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2024-06-30

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精选11篇)

1.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一

双随机一公开自检自查报告 3 篇

双随机一公开自检自查报告(一)

为深入推进安全监管部门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推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XX〕58 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全国安全生产监管监察系统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安监总政法〔20XX〕108 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行“两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省政府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和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推广随机抽查有关事项的通知》(X政转办发〔20XX〕6 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落实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坚持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协同推进,创新监管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执法行为,普遍运用随机抽查作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实施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访暗查等监管执法活动的主要方式,进一步解决执法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遏制重特大事故,促进全省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一)明确随机抽查的主体 随机抽查主体是各级安全监管部门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省安全监管局负责监督、指导、组织、协调全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随机抽查工作,根据工作需要在全省范围内随机抽取待查对象,直接组织或者督促、指导相关地区安全监管部门实施随机抽查。市(地)、县(市、区)安全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随机抽查工作。实施随机抽查的具体责任单位为各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处(科)室、执法局(支队、大队)及授权、委托开展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的组织或者机构。

(二)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XX 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和属地监管的要求,建立本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名录库要涵盖本地全部被监管企业,并结合监管执法实际,建立不同行业领域、不同类别和等级、满足不同执法需求的随机抽查名录库,从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选取抽查对象。对监管职责范围内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和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应当纳入随机抽查名录库。上级安全监管部门与下级安全监管部门随机抽查的生产经营单位一般不重合、不交叉。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至少更新一次。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 2016 年 4 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

(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以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为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强制性条文,严格依据本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开展抽查,切实做到一张表格管检查。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除有特殊要求外,均应当按照随机事项抽查清单制作执法检查方案和检查表。

时间进度:全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清单于 2016 年 4 月底前公布,并及时更新。

(四)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方式 随机抽查分为“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定向抽查是指按照被检查对象的行业领域、隶属关系、生产经营规模、风险等级等特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不定向抽查是指不设定条件,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名单,对其进行执法检查。要结合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依照实施随机抽查具体责任单位的职能和人员数量,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行政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要涵盖所有执法人员,并按照负责监管的行业领域分组并及时调整完善。具体实施随机抽查时,要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按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程序和流程,实行“双随机”抽查。按本部门年度监督检查计划和国家有关规定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等工作,需要对特定行业领域进行全

面检查的,要视情况随机确定相关执法人员。需要专家随同检查的,从相关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被抽查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特殊复杂的,可直接聘请知名专家。随机抽取通过摇号、电子抽签等方式进行,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双随机”抽查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

时间进度:各级安全监管部门于 2016 年 4 月底前建立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五)科学、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 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切合实际,确保必要的随机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年度监督检查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30%并逐步提高,暗查暗访一般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方式。对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单位每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每半年要实现一次检查覆盖;对发现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要重点监管,制定专门的工作方案,完善执法检查程序,增加执法检查频次,督促整改治理,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监管部门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时间进度:2016 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六)开展联合抽查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与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联合随机抽查,共同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依照各自职责处理检查发现的问题,互通执法结果,形成执法合力。上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组织下级安全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抽查,也可以直接对下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职责范围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随机抽查。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安全隐患,应当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依法处理。

时间进度:2016 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七)全面公开监管信息 要将随机抽查工作全流程公开,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事项、抽查方式、抽查程序和抽查结果(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通过本级政府统一的市场监管信息平台、政府或者部门网站等向社会公开,并实时更新,接受社会监督。

时间进度:抽查结果在查处完毕后 20 个工作日内公开,其他信息在 2016 年 6 月底前公开。

(八)实现抽查成果综合运用 要强化随机抽查的严肃性和威慑力,引导推动有关生产经营单位自觉尊法守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照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严厉查处,依法加大处罚力度。抽查结果要与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相衔接,纳入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记入安全生产信用记录,对失信生产经营单位依法依规实施惩戒。对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存在严重非法违法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在主流媒体和政府网站公开曝光。对非法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通报有关部门作为严格限制其新增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用地审批、证券融资、银行贷款等的重要参考依据,强化震慑和警示作用。随机抽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工作中带有普遍性的问题,要及时向有关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通报反馈。

时间进度:2016 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将随机抽查作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创新和规范执法检查行为的重要举措,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保障抽查经费,充实执法检查力量,确保随机抽查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统筹协调,明确本部门实施随机抽查的牵头单位,相应调整充实一线监管执法力量。要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督促指导和业绩考评,确保随机抽查工作顺利推进。

(二)注重宣传培训 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培训,总结交流执法经验,加快转变执法理念,努力提升执法能力,完善随机抽查执法模式和方法。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报道,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工作措施

省安全监管局将依托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监察系统,建立全省统一的抽查检查信息化平台,强化随机抽查信息化建设。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充分运用信息化方式开展抽查检查,推动实现随机抽查全过程记录。

(四)强化责任落实 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根据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工作制度或者方案,于 2016 年 6 月底前报省安全监管局。要切实履行安全监管职责,大力推广随机抽查,细化任务要求,明确工作进度,落实责任分工,强化过程管控,确保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对工作失职渎职的,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双随机一公开自检自查报告(二)

今年以来,XX 区工商局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服务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在全力推动“宽进”的同时,深入落实以随机抽查为主要手段的“严管”措施。在李克强总理 7 月 22 日提出推广“双随机”抽查机制后,XX 区局根据省局、XX 市局的决策部署,立即试点开展“双随机”抽查工作,按照“随机抽取被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要求,积极探索检查人员随机承担检查任务的工作机制,经过近段时间实践,抽查工作成效和执法干部履职意识都有了一定提升。主要做法如下:

在被选定为 XX 市工商系统探索“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的试点单位后,XX 区工商局局党组高度重视,把该工作作为全局当前的主要工作来抓,力争取得实效。一是强化意识。及时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在 7 月 22 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的讲话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 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 号)精神实质,传达省、市局关于试点工作的精神,切实转变监管理念,充分认识“双随机”抽查对于解决 “任性”检查、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的意义和作用。二是强化部署。成立了以“一把手”为核心的抽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部署、分管领导抓督促、业务股室抓指导、工商所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加强与市局企监科沟通,结合中央

文件精神和基层实际,发动全局干部积极建言献策,多次召开会议研讨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的具体实施步骤和方法,在现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框架下进行大胆创新,于 7 月 31 日制定出台了《XX 区工商局试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检查人员随机抽取工作实施方案》。三是强化督促。将“双随机”抽查工作列入年终绩效考评,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局领导班子亲自带队,到各工商所对年报抽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并实行周督查通报制度,督促工商所及抽查人员序时推进年报抽查工作进度。

该局摸索制定了一系列配套措施,理顺工作机制,以保障“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建立抽查人员名录库。将区局 4 个工商所除执法办案组外的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全部纳入企业公示信息不定向抽取人员名录库,目前共纳入 14 名。同时,建立定向抽查后备检查人员数据库,区局机关除后勤股室、直属单位外,所有具备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全部纳入后备检查人员名录库,为后续开展的专项、定向抽查任务做好准备。二是开发“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区局开发了简易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软件,利用该软件可随机确定被抽查企业的检查人员,并以随机抽取先后顺序确定 a 岗和 b 岗,由 a 岗检查人员(第一录入人)负责抽查任务的组织和录入。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后,生成《随机抽查人员工作派遣单》,一式三份,一份由市场股留存,一份由检查人员持有,一份送达被抽查企业辖区工商所。三是解决检查人员一体化平台管辖及录入权限问题。在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期间,所有随机抽取的检查人员的一体化平台账号统一归结于市场股名下,打破管辖区域和部门权限约束,较好解决了在系统升级前检查人员的录入问题。四是推行联动抽查机制。为解决专项抽查任务专业性较强(如出资信息抽查、经营行为抽查等)与基层抽查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之间的矛盾,推行“股所联动”、“队所联动”制度,注册、商广、市场、检查大队等业务股、队,全面配合工商所开展抽查工作,做到一线指导、一同检查、一起研究,及时解决工商所在抽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五是量身定制抽查手册。针对前期抽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借鉴有关做法,编发了《XX 区工商局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手册》,明确抽查工作流程、内容、任务等,要求各检查人员在开展抽查前必须学习掌握,以提升抽查工作质量。

该局以此次 2013、016 年度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为契机,深入开展“双随机”抽查试点工作。接收到省局抽取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名单后,该局在有关人员的现场见证下,通过“检查

人员随机抽取系统”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名单,生成《随机抽查人员工作派遣单》,并经反复核对。各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XX 省工商系统市场主体抽查实施办法(试行)》要求,做好抽查实施前的准备,对照抽查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并依照有关规定对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此次“双随机”抽查的实践,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提高了事中事后监管透明度。该局在“双随机”抽查工作中,立足被检查对象与检查人员是双向互盲的原则,接收分派抽查任务,规范检查流程,保证了市场主体和被监督对象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促进阳光监督和执法,降低了基层履职风险,得到了被检查对象的认同和肯定。二是提高了抽查工作效率。在“双随机”抽查模式下,抽查过程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抽查人员的抽查任务随机产生,参与抽查的人员对当次抽查任务负责,做到“包干到户”,其他人员不得干预抽查过程和抽查结果,这促使抽查人员工作责任心加强,能保质保量序时完成抽查工作。如在 2013、2016 年度的年报抽查工作中,抽查人员均在 9 月 1 日前完成年报抽查工作,比省局要求时限提前了一个月,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提高了抽查工作质量。“双随机”抽查机制一定程度上克服了抽查的随意性和人情检查,促进了抽查质量提升。目前,该局 89 户内资企业年报公示信息抽查任务已全部完成,共发出限期变更经营场所的《责令改正通知书》 13 份,发出《责令限期履行公示义务通知书》5 份,立案查处 1 起企业违法行为,已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企业 8户,成效较此前有了较大提升。四是提高了干部学习主动性。抽查工作的内容要求随机抽查的人员对抽查法律法规、工商法规有综合性的掌握。抽查人员为解决抽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出于对工作的责任心、使命感,促使抽查人员通过自身主动学习法律法规、掌握操作手册、请教业务股室等多种方式,来提高抽查工作水平,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检查人员学习的主动性。五是提高了经营者信用意识。在此次年报“双随机”抽查工作中,该局遵循“抽查与宣传相促进”的工作思路,加强抽查结果的运用,注重对被抽查企业及其周边市场主体的宣传,引导市场主体履行年报、公示即时信息、规范经营等法定义务,珍惜信用记录,有效提高了抽查工作的影响力和威慑力,各部门联合惩戒的制约作用也不断显现,前来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明显增加。

该局遵循“先行先试,积极实施,大胆摸索,稳步推进,及时总结”的原则,及时总结反馈“双随机”抽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遇到的困难,以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一是检查人员权限受限问题。由于监管的属地原则,工商所人员一体化平台账号

无法查看异地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的登记信息和年报信息,也无法对异地工商所辖区市场主体的抽查任务进行操作,这不便于“双随机”抽查工作的开展,异地工商所检查人员在抽查过程和结果录入等方面存在难题。虽然 XX 局将所有检查人员账号归入市场股下,一定程度上克服了该难题,但这也不便检查人员其它日常工作的开展。因此,建议省局根据实际需求优化一体化平台有关权限配置。二是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软件问题。由于经费、时间、水平等方面的限制,XX 区局未聘请专业人员开发专业的人员随机抽取软件。目前该局制作的“检查人员随机抽取系统”相对简易,使用上还存在许多问题。因此,建议省局开发一套软件,便于全省统一操作。三是检查人员缺乏抽查经验问题。企业公示信息抽查工作是事中事后监管的新课题,缺乏充足经验,因此在检查过程中,查什么、怎么查、检查标准是什么、非正常情形认定时如何保证证据链的完整合法、非专业人员怎样检查账务账目等专业性强的项目,等等,这些问题始终困扰着检查人员。因此,建议省局制定统一的公示信息抽查工作规范,形成涵盖抽查工作步骤、程序、后续处理等方面的指南,促进抽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四是联合开展抽查问题。根据被检查对象反映,企业经常要应对多个部门检查,负担较重。特别是,目前大多县级实行了“三合一”,基层一个部门要同时面对上级多个部门,如果随机抽查制度不能考虑到协调的问题,基层部门就会陷入这个部门抽查刚结束,另一个部门相同或相近内容的抽查又开始的情况,加重基层和企业的负担。因此,建议省局加强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安排随机抽查和专项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自检自查报告(三)

为深入推进辖区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创新,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集美区启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双随机”“两库一单”工作,推广运用随机检查作为安监部门实施年度执法计划和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专项治理、暗查暗访、工作巡查等监管执法工作的主要方式。

一是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以安监部门安全生产执法人员作为随机抽查的主体,结合年度执法计划开展随机抽查工作,建立 “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

二是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以安全监管部门负责行政审批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等重点监管监控的生产经营单位、危化品重大危险源,以及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的单位等为主体,建立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并自 2017 年起,随机抽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更新一次。

三是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相关地方标准的规定,在认真梳理监管部门职责基础上,逐项明确执法主体、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和抽查频次等,编制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同时,将结合年度工作重点和监管执法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

四是建立完善“双随机”抽查机制。采取“定向抽查”和“不定向抽查”的方式,从“两库”中随机确定待查对象和执法人员,实行“双随机”抽查,做到“双随机”抽查至少应由 2 名持有安全生产执法证件人员组成,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中采用“双随机”抽查的比例一般不低于 30%并逐年提高。

五是推进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及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企业诚信记录,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和“七日双公示”制度,推进安全生产诚信信息化管理,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2.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二

1“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内涵

“双随机”,第一个随机,即消防监督检查的单位随机抽取。省、市、县消防部门建立社会单位数据库,每次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前从社会单位数据库中按比例随机提取、确定被检查单位名单;第二个随机,即消防监督执法检查人员的随机选派。省级消防总队、市级消防支队建立消防监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根据每次消防监督检查确定的范围和数量,随机抽取消防监督人员,组成消防监督检查组,对被抽取的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一公开”,即消防部门将随机抽取单位的范围、比例、数量及具体单位名称向社会公开,消防抽查结束后及时向社会公布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

2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作用

“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是对现行消防监督制度的重大改革,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政府职能转变的新型消防监督制度。

2.1 改革消防监督检查制度的必由之路

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向纵深发展。创新事中、事后监管方式,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查处结果。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创新监管方式,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从2015年开始,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制度,切实转变了监管方式,企业增强了依法履行义务的自觉性,规范了市场经营行为,营造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维护了消费者权益。目前,国家税务、文化、质监、环保、统计等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的部署,也在积极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制度。

公安消防部门也要服从国家社会管理制度改革,按照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的要求,把消防监督管理纳入国家统一的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把消防安全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信息的统一归集、依法公示、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的范畴,切实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工作网络。

2.2 改革现行消防监督检查模式的现实需要

公安消防部门坚持问题导向,对火灾发生多的同类型单位场所,采取“随机确定抽查单位、随机选派消防执法人员,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的消防监督检查方式,有利于发现行业系统单位消防安全存在的普遍问题,对整治系统性火灾隐患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分类监管的原则,对高层、地下建筑、综合体建筑,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单位开展重点检查,能有效抓住火灾防控重点,切实提高监管效能。按照消防监督执法规范化的要求,有利于厘清消防部门的监管职能边界,有效整合执法资源,解决目前一些地方存在的“不去检查”、“检查不发现问题”、“发现问题不责令整改”、“不实施处罚”等问题,规范消防监督执法行为。按照公开、公正、廉洁执法的要求,有利于依法对消防部门和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的监督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消防监督人员只能在阳光下依法履行职责,让群众监督整个执法过程,有效避免发生消防监督人员和被检查者之间存在幕后交易、权力寻租、滥用自由裁量权等问题,杜绝违法腐败案件的发生,对廉政建设发挥制度性作用。

2.3 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有效手段

公安消防部门对被随机抽查到的单位依法依规进行全面消防监督检查,检查发现不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落实消防管理,存在较多违法行为或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依法从严从重实施消防行政处罚,并列为消防违法违规“黑名单”单位,在政府联合监管平台公示,归集到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让列为消防违法违规“黑名单”的单位“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这就意味着每个社会单位的头上都悬着一把“达摩克利斯之剑”,随时都有可能被公安消防部门抽查,形成有效震慑,强制单位必须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规范设置和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做到本质安全,依法依规落实日常消防管理,及时发现消除火灾隐患,切实防止火灾发生,真正形成单位“消防安全自管、火灾隐患自除、事故责任自负”的社会消防管理局面。

3 建立“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路径

实行“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在现阶段,应当做好以下六个方面工作。

3.1 完善细化消防法规

随机抽查不是随便检查,公开也不是走过场,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备的制度和规则,保障“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的良性运行。首先,应积极开展消防法规的制修订工作,完善消防法规体系。在消防法规和制度中明确消防监督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明确建立社会单位消防安全信息公示制度,不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单位名录制度,严重消防违法违规“黑名单”制度,单位信用联动惩戒制度,以及消防监督检查的负面清单和免责条款等。同时配套制定随机抽查规则,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比例、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

3.2 建立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

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应有完善的消防管理标准作保障,用标准指引和规范单位的消防管理工作。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对单位应当履行的消防安全职责作了规定,但由于单位种类较多,规模不一,火灾危险性程度不同,很多单位消防责任制不落实、消防管理不到位,需建立符合各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实际的消防管理标准。借鉴美国、英国、日本、德国等国经验,依据消防法律法规规定,分行业、按类别建立各类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或消防管理导则,使每类型大小单位的消防管理有规可依,有章可循,让每个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都清楚消防安全管什么、怎么管、怎么管到位,火灾隐患如何发现、消除,如何组织扑救初期火灾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

3.3 建设单位消防大数据平台

要实现随机抽查,必须要有全面的社会单位底数和台账。省、市、县消防部门要依托当地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数据库,建立消防监督管理的单位名录库,搭建社会单位消防监管信息大数据平台,为随机抽取消防检查单位提供支撑,为行业性、系统性、区域性火灾风险防控预警。单位名录库的基本信息要统一标准,统一格式,应包括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及消防管理负责人姓名、电话,生产经营性质、规模、消防设施、火灾危险性等内容。建立单位消防大数据平台,应结合当地智慧城市、物联网、城市消防远程监控中心建设,整合已建立并运行的互联网公众服务平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户籍化”管理系统,实现对单位新建、扩建、改建工程及生产经营场所合法性情况、日常消防管理落实情况、发生火灾情况、受到消防行政处罚情况等数据互联互通。同时,全面实行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确定及履行职责情况,消防设施维修保养正常运行情况,日常消防巡查检查情况“三项备案”制度,单位定期向消防部门申报,实行“红、黄、绿”三色监管,为随机抽取行业单位及比例提供依据。

3.4 建立消防监督检查名录库

要实现随机抽取消防监督检查人员,省级消防总队、市级消防支队要建立消防监督检查人员名录库,将取得消防监督检查资格的人员纳入名录库,并分专业、分职称、分消防监督业务能力建立抽查系统。每次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时,从名录库中随机抽取一定数量的消防监督人员,集中组成检查组,对随机抽取行业系统单位进行检查。检查前,要进行培训,确保每名消防检查人员能依法依规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单位整改火灾隐患。抽查过程中,要运用执法记录仪等记录检查执法情况,做到全程留痕,实现责任可追溯。同时,要对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新增加消防监督人员,及时调整监督检查能力不足、不作为、乱作为人员。

3.5 实行定向和不定向两种抽查方式

消防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合理确定年度抽查计划,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抽查事项清单和消防监督检查表格。为保证消防部门对单位消防监督检查的覆盖面和监督执法力度,消防监督抽查应当采取定向和不定向两种抽查方式。定向抽查的范围和对象应当是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由省级公安消防总队组织,市级公安消防支队实施,要定期对高层建筑、地下场所、城市轨道交通、综合体建筑、大型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进行监督抽查,抽查不限定次数,每次抽查的单位数量由省、市公安消防部门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

不定向抽查的范围和对象应当是居民住宅区和“九小场所”单位,由市级公安消防支队组织实施。每年年初要通过社会单位消防监管信息大数据平台“红、黄、绿”三色预警,季节性特点、行业性火灾发生情况,对本地消防安全形势进行评估,作出抽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告。对火灾发生多、投诉举报多、严重违法违规的行业系统单位加大随机抽查力度。

县级公安消防大队和公安派出所,重点开展举报投诉的检查和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

3.6 公开公示和信用管理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推动将“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信息纳入当地政府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在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前,公开抽查的依据、抽查的主体、范围、比例、内容,检查结束后,公开公示消防监督检查结果。要进一步完善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建立消防安全“黑名单”档案,建立与政府部门之间、上下之间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机制,推进消防监督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相衔接,对列入消防安全“黑名单”的单位,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形成有效震慑,增强单位遵守消防法规的自觉性,强化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

摘要:分析消防监督检查实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的可行性,提出完善消防法规,健全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建立单位消防安全大数据平台,建立消防监督检查名录库,实行定向和不定向两种抽查方式,公开公示抽查情况和查处结果,纳入政府企业信用信息管理等机制。

关键词:“双随机、一公开”,消防监督检查,消防管理

参考文献

[1]马玉河.中日消防管理比较研究[M].天津: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2011.

[2]陈伟明.赴日本参加“中日消防防灾研讨会”并进行消防业务考察的报告[R].公安消防部队出访考察情况汇编,2013.

[3]单于广.赴美国进行消防管理培训情况报告[R].公安消防部队出访考察情况汇编,2013.

[4]GA 654-2006,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S].

[5]马恩强.浅谈重点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2,31(11):1213-1216.

3.双随机公开自查报告 篇三

据介绍,基于目前国内认证市场上开展管理体系认证的机构数量多、发证数量大,而且近年来新增认证机构主体增长较快,一些机构的认证活动不符合要求、认证规范性和有效性不高等现象时有发生,此次抽查重点选取质量管理体系和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活动,按照问题导向和分类监管的原则,采取“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抽查人员,向社会公开抽查结果”的方式,从148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机构和51家能源管理体系认证机构所颁布的35万余张有效认证证书中,分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未获国家认可的认证机构和一般认证机构4类,按照不同抽查比例通过随机抽取1000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100张能源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确定抽查对象。对异常认证机构、新批准认证机构等适当加大抽查比例,实施重点抽查。对抽中的认证结果,将按认证结果涉及的获证组织所在地域,将检查任务分配给各省级地方认证监管部门,由地方认证监管部门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开展检查,查处违规行为。

此次抽查结果预计将于今年10月底前向社会公布。对抽查中发现存在严重问题的机构将列入重点监管,对违法违规机构将依法进行查处。

据了解,今后国家认监委将按照国务院和质检总局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认证市场准入及监管制度改革,对国内检验检测认证市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确保认证监管执法活动的公开、公平、公正和科学高效,

4.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篇四

门源县卫生监督所

2017年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工作总结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为规范卫生计生行政执法行为,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国家监督抽检计划的通知》(国卫办监督函〔2017〕112 号)要求,结合县卫计局《关于印发健康门源蓝盾护航”系列行动2017年工作方案》的通知,我所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在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和查处结果的监管方式开展日常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完成情况:

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涉及公共场所、生活饮用水、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六个专业,监督检查任务共27户。其中公共场所16家(其中美容美发店4家、住宿业6家、影院6家)、生活饮用水单位1家、学校1家、医疗卫生2户、传染病防治5户、餐饮具消毒1户,计划生育1户。截止目前,国家“双随机”监督抽检任务系统显示数据为执行单总数27户,完成20户,关闭7户,完成率74.07%,完结率100%。

二、存在问题

(一)执法人员少,难以实现执法人员随机抽取。目前,我所一线卫生计生执法人员少、执法力量不足,参加本双随机人员共只有9名执法人员,监管着辖区内六百多家被监管对象,每名执法人员肩负着数个专业的执法任务,在随机抽取确定执法人员时难以实现真正的随机、回避制度。

(二)被检查对象信息更新不及时。因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各专业类别被检查对象基数大,实时变动较大、较快,而在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未对其进行实时更新维护,将会导致被吊销、注销或自行停业的单位仍然在信息库中可能被抽取到。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健全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制度,优化内部实施程序,确保实施工作更加规范、高效。同时,及时总结实施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不断改进和优化工作方式方法,确保实施取得更大成效。

(二)进一步拓宽“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方法应用领域,逐步将双随机抽查方法应用到许可审查、日常检查、专项执法检查、专项整治、行政处罚等有关执法工作中去,提高执法检查的公平、公正性。

(三)要求信息报告员及时更新维护卫生计生监督信息报告系统中的被检查对象本底信息,确保信息完整、准确,利于双随机抽查工作开展。

门源县卫生监督所 2017年11月7日

5.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 篇五

目标要求

通过随机抽查的科学方法和信息化手段,转变民政监管方式,提升监管效能,切实解决部分领域中检查任性和执法扰民、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杜绝民政部门不作为、乱作为现象,营造公平竞争的发展环境,推动社会治理创新发展。

主要原则

(一)坚持合法合理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民政法律法规规章,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坚持公正高效。严格按照执法程序,依法保障监管主体的合法权利,切实做到严格规范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社会治理环境。

(三)坚持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随机抽查制度公开、随机抽查过程公开、随机抽查结果公开,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工作计划

抽查时间:20_年全年随机;

抽查对象范围:丽水市民政局随机抽查对象库;

牵头处室:社会工作处;

6.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细则 篇六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部门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

2、坚持依法监管,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坚持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学校和教育机构负担,优化教育发展环境。

二、抽查方式方法

(一)随机抽查主体 教育局。

(二)抽查对象和抽查内容

抽查对象:中小学校和其它教育机构。

抽查内容: 主要包括民办学校违规办学检查、教育收费检查、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督查。

(三)抽查机制

建立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自由裁量权,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

(四)抽查比例

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对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的污染源,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双随机”抽查是国务院和省市政府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一项重大部署,各有关科室务必高度重视,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学习研究,做好随机抽查方案的细化和落实,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提高检查水平,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实效。按照市政府文件确定的时间进度要求,及时研究制定实施方案。

2.程序规范,档案齐全。要严格执法,提高执法效能,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避免任性执法、执法扰民。“双随机”抽查的发起、随机抽取过程、检查结果运用等要做到档案齐全,全程留痕,主动接受监督。

7.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七

为认真贯彻落实《东部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东府„2017‟66号)和《清水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水县加快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清府办发„2017‟13号)精神,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我组执法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依法监管。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事中事后监管依法有序进行,推进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

(二)公正高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被检查单位负担,优化市场环境。

(三)公开透明。实施随机抽查事项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实行“阳光执法”,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协同推进。实施全局联动,形成统一的监管信息平台,探索推进跨部门跨行业联合随机抽查。

二、建立“双随机”名录库

(一)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每年按照执法工作的需要,确定检查领域和范围。建立检查对象随机抽取名录,将各项执法检查领域和范围内所有调查项目的调查对象作为抽取执法检 查对象的抽样框,按照事先确定的随机抽取方式,选取检查对象。

(二)建立执法人员名录库。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并根据检查任务的需要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人员,参加各部门组织的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工作。

(三)加强动态管理。对执法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维护、更新相关信息,确保检查对象齐全、检查人员合格。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国务院和省、市政府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有关文件的要求,大力推广“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的“双随机”抽查机制,严格限制税收执法自由裁量权,规范监管行为,创新管理方式,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公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提高综合执法力度。

2、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的规范化,落实监管责任,推进“双随机”抽查制度化、规范化,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坚持公正高效,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监管效能,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优化市场环境;坚持公开透明,实行“阳光执法”,公开随机抽查事项、程序和结果,保障市场主体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二、方法和步骤

自2017年12月1日起在全组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使之逐步成为日常监管的主要方式。

(一)搭建组织体系。

组成以组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上清综合执法大队牵头,办公室、计生、林业等部门参与的组织协调体系。各职能科室要协力谋划、通力合作、共同施策,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建立健全“一单两库”。

1、建立“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各职能科室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将相关内容按照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

2、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库,名录信息包括企业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等内容。

3、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上清综合执法人员资格证为基础,建立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

4、实行动态管理。对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齐全、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

(三)规范执法检查流程。

1、积极探索开展联合检查。整合各职能科室的检查事项,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存在多个职能科室、多项检查事项的,要合法合理地确定检查事项,对同一检查对象要一次性完成检查;协调组织相关科室开展联合抽查。要按照“双随机”要求,制定并实施联合抽查计划,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 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提高综合执法效能。

2、合理确定抽查比例和频次。负责组织检查的职能科室,应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确保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对已抽查过的检查对象,不再列入当抽查名单;对投诉举报多、列入异常名录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况,以及特殊行业、重点区域的检查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对涉嫌违法被投诉举报行为的检查,要依法进行重点抽查。

3、合理选择检查方式。抽查可以采用实地检查、书面检查和网络监测等方式,依法利用其他相关部门作出的检查、核查结果或专业机构作出的专业结论。

4、如实记录检查情况。依法对被抽查检查对象实施检查,要如实填写检查记录表,做到全程记录,并逐步推广运用电子化手段,实现责任可追溯。

5、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处理,形成有效震慑,增强检查对象的遵从度和知法守法的自觉性。

6、及时公示抽查及处理结果。各职能科室要对抽查结果的合法性、准确性和及时性负责,对抽查有问题的检查对象,区分情况依法做出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对检查中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处理;检查对象拒绝接受抽查或在接受抽查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应依法处理,并记录在检查对象公示信息中,向社会公示。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随机抽查监管工作的统筹协 调,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加强跨部门协调配合,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双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二)严格落实责任。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大力推广“双随机”抽查,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管,切实履行法定监管职责。

(三)严格抽查纪律。各职能科室组织对被抽取的检查对象实施检查时,不得妨碍检查对象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收受检查对象的财物,不得谋取其他利益。对抽查监管工作中失职渎职和违纪的,要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四)加强宣传培训。“双随机”抽查是事中事后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各相关执法部门要结合本实施办法的工作要求,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执法人员培训,转变执法理念,探索完善“双随机”抽查监管办法,不断提高执法能力。

8.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八

哈尔滨市人社局职技处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10号)和《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哈政发法字〔2016〕4号),要求,市人社局职技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现已全面推开,检查对象、执法检查人员随机抽取产生,检查情况和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防止任性检查和人为干扰,提高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质效,让监管对象不敢心存侥幸。针对2017年上半年的“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完善制度,保障监管效果

为确保“双随机、一公开”落实到位,成立由局长为组长、各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责任处室(单位)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的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建立健全相应工作机制,充实并合理调配一线执法检查力量,不断提高检查水平,切实把随机抽查监管落到实处。

针对职业培训机构的监管,不断建立健全制度,以此保障“双随机、一公开”的有效进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伊始,市人社局职技处就将强化制度保障放在首位。依照

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日常监督管理需要,制定“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和抽查方式等,并不断在具体是工作中进行完善。

二、实施抽查,发现问题及时总结、及时处理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和《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暂行办法》的规定,按照3%的比例,通过抽查摇号,以随机确定抽查对象,随机确定抽查人员的方式,采取书面检查、实地核查、网络监测等方式相结合的模式开展信用监管抽查工作。

我们遵循“大胆创新,稳步推进,及时总结”的原则,及时总结反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针对典型问题及时处理,以推动“双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在抽查工作中我们发现,由于部分检查人员缺乏充足经验,因此在检查过程中,查什么、怎么查、检查标准是什么、非正常情形认定时如何保证证据链的完整合法、非专业人员怎样检查教学教务等专业性强的项目,等等,这些问题始终困扰着检查人员。对此,我们在完善抽查工作步骤、程序、后续处理等方面不断积累和分享经验,促进抽查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积极开展联合抽查工作,联合培训行业协会、标杆技工院校、民办培训机构和用人企业,联合进行抽查,同时对随

机抽查和专项检查进行统筹安排。

三、信息公开,形成信息库

职技处结合当前全市教培市场现状,按照20%的比例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定向抽查。对依法注册登记的民办职业培训机构,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通过市局的官方网站等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行政处罚决定改变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公示系统进行公示。

目前,全市教培市场抽查工作正在有条不紊的进行,已初步建立市场主体目录库,其中职业培训机构98家。2017年上半年,已组织对职业培训学校就进行了2次抽查,共抽查了教培机构家,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家,其中符合正常经营标准的94家;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1家,不予配合的2家,已注销或被取缔的1家。

四、联合惩戒,加大惩处力度

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加大惩处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将失信记录及时纳入同级信用信息平台,加大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力度。

针对我市教培行业,联合惩戒的重点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包括:严重危害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行为,包括

招生方式、教学环境、学生管理等方面严重失信的行为。

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包括恶意招生、虚假招生、夸大宣传、巧立名目收费、不正当竞争、合同欺诈、无证照经营、侵害学生合法权益等严重失信行为。

对于上述行为,本着“一处失信将处处受限”的原则,联合民政、财政、物价、工商、税务等部门采取联合惩戒,从而加大惩处力度。

五、联合执法,高质效打击违法失信行为

我们坚持将学生利益放在首位,把学生关切的内容作为工作的重点,针对学生反映和关心的问题进行抽查,合理规划抽查工作的时间、范围和频次,改变陈旧的执法模式和观念,形成机动灵活的工作状态,既提升了执法工作水平,同时也提高了学习者的满意度。

将随机抽查与社会和学生反映的问题相结合,更好的发挥执法部门的作用,联合社会各界力量,突出了“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合作性、优越性和实用性。

六、结果运用,讲究实效

对于职业培训机构的抽查结果,职技处采取如下措施:一是及时公开。抽查结束后,按规定将抽查结果通过信息公

示系统统一公示,并记载于该机构名下。二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检查中发现个别学校或培训机构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或者通过登记的住所或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依法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予以公示。三是处理移送违法行为。检查中发现学校或培训机构存在其他违法线索的,依法处理或按规定及时移交相关执法部门。

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结果推行中,我们采取:强化培训,将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建设纳入规范化管理,制定培训方案,加强执法人员培训,从执法人员选派条件、调整情况、工作职责、检查要求等四方面做了具体规定,确保进入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的人员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为有效开展检查提供保障。明确工作流程,对检查前后各环节做了周密布置。明确对检查结果的处理要求,对检查后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形提出了不同的处理方法。明确档案录入及数据应用,按照“一校一档”的要求,实行“谁检查谁录入”,做好检查档案的录入和管理。

七、宣传培训,提高检查者素质

我们通过采用网络技术,如微信群、qq群、短信、电话咨询、上门服务等,做到将宣传活动贯穿全程,提高宣传覆盖率;同时会同行业协会、社会征信机构开展宣传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认知度,进一步向学校和培训机构宣传“双随

机、一公开”的意义、时限、操作程序以及受检者应当承担的信用风险和法律责任,切实提高全社会的诚信意识。

日常管理中,利用每周例会的时间组织学习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进行统一培训,促使我们的执法人员全面掌握执法的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执法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及时组织执法人员进行讨论,研究解决方案,交流工作经验,使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升。

强化和提高执法人员素质,是履职尽责的基本要素。由于工作分工不同,许多执法人员只精于本科室业务,对其他科室业务不是很熟练,这样的状态不能适应“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的需要。为了改变情况,我们组织全体执法人员,通过集体学习、交流学习、自学等多种途径,全面掌握职技处监督抽查工作的范围、方法和注意事项,迅速补齐了短板,培养出了一支业务精、作风好的执法队伍,为做好随机抽查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在检查中执法人员依法进行,坚持廉洁自律,做到不得干预学校正常经营、不得收受学校馈赠有价证券和礼品、不得接受学校宴请、不得参与娱乐消费等。

八、监督检查,先律己再律人

认真学习《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双随机抽查办法》规范执法人员的行为,从抽查监督任务的分派、抽查计划的制定、实施到最后的结果总结,都体现了简政放权、服务学校的宗

旨,减少执法人员执法活动的随意性,有效杜绝了执法扰民情况的发生。执法人员名录库的建立和公布,更加方便了社会对执法人员的监督。

九、经验做法,即时总结反馈

为了确保公平公正,职技处加强对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及“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事项清单、检查人员责任清单、企业诚信清单的管理,及时录入、更新相关信息,确保监管对象全面、监管人员合格、监管事项合法、监管权责匹配、监管分类准确。在即时总结经验的同时,也做到即时将总结的结果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反馈,以此为将来的工作提供改进依据。

检查人员随机抽取软件的开发,由于经费、时间、水平等方面的限制,职技处未聘请专业人员开发专业的人员随机抽取软件,目前只是采用人工抽取的方式。随着未来工作越来越凸显其复杂性,建议下一步聘请软件开发企业开发一套软件,便于抽查工作统一操作。

十、存在问题

基层监管任务繁重,被抽调单位人少事多,疲于应付,加之经费保障不足,交叉抽查成本是问题之一。另外,抽检信息公开已成监管常态,但在实际工作中,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准确性难度比较大。

十一、下一步工作安排

下一步,职技处将结合实际,更加全面地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不断细化工作程序,加大抽查力度,克服基层监管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参差不齐、抽查工作开展困难,切实做好市场主体名录库建立,建立健全“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规范执法检查流程,健全“双随机”抽查与社会信用体系衔接机制,确保抽查工作依法、有序、高效推进。

9.安监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总结 篇九

根据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黄事监联办〔20xx〕4号)要求,现就我局20xx年“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机制

一是进一步完善随机抽查事项。今年来,我局按照省、市安监部门的要求,完善了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八大行业、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安全检查等10项抽查项目和抽查依据、抽查主体、抽查内容、抽查方式等内容,进一步明确抽查项目和内容。同时,根据直接监管的非煤矿山、危化品企业、烟花爆竹企业生产情况,动态调整监管对象库,从原来的30企业增加至目前的.141家企业。二是科学制定“双随机”检查计划。在制定我局20xx年度执法计划过程中,明确一般的执法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实施检查,随机抽取被监督检查单位、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并依法公开监督检查结果。同时,在日常执法检查时,积极与市安监局协调抽查计划;在对开发区、循环园区企业检查时,积极与开发区、循环园区管委会、市场监管局、消防等部门开展联合随机抽查,避免了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三是严格实施“双随机”检查。今年来我局通过省事中事后监管平台实施“双随机”摇号检查3次,。检查对象的抽取应当按照“谁发起、谁摇号”的原则,从监管对象库中按比例抽取检查对象,共抽取9家企业,目前均已按照时间要求对9家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矿山安全管理、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进行执法检查,并上传了检查结果。

二、建立健全对失信市场主体联合惩戒机制

印发《XX企业安全生产诚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关于认真贯彻实施对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开展联合惩戒的实施办法》,制定了安全生产承诺制度、不良信用记录制度、“黑名单”制度、诚信评价和管理制度、诚信报告和执法信息公示制度等五项制度,并对信息采集、告知、公布、删除各环节进行了明确规定。对纳入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和“黑名单”的企业,及时向社会公布,在企业财政奖扶资金发放、申报项目时给予否决,通过诚信体系建设引导和督促企业主动做到安全生产责任“五落实五到位”。

三、涉企信息归集

10.随机一公开自查报告 篇十

为认真贯彻落实《永州市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做好2018年国土资源系统“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规范国土资源行政执法行为,促进执法公平、公正,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依法监管、公正高效、公开透明”原则,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通过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规范监管行为,提升监管效能,逐步建立健全国土资源监督随机抽查制度,切实解决国土资源检查随意性和不到位等问题,为本市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国土资源管理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执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制度。认真梳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的监督检查职责,结合本局实际制定我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并在网上公布,明确抽查事项名称、内容、抽查依据、抽查主体等。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

(二)建立“双随机”抽查机制。对列入道县国土资源局监督检查对象名录库的事项开展监督检查,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数据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我局开展随机抽查时,执法人员与检查对象有利害关系的,应依法回避。

(三)健全随机抽查方式。为确保抽查程序公开公正,在采取摇号、机选等方式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应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抽查过程,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

(四)合理确定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随机抽查比例和频次要合理适度,切合实际,以不影响公正与效率为前提,既要保证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要防止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按照《道县国土资源局“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工作实施细则》规定,全年开展随机检查2次,抽查主体的数量为抽查对象名录库总数的5—10%左右。对社会关注度高、投诉举报多、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失信等特殊监管对象,要加大随机抽查力度,适时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

(五)强化随机抽查结果应用。建立“一抽查一通报”制度,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及时向社会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

三、具体时间工作安排

1、上半年在5月开展;

2、下半年在10月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随机抽查是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务必高度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随机抽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和督促指导,确保随机抽查工作取得明显实效。

(二)严格落实责任。局负责“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科室要根据本计划要求,细化推进随机抽查的任务和步骤,明确工作进度要求,落实检查责任,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强化培训宣传。随机抽查是行政执法监管方式的探索和创新,要加强国土资源系统执法人员培训,加快转变执法理念,不断提高执法能力。要充分利用现代宣传工具,广泛开展宣传报道,积极争取社会各界支持,为随机抽查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11.“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篇十一

“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运输系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工作,保障执法公平、公正、公开,依法维护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合法权益,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广随机抽查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通知》(国办发(2015)58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认真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改革任务的通知》(青政办函(2016)1 5 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本细则所称“双随机、一公开’’,是指贵德县水陆运输管理所对道路运输市场主体公示信息、经营行为、经营情况进行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公开检查结果。

第二条 工作原则和层级任务。明确“统筹安排、综合 实施”,“谁检查、谁反馈、谁公开”的原则,防止多头检查、反馈不及时、结果不公开等问题的发生。明确我所在管辖区域内不同的监管职责,以及上下级之间的指导和监督关系。

第三条 建立事项清单和名录库。建立“一单、两库、一细则”,即随机抽查事项清单、道路运输市场市场主体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以及对“一单、两库、一细则”进行动态管理。

第四条 设立执法检查计划制度。我所根据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职权和监管工作实际,编制执法检查计划,并向社会公布。同时,对检查内容、时间、比例、频次、流程提出明确要求。

第五条 规定执法检查方法和程序。应当通过“双随机” 系统,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检查名录库中确定被检 查对象,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确定执法检查人员。被检查对 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系统随机进行分配。从执法检查人 员抽取、组成调查组、执法检查过程、发现问题处理、检查 报告形成、结果反馈与公布等方面,对如何开展执法检查活 动提出明确要求。

第六条 检查结果的确定、公示。我所在检查工作结束后10个工作曰内完成检查报告,并自检查结果产生之曰起20个工作日内,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青海)"和“信用青海”平台统一向社会公示。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第七条 切实加强执法监督。开展“双随机、一公开” 工作,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制度,规范执法、廉洁执法,遵守各项工作纪律。如有违法违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相关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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