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委员辞职申请书

2024-06-26

村民委员辞职申请书(8篇)

1.村民委员辞职申请书 篇一

尊敬的领导: 您好! 首先,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 阅读我的辞职信。

俗话说:天下无不散 之筵席。

由于个人职业规划和一些现实 因素(简单阐述离职党委办公室党务宣 传岗位的原因,比如父母年迈、夫妻分 居),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辞去所担任 的`党委办公室党务宣传岗位的工作。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您正式 提出辞职,给(改成自己党委办 公室党务宣传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管 理所带来 不便,深表歉意!此时我选择离开党委 办公室党务宣传岗位,离开朝夕相处同 事和无微不至的领导,并不是一时的心 血来潮,而是我经过长时间考虑之后才 做出的艰难决定。

相信在我目前的党委 办公室党务宣传岗位上,(改成 自己党委办公室党务宣传岗位所在的单 位名称)有很多同事可以做得更好,也 相信您在看完我的辞职报告之后一定会 批准我的申请。

转眼之间,在(改成自己党 委办公室党务宣传岗位所在的单位名 称)工作已经年,回首党委办公室党 务宣传岗位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感 慨颇多,有过期待,也有过迷茫,有过 欢笑,也有过悲伤。

(改成自己党委办公室党务 宣传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党委办公室 党务宣传岗位工作是我职业生涯中珍贵 而十分有意义的开 篇三:村党支部书记辞职报告范文 村党支部书记辞职报告范文 xx 乡党委: 本人于20XX 年12 月份考录为村官 被乡政府分配到xx 村担任书记助理。

20XX 月,经过村党支部换届选举,本人被推选为新一届党支部书记。

20XX月13日,本人参加xx 市事业 单位招录考试,后经过面试、体检、政 审等程序,已经到xx 镇人民政府报到上 班。

根据组织部、所在单位要求及本人 综合考虑,现要求辞去中共xx 乡xx 支部书记职务,望上级党委予以批准。

申请人: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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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责 篇二

1、党务监督:

①监督落实党务公开工作,根据党员群众要求向党组织提出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

②主任应邀列席党组织会议,参与监督党务的决策过程;

③代表党员群众监督党组织事务管理和执行过程,及时向党组织反馈意见。

2、公开监督:

①监督、检查本村村务公开制度的落实,对村务、财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核; ②负责对群众反映的公开问题及时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口头或书面形式向村委会通报后听取答复;

③年终总结村务公开工作情况,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3、事务监督:

①列席涉及群众利益的重要村务会议,主任列席村两委班子相关会议; ②参与村务决策,对涉及群众利益的村务事项负责审核并提出监督意见; ③参与制定和完善本村各项自治和管理制度,并监督落实,对不按村务管理制度规定作出的决定或决策提出废止建议;

④对村级资金、资产和资源的使用、处置和受益分配等进行全过程监督,对侵害群众合法权益的做法有权要求村委会及时纠正处理并反馈;

⑤建议村委会就有关问题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监委会依据三分之一以上村民代表联名要求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如村委会不采纳,监委会有权向上级有关部门申诉,责成村委会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就有关问题进行讨论表决。

4、民主理财:

①监督村民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和管理工作

②监督、核查村财务制度、财务计划、承包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执行和实施情况;

③按期审查财务帐目和有关资料,对有疑问的事项进行质询,提出纠正不当支出和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并可以要求当事人解释或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和举报; ④可以参与本村财务预算、决算的编制;

⑤年终总结民主理财工作,并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 ⑥参与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的审计工作。

5、干部监督:

①参与对村干部的年终考核考评,参加年终的“述、询、评”会议,组织村民代表对村干部进行民主评议;

②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委会成员提出罢免建议,提请村党支部,报上级党委、政府后,依法启动罢免程序;

3.村村民监督委员会2012 篇三

工作计划

我村民主监督委员会在华阳镇纪委和村党总支的领导下,按照党章和村民自治管理规定的任务和责任,总结2011工作经验,经会议讨论后,将2012工作计划制定如下:

一、民主理财工作计划

1、每月5日集中对本村上月全部的收支单据、财务报表进行逐笔检查、审核,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退回,对有疑问的要求解释,并提出修改意见,对符合规定的确认入账,并在村委公开栏中公开。

2、检查资产、资金的库存情况,审核年终的收益分配方案,配合上级部门对村级财务工作的审计。

3、监督村不合理开支,发现违规行为及时向村监会或两委会汇报;参与村群众对财务管理信访问题的调查,反映、解释、参与村干部任中离任的审计。

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

1、每月6日全部小组成员到村民家中走访,听取建议和意见,认真分析发现的问题,对带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及早掌握情况、予以疏导。

2、每三个月召开一次例会,汇报三个月以来村党风廉政工作建设和村干部勤政廉政的监督情况,及其大事项公开情况。

3、每半年末参与村廉政勤政“双述”、“双评”活动,对村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廉洁自律和个人大事项方面进行监督。

三、党务村务公开计划

1、每月8日对村级财务进行公布,监督检查内容的真实性,对公开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正。

2、对村里重大工程建设项目的发包、招投标、资产出售出租,进行全程监督,对工程验收、审核和资金的拨付、追加等情况进行监督,发现不规范行为及时向镇纪委反映、3、年终时对本村本财务收支决算方案、财务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监督村务财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坚平村村民监督委员会

4.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制度1 篇四

为了深入推动村民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监委会”)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根据

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村民监督委员会是由村民代表会议选举产生并授权开展工作的村级自治组织中的监督机构,接受村党支部领导和镇办村民监督指导委员会的指导管理。监委会与村党支部是领导与被领导、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监委会与村委会是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任期与村两委会同届。

第二条、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以维护、实现和发展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发挥群众民主监督的作用,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民主监督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制,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保证。

第三条、村民监督委员会为常设机构。村民监督委员会设主任1名,委员2—4名,具体名额视行政村的实际情况确定,一般2000人以下的村设2名委员,2000人以上的村设4名委员。

第四条、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由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诚实守信、公道正派、群众信任、熟悉村情,有较强的法制观念和监督意识,有一定的政策本平和监督能力的村民及返乡村干部职工,离退休教师等群众认可度高的人员担任。有违纪问题以及村党组织、村委会、村经济合作社管理委员会领导班子成员及其配偶、直系亲属及近姻亲不得担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村文书、报账员也不得兼任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

第五条、监委会成员必须遵守村规民约,热心公益事业,认真履行监督职责,按照规定向村“两委”提出意见、建议,不得干涉村“两委”开展正常工作。

第二章议事规则

第六条、监委会在村党支部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内部实行民主管理,监督事项坚持集体研究,须经多数成员讨论通过后方可执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说了算。

第七条、监委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例会,主要商讨村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的落实情况,评议当月村“两委”的工作情

况,党务、村务、财务公开及村务管理的情况等。

监委会主任根据工作需要,或经三分之一以上委员提议,可临时决定召开监委会会议。

第八条、监委会会议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才能召开,决议事项经参加会议的全体委员半数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三章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村民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一)职责:

1、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况进行监督。包括:财务收支;农民承担的各项税、费和劳务;宅基地分配;水电费收缴;计划生育指标安排;征用土地补偿费收支;土地、集体企业和财产的承包、租赁及收益;其他涉及村民利益、村民普遍关心和要求公开的事项。

2、对村民委员会决策进行监督。包括:村集体土地的转让和租赁;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村级财务预算决算、集体债务、集体资产处置、村民委员会成员及有关人员报酬和误工人员补贴;公益事业建设、公共基建项目的投资方案和资金使用;村民认为需要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定的其他事项,是否及时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等。

3、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的决议是否及时、正确执行等进行监督。

4、对村干部廉洁情况进行监督。

(二)权限:

1、参加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列席村委会会议。

2、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召开村民监督委员会会议,研究村务监督工作。

3、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对符合实际的建议和意见,村民委员会应予采纳。

4、对村民反映的问题,应及时予以回复。对反映属实的,应在10日内反馈所采取的措施。

5、对村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擅自作出决定的事项,应予以制止,必要时可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如村民委员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可按程序向乡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6、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授权,可开展对村民委员会财务收支情况的审计、村民委员会成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以

及村民要求审计的其他事项的审计,并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情况。

7、依法可行使的其他监督权力。

村民监督委员会成员不脱离生产,根据村集体经济条件,可给予村民监督委员会主任适当误工补贴,但不得增加村民额外负担。

第四章工作纪律和监督制约

第十条、监委会成员代表村民行使监督权,不参与具体村务的决策和管理,不干涉村“两委”的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监委会成员应当坚持公道正派,不得假公济私,滥用监督权力。

第十二条、监委会成员应当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村党组织有权对违反规定的监委会委员给予相应的处理;性质较重的,应当提交村民代表会议作出处理;性质十分严重的,应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依纪依法处理。

第十三条、监委会成员应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于不履行职责或者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村民群体性事件等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监委会在村党支部的组织下,每年向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报告一次工作,同时进行信任度测评,信任票达不到会议人数一半的,责令其辞职。

第五章检查考核和管理

第十五条、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应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表彰奖励和责任追究。

第十六条、检查考核采取听汇报,看资料,访群众等方式进行。

5.村民委员辞职申请书 篇五

村民监督委员会独立行使监督权,对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不从事具体的村务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决策决议执行情况监督。监督村“两委”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情况,但不得干预村级组织依法决定事项的执行。

2、村务、党务公开监督。凡是上级规定和农民群众要求公开的村务、党务事项,村“两委”应当全面、真实、及时公开。村务监督委员会要认真审查公开的内容、时间和程序,如公开情况不能满足村民要求,应督促村“两委”及时重新公布。

3、财务管理监督。负责对村级集体财务活动进行民主监督,参与制定村级集体财务计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督促村级组织严格执行各项制度。

4、资产资源管理监督。督促村级组织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村级集体资产、资源台帐;督促村级组织在集体资产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标投标,并参与重要经济合同的签订,确保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和集体资源有效合理利用。

5、重大事项监督。对涉及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重大事项实行“一事一监督”,重点监督村“两委”在决策前是否广泛征求广大村民的意见,实施过程是否顺利、实施结果是否达到群众认可。如发现村“两委”有决策不民主、运行不规范等问题,应督促其及时纠正。

6、村干部效能作风监督。监督村“两委”及其成员的工作效能和作风建设情况,必要时提出意见、建议或批评,要求其接受质询或评议;根据多数村民和村民代表的意见,对不称职的村干部提出处理或罢免建议,提请村党组织研究,依纪依法启动处理或罢免程序。

村民监督委员会履职保障制度

1、村民监督委员会委员列席村民委员会会议,主任委员列席村党组织会议,不参加表决,可对研究的村务、党务公开、财务管理、资产资源管理、重大事项、人事安排、村干部效能作风等议题提出建议性意见。

2、村民监督委员会有权查阅、复制与监督事项有关的各种文件资料,调查核实村民反映的有关情况,有权要求村民委员会对监督事项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供有关材料。

3、对村级重大资金开支、集体资产的承包、租赁、出让和集体资源开发利用、集体土地征用征收、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涉及村民利益的重要事项,须经村务监督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后,镇政府方可受理。

4、村级财务支出凭据,须经村民监督委员会集体审查、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方可报销入账。

5、村民监督委员会发现村“两委”有违反法律法规、上级政策及村民自治章程,损害村民利益的,可以提出批评并要求予以纠正;对村“两委”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可以建议废止,必要时可建议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进行质询。

6、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无法履行合法、有效的监督时,可以向镇党委或区有关部门反映情况镇党委和有关部门应及时妥善处理和答复。镇纪委要加强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工

6.村民委员辞职申请书 篇六

按照上级党委的要求,我村于209年6月22日选举产生了村民监督委员会。监委会成员由3人组成。主任:谢军华委员:赵开川、刘永宏。监委会自成立以来,明晰方针使命、坚持根基原则、认真履行职责,充实执行权限,形成了对村务公开、村务抉择妄想、村务执行工作的看管制约机制。现就运行以来的工作情形作以陈述请示:

一、明晰方针使命

监委会是新发生的村级看管组织,由村支部对新发生的监委会成员遵照上级要求进行了简单培训,使监委会成员根基上明晰了工作方针和工作轨范,并提出了具体的工作要求,使其迅速进入工作状况。

二、坚持根基原则

监委会坚持在党的率领下,落实贯彻党的农村各项,充实浮现和反映群众的意愿,切实保障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依法看管,确保村级重大事项的公开、公平、合理。坚持脚踏实地,一切从现实出发,合理放置、突起重点,有组织有规范地开展工作。

三、认真履行职责

监委会的职责就是对日常村务公开情形进行看管,自我村监委会成立以来,已列席村务会议3次。

1、参与村财政工作,看管村上的财政收支工作,清查有无虚报、虚列的情形,清查村财政是否存在开支不合理情形。

2、列席村废旧宅基地还耕。看管村委工作是否将还耕政策是否宣传到位,是否进行了逐户摸底工作,是否进行了户户测量面积工作。随后,将对全村的应还耕面积进行审核。

3、对“一事一议”进行听证看管。

四、把握工作权限,依法行使看管

蔡家川村监委会成立以来向村委会提交建议3项,收集建议2条,召开监委会会议12次。基本履行了工作职责、行使了看管权力,为蔡家川村工作作出了实效。

五、意见和建议

村民监督委员会是新生事物,工作规模和营业渠道还不十分明晰,在此后的工作中要增强对监委会成员的培训力度,使其正确行使权力,切实履行职责,为村两委会的发生奠定坚实基础。

7.村民委员辞职申请书 篇七

区辖5镇1乡104个行政村,农业人口近12万。去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4511元,连续多年位居全市第一,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先进集体”。今年以来,我们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契机,按照省市“5+2”制度创新的要求,以抓点带面、规范运行、发挥作用为重点,在全区

农村广泛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进一步完善了村级民主监督管理制度,推进了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深入开展,为新农村建设提供了组织保证。目前,全区已有75个村建立了村民监督委员会,在村级事务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一、围绕“一条主线”,创新基层民主管理方式,强化民主监督意识

我区地处城郊,近年来随着大城市建设的深入推进和区域城乡一体化战略的加快实施,我区农村经济社会迅速发展,村级财力逐步壮大,农民群众的法制意识、民主意识不断增强,参与村级事务管理的愿望也越来越高。面对日益变化的农村形势,如何解决农民群众对村务管理的信任危机,如何有效激发农村干部群众谋事干事的积极性,已成为我们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现实的问题。初,我们结合区情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提出了在农村探索建立村务监督委员会的设想,经过学习考察、调研走访,初开始在农村试点运行三种监督机构(建立村务监督委员、完善村民理财小组和群众监督小组、推行村级财务“三审三签”)。今年,在市纪委指导下,我们把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作为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的一条主线来抓,做到“三到位”。

一是统一思想,做到认识到位。对于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这项工作,起初,一些乡镇干部怕影响村级班子团结和经济发展有思想顾虑,一些村组干部担心权力受到制约不积极配合。为确保建立工作顺利推进,区委、区纪委主要领导先后多次开展调查研究,解决工作存在的具体问题。区纪委通过召开会议、组织集中学习、举办培训班、外出考察等形式,加大宣传力度,消除基层干部的顾虑,为全面开展这项工作奠定了基础。

二是创新思路,做到目标到位。在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过程中,区委常委会多次专题研究,按照“先行试点,总结完善,稳步推进”的总体要求,坚持党的领导、依法监督、因地制宜,注重效果的原则,提出了坚持“三个结合”、做到“四个深化”、实现“两个目标”的基本思路(即建立村民监督委员会与推进新农村建设有机结合、与促进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有机结合、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有机结合;深化反腐倡廉教育、深化“四公开”、深化农村财务管理、深化民主管理与民主监督;实现对农村基层干部权力监督制约,实现对村民权益自我保障。)。

三是抓点带面,做到工作到位。针对区情实际,区委制定下发了《实施意见》,对试点工作的指导思想、目标、原则、产生程序、职责权限等作了明确规定,并把此项工作纳入全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同时,6名区级领导分片包抓指导,解决专项经费和一些具体问题;召开全区创建工作现场经验交流会,参观示范村,印发经验交流材料,进行研讨和面对面的交流,推进了全区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深入开展。

二、突出“四个环节”,构筑村级民主监督平台,提升基层民主管理水平

实际工作中,我们突出选人用人、科学定位、规范运行、有效保障四个环节,确保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有序推进。

一是围绕机构组建,搭建监督平台。解决好人选问题,是依法组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关键。我们按照省市文件规定,严格遵守村民监督委员会产生程序,坚持在乡镇党委指导下,由村党组织具体实施。在人员确定上,注重把遵纪守法、坚持原则、群众信任、熟悉村情,有一定参政议政能力的群众吸收到村民监督委员会中来。在选举程序上,由村民代表大会酝酿提出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后报乡镇纪委备案,提交村民代表大会或全体村民会议实行差额选举,确保了组织产生符合法定程序。

二是围绕科学定位,明确职责权限。我们将村民监督委员会职能定位为乡镇纪委和村党组织的领导下的村级配套组织,规定村民监督委员会工作就是以实施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和实施过程监督为主,不参与具体行政性事务处理,具有一定的独立性,确保了公正公平监督。同时,制定了组织关系图和解决争议工作办法。对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权限,在省市规定的基础上适当进行了补充。要求村民监督委员会要承担学习政策法规和有关监督知识,正确履行职责和监督职能,定期或不定期报告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发挥表率示范作用等五项义务。通过明确职责权限和义务,增强了民主监督工作的针对性。

8.村民监督委员会制度全文 篇八

2、收集整理村民对村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或建议,并向村民委员会提交村民意见以及改进工作的建议。

3、受理村民反映的问题,对反映属实的,责成村民委员会在10日内答复。

4、对村民委员会不按法定程序和民主议事规则作出的决定事项,应予制止,必要时可召集村民代表会议对相关问题进行质询,如村民委员会无正当理由拒不执行的,可按程序向镇党委、政府和纪委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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