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方案

2024-11-24

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方案(精选7篇)

1.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方案 篇一

**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探索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新机制,有效缓解贫困村、贫困户生产发展资金短缺问题,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积累、互助互济和持续发展的能力。根据云南省2008年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会议精神和云南省扶贫办、云南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通知》(云贫开

办发〔2008〕12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思路和试点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紧紧围绕创新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机制这一目标,积极探索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有效途径,促进农民增产增收。

(二)工作思路:按照“创新机制,突破瓶颈,搭建平台,强化抓手,形成长效”的思路来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创新机制就是要通过试点工作创新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突破瓶颈就是要通过建立“互助资金”突破群众缺发展资金的瓶颈;搭建平台就是要搭建好试点村生产性项目的产业平台;强化抓手就是要强化无偿投入财政扶贫资金,激发群众的发展意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通过整合县级涉农部门资金、技术、信息等资源,多方加大对农村的扶持力度,使之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形成长效就是要坚持把“扶持与扶智、发展产业与科技推广、促进经济发展与培养新型农民”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完善促进农村发展的长效措施,达到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目的。

(三)试点目标

1.帮助贫困村建立“互助资金”,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量,有效缓解贫困村发展生产资金短缺问题。积极探索新形势下财政扶持资金管理和运行新机制,进一步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2.探索建立“互助资金”与农民的生产、技术、销售等环节有机结合的有效方式,在确保扶贫资金运行安全有效的同时,促进贫困村生产要素相结合,提高贫困村生产经管水平和市场竞争能力。

3.在“互助资金”使用管理过程中,提高贫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组织和发展能力,培育专业合作组织和新型农民,丰富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内容,促进农村和谐发展。

4.总结经验,探索路子,培育典型,示范推广,为今后在有条件的贫困村建立起“互助资金”奠定良好基础。

二、试点的宗旨、原则和条件

(一)宗旨

积极探索和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增加贫困群众收入,提高贫困村、贫困户自我积累、自我管理、互助互济和持续发展的能力。

(二)原则

1.互助资金由贫困村组建的管理小组负责管理,管理小组设在村民小组内。

2.农户加入互助组织自愿,退出互助组织自由。

3.加入互助组织需缴纳互助金(又称入互费)。

4.加入互助组织以户为单位,每户1人加入。

5.互助资金在互助组织内封闭运行,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不得私分、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6.坚持贫困户优先扶持原则。

7.互助组织不得吸储和从事其他未经许可的金融和经营活动。

(三)条件

试点村应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正在或已经实施整村推进扶贫建设的村;二是乡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两委”班子凝聚力、号召力和战斗力较强,村民自愿,有发展意识、发展愿望,村风民风淳朴,对开展试点工作有积极性;三是有一定的资源条件和产业发展潜力;四是村小组农户入互率可达80%以上,绝对贫困人口和低收入人口的入互率可达三分之二以上。

三、试点村组及实施时间

为确保实施效果,根据试点村应具备的条件,县人民政府决定将2009年“县为单位、整合资金、整村推进、连片开发”试点项目涉及的马白镇新堡寨、落却、田湾二村,仁和镇白果村,木厂镇腊哈、水头村作为贫困村互助资金项目实施村寨。结合项目村实际,采取有偿低息的借款方式,第一年向部分群众发放一定额度的产业发展资金,鼓励和扶持发展种养业,第二年将第一年的借款收回后进行再投放,使互助金在自然村内轮流滚动使用。其中:在马白镇新堡寨村投放互助资金10万元扶持67户农户发展生猪养殖450头;在马白镇落却村投放互助资金20万元扶持163户农户发展生猪养殖600头;在马白镇田湾二村投入互助资金10万元扶持全村57户农户发展种养业;在仁和镇白果村投放互助资金30万元扶持60户农户发展生猪养殖400头,养牛20头;在木厂镇腊哈村投放互助资金20万元扶持78户农户发展生猪养殖300头;在木厂镇水头村投入互助资金10万元扶持全村43户农户发展生猪养殖250头。

“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从2009年1月1日起正实施,第一年放款工作要在2008年3月1日前结束。通过扶持发展进一步扩大项目村种养

业发展规模,实现年户均出栏生猪10头以上的发展目标。

四、互助资金的管理

(一)互助资金的来源

一是财政扶贫专项资金;二是试点村农户自愿缴纳的入互资金;三是社会各界以扶贫为宗旨无附加条件的捐赠资金。2008村级互助资金项目主要依托“整县推进,连片开发”试点项目的100万元互助资金作为基本金,试点

村农户自愿缴纳的每户200元的入户资金参与基本金运作。

(二)互助资金的使用管理

1.入互费的收取、资金使用对象和范围:试点村缴纳入互资金的农户才具有借款资格,每户的入互费为200元。互助资金主要用于扶持贫困村农户发展生产经营性项目,包括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业及营销项目。不能回收的项目或修路修桥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其他非生产性项目(如农户用于企业入股、子女上学、治病、改善居住条件等)不得使用互助资金。

2.互助资金一律存入农村信用社或农行,由试点村管理小组的出纳管存折,会计管密码,县财政将上级财政补助建立互助资金的资金划入试点村在当地农村信用社或农行开设的专户,取款时,必须经试点村管理小组的组长签字,组长、出纳、会计三方到齐才能取钱。互助资金不得以谋取存款利息收入为最终目的,不得对外村放贷,不得变成地下钱庄,不得用于有关培训、管理小组工作经费等支出,更不得私分、平分。

3.借款额度和借款期限:为确保试点村入互户的借款机会,同时降低资金风险,每户农户一次借款不得超过10000元,每轮放款户数不得超过入互户总数的50%,借款期限在1年以内,一方面可以发挥未借款户的监督作用,同时保持资金的有效动态运转。

4.借款审批:借款户借款数额的多少,由试点村管理小组全体成员讨论审批,管理小组成员讨论通过,组长签字后才能借款。审批借款时,实到会人员达到或超过应到会人员的三分之二方能召开会议,实到会人员中一半以上的同意方能借款。

5.借款程序和还款方式:村民借款必须写出书面申请,同时还要担保人。担保人至少应由2户以上本村入互有偿还能力且未借款的农户签字担保,每户担保人同时只能为1户借款户担保。借款时,借款人和担保人分别向村管理小组签定借款合同和担保书。借款人借款到期时不能还款或不愿还款的,由担保人偿还。对出现不诚信的借款人和担保人,由村管理小组负责追回欠款,同时终止借款人和担保人的借款资格。还款方式可以是1年到期一次性还款。借款户还款时,管理小组应开具还款凭证,及时注销借款。

6.借款占用费费率和占用费支出:借款占用费费率由村民大会讨论决定,原则上不得低于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70%,也不得超过人民银行的基准利率。一般年费率按5%计。借款占用费收入的50%要纳入本金滚动发展,其余部分可以用于管理小组成员补贴或其它与互助资金管理相关的合理开支。

7.建立资金管理公示制度:要把公示作为“互助资金”管理的重要措施,自觉接受村民的监督,发生资金收支后应及时进行公示。

(三)试点村互助资金管理小组的组成和职责

1.管理小组的组成和职责:试点村要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民主选举有管理能力的村民组成互助资金管理小组。管理小组一般由5人组成,即组长1人、会计1人、出纳1人、监督员2人。管理小组负责资金的审批、发放、回收、管理等具体事务,如小组成员对工作不负责,群众有意见的可适时调整。

2.管理小组成员的条件:一是入互户;二是长期在家;三是公道、正派、有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四是在本村有一定的威望,群众信赖;五是有一定经济管理能力和相应的文化水平。

3.管理小组的办公费用及成员补贴:借款占用费收入中不超过50%部分可用于管理小组成员的补贴和其它与“互助资金”管理相关的合理开支。借款占用费费率和管理小组成员的补助标准均由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确定。

4.制定资金管理办法:管理小组要召集村民参与制定互助资金管理办法,且必须经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通过才能组织实施。其具体内容主要包括管理小组成员的条件、产生、职责分工;农户入互资金数额;贷款审批的条件、程序和权限;借款的对象、借款用途、金额和期限;占用费费率、还款措施、公告公示等。管理小组接受上级党委政府及扶贫、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管理。

五、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切实加强对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领导,确保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成立**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章 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李 林 县扶贫办主任

罗晓波 县财政局局长

成 员:查广福 县农业局局长

杜礼坤 县林业局局长

王家虎 县水务局局长

张红斌 县畜牧兽医局局长

杨自斌 县科技局局长

张祥华 县农行行长

王卫松 县信用联社理事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扶贫办,由李林同志兼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督促检查等日常工作。各成员具体职责是:

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扶贫办):负责实施方案的制定、项目审报、组织实施及协调服务工作,开展督促检查,宣传和上报各种数据和材料等。

县财政局:负责做好财政扶贫资金的拨付工作,对试点工作的相关人员开展财务培训,指导试点村制定“互助资金”财务管理制度、资金管理办法,对互助资金运行情况开展督促检查。

农、林、水、畜、科技等部门:根据自身职能,发挥自身优势,指导农户发展产业,推广新品种,提拱信息服务。并根据各试点村确定的主导产业,按照发展项目种类,抽调人员组成科技下乡组,定期或不定期在试点村开展各种技术培训,深入田间地头指导农户开展工作,组织实施示范样板,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为农户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服务。

农行、信用社:认真履行金融部门的职责,为各试点村互助资金存、取款提供便捷的服务。

项目实施乡镇政府:组织实施好试点村项目,抽调人员驻村开展工作,及时反馈试点村运行情况,完成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安排的其它工作。

项目乡镇财政所:负责做好互助资金的发放与回收工作,并按要求按时上报各种表册。

六、总结评比,表彰奖励

试点工作告一段落后,县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试点乡镇和村进行考核验收,对试点工作开展措施有力、管理到位,工作成绩突出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管理不严、措施不力,检查验收不合格的,给予通报批评。

附:村级互助资金管理制度

村组互助资金管理制度

为了在本小组实施好互助金项目,增加农户的经济收入,确保互助金长期安全有效运作,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经全体互助金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制定本小组互助金管理制度。

一、村组基本概况

乡(镇)村组互助金小组共 户 人,劳动力 个,外出打工人数 个。有农田 亩,旱地 亩;主要经济作物有 等,主要经济收入来源于,人均年纯收入 元。

二、资金来源

为了增加贫困人口收入,帮助贫困村民早日脱贫,2008年在我村民小组实施互助金项目,支持基本金 元。为了增强互助金成员对项目的关注,经全体村民大会讨论每户自愿配套资金 元,参于基本金的运作。

三、成立互助金管理小组

本村民组共有 农户,其中 户志愿加入互助金项目小组,成为互助金项目小组成员。

经年月 日村民组全体村民大会讨论,民主推选产生了有 等 人组成的 村民组互助基金管理小组,其中女性 名。

1.管理小组成员具备以下条件:

团结群众、组织能力强;

有一定的文化程度(至少小学毕业以上文化程度);

热爱集体、关心他人、不谋私利;

有威信、群众拥护、信任;

责任心强、办事公平、公正、公开;

有热情和奉献精神,愿意担任小组管理工作。

2.管理小组成员分工及职责

组 长:(男或女);

会 计:(男或女);

出 纳:(男或女);

监督员:(男或女)、(男或女)。

组长负责定期组织召开管理小组例会和全体成员大会,定期向上级汇报基金运作情况,监督制度的执行和遵守,组织联络等;

会计负责做账,公布账目,监督出纳等;

出纳负责现金的流动和管理等。出纳平时保存的现金不得超过1000元,还款户归还的现金在出纳处保管的时间最长不得超过7天;

监督员负责监督组长、会计、出纳办事是否公平、公正、公开,互助金成员是否执行和遵守制度等。

管理小组所有成员都要负责资金的发放和回收等管理工作。

3.管理小组更换和工作职责

管理小组在任期内,如有成员外出打工或不能胜任小组工作,要及时召开全体成员大会讨论更换和调整,并报扶贫办和乡镇备案。

管理小组成员必须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不计较个人得失;积极帮助贫困户策划发展项目。

管理小组成员负责管好用活资金,个人无权私自动用资金,无权批准除发展生产以外的项目借款。

管理小组成员不得有3人以上(即同一批次只能2人)同时借用资金,需用款时应在不同批次轮流借款。

定期召开例会。管理小组每月至少要开一次例会,主要是汇总资金发放回收情况,商讨有关问题等;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成员例会,主要是公布资金的借还款以及使用情况,讨论一些重大问题等。每次会议必须有记录。

管理小组职责:一是组织互助金的发放和收回,借款需经集体讨论,并由3户会员担保,实行整贷整还;二是组织会员互相学习、互相交流、互相帮助;三是讨论会员在生产中遇到的个体难以解决的实际困难,寻求互助集体成员的帮助;四是商议决定下一时段中需要开展的其他活动;

五、对管理人员和互助金使用情况进行通报和评议。

有关项目的重大事情,管理小组不得擅自作主,必须经全体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管理小组要在每月5日前,向辅导员汇报互助金运作情况,互相反馈有关信息。

四、互助金的使用程序

本互助金 万元(包括农户配套)只允许在本村参与互助的全体成员范围内有偿周转使用。

1.借款额度:每户借款最高不得超过10000元。

2.借款期限:借、还款限期最长不得超过1年,可提前还款。对于特殊情况不能到期一次性还款的,经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也可以采取本期借款结转的办法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期还款,但必须办结转分期还款手续,同一借款户不能连续两次发生结转还款。

3.借款户比例:每次借款的总户数要始终少于未借款户的总户数。特困户和妇女有优先借款的权利,但必须是有信誉户。

4.审批权限和还款规定:借款xxx元以内由组长审批;xxxx元由管理小组x人共同审批;xxxx元由全体成员会议审批。在审批权限范围内,谁审批的借款,到期由谁负责催收。借款户若遇到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互助组全体成员大会可以讨论决定可延期 月。若遇到个别不讲信誉户,全体成员将按照抵押物和担保人的约定方式处理。

5.借、还款手续:村民借款,必须按照规定的格式先填写借据,夫妻双方签字,一方外出时可由另一方签字。采取抵押物担保方式,应注明抵押物名称,抵押物必须是可比价的不动产物;采取担保人担保方式,至少应由2名以上(含2名)未借款人签字担保,担保人必须有偿还能力,借款户不能按时还款,担保户应积极帮助还款。借出款及时入账。借款户还款时,应开具还款凭据,及时注销借款。

五、互助金使用基本范围

1.此项基金主要用于农户发展种植、养殖业生产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及其它发展经济的项目,帮助贫困户脱贫,不支持富裕农户使用本基金,不可挪作他用,特别不准许将基金的本金用于公益事业。

2.发展项目不得违反国家政策以及法律法规;不准破坏环境;不得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

3.积极支持困难户和妇女,帮助他们策划项目。

4.遵纪守法户和信誉户,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借款。

5.资金周转在2-3批内,所有想借款的农户包括贫困户至少应得到一次借款机会。

6.管理制度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经全体成员会议讨论通过后,适时地修改和完善,并及时报上级部门备案。

以上制度经年月 日全体成员会议共同讨论制定,并一致通过,户均一份,共同信守和执行。

本管理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执行。

2.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方案 篇二

改革开放以来, 中国农村减贫事业取得了巨大成就。然而, 在城市化、市场化和全球化进程中, 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农村的发展仍面临很多问题, 如得不到健全的金融服务、产业化程度低、农民收入差距扩大、农民的欠组织化状态不适应市场化和全球化经济体系的需要等。在国家支农惠农资源大量增加的背景下, 如何解决这些问题, 是新时期扶贫工作探索的一项重点。

2005年6月, 国务院扶贫办确定在四川仪陇县开展“搞好扶贫开发,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试点工作, 探索新时期扶贫开发的新路子, 以互助资金为纽带的扶贫互助社是其中一项中心内容。2006年5月, 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联合启动了“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以下简称“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试点工作, 探索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的新机制和新模式。随着试点的推行, 相关的经验总结和理论探索也受到重视, 试点的制度安排通过增强贫困农民权利和激发农民主体性而在创新扶贫资金使用方式、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率、推动农民能力建设等方面产生的影响成为关注的焦点。据此我们试图在这些成果的基础上, 以河南光山、安徽霍山、安徽太湖等三县“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为例, 【注文1】根据实地调查资料, 专门从组织与合作关系的角度对“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状况进行探讨, 试图揭示组织创新实践对扶贫与农村发展的影响。

二、“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基本做法和组织理念创新

1.“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内涵与基本做法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是指由政府安排一定数量的财政扶贫资金, 在贫困村内建立互助资金, 村民以借用方式周转使用互助资金发展生产。互助资金的来源有两个, 一是政府专项扶贫资金, 二是村内农户以自有资金入股或其他方式投入的资金。

关于互助资金的运行, 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的有关文件只作了原则性规定, 主要有: (1) 试点村召开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村民组成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组织村民共同制定互助资金管理办法, 并按管理办法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等具体事务。管理委员会接受上级扶贫和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 (2) 试点资金存入农村信用社, 但不得以谋取存款利息收入为最终目的。 (3) 试点资金由村民民主管理、共同参与, 采取村内互助、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办法。 (4) 试点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贫困村农户开展生产性项目。 (5) 试点资金不得对外村放贷, 不得变成地下钱庄的资金, 不得用于管理委员会工作经费等支出, 不得私分、平分。在国家文件的基础上, 河南省、安徽省以及光山县、霍山县、太湖县分别出台了省级和县级文件, 就本省或本县“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进行了具体规定。

2.“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组织理念创新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作为一种村级扶贫组织形式, 其直接创新之处主要在于将财政扶贫资金的管理使用权赋予农民, 其实质则是权利调整。它所传达的是一种注资赋权式新型扶贫理念, 蕴涵着积极的新功能。

首先,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提高了财政扶贫资金响应农户需求的效率, 是一种有效的资金帮扶机制。 (1) 与扶贫贴息贷款相比,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可以更好地瞄准农村, 瞄准贫困人口。扶贫贴息贷款一直是中央政府扶贫资金的重要投放渠道, 通常占到全部扶贫资金的一半以上。然而, 在商业银行管理贴息贷款的现有模式下, 贫困农户实际上很难得到发展生产所需贷款。例如, 在2005年的71.8亿元扶贫贴息贷款中, 农户贷款只占17.1%。与扶贫贴息贷款不同,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直接建立在贫困村中, 借款对象仅限于本村入股村民, 专门解决农户的资金缺乏问题, 直接瞄准了农户。 (2) 与投资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相比,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对农民的支持更直接, 提高了扶贫资金使用效率, 更有利于推动农民增收致富。新世纪以来, 国家投放到农村的各类财政资金大量增加, 其中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占有相当大比重。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投资额度通常较大, 但对农民增收致富所产生的是一种间接效应。“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直接支持农民发展生产, 平均每个行政村投入少量财政资金 (试点中为15万元) 就完全可能实现有效周转和滚动发展, 见效快, 且无需后续财政投入就可实现长期持续运转, 起到“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其次,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是一条推动贫困地区农民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有效途径。20世纪70年代末期以来, 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农民主要从事小农生产, 农民的分散性特征鲜明。同一时期, 中国经济的市场化和全球化程度不断加深, 农业生产的市场化程度和农民的社会化程度不断提高。在日益一体化的大市场面前, 农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局限性日益突出, 农业和农户显得越来越脆弱。在这种情况下, 如何将农民有效组织起来, 增强其市场适应能力, 以便实现同大市场、大社会的对接与平衡, 成为一个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行政命令式地组织农民显然是行不通的, 也是农民所害怕的。以农业企业为龙头的市场化组织方式不能解决农户的弱势地位问题。“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强调的是农民的自主合作、自我管理和民主监督, 为农民提供了一条自我教育和自主整合的途径, 是推动农民能力建设和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较好渠道。

组织理念创新所蕴涵的新功能是“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作为一种新型村级扶贫组织形式具有的潜在优势。潜在优势能不能转化成现实优势取决于具体的组织结构和组织过程。

三、现有组织框架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

光山、霍山和太湖在推行“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时所采取的办法既有一致的地方, 也有不同之处。截至调查之时, 光山县以行政村为单位, 共建立5个互助资金试点, 平均资金规模为25.9万元。霍山县和太湖县主要以村民小组 (自然村) 为单位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霍山共建立互助资金154个, 平均资金规模为2.03万元。太湖共建立互助资金158个, 平均资金规模为4.08万元。与河南不同, 安徽在国务院扶贫办和财政部下文建立试点以前即已开始探索“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 有本省在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来并在全省推行的一些做法。

1.“村两委”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

中国农村现有的最重要的基层组织是村支部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 即“村两委”。他们代理着政府在农村的很多职能。尽管光山、霍山和太湖在建立“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时, 有建立在行政村的, 有建立在村民小组的, 但不论哪一种情形, “村两委”均发挥着较大的作用。这主要体现在:

第一, “村两委”对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的组成有较大的影响力。首先, “村两委”在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的组建过程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如光山县有些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的成员是由“村两委”组织召开会议提名候选人后再由股民选举产生的。其次, 三个县都不禁止“村两委”成员兼任互助资金管理人员, 因而有不少管理人员是现任“村两委”成员。

第二, “村两委”为互助资金的启动与运行提供了经费及相关物质支持。由于互助资金的建立没有专项工作经费, 建立后资金占用费 (借款利息) 能用于办公开支的空间也极有限, 因而不论是在发动阶段, 还是在运行阶段, 相关的成本有很多是由“村两委”负担的, 包括宣传费、材料印制费、办公设施等。“村两委”所提供的经费与物质支持为其介入互助资金管理提供了理由。

第三, “村两委”有权监督互助资金的运行。光山县强调要发挥“村两委的保驾护航作用”, “‘村两委’定期听取互助资金管理委员会的工作汇报, 并进行检查指导,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处理”。霍山县建立双层管理机制, “村两委”“定期和不定期开展日常监测和评估活动”。太湖要求“村两委”坚持“指导不干预, 服务不包办”的原则, “监督资金共管小组的选举换届”, 督促其运行;互助资金管理小组定期向“村两委”汇报资金运作情况。“村两委”对互助资金建立和运作的强大影响力既有有利的一面, 也有不利的一面。但从长远来看, 不利的一面是主要的。它容易导致互助资金蜕变为“村两委”的附属经济组织, 从而难以真正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难以成长为真正自治性的、可持续发展的经济互助组织。霍山县因出现问题而停止运作的4个基金小组中有三个与村干部滥用权力有关, 就提供了这一方面的教训。

2.NGO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

已有经验表明, NGO的支持是农民资金互助组织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互助资金的建立和运行涉及财务与风险管理等方面的大量培训与辅导, 政府一般很难提供这些服务, 也常常不愿意提供这类服务, 需要NGO的支持。实际调查中, 虽然有些县级政府制定了严格措施, 要求各政府部门和乡镇政府抓好试点工作, 但调查中仍可见一些部门和乡镇政府缺乏积极性, 就是这方面的一个明证。为解决这一问题, 霍山县在县一级成立了“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协会”, 在乡一级建立了扶贫协会, 配备了项目辅导员。然而, 协会和辅导员实际上都是政府“配置”的, 会长由相关政府官员兼任, 主要是一种资源动员、部门利益平衡和风险分担机制, 不是真正独立的第三方, 其推动互助资金发展的作用受到相当程度的限制。太湖和光山则完全没有NGO组织参与, 相关的培训与辅导工作均由政府机构承担。在这种情况下, 相关培训均不到位, 互助资金的运行对政府的依赖较多。

3.地方政府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最基本的目标是扶贫资金到户, 但其根本创新还在于所蕴涵的赋权理念。这是一个复杂的权利关系重构过程, 其实现并不容易。

权利分割和权力边界的确定是赋权的基础。对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来说, 最重要的就是关于政府、“村两委”与互助资金间的权力安排, 这是由政府主导的制度建设工作。从光山、霍山、太湖的实践来看, 三个县在权力安排的一些重要环节上都或多或少有所疏漏或回避。资金的产权问题是涉及政府、“村两委”与农户之间权力安排的最重要环节。然而, 在这一环节, 光山未向村民明确说明;霍山与太湖强调资金“民有”, 实际上是集体所有, 并且政府有收回的权利。因此, 农户对互助资金的所有权被虚置了, 相应的受益权也不清晰, 政府向农户该放的权未放到位。互助资金管理小组成员的民主选举与监督是涉及政府、“村两委”与农户之间权力安排的另一个重要环节。这一环节在三个县也没有受到足够重视, 民主选举和民主监督的权利尽管有文字性的阐述, 但没有制度和程序上的保障, 在实践中没有得到真正落实。借款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上限、借款资格等涉及的主要是农户与农户之间的利益与权力安排。这是不宜由互助资金内部自主讨论决定的事情, 应该由作为外部力量的政府给出明确的制度框架, 以便界定好农户间的权利关系及保护贫困人口的利益。但恰好是在这里, 三个县均给予互助资金成员过大的自主决定权, 使得实际制定出来的借款利息、借款期限、还款方式、借款上限、借款资格等方面的具体规定更有利于在社区民主实践中占据优势地位的精英, 为互助资金长期服务于社区精英而不是贫困人口开出了巨大空间。

总的来看, 三地政府所做的工作偏重于保障资金安全, 忽略了对农民的赋权, 这就使得“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实际作用受到了很大限制。

四、农民合作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运行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是政府支持下的村民互助合作组织, “村两委”、NGO和政府等现有组织框架是其外部环境和支撑, 农民是其主体。农民间合作、农民与政府的合作是“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运行涉及的重要内容。

1.农民间的合作

农民间的合作既是“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健康运行的条件, 也是其发展的重要目的。

建立并推行“村级发展互助资金”, 首先需要村民的参与和相互合作, 需要以一定的社会资本为基础。因市场化进程的侵蚀和以往的资源汲取型农村治理模式的影响, 农村基层社区的社会资本处于短缺状态, 这正是“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发展的一个关键制约因素。正因如此, 各试点县在选择村庄时均强调“民风淳朴”这种社会资本, 将其视为建立和推行“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一个重要条件。为了评估社会资本状况, 霍山和太湖均引入了竞争机制, 其中太湖县更制定了细致的招投标方案, 组织各乡镇竞争试点资格。以政府投资为激励的竞争机制大大加强了农村基层社区的内部整合与动员, 激活了社区社会资本, 推动了村民间的合作。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建立和运行, 一个具有深远意义的目标即促进农民合作与组织化程度的提高, 从而为农民走出“小农经济”困境, 适应市场化、社会化与全球化发展创造条件。首先, 互助资金可以为村民间的沟通和互动创造条件。借还款需要当事人与管理小组或其他入股村民的参与和协商, 这为促进村民合作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就此而言, 越能够增加村民协商沟通机会的借款制度就越好, 例如按月分期还款就具有这样的功能。然而, 光山、霍山和太湖的互助资金大多没有采取严格的分期还款方式。实地调查中, 光山的一个互助资金在建立起来后, 一次性将资金全部借给了股民, 借期均为一年, 管理小组成员基本上要等一年后再集中办理还款手续, 并同时办理新一轮放款手续。这种互助资金模式就无法真正起到推动村民组织化与合作的作用, 其解决农民资金短缺需求的功能也会大打折扣。其次, 互助资金可以为进一步的资源整合与产供销合作、社区公共生活建设提供契机。由于互助资金为村民的经常性沟通互动搭建了平台, 因而它实际上为公共讨论与信息交换开辟了一个空间。在此空间中, 村民能以很低的成本实现产供销、文化娱乐生活等领域的合作, 提升社区经济、社会、文化生活的组织化水平, 仪陇扶贫互助社的经验已经证明了这一点。光山、霍山和太湖的互助资金因周转期长、日常集体参与式的管理活动少而不利于向这个方向的发展, 三地政府机构也没有重视到这一问题。第三, 互助资金可以成为村民自我教育、自我发展、自我团结的有效机制。互助资金赋权于民, 让农民在干中学, 能充分激发农民的创造性, 推动农民在实践中认识到合作的价值与意义, 促进合作程度的提升。光山、霍山和太湖的互助资金在推动农民自我教育、自我团结方面还有很大的拓展空间。

2.农民与政府的合作

20世纪二三十年代, 中国大地上曾掀起一股声势浩大的“乡村建设运动”。然而, 这场运动最终仍然是其主要推动者梁漱溟所说的局面:“号称乡村运动而乡村不动”, “本来最理想的乡村运动, 是乡下人动, 我们帮助他们呐喊。退一步说, 也应该是他想动, 而我们领着他动, 现在完全不是这样。现在是我们动, 他们不动, 不惟不动, 甚至因为我们动, 反来和我们闹的很不合适, 几乎让我们作不下去”。21世纪以来, 国家出台了大量支农惠农政策, 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战略目标, 如何推动农民与政府的合作是其中一个大课题。笔者认为, 政府注入到农村的经济资源可成为政府与农民合作的桥梁。光山、霍山与太湖的实践均表明, 只要农民意识到政府所提供的经济资源确实可以为己所用, 他们就会真正行动起来, 积极响应政府的行动。因此, 农民与政府的合作, 主动权在政府。只要政府理顺自己和农村的关系, 农民就会非常主动地走近政府, 与政府合作完成建设农村、发展农村的伟大任务, 毕竟, 农村建设与发展关系到的是农民的切身利益, 农民具有与政府合作的潜在积极性和热情。

五、结语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蕴涵着两个不同层次的功能。其一是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农民发展经济所面临的资金短缺问题。其二是推动农民的能力建设和组织化水平的提高。两个层次功能的实现状况取决于“村级发展互助资金”的实践形态与组织运行过程。光山、霍山和太湖的“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不同程度地实现了第一层次的功能。第二层次功能的实现所解决的是包括贫困农村但不限于贫困农村的更深层次的问题, 对于整个中国农村的长远发展具有更深远的意义。光山、霍山和太湖均没有深入发掘这一功能, 其“村级发展互助资金”在推动农民能力建设、提升农民组织化程度上所发挥的作用还很不够。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两个层次的功能是在实际运行中实现的, 组织结构与运行过程中的细节很重要, 关键是要合理确定政府及其村级代理与农民的权力边界, 并搞好村民和村民之间的权利安排, 从而落实对农民的赋权, 保障弱势农民的权利。这些过程中, 政府占据着主导位置。光山、霍山和太湖在这方面仍存在明显不足, 在涉及向农民赋权的一些关键环节未能真正给予农民权利, 对农民间权利的安排也不利于保障贫困农户的利益。因此, “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这一组织形式的创新理念没有在三地试点实践中得到充分的落实, 其实际效用受到很大限制。

注释

3.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方案 篇三

一、基本情况

宁陕县位于秦岭南麓中段,属北亚热带湿润型气候,是我国南北气候的过渡带,长江、黄河水系的分水岭。是省会西安南枕的绿色屏障和“后花园”,安康的北大门,是关中通往川渝的交通要塞。东接柞水、镇安,南连石泉、汉阴、汉滨,西邻佛坪,北靠长安、周至、户县。总面积3678平方公里,山地占96.41%,耕地占2.73%,水域占0.86%,地貌特点是“九山半水半分田”。全县辖14乡镇98个行政村,常住人口7.4万人(其中农业人口6万余人)。有森林448万亩,森林覆盖率达90.2%,分别是全省、全国的3倍和6倍。“版图大县,人口小县,资源富县,经济穷县”的基本县情。2009年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村8个,占行政村总数的8.16%。试点村总户数1715户,占全县总户数的10.23%,总人口6184人,占全县总人口的10.25%。截止9月底,八个试点村吸收会员1032户,占试点村总户数1715户的60.2%,其中:贫困户会员522户。收取基准互助金51.6万元,省级安排专项扶持资金64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56万元,社会捐赠资金21万元,互助资金总量为192.6万元,平均每个村24.08万元;组建互助联保小组206个,村级互助协会监事会管理人员48名;8个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共配股206户,占入会总户数的20%;赠股49户,占入会总数的5%。已投放资金115.56万元,占资金总额的60%。平均每村投放资金14.45万元,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的运行,保证了畜禽养殖、水产养殖、食用菌、野生猪苓种植等项目的顺利实施,有效解决了8个贫困村385户贫困农户缺乏生产资金问题,促进了村级协会农户树立互助合作的意识,推进了诚信社会氛围的健康形成,初步实现了扶贫资金的可持续使用,为开发式扶贫探索出了新的发展路子。

二、主要做法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搞好宣传发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开始,县、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坚持把搞好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脱贫致富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来抓。及时召开全县扶贫工作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制定下发《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安排意见》,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和工作措施。成立了由分管县长任组长,扶贫、财政、民政、审计、信用联社等部门及有关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相关乡镇也分别成立了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组,各村还成立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筹备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工作得到有效落实。同时,为了促进扶贫互助资金项目保质保量的完成,让广大群众了解扶贫互助资金的有关政策,县扶贫、民政、财政、宣传、广电和金融机构等部门之间加强协作配合,采取印发宣传资料、刷写

标语、召开村组干部会和群众大会、举办宣传培训班等形式,从政策依据、运作程序、项目实施、资金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广泛深入的宣传,使互助资金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充分调动了广大群众自觉参与的积极性,为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顺利实施奠定了一个良好的基础。

第二、抓住关键环节,配强协会班子。开展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是探索新时期扶贫开发工作的新思路和新方法,是解决“三农问题”的一次有益尝试。基于这种认识,为了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在工作中坚持抓好几个关键环节,保障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有效开展。一是立足县情定村子。在试点村的确定上,立足于有示范性、带动性、典型性的要求,把县委、政府确定的野生猪苓种植、食用菌种植、白山羊养殖、冷水鱼养殖、大鲵养殖等五大产业发展结合起来,把贫困群众发展产业缺乏资金的实际需求结合起来,把镇、村两级干部群众的主动性、实际执行能力结合起来,根据各村的资源状况,采取优先选择的原则,确定了8个具有示范带动作用的试点村。为全面推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二是严把条件配班子。在组建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组织上,他们对各村推荐的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组织和监事会组织成员认真进行审查,严格按照互不交叉任职的原则审核把关,对不符合条件,标准的一律不准进入协会组织。尤其是协会会长、会计、出纳和监事会主任的配备上,坚持把责任心强,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村民“信得过、有能力、会办事、懂经营、群众公认”的村民作为候选人。经逐级按程序审定后,由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筹备领导小组召开协会成员第一次大会,采取票选制,选举产生协会成员和监事会成员。并将选举结果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县扶贫办、县民政局、财政局,由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领导小组审核后批复。三是典型示范引路子。在工作方法上采取以点带面的方式,切实把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引向深入。首先选择在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开展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的试点,扎实搞好组织发动,积极引导群众参与,认真做好各项工作。通过一个月的试点,基本达到了组织机构、宣传培训、配套资金、工作经费、工作措施“五个到位”,实现了有固定办公地点、有协会牌子、有协会管理人员、有协会规章制度、有协会档案、有扶持发展项目等“六有目标”,通过试点探讨摸索了一些经验,为全县其他7个村起到了典型引路作用。其次,组织人员深入到江口回族镇新铺村对该村运行比较成功的妇女发展基金的管理模式、运作程序、资金管理、妇女发展基金的效益等进行调研,形成专题调查报告下发各村,指导各村开展工作。同时,还邀请新铺村妇女发展基金管委会主任在全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培训会上介绍经验,确保了全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的顺利推进。

第三、科学建章立制,规范操作运行。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是新时期扶贫开发的一项新的扶贫模式,也是支持贫困农户调整产业、发展项目、保障增收的一个重要举措。为规范互助资金管理,发挥资金效益,确保资金的安全、健康、有序运行。一是广开言路,健全制度。根据中、省、市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各村实际制定了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章程》,村级互助资金协会、监事会《职责》,村级互助资金《借款、还款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十不准制度》、《十不贷制度》,村级互助资金《操作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入会管理办法》、《监督管理办法》、《信用等级评定办法》、《项目评估办法》和村级互助资金贷款安全协议等规章制度,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和建议,让各项职责和制度贴近群众,使各项规章制度、职责和办法更加具有操作性、科学性、实用性。二是有章可循,依章办事。协会章程、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和工作职责形成后,在村级扶贫互助协会第一次大会上交协会会员讨论表决通过,按制度抓好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的实施,确保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安全、健康、有序的运行。三是事前监督,规范运行。由县村级扶

贫互助资金领导小组组织扶贫、财政、信用联社等相关部门深入各村,按照《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验收办法》对8个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实行资金投放运行前的验收,本着“合格一个、验收一个、投放一个”的要求,严格验收把关,验收合格方可投放互助资金。四是把好入口,确保安全。严把协会“会员”入会关,保持会员队伍的“纯洁”性。还明确规定有社会不良表现,明知有骗取、套取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现象的村民不准入会。通过上述措施,进一步建章立制,规范操作,有效地促进了村级扶贫互助资金的安全运行,达到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制度化、规范化的目的。

三、主要特点

千村扶贫互助资金是一种在政府主导下,由贫困户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滚动使用、长期发展的一种特殊形式的小额信贷,是一个带有金融特点操作方法的惠民项目,它与过去扶贫资金的使用方式和项目操作方式都有很大的不同。因此,为管好用活这笔资金,在项目管理上下功夫。第一、坚持“四权”分离的原则。按照资金安全,永续利用、到期归还、有偿使用的原则,制定下发了《宁陕县村级互助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和《宁陕县村级互助资金“十不贷”制度》等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县、乡、村三级共同监督管理的职责,加强协会会员信用等级评定,优化农村诚信环境。同时,将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委托乡(镇)财政所管理,严格执行管理权、投放权、使用权、监督权“四权”分离的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各乡镇财政所只有资金管理权,没有审批权;村级互助资金协会只有资金的审批、投放权,没有资金使用权;村监事会只有监督权,没有资金投放权;协会会员有资金使用权。坚持做到管理权与监督权分离,起到防范风险和规范运作的效果。第二、规范财务及档案管理。实行财务及档案管理“四统一”。县扶贫办统一印制农户借款审批表、借款合同、资金投放借、收票据等财务凭证;借款、收款票据实行统一领用登记签字制;统一购买财务帐薄及设置会计科目;统一财务及档案规范化管理。第三、实行资金借款担保。县扶贫办制定了村级扶贫互助资金借款安全协议书,实行乡镇政府、财政所责任担保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借款程序,确保资金安全使用。第四、加强村务公开制度。实行公示公告制度,从试点工作开始,就把会员入会、基准互助金收取的额度、收取的标准、互助资金占用费率、互助资金使用情况和原则等进行公开,广泛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不断完善提高,保证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健康有序的发展。第五、强化检查指导。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刚刚起步,没有成功经验和模式,都是在探索中总结,摸索中完善,他们始终坚持每月到村检查指导一次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对存在问题及时指出,限期整改,尤其是在指导财务工作上,实行现场指导,对财务会计、出纳手把手的教,8个村会计、出纳基本上掌握了记帐方法。财务管理向规范化管理迈进。

四、取得的成效及经验

为帮助各村选准产业项目,解决生产投入不足的困难,充分发挥互助资金带动贫困农户增产增收的作用。明确规定互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贫困农户发展种植业、养殖业、农副产品加工及营销等生产性项目,不得用于非生产性项目(如修路、架桥、起房盖屋、看病、上学等),体现扶贫的宗旨。一是互助资金促进了新农村建设。结合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推动了新农村建设,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双河村,旬阳坝镇大寺沟村,广货街镇沙沟村等实施特色民居改建,村容村貌极大改观。二是互助资金促进了农村中介服务组织的发展。互助资金协会依法登记注册,机构合法,证件齐备,协会章程、财务会计制度和配套制度健全,为农村中介服务组织建设中起到了引导示范作用。也使互助资金协会成为农户和个体户、种养业协会联系的桥梁纽带,把协会建在产业链上,产业链联在农户上,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使互助资金成为中介服务组织建设的平台。三是互助资金促进了农户发展项目的主动性。始终坚持在投放村级互助资金前期,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项目发展有保障”的原则,由村项目评估小组按照《宁陕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评估实施办法》对贷款农户进行项目评估,对有项目的贫困农户优先投放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贷款,签订产业扶持协议。截止9月底,向385户贫困户借款115.56万元,四是互助资金促进了 “一村一业”的产业发展。如:江口回族镇高桥村、双河村的白山羊养殖专业村及大户养殖;旬阳坝镇大寺沟村野生猪苓栽培项目村及能人大户;广货街镇沙沟村冷水鱼养殖;城关镇龙泉村大鲵养殖项目;龙王镇东沟村猪、牛养殖专业村及大户养殖;江口回族镇新铺村养殖项目等。互助资金扶持野生猪苓栽培60户,发展12000窝;天麻30户400窝;扶持养羊项目户60户,建标准圈舍4800平方米,养羊3000只;扶持养猪项目户70户,其中:大户12户,建正大圈舍8500平方米,共养猪1100头;扶持养牛项目户20户,养牛60

头;扶持养鸡项目户70户,养鸡10500只;养鱼25户7500尾;扶持袋料食用菌栽培50户,发展香菇34000袋,从而使这些村在我县成为比较知名的“一村一品”示范村,这些项目的实施,为贫困农户增收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五是互助资金试点促进了整村推进项目后续管理工作。对历年实施的整村推进项目进行科学的后续管理,是进一步巩固扶贫成果,扩大扶持覆盖面,实现扶贫资源效益最大化。在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将农户“闲置资金”以入股的方式纳入互助资金管理,可以大大提高投资的规模效应。带动农户可持续发展和增收。六是互助资金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村级互助资金的投入和民主化管理,解决了基层组织有心办事但无钱为民办事的实际困难,增强了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坚定了群众自觉跟着党组织走,脱贫致富的信心和积极性,使党群、干群关系明显改善。目前,群众的精力都放在了发展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上,有效预防了“三股势力”对群众的拉拢,促进了试点村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进一步推进了村级基层组织建设的进程。

实践证明,在贫困村建立村级“互助资金”,是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方式和扶贫开发方式更加符合农村和农民需要的一种有益探索,是党的强农惠农政策直接在农村和农户中落实的一次革命性尝试。这个项目最大的特点在于它以金融操作的方式,打破了过去传统的资金配置方式和项目运作方式,使扶贫资金从无偿使用变为有偿使用,从短期使用变为长期使用,并将政府投入与群众自有资金科学合理地捆绑在一起,建立起“人人有钱、人人管钱、人人用钱、人人诚信”的信用机制和项目运作机制。进而,提高了农民的组织化程度,优化了农村的信用环境,充分调动了农户自主发展生产的积极性,促进了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在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中探索出以下基本经验:

一是精心组织是前提。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是加强扶贫开发的新尝试、新探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要想把好事做好,让群众得到实惠,真正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只有加强领导,精心谋划,周密部署,妥善安排,把各项基础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真正选出会员信任的协会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才能让广大会员放心和满意,试点工作才能稳步推进。

二是广泛宣传是关键。开展互助资金试点,对基层干部和广大群众来讲,是一项新生事物。要想让干部群众真正了解互助组织的性质,明白互助组织的操作规程,必须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发动,做到家喻户晓、人人明白,让群众真正感受到加入合作组织带来的便利和实惠,才能提高群众参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践证明,凡是宣传引导工作扎实,组织发动工作得力的地方,群众的入股参与率就高,资金使用效益也最好。反之,群众入股参与率就低,资金使用效益也差。

三是建章立制是核心。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建设是根本性的东西。开展互助资金组织建设,搞好扶贫开发,必须加强制度建设,健全运行机制,使各项规章制度既有约束性又有操作性,真正从源头上堵塞工作中的各种漏洞。只有这样才能避免发生资金运行的风险。否则,试点工作很难长期有效运转。

四是加强监管是保障。执行制度靠自觉性,但仅仅有自觉性还远远不够,还必须靠外部力量进行监督。由于各试点村协会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普遍比较低,如何保证资金的使用安全是需要关注的重大问题。这就需要扶贫、财政、监察、审计等职能部门、单位密切协作、积极配合,定期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杜绝隐患。同时加强对管理人员培训,不断提高他们业务能力和水平,督促他们严格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真正把基础工作做好,让互助资金发挥出最大的经济效益。

五是农民增收是目的。村级扶贫互助资金项目是国家为有效缓解贫困村群众发展生产所需资金短缺问题而进行的一次新的探索和尝试,其根本目的是发展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只有牢牢把握住促进农民增收这个关键,我们的工作才不会偏离轨道,才能体现扶贫的宗旨,也才能被更多贫困群众接纳和拥护。

五、存在问题

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县级有关部门、乡镇的大力配合支持下,摸索了一点经验,取得了阶段性成效,赢得了贫困群众的一致好评和广泛赞誉。但是也存在着以下问题,主要表现在:第一、管理难度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刚刚起步,在管理上没有成功经验。第二、管理困难多。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大多数村是贫困村,居住分散,村集体无积累,办公无经费,村财务人员素质低,达到规范管理有一定过程。第三、村协会工作人员第一年的报酬难以解决。第四、资金投入到项目后的风险规避机制不够健全。第五、资金与户规模大小有差异。大村小村农户使用互助资金平均率上存在着不平

衡等问题。第六、县级财政资金配套十分困难。这都需要我们认真对待,需要我们作出坚持不懈的探索努力。在今后工作中解决思路是:第一、理清思路,总结经验。结合本县的工作实际,理清工作思路,不断总结经验,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和纠正存在的问题,建立长效机制,使之达到规范运行和可持续发展。第二、健全制度,强化管理。把资金的投放、回收管理与报酬挂钩,建立考核激励机制,把考核、考勤、实绩、能力相结合,建立《村协会报酬管理办法》,用激励机制调动村协会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第三、加强培训,提高素质。加强村协会管理人员的培训,尤其是财务管理人员的培训,把培训作为一种制度,坚持每半年举办一次,真正提高村协会管理人员素质问题。努力把我县村级扶贫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抓出成效,真正成为贫困群众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长期使用的扶贫项目,为全县贫困群众发展生产、脱贫致富作出积极贡献。

六、几点建议

一是对千村扶贫上级专项互助资金额度适度加大。大小村应有所区别。(100户以下村15万元,100-150户的村20万元,150-200户的村25万元,200户以上的村30万元)。

二是村级协会管理人员报酬拿入财政管理。大村(200户以上)年经费1万元,小村(100户以下)年经费不低于7000元。(含管理人员报酬)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提高村级互助资金管理人员的素质。

四是加大扶贫互助资金扶持力度,每年可按全县村总数的30%安排。

五是适度延长农户贷款使用年限,(适宜1-3年),降低占用费率。(控制在千分之四以内)。六是增加县扶贫办专项工作经费。用于办公、培训、旅差等费用。

4.县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自查报告 篇四

市扶贫办:

按照中央、省市关于村级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指导意见,我县自2007年以来,11个乡镇的30个贫困村先后被确定为“国家互助资金试点村”。在省市各级领导的大力支持下,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认真规范试点程序,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严格完善财务管理,强化督促检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及时查找解决试点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整改和规范工作,确保了试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一、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基本情况

我县贫困村互助资金试点工作自启动以来,全县上下高度重视,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按照省、市安排部署,坚持积极稳妥、创新模式、全力推进,在全县11个乡镇30个村共成立扶贫互助资金协会30个,协会共有资金602.2万元,其中:财政扶贫资金515万元、市县联村部门注资78.4万元、吸收农户资金2.99万元、占用费收入5.8万元。互助资金协会共有会员401户,其中:贫困户265户,累计发放借款402户(次),发放贷款324.2万元,其中:单笔最高借款额10000元,最低借款额3000元。

在借款投向上,以发展高效设施农业为主,重点扶持了蔬菜大棚种植、舍饲暖棚养畜等特色农业产业,互助资金有力的助推了我县农民增收致富的步伐。总体上来看,我县互助资金试点项目,资金使用安全,项目进展顺利,运行情况良好。

二、主要做法

(一)健全组织机构。县扶贫办把搞好“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作为促进农民增收,实现脱贫致富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一项重要举措,制定了《开展建立贫困村村民生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到县民政局对互助资金进行注册,办理了互助资金专户。村上采取召开了股东大会的形式,从股民中民主选举产生了理事长1名、副理事长1名、会计1名、出纳2名组成“互助资金”理事会,负责借款的审批、发放、回收等具体事务,并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成立了由3人组成的监事会,负责检查、监督农村互助资金理事会开展工作。

(二)强化操作程序。制定出台农村互助资金管理章程和资金操作规程,成立了理事会和监事会,并明确了各自的职责,建立健全了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农村互助资金运作程序,为农户提供灵活、方便、快捷的金融服务。

(三)加强资金管理。互助资金全部存入农村信用社,资金由村民民主管理、共同参与,民主决策、共同监督,采取村内互助、有借有还、周转使用、滚动发展的办法。资金不得对

帮助、效益多样的新模式,能够使扶贫资金的作用持续放大,资金使用效率也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四、存在问题

(一)协会章程不完善,需进一步修改。协会通过半年时间运行后,显露部分协会章程与村情发展不相适宜,需做进一步修改,如为了鼓励产业合作社、产业协会等发展,促进项目村农业增收,农民增收,带动项目村经济发展,对放款占用费应适当下调,借款额度适当提高。

(二)宣传工作不到位,入会率较低。由于扶贫互助资金在我县启动,各乡(镇)村重视不够,宣传不到位,对于群众来说还是新生事物,尽管我们采取各种途径加强宣传、动员,但群众仍然存在着担心和疑虑。

(三)互助资金运行困难。个别村干部对互助资金认识不清,致使互助资金滞留在村专户账上,不敢放贷,害怕放出去收不上来。我们建议市上放宽互助资金监管权限,允许县上按照项目村互助资金运转情况在全县范围内调配使用,把未运行互助资金的村滞留的95万元调配到运行良好的村。

(四)协会运行不规范,档案管理需规范。尽管县扶贫办组织各协会管理人员对财务管理进行了业务培训,并多次进村逐协会对建立台账进行了精心指导,但由于协会财务人员文化较低,没有专业技能,建账不合理,没有按要求入档。

五、几点建议

(四)加大业务人员专业技能培训。建议结合“雨露计划”项目,开办“互助资金项目培训专业”短训班,对乡、村从事业务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工作人员不断掌握国家扶贫互助资金方针和政策,进一步提高互助资金试点工作管理水平。

5.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方案 篇五

摘要:本文介绍了吉林省在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的探索,分析了目前吉林省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关键词:贫困地区;财政涉农资金;改革

吉林省高度重视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6〕61号),将8个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全部纳入试点县范围,在中央列入统筹整合范围20项财政涉农资金基础上,将省级25项用于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财政涉农资金全部列入统筹整合范围。同时要求试点县上级市州财政和试点县本级财力安排的涉及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资金都要纳入统筹整合使用范围。

一、省级层面具体做法

(一)建立整合试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整合试点工作协调机制。按照省政府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负总责,省政府相关部门在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领导下分工负责,做好政策制定、政策解读、权力下放、指导监督、绩效评价等工作的协调机制。二是取消限制资金统筹整合使用的相关规定。按照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要求,先后修订了《吉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等资金管理办法,在新办法中增加了由试点县按照国家和省开展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的有关文件规定,根据脱贫攻坚需要统筹安排使用整合资金的内容,项目审批权限完全下放到试点县,取消了专款专用等限制规定。三是积极开展政策培训、解读及宣传工作。制定了《指导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方案》(吉财农〔2016〕896号),对贫困县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工作目标、运作流程、工作机制、职责分工、时限要求、奖罚机制、简报宣传等方面提出了全面的指导意见。

(二)加大资金保障力度

一是加大分配到试点县整合资金规模,资金增幅不低于平均增幅。全省纳入整合范围的资金总量、中央资金、省级资金分配到试点县的资金增幅均大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二是落实国家“切块下达”有关要求。绝大多数资金采取了“切块下达”且未指定具体项目,没有提出与脱贫攻坚无关的任务要求。

(三)开展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整合资金试点工作

在总结8个国定贫困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为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打赢脱贫攻坚战,省政府决定,2017年将双辽市、柳河县、长白县、白城市洮北区、洮南市、长岭县、图们市7个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纳入统筹整合试点县范围,利用省、市、县三级财政涉农资金开展整合资金探索。印发了《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省定连片特困地区县(市、区)开展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意见》。

二、基?诱?合具体做法

从市县层面看,按照国家和省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文件精神,各试点县高度重视,认真谋划,积极推进整合试点工作。

(一)建立健全整合试点决策和执行机制

一是建立整合试点决策机制。试点县成立了由一把县(市)长任组长,各副县(市)长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统筹整合资金领导小组。二是建立健全执行机制。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具体落实领导小组决策的重大事项。镇赉县建立了县级负责、财政协调、部门指导、乡镇实施的整合试点执行机制。通榆县形成了乡镇和各部门分工合作的一整套整合资金运行模式。具体是:乡镇政府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对资金管理、资金安全、资金规范有效使用负全责;业务主管部门配合乡镇政府编制项目建议书、提供相关项目申报计划、整理申报要件、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及预算、共同实施整合资金项目;扶贫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统筹安排项目申报立项、监管等工作;财政部门负责资金整合及整合后资金的收支管理;监察、审计部门负责项目资金使用的审计和监管。

(二)编制整合使用方案和制定资金管理办法

一是编制年度整合使用方案。各试点县结合当地脱贫攻坚规划制定年度涉农资金整合使用方案,方案确定的具体项目主要是与脱贫成效紧密挂钩的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是制定资金管理办法。各试点县全部出台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明确了统筹整合资金使用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整合资金来源和使用范围、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要求、项目申报审核实施监管和验收要求、部门职责分工和绩效考核要求,资金管理办法结合当地实际切实可行。

(三)整合试点的主要模式和具体做法

各试点县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统筹整合中央、省、县级安排的财政涉农资金,根据脱贫攻坚实际需要,将纳入整合范围的各类资金在“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以扶贫规划为引领,统筹各行业规划任务,形成“多渠道引水、一个池子蓄水、一个龙头放水”的整合资金投入使用模式。靖宇县的主要做法是,多渠道引水:县财政局在收到上级下达的统筹整合使用的涉农资金指标后,汇总上报靖宇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一个池子蓄水: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后,将资金拨付到“靖宇县扶贫资金专户”进行“统筹整合”。大类间打通、跨类别使用: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根据资金规模,按照整合使用方案批复年度项目建设计划。一个龙头放水:县财政局按照批复的年度项目建设计划进行资金统筹、调度,并将整合后的涉农资金分解下达到项目部门。

(四)加强资金项目监管

一是切实加强整合资金和项目管理。各试点县都制定了整合资金管理办法,镇赉县还制定了《整合资金监督办法》,大安市制定了《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和拨付办法》,还成立了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副书记、市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和检察院院长任副组长,市监察局、检察院、审计局、财政局、扶贫办为成员单位的大安市扶贫项目资金监管领导小组。二是全面推行公开公示制度。各试点县及时将涉农资金整合政策文件、管理制度、资金分配、项目建设内容情况等内容在政府门户网站或主要媒体向社会公开,发挥审计、纪检监察、财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作用,建立多层次、多方位、多形式的监督机制。将整合资金来源、项目建设等情况在行政村公示,扩大贫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发挥基层财政就近监督职能,进一步提高涉农资金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三是规范预算调整。按照涉农资金管理有关要求,各试点县市在收到省财政下达的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后,区分中央、省各类资金并详细记录预算指标来源,根据经报备的资金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安排预算,将调整后的预算下达给实际使用单位,按实际用途列相应支出科目,在预算指标账中记录有关资金用途调整情况,如实反映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建议

(一)关于分配给试点县的资金增幅问题

一是国办22号文要求“原则上用于贫困地区、贫困人口的资金增幅不得低于该项资金的平均增幅”。对于连续性任务的项目,采用因素法分配资金,可以达到。但对于阶段性任务、不均衡性任务的项目,资金分配达到增幅要求有难度。建议对于阶段性任务、不均衡任务的项目,可按照建设任务和补助标准分配,不作增幅方面的强制要求。

(二)关于国家重点任务与整合资金矛盾问题

例如,国家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保持补助资金、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全国山洪灾害防治经费整合为水利发展资金,并重新制定了资金管理办法。水利发展资金采取“专项资金+任务清单”的管理模式,并将高效节水灌溉面积、中小河流治理作为约束性指标,即必须完成的工作任务。如试点县对这部分资金进行整合,则无法完成国家任务。建议从国家层面,要么把约束性指标从整合资金范围内剔除,保证完成国家重点工作任务。

(三)关于整合资金支出范围问题

吉林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50%以上都是因病致贫。为了有效缓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吉林省采取了“五提高、一降低、三减免政策”,但仍有部分贫困户难以承担个人负担医疗费部分。为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成为现实选择。但在省级财力和市县财力非常有限的情况下,为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又变得不现实。建议国家按照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适当放开整合资金的使用范围,将为贫困户购买补充医疗保险等医疗、教育内容纳入整合资金的支出范围。

(四)基层接受检查过频过多,存在重复交叉检查问题

建议国家有关部门对采取委托审计方式或抽调社会人员进行审计的,要求谁组织审计检查,谁负责对审计人员进行培训,以便统一掌握政策、统一处理违纪问题。检查过多,增加基层的工作量。应建立监督检查的统筹协调机制、检查信息共享机制和成果互认机制。

(作者单位:吉林大学经济学院)

6.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方案 篇六

摘要:从目前贫困村互助协会运行情况看,存在发展缓慢、铺底资金小、期限短、管理人员能力不足等问题,本文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政府主导做大贫困村互助资金规模、继续改善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制度等建议。

关键词:扶贫资金:互助协会

中图分类号:F830.3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674-0017-2015(8)-0081-02

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是贯彻落实国家开发式扶贫政策、创新扶贫工作方法的重要举措。甘肃省高台县做为插花式扶贫的重点县之一,2014年10月份在全县8个贫困村成立了互助资金管理协会。协会成立近半年以来,其运行情况如何,存在哪些难点和问题,作者近期对全县贫困村互助资金管理协会进行了专题调查。

一、协会动作机制及发展现状

为了全面完成“1236”扶贫攻坚任务,实施贫困村互助资金全覆盖,2014年10月份高台县在全县8个贫困村成立了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每个协会县财政扶贫办注入专项资金20万元做为铺底资金,入会农户不少于50户,协会会员按自愿原则,由3-5名成员组成互助小组,采用互助小组内部联保方式使用互助资金。每个会员入会须缴纳互助金2000元(贫困户免缴)。借款对象为本村入会会员,具有一定发展能力的贫困户优先;借款额度不超过1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资金占用费略高于基准利率但远低于同档次农村合作银行利率。互助资金的使用由当地农村合作银行分支机构专户核算、封闭运行。在管理上实行会员民主管理,财政、审计部门监督。

在省、市、县扶贫办的具体指导下,互助资金协会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贫困农户生产资金短缺的难题,增加了贫困农户的收入,提高了农民自我管理、自我发展、持续发展的能力。至2015年4月末,贫困村互助协会资金总规模270万元(其中财政铺底资金160万元,农户会员会费110万元),入会农户420户,借款余额105万元,借款农户数157户,资金占用费费率6.4%,低于同期农村合作银行平均利率水平1.3个百分点。

二、存在的问题

(一)互助资金协会业务发展缓慢

从调查情况看,8个贫困村中有6个贫困村农户入会率不到40%,有2个贫困村至今未发生借款业务。按照贫困村互助协会制度规定,财政扶贫资金到位6个月后,互助资金的借款比例连续6个月低于50%,互助资金将进入退出程序。一旦发生互助资金退出的情形,将对全县互助资金的运行产生不利影响。

(二)互助资金扶持对象真正的贫困户较少

从调查情况看,由于贫困户发展能力较差,无人愿意提供担保,互助协会为了完成会员缴纳资金指标,以较低的资金占用费为条件吸引普通农户入会,导致部分扶贫资金被非贫困户占用,背离了成立互助资金协会的扶贫宗旨。

(三)扶贫铺底资金总额过小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农业产业化对资金的需求量越来越大,每个村20万元的扶贫互助资金对于农业生产可谓“杯水车薪”,这种“撒胡椒面”式的资金使用机制使资金总额过小的问题更加突出,对人口多的大村覆盖面太小,扶持作用不大。

(四)资金占用费率偏高、金额过小、期限过短

从调查情况看,互助资金平均占用费6.4%,但考虑到农户已缴纳的会费2000元,因此实际资金占用费接近8%,与农村合作银行借款利率大体相当。此外,单户最大借款金额为10000元,仅占到农户信用借款额度的四分之一左右,期限最长只有一年,与目前回报周期长的温室大棚、养殖业存在期限错配问题,入会农户普遍认为借款金额偏小,期限过短,不能解决贫困农户发展中的实际问题。

(五)互助资金协会管理人员能力有待提高

由于互助社管理人员由社员大会选举产生,来自本村入社的农户,而这些村本身是贫困村,农民文化素质不高,管好用好互助资金比较困难,经常需要县扶贫办、乡(镇)干部的指导和帮助,这无形中降低了互助资金使用效率,增加了互助资金的管理成本,部分互助社始终不能独立开展工作。此外,管理人员报酬较低,也是其积极性不高的一个因素。

三、建议

(一)制订具有前瞻性的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发展计划

在对全县互助资金协会调查过程中我们感受到,包括扶贫办的部分工作人员在内,对协会发展的未来方向也没有明确的认识,抱着走一步看一步的态度,从而影响了协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建议借鉴一些互助资金协会搞得比较好的地区的经验,制订3-5年的发展计划,未来发展方向可以向资金互助为基础的综合性合作性转变,也可以在完成扶贫任务后向微型金融机构转变。

(二)改进制度设计,使贫困村资金互助协会切实能起到扶贫作用

一是适当降低互助资金退出中对互助资金的借款比例连续6个月低于50%的要求,建议延长为一年或者改为“互助资金借款持续增加”等要求;二是适当增加农户入会资金的利率补贴,壮大互助资金实力;三是适当提高借款金额,延长借款期限,使互助资金借款更加符合农村种养业的实际情况,避免扶贫资金“撒胡椒面”。

(三)强化监督管理和风险控制

一是规范贫困户认定标准,防止资金被富裕户使用或者“垒大户”问题的发生,确保互助资金扶贫宗旨的实现;二是按照要求提取风险准备金,建立发生呆坏账的相关预案机制;三是加强管理人员的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防范管理风险,提高对管理人员的物质激励。

(四)依托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金融市场中的优势,做大做强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提高扶贫效果

7.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工作方案 篇七

实现良性发展的的基本做法和体会

千阳县扶贫办(2010年8月9日)

我们千阳县2009年共启动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村10个,在一年的试点工作中,我们尝试将扶贫互助资金协会发展与村级专业合作社的优势有机结合,取得了一点成效。

一、基本情况

我县2009年启动扶贫互助资金试点村10个,其中扶贫重点村7个。共有3038户,11643人,其中贫困户775户。截止7月底累计发展会员1637户,全县平均入会率达到53.8%。吸纳股金1834股91.70万元,争取省、市、县三级财政扶贫资金150万元,互助资金总规模达到241.7万元。10个试点村中,已有6个村注册成立了9个专业合作社,其中瓜菜合作社3个,奶畜合作社2个,工艺品合作社2个,蚕桑合作社1个,核桃合作社1个。吸收社员875户,其中南寨镇千塬村目前已成立专业合作社3个,吸收社员111户。有2个村的专业合作社正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2个村正在整理成立专业合作社的相关资料。

二、思路做法

扶贫互助资金资金协会运作的最大困难是在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如何把资金投放到能带动贫困会员快速增收的生产性项目上。而专业合作社具有信息灵通,技术雄厚,组织严密,产业集中度高、市场营销能力强、示范带动作用大的天然优势。为此,我们将工作思路确定为,立足一村一品,培育主导产业,促进农民增收。由专业合作社负责产业规划,由扶贫互助资金协会提供资金扶持,各有侧重,相辅相成,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目前,我们在互助资金协会和专业合作社的有效对接主要体现在协会资金的投放和回收上。在借款投放中,我们采取“两优先、一集中”(优先立项、优先审批社员借款,集中办理借款手续)的办法。首先,由互助资金协会根据上级扶贫部门的指导意见,确定借款的投放重点和投放规模。其次,由专业合作社向互助资金协会提供申请借款的社员(同时必须是互助资金协会会员)花名。最后,由协会理事会召开专题会议,根据申请人的信誉水平和产业规模研究确定借款对象和借款额度。由协会业务人员集中1-2天时间,按照具体的政策规定,集中为借款对象逐户办理借款手续。在借款回收中,将由专业合作社按照互助资金协会提供的借款花名,组织社员统一按期还本付息。

三、成效体会

截止7月底,各协会累计投放借款373户156万元,其中专业合作社社员借款278户121万元,分别占到74.5%和77.6%。南寨镇大寨、千塬两个村互助金协会紧紧抓住本村群众发展大棚西瓜积极性高涨的机遇,对村瓜果合作社提供的借款户,及时考察审批,给114户入会社员足额发放生产借款40.2万元,带动全村发展西瓜大棚602座、蔬菜温室10座,实现收入102.3万元,人均增收650元;北台村给53户入会社员发放生产借款21.2万元,支持群众购买进口纯种荷斯坦奶牛56头,使该村的奶畜结构更加优化;丰头村给31户入会社员发放借款15.45万元,支持栽植新品种核桃328亩,扶贫互助资金已经成为支持贫困乡村发展增收产业的重要力量。

通过前一阶段的工作,我们深深体会到在贫困村建立村级扶贫发展互助资金,必须按照竞争评审的办法,把那些产业基础好、村级班子强的村确定为项目村,为互助资金协会长期良性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将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的运作与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有效对接,可以使扶贫互助资金借款时机更加贴合实际、借款对象更加准确、借款效率更加快捷、借款安全更有保证、借款效益更加明显,可以让尽可能多的贫困会员在扶贫互助资金协会的强力支持和专业合作社积极引导下走上快速致富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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