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使用安全协议书

2024-12-11

场地使用安全协议书(精选10篇)

1.场地使用安全协议书 篇一

场地使用协议书

管理方:开平佳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使用方:开平市品睿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根据《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场地使用协议,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使用位置、面积及经营范围

1、出租地址:开平市中兴大道33号中业新城1座大堂4楼(附图纸阴影部位)该场地使用面积约 65 m2。

2、经营范围或用途:准予乙方中业新城A、C区售后服务 使用。第二条:管理费、使用期限、装修期

1、管理费2000元/月;

2、该位置使用期从2016年6月1日起至2018年5月31日止。使用期满,乙方若需继续履行中业新城保修责任而使用,应提前30天与甲方协商签订续签使用协议。

3、甲、乙双方约定,甲方于2016年5月1日前向乙方交付该场地,以场地现状交予乙方。

4、装修期:甲方同意自场地交付之日起向乙方提供天的免租装修期(即从2015年5月1日起至2016年5月31日止)。在装修期内乙方免交管理费,但在装修期间所发生的其它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

5、交费时间

乙方须在每月5日前向甲方缴交当月的租金及管理费,甲方确认收到后开具收据给乙方。

第三条:水费、电费、分摊费

1、乙方须于每月15号前向甲方缴交由甲方代收代付的该场地上月水、电费用,甲方确认收款后开具收据给乙方。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水电费。

2、乙方须自行驳接水电,并安装计量装置,每月抄表,按使用读数计收水电费。

3、承担使用场地区域电梯、通道照明用电费用分摊。第四条:保证金(按金)及首次交管理费

1、保证金:签订本协议当日,乙方须向甲方一次性缴纳人民币 5000 元(¥5000.00)作为协议保证金,由甲方开具财务凭证给乙方。

2、乙方须于 2016 年 6 月 1 日前向甲方缴纳该场地首次租金(即2016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的场地管理费)。

第五条:保险

1、乙方的保险责任 :乙方须在租赁期间为该场地内乙方之装潢、设备、财物向保险 公司购买及维持有效的和不低于等价的火险、水险、财产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等,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甲方的权利义务

1、依法制订有关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人员出入等内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协助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对违反有关规定的乙方进行监督、教育、整顿。

3、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和经营条件,保障乙方正常使用。

4、除有明确约定外,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的经营活动。第七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有权监督甲方履行合同约定的各项义务。

2、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索票索证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3、应按期支付场地管理费并承担各项税费。

4、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需改动应先征得甲方同意,造成损坏的还应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未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场转让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6、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有关本人或本企业的备案资料。

7、建筑物外立面及建筑物内部非乙方承租场地范围内的广告发布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上述范围内进行广告宣传。

8、场地使用期间,乙方不得改变场地的用途。

第八条:协议的终止

1、乙方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按本协议第九条的约定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政府的有关规定,进行违法经营及违法活动,乙方在场地内售卖违法、假冒伪劣商品的;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按时足额缴交管理费、水电费及其它应付费用,并逾期超过30天的;

(3)租赁期内,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将该场地的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转让、转租、分租、承包或以与他人合伙的名义转由第三人部分使用或与第三人共同使用的;

(4)场地使用期内,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变更协议约定的该场地经营范围或经营品牌的;

(5)乙方违反场地管理的规章制度或本协议的约定,经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业管理公司书面通知限期整改后仍不改正的;

(6)乙方在签订本协议后逾期三天仍未缴交保证金的;

(7)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拆改场地结构、间隔、设备设施的;

(8)乙方因违法、违纪被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停业整改、查封场地,如不能按期通过整改恢复营业的。

2、乙方均无权要求甲方对该场地内的装修、添附给予赔偿或补偿。

3、因发生地震、台风、暴雨、火灾、水灾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协议无法继续履行的,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须在不可抗力结束之日起十日内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协议,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损失扩大,双方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的约定,导致甲方解除协议的,乙方应向甲方交回该场地,同时,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保证金及已预付但尚未发生的管理费等款项。

2、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期限,向甲方缴纳管理费、水电费的,每逾期一日,应承担逾期应付款5‰的违约责任。租赁期满后,乙方若未缴清逾期付款违约金,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之保证金中抵扣,如保证金不足以抵扣欠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3、乙方违约,而又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的,甲方有权没收保证金并保留追究相关损失的权力。

第十条:其他约定

1、场地使用期内如因不可抗力的原因或政府部门要求更改规划而需调整或取消该场地,造成本协议无法履行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乙方结清所有费用后,甲方无息退还乙方保证金。

2、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场地物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同意不得向外界公开、泄露本协议的有关条款。

5、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后生效。第十一条:其它

附件一:《场地使用范围平面示意图》; 附近二:乙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附件三:乙方身份证复印件。

甲 方: 乙 方:(签章)(签章)代表人: 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场地使用协议书2013 篇二

甲方:

乙方:身份证号:

为充分发挥我村休闲健身公园的作用,减少公园养护开支,为我村待业青年提供创业机会,就我村村北休闲公园无偿给本村村民乙方使用,达成以下事宜:

乙方享有自主经营权,可将我村北休闲公园打造为宠物(国家允许的宠物犬、猫、鸟等)看管、训练等为一体的绿色公园,但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乙方可根据自身需要改扩建必要经营设施及种植树木草皮等。使用期限为长期使用,乙方自愿负责一切公园的维护、养护及看管,保证公园的整洁、安全、美观,并需保证本村村民的休闲娱乐权利,并不得危害村集体环境及安全。

甲方:乙方:

盖章(签字):盖章(签字):

3.场地使用合作协议 篇三

出租方:承租方:

法人:法人:

地址:地址: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奥丁健身俱乐部大操厅使用一事,甲、乙双方订立如下合作协议:

第一条 租凭场地

1、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____场地,面积约_______,及把杆、音响、垫子等配套设备。

2、场地使用于乙方开办少儿舞蹈培训班及舞蹈专业考前培训班。

3、场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

4、租凭期限: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二条 租凭限制

1、场地限制:乙方只在约定场地(大操房)内进行培训工作;不得随意使用俱乐部其他场地及设施;

2、使用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场地使用费

1、本合同使用费准为:_______月

2、费用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 甲方权利义务

1、在租凭期内依法制订租凭区有关的治安、消防、卫生、用电、营业时间等内容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并负责监督实施。

2、应按约定为乙方提供场地及相关配套设施,广告展位和经营条件,保证乙方正常开展培训活动。

3、除明确约定外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活动。

4、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基本服务以外的其他服务,双方应另行达成补充协议。

5、乙方在筹办过程中的宣传和实际经行内容必须与本合同注明的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追究有关责任。

第四条 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应按照约定的用途开展经营活动,自觉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

2、遵照约定按时支付甲方场地使用费。

3、应爱护并合理使用租凭场地及场地内的各项设施,如造成损坏应承担修复及赔偿的责任。

4、保证租凭区域内使用后的清洁,使用过的物品设施物归原位。

5、乙方负责对自己的财物进行妥善保管,不占用租凭区及租凭区以外的场地。

第五条 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上诉所有约定时,守约方有权追究其相关责任,并获得相应赔偿。

第六条 免责条款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不可规则于双方的原因,使场地不适于使用或租用时,甲方应相应的减少租金;如场地无法复原的,本合同自动解除,甲方应退还保证金或剩余租金,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七条 续租

1、乙方有意在租期满后续约的,应提前25日通知甲方,甲方应在租凭期满前20日通知乙方是否同意续约,如甲、乙双方同意续约将从新签订租凭合同。

第八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内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经有关部门调解解决,调解和协商解决不成的,按照以下第___种方式解决

1、依法向成都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九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其他规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附件方式进行补充,附件由双方签字盖章确认,与本同

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电话:电话:

4.场地无偿使用协议 篇四

甲方: ***有限公司 乙方:***有限公司

甲乙双发本着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就乙方无偿使用甲方场地有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双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将位于 ***大道***号***平方米(包含***)无偿提供给乙方使用,提供期限:不限期,期间,如甲方需要使用场地,甲乙双方另行约定,乙方积极配合。

2、甲方拥有该场地的所有权,协议期间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保安保洁及水电等;乙方可使用场地现有设施设备,如需其他设备,乙方需自行解决。

3、乙方不得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应保证甲方的场地完整无损,如需要维修和改造,应征得甲方同意。

4、乙方使用场地期间,须爱护场地设施设备,不得有损坏场地的事情发生,如举办展示、宣传、推介等有关活动,活动举办、场地装饰方案需经甲方审核批准,在活动结束后乙方须对活动装饰进行必要的清理。

5、乙方在进行上述活动期间,甲方积极配合乙方活动的顺利进行,活动期间乙方须承担场地的安全保卫职责,对于除仅因场地原有设施设备故障及人员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承担相关责任。

6、场地使用过程中如发生协议中未提及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盖章有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经双方签字盖章,即时生效。

甲方:***有限公司(签章)

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乙方:***有限公司(签章)代表签字: 联系电话:

5.场地使用权用承租经营协议书 篇五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乙方于年月日起向甲方承租()承办。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1、房屋租金为每月元计,按每三个月为一季度交付;

2、楼梯使用费每个月元计,按每三个月为一季度交付;

3、物业管理费每个月元计;

4、水费按4.25元/吨、电费按1.25元/度,按实际发生收取;

5、其他双方责任条款按与甲方签定(房屋租赁合同书)同步共享;

6、租金按前三年30000元/月、中间三年36000元/月、后三年43200元/月;

7、乙方今向甲方支付水电押金5000元,合同期满后退还;

8、本协议签定日起甲方将不再承出租给乙方场地的维修及维护,均由乙方自行处理解决;

6.场地租赁安全协议书 篇六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租用甲方场地进行拍摄、制作广告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用时间:天(即xxxx年月日至xxxx年月日)。若因天气条件需调整时,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

二、租用地点:本次广告在拍摄,如乙方需要对工作地点做出调整时,应事先与甲方沟通,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租用费用:

1、场地租金:乙方最晚应在拍摄日前一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人民币贰万元整)作为场地租金。

2、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在拍摄日前需向甲方交纳人民币元(人民币伍仟元整)作为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拍摄完成后,由甲方负责场地验收,合格后保证金退还乙方。

四、乙方须将此次拍摄活动中的内容、灯光及装饰等方案报甲方审核同意后方可拍摄。

五、甲方将指派工作人员配合乙方进行现场管理和协调工作,乙方所有的工作人员、演员及工作车辆均须按双方商定的地点休息、临时停放。

六、乙方应遵照甲方场地使用规范来执行操作,拍摄当日乙方应最少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跟甲方在一起协调及监督。

七、乙方必须负责清除拍摄场地内因布置拍摄所产生的废物,并保持拍摄期间甲方场地的环境清洁。

八、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泊车位。

九、乙方不得损坏甲方场地内的所有设施,如有损坏,甲方有权从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中扣除相对金额作为损坏赔偿。

十、如乙方违约,甲方有权全额扣除乙方缴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临时场地。

十一、如因履行本协议所产生的争议,由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后生效。

甲方:乙方:

签字(盖章):签字(盖章):

7.场地使用安全协议书 篇七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联系方式:

为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安全管理原则,在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及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明确双方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一致,签订如下协议,并共同遵守执行。

1、租房用途

甲方提供租赁的厂房及生产设备可供承租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2、双方职责、权利及义务

(1)甲方

1、甲方对所提供租赁的厂房及生产设备,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提供租赁的房屋或场所确保有基本的消防设施;

(2)确保有畅通的疏散通道及安全出口;

(3)确保提供的出租厂房内有基础配电设施,并符合相关行业标准,且保证场所内线路布置的安全合理。

2、甲方作为出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甲方(在乙方的陪同下)有权进入乙方经营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整改,并将整改的结果告知甲方。

(2)甲方有权知道乙方对经营场所进行装修时,其装修的总体方案及相应的消防安全方案。

(3)甲方如发现乙方有从事非法生产经营活动时,有权向相关部门检举,且有权提前终止本协议。

(4)甲方有权对出租场所内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相关的协调与监督。

3、甲方作为出租方有义务向乙方及时传达政府相关部门的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

(2)乙方

1、乙方在租赁场所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应负有下列安全责任:

(1)乙方确保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在国家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条例规章规范的范围内进行。

(2)乙方确保不将设备设施等生产经营项目发包或转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安全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3)乙方从事生产、仓储等经营活动,确保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通过消防部门的验收,取得消防验收合格证后,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4)乙方确保消防通道及安全出口的畅通,且不在配电箱、消防栓、灭火器前面堆放物品阻塞设备设施的取用。

(5)乙方在租赁场所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时,确保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并告知甲方所存放的物品的危险特性。

(6)乙方租赁场地用作开设餐厅、旅馆、娱乐场所等,确保场所内(除厨房内可存放少量的瓶装煤气外)不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

(7)乙方确保不在租赁场所进行私自隔间、隔楼等违章搭建,严禁三合一、多合一等现象发生(三合一场所指企业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作业、物资存放的场所相通连的家庭作坊式的企业;多合一场所指集生产加工、储存、经营、生活住宿等为一体的场所)。

(8)乙方确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场所或仓库内存放少量危险化学品的,确保事先通知甲方,并经过甲方同意许可,同时告知储存的种类、数量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9)乙方确保对所承租的场所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并定期向甲方通报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如:作业场所积聚的杂物、灰尘时候每日清扫;电线是否老化,接头是否裸露;插座回路是否装设漏电保护器;电器线路及设备接地(接零)保护是否可靠;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是否安全;设备设施是否完好;消防器材是否有效;消防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等。

(10)乙方确保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应经专门机构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11)乙方确保对其场所内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安全标识及告知其员工,并进行全员安全培训,使全员具备本岗位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12)乙方确保建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乙方作为承租方,享有下列权利:

(1)乙方有权利对甲方提供的租赁场所内的基本安全设施进行检查验收确认。

(2)乙方发现基础设施存在有安全隐患存在时,有权要求甲方协助乙方进行整改,并积极配合采取有效的整改措施。

当隐患无法排除时,乙方有权向上级主管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及相关政府部门汇报,并停止生产经营活动。

(3)乙方有权根据自身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将部分经营场所再次转租给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和个人(下称丙方)。但必须经甲方同意后方转租,且丙方的安全管理责任由乙方负责。

3、乙方作为承租方,有下列义务:

(1)乙方有义务积极配合政府相关部门的安全执法检查,并对检查

中指出的问题进行及时的整改。

(2)乙方有义务全力配合并参加甲方组织开展的安全活动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3)乙方有义务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以及参加公益性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3、法律责任

(一)甲方

1、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乙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因甲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导致甲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责任应由甲方自行承担。

(二)乙方

1、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场所及设备,所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造成乙方自身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所有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3、因乙方未能履行安全责任,而给甲方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甲方有权通过法律途经追索赔偿。

4、签订本协议

(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二)甲乙双方均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身份证明文件。

(三)甲乙双方均应在签订处签字并盖章或压手印。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后即刻生效。

8.车辆使用安全责任协议书 篇八

一、甲方向乙方支出的薪资、提车补助中已包含乙方驾驶车辆的劳务费,乙方作为甲方的员工,要服从公司的出车安排。

二、乙方承诺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现行交通规则以及公司制定的《车辆使用管理制度》不疲劳、酒后、身体不适、带情绪、无证驾驶车辆。

三、乙方对所使用车辆的安全负责,在针对下列情况承担相应的责任。

1、承担因个人行为导致交通违章或事故所发生的罚款、扣分及赔款(包括对公司的经济处罚)。

2、因公用车,发生以乙方为只要责任的交通事故、被盗等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及引发的民事赔偿,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差额部分乙方承担30%

3、私自用车,发生交通事故、被盗等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差额部分及引发的民事、刑事纠纷由乙方全部承担,并按出租车收费标准的三倍追缴用车费用。

4、乙方将车辆在下班后未驶回公司停放,导致车辆发生受损、被盗的,除保险公司支付的赔偿金额外,其余部分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受公司委托提车,送车,必须保证车辆安全,因公司给予了提车补助,途中所发生的罚没、事故等一切责任及经济赔偿由甲乙双方按照50%承担。

6、提车送车过程中发生一切责任事故,乙方主要责任承担50%,车辆出现细节问题由当事人自行付款维修。

7、按照路段规定行驶时速超速事故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乙方因违反上述规定所应当支付的款项,甲方有权在乙方工资中扣除,不足部分通过法律途径追索。

四、责任人一式两份,分别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9.脚手架移交使用安全协议书 篇九

根据乙方外墙干挂施工任务的需要,甲方为乙方保留华俊工程机械交易中心外脚手架,为了明确甲乙双方安全责任,便于管理,确保安全,利于生产,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外墙干挂工程施工期间的脚手架使用安全事项经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协议.一、脚手架移交接:

1、甲方应保证移交的脚手架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及使用要求(乙方自行设计搭设的脚手架,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移交时甲、乙双方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参加验收,并填写脚手架使用和管理移交接记录,正式移交乙方使用和管理。

2、移交完成后,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脚手架使用费共计 元。乙方接收脚手架后对管辖范围内的脚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负全部责任。

二、脚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目标:

1、确保达到安全文明标化工地要求,每次脚手架单项评分不少于80分。

2、乙方平时接受甲方或相关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査优良率为100%。

3、恶性责任事故零发生。

三、乙方接收脚手架后,乙方对脚手架管理必须做到:

1、保证架子的整体完整、稳固,不能随意拆除卸荷设施、拉结点、架体杆件、安全网等设施。

2、经常检査脚手架是否牢固、可靠,对需拆改的拉结点或其它部位必须有临时加固措施,并及时恢复,对危及架子整体稳定的拆改应有方案,并报总包方和监理单位批准后方可执行。

3、乙方如需甲方协助拆改架子,必须提前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在不影响脚手架安全的前提下派人协助拆改,并经双方验收后,乙方才能继续使用,如未经验收乙方强行使用,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

4、脚手板的日常维护(含安全网、脚手板、内防护、墙间封闭、钢丝绳等)由乙方负责,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乙方应保证脚手架作业面无单板、探头板等,脚手板的日常维护应由特种操作证的架子工进行,如乙方无架子工,可向甲方寻求帮助。

5、及时淸理脚手架上的杂物,以防坠物伤人。

6、乙方应合理安排脚手架上作业,交叉作业应有防护设施,以免发生物体打击事故。

四、为了保证实现脚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目标,乙方承诺:

1、甲方、监理方对乙方施工中存在的隐患与违章有权下发书面通知令其整改,对甲方、监理方签发的整改通知,乙方应在规走期限内整改完毕。乙方不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停止使用脚手架直至单方解除本协议。

2、在上级部门检食中,若由于脚手架的原因,对总包企业及建造师造成扣分的,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每次扣分合计值5000元计取。

3、在上级部门检査中,若由于脚手架的原因,发生被责令停工整改、通报批评、警告等现象,导致本工程未获省安全文明施工现场,由此对甲方造成的和关损失和罚金由乙方全额承担。

五、事故处理:

1、乙方接收脚手架后,若由于乙方对其管辖范围内的脚手架安全使用和管理不善等原因,导致发生工伤或其他责任事故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其善后具体事以及家属的接待由乙方负责处理.2、若由于乙方的事故处置不当,直接造成甲方行政处罚、诉讼等相应经济和名誉损失的,由乙方承担甲方相应损失的赔偿责任:

六、需要补充的条款:

2、协议未尽事宜,如有必要,可另行制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的内容如与本协议书有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七、合同的份数

1、本合同正本贰份,具有同等效力,由甲乙双方分别保存壹份。

八、合同的生效

1、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至乙方脚手架使用完毕书面通知甲方后终止。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10.场地租赁使用协议 篇十

协议编号:ZHNJLS2016001 甲方(场地管理方):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 乙方(场地使用方):

基于乙方将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在甲方所管理的 举办,需使用甲方所管理场地(陈列、展示、销售)。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1、甲方同意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举办便民摆展活动。(以下称为“使用期”)向乙方提供位于 的场地,用于乙方,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场地使用管理费 元,(大写:)。

2、甲方仅承担向乙方提供本协议约定之场地的义务,甲方不承担场地使用期间对展品及乙方其他相关物品的保管责任。布展、展出和撤展期间发生的任何事故,由乙方承担相关风险及损失,乙方应自行投保相关保险。

3、乙方所陈列、展示的展品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规定,为合格产品,且乙方须提供相关有效合法的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组织结构代码证、资质备案证书、经办人身份证、介绍信等)否则因此所造成的全部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有权终止其协议,并保留追究其相关责任权利。

4、乙方应自费进行陈列台及展品的搭建、安装、拆卸、搬迁及其他善后等工作,同时对自行搭建的任何展台实施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

5、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使用场地,维护场地和甲方的其他区域的清洁。使用期结束,乙方应根据本协议的约定将展品及其他相关物品(包括但不限於展台)移出场地。如乙方未能按时移出,甲方有权将其视为遗弃物予以处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造成甲方场地和/或设施、设备的损坏,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6、乙方如需在场地安装设备、设置以及宣传广告,应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且不得出现房地产、养生、违反国家相关规定以及伤风败俗、不雅之宣传广告,不得宣传、展示有任何影响或对业户有安全隐患的产品。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在场地及甲方的其他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广告或促销活动。使用期间,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从事与本协议项下展示活动无关的其他活动。

7、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在甲方其他区域搭建展台、宣传广告等设施,否则甲方有权予以拆除,费用由乙方承担。

8、乙方如需使用甲方名称、商标和标识,应事先取得甲方书面同意,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9、乙方如需变更使用期,须提前三天告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否则按原使用期执行。如乙方取消协议所约定的活动,视为乙方单方面违约,甲方有权将其所交管理费作为违约金扣留。

10、因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乙方拖欠各项费用达 10 日或以上;(2)乙方所欠各项费用总额达10000元或以上;(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变用途的;

(4)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 致使场地或设备严重损坏的;(5)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将场地转让给第三方的;(6)乙方违反《自律承诺书》中所承诺内容的。

甲方根据上述情形可单方解除协议,书面通知乙方迁离,收回使用场地,并有权要求乙方付清所有欠费及合同金额的 30 %作为违约金。

11、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12、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即为生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自律承诺书

为更好的配合管理处为业主提供的服务的特定合作,营造遵法守法、风清气正、和谐有序的社区环境,本单位承诺在整个服务过程中遵守以下规定:

1.绝对遵守管理处的现场管理和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处相关人员的直接和间接监督。

2.在服务位置公示《服务价格公示表》、举报电话和负责人,服从并接受广大业主的咨询与监督。

3.根据业主的自愿委托提供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服务,服务报酬由双方协商确定。

4.业主根据自己需要寻求特定合作,不以统一管理为由强制提供委托清理服务。

5.严禁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占用住宅楼道、道路、绿地或者其他公共区域。

6.禁止采取威胁、恐吓、暴力等手段承揽业务或强买强卖,严禁出现欺行霸市、垄断、强行推销等恶劣行为。

7.禁止以任何理由与业主发生争吵、打骂。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干涉、限制、刁难、妨碍业主可以自行选择的服务单位、服务方式。

8.统一着装,衣着整齐,佩戴出入证,整体带队进入。服务结束后,所有临时服务人员立即离开小区,不得在小区内滞留。9.禁止服务人员在小区内大声喧哗、嬉戏、打闹、喝酒、赌博、斗殴或从事其他与特定合作服务无关的业务活动。

10.在服务过程中,采取适宜的保护措施,对所经区域的公共设施进行保护。

11.因服务过程中的过失和不规范等行为造成小区共用部位、共用设施损坏及污染的,在限定时间内修复或照价赔偿。

管理处经理:

特定合作单位负责人:

直接监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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