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中介服务协议书 (版本)doc(精选7篇)
1.融资中介服务协议书 (版本)doc 篇一
协议编号:
2018年农产品合作服务协议
通用版本
甲方:
乙方:
由于食品安全问题突出,导致消费者信任成本极高,优质农产品市场推广宣传难度大,为帮助区域农业企业以及生产者解决农产品市场推广宣传问题,助推南充品质农业发展,实现一二三产业联动;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优价放心的农产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上就农产品市场推广宣传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供双方严格遵守:
一、合作模式
甲乙双方作为联盟伙伴,乙方志愿加入甲方农产品市场推广宣传平台,采用以下的互利双赢的模式合作。
1、定价策略:根据市场行情,农产品在市场推广宣传的前提下,甲乙双方联合定价。
2、乙方产品进入到甲方的市场推广宣传平台以及相关的终端销售渠道,乙方应提交《批次农产品合格证》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承诺书》,提高消费者信任度。
3、甲方利用自身资源,对乙方产品作出市场推广宣传,促进乙方农产品销售,助推乙方农产品区域品牌建设。
4、合作期间,乙方需向甲方提供相应的宣传资料、海报等宣传资料,协助甲方进行市场推广宣传工作。
二、基本条款
1、合作协议期内,乙方根据甲方市场推广宣传所需农产品订单所载明的内容向甲方供应农产品,该农产品订单包括具体的品名、数量、规格、单价、价格、交货时间、交货地点、交货方式等。同时每批次订单乙方需提供《批次农产品合格证》。
2、甲、乙双方根据乙方供应的农产品在甲方市场推广宣传的总销售额确定甲方的销售分成,销售分成由乙方在甲方每次支付货款时进行结算。
3、农产品试吃品:为了鼓励甲方市场推广宣传乙方农产品的效果,乙方同意就其农产品给予一定的农产品试吃品,试吃品由双方协商确定,该试吃品在每批次订单时由乙方主动供应。
4、有条件年返利:双方同意,甲方在合作的总含税市场推广销售额达到约定的目标
时,乙方将向甲方支付额外 返利作为奖励,该返利在双方结算剩余货款时由乙方自行与甲方进行结算。
5、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与乙方结算货款的方式仅为银行汇款,乙方收款信息详见附件《乙方基本信息》,若乙方需变更该收款信息,应提前15天书面告知甲方,若因乙方未能及时告知的,从而导致甲方付款迟延或被银行退款的情形,甲方可予以免责。
6、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税务机关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普通发票(农牧渔、农产品)发票。
7、经双方协商,乙方如选择其它相关市场推广宣传方案,则双方另行签订相关补充协议,乙方按约定承担相应费用,甲方按约定向乙方提供相关市场推广宣传服务。
8、合同签订时,乙方需提供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乙方公章以确认以上证件的有效期。
三、一般条款
1、农产品 1-1 农产品质量
1-1-1 乙方承诺,所交付的农产品均符合本合同和农产品订单中规定的所有规格和要求,并保证与提供给甲方的样品具有同等的质量、规格和要求。
1-1-2 乙方承诺,其提供的农产品质量及相关配套服务完全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定,因农产品质量和相关配套服务等原因导致消费者财产或人身伤害、或造成甲方经济和商誉损失时,乙方应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1-3 乙方应保证其提供的农产品及相关配套服务符合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应在产品包装上向消费者说明并表明正确使用或者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1-1-4 乙方向甲方提供全国性和地方性法律法规所要求的所有有效的证件、许可、批准和其他从事本合同项下经营业务所必需的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附件《乙方具备的相关文件清单》之内容):乙方应确保其提供的证明文件和信息准确、真实无误,如有变更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如因乙方不提供、提供不实或乙方未及时更新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对产生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如造成甲方及任何第三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1-1-5 乙方承诺,所提供农产品上不存在任何他项权利、担保、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或主张任何权利。同时,不构成对任何第三方之合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或工业产权等)的侵权行为;乙方同意,凡有第三方追究此类侵权责任而引起纠纷或法律诉讼的,自甲方收到律师函、其他第三方的通知或被起诉之日起,甲方有权将乙方应付货款作为保证金予以扣留,保证金金额上限与甲方被请求的标的总额等值;若造成甲方声誉及经济等损失,应由乙方全部承担,同时对于甲方的声誉损失,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不少于人民币一万
元。
1-1-6 如甲方已根据现行法律或行政主管部门、司法机关的要求,向消费者承担了农产品的替换或退货的义务,或因农产品质量及相关配套服务问题承担了消费者因此产生的损失,乙方应承担甲方因此产生的所有费用,且甲方有权从乙方的应付款中直接扣除;若相同或者类似情形发生超过3次(含3次)、或给甲方声誉造成影响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支付甲方相当于全部进货金额的3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1-7 乙方提供的农产品如果有保质期的,则按如下约定(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1)保质期大于一年的,要求距生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2/3.(2)保质期小于等于一年的,要求距生产日期不超过保质期的1/3.(3)保质期小于1个月的,要求距生产日期不超过3天.(4)保质期小于半个月的,要求距生产日期不超过2天.(5)保质期小于等于1周的,要求当天生产.1-1-8 乙方提供的农产品如需另行提供物流配送的,费用均有乙方自行承担费用。
1-1-9 生鲜农产品质量特别约定;根据生鲜农产品质量要求,需要冷冻冷藏的,乙方应当保证在生鲜农产品的生产、储存、运输到甲方订单指定地点的全过程中,完全满足农产品对冷冻或者冷藏条件的要求。
1-1-10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利益,乙方同意甲方在应付货款中暂扣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
金,若因乙方农产品及服务的原因给甲方或者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从该保证金中弥补相应损失或充抵账面金额,乙方弥补相应损失或充抵账面金额后,应按甲方的要求补足该履约保证金,具体数额如下:(1)商品履约金为1000元/店。
(2)该履约保证金于双方终止合同后无息退回乙方。1-2 农产品包装
1-2-1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农产品包装必须完整,无任何破损和污染,农产品的储运包装必须达到国家及地方有关运输、储运的要求及标准,有保质期要求的商品在包装上必须清晰注明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保存方法。
1-2-2 乙方提供的农产品计量应确保其量值的准确,包装上的计量标识应使用国家规范用语和法定计量单位表示,同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质量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1-2-3 乙方提供的农产品的标签及农产品包装的装潢必须符合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否则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2、价格
2-1 价格约定
2-1-1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农产品价格必须与各农产品进货原价的报价单或协商价一致。
2-1-2 合同签订前或者合同期间,甲方随时可以要求乙方提供各农产品的生产记录表,乙方应予配合。当乙方的原价发生变动,无论甲方要求与否,乙方必须以书面形式立刻向甲方通知变动原因及相关内容。
2-1-3 甲乙双方确认,本合同所指的乙方提供的农产品的价格已包括增值税、关税、消费税等各种应由乙方缴纳的税金和费用,也包括了根据甲方要求包装农产品的包装费以及将农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的运输费(不含由甲方运输的费用)。
2-1-4 乙方承诺:若甲方在发生农产品订单后,发现乙方就相同或相似商品给予第三方的销售价格低于供给甲方的价格,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作出说明,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认最新价格。2-2价格变动
2-2-1 双方在发生情况之一时,应事先通过协商一致后,方能变更各农产品的进货原价。
(1)因原材料价格变化,汇率变更等因素,导致进货原价调整;(2)因生产方法、供货方法、包装方法等原因,导致进货原价调整;
(3)在一定期限内,乙方为促进本公司农产品销售而进行的特殊促销活动。
(4)在一定期限内,因甲方的相关周年庆活动或者乙方推出的大型主题促销、厂家宣传周等活动,乙方如果愿意其所供农产品在一定期间内,在正常进价基础上,全面下调一定百分比,整体让利于甲方,该让利需双方另外谈判确定。
2-2-2 乙方同意,如乙方决定降低所提供农产品的甲方进货价格,则乙方对甲方在价格调整前已进货但尚未销售完的农产品,应按调整之后的进货价格对甲方进行差价补偿,数量以甲方的库存数为准。具体发生时,甲方以通知书的形式与乙方确认并收取,以实际通知书为准。
2-2-3 因市场推广宣传销售的特殊性,乙方同意,如乙方降低促销农产品的销售价格,乙方可以按照该促销农产品原销售价格与促销期间销售价格之间的差额对甲方进行补偿,数量以乙方促销农产品在促销期间的实际销售量为准。具体发生时,甲方以确认书的形式与乙方确认并收取,以实际确认书为准。
2-2-4 如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限量供货、或供货不足等)造成甲方市场推广宣传农产品缺货脱销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金额为当次订单项下供货不足农产品总进货金额的两倍,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还应赔偿甲方损失;若连续缺货30天以上或年累计缺货超过90天的,则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按约定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不得要求任何形式的补偿。
3、供货
3-1 甲方有权根据经验需要确定是否市场推广宣传乙方的农产品,或引进乙方新的农产品。
3-2 由乙方负责将农产品送至甲方指定的市场推广宣传区域,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3 乙方同意:农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经甲方收货部门验收签署送货单后,农产品的所有权即转移给甲方,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保留农产品所有权,也不得自行取回已交付的农产品。乙方不得以所有权已转移为理由对抗甲方所享有的退换货权利。
3-4 货物验收由甲方收货部门清点数量,一般仅清点外部大包装(如箱、袋等),但甲方有权根据情况打开外包装检查、清点内部数量,如在收货抽查中发下数量短缺或在收货后任何时间点清点数量时发现短缺的,甲方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短缺货物数量十倍的违约金(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甲方验收时未对乙方农产品提出异议并不意味该农产品完全符合中国法律法规等规定或者本合同约定,或乙方农产品存在质量问题,而使甲方遭受损失的,不论甲方是否验收,乙方均应当承担全部责任并承担因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
3-5 乙方必须按照农产品订单确认的交货日期交货,如农产品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而将农产品退回的,亦视为乙方未送货,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发生未交货的情况达三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3-6 如乙方供应的农产品参加甲方的促销活动,经双方书面确认后,乙方未交货,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乙方发生未交货的情况达三次,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4、退货
4-1 若乙方农产品存在侵犯他人合法权利之可能,或经相关律师函、主张权利方的通知、报纸报道、诉讼等由政府机关(包括法院)出具的生效法律文件的,则可认定乙方农产品侵犯他人合法权利的,即使双方存在不退货约定,甲方仍有权无条件全部退货,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
4-2 若乙方提供的农产品侵害或者可能侵害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民事权利等,则甲方有权将农产品退还乙方,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4-3 若乙方提供的农产品因乙方原因发生滞销、变质、包装不良或损坏、交货规格不符、因乙方多交货物造成滞销、或乙方提供的农产品有违法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或受行政处罚的,或双方终止合作关系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甲方退货,若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仍应赔偿甲方的损失,且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风险由乙方承担。
4-4 乙方提供的农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第1条对农产品的相关要求的,甲方可以要求退货,且乙方不得拒绝该等退货。
4-5 甲方通知乙方退货后,乙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派遣相关人员到甲方指定地点收回退货。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退货货款及退货费用,若乙方应付货款不足以抵扣上述费用的,乙方应于甲方书面通知后5日内以电汇或支票的方式支付差额。逾期未办理退货,甲方按退货总额的5%/天的标准收取场地占用费,逾期20日未办理退货的,视为乙方放弃未提取的退货的所有权并授权甲方自行处理,同时该等货物之货款由甲方作为退货款从应付款项中扣除,且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或造成的损失均有乙方承担。
4-6 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及乙方派遣的相关人员办理退货后,该农产品的风险转移至乙方,甲方不再对退货的损失承担任何责任。乙方逾期未办理退货的,若发生任何损害或损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
5、.付款
5-1 帐扣(又称货款扣除):是指甲方有权从乙方货款中扣除因本合同产生的乙方应付给甲方的款项(包括但不限于退货款、赔偿、违约金、各项费用、返利、折扣、差价补偿、履约保证金等)。本合同中所称的“货款”、“退货款”均包含所适用的增值税。
5-2 甲方应严格根据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方式结算款项,若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至节假日后的第二个工作日支付。
5-3 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期限内交付送货总额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5-4 乙方同意,若发生甲方处乙方库存农产品的金额大于其在甲方账面货款总额的,则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全部货款予以保留,直至上述情况消除(乙方按甲方要求提供相应担保的除外)。
5-5 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后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付款,因乙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有误或乙方未能及时通知甲方银行账号有变更、乙方违约等)导致甲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的,则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5-6 乙方基于本合同应支付给甲方的各类费用、款项,乙方同意甲方从应付款项中扣除,若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付款后15日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即视为乙方已接受甲方的扣款。
5-7 乙方为小规模纳税人且从事农牧渔业的,须提供税务机关相关证明。
5-8 甲方有权在乙方清场期间、商品大类缩减期间对乙方最后一把尾款实施保留。5-9 当乙方账款余额不足以抵扣退货及费用等,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冲抵,乙方应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补足履约保证金。
5-10 履约保证金在乙方所有大类清场完毕后无息归还(已扣除的不予返还)。
6、促销活动
6-1 乙方自愿参加甲方组织的促销活动,由甲乙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签订促销服务协议。
6-2 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可向甲方门店派驻促销人员,促销人员由乙方选派、为乙方工作并与乙方建立完整合法的劳动或劳务关系,按时支付工资及缴纳相关保险等,乙方的促销员在任何时候均不得被当成甲方的员工并要求甲方对其承担雇主的法律责任,否则甲方有权将乙方到期货款作为保证金予以扣留,若造成甲方商誉或经济损失,乙方全部承担,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其到期货款中扣除。乙方之外的第三方向甲方门店派驻促销员,对乙方的商品进行促销,乙方承担连带履约责任及赔偿责任。
6-3 若乙方安排促销员进入甲方门店工作,则乙方及其促销员应严格遵守签署的《促销人员管理协议》的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根据《促销人员协议》的约定行使管理权力。
6-4 若乙方促销人员在甲方门店工作期间发生工伤等人身伤亡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若因乙方怠于处理的,甲方有权代为处理,乙方应承担相关责任、费用,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其到期货款中扣除,6-5 乙方促销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各门店的各项规章制度,如乙方促销人员在甲方门店工作期间违反甲方的规章制度或有其他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所有责任并向甲方赔偿,乙方同意甲方直接从其到期货款中扣除。
7、物流服务
7-1 乙方向甲方交货应以甲方订单为依据,乙方应依据订单所载之品名、规格、数量、品质、日期等要求,将农产品送达甲方市场推广宣传所指定区域。
7-2 乙方应根据本合同约定及甲方的订单,将约定的农产品自费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市
场推广宣传所指定区域。如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物流运输服务的,则甲乙双方可选择由甲方提供相应的物流服务,并签署《物流服务协议书》。
7-3 如乙方选择甲方提供物流服务的,并按上述15-2条签署的《物流服务协议》的,则乙方应将农产品运输至该协议指定的物流中心,乙方的送货时间以物流中心指定的时间为基准。
四、协议有效期
1、本协议有效期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2、本协议期满双方应重新签订新的合作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
3、本协议经双方协商可提前终止。
4、本协议自动终止或提前终止,不影响双方权利和义务的追溯。
五、其他约定
1、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本协议为标准版本,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或以双方签署其他文本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日
****年**月**日
2.融资服务协议书 篇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电话:
传真:
邮编:
鉴于:
甲方有委托乙方作为融资服务顾问的意向。乙方是专业从事资本运营的投资管理专业机构。甲乙方双方协商同意,乙方作为甲方融资服务顾问,为甲方的融资提供信息、意见、建议,制作技术性方案及引入资金。为充分利用甲方的现有资源优势,加快甲方资产增值步伐,提升甲方品牌知名度和项目含金量,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受益的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融资委托事宜达成以下协议,并承诺共同遵守。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作为项目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顾问,全权代理负责甲方经营资金引进和融资工作。
2、甲方承诺,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可转债、中小企业私募债、信托等)并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甲方承诺如果甲方与乙方或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之间达不成投资合作协议,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不得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另行洽谈甲方引资项目之事宜。如果乙方发现甲方或其股东或其他关联机构或人员单独与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其子公司或其关联公司洽谈上述引资项目之事宜,并达成协议,视为本协议已经完全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已经达到,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3、甲方所获得的融资额是指甲方与投资商达成的交易合同和/或转让书和/或协议中约定的全部但不限于以货币资金、承债、债券、股票、机器设备、工艺技术、品牌专利、有形或无形资产价值折算的交易金额总和。
4、甲方同意一旦乙方所提供的投资商与甲方共同建立投资合作伙伴并完成相关协议签署,在融资资金到达有关帐户查实可使用后,即视为乙方向甲方提供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的义务全部完成。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拒付和少付本协议项下的融资服务费。
5、本协议签订之后即发生法律效力,对签约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协议的条款,任何一方违约,造成协议目的无法实现,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有权要求赔偿经济损失。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融资服务费金额为甲方所获得的融资额的%,即人民币。甲方应当自从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的首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3
(三)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人民币;甲方从投资商
处获得的第二笔融资款项到账之日起
3(三)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将剩余部分融资服务费即:人民币全部支付给乙方。
3、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应付未付款总额的0.3%(千分之
三)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5、支付方式
融资服务费按如下方式支付:
甲方将上述融资服务费按照约定期限支付至乙方指定帐户:
乙方户名:
开户行:
账号:
6、丙方同意将以持有甲方10%的股权设立股权财产权信托,在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投资甲方的融资款到期时,丙方将10%股权零价格过户至乙方。此承诺为丙方不可撤销的义务。
三、各方的义务
1、甲方的义务:
1)甲方须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须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投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4)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5)甲方对于项目的优惠条件有所变动,或政策有所倾斜时,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详细资料。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融资服务费等。
7)甲方在没有乙方直接参与的情况下,私自(包括自行或以其他名义)与乙方所推荐投资商合作,甲方也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并按服务费的2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8)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两年内,只要系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和甲方就本项目或相关项目合作成功,甲方均应按本协议的规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本合同的解除和终止,并不影响乙方主张此权利。
2、乙方的义务:
1)到项目方进行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
2)组织资深金融投资及资产管理专家为甲方经营管理量身订做策划出个性鲜明、切实可行的短期和长期融资目标、整体资金引进和融资管理战略规划方案和实施策略;
3)利用多种渠道和方式,有计划地面向境内外银行、担保公司、基金会、风险投资商、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进行多层次的项目引资或融资推介;
4)负责代表甲方与项目投资商和贷款银行、担保公司等金融机构起草、草签合作协议和各种相关的法律文书,维护甲方权益;
5)组织重点投资商到项目方实地考察;
6)协助甲方与投资商等的谈判;
7)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8)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3、丙方的义务
丙方将持有的甲方10%的股权零价格过户给乙方。
四、声明与保证
1、甲方的声明与保证
1)甲方根据其成立地或设立地法律合法组建、有效存续并且状况良好;
2)甲方拥有签署本协议所需的必要权力、授权和批准,并拥有必要的权力、授权和批准以充分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义务;
3)甲方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使其获得授权签署本协议,在本协议上签字的代表已获得全部授权,并使该方受本协议的约束。
4)甲方保证,向乙方提供和/或陈述的所有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如甲方不履行诚信义务,向乙方和投资者隐瞒,虚报相关资料和数据,所造成后果由甲方自负。
2、乙方的声明与保证
1)乙方具备合法的资格和权利签署本合同,并已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以获得授权,接受本合同的条款和条件,签署及履行本合同。
2)乙方没有义务对甲方所提供的项目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进行调查;如果项目资料出现不真实、不准确或不完整的情形,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乙方对项目没有义务进行尽职调查。
3)乙方不对所推荐投资商的投资资格、资产状况、经营状况、资金来源合法性、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承诺或保证,乙方的推荐行为不应视为
乙方对所推荐的投资商做出任何的认可或保证。甲方有义务不依赖乙方提供的信息而对投资商独立进行全面尽职调查。
4)乙方推荐的投资商与甲方之间发生的任何与项目相关的争议、诉讼、仲裁、行政调查、行政处罚,与乙方无关,乙方不应成为被诉、被调查或被处罚的一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另行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商的各种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它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商提供甲方所提供的资料(甲方明确要求保密或不得对外提供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商在占有、使用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商。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3、应甲方的要求,乙方可向其推荐与融资活动相关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甲方与乙方推荐的中介机构接触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以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中介机构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本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确需解除的,甲方需向乙方支付乙方已付出劳动的报酬。
3.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八、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书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2、凡因执行本协议所发生的或者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争取各方之间友好协商解决。如果未能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向乙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协议生效
1、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2、本协议书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本页无正文)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或授权代理人)
时间:时间:
3.融资中介服务协议书 (版本)doc 篇三
1、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1)标题填写“材料与光电物理学院”党委(总支)“学生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2)“姓名”、“出生年月”(具体到月即可)应与居民身份证一致。(3)“民族”填写全称(如:汉族)。(4)“文化程度”填写“高中毕业”。
(5)“籍贯”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长期居住地),按现行的行政区划填写到县(市、区)。(6)“职务、职称”填写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的全称,没有担任职务的不填写。(7)“参加工作年月”无需填写。
(8)“加入共青团时间”与团员证上的时间一致,填写到月份即可。
(9)“第一次申请入党时间”为第一份入党申请书落款的时间,填写到月份。
(10)“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间”为参加党校普通班的时间,填写到月份,一般上半年为4月,下半年为10月。
(11)“培养联系人”由所在学生党支部的支部委员确定后填写,第一培养联系人写在第二培养联系人上面。
(12)“何时何地受过何种奖励处分”中,必须是大学期间的奖励和处分。“奖励”部分要写明受奖励的时间、经何单位批准、获奖名称等;“处分”部分要填写受到党纪、政纪、团纪处分或刑事处罚的情况。经组织复查被平反纠正的不要填写。
(13)“本人简历”填写大学期间所担任的学生干部职务,以及参加的主要社会实践活动,采用列表的形式书写,如“2009-2010年 任XX班班长”。
(14)“本人主要优缺点”须如实填写。
(15)“培养考察登记情况(半年填一次),起始日期为2011年12月,至2012年12月。半年”填写一次,每个培养联系人填写半年,同时须有培养联系人的亲笔签名,落款的日期须为相应考察期结束的时间。
(16)“党内外群众反映”由培养联系人摘抄“群众座谈记录”中党内外同志意见(必须包括优、缺点)。
(17)“党支部拟发展时的审查意见”、“党委(总支)意见”分别由所在支部党支部书记、党委(总支)书记填写,并亲笔签名,并标注日期。
2、入党申请书
(1)统一用湘潭大学信笺纸(红色)书写。必须每个学期一份,要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认真书写,不能抄袭,落款的时间必须和相对应的学期的时间一致。党的性质的描述和入党誓词必须是十七大通过的党章,是完整的一句话(附后),不能只写其中的某些句子。
(2)正文内容。主要包括:①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对待入党的态度。写这部分时应表明自己的入党愿望;②个人在政治、思想、工作、作风等方面的主要表现情况;③今后努力方向以及如何以实际行动争取早日加入党组织。
(3)最早的那份入党申请书落款为院党委有备案的时间(如有问题请咨询所在支部支委)。
(4)书写时字迹工整,语言一定要严肃、诚恳,态度要端正。
(5)申请书的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居右书写“申请人×××,下一行写上“×”×班级”,再一下行填写××年××月××日。入党申请书的格式及其他要求请参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
3、自传
(1)语言一定要严肃,诚恳,认真,态度要端正。内容重点是自己的思想演变过程。
(2)①第一页简介个人和家庭主要成员、主要社会关系的情况。家庭主要成员主要指父母,已参加工作的兄弟姐妹,以及与本人长期生活在一起的亲属。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主要指与本人在政治上、经济上有直接联系的亲友、同学等人。②个人成长经历。一般从小学或七周岁写起,每个阶段(如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必须有明显的段落分隔。要写明何时何地在什么学校读书或从事什么活动;担任过什么职务;受过何种奖励或处分;何时何地何人介绍加入过何种进步
一个学期以来的思想历程、思想变化进行总结,不能抄袭。在党校普通班、骨干班期间写的入党申请书、思想汇报不能算作学期的入党申请书和思想汇报。
(3)书写时语言一定要严肃,诚恳,认真,态度要端正。思想汇报最后,要署名和注明日期,一般居右书写“汇报人×××,下一行写上“×”×班级”,再一下行填写××年××月××日。思想汇报格式及其他要求请参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
8、团组织推优材料(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
必须按实填写,入团时间须详细到月份,对于入团时间不记得的,到本班团支书处或组织部处查询。团支部意见由班上的团支书联系召集有关人员开会讨论,并填写讨论意见。主要讨论的是该同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实际表现。
9、考试成绩(含四、六级成绩)复印件
考试成绩单由党务助理统一打印,并到院教务处盖章。四六级的复印件由发展对象自行复印并装袋。
10、校级以上荣誉证书复印件
校级荣誉仅限于五四评优的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团干部、志愿服务先进个人、共青团信息工作奖、科技创新奖、“十佳”和综合评奖评优中的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社会工作优秀奖;省级(含)以上荣誉包括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大学生等,不包括学科竞赛获得的奖励。
1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
包括党校普通班、骨干班的结业证,以及《湘潭大学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情况登记表》(或称党骨结业鉴定表)。
12、填写档案袋封面需要注意的问题
(1)“班级”填写全称;“支部”填写学生一(二、三、四、五、六、七、八)支部。
(2)“干部任职”填写现在担任的职务全称及任职时间;现在未担任干部的,填写以往担任的干部职务全称及任职时间;未担任过学生干部的填写“无”。
(3)“评奖评优”填写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以及五四评优获得的奖项,不能填写其他竞赛的奖项,并注明获奖时间,如“2010年4月-获湘潭大学‘优秀团员’称号”。
(4)“重修科次及时间”中有过重修的记录的如实填写重修科次、课程及时间,没有的填写“无”。
会议主持人:×××(一般为第一培养联系人)
会议记录人:×××(一般为第二培养联系人)与会者:×××、×××、×××、……(除培养联系人外其他参与座谈会的人员)座谈内容:
同学××:×××……(对党员发展对象的评价意见,必须包括优点及缺点)同学××:×××……(对党员发展对象的评价意见,必须包括优点及缺点)同学××:×××……(对党员发展对象的评价意见,必须包括优点及缺点)
(请注意字迹工整。会议座谈内容须详细记录与会者对党员发展对象在日常的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各种表现情况的评价意见,侧重点在其政治理论学习、思想道德素质以及个人的主要优点和缺点,不能忌讳谈论缺点)
××××年××月××日
发言者签名:(以证实记录意见的真实性,班主任请注明)×××、×××、×××、×××、×××、…… 注意:
1、请各党员发展对象的培养联系人/入党介绍人参考以上模板,在规定的时间内召集群众举行群众座谈会,并形成群众座谈意见材料。召开的时间、地点、与会人员自定,其中,与会人员人数不少于8人(不包括培养联系人,其中4人由发展对象负责召集,其他人由培养联系人确定并召集),同时班主任须参加。
2、以上模板仅供参考(括号内的文字为对前面内容的注释,撰写座谈会意见材料时无须注名),撰写群众座谈会意见材料正式文本时,应采用正规材料纸、黑色钢笔或签字笔,最后形成2页的材料。签名必须与正文在同一页。
模板四:
关于×××同志入党的综合性政审材料(仿宋三号)×××,男(或女),×族,××××年××月××日出生于××省××市,××××年××月××日加入中国共青团,××年××月××日向党组织递交第一份入党申请书,现就读于我院××级××班,任职×××、×××。
个人简历
4.融资服务协议 篇四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希望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使甲方获得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债务重组等方式)机会,乙方愿为甲方提供相关服务。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相关规定,经自愿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服务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融资服务事项:
1、甲乙双方同意,乙方按照本协议的约定,为甲方推荐投资商,并提供相关融资服务。
2、甲方同意:甲方确认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后,甲方或甲方指定方与该投资商达成各种投融资协议或实际获得融资的,均视为甲方在乙方服务下融资成功。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3、甲方的融资条件及要求:在本协议签订后
日(月/年)内,通过乙方推荐投资商融资
万元。
二、融资服务费及支付方式:
1、甲方(或甲方指定方)自乙方所推荐的投资商处获得融资的,甲方应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2、甲方(或甲方指定方)成功融资(且融资成本低于 %)的,双方同意应按如下第 种方式计算和支付融资服务费:
(1)甲方(或甲方指定方)收到第一笔融资款后
日内向乙方支付
元融资服务费;余款于
支付。
(2)甲方根据每期实际到账的融资金额之
%逐笔计算融资服务费,并于融资到账之日起
日内支付该笔融资费用。
3、甲方应通过 银行转账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为:
户名: 开户行: 账号:
4、如甲方(或甲方指定方)最终未获得融资(或获得融资的成本高于(含)
%(年利率)),则甲方无须向乙方支付融资服务费。
5、融资过程中已产生的各种费用,如融资成功,由甲方承担。如甲方未获得融资,费用由双方自行承担。
三、甲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该融资项目(企业)的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企业)的基本资料(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商业计划书等资料。
2、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甲方应尽可能为乙方工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便利。
3、甲方应当按照乙方要求,适时向乙方出具经有效签章的委托书及确认函。
4、甲方应当向乙方及时通报投资接洽、谈判及合作情况,特别是重要协议的签署,融资款项的到位情况等。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各项费用。
7、……
四、乙方的权利义务
1、就甲方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并拟定简易的计划书;
2、根据甲方要求对投资商信息资料进行核实;
3、适时向甲方提供投资商信息,协助甲方与投资商联系;
4、投融资协议签署后,尽乙方所能,协助甲方督促投资商资金到位;
5、按照本协议约定保守商业秘密。
6、……
五、保证
1、甲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的资质与权利签署本协议,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信息、资料等均真实、准确、完整。
2、乙方保证其具备合法的资质与权利签署本协议。
六、保密
1、甲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中,如需保密或要求不完全向投资方公开的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出具说明。
2、甲方有义务对从乙方处获得的投资方的各种信息及材料进行保密,并保证不用于本协议项下融资以外的其他用途。
3、乙方有权向投资方提供甲方所提供的信息与资料(甲方书面要求保密的除外),乙方对于投资方在占有使用甲方相关资料过程中可能给甲方造成损害等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其他约定
1、乙方仅负责向甲方推荐投资方,甲方与乙方推荐的投资商接洽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产生的纠纷及责任等,均由甲方与投资商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如甲方要求乙方提供制作商业计划书、参加谈判、进行调查、进行路演推介等的,由双方另行协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八、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非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协议,任何乙方不得擅自变更本协议及其附件的任何内容。
2、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双方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3、本协议的权利义务终止后,双方应当遵守诚实信用原则,根据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义务。本协议的保密条款在协议终止后仍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九、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管辖。
2、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产生争议的,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协议生效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2、本协议的附件、补充协议均为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对甲乙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5.融资中介服务协议书 (版本)doc 篇五
调资服务方(以下称乙方):河北乐华投资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委托贷款业务订立本协议,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因开发建设正定新区项目,需自行选定的有关银行(以下称贷款银行)申请办理委托贷款业务。
二、乙方利用自有资金或委托理财资金以委托贷款方式向甲方贷款,协助甲方完成项目建设,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并按甲、已双方共同认可的用款计划和还款计划由受托银行代为发放贷款,进行项目运作。
三、甲、乙双方商定委托贷款金额为万元,贷款期限为年。甲方每季度支付乙方贷款利息一次,不得拖欠。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甲方另按委托贷款资金数额的%一次性向乙方支付服务费。
四、为保障乙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另行签订《抵押协议》(以下简称抵押协议),甲方将自由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和项目经营权益或股权抵(质)押给乙方并办理完备抵(质)押登记或公证手续,或者第三方的固定资产在建项目经营权等,抵(质)押给乙方,在乙方资金有保障的情况下,乙方依据贷款银行对乙方委托事项的批复向贷款银行汇入资金,以便甲方向贷款银行实现贷款。
五、甲方向乙方申报的建设项目的批复材料、财务数据等,不得隐瞒、虚报、造假,应保证公开、真实、完整、有效、合法。投资项目必须是甲方自行、自主开发建设的项目(参照政府相关批复文件进行确认);甲方保证与受托银行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形成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按期归还乙方资金。甲方向委托贷款银行申请贷款所需的贷前相关手续自行完备。融资借款方(以下称甲方):河北京鑫建业集团正定分公司
六、乙方在收到甲方部分服务费或在律师所将部分服务费办理提存后(具体以提存协议为准),将委派前期操作人员携带资金在三个银行工作日内到达甲方所在地进行实地操作。在委托贷款银行举行三方洽谈,明确三方的责任、权利及义务。在三方达成共识后,按照银行工作程序由甲方递交委托贷款申请函,经受托银行批准后,乙方即派出专人办理委托贷款的相关手续。
七、委托贷款合同签订后,乙方于受托银行开立委托贷款资金专用账户或一般结算账户。在对甲方企业财务报表、公司账务进行核实审计后,双方立即办理固定资产或公司股权的抵(质)押登记手续。乙方按照用款计划将首笔资金存入委托贷款资金专用账户,同时向受托银行发出贷款提款核准书,并由受托银行向甲方发放贷款。
八、甲方责任:
1、如实提供贷款调查、审查过程中应交付的资料(法律规定不能提供者除外),积极配合受托银行的调查和审查。并针对乙方提出的受托银行须履行的委托事项与受托银行协商确认。
2、甲方在贷款到期前如发生企业名称和法定代表人变更、法定地址变更等事项应提前三十个银行工作日通知乙方和受托银行。
3、甲方在清偿其在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全部债务之前如进行承包租赁、股份制改造、联营、合并、兼并、合资、分立、资产有偿转让、申请停业整顿、申请解散、申请破产,以及进行其他足以引起委托贷款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变化或者可能影响乙方及受托银行权益的行为时,应提前三十个银行工作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和受托银行,并须经过乙方书面同意,同时落实债务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责任,否则不得进行上述行为。
4、在委托贷款合同有效期间,未经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为其它企业法人、其它组织或个人承担债务,提供保证担保,或以甲方资产、权益设定抵押或质押,以致足以影响甲方偿还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的能力。
5、甲方如发生除上款所述事件之外的对其正常经营构成危险或对其履行委托贷款合同项下还款义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其它事件,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和受托银行。
6、甲方指定的委托贷款受托银行为银行支行,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否则按违约处理。委托贷款的委托费用约定由甲方负担,由甲方按照规定及时向受托银行支付。
九、乙方责任:
1、乙方按照委托贷款合同约定的时间将资金存入受托银行的乙方专用委托贷款资金账户,并保证该账户上的资金余额能够满足委托贷款合同所规定的甲方提款金额。
2、委托贷款合同项下的贷款损失及风险由乙方承担,受托银行不承担贷款损失的任何风险。但受托银行有义务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能够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并与借款人完成上述固定资产的抵押置换。
十、乙方(受托人)、甲方(借款人)一致同意,甲方向委托贷款受托银行(受托人)提交的委托事项内容如下:
1、负责协助收回贷款本息;如借款人逾期不还,受托人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通告借款人其他开户银行扣款清偿;
2、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按计划用款,保证贷款资金专款专用;协助监督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不出现破产、解散、分立、兼并、租赁、转让、承包等恶意抽逃贷款资金的行为,发现借款人此类行为及时通告受托人;
3、负责保管委托贷款合同项下借款人和担保人(如有)的抵押物、质押物和权力凭证;
4、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的生产经营情况和建设项目的执行情况;
5、负责监督、监管借款人在委托贷款到期前六十天,能够形成真实、有效的固定资产。如借款人未能按期归还贷款,由受托人与借款人完成固定资产抵押贷款。
6、负责代扣、代缴国家政策规定的相关应缴税款。
十一、所有与本协议书有关的文件需按照乙方需求办理合同公证或律师见证。
十二、违约责任:甲方做提供的项目说明和财务数据等有虚报、隐瞒、造假的情况或在甲方递交受托贷款申请函后个银行工作日内,不能得到受托银行正式批复或不能签订委托贷款合同属甲方违约,甲方须承担此次融资中的经济损失;乙方如不按用款计划进款属乙方违约,乙方自愿承担此次融资的经济损失。
十三、本意向书一式三份,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执一份,商定的委托事项内容由受托银行留存一份备案。甲、乙双方履约中签订的电子邮件等其他书面确定文件均为本意向书之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有不到之处双方再行协商,书面订立补充条款。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人)
邮箱:邮箱:
签订时间:年月日
6.债权融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 篇六
法定代表人 地 址: 乙 方: 地 址: 鉴于: 甲方为开展“***绿色环保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有效地利用外部资金支持或外部金融资源支持自身的发展。甲方同意聘请乙方为债券融资的财务顾问,并全权授权乙方作为项目的债券融资业务代表,与相关金融机构进行接洽与协调; 乙方愿意根据本协议约定为甲方提供债券融资的财务顾问服务事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有关规定签订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服务内容与方式
1.1 就项目提供债券融资咨询、绿色债券方案设计、顾问服务,推荐能为甲方提供债发行的券商与甲方合作。合作期限原则上不低于1年。
1.2 在项目方案确定后,做好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协助甲方完成与券商对接工作。
1.3乙方为甲方提供债券融资、绿色债券方案设计、融资顾问服
务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口头或电话咨询、电子方式、专人上门服务、会议交流、提供咨询服务方案。
1.4甲乙双方应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属于工作内容的各事项,甲方可在乙方办公时间内,随时与乙方联系。甲乙双方更换联系人需经对方书面认可同意。
1.5根据需要,双方可以成立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的实施和双方的协调工作。
第二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
2.1 向乙方提供处理有关问题所需的合法、合规、真实、完整、准确、足额的背景资料,乙方签收视为甲方提供。
2.2 甲方依据本协议向乙方提出合理要求时,应给予乙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3 甲方应基于乙方业务的实际需要,向乙方提出明确、合理的服务要求,对超越前述范围及本协议约定的甲方问题,乙方有权拒绝响应。
2.4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与服务内容有关的资料,以及必要的工作条件。
2.5 除乙方外,甲方确保不再委托或接受任何第三方就本协议约定的事项提供服务。
2.6 依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承担保密义务。
第三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
3.1 依本协议第一条之规定的工作范围,尽谨慎的义务。3.2 乙方有权真实、及时、完整地知晓、获取各种与本次服务有
关的信息、资料。
3.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书面要求提供本协议项下的债券融资财务顾问服务,甲方未及时提出书面要求或要求不明确的,乙方无义务主动提供服务。
3.4 乙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为完成其在本协议项下债权融资财务顾问服务。
3.5 乙方应以合理的方式提供顾问服务,但不保证其努力会对甲方的业务产生影响。
3.6 乙方始终以诚信和专业的方式,履行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对甲方就项目所有行为的合法性、合理性不承担任何法律上的责任和义务。
3.7 依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承担保密义务。
第四条 债券融资的综合成本
4.1 甲方承担的融资综合成本为不高于年化6.8%(包括承销费、利息成本)
第五条 乙方收取财务顾问费的标准与方式
5.1 乙方总计收取的顾问咨询服务费为:为甲方成功融资金额(按照乙方推荐机构与甲方签订的合作协议的总融资金额计算)的1%(百分之一)。
5.2甲方应自融资资金到达募集账户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根据第4.1条确认的顾问服务费全额一次性支付至乙方下列账户:
乙方户名:
账
号: 开户 行:
5.3 甲方按照上述约定支付顾问咨询服务费用后,乙方应在收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顾问咨询服务费发票。
5.4 如果甲方延迟支付,按应付金额每日0.1%累计支付滞纳金。
第六条 保密条款
6.1 甲、乙双方在执行本协议期间所接触到的对方内部文件、信息及对方提供的相关第三方信息,应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对外披露、使用或允许第三人使用。
第七条 违约责任
7.1 非因乙方原因本协议提前终止的,甲方按照乙方向其提供的债券发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7.2 除乙方外,甲方不再另行接受或委托任何第三方就该项目向其提供本协议约定的债券融资财务顾问服务,否则视为乙方提供债券融资财务顾问服务,甲方应按本协议约定支付债券发行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
7.3 甲方或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规定的保密义务,应当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保密条款不因本协议的终止而失去效力。
第八条 合同期限
8.1 合同期限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至2017年12月26日结束。
8.2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书面同意终止本协议,则本协议终止。8.3 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解除本协议。
第九条 其他
9.1 本协议自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9.2 本协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9.3 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北京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4 本协议中,实际经营地址为甲乙双方邮寄地址,如有变更,应提前7日书面通知对方。
9.5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本页为《有限公司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债券融资财务顾问服务协议》签署页,无正文】
在签署本合同时,各当事人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均已阅悉且无异
议,并对本合同约定的各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和责任条款的法律含义有准确无误的理解。
甲方: 公司(签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乙方: 公司(盖章):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
7.融资服务居间协议 篇七
甲方:地址:
乙方:地址:
鉴于:甲乙双方签署了或即将签署一个或多个资金项目合作协议,为保障协议的履行及双方的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本着诚实信用、互利互惠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声明:
甲乙双方均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公司或公民,双方因本协议涉及的融资服务所提供的项目、材料、信息均为真实、合法、有效的,如一方提供虚假信息,将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第二条融资服务内容:
1、因项目资金需求(简称:项目方),特委托乙方提供融资居间服务。所需资金总额为人民币(最终以借款合同金额为准)。
2、甲方因自有资金闲置,特委托乙方提供项目融资居间服务。
3、乙方根据甲方和项目方的委托,并结合甲方和项目方的各自 1
实际需求,为甲方和项目方的融资项目合作提供居间服务。
第三条融资合作协议:
1、甲方和项目方根据乙方的居间活动,进行融资协议的具体谈判、协商,具体融资合作协议条款由甲方和项目方议定,乙方做为见证方参与该融资项目的全过程。
2、甲方和项目方达成的具体融资协议仅对甲方、项目方有约束力,甲方和项目方之间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与乙方无任何关系。
第四条佣金支付:
1、在甲方和项目方达成融资协议,并且项目方自甲方处获得融资后,项目方应按本协议的约定向乙方一次性支付融资服务费
2、支付方式为直接从项目方获得的融资金额中扣除融资服务费,甲方支付融资金额给项目方的同时,甲方也同时支付融资服务费到乙方账户,乙方的收款帐户为:
户名:
开户行:
帐号:
3、如甲方逾期支付融资服务费,每逾期一日应支付未付款总额的0.2%(千分之二)的逾期付款违约金。
第五条责任
1、甲方和项目方在乙方提供居间服务期间,不得私下进行协商、谈判,否则甲方项目方应各自向乙方赔偿违约金元。
2、甲方和项目方不得私下以其它公司、自然人身份进行谈判接触,否则甲方和项目方应各自向乙方赔偿违约金元。
3、如甲方和项目方私下以任何名义达成协议,甲方和项目方不仅各自向乙方支付协议约定的佣金,更要各自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元。
第六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项,由双方达成补充协议。
2、如因居间服务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法院管辖。
3、本协议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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