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与版权保护(精选8篇)
1.知识产权与版权保护 篇一
论大学生创新创业与知识产权保护
摘要: 大学生就业难已成为一个不争的事实,并且呈现越来越难的趋势。这一方而与中国经济体制和教育改革落后有关,另一方而与大学生的就业观滞后有关。大学生自主创业是缓解就业压力的一个有效方法,然而许多大学生虽然对自主创业抱有较大热情,但缺乏自主创业的相关专业知识。由于大学生创业一般都涉及高新技术产业,因此,对知识产权的了解与管理显得尤其重要。
关键词:大学生;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 引言: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以促进创业带动就业、使更多劳动者成为创业者的扩大就业发展战略。口前,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大众化发展阶段,高校毕业生数量连年持续攀升,2003到2007年高校毕业生的数量分别为212万、280万、338万、413万、495万。“大学生就业难”正日益成为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传统的就业方式难以满足日益扩大的毕业生就业需求,以创造新的就业岗位为特征的自主创业成为一项现实的选择。然而,我国大学生自主创业的现状并不乐观。正文 :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要用法治来保障知识和创造的权益,从而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500年前,当世界上第一部孕育着现代知识产权制度雏形的《威尼斯专利法》颁布,科学家伽利略依此取得了“扬水灌溉机”的专利时,就宣告了人类智力劳动成果如专利、商标、版权等作为一种无形财产一一知识产权,与有形财产一样应当受到法律保护。
只要你想加入创业大军、实现人生梦想,毫无疑问,你都不希望自己的产品或创意,在没有得到自己许可的情况下被克隆牟利。如果仿制盛行、“山寨”泛滥,不劳反能赚“快钱”,那么不但会“劣币驱逐良币”,恶化创业市场环境,更会极大遏制人们进行原创的动力;一旦没有了创新,经济社会发展也就丧失了本源力量。
当前,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开始全面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潮流激荡人心,依法保护知识产权,鼓励创新、保护创造的现实意义尤显重要。政府理当强化监管与执法,严厉打击侵权行为,并着眼长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长效机制,营造规范经营、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人人乐于创业创新、创业创新惠及人人。
所有心怀梦想的年轻人都有创业的舞台,一切想创新能创新的人都有公平的机会,各 类主体的创造潜能都充分激发、释放出来,才可期可待。
知识产权保护是推动创业创新的重要保障。创业是一种劳动方式,是一种需要创业者组织和运用服务、技术、器物作业进行思考、推理、判断的行为。通过创业,大学生可以充分调动自己的主观能动性,改变自身就业心态,有利于大学生自我价值实现。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意义
(1)创业能缓解社会就业压力。面对就业难问题,大学生创业提供了一个很好的出路。大学生能在创业实践活动中实现自我发展,而且大学生创业可以增加就业岗位,缓解社会就业压力。
(2)创业能实现大学生自我价值。从大学生自身来说,谋求自我价值的实现是其创业的主要原动力。通过创业,大学生将自己的职业与兴趣紧密结合,做自己最值得做、最愿意做、最感兴趣的事情。
(3)创业能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青年大学生作为社会最具活力的群体,有着旺盛的创新追求与创造力。大学生创业,可以把就业压力转化为创业动力,有利于创新精神的培养。(4)创业使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目标。创业使大学生提早进入社会,提早面对社会上各种各样的问题,提高他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有利于增强大学生的自信心,有利于其提早确立自己的人生目标。大学创业使其直接面对各种困难,使得困难变成踏脚石,同时,创业能使大学生确立正确的人生态度。
(5)创业使大学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大学一、二年级学业比较重,到了大学高年级,课程相对轻松一些,有些大学生就感到无聊、空虚。如果能激发大学生的创业积极性,让大学生积极投入到创业创新大赛中,使大学生有事可做,则可使大学生活变得丰富多彩。大学生创新创业中知识产权的重要性
大学生有活力、勇于创新,具备一定技术优势。大学生创业者在开展技术创新、促进高校成果转化方面,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用智力换资本”正是大学生创业的特色和必然之路,因而知识产权保护显得尤为重要。
大学生自主创业过程中忽视知识产权保护的现象非常普遍,一方面是高校缺少对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教育,另一方面,是因为学生主观上没有足够重视知识产权保护。大学生创新创业中的知识产权问题
(1)政策扶持力度不够。中央和各地政府以及有关部门近年来大力推进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如教育部出台了大力推进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和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积极促进科研成果转化。这类政策虽然对大学生创业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由于
1许多政策缺少具体实施方案,导致在执行中很多优惠难以落到实处。另外,对大学生创新创业中知识产权保护的资金支持,以及为大学生创业提供生活保障等方面,还有进一步改进的空问。
(2)高校对大学生创业法律方面的教育不够。近年,我国各高校虽然开设了创业创新、创业商业计划等方面的课程,但与美国高校开设系统的创业教育课程(包括法律、创业营销、创业领导艺术及教育、创业企业融资、企业成长战略、技术竞争优势管理、成长性企业管理2等十几门课程)相比,我国的创业教育体
系还存在很大差距,特别是专利法、商标法、反小正当争法等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教育尤为缺乏。
(3)大学生创业缺乏知识产权保护资金。申请专利需要交纳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和印刷费等,这对于处于创业期的大学生来讲,是一笔小小的费用。大学生创业已花费了小少经费,再申请专利、商标等显得史加困难。
(4)大学生创业缺少科技成果产权保护的有关知识。对于职务发明和非职务发明的区
3分、专利申请时机,以及选择申请专利还是选择技术秘密保护等重大问题,很多学生都了解得小太清楚。我国专利法规定,专利授予最先申请的申请人。谁最先获取专利权,谁就可以排斥他人使用专利技术,谁就有可能获得较大利润。与其它科技成果相比,大学生科技成果保护有其自身特点。例如,在专利申请方而,大学生的技术往往处于试验阶段,样机还没有出来,他们以为小能申请专利,从而丧失了专利保护的最好时机,但专利法规定,只要有一个技术方案,没有样机也可以申请专利。
要使自主创新活动顺利成功并达到创新主体的预期目标和效果,一定需要知识产权保护为其保驾护航。分析了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战略与自主创新的偏离,并建议从三个层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掀起自主创新的浪潮。国家层面
(1)完善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目前,创业教育已被列入大学教育体系。国家应鼓励大学
设计出从大一到大四的创业教育课程,并引入国外专家在校内开展创业培训,积极探索大学生创业新模式。一是可以聘请国内成功的创业资深人士来校教学,二是可以派国内有潜质的老师到国外进修学习。
(2)建立多元化的创业资金体系。一是政府投入创业资金,为大学生创业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必要的支持,帮助创业大学生实现创业梦。例如,由政府出资或者鼓励社会力量出资帮助大学生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等,帮助创业学生解决专利申请费等问题。二是制定政策鼓励市场资金投入,如通过个人或基金会等对创业进行支持,以创业大赛奖金、创新大赛奖金、成果孵化基金等形式向高校提供大量创业基金。
(3)建立创业补贴制度。从国家层面制定政策,规定所有大学生创业之前个人收入低于最低工资的,均可得到失业创业补贴,以保障创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高校层面
(1)开设知识产权课程。对大学理工科学生,开设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实务等选修课,或开设知识产权双学位,促进创业学生学习知识产权相关知识,提高创业学生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通过学习可以掌握专利和商标文献检索、申请流程、文件撰写、专利复审等方面的知识,提高运用知识产权知识解决和处理知识产权申请和纠纷的基本能力等。
(2)充分利用大学的“闲置专利”。大学每年申请的专利很多,但真正转化的寥寥无几。(3)举办创新创业大赛。大学生层面
(1)在校大学生要重视知识产权教育。一是要选修知识产权法、知识产权实务和专利侵权等课程,通过学习来提高自身知识产权意识,从而更好地保护创业公司的知识产权。二是要积极参加大学组织的专利申请、专利代理人培训等讲座。通过系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史好地保护创业企业的利益。
(2)在校大学生要关注科技成果权属问题。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属于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在校大学生的创业项目,大多使用导师的科研经费或大学的教改经费,主要利用大学的实验设备等,按专利法规定,应申请职务发明。只有大学放弃了专利申请,学生才能申请非职务发明。所以,大学生申请知识产权保护时要清楚科技成果权属,避免产生小必要的纠纷。
(3)大学生创业要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意识。随着时代的进步和发展,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也会小断完善。因此,从事高新技术创业的大学生团队,应制定出一套切合实际的知识产权保护策略,并专人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与管理,提高应对国内竞争对手、国外企业知识产权纠纷的能力,切实提高创业企业竞争力。结语:
知识产权是人们依法对自己的特定智力成果、商誉和其他特定相关客体享有的权利。通过科技创新完成的具有创造性的智力成果,具有排他胜 ,应当作为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对象。完成一项科技创新成果,往往需要付出极大的心血和创造胜劳动,若法律不对其加以保护,而是任由他人复制、使用,便会降低人们科技创新的积极性。相反,若是通过法律强制性地将科技创新成果规定为一种法律上的财产,并能从中获取收益,便能够极大地刺激人们参与科技创新的积极性。
总之,政府、高校应为大学生提供政策扶植、创业指导、资金落实、客户联络、社会沟通等各方面比较规范、适用、系统的创业帮助。在竞争日益激烈的创业大市场,大学生创业者只有基于自身特点,处理好各种关系,找准“落脚点”,宣扬知识产权文化,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才能小被淘汰,才能闯出一片自己的新天地。
参考文献:
[1]高晓杰,曹胜利.创新创业教育:培养新时代事业的开拓者------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创新创业教育研讨会综述[J].中国高教研究,2007(7):91-93.[2]房国忠,刘宏妍.美国大学生创业教育模式及其启示[J].外国教育研究,2007,33(12):41-44.[3]杨湘清,姚利民.高校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探析[J].现代大学教育,2003(2):92-95.
2.知识产权与版权保护 篇二
1 节目版式的概念
“版式”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出版行业中, 可以说这并不是特指的是电视领域概念, 现今, 传媒业的兴起, 使得电视行业不断的发展壮大, 竞争压力日趋增强, 为了获得较高的收视率, 各大电视节目开始认识到节目设置的重要性, 因而电视节目框架逐渐成为电视行业中的重要一环, 其“版式”的外延概念也在逐步的扩大。但是截至至今, 电视节目版式还没有一个正式的定义。不少人将其认为是电视节目的制作框架, 而将整个系列作为一个整体来看, 关于定义问题不同的人有着不同定义内容, 就笔者本人来看, 电视节目的节目版式指的是一档电视节目的创意、规则、技巧及方法的具体体现, 其中包括节目创意、节目流程、节目互动、主持人嘉宾设置以及完整的节目设计方案。电视的节目版式的发展可以反映出具体媒体节目的创新水平, 但较之节目内容来说, 版式具有一定的固定性, 它的存在有效的连接了内容与形式的关系。
2 电视节目版式的知识产权纷争
当前随着电视媒体节目的发展, 国内电视版式的模仿问题已经引发出较多问题, 在2010年, 两档相亲节目因版权问题发生纠纷, 湖南卫视认为江苏卫视大获成功的《非诚勿扰》是对湖南卫视从英国Fremantle Media公司引进的《我们约会吧》节目的严重抄袭和剽窃, 因此向国家广电总局提出正式申诉, 《非诚勿扰》的制作方针对上述申诉回应称, 湖南卫视的指责并不属实, 还表示两类节目在环节的设置上有着较为明显的不同, 因此不能将版权和节目的类型混为一谈。
现如今, 国内各个电视台的热播节目都是借鉴国内的节目类型, 但是如果每个借鉴类型都需要向国外购买版权, 对电视台支付能力而言是一大挑战, 现今由于专门针对电视节目版式的法律法规尚属空白, 但该类借鉴是否侵权这在法律上很难界定, 这在一定的程度上给电视台钻孔子, 常常擅自抄袭国外成功的电视节目, 虽然获得效益, 但是当遇到纠纷时, 不能够较好的解决问题。
3 节目版式保护的必要性
在当下电视媒体不断发展的情况下, 文化软实力已经成为激烈社会竞争中一项重要的竞争内容, 社会高度信息化的历史条件下, 版权争分问题已经出现在各个行业领域中, 并且顺势主宰了文化与传媒的主体, 并且, 其版权也在争分问题中最为一项产业发展开来。电视节目的目的是向观众传递现今的公共文化, 但是在传递文化的同时也获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但行业内部出现了抄袭电视版式的节目想象, 如果不加以制止, 势必会形成一种恶性循环, 影响整个电视行业链的发展。这一现状就说明保护电视节目的版权问题已经成为时下传媒领域中一项亟待解决的问题, 但是国内外对电视节目版式问题并没有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 因此需要从法律的角度完善节目版式的保护制度。
4 国外电视节目版式保护的情况
国际知识产权曾明确的指出, 节目版式的保护并没有作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讨论的主体, 但是就具体的节目版式保护来说, 不少电视节目版式的判断和非政府组织的文件以及市场力量对电视节目版式的知识产权属性进行积极保护。就意大利而言, 其在经济利益的支配下将电视节目作为保护的客体;巴西和法国等一些国家开始用不正当的竞争手段保护节目版式;澳大利亚则采取专营权进行保护。
5 针对我国的电视节目版式提出一些保护建议
截至目前, 我国的电视节目版式没有提出相应的法律保护, 也没有具体的案例借鉴。其当下纠纷的解决方法大多都是通过一定的行政手段进行解释。因而, 在完善当前电视节目版式保护的过程时, 应当从我国当前的实际国情出发, 并且还不能够与当前的国际案例相违背, 如下提出两点建议, 以期使得我国的国内电视节目版式能够得到有效的法律保护, 并获得健康有效的发展环境。
5.1 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
国内与国际上相比, 在节目版式的保护上还很欠缺, 因而在对国内节目版式保护的过程中应当成立专门的民间组织对电视节目的版式进行保护。加入节目版式保护的国际性组织不仅使得我国与国外电视节目版式引进合法化, 还能够充分发展我国的电视产业, 从长远利益来看, 还能使得国内的本土电视节目有机会在国际范围内播放, 避免我国的电视节目版式被外国电视节目不正当的抄袭和利用。
5.2 法律保护
国内相关部门应该通过立法将电视节目版式明确的纳入到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之中。可以说这是保护电视节目版式最为有效的方法, 此外, 对电视节目版式的内涵及外延进行创新, 积极保护合法知识产权下的电视节目版式, 明确其保护对象及侵权的法则, 其保护年限应当考虑到电视行业本身的特点及收益成本问题。
6 结论
电视节目版式中知识产权问题纠纷, 可以使得人们从另外一个角度剖析电视行业, 也让更多从事电视行业的人员关注电视节目版式的问题。在当前新的形式下, 有效的将电视节目的版式纳入到知识产权的范围之内, 能够较为有效的对其进行保护, 与此同时, 节目版式的保护制度应需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及适应性, 只有这样具体的实例案情得以解决, 否则法律的固定性不能适应当前复杂多变的传媒环境。
参考文献
[1]程艳.电视模式节目的媒介知识产权保护[J].电视研究, 2011 (2) .
[2]李亚冬, 魏想.产业经济中电视节目版式的知识产权保护[J].市场研究, 2013 (5) .
3.知识产权网络侵权与司法保护 篇三
【关键词】知识产权;网络侵权;司法保护
一、网络给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带来新的挑战
随着网络的高速发展,不仅加快了信息传播的速度,使得信息的或许更加快捷便利,但是在另一方面却造成了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复杂化,增加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难度。
1.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方式的多样化
网络技术的发展方便了人们查询、获取信息的同时,也给网络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提供了支持和便利。例如常见的p2p网络传输技术。P2p(Peer to Peer,简称p2p)可以简单的定义为能够通过直接的交换来实现计算机资源和服务的共享,而基于p2p模型应用层形成的网络即我们所熟知的对等网络。区别于传统的C/S模式,在p2p网络中存在的所有计算机设备都处于对等的地位,没有所谓的客户端和服务器之分。P2p网络中的每一台计算机即可以是网络的请求者,又可以作为服务端对其它计算机的请求做出回应,提供资源和服务。基于p2p网络,众多属于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内的图书、音乐、音像制品、软件等通过基于p2p技术的软件共享和传播,从而侵犯了权利人的利益。同样的,利用网络存储技术帮助他人存储侵权作品;利用超链接的方式将他人网页内容作为自己网页内容的一部分或者直接跳过他人网页等等这些都是在网络环境下出现的新的侵犯知识产权的方式。
2.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责任认定的难度大
首先,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人维权的最大困难是侵权人的分散化和隐蔽化。由于实施侵权行为的普遍性和大众化,侵权行为人往往是地理上分散、无营利目的、经济能力有限的个人。[1]并且当前中国并未实行严格的网络实名制,用户通常不会使用其真实身份和姓名来实施网络行为。致使权利人发现网络上的侵权行为时,无法查证行为人的真实身份。其次,网络侵权行为证据的保存和固定存在很大难度,并且侵权人很容易对证据进行销毁和修改以掩盖自己的侵权行为。最后,网络中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很多都是新型的案件,法律上的缺失对网络侵权行为如何界定和审判造成了困难。
二、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面临的问题
网络环境下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多发,显示了我国对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不足,尤其是在案件审判模式、案件管辖、专业化程度、非诉解决方式等方面尤为明显。具体表现在一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案件的审判模式有待进一步完善
为了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和保护,应对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案件,我国目前正在试点知识产权法院,同时也在推广三合一的知识产权审判模式。但是在试点过程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也引起了广泛的关注。例如因知识产权案件的技术含量高,需要在全国统一审判标准;是否需要设立国家级层面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和跨行政区划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能否将有关知识产权的刑事案件纳入到知识产权法院的立案审判范围等等。
2.审判队伍的专业化程度有待提高
由于知识产权案件通常会涉及专业领域的技术问题,具有较强的专业性,所以在审理过程中会经常遇到专业的技术问题。在网络环境下发生的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尝尝是借助网络技术实施的,在案件定性和审判上就对法官专业化程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由于我们目前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法官大部分没有经历过相应技术领域的学习,所以对案件的理解和把握上会有一定的困难,在一定程度上也影响了案件的审判质量。
3.知识产权非诉纠纷解决途径没有收到足够的重视
我们在重视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同时,往往忽视了调解、仲裁等非诉解决途径的重要性。非诉解决方式对知识产权纠纷的解决起着重要的替代和互补作用,在现代社会中承担着纠纷解决、保障当事人自治、协调社会关系和提供积极对话的渠道作用。[2]但目前缺乏专业的第三方调解组织,也缺少具有专业背景的调节人员,所以调解在知识产权案件解决中作用发挥的还不够。
三、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策略
为了应对网络知识产权纠纷的不断增加,我认为现行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应该不断完善;健全法官培养体系,建立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审判队伍队;完善非诉解决途径以适应现如今知识产权和网络普及紧密联系的情况。
1.在试点知识产权法院的基础上适时推广
在现有试点知识产权法院的基础上,充分论证逐步完善,并在知识产权案件集中区域设立跨行政区域管辖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设立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高级法院,促进全国审判标准的统一。建立更完善的“三合一”审判机制,进一步拓展知识产权受案类型。争取能够尽快实现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的统一跨区域受理,实现“三合一”审判机制的跨区域覆盖。
2.提高审判法官的专业化程度
知识产权案件通常具有较强的专业性,知识结构跨度大,这就对审判法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一方面要建立科学合理的法官培养体系,开展知识产权领域的调研和交流活动,以提升办案人员的专业素养和能力;另一方面注重聘用具有专业技术背景的人才进入到法官队伍,以应对日益专业化的知识产权案件。
3.建立多元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的运用与保护
广泛开展知识产权纠纷调解试点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知识产权民间组织以及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等在案件调解过程中的作用。为当事人提供更多的纠纷解决途径,降低维权成本,以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
参考文献:
[1]元蕾,姚金菊.網站提供存储空间的版权侵权责任承担[J].人民司法(案例),2009
[2]范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0
作者简介:
4.科技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练习 篇四
一、单选题1、2005年7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把自主创新作为指定“十一五”规划的()。
A、重点
B、中心
C、着重点
D、着力点
答案:(D)
2、“必须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战略,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科学技术发展强国战略基础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增长方式的中心环节”。是()中强调提出的。
A、1995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
B、1998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关于加速科技进步的决定》
C、2005年3月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
D、2006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五个五年规划纲要》
答案:(A)
3、到2006年我国科技投入占GDP比重是()。
A、1.23%
B、1.30% C、1.41%
D、1.52%
答案:(C)
4、我国对外技术依存度高达50%,而美国、日本仅为()左右。
A、5%
B、8% C、10%
D、12%
答案:(A)
5、狭义的自主创新指可以生产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即是指()。
A、原始创新
B、科技创新 C、文化创新
D、方法创新
答案:(A)
6、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核心在于确认知识是一种()。
A、能力
B、生产力
C、财产
D、劳动成果
答案:(C)
7、现在,美国IT公司每年仅向韩国三星许可专利的收入就达()亿多美元
A、5
B、10
C、15
D、20
答案:(B)
8、IBM在个人电脑上有2000多项专利,联想因收购了IBM的个人电脑业务,每年专利授权收入就达()。
A、1000万美元
B、2000万美元
C、3000万美元
D、4000万美元
答案:(C)
9、()中央出台了《关于科技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了“科技一定要面向的经济,经济要依靠科技”的指导方针。A、1985
B、1986
C、1987
D、1988
答案:(A)
10、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选择具有一定基础和优势,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重点的关键领域,集中力量,重点突破实现跨越式发展就叫做()。A、自主创新
B、支撑发展
C、重点跨越
D、引领未来
答案:(B)
二、多选题
11、一个作品能不能取得版权,最基本的条件,叫独创性,它是指().。A、不是抄袭别人的B、不是剽窃别人的C、不是同别人合作的D、独立创作的作品
答案:(ABD)
12、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努力建设创新型国家,是我国发展的根本战略,这主要体现在()。
A、强调自主创新是我国一贯的基本策略
B、十一五规划制度了我国自主创新的发展战略
C、中长期科目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明确了自主创新的指导方针
D、国家对科学和教育方面的大力投入
答案:(ABC)
13、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是按照()的方针实施的。
A、创主创新
B、重点跨越
C、支持发展
D、引领未来
答案:(ABCD)
14、知识经济最基本的特征是()。
A、人才是科技发展的主要力量
B、是以知识,信息等配置的第一要素智力成果为资源
C、靠国家资产投入而获得发展的D、是依托国家法律政策强有力推行的答案:(ABC)
15、当前对我们影响最大的创新是以()为主要内容的创新,它是促进经济发展的支柱。
A、产品制度
B、组织创新
C、市场创新
D、技术创新
答案:(AD)
16、从实现现代化模式的角度,可以将不同的国家分为()。
A、资源型国家
B、制造型国家
C、创新型国家
D、服务型国家
答案:(ABC)
17、《专利法》中判别专利是否具有新颖性的标准是()。
A、时间
B、地域
C、公开
D、公众
答案:(ABC)
18、专利技术的创新参考性评判的基准有()。
A、克服了技术偏见
B、为“首创性”或“开拓性”技术方案
C、产生了意料不到效果的发明创造
D、将公知的产品或方法用于新的技术领域或新的目的。
答案:(ABC)
19、创新型国家的主要特征是()。
A、创新综合指数高
B、研发投入占GPD比例高
C、对外技术依存度高
D、知识产权占明显优势
答案:(ABD)
20、我国第三产业对GDP的贡献率,2004年,2005年,2006年分别是()。
A、33%
B、29%
C、40.3%
D、39.5%
答案:(ACD)
21、中国要真正成为世界的“制造大国”,必须在()等环节上有的突破。
A、产品开发
B、产品设计
C、产品生产
D、产品营销
答案:(AD)
22、“自主”知识产权具备的主要条件有()。
A、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的时间性和地域性而获得的知识产权
B、所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应该满足某项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客件的全部法定条件。
C、依法履行了取得该项知识产权的必要的法定程序
D、在该项智力劳动成功中,不存在受他人知识产权约束的情况和因素。
答案:(AD)
23、知识产权产品就是指产品价值主要是由知识产权价值构成的产品,它包括()。
A、计算机软件
B、集成电路
C、影像制品
D、出版物
答案:(ABCD)
三、判断题
24、一般地说知识产权产品主要是指非版权产品。()
5.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分析论文 篇五
我国“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实施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方针,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不断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加强科技与经济、教育的紧密结合,全面提高科技整体实力和产业技术水平。年初召开的全国科学技术大会,进一步绘制了未来的蓝图:要用的时间,即到,使我国的自主创新能力显著增强,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为在本世纪中叶成为世界科技强国奠定基础。由此可见,自主创新被提高到国家战略的高度。
在技术创新过程中,自主创新的对立面不是“开放创新”,自主创新不是“闭门造车”式的创新,它不排斥开放与集成,集成技术也可有自主创新,自主创新业不是鼓励从头做起,将引进的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业是自主创新的组成部分。所谓自主创新是指通过原始创新、集成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拥有一批自主知识产权,从而提高了创新主体自身市场竞争力的创新活动。自主创新中“自主”应该是宏观意义上的自主——国家层面上,只要是在一个国家范围内进行的创新活动,不论这种创新活动是原始性创新,还是合作性创新,还是引进消化吸收的二次创新,只要创新主体在一个国家范围内,知识产权归我们所有,都应属于自主创新的范畴。对此,要使各项制度、机制和资源配置更有利于原始创新,使之涌现出更多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要加强集成创新,使相关科技成果有机融合,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与产业;在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消化吸收进行二次创新。
进行自主创新的主要角色是政府和企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是创新环境和创新政策的主要提供者,政府应该是一个公共型的政府,为自主创新提供完善的公共服务,政府参与自主创新活动,往往是缺乏监督的,是低效的,而真正的创新主体应为企业。企业是进行自主创新最活跃的力量,他们通过自主创新可以获得超额利润和相对的竞争优势,而这恰恰是企业进行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也可以说是最原始的冲动。没有利润可言企业是绝对不可能进行创新活动的,企业不是慈善机构,追逐利润才是他们进行经营活动最根本的目标。这种自主创新的内在动力必须在合适的外部环境中培育形成。
就外部环境而言,首先政府导向明确,因为基础研究的保障、产业共性知识的提供、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完善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和政治地位的创新行为等,有赖于政府的组织和引导。特别是自主创新法制环境的建设必须依赖强有力的政府职能;再就是要有完善的自主创新要素交易市场,自主创新要素是指人、机会、环境和资源等,在自主创新过程中伴随着资源的大量投入。企业往往在创新的起始阶段资源投入较少,随着创新过程的展开,要求投入越来越多。正由于很多企业难以保证创新过程中资金投入的持续性,造成了许多技术创新活动的梗阻或中断。一个不成熟的自主创新要素市场会使自主创新速度缓慢或者成本增高、风险增大,甚至使自主创新无法进行,削弱企业的自主创新动力;其次就是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导致企业自主创新动力受阻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市场缺乏公平性,整个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对于以盈利为目的的企业来说,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够,就有可能发生创新成果被仿冒或盗用的侵权行为,这就会严重挫伤企业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削弱其创新的动力,最终会影响企业的竞争力和社会经济的发展。
二、知识产权保护对自主创新的影响
对于知识产权保护对自主创新的影响还存在不同的看法,认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自主创新观点的学者指出知识产权保护不仅是维护发明者的权益,促进研究开发和技术扩散的有效工具(HarperandRow,1950),而且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决定因素;反对者则认为,知识产权垄断科学研究的`自由,是影响出口的障碍(PamelaJ.Smith,),知识产权保护阻碍了技术的合理扩散和应用,造成了社会福利的损失(CavesCrookelKilings,1993)。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一个不可否认的事实就是:上世纪90年代以前的日、韩通过较弱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帮助国内企业模仿国外技术,从而极大促进了技术进步。毕竟现在我国所处的国内外环境与当时的日、韩所处的环境发生了巨大变化,我国为了建立公平的市场环境,吸引外资,扩大对外贸易以及美国、欧盟等国家给予我国政府的政治压力,迫切需要我国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1、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自主创新成果予以保护并给予一定时期的垄断权
大多数自主创新成果具有“难开发易复制”的特点,例如一张正版软件几百块,而盗版仅仅几块钱就可以买到。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对创新成果不进行保护,不赋予其财产权,这些成果一旦被研发出来,其他人可以低成本甚至无成本的获得,从而造就了一大批“搭便车者”。创新主体在投入大量的资金和劳动,并承担了创新的不确定性等各种风险之后,而并没有达到其预想的收益,其进行再创新的内在动力就会受到严重的挫伤。据美国研究机构调查统计,如果没有专利保护,60%的药品发明,38%化学发明都不会研究出来。
相反,如果国家对创新成果赋予创新主体(如企业)以一定时期的垄断权,这样创新主体就可以通过成果的商业化、许可等方式获得合理的回报,对再创新给予了资金支持,这样就进入了创新的良性循环。
2、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创新成果的商业化起着促进作用
联合国经济合作发展组织(OECD)在的《科技政策概要》中指出,技术创新是指发明的首次商业化应用。从此意义上说,如果一项技术发明,仅仅停留在实验室阶段,而没有走向市场,那么可以说还没有实现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中的专利制度赋予专利权人在一定期限内的资产垄断权,就是要专利权人积极的将其创新成果推广应用。专利权人为维持自己的专利有效,需要每年按时向国家缴纳专利费,且逐年递增。同时,若专利权人在一定时期内没有实施、利用其专利技术,他不仅不能获得商业上的回报,而且其专利权会受到限制,如专利权的强制许可,这些压力的存在就迫使专利权人想方设法积极推广应用其创新成果,甚至通过技术转让的方式,尽可能快的实现其创新成果与市场结合,从而激励了创新成果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3、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创新成果公开机制增进了人类技术知识和信息的公共储存,促进了技术的交流和再创新
在美国,已经建立起这样一个共享系统,一项新的创新成果可以立即加入到这个系统里来。这样如果其他人再进行相同领域的研究,就可以便捷的查阅前人研究的最新成果,避免了重复研究,大大节约了资源。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统计,在创新活动中,利用好专利文献可以节约40%的科研经费及60%的研究开发时间,如北大的王选教授就是在查阅了大量的专利文献的基础上,发明了世界领先的“激光照排技术”。
三、知识产权保护贯穿自主创新的整个过程
由此看来,我们必须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高全民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使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贯穿于企业自主创新过程的每一个阶段。
1、构思和研发立项阶段
首先进行文献的检索,综合各方面的技术信息,避免可能与已获得授权的专利发生冲突,规避侵权风险,避免低水平的重复研究,提高研究开发的起点和水平,合法的借鉴、利用已有的创新成果。
2、研究开发阶段
要密切跟踪与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动态变化的状况,密切关注竞争对手的开发进展。现在有这种趋势,更多的创新人员在进行发明创造实物的展示前就未雨绸缪,事先提出专利申请,这叫做“预期性专利申请”,相对于在发明创造完成之后才考虑申请专利更有进攻性。只有及时进行专利申请,使创新成果获得法律保护,才能有效保障新技术、新产品开发的安全进行。
3、创新成果产业化和商品化阶段
一项新产品要想最大限度的占领市场,获取高额的利润回报,就必须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如果进入市场的新产品尚未获得知识产权的保护,就极有可能失去大量的市场份额。当获得了知识产权的保护,一旦受到侵权行为的损害,就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利益。
在经济、科技日益全球化的今天,自主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密不可分了。企业在重视自主创新的同时,必须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将知识产权保护贯穿于自主创新的每一个阶段。只有这样,才能激励企业的创新,不断提升企业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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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知识产权与版权保护 篇六
谈到高新技术企业的竞争力,毫无疑问,知识产权应当是企业竞争力的核心。在当今的国际竞争环境中,知识产权显得更加重要。中国的企业已经为知识产权的缺失付出了代价,诸如我们熟悉的DVD专利事件、彩电专利事件等等,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医药、汽车、数码产品等领域又很可能会成为DVD事件翻版。
一、从国家的知识产权战略到企业的知识产权的体系
1、日本从“技术立国”到“知识产权立国”
日本在上世纪一直在倡导和实施着“技术立国”的国家战略。但在2002年,日本以政府知识产权战略会议的形式发布了《知识产权战略纲要》,提出“知识产权立国”的口号。在这份战略大纲提出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四大战略:知识产权创新战略、知识产权保护战略、知识产权应用战和知识产权人才战略。日本由“技术立国”到“知识产权立国”战略的转变反映出未来世界经济发展模式的改变,体现了世界经济竞争力核心的转变。
日本在制定这一国家战略之后,从法律的修改、司法制度的改革,到帮助企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始终在建立一个战略之下的有效的执行机制。比如说,2002年12月4日,日本颁布了《知识产权基本法》;2003年2月,在内阁官房之下成立知识产权战略本部;2003年7月,由知识产权战略本部制定了第一个“知识产权推进计划”;2004年5月27日,又出台了最新版的“2004年知识产权推进计划”。
在企业层面,日本的企业长期地在完善着企业内部的知识产权制度和体系。政府也帮助它们做了很多的工作,比如,日本特许厅拟订的《知识产权管理评估指标》,就是针对企业的评价体系,旨在帮助企业发现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上的不足,并提高之。
2、从WAPI标准的流产看中国知识产权的竞争力
在2004年,大家都很关心的一个事件就是中国WAPI标准的实施。中国放弃在2004年6月1日强制实施WAPI技术标准,从这个事件中也可以看出中国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的现状。谈到标准的制定,很多人希望中国能够大干快上,跑马圈地,在国际标准体系中发出声音,扮演重要角色。但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是没有经济价值的。一项成功的技术标准必须体现技术的发展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趋势,往往会集合成数 百个核心专利技术。技术标准的市场竞争功能是通过知识产权体现的。在谈标准化战略的同时,眼光应当放得远一些,看到技术发展的趋势,看到市场发展的方向,但更应当把眼光放得低一些:从技术进步出发,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为标准战略的实施奠定坚实的知识产权基础。
3、国家需要知识产权战略,企业需要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体系
2005年的上半年,国务院建立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办公室,体现出政府对提高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竞争能力的高度重视。一个国家知识产权竞争能力的提高,需要两个方面的工作:宏观讲,国家应当有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环境和积极的知识产权战略;微观讲,企业应当有系统的、科学的知识产权创新和保护体系。
二、企业知识产权创新与保护体系的构成
1、企业的知识产权战略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导企业知识产权建设和发展的纲领。按照知识产权的存在形态分,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分为:专利战略、商标战略、商业秘密战略等。按照企业对知识产权战略的执行机制来划分,可以分为: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战略、知识产权培训与激励战略、知识产权创造与申请战略、知识产权预防与控制流失战略、知识产权投资与交易战略等。
2、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建立与运作机制
这是战略执行机制的重要部分,在很多跨国企业中,都建立有完整的知识产权管理部分,承担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执行工作。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能包括:一个完善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应当包括合格的管理和法律人员,并为企业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的各项规范或规章;这个机构能够追踪国内和世界主要国家知识产权法律发展动态,向企业提供分析报告和法律警示信息;能够为企业建立专利、商标、商业秘密、计算机软件等的保护制度和程序,使得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制度化;能够帮助企业建立知识产权申请/登记制度等等。
3、知识产权培训制度
知识产权战略是个观念问题,如果领导层没有高度的重视,并且准备投入很大的精力和财力,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不会成功。因此,知识产权战略必须是“一把手”工程。某种意义上讲,知识产权是基于一种规则的游戏。美国一个知名的知识产权专家在他的专著《商务专利战略》中讲:贵公司的职员即使不是真正的天才,在看过本章给出的规则之后,他们也能成为实际上的发明天才,能够及时地发明出公司需要的新产品。获得专利,并不是像想象的那样困难。
知识产权法律培训是提高企业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知识产权观念和创新能力的有效手段。华为公司在遭遇与CISCO的案件后,深刻认识到领导人员知识产权认识的提升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第一步,并邀请国内外的知识产权专家为企业的主要领导进行授课,为全面知识产权站战略的实施奠定基础。同时,国内和国外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和制度变化和发展也是非常迅速的,这就要求企业能迅速做好调整和适应。培训可以帮助企业跟踪法律发展动态,提高企业适应能力。企业应当根据企业的状况,制定恰当的培训计划,培训的主要内容一般主要包括: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和战略的培训;专利法律知识培训;专利文献的阅读、检索和利用;商标法律培训;商业秘密、不正当竞争法律培训;计算机软件法律培训;集成电路的法律保护培训;国外知识产权法律环境介绍等。
4、知识产权激励机制
企业知识产权激励机制有助于保持企业核心技术和管理人员的稳定,提供持续的创新能力。知识产权激励机制主要内容包括:建立企业知识产权奖励制度;建立企业核心员工的持股计划;建立职务成果的鉴定制度等。
5、知识产权管理与保护制度
对于各个方面的知识产权,企业应当设立完备的管理和保护制度,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建立技术开发的知识产权促进制度;在技术开发立项的同时,制定针对这一项目的知识产权规划和目标,要有意识地促进知识产权的产生。
企业建立专利评估与申请制度和方法; 建立商标的登记和使用制度; 建立品牌发展计划和实施方案; 建立商业秘密规范和制度;
进行专利申请、商标登记、计算机软件登记、集成电路登记和权利维持等工作。
6、知识产权交易制度
知识产权交易包括:知识产权的许可证贸易、知识产权的转让、交叉许可、知识产权的收购、知识产权的投资等。知识产权交易是实现知识产权价值的重要方面。
7、知识产权布局、知识产权跟踪和知识产权监控
所谓知识产权布局,就是根据企业的商业战略,在特定的国家和区域,预先申请/注册知识产权。国外企业在进入一个市场之前,都会提前5到 10年进行知识产权的布局,一旦进入这个市场,由于预先的知识产权布局,相对竞争对手而言,就会很快形成竞争上的优势地位。
对于知识产权布局而言,一个相对概念就是知识产权跟踪。就是不断地了解和掌握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申请状况,了解对手的技术发展方向,从而判断其商务计划和市场计划,也为本企业计划的有针对调整,给出依据。企业的知识产权状况往往会反映出企业未来的商业规划,从而通过对知识产权的分析,来获得竞争对手的信息,为企业的商业规划等方面提出“预警”信息。
企业也应当积极“看管”自己的知识产权(IP Watch),并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行使之。
在此方面,企业的主要工作包括:
建立个性化的专利数据库并时常更新; 建立失效或可以利用的专利数据库; 建立商标管理信息;
跟踪竞争对手的专利申请状况,并分析其技术发展计划和商业计划; 监控企业知识产权,发现侵权行为; 监控他人专利申请和商标登记,预防对企业的在先权利造成侵蚀和侵害;
对于侵权行为,进行知识产权纠纷的诉讼和非诉讼处理。
三、企业商标策略与管理体系
商标战略是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的一个基本方面,企业通过对精心选择和注册商标的培育,使其有效地向消费者传达企业的形象和产品质量,因此而实现企业产品占有市场的目标。
1、商标的注册策略
因为商标法实施的是保护注册在先原则,因此,商标的注册是企业获得商标保护的第一步。使用非注册商标,弊端主要有:(1)不存在专用权,无法禁止他人使用;
(2)如果与注册商标相冲突,比如和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而商品又相同和类似,则可能被禁止使用。如果对方是驰名商标,则可能被完全禁止使用。
(3)一旦商标被市场认可,很可能被他人抢注。
2、主商标、联合商标与防御商标
主商标是企业主要使用和主要宣传的商标。但是,有些情况下,只有主商标对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来讲是不够的。依照商标法的规定,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但这还不能完全对抗 仿冒、影射行为。联合商标是指商标权利人注册的与主商标相互近似的系列商标,联合商标在主商标的周围构建了一个保护带。比如杭州娃哈哈,除了注册娃哈哈之外,还注册了娃娃哈、哈娃娃、哈哈娃等几个联合商标。
防御商标是指商标权利人在现有商品或服务之外的领域中,注册系列商标,目的不是为了使用,是为了防止他人的进入使用,从而避免冲淡商标的显著性。比如,美国可口可乐公司在所有商品中都进行了注册。
3、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 境外商标策略
国内企业不注意境外商标注册,教训很多。预先注册比事后的补救成本要小。但是,局限于企业的规模和经济承受能力,任何一个企业都不能在所有的国家注册商标。那么在境外注册应当采取一种什么样的策略呢?主要包括:
(1)在商品或服务的进口国要注册商标,以获得商标专用权;(2)在主要竞争对手的所在国注册商标;(3)在投资地或潜在的投资地注册商标;(4)在贸易中心所在国注册商标。
4、商标的反侵权与反淡化
商标注册是防止侵权的基础。防止侵权,需要在企业建立商标监控制度,也可以委托知识产权律师来帮助企业完成这一任务。监控的内容基本包括:在新注册的商标公告中有无侵犯企业在先权利的商标获得注册,如果有,应当及时提出异议;在市场中,有无假冒本企业商标的行为发生;对于向外许可使用商标的,监控获得许可的企业的使用行为是否规范,是否超出许可范围等。
一旦企业的商标成为驰名商标,“反淡化”就成为企业商标管理的重要工作。对于商标淡化,美国1995年《联邦商标淡化法》规定为:淡化是指削弱驰名商标的标识区分商品和服务的能力。对于驰名商标而言,另一个需要关注的是“防止驰名商标的通用名称化”。在这一点上,例子很多,阿司匹林、尼龙、拉链等都曾经是商标,但由于不正确的使用,现在成为了通用商品名称,失去了商标专用权。
四、企业专利策略与管理体系
1、职务成果鉴定制度
在企业的劳动合同中,大都会包括保密协议和知识产权归属的内容。但是,光有这些简单的规定是不够的,一定要建立一个职务成果的鉴定制度,科学地区分雇员的个人成果和职务成果,确定成果的价值与意义。如果是职务成果的,及时地纳入公司管理,并按照企业的奖励制度,对发明人实施奖励。如果是个人成果,而且这个成果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的,行使企业的优先购买权,收购个人的研究成果。
职务成果鉴定的另一个作用是确定职务成果的价值,是保密还是公开?是申请专利还是利用商业秘密保护?是在国内申请专利还是扩展到国外?等等。职务成果鉴定组成人员,应当包含技术人员、法律人员和管理人员,从技术、法律和管理角度综合来评估职务成果。
2、技术成果汇报和申报制度
当执行一个研发项目的时候,技术人员必须定期地向公司管理部门报告技术的研发状况和阶段性成果。常见的方式是技术成果呈报表,按照规定的格式把技术内容呈报到公司。这样做的意义如下:
(1)帮助公司对研发项目作出正确的决策,并根据实际状况进行目标和策略调整;
(2)一旦有法律纠纷,可以作为证明公司研发时间、自主研发等的证据;
(3)为知识产权管理的目的,一旦发生雇员的流失,不会导致项目的终止。
3、专利申请策略
对于专利申请策略而言,包括:是否申请专利?应在何时申请专利?申请什么专利?本国还是国外专利?
是否申请专利?对于企业的技术成果,有不同三种处理方式:申请专利;作为商业秘密加以保护;公开技术。专利和商业秘密适用于不同的技术特征和竞争环境,有时会结合使用。技术公开也是一种专利策略,如果企业认为该技术申请专利的意义不大,但又怕其他公司申请专利的,可以选择技术公开策略。IBM就经常利用这种策略。
何时申请专利?基本,除了美国,绝大多数国家实行的是保护申请在先,因此,先申请对于获得权利是有帮助的。但不是越早越好,早期技术也会存在一些缺陷。
申请发明还是实用新型?这需要依据技术本身的情况来确定,发明专利对技术创造性发面要求比实用新型要高的多,也需要经过实质性审查,耗费的时间要长。关于申请本国还是国外专利,跟商标的境外策略类似,是否在国外申请专利,申请多少国家,也应当根据经济能力和商业计划综合考虑。
4、专利文献的充分利用--专利数据库的建立
专利和其它知识产权的收集与分析,可以帮助企业利用技术信息、掌握 技术发展的前沿、避免专利侵权、调整企业技术和商业发展计划等。专利数据库记载了世界90%以上的技术成果,是企业技术发展的库藏。企业在进行一个研发项目之前,应当研究现有专利技术,一是为了避免侵权,也是为了利用和掌握现有技术,使得研发站在一个高的层次上。
五、企业商业秘密策略与管理体系
商业秘密是企业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某些技术而言,商业秘密的保护手段比专利更为有效。当然,商业秘密不但包括技术秘密,还包括企业的一些商业信息。商业秘密一旦公开,就不再能够得到保护,也不再是商业秘密。商业秘密保护的主要手段是契约方式。一般讲,商业秘密的保护分为两个方面:企业与商业伙伴交易中的商业秘密保护;企业内部的商业秘密保护。
1、对外合作中的商业秘密保护
对于企业的商业合作,只要存在企业商业秘密披露和/或泄露的可能,就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合同,要求你的合伙伙伴承担商业秘密保护的义务。以下的几种合同或合作中,要另外签署保密协议或增加保密条款。(1)合作开发合同。合同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应归合作开发各方共有,应当约定各方均有保守技术秘密的义务;(2)委托开发合同。委托开发所完成的技术秘密,除合同另有约定的以外,技术秘密归研究开发人所有。因此,建议在合同中约定开发完成的技术秘密归委托方所有,受托人负保密义务;(3)技术秘密转让/许可合同。当然,被许可方的保密义务重要性不言而喻;(4)咨询及服务合同。受托机构在从事咨询及服务的过程中可能获得企业的商业秘密,也有可能同时为竞争企业提供咨询和服务,所以非常有必要签订保密合同;(5)正式合同订立前的商业秘密合同,企业在进行技术转让、联合投资、企业购并等情形下,存在将企业的商业秘密交给相对方进行论证和评价,这时主合同是否签订尚不能确定,企业可以与相对方签订对商业秘密的评价合同,约定保密和不使用义务。
2、企业内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建设
企业应当建立商业秘密的规章制度,分为对“物”的保密和对“人”的保密。对物的保密制度包括:厂区或生产区域的保密、生产设备、过程的保密、对原材料、模具的保密、对文件的保密、对计算机的保密以及对废弃物的保密等;对人的保密制度则包括外来人员的驻留保密、内部人员保密管理、离职职工清退资料的保密管理等。
3、企业竞业禁止制度的注意事项
7.“互联网+”与知识产权保护 篇七
关键词:互联网+,知识产权,保护策略,重要性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 “互联网+”成为一种新的经济发展模式。互联网极大地改变了人们的生产和生活, 不仅优化配置了生产要素, 而且也给知识产权保护带来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
一、“互联网+”和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内涵
(一) “互联网+”
“互联网+”这一概念主要是在两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 并且国家发改委对其进行了详细而透彻的讲解和说明。所谓“互联网+”, 主要是指在互联网环境下, 我国经济发展形势出现了重大变革和调整, 互联网技术已经和经济各个领域充分融合在一起, 进一步优化和集成了生产要素的重新配置, 扩大和增强了经济实体的生产力和创造力, 逐渐形成了以互联网经济为主体的经济形态。与传统的互联网应用相比, “互联网+”主要是以经济的视角来拆分不同类型的生产要素, 并根据互联网思维来进一步优化和重组生产要素, 实现生产资源的优化配置, 在市场经济下提高经济实体的整体竞争力。
(二) 知识产权
所谓知识产权, 顾名思义就是人们在社会生产和生活中所创造的智力成果以及通过经营和管理行为所产生和形成的标记和荣誉等成果, 并且对这些成果享有一定的权利, 未经当事人同意, 不能用作其他目的和行为。按照范围来对知识产权进行划分, 主要可以分为广义知识产权和狭义知识产权两种。但是一般来说, 在我国知识产权主要是指狭义知识产权, 并且对狭义知识产权的范围进行压缩, 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以及专利权等权利。能否合理维护和利用这些知识产权, 对于维护经济安全和商业机密来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是衡量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值得引起人们的高度重视。
二、强化网络知识产权保护的重要性
(一) 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有效遏制
近年来, 在互联网环境下, 网络侵权行为主要可以分为三个层面, 第一个层面是侵害个体以及组织私权行为, 这也是目前侵权行为最为普遍和高发的一类。第二个层面是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行为, 第三个层面是侵害国家利益的侵权行为, 这种行为最为恶劣, 影响也最大, 危害着国家的安全。众所周知, 因为互联网具有自身独特特点, 例如开放性、共享性等, 随着互联网科技的不断发展, 极大地解放了人们的生活, 同时也给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提供了滋长和繁殖的土壤, 不仅涉及的范围和数量十分广泛, 侵权成本低, 而且由于网络的庇护这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普遍具有较高的隐蔽性, 与各方面的联系十分繁杂, 即使被发现, 也很难进行有效举证和遏制, 导致故意侵权和重复侵权数量大大增加, 给知识产权所有人带来很大的伤害, 不仅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而且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因此, 对网络侵权行为进行大力打击和有效遏制就显得尤为重要。保护网络知识产权, 需要科学严谨制定相关法律规范和制度, 强化管理和技术水平, 进一步增加网络侵权成本, 一旦发现有侵权作案动机, 应该立即采取强硬手段威慑潜在犯罪嫌疑人, 以便维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保护公共和国家利益和安全。
(二) 强化自主创新的必然要求
随着两会顺利落幕, “互联网+”这一新的经济形态已经逐步被提上日程, 我国相关部门已经在大力制定“互联网+”这一经济计划, 力求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统一规划起来, 充分而有效的与现代化生产制造和物流产业进行有效联系和结合, 为电子商务、工业、农业以及金融等提供互联网发展平台, 从而不断提升互联网企业的综合国际竞争力, 帮助它们不断开拓和扩大国际市场份额。通过制定和实施“互联网+”战略, 传统行业不断进行调整和整改, 与新兴行业出现了跨界大融合, 促使它们不断朝着国际市场进军, 这也会在很大程度上导致互联网侵权问题频发, 强化互联网知识产权就具有重要的意义。与此同时, “互联网+”战略也会导致我国产业带来技术上的变革, 更加重视创新和科技自主研发, 但是由于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难以随着现代互联网发展而及时更新和升级, 导致其严重滞后, 对于我国产业的科技创新和自主研发也带来很多阻碍和消极影响。因此, 强化网络知识产权保护势在必行。
三、简析“互联网+”下知识产权发展趋势
随着互联网的不断发展, 被广泛应用和渗透到各行各业中去, 给企业发展带来很多积极作用。但是不可否认的是, 在互联网经济形势下, 如何进一步对知识产权进行保护是很多企业面临的一大难题, 对于知识产权的发展趋势搞不明白。根据互联网经济学家分析, 未来的知识产权应该会逐渐朝着弱化的趋势发展。这主要是因为以下几个原因所造成的。第一, 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不断受到互联网的冲击和影响, 在二者不断融合的情况下, 个人利益和公共利益之间出现了更多的交叉重叠, 对于个人利益如何进行维权, 逐渐变得更加模糊化。而社会公众在享受新增公共福利的同时也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个人权益的约束。例如, 尽管作者享受作品的著作权, 并且相关法规也详细制定了作品传播权的保护制度, 但是这一保护规定却和互联网精神存在着很多矛盾, 在互联网平台上传播作品, 很容易滋生各种侵权行为, 如何改善和协调二者之间的矛盾和冲突, 打击侵权和放松管制, 对于“互联网+”以及知识产权来说无疑是一项重大挑战, 一旦处理不好, 便会产生很多消极影响。第二, 从“互联网+”和知识产权的实际处理行为来看, 很多专利拥有者经过认真思考和调查研究, 在权衡利弊下逐渐对部分享有的知识产权权利予以放弃, 给互联网经济提供一定的发展空间, 打破了传统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进一步促进“互联网+”和企业经济发展的协调健康发展。例如, 安卓操作系统是目前除了苹果系统之外, 使用范围最广最受到认可的一个操作系统, 能够占有这么广阔的市场份额, 主要是因为当初安卓操作系统的专利人员站在更高的角度以发展的眼光来分析手机市场, 主动放弃所拥有软件源代码的专利权, 使得很多的开发商以及手机用户能够根据这一软件源代码进行进一步分析和研究, 实现了共同开发和资源共享的目的, 被广泛应用到手机客户端, 赢得了巨大的成功, 发挥了最大价值。因此, 在“互联网+”视野下, 为了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促进二者的共同协调发展, 弱化知识产权保护已经成为未来知识产权的主要发展趋势, 只有顺应这一趋势, 才能促进我国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
四、在“互联网+”战略下保护网络知识产权的有效措施
(一) 严格区分行业, 实施弱化保护制度
纵观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缺乏对多种行业进行仔细归类和严格划分, 一律按照统一标准和规范去约束和管理不同行业的知识产权情况, 与现代互联网经济格格不入, 存在着各种矛盾和冲突, 也在很大程度上导致我国产业难以与互联网进行有效融合, 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 发展十分滞后, 国际竞争力低下。根据相关数据显示, 尽管瑞士和荷兰并没有对知识产权实施保护制度, 但是从技术层面所取得的成就来看, 与拥有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国家来看, 并不逊色。众所周知, 无论是仪器、钟表, 还是食品加工等领域, 荷兰和瑞士在技术方面远远领先于其他国家, 并且技术等商业机密保护完好。拥有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家的产业优势主要体现在机械制造上。由此可见, 我国可以对不同行业进行严格细致划分, 并实施弱化保护机制, 对于技术领域的行业, 可以通过商业秘密加以保护, 而对于其他行业, 则可以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法进行保护, 从而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促使我国各行业能够在互联网的浪潮中获得快速发展。
(二) 鼓励企业实行“放弃模式”
“放弃模式”最早是由日本知识产权协会提出的, 主要目的是为了鼓励部分媒体企业能够适当地对部分权利进行放弃, 从而为知识产权提供更多的空间, 便互通有无, 实现共享。在当前“互联网+”这一经济发展新趋势下, 我国可以借鉴日本的这种“放弃模式”, 鼓励企业积极融入到互联网时代中, 在充分考虑和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的基础上, 适当地对一些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放弃, 以便进一步加强企业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合作, 利用互联网这一新平台对资源进行共享, 尽量减少知识产权诉讼案件, 为经济的发展添砖加瓦。
(三) 堵疏结合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随着互联网的大力发展, 盗版现象十分普遍, 成为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最为猖獗和普遍的领域, 并呈现出分散性和动态性等特点。为了从本质上打击非法盗版行为, 加强对知识版权的保护, 相关部门可以通过堵疏结合的战略来保护知识产权。首先, 相关部门应该不断构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并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 使知识产权保护行为能够有法可依, 执法必严, 违法必究。其次, 政府部门应该起到带头作用, 就知识产权保护组织和成立著作版权小组, 在加大执法力度的同时鼓励著作版权小组能够严格自制, 通过采取多种合理措施来严格规范产业行为, 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良好的舆论和发展环境。再者, 对于视频作品的授权, 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其流程和相关机制进行改进和调整, 不断减少版税成本, 通过采取技术措施来对公众进行知识产权培训, 鼓励他们积极购买和使用正版, 逐渐养形成反盗版意识, 有效遏制盗版行为。另外, 对互联网实行实名制, 构建互联网诚信档案, 对互联网用户的行为进行规划和约束也能够促进知识产权的保护。
五、结语
8.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责任竞争力 篇八
一、企业责任竞争力的界定
企业责任竞争力是指企业运用自身的专业优势解决社会、环境和员工等方面的问题,使得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经济效益也得以同步提升,即企业的责任竞争力得到增强。企业责任竞争力主张把企业社会责任融入到企业经营的过程当中,将其视为企业战略和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视为企业生存和长远发展的重要前提。
企业责任竞争力实际上是关于公平与效率的问题,没有社会责任的企业不可能有竞争力,有竞争力的企业必定以履行社会责任为基础和前提。企业既要得到社会公众的认可,又要为社会提供更多、更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因而,企业责任竞争力本质上也是企业实践可持续发展可资借鉴的一种新理念。
企业责任竞争力还是组织社会责任概念和体系的深化和具体发展,组织社会责任是组织通过透明和符合伦理道德的方式,将利益相关方期望整合到组织的各项活动之中,以使组织的各种决策和活动贡献于可持续发展,它既包括组织社会责任的目的(促进可持续发展),也包括组织履行社会责任的方法(将社会责任理念和要求融入到组织决策和活动中)。而企业责任竞争力既是企业履行社会责任促进可持续发展目的的具体化,也是企业将社会责任要求融入企业各项决策和活动的具体衡量标准。
二、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企业责任竞争力
在经济全球化大潮涌动和新科技革命突飞猛进的时代背景下,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竞争关系中的地位得到空前提升,已经成为关系企业成败的核心竞争力、创新型经济的根本要求和维持企业持续竞争能力的不竭源泉,更是提升企业责任竞争力的重要支撑。
1.知识产权保护从法律要求的角度提升企业责任竞争力
知识产权是法律认可的无形资产,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是以法定形式固定的竞争优势。从目前世界各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实践来看,绝大部分国家都纷纷出台了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一些国家还制定了知识产权国家战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各国政府的普遍共识。企业作为知识产权保护的主体,自然更应该承担和履行自己在社会中的法定义务和责任,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企业行为都客观上面临着受到法律制裁的后果,从而给企业带来诉讼的困扰和增加侵权成本的损失。可见,知识产权是受法律所保护的,企业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即是遵守法律精神,实施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
2.知识产权保护从道德伦理诉求及社会公众期待的角度提升企业责任竞争力
知识产权是人类聪明智慧和劳动成果的结晶,凝聚了专利所有人在精力、财力、物力等方面的辛勤付出和大量投入,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并得到应有的回报。知识产权保护已成为遵守市场经济秩序的应有之义,企业作为市场的参与者有义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企业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是对他人知识产权成果的一种尊重,也是对市场其他主体的一种责任,是企业在道德伦理上的一种自律行为。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企业必将是为社会所尊敬的企业,其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实践和绩效也必将有利于推动行业健康发展进步,激励社会创造和创新,从而帮助企业在广大公众心目中树立负责任的正面社会形象和提升企业品牌价值与影响力。例如,微软公司因在长期致力于知识产权保护过程中所取得的显著成效,在全球社会赢得了广泛赞誉。
3.知识产权保护从企业自身业务发展需要的角度提升企业责任竞争力
知识产权是构成企业竞争力的核心要素,奠定了企业实现持续提升效率和不断创造新的竞争优势的稳定基础。我们今天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成为核心竞争力中最重要的组成部分,无论是企业的核心技术研发能力、产品的制造能力和市场的推广能力等,毫无例外地都离不开知识产权的有力支撑,掌握核心知识产权的企业竞争是不能被模仿也是不能被取代的。当今世界著名的企业大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例如,索尼公司的微型化电子技术、飞利浦公司的光学介质领域技术、NEC公司的数字集成技术等。一定意义而言,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是上述著名企业之所以著名的关键,也是其得以迅速发展壮大和纵横驰骋国际市场最重要的秘诀所在。
可见,知识产权保护无论是在法律要求、道德伦理诉求及社会公众期待抑或企业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等诸多维度,都有利于帮助企业提升自身责任竞争力,对内显著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对外显著提升企业的运营透明度和品牌美誉度,实现责任与竞争力的统一、公平与效率的统一,让企业更具责任、更具价值、更具竞争力。
三、提升企业责任竞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
企业责任竞争力日益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知识产权保护可以帮助企业平衡公平与效率问题,从而提升企业责任竞争力。从提升企业责任竞争力的角度看,企业可以考虑从以下几个方面。
1.及时对知识产权进行确认,明确知识产权的归属
企业自新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之日起就应根据自身实际开展品牌、商标的策划工作,及时申请商标注册并完善相应的法律手续,以法律的形式正式明确商标所有权、使用权及商标注册范围。企业对技术创新所产生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方法等应及时申请专利保护,以确保企业在相应领域的控制,同时采取有效保密措施,切实加强对企业技术秘密的严格保护。另外,企业对所拥有的著作权,特别是企业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计算机软件,还应及时进行版权登记,以明确权利归属,避免由权利归属所可能引发的法律风险,有效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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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建立系统的监管体系,实现对知识产权的全程监控和管理
企业要确保自身在知识产权运营过程中的合理合法,但更重要的还是要努力维护好企业的知识产权。企业应当配备专门的知识产权保护人员,加大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经费投入,建立知识产权保护的系统监管体系,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对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善于拿起法律武器,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的争端解决机制,依法及时地提起或应对知识产权诉讼,实现对企业知识产权的全程监控、跟踪和管理。最终确保企业的知识产权不受损害,始终掌握企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3.树立全球视野,积极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和完善
企业在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必须重视参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的制定和完善。我国企业应积极参与修改、制定和完善国际知识产权规则,在国际知识产权规则领域发出中国企业的诉求和声音,按照以上规则、标准积极参与国际竞争,以更好地适应企业自身业务发展的需要。
4.大力实施品牌战略,争创国际知名品牌
企业应高度重视品牌战略的制定和实施,注重精心培育品牌,努力把具有鲜明个性的商标作为开拓和扩张市场的重要法宝,加强商标权的管理和保护工作,及时发现和制止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不法行为,保护企业知识权益,维护品牌良好形象。在积极培植品牌的过程中,还应更加重视技术和专利保护等方面的基础工作,不断提高产品和服务品质、完善售后服务,不断开展技术创新,尤其是掌握和拥有具有核心技术的自主知识产权,争创国际知名品牌,努力获得社会公众的广泛认可。
链接
第1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聚焦“天才创新家”
2012年4月26日,第12个世界知识产权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确定的主题为“天才创新家”(VisionaryInnovators)。“他们的创新改变了我们的生活。他们的影响巨大。他们有时还能改变社会的运转方式”,WIPO表示,不论是艺术创新还是技术创新,在每个伟大创新的背后,都有人的故事——一个因为个人的好奇、洞见或决心而开辟新道路的故事,并就此列举了乔布斯、莱特兄弟、巴斯德和伦勃朗、毕加索、契诃夫等多位天才创新者的例子。
“世界知识产权日让我们有机会更深入地了解知识产权作为一种平衡机制,在围绕创新和文化创作的各种相互竞争的利益之间所发挥的作用:创作者个人的利益相对于全社会的利益;制作人的利益相对于消费者的利益;鼓励创新和创造的利益相对于分享创新和创造所带来的好处的利益。”WIPO还表示。
据了解,1970年4月26日,《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正式生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1980年6月5日我国加入该公约,成为该公约第90个成员国。
微软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活动警示盗版负面影响
在全球庆祝世界知识产权日之际,微软中国向每一位为知识产权做出贡献、革新人类生活方式的创新家表示敬意,并向业界发出倡议:保护知识产权,培育创新,创造就业机会,促进经济尤其是知识型经济的发展。
为此,微软公司也对中国政府开展的打击侵犯知识产权专项行动给予了充分的支持与配合:在全国多个城市大力推广正版软件,举办宣传“辨清正版,保护权益”,“正版软件,真就不一样!”等市场活动:推动北京中关村电子卖场对场内商户采取更严格的监管措施,加强对软件知识产权的保护;配合执法和司法机关查处了多起软件盗版大案要案。
观点
“中国专利申请数量已经位居世界第一。政府此时应强调的是从质量和专利布局上来做创新的综合评价体系。专利申请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关键是看发明专利所占的比例,其中有多少转化为直接科技成果,有多少转化到企业中,在多大程度上为企业提升了经济效益与核心竞争力。”
——中国知识产权院院长马一德
“2011年,深圳每万人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达到59件,这个数值已达到创新型国家的水平,深圳的经济转型已转入到依靠创新驱动的轨道。依靠知识产权来提升国家和城市的核心竞争力,已经成为各级政府摆脱危机、突破困境的重要手段之一。”
——深圳市副市长陈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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