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明露天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2024-06-26

东明露天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精选3篇)

1.东明露天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篇一

2011年东明社区服务中心工作汇报

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的指导意见》,推进医药卫生改革,有效解决群众关心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逐步实现“ 小病到社区,大病进医院,康复回社区”的良性就医模式。我院承办了东明社区服务中心。在区卫生局及院领导的统一部署下,严格执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以及区卫生局各类文件精神,加强内部管理,狠抓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充分调动社区医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取得了较好效果,现将我中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总结汇报如下:

一、中心概况

东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位于民主中路139号新院院址内,其行政范围是东明社区和胜利垌社区,辖区內总人口约32449人,以户籍和常住人口居多。东明社区属下有20个居民小组,胜利垌社区有15个小组。中心主楼是国家专项资金拨款建设而成,总高6层,占地面积288m2 ,总面积1827m2,安装有两台电梯,楼层设计高,环境宽敞明亮。分为基本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两个功能区。中心目前共有工作人员18人,其中医生7人,副高医师1人,主治2人;护士8人,主管护师1人。具有全科执业医师证的3人,全科执业护师证的4人。中心于2011年10月1日与玉城街道服务中心正式交接,启动基本公共卫生工作。

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开展落实况

中心自成立以来,院领导十分重视,院长亲自抓,召开了全院动员大会。何院长、王副院长多次到中心召开社区专职会议,给我们理清思路,做好职工的思想工作,并指导如何开展各项公共卫生工作。在院领导的统一部署下,专门成立了由中心主任王发龙、副院长庞寿娟为领导的居民健康档案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制定了操作性强、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我中心起步晚,为了在短时间内完成大量的建档工作,经常与东明居委会联系沟通,取得居委会领导的大力支持,通过居委会动员、发放居民免费体检通知单,免费为辖区

居民进行体检,包括一般体格检查,免费测血糖、血常规、血型、尿常规、宫颈癌筛查、肝胆肾B超等价值100多元的免费检查项目,吸引了大量的辖区居民来我中心进行体检并建立健康档案。此举得到了辖区居民的一致好评,并在玉林新闻中播出及玉林晚报中刊登。突击建档后,为完成任务指标数,还发动全院职工通过上门、摆摊、义诊等多种方式建立居民健康档案,截止12月31日,总共建立纸质档案5398份,纸质建档率是16.6%,电子录入5208份,电子建档率是16%,档案全部有健康体检表。超额完成了第四季度4060份的任务指标数。按照《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1)年版》要求,中心还开展了健康教育工作、0-6岁儿童保健工作,孕产妇保健工作,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管理,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以及基本医疗等工作。共发放各类宣传材料80850余份,发放印刷资料15种,播放音像资料2种,更换宣传教育栏3次。接受健康教育257人次,举办知识讲座3次。免费为居民测血糖 2224人次,测血压4850人次,管理高血压病人311人,高血压健康管理率为8.5%,规范管理率为100%,最近一次随访血压控制率为68%。糖尿病病人81人,糖尿病健康管理率为18.5%,规范管理率100%,最近一次随访血糖控制率82.5%。登记管理辖区65岁以上老年人755名,并全部进行了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孕产妇系统管理65人,产后访视52人。0~6岁儿童系统管理166人,新生儿访视52人。

三、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1、社区工作起步晚,开展时间仅一个季度,有些工作还摸不着门道,对有些规范和制度不够熟悉。

2、工作人员不相对固定,特别是医生变动很大,没有以科室为家的归属感,使得责任心不够强,工作内容不清晰,完整性差。

3、健康档案表内登记不全、缺项、漏项。

4、居民对社区卫生服务认识存有距离,上门建档和访视存在一定困难。

四、下步工作计划

(一)、接下来的工作重点之一是做好筹备工作,迎接卫生局对我中心的校验评审,希望能一次通过考核审批,正式挂上东明卫生服务中心的牌匾。

(二)、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通过宣传—吸引—再宣传,以逐步改变社区居民的陈旧观念,促使其自愿参与到社区卫生服务中来。

(三)、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多派出人员参加各种各样的培训班,到区内外示范社区参观学习,更好地指导开展工作,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质量。

(四)、配套合理的激励机制,提高工作人员工作热情。计划招聘一些愿意投身到社区工作的年轻医师。

(五)、落实各项服务规范、强化各项规章制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可持续健康发展。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重而道远,但我们坚信,在两级卫生局和上级各部门的督促和指导下,我们将以高涨的热情,积极创新、开拓进取、与时俱进,不断的创新思维、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社区居民的健康保驾护航。

2.东明露天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篇二

实践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的情况汇报

根据中共稻城县委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转发《王东明同志在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稻委群办发【2014】17号)文件精神要求,4月22日,我校组织召开了全校教职工大会,认真学习传达了王东明同志在全省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会议由刀登校长主持,全校教职工参加了会议,通过学习,明确了以下几点文件精神:一是明确了主要任务要进一步学习总书记重要讲话和关于学习弘扬焦裕禄精神、践行“三严三实”要求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明确了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的目标任务、方法步骤要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这个总要求,把教育实践活动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作风建设的重大举措;三是明确了王东明同志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强调的几个问题:①要扎实抓好学习教育。②要开门听取群众意见。③要坚持边学边改。④要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⑤要扎实开展“走基层”活动。⑥要从严从实做好督导工作。

3.东明露天矿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篇三

3月29日,我市上高县一非煤露天矿山发生一起边坡坍塌事故,造成正在采石场上部进行排险作业的7人遇难的不良后果,充分暴露出我市非煤露天矿山本质安全基础薄弱和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教训深刻,影响恶劣。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避免类似事故再度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省安监局 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严格非煤露天矿山安全准入及整合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安监管一字„2011‟157)等文件精神,结合《2014年全市非煤矿山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宜市安监管一字„2014‟80号)中的相关内容,制定本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源头治理,标本兼治,优化布局”的原则,进一步规范我市非煤露天矿山的开采秩序,优化安全管理环境,努力实现全市非煤矿山规范有序、健康安全发展。

二、工作目标

开展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旨在提升非煤露天矿山本质安全基础,优化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管理环境,有效遏制类似非煤露天矿山边坡坍塌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再度发生的势态,实现全市非煤矿山的安全生产状况进一步稳定好转。

三、整治内容

(一)安全许可时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未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的;

(二)未按设计要求实行分层分台阶开采,而仍采用“一面坡”、“一面墙”等违规方式开采的;

(三)虽已实行在台阶平盘上进行穿孔爆破作业,但开拓公路仍未上山进行超前剥离,仍未通达台阶平盘进行平台上采掘装载作业的;

(四)适合采用中深孔爆破技术而未按设计要求实施中深孔爆破作业的;

(五)采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爆破作业方式的;

(六)未依法按设计要求实施露天采矿场边坡安全管理,存在边坡严重超高(超过设计数值1/3以上)、边坡角严重超大(超过设计数值5以上)等高陡边坡的;

(七)两个以上(含两个)非煤露天矿山开采同一独立山头的;

(八)无单体设计实施爆破作业,以及在爆破作业中未实行非电起爆的;

(九)外包工队伍进驻,未在市县两级安监部门备案的。0

四、整治程序

专项整治工作从2014年4月1日开始,到2014年9月底结-2-

束,为期半年,分六个步骤进行。

(一)组织制定整治方案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立即组织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参照本整治方案制定适合于本地区非煤露天矿山具体情况的专项整治方案,并于4月10日前将专项整治方案报市局备案。专项整治方案要针对上述九项整治内容,拿出措施,明确要求,落实责任,并作出时间安排。

(二)贯彻落实整治方案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结合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宜市安办明„2014‟4号)精神,责令全市所有非煤矿山停产整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同时,将已报市局备案的非煤露天矿山安全全专项整治方案贯彻落实到非煤露天矿山及其相关矿山企业。

(三)矿山企业自查整改

非煤露天矿山在停产整顿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的同时,要同步自查自纠上述九项整治内容。存在上述整治内容之一的,不得擅自恢复生产,要有针对性地制定向属地县(市、区)安监局报批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抓紧整改落实。整改内容完成和整改工程项目竣工后,要及时向属地县(市、区)安监局申请复产前的竣工验收。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四)县(市、区)安监局组织检查验收

1.各县(市、区)安监局在组织“非煤矿山停产整顿,开-3-

展安全隐患大排查”情况,复产前的全面检查验收时,要筛选出存在本整治方案所涉及整治内容的非煤露天矿山(以下统称整治矿山)。对整治矿山,整改内容未完成,或整改工程项目竣工后未经市县两级安监局共同验收合格,不得恢复生产经营活动;

2.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及时将整治矿山的相关资料及其整改方案报市局监管一科,以便市局汇总安排技术支撑服务和复产验收等相关事项;

3.各县(市、区)安监局要积极主动帮助、督促整治矿山开展安全整治工作。对已申请复产验收的整治矿山,要及时组织验收,合格一家,复产一家;对超时(2014年9月底)未申请复产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整治矿山,要列入整顿关闭范围,及时报请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五)市局组织重点抽查

1.市局对复产验收合格的整治矿山进行抽查;

2.市局将于2014年9月中下旬,抽调县(市、区)安监局的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组成三个检查组,对全市所有整治矿山之外的非煤露天矿山进行交叉检查;

3.交叉检查结束后,各检查组要将检查情况汇总形成总结材料,于10月初报市局监管一科。

(六)总结通报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市局将于10月中旬召开有各县(市、区)安监局分管领导和重点整治矿山主要负责人参加的专题会议,总结此次专项整治-4-

工作所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并向全市通报。同时,将交叉检查中发现的未申报进行安全专项整治和确认整改无望的整治矿山,列入整顿关闭范围,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提请县级人民政府予以关闭。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是有效解决我市非煤露天矿山本质安全基础薄弱和安全管理存在重大缺陷等问题的重要手段。各地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局统一制定的工作部署上来,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与忧患意识,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全面推进我市非煤露天矿山安全专项整治工作。

(二)制定方案,强化责任。

各县(市、区)安监局要调配精兵强将组建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责任明确、任务落实和保障有力的工作方案,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序进行并取得实效。

要强化非煤露天矿山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露天矿山企业,尤其是整治矿山企业,要对本矿的安全整治工作全面负责,并将安全整治工作与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结合起来,统筹兼顾,合同安排人力物力与整改资金,做到两不误双到位。

(三)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九项重点整治内容中,安全许可时未进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采用“一面坡”、“一面墙”等违规方式开采、采用

国家明令禁止的掏底崩落、扩壶爆破等爆破作业方式和边坡严重超高超陡等问题是重中之重,各地要严格把握,强化监管。上述问题未能全部整改位的整治矿山,不得安排复产验收,更不能降低标准或缺项验收,防止蒙混过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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