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安全威胁处置制度(精选10篇)
1.网络安全威胁处置制度 篇一
学生食堂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一、工作原则
为及时处理和控制食品安全事故,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的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校内餐饮服务单位在经营过程中发生食源性疾患,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对人体健康构成潜在危害的适用本制度。
三、宣传与预警
(一)加强宣传
广泛深入开展预防食品安全事故宣传,结合学习实际情况,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画、专题会议、专题培训等各种形式,普及有关的卫生知识,提高食物从业人员和广大师生员工的卫生管理水平,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预警
1、加强日常监管:
加强对重点品种、重点场所,尤其是餐饮消费环节的高风险食品(冷、生食品)的日常监管,通过监管及时作出预警。
2、建立举报制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向学校学生食品管理部门举报餐饮服务环节的食品安全事故和隐患。
3、应急准备和预防:
及时对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进行分析,按照应急制度的程序及时研究确定应对措施。接到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后,应密切关注事态发展,并按照制度做好应急准备和预防工作;事态严重时及时上报,做好应急准备工作。做好可能引发重大食品安全事故信息的分析、预警工作。
四、事故报告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具体分工见附件): 组 长:王吉明 副组长:梁雪芳 成 员:管建设
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负责对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和实施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局通报有关信息。
(二)报告制度
建立食品安全事故接报24小时值守制度,各工作人员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食品安全事故,或者接到疑似食品安全事故的报告,应做好记录,包括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联系电话等有关内容,并立即向上级报告。监督人员赴现场核实情况,将核实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经初步核实为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事故的,应当立即向上级报告,并及时通知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进行现场采样和流行病学调查。
五、应急处置
1、查封扣押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或者可能导致食品安全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
2、查封扣押可疑的污染或中毒食品、饮水及其有关工具、设备和场所以及对可能受污染的区域采取控制措施。
3、查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原料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
4、对查封扣押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检验,根据检验结果,属于被污染的食品,予以监督销毁;未被污染的食品,予以解封。
2.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管理制度 篇二
一、目的
及时控制、消除紧急情况和事故对产品安全危害可能造成的影响,确保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产品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发生时,及时作出响应,防止和解决可能伴随的产品安全影响。
三、职责权限
1、厂长负责重大事故处理的决策。
2、食品安全小组负责识别事故和紧急情况,对情况作出响应并防止和解决可能伴随的产品安全影响。
3、各部门负责按本程序要求实施应急情况的处理。
4、工作程序
(1)应急状况识别:食品安全小组负责对需要应急准备和响应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识别,同时识别出这些情况会给食品带来何种危害,并根据企业、社会和环境的变化不断进行完善。
应考虑的应急状况包括:
1、突然停水:清洁工序的质量无法保证和食品制作无法继续进行。
2、火灾发生:影响加工或服务的环境卫生不符合要求。
3、传染病流行:食物和员工有可能成为传染病的传播途径。
4、地震、洪水等天灾:影响加工或服务资源的完整性,从而影响食品危害控制措施的有效性。
5、突然停电:由电力支持的正在运作的设施设备停止工作,可能导致原料、半成品和成品的变质。
6、食物中毒:本厂服务的人群中出现食物中毒情况,可能不是孤立的事件,采用本厂服务的所有人都面临着风险
7、有害物泄漏:掺杂食品,增加食品中的安全危害。
8、食品供应链的突变:供方的质量事故或供应的中断、运输贮存和分销等合作伙伴的突然改变等会导致公司食品危害的变化。
9、人为破坏:外来人员或内部员工对厂不满,实施报复行为(如投毒、纵火等)。
(2)制定应急预案
食品安全小组应针对识别出的可能影响食品安全的潜在事故和紧急情况预先制定应对措施。可考虑的应对措施包括:
1、突然停水:停止产品的作业,隔离未完成制作的原料或中间品,直至恢复,正常供水。恢复正常供水后对现场和设备、工器具重新清洗消毒,对水质要重新评价,合格后才进行正常生产。
2、火灾发生:立即停止一切作业,按消防管理要求控制火情,必要时报警处理;火扑灭后应清理现场,对现场和设备、工器具重新清洗消毒,确定设施、设备和工器具满足了管理体系的要求后才能恢复生产。灾后应确保火灾原因已经完全消除。
3、传染病流行:在本体系要求的基础上,按当地疾病防控机构指引应对。
4、地震、洪水等天灾:天灾发生时应遵守有关防灾措施。灾后应在确定设施、设备和工器具满足了管理体系要求后才能恢复生产,并重新考虑是否要进行食品安全体系的再设计。
5、突然停电:停电将影响恒温库设备运转,在停电期间,恒温库应加强通风、换气。停电还将影响一些加工设备的运作,受影响的原料或中间品应隔离存放,直至恢复正常供电。电力恢复后,应对受影响的设施、设备重新清洗消毒并试运行确保其正常。
6、食物中毒:立即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和医疗机构,组织对中毒者的抢救同时按《产品撤回控制程序》要求控制危害的扩散。与有关部门一起分析中毒原因,若是厂提供的食品导致中毒,应进一步寻找出中毒来源的原料和采购、供应商情况,以彻底消除中毒源。重新对质量卫生管理体系进行内部审核以及评审,以确定是否有必要修改。
7、有害物泄漏:先保证食品及其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与有害物的隔离,预防掺杂和污染。根据有害物的性质和泄漏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措施。
8、食品链的紧急变化:针对这些变化引起的食品安全危害重新进行分析和评估,必要时进行食品安全体系的更新。
9、人为破坏:加强内部人员管理,按报复行为性质报110、120、119等。(3)响应的保障
1、食品安全小组应与当地政府(食品和卫生管理部门)、疾控中心、消防机关、抢险救灾中心、医院等机构,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和抢险救灾途径。
2、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突发事件与本部门有关的项目,有计划地对岗位责任人进行应急措施教育和模拟训练,并作好相关记录。
3、食品安全小组组长认为可行并有必要时,可组织训练或演习。
4、应定期检查应急预案规定的设施设备如消防设施、备用电源、应急照明等,以保证其处于良好的待命状态。
5、保持应急预案所需的标识,包括对应急设施设备及其使用的标识、应急电话的标识等。(4)应急响应
基本思想:如发生事故与紧急情况时,应本着“安全第一”的思想行动:
1、当自身面临危险时,应避开危险到安全的地方
2、迅速将危险或事故情况通知周围人员;
3、当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实施应急预案。
紧急状况的发现人应立即将情况报告发
生状况的部门,并根据紧急状况的严重程序决定是否打110、119、120报警。
在应急现场的最高职级的主管应在事情发生的第一时间根据本程
序要求采取具体行动,包括:
1、控制事态,寻找原因并给予消除。
2、进行必要的人员和物资的疏散。
3、报告其上级主管及直接报告厂长。在上级的授权下进行外部沟通。
4、靠自身力量不足以控制事态时,应急指挥者应拨打110或119、120、122报警救灾。报警时必须讲明事故地点,联络电话及灾难详细情况,并派专人到路口接警,以争取抢险时间。当紧急状况有可能危害食品安全影响时,管理者代表要迅速通知顾客,报告事故与紧急情况的内容及采取的应急措施。必要时与上级部门进行沟通。厂长决定进一步的响应行动,包括善后和求助等。(5)报告与完善
1、应急处理完毕后,发生部门负责人应在三天内《应急报告书》,向管理者代表报告。
2、食品安全小组组长对《应急报告书》进行审查和确认,并按《纠正预防措施控制程序》的要求发出《纠正和预防措施要求单》,要求有关部门对事故原因进行分析,针对原因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
3.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 篇三
第一条 企业应主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的国家发布的企业相关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
第二条 发现与食品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时,要组织企业技术人员和质量管理人员及时做出反应,实施有效应对措施。
第三条 企业要及时向辖区质监局报告与企业有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第四条 企业应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第五条 企业应定期检查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三节 召回报告
在不安全食品召回过程中,企业要落实报告制度,应向当地质检部门提交以下报告:
1、在确认食品应当召回时,应立即提交《食品召回措施报告》,内容包括:
(1)召回食品的名称、规格、型号、批次以及涉及的产品数量:(2)停止生产的情况;
(3)通知生产经营者的情况;(4)通知消费者的情况;
(5)食品安全危害的种类、产生的原因、可能受影响的人群、严重和紧急程度;(6)召回通知记录情况;
(7)召回措施的内容,包括实施组织、联系方式以及召回的具体措施、范围和时限等;
(8)召回的预期效果;
(9)召回食品后的处理措施。
2、根据召回的进展情况,应及时提交《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企业对召回措施有变更的,应当在食品召回阶段性进展报告中说明。
3、在召回时限期满15日内,提交《食品召回总结报告》。第四节
记录与档案
1、企业应建立在消费者投诉受理制度,做好《投诉登记及处理记录》,如实记录被投诉的食品名称、数量、生产日期(批号)、投诉内容、投诉者姓名、联系方式、及针对投诉说采取的处理措施。处理结果等内容。
2、企业应保持对不安全食品召回全过程的记录,主要内容包括食品召回的批次、数量、比例、原因、结果、处理方案等;同时,要建立召回档案,妥善保存召回、销毁的现场影像和各类书面证明等相关资料。
出厂检验制度
第一条 食品出厂前必须经过检验,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不得出厂销售。
第二条 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可开展自行检验。不具备出厂检验能力的企业,必须委托有资质的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并签订委托检验合同。出厂检验项目与食品安全标准计有关规定的项目应保持一致。
第三条 企业应建立在保存和出厂食品的原始检验数据和检验报告记录,包括查验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批号、执行标准、检验结论、检验人员、检验合格证号或检验报告编号、检验时间登记记录内容。
第四条 自行开展出厂检验的企业,应具备必备的检验设备,计量器具应依法经检验合格或校准,相关辅助设备及化学试剂应完好齐备并在有效使用期内。
第五条 自行开展出厂检验的企业,检验人员应具备相应能力,定期参加培训。第六条 自行开展出厂检验的企业要按规定进行试验检测比对,建立并保存比对记录。第七条 企业应按规定保存出厂检验留存样品。产品保质期少于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的保质期;产品保质期超过2年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食品质量安全进货查验制度是指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对用于生产加工食品的原辅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食品容器、食品用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的质量
第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通过制定采购文件、采购计划、采购清单或采购合同建立合格供应商名录等措施,对所采购的产品进行有效控制。
第三条 食品生产加工应当索取并检查供货单位和生产单位的资质证明,查验并留存营业执照及生产许可证等证照。
第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对购进的原辅材料、添加剂、包装材料和食品容器、食品用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要按批次向供货方索取合格证、检验检疫证明、产品检验报告等质量合格证明,验看产品标识,或者自行检验、委托检验合格;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五条 进货时应进行如下查验:
(一)标识查验。所进货物标签标识应符合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事项。标识内容包括:品名、产地、厂名、执行标准代号、规格、配方或者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批号或者代号、保质期限、使用范围与使用量、使用方法、生产许可证号等。
(二)感官查验。所进货物不应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不应受到污染。
(三)合格证明查验。对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文件的,应依照食品安全标准就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不得使用费食用的原料生产食品;禁止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不得以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生产食品;不得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生物等生产食品。
第七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的食品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等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原材料,对人体安全无害,便于清洗和消毒。
从业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有与食品生产加工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原管理人员、熟练技术工人和检验人员。
第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食品质量安全知识,企业要组织工定期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学习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制度其他食品安全知识,并建立培训档案。
第三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痢疾、伤甲型、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第四条 从事食品生产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并建立健康档案。
第五条 从事食品生产人员应采取适当方式公示健康证。第六条 食品从业人员应坚持做到“四勤”。即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禁止长发、长胡须、长指甲、戴手饰、涂指甲油、不洁净工作衣帽上岗和上岗期间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
第一条 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即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向社会做出郑重承诺:保证守法生产经营,保证生产的食品质量合格、安全,不会危害人民的身体健康和声明安全。
第二条 在申(换)食品生产许可领取证书时,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与当地质检部门签订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
第三条 制作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质量安全控制公式板。内容包括:企业资质情况、承诺内容、监管人员、监管人员、分类监管等级、投诉举报电话等,并在生产加工场所显著位置悬挂,接受社会监督。
第四条 承诺内容应包括:
1、保证遵照《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严格落实国家质检总局《关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的公告》,主动维护食品安全秩序,自觉接受质检部门监管,依法承担食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2、保证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组织生产,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安全,不会危害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3、保证生产加工环境、生产条件等持续保持获证要求。
4、保证生产加工过程中所使用的原辅料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规定,不添加非使用物质,不滥用食品添加剂,不使用回收食品原料加工食品。
5、保证不生产加工假冒伪劣食品,不偷工减料,不掺杂使假,不以假乱真。
6、保证不伪造产品标识,不冒用QS标志,不标注虚假生产日期。
7、保证遇有质量问题及时报告相关质检部门,不欺骗,不隐瞒,主动配合调查,及时妥善处置。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敬请广大员工和社会各界予以监督等。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
第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当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本企业各项食品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消除食品安全事故隐患。
第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爷爷应当成立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小组,企业的法人代表必须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事故全面负责。
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后,企业负责人除按照有关规定向相关部门报告外,应立即向本行政区域内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
报告内容主要包括:
(1)发生事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地址:
(2)事故疾患者(含疑似患者)的发病时间、发病人数、临促昂症状及体征;(3)治疗单位、地址,抢救治疗的基本情况;(4)事故现场采取的措施和调查处理的工作进度;(5)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6)需相关单位协助事故救援和处理的有关事宜;(7)事故的报告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及报告时间。报告应采用电话、传真或其它快捷有效的方式。
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单位应当立即予以处置,防治事故扩大。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 第一节 风险分析
1、企业应明确责任部门,通过举报、客户投诉、相关部门抽检、企业自查等途径,自动收集企业内部发现和国家发布的与本企业相关的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信息,对本企业产生的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持续跟踪,确保生产销售的不安全食品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置。
2、对发现可能性存在不安全的食品,企业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分析评估,同时填写《食品安全风险分析记录》,书面报告企业负责人。
3、经风险分析,确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食品,企业应当召回已经上市销售的食品:(1)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2)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得出食品不安全结论的;(3)企业发现其生产的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4)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该召回的食品。第二节 召回实施
1、对确定实施召回的食品,企业应立即核实产品的批次、生产数量,并查明库存量、已销售数量,查清具体销售区域、经销商名单后,制定召回计划。
2、企业应在确定召回的第一时间内通知所有经销商,召回尚未售出的所有不安全食品。
3、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销毁的不安全食品,可在销售地直接销毁(须有工程机构或相关监管部门出具现场确认证明)或运回生产地销毁处理(须经相关部门监管人员在场监督销毁)。销毁现场要建立影(像)证据,并填写《不合格产品(半成品)处置记录》。
4、对因标签、标识或说明书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向销售者明示补救措施。
不合格品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适用于元辅材料、半成品、成品不合格的处理。第二条 企业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不合格控制的归口管理,负责不合格品德判定处置。不合格品的负责部门负责不合格的记录、标识,隔离和处置的具体实施。
第三条 不合格原辅材料可以采用举手、让步接收(但应符合国家相应标准)、报废返厂等办法处理。
第四条 对不合格半成品、成品可以采取如下措施进行处理:按照标准允许返工不合格产品,生产人员应按相应技术规程的操作工艺,予以返还,经重新检验合格后可放行;按照标准不允许返工的不合格产品,应采取先行隔离、后期销毁的措施予以管理,填写不合格品销毁记录。
质量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 质量档案包括企业建立的台账和生产过程的记录、质量管理制度及工艺文件,外来的质量相关文件、相关的影像资料和其他需要归档的有关材料。
第二条 企业建立的台账和生产过程的记录包括:进货验收记录、进货台账、环境场所清洁记录、生产设备清洗消毒记录、库房保管记录、生产投料记录、关键控制点控制记录、出厂检验记录、不合格产品召回记录、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记录、学习培训记录、消费者投诉受理记录、风险收集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记录、检验设备记录、停产复产记录。
第三条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及工艺文件包括:食品质量安全承诺制度、进货查验制度、质量档案管理制度、生产过程控制制度、出厂检验制度、从业人员管理制度、不合格产品召回制度、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风险监测和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制度;厂区车间分布图;工艺流程图(应标明质量关键控制点);关键工序作业指导书或草或流程。
第四条 质量相关文件: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代码证等有效证件;与企业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集产品标准;计量器具检定证书;监督抽查检验及委托检验报告单;食品添加剂备案书、与监管部门签订的食品质量安全责任书和承诺书;企业年度审查报告,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及其它质量文件。
第五条 质量档案有专门人员负责收集、整理、归档,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生产过程控制程度
第一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必须具备和持续满足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的生产环境、生产场所和生产化验设备、人员等条件,并与病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厂区道路应采用便于清洗的混凝土,沥青及其他硬质材料铺设,防止积水及尘土飞扬。生产区与生活区应相互隔离;生产区内部的饲养家禽家畜;坑式厕所应距生产区20米以外。厂区内垃圾应密闭式存放并远离生产区,厂区内不得散发出异味并不得有各种杂物堆放等。
第二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定期对厂区环境、生产场所和生产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和清洗消毒,并保存记录。同时应建立和保存停产复产时生产设备、设施等安全控制记录。
第三条 食品生产加工必须具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
第四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第五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应建立和保存生产加工过程关键控制点的控制情况,包括必要的半成品检验记录、温度控制、车间洁净度控制等。
第六条 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应接受健康检查,取得体检合格证者,方可参加食品生产。食品生产加工人员应当保持个人卫生。进车间前,必须穿戴整洁划一的工作法、帽、靴、鞋,工作服应盖住外衣,头发不得露于帽外,并要把双手洗净,防治污染食品。直接与原料、半成品和成品接触的人员不准戴耳环、戒指、手镯、项链、手表,不准浓妆艳抹、染指甲、喷洒香水进入车间。
第七条 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生产现场,设备设置应根据工艺要求,布局合理。上、下工序衔接要紧凑。应避免人流、物流交叉感染,避免原料、半成品、成品,生制品与熟制品交叉污染。原辅材料不得直接与地面接触。成品应有固定包装,包装应在良好的状态下进行,防治异物带入食品。使用的包装容器和材料,应完好无损,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包装上的标签应按GB7718的有关规定执行。不应使用回收食品等。
4.网络安全威胁处置制度 篇四
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2018年3月30日
沙田煤矿矿井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煤矿企业面临着矿井各种灾害事故的威胁,矿井一旦发生各种灾害事故,应急响应和应急救援就显得尤为重要,大量事实和案例表明,这项工作做的如何,直接影响事故的处理工作,甚至关系矿工生命和矿井存亡,关系到社会稳定的大事。本矿井主要事故救援程序要点出发,对完善救援工作程序等一些事宜进行探讨,希望对广大有关同行起到借鉴作用。
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企业应对各种突发性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和综合指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快速反应能力和协调水平,确保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立即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和滋生次生事故,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必须制定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成立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由矿长担任;副组长:由总工程师、生产矿长、安全矿长、机电矿长等人担任;成员:由生产技术科室科长和生产区队队长担任。应急救援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综合办公室,并有应急电话:0857-2212133、应急车辆办公室对应应急电话号码、应急车辆的车型、车号、台数,以及负责人的电话。
2、应急救援工作原则(1)全面履行安全生产值班工作制度。日常三级管理、矿主管领导和科室两级管理,必须建立和坚持值班工作制度,一旦出现安全生产和应急事故,各级值班工作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事发现场,与盯守现场的生产人员、干部一同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2)应急处置统一指挥原则。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必须接受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安排,根据应急救援预案的要求,积极参加各类事故的应急处置。
(3)相互补位、自动递补的行动原则。工作小组领导不在岗时,第一成员自动递补,各类事故由相应管理人员主要承担应急工作的领导职责。
(4)应急响应、自动停休原则。事故发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休假的一律停止休假,主动到公司参加应急工作。在家倒班休息的,无论昼夜和疲劳程度如何,必须赶到单位待命或投入救援工作当中。
(5)应急救援坚持奉公尽责原则。事故一旦发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要尽职尽责、拒绝冷漠、传递温暖、无私奉献,不能麻痹大意,全心全意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3、适用范围
发生安全生产列级事故、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或重特大事故时,必须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机制。
4、应急处置措施
结合煤矿企业安全生产实际,制订各类突发伤亡事件和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置措施和预案,明确组织领导、部门职责、资源调配和使用、处置责任,确保矿井一旦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人员,依法妥善处置。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
矿井一旦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后,企业负责人必须按规定时间、程序、内容向上级主管部门如实汇报。
6、处置流程
(1)启动预案:突发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先接报的部门或人员要第一时间向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领导小组立即通过各种途径核实事件性质、伤亡情况、事故地点、事故发生的时间等信息,并迅速召集工作小组所有成员,通报事故现场情况,认真分析、研究、评估事故危害程度,要在10分钟内确定是否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2)先期处置:应急预案启动后,要迅速派有关人员赶赴现场,会同有关车间、部门、人员,全面核查、查实事件性质、发生时间、发生原因、涉及范围、人员损失等基本情况后,及时向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预案要求做好现场救援工作,尤其做好现场人员的自救、互救和现场急救工作,尽可能消灭初期灾害事故,降低造成的损失。
(3)信息发布:救援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事态情况,通过电话发布事件信息,向上级组织和主管部门进行汇报。需要向社会和周边发布警报时,由企业负责人向政府以及周边交管部门发送警报消息。
(4)现场处置:救援处置人员到达现场后,要协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控制、救援、保全等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次生事故的发生,并安排专人对事故伤亡人员进行登记,包括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家庭地址、联系电话等。
(5)善后处理:应急抢险救援行动结束后,由救援指挥部下达解除应急救援的命令,按照预案要求组建事故善后处理领导小组,并分设以下四个组按职责分工开展工作:事故调查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开展事故调查;事故善后处理组:负责事故伤员转院和赔付处理;接待工作组:负责事故伤、亡人员亲属的接待,安抚工作;事故经费保障组:负责事故应急抢救和善后相关费用的经费保障工作。
二、矿井主要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程序要点
根据矿山事故及事故抢险工作的特点,矿山企业应做好以下几种危害性较大的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1、矿山冒顶事故的应急处理
冒顶事故是矿井中最常见、最容易发生的事故,冒顶事故应急处理要点如下:(1)发生冒顶事故以后,抢救人员首先应以呼喊、敲打、使用地音探听器等与遇险人员联络,来确定遇险人员的位置和人数。
(2)如果遇险人员所在地点通风不好,必须设法加强通风。若因冒顶遇险人员被堵在里面,应利用压风管、水管及开掘巷道、打钻孔等方法,向遇险人员输送新鲜空气、饮料和食物。(3)在抢救中,必须时刻注意救护人员的安全。如果觉察到有再次冒顶危险时,首先应加强支护,有准备地做好安全退路。在冒落区工作时,要派专人观察周围顶板变化。
(4)在清除冒落岩石时,要小心地使用工具,以免伤害遇险人员。在处理时,应根据冒顶事故的范围大小、地压情况等,采取不同的抢救方法。
(5)顶板冒落范围不大时,如果遇险人员被大块岩石压住,可采用千斤顶等工具把其顶起,将人迅速救出。
(6)顶板沿煤壁冒落、矸石块度比较破碎、遇险人员又靠近煤壁位置时,可采用沿煤壁由冒顶区从外向里掏小洞,架设梯形棚子维护顶板,边支护边掏洞,直到把人救出。
(7)较大范围顶板冒落,把人堵在巷道中,也可采用另开巷道的方法绕过冒落区将人救出。
2、瓦斯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
瓦斯爆炸表现为在极短时间内大量瓦斯被氧化,造成热量积聚,在爆源处形成高温、高压,然后急剧向外扩散,产生巨大的冲击波和声响。瓦斯爆炸是煤矿事故中破坏力最大的事故之一。瓦斯爆炸事故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如下。
(1)以抢救遇险人员为主,必须做到“有巷必有人”,本着“先活者后死者、先重伤后轻伤、先易后难”的原则进行救援。
(2)在进入灾区侦察时要带有干粉灭火器材,发现火源及时扑灭。确认灾区没有火源不会引起再次爆炸时,即可对灾区巷道进行通风。
(3)应尽快恢复原有的通风系统,加大风量,排除瓦斯爆炸后产生的烟雾和有毒有害气体。迅速排除这些气体,既有利于抢救遇险人员,减轻遇险人员的中毒程度,又可以消除对井下其他人员的威胁。
(4)清除巷道堵塞物,以便于救人。(5)寻找火源,扑灭爆炸引起的火灾。
(6)做好灾区侦察、寻找爆炸点、灾区封闭等工作。(7)救护队在处理瓦斯爆炸事故时应注意的问题: ①问清事故性质、原因、发生地点及出现的其他情况; ②切断通往灾区的电源; ③进入灾区时须首先认真检查各气体成分,待不再有爆炸危险时,再进入灾区作业;
④侦察时发现明火或其他可燃物引燃时,应千方百计立即扑灭,以防二次爆炸; ⑤有明火存在时,救护队员的行动要轻,以免扬起煤尘,发生煤尘爆炸; ⑥救护队员穿过支架破坏地区或冒落堵塞地区时,应架设临时支护,以保证队员在这些地点的往返安全。
3、煤尘爆炸事故的应急处理
煤炭粉末悬浮于空气中遇高温迅速被干馏而产生可燃气体,这些气体与空气混合而燃烧并放出大量热量,传给附近悬浮的煤尘使燃烧循环下去以致形成煤尘爆炸。发生煤尘爆炸事故应急救援程序的要点:
(1)发生煤尘爆炸事故时,首先由发现人利用附近电话汇报上级,说明灾害地点、性质、范围及波及面。同时设法通知灾区回风侧人员由基层干部带领,按规定的避灾路线退到新鲜风流地点待命或撤出矿井。
(2)此时所有人员都应戴上自救器。如果估计在自救器的有效使用时间内撤不出灾区时,应利用现场一切可用的材料构筑临时避难峒室,等待救护队抢救。为了避免冲击波的伤害,发生事故时要背向冲击波方向,用湿毛巾保护面部和口鼻,躺在水沟的一侧。
(3)矿调度室接到事故报告后应按应急计划通知有关领导及矿山救护队,立即组织抢救。
(4)应急指挥部应迅速查清灾害地点、性质、遇难人数、位置、通风设施等的破坏程度,并制定出救灾实施方案,保持与救护队不间断地联系。
(5)救护队长应根据救灾方案安排行动计划。指挥部还应及时命令后勤部门准备救灾物资和设备,做好下井人数的统计工作,组织好医务、家属及治安等项工作。
(6)灾区救护人员应注意的是,集中力量抢救遇险人员,应多带自救器或备用呼吸器,以保证遇险者安全脱险,立即切断灾区电源,注意停电操作应由灾区以外配电点进行,以防断电火花引爆煤尘或瓦斯,对灾区进行全面侦察,发现火源立即扑灭,防止二次爆炸。
(7)恢复通风,清除堵塞物,迅速排除有害气体。
4、井下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根据热源不同,矿内火灾可分为两大类:一是外因火灾,是由外来热源引起的;另一类是内因火灾,是矿物等可燃物本身受到某些化学或物理作用引起的。处理井下火灾的程序的要点为:
(1)通风方法的正确与否对灭火工作的效果好坏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火灾时常用的通风方法有正常通风、增减风量、反风、风流短路、隔绝风流、停止风机运转等。不论何种通风方法,都必须满足:
①不使瓦斯聚积,矿尘飞扬,造成爆炸; ②不危及井下人员的安全;
③不使火源蔓延到瓦斯聚积的地域,也不使超限的瓦斯通过火源; ④有助于阻止火灾扩大,压制火势,创造接近火源的条件; ⑤防止再生火源的发生和火烟的逆退; ⑥防止火风压的形成,造成风流逆转。
(2)为接近火源,救人灭火,应及时把弥漫井巷的火烟排除。
(3)扑灭井下火灾的方法有直接灭火法(用水灭火、惰气灭火、泡沫灭火等)、隔绝灭火法(封
闭火区)、综合灭火法(注泥和注砂、均压、分段启封直接灭火等)。
(4)用水灭火最方便有效。要求有充足的水量,保证不间断供给;有正常的通风,使火烟和水汽顺利排出;灭火时应由火源边缘逐渐向中心喷射,以防产生大量水蒸气而爆炸;要经常检查火区附近的瓦斯,防止引发爆炸。
(5)惰气灭火是把不参与燃烧反应的窒息性气体,利用一定的动力送入火区,使火区的氧量降到抑燃值以下,从而抑制可燃物的燃烧和爆炸。最常用的惰性气体是氮气。当不能接近火源或用其他方法直接灭火具有很大危险或不能获得应有效果时可用惰气灭火。
(6)高倍数泡沫能隔绝火源并覆盖燃烧物,产生水蒸气而大量吸热,阻止火场的热传导、热对流和热辐射的作用,其灭火威力大,速度快,因而也被广泛应用于扑灭井下火灾。
(7)隔绝灭火法是在通向火区的巷道中构筑密闭墙,断绝火区的供氧源,使火区中的氧含量逐渐减少,二氧化碳含量逐渐增高,使火灾自行熄灭的方法。这种方法适用于难以接近火源,不能直接灭火或直接灭火无效时。采用隔绝法灭火的密闭材料,取材广泛,易于就地解决,便于建造也便于启封。
(8)注浆防灭火是一种较简单的综合灭火方法。它是利用地面和井下的高差产生的压力,加上泥浆本身的压力,把事先搅拌好的泥浆注入火区,以达到灭火的目的。注浆灭火兼有直接灭火和隔绝灭火的优点,且取材方便,经济有效,因而在矿井中被普遍应用。
(9)均压通风防灭火是通过改变通风系统的压力分布,降低漏风风路两端的风压差以减少漏风,通过降低火区供氧量来加速火灾的熄灭。均压通风防灭火适用于火源位置不明确,人员难以接近,采用直接灭火或隔绝灭火都较困难的场合。
(10)分段启封直接灭火是救护队经常采用的灭火方法。当火源范围大,蔓延速度快而被封闭了的火区火势减弱之后,可采用逐段启封直接灭火的方法。
5、井下水灾事故的应急处理
当矿井水的水量超过矿井排水能力或发生井下突然涌水时,会造成水灾,轻者局部巷道被淹,重者全井充水,矿毁人亡。矿井发生水灾后,常常有人被困在井下等待救助,这是救护工作的重点对象。井下水灾应急处理的一般程序要点是:
(1)必须了解突水的地点、性质,估计突出水量,静止水位,突水后涌水量,影响范围,补给水源及有影响的地面水体。
(2)掌握灾区范围、事故前人员分布,矿井中有生存条件的地点,进入该地点的可能通道,以便迅速组织抢救。
(3)按积水量、涌水量组织强排水,同时堵塞地面补给水源。
(4)加强排水和抢救中的通风,切断灾区电源,防止将空区积聚的瓦斯引爆或突然涌出其他区域。
(5)排水后侦察、抢险中,要防止冒顶、掉底和二次突水。
(6)搬运和抢救遇险者,要防止突然改变伤员已适应的环境和生存条件,造成不应有的伤亡。
5.网络安全威胁处置制度 篇五
赛门铁克指出,在全球180个国家和地区有2万台服务监视器和公司从运行反间谍软件的1.2亿个客户、服务器和网关上收集恶意代码数据。在报告中,赛门铁克指出互联网主要有下列五类威胁:
一是window漏洞的修补很不完善。赛门铁克称,在过去六个月中,宣布漏洞和出现相关攻击代码的平均时间为5.8天。攻击代码能大面积地搜寻漏洞并迅速地利用漏洞。比如,Witty蠕虫出现在漏洞发现后的两天内。
二是远程控制网络的现象快速增加,这从去年底的`2000台电脑猛增到今年6月的3万台。通过对目标电脑的非授权远程控制,不法分子可以发动拒绝服务攻击。赛门铁克称,远程网络控制和漏洞利用结合使用造成了极为严重的威胁。一旦发现漏洞,用户应及时进行网络升级,这样就可以找到补救的办法。
三是即使是拥有杰出的IT人才、IT管理大笔烧钱的财富100强公司,也存在蠕虫扩散的威胁。赛门铁克调查发现,财富100强公司中大约有40%的公司控制的IP地址会导致蠕虫病毒的攻击。这表明,尽管公司已采取了措施,但他们的系统仍会被蠕虫感染。
四是赛门铁克认为,今年上半年,针对电子商务的攻击行为增长了四倍。2003年,针对电子商务的攻击行为只有4%,而今年这种攻击行为增长了四倍,达到了16%。
6.医疗废物处置制度 篇六
一、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二、运送工具使用后应当在贮存点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洗。
三、暂存间墙面、废物回收车、盛装桶,每日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喷洒、擦洗消毒;地面每日清洗后用2000mg/L含氯消毒液消毒;每次使用后的拖把、抹布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洗晾干备用。
四、消毒后应进行消毒登记。
五、工作人员在做清洗消毒工作时必须穿好防渗工作服,戴口罩、帽子、橡胶手套、防护眼罩、穿防渗胶鞋,做好个人防护后进行工作。
六、工作结束后进行手和皮肤消毒,消毒方法:使用0.5%碘伏溶液(含有效碘500mg/L)浸泡或擦拭手部1—3分钟。
七、医疗废物暂存处发生环境污染,应立即进行消毒、清洁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为加强我院的医疗废物的安全管理,切断病原性的传播途径,有效地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精神,特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有关科室必须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建立健全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强化医疗废物管理。
2、各类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医疗废物与生活垃圾不得混放。
3、锐器使用后必须按规定置于锐器容器中,使用后的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应分离针头后放入黄色包装物内。
4、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应当就地消毒处理后按感染性废物处理。
5、盛装医疗废物前,认真检查医疗废物包装物或容器有无破损、渗漏。盛装医疗垃圾达到包装袋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的封口紧密、严密,以防在运送过程中遗撒。
6、感染性和病理性废物装在黄色的防渗漏的专用朔料袋中,隔离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
7、医疗废物运送时,必须由专职人员、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疗废物暂存点,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扩散。
8、收集运送医疗垃圾的专职人员要按要求做好自身保护,避免与医疗废物直接接触。
9、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点应张贴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及禁止吸烟、饮食等标识,有防渗漏、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等安全措施,暂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10、对收集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保存三年以上。
11、医疗废物统一由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回收,任何科室、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制度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感染性废物和损伤性废物分别用有警示标识的黄色包装物或容器物盛装封闭,病理性废物必须防腐处理后用黄色包装物盛装封闭。
2、感染性废物、损伤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得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
3、在盛医疗废物装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4、放入包装物或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5、盛装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容器的3/4时,必须进行紧实严密的封口。
6、必须使用有警示标识的包装物或容器,如果其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或增加一层包装。
7、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或生活垃圾。
8、使用后的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应将针头剪掉,针头按损伤性废物收集,一次性输液器、输血器(袋)、注射器按感染性废物收集。
医疗废物运送制度
1、医院安排专人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照类别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密闭的锐器内。
2、转运人员收集医疗废物时要与废物产生地点负责人进行废物交接登记并签名,登记的内容有:医疗废物产生地点、日期、废物类别及需要说明的事项。登记材料存档三年。
3、转运人员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内部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4、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5、转运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必须防止造成医疗废物盛装容器破损或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一律实施袋装封闭运送。
6、本单位内部一般采取每天运送,运送时避免穿越医疗区,人员活动区,食品加工区等。
7、医疗废物转交出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容器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8、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及时对运送工具进行清洁消毒。
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制度
1、我院建立的暂时贮存室在1楼左侧的一小平房。
2、袋装的医疗废物必须装入暂时贮存室内的集箱内,不得露天存放。
3、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两天。
4、贮存室有严密的封闭措施,有工人专人管理,不准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5、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6、室内集装箱必须防渗漏和防雨水冲刷。
7、集装箱避免阳光直射。
8、室外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室内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9、病理性废物暂时贮存时要由病理科进行防腐处理。
10、室内要每日进行清洁和消毒,可用0、2%过氧乙酸或含氯消毒剂喷雾、擦拭。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1、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由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2、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3、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4、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贵港市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站集中处理。
5、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
6、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转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7、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罚款5000元,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罚款2000元。
医疗废物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制度
1、在收集转运医疗废物当中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溢出、散落时,转运人员立即向医院急救事故小组报告,感染管理人员要第一时间赶到现场。
2、确定流失、渗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程序。
3、感染管理人员尽快组织有关人员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
4、对被医疗废物污染的区域进行处理时,要尽量减少对病人、医务人员及现场其他人员和环境的影响。
5、运转人员对泄漏、溢出、散落的医疗废物的医疗废物迅速进行收集,清理和消毒处理,对于液体溢出物采用木屑等吸附材料吸收处理,并对受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必要时封锁污染区,以防扩大污染。
6、清理人员在进行清理时必须穿防护服,戴手套和口罩,穿靴子等防护用品,清理工作结束后,用具和防护用品均须进行消毒处理。
7、如果在操作中清理人员的身体(皮肤)不慎受到伤害,应及时采取处理措施,更换防护用品,受污染皮肤部位用0.25%过氧乙酸擦拭,3分钟后洗澡,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的救治。
8、清洁人员必须对污染的现场地面用0.1~0.2%的含氯消毒液进行喷洒、擦地消毒和清洁处理,消毒工作从污染最轻区域向污染最严重区域进行,对可能被污染的所有使用过的工具也应当进行消毒。
9、感染管理科必须向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事故发生情况,事故处理完毕后,要写出书面报告交给院应急事故小组、卫生局、环保局,报告内容包括:①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②泄漏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科室;③医疗废物泄漏、散落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④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10、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万一被医疗废物污染或刺伤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根据不同的处理方法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必要时接受医护技术救治,进行体格检查,防治传染疾病。
医疗废物卫生安全防护制度
1、认真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有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熟悉本机构制定的医疗废物管理的规章制度,工作流程,各项工作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
2、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正确方法和操作程序执行。
收集、运送、暂时的贮存医疗废物的人员要有严格的防护措施,要穿工作服,戴手套、工作帽、口罩。
3、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每次运送或贮存结束后立即进行手消毒和消毒。
4、要掌握在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及处理过程中预防被医疗废物刺伤,擦伤等伤害的措施及发生后的处理措施。
5、医疗废物暂时贮存处禁止吸烟及饮食,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6、在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医疗废物过程中,要防止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情况的紧急处理措施。
7、定期对从事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暂时贮存和处置等工作的人员和管理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必要时对有关人员进行免疫接种,防止其受到健康损害。
8、感染管理科经常对卫生安全防护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医疗废物相关消毒制度
1、严格执行医院消毒隔离制度。
2、暂时贮存室及区域用0.1—0.2%的含氯消毒剂对墙壁、地面或物体表面喷洒或拖地消毒,每周一次。
3、防护用品在每天工作结束后要用0.25%的含氯消毒剂浸泡消毒。
4、医疗废物转移出去后对其区域及用品用0.1%的含氯消毒剂进行擦拭拖地消毒。
5、医疗废物转运推车及容器每日用0.1%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擦洗消毒。
6、对医疗废物包装物表面被污染时要立即采用0.2%的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
7、每次收集或转运医疗废物后立即进行手清洗和消毒,并洗澡。手消毒用0.5%碘伏消毒液或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8、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在交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前必须就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用0.2%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
9、对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的排泄物用0.2%的含氯消毒剂或漂白粉消毒,静置一小时后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7.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篇七
①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⑧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④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⑤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⑥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 5000 元的超劳补贴。
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 2000 元的超劳补贴。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①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 小时内向区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
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县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②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⑧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县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④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被医疗废物污染或损伤时,在采取紧急处理措施的同时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制度 ①感染性医疗废物、损伤性医疗废物、病理性医疗废物等需要焚烧的医疗废物必须交迎园医院由市废物处理部门集中处置。②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相关的废物管理,必须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⑧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交嘉定区环保局指定的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④过期、淘汰、变质或者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如细胞毒药物,必须由科主任批准,交嘉定区废物处理有限公司集中处置。⑤放射性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专人负责处理并有记录。⑥隔离的传染病人或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传染性的呕吐物、分泌物等排泄物,必须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消毒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⑦禁止任何科室及其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违者扣 5000 元的超劳补贴。因科室管理不当造成医疗废物流失扣 2000 元的超劳补贴。
医疗废物事故报告制度 ①一旦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时,其工作人员特别是负责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暂时贮存的工作人员有责任和义务立即向感染管理科报告,感染管理科在48 小时内向区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报告。调查处理结束后,必须将调查处理结果向市卫生局、环保局、医院应急事故小组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其简要经过;(2)泄露、散落医疗废物的类别和数量、受污染的原因及医疗废物产生的科室:(3)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已造成的危害和潜在影响;(4)已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和处理结果。
②发生医疗废物导致传染病传播或者有证据证明传染病传播的事故有可能发生时,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法》及有关规定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⑧当发生因医疗废物管理不当导致人员伤亡或健康损害,需要对致病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的重大事故时应当在2小时内向区政府、卫生局报告,并采取相应紧急处理措施。
8.处置间管理制度 篇八
处置间是存放和中转病区污染物品的主要场所,处置间工作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医院感染的发生。必须严格按以下制度执行。
一、每班保持处置间清洁整齐, 一般各班用后物品当班清洗、消毒。
二、处置间相对划分区域放置物品,各类物品必须进行初步消毒,不允许存在只清洗不消毒或消毒不严格不彻底的现象。通常情况下,选用84消毒液或84片,消毒液的配制、更换、每天由早班执行。总管理者由护理院感质控员负责。
三、使用过的器械、物品如镊子、剪刀、换药盘等用含氯消毒剂初消毒浸泡,所有轴节均应打开,消毒液应浸没被消毒物品,浸泡时间为15~30min,再用流动水清洗干净后分类清点、包扎、送供应室高压灭菌。压脉带、体温表等用含有效氯500mg/L84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清水冲净晾干备用。
四、处置室储物容器要定期清洁、消毒,可用去污粉刷洗干净,再用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五、敷料的处理,一般不具有传染性的伤口换药的污敷料集中运送指定地点销毁,遇到破伤风、气性坏疽患者的敷料应单独立即焚烧。
六、处置室地面要定期清扫,保持整洁,地面用含氯消毒剂浸湿的拖把拖地,室内陈设物品定期用含氯消毒液揩擦,拖把与抹布应专用,定点晾晒。
9.处置室工作制度 篇九
2、禁止吸烟、禁止饮食,室内要有医疗废物分类标示并按标识放置。
3、一切接触患者血液、体液的操作用物包括注射器、输血输液针头、换药敷料等,其运送的过程,均是可能造成医院感染的环节,所以必须采取严格的隔离防护措施,针头装入耐刺容器消毒毁形处理,换药敷料装入垃圾袋,做好标记,送焚化炉焚毁。特别要注意避免血液和体液在运送途中的溅落,若不慎溅落,可用0.5%~1%含氯消毒液擦净,以保护环境。
4、医院感染既可发生于患者,也可发生于医务人员。医务人员要注意保护自身安全,在处置室工作时要防止针头、利器刺伤皮肤,万一不慎弄破,立即挤压伤口使其出血,用含碘消毒液涂擦,以减少感染机会。要勤洗手,必要时戴手套工作。
5、保洁人员必须经过消毒隔离知识培训,懂得血液及体液预防隔离方法,并在护士长、病区监控护士指导下进行工作。
10.网络安全威胁处置制度 篇十
制度汇编
单位名称:商洛市畅腾潇湘影城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健康管理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必须持有效健康证明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开展食品从业人员晨检,督促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人员调离食品岗位,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从业人员上岗操作时穿戴整洁浅色工作服,手部清洁,不留长指甲、佩戴手饰;上岗期间不抽烟、吃零食以及做与食品生产、加工、经营无关的事情。
4.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档案, 并随时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两年。
二、培训管理制度
1.食品经营人员必须在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之后方可上岗。
2.食品经营人员的培训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食品从业人员。
3.定期组织食品经营人员培训,制定培训计划,每年不得少于40学时,并做好相关培训记录。
4.建立从业人员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内容等记录归档。
食品安全管理员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加强对其培训和考核,经考核不具备食品安全管理能力的,不得上岗。
2.食品安全管理员应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法律和相关知识培训。.制定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岗位职责,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病人员调离食品工作岗位。
5.建立单位食品安全管理档案。
6.接受和配合食品监管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保持经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卫生,经营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2、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负责食品安全的督促管理工作,并做好进货食品索证索票和查验登记工作,经常查验食品质量,严格执行食品准入各项标准,保证不经营任何不合格食品。
3.经质量自检不合格的食品,应立即撤柜停止经营,进行销毁或作无害化处理。
4.设立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对有关食品安全信息进行公示。
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采购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货商采购,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落实索证索票、查验记录制度。
2.食品储藏要离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3.及时清理变质、有异味、污染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4.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贮存,并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食品批发企业应当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和销售食品的相关信息,以备查验。
6.按规定做好不合格食品召回工作。
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1.加强经营场所清洗消毒。确保内外环境干净整洁,地面无杂物、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密闭。
2.配备充足食品经营需要的冷藏、冷冻、加工制作、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垃圾收集设施;食品留样设施;三防(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设备。
3.规范处理食品废弃物。
4.坚持食品用具定期餐具清洗、消毒、保洁。5)定期组织对所有设施设备进行保养,及时维修,确保正常运转。
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1.严格落实索证索票制度。采购食品原料、辅料、食品添加剂以及食品相关产品应从具有相关资质的供货商采购,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明等复印件进行留存。
2、严格落实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购进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名称、规格、批号、数量、供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
3.按照食品品种、进货时间先后次序整理相关资料,妥善保存备查。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不少于食品保质期满后六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二年。
4.将进货票据、发票、检验报告装订成册,自行编号,做到与记录台帐对应。
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按照食品储藏的要求进行存放。食品要离墙离地,按到货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放整齐、挂牌存放。
2.贮存直接入口的散装食品,应当采用封闭容器。3.食品批发、配送企业出库要详细记录食品流向。建立销售台帐,详细记录购买方及销售食品的信息,以备查验,账目保存期限为二年。
4.定期对贮存食品进行查验。发现食品有腐烂、变质、超过保质期等情况,要立即进行清理。
5.定期对仓库卫生检查。确保贮存地点通风良好、干净整洁,符合食品储存要求。
废弃物处置制度
1.食品经营者将本单位产生的废弃物按一般废弃物、危险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分类存放、处理。
2.废弃物收集容器标识清楚。
3.食品经营者按类别依法规范处理废弃物。
4、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不得随意倾倒、排放废弃食用油脂。
5、严禁乱倒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及时报告。食品经营单位发生可疑食品安全事故的,应于第一时间立即向商州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报告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情况。
2.及时救治伤员。第一时间将伤员送往医院,积极救治,确保伤员生命安全。
3.停止经营活动。发生可疑食品安全事故后应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分析原因,对可疑引起中毒的可疑食品、原料立即封存,放入冷藏箱(柜)等待调查人员查验,禁止继续使用和擅自销毁可疑食品、原料;对制作、盛放可疑食品的工具、容器以及厨房等可能的中毒现场进行控制。4.积极配合调查。对发生疑似或认定为食品安全事故后,积极配合执法人员对中毒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对可疑食品进行封存、留样及现场控制等具体工作。
5.及时总结堵塞漏洞。事后要及时分析总结,排查安全漏洞,认真开展整改,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投诉受理制度
1.态度诚恳、耐心、冷静、积极处置顾客投诉,并如实记录。
2.及时开展调查,寻找问题原因。3.及时回复投诉人问题原因和处理措施。
4.根据问题责任大小,适当采取给消费者以赔礼道歉、优惠、免单、赔偿等措施,取得消费者满意。
5.投诉内容分类整理,定期分析,对带倾向性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提高服务质量。
食品添加剂使用公示管理制度
1.食品添加剂采购索证索票应规范齐全,同时做好进货查验记录。
2.食品添加剂实行“五专”管理,即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
3.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超量使用或者滥用。
4.食品加工过程中不得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不得添加非食品原料,不得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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