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工作会议记录(共8篇)
1.法制宣传工作会议记录 篇一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市政府确定召开的,主要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总结去年以来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研究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务。刚才,市政府法制办主任陶志春同志对去年的工作进行了总结,对今年的工作作出了部署,我完全同意,请各级各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代表市政府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良好成绩
去年以来,全市各级行政机关认真坚持“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建设法治政府,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主要表现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公务员的法制观念不断增强,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有了新的提高;依法行政的体制和机制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再上新台阶,较好地解决了多头执法、执法扰民的问题,城管执法四个“三位一体”的经验在全国推广,扩大了*的影响;行政审批工作的运行更加规范,市和各县(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努力提高工作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办事;行政执法责任制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各级各部门在梳理法定职权的基础上,把法定职权分解落实到执法岗位,基本上做到了权责明确;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一些重点执法部门通过开展案卷评查、评议考核等活动,行政执法水平有了新的提高;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得到加强,市、县两级政府法制机构对全市8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了公共法律知识的培训,部分市县执法部门结合自身业务特点,开展了专业法律知识培训,较大程度地提高了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规范性文件制定、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应诉、政府法律服务等政府法制的各项业务工作有了新的提升,法制机构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职能发挥得更加充分;特别是依法行政考核工作真正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体系,对推进依法行政、促进科学发展提供了更加坚实的保障。
但是,必须看到目前我市的政府法制和依法行政工作,同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进科学发展、和谐发展,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相比还有不小的差距;同市委、市政府提出的提高机关效能、优化发展环境工作还不相适应;同先进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突出表现在:有的同志特别是一些领导干部对依法行政的认识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有待进一步强化;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机制尚未真正建立和有效运行;行政行为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还不够高,部门利益影响行政执法、侵犯群众合法利益、危害经济发展环境的现象还时有发生;行政监督机制还不完善,行政执法责任机制的建设还没有完全到位,对行政执法中的违法现象还不能做到及时纠正和追究;各级各部门的法制工作进展很不平衡,特别是乡(镇)级政府的法制工作还十分薄弱。以上这些问题充分说明,政府职能转变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建设还比较滞后。我们要正视和解决这些问题,进一步转变作风,切实提高法治工作水平,保障和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认清形势,提高认识,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积极推进依法行政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要求,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保障,也是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的现实需要。全市各级各部门的公务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首先要进一步解决好对依法行政的认识问题。按照国务院《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推进依法行政的目标是建设法治政府,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两者之间不仅没有矛盾,而且是辩证统一的关系。法治政府指的是政府自身运作的机制,强调的是依法决策、依法用权和依法实施监督;服务型政府指的是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政府与群众的关系,强调的是政府履行职能的价值取向。两者是同一问题的两个方面,都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然要求,都必须要通过推进依法行政来实现。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形势下,我们只有站在这样的理论高度和政治高度来认识依法行政,才能真正把握依法行政的本质,才能把规范行政权力与履行政府职能有机统一起来,从而更加自觉地落实好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
从我市的情况来看,推进依法行政还必须正确认识和把握两个重要关系。一是依法行政同提高领导水平的关系。依法行政体现了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形势下政府运作的基本规律,只有依法规范和约束行政权力,依法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才能有效防止和化解各种社会矛盾,达到政府管理目标的实现。因此,依法行政是提高领导水平的前提和基础,依法行政应该成为一个领导干部的基本素养。“实现新崛起,建设新*”是我们面临的新任务,需要我们坚定不移地推进依法行政,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
二是依法行政同优化发展环境的关系。市委、市政府提出转变机关作风,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根本目的就在于优化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环境。一个地方发展环境的优劣,最主要的标志就是政府部门能否提供规范、高效的服务。然而,我们一些同志对这个问题仍然认识不清,把优化环境写在纸上,说在嘴上,而在具体工作中仍然我行我素。有的部门以严格执法之名,行乱收乱罚之实;有的部门对职责范围内存在的问题置若罔闻,听之任之;也有的部门对群众提出的服务要求,办事拖拉,不讲效率;更有甚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吃、拿、卡、要”。所有这些现象,都违背了依法行政的本质,都是对发展环境的破坏,是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背道而驰的。解决这些问题,不仅靠教育,根本还必须靠制度。
因此,各级党委政府和各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政府法制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全力提升政府工作的法治水平,切实转变机关作风,大力优化发展环境,保障和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全面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再上新台阶
去年7月,国务院在济南召开了加强市县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分析了市县两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在新形势下推进市县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安排和部署。今天在会上印发了《*市20*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明确了今年全市各级依法行政的具体任务。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抓好落实。为此,我强调以下几点。
第一,服务发展,突出重点。要研究全国、全省依法行政工作的发展形势,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工作实际,着眼于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依法行政的重点任务。就全市来讲,要紧紧围绕“实现新崛起,建设新*”这一目标,紧密结合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重点做好行政决策、执行、监督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完善等项工作。政府和部门的文件由法制机构审查把关,避免违法,是行政决策程序中的重要环节。去年以来,不但市政府的全部文件由法制办审查,市委的文件也交由法制办把关,有效避免了党委、政府的决策与法律法规相抵触。各县(市、区)、各部门出台文件和政策也要做到程序合法,依法决策。
第二,明确责任,完善考核。国务院《纲要》明确规定,各级各部门行政首长是推进依法行政的第一责任人。各单位、各部门的行政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好这一职责,把依法行政工作同本单位的各项业务工作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从去年开始,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已经列入市委、市政府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的综合考核体系,并占有较高分值,今后还将加大比重。市政府法制办作为市政府的法制机构,承担着组织依法行政考核的具体职能,要认真总结以往考核工作经验,根据今年的任务要求,制订完善考核方案,搞好同全市综合考核方案的衔接与协调,建立工作通报制、末位警告制、责任追究制。要尽早行文下发,发挥考核的指导和引导作用。
第三,强化基层,夯实基础。去年的全国依法行政工作会议重点是推进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基层政府同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最广泛、最密切,基层政府也是依法行政的重点和难点,许多矛盾都是在基层首先暴露出来,直接面对矛盾、最终解决矛盾的也是基层政府。因此,加强基层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至关重要。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要高度重视县、乡两级的依法行政工作,配强、配齐法制工作机构,定期听取法制部门的工作汇报,采取多种措施积极推进。市政府法制办要对加强基层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切实加强对基层依法行政工作的检查、指导,乡级政府依法行政工作情况要列入对县政府依法行政考核方案中。
第四,健全队伍,提高素质。依法行政涵盖政府工作的方方面面,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推进依法行政根本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公务员队伍,关键在于提高广大公务员的法律素质。因此,各级政府和政府工作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公务员队伍建设。要以全市正在开展的机关效能建设年活动为契机,通过教育培训、建立制度、严肃纪律等措施,不断提高公务人员的综合素养,提升依法行政能力。行政执法人员处在执法的第一线,直接同群众打交道,他们的执法行为直接关系群众利益,直接影响政府形象。要按照提高素质、规范行为、追究责任三项基本要求,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政府法制机构是政府的参谋、助手和法律顾问,也是代表政府组织协调依法行政工作、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办事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要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建立健全法制机构,充实合格人员,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解决办公经费,保障政府法制机构的高效运转。
同志们,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规律,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我们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在以往工作的基础上,总结经验,开拓创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努力开创全市政府法制工作的新局面!
2.法制宣传工作会议记录 篇二
充分认识在社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在社区开展普法教育是法制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开放的不断深入, 居民的生活方式、思想状况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已呈现多样化。
主要表现在:一是由于多种经济体制并存, 社会成员固定地从属于一定社会组织的管理体制已经被打破, 大量“单位人”转为“社会人”, 这部分人由于没有一个具体的组织来管理, 法制教育状况非常薄弱;二是社会流动人口增加, 使得社区治安存在很大的压力;三是随着劳教制度的改革, 社会服刑和安置帮教人员将逐步增加, 对加强社区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四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 企业剥离出来的社会职能和政府转移出来的服务职能, 大部分由社区来承接。同时,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和住房、医疗、养老、就业等各项制度改革的深入, 社区居民与所在社区的关系愈来愈密切。社区居民不仅关注社区的发展, 参与社区的活动, 而且对社区的服务管理、居住环境、文化教育等方面提出了多层次多样化的要求。
通过分析社区现状, 我们认为在社区进一步加大普法教育力度, 提高居民的法律素质和文明程度显得越来越重要和紧迫。为群众创造安居乐业的良好的法治环境, 对于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 对于推进“文明城区”和“首善之区”建设, 保持社会稳定, 推动依法治区的进程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确保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效果
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 在城市社会的转型过程中, 相当数量的“单位人”向“社会人”过渡, 社区的“社会人”的人数不断在增加。我们应当清醒地认识到加强社区法制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使社区法制教育工作适应新形势发展的需要, 就要紧紧结合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 研究新思想, 探索新途径, 解决新问题, 扎扎实实把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一) 在组织措施上要做到“两个到位”
一是要组织到位。作为以居委会为单位的社区主管部门要成立负责这项工作的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 党政主要负责人必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并指派有一定工作能力和水平的班子干部负责此项工作。领导要亲自动员, 亲自部署, 亲自抓检查落实。切实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 分管领导具体抓, 职能部门全力抓, 其他部门配合抓, 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保障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网络的科学完善。
二是要制度到位。为保证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正常开展, 根据形势和工作实际, 社区要有社区法制教育考评制度, 要将社区法制教育工作纳入目标管理, 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和评先评优的重要内容。
(二) 在普法宣传对象上要做到“三个突出”
一是要突出社区居民骨干。特别要注意调动和发挥居住在社区内的党员和法律工作者以及离退休干部的作用, 因为他们是做好居民群众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中坚力量, 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二是要突出社区青少年。各社区要加强与辖区内中小学校的沟通, 有条件的社区可以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阵地, 使在校的学生出了校门走进社区同样感受教育氛围, 形成“学校、社区、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形式, 使社会每个环节对青少年的法制教育都不失控。
三是要突出外来流动人口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壮大的今天, 人口流动越来越多, 外地人员来津务工经商的人员也随之增多, 在新兴居民小区购房居住和在老旧小区租房居住的外来人员也越来越多。随着劳教制度的改革, 社会服刑和安置帮教人员将逐步增加。因此, 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和社区矫正安置帮教人员的教育和管理是现在和今后一段时期相当艰巨的任务和重点。
(三) 在普法内容上要贴近广大人民群众现实生活所需
街道社区法制宣传教育内容应由两方面组成, 第一是相对比较固定的学习内容, 这部分基本上要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如《婚姻法》、《继承法》、《消费者权益保障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义务教育法》、《国旗法》以及涉及保护妇女、儿童、老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第二是根据不同时期、不同形势、不同地区的实际, 有侧重、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专题性的法制宣传教育。社区要充分借助社会上大型的法制宣传活动的舞台, 如综治宣传月、“6.26”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4”宪法宣传日等, 对社区群众开展适宜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 在方式方法上要丰富多彩、灵活多样
目前仍在采用的传统的宣传方式, 如法制橱窗、板报、法制图片展、印刷发放宣传资料等, 这些方式已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需要, 要根据各社区的实际和形势发展需要, 在创建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上下功夫。如利用网络开展法制动漫、利用播放广场电影时播放法制宣传短片、利用社区文艺宣传队开展法制文艺演出、利用社区电子显示屏做普法公益广告等。要注意开拓普法教育与维权相结合, 普法阶段性与长期性相结合, 普法教育的传统与创新相结合的新途径和新渠道, 使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形式朝更有益于群众接受的方向扩展, 通过好的形式进一步增强社区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效果。今年河西区司法局为配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区工作, 为每个街道制作了一套与广大社区居民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展板, 由各街负责到各社区进行循回展览;还印制了普法凉扇和普法宣传彩页向社区居民发放;收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3.加强法制工作,提高执法水平 篇三
关键词:法制工作;执法水平;存在问题;对策;公安
一、前言
依法治国,是我国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建设的重要基础。要使國家的发展具有法制性,需要对社会主义法制制度进行全面化,更加提高公安部门的执法水平。公安机关,是我国重要的行政与执法机关,公安法制工作的优化需要公安机关的配合。加强公安法制建设,促进公安执法人员工作质量的提升,对于国家法制水平的发展来讲是一项基础性保障。因此,笔者选择法制工作作为研究对象具有一定的社会意义。
二、公安法制工作存在问题分析
近些年来,社会的发展使得其对于公安部门法制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强法制工作的规范化,加强基层制法,已经引起了许多公安法制工作人员的重视。但是,在公安执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了其工作质量的提高。下面,我们就来对公安工作存在的问题进行几点分析。
1.运行过程中的问题
在公安部门的执法工作中,上级领导以及管理者对于公安法制部门的期待过高,依赖过大。虽然这些管理人员有着良好的执法思想以及执法水平提高的积极性,但是,管理者很少与法制工作的具体实施者进行讨论,无法共同发现执法工作的问题,更不能共同开发出有利于执法水平提高的方法。
2.执法工作中的不足
公安机关的执法工作质量能否得到有效的提高,与公安执法监督机制的健全与否以及落实质量的高低有着直接的影响。虽然公安机关为了促进其法制工作质量的提高而建立了全面的执法责任制度以及相关的监督制度,但是,有些监督机制没有在法制工作实践中进行落实。
3.执法理念不尽科学
执法理念的科学度,对于公安工作者的执法质量有着直接的影响。随着当前社会的发展,我国公安部门的执法实践深度越来越大,但是,许多公安民警并没有意识到自己需要快速进步。群众法制观念的增强以及社会监督力度的提高,对于公安民警的实际工作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一些公安民警的执法理念不科学,反而将这些进步性的因素视为影响自己工作开展的因素,造成了消极工作后果的产生。像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思想产生,让民警的执法工作积极性大大下降。
三、加强法制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的方法
面对公安法制部门在执法工作中的诸多问题,要加强法制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就必须要对日常执法方法以及执法管理手段进行改革。下面,我们就来分析一下加强法制工作,提高执法水平的方法。
1.领导需要关注法制工作
加强领导对于公安部门法制工作的重视,对于公安部门各项职能的实现有着重要的影响。法制工作,是公安工作的基础性工作,只有加强公安部门法制工作水平的提高,才能让公安部门的存在意义得以发挥。因此,公安法制工作的建设是公安部门的首要任务,各级管理者应当加强对法制部门工作的重视,利用制度、精神、物资等条件的满足,促进法制部门工作质量的提高。其次,公安法制工作水平提高了,才能让公安工作具有全面性。法制工作涉及到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各个部门需要明确自己的法制责任,相互协调与合作,实现共同进步与发展。
2.加强公安法制干部职能的发挥
要加强法制工作,提高执法水平,需要公安部门的法制干部积极发挥自己的作用。首先,公安法制干部需要认识到法制工作的重要性,更要认识到自己在法制工作水平提高过程中的重要性。于实践工作中积极进行违法犯罪的打击,为经济发展服务,亲自参与到日常法制工作中去。法制部门的干部带好头,直接且积极地参与,能够极大程度上调动群众的法制意识,促进良好法制氛围的形成,从而为公安法制工作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其次,公安法制干部要积极进行执法理念的创新,做创新执法理念的传播者。虽然,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公安机关在打击违法犯罪方面积累了许多经验,但传统的法制工作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积极学习与传播创新型的执法理念,能够让公安法制工作具有创新的基础,从而实现法制工作质量的提高,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
3.加强民警执法激励机制的建立
公安民警是执法工作的重要实施者,让民警具有执法工作的积极性,才能促进法制工作水平的提高。思想,对于民警的执法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要解决工作实践行为方面的问题,需要先解决思想问题。第一,公安部门要加强对民警的教育力度,引导其建立起保障人权与依法执政的工作理念。通过定期地交流与讨论,解决民警的错误工作思想。民警明确了自己为谁服务,如何为人民服务,才能建立起个性化的工作标准。第二,要加强民警执法工作激励机制的建立,推行多劳多得的制度,让公安机关平均主义问题得以解决,从而增强民警的工作责任心,提高执法水平。
四、结语
综上所述,法制工作的加强,对于社会的和谐稳定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在公安工作中,法制工作是一个重要且特殊的环境,在社会发展的新形势下,公安机关只有快速进行法制工作的改革以及相关制度的健全,才能为社会发展创设一个积极有效的法制环境,从而促进社会活动的规范化。
参考文献:
[1]郑杰,金品轩.以十八大精神为指针 全面加强公安法制建设[J].法制与经济(中旬).2013(03)
[2]徐谋艳.略论公安队伍管理之新理念[J].公安学刊(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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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常亮,冯方.明晰公安工作职权,全面推进公安法制建设[J].法制与社会.2011(24)
4.法制工作会议讲话稿 篇四
召开这个座谈会,主要是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及其《决定》和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传达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和省法治政府建设暨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工作推进会精神,解读《行政诉讼法》修改情况,简要回顾20xx年度工作,并就20xx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思路进行交流和研究,以便进一步深化认识、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努力推动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不断迈出新步伐,取得新成效。
20xx年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法制系统的共同努力下,我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卓有成效。一是行政决策规范有序。省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最近又专门召开了省法治政府建设暨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工作推进会,全面规范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省政府法制办增设了合法性审查处。探索建立合法性审查机制,开展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强了包括省政府法律顾问、立法咨询员和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在内的政府法制“智库”建设。二是政府立法工作全面改善。坚持立改废释并举,全年完成地方性法规草案9件、省政府规章草案9件,完成对1979年至20xx年164件地方性法规和171件省政府规章的清理工作。三是积极探索行政执法新思路。有序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实施市县两级市场监管“五统一”。在九华山风景名胜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在省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全面推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四是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全省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8551件,受理7201件,审结7153件。省政府本级收到行政复议申请586件,受理521件,办结434件。已审结的案件,直接或间接纠错2217件,综合纠错率为31%。五是切实加强法制宣传和教育培训工作。编写了《依法行政在安徽(2004-20xx)》白皮书,召开了新闻发布会,举办了“依法行政在安徽”大型图片展,得到了多位省领导的肯定。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新闻报道,全年发稿320篇。创办了“安徽法制”手机报,举办了全省依法行政知识电视大赛。举办了专题培训班,强化对机关干部依法行政能力的培训等。
这些成绩的取得,凝聚了全省政府法制战线全体同志的汗水和智慧。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我们所面临的新形势,主动适应不断发生的深刻变化,自觉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一步深化认识、转变思路、改革创新。
借此机会,我谈三点意见。
一、主动适应新常态,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光荣感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进入新常态,政府法制工作也进入了新常态。政府法制新常态是经济增速换挡、结构调整、增长动力转换、发展转型升级的经济新常态的必然要求。经济新常态反映到法治领域,必然对法治建设提出新的要求。政府法制工作者要深刻认识并主动适应这种新常态。
首先,要充分认识法治建设进入新常态的现实。党的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进一步深化对三中全会加快法治中国建设的论述,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启了中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标志着中国法治建设正在与中国经济建设一起,步入了不同以往的“新常态”。这主要表现为,各项工作都纳入了法治化轨道,都在法治的框架下运行,法治的影响力越来越大。从国家管理到百姓生活,从经济活动到社会活动,法律的作用日益凸显,法律的力量越发强大。我们用法治来实现公平正义,满足群众新期待;用法治来规范政府行为,把握好权力边界;用法治来凝聚正能量、校正价值观,实现社会长治久安。法治不断地渗透到人们的生活,这已经成为新常态。
其次,行政行为法治化成为政府工作新常态。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出了全面部署,建设法治政府提高到了一个新的高度。各级政府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创新执法体制,完善执法程序,推进综合执法,严格执法责任,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依法行政体制,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四中全会对建设什么样的法治政府、怎样建设法治政府等一系列事关依法治国的重大问题作了鲜明回答,为新形势下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指明了方向。政府到底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要有明确的“法定边界”。四中全会提出要推进机构职责、权限、责任的法定化,就是要制定程序法和行政组织法,做到行政执法于法有据。要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列出权力清单,明晰权力边界,对权力的内容、适用对象、适用范围、适用程序和运行界限,以及权力行使不当的处罚等作出明确规定,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将权力关进法治的“笼子”。所以,一切行政行为法治化,也已经成为政府工作的新常态。
第三,法治新常态对政府法制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我国经济全面进入新常态的形势下,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开启了我国法治建设的新时代。政府法制工作的地位越来越重要,工作任务也越来越繁重。我觉得,这也是法制工作的新常态。比如,赋予各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市政府法制办将要承担地方立法任务;各地各部门建立科学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法制机构要承担合法性审查职能;随着社会公众法治意识的日益提升,行政应诉案件势必大幅攀升;涉法涉诉信访事项法治化建设的推进及依法逐级信访制度的实施,将使大量的信访事项进入行政复议渠道。此外,行政执法监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任务也会日益繁重。大家肩上的责任和担子会越来越重。各级政府会更加倚重法制机构,要求也会越来越高。但是,与这些繁重的工作任务相比,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整体力量还非常薄弱,自上而下呈递减趋势。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有的地方法制机构加强了,有的地方却削弱了,各地力量呈现出不平衡态势。所有这些情况,也都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政府法制工作所面临的新常态。
第四,面对新常态要顺势而为。面对新常态,我们该如何做?唯有深刻认识、主动适应!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潮中顺势而为,在政府法制新常态的形势下增强定力。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已经为我们进一步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指明了方向,提出了更高要求。省委、省政府也都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出了明确要求。全省法制系统要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和保障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到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是创造公平竞争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也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增强各级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的必然要求,更是化解矛盾纠纷、保障人民权利、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证。要切实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上来,进一步增强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光荣感。
二、突出重点抓落实,全面推进各项政府法制工作协调开展
20xx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开局之年。省委就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对我省推进依法治省进行了全面部署。在省委贯彻《意见》分解的200项工作中,有62项工作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32项工作需要省政府法制办参与,我们承担了将近一半的工作任务。最近召开的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又部署了7个方面的21项工作,其中绝大部分也是由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或参与。可见,我们的任务非常重。这里,我再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和省法治政府建设暨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工作推进会、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第七次会议精神,就有关重点作一强调。同时,就大家如何结合本地实际贯彻落实各项任务,安排本地本部门重点工作一并提出要求。
一是进一步加强依法行政工作机制建设。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xx—2020)》正在征求意见,前段时间我们也转发到各市和省直部门征求了意见。编制法治政府建设中长期规划是一项重要工作,省政府的“规划”也在制定过程中,已经征求了有关方面意见。各市要提前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并视情着手研究制定本地更具体的规划,对各县(市、区)法治政府建设提出要求。要做好依法行政年度考核工作,一方面,要协助市政府做好接受省依法行政考核的准备工作,提高市政府对考核工作的认识,不能当作考核法制办来对待;另一方面,要做好对市政府部门和县(市、区)政府的考核,通过考核推动工作,通过考核凸显法制机构的地位和作用。要继续做好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创建工作。过去几年,一些市的示范创建开展得很好,现在根据省政府要求,对创建工作的名称作了调整,把“示范”改成了“先进”,但工作内容和要求都是一样的。在当前大规模削减先进单位评比的形势下,这个“先进”的含金量更大,要求也更高。各地各部门要积极作为,抓好落实。
二是健全和推行依法决策机制。要全面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的意见》和全省法治政府建设暨进一步规范政府系统重大事项决策行为工作推进会精神,突出加强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体制机制建设。合法性审查工作是政府法制机构新增的一项职能,也是我们的重要抓手,要做好,也要用好。首先,要推动包括合法性审查机制在内的整个重大行政决策机制的建设,要推行到县,到各个部门。其次,要办好每一件合法性审查事项,让政府领导放心,让政府领导离不开法制机构,没有法制机构的审查,领导就不那么“踏实”。第三,要加强规范性文件审查机构建设,充实力量。要加大规章、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把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要全面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规范各级行政机关的法律顾问工作。
三是做好设区的市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准备工作。3月15日,全国人大对《立法法》作了修改,设区的市将拥有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制定权。我省设区的市立法权的赋予工作将逐步实施。设区的市的立法权,只限于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的事项,但这三方面也是实际工作中需要地方立法解决的重要内容。我们盼立法、想立法,但一旦拥有了地方立法权,压力会很大,责任会更大。国家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是为了填补特定领域无法可依的空白,适应地方经济社会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而不是让地方借此自我赋权,将非法利益合法化。对这项工作,要做好充分准备,尤其是“立法能力”的准备。希望大家超前谋划,向市委、市政府及时报告有关情况,主动加强立法能力建设和人才队伍培养。
四是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进执法重心下移,积极探索在农林水利、交通运输、文化旅游等领域推行综合执法,在公共资源交易等领域探索开展相对集中处罚权工作。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全面建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行政执法重点联系单位制度,探索建立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明确具体执法操作流程。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加强执法监督的若干意见》,编制行政执法流程图,健全执法评议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水利、文化、地税等部门执法案卷评查活动。依法开展个案监督,坚决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
五是依法化解社会矛盾和纠纷。省政府层面主要包括以下工作:畅通行政复议渠道,扩大公众参与行政复议的力度;建立行政复议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行政复议案件年度通报制度;改进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方式,进一步提高案件办理质量;加强业务培训,提高行政复议办案人员的能力和水平;加强行政应诉工作,认真学习修订后的《行政诉讼法》,制定《安徽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规定》,明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范围和职责;建立败诉案件评析制度和行政诉讼案件年度通报制度;完善诉与非诉相互衔接的行政争议预防和化解机制;建立健全行政调解制度,加强行政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工作机制;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行政纠纷功能。各市和直管县工作,可以比照安排。
六是加强法治能力建设。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推进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加强法制培训,举办县区分管负责人依法行政能力专题培训班。结合新修订的《行政诉讼法》、《立法法》的实施,及时开展培训。加强法治宣传,充分利用新媒体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形式,着力培育法治文化。落实法治宣传责任主体,注重用推进依法行政过程中鲜活的实例进行法治宣传。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有关文件要求,切实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使政府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目前,我省各级政府法制机构整体不强,存在着机构不健全、人员编制严重不足等问题,尤其是市、县(区)政府法制机构,与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要求还有相当大的差距。正在征求意见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规划(20xx—2020)》(草案)明确提出,要“加强基层依法行政能力建设,使市县级政府法制机构的规格、编制与其在新时期所承担的职责和任务相适应,县级政府法制机构专职人员不少于5名,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设置法制机构或专职法制员。”这项工作大家要多汇报,希望当地党委、政府按照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及《中共安徽省委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的意见》要求,尽快建设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权威高的政府法制工作队伍,并真正成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中坚力量。
三、提质增效强内功,努力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要着重把握以下几点:
(一)提高站位。政府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中承担着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政策研究、制度建设、法制宣传以及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协调部门执法争议等重要职责。每一项职责都要求我们要站在本级党委、政府的高度,从中心工作和大局上去谋划。第一,政府法制机构是一个牵头机构,要求我们要注重协调,善于整合资源,强化协作意识。第二,政府法制机构是一个服务机构,政府工作延伸到哪里,法制工作就要保障到哪里,工作必须及时,跟得上,随时为政府工作提供法治保障。这就要求我们要能围绕中心主动作为,既坚持原则,又讲究操作实务。第三,政府法制机构是一个办事机构,受政府委托或以其名义处理相关涉法事务,办理制度建设、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案件等方面的事项。这就要求我们不仅要精通业务,还要熟悉、服务全局工作,从中找准定位,科学履行职责。只有这样,才能赢得尊重,才能有地位,才能开创新时期下依法行政工作的新局面。
(二)主动作为。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政府法制工作已经从幕后走向前台。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也累积了不少矛盾和问题。靠什么解决?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给出了答案:改革、法治。说:“一切改革必须于法有据”,所以最终是靠法治。我认为,现在该是我们“法制人”站出来的时候了!过去,我们说自己的作用是服务和保障,我觉得在这两项之前还要加两项:引领和推动。很多事情需要我们主动站出来,走到前台,主动去做,带动地方和别的部门去做。当然了,你也可被动而为,表面上、短期内也不会影响大局,但时间一长,你这个地方的法治进程和别人的差距就会越拉越大,法制机构就会被边缘化,作用就会弱化。
(三)坚定信心。做好工作,信心很重要。我们的信心来自哪里?首先是十八届四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目标、蓝图、举措都很清晰,这是我们最大的信心。第二,是人民群众的热切期盼。行政诉讼、行政复议,都在倒逼政府依法行政,人们也越来越重视法制工作。所以,大家都要有信心做好法制工作。当然,我们虽然说迎来了法治的春天,但春天也不一定都是温暖的,也有“倒春寒”。在少数地方,法制工作出现了倒退,法制机构也被削弱了。对此,我们不但不能心灰意冷,反而要更加坚定信心,不要等、不要靠,要凭自身坚忍不拔的努力,凭显著的工作业绩,赢得领导的重视,赢得社会各界的支持。
(四)提升能力。政府法制工作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我觉得,做好法制工作最基本的要有三种能力:第一个是想干事的能力。这其实是一个工作态度问题,是干好工作的前提。法制工作很清苦,也很清贫,但现在迎来了历史性机遇,只要我们想干事,都能干成大事。不愿干事,不愿担当,大事干不来,小事不愿干,这就不称职,也干不成大事。想干事,就要爱岗敬业,精力集中,眼睛要聚光,大脑不分神。第二个是能干事的能力。这是干好工作的基础。政府法制干部就要能干事,都要是骨干,出去了都能独当一面。能干事最重要的是要有学习能力、思考能力、出主意能力、动手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第三个是干成事的能力。这是一个工作效果问题,是落实工作的标准。要牢固树立有所作为的思想,守住自己的岗位,干好自己的工作。法制工作事关大局,容不得半点差错。同时,法制工作要有特色。要有自己的独到之处,有自己的工作品牌。有特色,工作才有成效,才有生机活力,才能让人眼前一亮。省政府法制办连续两年举办了最具特色、最具影响力的“法治政府建设十件大事”评选活动,就是要鼓励大家把工作做出特色、做出影响。也希望大家在明年的“十件大事”中榜上有名!
5.学校法制宣传日教育活动记录 篇五
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提高青少年法律意识,增强青少年法制观念。根据教育局的通知,十一 月份,我们紧紧围绕普法要求,开展了一系列的法制教育活动。总结如下:
一、成立小组成员、落实任务
十月底,学校特别成立了法制教育领导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德育的主任为副组长,各班主任为组员。
二、加强宣传阵地建设
我校充分发挥学校红领巾广播站,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及手抄报等宣传阵地的作用,开辟专栏,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和教育,力求使全校师生都能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依法办事。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教育活动
围绕法制教育,学校举行了以下活动
(一)各班利用班会课开展一次法制班会主题活动。
请各位班主任布置好主题班会氛围,在黑板上写明本次班会活动的主题思想,并针对本班的实际,开展扎实有效、形式多样的法制教育活动。届时,学校将组织检查。活动结束后,并将活动方案上交德育主任。
(二)各班出一期以法制为主题的板报;本次活动由董老师等成员组成评审团,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在全校班级板报中评选出了一等奖二个,二等奖二个、三等奖三个,使普法工作在全校范围内形成了较大的影响力。
(三)组织各班观看一部法制教育片;
(四)聆听一次法制专题讲座;邀请法制校长到学校进行法律知识讲座,并结合实际,分析案例,摆事实、讲道理,对青少年学生进行法制教育。
四、拓宽教育渠道,借助多方力量
法制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任重而道远。长期以来,我校采取学校、家庭、社会三结合的教育网络,坚持全面地对学生进行道德和法纪的教育,并通过定期开家长会、发校迅通、打电话加强与家长沟通,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对后进生的帮教工作,防患于未然,把学生违法违纪行为消灭在萌芽状态中。
五、普法活动成效显著
总之,我校的创建“共建和谐校园”工作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和全校师生的共同努力下,校园平安稳定,没有发生大的安全事故,没有发生师生违法犯罪案件。
XX学校保卫处 年
月
6.在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篇六
今天召开全市政府法制工作会议,传达贯彻全省政府法制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分析入世后政府法制建设所面临的形势和要求,总结和部署全市政府法制工作,非常重要。刚才,单亚平同志对我市政府法制工作进行了总结和部署,希望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把政府法制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下面,我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去年政府法制工作的成绩,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信心和自觉性
2001年,是新世纪的开局之年。我市各级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群众团结一致,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全市经济综合实力进一步增强,改革开放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城市建设出现了新面貌,精神文明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各项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这是全市上下、方方面面团结拼博、奋发努力的结果,也是与政府法制部门的工作分不开的。
去年,政府法制部门在全市工作中发挥的重要作用,除了在全面履行政府立法、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推进行政执法责任制,依法履行行政复议职能,促进整个政府工作规范化、法制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外,还突出表现在六个方面。一是围绕经济建设的中心,特别是在加快发展开放型经济、个私经济、加快信息产业发展、整顿市场经济秩序方面,制定出台了一批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提供了促进和规范经济发展的依据,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推进了全市经济的健康和顺利发展。二是在加大城市建设和管理的力度,服务特大城市建设方面,组织制定了有关城市绿化、拆违拆临、“治摩”方面的一系列规定,并积极参与推进实施,有效地规范和提高了城市管理水平。三是在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方面,各级政府和部门都以法制机构为主体,承担了行政审批的全面清理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集中精力,集中力量,确保质量,及时完成了清理任务。其中,市级政府机构行政审批总事项削减了826项,减幅达到了59.2%,超过了省提出的目标。四是在积极为加入世贸组织做好准备工作方面,全面系统地组织清理了各级政府和部门与“入世”不相适应的文件,制定了应对入世方面有关规定,组织了与WTO规则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培训,使各级行政机关在思想认识上提高了对入世的重视程度,并在实际工作上积极做了应对准备。五是在促进和维护社会安全稳定方面,组织制定了有关促进社会就业和建立社会保障体系,以及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规定并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使全市安置就业率、社会保险覆盖率,有了较大幅度的提高,治安安全状况进一步改善。六是针对政府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从法律要求的层面帮助处理了政府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和棘手的各类矛盾和问题,维护了行政机关正常的工作秩序,为领导节省了更多的精力从事中心工作,促进了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总之,去年一年,全市政府法制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全市政府法制部门的同志辛勤努力、扎实工作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市委、市政府向工作在政府法制建设第一线的全体同志、向关心和支持政府法制建设的各级领导表示崇高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希望全市从事政府法制工作的各级领导和同志们,再接再厉,发扬成绩,克服不足,不断增强做好工作的自信心和责任感,勤奋学习,努力工作,争取在今后工作中取得新的成绩,为全市两个文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二、进一步认识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
加强政府法制工作,全面推进依法行政,是认真贯彻依法治市方针、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实现市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的必然要求。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政府法制工作面临着新形势、新任务。做好加入世贸组织的应对工作,必须进一步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大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加快依法治市的进程。
加入世贸组织,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进入了一个新阶段,对我国的改革开放、经济建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世贸组织是以带强制性的规则为基础的政府间组织,所确定的非歧视、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三大基本原则,以及体现这三大基本原则的一系列规则、机制,主要是规范和约束成员国政府行为的。加入世贸组织,就意味着我国各级政府的经济管理行为要受到世贸组织规则的规范、约束。因此说,加入世贸组织,最主要的影响反映在我们的行政管理体制与管理制度上。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通过推进金融、财税、政府机构、国有企业等方面的改革,我们在转变政府职能、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在政府法制工作方面,加快了行政立法步伐,立法质量逐步提高;进行了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整顿和规范了市场秩序;根据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进行了有关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清理;组织实施了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管理公示制和评议考核制。政府法制工作的有效开展,对改革行政管理体制、推进依法行政发挥了显著作用。但面对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按照建立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们现行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还存在不适应的问题。主要表现在:转变政府职能、实行政企分开还有差距,政府机关管的事情过多,办事手续繁琐;政府部门之间一些职权交叉、重复,造成推诿扯皮,甚至“依法打架”;行政管理中重审批、轻监督;对不同市场主体搞差别政策;对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权力比较具体、责任比较抽象,权力与责任不统一;对管理相对人规定的义务比较具体、权利比较原则,权利与义务不统一;少数政府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有法不依、执法不公的问题依然存在,等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以加入世贸组织为契机,切实转变思想观念,积极推进行政管理体制和管理制度的改革,努力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第一,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当前,一些部门和同志仍然习惯于计划经济时期政府管理经济的思维方式和做法。加入世贸组织以后,必须彻底转变不适应形势变化要求的传统观念,解放思想,与时俱进,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一是市场意识。逐步理顺政府与市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社会的关系,自觉遵循市场经济规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二是开放意识。加入世贸组织后,我国将在更大范围内、更深程度上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我们要以更加宽广的眼光,更加积极的姿态,更加灵活的策略,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三是法制意识。更多地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把政府工作纳入法制化轨道。四是创新意识。拓宽视野,更新思路,创新方法,善于学习和借鉴国内外成功经验,加快推进体制创新和制度创新。
第二,加快转变政府职能。现在,不少政府机关还在管着许多不该管、管不了、管不好的事情。加入世贸组织后,必须加快政企分开、政事分开步伐。把不该由政府机关办的事坚决减下来,做到不“越位”;把该由政府管的事管住管好,集中精力搞好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做到不“缺位”;把政府、企业、事业单位的职责分离开来,做到不“错位”,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政府。要逐步做到政府不再直接管理企业,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积累、自我发展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实行政府机构与事业单位在职责、机构、管理方式及手段等方面的分开。当前,要积极培育和发展市场中介组织。特别要抓紧建立健全行业中介组织,更好地发挥其作用。
第三,大力推进依法行政。我国政府在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中,已经作出了两项庄严承诺:一是确保有关或者影响贸易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符合世贸组织协定和我国对外承诺;二是确保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在全国得到统一实施。履行这两项承诺,最重要的是要依照法律与世贸组织规则来规范和约束政府行为。这就迫切需要我们加快推进依法行政,尤其在透明化、程序化、法制化上迈出更大的步伐;在行政管理观念、体制、方式、手段等方面进行深刻变革;各级政府及其部门都不能在规则之外图方便,而要在规则之内求创新。政府机关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无论是起草地方性法规,还是制订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必须符合法定权限和程序,遵循法制统一和公开透明的原则。执行法律、法规、规章要做到公正、合理、统一;同时加强对制订政策措施和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检查,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立办事高效、运转协调、行为规范的行政管理体系。
三、突出工作重点,开创政府法制工作新局面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市政府法制工作要适应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后的新情况,从我市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出发,努力提高政府立法质量,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和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政府法制工作水平。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这一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要求,突出重点,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推动本地区、本部门的政府法制工作上一个新台阶。
(一)抓紧做好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的清理工作。加入世贸组织后,需要按照世贸组织的规则和我国政府所作的承诺,全面清理现行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性文件,使其与世贸组织协定相一致。对这项工作,去年中央和省召开专门会议、下发了专门文件,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专门部署,各地各部门积极组织实施,各级政府法制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全市的清理工作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果。但清理工作任务还相当繁重,工作进展也不平衡。对此,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集中力量,抓紧时间,加快清理工作步伐。在清理工作中,要严格按照世贸组织协定和我国政府承诺,对现行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逐一对照检查,认真进行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对与国家、省有关政策、法规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国家和省的法律、法规、规章已经作出修改的,要抓紧修改并及时出台。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尚未修改的,我市与其配套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应待国家和省法律、法规、规章修改公布后再及时作出相应修改。其他需要废止或修改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性文件,都要抓紧完成。特别是各部门制定的带有保护部门利益,扩大部门权力,与市场经济发展不相适应,与建立统一、公平、公正、有序市场环境不相适应的文件,要认真进行清理,坚决予以废止,为富民强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其目标是要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世贸组织规则相适应的行政审批制度。我市第一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第二轮改革将全面展开。第二轮改革的总体要求是:不符合政企分开和政事分开原则,妨碍市场开放和公平竞争,实际上难以发挥有效作用的行政审批,坚决予以取消;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作;对于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建立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做到审批环节减少、审批程序严密、审批效率明显提高、审批责任追究制得到严格执行。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与监察、体改等部门密切配合,按照第二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遵循合法、合理、效能、责任和监督五项原则,把总体要求与阶段性目标结合起来,突出重点,整体推进,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引向深入。在第二轮改革中,要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与清理法规、规章和文件结合起来,搞好改革和清理工作;加强与国务院和省政府各部门的工作衔接,凡是国家、省取消的审批项目,我市要坚决取消;把改革行政审批与减少收费结合起来,已经取消的审批项目,其相应的收费坚决取消。在工作中,要着重抓好重点部门、重点审批事项的清理,积极探索完善审批方式的改革,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管。要进一步落实责任,加强组织协调,确保第二轮改革任务的如期完成。
(三)加强政府立法工作。政府立法和规范性文件的制定,是做好政府法制工作的首要任务,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政府立法要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的要求,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加快急需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努力提高立法质量。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要求,结合无锡实际,今年我市要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和与加入世贸组织有关的立法项目作为政府立法的重点。在政府立法中,要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各方面特别是管理相对人的意见,不断改进政府立法方法,建立和完善深入了解民情、充分反映民意、广泛集中民智的立法运作机制。要认真贯彻《立法法》,严格政府立法权限与程序。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避免发生与上位法、与世贸组织规则及我国政府承诺相抵触的情况出现。国家、省新的法律、法规、规章一经公布,我市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与之抵触的,要及时作出相应修改或者宣布废止;法律、法规、规章一经修改,我市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其他政策措施也要及时修改。今后,所有出台的法规、规章和政策措施都必须在《无锡市人民政府公报》上公开发布,并要有一个提前量。
(四)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我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方案已报省政府。今年要将这项工作作为行政执法机制创新的一个重点,切实抓紧抓好。试点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和省政府的规定,要按照相对集中行政管理职能的要求,合理调整、配置行政管理职能,积极稳妥地推进,及时总结经验,逐步理顺行政执法体制,解决多头执法、职能交叉问题。各级行政机关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依法、平等地予以保护,减少执法的随意性。要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公共利益和公平的竞争秩序,对违法的给予制裁,使“办合法的事处处方便,办违法的事环环受阻”。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简化办事环节,提高效率、强化服务。要加大打击违法行为的力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不得瞒案不报、以罚代管、以罚代刑。要切实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素质,对行政执法人员要严肃纪律、严格管理、强化监督、从严治政。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的教育、培训,要把普及WTO知识作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尽快掌握WTO规则的内容,培养按规则办事的习惯,提高行政执法和处理复杂案件的能力。
(五)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强化制约与监督,是正确行使权力的重要保证。各级政府和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把加强行政执法监督放在突出位置来抓,按照依法行政和世贸组织规则的要求,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和错案追究制,强化对行政执法的监督制约,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正确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认真贯彻落实《江苏省行政执法监督办法》所规定的各项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行政执法主体资格认定、行政执法证件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新的监督途径和方式。当前,乡镇一级在依法行政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市(县)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以深化行政执法责任制为突破口,带动乡镇政府法制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要重视行政复议工作,重视做好行政复议疑难问题的请示、批复,交流总结各地的工作经验,切实提高行政复议工作水平。
(六)加强世贸组织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培训。这是应对入世,全面加强政府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各部门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大对国家公务员的WTO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全面提高政治和法律业务素质。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江泽民总书记关于“广大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带头学好法律知识”的要求,认真学习邓小平民主与法制建设的理论,江泽民同志关于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重要论述,学习宪法、组织法、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国家赔偿法、行政复议法等重要法律,掌握担任领导工作所必须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基本内容。同时,要特别注意加强对WTO规则等国际经济法的学习研究,自觉运用WTO规则等法律手段管理经济、文化和社会事务。县级以上政府举办领导干部法律讲座每年不少于2次。法制、人事、司法等部门要密切配合,采取轮训的形式,对全市国家公务员进行统一培训,系统地学习WTO法律知识和规范政府共同行为的法律知识,时间不少于30小时,熟悉和掌握本职工作必备的法律法规,严格依法办事。政府法制部门和政府各主要执法部门要组织行政执法人员,每年进行一次法律知识更新学习培训。新的学习内容要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各部门要结合本部门的工作,加强对入世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对策,为党委和政府当好参谋。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介,运用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灵活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素质。
四、切实加强对政府法制工作的领导
政府法制工作是政府工作的一个重要组织部分。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加入世贸组织的新形势下,做好政府法制工作有着特殊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各级政府要从全局高度重视政府法制工作,把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列入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政府法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政府法制工作涉及面广、专业性强,工作任务繁重,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过问,分管负责同志要尽职尽力。要定期听取政府法制工作的汇报,认真筹划落实政府法制工作的目标、任务和措施;要让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的负责同志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部门的重要会议,认真听取他们对政府和部门重大决策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在行政管理中遇到的法律问题都可以交给政府法制部门去研究和协调处理,充分发挥政府法制部门的参谋助手作用。政府法制工作部门是各级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参谋、助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加入世贸组织和依法治市的推进,政府法制工作机构面临着新的更加繁重的任务。各级政府要按照《立法法》、《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关于加强政府法制工作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建设,使政府法制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当前,要适应工作需要,选拔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人才充实到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尽快引进一批高层次的法律专业人才,提高政府法制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要切实为政府法制部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好办公用房,配备办案交通工具和其他基本设施,要保证开展工作所必须的经费。要从政治、思想、工作、生活各个方面关心政府法制干部,帮助他们解除后顾之忧,使之安心做好工作。要重视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当务之急是要进行世贸组织规则和有关知识的学习培训,使大家了解世贸组织规则和我国政府的承诺,吃透精神,掌握实质,提高做好应对工作的能力。
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切实加强思想建设、业务建设和队伍建设,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本文权属文秘之音所有,更多文章请登陆查看)。中央提出今年是转变作风年、调查研究年,各级政府法制工作部门要积极响应,认真贯彻实施,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围绕政府法制工作重点开展调查研究,提高工作水平。领导同志要身体力行,带头沉下去搞调研,把调查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善于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及时总结依法行政的经验,对一些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进行研究,提高政府法制工作的水平。
7.高校管理工作中法制意识初探 篇七
一、高效管理工作中的法制现状及意义
随着当代社会法制化进程的不断加强, 高校学生及家长的维权意识不断增强, 近年来诸多高校发生学生起诉学校的案件。而细查其原因, 均是由学生的各类考试、学籍的管理、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等原因引起的, 在依法治校、依法执教的大环境下, 这些案件的发生都是高效管理工作的失误。
首先, 高校管理制度陈旧, 缺乏有效的法律制度依托。很多高效的管理制度都是多年前制定的, 在职的管理人员均是依制行事, 然而, 时移世易, 曾经能够有效管理的制度在当代大学里并不能完全适应。最简单的例如关于实习生人身安全的制度。学生经学校安排到单位实习时, 往往会签订诸如“实习生安全手册”“高校实习生安全协议”等协议, 在学生出现人身安全事故时, 高校管理层也往往拿出此协议作为凭证。殊不知, 这些协议并不具备法律效应, 若是学生在实习期间出现安全事故, 高校依然要承担责任。其次是高校管理人员及大学生缺乏法制意识。尽管现在宣扬法制普及, 然而很多大学生因为巨大的学业压力, 对其只是略知皮毛, 无法在实际生活中运用有效法律维护自己的权力。而高校管理层观念陈旧, 往往都是随性而为, 没有遵守法律正确履行权力。因此, 高校需要有效的符合法律的新制度来管理学校, 只有这样, 才能建立法制、平等、和谐的校园。
二、高校管理工作中的法制
为了提高高校管理工作的效率, 笔者提出了以下几点方法进行改进。
( 一) 在高校管理中, 树立独立平等的现代法制理念
在传统“师道尊严”理念的影响下, 老师及学校管理层往往处于高高在上受人尊敬的地位, 而学生则常常处于弱势地位, 即使是老师犯的错, 学生也不能口出怨言, 尤其是在高校, 因为老师一句话, 学生就可能丢掉学位证。因此, 学校应当树立人人平等的观念, 建立新型的师生关系, 让学生在学校的权力能够得到维护。而管理层也应当接受学生的监督, 不仅能够完善学校的现行制度, 也能让学生感到自己是学校的一份子, 受到了学校尊重。
( 二) 在高校建立新式可行的管理制度
众多高校现行的管理制度并不能应对现在发生的事件, 管理者应当对此进行改变, 在国家宪法的引导下, 结合发生的诸多新事件, 建立一套新式可行的管理制度。例如, 2014 年, 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曾经审理了一桩案件, 济南大学学生杨某某因受过学校的处分, 学校拒绝发放他的学位证。当时, 法院的生效判决认为, 该生是因为参与打架而受到学校处分, 而不授予学士学位的条件是学生有学术问题及相关思想品德问题。显然学校应当授予该生学士学位。可是, 济南大学管理层直接认定该生品德教育方面的课程成绩不够优良, 不授予学士学位, 这属于主要证据不足。针对这一案例, 学校便应当完善学校的奖惩制度以及学生的学位证发放制度。只有学校具备完善的管理条例, 管理者拥有全面的法律意识, 合理有效的处理突发事件, 才不会闹到师生对簿公堂的地步。
( 三) 加大高校管理人员法律培训, 正确行使职权和履行义务
高效管理者在进行管理的过程当中常常以“情”为先, 究其原因是他们自身的法律意识不强。因此, 高校应当加强对管理层的法律普及, 让他们能够正确运用法律知识, 准确行使职权、履行义务。例如, 2015 年5 月21 日, 北京法院网便发布了这样一个案件, 某水利水电学校的学生张某在实习单位工作时不慎受伤, 可是, 该生的医疗等费用却得不到切实解决。于是, 该生将将所在学校和实习单位诉至法院要求赔偿。通州法院在判决中作出如下处理: 张某未注意安全自身承担10% 责任, 学校和单位各承担30% 和60%责任。其实, 这是一个简单明了的案件, 学校既然年年都有学生外出实习, 那就应该有一套完善的应急处理制度, 该生因工伤而得不到赔偿, 学校管理层若是具备完善的法律知识, 不推脱责任, 能够正确行使自身权利, 履行自己的义务, 那么, 也不至于必须要诉到法院才能得到有效处理。
( 四) 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 增设法律课程
在法制健全的社会, 单单是有完善的法律制度和懂法的管理人员还不够, 必须要有守法的公民。因此, 高校还要增设法律课程, 注重培养大学生的法律意识, 创造良好的校园氛围。作为新世纪的大学生, 不仅要依法办事, 还要树立法律权威的观念, 坚决反对“权大于法”“人情大于法”的观念。在遵法守法的大环境下, 学校只要依法治校, 自然就能构建和谐平等的法制校园。
综上所述, 高校管理中建全法制意识任重道远, 还需要管理层和广大师生共同努力, 但是, 只要大家都遵守国家的宪法和法律, 弘扬法制精神, 终究能够建立法制校园。
参考文献
[1]马伟强.学生和高校纠纷诉讼案例的启示[J].河南教育 (高校版) , 2015 (4) .
[2]倪少凯.论高校与学生间的诉讼[J].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2 (4) :32-35.
8.浅析地方政府法制建设工作方向 篇八
关键词:法制建设;社会本位;权力规范;科学决策
中图分类号:D922.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864X(2015)11-0049-02
一、政府法制的含义和地位
“政府法制”提出是我国经济建设的发展和改革开放的必然结果,也是我国不断加强法制建设的客观要求。政府法制,应当有对内和对外两面,一是政府如何去管理国家事务,即政府依法行使职权管理社会公共事务。二是怎样把政府自身管理好的法制,即政府依法进行内部组织管理。概言之,政府法制是关于政府的职能设计、机构配置、权责划分、运行机制等一系列法律工作而形成的制度。具体而言,从政府所管理国家事务的内容看,政府法制是宪法规定的政府职权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政府对法律手段的具体运用看,政府法制包括行政立法、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参与司法活动以及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等诸多方面;政府法制的内涵极为丰富,凡政府依法应当规定和处理的关系,以及依法可以运用的法律手段,都是政府法制内涵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的性质及特点
我国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是一个相对独立的整体,政府草拟、制定行政法规和经济法规,运用法律手段把本地区的经济、行政事务的社会秩序控制在法制范围内,为我国的改革和发展建设服务。
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究其本质,包括“依法行政”和“以法行政”两重含义。“依法”是指地方政府作为一个行政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职权,实际是对行政权力的约束和限定“以法”是指地方政府有自身法定的行政权力。要求人们接受和服从这种行政权力。地方政府的全部法制工作都是围绕这两个基本点展开的。第一,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是整个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一定意义上来说,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是调整有行政隶属关系的行政主体之间、行政主体与社会团体之间、行政主体与公民之间以及行政主体内部以行政关系为内容的行政法制工作。第二,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是地方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地方法制建设包括地方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法制建设。其中地方政府法制建设在地方国家机关纳入法制化的过程中处于枢纽的地位。这首先是由于地方政府是地方性法规的主要起草者,它担负着地方性法规起草以及起草中的协调工作。没有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的科学化,地方性法规就不可能科学地制定并得到有效地执行。另一方面,地方政府是地方规章的制定者和执行者,而由地方规章的制定和实施所建立的秩序,构成了地方法制建设一个重要层次。
地方政府法制工作有其独特性、灵活性和复杂综合性。地方政府法制工作主要是对本地区内公共事务的管理,地方行政机关是建设工作的主体。地方政府在制定法规、规章时,必须以宪法、法律为依据。同时,地方政府在法制统一的前提下,可以根据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的需要,从本地政治、经济、文化特点出发。因地制宜地制定地方行政规章,加快地方法制化的步伐。除去外部管理,法制建设还有地方政府自身的内部管理活动,内部管理活动是具有综合性和复杂性的工作,需要政府去协调和管理各个内部机构的工作,达到工作部门的协调发展和和谐。因此政府法制建设内部管理工作就具有综合性和复杂化的特点。
三、地方政府法制建设工作发展方向:
地方政府法制建设工作对国家法治建设目标的完成至关重要,对政府总体法制建设任务的完成也是不可或缺的,在我国的单一体制下,地方政府的法制建设还发挥着更加有力、关键的作用。结合当前我国提出的法治国家、法制社会、法治政府一体化建设的目标和理念,我国地方政府法制建设目标应该从以下方面进行发力:
1.转变法制观念:
“以刑为主”是封建主义法制观的表现,多年来,人们仅仅简单地把法制工作等同于政法工作,认为法制工作目的就是打击刑事犯罪,这种以刑罚为特征的法制观,阻碍了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健全发展,使我国的经济与行政方面法制建设长期被束之高阁。认为政府经济、行政法制工作是“软任务”,认为抓与不抓无关大局,这种狭隘的法制观没有看到经济与行政法制对于协调实现政府职能转变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尽快转变这种狭隘的法律观,是加强地方政府法制工作的首要问题。
2.建立地方立法决策科学化程序。
地方政府制定地方法规、规章是政府法制建设的重要工作任务,在地方政府的立法决策过程中,可以采取系统论中最优化的方法,建立系统化的立法决策程序,使之达到科学化。地方立法决策科学化的程序应该是:制定法规、规章的提议必须经过科学论证;一旦列入地方立法规划,要由内行和专家一起起草,必要时由综合部门牵头起草。草案送审后,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要认真审核,及时协调矛盾,提出需要由上级决策的不同选择方案;上级决策要实行民主集中制,建立决策责任制;法规、规章之间的协调;法规、规章的形式和内容的协调;法规、规章所调整的各种关系之间的协调;法与经济、政治、社会、科技、自然环境的协调;要在立法中充分发扬民主,充分反映民意,真正把维护最广大群众的根本利益、把执政为民的理念通过法定的程序转化为具体的切实可行的体制、机制和制度。要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立法的各种途径,注意倾听来自基层群众和行政相对人的意见和呼声,注意发挥专家学者的作用,增强立法的民主性和科学性。
3.地方政府法制建设应当坚持具有理论指导。
科学理论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指南。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新实践、新发展,需要不断推进政府法制理论创新,提高战略思维能力,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总结依法行政的基本经验,研究依法行政中带有全局性、普遍性、规律性和前瞻性的问题,提出新思路、新举措、新办法,并逐步升华为对新的实践具有指导意义的新理论,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提供理论支撑和智力支持。我国的地方政府法制工作已经在实践方面向理论界提出了挑战,要解决这个矛盾,政府要充分发挥理论界同志和从事实际工作同志各自的优势使得双方采长补短,使理论在实践中得到升华,使实际工作在理论的超前性指导下有所开拓。
4.规范行使政府权力。
地方政府权力的行使,是检验政府功能好坏的标准。因此,地方政府法制建设的成功与否,也取决于地方政府行使的权力是否得当。政府在行使权力的过程要切实做到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违法必究的工作机制。政府在实施管理职责的过程中要让权利在阳光下运行,政府要将权利关进笼子。做到规范行使权力,不越权、不消极、不懈怠、不该管不管,不该管非强加干预。只有这样才能让权利得到规范行使,保证政府工作的统一和效能,才能促进全国政令统一的实现。
5.政府法制建设应当树立权利本位、权责一体的理念。
当今时代是人本化的时代,科学发展观的本质是“以人为本”。因此,无论是人与自然和谐的构建,人与社会和谐的构建,还是政府治理和谐的构建,都应当以权利为出发点和归宿来进行制度设计和安排。现代法治的意蕴就在于以人为本,正视和关注人的现实存在,拓展和发展现实社会中人的权利。所以,在和谐社会中,政府的一切行为都应当以促进人的自由、尊严、幸福和全面发展为终极关怀。如果现代国家的制度建构中没有“以人为本”人文精神和权利本位价值理念的融入,则政府的整个行为观念都可能受到扭曲,并最终背离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四、结语
政府法制建设是整个政府工作的重要基础,是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全面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保障。因此,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深入研究政府法制建设创新问题,对于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推动和保障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有着巨大促进作用,国家从中央到地方都要紧抓法制建设,用良好的法制建设来推动法治建设。
参考文献:
[1]李岩松.《法治研究》
[2]杜宁.《当代法学》
[3]《从法制到法制》 程燎原,法律出版社
[4]公丕祥:《法制现代化的理论逻辑》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
[5]《理论热点面对面》人民出版社
[6]袁久红等.实现公平正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内容
作者简介:
1.夏光鑫,男,云南宣威人,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律硕士,研究方向为民商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