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委托储存配送协议(精选3篇)
1.药品委托储存配送协议 篇一
中标药品委托配送协议书
甲方:(中标人)
乙方:(配送企业)
根据福建省县以上医疗机构第五批,第六批药品网上集中招标采购《招标文件》(FJZX200601,FJHH200601)和《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甲方将其第五,六批部分医院中标药品委托给乙方进行配送(医院和品种详见清单),双方本着互利互惠,责任共担的原则,特订立如下协议: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根据招标代理机构的安排,负责将部分医院的中标药品委托给乙方进行配送;
2.甲方负责中标药品的组织和供应,并对药品的质量负责.在无特殊原因的情况下应及时对所委托配送的药品供应给乙方;
3.甲方应及时将招标的有关政策通报乙方,以便乙方更好地进行中标药品的配送;
4.甲方及时提供有关药品技术指标等相关资料;
5.甲方负责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中标药品代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为医疗机构选择的配送企业;
2.乙方应熟悉《招标投标法》,《工作规范》,《监督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明确其应承担的义务;
3.乙方应主动及时与所负责配送的医疗机构联系,在规定的时间内与
招标人在网上签订药品买卖合同,履行药品买卖合同规定的义务和中标人的承诺.不得以任何借口(如配送地远,采购量少等)而不与医疗机构签订合同或配送药品;
4.乙方每次配送的数量和时间应以医疗机构的采购计划为准,按招标人的网上订单所确定的品种及数量,及时配送.有关网上配送的要求按《招标文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5.乙方在药品技术指标发生变动时及时通知医疗机构.对中标药品进行全过程的质量跟踪,提供相应的技术咨询服务;
6.乙方应按招标代理机构发出的中标药品代理服务费通知中所提供医疗机构采购中标药品的数量和金额向甲方结算中标药品代理服务费以便甲方及时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
有关货款的结算和退换货事项:
(本项由甲乙双方协商订立)
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共同协商.本协议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招标代理机构备案.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日期: 日期:
(本协议谨供中标人和配送企业参考)
2.委托配送协议书1 篇二
甲方:
乙方:
为了保证药品质量,降低经营成本,根据《药品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甲、乙双方本着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以下药品委托配送协议;
一、甲方根据国家 法规及以上有关文件精神,委托乙方负责甲方的药品配送工作。
二、乙方对在药品配送中出现的质量问题负相关责任;甲方负责对乙方药品配送进行全程质量监督及跟
踪检查。
三、乙方要全面保证所配送至甲方的药品质量合格,同时根据甲方的需求,适当增加药品种类,以满足
甲方所处市场的需求;甲方必须积极向乙方反馈所处位置的市场信息及商品信息,以共同实现经营目标。
四、甲方应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合理的采购计划,并及时将货款交付乙方。
五、乙方在接到甲方订单后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将甲方所订药品和配送单据一同送达甲方,甲方在货
物送达时应及时办理收货手续。
六、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处理甲方退货的相关事宜。乙方处理因配送药品本身质量问题所引起的退货
(在甲方销售时因保管不善而使质量发生变化导致不能再销售的商品由甲方处理);对于按照相关协议及规定需退换货事宜,同时承担因甲方自身原因导致的相关损失。
七、甲方和乙方共同负责配送药品的不良反应的管理工作,药店质量负责人负责初步调查处理,并协助
乙方质量管理部处理因质量事故引起的一些市场遗留问题;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质量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八、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九、货款借款方式:否则,按欠款额每天3%计收违约金。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地址: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3.药品委托储存配送协议 篇三
甲方:
有限公司(委托方)乙方:
有限公司(被委托方)
为了执行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及相关法规,明确委托方及被委托方质量管理责任,保证器械质量安全有效,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甲方销售从乙方代理的产品委托乙方进行储存、配送等相关事宜达成如下质量保证协议。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自签到之日起起至
年12月31日止。
二、甲方义务
(一)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企业加盖单位公章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复印件。
(二)甲方委托乙方贮存、配送的器械限于从乙方处代理销售的产品。
三、乙方义务
(一)委托协议签订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本企业加盖单位公章的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乙方负责对甲方所委托的产品有效证件进行审核,比如产品注册证、备案凭证等有效证明。对于不符合要求情况及时反馈给甲方。
(三)乙方应当严格进行受托产品入库检验。乙方有义务向甲方反馈到货产品质量情况。对于不符合要求产品,乙方禁止办理入库。
(四)乙方对甲方委托贮存的产品安全负责,对违反贮存和操作标准要求而产生的损坏问题,由乙方负责。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发生在库已过期和近效期产品的统计和调查。
(五)当甲方委托产品发现召回情况,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做好召回产 品追溯。并对在库、在途召回产品进行冻结追回。
(六)乙方贮存、配送的商品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法定的质量标准;
2、应有法定的注册证号和生产批号等信息;
3、包装标识符合有关规定和储运要求;
4、对于进口的医疗器械,外包装必须贴有相应的中文标签,标签内容需与备案说明书当中内容一致;
5、委托产品必须属于许可证经营范围内产品。
四、配送义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运输配送服务,运输公司由甲方自己选择。运输过程中所造成的损坏,由甲方自己负责。乙方负责协助追溯。
五、协议说明
(一)本协议经双方签订之日起即生效。
(二)对于协议过程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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