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2025-01-22

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共16篇)(共16篇)

1.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篇一

上网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互联网发布信息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国家保密局《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规定》、《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保密管理规定》和黑龙江省国家保密局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在互联网上发布的信息是指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提供给公司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让公众了解和使用的信息。

第二条 在互联网上发布信息工作由公司技术部具体负责。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坚持“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向互联网站提供或者发布信息,必须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并应该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完善和落实信息登记、审批责任制。

第三条

对拟上网发布的信息应按照《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认真进行保密审查,确保上网信息不涉密,经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查批准后方可上网发布。未经保密审查批准不得私自在网上发布单位的各类信息。

第四条

上网信息发布应履行保密审查程序,填写《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表》,按照技术部门自审—保密办审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严格进行保密审查。

第五条

对已上网发布的信息要进行经常性的保密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报告,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

对是否属于涉密信息把握不准的,要及时请示保密办公室。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确需上网发布的,应当进行技术处理删除属于国家秘密信息的内容。

第七条

保密办指定的信息公开承办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认真抓好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八条:公司员工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第九条:对于责任不明、措施不力、管理混乱,存在明显威胁国家秘密信息安全隐患的部门,公司保密办应责令其进行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保密要求的,应当督促其停止国际联网。

第十条:公司保密办接到举报或检查发现网上有泄露情况时,应当立即组织查处,并督促有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监督其限期删除网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

第十一条 单位内部工作秘密、内部资料等,虽不属于国家秘密,但应作为内部事项进行管理,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发布。

禁止网上发布信息的基本范围:

(一)标有密级的国家秘密;

(二)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涉及国家安全、社会政治和经济稳定等敏感信息;

(三)未经制文单位批准,标注有“内部文件(资料)”和“注意保存”(保管、保密)等警示字样的信息;

(四)公司认定为不宜公开的内部办公事项。

负责互联网信息发布的技术部应履行的职责:

(一)对拟发布信息是否涉及国家秘密进行复审。

(二)对已发布信息进行定期保密检查,发现涉密信息的,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查清泄密渠道和原因,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保密办公室报告。

(三)接受黑龙江省国防科技工业管理局的监督检查。

第十三条 对上网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把关不严,造成重大泄密隐患或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2.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篇二

1 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现状

当前, 我国部队在安全保险风险管理上有所提升, 部队的风险意识也在不断的增强, 现在很多部队已经建立了一定的保密体系, 也将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纳入该体系当中, 但是在管理上仍存在一定的问题。信息安全风险管理没有独立出来, 没有专门的功能性部门和专业的评估人员, 在很大程度上, 造成了风险管理的实效, 导致部队信息泄密的现象时有发生。在整个运作过程中, 也缺少配套的基础设施及技术支持, 管理理念落后, 风险评估能力较低, 存在致险因子“盲点”。从一般意义上来讲, 我国部队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所产生的原因在于信息化条件下黑客的攻击、信息不对称下的国之间的博弈、不可预期事件的发生等。在很大程度上, 完善的信息风险管理能够有效地规避该风险的发生。然而, 由于我国的信息安全体制尚处于初级及不断完善的阶段, 信息安全保密销售管理技术还极为落户, 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水平较低家。因此, 优化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 降低风险管理给部队造成的巨大信息安全保密损失, 是当前部队及相关学术研究面临的重要课题[2]。

2 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2.1 管理技术与管理理念落后

随着科技的进步, 在信息技术的推动下, 使我国在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技术方面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 但是很多部队由于技术成本及人才结构等方面的缺陷, 使其在引入和应用先进管理技术上出现困境。基于技术的落后, 部队在信息安全上缺少对保密风险的管理, 严重制约了其部队信息的安全性及保密性, 加大了部队及国家的安全风险。而且在落后的管理技术下, 造成部队信息安全保密决策的失误, 不仅不能有效防范和降低风险, 而且还造成巨大的物力、人力的损失甚至是生命[3]。另外, 很对部队在管理理念上也相对落后, 只注重对人员的管理收益, 忽视管理等软环境的建设, 特备是下风险管理理念存在着诸多的不足。部队在管理理念上重人力轻管理的意识形态, 极大地制约了部队对信息安全保密管理体系的建构。

2.2 缺失有效的风险动态评估机制

信息安全保密风险虽然客观存在于部队的整体运作过程中, 但是具有一定的不可见性、不可提前预知性和滞后性, 因此, 这就要求部队对其进行有效的评估, 科学地进行决策判断。但是, 当前我国大多部队内部缺少对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的评估手段与机制, 对风险的评价上相对落后, 而且信息安全保密风险具有一定的随机性, 对方部队的管理管理都会引发信息安全风险, 面对这样的情况, 部队应及时采取相关措施加以应对。但是, 当前我国部队在评价风险时除了没有科学的、现金的评估预测方法还缺少一定的动态运作机制, 导致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评估能力的低下, 造成了风险的频发, 严重阻碍了其发展的规模及速度。

2.3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意识淡薄, 缺少综合素质较高的管理队伍

由于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研究与应用在我国起步较晚, 还没有形成系统的、完善的发展规模体系, 而且很多部队对其没有足够的了解, 导致其内部成员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意识淡薄, 缺少相关管理人员。很多部队没有专门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部门及管理团队, 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方面的活动主要由部队的销售部门及财务部门来完成, 缺少专业的人才, 导致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队伍能力上的有限。这种现象致使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比较混乱, 缺少管理力度, 甚至是流于形式, 起不到任何的作用。另外, 很多部队将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置于内部管理体制之外, 没有将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作为战略发展布局的重要组成部分, 更没有相关的监督及考核机制, 导致管理人员对此项工作的积极性不高, 严重阻碍了部队风险管理的水平的提高[4]。

3 建立健全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运行机制的对策

3.1 建立健全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体系

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水平低下, 最主要的原因在于没有完善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体系作为保障, 因此, 部队应从机制上建立科学的、合理的风险管理体系, 减少和有效抵御由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所带来的致险因素, 通过一系列的制度方面的规范, 减少人为的信息泄密。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能够给部队的风险评估、预测及决策提供一个可操作性的平台, 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将在一个系统的、完整的机制下进行合理运作, 通过一定的制度标准对风险管理行为进行规制, 有效降低由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所带来的损失, 提高部队的管理效益。

3.2促进管理技术与管理理念的有机融合, 提高管理运行水平

通过产研结合的方式, 加大开发适合部队自身发展运营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系统力度, 不断进行管理技术的革新与应用,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 部队与科研机构互为支撑的信息安全保密管理技术交流合作平台, 加快推进技术的革变, 提高部队对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的判断与预警能力。而且引入相关科学的管理理念, 使管理技术得到最大限度的应用于发挥。

3.3 建立切实有效的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动态评估机制

部队所面临的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是一个动态的系统行为, 因此, 部队应建立有效的风险动态评估机制, 在部队各部门之间建立有效的互动联络体系, 密切关注信息安全保密销售的对象主体的管理状况, 关注行业相关政策信息及市场情况的变化, 根据具体情况实施相对应的措施, 减少风险损失及安全隐患, 加强国家安全。

3.4 提高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意识, 全面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部队应加强对管理人员信息安全保密风险方面知识及管理防范手段的教育及培训, 提高管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 提升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加强部队的团结合作, 建立协调发展的运行机制, 提高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的实效性[5]。

4 结语

部队信息安全保密风险管理及其运行机制的优化完善, 是一个长期的系统工程, 关系着国家的安全与稳定, 意义重大。因此, 需要部队各层级的通力配合, 加强对先进技术及理念的引入, 提高风险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更需要政府及相关科研机构的外部支撑, 给部队信息安全风险管理工作提供一定的理论及政策基础。

参考文献

[1]李静.基层部队信息安全管理定量评估及对策研究[J].西安政治学院学报, 2011 (6) :43-46.

[2]周金.军队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研究[J].软件导刊, 2012 (4) :159-160.

[3]阮谢虹.辨识保密风险建立控制机制[J].国防科技工业, 2013 (6) :40-42.

[4]张鹤.新形势下如何加强部队信息安全防线的研究[J].信息与电脑:理论版, 2013 (9) :38-39.

3.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篇三

关键词:档案 信息化 保密

中图分类号:G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925X(2012)O9-0088-01

一、概述

近年来,档案信息化工作逐渐受到各行各业的重视,而档案信息化的关键是档案信息资源的关联应用,而档案信息资源的关联的应用肩负着为企业转型和精确化管理提供信息支撑的重大责任。

在国内对于实施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在其他行业已经取得了许多经验和教训。能源企业如何建设档案信息管理系统并保护档案信息秘密值得展开探索。面对全新的网络化、数字化环境,电子文件的接收、存储、保管、利用以及电子文件的完整性、真实性等都带给传统“实体档案”管理模式以巨大的冲击,如何充分利用信息化技术,加快档案数字化建设,更快、更好的提供服务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紧迫任务,在当前这个高速发展的信息时代,档案信息具有很高的价值,档案信息安全也成为重中之重。档案信息在流动传播过程中,由于网络的不安全性及信息系统自身的漏洞,给黑客的入侵、病毒传染、信息的非法窃取等提供了可乘之机,使得网络档案信息安全极端脆弱,也给国家安全和企业的利益带来了极大的损失。所以档案信息化建设中的保密管理也就成为我们当前面临的新的难题。

二、对当前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的认识

对于档案信息化建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工作我们要把它当作一件关系企业生存、发展的大事来对待。首先要在思想上重视、观念上创新。保密管理工作是企业信息化建设的根本保障,它对于加强企业信息资源保护、避免无谓失密泄密损失、实现健康平衡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通过调研及探讨并结合一些企业的经验和教训,我们发现,企业在在推动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做好保密管理工作,应注意克服两种错误认识:一是不重视安全保密管理工作,片面强调企业信息化建设是应用第一,把安全保密管理工作放在从属地位;二是对企业信息化建设采取因噎废食的做法,认为既然企业信息化建设不安全,不如不搞企业信息化,拒绝利用现代电子技术的发展为提升企业生产、经营和管理水平服务。

三、当前能源企业档案管理模式及存在问题

目前档案管理的模式主要是采用电子和手工并行的管理模式,包括档案的接收、整理、保管、利用等,在保存电子档案的同时,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同时手工整理实体档案归档。

(一)当前的文书档案管理系统主要使用OA系统,目前通过OA系统,保证了公文的正常规范流转和归档,而其他形式的档案材料在移交档案部门时尽可能提供电子文件,基本做到了档案的电子化;随着公司的发展,现在使用的OA系统并不能完全适应档案工作需求,其引发的问题还有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

(二)档案存储模式

当前档案业界还是支持以纸张为主要的存储介质。集团不仅需要解决部分纸质材料的数字化转换和处理,还需要解决企业日益增长的声音信息、视频信息等档案信息资料的数字化转换和处理。

(三)档案查询模式

在手工查询档案信息的检索过程中,检索流程为:查到案卷目录,再查到文件目录,根据文件目录记录的档案档号信息查到档案在库房的存放地址,然后通知库房调卷,办理相关手续。纸质文件给检索调阅带来了困难,且在此过程中,查询的途径不够全、查全率、查准率低,容易出现文件丢失、损坏或无法找到所需的资料;而电子档案信息资源在交换、流动、分析、事例、开发、提炼、创新过程中的安全保密管理不到位使得档案管理人员难以充分的利用业务档案资源向公司各级部门提供良好的服务。

四、企业集团整体建设档案信息保密技术防范

集团式管理的企业,下属机构众多且层次复杂,涉及多元化行业,分布地域广泛。并且各所属机构业务重点不同,档案管理的重点及管理特性也不同,各机构都设有独立的档案管理机构,相对独立地对本机构的档案进行管理和利用。

集团企业档案信息化建设的目标就是要实现所属机构与总部档案系统档案信息的互联互通。根据总部及所属机构网络基础建设情况,信息化系统建设模式,程度以及系统维护能力等不同的情况,部署可支持既集中又分布的混合式建设方案。同时在档案信息系统建设之初就统一考虑和规划信息保密管理的技术防范问题要使信息系统的技术防范和管理与企业信息化发展实现“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使安全保密技术检查能力在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不断的得到加强和提高。

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中各类软、硬件系统的研制、开发和安装,必须符合保密管理要求,做到防泄密、防窃密。涉及保密的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所采取的安全保密措施应与所处理信息的密级管理要求相一致,并按其最高密级的防护要求进行防护。承担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的系统集成、综合布线、软件开发、服务咨询及工程监理等单位,必须通过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和保密工作部门的保密审查。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不得交由境外机构或人员承建。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档案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承建单位,必须具有《涉及国家秘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证书》。档案信息化系统工程建设的保密管理实行审核备案制度。

五、加强管理是做好企业档案信息保密工作的关键

涉及保密和不开放档案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应当采用身份鉴别、访问控制、加密存储和传输、审计跟踪、防电磁泄漏等安全保密措施。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实行单位领导负责制。明确档案信息化建设保密管理工作的主管领导,使其能够及时研究和解决企业加快信息化建设过程中的安全保密问题,为档案部门开展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4.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工作规范 篇四

第一条(目的与依据)

为建立健全本市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正确实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上海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定义)

本规范所称的保密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对政府信息是否属于《条例》和《规定》规定的不予公开情形的审核认定。

第三条(职责分工)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建立和完善。市国家保密局、市信息委、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委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规范。

各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具体承担本机关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保密工作机构协助其承担对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审查;法制机构协助其承担对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予公开情形的审查。

第四条(保密审查工作制度)

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在政府信息形成时和公开前,进行相应的保密审查,包括:

(一)公文形成时的同步保密审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前的保密审查;

(三)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第五条(公文形成时的同步保密审查)

行政机关应当在公文形成时同步进行保密审查,确定公文是否公开的属性。公开属性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

前款所称的公文,是指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包括命令(令)、决定、公告、通告、通知、通报、议案、报告、请示、批复、意见、函、会议纪要。

行政机关应当在本机关的公文发文单上,设置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一栏。

第六条(公开属性的提出)

行政机关的业务机构应当在完成公文草拟后,根据公文的内容,对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有关规定,在发文单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一栏上填写其公开属性。

提出的公开属性为不予公开的,应当注明不予公开的理由;不予公开的理由属于国家秘密的,还应当依法提出设定密级以及保密期限的初步意见。

行政机关的业务机构认为公文不属于《条例》和《规定》所指政府信息的,也应当在发文单上注明,并说明理由。

第七条(公开属性的审核)

行政机关的有关处室在审核公文时,应当将公文的公开属性交由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核。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本机关的业务机构提出的公开属性持有异议或者难以认定,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提交本机关保密工作机构审查确认;可能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不予公开情形的,应当提交本机关法制机构审查确认。

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对本机关的业务机构提出的认为公文不属于政府信息的意见持有异议或者难以认定的,应当提交本机关法制机构审查确认。

第八条(公开属性的批准)

行政机关的公文签发人在签发公文时,最终批准公文的公开属性。

第九条(公文目录的备案)

行政机关应当做好公文类信息目录备案工作。该目录包括公文的名称、发布机构、产生时间、政府信息公开属性等内容。

第十条(主动公开前的保密审查)

行政机关的业务机构应当将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及时提供给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除在形成过程中已经同步确定为主动公开属性的公文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前,会同本机关业务机构、保密工作机构、法制机构进行保密审查。保密审查的审核程序参照本规范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执行。

第十一条(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

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情形分别作出处理:

(一)申请的政府信息是在形成过程中已经同步确定为依申请公开属性的公文的,向申请人提供;

(二)申请的政府信息未确定公开属性的,交由本机关相关业务机构提出是否公开的意见,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审查确认后,向申请人提供或者不予公开;

(三)对本机关业务机构提出的意见持有异议或者难以认定,可能涉及国家秘密的,提交本机关保密工作机构审查确认;可能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或者其他不予公开情形的,提交本机关法制机构审查确认。

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在签发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答复时,最终批准保密审查意见。

第十二条(复查制度)

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应当会同本机关的业务机构、保密工作机构、法制机构对本机关已确定的政府信息公开属性进行复查。

对已列入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经复查发现存在不予公开情形的,应当及时采取保密措施;属于国家秘密范围,未依法确定密级的,应当先采取保密措施,再依法确定其密级及保密期限。

对已列入不予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经复查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公开:

(一)不存在不予公开情形,原认定有误的;

(二)因情势变化,不予公开的情形已不存在的;

(三)认为属于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但不公开可能对公共利益造成重大影响的。

第十三条(依法解密)

行政机关应当对本机关已定密的政府信息定期进行梳理。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规定符合解密条件的,应当依法自行解密或者在保密期限内解密。

解密后的政府信息可以公开,但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十四条(不能确定国家秘密的处理)

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过程中,经行政机关的保密工作机构审查后,仍不能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报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或者市国家保密局确定。

行政机关报请确定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提交的材料应当包含不能确定是否属于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的名称和内容;不能确定的原因说明。

第十五条(监督检查)

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会同市国家保密局、市政府法制办、市监察委等有关部门对本市行政

机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的结果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考核的范围。

区县政府应当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应当依据职权,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机关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存在泄露国家秘密的情况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并依法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施行日期)

5.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篇五

1、配备2至4名计算机安全员(由技术负责人和技术操作人员组成),履行下列职责:严格审核系统所发布消息:根据法律法规要求,必须监视本系统的信息,对本系统的信息实行24小时审核巡查,防止有人通过本系统发布有害信息。如发现传输有害信息,应当立即停止传输,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公安机关网监部门报告;同时应配合公安机关追查有害信息的来源,协助做好取证工作。其中,网站发布的信息不得包含以下内容: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或者进行其他恶意攻击的;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2、对电脑文件、数据进行加密处理。

3、定期对网站上的信息进行备份,对数据库进行定期的备份和保存。实行每天进行增量

备份,每周实行一次全备份。并且每月把备份的内容刻录成光盘进行存储

3、经申报批准,才能查询、打印有关资料。

4、对发布的信息,我们会对信息日志的记录至少保存3个月的记录,并建立有害信息过滤等管理制度。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实行关键字过滤,对敏感的字和词组进行过滤

5、对相关管理人员设定网站管理权限,不得越权管理网站信息,对保密信息严加看管,不得遗失、私自传播。

6.信息保密制度 篇六

一、严守保密制度,保守秘密人人有责。做到:“不该说的不说。不该问的秘密不问,不该看的秘密不看,不该抄的秘密坚决不抄”。

二、节能评估报告及相关资料由单位资料室保管,配置专门铁柜及防潮等设施。资料保管人员发生工作调动时,应办理资料管理交接手续。

三、对涉密资料的使用,传递,复制,保存等情况实行登记管理制度。凡使用涉密资料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与登记后,方可提供,涉密资料使用后应及时归档。登记清册后须存档保存,要求购物相符,记录清晰。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涉密资料。

四、在制作光盘等涉密载体时,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并编排顺序号。在制作过程中形成的报废材料需单独存放、定期送指定地点销毁。

五、禁止使用电话、传真、存储涉密资料的计算机软件和硬件系统必须采取安全保密防护措施,安装加密及防毒软件。设置进行登录密码的保护密码,密码应超过八位。涉密计算机及信息系统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不得与互联网,外部网络相联,不得使用无线网卡等无线联网装置。

七、保存有秘密资料的光盘、磁带、硬盘,计算机等载体介质未经批准一律不得带出保管区域。

八、涉密资料和成果只能用于被许可的使用目的和范围,因使用目的或应用项目结束等原因,须销毁涉密资料和成果的,必须报本单位主要领导审批。

7.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篇七

信息化的前提是信息的流动和低成本使用, 政府信息公开是其中的重要措施之一。由于历史和文化等方面的原因, “法藏官府, 威严莫测”的观念至今还没有从根本上改变, 一些政府部门对于与保密保什么以及怎么保仍处于模糊状态, 信息尤其是政务信息不敢公开、不愿意公开、不会公开的现象普遍存在。根据有关资料反映, 在政府网站中, 网上申报和网上采购、网上查询功能比较薄弱, 我国公开的政府信息仅为20%左右, 主要原因在于一些政府部门对推进电子政务认识不足。实际上政府信息中的大部分并非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利益的秘密, 真正的国家秘密由《保密法》做了严格的规定和限制, 相关部门也制定了相应的保密规章。可以公开的信息绝大部分与老百姓的生活息息相关, 与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息息相关。只有让百姓和社会知晓政府的决策, 工作才能做得更好、更有效。

二、信息公开给保密管理带来严峻挑战

(一) 保密教育管理的难度加大。

首先, 我国对外开放的步伐在加快, 开放的程度也在加大, 各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会日益频繁, 政务公开、信息高速流动将成为未来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并将很快进入到一个信息相对共享的时代。这样, “无密可保, 有密难保”的认识, 难免会在一些人的思想中产生。其次, 随着国际竞争的加剧, 人才的竞争尤为突出, 外资、外企会千方百计挖掘各方面的专业人才, 人才流动带走行业秘密、商业秘密甚至国家秘密的现象将会越来越普遍、越来越突出。这几方面都给保密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课题, 增加了保密教育管理的难度。

(二) 保密技术防范工作明显滞后。

目前, 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建设突飞猛进, 而与此相对应的保密措施还跟不上发展的步伐。特别是涉密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建设与保密设施的配套不同步。随着电子政务建设步伐的加快, 保密技术防范设施明显滞后于窃密技术的发展, 国家秘密被窃取的机会相应增多。特别是目前我国移动通信、办公自动化及网络技术的核心器件主要依赖进口, 使用、维修和管理都受制于人, 这就必然会给我国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带来更多的隐患和漏洞。

(三) 相关的保密规章制度急需建立和完善。

我们必须尽快建立、营造高度法制化的社会环境, 使各项经济活动有法可依。对保密管理而言, 就是要使保密管理、督促检查, 依法进行。但是, 目前我国现行的保密法规还有许多不尽完善的地方, 特别是各行业制定的保密规章制度, 在许多方面还不尽如人意。如果不尽快修订、完善现行的保密法规、制度, 不仅会使依法行政的保密管理手段受到影响, 而且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工作大局。

三、切实做好信息公开条件下的保密管理工作

(一) 加强保密教育和培训, 做到依法行政。

一是要研究和确定保密宣传教育的对象、内容和形式。各级保密组织要开展专题保密宣传教育活动, 使各级领导干部、重点涉密人员, 认清保密工作面临的形势, 转变观念, 打好思想基础。在教育对象上要分清主次, 把握重点;在教育内容上, 重点学习与保密工作相关的规定, 党和国家有关部委颁布实施的保密工作新法规、新政策, 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及网络保密管理规定等;在教育形式上, 要灵活多样, 采用广大干部群众喜闻乐见、易于接受的教育形式, 注重提高教育效果。二是要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工作, 深入探讨今后保密管理工作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 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的法规体系, 确保保密管理能够尽快步入依法行政的管理轨道。

今后一个阶段, 各级保密组织一方面要切实关注《保密法》及其配套法规的修改和变化, 并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 新《保密法》一出台, 就要迅速贯彻落实。通过贯彻落实《保密法》, 积极推进保密管理的依法行政。另一方面, 要从我省保密工作的实际出发, 建立和完善行业的保密规章制度。

(三) 健全各级保密组织, 强化对保密工作的管理。

一是要加强各级保密机构组织建设。各地、各部门要依照《保密法》的规定, 设立保密机构, 管理好本地的保密工作。各单位要设立保密组织, 配备专兼职保密管理的干部, 切实履行职责, 管好本单位的保密工作。二是保密管理模式要走科学化的路子。如对保密工作实行科学的动态管理, 严格按照《保密范围》处理好“保”与“放”的关系, 对秘密载体不能“一定终身”。三是采取各种有效的行政和法律手段, 加强对流动人员的管理。即使要保证各类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流动、发挥才智, 又要确保原单位的秘密资料、技术等不被流动人员带走。

(四) 把保密技术防范和管理作为工作重点抓紧抓好。

随着高科技和网络化的迅速发展, 保密技术防范和管理工作日渐繁重。对这一点, 我们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 要紧紧抓住这个重点, 加大管理力度。一是各级保密部门要尽快调整充实技术人才, 吸收一些政治上合格、懂法律和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专业人才进入保密队伍, 强化技术力量。二是严格执行我国计算机信息网络保密管理的法律法规, 明确职责, 依法管理。三是积极推广和使用国产保密技术防范设备, 不断提高技术防范能力。四是各级党政机关涉密网络建设和保密设施建设要同步进行。

8.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篇八

为完善国内DOTA2生态圈中各级别选手的成长途径,梳理、整合国内中小型赛事,搭建电竞职业化联赛框架体系。体育信息中心联手MarsTV打造官方认证的中国DOTA2职业联赛,通过建立多个级别的DOTA联赛,打通从草根到大神的职业选手成长道路。

新闻发布会于北京时间5月11日下午15:00正式开幕,在现场嘉宾、各大俱乐部战队经理、合作媒体伙伴等见证下,现场大屏首先回顾了赛事承办方MarsTV所主办、承办的MDL国际精英邀请赛、DAC亚洲邀请赛、TI4/TI5国际邀请赛中国区预选赛、法兰克福秋季特锦赛等精彩赛事视频集锦。

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副主任李桂华女士代表电竞主管部门和DPL的主办方,为发布会致辞。李桂华女士向各位来宾介绍和回顾了中国电子竞技项目在近年取得的重大发展与成就,诠释了国家发改委等24部委印发《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行动方案》(发改综合[2016]832号)中关于电子竞技的最新政策内容,并宣布由体育信息中心主办的中国DOTA2职业联赛正式发布。

体育信息中心电子竞技部部长唐华先生宣布了一个振奋人心的重磅消息,中国DOTA2职业联赛2016赛季将首次引入运动员注册制度,通过建立注册管理和赛事积分系统,规范引导国内电竞赛事,打造良好的比赛氛围,保障电子竞技爱好者的参赛权益,避免电子竞技运动过度商业化,宣传体育精神,提高选手素质,给参赛选手提供坚实的制度保障,为电子竞技运动创造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

赛事官方合作伙伴完美世界总裁张云帆先生登台致辞,祝贺DPL职业联赛正式发布,并宣布完美世界作为DPL赛事官方合作伙伴,将对DPL职业联赛提供全面的官方支持,并预祝DPL取得圆满成功。发布会嘉宾代表“71”唐问一随后登台亮相接受主持人关于DPL的采访,与主持共同回顾DOTA2臻臻日上的大环境,对DPL进行了美好的祝福。

承办方MarsTV CEO张宇先生为各位在场嘉宾和媒体详细介绍了关于中国 DOTA2职业联赛的完整内容。凭借十多年电竞行业创业经验,张宇先生指出电竞业界现存的局限之处,本着进一步行业制度化、管理高效化、赛事品牌化的愿景,体育信息中心、完美世界、MarsTV携手推出了中国DOTA2职业联赛。赛程将覆盖2015年5月、6月、7月、10月、11月、12月两个季度,包含新秀选拔赛、定级积分赛、职业联赛、次级联赛等多种赛事体系,为国内电子竞技俱乐部提供了最优越的比赛环境与交流平台,颁发高额的联赛奖金,创立可持续造血机制,培养新一代电竞人才的环境生态圈。

发布会上还举行了DPL联赛启动仪式,赛事主办方体育信息中心主任丁东先生、官方合作方完美世界总裁张云帆先生、承办方MarsTV董事长孙喜耀先生共同按下启动按钮,DPL官网同步正式上线。

中国DOTA2职业联赛将于5月18日正式启动,届时22支受邀参赛的 DOTA2职业俱乐部将打响第一阶段赛事,同时更有DPL新秀选拔赛面向全国社会开放报名参赛。MarsTV作为中国知名体育文化传媒,将继续本着打造“中国电子竞技ESPN”的公司理念,竭诚努力为广大电竞爱好者服务,呈现更为精彩的电竞赛事节目内容。

关于中国DOTA2职业联赛

中国DOTA2职业联赛(英文全称DOTA2 Professional League,简称DPL)是国家体育总局体育信息中心主办,完美世界官方合作,MarsTV承办的电子竞技职业联赛。该赛事于2016年5月18日正式启动,赛程覆盖全年,第一赛季基础奖金为20万美元,基础奖金池金额为100万美元,届时全国各地电竞职业战队及优秀电竞选手将在职业联赛及新秀选拔赛中展开激烈角逐。

9.网络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制度 篇九

一、为保障随州金戈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防止计算机网络失密泄密事件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公司的安全保密制度。

二、为防止病毒造成严重后果,对外来光盘、软件要严格管理,原则上不允许外来光盘、软件在公司内局域网计算机上使用。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的,事先必须进行防(杀)毒处理,证实无病毒感染后,方可使用。

三、严格限制接入网络的计算机设定为网络共享或网络共享文件,确因工作需要,要在做好安全防范措施的前提下设置,确保信息安全保密。

四、为防止黑客攻击和网络病毒的侵袭,接入网络的计算机一律安装杀毒软件,及时更新系统补丁和定时对杀毒软件进行升级,并安装必要的局域网ARP拦截防火墙。

五、本公司酝酿或规划重大事项的材料,在保密期间,将有关涉密材料保存到非上网计算机上。

六、各科室禁止将涉密办公计算机擅自联接国际互联网。

七、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下的材料可通过电子信箱、QQ传递和报送,严禁保密级别在秘密以上(含秘密)的材料通过电子信箱、QQ传递和报送。

一、岗位管理制度:

(一)计算机上网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未经批准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上互联网,如有特殊需求,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报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并安装物理隔离卡,在相关工作完成后撤掉网络。

2、要坚持“谁上网,谁负责”的原则,各科室科长负责严格审查上网机器资格工作,并报主管领导批准。

3、国际互联网必须与涉密计算机系统实行物理隔离。

4、在与国际互联网相连的信息设备上不得存储、处理和传输任何涉密信息。

5、加强对上网人员的保密意识教育,提高上网人员保密观念,增强防范意识,自觉执行保密规定。

(二)涉密存储介质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存储介质是指存储了涉密信息的硬盘、光盘、软盘、移动硬盘及U盘等。

2、有涉密存储介质的科室需妥善保管,且需填写“涉密存储介质登记表”。

3、存有涉密信息的存储介质不得接入或安装在非涉密计算机或低密级的计算机上,不得转借他人,不得带出工作区,下班后存放在本单位指定的柜中。

4、各科室负责管理其使用的各类涉密存储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借阅、复制、传递和清退等必须严格履行手续,不能降低密级使用。

5、涉密存储介质的维修应保证信息不被泄露,需外送维修的要经主管领导批准,维修时要有涉密科室科长在场。

6、不再使用的涉密存储介质应由使用者提出报告,由单位领导批准后,交主管领导监督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二、人员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一)计算机维修维护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系统进行维护检修时,须保证所存储的涉密信息不被泄露,对涉密信息应采取涉密信息转存、删除、异地转移存储媒体等安全保密措施。无法采取上述措施时,涉密科室科长必须在维修现场,对维修人员、维修对象、维修内容、维修前后状况进行监督并做详细记录。

2、各涉密科室应将本科室设备的故障现象、故障原因、扩充情况记录在设备的维修档案记录本上。

3、凡需外送修理的涉密设备,必须经主管领导批准,并将涉密信息进行不可恢复性删除处理后方可实施。

4、高密级设备调换到低密级单位使用,要进行降密处理,并做好相应的设备转移和降密记录。

5、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各涉密科室计算机软件的安装和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严禁使用者私自安装计算机软件和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

6、涉密计算机的报废交主管领导监督专人负责定点销毁。

(二)用户密码安全保密管理规定

1、用户密码管理的范围是指本公司所有涉密计算机所使用的密码。

2、机密级涉密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由涉密科室负责人负责,秘密级涉密计算机的密码管理由使用人负责。

3、用户密码使用规定。

(1)密码必须由数字、字符和特殊字符组成;

(2)秘密级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度不能少于8个字符,密码更换周期不得多于30天;

(3)机密级计算机设置的密码长度不得少于10个字符,密码更换周期不得超过7天;

4、密码的保存。

(1)秘密级计算机设置的用户密码由使用人自行保存,严禁将自用密码转告他人;若工作需要必须转告,应请示主管领导认可。

(2)机密级计算机设置的用户密码须登记造册,并将密码本存放于保密柜内,由科室主任、科长管理。

(三)涉密电子文件保密管理规定

1、涉密电子文件是指在计算机系统中生成、存储、处理的机密、秘密和内部的文件、图纸、程序、数据、声像资料等。

2、电子文件的密级按其所属项目的最高密级界定,其生成者应按密级界定要求标定其密级,并将文件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下。

3、各用户需在本人的计算机系统中创建“机密级文件”、“秘密级文件”、“内部文件”三个目录,将系统中的电子文件分别存储在相应的目录中。

4、电子文件要有密级标识,电子文件的密级标识不能与文件的正文分离,一般标注于正文前面。

5、电子文件必须定期、完整、真实、准确地存储到不可更改的介质上,并集中保存,然后从计算机上彻底删除。

6、各涉密科室自用信息资料要定期做好备份,备份介

质必须标明备份日期、备份内容以及相应密级,严格控制知悉此备份的人数,做好登记后进保密柜保存。

7、各科室要对备份电子文件进行规范的登记管理。备份可采用磁盘、光盘、移动硬盘、U盘等存储介质。

8、涉密文件和资料的备份应严加控制。未经许可严禁私自复制、转储和借阅。对存储涉密信息的磁介质应当根据有关规定确定密级及保密期限,并视同纸制文件,分密级管理,严格借阅、使用、保管及销毁制度。

9、备份文件和资料保管地点应有防火、防热、防潮、防尘、防磁、防盗设施,并进行异地备份。

(四)涉密计算机系统病毒防治管理规定

1、涉密计算机必须安装经过国家安全保密部门许可的查、杀病毒软件。

2、每周升级和查、杀计算机病毒软件的病毒样本。确保病毒样本始终处于最新版本。

3、绝对禁止涉密计算机在线升级防病毒软件病毒库,同时对离线升级包的来源进行登记。

4、每周对涉密计算机病毒进行一次查杀检查。

5、涉密计算机应限制信息入口,如软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的使用。

6、对必须使用的外来介质(磁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必须先进行计算机病毒的查、杀处理,然后才可使用。

7、对于因未经许可而擅自使用外来介质导致严重后果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五)上网发布信息保密规定

1、上网信息的保密管理坚持“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凡向国际联网或本单位的网站提供或发布信息,必须经过保密审查批准,报主管领导审批。提供信息的单位应当按照一定的工作程序,健全信息保密审批制度。

2、凡以提供网上信息服务为目的而采集的信息,除在其它新闻媒体上已公开发表的,组织者在上网发布前,应当征得提供信息单位的同意。凡对网上信息进行扩充或更新,应当认真执行信息保密审核制度。

3、涉密人员在其它场所上国际互联网时,要提高保密意识,不得在聊天室、电子公告系统、网络新闻上发布、谈论和传播国家秘密信息。

4、使用电子函件进行网上信息交流,应当遵守国家保密规定,不得利用电子函件传递、转发或抄送国家秘密信息。

随州金戈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10.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篇十

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审批制度

为做好我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郑州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各科(室)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拟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坚持不得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以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遵循“先审查,后公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均应进行保密审查。

三、对拟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由国家保密局同中央国家机关确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为依据。

四、各科(室)不得公开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下列政府信息:(一)依照国家秘密范围和定密规定,明确标识为“秘密”、“机密”、“绝密”的信息;(二)虽未标识,但内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三)其他公开后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

五、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中,既要防止借口保密而出现该公开的事项不公开或不及时、不全面公开等情况,也要防止片面强调公开而发生失泄密事件。

六、成立保密工作领导小组,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由分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对所办公文、信息是否涉密进行严格把关。

七、开展保密审查时应履行审查审批手续。

八、需公开的政府信息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和密级不明确的,应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确定;其他方面的事项逐级报至有权确定该事项密级的保密工作部门确定。

九、加强保密教育,定期组织培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能力和水平, 负责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责任人必须通过培训后,方可负责此项工作。

十、各科(室)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保密审查应当依照以下程序进行:由信息产生的机构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由信息产生机构的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查意见;机关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机构提出审查意见;机关分管领导审查批准。

十一、各科(室)在政府信息产生、审签时标明是否属于保密事项;在进行保密审查时,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机构和人员应当提出“公开”、“不予公开”、“需报审”等审查意见,并注明其依据和理由。

十二、不同行政机关共同形成的政府信息拟公开时,应由主办的行政机关负责公开前的保密审查,并以文字形式征得其他机关单位同意后方可予以公开。

十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含有部分涉密内容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非密处理,采取属于国家秘密的部分不予公开、其余部分公开的方法处理。

十四、已确定为国家秘密但已超过保密期限并拟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在保密审查确认能够公开后,按保密规定办理解密手续,再予以公开。

十五、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因保密问题未公开相关信息存在质疑的,可以向政府信息产生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要求该机关说明不予公开有关信息的依据和理由。

十六、负责保密审查工作的机构接到信息审查申请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确认的意见。

十七、各科(室)未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或执行保密审查制度不力的,由分局监察机关、保密工作部门及上级行政机关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十八、奖励对符合下列条件的各科(室)或干部职工可以参加保密工作先进集体或个人评选: 1.在危急情况下,保护国家秘密安全的;2.对泄露或者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的行为及时检举的;3.发现他人泄露或者可能泄露国家秘密,立即采取补救措施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4.在涉及国家秘密的专项活动中,严守国家秘密,对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做出重要贡献的;5.从事涉密工作尽职尽责,未出现任何过失、泄密的; 6.将保密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年终考核,对保密先进集体和保密先进个人授予荣誉称号外,分别给予奖金奖励或其他方式奖励。

十九、各科(室)违反国家保密法律、法规个单位保密规章制度有关规定,公开涉及国家秘密的政府信息,发生泄密事件的,依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保密审查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对未认真履行保密管理职责、保密制度得不到落实的个人或部门,给予通报批评处罚;

2.凡泄漏国家秘密或违反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情况情节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法的,移交国家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出现违规行为或失密事件后,若责任人态度端正、处理时间积极有效、整改措施及时到位,可适当减轻处罚;若责任人隐瞒事实真相、不配合事件的处理或未及时纠正错误再次发生违规或失密事件的,应从严加重处罚。

郑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郑州航空港区分局

11.信息安全保密课程教学浅谈 篇十一

关键词 信息安全保密 课程教学 军事教育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0概述

《信息安全保密》课程是军事教育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掌握基本的信息安全保密知识对自身的安全乃至国家的安全都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当代信息化背景下,信息的内涵与外延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如何使学员认识到保密的深刻含义,确保在今后的工作与学习中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本门课程教学的重中之重。而如何在有限的时间内,组织好本课程的教学活动,却是对教员的最大考验。下面笔者结合自身的教学体验谈一下对本课程教学的思考。

1课程特点

一是该课程教学内容涉及通信学、计算机科学、网络、法律等多个学科,可以说是一门综合性很强的交叉学科。作为一门面向各专业、所有培养类型及层次开设的课程,虽然涉及的知识内容不深,但要补充的背景知识非常多。二是保密和窃密从来都是此消彼长的,该课程涉及的知识,每几个月甚至几天都会有新的技术和手段出现,课堂教学内容也必须做相应的更新。以上特点要求授课内容知识点全面,与时俱进,相关技术点必须紧跟时代发展潮流,要具有很强的生活贴切性。

2学员特征分析

学员信息安全保密意识淡薄,保密技能较差。主要表现为:一是学员来自社会的各个阶层,受教育情况和认知特点各有不同,学习自信心不足。二是学员长期长活在一个相对封闭的培训环境,对于一些高科技产品例如手机、移动存储介质、计算机及网络等常用工具的安全隐患知之甚少,信息安全保密知识欠缺,技能较差,对于信息安全保密技术防范的衣服、措施更是鲜有涉及。三是学习方式僵化,大部分学员学习思维方式基本还停留在“被填灌式”阶段,思维的主动性、灵活性较差。常规保密法规不了解,也不关心。对信息安全尚不具备做事时,依照保密规章制度,进行信息安全保密方面的自我管理能力。

3课程教学思维的转变

思想是行动的指南,提高信息化条件下安全保密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最根本的还在于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首先,课程教学中要坚持“管”与“疏”相结合。长期以来,教员的教学理念受到了传统思维的深刻影响,以知识传授为主的传统教学占据着统治地位,因此要克服“单纯封堵”的被动思维,坚持“管”与“疏”相结合。其次,课程教学中要坚持“技”与“管”相结合。做好“信息安全保密”课程的教学,必须一面强调技术防范,一面强调管理教育,忽视了任何一面都将顾此失彼,劳而无功。第三,课程教学中要坚持“用”与“研”相结合。当前各级保密工作普遍存在着科技含量不高、发现隐患和漏洞能力较弱的问题。要在引进先进技术的同时搞好科研开发,不断研制开发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保密技术,掌握信息安全的主动权。第四,课程教学中要坚持“保”与“放”相结合。保密工作同其他各项工作是相辅相成的,“只强调方便工作而忽视安全保密”或“过分强调安全保密而影响工作”都是不对的。教学过程中,应让学生思考如何更好地把课堂学到的知识运用到日常或今后的学习、部队工作中。第五,课程教学中要坚持“分”与“统”相结合。保密工作是一个大系统,没有各自的利益,只有共同的责任。只要有利于提高保密工作的质量与效益,不管软件系统、设施设备是哪个单位、哪个部门研制的,生产的各单位、各部门都要坚决地“拿来”。各级保密委员会要有效整合保密、保卫、通信、机要等部门人员的力量,形成抓保密工作的合力。

4关于课程教学形式的思考

本课程教材是全军统一配发的,根据教学对象和教学硬环境的实际情况,笔者及课程组考虑全课程安排85%课堂讲授和实验演示,15%为学生综合讨论。从重视基础内容教学和加强综合研讨实践环节两个方面,运用掌握的现代教育技术,充分利用多媒体等辅助教学手段开展教学。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和参与感的同时,有效的活跃课堂气氛和提高教学效果。

(1)基础内容教学方面。针对教材的前四章,主要采取教员讲授的方式。由于很多内容学员是头一次接触,例如窃听器内容的介绍等,所以学员就很感兴趣。用很多古今中外的实例充实课堂教学,让学员从心里感到课上的知识有很强的生活背景且源于生活,学的知识很实用。对于通信系统的安全隐患,通过课堂上讲授现存电话网与无线通信网存在的漏洞和隐患,配上对口的视频资料,使学员真正体会到,哪些是有必要防范的,哪些是早就应该予以重视的。第四章网络安全也是学员比较感兴趣的焦点。课程内容从技术角度分析计算机终端和网络传输的安全问题,许多学员对这个领域具有很浓厚的兴趣,也纷纷意识到自己知识的不足。在未来的工作学习生活中,可以让他们更加关注计算机的安全使用、关注自己上网的安全,也真正起到增强安全保密意识,加强和提升信息安全保密管理的能力。

(2)综合研讨实践环节方面。考虑到学员对第五、六章的内容不大感兴趣,笔者所在课程组研究决定这部分以学生自学、讨论的方式展开教学。这样的学习方式一方面避免了教员讲课学生不认真听,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情况;另一方面又给学员自主扩展的空间。让学员以主人翁姿态来备课,收集素材,实践表明,取得了非常好的效果。

5结束语

关于信息安全保密课程教学,前辈们已经取得了很多宝贵的研究成果,笔者也只是把前辈们的研究成果拿来在教学中进行尝试运用,发现效果确实不错。但笔者能力和水平有限,这里也只是粗浅的梳理探讨,有不足和不对的地方请大家批评。愿和大家一道共同做好信息安全保密教育工作。

12.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篇十二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下, 信息化也应时代要求不断发展和深化。近年来, 企业信息化建设的力度不断增大, 推动了企业在生产经营和营销管理等不同方面的发展, 企业各部门之间的工作效率也大幅提升, 从而为企业控制成本, 提高收益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在当前的信息化建设过程中, 企业敏感数据的保护问题同样不可回避。在企业信息化建设过程中应注意汲取各种案例给予我们的启示, 借鉴各种由于对安全保密管理过于忽视而给企业带来惨重经济损失的教训与实际经验, 对安全保密问题在企业信息资源的流动、交换、整合、分析、提炼、开发和创新过程中的重要性应用予以明确认识。应从企业生存与发展的高度来看待企业保密管理问题。本文对网络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企业保密管理对策进行分析, 希望有所贡献。

二、企业核心数据管理中存在的安全隐患

(一) 缺乏统一的管理

在多数企业中, 某个部门或者某人所拟出的较为重要的文件往往未进行有效统一地管理, 而常因为电脑损毁或丢失、员工中途离职、不当操作或无意间删除, 或是受到病毒的侵入等情况致使重要文件数据丢失。例如传统上的企业年度、季度和月度的销售总结与分析报告、企业的投资与融资报告、财务分析报告、较为重要的内部会议记录以及商务交流所产生的合同与重要文件等诸如此类含有机密财务数据的企业资料。很多企业往往对于此类文件的保护有所忽视, 而随意交由企业文职人员予以保管, 并未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与保密措施, 因而常因各种因素导致文件损毁或丢失。

(二) 缺乏有效的加密手段

大部分企业在此方面缺乏足够的意识, 未采取行之有效的加密措施对核心数据和文档进行处理, 同时也缺乏足够有效的加密技术。员工个人电脑中的文件能够利用移动存储设备、办公室打印设备、通信工具以及电子邮箱等将资料原文拷贝出来, 此类操作极易导致企业重要信息的泄露。

三、企业核心数据管理加强的措施

(一) 应建立组织级文档保护机制

在企业中, 人员管理是最大的难题, 要想对企业核心数据进行有效管理, 就必须先对负责文档管理的人员进行有效管理。因而建立起一套健全而且合理的保护机制, 对于企业核心数据的管理工作具有积极意义。与企业新设备的采买、新技术的引入相比, 企业进行组织内信息安全保护制度的构建往往更为重要。通过对国外信息安全保护管理的历史经验分析发现, 对于企业的攻击大部分都源自内部, 且外部攻击同样可以利用内部漏洞而发难。对于企业来说, 防范源自内部的攻击往往比防范外部攻击更为困难。这要求企业在防范内部攻击时, 必须建立其一套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 并建立起一系列与之配套的合理、科学、严密的管理制度并切实执行, 将电子文档信息的保护漏洞从整个处理流程中的各个环节 (例如电子文档的起草、处理、传输与搜集、累积和整理、归档并保管以及供给使用的全过程) 予以封堵, 实现文件保护的全程管理, 任何一个环节未做好, 或有疏漏, 均会发生导致企业核心数据失窃的可能性。对于企业信息化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管理应不断加强;在制作电子文件过程中应坚持分工明确;在形成电子档案后应予以及时积累, 同时还应针对企业电子档案进行归档制度的合理化构建和切实地执行;并制定电子文档的保管、签订标准与制度, 并严格执行;并针对电子文档管理, 建立起相应的记录系统。

(二) 文档管理应利用数据保护软件进行加强

1. 对访问控制的加强。

对于网络环境下企业电子文档信息保护与安全防范工作来说, 访问控制是其重要的手段和措施。对企业相关如电子文档信息之类的网络资源予以保护防止其被非法访问并进行使用, 是访问控制的主要任务和目的。访问控制具体措施包括入网访问控制和权限控制两方面, 前者是指对用户被允许访问的时间和准入范围进行控制;后者则指允许用户对某部分目录与子目录、文件以及其它相关资源的访问进行控制;对于用户针对此类目录、文件和设备所能够采取的有效操作予以严格规定和控制, 例如改写、只读、删除、创建、存取控制或者查找等等。此外, 访问控制最基本控制应为电子文档的打印和篡改拷贝控制。

2. 数据加密。

对网内的文件、数据、控制信息以及口令的传输予以保护, 并对电子文档在不宜公开情况下的非公开性予以保障是信息加密的目的。一般来说, 电子文档的机密性得到有效保证的唯一途径就是信息加密。若具有查看和使用权限的内部人员恶意将其泄露外传, 不管其采取移动存储设备、聊天工具还是邮件等任何方式向外部传递, 第三者在得到并打开后, 文件均显示为乱码, 此举使机密信息保护管理的实现得到有效保障。

3. 文件备份。

当前网络再给企业发展经营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 也给其数据管理的安全性带来极大冲击, 电子信息文档容易失真或丢失已经成为普遍现象, 给企业信息安全与利用造成了严重的威胁。企业可以采取各种有效手段与先进技术来对企业内部网络安全进行强化, 但从客观上来说, 任何事情均无绝对化, 企业信息安全管理也是如此, 信息资料的失真与丢失或损毁现象难免会发生, 因此, 进行信息资料的恢复与备份系统对于企业信息安全管理是极有必要的。即使信息被篡改或 (下转第237页) (上接第224页) 丢失、抑或损毁, 企业只需启动备份系统, 则可将文件恢复, 从而挽回了可能招致的损失, 真正做到有备无患。

四、结语

伴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快速发展, 信息化手段也日益丰富, 社会改革的深化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得益与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有力支持而不断深入, 同时人民生活也因网络时代的到来而丰富多彩, 便利且多元化。在各行业生产过程中人力资源得到极大的节约, 人与人、企业与企业、国家同国家之间的信息交流越来越频繁。但在当前信息化水平快速提升的背景下, 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部门的相关密级资料以及企业内部经济数据等均面临网络安全问题, 特别是科研型的与政府部门有密切联系的企业, 一旦因网络安全问题导致数据丢失、核心技术失窃, 对于企业和国家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带来极其严重的政治与经济损失。笔者在此对网络信息化时代背景下企业保密管理对策进行分析, 希望有所贡献。

摘要:伴随着经济与科技的快速发展, 信息化手段也日益丰富, 社会改革的深化与企业的可持续发展得益与网络与信息系统的有力支持而不断深入, 在各行业生产过程中人力资源得到极大的节约, 同时人民生活也因网络时代的到来而丰富多彩, 便利而多元化。人与人、企业与企业、国家同国家之间的信息交流越来越频繁。但在当前信息化水平快速提升的背景下, 国家机关及其所属部门的相关密级资料以及企业内部经济数据等均面临网络安全问题, 特别是科研型的与政府部门有密切联系的企业, 一旦因网络安全问题导致数据丢失、核心技术失窃, 对于企业和国家来说都是一场灾难, 带来极其严重的政治与经济损失。

关键词:数据安全,文档管理,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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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曹红.企业涉密电子文件、电子档案管理的方法和途径[J].机电兵船档案, 2011, (2) :49-51.

13.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 篇十三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对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信息的保密审查(以下简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信息公开行为,确保国家秘密信息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保障我局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城市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具有信息公开权限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 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必须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我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由我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领导,指定专门审查人员,实行党政主要领导总负责、分管领导组织协调、具体科室和专门审查人员具体实施、保密工作部门指导监督的管理体制。

第五条 科室工作人员负责对信息公开的日常保密审查和送审工作;根据授权依法界定国家秘密事项,决定相关信息能否公开;及时登录相关网站、网页检查本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发现涉密信息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第六条 各科室要依据我局制定的涉密事项一览表比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

第七条 各科室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实行“自审”和“送审”相结合的逐级审查制。提供信息的科室应当对所提供的信息是否涉密和能否公开进行初步审查,再交由本单位专门审查人员进行最终审查,分管领导签发确认。对拟公开的信息本单位不能确定其能否公开时,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报送有关主管领导进行审查和确定。保密审查的过程和结论应当有文字记载。对上互联网信息的发布,信息发布单位应填报《上网信息保密审查签发单》,履行审签手续。

第八条 送审信息或其载体,按照国家秘密载体的相关管理规定进行传递送审。

第九条 各科室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把关不严造成泄密的,或者应当送审而不送审造成泄密的,由承担保密审查的人员负责;经承担审查任务的主管领导确认可以公开而造成泄密的,由分管领导负责。

第十一条 各单位应当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本单位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依据、程序、岗位责任和奖惩措施;制定和调整本单位的涉密事项一览表,并及时报同级保密部门备份,接受指导和监督。

第十二条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将及时通报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情况和存在的问题;适时组织开展对上网公开信息的.保密检查,通报网上泄密事件,提出整改意见。

第十三条 我局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情况,纳入单位落实保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考核内容。

第十四条 我局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把关严格、未发生网上泄密问题的科室及其相关人员定期给予表扬或者奖励。在信息公开工作中发生泄密事件的,对负有直接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人员应当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应的泄密责任。

第十五条 本制度所称“上网”,是指各科室在国际互联网等公共网站以及在相关的局域网等非涉密网站上公开发布信息。本制度所称的“保密审查”,是指各科室在以不同方式或渠道向社会公众公开发布信息之前,对拟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密以及能否公开发布所进行的一项内容甄别、确认和许可工作。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本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14.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保密制度 篇十四

一、开展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中,各单位和个人获取的相关信息按照保密规定严格管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宣传和泄密。

二、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员对自己采集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

三、南江县网格化管理服务信息系统和手持终端机的使用人员获取操作账号后,必须每月修改一次密码;使用人员岗位调整后,须将账号、密码交由相应管理单位。因VPDN网络、账号、密码等管理不当泄密,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相应使用人承担。

四、社区网格服务管理工作日志本仅限于本人使用,记载内容不得外泄。使用完毕或离岗时,必须将日记本交回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站。

15.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篇十五

关键词:涉密信息,隐患,保密

“信息战”已成为未来战争过程中的重要内容, 同时也更加突出了信息系统安全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美国中情局前职员爱德华·斯诺登向世界媒体曝光, 美国情报机构使用“棱镜”在世界各国进行数据挖掘工作, 面对“棱镜”这种境外情报机构的窃密行为, 我国在发展中要将加强电子涉密信息的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内容。

一、涉密信息在计算机保密管理中的隐患分析

有的涉密人员在没有实行防护措施的状况下错误使用网络资源, 私自将涉密网络接入到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 并且在这些网络中做出了相关操作, 由于互联网或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中存在大量的木马病毒, 大部分木马病毒在实际上都是具有恶意企图, 这不仅会将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不慎外泄, 严重时还会使涉密计算机成为攻击其他设备的工具。有的涉密人员私自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之间交叉使用移动存储介质, 这会导致涉密网络在无意之间被网络黑客非法占侵, 这不仅会导致很多涉密信息被网络黑客窃取, 同时也会导致部分涉密信息被非法修改, 这对国家政治、军事以及经济等涉密信息的保密工作带来极大破坏。有的涉密人员私自使用无线互联功能的计算机对涉密信息进行操作, 这类计算机在开机状态可以自动连接无线网络, 容易被人利用无线网络对其进行远程控制, 同时在使用无线网络过程中由于传输信号散发在空中, 可能会被一些有接受能力的仪器设备截取到, 这些都要会导致涉密信息被无意泄漏。有的涉密人员擅自在涉密计算机上进行相应操作或者是把涉密计算机携带外出, 涉密人员私自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随便复制他人文件, 这便会导致木马程序随着软件被安装到涉密计算机中, 会导致涉密计算机中的涉密信息被木马程序外泄或更改, 这些都会对我国社会经济、国家政治以及国家军事的发展带来极大破坏。

二、加强计算机保密管理的几项措施

为了有效加强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质量, 严格防止泄密信息被恶意窃取或意外泄漏, 涉密网络与互联网、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必须进行物理隔离, 或使用防火墙技术避免涉密网络受到侵害。涉密单位在对计算机保密管理过程中要做到涉密专机专用, 同时为了满足涉密网络需要连接互联网、其他公共信息网络连接的需求, 可以采用双硬盘、双网卡的物理隔离方式避免涉密网络受到非法侵占, 在网卡选择过程中可以将具有双网隔离功能的隔离网卡作为首要选择, 并要基于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的要求对其设置单独硬盘供外部链接使用, 内部涉密网络可以使用统一储存的隔离方式避免涉密信息遭到侵占。

涉密U盘等涉密单位使用的移动存储介质不允许在非涉密计算机中使用, 手机、数码相机、MP3、MP4等具有储存功能的电子产品, 不允许涉密人员在工作中将其连接到涉密计算机上, 这样才能确保木马程序不会随着非法移动存储介质安装到涉密计算机中。涉密人员在实际工作中不允许其在互联网或公共信息网络上存储、操作涉密信息, 在涉密信息存储、操作过程中必须保证计算机已处于脱机状态, 并要根据涉密信息类型要采用防护措施保证其不会被意外泄漏、修改以及破坏。

涉密人员在处理涉密信息计算机上进行相应操作, 必须要将所使用的计算机中的无线网卡等互联设备拆除, 如果计算机上的互联设备在使用中无法拆除, 则不允许涉密人员使用此台计算机对涉密信息进行储存或其他操作。

涉密人员如果要在涉密计算机上安装软件或复制他人文件, 则需要管理人员批准这一行为, 并且在软件安装和文件复制前要对其进行病毒查杀, 彻底杜绝木马程序随软件或文件非法安装到涉密计算机中, 这对加强涉密计算机的保密管理工作有着重要作用。

涉密人员如果要想将涉密计算机或移动存储介质携带外出, 则要求涉密人员要向管理人员进行上报并对其进行审批, 并且要确定携带外出的涉密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都处于严密监控中, 并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对涉密信息进行加密保护, 这样才能彻底杜绝涉密信息被恶意篡改、窃取以及泄漏等事件的发生。

涉密设备如果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 则要求其必须在单位内部进行维修, 维修现场必须由专人对整个维修过程进行监督, 如果涉密设备必须外送进行维修, 则需要对涉密设备中的涉密信息存储部件进行拆除处理。涉密设备在丢弃、出售以及赠送等行为前, 要根据国家相关法律要求对涉密信息进行彻底清除, 并且要确定涉密信息经过清除处理后不会被还原。涉密人员在使用手机等通信设备进行通话时, 所谈论的内容不能涉及到涉密信息,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才能提高计算机保密管理工作质量。

三、结语

16.信息发布保密管理制度 篇十六

【摘 要】信息 公开 保密

【中图分类号】C93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2-5158(2013)07-0457-01

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到2013年5月1日,该条例实施已经5年了。在保障公民民主权利,提高政府机关工作透明度方面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政府信息公开的进一步发展,由于保密意识不强、保密审查不严等原因所造成的失泄密事件不断发生,给社会秩序的正常运转甚至国家安全带来了极大的危害。

一、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1. 工作人员保密意识不强

在很多机关单位,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仍然存在着“无密可保”错误观念,只懂公开,不懂保密,对保密的重要性、严肃性认识不足,保密意识淡薄而造成政府失泄密事件的不断发生。在某政府网站就发生了由于信息管理员为了图方便,擅自增加信息公开的数量,不管文件资料上是否有密级标识或者内容是否涉密,就把文件资料刊登在网站上。甚至有的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员把政务专网和互联网相连,直接把政务内网上的文件资料发布到互联网上,造成泄密。

2.定密工作落实不到位

定密是保密工作的源头,只有依法定准密,才能做好保密工作。个别单位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认为无密可定,没有认真开展定密工作,没有制定《国家秘密定密事项一览表》,造成定密随意,错定和漏定的现象时有发生。这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难度,导致没有定上密级的的涉密文件资料被公开而造成泄密事情的发生。

3.保密审查工作不严

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信息公开有序推进的重要保障。根据《条例》规定,各级政府机关在公开信息前,必须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甄别鉴定,以确保所公开的信息是否涉密,对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方面的内容,才可以进行公开。但在实际操作中,有不少单位的信息公开负责人对信息公开的保密问题不过问、不布置、不研究,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要求不严,甚至有的单位还没有建立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当然就更谈不上对相关信息进行甄别和审查了。

4.涉密载体管理不规范

大部分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公开信息时,都是使用移动存储介质把需要公开的信息拷贝到信息公开的计算机上,然后再上网公开。而相当一部分机关单位对于本单位的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比较混乱,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没有分开登记管理,工作人员个人U盘和工作用U盘混用,使这种明密不分、公私不分的现象比较普遍。就曾经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一个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为了工作的方便,将自己的个人U盘拿到单位存储信息后又带回家里,在这个U盘上就存储了工作秘密和国家秘密信息。U盘在接入互联网后,造成了失泄密情况的发生。

二、如何做好政府信息公开中的保密工作

(一)严格遵守保密审查原则,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审查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14条规定,“行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发布保密审查机制,明确审查的程序和责任。”机关单位应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加强制度建设,特别是要尽快建立和完善网站信息发布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查,后公开的程序。对拟公开的政务信息,首先要经过保密审查,确定不属于国家秘密且在《条例》规定的公开范围内的,应当及时公开。经保密审查,确定属于国家秘密或公开后会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政务信息,依法不应公开。保密审查是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性要求,是信息公开前的一个“过滤器”,保密审查要坚持三个主要原则,即:“谁公开谁审查”、“事前审查”和“依法审查”。审查工作是由公布信息的部门对照本行业本部门的保密范围,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目的在于使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其他不应当公开的信息不公开。同时,保密审查必须在政府信息公开以前进行,如果事后进行,信息的保密性已经不存在,保密审查也就失去了意义。保密审查包括初审、复审和审定等程序。初审由本行政机关信息公开机构进行;复审由本行政机关保密机构组织进行;审定由行政机关行政主管领导决定。

目前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还处于探索和初创阶段,尤其缺乏具体的实施办法和细则。在当前和今后的工作中,首要的任务是制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或者规定,从公开和保密两个角度细化信息公开目录和保密范围,明确审查内容,规范审查程序,强化审查责任。其次是大胆探索积累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办法和经验。其三是各级各部门要同保密部门沟通联系,不断完善和提高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质量和效率,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

(二)加强监督,确保审查要求落实

对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监督,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内部监督是行政机关对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的自我监督,可以明确由行政机关的保密工作机构来实施。一旦发现未经保密审查而公开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因保密审查把关不严而将涉密信息公开,应当及时纠正并采取补救措施,同时报告同级保密工作部门。造成泄密的,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查处。外部监督主管是指各级保密工作部门应当履行监督职责,指导、督促行政机关建立健全保密审查制度,积极开展保密审查培训,对保密审查制度执行情况定期进行检查,同时协调本地区有关部门配合做好保密审查工作。

(三)加强教育,切实增强保密意识

保密工作历来是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工作。无论是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保密工作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们党从建党之初起就把保密工作放在特殊重要位置。为保证抗日战争的胜利,1942年毛泽东同志在延安亲笔写下了:“保守机密,慎之又慎”。公开和保密是一对矛盾。政府信息公开要处理好公开和保密的关系,对政府的工作人员来说,要从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的战略高度,切实增强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的自觉性和责任感,在工作过程中不断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知识和技能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的健康发展。

(四)规范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

根据国家有关保密规定,行政机关应配置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并由单位统一发放,建立严格的登记、使用、销毁等管理制度;涉密介质与非密介质要严格区分,不能既处理涉密信息,又上互联网;要严格控制携带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带出工作区要经过批准,返回要核对检查;移动存储介质不再使用时要收回并对介质内的数据进行彻底销毁。要把移动存储介质管理工作纳入到单位、部门和个人年度目标考核,对造成泄密事故的个人和部门追究相应责任。此外,要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设备从购买到报废的全程监管,严格把守采购关、检查关、使用关、维护关和报废关等各个环节,从制度上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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