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2024-06-26

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共13篇)

1.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篇一

天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方案

为确保天津市20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年,全市继续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乡镇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时间为2年。招募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市生源届、2014届毕业生。部分支医岗位可扩大至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外地生源2013届、2014届本科毕业生,或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地生源2013届、2014届专科毕业生。招募对象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二)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三)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四)身体健康;

(五)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宣传动员

(一)宣传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二)宣传动员

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三支一扶”办)利用多种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工作及相关政策,深入“三支一扶”大学生重点来源高校宣讲优秀“三支一扶”大学生先进事迹,营造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良好氛围。各高校要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积极发挥导向作用,引导毕业生树立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的观念。要利用校园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发布招募信息,开展招募咨询,向毕业生宣传“三支一扶”工作政策和措施,切实做好动员工作。

三、组织招募

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募工作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公布岗位

4月25日前,市“三支一扶”办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www.tjtalents.com.cn)和各高校校园网上发布招募信息,向社会公布今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岗位、人数、资格条件、咨询电话等事项。

(二)报名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报名工作,报名时间为5月6日8:00至5月9日18:00。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高校毕业生通过登陆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各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组织对报名大学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在收到毕业生填写的报名信息后,及时对照招募要求进行审核,并在24小时内将审核结果反馈报名学生。

(三)笔试

市“三支一扶”办委托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组织笔试,笔试时间为5月24日(周六)上午9:00-11:30。笔试工作全市统一进行,笔试内容为毕业生基本素质测试。根据笔试结果,市“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每个招募岗位报考学生进行排序,对无人报考的岗位和成绩合格人员较少的岗位进行调剂,按照1:3的比例(因报名人数少或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岗位,也可按1:2或1:1的比例)确定面试名单。

(四)面试

5月31日(周日),由市“三支一扶”办统一组织面试。市“三支一扶”办按照考生综合成绩(考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和报考岗位对考生进行排序,确定考察名单。

(五)考察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按照考察名单进行考核。考察内容为考生的基本情况、综合素质和现实表现。不符合招募要求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同意,区县“三支一扶”办及时通知考生。对空出的岗位按照考试成绩进行递补,形成体检名单。

(六)体检

市“三支一扶”办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初定体检时间为6月中旬),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健康状况要求(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公布),按照1:1的比例对考生进行体检。对不符合要求的,及时通知考生,所缺岗位按照排序名单顺次递补。递补考生体检结束后,确定拟招募人员名单。

(七)确定人选

市“三支一扶”办对拟招募人员名单进行审核,确定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名单,并在北方人才网向社会公布,同时上报全国“三支一扶”办备案。各区县组织“三支一扶”大学生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可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

(八)岗前培训

市和区县“三支一扶”办分别对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培训。市“三支一扶”办主要培训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等方面的方针、政策等,时间初定在8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各区县“三支一扶”办对本区县录用的“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本区县基层工作,尤其是教育、农业、卫生和扶贫工作的现状,拟服务单位和岗位的基本情况,以及乡镇有关业务工作等。

培训工作结束后,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服务单位与“三支一扶”大学生签署《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可从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下载)。“三支一扶”大学生按照区县“三支一扶”办确定的时间报到上岗。

四、服务期间管理

对“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间的管理,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训与使用并重的原则。

(一)户档管理。“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本市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和档案仍保留在毕业院校,免收服务费。“三支一扶”大学生为本市生源在外地全日制普通高校上学的,服务期间,其户籍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按规定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其档案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统一免费保管。非天津生源天津高校毕业生,其人事档案、户口由原毕业院校免费保存;服务期满在津就业的,按接收非天津生源高校毕业生的有关规定,办理人事档案转接,户口可转至所在区县人力社保局所属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本人申请解除协议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人力资源市场自主择业,由原毕业学校为其办理相关手续或回生源所在地。党团关系随本人转移。

(二)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在“三支一扶”岗位服务的高校毕业生,第一年按每人每月30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第二年按每人每月3500元标准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并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政策,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市、区县财政各承担50%。

(三)日常管理。市“三支一扶”办制定有关管理规定,明确各级组织的职责,加强监督,确保“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安全和健康。及时维护全国“三支一扶”大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确保数据准确。

各区县“三支一扶”办指导、协调服务单位落实“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岗位及住宿、安全、卫生等后勤保障措施,对服务单位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区县团委择优选拔条件适宜的大学生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或从事团的工作,并负责协调落实相关任职程序。

服务单位负责为“三支一扶”大学生安排工作岗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承担日常管理、教育和服务工作,并根据工作需要积极为“三支一扶”大学生提供业务培训机会。服务单位要随时掌握“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出勤和工作情况,对在服务期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大学生,要及时核实情况,逐级上报,经区县“三支一扶”办同意后,报市“三支一扶”办备案,自下月起,停发工作生活补贴,办理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

(四)考核管理。服务单位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平时考核,区县“三支一扶”办负责“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年度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工作。考核主要围绕“三支一扶”大学生的日常工作表现、服务业绩等进行。对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或从事乡镇团的工作的大学生,除上述内容外,还要由区县团委会同乡镇党委对其在团的工作岗位上的.表现情况进行专门考核。考核情况存入本人档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市“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国家统一印制的《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五)争议处理。因履行《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协议》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也可以向人事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就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五、就业政策

认真做好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工作,将“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问题纳入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一并考虑安排。“三支一扶”大学生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按照《关于做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津人〔〕54号)和《关于开展从大学生“村官”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52号)精神,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六、组织领导

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的统一领导和部署,由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2014年“三支一扶”工作的总体规划、部署和指导,市“三支一扶”办负责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组织开展招募、培训等一系列具体工作。市人力社保局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组织协调,与各有关部门密切合作,制定工作方案并协调方案的实施;市教委负责协调高校,开展宣传动员,组织有关招募工作,并做好服务期满的派遣工作;市财政局负责“三支一扶”财务管理工作;市教委、市卫生局、市农委负责协调落实服务单位、岗位等工作;团市委负责确定到乡镇团委工作人选,并协助办理相关任职程序。各区县人事、教育、财政、农业、卫生、团委等部门也要明确各自职责,分工合作,及时解决“三支一扶”工作实施中的有关问题,确保“三支一扶”工作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篇二

对于当时一个仅有大专学历的毕业生来说, 找工作无疑是一件非常困难的事情, 但是郑志敏凭着他在学校优异的表现, 毕业后顺利的进入到电力系统工作。当大家对他投来羡慕的眼光时, 他却做出一个重大决定, 辞职不干。因为他得知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为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 专门实施了“三支一扶”计划。2008年他通过报名、审查体检等一系列程序以后, 光荣的成为一名省级“三支一扶”计划工作者, 派遣到沙县富口镇党政办公室工作。

在沙县服务期间郑志敏自费办起了“周末文艺课堂”用学习传统文化艺术的方式解决农村留守孩问题, 两年来他一心只为那些孩子, 不求名利, 据不完全统计先后有两千多人次参加“周末文艺课堂”这项公益活动, 该活动先后受到《中国关心下一代》、《福建教育》、《共青团福建》、三明日报、福建日报、等新闻媒体的报道。郑志敏在沙县两年服务期工作成绩得到了镇领导和全体工作人员的肯定, 先后担任镇团委书记, 镇政府包村工作组组长, 镇工业开发指挥部成员, 先后被评为镇“优秀工作者”, “沙县优秀团干部”等多项荣誉。

2010年7月郑志敏结束了在沙县的二年“三支一扶”工作, 对于那时的很多毕业生来说没有编制就等于重头再来, 但他不等不靠利用自己省吃俭用下来的积蓄与当时刚毕业的校友陈辉海注册了沙县志海文化传播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经过近3年的努力, 形成了培训、企划、拓展、夏令营、文化项目等为一体的文化传播公司, 公司投入固定资产90万元, 现有专职员工26人。在省市地方人事部门的大力支持下, 2013年公司与中国书法协会考级中心和地方企业签定了系列文化项目的合作, 将为公司的发展迈出重要一步。

有人会好奇的问到他的创业之道在哪呢?面对现在市场上各类众多的培训机构, 他是如何走出一条属于自己的道路呢?按照郑志敏的原话是这样说的“要在传统文化上创业, 就必须结合自身的特点来决定走什么路, 想好了走什么路就一定要走品牌路线”, 他于2011年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的注册了教育类商标“行墨堂”, 全国政协常委、中国书法协会主席张海为“行墨堂”商标亲笔题词。

行墨堂下设有国艺班培训机构, 专业从事书法、国学、文化夏令营等传统文化传播。目前培训事业在三明、莆田地区发展培训教学点12个, 在校学员达800多人, 先后共培养出艺术类本科生68人、研究生5人。成功举办5次“师生书法作品汇报展”。据不完全统计学生在国家级省市县各级比赛中获得一等奖96次、二等奖128次、三等奖300多次等各项荣誉的好成绩, 赢得了广大学生和家长的一致肯定。

文化不是随随便便都可以做得起来的, 他是凭什么来发展文化呢?打铁还需自身硬, 郑志敏八岁开始学习中国的传统书法, 曾获得国家级艺术类比赛荣誉12次, 省级艺术类荣誉30多次。现为中国书法家协会考级中心中级培训师、中国教育学会会员、中国教育学会书法教育专业委员会委员、政协书画院特聘画师, 书法篆刻作品被国家外交部、人民政协报社、民进中央、九三学社等机关和各有关博物馆收藏。

回忆当时刚刚来到从乡下到沙县城关创业时的情景, 郑志敏深吸一口气, 仿佛又回到了三年前。

记得那时第一批的学生只有2个——杨凯旋和陈林凡。当时的杨凯旋只有15岁, 是位新加坡籍的华裔, 利用两个月时间回中国探亲的, 陈林凡是一位在校的大学生, 2人在郑志敏的辅导下, 杨凯旋居然连续三届获得新加坡政府举办的全国青少年中文书写比赛中获得一等奖, 而大学生陈林凡也获得了福建教育厅汉字规范书写大赛一等奖的好成绩, 金杯银杯比不过广大家长的口碑, 郑志敏的教育教学得到了众学生家长的认可, 学生也一天天地多了起来。郑志敏的课堂生动活泼, 他巧妙地将中国传统的国学文化, 融入到课堂上, 很多孩子都被深深地吸引着。他在思考用什么样的方法才能够让枯燥无味的传统文化数学课变得有趣, 让学生对传统文化产生兴趣。这种思考直到现在仍然没有停止。

郑志敏认为“一个好的老师, 不仅仅是教给学生知识, 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 变得乐于学习, 喜欢学习”。那时看似沉默内向、寡言少语的郑志敏, 在课堂上用尽夸张的语言和动作来活跃气氛, 讲解数学知识, 使原本晦涩难懂的数学变得生动有趣。面对大班授课, 他逐渐探索出了一套行之有效的教学方法, 奠定了今天行墨堂活泼幽默教学风格的基础, 更为后来逐步发展完善的"行墨堂式文化教育"奠定了基础。做到这些不是偶然, 曾经在学校担任过社联主席、团支部书记郑志敏一定有自己独特的魅力来吸引学生的关注。

创业路上不忘同路人。郑志敏作为“三支一扶”三明地区的队长, 总是想为这些和自己一样的毕业生去做点什么, 他采取从“三支一扶”服务期满和刚毕业的高校毕业生中招聘工作人员, 经过培养考核上岗, 采取“员工是股东”的互利共赢的模式获得了成功, 走出了一条传统文化和经济与毕业生创业相结合的新创业之路。

“创业不忘本”, 郑志敏在创业的过程中始终把解决留守孩子放在心上, 每年固定在各个教学点中免费为农村留守孩子授课, 对家庭比较困难的学生免去一切培训费用。多年来他先后资助困难的群众和学生多人, 资助资金和物品共累计达到12万多。在创业的道路上他坚信:“付出总是比得到让我更快乐, ”他是那样说也是那样做。

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篇三

本刊讯(邱丽娜) 6月30日,由广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主办、中国广西人才市场承办的“2010年广西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就业见习基地双选会”在南宁国际会展中心成功举办。

本次双选会共有408家招聘单位参加,推出2984个专业岗位。其中“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单位359家,提供465个急需紧缺专业岗位。据悉,今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招募单位除原来规定的有专业人才紧缺的乡镇事业单位外,首次扩大到各地的工业园(产业园)区、区直和各市设在乡镇基层的事业单位、各地列入自治区重点发展产业的重点企业以及部分急需紧缺专业技术人才的县(市、区)企事业单位。招募岗位明确对在未来两年有空编的事业单位特别是有空编但长期难以招聘到优秀专业人才的区直设乡镇基层的事业单位、有明确紧缺专业人才需求的用人单位、解决服务期满人员就业较好的县市区以及乡镇基层事业单位重点倾斜。同时要求各乡镇、园区、区直事业单位上报需求岗位原则上不超过3人,同一单位上报岗位不超过2人;在专业上要求以我区经济发展紧缺的农林水牧、医疗卫生、规划建设、生态环保等专业为主。招募人数将比往年增加约50%。

此外,自治区级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及其下属单位49家企业到会招聘,提供就业见习岗位2519个,涵盖机械制造、交通物流、医疗卫生、软件开发、生物制药、农林商贸、服务支持和工业园区等多个行业和领域。

4.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篇四

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2012年2月11日讯:为做好2012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加强基层人才队伍建设,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的引导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做出贡献。

二、工作任务

省级“三支一扶”计划招募约500名高校毕业生,主要安排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可根据实际需要,按照福建省公务员局、省民政厅、共青团福建省委《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11〕30号)要求,实施市级“三支一扶”计划。市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享受省“三支一扶”计划相关政策待遇。统筹做好在岗“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考核和服务期满考核及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就业服务跟踪工作。

三、宣传口号

到农村去,到基层去,到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为建设更加优美更加和谐更加幸福的福建贡献力量。

四、宣传动员

各级“三支一扶”办、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各类媒体,广泛开展“三支一扶”计划宣传活动,营造良好工作氛围。组织招募期间,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所属网站和人才服务机构网站的首页显著位置与福建省毕业生就业公共网(以下简称公共网,网址:http://222.77.176.102:8083/)的“三支一扶”网络招募系统(以下简称招募系统,网址:http://222.77.176.102:8083/szyf/)建立链接。各高等学校要充分利用校内广播台、校园网、公告栏、海报等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招募信息和相关政策。

五、组织招募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2012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

4、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87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84年7月1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市、区)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二)岗位征集(3月初前)

1、2月20日前,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通过公共网将本地乡(镇)教育、农业(含林业、海洋与渔业)、卫生、扶贫等基层岗位需求信息,报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

2、2月24日前,各设区市“三支一扶”办对县(市、区)上报的岗位需求信息进行审核,确保完整、准确、详实后,报省“三支一扶”办。平潭综合实验区完成岗位征集和初审后直接报省“三支一扶”办。

3、3月初,省“三支一扶”办汇总审核全省岗位需求信息,报经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向社会公布招募岗位信息。

岗位征集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组织报名(3月10日—3月29日)

1、报名时间。2012年3月10日8:00至3月29日24:00。

2、报名方式。依托公共网招募系统,实行网上报名。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期限内登陆招募系统查询招募岗位信息,选择合适的岗位报名。

3、报名要求。高校毕业生认真阅读《报名须知》后,按照招募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网上详实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对本人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201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须在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

(四)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省“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公共网反馈给报名人员。

2、院校考核。(4月2日—4月16日)

(1)省内院校高校毕业生考核,由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在院校学生处或就业指导中心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陆招募系统查询,下同),登录公共网进行。具体步骤:一是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审核功能使用说明》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 见;二是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报名高校毕业生高校考核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给高校毕业生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

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请省内各高等院校于2012年4月16日前,将相关材料报省“三支一扶”办。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按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执行。具体步骤:一是由报名高校毕业生登录公共网下载《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和《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外高校福建生源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打印本人报名简历,一并提交所在学校 院、系审核;二是高校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审核报名高校毕业生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福建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考核表》加盖公章后传真至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由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并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高校毕业生需附上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 难证明。

(五)确定体检人选(4月16日—5月16日)

省“三支一扶”办通过招募系统,根据报名高校毕业生基本情况和所报岗位要求,进行量化评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将通过公共网反馈报名高校毕业生。

5月下旬,省“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组织入选的高校毕业生到指定医院体检。

(六)公示(6月4日-6月8日)

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省“三支一扶”办经审核确认后在公共网公示五天。经公示无异议的,作为派遣对象。

(七)岗前培训和出征派遣(6月底)

省“三支一扶”办组织派遣对象进行岗前培训,填写《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培训内容主要是党和国家有关基层工作特别是农业、农村、教育、卫生、扶贫等方面的方针政策、基层工作知识、心理健康和安全教育等。岗前培训后,举行出征仪式,派遣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服务单位报到。各服务单位和当地“三支一扶”办要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安排工作。

上述组织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调整,省“三支一扶”办将及时在公共网公布。

六、政策支持

(一)在岗待遇

1、服务期间由省“三支一扶”办按月发放1400元生活补贴(含交通补贴,下同),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并享受每人每年20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各设区市组织的“三支一扶”计划可参照省级标准执行。

2、到纳入县级基本财力保障范围的县(市、区)的乡(镇)参加“三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服务县(市、区)财政按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各高校

要根据自身特点,结合实际制定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的具体措施。

(二)期满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在全省公务员招考中,安排不少于当年“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服务期满人数10%比例的职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定向考录。

2、“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的事业单位中自然减员空岗,可用于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省、市、县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 合格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3、对于服务期满两年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继续在我省农村基层工作的,在我省乡(镇)事业单位编制内新增工作人员时,可免于参加统一招考,由接收单位报县(市、区)人事部门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核准相关手续。各地在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乡镇卫生院、乡镇林业和农技推广机构等基层紧 缺人才补充计划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时,要设置“专门职位”面向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招考,或采取 “考核聘用”等方式聘用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等服务项目高校毕业生。

4、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报考条件,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高职(高专)毕业生参加“三支一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可免试入读我省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5、服务期间,由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务,并建立期满“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专门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

6、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支教服务期间计算教龄。其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录(聘),已明确岗位的,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录(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未明确岗位的,由所在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其工资待遇。

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门职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七、管理服务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毕业生户口可根据本人意愿迁往服务单位所在地或家庭户籍所在地或服务单位所在市、县(区)人才服务机构,迁入地公安机关凭毕业生报到证、毕业证书和户口迁移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人事档案统一转至县(市、区)人事局(“三支一扶”办)。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 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单位。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服务期满后,户口、档案和组织关系按照有关规定转迁。

(二)日常管理。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培养与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省“三支一扶”办负责全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统筹实施和成效评估;设区市“三支一扶”办负责对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具体负责协调服务单位落实毕业生服务岗位、提供基本 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各级“三支一扶”办尤其是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服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全面担负起高校毕业生安全健康管理的领导责任。毕业生所在高校要跟踪了解毕业生工作、生活等情况,并积极给予帮助支持。各级“三支一扶”办要注重发挥毕业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作用,为本地区毕业生之间工作沟通交流提供便利和条件。

(三)“支医”毕业生试用工作和参加执业医师考试。根据省人事厅、省卫生厅《关于做好我省支医“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试用工作和参加执业医师考试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发〔2007〕156号)精神,到乡镇卫生院工作的医学专业“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工作第一年须到当地县级以上医院或配有能够指导高校毕业生开展医疗活动、年资较高的执业医师的乡镇卫生院进行为期一年的试用,按规定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四)就业报到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到服务县(市、区)人事局(公务员局),就业统计时列入地方项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年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人毕业证书、报到证、《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等相关材料到省公务员局大中专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办 公室办理就业手续,并备注“××年×月到××年×月参加„三支一扶‟计划”,作为计算工龄的依据。

(五)解除协议。“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按规定提出解除协议申请,经省“三支一扶”办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服务单位。服务期未满离开服务单位的,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工作要求,按照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协议解除工作的通知》(闽毕支〔2010〕13号)执行。

(六)服务证书。“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三支一扶”办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七)各设区市实施市“三支一扶”项目的,应在项目实施前,将工作方案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完成招募派遣后,将人员名单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

(八)加强信息系统建设。各级“三支一扶”办要按照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关于启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闽毕支〔2009〕66号)和《关于进一步完善2010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信息数据的通知》(闽毕支〔2010〕34号)要求,切实重视加强信息系统的运行维护,落实专人负责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毕业生基本信息更新、和期满考核、期满就业等信息。对不能及时准确维护信息系统的县(市、区),省“三支一扶”办将调减当地的招募计划,直至停止招募。

八、经费保障

(一)省级“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体检、社会保险、培训所需费用以及省“三支一扶”工作经费由省财政安排专项经费支付;各设区市组织的到其他县(市、区)服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体检、培训、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办理社会保险等费用,原则上由设区市、县(市、区)财政按1:1比例安排专项经费支付。

5.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篇五

中 共 沧 州 市 委 组 织 部

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 州 市 教 育 局

沧 州 市 财 政 局

沧 州 市 水 务

局 文件

沧 州 市 农 牧 局

沧 州 市 卫 生 局

沧 州 市 扶 贫 开 发办公室

共 青 团 沧 州 市 委 员会

沧人社字[2015] 号

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财政局、水利(水务)局、农业(农牧)局、卫生局、扶贫开发办公室、团委,各市属高校:

根据河北省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九部门《关于做好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冀人社发[2015]39号),为做好我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简称“三支一扶”计划),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5年“三支一扶”计划招募工作

2015年我省招募1000名“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经过岗位征集上报,省批准我市招募80名。招募对象为我省生源2014届、2015届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服务部门主要是乡镇中小学校、农业技术推广服务机构、医疗卫生机构、扶贫机构、农村文化服务机构、乡镇(流域)水利站(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平台等。服务期限2年。

(一)组织招募

招募工作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

1、发布公告。7月上旬发布招募公告。

2、组织报名。⑴实行网上报名。符合岗位需求、身体健康的河北省生源高校毕业生,于7月12日下午5:30之前通过电子邮件,将填好后的《沧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报名信息表》(excel格式)(附件2)发至邮箱czbysjyzd@163.com。超过规定时间发出及收到的报名信息无效。服务意向按照《沧州市2015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岗位需求目录》(附件1)所列岗位代码认真对照填写。⑵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作废。⑶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募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不符合招募条件的,随时取消招募资格。

3、选拔招募。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采取考试方式。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于7月16日上午9:00-11:00在沧州技师学院举行。按照同一岗位考试成绩和岗位数确定初选名单,考试成绩相同依次按照“属地生、专业对口、高学历、特困生”优先原则确定人选。18日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并向社会公示7天。公示结束后,指定市级公立医院组织体检。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结果,初选合格名单报省,经省审核批准后确定最终人选。选拔招募工作于7月30日前完成。

4、档案转递。2015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档案于8月15日前由市人社局统一转至沧州市人力资源市场保管。

5、组织关系。服务期间,“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党团关系转至服务所在乡镇,参加服务所在乡镇的党团组织生活。

(二)培训上岗 培训按照省厅部署进行,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采取集中的方式进行。培训内容主要是学习总书记给河北保定学院西部支教毕业生群体代表、大学生村官张广秀、华中农业大学“本禹志愿服务队”等回信精神、高校毕业生就业相关政策、“三农”工作的方针政策、新阶段扶贫开发相关政策、基层工作现状和发展前景、“三支一扶”计划有关政策及服务项目相关业务知识。采取政策讲解、体会介绍、传授经验、考察等方式进行,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培训结束时,志愿者与服务县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订《河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志愿者服务协议书》后上岗服务。

对从事支医服务的毕业生,按照规定安排试用期和参加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三)有关待遇

6.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篇六

记者从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该省计划招募8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等工作。

招募对象包括:20海南省内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应届毕业生以及毕业后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海南籍毕业生。

记者了解到,今年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将统一派遣到东方、五指山、临高、定安、屯昌、陵水、保亭、琼中、白沙、昌江等10个市县农村基层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7.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篇七

关键词: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政策;比较研究

2006年以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中央组织部、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等有关部门,每年选拔部分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三支一扶”工作。2015年是“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第10周年。据统计,“十年来全国累计选派27.6万名大学生到基层开展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 ,为基层一线补充了新鲜血液,培养了一批心向基层、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青年人才,涌现出许多在基层建功立业的先进典型,为广大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创业树立了良好导向。对比分析大学生村官政策与“三支一扶”计划的异同,吸取借鉴相互的优点,能够促进两者共同发展。

一、大学生村官政策与“三支一扶”计划的异同分析

200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提出“积极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有利于青年人才的健康成长和改善基层人才队伍的结构,有利于促进城乡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受此文件直接影响,2006年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等部门联合颁布了《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也同样受这份文件的影响,2008年中央组织部会同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的意见(试行)》,正式将大学生村官政策提升至国家人才战略的高度予以统筹推进。

1.产生原因方面

我国是人口大国,就业压力将长期存在,2008年起国际金融危机影响全球,加剧了我国严峻的就业形势,高校毕业生就业压力表现尤为突出,做好大学生村官项目和“三支一扶”计划的实施工作,进一步发挥其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是解决农村基层人才匮乏、促进青年人才健康成长的重要途径,也是国家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全方位促进就业的重要内容。人才的培养离不开实践锻炼,选拔大学生到基层工作,符合领导人才成长的客观规律,随着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计划政策的实施,其战略意义得到进一步的认知和拓展,这既是我国新农村建设、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也是青年人才培养锻炼的重要渠道。

2.产生时间方面

2003年,西部计划正式开始,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大学生志愿去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计、扶贫以及青少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这项工作由共青团中央牵头实施。2006年,“三支一扶”计划启动,引导和鼓励为高校毕业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最需要的地方去,经受锻炼,健康成长,为促进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的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和构建和谐社会做出贡献,这同时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央关于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服务基层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的需要,在服务类别和性质上与西部计划同属一脉。2008年,大学生村官政策正式启动,而大学生村官政策在2008年正式实施之前,就经历了“自发探索阶段”(1995—2004)和“全面试验阶段”(2005-2007)[1],此后大学生村官工作进入大范围的试验阶段。

3.组织实施方面

两者的牵头部门不同,但两者均需多部门联合开展工作,大学生村官政策由中央组织部牵头,在实施过程中,各地组织部、机构编制委员会、教育工作委员会、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务员局、教育部门、公安部门、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合力参与实施。“三支一扶”政策由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牵头,“人社部联合教育部、财政部、农业部、卫生部、国务院扶贫办、共青团中央成立全国“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协调办公室,负责这项工作的总体规划、协调和指导工作”[2]。为进一步加大基层水利岗位的招募力度,2015年起在安排“三支一扶”招募计划、征集招募岗位、发布招募公告时,将水利岗位从支农项目中单独列出,各地水利部门也进入了组织实施单位。

4.发展渠道方面

留岗升职,考取公务员,自主择业、自主创业、求学深造是两者期满后最常见的五种选择。三支一扶计划与大学生村官政策都是培养锻炼干部人才的重要实践途径,所以在期满后,考录公务员是许多基层工作大学生共同的热门选择,管理部门也很重视大学生村官和“三支一扶”志愿者任期结束后进入政府机关、事业单位的愿望,2011年中组部、人事部等部门下发的新通知中,进一步完善了“三支一扶”大学生定向考录公务员的政策,加大了事业单位吸纳“三支一扶”大学生的就业力度,2012年中组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等部门下发的通知中进一步完善招考制度,改进了大学生村官考取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办法,选拔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村官担任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聘用为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两者在招聘公务员、事业编制单位人员的相同处是完善考录制度,尽量为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进入公务员、事业单位提供合理的机会和途径。

5.岗位职责方面

现行制度中大学生村官属于“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的志愿者,担任村党支部(党总支、党委)书记助理和村委会主任助理的大学生村官,主要协助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安排部署;二是组织实施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关任务,协助做好本村产业发展规划,领办、创办专业合作组织、经济实体和科级师范园;三是配合完成社会治安、计划生育、矛盾调解、社会保障、调查统计、办事代理、科技推广等工作;四是负责整理资料、管理档案、起草文字材料和远程教育终端接收站点的教学组织管理、设备网络维护;五是参与讨论村务重大事项,参与村团组织的建设和工作。实际推行过程中,国家对大学生村官的目标期待涵盖党政干部后备人才、新农村建设骨干力量、 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等。大学生村官一个任期的服务年限通常为2-3年,工作职责宽泛给村官的选聘、培养、管理等带来诸多不确定性。

二、“三支一扶”计划与大学生村官政策的相互启示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实施多年以来,在促进新农村建设、培养青年人才、保障社会公平等方面取得了突出的效果,是正确的战略决策 ,在支教、支农、支医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成效。

1.三支一扶计划对大学生村官政策的启示

“三支一扶”计划和大学生村官计划在诸多方面有着相近之处,两者都是为了吸引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培养锻炼人才,为新农村建设和经济发展服务。与大学生村官政策相比,“三支一扶”计划的制度设计中目标和岗位职责更为清晰。无论是支农、支教、支医、扶贫工作,还是后期拓展的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文化建设、贫困村整村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基层服务等,都与大学生的专业特点结合紧密,而且易于辨识和理解,这样大学生报考和进入工作岗位后,可以迅速按照工作职责开展工作。而大学生村官计划的主要目标则为培养党政干部的后备人才、新农村建设的骨干力量、各行各业优秀人才等,工作任务相对更加综合。大学生村官一个任期的服务年限通常为2-3年,很多大学生缺乏基层工作经验,而角色定位多、任务广泛给大学生村官的选聘、培养、管理等带来诸多不确定性。大学生村官的工作目标定位需要在实践中进一步凝练,突出主要目标,提高人岗专业匹配度,明确岗位职责。

2.大学生村官政策对“三支一扶”计划的启示

大学生村官政策实施前五年,就有“3万多名大学生村官扎根基层参与创业,领办创办创业项目2万多个,领办合办合作社5204个,为农民群众提供就业岗位26.6万个” ,可以说取得了突出的成效。2015年9月份,全国大学生村官创业联盟正式成立,在探索大学生基层创业,互动分享创业投资和创业技术支持等方面展开合作,发挥大学生村官的群体联合优势,会对大学生村官的创业起到良好的促进和提升作用,这对三支一扶人员创业也是启示。三支一扶政策中对有创业愿望的大学生,将其纳入本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现代青年农场主培育计划”,并提供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按规定落实创业扶持政策。由于创业过程中两者工作地域、工作内容存在着交叉重叠的部分,三支一扶人员也可以组织建立创业联合体与大学生村官联盟合作或合并,促进交流互动,优势共享。两者能够合作的领域不止创业一个方面,在帮助农村发展经济、教育、帮助农民致富等方面存在着共同的目标,在合适的时机和条件下可以进一步展开合作交流。

注释:

[1]马俊云,牟玉荣等.大学生村官就业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3-4.

[2]《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

参考文献:

[1]任社轩:人社部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慰问活动[N].北京:中国组织人事报2016-1-20.

[2]马俊云,牟玉荣等.大学生村官就业模式研究[M].北京:中国农业出版社,2014:3-4.

[3]《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6号.

[4]任社轩:人社部开展三支一扶大学生慰问活动[N].北京:中国组织人事报2016-1-20.

8.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篇八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有关精神,今年我省继续采取统一招考的办法,选拔17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三支一扶”),选拔2000名普通高校毕业生到村、社区担任村、社区主任助理工作(“进村社区”)。现就具体实施工作提出如下实施细则:

一、选拔范围

(一)报考“三支一扶”的人员,应为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毕业生。

(二)报考“进村(社区)”的人员包括:

1、2002年以来毕业后尚未就业,持《择业通知书》并按规定进行了登记注册的甘肃生源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毕业生。

2、2012年毕业、尚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普通高校专科(高职)及以上学历的甘肃生源毕业生。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2年6月2日至6月5日,共4天。

(二)报名地点:甘肃政法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兰州市安宁区安宁西路2号)。

(三)报名方法及资格审查

(1)往届毕业生须持身份证、《择业通知书》、毕业证等证件报名。其中,确未就业但无《择业通知书》的毕业生,持派遣至生源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就业报到证》(必须无具体就业单位)报名。

(2)应届在校毕业生报名时须持身份证、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证明(包括毕业生姓名、性别、学历、毕业年限、专业、生源地等)、以及生源地户籍证明(原户籍复印件或公安部门证明)等证件。

(3)省外院校甘肃生源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果本人因故无法回生源地参加报名的,可委托亲友报名,报名时除提供上述规定的证件外,还须持委托书、考生本人的电子照片(像素为宽360、高480),领取准考证时再进一步审核报考资格。

(4)报名时,现场采集准考证照片。另外,考生需提供3张近期2寸彩色照片,在填写相关表格时使用。

3、以往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毕业生不允许参加此次招考。

4、报考“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原则上只限报考毕业生生源县(市、区)的招考岗位。个别因婚姻发生户籍变化的,凭结婚证、户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在新户籍所在地参加报名。

5、准考证经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盖章后生效,在考前一周内由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给考生。

三、考试

(一)内容及范围

考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测试”。考试内容包括:大学思想政治、时事政治、法律常识、计算机应用知识。考试不指定教材,不举办考前辅导班。

(二)时间

2012年6月25日上午8:30—11:30。

四、录用

招录选拔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考试,总成绩为150分(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少数民族自治县的少数民族考生在总成绩中加5分)。

各县(市、区)按“三支一扶”和“进村(社区)”分配指标数,在指标内,先将把“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作为第一志愿的考生,按“公共基础知识测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确定拟录取人员名单。指标未录满时,将把“三支一扶”或“进村(社区)”作为第二志愿的考生,按照成绩高低进行补录。分配指标末位考试分数出现并列时,由各县(市、区)采取加试方法确定人选。

拟录取人员名单确定后,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后,报省、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审批录用。

批准录用的“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为2年,服务期满后,自愿留在基层工作、经考核合格的毕业生,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安置到乡镇事业单位就业。批准录用的“进村(社区)”人员,纳入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范围。

五、经费保障

组织考试选拔过程中所产生的工作费用,由省、市(州)财政分级负担,各市州(县区)组织考务、培训、体检等工作发生的费用由市(州)财政负担,不得向毕业生收取。

有关文件规定及其它详细情况,请登录“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查询。网址为http://。

本细则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9.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篇九

公告汇总

2014-07-03 09:05 山东公务员考试网 http://sd.huatu.com/ 作者:日照华图 来源:山东华图

2014年山东省继续实施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以下简称“三支一扶”计划)及“社区就业”计划。其中,“社区就业”计划分为“社区服务”和“公益性岗位”两个项目(以下“社区就业”计划中的“社区服务”项目、“公益性岗位”项目分别简称为“社区服务”、“公益性岗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和条件

(一)招募范围

“三支一扶”计划和“社区就业”计划招募范围均为省内普通高校2012—2014届未就业的毕业生、省外普通高校2012—2014届未就业的山东生源毕业生。其中,“三支一扶”计划原则上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农村急需的农业、林业、水利、医学、就业保障、师范、经济类等为重点;“社区就业”计划可将学历放宽到专科,“公益性岗位”主要面向家庭困难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招募人数为3092人,其中“三支一扶”招募2183人,“社区服务”招募424人,“公益性岗位”招募485人。

已签订就业协议的大学生、往年被招募的“三支一扶”、“社区就业”计划大学生不得再次报考。

(二)招募条件

1、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要求;

3、具有工作岗位所需要的专业知识;

4、自愿赴农村基层服务,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5、身心健康,能适应农村基层工作环境;

6、拟招募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一)报名工作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部署,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本市报名资格审核等具体招募工作,各高等院校负责组织本校毕业生报名工作。具体报名时间:2014年7月4日8:00—7月6日17:00。

(二)报名程序如下:

省内普通高校非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师范类毕业生登陆“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经注册成为网站正式用户后(已注册的仍使用原账号)进行报名。

省外普通高校非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师范类山东生源毕业生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注册激活账号后,登陆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凡师范类毕业生在“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上报名成功后,再登陆“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进入“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专区”,激活账号,上传照片,打印准考证。

凡省外普通高校山东生源毕业生(包括师范类和非师范类)网上报名后,需向报考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报送《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报名表》(附件1)、身份证和就业推荐表原件或复印件,进行现场确认。报名期间,各市要安排专人在线值班,按照要求做好有关工作。要及时审查毕业生报名信息资料,确保信息准确真实。

三、考试考核和确定人选

(一)“三支一扶”计划(含“社区服务”)考试统一进行,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统一组织,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时间,考点设在各市,具体考务工作由各市负责。笔试科目:《综合知识和能力测验》。考试时间:2014年7月12日下午2:00—5:00,考试地点和相关要求见《笔试准考证》。面试工作由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自行组织实施。根据笔试和面试加权后的综合成绩,按照岗位分类,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核人员名单,考核工作由各市自行组织。

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经考试考核确定招募初选名单,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医院,组织入选学生进行体检。体检要严格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公室指定的标准,确保体检质量。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大学生,由市“三支一扶”办公室组织填写《山东省2014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登记表》(附件2),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并于7月下旬统一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等网站进行公示。

(二)“公益性岗位”招募可不设笔试环节,具体招募办法由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制定并组织实施。持有《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特困家庭优待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证》或零就业家庭等有效证明的毕业生可第一轮次优先招募;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失业登记证》后满一年没有实现就业的可第二轮次优先招募。原则上通过考核、体检后,可签订协议组织培训上岗。若第一轮次或第二轮次报名人数超过岗位需求数,可按优先顺序组织笔试进行选拔。

四、培训上岗

(一)各市对新招募的“三支一扶”和“社区就业”计划大学生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方面,是普及基层工作常识的公共类培训课程;另一方面,是分支农、支教、支医、扶贫、社区的专业类培训课程,帮助大学生尽快适应岗位要求。培训结束后,新招募的大学生于8月中旬前全部上岗。

(二)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组织拟招募的“三支一扶”、“社区就业”大学生签署相关协议书,并落实新招募大学生的岗位安排和生活保障等有关事宜。

五、政策支持

被招募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具体参照2014年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有关文件执行。

已考取“三支一扶”、“社区就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不得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如因不可抗力因素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要提出申请,经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并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后,终止服务协议。

本次招募的相关信息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和“山东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网”(http:///)发布。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本公告有关问题由省“三支一扶”工作主管部门负责解释。附件1: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报名表

附件2:山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含“社区就业”)计划登记表

附件3:山东省及各市“三支一扶”办公室联系方式

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

10.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篇十

中人社发„2012‟129号

转发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区)人社分局:

现将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人社发„2012‟10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贯彻《通知》精神。各人社分局要认真学习•通知‣精神,并充分发挥村(社区)服务站信息平台作用,做好“三支一扶”的宣传发动工作。

二、明确政策优惠。我市生源毕业生成功参与“三支一扶”计划的,可根据•中山市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享受政策优惠补贴:参与省“三 1

支一扶”的高校毕业生,在省补贴基础上,给予一次性3000元生活补贴;对参与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应征入伍服兵役的高校毕业生,在省补贴政策基础上,给予一次性3000元生活补贴。

三、报名方式。2012年“三支一扶”工作的报名时间为5月31日前。凡中山生源应届毕业生或往届毕业后尚未就业的毕业生(专科、本科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研究生不超过27周岁),参加“三支一扶”服务的,先由个人登录广东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专题网站注册(http://)、填报个人信息,并于2012年5月31前携带•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登记表‣和体检表到市人力资源管理办公室报名,由我局汇总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办。

四、服务岗位安排。省“三支一扶”办对各部门上报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材料进行审定,并统一安排服务地点及服务岗位。

联系人:郭金环,陈嘉欣 ;联系电话:88230672,88230671

地址:中山市民生路38号2楼12、13号窗

附件:关于印发广东省2012年高校毕业生“三支一

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人力资源毕业生三支一扶△通知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2012年5月25日印

11.“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计划 篇十一

一、做好2011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招工作

1、做好全省2011“三支一扶”岗位征集工作。3月份布置岗位征集工作。在各省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各地基层单位申报,并按程序审核汇总,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省“三支一扶”办根据国家下达的指标和我省的选招计划和基层申报情况,研究提出《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人员选招岗位信息》,经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向社会发布。(各省级主管部门负责相应岗位信息的初步审核,省“三支一扶”办审核并汇总。)

2、发布《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招公告》和《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选招岗位信息》。2011年5月上旬,召开“2011年湖北省‘三支一扶’计划新闻发布会”,发布《选招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各省级主管部门分别介绍相关情况,加大“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力度,营造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建功立业的氛围。《选招公告》和《岗位需求信息》同时在湖北人事信息网()、湖北人事考试网()以及省级主管部门网站上发布。(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发布新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介绍相关情况。)

3、开展好宣传、动员工作。2011年5月至6月,组织开展“三支一扶”计划的宣传、动员工作。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及各成员单位、省内各高校,通过报纸、广播、电视和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三支一扶”计划的目的意义、有关政策、“三支一扶”毕业生的先进典型;组织“三支一扶”工作巡回报告团,深入高校巡回演讲,动员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三支一扶”计划。各级“三支一扶”办可协调成员单位参加,有针对性的到有关高校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省级各主管部门,各级“三支一扶”办负责。)

4、组织做好报名、资格初审工作。2011年5月中旬至6月上旬,报名采取学校集体组织报名和到各省级主管部门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其中,省内高校的应届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往届生均由所在(原毕业)学校集体组织,到相关省级主管部门报名;省外高校的毕业生到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报名。各省级主管部门和省人事考试院应公布报名工作联系人、联系电话和电子邮箱等联系方式,各自承担相应的报名组织、报名资格初审、报名信息汇总的任务。报名工作结束后,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做好各报名点的衔接工作,确认报名资格,并由省人事考试院核发准考证。(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报名,省人事考试院负责核发准考证。)

5、做好双向选择、意向性签约工作。2011年6月中旬,组织各县(市、区)用人主管部门与报名参加我省“三支一扶”计划高校毕业生进行双向选择、意向性签约。签约人数不足的地方,可在参加岗前培训前由省“三支一扶”主管部门调整和补充签约,报省“三支一扶”办备案。(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相应的签约活动组织。)

6、考试、体检,确定选派人员。2011年7月中旬,省级各主管部门汇总签约情况,组织岗前培训,对已签约的高校毕业生进行笔试、考核、体检,确定选派人员,选派人员名单由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汇总后公布。(省“三支一扶”办会同省级各主管部门组织岗前培训,并根据考试、体检情况确定选招人选;省人事考试院承担考试考务工作,省卫生厅负责组织体检。)

7、开展人员派遣工作。2011年7月下旬,由省“三支一扶”办会同省级各主管部门开具统一的《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通知书》(一式三联)。“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持《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选派通知书》到相应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报到,再由县(市、区)“三支一扶”办会同县(市、区)各主管部门派遣到各用人单位。(省“三支一扶”办、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

8、做好接收安置工作。2011年7月至9月,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县(市、区)各主管部门认真做好2011“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安置工作,为其创造必要的工作、生活和住宿条件,县(市、区)各主管部门要与其签订统一规范的《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聘用合同》,并报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备案。各县(市、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到岗情况应于9月前报市(州)“三支一扶”办汇总后上报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二、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待遇落实工作

1、做好2011年新选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标准核定和发放工作。2011年选招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其生活补贴和考核奖金所需费用由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负担,县级财政负责其交通补助和商业保险、社会保险有关费用,以及日常管理工作经费。2011年8月至10月,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组织,县(市、区)各主管部门及时向同级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人事)部门申请核定2011报到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生活补贴标准,并按规定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社会保险。在发放手续办理过程中,做好财政部门的衔接工作,少数特殊情况可由服务单位先行垫支,保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基本生活需要。(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财政局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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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做好往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落实的检查督办工作。

2011年10月至11月,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要对在岗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待遇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落实“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各项政策待遇的落实兑现。对于省级下发的考核合格奖金,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协调沟通,完善工作机制,保证及时足额发放到“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手中。落实好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或商业保险的办理工作。发放每年400元的交通补助。县级财政部门要在申报岗位的同时,做好相应资金的预算和保障工作。对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反映的待遇落实方面的问题,要加强督办,抓好落实。(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财政局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3、定期开展走访慰问活动。2011年12月至2011年2月间,各地各部门要通过建立健全领导联系制度,通过实地看望慰问交谈、通信等形式加强联系沟通,及时了解其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体现组织关心,改善服务管理。体现各级党委、政府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重视和关心。(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三、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管理工作

1、加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管理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研究出台《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和服务期满有关政策》、《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中央补助专项经费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省“三支一扶”办负责。)

2、做好2011—2011的考核工作。2011年5月至7月,对XX年—2011届“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2011—2011的考核。对于XX年年“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的考核工作结合考核进行。其中,对支教生的考核要结合工作特点在程序和时间上适当作出安排。(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县、市、区各主管部门负责。)

3、做好2011年服务期满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表彰奖励工作。2011年6月—7月,按照《湖北省“三支一扶”工作表彰奖励办法(试行)》(鄂三支一扶办〔2011〕8号)文件精神,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对全省2011年服务期满的优秀“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进行表彰奖励。(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4、积极创造条件,充分发挥“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各省级主管部门的职能优势,整合资源优势,在资金、项目上给接收“三支一扶”生的单位予以倾斜,调动基层吸收“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积极性。强化基层服务单位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的教育培养。在对“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提供安全的、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的同时,加强培训,采取领导定点联系、导师制、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政治上关心、业务上指导,培养其对基层的感情,树立其服务基层、扎根基层的信心和决心。(各基层服务单位、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主管部门负责。)

5、加强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交流平台的建设。建立湖北省“三支一扶”网站和网上论坛、网络团支部,宣传有关政策,解答问题;宣传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各地采取多种形式,促进 “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交流活动,丰富业余文化生活,体现人文关怀,增强其荣誉感和归属感。(各级“三支一扶”办、各级主管部门和基层服务单位负责。)

6、建立我省“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管理系统。按照国家《关于启用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要求,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继续更新有关信息。在4月-5月间组织召开全省“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任务布置会议和培训活动,将国家“三支一扶”计划工作管理信息系统的数据维护、更新工作布置到各县(市、区),结合“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系统的特点开展培训工作。在此基础上,结合我省“三支一扶”网站,建立完善我省“三支一扶”信息数据库,并实现动态管理、实时更新,为中央专项补助经费的发放提供有效依据。(省“三支一扶”办及各级“三支一扶”办分工负责)

四、做好“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政策落实工作

1、出台《关于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有关政策的通知》。支持和鼓励各个相关行业挖掘基层单位岗位资源,积极吸纳服务期满的高校毕业生。进一步落实和细化“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优惠政策。加强就业服务,促进“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多渠道就业。(省“三支一扶”办、省级各主管部门负责。)

2、核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2011年6月至8月,县(市、区)“三支一扶”办按照省里统一部署,做好服务期满的考核工作,填写《湖北省“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考核登记表》,在国家信息数据库中登载服务期满人员信息,核发《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作为享受有关政策待遇的依据。(各县、市、区“三支一扶”办负责。)

五、加强“三支一扶”工作宣传和工作机构自身建设(1)(2)(3)

“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要点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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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加强工作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结合选招工作组织动员和评先表彰工作,重点宣传扎根基层、奉献社会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典型,关心爱护“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为“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创造良好工作和生活环境的单位和工作个人典型,把握好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和服务的宣传导向,创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成员单位负责。)

2、加强“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机构自身建设。结合各地机构改革实际,完善健全各级“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和协调管理办公室,及时明确工作承办机构,将服务意识好、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强的工作人员充实到“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队伍。切实做好本地区“三支一扶”计划实施的指导、协调、管理和督办工作。各级“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要积极加强与各成员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共同做好“三支一扶”计划实施工作。(各级“三支一扶”办和各成员单位负责。)

12.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篇十二

32010年辽宁省“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2009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乡镇、村从事为期两年的教育、农技、卫生、扶贫、管理等方面的服务工作,2010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3。服务期满,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留在当地就业,扎根基层,支持和扶助“三支一扶”大学生自主创业、择业。乙方自愿报名,并经甲方组织选拔、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审定,入选“三支一扶”计划。为切实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保证“三支一扶”计划顺利实施,甲方与乙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

1.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将其召回。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约定之各项权利。

2.乙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有权将其召回。被召回者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约定之各项权利。

3.在乙方申请相应政策支持时,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

4.乙方因单方原因终止协议,除不再享受有关政策支持,甲方还有权按照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违约金标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协议书《2010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3》。

第二条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在服务期间确有服务岗位,并保证其在服务期满后可按时结束服务。

2.对乙方报到前的相关事项给予指导和帮助。

3.参与乙方服务期间日常管理,并对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4.乙方服务期满并符合相应条件的,按照相关政策规定提供服务和帮助。

第三条乙方权利

1.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正式入选省“三支一扶”计划,在服务期内参加服务工作。

2.服务期间每月享受工作和生活补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商业保险,享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3.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者,获得服务鉴定和相应荣誉。

4.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享受《关于印发<2010年辽宁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辽人社 216号)提出的政策支持以及所在市和高校出台的相关政策支持。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保证本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2.保证完成两年服务期。

3.服从岗位分配,并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任意拖延。

4.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三支一扶”各项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三支一扶”办公室和服务单位的领导。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5.除不可抗力因素提出申请、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同意外,不得单方中止协议。

6.协议签订前确系身体健康,符合招募的各项条件。

7.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

第五条因乙方无故拖延报到、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有权追缴因对乙方实施招募、体检、保险、培训、上岗等工作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条因甲方无故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召回乙方,致使其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服务期间,乙方的档案按规定由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事部门免费管理,未经省“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服务期内不能办理派遣证和档案等有关转接手续。

第八条乙方上岗后,可与服务地所在县“三支一扶”办公室(或用人单位)就服务期间有关具体事宜再行签订服务协议书。

13.福建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实施方案 篇十三

为促进本市农村基层教育、农业、卫生、扶贫等社会事业发展,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积极投身社会主义新郊区新农村建设,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统一组织的方式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2017年本市计划招募一批应届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一)招募对象 1、2017年上海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2、2017年外省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上海生源毕业生。(二)招募条件

1、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

2、学习成绩合格,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

3、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身体健康。

5、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的学位,或具有农学类专业大专学历。

6、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考试报名办法(一)招聘岗位查询

2017年本市计划招募岗位、岗位要求等,详见《2017年上海市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岗位需求信息》。从即日起可通过“21世纪人才网”(,邮件主题为:“三支一扶报名+注册编号+姓名”。《登记表》原件由考生本人保存,以备参加面试时使用。(五)下载准考证

完成网上报名并通过学校确认(资格审核)的人员,可于5月4日10:00起从网上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一)笔试科目《综合知识》。笔试时间定于5月7日。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二)笔试主要考查应考者到农村基层锻炼必备的通用知识、基本素质和潜在能力。(三)笔试成绩可于5月18日12:00后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查询。

(四)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总数1:3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方可参加岗位报名。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得参加岗位报名。农学类特殊岗位(明确要求农学类相关专业的岗位)不设最低合格分数线。

四、岗位报名

岗位报名采取网上填报方式,共分两个阶段:(一)网上岗位报名(5月18日12:00-5月22日10:00)

参加考试并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进行岗位报名工作。考生填报岗位信息时,须详细阅读招募相关文件,按照公布的岗位资格条件、专业要求,以及自身情况,填报相应的岗位。

各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22日12: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和考试成绩,完成对考生岗位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通过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资格审核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募岗位人数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面试名单可于5月22日下午15:0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二)岗位补报名(5月22日15:00-5月23日12:00)

招募岗位面试人数未达到1:3比例的岗位,通过补报名补充人选。在第一轮岗位报名中未进入面试的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补报名。

各区“三支一扶”办公室于5月23日13:00前,根据相应的岗位要求(学历、专业、其他等)和考试成绩,完成对考生岗位补报名资格的审核。

市“三支一扶”办公室在补报名审核通过的考生中,根据招募具体岗位需要补充的面试人数,按补报名考生的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补报名考生中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全部面试名单可于5月23日16:30起,在考生报名系统内查询。

五、面试

各区“三支一扶”办公室负责并组织面试工作,时间在5月下旬,具体时间及注意事项由区“三支一扶”办公室通知考生。

面试通过的考生,由区“三支一扶”办公室通知参加全市统一体检。

六、确定人选

(一)经面试合格的考生,参加全市统一体检。

(二)体检合格后办理离校手续,按照统一要求参加岗前集中培训,培训后到服务单位报到。(三)体检及岗前集中培训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七、招考咨询 政策咨询电话:12333 考务咨询电话:61969089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24022726

上海市“三支一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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