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验收应提供材料

2024-09-10

项目验收应提供材料(共10篇)

1.项目验收应提供材料 篇一

第四十三条 项目竣工验收时,项目相关单位应向项目竣工验收组提供验收资料和验收备查资料。验收资料如下:

(一)项目竣工报告;

(二)设计工作报告;

(三)监理工作报告;

(四)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五)工程复核报告;

(六)项目决算报告;

(七)审计报告;

(八)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九)权属管理工作报告;

(十)预验收报告。验收备查资料如下:

(一)设计文件

1、设计报告;

2、项目预算书及批准文件;

3、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成果;

(二)实施管理文件:

1、招投标文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等);

2、合同文件(设计、监理、施工、工程管护等)及资质资料;

3、项目实施方案;

4、项目实施管理各项制度;

5、会议纪要、影像资料;

6、项目竣工决算、审计资料;

7、历次验收成果及结论;

(三)施工文件

1、施工组织设计;

2、施工日记、月报;

3、质量事故记录;

4、工程量计量原始记录;

5、单体工程竣工图纸;

6、单体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

(四)监理资料

1、工程质量检验与评定资料;

2、监理日记、月报;

3、监理规划、细则;

4、质量、进度、投资控制资料;

5、群众监督委员会认可意见等资料。

2.项目验收应提供材料 篇二

到2015年前后, 我国建成和在建轨道交通线路将达到158条, 总里程将超过4189公里, 中国运营的轨道交通线路将超过欧美所有国家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的总和。

地铁车站做为大型的公共场所, 其卫生状况关系到数以亿计乘客的身体健康, 有必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

但我国尚无轨道交通相关卫生标准, 且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尚没有一个完整规范的评价体系, 在评价过程中如何做到全面、科学值得大家思考。

因此笔者在归纳分析数个轨道交通车站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项目实践经验, 提出对轨道交通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的一些认识与看法。

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是一项政策性和技术性很强的系统工作, 且轨道交通车站做为大型的市政工程, 受到政府和公众的广泛关注, 因此评价工作应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 以严肃、严谨、实事求是的工作态度, 并遵循科学、准确、公正的原则。综合几个项目实际经验, 笔者认为轨道交通车站竣工验收评价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应在评价过程中全面综合加以考虑。

一、综合性

轨道交通车站做为大型公共场所,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为依据。

卫生标准是卫生学评价过程中所依据的主要技术规章。同时也是卫生监督执法的法定技术依据, 因此在评价过程中主要参考《公共交通等候室卫生标准》和《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规范》等卫生标准的要求;但是由于轨道交通车站卫生标准仍是空白, 标准的制定较时代的发展滞后, 为了弥补其不足, 考虑到新建车站可能存在的装修装饰材料的污染, 以及地铁车站多为地下建筑, 放射性氡的污染的问题, 以“类推适用”的原则, 应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等相关标准的要求。

同时在评价时还应兼顾国家在地铁、空调设计或验收方面标准和技术规范, 如《地铁设计规范》、《城市轨道交通车站站台声学要求和测量方法》、《民用建筑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和《空调通风系统运行管理规范》等标准, 在标准运用的时候, 应熟练掌握并将多学科的理论、防护知识, 灵活恰当运用, 做为卫生标准的补充与完善。

如车站内风速指标, 在《公共场所等候室卫生标准》的限值是≥0.5m/s, 有学者提出地铁应兼顾人民防空需要, 使平时和战时使用功能有效结合, 并实现战时使用功能快速转换, 应按人防要求对车站内的气流组织进行设计, 建议采用《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 (GB/T17216-2012) 中平时功能为商场的人防工程 (Ⅱ类人防工程) 风速标准值 (≥0.15m/s) 作为卫生要求的下限[1]。

但亦有人提出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有关“地铁兼顾人防要求的设计”除《人民防空工程设计规范》第3.3条对于防护单元的划分和防护密闭作了一些规定外, 尚无专门规范指导地铁的设计, 且新修订的《人防工程平时使用环境卫生标准》也并未对地铁车站提出相应的要求[2]。

风速过低于环境换气不利, 然地铁车站, 多是采用上送风的方式, 风速过大会让旅客产生吹风感, 影响舒适度。

为了做好健康与舒适的平衡, 在评价时我们可考虑采用通过检测结果, 与乘客主观舒适度调查, 新风量指标等结合综合评价车站的通风换气情况。

在集中空调系统新风量检测评价时, 按照现行规范, 空调系统新风量的标准是取人员最小新风量和维持房间正压所需新风量中的较大值。现地铁车站空调系统多采用焓值自动调节, 主要通过温度变化的趋势控制空调季节小工况 (小新风) 或空调工况全新风 (全新风) 工作模式, 因此车站温度的变化与客流量密切相关, 客流量成为影响新风量大小最主要的因素。

以往的评价中也有直接采用设计客流量进行计算, 但很多情况下设计客流与实际客流量间往往有很大的差距。

笔者认为, 如果采用变频空调机的车站, 车站的空调系统利用车站内焓值的变化实时自动温度调节, 此时采用实时客流量计算新风量较为准确。

如果采用非变频空调, 建议以地铁日均客流量数据, 分析不同时间段客流情况, 利用日均高峰时点的客流量计算新风量则更为客观。与此应同时由于室内空气CO2含量是调整新风量的指标, 结合车站空气中CO2浓度对新风量指标进行综合全面评价。

二、实效性

由于竣工验收卫生评价工作是在项目试运行期间, 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 通过对建设单位和运营管理单位提供的项目相关基础性文件 (如项目《卫生学预评价报告》、《工程设计总说明书》、设计图纸、试运行基本情况等) 进行研读与分析。

工程分析时除了对工程沿线社会自然环境进行简明扼要的分析外还应对工程试运行情况、车站卫生管理措施等方面进行详实的描述, 由于轨道交通车站多为地下建筑, 对线路所行经地区地形与地貌分析时重点应放在放射性本底情况介绍, 作为室内氡等放射污染评价的本底参考;现场实地勘查时, 重点是对照《卫生学预评价》时所提出的各种技术建议, 核查项目在设计、施工过程中是否全面落实, 并对其卫生设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价。

根据现场卫生学调查情况, 结合《卫生学评价报告》健康影响因素分析的内容, 对应相关的法规和标准, 确定卫生学检测评价指标。

通过对公共场所各类健康影响因素检测结果, 评价各项指标的浓度 (强度) , 分析各类环境影响因素来源及可能对旅客在健康或舒适方面会产生的影响, 对照卫生标准综合评价各项卫生设施在试运行期间, 实施的总体效果。

由于地铁车站多为地下建筑, 其通风换全依赖集中空调通风系统进行, 空调系统应为检测评价中的重点章节。

由于地铁设计施工、景观设置等多方面的限制, 对空调系统分析评价时, 为了更好的了解车站外环境、隧道等对站内环境的影响, 建议考虑在车站新风口、车站室外、混风室、隧道、站内呼吸带等不同区域设置对照点, 以此客观、科学地评价车站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状况, 并分析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影响因素, 以此提出运营过程中应重点防范、管理的环节, 对车站整改和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三、指导性

竣工验收评价与预评不同, 有第一手的检测数据做支持, 可以更客观地了解现场的卫生状况, 应在此基础上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 从工程卫生学的角度对项目并利用检测结果, 联系在现场调查和检测过程中发现的卫生问题、不足;核查项目卫生设施日常管理、维护档案, 分析在卫生管理方面应该注意或改善的地方, 提出可行的技术建议或管理建议。针对轨道交通车站的特点提出今后运营过程中卫生管理与维护的工作重点。建议应更加注重可行、合理。

四、适度预见性

地铁工程在设计时, 考虑运量具有随城市发展逐步增长的规律, 为了保证在建成后不致长时期欠负荷运营或短期内频繁扩容改造, 并节约初期建设投资, 一般采用分阶段投资建设, 设计年限分为初期、近期和远期, 初期为建成通车后3后, 近期为10年, 远期为25年[3]。

应根据项目设计总说明书的设计年限和设计运量, 评价时应有一定、适度的预见性, 做出适当的评价, 提出适宜的对策。

如新风量指标, 在评价时参考设计中、远期客流量, 可结合试运行期间实时客流量的数值, 并按1.1~1.4的超高峰系数进行客流预测, 综合全面考量。

五、结论

综上所述, 轨道交通车站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评价是为了贯彻国家有关卫生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要求, 控制、减轻或消除影响乘客健康的环境危害因素, 为卫生行政部门对项目验收和审批提供技术支持。

同时建立起相关卫生本底数据库, 为今后的公共场所日常卫生管理提供依据。是从源头对公共场所卫生进行管理的手段, 具有很重要的现实意义。

卫生学评价应以建设项目为基础, 准确反映出其在设计、试运行期间实际情况, 剖析其存在的卫生问题, 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 做出科学的评判, 提出可行的建议。

六、结束语

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是贯彻卫生法规基础上, 融合多学科知识的系统工程, 特别对于是大型综合性、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 在防止疾病传播方面有重大的现实意义。迫切需要建立卫生学评价体系, 使公共场所建设项目卫生学评价规范、科学。

摘要:目的:分析轨道交通车站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的特点, 探索卫生学评价的相关技术。方法:通过分析数个轨道交通车站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项目实践经验, 参考预评价、文献有关资料, 比对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进行研究。结果:竣工卫生学评价应以项目《预评报告》为依托, 通过对车站公共健康影响因素分析进行检测、分析与评价, 做公正的结论, 提出可行的建议;应从综合性、实效性、指导性和适度预见性的特点, 在评价过程中全面综合加以考虑。结论:竣工验收卫生学评价是系统工程, 迫切需要建立卫生学评价体系, 使之规范、科学。

关键词:轨道交通,竣工验收,卫生评价

参考文献

[1]张建鹏, 潘尚霞, 陈炳耀, 等.南方某市轨道交通四号线工程建设项目卫生学预评价[J].中国卫生工程学, 2007.

[2]周祝勇.浅议地铁兼顾人防要求的设计[J].江苏建筑, 2009.

3.项目验收应提供材料 篇三

一、建设单位

1、建设工程验收(备案)申报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

2、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设计备案凭证复印件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验收)

4、工程竣工图纸及竣工图纸光盘(cad格式)(精装图纸)(经审查通过的消防设计变更文件及图纸)

5、建设单位营业执照和建设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加盖公章)

6、法人与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7、委托书

8、土建工程、消防设施施工、工程监理、消防设施检测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二、消防产品

9、建设单位必须提供该工程选用所有消防产品的项目列表

10、市场准入证明材料

11、产品合格证

12、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扫描图

13、建设单位负责人签字盖章的消防产品质量合格承诺书

14、消防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15、隐蔽工程施工、监理记录(隐蔽工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水系统、管道井封堵、外保温材料、变形缝封堵等)

16、建筑外墙保温材料市场准入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复印件)

17、建筑装饰装修材料见证取样检测报告(有的提供)

18、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建设工程与有维保资质的企业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

三、检测单位

19、有效期内的消检报告(仅限于设置自动消防设施的工程)(提供电子版的检测报告,技术负责人和联系方式一定明确)20、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1、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终身责任制备案表(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四、施工单位(包含消防施工单位)

23、建筑工程公司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4、建筑工程公司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5、终身责任制备案表(手写签字并加盖公章)

五、监理单位

26、监理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7、监理公司资质等级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项目验收应提供材料 篇四

申请北京市社会投资项目联合验收,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 公用证明材料

1.工程规划许可证; 2.用地批准手续; 3.工程施工许可证;

4.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5.工程竣工验收记录。2 各申报部门所需其他证明材料

2.1 北京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委员会所需证明材料

1.申报单位填写完整并加盖印章的《建设项目规划许可及其他事项申报表》; 2.申报单位出具加盖单位印章和法人签字或印章的《建设项目法人授权委托书》;

3.《城市建设工程竣工档案登记表》(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所载明的许可内容一致);

4.申报核验工程的《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5.申报核验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含正本、附件及附图); 6.申报核验工程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对规划验收合格的,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附件》载明的相关项目签章处,加盖规划监督专用章);申报单位取件时交申报单位;

7.申报核验工程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含正本、附件及附图); 8.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建设工程竣工测量成果报告书》; 9.具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出具的《房屋土地测绘技术报告书》;

10.申报核验工程的工程实测总平面图和设计施工(竣工)图纸(包括设计图纸目录、各层平面图、各朝向立面图、各主要部位剖面图、基础平面图、基础剖面图)一份。建议提供各朝向立面完整的现状照片(能清晰反映建筑及周边环境情况); 11.其他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相关要求。2.2 北京市消防局所需证明材料

1.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消防备案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4.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5.具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含建筑保温材料)、装修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6.消防设施检测合格证文件;

7.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8.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2.3 北京市民防局所需证明材料

2.3.1

竣工验收前置条件

一、完成人防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二、人防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自检。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对工程质量进行竣工预验收。

三、具备完整的人防工程施工质量控制资料。

1.人防工程专项施工方案。2.图纸会审、设计变更、洽商记录。3.原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及物资进场检验记录。

(1)人防门类防护设备、挡窗板、悬板活门、密闭观察窗、封堵板的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进场检验记录。

(2)密闭阀门、排气活门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进场检验记录。(3)过滤吸收器质量合格证明文件及进场检验记录。

(4)油网滤尘器、除湿机、通风机、防火阀、风量调节阀、插板阀等设备的质量合格证及进场检验记录。(5)通风管材料质量合格证及进场检验记录。

(6)污水泵、闸阀、防爆地漏、水箱等设备的质量合格证及进场检验记录。

4.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1)人防围护结构及人防门框墙钢筋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2)人防门框安装隐蔽工程验收记录。(3)平战转换构件安装检查记录。(4)人防门框合模复检记录。

(5)通风密闭穿墙管预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给排水预埋穿墙密闭套管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7)有防护能力的音响信号按钮、密闭过线盒、穿电缆密闭短管、暗敷管预埋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混凝土试件及管道、设备系统试验报告。(1)人防层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2)人防层混凝土抗压试验报告。(3)风管漏光检测记录。(4)风管漏风检测记录。

(5)人防通风方式显示系统调试记录(6)除湿机、通风机设备单机试运转记录。(7)人防通风系统试运转调试记录。(8)人防水箱、油箱的满水试验记录。(9)电气接地电阻测试记录。6.子分部、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1)人防孔口结构防护子分部:人防门框墙钢筋安装、模板、现浇结构、混凝土等分项。

(2)人防门安装子分部:钢结构人防门、混凝土人防门、悬板活门、挡窗板、密闭观察窗、平战转换设备设施安装等分项。(3)通风与空调工程子分部:通风短管预埋、金属风管制作、玻璃钢风管制作、通风部件制作、风管及部件安装、密闭阀门安装、超压排气活门安装、滤尘器安装、过滤吸收器安装、消声设备制作安装、通风机安装、防腐与油漆、人防通风方式显示系统安装等分项。

(4)给排水工程子分部:给排水预埋穿墙密闭套管安装、给排水预埋穿墙密闭套管安装、给水管道安装、排水管道安装、防护阀门安装、人防水箱安装、卫生器具安装、洗消器具安装、污水泵安装等分项。(5)电气工程子分部:密闭短管预埋、电盒电管预埋、密闭短管封堵、有防护能力的音响信号按钮安装、熔断器安装、开关插座安装、电气照明灯具安装、接地装置安装、柴油发电机组安装等分项。7.完整的人防工程竣工图。

四、验收范围内人防工程无不完整防护单元。2.3.2

竣工验收所需提交资料

1.《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告知书》; 2.《人防工程竣工预验收记录》。

2.4 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所需证明材料

1、锅炉

(1)

北京市锅炉登记卡;

(2)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IC卡(军队系统除外);(3)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报告;(4)

锅炉安装监督检验证书。

2、压力容器

(1)

北京市压力容器登记卡;

(2)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IC卡(军队系统除外);(3)

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和产品监督检验证书(进口压力容器应提供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3、电梯、机械式停车设备

(1)

北京市特种设备登记卡;(2)

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和IC卡(军队系统除外);(3)

安装监督检验报告;(4)

出厂合格证;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维修保养合同(限电梯)。

2.5 北京市档案局所需证明材料

1.工程已进入竣工验收阶段,单位工程分部验收记录已经形成,且齐全、有效。全部工程资料已经汇总统计完毕,并按规定形成了《单位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安全和功能检查资料核查记录》、《单位工程观感质量检查记录表》。

5.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提供的材料 篇五

1、矿山基本情况(生产状况、地质概况、气候条件、职工人数、技术人员配备情况、周边环境);最近提交的安全验收评价、开采设计或安全标准化报告;

2、矿山企业证照:安全生产许可证、采矿证、营业执照;

2、组织机构、组织体系设置;

3、应急救援小组成员名单、联系方式;

4、24小时应急值守电话;

5、外部机构电话

附近应急机构电话:

县应急指挥中心电话:

县医疗急救中心电话:120

县中心医院电话:

县安监局电话:

县国土局电话:

县公安局电话:110

街道办事处电话:

6、应急器材清单,应急器材保管员电话;

7、图纸

矿区交通图;

6.项目验收应提供材料 篇六

商品房、经济适用房:

1、《个人住房(组合)贷款申请表》,一式原件四份;

2、借款人及其配偶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及四份复印件;

3、已婚的提供结婚证、未婚的提供未婚证明原件及四份复印件;

4、借款人收入证明原件二份(中心格式和银行格式各一份);

5、已交房款正式发票(至少30%总房款)原件及四份复印件;

6、合法购房合同原件及四份复印件;

7、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或材料。

(注:以上材料复印件中心一份,银行三份)

房改房:除应提供以上1-7项材料外,加房改办交款通知书、单位出售公有住房情况表、房改审批表复印件各二份。

二手房:除应提供以上1-7项材料外,加契约、评估书、银行出具的交易所开户证明、交易所提供购房人交款40%声明复印件各二份。

咨询电话:22280262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7.竣工联合验收建设单位应备材料 篇七

一、建设工程竣工规划验收(绵阳市城乡规划局)

1、建设单位的建设工程竣工核实申请表

2、《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竣工测绘报告》、建设项目竣工地形图以及相应的电子文件(地形图比例1:500或1:1000,地形图使用2000绵阳城市坐标系统及85国家高程基准;电子文件为DWG格式)。

4、验线合格的证明文件

二、建设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绵阳市公安消防支队)

1、建设工程消防审核意见书

2、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相关执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执业证明文件

3、建设单位的工商营业执照等合法身份证明文件及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人前来办理,需开委托书,注明被委托人在该公司(单位)的岗位(职位)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绵阳市环保局)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申请报告(表)

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监测报告》

4、项目建设单位编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执行情况报告》

四、白蚁防治处理证明(绵阳市房管局)

1、《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合同书》

2、《新建房屋白蚁预防施工记录表》

五、其他需要材料

1、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加盖鲜章)4份

8.项目验收应提供材料 篇八

职务应提供的材料

一、初聘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提供

1、编制本。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从事本专业的工作业绩(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000年以后取得的大专、本科学历应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查询网学历认证查询检索。

4、《河南省初聘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一式三份及录入《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5、进入事业单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任职时间证明材料。

6、需提供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1份(加盖单位公章)

二、考核认定或转评初级专业技术职务应提供

1、编制本

2、毕业证书、任职资格证、聘任证、近三年的聘约、年度考核表、业务考核表和有关业绩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3、2000年以后取得的大专、本科学历证书,应提供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的学历认证检索。

4、用人单位开展考核认定推荐工作情况报告一份。

5、进入用人单位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任职时间证明。

6、“员”级职务考核认定“助理”级,还需带“员”级别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7、申报人打印的《河南省考核认定专业技术职务审核表》(A4纸,正反两面打印,一式三份)及录入《河南省职称工作信息系统》的申报信息电子文本。

8、需提供与申报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9.项目验收应提供材料 篇九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4、已填好和盖章的《职工购(建)房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表》和盖有单位住房公积金预留印鉴的住房公积金支取申请书。

职工购买商品房申请提住房公积金应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经房产交易所鉴证的购房合同原件。

2、首期款发票及身份证原件

3、购房人的配偶、父母、子女(以下简称直系血亲)申请提取公积金,应提供户籍关系证明。

10.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的材料 篇十

定点医疗机构的准入条件及申报材料

一、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应具备的条件:

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并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以及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并在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的有资格开展对外服务的军队医疗机构,均可申请,并具备以下条件:

1、经卫生行政部门评审具有级别的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符合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

2、能够建立与基本医疗保险管理服务相适应的内部管理制度,配备医疗保险专职管理人员,配备与医疗保险信息系统联网的计算机等专用设备,实行了医疗费用清单制。

3、有健全和完善的医疗服务管理制度和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教育制度。

4、严格执行国家、省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并经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有健全的财务制度。

5、符合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6、从业人员全部参加社会保险。

二、申请定点医疗机构应提供的材料:

愿意承担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服务的医疗机构,应按要求填写《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机构申请书》,向大同市 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书面申请(附电子文档),并提供以下材料:

1、城镇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申请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卫生行政部门印发的医疗机构评审文件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5、一级以下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护人员执业证书技术职务复印件。

6、与基本医疗保险相关的内部管理、工作制度和从业人员参加社会保险的有关证明。

7、上一业务收支情况和门诊、住院诊疗服务量(包括门诊诊疗人次、平均每一诊疗人次医疗费、住院人数、出院者平均住院日、平均每一出院者住院医疗费、出院者平均每天住院医疗费等),以及可承担医疗保险服务的能力。

8、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和物价部门监督检查合格证明。

9、地理位置图和医疗机构平面布局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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