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城街道罗窑小学
1.老城街道罗窑小学 篇一
老城街道办事处新村小学
教代会工作制度
1、教代会三年一届,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期换届,应向上级教代会提出书面申请。
2、一般在当届第一次教代会选举产生学校教代会委员会,推举产生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由党组织成员、行政干部、教代会干部、教代会代表构成)
3、由教代会组织对每届教代会代表进行培训。
4、学校每学期至少开一次教代会,一般为每年的年初和暑假前后。
5、经三分之二教代会代表提议,或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提议,学校可召开临时教代会。
6、教代会的会议内容由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决定。
7、每学期开学后三周内,下发教代会提案表,教代会代表可以在教代会召开一个月前进行提案,对于各部门能够予以改进的提案由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督促改进,不能改进的也要予以答复,如需教代会讨论的提案,由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提交本次教代会讨论。
8、教代会组织工作由教代会负责。
9、教代会行使通过权一律运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
10、每次教代会结束后,必须由教代会民主管理评估委员会运用座谈会或调查表的形式,对教代会的质量进行测评,测评结果作为教代会的文件之一存档。
11、学校重大改革措施必须向教代会预告,并听取教代会建议。
12、凡是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方案或相关文件必须提前十天发放给教代会代表。
13、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每年按照党工委的部署开展对党政领导的民主评议工作
14、教代会对于有关学校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行使建议权,此类问题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并听取教代会建议。教代会行使建议权的校务公开内容为:
(1)校长工作报告;
(2)学校章程;
(3)学校发展规划;
(4)学校重要改革措施;
(5)财务工作报告;
(6)其他有关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
15、教代会对于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和方案行使通过权,此类方案和制度必须提交教代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教代会行使通过权的校务公开内容为:
(1)校内教职工聘任制度或方案;
(2)校内奖惩制度;
(3)教职工工资分配方案;
(4)教职工福利费使用的原则和办法;
(5)与教职工切身利益有关的重要规章制度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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