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用药培训与宣传制度

2025-03-08

合理用药培训与宣传制度(共12篇)

1.合理用药培训与宣传制度 篇一

一、合理用药是指安全、有效、经济地使用药物。优先使用基本药物是合理用药的重要措施。不合理用药会影响健康,甚至危及生命。

二、用药要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输液的原则。

三、购买药品要到合法的医疗机构和药店,注意区分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必须凭执业医师处方购买。

四、阅读药品说明书是正确用药的前提,特别要注意药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项、不良反应和药物间的相互作用等事项。如有疑问要及时咨询药师或医生。

五、处方药要严格遵医嘱,切勿擅自使用。特别是抗菌药物和激素类药物,不能自行调整用量或停用。

六、任何药物都有不良反应,非处方药长期、大量使用也会导致不良后果。用药过程中如有不适要及时咨询医生或药师。

七、孕期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要注意禁忌;儿童、老人和有肝脏、肾脏等方面疾病的患者,用药应谨慎,用药后要注意观察;从事驾驶、高空作业等特殊职业者要注意药物对工作的影响。

八、药品存放要科学、妥善,防止因存放不当导致药物变质或失效医|学教育网收集整理;谨防儿童及精神异常者接触,一旦误服、误用,及时携带药品及包装就医。

九、接种疫苗是预防一些传染病最有效、最经济的措施,国家免费提供一类疫苗。

十、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药品。

2.合理用药培训与宣传制度 篇二

1 处方点评范围

除上述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处方管理要求外, 将下列内容列入处方评价范围: (1) 药师在每天的处方调剂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药; (2) 临床药师在临床查房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药; (3) 临床药师或合理用药监督小组在处方质控、病历用药质控中发现的不合理用药。

2 处方点评内容

包括处方格式、处方书写规范、处方用药合理性 (包括药品的种类、适应证、剂量、配伍、疗效以及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 等内容。

2.1 形式审核标准

2.1.1 处方格式:

(1) 前记:费别,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门诊或住院病历号, 科别或病室和床位号, 临床诊断、开具日期等; (2) 正文:分列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用法、用量; (3) 后记:签名和 (或) 加盖专用签章, 药品金额。

2.1.2 处方书写规范:

(1) 处方用笔不能用红笔或铅笔, 项目填写完整。 (2) 处方 (医嘱) 内容要与病历记录相一致。 (3) 西药或中成药与中药饮片要分别开具处方。 (4)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 (5) 每张处方只限于1名患者的用药。 (6) 处方如有修改, 必须在修改处签名及注明修改日期。 (7) 药品名称应使用规范的药品通用名称书写, 医师、药师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使用代号;书写药品名称、剂量、规格、用法、用量要准确规范。 (8) 年龄必须写实足年龄, 婴幼儿写日、月龄, 必要时, 婴幼儿要注明体重。 (9) 中药饮片处方的书写, 可按君、臣、佐、使的顺序排列;特殊要求注明在药品后上方, 并加括号, 如布包、先煎、后下等;对药物的产地、炮制有特殊要求, 应在药名之前写出。 (10) 处方医师的签名式样和专用签章必须与在药学部门留样备查的式样一致, 改动需要重新登记留样备案。

2.2 质量审核标准

2.2.1 剂量、数量、剂型单位的书写规则:

(1) 剂量与数量用阿拉伯数字书写; (2) 剂量单位用公制, 剂型单位用常用单位片、丸、粒、袋等; (3) 规格或剂量书写要规范如 0.5mg不能写成.5mg; (4) 药品用法用量的书写应具体明确, 一般应按照药品说明书中的常用剂量使用, 超剂量使用时, 应注明原因并再次签名。 (5) 不得使用 “遵医嘱”、“自用”, 以便于对处方审核。

2.2.2 药品用量:

(1) 处方药品用量 :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d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 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 但医师必须注明理由。 (2) 特殊管理药品处方用量:依据《处方管理办法》和《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条例》执行。

2.2.3 处方用药合理性:

(1) 对规定必须做皮试的药物, 处方医师是否注明皮试及结果。 (2) 处方用药与临床诊断的相符性;辨证施治使用中成药的情况。 (3) 剂量、用法。 (4) 剂型与给药途径。 (5) 是否有重复给药现象。 (6) 是否有潜在临床意义的药物相互作用和配伍禁忌。 (7) 抗菌药物的合理应用:①是否无指征使用抗菌药物;②是否指征改善后应该停药而未及时停药;③是否违反联合用药原则;④是否用法、用量及疗程不当;⑤更换抗菌药物无理由。 (8) 超常规用药的合理性。 (9) 用药失误或不当。

3 处方用药合理性点评依据

3.1 各种相关法律法规和本院临床合理用药监督管理细则。

3.2 用药剂量以《中国药典临床用药须知》 (2005年版) 、《新编药物学》 (第15版) 和药品说明书为准。如遇到文献资料与药品说明书不符, 以最新的药品说明书为准。用药次数根据药品说明书并考虑其他影响因素, 如半衰期的长短等。

3.3 应考虑药物受食物或酒精、饮料影响, 中、西药相互作用及药物与某些疾病相抵触的现象。

4 实施与效果

按处方点评制度, 我院加强对处方的管理, 定期开展处方质量检查并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科室处方合格率及处方书写中存在的不足通知科室, 同时向全院公示, 以提醒全院的医务人员加以改进, 使处方合格率得到很大提高。如2007年1月、2月处方检查不合格率分别为35.0%、33.5%, 实施处方点评后的2007年7月、8月处方不合格率分别下降为11.5%、8.6%。其中改变最明显的是书写漏项及不规范情况的减少。

处方点评的实施, 切实规范了我院的处方书写, 提高了处方合格率, 但最为关键的处方用药合理性方面还有待提高。这就要求医师和药师要全面学习当前的专业知识, 包括文献回顾, 医师与药师之间常磋商, 不断完善自己, 真正做到合理用药, 以确保患者的用药安全。

3.合理用药培训1 篇三

1、什么是合理用药 ? 所谓合理用药就是以医药理论为基础,安全、有效、经济、适当地使用药物。它强调不仅要发挥药物的最大有效性,又要考虑群众的经济承受能力。

2、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合理用药的标准是什么 ? 1987年世界卫生组织提出合理用药标准有5条:(1)开具处方的药物应适宜;(2)在适宜的时间,以公众能支付的价格保证药物供应;(3)正确地调剂处方;(4)以准确的计量,正确的用法和用药时间服用药物;(5)确保药物质量安全有效。

3、合理用药应包括哪几方面 ? 因病情和病因是多变的,所以绝对的合理用药是难以达到的,一般指的合理用药是相对的,它包括

1、安全性,它是合理用药的首要条件;

2、有效性;

3、经济性,是指尽可能降低用药成本,而不是少用药或使用廉价药品;

4、适当性,适当性强调尊重客观现实,立足当前医药科学技术和社会的发展水平,避免不切实际地追求高水平的药物治疗。

4、合理用药原则有那些 ? 由于药物的局限性,即品种有限及疗效有限,疾病的无限性,即疾病种类无限及严重度无限,因此不能简单以疾病是否治愈作为判断用药是否合理的标准。从理论上说合理用药是要求充分发挥药物的疗效而避免或减少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当然这也不够具体,因此只能提出几条原则供临床用药参考。

(1)明确诊断:选药不仅要针对适应症还要排除禁忌症。

(2)根据药理学特点选药:尽量少用所谓的“撒网疗法”,即多种药物合用以防漏诊或误诊,这样不仅浪费而且容易相互产生作用。

(3)了解并掌握各种影响药效的因素:用药必须个体化,不能单纯公式化。(4)祛邪扶正并举:在采用对因治疗的同时要采用对症支持疗法。

(5)对病人始终负责:开出处方仅是治疗的开始,必需严密观察病情反应,及时调整剂量或更换治疗药物。要认真分析每一病例的成因及失败的关键因素,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医疗质量,使医药技术更趋合理化。

5、不合理用药有哪几种表现 ?(1)有病症未得到治疗;(2)选用药物不当,以滥用抗生素最为严重;(3)用药剂量不足、用药过量或疗程过长;(4)不适当的合并用药;(5)无适应症用药;

6、不合理用药的后果有几种 ?(1)延误疾病的治疗;(2)浪费医药资源;(3)产生药物不良反应甚至药源性疾病;(4)酿成药疗事故。

合理用药知识100问

1、什么是药品分类管理?

答:药品分类管理是国际通行的管理办法。它是根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原则,依其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及给药途径等的不同,将药品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并做出相应的管理规定。

建国以来,我国已先后实行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和戒毒药品的分类管理,目前正在进行的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其核心是加强处方药的管理,规范非处方药的管理,减少不合理用药的发生,切实保证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2、什么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

答: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非处方药是指不需要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即可自行判断、购买及使用的药品。处方药英语称Prescription Drug或Ethical Drug,非处方药英语称Nonprescription Drug,在美国又称之为“可在柜台上买到的药品(Over The Counter)”简称OTC。此已成为全球通用的俗称。

3、怎样识别非处方药?

答:(1)《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办法》(试行)第七条规定:非处方药的包装必须印有国家指定的非处方药专有标识(OTC)。(2)《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试行)第七条指出:进入药品流通领域的非处方药,其相应的忠告语应由生产企业醒目地印制在药品包装或药品使用说明书上。具体内容为:请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4、什么叫安全合理用药?

答:安全合理用药就是应该做到:根据病情、病人体质和药物的全面情况适当选择药物、真正做到“对病下药”,同时以适当的方法、适当的剂量、适当的时间准确用药。注意该药物的禁忌、不良反应、相互作用等。并且还要注意尽量少花钱。这样就可以做到安全、合理、有效、经济地用药了。

5、如何安全合理选择药物?

答:首先应当确诊自己是什么病,然后对症下药,不能只凭自我感觉或某一个症状就随便用药。比如发烧、头痛,是许多疾病共有的症状,不能简单地服一些止痛退烧药完事;又如腹痛,也是一些疾病的共有症状,如果不分青红皂白地使用止痛药,就会掩盖一些急腹症的症状,贻误病情而造成严重后果。其次是了解药物的性质、特点、适应证、不良反应等,要选用疗效好,毒性低的药物,医生常常说的“首选药”和“二线药”就是这个道理。比如止痛药就有许多种类,对于一般感冒、头痛、关节痛、神经性疼痛以及妇女的经期腹痛,可选用对乙酰氨基酚(扑热息痛)、芬必得、散利痛、阿司匹林等其中的任何一种;对于胃肠痉挛引起的腹痛可选用颠茄、阿托品等其中的任何一种。但如果将前一类止痛药用于治疗腹痛,不但无效,反而有害。反之,用后一类药治疗头痛、关节痛、月经期腹痛同样无效。

另外,有人认为价钱贵的药就是好药,其实不然,因为药物的价格是由其本身的来源、成本、生产的产量以及生产的厂家来决定的,合资药厂生产的药就比国内的药厂生产的贵,进口药就更贵了。贵不等于好,关键在于是否对症。

6、怎样准确阅读药品说明书?

答:药品说明书是指导怎样用药的根据之一,具有法律效力。用药前准确阅读和理解说明书是安全用药的前提。

首先应了解药品的名称。正规的药品说明书都有药品的通用名、商品名、英文名、化学名(其中非处方药无化学名)。使用者一般只要能清楚药品的正名即通用名,就能避免重复用药。因为一种药只有一个通用名(即国家规定的法定名),不像商品名有若干个。其中适应证一栏,对于使用非处方药的患者能够自我判断自己的疾病是否与适应证相符、对症下药,可在药师的帮助下选择购买。

其次,要了解药物的用法,如饭前、饭后、睡前服用,一天一次或三次,是口服、外用还是注射都必须仔细看清楚。

第三,注意药物的用量,必须按说明书的规定应用。一般说明书用量都为成人剂量,老人、小孩必须准确折算后再服用。

特别重要的是,在阅读说明书时,对禁忌症、不良反应、药物相互作用、注意事项等要重视。如有不明之处,应向药师或医师咨询。

7、为什么非处方药还要分甲类和乙类?其标识是什么?

答:实施药品分类管理的原因之一是方便广大群众,一些小伤小病可以就近购药,及时用药,免去请假、误工费时、费钱、费力之苦,为了使公众更为方便、又将非处方药中安全性更高的一些药品划为乙类,此类可在药店出售,还可以在超市、宾馆、百货商店销售,甲类的OTC标识是红色,乙类为绿色。

8、药品的有效期如何识别?

答:有效期是指药品被批准的使用期限,其含义为药品在一定贮存条件下,能够保证质量的期限。药品有效期的表示方法,按年月顺序,一般可用有效期至某年某月,如有效期至2003年6月,说明该药品到2003年7月1日即开始失效。《药品管理法》还规定,在药品的包装盒或说明书上都应标明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和有效期。进口药品也必须按上述表示方法用中文写明,便于大众阅读。

9、何谓药物的常用量、极量、中毒量和安全范围?

答:常用量是指临床常用的有效剂量范围,既可获得良好的疗效而又较安全的量;常用量一般大于最小有效量,小于极量,有些书籍称为治疗量。

极量是指药物治疗的剂量限制,即安全用药极限,超过极量就有发生中毒的危险。规定了极量的药物主要是那些作用强烈、毒性较大的药物,药物一般不得超过极量使用。最小中毒量是指产生中毒症状的最小剂量。安全范围表明药物的安全性大小。一般以药物产生疗效的最小有效量至最小中毒量这一段距离表示,这段距离越宽、药物的安全范围就大,反之就小。不过,以药物的治疗指数表示药物的安全性更准确些。治疗指数是引起半数动物死亡的剂量(LD50)与产生50%有效反映量(ED50)之比值。治疗指数大的药物相对较治疗指数小的药物安全,以LD50/ED50表示。

10、何谓药源性疾病?

4.合理用药管理制度 篇四

一、临床医师合理选用治疗药物的原则

(一)本着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针对患者的诊断结果,因病施治,选择适宜的药物,采取适当的剂量与疗程,在适当的时间,通过适当的给药途径用于人体,以达到有效预防、诊断和治疗的目的,同时保护人体不受或少受与用药有关的损害。

(二)医师在临床诊疗过程中要按照药品说明书所列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制定合理用药方案,根据必要的指标和检验数据及时修订和完善原定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书范围或更改、停用药物,必须在病历上作出分析记录。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发现不良反应及时上报。

(三)医师不得随意扩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适应症、给药途径、规定剂量等,因医疗创新确需扩展药品使用规定的,应报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会、伦理委员会审批,在医务科备案,并签署患者知情同意书;

(四)医师制定用药方案时,应根据药物作用特点,结合患者病情和药敏情况,强调用药个体化。要充分考虑剂量、疗程、给药途径,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坚决不用,可用低档药的就不用高档药,尽量减少药物对机体功能的不必要的干扰和影响,降低药品费用,用最少的药物达到预期的目的。对较易导致严重耐药性或不良反应较大,以及价格昂贵的药物,实行审批制度。

(五)联合用药应从尽可能减少副作用、对解除患者的病情有相加或协同作用角度,慎重考虑患者病情与与药物毒、副作用的利弊。使用中药(含中药饮片、中成药)时,要根据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注意配伍禁忌,合理选药。没有询证医学依据及明确临床适应症的中药注射液,严禁使用。中西药联合应用应以中医、西医理论为指导,充分考虑中西药物的主辅地位、药物剂量、给药时间、给药途径等因素,力避违禁联用。

(六)临床医师应严格按照《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办法》的处方权限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相关规定,严格掌握抗菌药物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合理使用抗菌药物。

(七)对毒、副作用较大的药物,特别是中枢神经毒、副作用大的药物时,要严格掌握适应症、剂量和疗程,避免滥用。使用肝、肾毒性药品前,应先进行肝、肾功能的检查,使用中应定时监测肝、肾功能的变化情况,并根据其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用药。对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较近的药物,应进行血药浓度监测,实施个体化给药方案。

(八)对特殊群体(孕妇、哺乳期妇女、婴幼儿)患者,应慎重考虑用药与疾病二

者利害关系,并和患者及家属签署知情同意。

(九)对老年患者用药应根据其各脏器情况合理选药,特别是对心脏、神经、肝、肾毒性较大的药物,应酌情选用。

(十)严格执行特殊管理药品使用相关规定,为患者正确开具药品,保证患者使用安全。

(十一)临床用药应根据诊疗规范、《国家基本药物处方集》、《国家基本药物临床应用指南》,优先使用基本药物,降低药品费用。

(十二)使用自费药品必须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十三)医师应尊重自己的处方权,严格遵照《处方管理办法》要求,开具相应药品,不得超出权限开药。

二、转变药学服务理念,积极推行临床药师制,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一)药剂科应建立“以病人为中心”的药学服务工作模式,开展以合理用药为核心的临床药学工作。充分发挥临床药师的作用,及时收集药物安全性、疗效等信息,为临床用药提供帮助。通过开展处方、医嘱点评,对病历用药进行分析,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二)调剂人员严格按照《处方管理办法》的要求,对处方用药进行适宜性和合理性审核。发现不合理用药情况,告知开具处方的医师。情况严重的应拒绝调配,并向医务科报告。

(三)药师应及时向患者及医师提供准确的药物使用帮助,保障用药安全。门诊、急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门诊药房常设药物咨询窗口,解答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四)药师的培养,为临床药师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逐步推行临床药师参与查房和用药方案设计工作。临床药师要主动开展专题用药调查和病历用药分析;对重点患者实施治疗药物监测,提出合理用药建议。

(五)加强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上报。临床用药中出现不良反应,必须报告药剂科临床药学室,并按规定填写《药品不良反应报告表》,积极做好上报工作。发现漏报或隐瞒不报者,按规定处理。

(六)制定和实施临床医师培训计划,重点加强药物相互作用、药物代谢、药物禁忌、药物动力学等方面知识的培训,努力提高临床医师药学知识水平,强化医师合理用

药的意识。

三、合理用药检查、督导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监督管理工作,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组成合理用药领导小组(评价专家组),负责全院合理用药的评价、监督及检查工作。

(二)医院将合理用药纳入医疗质量管理体系。医务科每季度组织专家对全院临床药物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价,对药物使用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及时提出改进措施;并对违规事例、人员进行惩罚。药剂科提供技术支持,及时反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讨论决策。医院加强抗菌药物的临床应用管理,定期检查、评价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定期公布全院抗菌药物的使用情况。对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公示及经济处罚。

(三)各临床科室主任为科室合理用药负责人,具体负责对本科医师合理用药、大处方进行督导管理,及时纠正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药中存在的问题。

(四)医院严格控制药品收入占业务总收入的比例,科室当月药品使用比例超过规定,按医院有关规定对科室进行经济处罚。同时每年根据药品和诊疗价格的调整情况确定各临床科室药品与诊疗收入的比例,逐年降低药品收入比例。

(五)医院实行药品超常预警与动态监测制度,每季度对医院使用排名前十位的药品、抗菌药及使用了被公示药品前五位的科室进行公示,对不合理用药积极进行干预,对季度使用金额排序第一位的抗菌药按规定停用。

(六)实行处方点评制度,定期抽查处方和病历,对不合格处方、不合格病历进行汇总分析,尤其对不合理用药进行每月点评并公示。

(七)检验科应加强和重视病原微生物的检测工作,切实提高病原学的诊断水平。掌握规范的病原微生物培养、分离、鉴定技术,提高细菌药物敏感试验结果准确率,为临床医师选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临床医师对住院患者在使用或更改抗菌药物前,要采集标本作病原学检查,以明确病原菌和药敏情况,力求做到有样必采。

四、处罚措施

(一)合理用药是医生医疗技术水平的体现,要把合理用药作为医生考核的重要指标,定期将不合理用药情况予以公示。考核成绩要记录到个人技术档案,作为个人晋升、评聘职称的参考。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全院通报批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谈话、带职培训、停职检查。

(三)医师应积极与患者沟通,因未取得患者同意引发用药纠纷的,其经济赔偿由责任医师承担。

5.儿科合理用药培训班会议总结 篇五

9月22日至9月24日,由我院主办的2017年省级继续医学项目“儿科合理用药培训班” 在枣庄市高新区添祥酒店胜利召开。

枣庄市卫计委副主任任怡春,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党委书记、院长吴修荣,副院长于春梅,卫计委科教科科长苏燕燕,枣庄市妇幼保健院质管科主任高振发出席会议。来自全市各医疗机构共计200余人参加儿科合理用药培训班。

会上,院党委书记、院长吴修荣为此次会议致开幕词,她代表医院对此次儿科合理用药培训班暨妇儿用药专业委员会首届学术会议的顺利召开表示祝贺。市卫计委任怡春副主任发表讲话,表示提高妇女儿童的健康水平,促进妇女儿童的健康素质,是增强中华民族全民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促进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具有重要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培训班的召开将进一步推动全市儿童合理用药水平迈上新的更高台阶。希望各位代表要认真参与、主动学习、深入讨论,确保有所收获。同时希望各位专家医学界同仁继续关心和支持妇儿用药专业委员会的工作,让我们携手同心为维护妇女儿童健康权益,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做出积极地贡献。

培训班特邀西安市儿童医院成华教授,重庆医科大附属儿童医院王刚教授,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医疗质量总监主任医师赵新平教授,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主任医师张乐元教授,枣庄市妇幼保健院主任检验师李艳同志,枣庄市妇幼保健院副主任药师高振发同志等多名专家授课,就儿童合理用药的经验及关注点,PIVAS在助推儿童合理用药的安全性上的作用,儿童感染性疾病的合理用药,新生儿用药方面的思考及注意事项,临床药师干预对用药行为的影响,及病原学检测结果在儿童用药中的应用等方面进行深入的交流及探讨。

6.合理用药培训与宣传制度 篇六

农村卫生信息化建设的成败关键是管理者观念问题, 需要加强认识, 要把农村卫生信息化作为一个长远的过程, 整个卫生系统全员参与。信息化建设的推动需要资金做保障, 因此必须保障一定资金用于信息系统建设, 要充分认识到信息化建设给农村卫生服务体系的建设与发展带来的整体效益以及产生的推动作用。在农村卫生信息化专业技术人员培养与使用上, 要给予足够重视, 要建设成熟的农村卫生信息化业务培训机制, 从而推动信息化建设稳定、快速、健康的发展。用信息化推动新医改向前发展, 这应是我国医疗卫生行业信息化建设在今后一个时期的发展方向。

世界卫生组织 (WHO) 认为, 基本药物制度包括高度重视合理用药的内容, 它规范医疗机构用药行为, 促进临床用药安全、有效、经济、合理, 是保障合理用药的重要手段;合理用药的核心内容是制定和推行基本药物。二者应该互相结合, 相得益彰。

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 是《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近期重点实施方案 (2009-2010年) 》的五项重点改革之一, 目的是要建立比较完整的基本药物遴选、生产供应、使用体系, 保证群众基本用药的可及性、安全性和有效性。依据中央文件精神, 浙江省2009年成立了基本药物工作委员会, 建立全省统一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平台, 对国家规定的307种基本药物实行全省统一网上招标和配送。同时结合浙江省情, 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础上, 增补了150种基本药物。2010年2月25日起, 首批30个县 (市、区) 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本研究拟通过对试点县 (区) 及其所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诊处方的抽样调查, 研究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合理用药的影响。

1 资料与方法

1.1 资料来源

依据GDP水平将浙江省30个首批试点县区分层, 随机抽取了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A县区、处于中间水平的B县区和发展水平较低的C县区作为研究现场, 并各随机抽取3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作为样本机构, 分别收集每个机构2009年和2010年3月、7月、11月第一个周一, 共6天的门诊处方。每个机构每天抽取20张, 共120张处方。对A、B、C三县区9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1080张处方进行分析, 并收集各机构相关经济运行和服务提供的数据, 与相关知情人进行访谈。

1.2 研究方法

参考世界卫生组织 (WHO) 和合理用药国际网络 (INRUD) 1993 年开发的药物合理使用核心评价指标[1]和国内相关研究结果[1,2,3,4], 本研究采用的主要指标有: (1) 每张处方药品品种数量均数; (2) 使用抗生素处方的比例; (3) 使用激素处方的比例; (4) 使用注射剂处方的比例; (5) 均次处方金额。

定量资料统一编码后进行二次录入, 逻辑校验无误后使用SPSS软件进行分析。其中药品品种数量的统计学检验方法采用Mann-Whitney Test;使用抗生素处方的比例、使用激素处方的比例、使用注射剂处方的比例统计学比较检验方法采用Chi-Square Test;均次处方金额统计学比较检验方法采用t Test。

2 结果

2.1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处方药品种类数量均数变化

为了避免不同月度疾病谱差异的影响, 本研究选择了样本机构2009年和2010年3月、7月、11月, 即不同年度相同月度的处方, 用来分析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处方药品种类的变化。数据显示,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处方药品种类数量均数有升有降, 其中A、C县区药品种类数量均数明显下降, 而B县区略有上升。因处方中药品种类数量不符合正态分布, 故采用Mann-Whitney Test方法分析, 结果显示, 三县区总体看, 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前后平均每张处方药品种类数量均数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其中, A、C县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而B县区无统计学意义, 见表1。

2.2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使用抗生素处方的比例变化

抗生素的合理使用是合理用药的重要内容, 使用抗生素处方的比例则成为衡量处方用药合理性的首要指标。数据分析显示, A、C县区抗生素的使用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比实施前有所减少, 而B县区有所增加, 但三县区实施前后变化均不大, 其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见表2。

2.3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使用激素处方的比例变化

使用激素处方的比例是衡量处方用药合理性的又一重要指标。数据分析显示, A县区使用激素处方的比例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比实施前有所减少, C县区有较大幅度减少, 而B县区有所增加, 但三县区实施前后变化均不大, 差异均无统计学意义, 见表3。

2.4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使用注射剂处方的比例变化

使用注射剂处方的比例也是衡量处方合理性的重要指标, 反映了临床给药途径是否合理。数据分析显示, A、B、C三县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注射剂的使用比实施前均有所减少, 总体上差异无统计学意义, 其中, A、B县区变化较小, 差异无统计学意义;C县区变化较大, 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见表4。

2.5 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前后均次处方金额的变化

处方金额在一定程度上可反映合理用药、经济用药情况, 本研究将均次处方金额也作为衡量处方合理性的指标。数据分析显示, A、B、C三县区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后均次处方金额比实施前大幅度降低, 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 见表5。

3 讨论

基本药物制度对合理用药有促进作用。从主要评价指标来看, 处方药品种类数量、使用抗生素处方的比例和使用激素处方的比例三项指标有着明显的地区差异, A、C县区三项指标均随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而减少, 但B县区略有增加;使用注射剂处方的比例和均次处方金额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三县区均有所降低。这主要是因为随着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 一方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只能够提供剂型适宜、价格合理的基本药物, 并实行“零差率”销售, 限制了社区医生用药的选择范围;另一方面, 为了配合基本药物制度的顺利实施, 卫生行政部门加强了对基本药物科学使用的相关培训。

基本药物制度对合理用药的促进作用是有限的。按照《处方管理办法》 (卫生部令2007[第53号]) 规定, 每张处方不得超过5种药品[5]。本次调查显示, 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处方用药品种数量超过规定的要求。WHO建议, 发展中国家使用抗生素处方的比例应在20.0%~26.8%之间比较合理, 使用注射剂处方的比例应在13.4%~24.1%之间[4]。从该标准来看, 大部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抗生素和注射剂使用比例控制方面仍有较大的差距。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合理用药, 需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 同时, 更需要转变用药观念和加强用药培训。能否做到合理用药, 这与医务人员的用药习惯和对基本药物的科学使用能力, 以及社区居民的用药习惯有关。有必要加强对医务人员的培训和对社区居民的宣传教育, 促使二者充分认识到基本药物制度与合理用药的重要现实意义, 逐步转变用药观念, 做到规范、合理用药。

参考文献

[1]WHO.How to investigate drug use in health facilities:Selected drug use indicators[R].Geneva, 1993.

[2]傅卫, 孙奕, 孙军安, 等.农村乡镇卫生院合理用药及其管理措施分析[J].中国卫生经济, 2004, 23 (6) :25-27.

[3]张新平, 杨春艳.我国农村合理用药评价指标研究[J].中国初级卫生保健, 2005, 9 (12) :12-14.

[4]李新泰, 王文华, 尹爱田.山东省基本药物制度对乡镇卫生院合理用药的影响[J].中国卫生经济, 2011, 30 (4) :22-23.

7.合理用药培训与宣传制度 篇七

关于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收费 的管理办法

根据《黔南州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责任追究办法》、《2015年新农合补偿方案》、《黔南州城镇职工及居民医保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等文件规定,为规范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和用药行为,减轻患者不必要的经济负担,以科学诊治为原则,以合理为核心,以规范行为为目的,以降低费用为目标,结合本院的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规定

1、严格按照各科疾病临床诊疗指南和医院临床路径、单病种等规定进行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和合理治疗。

2、按照新农合和社保规定,严格执行住院标准,杜绝“小病大治”现象。

3、对疑难复杂患者的申请检查应有针对性、阶梯性,不允许大包围检查,以降低病人不合理检查费用。如医生认为没有必要而病人及家属要求检查的,告知检查费用自费并签字。

4、在诊疗过程中,根据病情需要选择合理的检查项目,费用较低的检查能明确诊断的,不得选择费用高的检查。非病情需要,病人及家属要求检查的进行签字确认并在病程中进行说明;病人及家属拒绝检查经解释无效的,经病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后相关情况病程中详细记录,已开单的及时退费。

5、严格落实“同级医院检查结果互认制”,在同级医院已作的检查认可(将检查单或复印件收入病历),不再进行该检查,必要时需复查的病程中必须记录复查的原因,尽量为患者节省检查费用。

6、在检查、诊断和手术过程中的特殊材料和高值耗材,应严格掌握适应症,保证质量,不可滥用,且预先要将使用的必要性和材料的价格向患者或家属交代清楚,征得其同意并签字后完善相关审批手续方可使用。

7、医务人员在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过程中要严格根据病情、药品说明书,同时考虑药物的成本与疗效比,选择适宜的药物、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避免非病情需要的选用作用相同的两种及两种以上药品。执行用药方案时要密切观察疗效,用药指针及改变治疗方案的原因必须在病程中作详细的记录。病人及家属拒绝治疗经解释无效的,经病人或家属签字确认后在病程中详细记录。

9、抗菌药物使用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抗菌药物分级应用管理办法》执行。各临床科室严格掌握抗菌药物治疗联合应用和预防应用的指征,严格抗菌药物分类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医院标本送检及根据药敏选择抗菌药物相关规定,严禁抗菌药物滥用。

10、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保病人,医师要按照《贵州省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用药目录》合理用药,凡使用自费药品、自费治疗项目时,必须告知患者家属,并签字同意。

11、临床医务人员严格执行收费标准,收费必须与诊疗项目名称、记录相吻合,禁止分解收费、重复收费、篡改项目收费等任何形式的违规收费。

12、临床科室明确1-2名护士作为科室物价管理员协助护士长落实护理相关收费、退费及出院前收费核查工作,务必做到不多收、少收、未检查的及时退费。

二、管理措施:

1、临床各科室根据科室特点制定各科管理措施,做到责任到人、环环相扣,不留死角。科室主任、护士长、质控医师加强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和合理收费的监管。

2、由院纪委、监察室、医保科、药剂科组成检查组,每月1次不定期抽查在架病历、归档病历、门诊处方进行检查,发现问题进行通报并按处罚规定进行经济处罚

三、处罚规定:

1、检查组检查不合理检查、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和不合理收费的情况进行全院通报。

2、经检查组确认的违规行为进行经济处罚。处罚标准按违规行为所产生的违规费用总额对当事人全额进行经济处罚。检查组根据具体情况明确科主任、护士长、科室物价管理员、质控人员在违规行为中的责任大小,负有管理责任的另行给予违规行为所产生的费用总额10%-30%的经济处罚。

3、对屡教不改、连续被查处的医师、科室物价管理员、士和科室普遍存在违规的科主任、护士长进行约谈,经约谈仍不改正的根据情节予待岗学习、限制处方权、纪律处分、移交上级主管部门或上级纪检部门处理等。

4、在新农合和社保检查中发现问题被核减的,按《瓮安县人民医院新型农合及职工居民医保考核管理办法》处理。

8.学校安全知识宣传教育与培训制度 篇八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明确要求开设安全知识课,这就要求中小学要加强安全教育与培训。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学校要组织全体教职工,特别是班主任学习安全知识,熟知各种规定和要求,严格按照规章办事。

2、学校要大力加强学生的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及时下发教育局编写的《学生安全知识手册》和《安全须知》,认真开展好“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活动,通过逃生、救护演练等多样形式的实践活动,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安全防护、自救的实际技能。

3、学校应当按照国家课程标准和地方课程设置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一大周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具体内容由学校政教处统一安排。

4、学校应当在开学初和放假前有针对性地对学生集中开展安全教育。新生入学后,学校应当帮助学生及时学习相关的学校安全制度和规定。

5、学校应针对不同课程的实验课的特点与要求,对学生进行实验用品的防毒、防爆、防辐射、防污染等安全防护教育。学校利用晨会对学生进行用电、用水的安全教育,对寄宿生进行防火、防盗和人身安全防护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6、学校领导利用晨会对学生开展安全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基本的行为规范。学校应争取公安机关的支持,对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并在每次放假前集队统一强调。学校每学年请县消防大队到校进行培训和演练,使学生掌握最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提高防火意识和逃生自救的能力。

7、学校不具备开设游泳课的场馆及相应条件,应时时教育学生严禁擅自下水游泳,并应教会学生发现别人溺水时应先报告就近的成年人,再共同采取应急措施。

8、学校要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师生开展多种形式的事故预防演练。学校每学年组织一次火灾事故的紧急疏散演练,使师生掌握避险、逃生、自救的方法。

9、学校应争取司法部门的支持,选聘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法制辅导员,每学期上好两节法制教育课。思想政治课教学应有机渗透法律知识,进一步培养学生法制观念。

10、学校要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保证每学期开学的第二大周校务会定时培训,培训内容由分管安全副校长确定。

11、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应当与学校互相配合,在日常生活中加强对被监护人的各项安全教育。各班班主任在每次家长会上应有半小时的安全知识培训,使家长们具有相应的安全知识。家长应自愿为学生购买意外伤害保险。

12、学校领导及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应积极主动参与各类安全 培训,并组织学生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知识竞赛。

9.加强教育与干预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篇九

促进合理用药是医疗机构保证医疗质量,提升临床药物治疗水平和保障医疗安全的重要工作,是降低药品不良反应和药源性疾病的发生率,保护公众身体健康的有力措施,也是防止医疗费用增长过快,减轻国家和民众经济负担的民生之计。促进合理用药,建立以人为本的医疗卫生体系,确保公众的安全用药是医疗机构和广大医务人员的神圣职责。

促进合理用药的工作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

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情况

我国存在着较严重的不合理用药,尤以抗菌药物、激素、白蛋白和静脉用药的不合理使用最为突出。现重点就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情况作一分析,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医疗机构的不合理用药突出。

我们在2001年9月对北京市10所三级医院排在前10位药物品种和抗菌药物占前10位药品总金额百分率调查显示:两所医院前10位药中抗菌药占两个,占前10位药品总金额17.05%和37.31%;3所医院占4个,占总金额41.58%~51.91%;l所医院占5个,占金额58.20%;3所医院占6个,占金额59.20%~71.61%。10所医院前10位用药中抗菌药物占50%的为4所医院,占前10位用药总金额>50%的为6所医院。

上述调查显示,三级医院临床用药情况是有差异的,有的医院抗菌药物使用是比较合理的,但也有的医院不合理用药情况却比较严重,基层医疗机构更为突出,主要表现为:(1)无适应症或适应症不明确:如把抗菌药物当作“保险药”、“安慰剂”,用于病毒性上呼吸道感染,为满足某些病人的“要求”等;(2)过度使用抗菌药物:如重复使用,手术不适当预防用药,过度使用昂贵或新抗菌药物,用量过大或用药时间过长以及注射剂的过度使用等;(3)不适当的联合用药或联合使用品种过多。

二、社会使用抗菌药物监管失控,社会零售药店经营抗菌药物。

抗菌药物都是处方药,但在我国以往一直是按OTC药进行管理,公众可以随意、随处在社会零售药店买到抗菌药物,造成了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甚至滥用。国外对抗菌药物监管十分严格,处方药都必须有执业医师处方,药店还需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注册药师才有资格销售配发。

三、饲料生产企业和畜牧、水产等养殖业部门的抗菌药物滥用也非常突出。

通过生物链而损害人群,对饲料和畜牧、水平养殖业也应建立制定严格的管理规范,制止其滥用。医疗机构不合理用药原因分析

一、技术知识方面的原因

社会发展,科技进步,新药与新治疗层出不穷,全球处方药已超万种,我国也已超7000种,药物和药物治疗几乎囊括了当代所有的高新技术,有药可用与医务人员和病人的用药知识不足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有的医师、药师对各类各种抗菌药物的特点、适应证和注意事项等缺乏应有的了解,以及缺乏药物治疗学与药物动力学方面的知识,尤以基层医务人员、年轻医师(药师)和某些中医医生为多。

二、医疗管理制度上的缺陷

首先是医疗机构对本机构临床用药监管力度较弱,对医师的用药处方行为缺乏组织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行政干预措施。现在医疗机构药物预防或临床治疗用药方案的制定,是临床医师说了算,药师基本未参与临床用药,药师的作用未发挥。国际上合理用药新的理念是:强调团队精神,多学科的专家共同参与治疗,据MED CAREl998年报导随机研究报告:单医师治疗组和医师、药师、护师等多科专家参与治疗组治疗结果相比,住院日由6日降至5.5日,平均下降8.33%,费用由8090美元降至6681美元,平均下降17.42%;JAMAl999年报道,药师参与重病治疗单元内,ADE发生率下降66.35%。

现代的药物治疗理念要求医师、药师、护师共同为病人的药物治疗结果承担责任,对药物冶疗引入干预和制约机制,形成医师、药师和护师之间良性的互相依存,相互合作与干预制约的关系链,促进合理用药,确保病人用药安全和国家卫生资源的合理使用。

 有的医疗机构领导和医务人员尚缺乏真正以病人为中心的理念,对合理用药的意义缺乏全面正确的理解,对由于不合理用药已经或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缺乏认识或重视,对本医疗机构的不合理用药没有或缺乏有效的干预措施。

 某些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由于经济利益的驱动而滥用抗菌药物,有的医疗机构把临床使用药品收入与科室和医务人员的奖金挂钩,这必然形成多用药,用贵药和用药不当现象;某些医师收受处方费,这种违背医务人员职业道德的行为必须坚决制止。

应明确规定医疗机构或医师不准以任何形式将处方者开出的药品处方与个人经济利益挂钩。但医师收取处方费的错误行为,又往往与药品销售无序竞争和不正当促销相联系,而药品不正当促销又与目前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过多、过滥和低水平重复生产相关联,与国家的药品政策有关。促进合理用药是长期的、艰巨的、复杂的工作

一、影响药品使用的因素不计其数、错综复杂,药物治疗过程繁杂、决策环节众多,在药物治疗中,往往在临床用药中存在有不合理因素。若想系统地解决不合理用药问题是十分困难的,要从深入的调查研究人手,相关部、委、局需互相配合共同努力,不要总是指责别人,而忘了本部门应承担的责任,要检查自己是否有不作为。必须共同采取必要的果断措施,促进合理用药。

二、促进合理用药是公共卫生问题,涉及公共卫生政策、卫生经济政策、药物政策、产业政策和伦理道德等的系统工程,且又是自然科学和管理科学的结合,技术和管理的融合。涉及到管理学、公共卫生学、医学、药学、流行病学、统计学、卫生经济学、微生物学、药理学和伦理道德等众多学科,因此药物使用是一个复杂、完整的系统工程。对于系统的管理问题需要众多部门和多学科专家参与共同探讨和制定药品政策。

三、抗菌药物的不合理使用不仅在我国存在,还是全球性的问题,也是世界上很多国家在努力解决的问题。但我国是抗菌药物不合理使用较严重的国家之一,所以,我们今后的任务十分艰巨。

加强干预措施,促进临床合理用药

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要提升医疗机构领导层和全体医务人员对临床安全、有效、经济用药意义的认识,提高药物治疗水平,降低药品收入的构成比例,减轻病人负担,合理使用卫生资源也是医疗机构重要任务之一。教育的形式可以是多样,也可通过医务人员调查分析的方法,自己教育自己,通过对本医疗机构或本科临床用药分析、手术预防用药分析等从中找出不足,进行临床用药教育。编写合理用药教材或科普资料

对基层医疗机构医师、青年医师、医院药师和零售药店的药学人员进行安全、有效、经济用药知识培训和技术指导,提升其合理用药知识与药物治疗水平。对病人进行用药交待和安全用药教育,提高患者合理用药意识。

建立临床药师制,发挥药师在促进合理用药中的作用

2002年1月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颁布的《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部门的工作要以服务病人为中心,临床药学为基础,促进临床科学、合理用药的药学技术服务和相关的药品管理工作;规范了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定合理用药是临床药学工作的核心,明确了医师、药师在药物安全、有效、经济用药(即合理用药)方面的作用;规定医院要建立临床药师制,其核心任务就是研究与实践合理用药,参与临床用药,协助医师合理选药与用药。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明确医院药学的发展方向和药师作用的发挥有十分重要意义。医疗机构应认真落实《医疗机构药事管理暂行规定》,培养临床药师,建立临床药师制,提供发挥药师作用的空间,在临床实践中提高药师的知识与技能。建立评价医疗机构合理用药指标,完善评估方法

一、强化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将其纳入医院评审指标体系,促进合理用药。药物治疗是医疗机构治疗病人主要手段,作为临床医疗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医疗机构要加强药物临床应用管理,临床用药的选择是一个多方合作的过程,必须重视患者用药的安全、有效、经济,制定本机构的《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其内容包括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药品品种,细菌感染的经验用药、联合用药和预防用药,控制抗菌药物所占本医疗机构总药物费用比例与抗菌药物使用率,病原学检查采样送检率,制订基本抗菌药物目录和专科抗菌药物目录等规定,并监督实施。

临床科室、药学部门、护理和医疗管理部门应相互配合,并接受有关正确书写处方、医嘱、给药方法以及用药效果监测方面的训练。

二、制定抗菌药物合理用药的具体指标,建立基础数据信息库,开展合理用药研究和用药测评,有利于评价各医疗机构抗菌药物临床用药水平,促进合理用药。

建立全国范围细菌耐药监测网,检测与定期分布临床常见病原菌耐药变迁和趋势,为促进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提供技术支持。

建立全国范围抗菌药物应用情况调查网,定期监测临床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医师使用抗菌药物的情况与用药习惯,了解抗菌药物应用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干预措施,实施情况和存在的问题。

建立全国范围抗菌药物使用情况监控系统,从药品销售使用情况了解抗菌药物应用中存在的问题、考核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干预措施的实施效果。制定《处方管理办法》

这将有利于规范医师处方行为与加强临床用药管理,规范合理用药、处方书写和药师处方用药合理性审核与药品的调剂配发。明确医师开方和药师审方、配方在合理用药方面的责任。制定《促进合理用药管理办法》

2001年12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管理法》第58条明确规定: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加强合理用药的监管是卫生部的基本职责,制定行政干预政策法规性文件,加强行政监管力度已迫在眉睫,必须规范医疗机构、社会零售药店和医务人员临床用药行为,使合理用药有章可循。

借鉴国际经验,制定国家药物政策

明确药品收入在医疗机构经济运行中的地位

现在普遍认为医疗机构经济运行中药品收入所占的比例太高,但政府相关部门未明确究竟宜控制在多高比例是适宜的,国家至今也未正式明确取消国家在建国初制定的“以药补医”的特殊政策,故我们认为不宜总是笼统地指责医疗机构。对某些医疗机构的不正之风应严肃批评制止,对药物滥用要坚决干预,但我们认为有关部门也应实事求是地探索完善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公立医院)补偿机制问题。说白了,很多医疗机构对促进合理用药还是有一定办法的,但现在不少医疗机构对合理用药存有顾虑,对促进合理用药不敢采取严格的监管,怕管得过严影响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收入,而造成技术骨干外流,影响医疗机构本身的稳定。故有的医院原本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已有一定成效,但因上述原因,有的又后退了。国家应研究与制定政策,鼓励在促进合理用药方面做出成绩的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制定、完善国家药物政策

10.合理用药培训与宣传制度 篇十

【摘要】目的观察并分析中药在临床上合理用药的安全性,并总结应对方法。方法随机选取86例在本院采用中药进行治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对其临床资料进行研究和总结。结果在不良反应发生因素的比例中,中西药联合使用不当为46.51%,未按照规定炮制中药为19.77%,用药方法和剂量错误为16.28%,未对症下药为11.63%,其他因素为5.81%。结论采用中药对患者进行治疗,合理用药具有十分关键的作用,应加强对其炮制、配伍、煎煮的管理,以保证药物对患者能产生良好的疗效。【关键词】中药;合理用药;安全性 前言

中药临床合理用药指的是在将中药应用于患者的治疗过程中,重视用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加强对其的监督与管理,从而保证患者的治疗效果最大化

[1]

。由于中药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不良反应比较轻微,通常被医生和患者忽略掉,从而引发了难以估量的严重后果,所以临床合理用药至关重要,本文探讨了中药临床合理用药的安全性及应对方法,现作如下报告。1.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随机选取86例于2013年10月至2015年10月在本院采用中药进行治疗后出现不良反应的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患者45例,女性患者41例;年龄最大为68岁,最小为22岁,平均年龄(42.75±4.71)岁;病程最长为9年,最短为7个月,平均病程(3.57±2.14)年。1.2研究方法

对所有患者在治疗后发生不良反应的原因进行归纳和统计,采用统计学软件对各种原因所占的比例进行比较,罗列出发生率排在前四位的原因,最后对导致此现象的原因做出分析,提出有效的应对方法。需要统计的临床资料主要有:患者的临床病历,所采用的药方,用药记录,药物的配伍等。1.3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1.0统计学软件对研究数据进行对比分析,计数资料以(%)表示,并采用x2检验,计量资料以(xs)表示,并采用t检验。若结果为P<0.05,则说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2.结果 全体86例患者中,中西药联合使用不当有40例,占46.51%;未按照规定炮制中药有17例,占19.77%;用药方法和剂量错误有14例,占16.28%;未对症下药有10例,占11.63%;其他因素有5例,占5.81%。中西药联合使用不当所导致的不良反应发生率远远高于其他原因,且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3.讨论

3.1 原因及应对措施

3.1.1 中药西药联用使用不当

在临床上应用中西药联合的方式进行治疗,往往能各取所长,相互补充,产生良好的疗效,但是如果联合使用的方法不恰当,很有可能会出现截然相反的效果,危及病人的生命安全。本次研究中,40例不良反应是由于中药西药联用使用不当所引起的,其比例为46.51%,远远高于其他因素的发生率,且P<0.05,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所以,医生和药剂师应当对此给予足够的重视。

在采取中药西药联用的方法时,要对两种药物间的相互作用、药效成分、用药剂量、是否存在配伍禁忌等方面进行谨慎地考虑,对于存在毒性的中药和治疗面较小的西药联合应用,要适当减少药量,最大程度的降低不良反应。3.1.2 未按照规定炮制中药

本次研究中,“未按照规定炮制中药”居于引发不良反应的因素第二位,占全部因素的19.77%。中药炮制的目的在于保障中药的品质,提升治疗效果,减少不良反应的发生。特别是存在毒性的中药材,若中药的炮制程序和方法不规范,很有可能发生威胁患者生命健康的不良后果,而且不同的中药炮制方法,其在药效上的差别也很大

[2],因此在炮制中药的过程中,必须严格实施规范化操作,在炮制工序、火候、辅料质量等多方面因素加强管理,使其能发挥的药效最大化。3.1.3 用药方法和剂量错误

该因素在本次研究中所占的比例为16.28%,处于第三位。无论是中药还是西医,长期使用或一次用量过大,都容易引起不良反应。比如马钱子虽然具有较好的健胃、消肿、通络止痛等效果,但未经炮制就使用,会产生很强的毒性,合理的药量应维持在0.3g~0.6g之间[3]。因此,医生与药剂师一定要对用药方法的剂量进行严格把控严格把握,将其详细且具体地告知患者,药房也要加大对存在较大毒性中药的管理力度。3.1.4 未对症下药

该因素在本次研究中所占的比例为11.63%%,中医治病的根本理论是辨证论治,在采用中药治病时,必须遵循中医的辨证用药原则,只有针对不同的实际情况,对症用药才能得到理想的治疗效果,反之只能加重患者的病情

[4-5]

。医生在用药时,首先应对患者体质、药物过敏史、肝肾功能情况等具有全面的了解,根据患者的年龄、性别、病情的轻重缓急、发病时间、发病季节等因素,开出合理的药方,避免患者受到二次伤害。3.2总结

总而言之,针对运用中医治疗疾病的患者,在选取药物时,要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病情特征谨慎用药,对中药的炮制过程也应加大监督力度,保证患者用药的安全性。做好中药的临床合理用药,不但可保证安全、有效、经济、适当地使用药物,更能够使中药用料规范化、现代化,能够更好的适应现代社会的需要,并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参考文献】

11.合理用药培训与宣传制度 篇十一

2009年6月份处方点评与不合理用药分析

2009年6月份,临床药学室抽查我院6月份住院病历30份及处方600张进行用药分析,现将我院住院病历及处方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归纳如下:

一、重复用药

1、住院号7168,一外伤患者医嘱奥硝唑0.5 po tid联合甲硝唑0.4 po tid两种同类药物联用属重复用药,完全没有联用必要,反而增加不良反应。

2、住院号7492,白血病伴高血压糖尿病患者,降血压医嘱选用雷米普利5mg po Bid,施慧达5mg po Bid,硝苯地平缓释片20mg po Bid三种药物联合降压。患者糖尿病高血压,高危患者血压需控制在130/80mmHg以下,降压两大主力阵容(RAS拮抗剂与钙拮抗剂)都用了,但同时使用两种钙离子拮抗剂(施慧达、硝苯地平缓释片)属重复用药。况且施慧达即左旋氨氯地平,半衰期长达55小时,一天一次即可,增加给药次数易引起药物蓄积。由于该药半衰期长,起效缓慢,两天后医嘱改为2.5mg po tid更不妥当。同时与硝苯地平缓释片两种钙离子拮抗剂同服,不良反应加大。在选用药物上两大主

第(1)页

总(5)页

2013-3-26岳阳市中医院临床药学室

2009年6月份处方点评与不合理用药分析

力阵容,RAS拮抗剂、钙离子拮抗剂联用对血糖血脂无干扰的,小剂量利尿剂如12.5mg氢氯噻嗪一天一次,或小剂量αβ受体拮抗剂卡维地洛或拉贝洛尔作为辅助降压,这样联用可使主药降压效果增加45%或翻番,疗效增加,且不干扰血糖血脂,对血压控制平衡。

二、存在配伍禁忌用药

1、住院号8136,淋巴瘤患者,医嘱5%葡萄糖500ml止血敏2.0,6-氨基已酸12g,静滴,一天一次,低分子右旋糖酐500ml,静滴,立即。

止血敏与6-氨基已酸同瓶静滴存在配伍禁忌,两药联用易形成血栓。同时低分子右旋糖酐抗血小板聚集,止血敏促血小板聚集,两药呈药理拮抗作用。

2、住院号8243、8407,Vc与RI同用存在配伍禁忌。

3、住院号8613,VB6与DXM同用存在配伍禁忌。

三、选药不合理

1、住院号8237,肝癌患者,处方阿奇霉素0.5静滴,一天一次。阿奇霉素经肝脏代谢,对肝癌、肝功能差患者可加重肝脏负担,增加对肝脏的损害。且阿奇霉素半衰期长,体内代谢慢,一疗程总剂量1.5g,分三天用完,该患者长期使用极易引起药物蓄积。况且阿奇霉素说明书中明确指出肝功能不全者

第(2)页

总(5)页

2013-3-26岳阳市中医院临床药学室

2009年6月份处方点评与不合理用药分析

慎用,严重肝病患者禁用。此时宜选用不经肝脏代谢,经肾排泄的β内酰胺类药。

2、住院号8396,咽炎,医嘱0.9%生理盐水100ml,哌拉西林舒巴坦2.5g静滴,一天两次。咽炎宜针对溶血性链球菌选用青霉素类、一代头孢菌素即可。哌拉西林舒巴坦为广谱抗假单胞菌青霉素与β内酰胺酶抑制复合制剂,主要针对耐β内酰胺酶的革兰氏阴性菌感染,对革兰氏阳性球菌作用差。用药针对性差,疗效不理想,反而易产生超广谱耐药菌,同时增加患者经济负担。

四、围手术期用药不规范

住院号8613骨折患者手术术前预防用药选用三代头孢——“头孢匹胺”。住院号8617骨折患者手术术前预防用药选用二代头孢——“头孢呋辛”2.0g预防感染。

卫生部2009年38号文件规定一般骨科手术预防用药宜选用针对金葡菌作用强的一代头孢头孢唑啉。应用人工植入物的骨科手术(骨折内固定、脊柱融合术、关节臵换术)才可选用二、三代头孢菌素。且对单次使用剂量有了明确规定,头孢呋辛1.5g,头孢曲松1-2g。

五、增加不良反应的联合用药

住院号8100,腹壁肿块患者医嘱使用低分子右旋糖酐

第(3)页

总(5)页

2013-3-26岳阳市中医院临床药学室

2009年6月份处方点评与不合理用药分析

500ml,香丹20ml,静滴,改善微循环。低分子右旋糖酐是蔗糖经肠膜状明串珠菌LM-1226发酵后生成的高分子葡萄糖聚合物,平均分子量40,000,临床上用于扩充血容量改善微循环。国家药品不良反应中心数据库中,关于使用低分子右旋糖酐特别是与香丹联用引起的不良反应病例中主要有皮疹、肺水肿、肾功能衰竭、过敏性休克等,其中过敏性休克53例,死亡10例。本例患者使用后突然面色苍白、口唇发绀,呼吸困难,血压呼吸测不到,立即停药,予以抢救,上氧,肾上腺素1mg,非那根25mg,地塞米松5mg肌注,多巴胺、间羟胺静滴后血压恢复。现有资料提示低分子右旋糖酐可引起过敏性休克,而且过敏性休克多在首次输入数滴至数毫升时发生,此患者在静滴5分钟后发生。故初次使用要询问患者过敏史,用药前需做皮试,并在初次滴注时应严密观察。鉴于此,提醒广大医务人员严格掌握适应证,使用低分子右旋糖酐前应做皮试,同时避免同复方丹参等中药注射剂联合使用,使用时加强监护,防止严重不良反应的发生。

六、围产期用药不合理

住院号8239,围产期心肌病,医嘱螺内酯片20mg po Qd,速尿片20mg po Qd,倍他乐克6.25mg po Bid,卡托普利6.25mg po tid。

第(4)页

总(5)页

2013-3-26岳阳市中医院临床药学室

2009年6月份处方点评与不合理用药分析

扩张期心肌病,发病机制未清楚,治疗主要针对心衰治疗。对妊娠特殊生理期用药要权衡利弊,警慎用药。螺内酯、呋噻米等利尿降压药对人类均无致畸作用,但在胎儿出生后常出现少尿、低钠、低钾、低渗。妊娠期间只在其他治疗措施失效时,才考虑使用此类药物,属C类药。ACEI属C或D类,妊娠的中期和后期服用此类药,可致胎儿发育迟缓、血管扩张,有可能造成胎儿畸形甚至死亡,妊娠妇女禁用。

β-R阻滞剂C类,妊娠期多用于高血压、甲亢及母体、胎儿过速型心律失常。

对此类患者钙拮抗剂多属C类,其中非洛地平即降压、扩张外周血管,同时不增加心衰病死率,用于妊娠期较为安全。

临床药学室

二OO九年六月

第(5)页

总(5)页

12.合理用药医师约谈制度 篇十二

第一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处方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为加强我院合理用药管理,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规范医师的医疗行为,减少不合理用药,避免给医患双方造成经济损失,对医师在诊疗活动中涉嫌不合理用药情况,医院对当事医师进行约谈管理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约谈,是指了解沟通情况,指导督促工作,及时警示提醒,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掌握政策,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第三条

约谈人及约谈对象:

(一)主谈人为分管院长、药剂科和医务科及纪检监察室负责人。

(二)约谈对象为涉嫌不合理用药的医务人员。

第四条 约谈形式及内容:提醒约谈、诫勉约谈和处分后约谈。

(一)提醒约谈。分管院长根据药剂科和医务科检查合理用药情况汇报,对涉嫌不合理用药问题比较突出的临床科室主任进行约谈,提醒主任履行管理职责,加强合理用药的管理。

药剂科会同医务科负责人对涉嫌不合理用药的医师进行提醒约谈。

(二)诫勉约谈。分管院长主谈,药剂科、医务科、纪检监察室负责人参与:

主要是对在政治思想、履行职责、工作作风、廉洁行医等方面出现苗头性问题,群众有反映,或已出现轻微违纪行为,但不构成党纪国法处分的医务人员进行的警示性约谈。诫勉约谈采取个别约谈方式。约谈内容包括:指出约谈对象存在的问题;听取约谈对象对有关问题的解释和说明;对约谈对象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对象必须写出深刻检查,并在限期内

改正。

(三)处分后约谈。为使受处分的医务人员认清所犯错误的严重性和危害性,真心接受组织处分,并决心改正错误所进行的再教育。以及在解除处分前,对其在受处分期间的表现给予评价,并对今后的工作提出希望和要求。处分后约谈采取个别约谈方式。约谈内容包括:指出所犯错误的性质和程度,分析原因,认清危害,帮助认识错误,提出改正要求;要求受处分的医务人员树立改正错误的信心,消除顾虑,振奋精神努力工作。

第五条 合理用药医师约谈由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办公室(即药剂科)组织实施,相关工作资料在约谈结束后,统一建档管理。具体程序为:

(一)确定约谈事项和约谈对象

1、约谈方根据合理用药日常检查情况或群众举报情况,提出约谈建议,并报分管院长审批;

2、院领导审定同意后,约谈方一般应提前1个工作日将约谈对象、约谈内容、约谈时间地点等事项通知约谈对象;

3、约谈对象应根据约谈通知,认真做好接受约谈的相关准备工作接受约谈,不得借故推诿、拖延;要如实的回答主谈人提出的问题并提供有关证据材料,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意见和组织的教育帮助,不得造假或者隐瞒事实。

(二)实施约谈

1、向约谈对象通报有关情况;

2、主谈人向约谈对象指出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3、约谈对象对主谈人指出的存在问题和提出的要求作出明确表态;

4、约谈中发现约谈对象存在严重错误,需要进一步查实并追究纪律责任,或者约谈对象坚持错误,拒绝接受批评教育的,谈话人应当及时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5、约谈时,约谈方一般不少于两人,并作好记录。诫勉约谈笔录要经约谈对象本人签字;

6、参加约谈的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得泄露谈话内容。

(三)整改落实

1、约谈结束后,约谈方应形成约谈工作情况书面材料,并根据工作需要报院党办;及时制定《整改意见书》,明确整改任务和完成时限,印发约谈对象;

2、约谈对象对照《整改意见书》的内容逐一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期限一般自收到书面整改通知书之日起的3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可延长30个工作日。整改结束后,约谈对象及时向院约谈组织报告整改落实情况;

3、约谈方采取明查暗访等方式,对约谈对象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跟踪回访。

上一篇:红枫六小思维可视化课题中期总结下一篇:银监会英文面试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