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消防责任书

2024-12-13

单位消防责任书(共15篇)

1.单位消防责任书 篇一

内部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

2007-11-14 18:16:23

为了加强我院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事故,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云南省消防条例》及消防部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责任保证书。

一、消防安全工作责任(记100分)

1、部门主要行政领导负责的防火责任制度和措施(25分)

(1)部门有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措施并和下属科室、班级签订责任书。

(2)成立消防防火(领导小组)并开展活动有工作记录。

(3)部门下属科室或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职责、责任区明确。

(4)火源、电源、易燃易爆剧毒化学物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

(5)挑选责任心强的教职工,学生兼任业余消防员,兼任业余消防安全工作管理。以上五项内容每少一项减3分。

2、建立部门防火档案、制定灭火和应急预案,开展“四大节日”、“两假期”及平时消防安全大检查。(25分)

(1)防火档案的内容应达到建档要求。

(2)消防安全重点防火单位应定点、定人、定措施(如:学生宿舍、锅炉房、食堂、化学系、地理系、物理系、体育系仓库、图书馆书库及资料库、计算机房、后服中心、文印部、电教中心、网络中心、演播厅、后管仓库、电工房、木工层),实行严格制度管理。

(3)制定切实可行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4)“四大节日”、“两假期”及时消防安全检查工作记录完善。

(5)每月一次防火自检自查,20日前将检查情况报保卫处安全科,发现火灾隐患定部门、定人、定措施,限期改正。

以上五项内容每少一项减3分,未限期改正的减3分。

3、对本部门的教职工、学生、家属子女做好防火安全宣传教育(25分)

(1)经常对本部门教职工、学生、家属子女进行消防法规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做到学生不在宿舍内擅自拉接电源,烧电炉,不使用发热管、不乱丢烟头。在重点防火区如学生宿舍、化学系、地理系、物理系、体育系、图书馆、阅览室、各部门的保管室、仓库、资料室、试验室、语音室、打印室、计算机房、艺术系画室、音乐专业琴房、锅炉房、食堂、油罐库、化学易燃易爆有毒放射药品仓库、食堂、网络中心等,设置明显的重点防火标志,禁烟标志。

(2)认真组织开展“119消防宣传周”活动。

(3)每年利用广播、墙报、黑板报等进行消防安全法规宣传教育不少于二期次。

(4)教育好本部门的教职工、学生、家属子女知道火灾危害性、懂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发生火灾会报警和会使用灭火器,能扑救初起火灾。

学生在宿舍使用电炉、乱接电源一次各扣5分,连带责任扣分(后管部门扣3分,系扣2分)。

4、严格本部门辖区的消防设施的制度管理(25分)

(1)维护好本辖区内的消防设施。如(灭火器、箱、消火栓、箱、水袋、应急疏散指示灯、应急疏散安全出口指示牌、疏散安全出口门标志)等。

(2)本辖区内的灭火器材无丢失和非正常损坏。

(3)根据本辖区的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应保持清洁完好、有效。

(4)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器材应严格按照国家消防法规的有关规定进行设置。

(5)消防器材按时检查维修、维护、保养。

以上五项内容少一项扣5分。

二、考评和奖惩:

1、各部门每年在上半年和下半年各自查一次,自查打分报告和总结分别于5月20日和11月20日前报学院综治委办公室(保卫处),年终学院组织检查考评,评比后兑现奖惩;

2、对严重失职、导致本部门治安秩序混乱或发生影响稳定重大治安事件的,不及时整治的,实行一票否决权,部门不能评先授奖,主要领导干部本人不能评先授奖、晋职晋级;

3、不认真落实责任书条款,年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当年评奖资格:发生重特大火灾、刑事案件、交通事故、安全工伤事故;

4、如党政领导人变动,由接任领导继续履行责任书;

5、受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奖励,每起增2分,协破或现场抓获作案人的增1分;

6、根据年终考评结果,对优秀部门给予奖励。院综治委设立奖金1.5万元。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院和部门领导签字后分别保留一份。

责任部门:玉溪师范学院

部门领导:(签字)校领导(签字)

年月日

2.单位消防责任书 篇二

消防重点单位一般包括:一是像是厂房、库房等这些火灾危害性大, 火灾后造成经济损失大的单位。二是像电影院、会议室、医院、旅馆等这些火灾后人员集中而且伤亡大的单位。三是像大型计算机房、大型图书馆等这些火灾后经济损失巨大的单位。四是像这些电信楼、邮政楼等火灾后政治影响大的单位。五是像这些木材加工厂、纺织厂等火灾后造成大面积的单位。

二、消防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1、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制度不完善

现在的一些消防重点单位的消防制度都不是很完善。没有制定出合理有效的消防制度, 没有专门负责消防的专门人员, 也没有专门的执行监督人员。这就造成单位中人人都不去遵守制度, 不去按规定做事, 不重视单位的消防安全。大多情况下一些单位的消防措施只是一种应付检查的摆设。人们平时也不注重消防安全, 比如经常会在一些易燃易爆的物品前不注重乱吸烟, 就会容易引发火灾, 造成安全隐患。同样在没有合适的规定, 就没有职责分权, 造成职责不清。这样没有一个合理的完善的制度去规范去执行, 会造成消防隐患。

2、一些消防重点单位的领导没有防范意识, 防火意识薄弱

一些消防重点单位领导对消防工作不重视。这样就会造成手下人员对消防工作不重视, 造成对消防工作的疏忽防范。这样领导只注重经济不注重消防, 这样就没有消防资金来为消防工作进行整顿。

3、消防监管单位的监督不到位

消防监督单位在进行消防安全执行上做的力度不够。消防监督单位在对一些单位的消防工作上往往走走形式应付差事, 对一些单位的消防检查工作做的不到位。造成了消防工作上的安全隐患。

4、一些单位的为了自己的利益, 经常习惯性的违反条例

一些玩吧、游戏厅、舞厅等为了自己的利益, 经常习惯性的违反防范条例。经常不合理的安排自己的线路问题, 造成很大的安全隐患。经常为了节省开支, 在消防措施上没有预留资金, 要不然就买一些质量不合格的消防措施。这样遇上了火灾就不能及时的去处理。

5、单位员工不熟悉防火器材, 大家防火知识不清楚

像一些酒店和餐馆中, 这些单位人流多, 员工的流动性也大。平时也不太注重对消防知识的了解, 对消防器材也比较生疏。再加上单位不重视, 员工就更加不重视这些了。这发生火灾时就会出现不会用消防器具, 不懂安全逃生知识, 造成人员和财产的损失。

6、消防器械的保养和更新速度慢

企业一向注重经济利益, 对消防投资不重视。现在的消防器具更新速度快, 使用方法也在适时改变着。所以消防器械也要跟着时代的变化而变化。如果一直用老的消防器械可能对一些器具的消防不是很气作用, 灭火速度慢。这样就会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

三、消防重点单位问题的解决措施

1、制定完善的消防制度

制定完善的消防制度, 分清职权, 这样出了问题就可以依据规定和制度来解决, 这样就少了纠纷。还要派遣专门的人员去管理消防器械, 定期检查单位的线路, 学习消防知识。同时还要负责去普及消防知识, 同时还要负责去监督在职人员的行为。这样制定了完善的制度, 并且派遣专人去实施执行以及监督, 职权进行了分工, 赏罚也有了依据, 同时人们就不会再不去重视消防安全问题了。

2、消防重点单位的领导要注重对消防工作的安排

领导要起一个引导和带头作用, 所以在消防工作上领导要有所重视。这样在职员工才会来重视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领导要定期去检查一下单位的消防措施和安排一下消防工作。并且要给消防组安排一定的资金去更近器材, 以便真有事情发生都能一一应对。这样既能减少对人员的伤害, 又能减少经济损失。

3、消防监督单位要尽职尽责

一些消防监督单位要做到自己的本分, 要对自己的工作尽职尽责。这既是对自己的工作负责, 又是对其他单位的负责。所以, 消防监督单位要定期去那些重点的消防关注的单位去检查去监督。在监督中要仔细检查重点单位的线路和防火器具, 这是对人身安全负责的一种体现。要加大对为法的执行力度, 要讲清道理。在监督过程中不能应付差事, 要仔细详细检查, 并要给这些单位提醒建议, 违反的可以加大处罚力度, 或是行政惩罚。

4、一些单位要对消防安全引起重视, 要经济效益和安全兼顾

单位不能只顾着自己的经济效益而忽视了安全。我们都知道人只有人身得到了一种安全的保证的时候, 才会去尽力的去工作。所以, 企业单位要给员工提供一个很安全的环境, 这样才能使员工更放心的工作。安全中最重要的要属火灾消防防范了。所以对于安全监督部门的建议, 要认真吸取教训, 加强对自己单位消防措施的整改。这样既配合了安全监督部门又让自己的单位变得更安全减少了隐患。

5、要注重对员工消防知识的普及, 培养锻炼员工使用消防器材

单位中人员流动量大, 这样人员的进入都没有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 和消防器具的使用。这其中存在着很大的问题, 毕竟这些消防知识这些消防器具是与我们生活息息相关的。所以, 要时刻注意防火消防措施。单位要注重对员工的消防措施的培训, 更要普及自救知识和器具的讲解。

参考文献

[1]陶琦:《当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铁道劳动安全卫生与环保》, 2007 (04) 。

[2]翟艳东:《浅议如何做好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 《管理杂谈》, 2008 (02) 。

3.单位消防责任书 篇三

关键词:消防;重点单位;监督管理

中图分类号:D035.3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6-4117(2011)04-0043-02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社会发展迅速,经济建设也取得了显著成效。企业改制、结构调整,经济成分、经营方式趋于多样化给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多困难,一些重点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十分薄弱,火灾形势越来越严峻。如何进一步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增强消防监督能力,改变相对滞后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模式,与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隐患及其火灾造成的损失,为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创造一个健康的环境,是公安消防机构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而且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是我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直接关系到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因此,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已刻不容缓。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难度不断加大

(一)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量不断增多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科学、准确地界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后,重点单位不仅在数量上急剧增加,行业也多样化、复杂化。但是,由于消防机构编制和体制的限制,消防监督机构和监督人员却不可能大量增加,消防监督机构日益增加的工作量和消防监督人员缺乏的矛盾逐渐加剧。虽然消防管理理论基础相同,但是各行业、各单位的规模大小、专业情况及火灾危险性不尽相同,导致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失误、低效,这不仅给单位带来了火灾隐患,同时,也给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带来了一定监督管理上的困难。

(二)消防监督管理机构自身困惑

消防监督工作人员由于日常工作的繁重,几乎一个人承担几个人的工作量,同时,消防监督工作人员还要受理建筑防火设计审核,火灾事故调查,任务繁重,经常加班却得不到良好的收效,更别说思考改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机制。另外,消防监督人员业务素质和职业道德也有待提高。重点单位的管理涉及面广,标准多,要求严,而消防监督工作人员少,且来源多为战士考学,文化基础较差,或是地方大学生新入伍,业务知识、协调能力又比较欠缺,工作的繁忙使他们几乎无暇顾及新的知识技能学习和思考改善消防安全重點管理,导致消防监督检查过程中出现监督不到位的情况时有出现。

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中存在问题

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健全,各单位“自主管理、自我负责”的责任意识和主体意识已经明显加强,对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也有明显改善。但在实际工作中,仍然有一些重点单位只注重经济效益而忽视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只是存在形式而缺乏真正的组织教育和应急演练等等,所以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难点问题。

(一)重经济效益,轻消防安全管理

通过各级公安消防机构的大力宣传教育,单位对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有质的飞跃,自觉性、主动性较以往也明显增强,但是,相当一部分单位对消防工作仍然是“说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没有把消防安全工作同生产、经营、管理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一些企业单位领导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很少重视消防安全管理,对单位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的管理置之脑后,从不过问,对年久失修的消防设备的更换也不够重视。消防机构检查出来的火灾隐患,需要花钱整改的也一拖再拖,以至于火灾隐患不能及时消除。另外,由于只顾眼前的经济利益而不注重长远的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单位对消防安全负责人及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不能引起重视,对消防安全检查和消防安全巡查及违章行为的查处等经常性工作也不能很好的落实。

(二)制度不健全,消防基础业务流于形式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可是,实际工作中发现,大部分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同时,规定中还明确规定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但是,在检查中发现,大多数的单位对防火检查工作没有落实到位,即使坚持每日巡查的,记录内容也不够详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该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而且对每名员工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然而大多数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没有固定的宣传场所,也不按照要求定期开展宣传培训来增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很多消防基础业务流于形式。

(三)缺乏培训,负责消防工作的人员业务素质较低

由于单位对消防安全工作不够重视,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经费投入不足,缺乏对消防人员的培训和教育。优胜劣汰竞争机制的形成和经营机制上的变化,消防工作被挤出了圈外,仅仅安排一些难以履行职责的文化素质相对较低的人员来做消防工作。他们对消防设施的操作方法、性能不熟悉、不了解,单位为了节省开支也不对他们进行培训,导致重点单位有人管消防工作,又没有管理到位的尴尬局面。另外,由于受经营状况的影响,一些单位内部员工流动性大,每隔几个月就可能更换一次人员或岗位,新上岗的人员又不及时培训、教育,有部分员工连怎么报警、怎样使用灭火器都不会就被安排到单位消防管理工作岗位上,这不仅对本单位不负责,也给消防机构的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带来了一定难度和压力。

三、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管理措施

新《消防法》颁布实施,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确定和单位自身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等作了更加明确的规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有所加强,但是也存在上述很多问题。所以,消防监督机构应该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一)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培训,指导消防安全防范工作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从多方面、多角度明确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消防监督机构也应加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有关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使他们充分了解消防安全常识,掌握如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怎样开展防火巡查、如何开展消防应急演练等一系列火灾预防和应急救援工作。同时,消防机构应根据消防安全涉及面广、内容多、科技性强的特点,以岗位操作规程及操作技巧为主要内容,把消防科普知识和消防安全技能有机地结合起来对单位有关操作人员进行培训,使其操作规范化。消防监督机构应严格要求重点工程、重点岗位的人员,对他们进行专业知识的培训并统一考核发放资格证,要求其持证上岗。消防监督管理不是静止的,是动态的,一次火灾隐患的消除并不意味着无限期的安全,只有每天的防火巡查、定期的防火检查,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才能真正起到火灾预防的作用。所以,消防监督机构还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指导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二)强化责任意识,促进重点单位防火安全管理

虽然消防机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确认、检查、备案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明确了各级负责消防安全的管理人员的职责,但是,在实践工作中,管理人员对防火工作重视程度还不够,平时嘴上说得多,形式做得好,行动跟不上,落实不到位,没有把防火工作真正列入议事日程之中。消防監督检查机构要加强监督,强化单位自身的责任意识,明确单位本身是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同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要把消防工作列为本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列入全年工作的议事日程,树立安全出效益的思想观念。消防监督管理机构督促单位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度,重点单位也应根据本单位各部门的管理职能和工作范围,确定各部门的负责人为该责任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责任意识的增强可以促进重点单位的防火安全管理,促使单位领导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和科学的管理方法。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提高单位管理水平

总结以往的重点单位火灾事故经验教训,很多火灾是由于领导、管理者和职工群众思想麻痹,重视不够,疏于管理,意识淡薄,管理松散,又不懂消防规章制度及初期火灾的正确扑救方法而造成的。由于单位平实缺乏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疏散演练,当火灾发生后,有不少人缺乏起码的消防安全常识,手忙脚乱,不知所措,不知如何扑灭初期火灾,甚至不会逃生自救,导致发生严重的火灾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应注重监督“人”的工作,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领导消防安全责任意识的树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的落实,人员培训、模拟演练的开展等一系列以人为本管理的巩固和加强在消防监督机构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管理过程中非常必要,也是消除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的有效途径。消防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和重点单位都要始终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树立每一个人的消防安全意识,时刻注意消除火灾隐患,提高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管理水平。

(四)借助社会力量,促使消防工作社会化

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只靠自身的监督管理还不够,而且要督促、监督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内部建立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管理长效机制,同时,结合社会各界力量,使消防监督管理工作向纵深方向发展,形成群众参与的社会化消防安全管理体系。消防中队可以组织战斗员去消防安全重点实地消防灭火救援演练,从而引起单位员工视觉和感官上的共鸣,以至促使单位领导和员工平常注重本部门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加强自身消防安全意识,形成消防安全大家管、责任大家负的一种良好消防安全环境。另外,通过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多样的宣传载体进行社会化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增强社会群众消防安全意识,从身边小事做起,把消防安全隐患消除在平时。

(五)转变观念,建立监督管理新机制

以前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监督管理是消防监督人员与被监督单位是一对一的管理模式,由于消防监督员长期充当被管理单位的消防管理人员的角色,造成了监督不到位,走过场重形式,责任不清,职责不明。要想监督管理好重点单位的消防工作必须转变观念,树立单位消防安全责任有单位自己承担并履行好相应的管理职责,而且新《消防法》的颁布实施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相继出台也要求单位认真落实责任,自我管理,自我承诺,责任自负。消防监督管理机构要求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签订责任状的同时,单位也始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严格落实防火检查、巡查制度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和火灾隐患的整改制度,做到消防安全工作始终保证有人管理、有人负责、有人监督的良好局面,所以,消防机构和被监督单位只有共同努力才能把消防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

结束语:加强重点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仅靠公安消防机构的监督检查是远远不够的,最主要的是应加强单位自身防范能力。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应督促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建立健全相关消防安全机制及采取有效措施保障相关制度的落实和实施,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及组织应急救援疏散演练,合理分配消防管理人员和认真落实相关责任制度。消防监督管理机构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共同努力才能消除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作者单位: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

作者简介:李志军(1983— ),男,河南周口人,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胡伟(1982— ),男,云南曲靖人,曲靖市麒麟区公安消防大队助理工程师,硕士研究生。

参考文献:

[1]袁伟明.改进消防重点单位管理模式的思考[J].山东消防,2003,11.

[2]张镇宇.重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J].河南消防,2003,7.

[3]朱献飞.重点单位消防监管现状与对策[J].浙江消防,1999,10.

[4]李国敏.浅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监督标准[J].云南消防,2001,4.

4.分包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书3.15 篇四

甲方: 乙方:

根据《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十堰市消防安全责任监督管理办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消防安全工作在总包方统筹管理下,分包单位具有以下消防安全责任:

一、分包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十堰市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包方内部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所辖区域内和施工作业区域内的消防安全,接受总包方消防安全部门监督管理。

二、分包单位必须建立防火组织,成立防火领导小组,组建义务消防队。对义务消防队员定期组织学习,真正达到会报火警、能检查发现火险隐患、能扑救初起火灾。

三、分包单位需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的防火工作。

四、分包单位进场后15个工作日内,将本单位所有员工姓名、籍贯、身份证号、工种等基本情况注册登记,报总包方安全部门备案。有人员补充或有人员退场应及时向总包方通报。

五、分包单位要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防止和消除火险隐患,对总包方指出的火险隐患,应及时按要求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以书面的形式报给总包方安全部门。

六、分包单位需要在施工现场内设置宿舍、临时库房和有火灾危险性的加工场所必须向总包方申请,经同意,在指定的地点设置。

七、分包单位确定重点防火部位,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定人、定责,严格管理(防火责任人、管理制度、防火标志必须上墙公示)。

八、分包单位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并经常检查,保持完整和应有的使用效果。

九、分包单位内的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品及可燃建筑材料进场,应

及时向总包方通报,在总包方指定的地点存放。

十、分包单位参加总包方组织的生产例会、消防安全专题会议和灭火、应急疏散消防演习。

十一、本责任书由总包方和分包方共同签署,一经签订必须遵守。分包方在办理工程款结算时,必须到总包方安全部门开具结算证明,否则总包方财务部门不予结算工程款。

十二、本责任书一式四份,建设方、监理方、总包方、分包方、各执一份。

注:以下内容必须报总包方安全部门备案。

1、防火领导小组、义务消防队员、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宿舍、重点防火部位责任人登记表;

2、本单位员工基本情况登记表;

3、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情况登记表;

4、宿舍、临时库房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加工场所等部位情况登记表。

总包方(盖 章)分包方(盖 章)

总包方负责人签字: 分包方负责人签字:

5.木材加工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篇五

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本单位的消防工作计划,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督促本单位各部门、车间、班组确定消防负责人,落实消防责任制。

3.根据季节特点和消防安全需要,组织本单位各部门、车间、班组开展群众性的防火宣传、检查。

4.督促本单位各部门、车间、班组消除火险隐患。5.其他有关消防事项。

防火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 2.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3.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4.把消防工作列入工伤、生产、施工、运输、经营管理的内容,划分消防责任区,指定各责任区的消防负责人,逐级落实防火安全任务。

5.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教育;

6.组织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改善消防安全条件,

用火用电制度

1.各种火源、电源的设备及装置地点要合乎防火要求,并要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定期检查维修。用火设备附近及热源管道上,不得挂搭电线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以防发生火灾;

2.火源、电源要有专人管理,下班时要进行全面检查,做到人走断电灭火,防止留下隐患;

3.电器设备由电工安装、维修,不许私拉电线和使用电热器具;

4.不经批准,不能在车间和室外动火,有五级以上的大风时不准用火,严禁在禁止吸烟的地方吸烟。

值班值宿制度

1.更夫、值班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准擅离职守; 2.严格门卫制度,控制外来人员进入厂区和严禁外来办事人员携带火种入厂(场),并对外来人员做好登记;

3.值班期间不准喝酒、睡觉,要经常巡逻查看,及时发现火情,及时向消防队报警,并做好扑救火灾的准备工作;

4.严格检查厂区内的火源、电源安全情况,对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

5.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对在值宿期间存在的一般问题要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向厂领导和接班人交待清楚。

防火宣传教育制度

1.对全体职工群众要经常进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有关消防法规,定期进行考核将其列为评选先进,晋级的一项内容。

2.对新工人和变换工种的工人都要进行消防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工作。

3.对电工、焊接工、保管员、更夫等特殊工种人员要经常进行专业性的消防训练,定期进行考核。

4.通过教育和训练,使每个职工达到“三懂”、“三会”。既:懂得本岗位生产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

建筑防火送审制度

1.凡是本单位自筹资金或居里在计划内设计施工的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工程设计图在施工前分别送消防部门审核,并参加选址、设计审核、施工监督检查和竣工验收工作。

2.对未经消防监督机关审核的工程项目,并在本单位进行建筑工程施工的施工单位负责督促建筑送审,并通知消防部门。

3.建筑工程施工单位的包工人员,在施工前必须报到消防科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

低,通风良好的场所。

3.遇水容易发生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存放在潮湿和容易积水的地点。

4.受阳光照射容易燃烧、爆炸的化学易燃物品,不得在露天存放。

5.闪点在四十五度以下的桶装易燃液体不准露天存放,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6.化学易燃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立即进行安全处理。

7.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

8.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

9.装卸化学易燃物品,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不准使用能产生火花的工具,不准穿带钉子的鞋,并应当在可能产生静电的设备上,安装可靠的接地装置。

10.储存化学易燃物品的库房,应当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器照明设备。

11.易燃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以及库房结

物品要清理干净。因条件限制或必须在可燃物品附近从事焊割作业时,如在天棚、木地板和可燃墙壁附近焊割,应采取周密的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看护。

4.在没有火灾爆炸的车间内,装置移动式乙炔发生器时,电石不宜加得过多,室内要通风良好,并要离明火及高温物体远一些。电石灰应经过处理倒在安全地方。

5.凡盛过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没有进行彻底清理前,不能进行焊接、切割作业。

6.装有氧气或乙炔气的钢瓶应当放置稳固,移运和搬运时,应防止撞击和震动。

7.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

8.进行气焊或气割时,应该先用乙炔气将导管内地空气排除后才可点燃喷嘴。

9.乙炔发生器及其配件,输送导管结冻时,应该用热水或蒸汽加热,不要使用明火加热或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敲打。

10。测定气体导管及其它分配装置有无漏气的现象时,要用肥皂水检测,禁止使用明火。

11.在生产和储存易燃液体,气体的房间内,禁止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油脂或沾油的工作服、手套以及其它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软管等接触。

焊割作业结束后,要仔细检查现场,如发现有焦味等可疑现象,必须查明原因彻底清除隐患。

下班时应清扫,保持清洁。

3.禁止从散热片山取下保护物,禁止在散热片上或蒸汽管道上烤抹布、工作服、木料等其它可燃物质;禁止把半成品堆放在散热片上和把材料放在散热片附近0.5米内的地方。

4.在生产车间和木工房内严禁保存超量的材料,严禁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和用挥发溶剂的胶以及各种油漆。

5.禁止在设备上、电动机上积存灰尘或者在它的附近放可燃的木材和锯屑、刨花,应定期经常打扫,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在锯材过程中要注意控制电锯、轴承和电动机运转摩擦部分的温度;不要使用钝锯和弯扭的锯片,以免强烈摩擦生热;机器的运动部分要勤检查、勤注油;电锯片的冷却剂应当用水,不准用油。

7.对成品涂漆、喷漆要按漆工的防火规定进行操作。8.管理好电源和电器设备,停止生产时必须断电。9.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带锯机、钻孔机、开槽机、压刨机、砂光机等机械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掌握进钻、进刀速度,防止速度过快,因刀锯与木材的摩擦加剧而产生火花,引燃刨花和木屑。

10.要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懂得扑救火灾的基本常识。

锅炉工岗位防火责任制

制材车间岗位防火责任制

1.在木材加工操作时,应注意锯条角度,控制进锯速度。2.锯末和废料应及时清除,应定期经常打扫电气、机械设备上和车间内的积屑和粉尘,并对电气、机械设备经常检查维修。

3.维护机器用的油棉纱及油抹布,应存放在专用金属箱内。每天工作结束后,应有专人收集存放好

4.带锯跑道的电源线,应有可靠的保护装置,防止与其他物体摩擦、破损,引起短路,产生火花。

5.原木不应存放在车间内,可在入口附近留有空台,以存放原木,贮存在车间内的原木不应超过一个班次的需用量。车间内严禁存放易燃可燃液体和用挥发溶剂制的胶以及各种油漆。

6.车间内各种机械设备,木料与暖气设备,管道的距离不应少于1米;疏散用的出入口应保持畅通;不准阻塞通向灭火工具和室内消火栓通路。

7.在车间内外使用电焊、气割或动用明火时,必须经过批准,并采取防火安全措施,应将焊割部位的可燃物质彻底清除,并准备好灭火器材,焊接后也应该有专人检查。

8.操作人员必须遵守岗位责任制,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车间内严禁用火炉或高压蒸气采暖;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在工作结束时,要将动力线的总闸拉开,切断电源。

3爆、氧化剂、强酸等化学药品,必须轻拿轻放,避免震动、撞击产生火花和倒置。

8.仓库区域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的宣传标志,库房内不得设办公室。不准无关人员进入库房。

9.库房内电气设备应按规格安装,并定期检查,不准拉临时线,不准使用高功率灯泡,不准使用电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移动式的照明线路应采用软质胶皮线,须架空固定。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切断电源。

10.仓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库房内及其周围的包装纸箱、稻草、碎纸头、木板条和杂草等易燃物品要及时清除。油棉纱、油抹布和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在工作结束后,要放到库房以外的安全地点。

6.单位消防责任书 篇六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消防法》和《湖南省实施< 消防法>办法》及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望各分公司和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积极支持,互相配合,共同遵守。

一、公司消防安全由安全环保部负责协调,公司各分公司各部门都设有义务消防员。

二、消防安全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分公司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各自所属范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三、各部门指定义务消防员,报公司备案。

四、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一)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二)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消防知识培训,(三)进行经常性的内部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四)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并指定专人维护管理,保证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有效、好用。

(五)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六)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不得占有疏散通道或者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上设置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封闭安全出口,不得遮挡安全疏散指示标志。

(九)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义务。

六、公司安全环保部负责监察各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七、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订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到火灾报警后,在向公安消防机构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查清火灾原因。

八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十一、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安全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安全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十三、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公司安保部或拨打火警电话119。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如火情较大,迅速离开现场。

十六、擅自改变消防安全措施用途的,或者不按照《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内容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停业整改,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

十七、各部门的安全负责人,必须服从公安消防机构和公司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管理,十八、各部门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有意见、见议等,可到公司的安全环保部投诉和见议。

十九、本责任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二十、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部门签字: 公司签字:

日期: 日期:

7.浅谈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 篇七

关键词:企事业单位,火灾,消防安全

1.引言

我国经济发展迅速, 人员、物质等流动越来越频繁, 因此, 为保护国家财产以及人身安全, 社会和各企事业单位都要注意消防安全问题。我国的消防法制也在不断地建设和完善, 由于火灾严重威胁人类的健康和财产安全, 所以“安全第一”始终是消防安全的方针。无论是学校, 医院, 还是家庭, 一旦发生火灾, 势必会影响人们的健康和心理。企业消防仍然是我国消防安全工作的重点。

2.消防安全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随着我国经济的迅速发展, 企事业单位也不断壮大, 但是, 在迅猛发展的同时, 我们还是不能忽视消防安全问题的存在和隐患, 不只是因为火灾影响的可怕, 更重要的是问题和隐患处理的好坏关系到人们生命财产的安全以及有效地防止火灾的发生。影响企业消防安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几个方面:

2.1 企业工作人员的消防意识自救本领不够全面

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施不仅只是消防机构的工作, 也是每个人要注意的问题。一些企业为了省钱, 雇佣了消防专业素质较低的工作人员, 这也增加了企业的消防安全隐患。

2.2 企业的消防管理工作不到位

有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培训工作只是走形式。教师授课也是照本宣科, 应付一下。甚至有些企业的消防制度只是挂在一边, 并没有落实。企业为追求利润, 降低成本, 不往消防安全工作上投资, 普遍消防设施的老化、灭火器数量不足、消防水带老化短缺等问题。一旦火灾发生, 就会因无力处理初期火灾而酿成更大的火灾。

2.3 企业生产场地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消防设备生产上存在质量问题。如消防设备中的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光电感烟探头、插定感温探头、手动报警按钮、消火栓、喷淋头、流量计、报警阀、压力开关、水泵、消防电梯等。这些设备在消防系统中必不可少, 有些生产厂家为了减少投资, 往往会偷工减料, 所生产的设备不达标, 在市场上流通会给企事业单位带来消防安全隐患。

3.消防安全中注意事项

每个企业在成立之前都应该首先考虑消防问题, 依据国家的法律要求来制定企业相关的消防安全制度和规范, 并且不断的完善优化, 同时加强消防人员的安全和自救意识, 提高消防管理的技术水平和素质。注意消防安全其本质就是保证人身和财产不受损害, 首先就是从个人素质抓起, 然后是对建筑设计和施工的要求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管理方面, 最后是生产消防设备的厂家生产消防设备时要注意的问题。

3.1 提高职工安全素质

目前, 消防安全教育已经在大众人群中广泛普及。如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 大学中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并且能在危险情况下用灭火器等消防设备自救等。消防安全教育是企事业单位为了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技术水平和防止事故发生而进行的活动, 是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的重要内容。

3.2 加大消防资金的投入

加大消防资金的投入, 及时更新已经老化的设备, 实现彻底的本质安全、系统无漏缺、管理无大意、设备无故障、工作人员操作规范等。把消防安全融入建设和科技进步之中, 若没有足够的资金投入, 要实现彻底的安全, 是不切实际的。另外, 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消防人员的安全工作, 可以定期请消防专家进行现场勘查, 及时发现问题, 以免出现火灾事故。

3.3 严厉打击生产不合格的消防设备生产

一些消防设备的老化、缺乏也是当前需要解决的重大问题之一。同时企业也要采取一系列措施, 在保证正常生产的前提下, 将生产工艺改善, 预防为主, 尽量减少或消除危险的因。例如, 把已经老化的设备淘汰, 购进先进的消防设备, 保证企业的人员和财产安全。

3.4 强化消防监督

(1) 消防监督的落实是消除安全隐患、预防重大火灾事故, 改善工作人员的环境条件的有力保障。在国家安全法律、法规的要求下, 强化企事业单位工作现场的安全检查, 定期专门进行现场督察, 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将事故隐患消除。

(2) 在消防安全检查中, 要严禁违规违章操作, 提倡实事求是的工作作风, 坚决反对官僚主义。检查工作人员要严格要求自己, 按规章制度行事, 从细微之处入手, 不漏掉任何事故苗头。

(3) 在选择消防给水系统时要相应的选择探测器。根据消防区域的大小、可能发生初期火灾的范围等条件来选择。如房间的高度, 工作区域中都有哪些可燃物, 火灾可能发生的走向趋势。对于火灾发展迅速的、有强烈的热辐射的场所, 应选择火烟探测器;对那些火灾形成后不能预测的场所, 应根据模拟实验来选择探测器的种类。无论什么探测器, 都要符合国家的相关生产规定和标准。

4.结语

总的来说, 加强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注意消防安全工作的落实是提高安全管理的关键部分。强化员工的消防安全素质, 创新消防管理方式, 加大消防资金的投入, 及时更新旧的消防设备, 树立企业的安全思想、科学的可持续发展观, 这些对提高我国人民整体的消防安全意识起着重要作用。依靠科学技术的力量来改善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技术, 逐步建立良好的消防安全管理系统, 是促进企业发展的根本。在理论的基础上, 加大实际操作也是不可或缺的工作。以往的消防安全培训只是纸上谈兵, 目前的许多培训机构或者单位专门设置实际操作灭火系统, 让人们详细了解消防工作的过程, 增加了人们的自救本领, 这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了许多方便。

参考文献

[1]《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1995 (2005年版)

[2]《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98.

8.单位消防责任书 篇八

1.任期审计责任认定的现状及问题

1.1基层审计工作具体落实上不合理

领导干部任期审计的责任认定是消防部队审计工作的需要,从目前来讲:07年以来,虽然在总队的要求下各级支队配备了专(兼)职审计员,但是专门审计人员的部门归属不明确。有的审计人员仍然由后勤财务人员兼任,有的由政治处或者司令部其他不并懂得审计业务的人员挂名担任。审计工作到底是在哪一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也不明确,任务划分也不明确,有了审计任务之后实际工作往往全部落在一名同志身上,审计组其他成员仅仅是挂名而已,没有切实的组织领导,有时任务重了就疲于应付,不能真正发现领导干部任期经济活动中存在的问题,或者对发现的问题不能准确定性和正确处理。主要是审计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操作困难,显得十分盲从,导致出现经济责任认定不准、认定混淆、认定不清及张冠李戴、尽说好话、套话的审计评价,不仅使组织人事部门难以运用其审计成果,而且使审计机关及审计人员增加了审计风险,还造成了审计人力、物力及财力的极大浪费

1.2事后审计多于事前审计

按部局要求对拟提拔、调整干部,要提前安排审计,实现“凡离必审”和“先审后任”,做到防范在先,监督在前。但在现实工作中往往是某名同志已经提拔、调整或者转业后才安排离任审计,完全不能达到审计结果客观反映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是考核、考察干部的重要途径作用。

1.3审计人员水平有待提高

因工作要求和标准不断提高,大多审计人员没有经过系统培训,对如何正确规范开展审计监督工作只是一知半解,因此审计工作质量有时不能达到上级要求。

2.任期责任认定的方法

笔者认为对被审计领导干部任期责任的认定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一是要对照审计当中查出的问题,查阅能进一步认定责任的相关党委会会议纪要、记录、批示、文件、合同和协议等方面证据;二是对没有书面论据和书面证明难以认定责任的,则向被审计领导干部本人及其他当事人进行调查取证,做好调查笔录,作为认定责任的依据;三是在认定责任时,还要应当充分考虑问题产生的历史背景、客观环境及领导干部所起的作用,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3.任期责任认定的范围和标准

领导干部在任职期内对其所在部门、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资产、负债、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其它有关经济活动应当负有的责任。所以,对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认定的范围主要是:第一、负不负责任;第二、负有什么样的责任;第三、按照客观公正原则,即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对审计中查出的各种事项要进行客观分析,查找原因,重点分清直接责任、主管责任和领导责任。

3.1领导干部不负责任的认定标准

判定标准有三个方面:第一、领导干部与事件没有直接联系,事件不是领导干部直接经办,事件发生的背景未经领导批准、指示、授意,纯粹是本部门、本单位职工个人行为以及本单位、本部门下属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行为;第二、领导干部对事件根本不知内情;第三、领导干部在管理上不存在失职,单位的管理制度健全,管理制度有力。

3.2领导干部直接责任的认定标准

所谓直接责任是指领导干部在其任职期间所在地区、部门和单位发生下列行为应当追究的责任。

一是领导干部直接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是指领导干部自己实施或者参与实施的,与其担任领导干部特定职务有关联的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二是领导干部授意、指使、强令、纵容、包庇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是指领导干部通过使其下属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了解其对某一事项或行为的主观意志及意愿来影响其下属人员或其他有关人员的具体行为,籍以实现其实施违反国家财经法规行为的意志或意愿的做法。

所谓指使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是指指挥或唆使其下属人员实施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

所谓强令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是指领导干部命令其下属人员实施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下属人员提出异议或者遭到下属人员的拒绝时,该领导干部利用其职权强迫其下属人员必须执行其命令的行为。

所谓纵容下属人员违反国家财经法规的行为,是指领导干部明知其下属实施了或者正在实施违反国家财经财规的行为,而根据其所负职责,该领导干部应当予以制止或对此行为作出处理、处罚,而不予以制止或处理、处罚、放任、放纵、甚至鼓励的行为。

4.注重任期责任审计结果的运用

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从源头治腐、制度反腐的重要举措,加强经济责任审计就是要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权力监督,防止权力腐败,达到惩治腐败、预防犯罪和保护干部的目的。通过经济责任审计,及时提出促进管理和改善决策的意见和建议,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用好人。通过完善责任评价体系、扩大经济责任审计范围等方式,不断提高经济责任审计成果的利用,争取将审计结果纳入干部考核和廉政档案,成为干部任免的重要参考依据。■

【参考文献】

9.消防责任书 篇九

施工总包单位(甲方)

施工分包单位(乙方)

为加强工程建设的治安管理,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分包单位治安综合治理管理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治安安全稳定,根据国家有关工程建设的法规的规定,乙方单位应当认真履行下列治安消防管理责任:

1、 必须明确本项目治安消防责任人,项目经理是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施工现场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接受甲方检查监督和指导。

2、 负责施工现场外来务工人员管理,规范用工管理,规范用工手续,办理有效的务工证,暂住证、上岗证件,并向甲方单位提供务工人员花名册和身份证等到复印件,以备检查。

3、 负责开展务工人员法制宣传教育,遵守甲方规章制度,确保内部务工人员不发生偷盗、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赌博等活动,禁止非本单位施工人员带入住宿,严禁男女混居等进行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4、 严格施工区域和住宿场所治安管理,落实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的治安、刑事案件。

5、 严格遵守消防法规,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严禁在工作生活场所乱接电线,使用电炉、电加热、电炒锅、大功率照明灯具及在禁火区域内违章吸烟等违反消防规定的行为。

6、 严格执行《上海市外来人员就业管理》规定,不准发生违反政府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并损害总包单位声誉的事宜。乙方单位务工人员发生因人工费结算矛盾以及上访闹事,乙方责任人应当立即赶到现场负责做好导、教育、劝阻工作。

7、 乙方单位与甲方单位发生工程款、人工费结算矛盾纠纷,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可诉讼法律。

8、 责任人未有履行第二、第三、第四、第五条款,以及发生事故,甲方单位可对直接行为人处5000~10000元的罚款。给甲方单位造成财物损失和人员伤害应予以经济赔偿,直至清退施工队伍或有关人员。

9、 本责任书有效期为双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合格时止。

10、 本责任书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项目部代表人: 治安责任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10.安全消防责任书 篇十

一、一期消防安全由公司保安部负责协调,公司全体人员都是义务消防员。

二、各单位和个人按使用房屋实行防火责任制,并由各单位领导或业主担任 防火责任人,负责做好各自所属范围的防火安全工作。消防工作要贯彻“预 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三、各使用人与业主应制定义务消防员,具体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消防工作指示,开展防火宣传,普及消防 知识。

2、经常检查防火安全工作,纠正消防违章,整改火险隐患。

3、管理消防器材设备,特别是对室内消防设备等要定期检查,确保各类器材和 装置处于良好状态。

4、物管部负责管理好消防栓和水泵接合器,定期检查,保持良好状态。

5、保安部负责管理好视频监控中心,实行 24 小时监控。

6、业主与保安部要定人、定时、定措施,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接 到火灾报警后,在向消防机关准确报警的同时,迅速启用消防设施进行扑救,并协助消防部门查清火灾原因。

四、主干道等必须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任何人和车辆不得占用或者封堵。

五、小区内严禁贮存烟花爆竹、炸药、雷管、汽油、香蕉水等易燃易爆以及 各类剧毒物品,不得在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六、建筑物内烟头及火材余烬要随时熄灭。

七、遵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严禁超负荷使用电器,以免发生事故。

八、各使用人进行室内装修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 可动工。需要增设电器电路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本司 工程人员施工。严禁乱接临时用电线路,装修才用阻燃材料。若要使用易燃 或可燃材料,必须经消防机关批准,按规定进行防火处理。

九、需要进行烧焊等动火作业的,应向保安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消防 管理员的监护下,持有明火操作证的人员方可作业。

十、非施工时段严禁施工,特别是动用明火。

十一、发现火警,应立即告知物管部或接火警电话 110,如火情较大,迅速离 开事故地点。如火情较小,立即用手提灭火器灭火。

1、根据消防管理相关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况处以罚款: ① 占用或者封堵主干道等必须通道的; ② 封闭或损坏安全疏散指示、事故照明设施或者消防标志的; ③ 乱拉、乱接电器线路的; ④ 擅自挪用灭火

工具、器材或消防备用水源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停止作业,并视情况处以处罚: ① 未办理申报手续即进行室内装修的; ② 室内装修所用材料不符合防火要求及未经行防火处理的;

深圳·特科物业
特 TEKE 科

消防安全责任书

编号 版本 生效期

TKWY-Z-AGA/0 2010 年 6 月 1 日

③ 未办理申报审批手续即进行动火作业的; ④ 烧焊、用火、用电作业时,防火安全措施不落实的;

十二、擅自改变消防措施功能的,或不按消防管理人员发给《火险隐患整改通知 书》 内要求进行整改的,责令全面整改,由此而导致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三、各使用人必须服从消防机关和保安人员有关防火方面的管理,对刁难、辱 骂或者暴力等手段妨碍消防监督人员工作的有关人员,视情节严重,移至相关部 门,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1.单位消防责任书 篇十一

(一)举证责任的含义

举证责任,是民事审判实践中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是指在诉讼中应该由谁来担负提出证据,并用证据来证明案件事实的责任。因此,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第三人负有举证责任,也就是说,他们对自己主张的事实,应当提出证据加以证明。

(二)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特点

劳动争议是指存在劳动关系的当事人之间因劳动权利与义务问题而发生的纠纷,劳动争议案件举证责任具有自身特殊性。劳动关系的双方当事人之间存在着签约时的平等性和签约后的不平等性,由于劳动者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使得劳动者在诉讼中对有些事实的举证存在着客观困难。用人单位距离这些证据更近甚至就是证据的掌管者,因而存在举证方面的优势。分析和研究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显得尤为重要。

二、用人单位举证责任的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解释

1、2001年4月30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2、2002年4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条规定:在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因用人单位作出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的,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是规定了因用人单位作出不利于劳动者的决定而发生争议的劳动诉讼,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三、用人单位提供证据的种类

(一)用人单位应该提供的主要的书证:

1、岗位情况告知书。《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因此如果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没有向劳动者履行告知义务,或者履行了告知义务但无法举证的话,有可能要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

2、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劳动合同的九大必备条款,包括“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用人单位必须注意严格按照上述法律条款要求认真签订劳动合同。

3、规章制度和员工手册。《劳动合同法》第四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据此,用人单位在制订有关规章制度时必须注意保存民主程序通过的文件和决议书原件。

4、工会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参与调解的一些调解书等。

(二)用人单位可以提供的其他证据:

1、物证:如工具、设备等。

2、视听资料:包括录像带、胶卷、电话录音、电脑存储数据等。

3、证人证言:一般情形下,证人必须出庭,否则非法定的证人可以不出庭的情形外,一般证人的证言将不予采信;

4、当事人陈述:用人单位本身的陈述除非劳动者明确表示认可的、众所周知的事实、自然规律、根据经验可以推断成立的、仲裁或法院已經裁定或者判决的可以为仲裁庭或者法院采信;用人单位做出的对其自身不利的陈述予以采信。

5、鉴定结论,如工伤等级鉴定、医学鉴定、技术鉴定、文字鉴定等,一般也是有效的证据。

6、勘验笔录:即由仲裁委员会或者法院需要对于劳动争议案件的现场或物品进行勘察、检查、并将勘察、检查结果做成勘验笔录,是非常重要的证据之一。

四、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应注意的问题

(一)单位否认劳动关系存在的举证

1、在公司规章允许情况下,尽量保留能证明提供劳动的材料原件。在用人单位否认劳动关系的情况下,类似加盖公司公章的业务授权委托书、代签的业务合同、申办贷款、信用卡的工资证明、暂住证以及单位评定员工等级的证明等,都可能被作为确认劳动关系的依据,所以劳动者应尽量保存这些资料原件。

2、当事人有权申请法院向有关单位调查取证。为保护劳动者的诉讼权益,法律赋予当事人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权利。在目前情况下,有些社会单位是不接待公民个人调查取证的,那么劳动者可以申请法院向这些部门调取相关的文件,作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有力证据。

(二)确认双方事实劳动关系的举证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下,为确认双方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应当先由劳动者做出存在劳动关系的初步证明,再由用人单位举出劳动关系不存在的证据,最后由法官根据法定的举证责任分配规则做出判断。

(三)《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关于用人单位举证方面存在的问题

1、根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范畴界定,劳动者得就“属于用人单位掌管与仲裁请求有关的证据”进行举证或提出依据,无论在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还是诉讼,均不能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用人单位的提供证据责任的规定任意扩大理解及适用。

2、法律未明确用人单位不提供其掌管的相关证据的不利后果的具体内容,希望审判实践中能从立法精神角度将此种不利后果理解为《证据规定》第七十五条所确立的恶意不提供所持证据支持对方对其的不利主张。

12.单位消防责任书 篇十二

火灾高危单位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 该类单位发生火灾后的危害性及后果严重, 主要指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和高层、地下公共建筑, 除以上单位或场所外, 某些特定单位对象也可能存在较为严重的消防安全隐患或产生极其严重的影响。

2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现状及分析

2.1 火灾高危单位领导者重视程度不够

多数高危单位属于劳动密集型或知识密集型企业, 对于时间及经济的利用率依赖较高, 导致消防责任主体意识淡薄, 自我防范及防患能力较差, 未将安全防火的主观思想贯穿于企业经营管理过程中, 从意识上对消防安全多带给企业的危害重视程度不够, 对于消防安全的责任和义务贯彻执行的不够彻底, 企业领导者在追逐经济利益的同时, 往往忽视了消防管制所带来的潜在利益, 私自将消防安全规则简单化, 未完全将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知识贯彻至实际工作中去。

2.2 消防安全培训形式化现象严重

企业在学习防火安全教育时, 其聘请的讲解者多数是参照宣传资料照本宣科, 对于受培训教育者未分层次有的放矢的进行培训, 多数受训者仅对触目惊心的案例感兴趣, 真正深入到企业具体工作岗位, 发生火灾时需要做什么, 如何做什么知之甚少, 即使有的单位会出台一些培训考试等形式约束其成员认真记录培训知识, 但培训以后的后续反馈工作几乎没有, 培训的效果自然收效甚微, 受人体记忆周期的影响, 培训的内容会随着时间的推移在人脑中存留的痕迹逐渐淡忘。

2.3 企业消防设备实施陈旧, 消防员的业务素质普遍较低

企业专职消防员设置较少, 多数以兼职消防员的形式存在于企业消防安全体系中, “闻道有先后, 术业有专攻”, 兼职消防员本身具有一定的工作岗位安排, 当真正出现消防安全时, 兼职消防员的专业技能及组织协调、疏散能力必然会经受实战的极大挑战。受资金成本的制约, 多数中小型企业的消防设施陈旧, 更新速度缓慢, 淘汰率低, 当消防安全来临之际, 此类设备对于初起火源的扑救甚至利用设备逃生获救无法得到保证。

3 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

火灾高危单位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过程中, 要将企业自身精细化管理的内部管理模式与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外部管理模式相结合, 时刻保持高度的警觉与迎接消防安全的挑战。

3.1 火灾高危单位外部消防安全管理

1) 消防机构不断完善监管制度, 严肃执行。

(1) 各级国家安全及防火机构要依法履行其消防监督职责, 强化对火灾高危单位实施高压监管力度, 充分发挥消防法律法规的指引及指导价值, 对于因监管不力而导致的消防隐患及消防安全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连带责任;

(2) 增大监管频次, 加大处罚力度。对于火灾高危单位, 自然要与非高危单位的监管程度有所区别, 必须使用常规检查与非常规抽查的形式相结合的手段对其进行监管, 不断提高检查质量, 增加检查频次, 对于出现的隐患, 及时弥补完善, 防患于未然。当出现由于自身原因而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情况时, 务必从重从严处罚。

2) 相关部门监管

国家行政部门对于涉及消防安全规定的火灾高危性质的单位进行审批时, 一定要依法审批, 严格按相关规定及流程处理, 从源头上杜绝火灾高危单位存在安全隐患的可能性, 将消防安全的萌芽扼杀于摇篮之中。

3) 中介机构监管

社会信用体系中的服务机构要认真履行其监管职责, 完善其“事前”“事中”“事后”的权利与义务, 公正公平的将火灾高危单位纳入保险体系中去, 对于高危单位的预防工作及灾后事故赔偿处理等工作均具有其重要意义。

3.2 火灾高危单位内部消防安全管理

3.2.1 坚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不动摇

火灾高危单位必须坚持火灾消防责任中的主体意识, 单位要时时树立“安全第一”的指导思想, 广大员工及管理者要牢记“以人为本、责任重于泰山”, 从理念上深刻意识到消防安全事故对于企业发展的危害性, 这样才能强化自我安全管理, 才能真正落实到日常工作中。

3.2.2 消防人员专业化, 消防设施更新及时

火灾高危单位须设立专职消防人员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 并配备相应的兼职消防人员, 不断加强自防自救能力建设, 逐步形成体系, 能够随时应对火情火警, 为专职消防队员进入火场扑救争取时间。

在消防设施的配置上, 高危单位消防设施配置要高于其他单位, 有条件允许的情况下, 可高于现行主流消防技术, 升级防火档次及能力, 保持设备的与时俱进性, 随时能够迎接火灾安全的挑战。

3.2.3 责任体制与时俱进

建立责任体制是有效的预防火灾安全的手段。单位应从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 划分明确的消防安全责任区, 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规范不同责任人的规章制度及作用。在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 逐级、逐部门的形式落实到终端, 以此消除单位消防管理盲区和消防安全责任空白点。

同时, 防火设备设施标识要醒目, 防火重点区域要有警示标识, 防火培训内容要定期演练演习, 其频次要高于其他非防火高危单位。

4 结论

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在一定程度上关系着人民群众的财产及生命安全, 做好火灾高危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更是各级消组织工作的重中之重, 火灾高危单位在进行消防安全管理的过程中, 要将企业自身精细化管理的内部管理模式模式与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外部管理模式结合起来, 共同创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摘要:本文通过火灾高危单位的界定区分了火灾高危单位与非高危单位的含义, 在分析了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中的现状后, 对其消防安全管理的对策提出了要将企业自身精细化管理的内部管理模式与相关部门依法监管的外部管理模式结合的形式齐抓共管, 以期共同营造良好的防火环境。

关键词:火灾,消防,安全管理,对策

参考文献

[1]张赟.试论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评估方法[J].中国高新技术企业, 2012, 30:144-146.

[2]王建刚.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监管探讨[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3, 3:332-334.

[3]张元祥, 刘沐炎.火灾高危单位消防管理研究[J].消防科学与技术, 2013, 8:920-922.

[4]宋立明.浅议创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J].中国公共安全 (学术版) , 2014, 1:33-36.

[5]王景春.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分析与对策[J].中国应急救援, 2014, 1:30-33.

13.三级消防责任书 篇十三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书

为了做好本公司 的消防管理工作,保证业主、经营户、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秩序,本着“谁主管,谁负责;谁在网、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按照“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深圳市消防条例》以及公司《消防管理规程》、《安全管理规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深圳市宜展电子有限公司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书》其具体条款如下:

一、深圳市宜展电子有限公司总务部是公司的最高消防管理机构,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的整体计划和实际管理,安全部作为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各部门生产经营过程中消防安全各方面的情况。

二、部门领班担任本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落实本部门有消防安全组织管理工作。三、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本班组的日常工作中,落实班组及岗位责任人,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监督管理班组及岗位消防安全具体工作实施。

四、根据部门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要求,监督并执行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将具体工作落实到班组及岗位责任人。五、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不定期组织部门员工学习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消防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程序,做好员工对消防安全工作的宣传与教育,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六、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必须参与责任区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消防设施、器材损坏及其他消防安全隐患立即向公司安全部门二级消防责任人汇报,若因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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瞒或谎报隐患,造成严重后果,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承担主要责任。七、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在工作中严格要求员工按照安全程序进行操作,促使员工做好上班、下班消防安全隐患检查。

八、保障责任区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应对存在的隐患责令及时整改,若因整改不及时或未整改,导致事态扩大,调查结果因三级责任人监督管理不善,责任人应当对事件承担主要责任。九、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应不定期向上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有关工作,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庆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和整改措施。十、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在日常工作中应以身作则,要求员工不做任何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发现有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及时举报。

十一、提醒员工注意消防安全,并对严重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进行劝阻,同时报告上级管理层及安全部。

十二、发生火灾,责任人应按照《深圳市宜展电子有限公司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程序,组织人员疏散。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中有重庆贡献或成绩显著的人,应同部门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提交书面事例报告,按照消防安全奖惩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奖励,如有违反消防法规或公司有关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视情节予以处罚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十四、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与一级消防责任人各持一份,另一份由公司安全部备案存档。

此责任书双方签字生效,有效期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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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消防安全责任人:总务部经理 签字: 时间:

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主管 签字: 时间:

三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部门员工签字: 时间:

14.消防安全责任书 篇十四

甲方: x乡人民政府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为创建“平安纸房”,确保我乡人民财产生命安全,根据省、州、县关于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如下:

一、甲方消防安全职责:

1、向乙方传达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注意事项,组织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2、维护公共区域的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3、甲方在必要时,可对乙方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如发现乙方存有消防安全隐患,有权责令乙方进行整改。

二、乙方消防安全责任: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贵州省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消防法规。根据国家《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的要求,在本单位配置符合规范的轻便灭火器材。

2、乙方必须遵守国家、贵州省的各项消防管理规定及甲方制定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实消防责任,重点部位要确定专人进行管理。

4、自觉接受甲方的消防安全检查,并积极主动落实整改。

5、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督促本单位职工不得在办公或聚居场所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安全用火用电。

7、负责制定和贯彻本单位的消防应急方案,积极参加甲方组织的消防演习。

8、保护好单位内的消防设备、设施,并协助甲方保护好公共场所的消防设备、设施。

三、其他:

1、此责任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此责任书的未尽事宜或因国家及本省有关法规发生变更,甲、乙双方可共同协商修改责任内容。

3、此责任书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持壹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15.单位消防责任书 篇十五

关键词: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问题

前言

目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竞争越发的激烈, 企事业单位要想取得良好的发展, 则需要不断的扩大生产规模, 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业绩和效益的提升, 但企事业单位规模的扩大也增加了消防安全的难度, 一旦由于消防安全隐患引发火灾, 则可能给企事业单位带来灭顶之灾, 使其失去生存和发展的资本, 所以加强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至关重要, 是企事业单位在发展过程中需要长期坚持的一项工作。

1 当前部分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存在的主要问题

随着我国消防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 使我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得以更深入的开展, 而且也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在安全监督检查过程中, 部分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仍然存在着一些问题, 增加了火灾发生的机率。

1.1 部分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到位

长期以来我国很大一部分企事业单位都将业绩及经济效益放在首位, 为了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而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较为忽视, 从而导致企事业单位的发展与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重脱节, 单位从上到下对消防安全意识都较低, 使火灾隐患较为突出。一些单位根本没有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操作制度, 即使有制定的在内容上也不够完善, 具体落实情况也不好。整体环境上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轻视, 使企事业单位内安全管理人员只是一个摆设, 消防安全工作无法有效的开展起来。

1.2 部分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经费缺乏

由于对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视度不够, 虽然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经费也纳入了企事业单位的预算之中, 但在实际工作中, 往往为了满足生产及其他需求而对这部分经费进行随意挪用, 从而导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无法有效的开展, 消防器材损坏、缺失问题严重, 由于缺少经费无法及时的进行补充, 使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较大的影响。

1.3 部分企事业单位内部消防工作管理混乱

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的落实, 不仅与单位的领导人员的重视息息相关, 而且还要具有熟练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这是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础。目前部分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不到位与缺乏高素质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具有直接的关系。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不仅组织性较差, 而且各方面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都无法到位, 各项消防安全管理活动都得不到有效的落实, 不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档案存在着不健全的问题, 而且消防安全管理台账也没有详细的进行登记。

1.4 部分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流于形式

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国家不断的在强调, 也大力的进行了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 有效的提升了人们的安全消防意识。但应该意识到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和持续的工作, 需要企事业单位给予充分的重视。但在实际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过程中, 往往在授课进行一味的灌输, 使教育工作流于形式, 对课堂效果不重视, 这样就导致授课只是照本宣科, 授课教师缺乏专业性, 并没有将授课内容与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联系起来, 使授课的效果大打折扣。再加之基层工作人员自身安全意识欠缺, 对消防安全培训的重要性没有正确的认识, 所以对于安全培训的内容存在着抵触的情绪, 不能主动去对培训内容进行掌握。这就更导致消防安全培训流于形式。

2 如何加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没有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就没有经济的快速发展。相信我们耳濡目染都知道很多火灾事故造成的严重后果。因此, 加强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是企事业单位在生存与发展中的一项长远工作。

2.1 落实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企事业单位作为消防安全的责任主体, 必须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建立健全部分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 部分企事业单位消防责任人要对部分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在落实责任制的基础上, 明确部分企事业单位内部逐级消防安全职责, 以建立责任制度, 形成责任“链条”。同时, 认真做好防火巡查、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等方方面面的工作, 切实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2 要大力进行消防宣传制度, 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利用多种形式和途径, 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知识和消防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比如在的单位重点区域内张贴醒目的消防安全宣传标语, 定期在单位的内部广播、板报等播出活刊登消防安全知识及在消防安全防护上的先进事迹, 另外我们防火单位也可以利用“119”消防宣传日等重要时机向企事业单位大力进行宣传。要定期分批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演练活动, 其中对重点工种人员要进行专门的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和考核, 做到持证上岗;对其他一般员工要进行普遍的消防安全教育;企事业单位要把消防宣传、教育、考核当作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 并可以把次项工作列入年终评比先进的一项内容。

2.3 加强企事业单位消防执法监督力度

严格执法是公安消防机构依法实施消防监督所应遵循的宗旨。随着社会与经济的发展, 公安消防机构建立起与部分企事业单位经营机制相适应的消防监督体制, 严守建审、验收等关口, 在源头上杜绝火灾隐患的产生;依法开展消防监督行动, 加强企事业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 避免“失控漏管”现象。针对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 坚决运用消防法律法规, 努力消除不安全因素, 创建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2.4 完善企事业单位与消防机构联动机制

部分企事业单位要不断发展与壮大, 要“走出去”和“引进来”, 充分利用或共享社会资源。部分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也应坚持“走出去”和“引进来”的模式。“走出去”, 加强部分企事业单位与消防机构的联系, 让消防机构了解部分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环境、危险系数等, 将社会的防火管理模式纳入部分企事业单位管理;“引进来”, 加强与消防机构开展火灾演练,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提升部分企事业单位火灾的防控能力。

3 结束语

近年来, 企事业单位在经济的带动下都取得了快速的发展和进步, 这样就导致各自在发展过程中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上又面临着一些新问题和新情况, 所以需要企事业单位加强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 确保单位的正确发展及维护社会的稳定。针对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着的一些新问题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 使其得到有效的解决, 确保企业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都能具体落实到位, 得到很好的执行。

参考文献

[1]王建国.浅谈如何抓好企业消防安全管理工作[J].消防技术与产品信息, 2006.

[2]陈娟娟.中小型化工企业消防安全问题研究[J].武警学院学报, 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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