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专项整治总结

2024-10-10

酒类专项整治总结(共10篇)

1.酒类专项整治总结 篇一

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1月至3月,我省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酒类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取得明显成效。

专项整治期间,省局按照“重点突出、上下联动、标本兼治、惩防并举”的总体要求,坚持建章立制,管服结合,底线思维,让监管始终跑在风险前面,专项整治取得成效。全省共检查酒类生产企业58家次,酒类小作坊710家次,酒类经营者(含餐饮服务提供者)62932家次,发现问题3100多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689份,停业整顿1户,立案查处64件,移送公安机关案件线索4条,取缔酒类黑作坊11户。

通过此次整治,全省酒类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得到强化、酒类监管队伍得到锻炼,酒类市场秩序得到规范,酒类质量安全水平得到提升。下一步,省局将继续加强对酒类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管,巩固这次专项整治成果,不放松、不懈怠,严打违法违规行为,确保全省酒类质量安全。

2.酒类专项整治总结 篇二

今年以来,我办在上级和江海区政府的领导下,在各办事处及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根据2011年的打假工作部署,联合区内各有关打假成员单位开展酒类产品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违法犯罪行为,规范了酒类市场的秩序,有力地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的正常健康发展。现将具体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深入开展酒类市场清理整治行动。

今年以来,我办多次联合区工商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经贸局(酒类局)、区卫生局、各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对区内的酒类市场进行全面的检查。在酒类市场的清理整治行动中,我区共出动执法人员88人(次),车辆28辆(次),检查我区酒厂4个、各类超市、经营业户78家,检查发现2家无酒类经营许可证经营酒类行为,区酒类专卖局已经勒令其停止销售所有酒类产品并限期到该局办理酒类经营许可证。而我区的酒类生产企业全部都证照齐全,未发现有生产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行为,以及其它违法生产行为。

二、加强酒类产品的监督检查工作。

下阶段,我区将继续加大酒类产品的监管力度,同时积极做好协调各有关职能部门落实各项工作措施,继续深入开展酒类产品打假专项整治行动,使制假售假行为得到有效的遏制,不断规范我区酒类产品的生产、流通领域秩序,提高酒类生产企业和经 营者的法律意识,确保我区市场经济秩序的稳定。

江海区打假办

3.县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三

为深入贯彻《食品安全法》,根据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办法》和《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切实加强酒类流通管理,规范酒类流通市场秩序,为进一步加强酒类流通管理,确保酒类消费安全,根据《遵义市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实施方案》(遵商[2012]172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的原则,以构建“放心酒”工程为目标,确保酒类消费安全。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采取积极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更进一步规范酒类流通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和企业合法权益。确保酒类经营者办证率达90%以上,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和索取率达90%以上,酒类购销台账使用率达90%以上。

三、整治时间

2012年7月15日至10月中旬结束。

四、整治内容

(一)严格落实酒类销售许可制度 按照《贵州省酒类生产流通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全面开展对酒。

切实采取相应措施,确保机构建立、人员到位。

(二)健全体系,落实责任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本行政区域内的监督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搞好调研,准确掌握情况,及时作出部署,加强督促检查,建立监督管理体制。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责任制,为专项整治提供必要保障。

(三)依法办事,密切协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依照《办法》和《条例》的法律法规规定,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从严查处制售不符合法定要求产品的违法行为。要围绕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目标和重点,做到令行禁止,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各级各部门务必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职责,群策群力,积极工作,对重点产品、重点单位和重点区域,集中时间,集中力量,联合打击查处。

(四)加强监督,确保落实

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县酒类生产流通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督查组对各乡镇、部门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查,对重点市场和重点案件加强督办,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同时,各乡镇和相关县职能部门要将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报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县经贸局),由县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遵义市商务局。

(五)职责与分工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本辖区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指导、督促、检查本辖区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各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既要分工,又要配合,互通情况,齐抓共管,形成整治合力,在县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下,认真完成专项整治任务和目标。

县经贸(商务)局主要负责酒类流通管理中法律法规的宣传;认真指导和引导好酒类流通销售者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宣传和检查工作,印制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标识,中心城区和县城所在地张贴标识率达100%,酒类流通销售许可证办理、备案登记和酒类流通溯源等工作(确保全县酒类销售备案登记许可证率达100%;全县酒类销售经营者《酒类流通随附单》使用率达90%以上;台账使用率达90%以上;逐步建立酒类生产销售流通网上审批系统)。

县质监局主要负责酒类生产企业必须持有生产许可证,酒类商品质量必须符合有关质量标准等工作,确保对无照生产企业查处率达100%。

县工商局主要负责销售者依法经营、打击假冒伪劣酒类商品、商标侵权现象和三无产品(无厂名、厂址和生产许可证)等工作。

县卫生局主要负责生产、销售者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经营场所不得经营有毒有害物品等工作(确保县白酒获证企业100%更换食品卫生许可证)。

县公安局要配合专项整治行动的开展,对干扰行政执法、暴力抗法的要依法处理。

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农民在当地自产自饮或自产自销白酒的备案工作,并加强管理确保酒类销售自产自销的查处率达100%。

六、加强对酒类专项整治的统一领导

4.酒类专项整治总结 篇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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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商务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商务部《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商运字[2011]68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山东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二○一一年五月三十一日

山东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按照商务部《关于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通知》要求,为确保我省酒类流通整治工作顺利实施,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酒类是关系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特殊食品,加强酒类流通管理,规范酒类流通秩序,是建立和谐社会的客观需要。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充分认识开展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加强领导,密切配合,积极推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酒安全,促进我省酒类流通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工作重点

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以《食品安全法》、《酒类流通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依据,按照 标本兼治、着力治本 的工作方针,对酒类流通领域进行全面检查,不留盲区。整治范围是从事酒类经营的批发和零售单位或个人(以下简称酒类经营者)、白酒和葡萄酒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检查重点要以城市、乡镇的消费集中地,农村、城乡结合部、偏远地区等作为检查区域;把各类酒类批发市场、名酒专卖店、城乡集贸市场、小超市、社区(街道)小买部、酒店等作为重点检查对象;把各类白酒、葡萄酒作为重点检查品种,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开展对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制度执行情况的检查。检查酒类经营者是否按要求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已办理的是否存在伪造、涂改、出租、出借、转让、买卖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等情况。对未办理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的要依法严肃查处。要通过此次专项整治,加强酒类流通管理基础工作,全面掌握酒类经营从业人员、经营类型等基本情况,并将备案登记信息按要求上传商务部酒类流通管理信息系统。

(二)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办法》规定,加强对酒类经营者和酒类商品的检查,进一步推进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

1、要全面检查酒类批发经营者购进和批发销售酒类商品时是否索取和开具《酒类流通随附单》(以下简称《随附单》)。

2、白酒和葡萄酒生产企业的销售部门在批发酒类产品时,是否按规定填写《随附单》。

3、酒类经营者对每批购进的酒类商品是否索取加盖酒类经营者印章的《随附单》,是否存在重复使用、转借、代开、伪造和买卖《随附单》的行为;填写《随附单》是否真实,是否妥善保管《随附单》,建立台账,严格管理。

4、对未按要求执行酒类流通随附单溯源制度的酒类经营者,要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记录在案,对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的要依法予以处罚。对没有《随附单》的酒类商品,要在补办《随附单》手续后方可上市销售。

(三)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联合督导检查,加强酒类流通企业的管理和规范,配合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加强对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的管理。要以检查酒类经营者备案登记表(证)、《随附单》为切入点,规范酒类流通秩序。对未执行有关规定的酒类经营者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要依法及时移交公安机关。

(四)完善酒类流通管理长效监管机制。各市商务主管部门在做好整治工作的同时,要加快建立酒类流通管理长效机制。已制定酒类流通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地区,要加以修改完善;未制定酒类流通管理法规和规章的地区,要积极推进地方酒类流通管理的法制化进程。积极推进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流通组织形式在酒类流通行业中的应用;加强酒类经营人员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发挥酒类协会等中介组织的作用,开展酒类流通信用体系和 放心酒 示范店建设,建立健全酒类行业自律约束机制。

三、时间安排

全省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从2011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5月31日至6月10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按照商务部和省厅的总体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确定整治工作重点,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和责任。于6月10日前,将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报省商务厅。

(二)组织实施阶段(6月10日至11月15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针对本地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按照方案要求,全面开展整治工作。

(三)集中整改阶段(11月15日至11月30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督促酒类流通企业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对整改仍不能达到要求的,按照《办法》等规定予以处罚。

(四)检查总结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12月1日-15日各市商务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总结。12月16日-25日省商务厅组织对各市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做好全省酒类流通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和指导。酒类专项整治工作要坚持 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司其责、企业负第一责任 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对本地区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建立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机构,责任落实到人;周密组织,扎实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

(二)加强舆论宣传。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以及工作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好典型。大力宣传和报道守法经营诚实守信的规范企业,增强酒类经营者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从合法、正规的渠道购进酒类商品,自觉抵制假冒伪劣酒类流入市场。

(三)严格依法整治。要进一步加强商务行政执法力度,不断提高流通行业监管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与相关执法部门的衔接配合,全力配合相关执法机关查处案件。坚决杜绝以检查为名的乱罚款、乱收费、限制酒类流通等行为。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市商务主管部门要做好专项整治信息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编发工作简报,报送有关工作信息。从即日起至6月20日每周五上午11:30前填报2011年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报表(附件1);从6月20日至12月20日,每月20日上午11:30前填报2011年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报表(附件1)和2011年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市场情况报表(附件2),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商务厅。6月18日前将本地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阶段性工作小结、12月15日前将本地酒类流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本地酒类流通市场基本情况、专项行动基本情况、执法检查情况、案件查处情况、主要做法、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典型案例、工作意见和建议等),以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报省商务厅。

联系人:申得时 刘慧云

电 话:0531-89013865 0531-89013821(传真)

5.酒类专项整治总结 篇五

根据公司转发的《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安委办[2015]4号)要求,并结合我项目部安全生产工作实际情况,现将我部前一阶段开展专项整治的主要工作、本次自查有关情况情况以及今后的针对措施总结如下:

一、前一阶段主要工作

(一)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部署情况

1、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的通知》,对指导思想、整治重点,时间安排等提出了明确要求和安排,并明确提出本阶段的专项整治目标要求,针对大型起重机械设备、大型施工机械、施工作业安全隐患的排查,同时对施工现场施工方案防执行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注重实效,督促项目部各级责任人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保证必要安全生产投入、改善生产条件等几方面对近期的专项整治工作进行了全面的安排部署。

2、全面遏制项目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我项目部分析了当前施工实际情况,并对重点生产部位进行了重点管控和部署。如架线施工的张力场、牵引场、转向场等

(二)大力开展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

1、项目部组织了安全检查小组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重点检查了重型塔横担吊装现场、张力场、牵引场、转向场的布置、施工情况是否与施工方案要求相符合等。检查组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标准、规范、制度规程进行检查,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并对违反规定、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的施工现场班组下发了隐患整改通知书。

2、对大型施工机械如张力机、牵引机、起重机械登记备案,不定期进行了安全巡查。

二、总体情况

各部门、施工班组能够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和事故情况扎实有效地开展对重大危险源的排查整改等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了排除处理;认真安排和部署安全生产工作,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工作得到了有序开展。

存在问题 :

1、在日常监督管理上还留有死角,对施工现场存在的比较明显的隐患的不能及时监督整改。

2、部分专项施工方案报审不及时,但具体落实情况还有待完善。

3、还存在高空作业防护不到位、不严密,个别未做防护作业人员缺乏自我保护意识,违章作业现象时有发生。

4、施工现场文明施工还存在脏、乱、差现象,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下一步措施

1、项目部将继续加大日常监督力度,及时发现隐患督促整改,严防走过场,确保不留死角。

2、加强施工现场对施工方案执行力度的检查

3、加强对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格执行有关标准和规范,杜绝“三违”现象,同时在文明施工方面加大资金投入。

4、督促施工班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认真审核各项专项施工方案并严格监督,确保按照专项方案施工。

6.专项整治活动总结 篇六

一、成立领导小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街道食药监所对学校的食品安全负责,各学校校长为主要负责人,认真检查,随时监督、加强管理。由校长负责,向全体师生加强思想教育、提高认识,本着对学生负责的精神,继续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二、组成检查小组、集中检查、有的放矢

由食药监所分管领导袁宇翔任组长的检查小组对学校食堂及学校周围小卖部进行了认真核查,对各种食品进行检查:这些商品来货渠道正规,经过严格的卫生检验且在保质期内销售,清洁无污染。学校食堂及学校周围食品安全基本符合要求。

三、确立规章制度,定期抽查、责任到人

(一)与学校外小卖部法人代表商定,具体要求如下:

1、严禁学校外小卖部出售“三无食品”

2、严禁学校外小卖部出售过期变质食品。

3、小卖部的售货员必须定期体检。

(二)与学校负责人商定,具体要求如下:

1、学校食堂设专门管理人员、学校与管理员

2、要采购放心肉、无公害蔬菜,严禁人情肉、关系菜。

3、储藏和保管、要做到“四隔离”、对储藏室要定期消毒、通风。

4、剩饭剩菜要即产即淌、及时处理、不准回锅菜。

5、餐厅要做到空气清新,地面、墙面整洁、无积尘蛛网、卫生状态良好、餐具摆放有序、分类分架。

6、食堂工作人员要做体检,健康人员才能从事。

四、明确监督方案。

为保证食品安全整改工作落到实外,收到实效,明确监督方案。主要有以下三点:

1、学校食堂、校外小卖部应对全体师生的健康与安全负责、随时随地接受全体师生的监督。

2、全体师生有权利对小卖部的“三无产品”过期食品、变质食品进行举报。

3、全体师生有权利对食堂变质的饭菜进行监督。

7.茶叶专项整治行动总结 篇七

市稽查局:

按照市局《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茶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要求,分局制定并印发了《XX分局关于开展茶叶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茶叶专项整治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为保证本次茶叶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分局成立由分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分局稽查队综合科,按照茶叶专项整治执法打假工作重点及《关于在全市开展打击伪造冒用地理标志和名牌标志专项行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按照分局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茶叶生产加工企业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工作。

二、明确目标,突出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工作的目标是:切实落实茶叶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生产许可标志及日照绿茶地理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标识标注;依法严格查处一批以次充好、以假充真等违法行为,规范我区茶叶企业的生产加工行为;依法查处一批无证茶叶生产企业;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联系,规范对茶叶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管理。

茶叶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分局先后出动XX人次,对区内XX家茶叶生产企业进行执法检查,对XX家茶叶企业进行了审查并签订《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题责任承诺书》,并下发《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监督检查通知书》,要求企业进行自查。在执法检查工作中重点检查茶叶生产企业是否有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行为;是否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或者包装标识等方面存在其他违法行为。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茶叶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通过对区内茶叶生产企业的执法检查,对区内生产企业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进一步规范了茶叶生产企业的生产加工行为,有力地维护了茶叶市场食品安全,保护了地理标志的优质、健康形象。分局下一步工作打算是:

(一)是认真总结现阶段开展的专项整治的工作经验,总结经验积极借鉴兄弟区县局的优良做法,建立健全绿茶安全一系列监管措施,为专项整治下一阶段工作打好基础。

(二)是进一步加强对茶叶生产加工小作坊监管工作,对区域内未获证的茶叶生产加工小作坊进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符合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要求的要加强监管,不符合的要依法进行无证查处。

(三)是开展好证后监管工作。要进一步按照市局《关

于做好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生产许可证报告审查工作的通知》要求,以报告审查为重要工作手段,要求所有茶叶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全部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并按照国家质检总局《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检查规定》(2009年119号公告)有关要求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并要求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按照省局《关于印发<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实行食品生产企业法人履责报告制度的意见>的通知》(鲁质监食发〔2011〕49号)有关要求进行履职报告。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建设。认真学习食品相关法律法规,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提高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四)是搞好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12365举报热线,发动人民群众参与茶叶整治,净化茶叶市场,形成部门监管、企业自率、社会参与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XX分局

8.2017年专项整治总结 篇八

根据《中共XX纪委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市、区相关工作要求,我单位对纠正“四风”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刻理解落实八项规定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纠正“四风”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严肃性与紧迫性,切实把有关规定落到实处,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氛围,现就学习贯彻八项规定及整治“四风”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宣传,落实方案

召开专题会议,宣传区纪委发布《中共XX区纪委印发〈关于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整治“四风”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纪发〔2017〕XX 号)、《中共XX纪委印发〈关于深入开展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纪发〔2017〕XX 号)和《中共XX纪委XX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国有资金投资项目招标投标及政府采购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XX纪发〔2017〕XX号)文件精神,制定了《XX2017年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下发至XX各科室。

二、加强领导,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

为推动此项工作扎实进行,特成立专项整治工作小组,由党组书记XX为组长,区纪委派驻XX纪检组长XX为副组长,成员为XX、办公室主任XX,具体工作人员为XX。

三、开展3+3专项自查

对2015年度-2017年X月期间实施的项目和经费的使用等进行自查。

一是重点整治和查处本单位干部以及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存在的贪污挪用、行贿受贿、优亲厚友、以权谋私、欺压百姓、收红包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二是坚持全局统筹,勤俭节约的经费管理使用原则,切实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厉行勤俭节约,压缩文件、简报、会议及其他日常办公经费开支,减少纸质公文数量,控制会议次数和规模。

三是公务接待开支,严格执行区里有关规定,控制公务接待标准,不搞超标准接待,不搞公款相互宴请;严禁以开会、加班、联系工作、检查指导等名义违规公款吃喝;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吃请;工作日午间饮酒;吃喝转入地下,出入私人会所或者带有私人会所性质的“一桌餐”“私房菜”;在私人家中、单位食堂、培训中心、农家乐等隐秘场所违规公款吃喝。

四是对在机关食堂虚列支出、虚开发票套取现金,通过机关食堂变相发放职工福利或是以加班费、值班费、误餐费、洗衣费等名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奖金;采取虚列支出、在

作,不按程序实施采购;分解采购项目,化整为零规避采购;为特定投标人量身定做采购文件;在合同中订立偏离采购文件的条款;不认真履行验收职责;参与围标串标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领导干部及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插手干预正常的招标投标活动。

八是开展约谈和风险点排查,主要领导对党员干部以及职工进行了约谈,约谈达到XX人次;对各科室开展廉政风险点排查,并制定了相关防控措施。

九是设立了纪检举报箱,张贴了举报电话。

通过自查,尚未发现有违规违纪的现象,也未收到举报线索。

四、对管理服务对象进行专项抽查

联合驻区XX局纪检组,开展管理服务对象专项督查,重点对农村危旧房改造、XX项目的督查,抽查了6个单位下面的服务对象,结果显示,全部落实到位。

五、存在问题及下步的打算

9.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篇九

一、成立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为提高对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成立了由分管局长任组长的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重点,做好统筹协调工作,并定期召开旅游风险分析会议,分析研究和解决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研究制定《县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结合本地旅游行业实际情况,研究制定了《县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并已开始实施。按照《方案》部署,认真组织专项工作小组开展了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全面排查和整治旅游包车安全隐患,切实落实了各项工作责任措施。

三、强化舆论监督,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安全生产月”主题活动,通过网络、报纸、电视、广播等多种媒体,加大了对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宣传力度,教育引导各涉旅企业深刻认识开展旅游包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增强做好各项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10.酒类专项整治总结 篇十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关于2012年集中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的要求,落实市局相关的文件精神,为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马山工商所决定,今年第一季度在辖区开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的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白酒和葡萄酒等酒类市场为靶向,集中开展辖区专项整治执法检查行动,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仿冒知名白酒、葡萄酒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等违法行为,清理商品滥用“特供”、“专供”标识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有效杜绝有毒有害酒类商品流入市场,及时、有力地打击经销假冒伪劣酒类商品行为,进一步规范流通环节酒类市场秩序,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整治时间及重点

此次行动于2月20日启动,3月底结束,为期40天。着重围绕“三个重点”开展工作,力求有效解决流通环节酒类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

(一)重点品种:国家和省、市知名品牌的白酒、葡萄酒和洋酒等酒类产品。

(二)重点对象:酒类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商场超

市、名优土特产店、烟酒专卖店、宾馆、酒(饭)店、歌厅、酒吧等。

(三)重点区域:集镇农批市场、农村地区、旅游景点、车站码头、仓库等。

三、整治措施

(一)严格市场准入。各单位要依法规范食品流通许可证核发行为,坚持先证后照,严把酒类等食品市场准入关。要对辖区内的酒类经营主体进行一次普遍的清理检查,重点检查经营者的经营资格是否合法,对无证照经营的,坚决予以取缔,发现问题,依法查处。

(二)突出检查重点。严格落实酒类经营者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以假冒名优白酒、葡萄酒,特别是进口葡萄酒、洋酒等酒类为重点产品,以葡萄酒、白酒等酒类集中销售的区域为重点区域,严厉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违法犯罪行为。约谈各酒类品牌区域代理商,摸清红酒商标、销售价格、销售数量、授权商户等情况,重点对未授权出售名酒商户进行清理。

(三)严查违法行为。加强酒类商品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通过市场巡查、投诉举报、媒体反映等多种途径发现案件线索,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白酒、葡萄酒等酒类产品违法行为,重点打击假冒他人注册商标酒类产品违法行为。对依法确认的假冒伪劣和不合格的白酒、葡萄酒等酒类产品,以及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仿冒知名商品特有名称、包装、装潢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查处。涉

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四)落实监管制度。一是依法督促酒类经营者落实进货查验和记录制度,执行索证索票,建立电子台账,不断完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可追溯机制,提高“靶向”打击的准确性。二是积极推行网格化监管,明确岗位职责,确保任务到岗、责任到人。三是切实推行监管重心下移和监管关口前移,防止出现监管盲区和职能缺位,把突击性、专项性整治向日常规范监管转变,进一步提高市场监管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法制化水平。四是建立酒类重点经营户台帐,重点包括歌厅、批发户、专卖店等,把酒类市场监管融入到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工作中,切实促进经营者自律经营、讲诚信、保质量。

(五)畅通举报渠道。要充分发挥好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网络的作用,严格落实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政务值守制度,确保申诉举报网络畅通,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咨询、申诉、举报,妥善解决消费纠纷。

(六)加强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媒体的宣传作用,广泛向经营者、消费者及人民群众宣传专项整治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假冒侵权酒类产品的危害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提高经营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及时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专项整治氛围。

(七)强化部门协作。各办公室要认真履职,在严厉打击假冒侵权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中切实做到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专项整治工作情

况,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质检、公安和卫生等部门协调配合,强化信息交流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格局,高效有为地做好酒类产品专项整治工作

马山工商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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