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专业实习总结(精选11篇)
1.法学专业实习总结 篇一
从自己介入法学这一专业以来,朋友们都说这一专业想学好很困难。其实,我认为,这是对法学的误解。那种死记硬背法条的学习,充其量称之为“学习法律”而不是“学习法学”。这是最笨的一种“法”的学习方法。法条,作为制定法,不可避免的受立法者的思想的影响。在现阶段,我国的法律还处在一定的不稳定阶段,法律的修改乃至废止都是常有的事。先不论是否有能力把纷繁复杂的法律条文全部背下,就算今天背下了,明天他又改了。这显然是最不经济、最不科学的学习方法。这种学习方法不可能带领学习者进入法学殿堂。
与之相反的,是学习法学的理论观点、逻辑思想、理念和精神。这里的所谓“学习”指的是思考、理解、探索,而不是传统的老师对学生的填鸭试的灌输。
如何思考?如何理解?如何探索?我的方法就是“我认为”。
所谓“我认为”就是在遇到问题时,甚至是在一开始学习一个知识点之前,可以不要接触该知识点的有关法律条文。而是运用自己已经掌握的知识、依照自己的良心、自己的善恶观,哪怕是评介最基本的“欠债还钱”“杀人偿命”的最朴素的法律意识来做出自己的判断。
在形成自己的观点后,再去对照有关法条、教科书。如果一致,OK,说明这个知识点很简单,凭借自己已由的知识完全可以推断出来。该法条的立法者也不过是在重复你刚才的思维,这样的立法你也能完成。不必再去刻意记忆。
法学是一门理论性和实际行均要求很强的学科。在掌握扎实的理论知识的同时,要能够带到生活中。将理论联系实际总结出一套属于自己但又不违背法学原则的道理。对于理论知识的掌握就不用说了吧。熟练背记应该掌握的书面知识,并能联合抽象性与其他分类知识适当嫁接。有了牢固的理论体系,就要实现第二次飞跃,把理论带到实践中。
一个星期的实习经历已经过去了,现在想起来当事的情景还是历历在目,既有老师的循循善诱,也有自己的懵懵懂懂、不知所措。所幸的是:这一个星期没有白白的流失,我学到很多,也收获很多,虽然有的时候感觉很累,但是很幸福,正所谓没有人能随随便便成功。不管结果如何,我经过了就无悔!好多话要说,好多东西想写,可是千言万语不过是那句话,实习真的是对我的一次锻炼,也让我更坚定了学好法律的决心。最后谢谢老师给我们一次实习的机会,让我们在实习中渐渐的成长!
2.法学专业实习总结 篇二
关键词:法学专业实习,全日制实习模式,交叉制实习模式
进入21世纪以来, 法学本科教育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功能得到明确和加强, 法学专业实践教学开始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专业实习作为一种重要的实践教学方式, 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上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法学专业实习是学生通过参与公、检、法、公证机关、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中心等机构的工作, 直接接触法律现实问题, 将所学知识在实践中验证和应用, 学习和获取法律实践经验的过程[1], 是由学校组织的、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的专业实践教学活动。专业实习的实质是学生到法律实务部门直接参与对真实法律问题的处理, 因此, 以观摩为主的专业见习和对真实案件进行的模拟庭审等实践教学活动都不属于本文所说的专业实习。十多年来, 笔者每年都担任专业实习的带队教师, 通过与实习学生和有关实习单位的交流, 对法学专业实习的组织和管理作了较多思考, 本文仅就本科生专业实习的时间安排问题进行探讨。
一、法学专业实习时间安排的反思
目前, 众多高校在法学专业实习的时间安排上很不一致, 除了前三个学期之外, 从第四学期到第八学期, 都有不少学校作了安排, 有的是利用正常的教学时间, 有的则是完全利用寒暑假期, 或者占用部分假期时间;在实习期限上, 也是从4周到8周不等;有的是安排一次, 有的则安排两次, 即既有中期实习, 又有毕业实习。虽然专业实习的时间安排属于高校办学自主权的范畴, 高校有权自主决定, 但不少高校的安排确实存在不合理之处, 甚至存在较大的问题, 以至于对实习的效果产生了很大影响, 不得不引起我们的高度关注。
(一) 开展专业实习的时间欠妥
在开展法学专业实习的具体时间上, 有些高校的安排不够妥当, 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第一, 将专业实习安排在第五学期甚至之前时间, 为时过早。由于专业实习涉及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仲裁机构等多个部门, 这就要求学生不仅要掌握民法、刑法、行政法、经济法、三大诉讼法等16门法学专业核心课程中的绝大多数甚至全部, 还要学习律师与公证制度、司法文书学、证据法学、仲裁法学等课程, 加之前两个学年外语、政治等公共课程设置较多, 一般情况下, 这些重要的专业课程要到第五学期才能开设完毕。这就是说, 一些高校将实习安排在第五学期及之前学期都是不合适的。
第二, 专业实习时间与学生考研复习和找工作时间冲突。一些高校的法学专业实习就是毕业实习, 时间安排在第七或第八学期, 正好处于学生考研复习和找工作的阶段。近年来由于法学专业学生的就业率较低, 迫于现实的压力, 许多学生往往利用实习的时间找工作或是复习考研, 对于实习只是三心二意, 敷衍了事, 实习自然难以达到预期的效果。特别是毕业实习一般采用分散实习方式, 由学生本人联系的实习单位分布于全国各地, 学校难以监管, 实习效果更是差强人意, 甚至存在不少“虚假实习”现象, 即学生虽然提交了盖有实习单位印章的实习鉴定, 但他们并没有真正参与实习。对于一些高校而言, 这种安排是一种无心之失;但是对于某些不太重视专业实习的高校, 则是刻意为之, 目的就是让学生利用实习时间找工作或准备考研, 从而提升本专业学生的就业率和考研率。
第三, 专业实习过多占用寒暑假期时间。有些高校将全部或者多数实习时间都安排在假期, 也是难以取得较好的实习效果的。寒假时间较短, 加之中间包含一个星期的春节假期, 短短20来天的时间, 根本不够安排专业实习。暑假虽然有近两个月时间, 但利用暑假实习也有不少问题:一是刚刚结束了一个学期的学习和考试, 如果马上就安排实习, 学生没有经过必要的休息就进入实习阶段, 必然会产生排斥心理;二是有些学校将实习安排在大三结束后的暑假期间, 而很多学生想利用暑假准备当年9月的司法考试;三是我国夏季多数地方天气炎热, 学生要顶着高温酷暑参加实习, 实习的效果就可想而知了;四是学生暑假期间, 很多实习单位会安排工作人员轮流休假, 这样就可能出现实习学生在一段时间之内无人指导的情况。
(二) 专业实习期限设置过短
法学专业实习的质量是法学本科教育质量的重要保障, 而足够的实习时间是专业实习质量的重要保障。目前多数高校安排的专业实习时间为4到8周, 然而这一期限是不够的。要想实习有较大收获, 学生就应当完整地参与一两个案件的处理, 而完整地参与一两个案件的全过程, 少则需要三个月左右, 多则半年以上。一到二个月的实习时间太短, 往往是某一案件尚未处理完毕, 学生就不得不离开, 实习效果无疑将大打折扣。而且学生到实习单位有一个适应过程, 一般需要一周左右才能进入实习状态, 这样有效率的实习时间就更少了。实习时间过短, 学生只能是走马观花, 浅尝辄止, 实习效果很难保证。
因为时间较短, 实习单位指导老师不可能确定一个系统的指导方案, 也很难将一些较重要的专业性事务交给学生处理, 学生在实习中常常只是担当了勤杂工的角色, 或者主要是作为一个旁观者, 而不是一个参与者。虽然耳濡目染也有助于加强学生对法律实务工作的感悟和加深对法律知识的理解, 但学生的职业能力却不可能得到太大提高, 专业实习的目标也就难以真正实现。
有些高校虽然既有中期实习, 又有毕业实习, 两次实习时间一般都在两个月以上甚至更长, 但如前所述, 毕业实习形同虚设, 大多数学生并没有认真甚至没有真正参与实习, 因此真正有效的实习时间并不多。
(三) 全日制实习模式效果不佳
目前, 几乎所有法学专业实习安排都是采用全日制模式, 即在实习期间内, 学生每周连续实习五天, 周末休息两天。但从多年来实习学生反馈的情况看, 这种安排主要存在两个方面的问题:
第一, 学生难以适应。为了节省经费和便于管理, 目前各高校往往是在当地联系实习单位, 安排学生实习, 而学生仍然住在学校, 每天早出晚归, 与上班族无异。根据学校和实习单位的要求, 实习期间, 学生应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 以实习单位工作人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由于学生长期生活在校内, 早已习惯了相对舒适的校园生活, 当生活规律突然之间被完全打乱, 学生就很难适应, 从而对实习产生一种抵触情绪, 实习自然也难以取得令人满意的效果。特别是一些实习单位离学校较远, 往往需要转乘公交车才能到达, 学生为了按时到达, 需要比平时提前一个多小时起床, 如果一周五个工作日都要早起, 学生往往是叫苦不迭。有些学生要么就经常性迟到, 要么就经常以生病或其他理由请假休息, 不仅实习时间得不到保障, 而且给实习单位留下了纪律涣散的不良印象。
第二, 实习较为清闲。为了腾出实习时间, 高校往往将学生实习前后的教学环节安排很紧凑, 但是到了实习期间, 不少学生却常常任务不多, 有时被安排从事一些与专业无关或关系不大的勤杂事务, 如整理案卷、复印材料、校对文件等, 有时甚至整天无所事事。以至于一些学生只好带上专业书籍来学习, 一些学生则在办公室的电脑上看新闻甚至玩游戏。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 主要是因为指导老师责任心不强或者对实习生不够信任, 但一些部门的工作较为清闲也是重要原因。一些单位的指导老师常常以“没什么事”为由, 一连给学生放假几天, 而学生以“没什么事”为由请假或者缺勤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法学专业实习时间安排的创新
综上可见, 很多高校的法学专业在实习时间安排上都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为了保证专业实习的效果, 提高法学专业学生的职业技能, 有必要对实习的时间进行调整和创新。
(一) 学校组织的集中实习以一次为宜
鉴于实习的次数直接影响着实习时间的安排, 有必要先对实习的次数进行讨论。从理论上而言, 专业实习次数越多, 学生学到的职业技能也会越多。基于这种考虑, 一些学校安排了包括中期实习和毕业实习在内的两次集中实习, 但笔者不赞同这种安排:一是因为毕业实习形同虚设, 效果很差;二是因为两次实习增加了实习安排的困难。随着我国高等教育从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过渡, 有法学专业招生资格的学校不断扩张, 至今全国已有600多所学校开设法学本科专业[2], 法科学生人数迅速增长。近年来虽然律师事务所等法律实务部门的数量也有一定增长, 但仍然难以满足众多法学院系学生的实习需求。在这种情况下, 有些学校安排一次集中实习尚且不易, 如果安排两次就更加困难了。
笔者主张学校组织的专业实习以一次为宜, 但并不反对学生基于自愿多次参加与专业相关的实践活动, 相反, 鼓励学生充分利用寒暑假期, 自行联系有关单位, 以法科学生的身份在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等部门进行实习, 增强感性认识, 了解法制现状, 学习职业技能, 在实践中认真思考和探讨一些问题。这种自主进行的实习, 由于并不纳入教学计划之中, 学校不负责组织和管理, 学生在实习的时间、内容和方式等方面都具有很大的灵活性, 只要不与学校安排的教学环节相冲突即可。至于实习的次数, 学生当然也可以自主决定, 但也不能一味贪多, 而应当注重实效。
(二) 实习时间安排在第六学期最为合适
如前所述, 学校组织的专业实习不应当安排在最后一学年, 也不宜安排在第五学期及之前, 因此第六学期是安排实习的最佳时期。众所周知, 第七学期是大学生开始找工作和参加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时期, 但对于学生而言, 第六学期同样也是一个关键时期, 因为学生往往会在这个时期决定自己今后的发展方向, 比如是选择考研还是就业, 如果就业, 是进企业、律师事务所还是考公务员进政府机关?如果考研, 到底选择哪个专业方向?将专业实习安排在第六学期, 让学生通过亲自参与有关法律实务活动, 直接了解我国法制现状和法律职业者的工作情况, 对于即将到来的择业和考研方向的确定, 对于个人发展方向的规划与定位, 无疑都具有重要意义。
可能有人说, 将专业实习安排在第六学期, 那么最后一个学年如何安排教学内容呢?鉴于学生面临复习考研和找工作的实际情况, 必须给学生预留较多自由支配的时间。第七学期可以开设模拟法庭等实践课程和一些选修课程。学生经过了第六学期的实习环节后, 对自己所参与的实习事项已经相当熟悉, 此时开展模拟法庭审判, 效果无疑是最好的。针对考研学生以及拟就业学生开设几门相关课程, 供学生选修, 也一定会受到学生欢迎。第八学期则安排给学生写作毕业论文。
(三) 采用专业实习与校内教学交叉安排的模式
鉴于现行的每周五天的全日制实习模式存在较多问题, 一种可行的方法是将专业实习与校内教学活动交叉安排, 笔者姑且把自己倡导的这种模式称之为交叉制实习模式。具体来说, 就是学校在与实习单位协商之后, 确定第六学期每周两至三天为实习时间, 如确定每周一、三、五或每周二、五为实习时间, 每周剩下的两至三天则在校内安排教学。一般情况下, 第六学期为20周或21周。仅以20周计算, 若学生每周实习两天, 则其到单位实习的总时间为40天, 相当于全日制实习模式下的8周时间;若学生每周实习三天, 则其到单位实习的总时间为60天, 相当于全日制实习模式下的12周时间。
这种安排有很多优点:第一, 从表面上来看, 学生实习时间与集中安排两到三个月并没有什么不同, 但实际上是延长了实习时间, 使学生有机会在整整一个学期 (将近五个月的时间, 而不是两到三个月时间) 里, 完整参与几个案件的审判, 也可以接触到更多案件, 学到更多的职业技能。第二, 避免出现有时实习单位案源较少、业务不多, 实习生连续数日无所事事或仅从事勤杂事务的情况, 使学生能够将每周两三天的实习时间真正用于处理法律事务, 提高职业技能。第三, 这种交叉制实习模式, 减轻了学生每天都要早起去实习单位的负担, 提高了大家参与实习的积极性。第四, 对于实习之中发现的知识上的欠缺, 学生可以利用在校时间进行充电;对于实习之中遇到的疑难问题, 学生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思考, 有更多的机会向学校老师当面请教。此外, 在不同单位实习的学生, 也可以有更多时间交流实习感受, 讨论疑难问题, 实现共同进步。
实习期间, 校内的课程应当以选修课为主, 也不宜安排过多, 要给学生留下一定的自由支配的时间, 以便解决课程学习和实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由于学生不是每天参与实习, 而法律实务活动的时间也不是学校所能决定的, 这样就可能出现校内教学活动与某些重要的法律实务活动时间相冲突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 应当允许学生经过请假手续后参加实习。例如, 学生重点参与的某一案件的开庭审判正好安排在学生上课时间, 就应当允许学生请假去旁听。
当然, 这种交叉制实习模式, 只是适用于实习地点在本地的高校。对于极少数实习地点在外地甚至外省的高校, 由于实习一般安排在暑假期间, 而且学生在实习地点住宿, 仍然应适用传统的全日制实习模式。
参考文献
3.法学本科毕业实习的反思与探索 篇三
关键词:法学本科;毕业实习;集中实习;分散实习
中图分类号:C913.5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8136(2010)08-0080-02
法学是一门理论和实践都很强的学科。在中国,毕业实习作为高校法学院(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重要途径,为培养理论与实践密切结合的法律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然而在目前,毕业实习过程中却出现了严重的“形式化”和“走过场”倾向。因此,有必要对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的理论与实践进行全面、深刻的反思。
1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的现状
中国法学院(系)在本科高年级的教学中,普遍要求学生参加与法学专业密切联系的毕业实习。实行学分制的学校将毕业实习作为必修课纳入学分管理,毕业实习学分是必修学分,未参加实习或实习成绩不合格的学生不得毕业;在方式上,多采取集中实习(即由院(系)负责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和分散实习(即由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相结合的实习方式;实习时间多安排在学生完成法学主干课程后的第7、第8学期,为期6周~10周;在实习地点选择上,一般为检察院、法院、律师事务所以及公司企业的法务部;在实习内容上,主要是熟悉并掌握审判工作、检察工作和律师业务的操作规程、工作技巧,协助解决公司、企业的具体法律问题,了解中国司法实践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等;实习成绩一般由实习带队教师根据实习指导老师的实习鉴定意见、学生《实习记录本》的记录情况、实习报告,以及学生在整个实习过程中的表现予以综合评定。
通过毕业实习,许多学生能够将书本知识与实践经验有效结合起来,提高知识的应用能力并检验出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从而完成从课本知识到社会实践,再从社会实践回到更高层次理论认识的过程。
2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中存在的问题
法学专业毕业实习虽然对培养合格法律人才起到了重要作用,但随着国家政治、经济体制改革深化过程中所带来的诸如法学教育体制改革、法律职业改革等制度的变化,毕业实习也面临着一些新的问题。
2.1 实习人数急剧增加,组织安排困难
从1999年本科扩招开始到2009年,全国各法学院(系)的招生规模急剧膨胀。招生规模的扩大导致法学院(系)定点实习基地远远不能满足实习的需求。于是,很多法学院(系)不得以改变了以往集中实习的统一组织模式,允许更多学生自行联系实习单位进行分散实习。这不仅增加了实习管理和监督的难度,而且为“虚假实习”提供了便利条件。
2.2 实习时间的安排不尽合理
根据法学本科教学计划,毕业实习须在完成对大部分专业基础课和骨干课的学习后进行,因此,法学院(系)大多将毕业实习安排在第7~8学期。但这一时间正好同毕业生考研、就业、撰写毕业论文甚至准备司法考试时间相冲突。许多同学往往利用实习的时间找工作或是复习考研,甚至根本不去实习,严重影响了毕业实习的质量。
2.3 实习前及实习中业务指导不够
各法学院(系)在实习前的动员中偏重纪律上的要求而忽视业务上的提前指导,以致学生很难在短时间内将书本知识与司法实践进行有效对接。此外,部分实习单位没有具体、深入的指导计划,对实习生缺乏必要的业务指导,所有这些都影响了学生的实习效果。
2.4 部分院(系)对毕业实习缺乏有效管理
参加实习的学生往往受双重管理。一方面,作为在校学生要接受院(系)的管理;另一方面在实习单位,要遵守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然而,表面上的双重管理常常导致实质上的无人管理。此外,许多法学院(系)并没有建立一套科学合理的毕业实习效果测评体系。学生在实习结束时经常是自己拿实习鉴定表找指导老师写评语和评分,以致实习成绩普遍偏高,几乎每位学生的实习成绩都是“优”。
3 改进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的探索
当前中国法学专业毕业实习中遭遇的困境和问题并非是实习制度本身的缺陷,而是受制于中国变革时期的社会现实和其他制度条件的约束。随着教育观念的更新和改革的深化,法学专业毕业实习非但不能弱化,还应当在实践中加以强化和创新,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其在法学本科教育中的积极作用。
3.1 明确毕业实习目标
为什么要实习,实习将要达到什么目标,这关系到毕业实习计划的制定、组织实施是否到位,毕业实习质量好坏的重要因素。
3.1.1 以培养法科学生综合素质为目标
针对目前法科学生受到多方面挑战的现状,毕业实习应以培养具有综合素质和创新精神的法律人才为目标。这种法律人才应该是具有合理的知识结构和文化素养,能从事各项工作的高层次人才。
3.1.2 以培养法科学生解决问题能力为重点
毕业实习的培养目标应注重培养学生自我学习、自我进取、全面发展的能力。只有这样才能使法科学生具备较强的实际操作能力,具有发现问题、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2 增强对毕业实习重要性的认识
认识是行动的先导。作为一名法学专业学生只有真正认识到毕业实习的重要性,才能提高学生参加毕业实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法学院系而言,只有真正认识到毕业实习是培养合格法律人才的必要教学环节,是检验教学质量和改进教学工作的重要依据,才能精心组织、认真实施这一教学环节。
3.3 建立科学、稳定的实习基地
进入怎样的单位实习,实习单位能提供什么样的实习环境和条件,是关系到实习质量和预期目标能否实现的重要问题。从笔者指导毕业实习的经验来看,基层人民法院或律师事务所应当是毕业实习基地的首选。这是因为这两类机构受理的案件数量多、种类全,学生可以在有效的时间内接触尽量多的案件,得到较多的锻炼机会。
此外,可以考虑将法律援助中心或其分支机构、法律咨询中心、法律服务中心等设在各法学院(系),这样既能缓解中国当前法律援助人员短缺的局面,也可以为法科学生的毕业实习提供稳定的场所。
3.4 合理安排毕业实习时间
为取得毕业实习的理想效果,笔者建议将毕业实习时间安排在第6学期期末~第7学期前4周,加上暑期共12周左右。之所以这样安排,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经过近3年的学习,学生已经掌握了毕业实习所应具备的知识基础;第二,可以避开实习时间与考研、找工作等的时间冲突,使学生能够安心实习;第三,学生实习结束后,可以利用最后一个学年弥补原有知识的不足。此外,毕业实习应与不定期的专业社会实践相结合,不断增强感性认识,为毕业实习进行必要的准备。
3.5 加强实习宣传和实习前的指导培训
在学生实习前,各院(系)除制定切实可行的实习工作计划外,还应加强毕业实习的宣传,使学生充分认识到毕业实习的重要性,激发学生对毕业实习的兴趣。同时,还应当做好实习前的指导培训工作,包括聘请法院、检察院、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及优秀实习生详细介绍司法机关的工作特点、实习中应当注意的问题和实习体会,帮助实习生尽快做好角色转换,适应新环境。
3.6 加强毕业实习过程的监督与管理
针对分散实习呈上升趋势的情况,院(系)应加强对毕业实习的监督与管理:第一,严格分散实习学生实习前的申请审核,得到批准后方可实习;第二,加强对实习过程的监督,建立实习小组,尊重学生的自主管理;第三,召开实习中期经验交流大会,集中对前期实习情况进行总结,探讨后期应注意的问题;第四,严格带队教师监管职责,杜绝双重管理带来的无人管理。
3.7 确立科学合理的毕业实习考核体系
法学院(系)应确立科学合理的毕业实习考核体系,内容应当包括:①政治思想表现方面;②业务能力表现方面;③工作能力方面。以上3方面的细节内容由法学院(系)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充实。实习成绩的考核由实习指导老师、带队老师、实习小组3种评定形式组成,并在三者之间确定不同的比重,优秀率应控制在实习总人数的30%以内。
3.8 做好实习总结工作
实习总结是毕业实习不可缺少的部分,具体包括3个内容:①毕业实习所取得的主要成绩与体会;②实习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及存在的不足,分析产生问题的根源;③未来的打算,即在今后的工作学习中应采取哪些改进措施。笔者提倡在院(系)举行毕业实习总结大会,以起到鼓舞和激励低年级学生的作用。
我们相信,通过认真反思中国法学教育界20多年来毕业实习的理论和实践,为法学教学积极探求新的实践途径,必能对中国法学教育的未来发展有所裨益。
Introspection and Exploration of Undergraduate Course Graduation Field Work of Law Science
Chen Kai
4.法学专业实习总结报告范文 篇四
专业:法学
实习地点:岳麓区人民法院
实习时间:20**年11月20日~20**年12月26日
年级:20**级
班级: 3班
学号:8号
首先,我想向所有为我的实习提供帮助和指导的岳麓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及我的老师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
我的实习是由中南大学法学院和岳麓区人民法院共同安排的。通过实习,我在我的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的工作经验,巩固并检验了自己几年来本科学习的知识水平。实习期间,我了解了大量庭审案件从立案到结案的全过程,在一些案件的立案过程中我还担任了具体的案卷整理工作,并且对部分参与案件提出了自己的想法。在此期间,我进一步学习了相关法律知识,对立案的程序有了更深的理解,同时注意在此过程中将自己所学理论与实习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实习结束时,我的工作得到了实习单位充分的肯定和较高的评价。
实习期间我主要对以下案件进行了深入的研究,参加了一些案件立案审判的过程,并提出了自己的一些意见: 一:73户居民诉市规划局侵犯其采光权、阳光权、通风权案 1:案件由来 73个原告认为市规划局规划的“亚大数码港”从占地面积到与居民住房间距都严重违反了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违反〈〈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的具体技术规定即〈〈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并且其通道与防火安全均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在多次请求政府协调未果后,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行政许可,赔偿用户损失。2:案件主要辩论焦点 被告长沙市规划管理认为“亚大数码港”规划许可的审查核发经过了严格的规划谁广泛征求相关职能部门的意见,并严格遵照规定的程序核发的,亚大数码港与其北侧的居民所住建筑的间距符合被告所提的GB50180-93强制性国家标准和〈〈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对原告的合法权益并不构成损害。而且,规划管理局提供了相关证据证明“亚大数码港”不适用〈〈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3:原判结果
合议庭经过多次合议讨论,做出判决:判定规划许可,驳回诉讼请求。本案是一个行政案件,通俗点就是民告官。通过对本案的审理,我认为在现阶段中国的行政诉讼原先要胜诉很难。如果有民告官的行政案件 原告胜诉了,媒体都会以大力度报道,以此为典范。其实这是个很大的误区,一个法治的社会不应当存在这样的现象。如果行政机关的具体行为违法了,它就应该承担相关责任。中国的行政诉讼之所以原告难以胜诉,主要还是司法与行政还没有完全区别开来,相互制约,相互牵扯。权比法大,政策高于法律。所以才会有这种状况的出现。在本案中,我觉得法院或多或少受到行政的影响:法院虽为司法机关,可其办公建筑用地、宿舍用地都得经规划局批准。
二:几起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刑事案
这是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清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岳麓区法院也属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条件。在整个审理过程中,审理时限很短,而且感觉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早有结论。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限很短,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的,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了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还可以改进。
三:一收废品公民诉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行政不作为案
本案案件由来:2002年,本案的原告在清理从中南大学收购到的废品时被废品中掺杂的雷管炸掉右手掌,且右腿、右胸均因此雷管受伤,经签定为四级残疾。事发报案后他将余下雷管交给被告长沙市公安局岳麓区分局,要求其查出该雷管出处,而被告称无法查出雷管出处。原告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诉讼请求为要求被告给予原告一个关于雷管出处的明确的书面结论。
因本案尚未审结,故无法得知法院将会如何宣判。在此案中,通过了对此案原告教育背景、文化水平的了解,我感想颇多:表面看,原告是一个以收废品为生,文化水平不高的人,但他懂得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益,这说明我国公民的法律意识在不断地加强,法治的思想已经逐渐深入人心。然而从深层次来看:一方面也正是因为原告的文化水平不高,使得他不能更好地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他不知道委托代理人,不知道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呈给合议庭,他甚至不知道公安局的行为在法律上叫“行政不作为”;另一方面,公安分局的行为明显已经构成行政不作为,因为保卫地方公共安全是公安系统的最基本行政职能,对于雷管这类严重危害到公民人身安全的危险物品,原告即使不提出请求,被告也应本着尽职尽责的态度查明其来源,消除安全隐患。由此案我看到了我国普法工作的任重而道远,同时也深切地感受到在十六大报告政府职能中强调服务功能的重要性。
四:一起重婚案
本案中被告在已经结婚的情况下,通过欺诈骗婚与另一女性结婚。原告自诉其重婚。通过此案不由得联想起新实行的《婚姻登记条例》。新《婚姻登记条例》在简化婚姻登记程序,给人们带来方便的同时,又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婚姻的风险,一系列的问题也将随之而来。政府和个人谁该承担婚姻风险?个人在婚姻风险中如何自我保护?政府又如何加强管理降低婚姻风险?我想,这些问题应该是新条例所做的改革出台后,作为法律工作者和行政工作者应该考虑的问题。在实习过程中还有些其它的案件也让我学到了很多东西。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基本上掌握了案卷的整理、清卷、订卷、贴封条等工作具体操作细节;在实践巩固了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换押证、上诉函、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的书写;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和行政案件庭审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5.法学专业实习心得 篇五
今年寒假的1月21日至1月29日、2月10日至2月18日,我在浙江省XXXXX律师事务所实习了18天。短短半个月的工作过程使我受益匪浅。严格地说,我是一名大三法学二专的学生,还未通过司法考试,既无实习证而无法计算实习期,也未与律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而无正式身份,因此这并未算得上是真正的法律意义上的实习,只是为了将我在学校的所学知识与实践相结合。
我的此次实习经历收获颇丰,我来到了与自己的第二专业对口的单位——律师事务所。在实习的18天里,我经历了由对法律实务一无所知到现在对它有了初步了解。在专业律师的带领下,我初次踏进了法律实务的殿堂。虽然我能力有限,很少参与律师们的专业工作,但是,我会看,会听,会体会,会感受。同时我也会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并且在指导老师的教导下努力学习新事物,这让头一次接触法律实务的我大大加深了对它的了解,才明白学校仅仅给予了我们理论知识,对实践方面却涉足甚少。实习让我们将所学的理论联系实际,不至于让我们对未来的工作一无所知,在实务方面不知所措。
首先,在实习的时候,一定要真诚,你可以伪装你的面孔你的心,但绝不可以忽略真诚的力量。第一天去实习,心里不可避免的有些疑惑:不知道那里的律师怎么样,应该去怎么做啊,要去干些什么等等!踏进办公室,只见几个陌生的脸孔用莫名而疑惑的眼神看着我。我微笑着和他们打招呼,尴尬的局面立刻得到了缓解,大家多很友善的微笑欢迎我的到来。我总觉得,经常有一些细微的东西容易被我们忽略,比如轻轻的一声问候,但它却表达了对老师同事对朋友的尊重关心,也让他人感觉到被重视与被关心。仅仅几天的时间,我就和律师们打成一片,很好的跟他们交流沟通学习,我想,应该是我的真诚,换得了他们的信任。他们把我当晚辈也愿意指导我,愿意分配给我任务。接下来生活便顺利了许多,我实践生活也丰富起来。我开始看了生平第一份卷宗。那一本由牛皮纸装订整齐卷,有着从没见过手指般厚度。这是一个过程比较完整刑事案件,有立案,有批捕,有检察院公诉,取证和审理情况等。在我看来一切过程,看起来都那么合理合法。可律师们却悄悄地告诉我在光明背后或多或少都会有一些不人道手,如那些老师在上课提到过刑讯逼供。也许有些手段确实有必要,但当它真正发生在我生活中时,我还感到一些沉重。
其次,实习让我坚定了对自己专业的热爱与信仰。每天来到律所形形色色的人,他们都在生活中受到了困阻。来到这里,希望得到一种帮助和解脱,这里们生活里一份希望。
第三,这些工作有助于锻炼我的各种能力,也是以后工作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和方面。在完成一般事务性工作的基础上,我注重以下实习内容:(一)、整理卷宗了解律师整个办案流程和司法程序。整理卷宗几乎是每个法学专业的实习生都要做的事。整理卷宗,看似简单的工作其实在你没做之前还是需要时间去熟悉和掌握的,比如装订次序排列就和办案流程紧密相关,也和相应的司法程序相对应。因此,只要你用心,通过整理卷宗你就可以了解熟悉律师的办案流程及相应的司法程序,这很重要。我并没有因为工作的繁杂而轻易放弃,相反我很有兴趣并在其中学习到很多东西。(二)、通过撰写法律文书运用法律知识并弥补知识上的不足,积累实践经验。我们在学校还没有学习法律文书,实习期间很多律师给我们实习生上课,让我们初步学习最常见法律文书的写作和基本注意事项以及相关技巧。我先是根据需要模仿一些固定格式文书,例如委托书、答辩状等。一份高质量的法律文书需要丰富的知识和经验,以及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运用、配合才能写成功。我明显感到自己知识的匮乏和经验的缺失。让我明白应该更加努力学习和积累。慢慢取得进步。(三)、写作技能问题:在律师所提供的各种法律服务中,书写法律文书是一项对律师的法律功底、逻辑思维、文字表达能力等均有较高要求的工作,是衡量律师法律专业素质的一个重要尺度。在我认为律师写作文书的技能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第一,要充分领会当事人的意图和目的。在下笔之前首先应该占有资料和事实,注意加强与当事人的交流和沟通,不能自以为是,现实中发生的许多事情是不合常理和你无法预测的。当然也不能一味的依从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还要融入自己的见解和知识,发挥本人的聪明才智,用法律的语言将当事人的意志和愿望完整的、甚至是创造性的表达出来。要是没有充分表达,或者错误表达了当事人意图和目的的法律文书,不论写的多么完美,也同样是南辕北辙,毫不可取,甚至还要给律师本人招惹麻烦。第二,在书写格式上,要遵循法定或通行格式。公安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颁布过关于法律文书格式的规范,律师在书写时一定要参照,特别是向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呈送的诉讼文书和正式的合同协议、遗嘱等一定注意
遵循法定或通行的格式。切忌律师闭门造车,自创一套,否则不仅会带来程序上的麻烦,甚至导致你写的东西无效,成为废纸一堆。另外,在书写上要注意相应得要求,涂改之处一定要当事人摁印确认第三,在文书内容上,一定要以法律为依据,以事实为准绳。律师在进行法律文书写作之前首先应该对可能涉及的法律规定进行确认;认真研究案件事实情况,对涉案的法律关系仔细分析和定性。在内容上努力做到准确、全面、深刻。尤其是在法律上要经得起推敲和考验。切忌事实表达错误、法律运用错误或有重大缺陷。同时要求主题明确,法律逻辑清晰,表达简练流畅。
在短暂而充实的实习过程中,我深深地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匮乏,本来在学校里自以为学得还不错,但一接触到实际,才发现自己是多么的无知,这时我才真正领会到学海无涯的含义,我学到了在学校学不到,掌握不深的东西,对我接下来的学习和今后走向社会参加工作无疑是很有帮助的。但是,我的缺点也暴露无遗,在今后的学习当中,我会更加注意这方面的加强。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除了上面已经谈到的,还有一点令我感触颇深,那就是在工作中和同事保持良好的关系是很重要的。做事首先要学做人,要明白做人的道理,如何与人相处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问题。对于自己这样一个即将步入社会的人来说,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他们就是最好的老师。实习只要有了收获,那它就是成功的。
6.法学专业实习日记 篇六
今天最大的收获是和叶辉副庭长的一次谈话。叶庭长举了几个现实中的例子,告诉我和我的搭档们,专业素质的重要性。而专业素质最直接的体现就是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叶庭长甚至还稍显极端地说,在校拿什么奖学金是假的,考什么证都是假的,只有一张司法考试通过证对法学专业的毕业生 才是实实在在的。仔细想想也是,能通过全国几乎是最难的考试,说明学到东西了。另一方面,也证明司考证的含金量之高。
此外,叶庭长跟我们说了一下,执行一庭和二庭的分工合作,比如,一庭主要负责一审案件的执行,而二庭则负责二审和一些特殊案件的执行。
7.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七
2012年6月20日至8月30日,我根据学校的要求,我在巩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进行了为期两个多月的实习。这一方面可以增加我们对公安工作的进一步认识和书本的理论知识与实践的结合,另一方面,这也是一个很好的增加自己的阅历,培养自己为人处世的好机会。
初次跨入公安局的大门,一切对于我们来说都是那么的新鲜与神秘,同时也深感公安机关的威严,但我们更明白这里将是我们实习的好机会。我实习的地方是公安局的经侦大队,这里共有民警二十多人,是一把维护这里经济安定的利剑。实习是将自己在大学所学的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的一个转换过程,几年的大学是否学有所长,是否学以致用,通过这两个个月的实习就能够达到很好的检验效果。而第一次在自己所学专业的部门进行实习,我心里特别的激动。
经过在市局经侦大队两个月的实习,在实习指导警官的细心教导下,我已经从刚到大队对经侦公安工作的实践操作一片空白转变到对公安实践工作操作的进一步的熟练。特别是在自己跟从指导老师,对于经济案件的侦破了解已经从书本上的理论知识进一步的和实践公安工作相结合。同时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实习单位和我的指导老师都给了我很大的帮助。巩固加深了我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综合运用经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其次熟悉了经侦部门的工作程序,掌握了侦破案件的规律;再者结合办案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为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和积累材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最后使我在思想、纪律、作风等方面得到了全面锻炼,为从事经侦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就收获来讲,具体来讲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认真学习了政治理论和公安业务知识,不断丰富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努力提高我们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在工作中,王队长不断地教导我要认真学习并遵守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政策及党的“十六大”精神,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熟知“八荣八耻”的道德观念,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和事实求是的思想路线。政治信念坚定,政治敏锐性强,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原则问题上,立场坚定,是非分明,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党中央高度保持一致,依法行政,秉公办事,开拓进取,乐于奉献,为人诚恳,公道正派,清正廉洁,言行一致,光明磊落,团结同志,尊敬民警,密切联系群众。在这段时间我都能够处理好工作和学习的关系,及时了解掌握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各项工作部署,以及各地的工作情况和成功经验,注意吸取和积累相关的业务知识,深入基层和通过各种渠道和民警一起开展研究,在实践中不断充实和完善自身的知识结构,做到工作和学习两不误,两促进,做到理论联系实际,将所学理论运用到实际行动中去。
二、在实习的过程中,民警师傅都能以身作则,严格按照公安部的“五条禁令”履行职责,工作之余,便袋袋我们走进社区,走进群众,真正做到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及时给与帮助或予以解决,并且要记录和保留出警回执。这些使人民真正了解警察,真正体味警民之间鱼水情深的温暖,从而使警民关系和谐化,社会秩序稳定化。
三、学会了求真务实,扎实工作的态度。在这两个月的实习中,我坚持在工作中坚决服从领导安排,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在办案过程中,能虚心向民警学习,掌握案件的办理流程、操作规范、证据规格,熟知法律条款、文书制作规范格式、制作说明、适应范围、送达时限,案件受理、询(讯)问内容,裁量标准等。巩固加深了我对所学专业知识的理解,提高了综合运用经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让我熟悉了经侦部门的工作程序,掌握了侦破案件的规律,同时结合办案进行了一定的调查研究,为我撰写毕业论文、收集和积累材料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在工作中随民警做到不怕苦,不怕累,任劳任怨,忘我的工作,认真完成了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在处理各种各样的案件过程中做到不徇私情,时时做到了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在一般人看来,工作中就会有8小时制,可办案对里却不曾有过,不仅是没有时间限制,更是要讲究实效,在打伏击、抓捕的过程中更要设计方案,严格掌握时机,一举成功。
四、教会了我遵章守纪,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基本素质。在作好我们的本职工作的同时,我们从未放松对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金钱观和权利观的改造,始终坚持严格自律,廉洁勤政。尽管我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得到所领导、干警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我们自身仍存在一些不足。比如,我们的经验还不够丰富,处理事情的方式欠妥,考虑问题还不够透彻。所以,在今后的学习和工作中,要对照自觉的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进行深入的自我剖析,自我反省,进一步牢固树立艰苦奋斗,以民为本,乐于奉献的人生观、价值观,带头勤政廉政,切实做到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调查研究,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切实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对每一项工作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自觉保持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默默工作,无私奉献,不计较个人得失,团结同志,为人诚恳,从小事做起。工作认真负责,恪尽职守,工作作风要深入踏实,以身作则,真抓实干,为人民群众作出应有的贡献。
通过这段时间的实习,我了解到公安民警的任务是多么的艰巨,他们的工作是多么的重要,我做为一名实习警官深深体会到了将来的任务是多么的重大,我也深刻体会到了自己所学习到的知识是多么的浅薄;通过这次见习,我学到了很多的东西,同时也发现了我自己的很多不足,在剩下的在校期间,我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加强公安业务方面的学习,学好外语,为将来的工作打下坚实厚重的基础;通过这次实习,让我更加热爱警察这份崇高、光荣的职业,并且立志将来做一名优秀的人民警察,同犯罪分子作斗争,保护祖国和人民的安全,为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国家的长治久安、为祖国的建设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同时,我要真诚的感谢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民警对我的关心和爱护,对我的帮助和教诲,请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放心,今后我会好好工作,把这里的关荣传统发扬光大,无论我走到任何一个地方,在这里的收获都是我一生最宝贵的财富。
虽然只两个多月的时间,但我按照学校的实习大纲的规定,完成了规定的实习任务,这段不长的实习经历也必将对我今后的学习、工作产生重大影响。它让我知道了自己在毕业以后将会处在一个什么样的工作岗位上和我所将可能要从事的工作的实质大概是个什么情况,也为我今后的学习明确了方向,可以比较有重点的加强课外的学习,充分利用大学里的学习资源来充实自己,提升自己的综合素质。希望这次在派出所的实习是我们走向社会、联系实际的一个良好开端,在将来的学习和工作中更进一步,取得更加骄人的成绩。如今实习工作已经结束,我也马上将带着这次实习的许多宝贵的经验走上正式的工作岗位,我将会牢记这次实习的经历,努力使自己在今后的工作中更加成熟,成为一名合格的人民警察。
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从现在开始,我会更加认真地规划人生,并一步步认认真真扎扎实实去努力,用实际行动向明天承诺。在以后的工作中,我将脚踏实、一如既往的奋斗,在总结中前进,在学习中进步,努力把简单的事、把平凡的事做好,充满责任心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法学院09-1班
谢巧巧
8.法学专业实习报告 篇八
这个暑假过得很充实,很高兴能够在法院实习。在此,我非常感谢为我联系法院的学长、学姐、朋友以及二七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特别是邢法官和陈书记员,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给予了很大的指导和帮助。
这次实习虽然只有短短的一个多月,但却让我学到很多知识,其中很多是书上所学不到的。通过实习,我了解了法学知识在现实实务中的具体操作及程序步骤,检验并巩固了自己所学习的知识。这次实习中,我在刑庭参与实习。主要实习内容有:听庭、帮助书记员整理卷宗和复核、送达、执行和讯问、旁听休庭评议、查阅案卷、审查判决书以及书写一些司法文书如执行通知书、结案登记表、开庭公告、提押票、传票等;并进一步巩固了一些具体的司法程序知识如:刑事案件的简易程序、普通程序以及普通程序简易审。经过实习,我的实践能力也得到很大提高。下面我把自己在实习过程中学习的知识简介一下。
首先,查阅案卷、审查判决书以及书写一些执行通知书。刚到法院时,陈老师给了我一些卷宗以及一些已经结案的案件的起诉书和判决书。我把这些案件总结了一下,由于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属于基层法院,主要审理一些简单的、危害性不大,以及可能不会判处无期徒刑或死刑的刑事案件,例如盗窃案、职务侵占案、诈骗案、贩卖毒品案、非法行医案、故意伤害、抢劫案等等,所以,盗窃案占很大比重,其次是贩卖毒品案和诈骗案。通过这些卷宗我还发现,盗窃案中盗窃数额一般都比较小,案件比较简单、证据比较充分,所以多适用简易程序,判处刑罚也多为拘役,并处罚金或者单处罚金;在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案件中,由于其属于自诉案件,所以,邢老师多以调解进行结案,对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的附带民事部分也多以调解结案,最终使双方都能满意。另外,陈老师还教我书写执行通知书,如有期徒刑、拘役用的执行通知书、宣告缓刑用的执行通知书等。这些通知书都是长联的,一式四份,一份发送给看守所或存根,一份入卷存档,一份回执,一份发给罪犯。对于在押的罪犯若剩余刑期在一年以上,还需要另写一份执行通知书,但与前者不同。因为现在要求裁判文书上网,因此陈老师又教了我如何书写上网裁判文书审批表和结案登记表。
在了解案件如何判决的情况下,陈老师开始教我整理卷宗与复核判决书上的信息。对于每一起案件,法院存档的卷宗包括三卷,正卷两本:一本是法院审理卷,1
属第一卷;一本是检察院的立案及证据卷,属第二卷;副卷一本是法院判案内部文书卷,属第三卷。而我们主要整理第一卷和第三卷。这两卷整理时要按照“诉讼档案卷内目录”中的文件顺序整理,例如:先是起诉书(自诉书)及附件、送达起诉书笔录、聘请、指定委托辩护人材料、调查笔录或调查取证材料还有其他文件及开庭前的通知、公告底稿等开庭前的准备文件,其次是开庭审判笔录、公诉词、辩护词、证人证词及陈述词、判决书、裁判书正本、附带民事调解书、宣判笔录等开庭审理文书,接着就是提押票、传票、送达回证、执行通知书、存根、回执等执行文书,此外还有赃物、证物处理手续。看着很简单,实际涉及很多法学知识,特别是刑事证据和程序部分以及刑法罪名构成要件等知识。这些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是基本知识的娴熟运用,也是对我基本知识的考验。
作为一名实习生,我一直很喜欢去旁听案件。这让我第一次看见简易程序在审理案件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案件案情简单、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争议不大。再者,二七区法院属于基层法院,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条件。在整个开庭过程中,开庭时间很短,给人的感觉是开庭审理只是走下过场,法官对于此案如何判决早有结论。但我感觉,基层法院的法官任务很重,每天都会接到新的案件,而适用简易程序就会给我们的法官节省了很多的时间去审理那些复杂的案件,没必要走一些无用的步骤,那样只会很浪费人力和财力。通过这几起适用简易程序的刑事案件的审理,我看到虽然审理时间很短,但必备的程序却很完备,法院在这方面控制得很好。但是,另一方面我认为法院在庭审制度方面还是存在一些缺陷的,而且审理的环境也需要进一步改进。另外,一般来说,如果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公诉人不一定出席支持公诉,这个环节会改为独任审判员代为宣读起诉书。而在普通程序中,则由公诉人宣读,严格的要求是把起诉书从头至尾宣读一遍。但实践中,一般审判长为节省开庭审理的时间而要求公诉人直接宣读“经依法审查查明”以后的部分,起诉书前半部分因为已经在核对被告人身份时使用过,这时就省略了。公诉人宣读完毕,审判员将询问被告人和辩护人对起诉事实的意见并进行陈述,通常被告人和辩护人不会对事实有意见,但都会作一些陈述。实践中有些被告人十分喜欢打乱现场审判员的思路,而且陈述的时候还会涉及许多问题,这就需要审判长自己分辨清楚核心,制止被告人肆意扩展,但是也要注意不能粗暴打断,使被告人的陈述权受到侵害。
最后,我还想说一下我在2010年12月13日旁听的一个涉及未成人妨害公务的案件。由于全市法院少年审判庭审观摩暨少年审判工作现场会在二七区法院召开,故该
案件被作为观摩案件公开审理。虽然此次庭审在全省法院系统首创 “谈话式”审理方式,并且尽量用谈话的方式,使用与未成年人阅历、文化程度、生活环境相一致的语言,进行法庭调查及法庭教育,但我认为它始终是一起涉及未成人犯罪的案件,在众多人旁听以及多家新闻媒体报道的情况下公开审理,对于仅是中学生的两名被告人而言,心理伤害很大,这也会给他们幼小的心灵产生很大的阴影,影响其一生。而且,以后很可能会导致他们受到社会上人们对他们的歧视与排斥,无法真正回归社会,最终选择放弃自我。此外,虽然《刑事诉讼法》规定:16到18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可以不公开审理,也即可以公开审理。但我认为该案件性质不是太恶劣,危害性也不大,不应该公开庭审,至少不应该让媒体公开报道并现场拍照。两个未成年被告人因年幼无知,不懂法律才会违反法律,这也是我国法律宣传不足造成的。
此外在实习中我也经常和老师讨论一些案件和法学理论知识,如交通肇事后逃逸的认定和自首与坦白的界定,还有监视居住在实践中的运用。因为刑事诉讼法及相关法律解释均表明监视居住不可折抵刑期,但是公、检机关为尽快侦破案件,会以监视居住对其折抵刑期的条件让犯罪嫌疑人认罪或坦白,所以在起诉书及判决书上就会显示“监视居住(限制人身自由)”这样的话。我认为这样做很好,便于操作,也有利于快速侦破案件,维护社会治安及受害人的利益,同时也给罪犯变相减轻刑罚,使其有悔过自新的机会并尽快回归社会。另外,我还发现,现在我省法院审判工作中的一大特色,即“圆桌庭审”。这种庭审模式在氛围上强调“和”,给当事人亲切的感觉,也体现了审判工作者的人性化,最大限度地消除了当事人双方的隔阂与对抗心理,拉近了当事人与法官之间、双方当事人之间的情感距离,便于当事人之间沟通,也便于法官和当事人交流与沟通,进而进行调解。工作固然需要创新,但不能随便改变规则。“圆桌庭审 ”虽然说有很大的优点,但这种优点更多的体现在民事审判庭以及刑事审判庭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对于刑事审判庭使用普通程序的案件,多是一些性质恶劣、较复杂的案件,如果还使用“圆桌会议”的方式就无法体现法院审判的权威性以及法律的威慑性与严肃性。此外这种模式也不利于旁听公众看清当事人或犯罪嫌疑人以及法官的面目。所以,如何适用好“圆桌庭审”这一模式的重点就是明确它的适用范围,明确什么类型的案件适用,什么类型的案件不适用。在这方面,我认为还需要进一步探索与总结。
以上是我在实习时学习的主要内容以及自己的见闻。
总之,这次实习是我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
9.法学院法学专业毕业实习管理办法 篇九
为了规范法学专业毕业实习工作,加强对毕业实习过程的指导、检查和管理,进一步提高实践性教学环节的质量,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毕业实习目的通过实习,了解我国法律运行的主要环节和现状,学习法律工作经验和工作方法,培养法律职业道德和职业精神,学会理论联系实际,锻炼运用法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储备初步的工作能力和专业技能,为毕业后走入社会做好思想和心理上的准备。
二、毕业实习内容
法学专业实习学生应当比较系统地了解办案的基本程序和基本要求,了解侦查、批捕、起诉、审判、执行、辩护、非诉讼代理、合同的起草与审查等基本法律实务环节,熟悉记录、阅卷、调查、取证等环节,能草拟起诉书、辩护词、代理词等法律文书。
三、毕业实习时间和单位
毕业实习时间为第八学期的第一周至第五周。
毕业实习单位主要是各级公检法机关、司法行政机关、律师事务所等政法业务部门,根据法学专业的特点,也可以是仲裁机关、税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政府或党委有关立法、执法部门以及企业的法务部门。
毕业实习采取分散实习的模式,学生本着就近方便、专业对口、相对稳定的原则进行定点实习。实习单位由学生自己联系,如果学生联系实习单位确有困难,可以申请学院提供帮助。实习单位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学生应于实习开始后7日内填写毕业实习回执单,填写好实习单位名称、地址、邮政编码、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联系电话、电子邮件等信息,经实习单位盖章后扫描,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给毕业实习指导老师。毕业实习校内指导老师为毕业论文指导老师。指导老师收齐电子版毕业实习回执单后转发给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汇总后提交给教学秘书。学生返校时应将实习回执单原件提交给校内指导老师。
四、毕业实习的指导与检查
学院成立由党委副书记、教学副院长和年级辅导员组成的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毕业实习的总体安排和协调工作。实习学生应接受院内指导老师和实习单位指导老师的共同指导。
学院毕业实习工作领导小组应不定期对学生实习情况进行抽查。
五、毕业实习指导老师职责
1.实习开始前,做好实习动员工作,并对学生在实习单位的工作态度、实习纪律、实习技能等方面提出要求。
2.实习开始后,应根据学生提交的实习回执单上的信息,与实习单位指导老师取得联系,了解学生的实习岗位和实习内容。
3.毕业实习期间,至少两次向实习单位的指导老师了解实习学生的实习表现,进行实习检查。有条件的可与实习学生见面,了解学生的实习情况,并提出指导意见。
4.毕业实习结束后,负责学生实习报告的批阅和实习成绩的评定。
六、毕业实习纪律
1.服从学院毕业实习工作指导小组的各项安排,未经指导委员会许可,实习期间不得变更实习单位。
2.遵守实习单位和学校的各项纪律制度,不得旷工、迟到、早退。生病、有重要事情必须向实习单位和指导老师请假。
3.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规范。不得参与赌博、收礼、行贿等一切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丢失卷宗,不得泄露案情和机密。
4.遵守各项文明规范,尊重实习单位的领导、指导老师和其他工作人员,不得向实习单位提出不恰当的待遇要求。
七、毕业实习报告
1.学生在毕业实习中,应结合所学的理论知识,熟练掌握实务部门的业务,进行一些必要的调查研究,积累一定的资料,完成毕业实习工作日记(每天一篇,共30篇)、毕业实习报告(3000字以上),毕业实习报告应符合学院实习报告规范性要求;
2.毕业实习结束后,学生应申请实习单位指导老师评定实习成绩并加盖实习单位公章;
3.学生完成毕业实习后返校注册时,应向学院指导老师提交“毕业实习回执单”、“毕业实习日记”、“毕业实习报告” 以及“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
八、毕业实习成绩评定
1.毕业实习成绩评定的基本依据是:(1)实习单位的评定意见;(2)毕业实习报告;
(3)毕业实习日记。
2.学生回校后一周内将上述材料交给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师对学生的整个毕业实习进行综合考核,根据实习单位的评定意见、毕业实习日记、毕业实习报告,从政治思想、专业能力、实习态度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核;
3.学生毕业实习成绩实行等级制;
4.指导老师应在第八学期第九周前完成毕业实习成绩的评定工作,并将成绩提交给教研室主任,由教研室主任汇总后提交给教学秘书登录至教务系统。毕业实习回执单、毕业实习日记、毕业实习报告 以及毕业实习成绩鉴定表均以教研室为单位提交给教学秘书存档。
法学院
10.法学专业生实习报告 篇十
实习人:盛幸梓 专业:法学 班级:101 学号:10181120
一、实习基本情况:
(一)实习单位: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实习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
(三)实习职位:律师助理
(四)指导老师:王**律师
(五)实习时间: 2013年12月11日-2014年3月7日
(六)实习目的: 体验律师行业,学习实践经验,将理论知识应用于实践中。
二、实习单位简介
(一)单位名称: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二)实习部门:知识产权部牟晋军律师团队
(三)单位简介: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于2012年3月经广东省司法厅批准设立的一家国际化、半公司制的大型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其高级合伙人牟晋军律师率领的精英团队,致力于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及企业法律顾问方面的法律服务。团队成员包括分布于北京、上海、广州、青岛、深圳等地的专业律师、专利代理人、商标代理人与IT行业技术、市场专家等组成。
三、实习的主要内容
(一)学习有关律师从业规则。
第一天工作就在自己的微博、空间等公众平台上大肆的谈自己的工作情况、展示工作内容,对一个刚从学校出来的学生来说也许只是家常便饭,但在律师前辈们看来,这是一个多么严重的错误。法律人要有基本的保密意识,谨言慎行为其重要品质。于是我被师傅狠狠的批评了。第二天,师傅给我的唯一任务就是认真学习作为一名律师或律师助理应该遵循的基本规则。例如《律师执业行为规范》第八条:律师应当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当事人的隐私。从此以后,如何分辨工作中何为应当保守的秘密并对此“守口如瓶”就铭记于心。
(二)学习常用办案网站。
网络时代的今天,互联网成了我们学习和工作的必备。在有当事人是公司的案件中,必须向法院提供公司的工商登记信息和组织机构代码,这就需要上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管理中心和工商局网站或红盾网(深圳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网站上查询打印。在办理关于计算机网络类的案件时,还会经常涉及工业和信息化部备案管理系统等网站。另外当地法院网、律协网上可以学习最新法律动态、典型重大案例,也可以查询法律资讯、法律规定,是应该时常关注的网站。
(三)整理文件、卷宗,归档。
律师的工作离不开各种文件、材料,电子版的,纸质的材料可谓是多而杂的。关于电子版的文件,从一开始建立文件时就一定要把各类文件命名清楚完整,并进行合理的分类,这样以便日后查找和使用。在制作各项表格的时候不仅要将信息完整而准确的填充,还要尽量保持表格的美观。而纸质的材料,则一定要准确无误的装进相应的案卷袋中并按照委托人、对方当事人和法院三方分类叠放。
(四)学习立案。
立案是启动一个案件诉讼程序的开始,也是诉讼案件的必经阶段。立案对于刚接触律师办案工作的我来说也许只是舟车劳累,到法院立案庭去递交立案材料。但是要顺利拿到受理案件通知书,前期的立案材料的准备就变得很重要了,如果缺了哪一份就可能会白跑一趟。哪些材料法院是一定要收原件的,哪些材料法院是只收复印件的,这些可能在各个法院的要求不一样,这就需要我们在每次立案时留心。拿到受理通知书也要仔细核对一下各项信息有没有错误,尤其是一次提交的案件比较多的时候,因为法官也会有出错的时候,一旦材料中出现错误,其产生的后果就只能自己承担。当然,在立案时对自己手中的各项材料的内容也要了如指掌,以便快速的回答法官提出的问题,从而提高立案效率。
(五)学习庭审技能,参与庭审。
实习期间,有幸亲身参与了一次庭审活动并在庭上发言。在做之前觉得很困难的事情,做了以后发现,其实也没有想象的那么难以开口。在庭上的发言,不可以过激也不能太过于平和,该收的时候要收,该放的时候还是要放。当然,整个庭审活动都要听从法官的指挥,千万不可毫无秩序地和对方当事人产生争执。
要想在庭上保持平稳而有序的发言,在庭前就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能用书面形式展现的材料尽量用书面形式展现,这样能够让法官对各方意见有更清晰的了解,也能够提高庭审的效率。
尽管在庭上对方当事人和代理人的利益是相冲突的,但是没有必要像仇人一样,双方还是可以很友好的打招呼或者交谈的。这样有利于案件的和平解决,也是体现律师个人素质的重要方面。
(六)学习撰写法律文书。
实习期间,因为师傅尽量的让我亲自跟着案子,亲身体验具体办案程序,所以与案子有关的各种法律文书我也都撰写过了。刚开始以为很难,做不到,但是多看看模板,然后自己好好思考一下还是能写出来的。写法律文书重要的几点我总结如下:(1)任何事实和理由都需要有事实依据或法律依据,不能杜撰也不可简单的说“依据法律法规”,一定要去亲自查找这些相关的法律规定;(2)文书的结构和逻辑一定要清晰,要充满展现一个法律人的严谨的逻辑思维;(3)文书中一定不要出现书写错误的情况,严谨是律师必备的基本素质。
(七)学习调查取证。
实习期间,因为案件的需要,有机会多次接触公证处,并独立的去做了一份公证取证。要做一份公证首先应该要联系好公证员,确定公证的时间,然后在约定的时间带好公证申请书及其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所需的费用前往公证。在公证结束后要耐心等待公证书的制作。这个期间也要主动联系公证员取公证书的具体时间,并亲自去取即可。
(八)学习和案件有关的人员联系。
实习期间,因为直接接触案件,必然需要和法院、对方当事人或其他相关人员联系。记得第一次给法院打电话,我盯着电话看到好久,也想了好久才紧张兮兮的拿起电话。不过打过几次以后就觉得,其实都是普通人,接电话的那头也不知道你是谁,都是平等的。只要在接通电话的时候思路清晰,表达明确就好。
(九)学习了一些基本的日常行政工作
做律师办案子固然是核心,但是日常工作中还是要不断接触行政事务,例如每月的报销、贴发票,每个案子接手也都需要在所里的OA系统进行登记、开具所函等等。这些工作虽然很繁琐,但都是律师工作必不可少的一个环节,我都耐心的去做好它们。
四、实习的心得体会
学习掌握了理论知识后再来实践前,以为自己是准备得很充分的,满满的自信。但是在真正接触实践以后发现,实际操作上的很多东西都要重新开始学。这段时间的实习也是很好的衔接从学生到职场人的过程,为我毕业以后工作打好了良好的基础。
工作中或多或少的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问题,我把它们归结为没有用心,唯有用心才能办好一件事。实习期间我经常会犯一些比较低级的错误,师傅对我说过最多的就是“这不是平时做练习题,错了擦一擦改一改就好!错了就错了,错了就全错了。”做律师,文案工作一定要做得认真、细致,哪怕慢一点,但是一定要精准。
实习期间,我开始懂得做人低调的道理,安静的、稳稳的去做一件事,才能够取得一鸣惊人的成果。高调的人往往容易心生浮躁,一颗浮躁的心总是不能静下来做好一件事的。
实习期间,我深刻的体会到律师这个职业并不是像偶像剧里想象的那么轻松、那么光鲜亮丽。我们在不断的付出脑力劳动的时候还要付出体力劳动。调查取证、立案、开庭等这些奔波劳碌的事情也都需要我们坚强的内心和健康的体魄作为支撑。
实习以来,我慢慢的开始领悟,与人相处懂得付出的重要性。只有舍得付出,才能更好的与人相处。在付出的时候也不要过于去计较得失,心甘情愿的付出,最终才能让别人快乐,让自己快乐。
这三个月的学习让我受益良多,很感激我的指导老师王律师,她严谨的工作作风让我印象深刻,温柔的言语总是让人倍感亲切。作为我律师生涯的第一位老师,老师说过的每一句话学生都铭记于心,也希望我能够在走上工作岗位以后能够越来越优秀,争取超越老师的要求的标准,做一名合格、优秀的律师。
指导律师:
实习人:
实习单位: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11.法学专业暑假实习报告 篇十一
实习内容:案件诉讼业务
实习地点:
实习时间:20 年 月 日——20 年 月 日
为了努力将自己在学校所学的理论知识向实践方面转化,尽量做到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我们利用假期的时间到律师事务所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实习。律师事务所接受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和非诉讼业务时,涉及的法律面较宽,实践性强,而大学生到律师事务所实习并亲身经历一些法律实务、学习一些办案经验,不仅可以弥补课堂上所学知识的不足,还可以增加一些新知识新体会。
我们的岗位是律师助理,主要的工作是协助律师解决相关的业务,包括:在律师业务活动过程处理一般事务性、联系性的工作;庭审前的准备工作,即为律师的开庭审理案件做好准备工作,使诉讼代理能顺利、高效地完成;在律师的指导下拟写法律文书;进行或辅助进行调查取证工作,进行或辅助进行案源开拓工作。
在实习中,我们主要做了下列工作:
1、学会了律师在受理案件后的实际操作程序并且协助他们填写卷宗、对卷宗进行编码以及整理卷宗并草写一些力所能及的法律文书,然后请律师审查并给予指导。我们边整理边看,在这些已经审结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实的认定,证据的采信,责任的认定等等,在整理卷宗过程中,对各种该归档的文书的分类有了详细的了解,也对民事案件从立案到审结的程序及流程有了一定程度上的熟悉。虽然写的都是一些比较简单的文书,还是照着模板写的,但还是出了不少错误,所以一遍遍的检查核对就在所难免了。由此我们也体会到了律师也是普通人,他们也要做大量的琐碎的工作。他们的生活以及法律工作并不如我们以前想象的那么简单,里面的辛酸和汗水也是常人所无法想象的。
2、旁听案件。对案件的审理并不像我们想象的那样充满了激情的辩论,并不精彩也不动人心魄。以前在学校活动中我们参加的模拟审判是刑事方面的案件,比较注重程序,法庭审理比较严肃,但在实际中的民事审判后很多程序性的问题都省略了,觉得庭审严格但有灵活的一面。
3、还跟着律师到法律援助中心、工商局、派出所等部门调查取证。在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深深体会到辩护律师通过阅卷所获得的案件材料非常有限,法律对律师向被害人、证人取证有很多限制。
4、其他,诸如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在近一个月的实习时间里,我们配和书记员们,帮忙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5、空闲时间经常向律师拿一些案例学习,看看他们最后是怎么处理双方争议的焦点。我们最有体会的是参加了案件的开庭审理,细致的了解了庭审的各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等全过程。
为加强和巩固实习效果,我们做了以下事情:
一、循序渐进。实习阶段一般时间都较短,不可能面面俱到,还受到此阶段收案情况的影响。对此,我们从整理卷宗,打号,盖章,整理案件的资料,复印材料,送文件等一般杂务开始,然后通过参加庭审旁听,填写与修改法律文书,熟识程序的全过程。
二、理论指导实践,理论结合实践。课堂上的理论与实际的工作常有脱节的地方,这常是我们的疑问。这让我们深深认识到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对此,我们抓住每一次机会提高自身业务素质,促进知识向践行的转化。
三、阶段总结。随时记录自己的心得体会,也许是粗浅的认识,也许是一点点小小的意见与建议。但就是这一点点经验与真知,才是真正的收获。及时与不同实习单位的同学互通信息、相互交流实习心得,及时分析实习中存在的问题,并切实采取相应的措施。
这次实习是我们大学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经历,其收获和意义可见一斑。其一,它提供了一个检验了自己二年来所学知识的机会,使我们在专业领域获得了实际经验,知识也得到巩固和加深,自身业务素质也得到提高。它使我们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用语有了进一步的掌握。其二,它开阔了我们的视野,给我们展现一个全新的现实世界。实习期间,我们接触了大量案件事实,对执行程序有了近一步认识,对程序问题有了更深的理解,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起来,对原本掌握不扎实的民法的基本知识有了生动形象的理解, 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细致的了解了公诉起诉的全过程及法庭庭审的各环节。其三,我们还结交了许多律师,他们对于我们的实习提供了良好的环境和悉心的指导,在指导我们理论学习的同时,也教了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我们还能和朋友们在一起相互交流,相互促进,从他们身上我们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在整个实习过程中,作为一个大学生,我们竭力做到最好。
但是由于是第一次参加毕业实习,尤其是第一次这么真正走进社会,我们在许多方面还不够成熟,存在诸多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深深的感觉到自己所学知识的肤浅和在实际运用中的专业知识的匮乏。刚开始的一段时间里,对一些工作感到无从下手,茫然不知所措,这让我们感到非常的难过。不过有一点是明确的,就是我们的法学教育和实践的确是有一段距离的。法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需要理论的指导,但是法学的发展是在实践中来完成的。二是,没有机会参与具体案件的办理,对案件的分析相对较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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