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垃圾处置计划(10篇)
1.建筑垃圾处置计划 篇一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目录
1、编制依据.................................................................................................2
2、工程概况.................................................................................................2
2.1项目概况.........................................................................................2 2.2.编制目的.........................................................................................2
3、建筑垃圾定义及分类...........................................................................3
3.1建筑垃圾定义.................................................................................3 3.2建筑垃圾分类.................................................................................3
4、建筑垃圾减量管控措施.......................................................................3
4.1建筑垃圾管理小组........................................................................3 4.2责任制考核.....................................................................................5 4.3建筑垃圾管理措施........................................................................5
5、建筑垃圾清运.........................................................................................6
5.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6 5.2建筑垃圾运输审核........................................................................6 5.3建筑垃圾运输要求........................................................................6
6、建筑垃圾收尾.......................................................................................8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编制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1.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1.3《河南省环境保护条例》 1.4《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5《河南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 1.6《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1.7《郑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1.8《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扬尘污染标准》 1.9《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1.10《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 1.11《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
1.12《城乡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告》 1.13《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1.1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 1.15《国家危险废物名录》
1.16《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条例》 1.17《郑州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标准》 1.18设计文件及图纸。
2、工程概况
2.1项目概况
2.2.编制目的
近年,随着社会和谐发展,人的环境意识、政府的环境标准逐步提高。为改善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保障郑州市市民的身体健康,郑州市政府大力开展扬尘治理整治工作。项目部积极响应政府工作,严格执行6个100%,即施工工地100%围挡、物料堆放100%覆盖、出入车辆100%冲洗、施工现场地面100%硬化、拆迁工地100%湿法作业、渣土车辆100%密闭运输,为有效防治施工现场扬尘污染及建筑垃圾污染,结合本项目的实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际情况特制定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方案。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
3、建筑垃圾定义及分类
3.1建筑垃圾定义
指公司建(构)筑物新建、扩建、改造、拆除、装饰装璜、修缮等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以及管道施工、保温、设备安装、电缆敷设等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废弃物。
3.2建筑垃圾分类
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占20%。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其设立依据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4、建筑垃圾管理措施
4.1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加强企业建筑垃圾处置管理,规范垃圾运输,确保公司建筑垃圾得到及时处理,杜绝建筑垃圾乱倒现象,项目部现成立建筑垃圾管理小组。
4.1.1项目部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了扬尘防治管理小组: 组 长:项目经理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副组长:生产经理、主任工程师、商务经理、安全经理、机电经理
组 员:各栋号工长、技术员、材料员、预算员、消防行保人员、各劳务队队长以及其他相关人员
4.1.2岗位职责
(1)领导小组组长岗位职责
组长为本项目建筑垃圾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制各项目标,审批实施专项方案,建立管理组织机构,主持领导小组例会。
(2)领导小组副组长
协助组长开展工作,受组长委托主持领导小组例会,组织现场检查和整改,协调各分包施工管理工作。
(3)领导小组组员
负责本单位建筑垃圾的日常管理工作,按经小组批准的施工方案实施。(4)技术部门
以技术负责任人为主负责编制建筑垃圾防治方案,方案应按照《郑州市建筑工程施工控制建筑垃圾标准》、《郑州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进行编制,确定有效的施工防治扬尘措施。并对方案的实施进行检查、监控,组织对管理人员扬尘预防治理的培训。
(5)工程部门
以现场经理为主负责建筑垃圾防治方案的实施,组织对工人进行绿色施工方面的培训,在技术、安全交底中明确防尘、降尘的要求,在施工过程中严格按方案要求实行,并按要求保留相关记录。
(6)物资部门
以商务经理为主负责材料采购,在材料采购时,在满足设计要求的前提下,首选用绿色建筑材料及积极推广的新材料;对分包单位的材料采购提出相应要求。
(7)安全部门
以安全总监为主监督施工过程按照方案实行资源节约、环境保护、污染防治、垃圾处理等,保留相关图片和音像资料。
(8)综合办
以综合办主任为主负建筑垃圾资料的收集、整理、存档。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4.2责任制考核
实施施工扬尘控制,责任在领导,管理在岗位,关键在班组。因此,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建立和健全各项扬尘控制规章制度的基础上,落实各级管理责任,将建筑垃圾控制与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紧紧联系在一起,自始至终贯穿于整个施工管理全过程中,成为暗暗器生产保证体系中环境因素的一个补充要素,实施全过程、全方位的控制。
(1)项目经理是施工建筑垃圾控制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对施工现场的建筑垃圾控制负全面责任。
(2)各管理岗位人员必须将施工扬尘控制列入施工全过程管理的范畴,根据自己的岗位职责,切实加强管理。
(3)班组长是作业班组施工扬尘控制的带班人,必须服从项目经理部的指挥,积极主动搞好建筑垃圾控制工作。
(4)项目经理部要根据与公司签订的责任状,把防治施工建筑垃圾列入责任状考核的内容,以进一步推进本工程施工建筑垃圾控制工作的有序开展。
(5)项目经理与各相关管理人员签订管理岗位责任书,并按安全生产责任考核表进行考核。
(6)项目经理部与各个分包单位/施工班组签订责任书,落实防治施工建筑垃圾的责任制,制订奖罚制度,以推动施工建筑垃圾控制工作。
4.3建筑垃圾管理措施
工程建设中,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的施工活动,实现四节一环保(节能、节地、节水、节材和环境保护)。
(1)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3)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5、建筑垃圾清运
5.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
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m。及时覆盖防尘网,定时撒水降尘措施。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cm,堆放区四周应设置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5.2建筑垃圾运输审核
(1)运输车辆应有合法的行驶证,并通过年审;
(2)运输单位应具有当地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运证或营运证;(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5.3建筑垃圾运输要求
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具体要求如下: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门规定;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型式和载重量选择应遵循如下原则: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式货车;
2)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t的密封式货车;
3)工程泥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的密封罐车。
(5)建筑垃圾运输车厢盖应采用机械密闭装置,开启、关闭时动作应平稳灵活、无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mm;
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mm;
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mm。(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
2)车辆车牌号应清晰、无明显污渍,距车牌15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
3)车厢厢体、厢盖外表面应光滑平整,无明显的凹陷和变形。车厢外部锈蚀或油漆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0.01㎡,总面积不得超过0.05㎡;
4)车辆底盘无大块泥沙等附着物,轻轻敲打时,应无块状泥沙等污渍脱落。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6)车辆装载完毕后,厢盖应关闭到位,并检查车厢卸料门锁紧装置,保证锁紧有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8)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检测,保证车况完好。9)出门车辆必须对车辆进行冲洗,保证灰土不带出工地。(7)清运中注意的问题:
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运送装卸防尘措施
装卸工程,做到随挖随外运,施工运输车辆、设备必须有车厢自动翻盖实施封闭,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出工地前必须作除尘、除泥处理,防止出场车辆将泥土、尘土带入城市道路;
集中堆放及时覆盖防尘网,根据天气状况定时撒水除尘;
6、建筑垃圾收尾
(1)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2)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理;
(3)清理场地表层。施工场地的废弃物,特别是垃圾、废弃土等,不得就地倾倒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4)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5)施工现场清理完成后,应有项目负责人审核批准,方可。
2.建筑垃圾处置计划 篇二
1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优势
1.1 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投资成本最低
水泥窑有稳定高温环境, 因此不必另外建设高温炉;用地方面也只需稍加扩展即可, 对垃圾稍加预处理即可送入水泥窑焚烧, 投资成本最低。
具体来说, 我们以单位:万元/吨.天来比较各种处理手段的投资成本。如表1所示:如投资每天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的产能, 卫生填埋需要8000~10000万元;堆肥需要12000~18000万元;焚烧分国内和国外, 但都很昂贵;水泥窑只需要6300~8400万元, 其中60%左右为设备投资, 25%-30%为基建。
1.2 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成本最低
由于水泥窑的稳定高温环境, 在处理垃圾方面, 无需太多人工, 也无需额外添加燃料。目前我国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生产线只有铜陵海螺一条, 于今年3月份投入生产, 日处理量达到200多吨, 从人员配备和耗电情况来看, 吨垃圾处理的可变成本并不大, 关键是设备折旧和土地摊销。
根据广泛调研, 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的处理成本在60~70元/吨左右, 因此如果政府对处理垃圾的补贴能够达到80元/吨, 水泥厂就能够实现盈利;如果能够以参与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的形式获得增值税和所得税的减免, 补贴数额可以进一步下降。
反观其他垃圾处理方法, 目前我国对垃圾发电和焚烧的补贴最少都在80-100元/吨, 还有上网电价0.05元/度的优惠, 但是处理效果不尽如人意, 反而民怨沸腾。
1.3 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可以将垃圾彻底“吃干净”
从目前的现状来看, 在所用的垃圾处理办法中, 水泥窑是能够有效的将垃圾彻底的清理干净。与此同时必须要将垃圾进行充分的焚烧, 并且还要利用其热量。此外, 焚烧炉焚烧发电的办法虽然能够实现垃圾减容, 也能回收一部分热量, 但是始终无法解决灰渣的问题, 并且由于灰渣中的重金属富集, 终究会对生态环境、甚至人们的安全构成威胁。
由于水泥窑的负压和全封闭特点, 废气、以及处理中产生的气体不容易漏出, 并且在负压的作用下还会不断的被吸入到回转窑中, 所以在高温的情况下就会被彻底的消解。同时垃圾中的废液还可以在窑尾用高压打入窑内, 并且被高温处理掉, 针对这样的情况就可以用水泥窑协同处理方法来进行城市生活垃圾的处理。
运用水泥窑协同方法对城市生活垃圾进行处理有很多种路线, 其一是不对城市生活中的垃圾进行分拣, 主要是将全部的生活垃圾送入到水泥窑进行处理;其二是运用水泥厂对生活垃圾进行分拣, 将分拣后的垃圾分别作为替代原料和替代燃料从不同位置送入水泥窑;其三是首先对生活垃圾进行分拣, 水泥窑只作为整个处理过程的一个环节参与垃圾处理, 并且只消除国外部分垃圾。然后对于前面提到日本的生态水泥, 先焚烧, 再用水泥窑来处理灰渣, 虽然程序有些繁琐, 但也是一种协同处理手段。
从上述的情况来看, 我们可以知道水泥厂可以参与到生活垃圾各个环节的处理中, 并且还可以直接与市政部门进行协调和沟通以及将所有的垃圾交给水泥厂进行处理。与此同时还可以在设立垃圾分拣站的前提下, 只参与处理分拣出来的轻质可燃物, 也可以在进行垃圾处理的后端, 在给予相应的补贴的条件下, 参与处理垃圾焚烧厂的灰渣。用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无需太多监督成本。水泥窑有负压、稳定高温、碱性环境, 可以充分利用城市生活垃圾的原、燃料价值, 处理的效果强于垃圾焚烧和发电, 因此, 所需的监督成本要少于其他处理手段。因此, 水泥窑处理垃圾可以做到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最彻底的办法, 也是成本最优的选择。
2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应采取的环保措施
2.1 废气治理措施
(1) 垃圾储存及运输时的恶臭气体。在进行生活垃圾处理的过程中, 首先垃圾卸料车间、垃圾储存以及输送都应该是密闭的, 并且还要配备大功率风机。然后车间的内部要一直保持在负压状态, 并且车间内部产生的恶臭气味要利用风机引到焚烧炉或者窑系统中进行焚烧。最后通过窑尾将烟囱排放出去。除此之外在进行窑系统设备检查和维修的时候, 要启用垃圾储存活性炭除臭系统, 并且对活性炭吸附除臭之后, 还要满足排放标准, 才可以进行排放。
(2) 垃圾焚烧废气。在很高温度和碱性的环境下, SO2、HCl以及NO2等酸性气体可以很大程度的抑制酸性物质的排放, 那么针对SO2、HCl而言, 由于水泥熟料焚烧系统自身就是一种脱硫, 并且除了HCl装置之外, 在窑内气流和强碱性物料Ca O的充分接触, 所以对吸收SO2和HCl有非常大的好处, 而后以多元相钙盐或者氯硅酸盐的形式进入灼烧基物料中, 被可溶性矿物全部的包裹进入熟料中。除此之外, NO2的来源主要是燃料本身带入和窑内在很高温度的作用下煅烧反应而生成的。对于现在拥有的熟料生产线可以采用比较新型的煤粉燃烧器, 并且在要煤粉的数量进行控制, 主要控制在50%~60%之间, 这样就可以有效的分解锅炉内的煅烧的新工艺, 从而就降低了NO2排放的溶度。
2.2 废水污染源
在进行生活垃圾储存和运输的过程中, 首先对于产生的渗滤液和地面冲洗水等生产废水需要经过过滤之后才能够送进到贮存槽, 然后还要采用密闭泵将污水进行提升, 以及将它们送到焚烧锅炉或者分解锅炉中进行雾化处理。最后利用高温对其进行氧化处理, 这样就可以完全的进行有机成分的分解, 这样就就对人体没有危害, 并且还实现生产污水不向外排放的目的。
2.3 固体废物
(1) 对于焚烧之后产生的垃圾灰渣, 其主要成分是Ca O、Si O2等。同时对环境有危害的物质主要是重金属以及一些可能存在二噁英的物质, 不燃物作为生料配料进入生料磨和水泥回转窑处理后, 二噁英能够在水泥窑内得到有效分解, 重金属能够固化到水泥熟料中。
(2) 进行垃圾储仓和废气处理的过程中, 活性碳每一个年度要重新的更换一次, 其中在废活性碳吸附中, 废气的主要成分包括氨、硫化氢等。同时由于这些废气的成分都可以在很高的温度下氧化, 因此将可以将废活性碳与生活垃圾放在一起, 将它们放进到垃圾系统中进行处理。
3 结束语
综上所述,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优势和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因此应多增加此类技术的宣传, 使群众认知到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不会给生活带来再次污染, 认识到处理生活垃圾的重大意义, 从而将困扰多年的城市生活垃圾处理问题得到更好地解决。
参考文献
[1]袁文献, 彭毅, 黄平男等.水泥工业处理和利用生活垃圾技术探讨[J].水泥, 2008 (07) .
[2]俞珏瑾.污泥干化焚烧处理工艺和设计要点[J].中国市政工程, 2009 (3) .
3.苏州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处置研究 篇三
一、监测目的与意义
目前国内飞灰处置应用最广泛的方式主要是将其稳定化处置后进行填埋,将危险废物中所含的污染组分呈现化学惰性或被包容起来,便于运输、利用和处置,减少污染。一般固化稳定化的方式有水泥石灰固化、化学药剂固化、熔融固化等方式,固化后飞灰具有抗浸出性、抗干湿性、抗冻融性、耐腐蚀性、不燃性、抗渗透性及机械强度等特性[2]。
飞灰填埋处置分为进入危废填埋场处置和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涉及标准包括《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8-2001)和《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从2013年6月开始苏州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开始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的飞灰稳定性进行了14个月的跟踪检测,目的主要是了解飞灰经过固化处理后进入危险废物填埋场其重金属、无机物等参数的浸出毒性情况,进一步掌握固化处置工艺的效果。根据GB18598-2001中填埋物入场要求和GB16889-2008中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和医疗废物焚烧残渣入场标准要求,飞灰稳定化处理后重金属浸出毒性应低于表1中“限值”要求。通过定期测试可以掌握飞灰毒性浸出的情况,以评价飞灰稳定化实施的效果、了解进入危废填埋场的达标情况,为飞灰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稳定处置提供数据基础。
由于GB16889-2008主要是对重金属的浸出较严,而二噁英的指标3ugTEQ/Kg对大多数飞灰来说不需处理即能满足(未经处理的飞灰中二噁英含量一般在0.5~0.6ugTEQ/Kg)[3],所以,本项目研究主要考虑以稳定重金属为目的性能分析。
二、检测对象及方法
1.检测对象
本项目中的飞灰取自固化后未填埋前的飞灰。飞灰产生及处置流程如下:苏州焚烧厂采用比利时西格斯(SEGHERS)的往复式机械炉排炉,烟气净化工艺由SNCR脱硝、(半干法+干法)脱酸、活性炭吸附和袋式除尘器构成,其中,半干法和干法脱酸系统均采用Ca(OH)2作为原料,与烟气中的酸性气体反应,达到脱酸的目的,经处理后的烟气达到《欧盟垃圾焚烧污染物排放标准》(DIRECTIVE2000)标准。脱酸反应塔及袋式除尘器下飞灰经刮板输送机收集后送飞灰仓进行储存,后经飞灰运输罐车运输至危险废物处置场进行水泥固化或水泥+螯合剂组合固化,经化验人员抽样分析,合格后进入填埋库区分区填埋。
2.固化工艺选择
本次研究分为两种固化工艺,分别是水泥固化和水泥+螯合剂组合固化。第一阶段(2013年6月~12月):采用水泥固化方式,工艺为水泥+水,水泥采用325#,水泥、水添加量分别占飞灰处理量的15%、30%。利用预处理搅拌设备向焚烧飞灰中按比例加入水泥、生产用水后混合搅拌的预处理工艺,固化稳定、抽检合格后运往填埋场指定区域填埋。
第二阶段(2014年1月~7月):采用水泥+螯合剂组合工艺,螯合剂采用苏州某环保科技公司生产的螯合剂,水泥采用325#,水泥、螯合剂及水添加量分别占飞灰处理量的10%、3.5%、22%。利用混炼机进行混炼后,实现飞灰的稳定化处置。
3.检测方法
根据飞灰的产生量每月定期到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固化处理设施抽检稳定化后的飞灰样本,样本采集后进入实验室进行浸出前处理和上机分析,并且在样本采集过程中根据飞灰产生量进行随机抽检,主要参考HJ/T20《工业固体废物采样制样技术规范》和HJ/T298《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样本在现场缩分、记录相关信息后密封避光运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由于固化方式不同,飞灰的浸出前处理方式也存在一定的差异。第一阶段的飞灰样本采用HJ557水平振荡的方式制取浸出液进行检测,第二阶段的飞灰样本采用翻转振荡的方式进行前处理制取浸出液,其目的是在实验室条件下模拟固体废物被自然水体或渗滤液浸沥后有害物质的溶出效果。
样本浸出后进行相关的仪器分析,其中有机汞采取气相色谱的测试方法,分为甲基汞和乙基汞;无机汞采用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进行检测;氰化物采取蒸馏比色的方法进行分析;六价铬采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氟化物采取美国戴安的ICS1500型离子色谱仪进行检测;其他金属则采取PE的ELAN DRC-e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进行检测分析。测试结果以mg/L表示。
三、检测结果与分析
从刘彦博等人对天津双港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实验的研究看,原始飞灰中铅的含量为1326mg/kg,镉的含量为36mg/kg,铬含量为212mg/kg,经过固化处理后金属毒性呈下降趋势[4]。从本项目2013年6月~12月的测试结果(详见图1)可以看出,苏州市生活垃圾焚烧厂飞灰浸出毒性超标情况主要集中在“铅”这项参数,其他参数均处在GB18598-2001、GB16889-2008标准控制值以下。
结合从本项目2014年1月~7月添加螯合剂稳定化处理后的的测试结果(详见图2)可以看出,采用水泥+螯合剂组合工艺后,飞灰中各类重金属浸出浓度非常低,大多数在检测限附近或未检出,均远远低于GB16889-2008进场要求的标准值。从以上两个工艺处理后的浸出测试结果可以得出飞灰经水泥+螯合剂稳定化处理后其浸出毒性满足表1中GB16889-2008的限值要求,可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
四、结论
1.在水泥固化阶段,70%以上的抽检月份铅浸出毒性有超标现象,因此苏州市生活垃圾焚烧监管部门需加强对铅的固化稳定监管,铅浓度较高也表明苏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包装类垃圾所占比例偏高,应加强包装类垃圾的分类回收、再利用。
2.苏州市焚烧飞灰中含有较高浓度的Pb、Zn、Cd,远远超过土壤中重金属的含量,其中Pb浸出毒性超过其它重金属,无法通过水泥固化满足GB16889-2008的要求。
3.焚烧飞灰采用水泥+螯合剂稳定工艺后,各项指标均满足GB16889-2008要求,可直接送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置,但是该工艺的“不经济性”十分明显,当前螯合剂虽有部分国内厂家生产,价格仍居高不下,导致处理费用太高,极少城市和焚烧厂能够承受,当前仍需要开发比较经济适用的固化剂。
参考文献:
[1]梁梅,黎小保等.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基本特性及稳定化研究.环境卫生工程,第22卷,第3期,2014.8.
[2]刘青.焚烧飞灰无害化处理过程中的固化处理分析.北方环境,第25卷,第3期,2012.6.
[3]新标准下垃圾焚烧飞灰化学稳定技术的比选和研究. 环境科学学报,第29卷,第11期,2009.11.
[4]刘彦博,商平等.垃圾焚烧飞灰固化/稳定化实验研究.环境卫生工程,第18卷,第2期,2010.4.
4.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篇四
........................................................................................................1
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1
............................................................................1
四、有效的管理措施........................................................................................2
............................................................................2........................................................................................4
............................................................................6
建筑垃圾处置方案
每个行业都会产生各种垃圾,尤其是建筑行业每年都会产生大量的各种建筑垃圾。目前我国建筑垃圾的数量已占到城市垃圾总量的30%-40%,建筑垃圾产生的污染相当于汽车排放尾气的两倍!建筑垃圾的带来的危害如此巨大已经得到了各界充分重视。所以,推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实现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是今后的发展方向。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牵涉到社会、经济、环境等多项问题,是个系统工程。
二、工程概况
建筑概况 :观山悦小区1#地下车库、3#、4#、5#楼工程位于信阳市羊山新区新六大街东。建筑面积:1#地下车库7430平方米,3#楼地上34330.52平方米,地下365平方米,4#楼地上4326.66平方米,地下365平方米,5#楼地上2776.16平方米,地下703.55平方米。结构形式:3#、4#楼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9层,5#楼地下1层,地上5层,基础形式为柱下筏板基础。本工程建筑场地类别二类,抗震设防烈度6度,建筑安全等级二级,抗震等级三级,建筑耐火等级为一级,工程设计合理使用年限为50年。
质量等级:合格。
三、建筑垃圾处置核准
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包括建筑垃圾的倾倒、运输、中转、回填、消纳、利用等。
四
1.在施工现场中,不同结构类型建筑物所产生的建筑施工垃圾各种成分的含量有所不
同,但其主要成分一致,主要有散落的砂浆和混凝土、剔凿产生的砖石和混凝土碎块、打桩截下的钢筋混凝土桩头、废金属料、竹木材、各种包装材料,约占建筑垃圾总量的80%,其它垃圾成分约20%2.建筑拆除垃圾
旧建筑拆除垃圾相对建筑施工单位面积产生垃圾量更大,旧建筑物拆除垃圾的组成与建筑物的结构有关:旧砖混结构建筑中,砖块、瓦砾约占80%,其余为木料、碎玻璃、石
凝土块约占50%-60%,其余为金属、砖块、砌块、塑料制品等,旧工业厂房、楼宇建筑是此类建筑的代表。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水平的越来越高,旧建筑拆除垃圾的组成会发生变化,主要成分由砖块、瓦砾向混凝土块转变。
五、有效的管理措施
1.加强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的程度,避免采用混合收集,减小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处
2.提高建筑垃圾回收利用率,建筑垃圾分配现场的施工人员分拣,提高可以回收的资源;
3.4.5.施工现场配备一名工人专门负责垃圾的管理,将垃圾类别的标志牌尽量做到清晰易识别,项目负责人对其进行不定期检查和监督,争取切实做好施工人员的环境意识和资源合理利用的观念,保护好现场的环境。
六、建筑垃圾的综合利用 第一,加强建筑施工的组织和管理工作,提高建筑施工管理水平,减少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而使建筑材料浪费及垃圾大量产生。在施工现场中,施工人员大多数以民工为主,他们普遍素质不高,施工技术水平偏低,这对现场的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强现场管理,做好施工中的每一个环节,提高施工质量,将可以有效地减少垃圾的产生。
2在工地产生的建筑垃圾中,因建筑施工质量返工引起的垃圾量比例较大,而且造成材料浪费。施工技术人员应该尽可能的应用总结出来的办法,把施工质量隐患防范于未然。
第二,加强施工现场施工人员环保意识。在施工现场上的许多建筑垃圾,如果施工人员注意就可以大大减少它的产生量,例如落地灰、多余的砂浆、混凝土、三分头砖等,在施工中做到工完场清多余材料及时回收再利用,不仅利于环境保护,还可以减少材料浪费,节约费用。
第三,推广新的施工技术避免建筑材料在运输、储存、安装时的损伤和破坏所导致的建筑垃圾;提高结构的施工精度,避免凿除或修补而产生的垃圾。避免不必要的建筑产品包装。
采用可以少产生建筑垃圾的结构设计;选用少产生建筑垃圾的建材和再生建材;应考虑到建筑物将来维修和改造时便于进行,且建筑垃圾较少;应考虑建筑物在将来拆除时建筑材料和构件的再生问题。
2、建筑垃圾的开发和利用
(1)建筑垃圾中砖、瓦经清理可重复使用,废砖、瓦、混凝土经破碎筛分分级、清洗后作为再生骨料配制低标号再生骨料混凝土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工程垫层、室内地坪及地坪垫层和非承重混凝土空心砌块、混凝土空心隔墙板、蒸压粉煤灰砖等生产。(2)
(3)建设工程中的废木材,除了作为模板和建筑用材再利用外通过木材破碎机,弄成碎屑可作为造纸原料或作为燃料使用,或用于制造中密度纤维板;
456清洗后做混凝土骨料。
3、与其他垃圾的处理方式之间的区别
建筑垃圾属于特殊垃圾,它的处理方式与其他垃圾的处理方式的不同点在于以下几点:
3碎、筛分、12)必须采取专门方式,单独收集,送往指定的专门垃圾处理处置场进行处理处置,例如泥浆类垃圾应在专用的泥浆池中存放,通过吸污车运输;
3)从收集到处理处置的过程,由经专门培训的人员操作或由专业人员指导进行,严禁在专门处理处置设施外随意混合、焚烧或处置。
4)建筑垃圾一般为无污染固体,国内一般采取填埋法处理,部分回收利用,少部分进行焚烧。
七
1、事先将垃圾进行分类,建筑工地垃圾:分为剩余混凝土(工程中没有使用掉的混凝土)、建筑碎料(凿除、抹灰等产生的旧混凝土、砂浆等矿物材料)以及木材、纸、金属和其他废料等类型。将废料统一进行堆放,配备专业清运工人进行清运处理。且分类堆放应符合下列要求:
1)建筑垃圾可采取露天或室内堆放方式,露天堆放的建筑垃圾应及时苫盖,避免雨淋和减少扬尘。
2)建筑垃圾堆放区应至少保证3天以上的建筑垃圾临时贮存能力。如无专用提升设施,建筑垃圾堆放高度不宜超过3 m。
3)建筑垃圾堆放区地坪标高应高于周围场地不小于15 cm排水沟,满足场地雨水导排要求。
4)放区应设置明显的分类堆放标志。2123)具有建筑垃圾经营性运输服务资质。
3、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按核准的路线和时间行驶,并到核准的地点处理处置建筑垃圾
1)建筑垃圾运输车运行时间安排应避开交通高峰时段,以减少对交通的影响;
42)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运输路线,应由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会同交通管理部
3)运输单位将建筑垃圾倾倒在核准的处理地点后,应取得受纳场地管理单位签发的回执,交送当地建筑垃圾主管部门查验。
4、1)工程渣土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t(2)装修及拆迁垃圾运输宜采用载重量5-15 t浆运输宜采用载重量大于8 t的密封罐车。
5、卡滞、冲击现象。
(1)厢盖与厢盖、厢盖与车厢侧栏板缝隙不应大于30 mm2)厢盖与车厢前、后拦板缝隙不应大于50 mm
(3)工程泥3)卸料门与车厢栏板、底板结合处缝隙不应大于10 mm。
6、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应容貌整洁、外观完整、标志齐全。
(1)车辆车窗、挡风玻璃、反光镜、车灯应明亮,无浮尘、无污迹;(2)(3)剥落单块面积不得超过0.01 m2,总面积不得超过0.05 m2(415 m处应能清晰分辨车牌上的字迹;(5)建筑垃圾装载高度应低于车厢栏板高度,装载量不得超过车辆额定载重量。(6效、可靠。
(7)车厢液压举升机构及厢盖液压、启闭机构的液压部件各结合面无明显渗漏.(8)运输单位应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和7.1)清理施工垃圾时使用容器吊运,严禁随意凌空抛撤造成扬尘。施工垃圾及时
清运,清运时,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2)易飞扬的废料尽量保持湿润,如露天存放时采用严密苫盖。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洒飞扬。
3)在清运过程中应注意安全。
八
工程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清理,平整地面尽量恢复原有地貌,以达到与周边自然环境相协调,减少或消除对周边景观的视觉污染。
(1)清运场地设备。施工结束应及时撤离施工机械,对拆除的固体废物应集中收集处2或堆放,应及时清运弃于当地允许的地点。
3)将建筑垃圾清运后,对施工现场应进行一次清理,尽量恢复原有地貌。
5.建筑垃圾处置计划 篇五
各建设项目责任单位、施工单位、运输单位、建筑垃圾消纳场主:
根据《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101号)、《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和《上饶市关于全面规范和加强中心城区建筑工地和建筑渣土管理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近期开展了中心城区建设工地和建筑垃圾处置情况摸底地调查,找出了存在的问题。为了更好地加强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管理工作,强化建筑工地设施设备和制度建设,严格建筑垃圾处置许可、建筑垃圾消纳场地建设管理和运输单位特许经营。结合我市的市情提出整改意见如下:
一、未经许可擅自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于2010年12月13日之前到上饶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许可手续,获得许可后方可处置,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二、获得建筑垃圾许可,但是,消纳未经核准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于2010年12月13日之前到上饶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核准手续,获得核准后方可排放渣土,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三、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未实行密闭运输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委托符合要求的密闭运输单位运输,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四、未经核准擅自设立建筑垃圾消纳场所者,必须立即停工整改,并于2010年12月13日之前到上饶市建筑垃圾管理办公室申请办理核准手续,获得核准后方可受纳建筑垃圾,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五、建筑工地和建筑垃圾消纳场出入口未硬质化和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的单位,必须立即停工整改,按规定硬质化和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后方可施工,否则,按规定予以处罚。
特此通知
6.建筑垃圾处置计划 篇六
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新区建筑垃圾处置的监管工作,规范建筑垃圾运输秩序,杜绝运输途中乱抛撒、乱倾倒等违规现象,维护城市道路整洁和市容环境秩序,根据市城管委《关于开展城市建筑垃圾处置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精神,结合新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整治目标
按照“强化管理,从严执法,集中整治,落实长效”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为依据,建立机制,明确职责,与相关部门联动协作,齐抓共管,从严查处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坚决遏制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过程中污染道路和市容环境的现象,促进市容环境明显改善。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整治取得实效,决定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长:于刚
成员:胡剑峰、熊 巍、杨荣斌、朱令虎
周 军、张传瑜、赵 勇、李春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业务科,负责整治行动日常
工作的统一部署,宣传报道由局办公室负责。
三、整治内容
(一)建筑工地的整治
1.建筑施工工地未按规定对进出口道路进行硬化的。2.建筑施工工地未设置冲洗平台,完善车辆冲洗设置的。
(二)建筑垃圾运输整治
1.未经核准擅自处置或者超出核准范围处置建筑垃圾的。
2.个人或者未取得建筑垃圾准运文件的运输单位从事建筑垃圾运输的。
3.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抛洒滴漏、污染城市道路的。4.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5.涂改、倒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城市建筑垃圾准运证的。
(三)建筑垃圾消纳场(点)的整治
1.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都必须未向建筑垃圾管理部门进行申报,经审核批准后方可接纳建筑垃圾。
2.对擅自设置建筑垃圾临时消纳场接纳建筑垃圾的要严格按有关法律进行查处。
四、整治时间和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2月1日-12月8日)召开专项整治动员部署大会,宣传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
意义,动员执法人员积极备战,热情主动,以饱满的精神投入整治工作;向各运输单位宣传建筑垃圾管理的相关规定。督促其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执法人员积极参加学习培训,熟悉掌握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建筑垃圾承运条件审查以及对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查处的各类规定与要求。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9日-12月25日)1.督促各工地、沙场及相关单位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在全区设立2个渣余土运输车辆检查点,拟选址八一大桥头、生米大桥头,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
3抽调人员组织机动巡逻队,主要对工地(沙场)出入口及主干道进行24小时不间断巡逻,发现违章行为从严进行查处。
4.分局每周不定期组织开展两次集中整治行动。
(三)总结提高阶段(2011年12月26日-12月31日)对集中整治活动进行查漏补缺,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与其他相关部门互相交流学习,巩固整治成果,由集中整治转向长效管理。
(四)长效管理阶段(2012年1月1日起)
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散装物品运输中的违章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反弹。
五、整治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配合。
建筑垃圾专项整治工作是有效遏止各类建筑垃圾运输处置违法违规现象、彻底改变城市道路环境状况、提升城市形象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高度重视此次整治行动,加强与相关单位的配合,发现问题立即处理,确保整治工作达到预期成效。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
通过多种途径广泛宣传规范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及散装物料运输管理的意义,为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三)明确任务、落实责任。
要充分发挥职能,强化督导检查,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整治任务按计划完成,按步骤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四)严肃纪律,文明执法。
7.建筑垃圾处置计划 篇七
(一) 昆山城乡一体化的背景
科学发展观统领城市建设和管理时期, GDP和摩天大楼不再是衡量城市发展成果的单方面因素。城乡社会管理中枢的健全, 全体居民的幸福额度、人类赖以生存的生态环境的美化显得越来越重要。城乡一体化发展必然要取代孤岛式的城市化。
昆山所在的苏州市继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联系点”、全省唯一“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市”之后, 又被农业部批准为“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 具体承担“城乡发展一体化改革”的试验主题。苏州的城乡一体化改革已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走在了全国的前列。昆山也在全市范围内实现了城乡发展规划、产业布局、基础设施、资源配置、公共服务、就业社保、生态建设、社会管理等八个方面的一体化发展, 搭建起了城乡一体化建设的清晰框架。政府的一切工作都被纳入到这个框架之内, 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传播。由此, 城乡共同繁荣, 人居质量同步提升, 城乡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 城乡一体化成为新时期昆山最大的品牌和特色。
(二) 昆山生活垃圾处置现状
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和外来人口的逐渐增多, 昆山市生活垃圾产出量以每年20%左右的速度递增, 2010年产生各类生活垃圾超过44万吨。在2004年之前, 昆山垃圾处理主要靠传统的填埋方式, 这种低端的处理手段不但要占用大量稀缺的土地资源, 而且还会对水土资源造成严重污染, 对生态环境造成难以恢复的破坏。2004年和2009年, 昆山分期投资建设了垃圾焚烧发电厂, 该厂现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2050吨, 2011年实现全市生活垃圾“一炉焚烧”以来, 实际日均处理生活垃圾1600吨左右, 能够充分满足全市需求, 为昆山节约土地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做出了很大的贡献, 并开创了昆山生活垃圾处置模式的新局面。
在昆山城乡一体化发展的进程中, 应广大农村居民“清洁家园, 美化环境”的诉求, 生活垃圾处置公共服务不断下移。以农村收集为起点, 各镇转运为承接, 市焚烧发电厂处理为终端的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三级处置模式基本建立。
二、昆山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置模式的主要内容
(一) 构筑了城乡一体化的垃圾处置设施体系
昆山市垃圾焚烧发电厂由昆山市政府负责管理, 鹿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负责营运, 选址在巴城镇夏东村后浜小村北侧的原昆山第三垃圾填埋场内。目前日处理生活垃圾能力为2050吨, 能满足全市生活垃圾的处理要求。
昆山市还统筹规划, 分批建设了80个垃圾中转站, 能覆盖到全市各个村。垃圾中转站综合考虑服务区域、转运能力、运输距离、污染控制、配套条件等因素的影响, 设在交通便利, 易安排清运线路的地方。在垃圾产出多的村、镇, 建设运送垃圾能力强的压缩式中转站;在垃圾量相对少的村镇, 建设箱式、拉臂式或地槽式中转站。
每个村建设一个垃圾集中点, 用来集中全村产出的生活垃圾, 衔接镇上的垃圾中转站。各家各户分发一个卫生箱, 用来盛放一天的生活垃圾。在垃圾产出量较大的公共场所或小摊点配备大容量的垃圾桶 (见图1) 。市、镇、村三级统一配置清运车辆和保洁人员, 垃圾转运使用环卫专用车辆, 喷绘统一标志并编号备案, 还安装有GPS监管设备, 对垃圾转运过程进行实时监控。
(二) 形成了城乡一体化的垃圾处置定式流程
在昆山, 城乡生活垃圾每天都要经过居民门前卫生箱—村垃圾收集点—镇垃圾中转站—市垃圾焚烧发电厂这一自下而上的定式流程, 最终被无害化处理 (见图2) 。
每天凌晨四、五点钟, 由村里负责农户垃圾收集工作的保洁员用一辆卫生小拉车走街串巷, 把各家各户门前卫生桶内的垃圾集中运往村级垃圾集中点;街道清扫和河道清理的垃圾统一归入公共的大垃圾桶, 再加上小摊点的垃圾, 都由卫生保洁员专人负责用三轮车收集运送到村垃圾集中点 (见图3) 。
开发区、各镇环卫部门负责本区域内的生活垃圾转运工作, 将各村指定垃圾集中点及镇上的生活垃圾及时运送到垃圾中转站。到达垃圾中转站之后, 再由市环卫管理部门负责将中转站的垃圾转运到鹿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焚烧发电 (见图4) 。
(三) 实施了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置长效管理
昆山探索并建立了城乡环境卫生的长效管理机制, 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生活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主管部门。由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牵头, 市财政局、环保局、安监局、供电局、物价局、卫生局、爱卫办、开发区、各镇以及昆山鹿城垃圾发电有限公司组成协调机构, 负责生活垃圾焚烧有关事项的协调处理监督工作, 保证垃圾焚烧处理工作的正常开展。生活垃圾的收集、集中工作实行属地管理。收集、集中、转运、焚烧处理费用由镇、市两级财政承担。对垃圾收集、集中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进行奖励, 对违规单位进行处罚。
三、“昆山模式”的现实意义
(一) 改善了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 保障了城乡一体化水平
昆山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置模式改变了城乡二元的卫生状况, 重点改善了农村的环境质量。一方面生活垃圾日产日清, 过去脏、乱、差的面貌不复存在, 减少了水体污染, 有益于居民的身心健康。另一方面还部分村庄以古镇风貌, 提高了当地旅游资源的质量, 吸引了更多的游客, 从而增加了当地居民的收入。
同时, 城市的卫生状况也因此受益, 生态环境是无界的, 它是一个循环往复的闭合系统。事实证明, 过去只管城市不管乡村, 甚至把城市污染转嫁给乡村, 以邻为壑的做法是缺乏远见的。城市处在周边乡村的包围之中, 把污染转嫁到乡村的结果只能是自筑“垃圾围墙”。垃圾问题无可回避, 只有城乡齐抓共管, 才能摆脱捉襟见肘的困境。昆山所在的苏州市是城乡一体化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 要讲城乡一体化, 生活垃圾的处置问题是第一道关卡。因为我们追求城乡一体化, 就是为了让全体居民享受均等的发展成果, 如果连农村居民最基本的卫生情况都无法保障, 城乡一体化也就无从谈起。
(二) 实现了垃圾处理的资源化, 促进了节约型社会建设
昆山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不仅可以为严重缺电的华东电网提供一定的电力补充, 还节约了大量煤炭资源, 更重要的是对土地和环境起到了有效的保护作用。原始的垃圾填埋处理方式, 不仅要占用大量耕地, 垃圾中的有害物质还会对土地、地下水及周边环境造成污染。垃圾焚烧发电后, 在土地得到节约、环境得到保护的同时, 垃圾焚烧发电后的废渣也成为人行道路面和草坪用砖的主要生产原料。据统计, 2010年全年昆山投入火力发电的垃圾达近40万吨, 产出电力14708万度, 发电效率为19.2%。2011年前三季度, 鹿城垃圾焚烧发电厂消化生活垃圾27.56万吨, 产出电力13071万度, 垃圾发电效率为21.5%。昆山市通过集运最终将垃圾焚烧处理, 实现了垃圾的变废为宝, 循环利用, 在寸土寸金的今日, 还节约了大量土地资源, 促进了节约型社会的建设。
(三) 探索了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之路, 为其它地区提供了管理经验
昆山市地处国家率先发展区, 生活垃圾处置模式的探索与创新也走在全国的前列。“昆山模式”不但在环境卫生领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还在相关方面引起了良好的连锁反应, 一方面解决了部分就业问题, 提高了家庭收入;另一方面改善了投资软环境, 提高了投资吸引力;还锻炼了政府公共服务的市场化运作能力, 实践了现代化的管理理念。
城乡一体化发展是破解我国城乡结构问题的关键出路, 其中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置也是必然的趋势, 探索中的“昆山模式”虽然不能直接复制到其它地区, 但可以提供一定的借鉴意义, 昆山的创新思维和管理模式值得其他地区思考和学习。
四、“昆山模式”改进升级的对策建议
在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置方面, 虽然“昆山模式”已经取得了很大的成功, 但是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城乡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 受制于长期以来的生活习惯, 环境意识淡薄。在污染没有直接损害其自身经济利益和身体健康的前提下, 他们保护环境的愿望并不迫切, 致使环境保护的有效参与群众明显不足;垃圾处理能力不断增强, 但是前端减量化工作尚未得到应有的重视, 无论是垃圾填埋或是焚烧, 都会产生一定的二次污染。只有从源头控制垃圾的产生量, 才能真正减少后端垃圾处置造成的污染。所以“昆山模式”在以后的发展过程中应该在取得成绩的基础上针对问题进一步改进创新。
(一) 进一步教化“模式”实施主体
昆山城乡全体居民是生活垃圾一体化处置模式的实施主体, 他们的环境知识多寡和环境意识强弱最终决定“模式”的实施水平。首先政府要相信大部分居民尤其是农村居民是可以被教化的, 他们对正确的生活垃圾处置方式是持支持态度的。只要管理者利用易于接受的方式, 对其进行系统、细致的教育, 加强倡导和宣传, 他们终归能够养成良好的环境卫生习惯, 自觉承担起环境管理的义务。政府应常抓不懈, 通过发送传单、媒体宣传、网络传播、在垃圾桶旁安装语音提示装置等多种手段进行宣传教育;分层、分级、分阶段地培训一大批社区工作者, 由他们和志愿者一起, 将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性和正确方法落实到每家每户;要重抓儿童环境意识教育, 让环境保护的意识占领下一代思想阵地。
(二) 垃圾分类走向处置流程最前端
提到垃圾分类, 日本是值得学习的榜样, 他们有着一套系统化、制度化的垃圾分类回收体系。其对生活垃圾的分类几乎到了苛刻的地步, 生活垃圾一般先分为可燃、不可燃、大型垃圾、其他类垃圾和电子类垃圾等类型, 大类下再分小类。居民按照环境科下发的“垃圾回收日历”的具体要求, 将家中生活垃圾分类完毕, 这个“日历”约定某个星期的某一天专门回收某种类别的垃圾, 居民对此一目了然。如果规定本地区某天回收电子垃圾。当天居民就绝对不能扔其它种类的垃圾。垃圾公司准时上门, 高效回收。
垃圾分类是前端减量化处理的最有效办法, 通过建立完备的分类回收体系, 不但能够减少垃圾的产生量, 而且会切实降低垃圾焚烧的危害。昆山市应该尽快把垃圾分类纳入到城乡一体化处置流程之内, 作为垃圾处置流程的最前端, 以“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市处理”取代现行的“村集—镇运—市处理”。
(三) 制定生活垃圾增量削减目标
为了实现生活垃圾前端减量化, 昆山还应积极响应低碳生活、绿色生活号召, 率先制定生活垃圾增量削减目标, 并将削减目标纳入到生活垃圾处置专项规划之内。从现状情况来看, 昆山的经济还在快速发展, 外来人口还在大幅增加, 生活垃圾绝对产生量近期不可能减少, 但是可以先从垃圾产出增量的控制着手, 制定年度增量控制目标和长远削减目标, 并由环保部门负责对削减信息进行公布, 接受居民监督, 同时也有助于提高居民的环保意识。
五、借鉴“昆山模式”需注意的问题
“一体化”是未来我国城乡生活垃圾处置模式的发展方向, “昆山模式”必将对我国其他地区的环境卫生公共服务起到一定的引领作用, 对其它地区的借鉴意义甚远, 但是在借鉴的过程中, 必须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一) 垃圾终端处理方式要因地制宜
昆山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置模式是在全面分析市情市力的基础上做出的选择。其他地区具体选择何种终端处理方式, 是焚烧、填埋还是堆肥, 或者综合运用, 则必须要因地制宜。
焚烧发电方式必须有一定的经济实力支撑。昆山是我国百强县之首, 2010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2100.28亿元, 成为国内首个GDP总量超过2000亿元的县级市。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7645元,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923元, 强大的经济实力为各项公共服务的展开提供了支持性条件。昆山城乡生活垃圾处置费用由市、镇两级财政承担。垃圾焚烧发电厂一期建设投入2.7亿元, 二期扩建投入3亿元;垃圾中转站建设先后投入2000多万;村垃圾收集点建设和人车配套安排投入也不容小视, 垃圾处理费用为76元/吨, 其中市政府承担80%, 镇政府承担20%;据了解, 大部分镇每年的卫生费用超过500万, 最多的超过1000万。
因此, 其它城市应根据区域的背景条件, 在遵循经济可行性的基础上, 选择合适的生活垃圾处理方式, 并分析与所选处理方式配套的管理模式, 最终形成适合本地区的生活垃圾城乡一体化处置模式。
(二) 借鉴“一体化”的理念和流程安排
昆山生活垃圾处置模式是在城乡一体化的背景和公共服务均等化的框架下形成的, 此模式着眼于保护当地的生态环境, 贯彻落实统筹兼顾的可持续发展观;编制了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垃圾处置规划;合理布局, 构筑了城乡一体化的垃圾集运设施体系;出台规范性文件、明确责任义务与监督惩罚, 实现垃圾处置的长效管理。其他地区对“昆山模式”的借鉴重在学习其“一体化”的先进理念, 并把这一理念贯彻到具体操作流程和后续管理之中, 还要使流程安排规范化、常态化、长效化, 真正做到城乡一体化规范管理和服务, 而在具体操作方面则不需要照抄照搬, 必须因地制宜。
(三) 慎建垃圾焚烧厂
统一布局:在借鉴的过程中, 要把“昆山模式”放到一个更大的范围内去发现问题。到“十一五”期末, 昆山所在的苏州市市域范围内共建设了六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这六座焚烧厂都是各县级市和苏州市区在自己的行政辖区范围内单独论证的结果。由于缺少苏州市域范围内的垃圾焚烧厂建设规划, 造成服务区叠合和资源浪费。所以, 其他地区在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过程中, 一定要在更大的范围内分析论证, 统一布局, 避免重复建设。
长远考虑:到“十一五”期末, 全国共有约133座垃圾焚烧发电厂, “十二五”期末将超过300座。垃圾分类和垃圾削减应该是垃圾焚烧厂建设的前置条件。现如今, 我国众多城市在这个条件几乎完全不具备的情况下, 盲目建设大量的垃圾焚烧发电厂, 一旦将来开展垃圾减量化, 生活垃圾无法“喂饱”垃圾焚烧炉, 焚烧能力就会大量过剩, 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各地应该考虑长远, 慎建垃圾焚烧发电厂。
六、结语
昆山是我国百强县之首, 在《福布斯》发布的中国大陆最佳县级市排名中, 连续两届蝉联第一;其人居环境水平也被高度认可, 荣获“联合国人居奖”。昆山的建设和管理吸引着诸多城市建设者、管理者和研究者的瞩目。因此, 对其一些超前管理经验的推介也便有了必要和意义。
昆山对城乡生活垃圾处置模式的探索走在了全国的前列, 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构筑了与市情市力相符合的“昆山模式”, 在解决本市城乡环境卫生问题的同时也为其它地区的管理提供了一定的经验借鉴, 但“昆山模式”还存在着有效参与群众不足和前端减量化有待加强等缺陷, 需要通过引导公众参与、做好垃圾分类处理和制定生活垃圾增量削减目标等措施来弥补, 以实现“昆山模式”的改进升级。同时, 其它地区在借鉴“昆山模式”的过程中也应该充分结合地方实际, 因地制宜、有所取舍。有条件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厂的地区一定要做到统一布局、长远考虑、优化资源配置。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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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刘永德, 何品晶, 邵立明, 等.太湖地区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模式与处理技术方式探讨[J].农业环境科学学报, 2005, 24 (6) .
8.农村垃圾分类处理怎么处置 篇八
笔者家住农村,身处一线,总结出农村生活垃圾之所以难以治理,原因主要有4点:农民长期养成的生活垃圾随意倾倒的习惯难以扭转;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管理机制尚未理顺;硬件设施建设和治理技术还存在诸多问题;环境宣传教育力度不到位。
针对以上这些问题,笔者认为,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多管齐下,制定措施。第一,政府主导,各方协作。《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统筹安排建设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置设施,提高生活垃圾的利用率和无害化处置率,促进生活垃圾收集、处置的产业化发展,逐步建立和完善生活垃圾污染环境防治的社会服务体系。”
据此可见,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应当由县级及其以上人民政府主导。政府要将这项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部署,明确主管领导,实行责任追究。政府要整合资源,明确牵头责任部门,其他有关部门协助配合,分工合作,共同努力。与此同时,县级政府要督促乡镇和村明确负责领导和执行机构,按照上级政府的统一部署扎实有序开展治理工作。
第二,扩大宣传,引导群众。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已进行多年,但对农民的宣传还十分有限。
要宣传生活垃圾处置的基本常识。分类是生活垃圾处置的第一步。生活垃圾分类在国际上早已推行,我国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已有国家统一标准,应当结合实际,参考借鉴城市生活垃圾的分类标准确定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大体上可以分为3类:一类是可回收的;一类是不可回收的;另一类是有毒有害的。
第三,建好设施,保证运营。设施是生活垃圾处置的重要载体。每户或几户配套建1个垃圾收集池,每村建1个垃圾收集站,每乡镇建1个垃圾中转站,这些基本要求必须落实到位。按国家有关规定,市县可以统筹建设垃圾填埋场,实行垃圾治理城乡一体化。
确保正常运营是一个难题,因此,要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按照先期由政府主导的原则,各级政府特别是乡镇政府、各有关部门特别是牵头负责部门,应当负起责任,研究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运营方案,组织落实并跟踪监督。条件成熟的乡村要扶植成立社会化服务公司,将部分工作交给公司负责。
建立保洁员和监督员队伍。选聘那些热爱环保工作、有责任心、有一定威望的村民担任保洁员或监督员,制定严格的工作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明确垃圾池和垃圾站的清运间隔时间,做到及时清运垃圾。
第四,政策支持,多方联动。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牵涉到多个方面,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管理、组织的难度外,更需投入大量资金。因此,政府在政策上应予以大力支持,将治理资金纳入预算,并确保按时拨付。
近几年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都出台了一些政策措施,如推行“以奖促治”政策。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了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试点工作,制定了科学的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对按时完成治理目标、考核情况较好的地区,优先安排“以奖促治”资金。一些市县也出台了农村环保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采取“以奖代补”方式实行财政投入。
9.农村生活垃圾现状及处置对策探讨 篇九
目前,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形式仍然难以满足新农村建设的有关需求。强化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和处臵,已成为当今工作的主要内容。
一、农村生活垃圾现状
(一)农村生活垃圾的管理和处理
因为农村区域基础设备的规划建设比较落后,而且管理相对缺失,导致农村生活垃圾长时间处在无序堆放和无管理地步。另外,基层政府缺乏必要的和专项的环卫管理体系,农村的环卫基础设备基本都处在空白状态。当前,国内农村生活垃圾有关处理一般是随意倾倒、简单掩埋等形式。许多农村地区的缺少垃圾收运和处理体制,居民的生活垃圾常常会肆意倾倒在建筑物前后或是坑边、路旁等。一些农村的生活垃圾主要由村委会进行组织收集,然后运送到村内已有的沙坑或是低洼处完成掩埋或是焚烧处理。只有少部分经济相对发达的地区或是近郊农村中生活垃圾才被归属到城市的换位体系中。
(二)农村生活垃圾造成的危害
因为许多农村生活垃圾并未进行有效处理,其中医疗垃圾和废旧垃圾等多种危险垃圾直接抛弃,不仅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农村的生态环境,还直接对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及身心健康造成一定要影响。另外,垃圾中存在的有害成分能够改变土壤的性质与结构,严重影响农作物的产量与品质。同时在雨水的强烈冲刷作用形势下,垃圾中存在的有机物与有害物质会侵入水体,进而严重污染水体。对于垃圾腐烂形成的恶臭会滋生蚊虫与传播疾病,对垃圾进行分解或是焚烧产生的有害气体还会污染大气,严重危害人们的身体健康。乱堆和乱放垃圾,在被风吹散落在地面或是树梢上就会造成景观污染,严重影响村庄的环境,破坏人们的居住环境。
(三)基础设备落后,配套资金不足
许多农村的垃圾处臵设备相对匮乏,而且资金不足,国内只有大约6%的农村具备垃圾清理资金,大多农村都缺少环境投资的资金。垃圾处理的主要设备相对落后,其主要原因就是资金匮乏。另外,农村的经济发展本来就要滞后城市,农村居民的人均收入在除去温饱问题后所剩无几,难以和城市一样进行垃圾费的缴纳,而且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更加耗费人力、财力,产生的效益也不明显。因此,政府机构常常会忽视垃圾的处理投入与管理的必要性,导致农村公共环境所需的设施不足。
二、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制约因素
(一)农村环保的宣传不足,居民环境意识较差
通过对农村学生的问卷调查发现,大约有将近九成的学生表示在读书期间并未学习过环境污染的保护宣传教育,甚至有接近10%的学生根本就未听说关于环境污染与保护等方面知识。因为农村缺少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工作,所以在传统习惯背景下,导致农村居民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识相对淡薄,农村居民为了方便,追求眼前利于与自身利益,有许多做法都已经污染了环境。
(二)有关管理体系不适应,法律法规欠缺
在实践工作过程中,行政管理机构的执法范围重点集中于市区与中心城镇,对于农村的生活垃圾处理处在真空状态。缺乏农村生活环境与生活垃圾治理有个法律、法规,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管理部门的工作。
三、加强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对策
(一)强化宣传和教育,提升农村居民的环保意识
目前,农村居民的产品高价和资源低价及环境无价的传统观念依然根深蒂固,很多地方政府在进行实践时难以准确掌握全局、长期生态效益与局部、短期的经济效益间存在的关系。对此,一定要进一步加强对农村居民进行环境保护意识的宣传与教育。有关环保机构和新闻媒体等单位一定要经常下基层,运用简单的方式开展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工作。与此同时,政府机构必须积极组织多种环境保护培训、讲习与辅导班,不断提升干部、群众的环境保护和资源意识。
(二)拓展资金的来源渠道
农村的生活垃圾治理是一项费财、费力的工程项目,各地政府一定要加大在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理方面资金投入。国内基层政府的财力相对较弱,如果政府全额支付生活垃圾处理资金就会造成政府不堪重负,从而造成农村的生活垃圾治理系统难以顺利运转。积极引导并且鼓励各种类型社会资源加入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中,渐渐完成投资主体的多元化和运营主体的企业化以及运行管理的市场化,其是未来国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资金的主要来源。首先,政府必须确定投资与受益方的原则,积极利用市场配臵资源,进一步激活多种资本参与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系统的创建和运行。其次,还要明确污染与治理目标原则,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理的收费制度。
(图片来源:山东银湾集团在管项目,政府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现场,垃圾围村已成最大的问题)
(三)城乡统筹、共建共享
统筹城乡发展,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建设。必须以统筹城乡经济的社会发展作为指导,打破传统观念与思维形式,加速城乡一体化的进程,完成城市、农村公共资源的共建与共享。注重农村的生活垃圾治理问题,创建相对完善的农村环境卫生有关基础建设引导体系,对城市、农村间的有关换位资源进行合理配臵与重新组合,实现城市、农村生活垃圾的一体化。由于生活垃圾处理装臵是大型的环境卫生基础设备,其运行的成本相对较高,如果主要由村庄或是乡镇独自创建是不合理的,而且大部分村庄或是乡镇也不具备经济能力。另外,因为受到处理设备施工质量和运行管理水平的一定制约,村庄或是乡镇独自创建的垃圾处理基础设施无法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容易导致生活垃圾出现污染集中化与二次污染现象。因此,生活垃圾的治理设施一定要在市镇区域内进行统一规划,实现区域共享和配臵优化,可以集中建立一处或是几处生活垃圾的处理设施,同时依据农村人口和面积等有关条件进行确定,为了确保农村生活垃圾实现无害化处理,必须由市环卫主管机构负责生活垃圾处理设备的建设及运行管理。
(图片来源:山东银湾集团在管项目,政府集中处理农村生活垃圾现场,垃圾围村已成最大的问题)
结束语:
10.建筑垃圾处置计划 篇十
虽然我国有1 700多台新型干法水泥窑, 上千家熟料生产企业, 但是其中具有现代环保理念, 优良资质, 雄厚经济与技术实力, 并愿意践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的水泥企业却为数很少, 可谓凤毛麟角, 也就是几家全国排名领先的知名水泥企业集团和水泥装备集团, 如海螺、中材、金隅、华新、华润、中信、中建材等。它们在国内外均享有盛名, 不愧是我国水泥行业的龙头企业集团。
对于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这项新技术的推广与否的辩论 (见《中国环境报》2015年1月13日第五版) , 我们诚恳地欢迎社会各界的各种不同的包括反对的意见与观点, 以利水泥行业向各界学习, 改进提高。不过这里需要科学的、实事求是的和拿数据说话的精神, 要尊重对方行业, 平等商讨, 与人为善。为此, 本人认为有必要重申和澄清主要事实, 愿意客观虚心地与各界专家交流商榷, 揭示真相于公众。
1 水泥窑处置垃圾的经济账
兹以海螺铜陵的CKK工艺方式为例, 该系统总投资折合约1.2~1.5亿元, 2010年4月投产, 多年来代表性生产数据为:水泥窑熟料产量5 800t/d (174万t/a) , 进厂垃圾水分≥60%, 进CKK垃圾水分≥40%, 垃圾处置能力300~350t/d (约10万t/a) , 替代或节省原煤24~28t/d (约8 000t/a) , 即节煤收益每年约480万元。但因垃圾带入窑系统的额外水分高达150t/d以上, 致使单位熟料热耗增加约3% (与先前纯烧煤时相比, 下同) , 相当于多耗煤5 400t/a, 折合成每年多花324万元。又因窑尾排风量增大, 高温风机规格加大, 电耗增加, 再加上CKK系统的用电, 使单位熟料电耗增加2k Wh/t, 每年多花电费约160万元。另外窑产量平均因此而下降约3%, 使水泥企业的年纯利至少受损150万元以上。不过因窑废气温度的上升, 其余热发电量稍有增加, 每年还能挽回70万元。最终收益为480+70=550 (万元) , 受损为324+160+150=634 (万元) 。这些数字定量上可能不太准确, 但定性上的赔本是确实的。所以水泥窑烧垃圾其节煤的收益并不能抵消其减产增耗的损失, 处于入不敷出的赔本境地。
根据多年生产数据的统计, 铜陵CKK法处置吨垃圾的综合成本为210元。所幸, 铜陵市政府给予的补助为192元。遗憾的是, 像铜陵市政府如此“开明”的全国仅此一例, 大多数省市政府给水泥企业的吨垃圾补贴仅为50~70元。
应该说明, 各水泥企业所采用的垃圾预处理系统与垃圾燃烧方式, 以及其对工作场地、厂区和周围地区环保标准的要求差异较大, 其最终的经济收益和受损数据也会有相应变化。但是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总体上赔本是肯定的, 这一点完全相同, 并无二致。例如中材溧阳天山处置吨垃圾的综合成本为140元, 溧阳市政府的补贴仅为75元。
水泥行业面对这种境地多年, 现在参照国家对垃圾发电行业的优惠政策, 向中央财政申诉给予必要的公平合理的补贴, 这应该不是贪婪之举吧。
笔者认为, 流传中的所谓“贪婪”之说, 主要是多年来出现在各种媒体上的几百份介绍、视察、参观、采访、评议等材料, 几乎清一色的对水泥企业烧垃圾的环保与收益面津津乐道, 而极少提及其受损面, 容易引起误导;有些人则有意或无意的以讹传讹, 有的甚至还夸大其词。对此我们水泥企业应该吸取教训, 不能只报喜不报忧, 要虚心接受并感谢外界的批评, 信息要公开透明。同时也要拜托媒体, 报导时是否稍事“挖掘”一下, 避免人云亦云, 溢美之词少一些为好。这样或许能有助于澄清事实, 还事物以真面目, 利于政府的正确决策。
2 水泥企业处置垃圾或飞灰对水泥质量的影响
关于水泥窑处置垃圾是否会影响水泥质量的问题, 可以明确地说, 例如在5 000t/d级的窑上, 协同处置一般正常的垃圾350~450t/d, 对水泥质量是没有不利影响的。但是要求水泥窑单独直接地协同处置垃圾焚烧炉的飞灰, 往往因飞灰的氯和硫含量太高, 水泥窑是不堪承受的, 同时水泥质量也难以保证。
如果一定要水泥企业处置飞灰的话, 那就必须采用北京金隅琉璃河水泥厂的工艺方法, 投资1.1亿元, 兴建一套多级逆流漂洗、沉淀、压蒸、分离、烘干、脱水的技术装备系统, 降低飞灰中的挥发性元素 (氯、硫、钾、钠等) 和重金属含量。先把飞灰洗涤净化到水泥窑可接受的程度, 才可用作替代原料。琉璃河水泥厂进厂飞灰干基氯含量22%, 年处置飞灰2万吨, 处置成本十分昂贵, 因而北京市政府给的补贴为每吨飞灰1 320元。
日本为了处置垃圾焚烧炉的飞灰, 2000年专门研制出了所谓的生态水泥 (JIS-R-5214) 。2001~2006年间相继新建了5座生态水泥厂, 总计消纳飞灰每年50万吨。后因生态水泥厂的投资和成本高达正常水泥厂的3~4倍, 经济上不堪承受, 已经停止再建生态水泥厂。
由此可知, 如拟用水泥窑单独处置飞灰就必须有一大笔投资, 犹如琉璃河水泥厂那样。这笔投资谁出?飞灰处置成本谁承担?等等, 这都必须由合作双方协商谈判议定。这里根本不牵涉到什么水泥企业要挟强行分享别人暴利的问题, 完全是正常的商业行为, 商谈成功与否均属正常, 无可非议。
还有一点应该指出, 飞灰中的有害成分被洗涤去除后, 所剩下的就是硅铝铁钙镁的无机化合物, 不含任何可燃质, 在水泥厂只能用作十分廉价的替代原料, 仅仅节省一点黏土而已。相反垃圾是可燃的, 能给水泥窑提供热能, 用作替代燃料。所以对水泥企业来说, 垃圾和飞灰是截然不同的两种废料。虽然水泥窑能烧垃圾, 但确实不能如法炮制地“烧”飞灰。
假如把飞灰直接掺入水泥中用作混合材, 一般情况, 这对水泥质量的不利影响将十分严重, 此法不可取。本人支持水泥企业拒绝这样做的决定, 即使付费再多也不能做。
如果真有一种“飞灰”, 其氯和重金属的干基含量都比我国一般的生活垃圾少得多, 那么经过工艺计算将其少量地掺入正常垃圾中, 由水泥窑一并协同处置。经验表明, 即使这样理论上或有可能, 但其经济上往往是不合理不可行的。具体项目需要具体分析。再说这种“飞灰”很特殊, 似无普遍代表性, 或为个例, 意义不大。
必须重申, 我国是有科学严谨和先进的一系列水泥国家标准的 (GB175—2007等) , 而且是与时俱进, 及时修订的。我们不能因某一涉及水泥质量的问题, 从不同的个人得到不同的回答, 因而认为我国水泥质量没有标准。这个打击面是否太宽了一点。其实水泥国标本身就是判断水泥是否合格的唯一标准, 而且是最权威的。
根据“谁污染谁治理”和“污染者付费”的原则, 源头企业对飞灰的处置负有不可推卸的环保法所规定的责任。希望飞灰源头摒弃讨巧的“捷径”, 认真对待, 切实解决飞灰处置的棘手难题。这里不是水泥行业不肯出手, 实在是其经济压力太大, 不堪重负。
3 水泥窑旁路放风问题
这完全是水泥工业内部的纯生产技术问题, 设置窑尾旁路放风装置的目的, 主要是为了消除原燃料带入窑系统的各种易挥发性成分, 在窑尾、分解炉和预热器中的循环、富集、黏结与堵塞等障碍, 保证窑系统的顺利运转;其与熟料及水泥质量的关系不甚显著。采取放风措施的决定性指标是, 入窑氯、硫、钾、钠等成分在生料中的百分含量, 以及其相互间的克分子比例。旁路放风设计中需研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放风位置, 窑尾温度场、风速场、浓度场的分布, 各种挥发物的循环倍率, 最佳放风量范围, 占窑尾排风量的比例, 放风节奏 (间歇频度、时间或连续) , 放风系统阻力, 熟料热耗与电耗, 急冷装置, 冷却风量, 收尘装置, 放风灰处置, 生产成本, 等等。放风的条件和各项操作参数在设计文件中均有详细规定。
水泥窑系统生产运行中出现上述超规指标时, 就必须立即相应放风, 可以不放风时就不应放风。它与脱硫脱硝等不同, 不存在什么“摆设”问题。对放风系统的运转与否, 外人无需监督, 更不必存疑。至于旁路放风系统最后外排废气中的污染物含量是否会超标的问题, 从中材国际 (Sinoma) 设计并在国内外投产的近30套放风系统的含尘量实测数据来看, 大多数均达标。因为这部分风量不大, 温度又较低, 收尘比较简单, 容易控制;挥发物则绝大部分被窑灰所吸附, 随废气外排的极少, 故未测。旁路放风的废气排放在水泥厂并不是一个主要的潜在污染源, 其颗粒物排放与窑磨系统相比远远不在同一数量级, 大致与破碎或包装工段相当。设计和操作时适当注意, 这应该不成问题, 请勿虑。
总之, 根据水泥工业现有的技术装备水平和实际经验, 我们完全可以科学正确妥善地解决旁路放风的各种问题。请各界专家放心, 同时对有关的提问表示欢迎和感谢。
4 我国水泥工业现状及对处置垃圾的态度
鉴于坊间有一种不怀好意的说法:“因为眼红垃圾发电的国家补贴, 面临生存困境的水泥行业, 想借所谓环保烧垃圾之名, 趁机捞到一根救命稻草, 要来分一杯羹。”云云。我们不说垃圾垄断者企图力保其既得利益的自招和惶恐心态, 谨向社会各界汇报, 近10多年来我国水泥工业的发展现状。
水泥行业共有员工约80万人, 在生产了大量的水泥和成套水泥装备的同时, 为国家创造利税, 从2005年的248亿元增长到2014年的1 230亿元, 在全国重化工行业中经营状况尚属较好。十多年来, 整条生产线全套水泥装备出口数量, 在国际市场上按水泥产能计的占有率, 从零开始已连续四年达到35%~40%的份额, 跃居世界第一, 超过了老牌跨国水泥装备供应商。现今, 在世界60多个国家和地区有近200条水泥生产线是由中国总承包建设的EPC项目, 正在正常运转着, 用户普遍表示满意。给我国水泥行业建立声誉, 同时也为国家创汇约170亿美元。近5年来, 践行“走出去”方针, 我国企业在海外直接投资兴建的水泥厂已有近30家, 在建的约10余家, 呈继续增长之势。这些业绩的取得, 本文前述的诸家龙头企业的贡献率达80%以上。这些企业在国际上已经树立了各自的品牌, 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显著提升。国内方面, 以前50家水泥企业集团为核心的大规模转型升级、兼并整合重组正在有序进行, 以期进一步提高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 把整个水泥行业全方位做优做强。预计在今后的10~15年内, 我国有望跻身世界一流水泥强国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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