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精选6篇)
1.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一
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充分激发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生机活力,推动活动有序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工作,具体实施意见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创先进推动科学发展,争先锋加速淮南崛起”为主题,着重围绕两个节点,开展“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工作。两个节点,即围绕迎接中国共产党成立90周年,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认真落实公开承诺的事项,掀起创先争优活动新高潮;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开展新一轮的创先争优承诺活动,以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和更加出色的工作业绩向党献礼。
二、工作安排
(一)公开承诺(每年“七一”前集中承诺一次)
1、承诺主体:各级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
2、承诺内容:各级党组织重点做到“三围绕、三服务”,即:围绕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承诺主要工作目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围绕“五个好”目标,承诺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制度建设、阵地建设和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等方面所要取得的成效,服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围绕热点难点问题,承诺解决的具体办法,服务广大群众。党员要结合个人岗位和自身实际,重点做到“三学习、三奉献”,即:学习沈浩,爱岗敬业、廉洁自律,奉献于民;学习理论,理清思路、明确目标,奉献于党;学习技术,增强能力、提高效率,奉献于岗。
3、承诺步骤:第一,定诺审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争目标和具体措施由上级党组织负责把关。第二,公开承诺。基层党组织要与上级党组织签订承诺书,并将承诺事项公布在党务公开栏内;党员要与党支部签订承诺书,并在党员大会上公开承诺。党组织和党员承诺要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第三,认真践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认真履行承诺事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建立承诺事项记实登记制度,上一级党组织要全面掌握党员和党组织践诺情况。承诺事项完成后,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应适时开展新一轮承诺。
(二)领导点评(随时随地点评)
1、点评主体:上级党组织的领导,本级班子领导,基层党组织负责人,联系点领导,巡回指导组成员。
2、点评内容:重点做到“两对照、两点评”。即对照“五个好”目标,点评党组织的班子建设、民主管理、党风廉政建设、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等方面情况。对照“五带头”标准,点评党员领导干部的理论学习、工作思路、执行能力、效率业绩、廉洁自律、爱岗敬业、为民服务等方面情况。
3、点评步骤:第一,汇报情况。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要及时总结承诺践诺情况,每一季度书面报送一次承诺进展情况。第二,进行点评。点评主体通过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党员群众代表座谈会、形势分析会、经验交流会、工作例会等形式,结合平时基层调研、布置任务、检查工作等掌握的情况,认真点评,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并填写点评意见表。第三,整改完善。领导点评后,党组织和党员要根据点评内容制定整改完善措施,并限期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点评主体。对无故或态度敷衍不履行承诺的,党组织要对承诺人进行批评教育,责令整改。
(三)群众评议(每半年评议一次)
1、评议主体:主要是党支部的全体党员和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基层群众代表(含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
2、评议内容:围绕“两突出,两结合”,重点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的落实情况进行评议。“两突出”,即在第一次半年评议时突出践诺态度措施是否满意,第二次半年评议时突出践诺实绩成效是否满意;“两结合”,即基层党组织建设与为民办实事紧密结合,党员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工作业绩、模范作用紧密结合。
3、评议步骤:第一,通报活动情况。党支部通过召开会议等形式,向党员群众通报承诺践诺情况。党员对承诺践诺情况进行书面小结,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情况。第二,组织开展评议。对党组织开展情况,党委(党组)采取召开党员、群众评议会、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评议。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要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评议。第三,公布评议结果。党员群众评议党组织和党员的结果,要采取公示栏内公布等方式。第四,进行整改提升。对在群众评议中反映出来的问题,党组织和党员要制定整改措施和计划,积极进行整改提升,并及时向党员群众通报整改落实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把“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重要方式来抓,落实领导责任和工作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为开展公开承诺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职责,带头作承诺,带头搞点评。基层党组织要制定具体行动计划,抓好各环节工作任务的落实。
2、加强督查指导。各级创先争优活动巡回检查组要采取分领域分行业召开座谈会、经常性督查、随机抽查等方式,了解“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工作进展,通报工作情况,总结交流经验,研究解决问题。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经常深入基层,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情况进行调研和点评。
3、加强结合衔接。在“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开始,前,要积极做好调查研究工作,增强“诺、评、议”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及时发现和宣传创先争优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营造氛围,激励后进,为评选表彰提供依据。努力实现调查研究、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和评选表彰的有机结合和科学衔接。
2.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二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财政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民政局、财政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民政局、财务局:
为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加快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根据《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国发〔2012〕29号)、《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中组发〔2011〕25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要求,现就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社会工作服务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运用专业方法为有需要的人群提供的包括困难救助、矛盾调处、人文关怀、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关系调适、资源协调、社会功能修复和促进个人与环境适应等在内的专业服务,是现代社会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政府利用财政资金,采取市场化、契约化方式,面向具有专业资质的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一项重要制度安排。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是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促进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创新公共财政投入方式、拓宽公共财政支持范围、提高公共财政投入效益的重要举措;是改进现代社会管理服务方式、丰富现代社会管理服务主体、完善现代社会管理服务体系的客观需要;对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建设服务型政府、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不少地方围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体制机制、方式方法等进行了一系列实践探索,在拓宽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涵、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社会需求等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但从整体上看,我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还存在着政策制度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规模范围较小等问题,与中央加快构建现代社会服务体系、增强民生保障能力、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社会服务需求相比尚有较大差距。各级民政和财政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充分总结借鉴国内外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践经验,以改革创新精神,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加快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大力推进公共财政改革,以满足人民群众服务需求、保障和改善基本民生为根本出发点,以建立健全政策制度、完善体制机制为着力点,以培养使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扶持发展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为基础,深入推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为进一步完善现代社会服务体系、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社会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原则。坚持立足需求、量力而为,从人民群众最基本、最紧迫的需求出发设计、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用人民群众社会服务需求是否得到有效满足作为检验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重要标准;通过以点带面、点上突破、面上推广方式,以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为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步拓展政府购买的领域和范围。坚持政府主导、突出公益,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领导、政策支持、财政投入和监督管理,充分尊重市场主体地位,发挥市场机制在配置社会服务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公开透明、竞争择优方式选择服务提供机构;引导服务提供机构按照公益导向原则组织实施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坚持鼓励创新、强化实效,立足各地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充分借鉴国内外有益经验,创新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体制机制,改进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方式方法,建立健全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切实加强绩效管理,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目标。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制度,建立完善的社会工作服务标准体系,形成协调有力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管理体制以及规范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逐步拓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模、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质量;加快培养一支高素质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发展一批数量充足、治理科学、服务专业、作用明显的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提高其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使社会工作服务的范围、数量、规模和质量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有效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多样化、专业化服务需求。
三、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对象、范围、程序与监督管理
(一)购买主体。各级政府是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主体。各级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绩效评估;各级财政部门具体负责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规划计划审核、经费安排与监督管理;各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负责本系统、本行业社会工作服务需求评估,向同级民政部门申报社会工作服务计划并具体实施。
(二)购买对象。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对象主要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一支能够熟练掌握和灵活运用社会工作知识、方法和技能的专业团队,具备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的规章制度、良好的社会公信力以及较强的公益项目运营管理和社会工作专业服务能力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具备相应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可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
(三)购买范围。按照“受益广泛、群众急需、服务专业”原则,重点围绕城市流动人口、农村留守人员、困难群体、特殊人群和受灾群众的个性化、多样化社会服务需求,组织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实施城市流动人口社会融入计划,为流动人口提供生活扶助、就业援助、生计发展、权益维护等服务,帮助其尽快融入城市生活,实现城市户籍居民与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的和谐共处。实施农村留守人员社会保护计划,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缓解生活困难,构建完善的社会保护与支持网络。实施老年人、残疾人社会照顾计划,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生活照料、精神慰藉、社会参与、代际沟通等服务,构建系统化、人性化、专业化的养老助残服务机制。实施特殊群体社会关爱计划,帮助药物滥用人员、有不良行为青少年、艾滋病患者、精神病患者、流浪乞讨人员、社区矫正人员、服刑人员、刑释解教人员等特殊人群纠正行为偏差、缓解生活困难、疏导心理情绪、改善家庭和社区关系、恢复和发展社会功能。实施受灾群众生活重建计划,围绕各类受灾群众的经济、社会、心理需要,开展生活救助、心理疏导、社区重建、资源链接、生计项目开发等社会工作专业服务,帮助受灾群众重树生活信心、修复社会关系、恢复生产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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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购买程序。一是编制预算。民政部门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协调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切实做好人民群众尤其是困难群体、特殊人群社会服务需求的摸底调查与分析评估,核算服务成本,提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数量、规模、质量与效果目标要求,科学编制年度社会工作服务项目预算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二是组织购买。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原则上应通过公开招标方式进行。对只能从有限范围服务机构购买,或因技术复杂、性质特殊而不能确定具体服务要求、不能事先计算出价格总额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以采用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方式购买。对只能从唯一服务提供机构购买的,向社会公示并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后,可以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组织采购。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实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要求。三是签订合同。民政部门要按照合同管理要求,与服务提供机构订立购买服务合同,明确购买服务的范围、数量、质量要求以及服务期限、资金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内容。四是指导实施。财政和民政部门要及时下拨购买经费,指导、督促服务承接机构严格履行合同义务,按时完成服务项目任务,保证服务数量、质量和效果。
(五)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监督管理制度,形成完善的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购买文件档案,制定具体、详实、严格的专业服务、资金管理及效果评价等方面指导标准。切实加强过程监管,按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合同要求,对专业服务过程、任务完成和资金使用情况等进行督促检查。建立由购买方、服务对象及第三方组成的综合性评审机制,及时组织对已完成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的结项验收。积极推进第三方评估,发挥专业评估机构、行业管理组织、专家等方面作用,对服务机构承担的项目管理、服务成效、经费使用等内容进行综合考评。坚持过程评估与结果评估、短期效果评估与长远效果评估、社会效益评估与经济效益评估相结合,确保评估工作的全面性、客观性和科学性。将考评结果与后续政府购买服务挂钩,对考评合格者,继续支持开展购买服务合作;对考评不合格者,提出整改意见,并取消一定时期内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资格;情节严重者,依法依约追究有关责任。建立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机构征信管理制度。
四、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适应社会工作分布广泛、高度分散的特点,建立健全以民政和财政部门为主导、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各省级民政和财政部门要根据本指导意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办法。加强社会工作行业组织建设,发挥其在推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二)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适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管理办法。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要求纳入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以及政府采购、公共财政投入等方面法规政策和部门规章制度修订范围。围绕社会工作服务流程、专业方法、质量控制、监督管理、需求评估、成本核算、招投标管理、绩效考核、能力建设等环节,加快相关标准研制步伐,逐步建立科学合理、协调配套的社会工作管理服务标准体系,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有力技术保障。
(三)培育发展社会工作服务载体。在充分发挥现有相关社会组织和企事业单位作用基础上,通过完善管理体制、适当放宽准入条件和简化登记程序等措施,鼓励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创办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采取财政资助、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提供办公场所等方式支持处于起步阶段、具有发展潜力的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引导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健全规章制度,加强管理服务队伍建设,提升资源整合、项目管理和社会工作服务水平,增强承接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能力。建立健全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信息公开制度,着力提高其社会公信力。培育发展一批社会工作专业能力建设与评估咨询机构,为更好开展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提供专业支持。
(四)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投入。各级财政要将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列入财政预算,逐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扩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范围和规模,带动建立多元化社会工作服务投入机制。探索建立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实现项目库管理与预算编制的有机衔接。从民政部门留用的彩票公益金中安排资金,用于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鼓励社会资金支持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严格资金管理,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科学有效。中央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社会组织参与社会工作服务,引导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为困难群体、特殊人群以及中西部地区和老少边穷地区提供专业服务。
(五)加强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宣传交流。积极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加强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宣传。定期组织开展优秀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和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评选,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工作服务的积极性,增强社会各界对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的认同与支持。建立健全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信息管理平台,依托信息网络技术,开展需求调查、计划发布、项目管理、政策宣传、信息公开等工作,提升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管理水平。定期举办社会工作宣传周、项目推介会、展示会、公益创投等活动,为民办社会工作服务机构交流经验、推广项目、争取资源创造条件。
民政部 财政部
2012年11月14日
3.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三
同志们:
按照中央的统一要求和省委、市委和县委的部署安排,我们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第二批“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民主生活会,既是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也是对前段开展主题教育成效的阶段性总结和检验。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对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高度重视,专门作出部署。县委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部署,专门下发通知,对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特别是撰写好检视剖析材料等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要准,剖析原因要深,制定措施要实,把关指导要严。
按照县委安排,前期县委第***巡回指导组高度负责,对****(单位)领导班子及成员对照检查材料进行指导把关。刚才,****同志代表班子作了对照检查,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其他同志也分别作了对照检查,并相互指出了问题和不足。总的感到,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得很好,达到了预期的效果,主要有这样几个特点:一是准备比较充分。****对开好这次民主生活会很重视,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部署要求,做了充分准备,学习研讨、征求意见、谈心谈话、查摆问题、撰写对照检查材料等各个环节做得都比较扎实到位。***同志作为镇(街道)委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主持专题学习研讨,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主持起草党委班子对照检查材料,并召开党委会进行专题研究,对其他同志的发言提纲严格把关,为开好民主生活会打下了坚实基础。二是主题比较突出,查摆剖析比较深刻。这次民主生活会大家坚持问题导向,班子和个人都按照“四个对照”“四个找一找”“五个方面的差距”“十八个是否”“四个扎实”的要求,聚焦思想、政治、作风、能力、廉政五个方面认真查找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主动把思想摆进去、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联系实际比较紧密,问题查摆比较实比较准,原因剖析比较透彻,做到了见人见事见思想,可以说抓住了要害。三是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比较认真。从会议情况看,大家能够贯彻整风精神,勇于自我革命,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和自我批评。对班子存在的问题,班子成员都对号入座,主动认领;
同志们相互之间也提出了批评意见,开诚布公、直截了当点出问题;
对于其他同志的批评意见,同志们都能够正确对待、虚心接受。可以说,这次会议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用得比较好,达到了诚恳帮助同志、增进团结的目的。四是整改方向比较明确,整改措施比较具体。对查摆出的问题,大家都谈了整改的方向和打算,体现了即知即改、立行立改的态度和决心。有的同志整改措施提得还比较实际具体,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也比较强。总的看,这次民主生活会开得严肃认真,较好地落实了主题教育的部署。
对照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要求和更严更实的标准,我们这次民主生活会还存在一定差距。从个别同志的发言来看,文章系壹号秘书微信公众号原创发布,侵权必究。还存在查找问题不够深刻、分析原因不够透彻、批评与自我批评不精准、没有完全把自己摆进去、整改措施的针对性和操作性不强的问题,等等。对于这些问题,要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既是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一次政治体检,更是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忘初心使命,履职尽责、担当作为,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新起点。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围绕总结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把这次民主生活会作为进一步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有利契机,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解决好违背初心和使命的各种问题,推动各项事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下面,结合大家发言,我讲几点意见。
一、持之以恒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要把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责任,以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为新起点,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沉下心来学。继续采取个人自学、集体研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举办读书班等形式,深学细研,加深领会,推动把学习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形成一种习惯、一种自觉、一种责任。要及时跟进学。习近平总书记发表最新重要讲话文章,中央作出新的决策部署、出台新的文件,都要第一时间学习领会,做到学习跟进、认识跟进、行动跟进。要联系实际学。大力弘扬理论联系实际的马克思主义学风,注重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学以致用作为学习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学习的过程成为完善思路、破解难题、推动发展的过程。
二、坚持不懈狠抓整改落实,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开展主题教育不能学归学、说归说、做归做,衡量实际成效的根本标尺就是解决问题、推动事业发展。要认真制定班子整改方案和个人整改措施,逐一落实责任、明确时限,一项一项抓整改,努力把“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变为“落实清单”“满意清单”。要持续深入抓整改。扭住不放、推动解决,确保整改措施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要及时开展整改落实情况“回头看”,已经完成的,要抓好巩固提升;
正在落实的,要紧盯不放、一抓到底。要突出重点抓整改。聚焦省委确定的9项专项整治任务,集中攻坚,通过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推动专项整治任务落实落地。要围绕本单位本领域本层级主题教育的着力点,抓好突出问题整改。要建章立制抓整改。把“当下改”与“长久立”结合起来,既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又认真查找反复出现问题背后的制度机制缺项,建立健全衔接配套、务实管用的制度规定,形成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
三、充分发扬自我革命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开展主题教育,是以自我革命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一次生动实践。要深入总结主题教育的成功经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提高领导班子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严格按制度办事、按规矩办事,善于运用民主的办法汇集意见、科学决策,善于通过协商的方式增进共识、凝聚力量,同时善于集中、敢于担责,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党委书记要带头贯彻民主集中制,充分调动班子成员积极性,依靠集体的力量开展工作。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认真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经常开展积极健康的思想斗争,进一步增强党内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作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表率,通过严肃认真经常的党内政治生活,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要严守纪律规矩。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做到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实落细。要带头严守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服从组织决定和组织分工,涉及重大问题、重要事项要按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要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始终保持为民务实清廉的政治本色,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4.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四
一、进一步提高对开好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是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一项重要制度,是解决领导班子自身矛盾、加强党内监督、提高领导干部思想水平和党性修养的有效途径,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一项重要措施。实践证明,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有利于党组织对干部的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有利于领导干部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廉洁自律,有利于统一思想、改进作风、增强团结、提高领导班子的战斗力,特别是有利于霍城县十届三次全委(扩大)会议召开以来区域经济的发展。党员领导干部在积极参加所在党支部、党小组的组织生活会的同时,要认真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自觉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经受党内生活的锻炼,努力使自己成为新时期合格的领导干部。
二、明确民主生活会的目的要求,充分做好会前的准备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国共产党中央组织部2000年4月12日印发的《关于改进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若干意见》,结合实际,决定将我县党委(工委、党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由原来的一年召开两次改为一年召开一次。时间一般可安排在当年11月至次年1月之间。每次民主生活会都要认真做好准备,集中安排时间,以保证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1、找准党性党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每次民主生活会前,党委(党组)可以采取“群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的方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要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主动听取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并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对一年来的思想和工作情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在此基础上,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如上级党组织对民主生活会的内容有统一要求,党委(工委、党组)要按照要求,结合实际确定重点解决的问题。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开法,一般应提前15天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2、组织好学习,为开好民主生活会奠定思想基础。要针对存在的主要问题,组织领导干部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特别是“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相关内容,学习党的有关文件。时间一般安排2天左右,其中集中学习、自学时间不少于1天。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都要认真阅读规定的篇目。学习要发扬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为对照检查、自我剖析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准备。
3、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如实进行反馈。召开民主生活会前,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会议的时间和主题,听取群众意见。对群众提出的意见,要“原汁原味”地由党委(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如实反馈给本人,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4、认真撰写发言提纲,深刻进行自我剖析。领导班子每个成员都要根据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和群众所提意见,认真准备发言提纲,着重检查在党性党风方面和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检查廉洁自律情况,剖析思想根源;同时对其他成员提出批评意见,对领导班子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不能出席会议的同志,其发言提纲可由有关同志在会上代为宣读,会后要及时向本人转达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批评意见。
5、开展谈心活动,坦诚交流思想。一是党委(工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同领导班子的每个成员分别谈心,对其一年来的思想、工作情况作出适当评价,肯定成绩,同时着重指出存在的问题;涉及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一些问题,要做好思想沟通工作。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增进了解,互相帮助,化解矛盾,加强团结。谈话中,切忌拉拉扯扯,吹吹拍拍,言不及义,要恰如其分地肯定成绩,实事求是地指出问题,并提出改进的意见,指出今后努力的方向。二是谈心谈话要突出重点,讲求实效,体现讲政治、讲正气的要求。领导干部的谈话既要谈思想、工作、生活情况,又要认真听取本人对组织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三是要认真对待民主生活会前的谈心沟通活动。民主生活会前,班子“一把手”要主动找每一位班子成员谈心谈话,掌握其思想状况,对民主生活会上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到胸中有数。班子成员通过互相谈心交心,把矛盾和隔阂消除在民主生活会之前。
三、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开好民主生活会要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增强民主生活会的思想性和原则性。坚决克服和纠正那种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缺点,或者就事论事、敷衍了事的做法。每个同志都要严以律己,襟怀坦白,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实际和廉洁自律情况,认真对照检查,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要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足或错误,说老实话,反映真实情况,暴露真实思想。对群众意见较多的问题,特别是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更不能回避,必须如实说明,自查自纠。针对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吸取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不能就事论事,不能避重就轻,不能文过饰非。相互批评要打破情面,讲党性、讲原则,不能迁就照顾。要克服好人主义和“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明知不对,少说为佳”的自由主义态度。做到坦诚相见,“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批评的同志要欢迎别人批评,虚心听取各种意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能压制批评,不能打击报复批评者。相互批评要紧紧抓住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事关全局的重大问题,从团结的愿望出发,坚持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闹无原则纠纷。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交心谈心,经常交换意见,沟通思想,消除隔阂和误会。通过批评和自我批评,化解矛盾,增进团结。对有违纪问题又不在民主生活会上自查自纠的班子成员,必须严肃纪律,从重处分;对虽有违纪问题但能自觉检查,主动纠正错误的,可以不予处分或从轻处分。
四、切实发挥党委(工委、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的作用要高度重视会前的各项准备工作,把握好召开民主生活会的时机。准备工作不充分的,不要匆忙开会。在民主生活会上,要带头认真学习,带头进行自我检查和剖析,带头开展批评,以自己的模范行动带动其他同志,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要切实担负起制定和落实领导班子整改措施的领导责任。整改措施要具体,针对性要强,要明确具体责任人。民主生活会中适于向下一级党组织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和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在下次民主生活会上,党委(工委、党组)要对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说明和总结。党支部(党总支)委员会民主生活会可参照上述要求执行。附:党委(工委、党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程序党委(工委、党组)领导干部召开民主生活会程序
一、会前准备----党委(工委、党组)书记
1、确定民主生活会的具体日期;
2、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并通知班子成员作好准备。
二、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副书记、纪检书记
1、委托组织、纪检等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2、分类归纳,整理对班子和个人提出的意见。
三、提前通知领导成员----党委(工委、党组)书记
1、党委(工委、党组)书记对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全面工作进行认真回顾,对照检查,作好材料准备;
2、领导班子成员针对意见和分管的工作进行准备;
3、领导班子成员开展相互交心、谈心活动。
四、向上级党委汇报----党委(工委、党组)书记将本次民主生活会的中心议题、开会时间、地点提前15日报告上级党委,以便上级党委派人参加。
五、作好会议准备----副书记确立召开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议题、时间、地点、主持人、记录人及参加人员(如缺席要注明原因)姓名。
六、组织会前文件、通报情况,奠定思想基础-----党委(工委、党组)书记
1、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统一思想,端正认识;
2、主持人全面介绍党员和群众对班子成员提的意见,让每个成员知晓。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班子成员
1、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2、各自汇报思想和工作,进行自我批评;
3、互相交流意见和开展批评,提出希望;
4、理出共性问题,总结经验教训。
八、将记录报送上级党委-------副书记
1、将会议原始记录整理存档;
2、民主生活会后十五日内,要向上级纪委和组织部门报送会议情况和会议记录。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情况、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九、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党委委员(工委委员、党组成员)
1、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
2、建立和健全有关制度;
3、本年检查一次改进情况,在下次生活会上汇报。说 明:班子成员应过好双重民主生活会。
5.领导点评工作情况总结 篇五
按照市企工委发[2011]4号文件精神,我公司把领导点评工作作为解决实际问题、推进创先争优工作的重要手段,认真指导基层党支部深入开展了领导点评创先争优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一、做好安排部署,落实领导点评责任。
公司党委高度重视点评工作,召开支部书记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工作的通知》,并明确责任主体,落实点评工作责任制:公司党委负责人对各支部及负责人和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点评;基层党支部负责人对所属支部党员进行点评。
二、明确点评内容,抓住工作重点。
公司党委要求领导点评工作要扣创先争优活动主题,紧紧围绕公司生产经营中心工作,和日常督促检查、年度考核等经常性工作,同时结合创建“五个好”先进党组织、争当“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要求来进行。点评活动涉及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公开承诺事项兑现情况、为职工办实事好事情况、党员示范岗开展情况、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情况、存在问题及努力方向等方面内容,督促兑现承诺。
三、理清方法步骤,点出工作思路。
严格点评程序,一是进行深入调研。点评前,被点评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认真总结回顾生产工作和学习情况,提出自我改进的具 1
体方向,点评领导通过现场考察、走访、查阅资料、听取汇报等方式,准确掌握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在创先争优活动中采取的措施、成功的经验、取得的成效等方面的真实情况,为点评做好充分依据。二是提出点评意见。点评时,点评领导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肯定成绩,指出问题和不足,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是督促整改落实。点评后,我们将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点评有整改有落实,从而使基层支部的工作思路更加明确,载体更加鲜明,确保创先争优活动正确开展。
四、采取灵活多样的点评方式,评出实效。
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实际,突出广泛性。对基层党支部的点评,通过召开有关会议、深入基层调研、开展工作检查等形式进行,党支部负责人对党员的点评,以召开支部党员会、民主生活会、党员学习培训、个别谈话等形式进行,综合运用会议点评、现场点评、定期点评、随机点评、逐一点评、个别点评等多种点评方式开展点评活动,各支部共进行会议点评12,现场点评3次,随机点评20余次。
在领导点评工作中,大部分党员能够根据自身创先争优活动承诺内容,紧密结合业务工作,从参加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自身业务工作、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存在薄弱环节和困难、下一步改进措施和工作打算等方面进行实实在在的自评。通过党员自评,促进了大家对其他同事的业务工作进行深入了解,相互学习,同时也涌现出
一批优秀共产党员,他们在各自平凡的工作岗位上默默奉献,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勇当先锋。
6.领导点评工作的指导意见 篇六
《意见》指出,要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坚持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培育公平竞争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意见》明确,金融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切实做好各自职责范围内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各类金融机构负有保护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的义务;金融领域相关社会组织应协助金融消费者依法维权,发挥其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的重要作用。
《意见》提出,要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明确金融机构在金融消费者保护方面的行为规范,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当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
《意见》明确要完善监督管理机制,从完善金融管理部门工作机制和落实监督管理职责的角度出发,提出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督管理;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促进金融市场公平竞争。
《意见》提出了建立金融知识普及长效机制、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等六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通过完善配套措施和各种手段,实现对金融消费者基本权利的全面保障。
《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重要意义,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按照职责分工,抓紧出台相关的配套措施,共同营造有利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政策环境和保障机制。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金融消费者是金融市场的重要参与者,也是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推动者。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是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的重要内容,对提升金融消费者信心、维护金融安全与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和社会和谐具有积极意义。随着我国金融市场改革发展不断深化,金融产品与服务日趋丰富,在为金融消费者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存在提供金融产品与服务的行为不规范,金融消费纠纷频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不强、识别风险能力亟待提高等问题。为规范和引导金融机构提供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行为,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市场化和法治化原则,坚持审慎监管与行为监管相结合,建立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监管机制和保障机制,规范金融机构行为,培育公平竞争和诚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金融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要求
(一)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以下统称金融管理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切实做好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金融管理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合作,探索建立中央和地方人民政府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协调机制。
(二)银行业机构、证券业机构、保险业机构以及其他从事金融或与金融相关业务的机构(以下统称金融机构)应当遵循平等自愿、诚实守信等原则,充分尊重并自觉保障金融消费者的财产安全权、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公平交易权、依法求偿权、受教育权、受尊重权、信息安全权等基本权利,依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
(三)金融领域相关社会组织应当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参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协助金融)肖费者依法维权,推动金融知识普及,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中发挥重要作用。
三、规范金融机构行为
(一)健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金融机构应当将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纳入公司治理、企业文化建设和经营发展战略中统筹规划,落实人员配备和经费预算,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机制。
(二)建立金融消费者适当性制度。金融机构应当对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风险及专业复杂程度进行评估并实施分级动态管理,完善金融消费者风险偏好、风险认知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制度,将合适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提供给适当的金融消费者。
(三)保障金融消费者财产安全权。金融机构应当依法保障金融消费者在购买金融产品和接受金融服务过程中的财产安全。金融机构应当审慎经营,采取严格的内控措施和科学的技术监控手段,严格区分机构自身资产与客户资产,不得挪用、占用客户资金。
(四)保障金融消费者知情权。金融机构应当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及时、真实、准确、全面地向金融消费者披露可能影响其决策的信息,充分提示风险,不得发布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等欺诈信息,不得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
(五)保障金融消费者自主选择权。金融机构应当在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允许范围内,充分尊重金融消费者意愿,由消费者自主选择、自行决定是否购买金融产品或接受金融服务,不得强买强卖,不得违背金融消费者意愿搭售产品和服务,不得附加其他不合理条件,不得采用引人误解的手段诱使金融消费者购买其他产品。
(六)保障金融消费者公平交易权。金融机构不得设置违反公平原则的交易条件,在格式合同中不得加重金融消费者责任、限制或者排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利,不得限制金融消费者寻求法律救济途径,不得减轻、免除本机构损害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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