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廉租房申请书

2024-08-30

大学生廉租房申请书(共14篇)

1.大学生廉租房申请书 篇一

武汉市出台“一揽子”鼓励高校毕业生在汉就业、创业优惠政策,向百万大学生发出诚挚邀请:新就业高校毕业生不仅可申请入住公租房,还能享受1000万元的创业小额担保基金。

博士每月补贴元

武汉将有更多博士每月享受最高2000元政策资助。政策规定,对武汉企业、事业单位引进的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导向的博士人才,提供为期3年、每月最高2000元资助。

武汉每年留汉博士约1000人,以前受财力所限,每年享受资助的博士仅30人至50人。该市人社局昨透露,今年提高补贴总额,可惠及百名博士。未来随财力提高,受益博士数量还会增加。

针对“海归”则成立市留学人员管理服务中心,与市人才服务中心合署办公,为留学人员提供接待、身份认定、档案管理、就业推荐、创业咨询等服务。

2.大学生廉租房申请书 篇二

公共租赁住房简称公租房,所有权归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是一种为了解决“夹心层”群体住房困难的过渡性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一种住房保障。租金略低于市场水平,使承租者可以负担得起。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其中的对象包括新就业的大学生。2016年5月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决定推进公租房货币化,政府对保障对象通过市场租房给予补贴,在城镇稳定就业的新就业大学生也纳入了保障范围,这一举措打破了许多城市公租房政策只对户籍居民的思绪。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政府也越来越重视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与发展,而现阶段在完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房地产去库存任务的背景下,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保障问题尤为值得社会关注,推进一些针对大学生的公租房的货币化安置,可以留住人才,提高城市的竞争力,通过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实现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可以帮助房地产市场有效的去库存。研究关于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方方面面,对解决大学生住房保障问题有一定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现状

2016年中国高校毕业生规模将到达765万人,比2015年增长16万人。高校毕业生规模进一步增长,住房短期需求也在不断增长,而新就业大学生的工资水平普遍处于较低水平,这群人大多有着满腔的抱负和对未来的憧憬,有着丰富的专业领域知识和较强的学习能力,但是却对高房价无能为力。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供给以市场租赁和公租房两种方式为主,而面向新就业大学生有一定政策优惠的公共租赁住房制度并不完善,并不能满足绝大多数大学生的需要,供给小于需求。

每个地区针对大学生申请公租房的硬性条件规定并不一致。比如,兰州市今年开始受理公租房申请,但是必须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福建则在今年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的落户限制,准入门槛进一步降低,使得福建省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有保障。总的来说一般都要具有的条件为合法稳定职业、参加社保年限(一般为两年)、连续居住年限(一般为五年)、无自有住房等。

新就业大学生的公租房的供给方式仍旧以政府主导,资金来源方式单一,而保障房的建设需要大量资金和土地,投资回报周期长,后续管理工作繁杂,所获利润少,所以很少有企业积极参加。按照布坎南的政府公共选择理论和“政府失灵”,政府干预行为存在局限性,政策效果有时会削弱社会福利。有些地方的政府为了完成公租房的指标任务,谋求自身的利益,不考虑地区规划,将公租房的建设选在偏远地区,而这样就与新就业大学生的交际需求和交通便利的需求相悖。比如,南京市四大保障房片区的公租房,询问的新就业大学生多,实际申请的并不多,就是因为建设公租房的地点相对偏远,且门槛较高。

三、相关理论

自发演进和人为设计是制度的形成的两种方法。当前针对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的制度并不完善,不仅需要制度的自发演进,还需要人为的对制度进行设计和完善。人为的制度设计对制度的形成有着重大意义,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单纯靠制度演进难以满足社会对有效制度的需求,人为设计可以填补不足。

针对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设计的制度仅靠自身演进,只能形成非正式制度。而非正式制度并没有具体确切的表现形式,为了加强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的管理,规范经营使用,解决冲突和协调问题,保障公平性,就离不开正式制度,所以要进一步加强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的构建和完善。

(二)能够加快制度形成的演进过程。

政府应该根据各个地区不同的发展水平,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需求和供给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现有的制度,不断设计构思,形成一套完备的制度设计方案,来切实有效地解决新就业大学生的保障住房问题。公租房大多由政府提供,但地方政府也会有怠惰和获取利益的心理,所以要采取激励机制,并从立法上制定完备的有关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的法律法规,来明确政府应担当的责任和义务,推动制度的不断前进和发展。

(三)帮助纠正制度自发演进中的路径依赖(过去的绩效对制度演进过程的现在或未来强大的影响力)现象。

需要以政府为主导来切实解决路径依赖问题,不能让以往的相关保障房的制度对现阶段时期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制度演进产生陈腐偏差的影响。传统福利性住房制度是保障性住房制度的初始路径。该路径初设成本较高、学习效应较差。现阶段从福利分房到公租房的发展路径非效率状态一直没有得到根本的改变,公共租赁住房制度仍然存在非效率问题。所以关于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制度的政策要不断地强化,需要依靠政府或其他强大的外力推动,调整路径方向,不断优化,避免其陷入恶性循环、制度锁定的情形。

四、完善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制度的建议

(一)开辟申请和分配的专用通道。

新就业大学生需要过渡性的公租房,大多需要依靠单位申请,按照实物配租的原则按顺序摇号配房,利用专用摇号程序在信息库中随机摇号。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需求数量大的地区可以尝试建立一个平台进行集中的个人申请,设计可靠的准入制度。对申请的大学生的各项条件和资产做多方位全面调查,然后集中分配。这样关于审核程序就比之前更加繁杂了,政府可以建立专门针对大学生资格条件审核的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应该进一步完善,并且加强对住房租赁市场的监管力度和后续管理。如果新就业大学生的收入状况变化,租金也可以适度的进行调整,采取各种措施来保障新就业大学生的正当合法权益,加大对新就业大学生的支持,促进社会分配的公平性。

(二)制定有效的退出机制。

许多省份对于新就业大学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的进入机制很重视,但不重视退出机制。大学生工作一定年限后(一般为五年),或者收入提高可以改善自己的生活居住条件时,就需要退出公共租赁住房,但其中也会有一些大学生因为政府监管不严,自身仍旧不肯放弃这个保障利益,迟迟不肯搬走。所以就需要政府的大力监管和完善退出机制,采用行政和经济手段鼓励大学生期满或经济条件更好时退出住房保障。对那些存在造假申请信息、转租给合同外的第三人居住的、承租期限届满、住房用于经营行为的人员按照规定腾退其公租房,从而为真正需求者提供住房。

对于不再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必须退出但存在困难的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的保障部门可以规定一个过渡期,超过了过渡期必须强制搬走,如若仍旧不搬走,计入个人诚信档案并且罚款。对于满足条件积极退出保障的大学生,给予一定关于他们以后住房或租房方面的政策优惠,来促进公租房制度的良性发展。

(三)推进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的货币化保障。

公租房货币化保障即用货币补贴的方式,帮助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租房以解决其实际的住房保障问题。杭州市已经开始全面实施公租房货币化补贴的方式,率先将公共租赁住房的货币化安置范围延伸至新就业大学生。南京市也开始执行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新就业大学生每月最多可补贴1,000元,但公租房实物配租和租赁补贴只能享受其中一种。这样的举措可以给新就业大学生多一个选择,可以让新就业大学生根据自身的实际工作情况、经济实力、住房需求来解决租住问题,也可以提升资源的配置效率。采取货币化的补贴方式纠错成本较低,如果出现新就业大学生资格申请认证的错误或新就业大学生的经济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政府可以快速的调整,以便将住房保障财政资金花在明处、用到实处,切实地促进社会公平。

(四)注重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供给的质和量,用多种方式融资。

在区位选择上宜靠近主城区,不要选择过于偏远的地方,如果城市规划布局无法让新就业大学生靠近就业中心,就要思量公租房划拨用地的筹划要与城市交通规划相结合,同时注重周边配套设施和服务。政府可以采取地价优惠激励的措施,吸引社会单位参与进来,增大公租房供给的数量,也可以收购二手空置商品房进行改造,将无效供给转化为有效供给。政府在部分开发地块出让时,明确规定一定的土地比例用于建设公共租赁住房,将此作为出让的前置条件也会增加公租房的供给。

公租房吸引社会资金的能力比经济适用房差,是国家建设保障性住房的难点。政府可以通过各项举措来降低融资成本,激励更多的房地产企业、园区、高校参与公租房的建设,比如税收优惠、政策的倾斜、简化审核程序、加强风险管理等方式。确保各地区保障资金的落实,加强监督管理,防止官员的腐败行为和资金的滥用,充分发挥保障住房资金的杠杆作用,带动社会投资的增长。发展面向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的信托基金和融资租赁的专项基金,有需求的企业还可以与开发商探讨运作模式,共同建设,将配建的一部分作为其员工宿舍。国家鼓励推行PPP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推进公租房投资建设和运作管理,各地区也应切实开展关于建立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项目PPP模式的工作。目前,安徽省已试点进行该方法进行建房,此种方法也可以用于针对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建设中来,如果试点工作的效果不错可以在其他地区广泛的推行,以此来提升各地区的公租房资源配置效率,改善公租房管理服务质量。

五、总结

针对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的供应还不是很多,不能满足广大住房的短期需求。许多地区并没有专门的制度规定,新就业大学生想入住公租房的准入门槛相对较高,制度设计的一些方面需要完善和细化,不能光靠制度自身的演进,人为的设计完善也是比较重要的,可以帮助解决公共租赁住房制度演进的路径依赖问题。

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对于个人虽然是过渡性的方案,但是从社会来看,在众多大学生一年又一年的走出校园,走向工作岗位,不断地有公租房的需求,国家公租房也会不断地建设发展,面向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的使用是绵延不绝的。有关公租房的制度和政策是长久性的社会关注的重点,也是需要根据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不断完善的。完善的方法建议包括开辟申请和分配的专用通道、制定有效的退出机制、推进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货币化保障、注重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供给的质和量,用多种方式融资。推进面向新就业大学生公租房的制度的设计完善,解决他们的住房保障问题,可以保障劳动力的充足,激发一个城市的活力,活跃一个城市的经济,保障人才合理流动,优化人力资源合理、科学配置,促进社会快速的进步和发展。加强面向新就业大学生公共租赁住房的建设对完成当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下房地产去库存的任务也有一定的帮助,对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也有一定的助推作用。

参考文献

[1]张璇.中国公共租赁住房制度研究[D].山西财经大学,2010.3.

[2]易宪容.大学毕业生公租房消费意愿研究——以乌鲁木齐市为例[D].新疆农业大学,2013.6.

[3]徐菊芬,胡月,朱杰.新就业大学生的住房供需现状及特征研究——基于南京市的调研[J].现代城市研究,2014.10.

3.外来工怎样申请公租房 篇三

《办法》明确,申请公租房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在本地无住房或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的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外来务工人员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也可以申请公共租赁房。各地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就申请条件进行调整,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最近几年,我国各地尽管也出台了相关具体的管理办法和通知,但是,此次住建部出台的《办法》,各地还需要相应的细则对接。

北京:

针对来京务工人员,北京市在2011年颁布的《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本市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管理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外省市来京连续稳定工作一定年限,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收入,能够提供同期暂住证明、缴纳住房公积金证明或参加社会保险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的人员,均可申请公租房。具体条件由各区县人民政府结合本区县产业发展、人口资源环境承载力及住房保障能力等实际情况确定。

取得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资格的家庭,无须再次申请,只要到户籍所在地街道或乡镇住房保障管理部门登记,填写《申请公共租赁住房轮候预先登记表》,即可进入公共租赁住房轮候范围。

所需材料:申请人身份证、“三房”审核备案通知单。

优先配租对象:其中符合廉租、经适、限价“三房”申请条件及家庭中有60岁(含)以上老人、患大病人员、残疾人员、复转军人、优抚对象或属重点工程拆迁的可优先配租。

特别提示:符合配租条件的家庭,只能承租一套公共租赁住房。

重庆:

重庆市公租房管理实施细则于2011年即开始实施。在细则中,其对进城务工人员的申请条件规定为: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且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的社会保险费或住房公积金的人员;在主城区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费且在主城区居住6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和个体工商户等均可申请。

广州:

广州两年前公布过公租房管理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但相关条例至今一直未出台,具体时间仍未确定。广州公租房重点优先解决本地人“内夹心层”(不够资格申请廉租房又买不起经济适用房的人士)住房难问题。与此同时,外来人口也可申请,但具体“门槛”细则仍在商榷中,要求最基本需“留穗一年以上且有稳定工作”,但最终上限仍在商榷,收入门槛等其他问题尚在研究中。而产业园区配套建设的公租房,有望向外来打工一族敞开。

广州公租房租金补助细则可能从原方案的“参照周边房租打折”改为“按市场价收租,但向低收入人群发放一定比例住房补贴”。(工人日报社赵剑影)

4.廉租房申请书 篇四

灵武市北门社区:

我叫马朋飞,男,回族,系灵武绒线厂下岗职工。妻子,马志英(绒线厂),孕育三女儿,现都在上学,母亲68岁(没有退休工资)。因我夫妻双方都同时下岗,再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靠打点临工维持生计。不幸的是本人在2000因脊椎病做了脊椎移植手术,花光了所有积蓄,以后也不能干体力活。母亲年龄已高,三个女儿都在上学,现已没有经济来源,只能租住房屋,特向政府申请解决廉租房事宜,望政府批准解决为盼!

5.廉租房申请书 篇五

尊敬的各位主管领导:

本人王明远,家住果园小区2号楼3楼11号。家中现在居住5

口人,现居住面积只有44.4平米,祖孙三代蜗居于此,生活十分不

便。我于2008年就已经进行了廉租房登记,也拿到了市上所规定的人均居住面积不到18平米的廉租房补贴证明。但是时隔两年多,廉

租房的申请还是没有得到解决。

2009年我市要进行双创活动,我们也十分支持的把楼下搭的一

个简易住棚给拆除了。这样使本已拥挤的居住环境变的更加拥挤了。

领导当时也承诺在住房上面会给我们一定的补偿。

本人系安康市竹藤厂工人,早先因身体原因提前病退。所以退

休的工资很低。儿子98年当兵回来工作一直没有安排,在外面打工几年现在在家也

没有固定收入。儿媳妇现在在南方新世纪打工,还有一个2岁多的孙

子要抚养,生活十分拮据。家里的住房现在还是84年搬进来时的毛

培房子,一直都无钱从新装修。还好有居委会对我们关心照顾,给我们办理了低保,使生活有了一些依靠,区领导也在每年过年到家里来

慰问,使我们更加相信在各级领导的关怀下,住房问题也一定会有个

好的解决。

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住房实在太拥挤的实际情况,现申请政府廉租住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6.廉租房申请书 篇六

××街道、社区及各级领导:

我叫×××,男,于××××年××月××日出生,系××区××社区居民,××年下岗后靠打零工维持生计。××年离异后,由于多年辛苦劳累使得自己的身体每况愈下,患有糖尿病并发症、肾病综合症、腰脱等疾病,无劳动能力,生活极其拮据,仅靠低保的微薄收入(200元)实在难以支付各种生活费用,再由于本人无住房,房租增涨,天气又寒冷难耐,生活上没有依托,恳请各级领导视我生活困难之实际,能让我享受城市廉租住房补助金,在此,多谢。

望给予批准为盼!

7.大学生廉租房申请书 篇七

“蚁族”最早是西方媒体对日本的工人群体的一种称谓。这主要是因为人多地少的日本工薪阶层居住拥挤、住房狭小、劳动时间长,同时日本人又具有像蚂蚁一样的团队合作、任劳任怨、工作尽忠的民族精神。

近年来,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深入,以及就业形势严峻、房价过高等原因。在北上广深等一二线大城市也出现了初踏入社会的大学生群体,他们收入普遍偏低,并且具有高智、弱小、群居的特点,与蚂蚁这种生物非常相似,我们把这个群体叫做“大学生蚁族”。这个群体不同于农民工和城市下岗职工,他们虽然现阶段物质贫乏,但是基本都受过高等教育,精神上富有,他们有理想,有抱负,但是囿于现实起步阶段的艰难,难以实现事业的起步。但他们今后却是我们社会的中坚力量,需要社会给予更多的支持。根据权威机构的调查,“大学生蚁族”普遍在毕业五年以内,仅有将近7%的人群毕业超过五年。这说明,这个阶段的大学生蚁族是能够通过并且也愿意通过自己的努力在短时间内使自身的境遇得到改善,实现自己的理想,在事业和经济上取得很大进展,去选择更好的工作和生活居住环境。

无论如何,现在的大学生蚁族毕业之后不久大部分将成为社会的中坚力量。政府和社会应当高度关注大学生蚁族当前的生活窘境,使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得到保障。政府和社会当前为改善低收入人群居住条件,筹建了了许多公租房,应该也将大学生蚁族纳入到保障范围之内,部分公租房的建设和管理也应围绕大学生蚁族的需求进行。

2大学生蚁族的住房现状及问题

2.1大学生蚁族居住区自然环境条件恶劣

根据当前对多个一二线城市的调查数据显示,大学生蚁族因为需要考虑租金成本和交通便捷,往往选择城中村或城乡结合部,但是这些地区建筑规划凌乱,楼与楼之间间距近,很难保证居住的采光、通风等问题,而且室内面积狭小,功能布局不合理,人均居住面积在在10到20平方米之间,与当下政府规定的人居居住面积标准相距甚远。

2.2大学生蚁族居住区基本生活服务缺失

大学生蚁族选择居住的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是城市发展过程的中间产物,存在着很多治安和卫生问题。城中村和城乡结合部居住人群鱼龙混杂,打架斗殴、偷盗抢劫等治安案件时有发生,对于刚毕业的大学生来说,初出社会,安全防范意识还很差,很难应付这么复杂的生活环境。另外,城中村内因为没有专门的物业公司管理,仅有当地的居委代为管理环境清洁、垃圾回收等工作,存在垃圾堆积、环境杂乱等卫生隐患。

2.3大学生蚁族居住区精神生活匮乏

大学生蚁族为了在大城市站稳脚跟,每天都迫于生计不停奔波,有的工作更换频繁,有的自己创业承受巨大资金风险,内心压力非常大,他们急需在工作之余有一个舒缓压力的空间。但是现实是他们下班后往往没有固定的社交场所和空间,没有体育锻炼的设施设备,没有符合精神文化层次的社区活动。往往只能在网络虚拟平台上发泄精神压力,网络社交的良莠不齐,网络娱乐的单一不能给大学生蚁族提供丰富的精神生活环境。

3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的大学生蚁族居住需求分析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是由美国心理学家亚伯拉罕·马斯洛1943年在《人类激励理论》论文中所提出。这个理论最著名行为科学的理论之一,该理论将人类需求按照阶梯一样从低到高按层次进行划分,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这些需求对个体而言并不是成并列关系的,而是由低到高逐层上升。人们只有物质的低层次需求得到满足后,才会有精神的更高层次的追求,而且在同一时期,虽然有多种需求存在,但只有一种需求占主导地位。只有低层次的生理需求得到了满足,才能用高层次的精神需求去激励个体的行为。

根据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就大学生蚁族住房的五个层次的需求进行细分,其具体细分需求如表1。

4国外在公租房解决大学生蚁族在内的低收入群体住房需求的经验

国外在公租房的建设、供给和申请方面有着长期的实践经验,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学习的地方。大部分国家并没有刚毕业大学生的申请公租房资格进行单独界定,而是以家庭或个人为单位计算收入,只要符合政府规定的最低收入限制标准,都可以归为低收入群体并具有申请公租房的权利。在建设上,各国政府都会根据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和城市居民的需求变化,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对公租房的选址、规划、建设方案、功能改善等进行设计。

4.1美国经验

美国政府的公租房建设起步很早,延续了几十年的美国公租房制度,着力解决美国低收入社会群体的住房问题,满足了低收入民众的住房需求。部分公租房项目运作有序,维护状况良好,美国政府也随着城市的发展不断调整公租房的供应以适应社会的需求。早在20世纪30年代初,政府就创建了全方位、宽领域的公租房建设、管理及运作的国家政策体系,早期开发的公租房项目美学设计与配套设施水平上乘,与贫民聚居区的老旧住房形成强烈反差。20年后,为满足城市中产业工人的居住需求,继续推行大批量的公租房修建计划,但建设适宜低层次的粗放型建设为主,建成了大片区的低密度厂区性住宅。近年来,美国政府为构建和谐社区的公租房居住环境,吸纳中产乃至资产阶层人士,在公租房建设上采取了提高住房标准、优化设计、确保品质、提升社区认同度,与周边居民区的有效融合等一系列措施。整个公租房社区居住要素齐全、功能完备,环境宜人。但是,美国公租房也存在许多问题,大体量的高层建筑占用大量用于旧城改造的社区用地,设计也过于整齐划一,并与周边社区彼此隔绝,地方管理部门对公租房产权归属的规定显得生硬,缺乏操作灵活性。因为一些潜在的社会原因,公租房的社会认同感不高。

4.2韩国经验

韩国政府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年制定了《住宅共营法》,规定地方政府和大韩住宅公社为低收入家庭提供租赁和出售较低廉的住房服务。韩国政府在2000年大规模建设国民租赁住宅,并把住房保障内涵扩大,保障人们都能在最低标准以上的住房环境中生活。韩国政府注重住房保障范围的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需求的层次性,并科学地遵循这种层次性需求的变化,提供的公租房也随着经济、社会、环境状况的变化而变化,在保障性住房供给中根据需求进行相应的区分和产品创新。韩国拥有类型丰富的公共租赁住宅产品体系,使用面积上有40平方米以下、40-60平方米、60-85平方米、以及85-149平方米等不同种类;租赁期限也有永久租赁住房、50年租赁住房、30年租赁住房、5年或10年租赁住房、5年租赁住房可以选择;来源也多样化,包括买人租赁住房,公共建设租赁住房和民间建设租赁住房;建设经费的来源渠道也非常多样化,涵盖财政、基金、个人、事业者、企业、租赁保证金及其融资等。

5基于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解决大学生蚁族居住需求的途径

5.1从生理需求出发,调整大学生蚁族申请公租房租住准入条件

随着住房制度的改革和城市化进程的发展,大学生蚁族成为近年来城市人口转移的主要来源,但是政府部门并未将公租房租住纳入这一群体内。当前大部分城市的公租房申请对象为城镇低收入家庭,大学生蚁族多为外地户籍,户籍制度限制了大学生蚁族在就业、教育、医疗、待遇等方面的待遇。调整公租房的申请条件,符合大学生蚁族这一类人群的需求和能力,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从而政府部门给予大学生蚁族在公租房组织制度上的保障。

最有效的措施首先应是调整现有的户籍制度,政府可以与高校对接,对刚毕业并愿意留在城市创业就业的大学生进行户口登记,实行“过渡户口”制度,过渡期为五年,为他们提供五年内的户口证明和收入证明,并将这些证明作为租用政府公租房的依据,五年后政府将大学生蚁族真正推入社会,不再为其提供公租房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另外目前的大部分大学生蚁族内心还是希望扎根大城市,政府可以向大学生蚁族推出量身定做的贷款政策,并通过相关政策引导银行,使大学生蚁族可以凭借自身信誉以低于市场的银行利率申请贷款,同时享受到分阶段的租住权限和还款措施。初期可以较低的租金租住公租房,也可以较低的还款利息和还款金额购买公租房,随着居住时间的增长,租住的可以逐步提高租金,购买的逐步提高还款额度和还款利息,五年后以正常或较高利息归还贷款,直至付清尾款,获取公租房所有权。政府和社会应该通过各种手段和措施筹措资金,整合资源帮助大学生蚁族获取居住权,解决基本生活需要,让其能够享受到国家的安居保障福利。

5.2从安全需求出发,提升大学生蚁族公租房物业管理服务

我国的公租房一般由社区党组织、社区成员大会、居民委员会等社区自治组织进行直接管辖,也引入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其他社会组织参与管理服务。社区居委会是公租房管理的领导层,执行层一般为社区工作站或公共事务服务站等。

大学生蚁族绝大部分为刚毕业的学生,社会经验缺乏,独立生活能力不强,智商高又有提前消费的意识,同时因为工作和创业导致时间不充裕,这些特点使他们成为集中居住公租房的特殊群体,他们需要居住地不但能保障基本的安全服务,还希望能提供性价比较高的生活配套服务,最好是性价比较高的管家服务。这样才能使大学生蚁族不只把公租房作为一个临时居住的居所,而是把它看做像家一样的温暖港湾。根据国内外特别是我国香港地区公租房的社区管理做法,我们可以采取企业化管理模式进行管理,这种管理的具体形式是通过社会招标的物业公司牵头,组织居民共同承担社区综合管理服务任务,也可以通过设置社区服务站,社区服务站一般为居委会下属专业机构,直接为社区居民提供日常的的生活性无偿或有偿服务,社区居委会成为辅助组织。政府也可以借鉴香港经验,香港社区建设的重要辅助力量是香港的注册社会工作者,这些社会工作者具有较高的专业素质和学历,免费为公租房社区提供义务服务,我们也可以大力培育和使用社会工作者和义务工作者免费为我们的公租房等保障性居住社区提供免费服务。同时大学生蚁族可以自建社区义工队伍和服务机构,提供自给自足的服务。这样既可节约生活成本,又能为自己量身定做洗衣、清洁、快餐、快递、租车等经济便捷的基本生活服务。

5.3从社会需求出发,改进大学生蚁族公租房建筑选址和设计方案

我国现有的公租房主要提供给城市低收入家庭,较好地满足了他们居住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这对于有更多出行、交友等较高层次社会需求的大学生蚁族很难满足。

我国的公租房应根据不同的居住申请对象,为他们选择不同的区位和布局,给普通的城镇低收入家庭提供城镇较外围的公租房单位,而尽量为大学生蚁族提供交通相对便利,靠近工业园或科技园的公租房项目,以此更好的满足他们的生活工作需要。为了节省用地,可以对现有城中村进行改造,因为城中村天然满足交通便利和租金低廉的条件,配合政府的城中村改造,对原有的已形成的聚居城中村改造;还可结合城市的发展规划,在新规划的工业区、科学城等劳动密集型的办公板块选址建公租房。建筑的结构尽量选择高层或超高层建筑,建成附带居住、娱乐、餐饮、运动等多功能一体的综合性商住娱一体化建筑。公租房设计中要特别注重公租房的配套设施设计,使配套设施的面积占总面积的10%以上,充分满足年轻人的现实需求以及出行及购物的方便性。入口门厅是整座建筑中居民的必经之路,是使用最频繁的地方。在设计中增加入口门厅的建筑面积,方便人们的相互交流,人们相互交往机率,利于形成相互之间认同感和领域感。大学生蚁族公租房建筑内部空间的设计要考虑人的心理及精神上的舒适和愉悦,必须兼具私密性和开放性,实用性和舒适性。楼梯、电梯和走廊等公共交通部分的设计,要考虑既能满足人们日常行走的需要,同时兼顾搬运家具、紧急疏散的要求。为了便于大家日常的交流,可以在住宅的入口、较为宽敞的楼梯和楼梯平台的延伸、过道和走廊上处设计出适合人们停留的小空间。

5.4从尊重需求出发,营造大学生蚁族公租房租住社区文化

大学生蚁族因为其具有较高的学历背景,大多都对生活抱有美好的追求,在未来短时间年内有房有车是他们的梦想。尽管这些梦想支撑着他们在大城市奋斗下去的勇气,但是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分析,能够实现梦想还得需要更长时,很可能会参与网络签名、网络声讨、人肉搜索等网络群体性事件,再加上媒体和现实环境的互动,很容易促成群体性事件的爆发,对自身和社会造成危害。

政府应督促各地基层组织关注大学生蚁族群体,在他们居住集中的公租房内建设和谐正能量的社区文化。由于社会改革进程中,社会各阶层的矛盾经过网络发酵会产生很多不良影响,置身其中的大学生蚁族内心也会产生自卑、偏执、焦虑、压抑等不良情绪。他们在面临着巨大的生活压力时碍于自尊心,不善于向外界诉苦,不轻易服输。政府、居委会以及基层社区的服务团体应通过各种社区文化活动和宣传措施减少他们的孤独感,清除他们逐渐积淀的不满因素,减少威胁社会和谐的因素。基层居委应该密切关注大学生蚁族公租房的社区文化发展态势,引导积极向上的社区风气,提供温情的人文关怀,送上政府的关爱和温暖,排遣他们内心的怨气,让他们用更积极健康心态看待这个社会,应对生活中暂时的困境和生活中的不平,从而在事业和生活上有更好的发展。

5.5从自我实现需求出发,探索大学生蚁族公租房附加服务

政府和社会团体应以大学生蚁族公租房为平台,搭建如“大学生蚁族基金”、“大学生创业基金”等公益组织。大学生蚁族刚参加工作或创业起步,没有一定的经济能力,遇到合适的投资项目也因为资金压力无法抓住机遇,施展抱负。政府和社会团体对于这群有知识、有能力、拥有梦想、渴望成功的年轻人应该给予更多的帮助,为他们提供一定的资金支持和服务平台。在经济上给予帮助,为大学生蚁族的创业奠定一个资源的平台和信息的桥梁。提升了大学生蚁族的经济能力,通过他们带动更多的人创造财富回报社会。政府和社会团体在帮助他们建立经济基础、解决住房问题的同时,也为他们提供实现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的机会。另外政府和社会团体可以公租房居住地为平台,为他们提供更多的人脉资源、资金支持、信息传播等附加服务。

参考文献

[1]刘亚臣,李勇.基于CCIT模式的蚁族群体住房供应风险研究[J].沈阳建筑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4(10).

[2]陈少丹,巢叶璇,李毅钊.蚁族:发展潜力、困境及其突破[J].学理论,2012(27).

[3]陈满堂,曾德进.武汉“蚁族”生存状况的实证研究[J].社会工作,2012(1).

[4]张雯,钱宇州,树友.“蚁族”住房制度问题探讨[J].理论探讨,2011(7).

[5]苏益南,齐鹏.“蚁族”群体的形成与对策探究[J].长春理工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10(12).

[6]王磊.浅谈廉租房建筑设计[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3(18).

[7]沈发强.空间驿站——浅谈廉租房建筑规划设计[J].科技展望,2015(21).

[8]马丽娜.廉租房设计竞赛参赛方案为例浅谈廉租房建筑设计[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1(28).

[9]王雅玲.公租房建设的国外经验及借鉴[J].中国市场,2014(7).

8.政府廉租房申请书 篇八

本人xxx,男,藏族,现年xx岁,系xx县xx乡居民,一直在xx县生活,现我与媳妇和2个孩子在一起生活,我们一家四口人挤在一间房屋居住面积紧张,家中居住面积非常狭小。

本人一直在xx县供电所上班,从事基层工作,工资收入仅为1500元左右,家中还有两个孩子在上学,微薄的收入无法支撑家中的开支,前年实在没有办法就申请了一份低保,现得知政府有廉租房项目提供给我们使用,正好可以缓解我们家中住房紧张的局面,给孩子们一个舒适宽展的家。因此希望领导根据我本人的实际困难和住房紧张的实际情况,照顾安排廉租住房让我们一家四口人居住,恳望给予批准为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

9.廉租房房源问题浅析 篇九

一、国内廉租房建设的基本现状

自1998年国家出台廉租房政策以来, 我国的廉租房制度建设已取得较大成效。建设部统计数据显示, 截至2007年6月底, 全国656个城市中, 已有586个建立了廉租住房制度, 占89.3%。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各项工作的落实依旧存在很大的问题。

建设部统计数据显示, 随着廉租住房对象范围扩大到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其每年建造所须资金需求达到500亿元。而现有政策框架内, 仅有70~100亿元能够落实。2007年, 全国廉租住房实际资金投入29.6亿元, 已经为1998年以来最高, 而1998~2006年的8年间, 这项资金投入的总额仅为70多亿元, 在这样的投入下, 全国累计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也只有20万套上下。根据民政部的统计, 全国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在1000万户左右。这意味着仅有5%的困难家庭享受到了廉租住房保障。

二、廉租房政策落实过程中的主要问题

廉租房政策之所以在很多地方仍停留在文件中, 主要原因在于房源。而房源主要取决于两个方面:土地和资金。当前我国廉租房房源不足, 已提供的房源也存在诸多问题, 其根本原因在于相应的土地和资金供给方面存在缺陷:

(一) 土地方面

1. 地方政府缺乏无偿提供土地用于廉租房建设的积极性。

伴随着房价的上涨, 土地出让收益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土地出让金中, 用于补贴拆迁的占20%, 用于周围配套设施建设占40%, 其余的40%即可供政府自由支配, 有的比例甚至高达60%以上。地方政府对于商业性房产开发存在利益依赖。而廉租房的建设用地是政府无偿划拨的, 政府建设廉租房越多, 拿出的土地就越多, 获得的土地出让金就越少, 这显然与地方政府的利益相冲突。

2. 现在已经提供的用于建造廉租房的土地位置不够合理。

在现行体制下, 土地出让金在地方财政收入中占有相当重要的份额。而城市中心区域的土地, 其出让价格较高, 对地方政府而言, 获得的收益就较多。因此地方政府为了获得更多收益, 多将城市中优良地带的土地留给开发商, 而把远离城中心的土地留给建造廉租房。而远离城中心的地带, 配套公共服务设施不够齐备, 生活、交通等相关配套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而且远离城区就业等机会又大幅减少, 给低收入者的生活增加了困难。

(二) 资金方面

现发掘的廉租房资金来源仍有诸多问题。财政部曾经发文要求, 通过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一定比例和财政预算内拨款这三个主要渠道, 为廉租房建设筹集资金。尽管有相关法律、规章规定, 但廉租房资金来源依然问题重重。

1. 动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的效果不明显。

住房公积金制度推出早于廉租房制度, 也是住房保障体系中的一种。使用住房公积金收益来解决廉租房资金来源, 可以缓解廉租房资金方面的压力。许多城市用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发放租金补贴。公积金虽有政府事业单位管理, 但它是一种私人性质的资金。用私人储蓄资金为政府公共福利目标服务, 这一方面侵害了私人的利益, 另一方面也削弱了政府的职能和公共资源配置的效率。据建设部统计, 2006年, 全国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计提100亿元左右, 但实际用于廉租房建设的只有20亿元, 其余部分滞留在公积金中心, 部分在当地财政部门。

2. 政府没有拿出土地出让金的积极性。

中国东部地区的一线城市目前基建资金的40%~60%来自土地出让金。如果认真落实廉租房制度, 廉租房的供应将拉低房价。廉租房与房价呈反比关系, 廉租房的供给每增加5%, 就会迫使房价下降3%~4%。而房价下跌, 土地出让金也会跟着降低, 这将直接减少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国务院也明确要求, 将土地出让金净收益的5%左右用于廉租房建设。然而, 从土地出让金净收益来看, 如果按照5%左右的比例计提, 全国应该可以安排约135亿元用于廉租房建设, 但是实际只安排了3亿元, 130多亿元没有投入。

3. 财政预算内拨款在多地得不到落实。

现行的考核机制还是以经济发展为重要指标。与房地产有关的产业, 是推动地方GDP增长的最强劲的力量, 倘若廉租房拉低房价, 必然影响GDP的增长速度, 在现有的干部政绩考核机制下, 地方政府建设廉租房的动力不足, 加之现在并没有严格的评估和奖励、惩戒机制, 不落实廉租房政策的地方得不到任何处罚, 财政预算内拨款在多处也就成为了一纸空文。

4. 廉租房融资方式没有有效拓展。

廉租房的福利型决定了其利润空间的微小, 再加上廉租房的资金回收缓慢的固有属性, 严重影响了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 其中最明显的是住房金融工具的缺失, 导致了我国目前廉租房的融资都寄予财政篱下。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 城市弱势群体增多, 廉租房建设缺失资金巨大, 住房金融及其金融工具缺失, 完全依靠政府直接参与廉租房投资和建设这种主导型融资机制困难重重。

5. 没有有效利用市场机制。

目前我国廉租房建造的资金来源主要来自于地方财政。在当前大力推行市场经济的环境下, 廉租房的建设并没有有效利用市场机制解决廉租房的建设问题。

三、解决廉租房房源问题的一些建议

(一) 保证土地的供应, 加强对土地的规划

廉租住房建设用地, 应加强管理, 在土地供应计划中优先安排, 并在申报年度用地指标时单独列出, 采取划拨方式, 保证土地的供应。各地政府要加强对闲置土地的监管和控制, 尽量避免土地投机行为, 发挥土地的效益, 避免土地资产的浪费, 提高土地的利用率。政府应将无偿回收的闲置土地, 用于廉租房的建设。

在廉租房建设选址上, 应考虑采取配套建设与相对集中建设相结合的方式, 主要在经济适用住房、普通商品住房项目中配套建设。对新建廉租住房, 其规划布局应当考虑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和就业的便利, 并根据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居住需要, 合理确定套型结构。

(二) 收购城市中的部分二手房

为了解决廉租房的土地问题, 政府可以把具备条件的部分二手房转化为廉租住房, 借以扩大廉租房源, 从而解决更多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这样成本相对较低, 有助于社会和谐, 同时有利于启动当地的二手房市场和租赁市场。

(三) 确保廉租房政策中规定的资金来源的落实

2007年11月财政部出台《规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的文件规定, 从2008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明确规定了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的来源: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扣除计提贷款风险准备金和管理费用后的全部余额;从土地出让净收益中按照不低于10%的比例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用于廉租住房保障的资金;省级财政预算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补助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中安排的补助资金;中央财政安排的廉租住房保障专项补助资金;社会捐赠的廉租住房保障资金;其他资金来源。各地方政府应该确保各项规定的落实工作。

(四) 扩展融资渠道

第一, 发行廉租房建设公债。廉租房作为国家的一项长期建设投资, 发行廉租房建设公债, 可以从一定程度上缓解廉租房融资困境。

第二, 项目融资。项目融资是指项目承办人为经营项目成立一家项目公司, 以该项目公司作为借款人筹集资金, 以项目公司的现金流量和收益作为还款来源, 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的担保物。项目融资具有一次性融资金额大、建设期和回收期长、风险分摊等特点, 适合廉租房的建设与开发融资。

第三, 房地产委托租赁。我国廉租房具有只租不售的特点, 可以采取经营租赁、委托租赁等租赁方式。委托租赁是指由政府或民间资本进行廉租房地产开发, 或收购一些尾房、闲置房改造成出租房, 在委托专业租赁公司进行经营和管理, 通过减免部分租金税收等方式提供一些优惠, 以达到廉租房持续、稳健经营的目的。

第四, 廉租房开发贷款证券化。廉租房作为一种公共福利产品, 其投入使用后的租金收益大部分来自政府的财政支出, 因此具有很强的稳定性, 我国廉租房的运作以租金补贴方式为主, 虽然投资期长, 但租金收益连续而稳定, 较符合资产证券化的特点。将廉租房开发贷款证券化可以加强这部分金融资产的流动性, 转移和降低商业银行的贷款风险, 不仅有利于防止银行不良贷款的再生, 还可以使廉租房开发更容易获得银行的资金支持, 从而达到拓宽廉租房融资渠道的目的。

第五, 引入房地产信托基金。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一般是通过信托方式集合社会闲散资金, 聘请专业人士投资、经营管理, 并以租金收益回馈投资者。这种直接融资方式不会增大银行风险和政府的财政负担。由于政府每年投入的补贴资金只需要能填补廉租房租金和资本市场回报率之间的缺口即可, 因此这种方式可以使政府用有限的资金启动较大规模的廉租房建设体系。

(五) 利用市场机制建造廉租房

利用市场机制建造廉租房是指:政府作为住房发展商, 不是为了取代市场机制和私人发展商, 而是为了更充分地发挥市场的作用。廉租房的施工、建造仍由私人建造商承包, 但他们必须遵守与政府签订的合同的规定建房。政府可以实行注册会员制, 将私人建筑商纳入发展公共住房系统, 与他们结成长期的合作伙伴。

廉租房项目PPP模式就是一种政府与企业结合的有效模式。PPP模式根据项目预期收益以及政府扶持力度安排融资, 以项目公司的资产作为贷款保障, 项目经营直接收益和通过政府扶持所转化的效益作为偿还贷款的资金来源, 能利用民营资本来弥补政府建设资金的不足, 增加项目的资本金, 降低资产负债率, 减轻政府初期投资负担。

参考文献

【1】廉租房资金缺口每年达400亿全覆盖目的受困扰中国经营报http://www.sina.com.cn20070915

【2】吴睿鸫廉租房为何受地方政府普遍冷落[EB/OL]http://www.sina.com.cn20070209

10.城镇居民廉租房申请书 篇十

我叫许娟,女,1970年4月出生,系城关镇居民,20xx年从粮油收储公司下岗后,丈夫也和我离了婚,加上本人长期以来身患各种疾病,手又有残疾,四处求职无门,而且要长期服药打针,还要住院做手术,只好把原有的一套住房于20xx年12月份卖了用于治病、生活。儿子陈炜,现年19岁,由于智力障碍,身体又差,也没有找到工作。

我们母子二人一直居无定所,为了生活,在县城四处奔波,租房居住。由于本人家庭生活的实际困难和无住房的实际情况,现只能申请政府廉租房一套,望给予批准为盼。

此 致!

敬 礼!

申请人:

11.上海廉租房申请条件以及申请流程 篇十一

申请家庭的成员住在一起,并且有法律关系。还需要在上海市居住,并且有城镇户口三年以上,有申请所在地的城镇户口一年以上。另外就是家庭当中的人均居住面积低于7平方米。最后就是收入的问题,申请家庭的人均年收入低于25200元,两人以下的家庭人均收入低于27720元。并且人均财产都不高于8万元,申请的家庭所有成员在5年之内没有出售或者赠与住房。除了家庭申请,群体之外,单身人也可以申请,需要年满35周岁,未婚、丧偶或者是离婚满三年的人都可以申请。

12.廉租房建设的新型融资模式 篇十二

一、BOT融资模式分析

(一) BOT融资模式的基本概念

BOT (Build Operate Transfer) 即“建设—经营—转让”的方式, 是20世纪80年代中期出现的一种主要用于包括铁路、公路、港口、桥梁等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在内的新型融资模式。

BOT融资方式在我国称为“特许权融资方式”, 其含义是指国家或地方政府部门通过特许权协议, 授予签约方的外商投资企业 (包括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 承担公共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融资、建造、经营和维护。在协议规定的特许期内, 项目公司拥有投资建造项目的所有权, 允许向项目使用者收取适当费用, 由此回收项目投资、经营和维护成本并获得合理的回报;特许期满后, 项目公司将项目无偿地移交给签约方的政府部门。

(二) 廉租房建设BOT融资的优点

1.廉租房建设工程浩大、涉及利益群体多、保障范围广、资金筹集量大、周转速度慢、融资渠道狭窄。而BOT模式建设廉租房则可以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 为急需输血的廉租房建设注入大量资金、缓解政府财政压力、分散融资风险。

2.BOT融资模式一方面能够集中大量专家和技术人员高质快速完成廉租房项目建设, 在短期内为更多的廉租房住户提供住房;另一方面, 项目公司采用先进的建造技术可以降低成本, 提高利润率。

3.廉租房建设过程中, 政府为项目划拨土地, 给予项目公司包括税收在内的多项优惠, 有效降低了建设成本。此外, 政府还为项目公司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且廉租房建设周期长的特点决定了其收益较为稳定, 为项目公司按期还贷给予了保证。

4.有利于廉租房退出机制的实施, 政府只需停止房租补贴并通知运营单位即可, 具体的操作让运营单位去解决, 使政府处于超脱的境界。

5.廉租房项目的现金流量稳定, 且需求稳定, 现金流中的绝大部分由政府补贴。投资风险相对较小, 能为投资者带来长期稳定的投资收益。投资者和政府之间有特许权协议, 在项目的运行期间, 法律约束力较强, 投资者的投资具有法律保障。

(三) 廉租房建设BOT融资的运作方式

由私人部门发起设立廉租房项目公司, 该项目公司融资建设廉租房 (其中政府为项目公司的贷款提供信用担保) , 项目建成后向政府认定的廉租户提供住房和相应的服务, 廉租房住户和政府共同负担廉租房。私人经营一段时间 (20年左右) 后, 廉租房项目无偿转让给政府。

廉租房的非营利特性决定项目融资时政府需要向融资部门提供一定证明, 为项目公司获得贷款提供担保, 说明廉租房项目的收入将来源于政府每年的财政补贴。同时, 为了加快开发公司的资金回收, 可以给廉租房区域内一定的土地优先开发权, 用于廉租户社区的配套经营设施, 既满足了项目公司的收益要求, 又满足了廉租户的生活需求, 有利于进一步提高廉租户的生活质量。

二、PPP融资模式分析

(一) PPP融资模式的基本概念

PPP (Public Private Partnerships) 即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 是指政府、营利性企业和非营利性企业基于某个项目而形成的相互合作关系的形式。通过这种合作形式, 合作各方参与某个项目时, 政府并不是把项目的责任全部转移给私人企业, 而是由参与合作的各方共同承担责任和融资风险, 从而达到“双赢”和“多赢”的目的。

(二) 廉租房建设PPP融资的运作方式

PPP融资的运作方式与BOT模式基本相同。项目参与方包括发起人、项目公司等实体。政府在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后, 通过招投标方式与民营企业或私人经济实体组成的项目公司签订廉租房建设合同, 由项目公司出资凭借其先进的技术建设廉租住房, 竣工后租赁给廉租户居住, 并在一定的经营期内获得利润, 最终将项目移交给当地政府。

(三) 廉租房建设PPP融资的可行性分析

1.由于廉租房具有明显的社会福利性, 社会效益高于经济效益, 而我国当前廉租房建设资金缺口较大, 为政府带来很重的财政负担。因此, 有必要在廉租房建设过程中引入市场竞争机制, 拓宽融资渠道并发展多元化的投资主体。PPP融资模式恰好可以有效缓解政府机构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2.民营企业的实力雄厚, 可以为廉租房建设提供充分的技术支持和资金补充。国家和地方政府可以利用民营企业的资本和先进技术进行廉租房建设, 解决廉租房建设资金缺乏的问题。

3.政府机构提供包括准入制度、税收优惠、贷款担保和土地优先开发的扶持政策以及廉租房收益稳定、风险低、投资回收期长的特点使民营资本进入廉租房建设领域成为可能。

(四) 廉租房建设的BOT与PPP融资模式比较

从广义上讲, 采用BOT与PPP模式进行廉租房建设项目融资的内容基本相同, 表现在以下几点。

1. 都包括项目的发起人、出资人、项目公司等实体

项目发起人的角色一般由政府担当, 而项目公司则是由具有一定经济和技术实力的民营企业或外资企业组建。政府为项目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划拨土地并提供税收等政策性优惠。

2. 都是通过特许协议的方式使公共部门与项目公司发生关系

通常情况下, 当地政府通过签订特许协议, 由项目公司建设、经营、维护和管理廉租房项目的运作。

3. 都以项目运营的盈利偿还债务并获取投资回报

一般以项目本身资产作担保抵押。政府通过授权民营机构在规定的特许期内向廉租房住户收取租金, 回收廉租房建设项目的投资、经营和维护等成本, 并获得合理回报 (即廉租房建设投入使用所产生的现金流量成为支付经营成本、偿还贷款和提供投资回报等的唯一来源) , 且廉租房项目在特许期满后将无偿转让给政府。

三、其他创新融资模式分析

除了BOT与PPP融资模式外, 业内学者还提出利用房地产信托进行廉租房建设。房地产信托指代办房地产的买卖、租赁、收租、保险等代管代营业务以及房地产的登记、过户、纳税等。有些还以投资者身份参与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投资等。

采用房地产信托进行廉租房建设融资具有以下优点:第一, 房地产信托可以为廉租房体系建设提供充足的资金, 使政府以有限资金启动较大规模的廉租房体系, 满足广大低收入群体的住房需求;第二, 廉租房信托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一个风险较小、收益稳定的投资品种, 其中隐含有政府信用;第三, 廉租房信托可带动社会资金, 形成多层次的住宅存量市场, 促进住宅产业的可持续发展;第四, 市场化的资金可以提高廉租房体系的效率和透明度;第五, 房地产信托对缓解银行资产的风险还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

此外, 还可以通过房地产证券化和发行住房建设公债的方式为廉租房建设提供补充资金, 这都对我国廉租房建设资金问题的解决具有现实作用。

参考文献

[1].陈伟强章恒全.PPP与BOT融资模式的比较研究.价值工程.2003.2

[2].莫连光郭慧芳.关于我国廉租房建设的思考.改革与战略.2006.8

[3].温小梅.BOT投资方式的运作特点及其利弊分析.宏观经济管理.1996.3

13.关于申请廉租房 篇十三

(一)具有五河县城关地区非农业户口,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取得2年以上(含2年)本县非农业常住户口,且在本县生活和居住;

(二)县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或家庭人均月收入和人均住房面积符合县政府每年公布条件的低收入家庭;

(三)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不含15㎡);

(四)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6000元以下;

(五)申请家庭成员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关系;

二、符合以上条件的家庭在户籍所在地社区或实际居住地所属社区进行申报。

三、保障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0平方,人均发放租赁补贴标准为5(元/月/平方米)。

14.政府在廉租房建设中职能分析 篇十四

改革开放以来,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取得了长足的发展, 物质财富得到了极大的丰富, 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然而, 贫富差距逐渐拉大。随着1998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的实施, 住房的商品化、货币化日趋明显, 我国房地产业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但是, 市场经济不是万能的, 活跃的房地产市场加速了人们之间的贫富分化, 是部分群众无房可住, 这时候就需要政府的干预来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1]廉租房建设就是政府为了弥补“市场失灵”, 对在市场竞争中形成的弱势群体进行必要的援助, 以期实现社会的公平。

此外, “廉租房是指为了体现社会公平正义, 实现弱势群体的基本住房权, 由政府提供的具有社会保障功能, 租金相对低廉的普通住房。”[2]从廉租房的内涵我们可以看出, 廉租房是我国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 它的建设为了实现城市最低收入群体、住房弱势群体住有所居的梦想。这就使得廉租房的适用对象职能是住房的弱势群体, 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 无力购买商品房, 并且只要是符合廉租房条件的人都可以无条件地、平等地申请使用廉租房。廉租房这样准公共物品的特性决定了私人不会提供这种物品, 客观上只有政府来提供。

最后, 政府的职能决定了其建设廉租房的必要性。政府的一般目标是为所有公民提供生存、稳定以及经济和社会的福利。[3]住房是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必需品, 是最基本的生活资料, 满足人们住有所居的愿望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之一, 政府介入最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是其义不容辞的责任。

二、政府在廉租房建设中的职能分析

现阶段, 我国各级政府应对自己在廉租房建设中的角色进行准确定位, 认真分析廉租房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并找出切实可行的解决路径, 真正落实在廉租房建设中应尽的职能, 具体言之政府应在以下几方面做好、做扎实。

(一) 完善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 为廉租房建设提供刚性保障。

廉租房建设的实施离不开法律法规的刚性保障, 只有建立相应的、完善的制度才能保障廉租房的有效实施。目前我国关于廉租房建设有关的文件还没有上升到法律法规的高度, 这与实现住有所居的目标是不想适应的。因此, 我国政府的立法机关必须加快定有关法律的步伐, 以加快我国廉租房的建设, 有效地解决最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 推进住房制度改革的顺利进行。[4]

(二) 保障土地和资金的供应, 确保廉租房建设的实施。

土地和资金问题是建设廉租房的瓶颈问题, 只有保障土地和资金的供应才能推进廉租房建设的实施。政府可以通过行政划拨的形式保障土地的供给, 同时要保证专地专用, 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和投资强度, 严格控制别墅建设规模, 提高对空置房及小产权房的利用率, 实现土地使用与廉租房房源建设的“帕累托最优”。[5]对于廉租房建设的资金主要由政府的财政支出, 政府必须调整财政支出结构, 在每年的财政预算中, 保证一定的住房保障资金, 并形成常态。同时政府也可以多种渠道筹措资金以保障廉租房建设的资金。

(三) 确保廉租房房源充足, 并加强廉租房的监管。

要想使城市最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住有所居, 必须确保廉租房房源充足, 使住房困难群体真正享受到这一政策。扩大廉租房受益群体, 针对不同的收入群体采用不同的方法使他们住有所居。在确保廉租房房源充足的同时, 要加强对廉租房的监管。建立专门的住房机构, 实现廉租房的公平分配, 如果廉租房不能公平分配会造成更大的不公, 更加拉大贫富差距。落实政府相关部门的工作责任制, 实施绩效考核。加强公众监督和违法惩罚力度, 使廉租房真正发挥作用。

三、结束语

目前, 政府在廉租房建设中还存在诸多问题, 致使这一好的政策没有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但是只要政府能够在思想上对廉租房建设予以高度重视, 在工作中予以创新, 就一定能够将廉租房建设好, 分配好, 使城市最低收入群体和弱势群体能够住有所居, 能够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 实现社会的和谐。

参考文献

[1]宇文静.我国廉租房建设的理性思考[J].现代物业.2007, (6) .

[2]余期江, 庄浩.城镇廉租房制度建设中的政府职能定位[J].天水行政学院学报.2004, (6) .

[3]乐娟.我国廉租房建设的现状与思考[J].商情·科学教育家.2008, (5) .

[4]曲顺兰, 高雪琪.我国廉租房建设中的政府职能及政策选择[J].兰州商学院学报.2010,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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