)、高级(国家三级)、技师(国家二级)、高级技师(国家一级)。

(一)检验人员(质检、化验)国家职业资格包括

从事产品或商品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在制品、中间产品、外购件及包装材料质量的检验、检测、检查、鉴定、测试、测定、装试、装校、实验、试验、化验、抽验、抽查、验收、验配、分类、分级、分析、分测、探伤、鉴别、监督、监测等工作的人员。

1.化学检验员:包括从事日用化工、矿物、试剂、溶剂、染料、涂料、水泥、气体、农药、化肥、水处理、煤炭焦化等岗位,用抽样检查的方式对化工品进行化学分析检验的人员(使用化学分析仪器和理化仪器等设备,对半成品、成品、原材料及中间过程进行检验、检测、化验、监测、分析的人员)。

2.材料成分检验员:包括从事金属、硅酸盐类、矿物等岗位,用抽样检查的方式对金属、非金属材料成分进行分析检验的人员(使用分析仪器和设备,对半成品、成品、原材料的成分进行检验、检测、化验、分析、监督的人员)。

3.材料物理性能检验员:包括从事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等岗位,用抽样检查的方式对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的力学进行检验、检查、测试、实验、试验的人员(使用材料检验仪器设备,对金属、非金属、高分子等材料的成品、半成品、原材料的物理、力学和机械性能进行检验、检查、实验、试验的人员)。

4.食品检验员:包括从事粮油及制品、糕点糖果、乳及乳制品、白酒果酒黄酒、啤酒、饮料、罐头、肉蛋及制品、调味品酱货腌制品、茶叶、食品添加剂及食品内包装材料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各类食品的成分及卫生、毒性等指标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5.纺织纤维检验员:包括从事棉、毛、麻、蚕(丝)和化学纤维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纺织纤维、用仪器或感官进行物理性能、分等定级检验的人员(对棉、毛、麻蚕(丝)和化纤等针纺织品原辅料纤维进行检验、验配、分类、分级、分析的人员)。

6.贵金属首饰钻石宝玉石员:包括从事贵金属首饰、摆件、纪念章(卡)等饰品、钻石原料、半成品、成品等、各类宝玉石等岗位,用抽样或全数检查方式对金银铂等贵金属加工的饰品的质量(贵金属含量、重量及外观)、钻石的真伪和加工质量及品质分级、宝石(玉石、珍珠)饰品的种类和加工效果进行检验、鉴别的人员。

7.产品环境适应性能检验员:包括从事温度、湿度、振动、冲击、盐雾及霉菌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产品的环境适应性能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从事仪器仪表等产品的机械、生物、化学、气候及电磁等环境适应性能检验、试验的人员)。

8.产品可靠性能检验员:包括从事寿命、平均无故障时间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产品的可靠性能进行测试

检验的人员(使用仪器仪表,对产品、元器件等的寿命、平均无障碍时间和可靠性能等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

9.产品安全性能检验员:包括从事介电强度、绝缘电阻及漏电电流等岗位,用抽样检查方式对产品的安全性能进行测试检验的人员(从事机电等产品的电气安全性能、易燃安全性能、机械安全性能、化学毒性安全性能检验、检查的人员)。

(二)计量人员

从事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查、检测、电测、测量、校准、校验、维修、修理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本类包括下列职业:

1.长度计量员:从事长度量具、光学测量仪器等长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及测量的人员。

2.热工计量员:从事热工仪表、计量泵、温度计、流量计、压力真空计等热工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测、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3.衡器计量员:从事天平、砝码、磅秤等计量衡器、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以及检斤、计斤、司磅的人员。

4.硬度计量员:从事硬度计、测力仪器、测力传感器、材料试验机等硬度测力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修理的人员。

5.容量计量员:从事计量罐、储液槽、船舶计量舱、金属及玻璃器等容量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6.电器计量员:从事电流、电压、电阻、电功率、电能、电信号、脉冲、衰减、电磁、磁透、磁感应、磁性材料、时间频率、有线电、无线电等电器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电测、校准、校验、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7.化学计量员:从事化工仪表、分析仪器等化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维修及修理的人员。

8.声学计量员:从事声强、声压、声功率、听力、水声等声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9.光学计量员:从事光辐射、光度、色度等光学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检查、校准、调整及修理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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