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待费不合规

2024-10-02

招待费不合规(精选12篇)

1.招待费不合规 篇一

合同签订存在不合规条款

经查,项目法人与施工单位签订的2标、3标施工合同存在不合规条款:专用条款3.4约定中标企业需全额垫付工程款,竣工验收合格后分三年支付工程款;②专用条款3.7约定履约担保为中标价的三分之一。合同签订存在不合规条款,不符合水利部建设部、国家发改会、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严禁政府投资项目使用带资承包方式进行建设的通知》(建市〔2006〕6号)第一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13号)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2.招待费不合规 篇二

工业和信息化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朱宏任针对上述问题回应, 影响我国经济平稳运行的不利因素仍然较多, 企业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能源原材料价格继续高位震荡, 国内电价上调、油价上涨推动企业成本连锁上升, 人工成本刚性上升。同时, 在市场环境趋紧和产能普遍过剩的状况下, 产品价格下行的市场预期增加, 加剧了企业的经营困难。

朱宏任指出, 在市场环境趋紧的情况下, 中小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与大企业相比更突出一些。当前, 企业反映比较多的问题有成本增加过快、税费负担较重、融资成本较高等。对于那些处于市场需求萎缩、应对能力下降、竞争压力加大且量大面广的中小企业而言, 减少税费负担就显得尤为重要。

3.招待费不合规 篇三

3月28日,2011深圳IT领袖峰会上,百度CEO李彦宏就百度文库事件发声,“我在公司内部的态度很明确,如果管不好,就关掉百度文库。”他表示百度很重视此事,目前正在调集公司力量加强反盗版力度。李彦宏的表态是继百度于3月26日态度大转变后,公司高管对百度文库事件释放出的第一次正面回应。

3月24日,文学界代表团与百度就百度文库侵权一事举行了正式谈判,在此过程中,百度一口否决了对方提出的所有要求,态度之强硬令国内整个图书领域非常失望。怪异的是,仅在两天后,百度态度突然软化,发表声明就“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表示抱歉”,还承诺未来3天内,“彻底处理”百度文库中未获版权方授权的文学作品。

“百度还是希望与版权方、作家达成一个满意的解决方案。”李彦宏在IT领袖峰会上如是说。但事实上,如若实现双方都满意的结果,从目前来说并非易事。

事情原委

3月15日,出版界“四波”(沈浩波、路金波、黎波、张小波)联手韩寒、郭敬明、贾平凹、李承鹏和麦家等50名作家共同发布《三一五中国作家讨百度书》(以下简称“《讨百度书》”),呼吁所有作家联合起来共同起诉百度,这也被外界称为“50作家维权”事件。此次维权方所针对的对象是之前就备受争议的百度文库。

2009年11月12日,百度文库前身“百度知道文档”测试版上线,其收集各种文档并免费提供给网友阅读。去年11月25日,百度文库正式版上线,宣传主题为“知识需要分享”。

据2010年百度透露的信息,自上线一周年以来,百度文库中用户主动上传文档数量突破1000万份,每天有超过15万份的新增文档资源上传,和650万份的文档下载以及7000万次的日浏览量。随着百度文库的发展壮大,越来越多的网络文学作品被免费上传。

百度文库的一度辉煌,在便利了广大互联网用户的同时,给出版界和原创文学带来了几乎致命的打击。

50名作家在《讨百度书》中称,百度公司所属的“百度文库”提供文档作品免费下载,对中国原创文学造成了毁灭性的伤害。《IT时代周刊》从盛大文学CEO侯小强处获悉百度盗版给盛大文学带来的损失一年超过10亿元!“百度文库不死,中国原创文学必亡”,侯小强如此断言。

公开信中还提及百度提供的免费音乐下载“直接导致了中国唱片业的整体萎缩”。此后,沈浩波3月17日在其微博上表示,已与音乐人高晓松一起同百度高层面谈,百度与其约定在清明节前与音乐、文学行业的代表正式谈判。

对于这场谈判,出版界一方可谓全军戒备。据本刊记者了解,3月22日晚,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在京组织出版界内部会议,推选出与百度谈判的部分代表——中国文著协常务副总干事张洪波、磨铁图书公司总裁沈浩波、万榕书业总经理路金波、北京读客图书董事长华楠。“这些代表将与百度公司就如何解决网络文学遭受盗版侵权的问题进行最终谈判。”依据张洪波的说法,此次谈判目的首先是要保护好文学作家的著作权,二是要从根本上解决百度文学的侵权行为,“这个底线是绝不会改变的,最后才是赔偿问题”。

与此同时,文著协、磨铁、读客等还在3月22日发起成立“出版界反百度侵权同盟”,并注册新浪微博,在接受作家投诉后统一发布。张洪波称,同盟正在研究设立网络维权基金来作为文著协常设基金,它由七八家单位共同出资,长期为著作权人网络维权服务。此前不久,当当网联合总裁李国庆曾公开表示愿意为起诉百度侵权提供资金。

“50作家维权”事件得到了行业主管部门的认可,中国作家协会党组成员、书记处书记杨承志,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副司长王志成等均表示支持作家维权行为。“百度已经向版权管理司提交了整改报告,目前我们也委托了北京市版权局对百度进一步调查,如果违法或者违规,版权司会依法查处。”3月22日,王志成在接受媒体采访时如此表示。

这个空前浩大的维权团队,终于在3月24日下午与百度方代表坐在谈判桌上,一谈就是四个小时。据旁听了谈判的人士称,这场对弈几乎就是一边倒,结果令文学界大失所望。

3月24日晚间,在谈判结束后,路金波第一时间向外界公布谈判结果,“由作家代表、出版界代表组成的反侵权同盟今天与百度文库的谈判完全破裂,未取得任何结果。”

据本刊记者了解,在谈判过程中反侵权联盟向百度文库提出几方面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停止向爱国者百看电子书提供内容,要求采取“先审核后发布”新模式。然而,以上诉求全部被百度方驳回,作家代表团认为,“我们未从本次谈判中看到百度高层对本次谈判及对解决问题的充分诚意。”

另据知情人士透露,百度谈判代表的级别一变再变,最后竟只是几个产品负责人级别代表坐在了谈判桌上。而这一点,尤其让文学界方面感到恼怒,觉得百度轻慢了这次谈判。

国内新锐作家韩寒于3月26日凌晨在其博客发表两篇博文,严词声讨百度的侵权行为。

百度的妥协

战局形势似乎已经非常明确:作家团保护版权意向坚决,百度互联网霸主姿态强硬。

然而,就在业界普遍认为这场战争将不可避免地走上法庭时,当初一口回绝谈判对手所有要求的百度,却在谈判破裂后的第二天,在态度上有了180度大转变。

百度在3月26日发表声明,承诺3天内彻底处理“百度文库中未获版权方授权的文学作品”,甚至还为“伤害了一些作家的感情表示抱歉”。百度声明中还表示,“我们尊重版权方的权益,正在积极推进与作家、出版社的合作,通过用户付费阅读和广告分成等模式获取收益,百度将把大部分收益回馈版权方。”

此后一段时间内,百度对文库内涉及侵权的文学作品做了速度惊人的删除处理。截至4月6日,百度文库的文学作品仅剩下8047份,而3月26日下午3时尚有280万份文学作品类文档。

有观点认为,百度方面态度之所以由过去的傲慢强势变得平和,是受到业界各方舆论以及来自百度CEO李彦宏的压力。李彦宏28日首度回应此事,称“如果管不好,就关掉百度文库”。

“从事态的发展来看,这不过是句场面话。”有评论人士并不认为这是纠纷和解的征兆,“李彦宏肯定不会关掉百度文库,因为百度的知道、贴吧、文库等网络应用都会给百度带来流量,尽管目前百度文库尚未有广告,而流量变现是百度获取收入的最重要来源。”

而此前双方的谈判之所以“谈崩”,原因之一是百度非但没有答应出版界“同盟”的要求,甚至还提出了在对方看来是“过分要求”的条件。

据前述旁听人士介绍,在谈判中,百度始终回避已有的侵权行为,在驳回联盟的诉讼要求的同时,还一味推广其“文库版权作品DNA比对识别”技术。

百度副总裁朱光此前曾表示,百度从去年11月文库正式上线起,即开始着手开发百度耗时四个月研发的新技术——“文库版权作品DNA比对识别”技术,据朱光介绍,百度的想法是作家或文著协必须将版权作品名录或全文上传至百度服务器,百度方依托“技术比对系统”保护其版权。朱光当时预计此项新技术将于4月中旬开始上线运行。

百度的DNA版权信息比对系统不仅遭到了出版界的拒绝,还被戏称为“朱光保护费”模式。

“问题是,我们没有义务向百度这样一个商业公司存档。”路金波愤愤不平地说,“如果我们接受‘朱光保护费模式’,将意味着所有权利人得先将自己的作品交给百度,百度才有义务保护其版权。“这跟黑社会收保护费是一个逻辑,我们必须抵制。”

所以,在面对百度于26日下午出人意料地“服软”,以及“将积极推进与版权方分享收益的尝试”的态度时,以沈浩波为代表的作家团并没有因此退让,而是立即对百度的声明作出表态并提出三点要求:一需要百度认可“先审核、后发布”的运营模式,二是如何保证百度彻底删除,以后恢复,卷土重来怎么办?其三,现在删除的是文学类的作品,健康类、教育类、经济类的文档该如何处理?

对于上述三个问题,截至本刊发稿时,百度方面还没给出具体答复。

引发变革

目前,“50作家维权”事件的事态相比爆发初期已有较大程度的和缓,但维权方之所以仍表现出不依不饶,业界有分析认为,问题根源在于“百度始终没有承认自己对于文学有侵权行为”,百度自始至终都认为“文库只是一种资料分享模式,并未侵害他人权益”的观点让维权方难以接受。

“所有的文稿、档案等资料均来自网友上传,百度本身并不上传侵权的书籍和作品,因此也就不构成所谓的‘侵权’”,这是百度公司自维权事件爆发后一直持有的观点。在面对诉讼时,百度方面曾多次引用《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中的“网络避风港原则”,辩解称没有审核义务,甚至把侵权的责任全部推给普通的互联网用户。

相关资料显示,“网络避风港原则”是指在2006年7月1日正式实施的 《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其中有规定,网络存储及搜索提供商在接到权利人申请通知后,断开侵权的相关链接,即可不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百度的说法,王志成在3月22日发表了不同的观点。他认为百度的做法并不适用于“网络避风港原则”。他表示,从百度文库页面上来看,其对搜索和链接结果进行了编辑、修改和选择,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网站一旦采取了这些行为,就不能适用于“避风港原则”。

事实上,百度可以规范并过滤用户自行上传的内容,但百度却规定,用户可以为介绍、评论、研究等目的,在合理的范围内适当引用他人已发表的作品,注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而其中的“目的”、“合理的范围”等都难有明确标准,很多盗版内容便从中钻了空子。

另外,百度公司的辩词让人联想到同样发生在视频行业的联盟反盗版事件。在过去几年,中国视频行业也是盗版横生,当年打着“网友上传”的旗号行盗版之实的视频网站一度成为名副其实的“盗版基地”。

2009年9月15日,由激动网、优朋普乐和搜狐等几家国内新媒体版权拥有和发行方代表共同发起,联合全国110家互联网视频版权各权利方共同创建的“中国网络视频反盗版联盟”成立。经过近一年的强劲打击,如今中国网络视频产业链几乎完成了自我革命。

“只不过,国内视频阵营里豪杰林立,举正版旗帜的队伍大可以党同伐异,携手抗议盗版分子”,一位互联网分析人士表示,但这在国内搜索行业就行不通,“搜索市场是一个一家独大的市场”。更何况,视频领域反盗版参与者广泛,包括国家广电总局、北京市版权局、中国版权协会、互联网视频版权方、影视制作机构、广告主、法律界专家等数百名联盟代表,“此次与百度较量只有出版方的利益体,缺少强有力的第三方和法律力量,显得形单影只”。

曾担任北京市高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现任北京务实知识产权发展中心主任的程永顺发表观点称,法律在处理像百度这样涉及新行业的案件时会有一些争论,“传统意义上的著作权法会因为技术发展产生一些变化,制度层面也会考虑引导企业和行业发展,不能说保护版权一方就不顾新技术的发展”。他认为“这些案件涉及到未来的立法和技术的发展,涉及到未来行业的发展”。

“作家团的意愿无外乎取得合法的版权费用,但百度将以怎样的形式解决才能达到双方满意,目前仍是个棘手的问题。”上述互联网分析人士发表观点称。

综观国际市场,另一家搜索巨头谷歌在该问题上存在同样的困惑。

为了在全球建立起自己控制的数字图书馆,谷歌在中国市场上的做法是先扫描作家的图书,每本支付几十美元,然后显示文章目录和内容摘要。用户如若继续阅读全文,便需要付费下载,谷歌图书馆将拿出网站在线收入与作家分成。但最终谷歌由于付费标准没有得到妥善解决而于去年被迫退出中国内地市场。并且,与谷歌正版授权、付费分成模式不同的是,百度文库的盈利模式仍然模糊。

百度与作家团的这场纷争发展至今,俨然已经不仅仅是一场版权纠纷,甚至对互联网共享模式作出了更高的要求。“一面是国内著作权保护不规范的乱象,一面是数字化出版与传统出版模式利益的博弈,如若达成双方满意的效果,恐怕要引起一场电子数字阅读的变革”。

4.食品标签标示不合规商品召回函 篇四

(标签标识不合规)

尊敬的:

经查发现,由DDDD公司经销的批号为的“YYYYYY”商品,存在外包装没有按《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的规定印制营养标签的情况,其违反了食品安全标准中关于强制标识标签的规定。

现郑重函告贵司,我司按照《食品安全法》第53条第2款以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33条第1款的规定,将由我司销售给贵司的没有印制营养标签的“YYYYYYY”商品全部召回,以防止其流入市场。

烦请贵司接到本召回函后,立即将无营养标签的“YYYYYYY”商品下架封存,并做好数量清点及记录工作。为了避免贵司的损失,我司将按实际回收商品的数量给予贵司调换合格的商品。

对于贵司已经销售的部分问题商品,若消费者需要调换我司同意调换合格的商品;若消费要求退货或给予赔偿的,我司将会与供应商DDDDD公司调相关退货及赔偿事宜,以避免贵司遭受损失。

本次违反食品安全标准的事故,系生产商在包装商品时采用旧包装袋而造成,因而与商品的内在质量不存任何的联系,望请贵司了解。虽然本次事故系由生产商引起,但我司也存在进货查验不严之责。我司将以本次事故为教训,严格按食品安全标准的要求查验所采购的商品,力争以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

本次事故给贵司带来的不便敬望请贵司谅解,我司承诺以后不再出现相同事件。

以上内容,特此函告。

XXXXXXXXXX公司

5.招待费制度 篇五

天雄集团项目建设总指挥部下属各项目建设指挥部、各部门: 为规范招待费用开支管理,本着“勤俭节约、大方得体” 的开支原则,严格控制和降低招待费用支出,制定本规定。

一、招待费用使用

(一)招待费用是指挥部因工作、业务和其他需要发生的餐饮、住宿、娱乐、旅游消费支出和礼品、礼金以及以各种名义支付但实际用于应酬的费用。

(二)招待费用使用范围

1、可用于政府、银行等到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的接待。

2、可用于指挥部召开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可用于指挥部业务部门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可用于指挥部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重大事项加班、发生突发性事件和其他必要活动所发生的就餐、烟酒、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三)招待费用开支原则

1、一切从节约出发,能不招待的坚决不招待,要安排招待的一切从简。

2、一切开支必须符合财经法规、法纪的规定,并促进集团业务发展、资源开拓、经济合作、经济效益的提高。

3、一切以业务对口、级别对等、方便工作为原则,有效开展各种应酬招待活动。

4、项目部部门负责人及以上级别人员因公务应酬方可开支招待费用,集团其他人员不得开支招待费,但“电矿冶一体化”项目总指挥因公务需要特别授权的除外。

5、内部不同级别的人员参与招待应酬活动,原则上陪客人数不得超过三人,且所发生的招待费用由级别最高的人员经办。特殊情况报主管副总指挥长或“电矿冶一体化”项目总指挥批准的除外。

(四)招待费用开支程序

1、需要开支招待费都必须做到“先申请、后批准,再开支”的基本开支程序。

2、除项目部总指挥以上职务人员外,其他需要开支招待费用的人员,每次费用发生前,都应按相关规定填报“招待费用申请单”,不得事后补办。

3、项目部总指挥负责对其主管范围内各部门的“招待费用申请单”审批。由项目部总指挥批准的招待费用额度,申请人应严格遵照执行,不得突破,否则自负。

4、因公务在外地出差发生的招待费用,按照差旅费用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但必须以本规定开支标准为原则,不得突破。

二、招待费用标准

(一)对内招待用餐标准:

1、因实施重大生产项目、临时突击项目、重大事项加班、发生突发性事件以及其他必要活动所发生的就餐,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15元。超过标准不得报销。

2、召开各种会议所发生的用餐费用,每人每餐标准不超过20元,超过标准的,须报请主管副总指挥长或“电矿冶一体化”项目总指挥批准。

(二)对外用餐规定:

1、招待客人的招待标准,由各项目指挥部总指挥确定,但应以节约和适度为原则。

2、出差在外特殊原因需要拜访客户的礼品必须先报请项目部总指挥批准后方可在外采购。

3、重大特殊事项和招待政府、银行、业务单位起关键作用或者有利害关系的特殊客人,报请主管副总指挥长或“电矿冶一体化”项目总指挥同意后,视具体情况安排。

三、招待费用报销

(一)招待人员必须事前填制“招待费用申请单”,详细填报相关内容,并按本规定预计可能的餐费、住宿费、娱乐费以及礼品礼金等费用。“招待费用申请单”一式两联,即“借款联”和“报销联”。“借款联”为办理款项借支的凭据,“报销联”为办理费用报销的依据。

(二)项目部总指挥应按规定审定“招待费用申请单”所填报的内容,包括招待项目、预计费用等。审定后方可到项目部所属财务部门借支。财务部门在认真复核无误后,凭“招待费用申请单”“借款联”办理费用借支手续。

(三)招待人员到财务部门报销招待费用,必须持有经审批的“招待费用申请单”报销联。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受理。

(四)招待费用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的票据,方可到项目部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不真实、不合法、无效的票据一律不得报销。

(五)发生招待费用报销时应按规定填制“费用报销单”,并将有关票据粘贴在费用粘贴单上。发生的每张票据应对招待事项作必要说明,并签字。“费用报销单”填好后不得涂改、刮擦。

三、其他规定

(一)招待所需的烟、酒、水果、槟榔、茶水等日常招待消费品和礼品,统一由项目部办公室采购、验收、领发和保管。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报销上述物品,项目部总指挥以上职务人员批准的除外。

(二)项目部所有人员一律不得在外签单。招待开支的礼金至少需要两人共同经办,并签字确认,特殊情况的除外。

(三)对特殊临时事项招待开支,一次数额2000—10000元的须向主管副总指挥长或“电矿冶一体化”项目总指挥书面报告,10,000元以上的,须直接向总指挥长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四)严禁虚列、多列或违规开支,严禁使用白条、领据、非法收据、过期票据等报账和用其他票据顶替报账。

6.招待费管理规定 篇六

为加强业务招待费的管理工作,堵塞漏洞,减少不合理支出,公司对业务招待费进行统一管理。

一、业务招待费的使用原则

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的有关要求,只能用于公司业务上的招待支出,不能用于高消费场所和正常招待之外的支出。

二、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范围

1、用于上级主管单位、政府部门到我公司检查指导工作及外地有关单位的访问、参观、联系工作等;

2、用于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的招待。

3、用于各部门对外工作的必要招待。

4、招待的内容包括用餐、住宿、烟酒、水果、礼品等。

三、业务招待费的管理

1、财务部年初确定业务招待费总计划,然后,将其分解到各部门使用,财务部严格执行招待费审批制度及招待费定额管理制度,按照报销程序认真把关,并做好招待费的考核工作。

2、行财部对招待费的使用程序及每次就餐标准负责把关。具体程序是:由接待业务的单位填写派餐单(提出招待申请);经分管领导同意;主管领导批准;办公室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招待饭店。派餐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存档记账,一份由招待单位填写实际发生金额后自留。

3、行财部每季度将各部门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4、财务部每年将提交全年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5、招待客人时,一般限定在公司内部食堂或定点的饭店,就餐完毕由办公室签单或授权签单,每季度由办公室统一结算,各部门提供招待费审批单并附招待券,由财务部计入各部门招待费支出账。

四、业务招待餐费的标准

到公司联系业务及其他事宜的一般工作人员,按25元/人的标准接待; 局级以上领导来检查指导工作,按40元/人的标准接待。简单招待不得超过500元,普通招待500-700元,特招700-1000元。特殊情况,经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可适量提高就餐标准。以上标准不含烟酒及其他费用。

五、其它有关规定

1、各部门应严格按照财务部下发的业务招待费标准执行,凡超出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

2、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而发生的招待费用一律自理。

3、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下,陪餐人员只限于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陪餐人数一般不能超过来客人数。

7.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七

为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制止奢侈浪费行为,根据黄办发[1999]19号和黄卫组[200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来客招待必须经院长同意后,到办公室填报《来客招待申报结算单》,如实填写来客姓名、单位、职务及随同人员、人数、确定招待标准、就餐地点等内容,餐后由主陪人签字交办公室,并经院长审批后,通过会计室付款,无《来客招待申报结算单》食堂不得备餐和报销。

二、来客一律实行对口接待原则,一般客人在内部食堂就餐,如确需到院外就餐,必须请示领导同意,从严控制陪客人数不超过3:1,就餐标准并在医院指定的地点持《来客招待申报结算单》就餐。

三、在内部食堂招待客人,必须由办公室按其就餐标准通知食堂料理,食堂根据就餐标准及用餐人数采购物资,减省不必要的浪费。就餐标准一般工作人员15元/人;乡镇领导25元/人;县领导30元/人;市领导50元/人。

四、同城单位负责同志来院进行公务活动,一般不准用公款招待,如遇特殊情况,应请示领导财同意后,并填写《来客招待申报结算单》,方能就餐。

五、绝对禁止用公款招待私客,未经领导同意的开支和超标准开支,财务部门一律不予报销。

六、由工会刘满腔明、纪委彭年生、财务科冯兵同志组成招待费检查小组,每季度对原始招待费报销凭证,进行查对一次,负责向院长办公会及台代会汇报我院招待费列支情况,如发现未经政党审批的招待费用发票,对当事人和出纳会计处以与发票金额相同的赔偿。

8.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八

第1条 管理原则:先申请、后执行;预算总额控制;对口接待,专款专用,全程监督。

接待计划(接待方案)的拟定与接待分工:

(一)接待计划(接待方案)包括迎送、陪同人员、日程、交通工具、食宿安排,以及领导会见、宴请等资料。

(二)上级领导及相关单位领导来中心的指导、考察等接待工作,由办公室根据相关规定,经中心领导的批示拟定接待计划,报请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和有关部门负责承办。

(三)其他业务部门人员的接待工作,经中心领导批准,履行相关手续后,由业务相关部门负责接待,需要的物资(票务、宾馆及酒店预定、会场需用物资等)可由办公室按接待部门交至的《业务招待费申请单》的领导批示,配合接待部门提前做好统一安排。(讨论是否需要接待计划)

第2条 业务招待费用定义:

业务费:是指因业务需要发生的礼金、礼品、赞助费、购物卡及因业务需要赠送的烟、酒、茶叶、其他纪念品等。

招待费:是指因工作关系招待有关人员就餐费、娱乐费用;因业务需要接待相关单位人员发生的差旅费、住宿费、参观费、旅游费等;因招待领用的酒水及香烟等。

第3条 使用范围:与开拓市场、维护客情关系、打通项目渠道等相关的主管单位、客户以及其他外部关系单位所发生的应酬、招待费等费用。(不包含市场公关费)

3。1 上级主管部门领导来我司检查、指导、协调工作;

3。2 兄弟公司的领导、职工因公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

3。3 外单位来公司或与相关单位联系业务、洽谈合作事项;

3。4 其他因公需要招待事项。

第4条 使用原则:

4。1 业务招待费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4。2 陪同人员坚持适度从紧原则,原则上不能超过需接待人员的12。(原则上不能多于需接待人员)

4。3 严格执行规定限额和招待标准,分档次接待原则,坚决控制非业务性接待,严禁随意超标进行业务招待,特殊情景需说明原因,经请示总经理同意后方可进行招待,否则,财务部门不予报销。

第二章 费用发生具体规定

第5条 费用申请制度及审批流程:业务费用实行事先申请,事中控制,事后报销。

发生招待费前应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附件一),注明接待原因、被接待对象及级别、接待地点等资料,并根据招待对象进行费用预算,经分管领导同意,财务部审核,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第6条 招待物品的采购:为降低业务招待费成本,原则上由办公室根据常规招待需求统一竞价采购,并由专人进行物品与台账管理,凭《招待物品购买申请表》(物资采购申请单)(附件二)与采购发票到财务报账。

6。1 招待物品的领用:由具体业务承办接待部门经办人根据已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填写《招待物品领用单》(附件三),并由物品保管人和办公室主任签字,方能对领用的物品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6。2 各业务部门在接待工作中或外出联系工作需使用的必要招待物品经办公室主任同意,可到物品管理员处签字领取。一次领用价值超过600元的招待物品,需总经理批准。

6。3 上级委托我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需使用招待物品,统一由办公室根据会议的规模、级别核定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由筹办部门具体经办。费用不单独在业务招待费中体现。(需要讨论该模式是否适用)

第7条 如到协议酒店饭店招待时,原则上实行现款结算,也能够实行授权签字,分阶段按协议统一结算。对于授权签字,具体规定如下:

7。1 签字人必须为公司有效的授权人,非授权人必须事先得到授权人的批准;

7。2 签单时须注明:招待单位、招待事由、招待人数、陪同人员、授权人及招待日期。

第8条 有关业务招待费用标准:原则要求用工作餐。如果确需招待的,原则上只安排一次,重要来宾或因工作需要停留时光较长者,可视情景增加一次招待,其余时光尽量安排工作餐。

8。1 工作餐标准按被接待宾客的级别安排。副厅级及以上级别宾客、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每人次为100元,副处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每人次70元,其他人员按每人次50元标准控制。

8。2 上级主管单位来公司检查指导或考察工作需要招待的,其开支标准(上限为):部级宾客为每人次300元,厅级宾客为每人次200元,处级宾客为每人次150元,科级及以下宾客为每人次120元,5人以上的宾客团队按每人次100元的标准开支。

8。3 外单位来本公司联系工作、参观等需用餐的招待标准按客人中最高级别安排,其开支标准:董事长级别每人次200元,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每人次15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120元标准开支;副总经理以下级别每人次80元, 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60元标准开支。如需安排旅游、食宿,旅游经费按照各景点费用市价进行控制,食宿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中副总经理及以上级别、部门经理部长对应的标准进行控制。

8。4 兄弟单位来来我司考察、联系业务、洽谈工作的,原则上安排工作餐。

如因需要安排在外招待的,其开支标准:厅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每人次130元,其余级别宾客每人次为80元,5人以上的招待团队按每人次60元的标准开支。

8。5 如因实际需要安排来宾住宿的,可由业务承办部门事先提出申请,由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开支标准参照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按照来宾最高级别人员参照我司对应级别人员标准进行控制。

8。6 因工作需要在外招待客人,根据上述三条对应的招待对象标准控制开支,招待事项应事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8。7 招待用酒水(仅指白酒,烟及其他酒水包括在上述标准内(需要讨论))原则上由办公室统一配置,按统一标准安排,10人及以上每桌不超过4瓶(500ML),10人以下每桌不超过1-3瓶(500ML),招待用的酒水由办公室做好购买及领用管理。因特殊情景不能从办公室领用酒水,需要临时购买的,单价(原则上)不能超过150元瓶(500ML),(讨论是否需要分级别)(厅级及以上级别宾客、董事长、总经理级别宾客标准为260元瓶,副厅级及副总经理宾客标准为200元瓶,副处级及以上、副总经理及以上宾客标准为150元瓶,其他宾客标准为120元瓶控制。)超过部分需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

8。8 单次购买招待鲜花(150元)、水果(100元)、饮料(30元)标准原则上不能超过50元。

8。9 如因特殊需对已招待来宾要赠送礼品、礼金,需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中,经分管领导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执行。礼品、礼金金额原则上不得超过200元人。其他单独赠送礼品、礼金的,原则上金额不得超过500元人。

8。10 因特殊情景紧急发生需要业务招待时,不方便先填写“业务招待费申请表”的,可根据招待对象的级别及人数向总经理口头请示后执行,在回公司两个工作日内补签“业务招待费申请表”方可到财务报销。

第三章 费用报销

第9条 报销“业务招待费”时,应如实整理单据并填写“付款申请单”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并附上经审批的“业务招待费申请表”。

9。1 礼品、礼金报销时要求有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同时经办证明,在发票背面签字并注明日期;

9。2 在办公室领用招待物品,凭签字手续完整的《招待物品领用单》,方可到财务办理核销手续。

第10条 发票要求:

10。1 不允许用白条、假票报销;

10。2 定额发票印章要清晰可识别,发票归属地与费用发生地必须一致;

10。3 手工开具的发票书写要求清晰,资料完整且印章必须清晰,不得套开、虚开;

10。4 机打发票发生日期必须与费用发生日期一致。

第11条报销审批流程:报销人→部门负责人→ 分管领导审核→财务部审核→ 财务分管领导审核 → 总经理审批→ 财务部出纳处领款或核销

第四章 费用报销职责界定

第12条报销人的职责

12。1 报销人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负责,单据及附件应合法、完整。

12。2 各项报销票证、资料必须齐全并按要求粘贴整齐(发票正面向上、平均摊薄粘贴),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第13条分管领导的职责

13。1 负责审查费用项目申请及批准手续,报销金额是否控制在申请的预算之内。

13。2 对所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

第14条财务审核人员的职责

14。1 负责审查单据的合法性、真实性,报销资料是否贴合有关标准。

14。2 审查报销项目审批手续的完整性。

第15条审批者的职责

审批者对报销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费用总体的合理性负责。

第五章 处罚办法

第16条 报销人营私舞弊、弄虚作假,不予报销不真实不合理部分。对已经报销的,除退回违规报销金额外,同时对报销人予以违规报销金额20%--100%但不低于100元的罚款,对于情节严重的,研究移至司法机关处理。

第17条 分管领导在资料不全、原始凭证不充分、项目不真实的情景下签名准予报销的,对其给予违规报销金额10%--50%但不低于50元的罚款。

第18条 财务审核人员审核不严使中心造成损失的,对财务审核人员按违规报销金额5%--15%的罚款。

第19条审批人对违规报销或审核不严给中心造成的损失承担连带职责。

第六章 附则

第20条 本规定由中心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9.公司招待费管理规定 篇九

为规范公司接待管理,减少不合理支出,严格支出审批程序,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接待定义

1.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称:公共部门)到本公司考察、检查、指导工作及单位来人联系工作的接待。

2.用于上级主管部门、政府各部门委托本公司承办的各种会议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3.用于业务部门外出联系工作所发生的必要招待。

4.用于本企业发生突发性事件后所发生的就餐、茶水饮料等必要性开支。

二、招待费的管理

1.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和财经纪律的有关要求,只能用于公司业务上的招待支出,不能用于高消费场所和正常招待之外的支出。招待费用支出必须事前审批。

(1)费用300元以下的接待,由接待部门(即业务部门)向主管系统副总申请后决定。

(2)费用超过300元以上的经主管副总同意后报办公室备案,并由主管副总向总经理汇报决定。

2.招待费需要提前预支费用的,首先由申报人填写招待费用借据,按照审批权限由领导审批。用途事项必须真实、全面、正确填写,项 目不全的不予批准。

3.财务部每季度对各单位招待费使用情况分项作出分析报告和处理意见,交董事会批示,并对招待费使用的合理性以及计划指标实行财务监督。

4.招待应坚决贯彻“可接待可不接待,不接待”,“可参与可不参与接待人员,不参与”,“可发生可不发生费用,不发生”,“态度热情,费用从简”的原则。

三、招待费报销程序

1.公司所有招待费用均需经董事长批准。

(1)费用300元以下的接待,由接待部门经手报销,主管系统副总签字,报董事长审批,到财务部进行费用报销。

(2)费用超过300元以上的,由接待部门经手报销,主管副总签字,报办公室备案,经董事会审批后到财务部报销。

2.招待费要在当月内及时结算,不得跨月。

四、其它有关规定

(1)各有关部门应严格按就餐标准申请。凡超过标准的、没有审批的,超出部分自理。

(2)事前未报经董事长批准的,财务部一律不予报销。(3)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同人数。招待陪同人员坚持对口陪同的原则,确因工作需要招待重要客人,各主责部门可请关联部门分管领导出席,由办公室或主责部门通知到参加人员。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政府部门(公共部门),必须邀请董事会领导参加。(4)公司招待用酒统一安排,确因工作需要临时购买酒水的、用酒在每瓶200元以上的需经董事长批准。

10.招待费支出管理办法 篇十

为进一步降低非生产性成本,明确公司招待费的支出标准及监控管理,保证公司的费用开支能严格控制在预算范围内,提高公司整体竞争能力,特制定本办法.1、业务招待费是指因工作需要招待客户和有关部门人员而发生的费用,主要指餐费,礼品,礼金等.2、业务招待应事先申请并得到批准,原则上不允许先斩后奏,因特殊原因无法先办理的,事后须及时报告公司领导.经公司领导同意后财务人员给予报销,3、业务招待一般应在公司、项目部附近指定的酒店进行消费,各部门应采用事先申报制度,由申请单位填写“业务招待费用申请表”交有关领导审核,办公室根据招待人数及级别确定用餐标准和招待饭店。派餐单一式两份,一份由办公室存档记账,一份由招待部门填写实际发生金额后自留交财务部报销。其中500以下的由各项目部及定州筹建处部门经理审批,超过500元以上呈胡总审批,各项目单位如没有特殊情况每月的招待费应控制在1000元以内,4、办公室与财务部每季度将各单位招待费支出情况进行汇总通报。

5、凡是因工作需要对外赠送礼品,礼金,由相关部门提出申请,由胡总审批后,方可执行.6、各部门人员因公出差确需应酬的,须事前电话请示部门经理,董事长同意,限额接待。回公司报销时仍需填写“业务招待费用申请表”财务方可报销.7、各单位应严格按照财务部下发的业务招待费标准执行,凡超出标准的,其超出部分自理,凡没有完善就餐手续而发生的招待费用一律自理。除特殊情况或胡总批准同意外,对采用先开支后申报的单据,财务有权拒绝报销,8、招待来客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情况下,陪餐人员只限于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及直接业务人员。陪餐人数一般不能超过来客人数。

9、招待单位在安排陪同司机就餐时,原则上安排自助餐或按自助餐标准安排就餐。

10、业务招待费标准详见附件.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财务部。

财务部

11.业务招待费管理制度 篇十一

1目的

为加强业务招待费管理,既有利于严格规范管理,有效控制费用,树立勤俭节约之风,又有利于满足生产经营活动需要,特制定本制度。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基层单位、机关部室及分公司、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3引用文件

3.1《大连港集团业务招待费管理办法》连港财字[2014]47号文。4管理内容

4.1列支范围

4.1.1业务招待费是指在生产经营管理活动中用于对外会议洽谈、市场营销、招商引资、项目推进、资源和政策争取、渠道建立、沟通联络、客户及公共关系维护、公共交往、来宾接待等方面所发生的费用,列支的具体范围包括如下:

a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招待、宴请或工作餐的开支。b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赠送纪念品的开支。

c企业生产经营需要而接待发生的住宿费、交通费及其他费用的开支。

4.2使用原则

4.2.1业务招待费实行‚对口招待,预算管理,注意节约,财务监控‛的管理原则。

4.2.2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与本公司经营活动无关的费用。4.2.3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符合廉政建设、‚八项规定‛、‚六项禁令‛的有关规定。

4.2.4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符合财政法规和财经纪律规定,业务招待费不得用于规定之外用途。

4.2.5业务招待费使用必须对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经济合作、企业管理起到积极的作用。

4.2.6业务招待费应务求节俭,杜绝铺张浪费。

4.2.7业务招待费应在集团规定的使用范围和额度内据实列支。4.3使用要求

4.3.1业务招待费采用公司总经理‘一支笔’审批。4.3.2公司各部门、各基层单位如有宴请需求需提前请示主管副总,额度超2,000元的需请示公司总经理。

4.3.3业务招待费必须严格执行公司的费用报销流程。4.3.4财务部对业务招待费进行财务监控,出现下列情形,财务部有权拒绝报销:

a发票等原始凭证不符合要求。b超出预算范围内的业务招待费。

c用于礼品、旅游、营业性高档消费的业务招待费。4.3.5业务招待费审批权限。机关各部室请付招待费时,需先由本部室部长、主管副总审批后,再递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基层单位请付招待费需由基层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再递交公司总经理审批。

4.4财税处理

4.4.1按照会计制度相关规定,业务招待费计入‚管理费‛等费用的子科目‚业务招待费‛,不得另设其他科目列支。

4.4.2按照税法相关规定计缴所涉及的税金。5附则

12.业务招待费使用原则 篇十二

业务招待费使用原则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六日

业务招待费使用管理办法

为了做好公司业务工作,规范对外联系工作行为,提高费用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一、使用范围:业务招待费用于接待、联系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有关单位人员。

二、使用原则:业务招待费的使用要遵循“限定额度,有效使用,符合规定,严格审批”的原则。

三、费用额度:根据公司经营活动情况,由公司办公室预算业务招待费额度,经公司批准后,按部门进行分解下达,各部门控制使用。公司办公室的费用额度包含本部门和公司领导的接待费用。

四、管理规定:

1、分解给各部门的费用额度,按季度进行考核,季度末前使用完额度的部门,季度结束前将不再报销该部门的业务招待费。各部门在使用业务招待费时,应掌握好费用额度。原则上不增拨各部门的业务招待费额度。

2、为了指导各部门控制好费用额度,公司规定各类招待参考标准如下:

招待一般业务人员,不上白酒,香烟标准不高于蓝好猫,中晚餐费标准每餐不高于50元/人;

招待重要业务人员、业务单位副总经理以下人员,白酒档次不高于6年西风,香烟标准不高于红好猫,中、晚餐标准每餐不高于100元/人;

招待关键业务人员、业务单位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白酒档次适用15年西风,香烟档次适用红好猫,中、晚餐标准每餐不高于200元/人;

招待非常关键业务人员,招待标准由主管人员请示主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视情决定。

五、报销规定:

1、各部门发生的业务招待费应及时报销,一事一报,报销摘要应写清事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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