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相关变更材料说明

2024-12-14

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相关变更材料说明(共1篇)

1.电子出版物出版单位相关变更材料说明 篇一

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

单位设立审批

2014-06-14 10:33:36

1、项目名称: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单位设立审批。

2、实施主体:自治区新闻出版局负责对申请设立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单位进行审批。

地市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对申请设立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 发单位进行审核。

3、审批对象:全区申请设立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单位的企业或者从事出版物(图书、报纸、期刊、电子出版物)批发业务和个人。

4、审批依据:

《出版管理条例》(2011年3月1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4号、2011年3月21日起施行)第三十五条规定:“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的单位,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许可。”“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经出版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领取营业执照后,方可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

依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规定,将该项改为后置审批。

5、审批条件:

(1)《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八条规定:设立出版物批发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从事出版物批发业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①有确定的企业名称和经营范围;

②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组织机构和发行人员,至少一名负责人应当具有中级以上出版物发行员职业资格或者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专业相关的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关于对〈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中有关从业人员资格问题解释的通知》(新出厅字〔2005〕8号):新闻出版总署认可的与出版物发行相关的专业技术资格指:初级、中级出版专业职业资格;出版专业助理编辑、编辑、副编审、编审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新闻专业的助理记者、记者、主任记者、高级记者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新闻专业的助理编辑、编辑、主任编辑、高级编辑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经济系列的助理经济师、经济师、高级经济师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等。

③有与出版物批发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固定的经营场所,其中进入批发市场的单店营业面积不少于50平方米,独立设置经营场所的营业面积不少于200平方米; ④注册资本不少于500万元;

⑤具备健全的管理制度并具有符合行业标准的信息管理系统;

⑥最近三年内未受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行政处罚,无其他严重违法记录。

除出版物发行企业依法设立的从事批发业务的分公司外,批发单位应为公司制法人。(2)《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七条规定: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依照本规定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外商投资企业还应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外商投资审批手续。

已经取得《出版物经营许可证》的出版发行单位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出版物发行业务,应自开展网络出版物发行业务15日内到原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3)《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申请设立从事出版物发行的书友会、读书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按照本规定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规定办理。

出版物发行企业可以设立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书友会、读者俱乐部或者其他类似组织,无需审批,但应于设立后15日内持相关材料到原批准的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备案。

6、审批数量:无数量限制。

7、审批费用:不收费。

8、需提交的材料: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第九条第三款规定申请材料包括下列书面材料:(1)申请书,载明单位基本情况及申请事项;(2)《广西出版物发行单位申请登记表》一式三份;(3)企业章程;(4)注册资本信用证明;

(5)经营场所的情况及使用权证明;(6)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7)负责人的发行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其他专业技术资格证明材料;(8)企业信息管理系统情况的证明材料;(9)工商营业执照;(10)其他需要证明的材料。

注:广西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事项的须填写《广西出版物发行单位变更企业事项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提交所变更事项的对应材料。

9、审批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

10、审批承诺时限:自治区本级9个工作日;市的承诺办结时限由各市确定。

文件下载地址

 广西出版物发行单位申请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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