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1.林业行政处罚勘验`检查笔录 篇一
勘验,检查笔录属于实物证据还是言词证据范畴? 答 :应该是实物证据,不是言词证据,是客观的反映现场的状况,固定现场的证据。所谓的勘验检查笔录是司法机关公务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资料、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所制作的书面记录。它包括在勘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一切的事实情况的文字记录,而且还包括绘制现场图样、拍摄现场照片等附件。,它的证据价值来源于如实记录的内容所显示的证据间的综合关系。勘验检查笔录对案件事实特有的证明方式,在于通过对有关物品、场所进行观察、检查后所作的如实记录,证明许多与案件有关的事实情况。而言词证据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的证据。它包括以人的陈述形式表现出来的各种证据,如刑事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当事人陈述,证人证言,鉴定结论等。虽然言词证据通常以笔录(即记录材料)为载 体,如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笔录,对证人的询问笔录,但不论记载方式如何,记载的内容仍是陈述人陈述出来的案件事实。而勘验检查笔录不是以人的陈述为存在和表现形式,而是如实的记录案件事实,没有任何主观的东西存在。所以勘验检查笔录不是言词证据的范畴。
勘验,检查笔录是实物证据的原因:
实物证据是指表现为一定实物的证据,它多以物品或痕迹等实在物为其存在状态和表现形式。实物 证据在很多情况下是经司法和执法人员勘验或搜查、扣押而到案的,一经发现和提取,即加以妥善保存、固定和保全,它们是证实案情的有力证据。不像言词证据那样易受人的主观因素的影响而出现虚假或失实物证据是人们无法与之相互交流的“哑巴证据”,它如实地记录下客观发生的事实却不能主动地向人们展示,只能通过科学技术和实践簪簿用人的语言对其进行翻 译和解读真;而勘验、检查笔录是司法机关公务人员对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资料、尸体等进行勘验、检查所制作的书面记录。它包括在勘验、检查过程中发现的,与案件有关的一切的事实情况的文字记录,而且还包括绘制现场图样、拍摄现场照片等附件。,它的证据价值来源于如实记录的内容所显示的证据间的综合关系,是对有关现场、人身,物品、痕迹等与案件有关的 实物证据特征的书面记录,是对实物证据内容的固定和反映,因而,属于实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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