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简答题(共8篇)
1.政治简答题 篇一
1.简答题是对题目要求做出简要回答的题型。在闭卷考试中,简答题是偏客观性试题。其功能在于考查学生对概念、原理等知识的记忆和再现能力,学生的得分率一直比较高。在开卷考试中,简答题属于主观性试题。其功能是考查学生在记忆和再现概念、原理等知识点的基础上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因要求的提高,学生的得分率明显下降。
简答题一般设问比较明确,要求答案简洁明了,不拖泥带水。
2.简答题的类型
(1)直问直答式:即问题简短,直截了当,立意明确。例如,请你总结一下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三个阶级社会的共同特点?
(2)举例说明式:题目要求举出例子,并用例子对概念、原理等知识点进行说明。如,说明执法机关对于任何公民在法律上是一律平等。
(3)材料分析式:即通过对材料的思维分析,进行归纳总结的题目。其中材料包括文字材料、图表材料等。
(4)辨析式:实质是辨析题的简写版。如,列宁指出:技术愈向前发展,劳动力就愈供过于求。资本家就愈能提高对工人的剥削程度。对列宁这一观点你是怎么理解的?(须注意的是,初二的案例分析一般都属于辨析题型,只不过都不是对观点的辨析,而是对行为的辨析。)
(5)其他形式:有填表、填空、填图、连线等。
(6)组合式:其他题型与简答题的合成。
3.答题要求与步骤:
(1)答题步骤:
第一、审设问,确定立意范围;
第二、审情境,提取有效信息,明确立意;
第三、按要求组织答案。
(2)组织答案要求:
第一、条理清楚;
第二、表达准确;
第三、内容完整。
[中考政治简答题的答题技巧]
2.政治简答题 篇二
由于八年级同学刚学习物理, 对一些物理现象, 不习惯运用物理的观点进行解答, 因此会有理说不清, 或根本不知怎样去说, 抓不住要点, 废话连篇, 往往只能做出正误是非的简单回答, 笔者在教学中总结出一些解答规律, 将有利于初学者解答物理简答题。
对物理简答题的回答, 首先根据题设条件确定研究对象, 分析原来的情况, 再根据相关的物理概念和规律进行分析, 得出题中的结论。
如有这样一道题目:游泳时用手和脚向后划水, 人就前进, 这是为什么?
多数同学只能做出这样的回答:由于力的作用是相互的。这类题目都可用这句话回答, 但不完整, 没有物理分析过程, 我对本题的分析过程如下:
答游泳时人用手和脚向后划水给水一个向后的作用力, 由于力的作用是相互的, 水同时给人一个向前的力, 人在这个力的作用下就会前进。
又如:我们用铲子向炉子里送煤时, 往往铲子停在灶前, 而煤就自动地进入灶内, 这是为什么?
同样同学们在回答这类题目时也是一样的答案:由于惯性。也没有进行物理过程的分析, 不完整。我对本题的分析过程如下:
答:当煤在离开铲子之前, 煤和铲子一起向前运动, 当铲子受力停在灶前, 而煤由于惯性, 还要保持向前的运动状态, 因此便进入灶内。
我们在学了压强后也有很多这样的题目, 如:中医医生“拔火罐”的做法是:将一酒精棉球用镊子夹好, 点燃后在罐内烧一下, 然后取出, 迅速将罐扣在需要治疗的部位, 这时, 罐就会牢牢地被“粘”在皮肤上, 这是为什么?
同学们在回答时也会得出一个简单的答案:由于大气压强的作用。答案也不完整, 也没有进行物理过程的分析, 同样我对本题的分析过程如下:
3.例析简答题的解法 篇三
一、直问类
[例题]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2007年全国法制宣传目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国”。
依法治国的核心是什么?为什么?
[解析]直问类简答题一般是以“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有哪些”等形式提出问题。题目的要求明确、直接、具体,答案一般直接源于课本。解答时应使用简洁的语言把答案要点列出来,不必展开叙述,所答内容必须科学,符合题意,要点齐全。
[参考答案]①依宪治国。②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它规定了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从制定和修改的程序上看,宪法比普通法律更为严格。
二、启示类
[例题]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8.0级特大地震,党中央、国务院立即部署抗震救灾工作,全国各地、各部门、人民群众纷纷以各种方式参加抗震救灾工作,形成“众志成城、抗震救灾”的局面,抗震救灾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
抗震救灾工作取得重大阶段性胜利给了我们什么启示?
[解析]启示类简答题一般是以“谈谈启示”等形式提出问题。解答时首先要找出材料所述问题或现象发生的原因,或材料中人物、事件的特点,然后以此为切入点,从思想上如何认识和行动上如何做两个角度来回答。
[参考答案]①社会主义制度具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越性。②民族精神始终是鼓舞我们民族迎难而上、团结互助、战胜强敌与困难的不竭力量之源。③我们每个人都应增强社会责任感,面对责任不言代价与回报等。
三、评析类
[例题]九(2)班张虎和林军同学一起去上学,途中张虎的自行车坏了,修车耽误了一些时间。经过十字路口时,红灯叉亮了,眼看就要迟到,张虎拉着林军闯红灯,不巧被交警发现并拦下了,交警请他们报上姓名。林军刚想报名,张虎“灵机一动”,抢先谎报本班其他两位同学的姓名,这时林军犹豫了……
请运用所学知识对张虎的行为进行简要评析。
[解析]评析类简答题一般设置一定的情境,要求运用所学知识对某一观点或某一行为进行评析。解答时一般应先作出判断,然后写出 相应的依据(课本中的理论、观点等),再联系材料中的观点或行为进行分析,最后针对错误的观点或行为写出正确的观点或行为。
[参考答案]张虎闯红灯并谎报本班其他两位同学姓名的做法是错误的。张虎闯红灯是不尊重自己和他人生命健康权的表现,是行政违法行为(或一般违法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张虎谎报本班其他两位同学的姓名不符合诚信的要求,既是不道德的,也是违法的,侵犯了他人的姓名权、名誉权等。
四、反映类
[例题]材料一当前我国与世界创新型国家的比较,见下表。
材料二2008年1月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北京隆重举行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国家主席胡锦涛出席大会并为“2007年度国家最高科技奖”获得者——闽恩泽、吴征镒同志颁奖。
阅读材料,回答问题:
(1)材料一反映了什么问题?
(2)材料二说明了什么问题?
[解析]目前,简答题常常以冈表等形式给出材料。观察图表时,首先要看图表的标题,然后进行横向比较、纵向比较,综合概括整个图表所反映的中心内容。解答反映类简答题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认真阅读题目所给材料,找出材料中的关键词或材料反映的中心观点;第二,回归课本,联系所学知识,对号入座。
[参考答案](1)材料一反映我国科技水平比较落后,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科技创新能力不强。(2)材料二说明党和政府大力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努力建没创新型国家;在我们国家,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蔚然成风。
五、建议类
[例题]某镇地处山东省南部,原以土地肥沃、林网密布、河道纵横、生态环境优良、矿产资源丰富而著称。在过去的十几年内,该镇曾一度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对资源进行了掠夺式开发。虽然换得了经济的一时发展,但却造成当地耕地面积迅速减少、树木被大面积砍伐、矿产资源几近枯竭、河道污染严重、生态环境恶化,影响了人民生活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也使当地经济发展陷入图境。
结合该镇实际,请为该镇出谋划策,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帮助该镇走出经济发展的困境。
[解析]建议类简答题一般是以“出点子”、“提出合理化建议”等形式提出问题。解答建议类简答題时应注意以下几点:第一,必须针对材料和问题提建议;第二,要注意选好角度(如从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找出与材料和问题相关联的知识点;第三,建议要具体,切实可行。
[参考答案]①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切实处理好经济社会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关系。②采取发展节能环保型企业,关闭资源利用率低、污染严重型企业,发展生态农业,植树造林,治理河道污染等有力措施,依法保护资源和环境等。
六、怎么办类
[例题]国务院下发的《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规定:从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塑料购物袋,所有超市、商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为响应国务院“限塑令”,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青少年应该怎么做?
[解析]怎么办类简答题一般是以“怎么办”、“怎么做”等形式设问。一般来讲,这类题目的设问都给定了主体,如国家、政府、公民、企业、消费者、个人等,并且指定了要回答的内容。解答怎么办类简答题时,如果没有确定的主体,则需要多角度思考、回答。
[参考答案]①不用或少用塑料袋,尽量使用绿色环保购物袋。②积极宣传“白色污染”的危害,增强人们的环保意识。③循环使用塑料袋,集中处理废弃的塑料袋等。
除了上述常见类型外,简答题还有寓意类、举例类等类型。如果掌握了简答题的答题步骤和答题技巧,就能以不变应万变,取得理想的成绩:
1答题步骤:一般可按“四步法”进行。第一,认真审题。先审读材料,找出材料中的关键字词,概括出材料的中心观点;然后再认真审读设问,弄清试题要求。第二,回归课本。即根据材料和设问找准课本中的相关知识点。第三,理清思路,组织答案。组织答案时应做到要点分明、格式规范、书写工整。第四,查漏补缺。
4.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简答题 篇四
1.1.制度及政治制度的含义。
1.2.为什么说在社会各项制度中,经济制度起根本的决定作用?
1.3.简述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的作用。
1.4.简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1.5.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什么? 1.6简述政治制度的特征
2.1.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政治制度可分为哪几个发展时期?
2.2.简述1956—1966年,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2.3.简述“文化大革命”中,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
2.4.近代中国的社会阶级状况和阶级关系有哪些显著特点?
2.5.简述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主要论述。3.1.政体分为哪几种?主要从哪些方面区分? 3.2.什么是国家结构形式,它分哪几种? 3.3.简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主要职能。3.4.如何认识中国国家军事机关?
11.5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须满足哪些条件? 11.6简述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的性质和职责。11.7简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任期。
11.8什么是律师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制度是什么? 11.9简述特别行政区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区别。11.10简述行政长官在特别行政区中的地位。12.1.简述我国检察机关的职权。12.2.侦查的程序包括哪些内容? 12.3.简述我国律师事务所的责任。12.4.简述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种类。12.5.简述我国律师的法律活动范围。
12.6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是怎样的构成? 12.7法官的任职条件有哪些?
12.8我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是什么? 12.9我国检察机关的活动原则有哪些? 12.10什么是侦查?怎样理解它的定义? 12.11侦查的任务是什么?
12.12简述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种类。12.13简述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
13.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职能是什么? 13.2.简述担任现役军官的条件。政、司法各项工作的权力机构。(3)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全面瘫痪。(4)我国的司法制度被“彻底砸烂”。(5)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所有方面都遭到了严重破坏。2.4.近代中国的社会阶级状况和阶级关系有哪些显著特点?答:近代中国既不是资本主义国家,也不是封建主义国家,而是一个经济文化非常落后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它在社会阶级状况和阶级关系方面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1)掌握国家政权的是受帝国主义支持的封建地主阶级和官僚资产阶级。(2)无产阶级人数很少,但是他们集中,又先于中国资产阶级产生,深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俗称三座大山、三大敌人)的剥削和压迫,具有很强的革命性和战斗力。(3)农民占全国人口的80%,个体农业和手工业占整个国民经济的80%多。广大农民和城市小资产阶级同无产阶级一样,深受三大敌人的剥削和压迫。(4)中国的民族资产阶级是一个具有两面性的阶级。一方面受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的压迫和束缚,同它们有矛盾,具有革命性;另一方面,由于它在经济上和政治上的软弱,同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又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缺乏反帝反封建的勇气,具有妥协性。2.5.简述毛泽东关于人民民主专政思想的主要论述。答:(1)1939年5月4日,毛泽东在《青年运动的方向》中,度。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和解放战争时期,根据地就建立了广泛的选举制度。(2)1953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了新中国的第一部选举法,规定了选民资格,选举办法等内容。(3)1979年,五届全国人大第二次会议通过了建国后的第二部选举法,它对第一部选举法作了重大修订。(4)第二部选举法颁布后,根据选举实践,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对它进行四次修正,通过这些修正,我国选举法在每一个人大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人大代表候选人的提名、差额比例、预选、确定当选、罢免等方面的规定越来越完善。4.2.怎样理解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答:我国《宪法》第34条和《选举法》第3条分别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这个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即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是否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只受到两个条件的限制,一是年龄条件的限制,必须年满18周岁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是政治条件的限制,被剥夺政治权利的没有选举权乖被选举权。此外再没有任何有关居住年限、教育程3.5 简述中国采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 3.6简述中国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复杂性。3.7 简述议行合一原则。
4.1.简述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发展过程。4.2.怎样理解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普遍原则? 4.3.简述选民要成为县级人大代表必须遵循的主要选举程序。
4.4.简述我国选举法关于选区划分的有关规定。4.5.简述选民登记的主要工作。4.6.主持间接选举的机构有哪些?
4.7.简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4.8.怎样认识人大代表的地位? 4.9.《代表法》为什么要规定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4.10.简述人大代表必须履行的义务。4.11简述直接选举的程序。
4.12简述选举文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如何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4.13简述秘密投票的原则。
4.14结合邓小平的有关论述说明我国实现直接选举是个逐步实现的过程。
4.15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权时有哪些主要保障?
4.16简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4.17简述社会主义选举制度与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主要区别。
5.1.简述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程序。5.2.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5.3.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有关内容。
5.4.简述委员长会议的职权。5.5.简述议案的表决。
5.6.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哪些机构? 5.7简述通过宪法修正案的程序。
5.8 简述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方式。
5.9 如何认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政治法律地位? 6.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 6.2.简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6.3.简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6.4.哪些国家机关和组织成员可以向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
6.5.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怎样提出质询案并接受答复? 6.6.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哪些?其各自职责是什么? 6.7.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地方各级人大可以设立哪些专门委员会?
6.8.简述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
6.9.简述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6.10.如何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 6.111982年《宪法》对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的新的重要规定主要有哪些?
7.1.什么是国家元首?目前国家元首的法律地位有哪些重要类型?
7.2.简述国家元首行使的基本职权。
7.3.我国《宪法》对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的继任和补选作了哪些规定?
7.4.简述中国国家主席的法律地位。8.1.简述行政及国家行政的概念。8.2.简述国务院的法律地位。8.3.简述国务院的主要职权。
8.4.简述国务院的领导权的主要内容。
8.5.简述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拥有最高行政决策权、行政领导权、行政执行监督权。8.6.现阶段政府机构改革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
8.7.简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8.8.简述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含义及基本内容。
8.9.简述2005年国务院新修订《国务院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
8.10 简述中国政府目前着手实现职能转变的主要方面。9.1.简述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来源。
9.2.简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权。9.3.简述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职权。9.4.简述县乡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9.5.简述不同乡级政府机构设臵的不同。
9.6.简述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意义。9.7.简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会议制度。
9.8.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概念及实质是什么? 9.9 简述省级政府职能转变的途径。
9.10简述政务公开的主体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
9.11 简述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大变迁。9.12 试分析我国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10.1.简述在帝国主义历史阶段,无产阶级提倡的民族自决权的内涵。10.2.我国解决民族问题为什么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 10.3.简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特点。
10.4.我国法律对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构成有哪些规定?
10.5 我国民族问题存在的原因是什么? 10.6我国现在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10.7简述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10.8怎样正确理解民族自决权。
10.9 简述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性质。10.10简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的任务。11.1.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高度自治权?
11.2.特别行政区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有何限制? 11.3.《香港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条件与资格是如何规定的?怎样理解这一规定? 11.4简述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13.3.简述我国兵役制的沿革。
13.4.为对付敌人的突然袭击而采取的特殊措施有哪些? 13.5.军队政治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和原则? 13.6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职能是什么? 13.7简述军队政治工作制度。
13.8简述我国新兵役制度的基本内容。13.9 简述军衔的概念以及军衔制度。
14.1.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哪些重要作用? 14.2.简述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组织的关系。14.3.党的干部人事制度作了哪些改革?
14.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有哪些特点和优势? 14.5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国家权力和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
14.6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14.7简述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原则。
14.8简述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内选举中的体现。14.9简述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
15.1.简述人民政协进行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15.2.简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
15.3.简述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主要形式。15.4.简述人民政协委员具有的权利与义务。15.5.简述政协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委会的职权。15.6简述人民政协性质的转变。
15.7简述各级人民政协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区别。
15.8简述人民政协的主要任务。
15.9简述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的主要职权。
16.1.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有什么规定?
16.2.职代会闭会期间工会负责哪些日常工作? 16.3.简述村民委员会的性质。
16.4.简述村民会议的组成及职权。16.5.简述城市居民会议及其职权。
16.6.简述城市新区居民自治的主要内容。16.7.简述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16.8简述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
16.9在国企改革中如何解决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的关系? 16.10简述社区的概念及社区委员会的性质。16.11 如何加强领导,推进城市社区的建设。
简答题答案
1.1、制度及政治制度的含义。答:制度是规范、法度的意思,政治制度则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统治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社会政治实体活动等而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从狭义的角度,也可以将政治制度理解为政治统治的性质和政治统治的形式的总和,即国体和政体的统一。
1.2.为什么说在社会各项制度中,经济制度起根本的决定作用?答:(1)经济制度是社会结构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主要成分,它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和什么样的国家意识形态、文化教育制度。(2)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是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二者性质上是一致的,不一致就要产生矛盾和冲突。
1.3.简述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的作用。答:思想文化制度对政治制度的作用也是很大的,思想文化制度主要体现在居于指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教育方针等方面。(1)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文化意识指导下建立起来的。(2)意识形态以及传统对政治制度及由政治制度决定的决策活动、实施活动有重要作用。(3)思想文化意识中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更紧密,也更直接。1.4.简述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答:(1)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2)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3)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当代中国行政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也是当代中国重要的政治制度。(4)当代中国的基层民主自治制度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容。
1.5.政治体制改革总的目标是什么?答:(1)巩固社会主义制度;(2)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3)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1.6简述政治制度的特征。(1)稳定性(2)强制性。(3)合法性。(4)历史性。
2.1.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政治制度可分为哪几个发展时期?答: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政治制度大体上经历了三个主要发展时期:(1)1956—1966年开始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2)1966—1976年“文化大革命”时期;(3)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新的历史时期。
2.2.简述1956—1966年,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答:这个时期政治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是共产党的一元化领导体制的全面加强。当时,一方面是为了适应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的新形势和巩固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实施计划经济的需要,另一方面是受阶级斗争是社会主要矛盾的思想的支配,相继采取了一系列加强共产党的一元化领导的组织措施,使共产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变为由共产党直接管理国家政权。
2.3.简述“文化大革命”中,中国政治制度发展的主要特点。答:(1)党对国家政权的领导遭到破坏,中央文革小组代替了中央政治局。(2)成立“革命委员会”,代替国家政权机构,成为集党政军大权于一身,包揽党务、行
提出了“人民民主主义共和国”的口号;(2)随后在《新民主主义论》和《论联合政府》中进一步提出,新中国应当“建立一个以全国绝大多数人民为基础而在工人阶级领导之下统一战线的民主联盟的国家制度”;(3)1949年3月,毛泽东在中国共产党七届二中全会的报告中明确提出了“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主张。
3.1.政体分为哪几种?主要从哪些方面区分?答:(1)政体一般分为君主制和共和制。(2)君主政体又有专政君主制和君主立宪制之分,君主立宪制又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和议会制君主立宪制。(3)共和制政体有议会共和制和总统共和制之分。(4)区分政体类型最主要的是看其国家元首、议会和政府三者之间的相互关系,看其政府产生的方式,政府和议会之间关系如何,如政府是否对议会负责,政府部长与政府首脑的关系如何等。
3.2.什么是国家结构形式,它分哪几种?答:(1)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即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和地方之间权力关系的形式。(2)主要分为单一制和复合制两种。①单一制国家是由若干行政区域组成的单一主权国家,实行统一的中央集权,具有统一的宪法和国籍,全国只有一个立法机关、一个中央政府。②联邦制国家是指由共和国、州、省、邦等联邦成员组成的国家。
3.3.简述国家行政机关及其主要职能。答:国家行政机关是指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而对国家事务进行组织和管理的国家机关。其主要职能是:(1)贯彻法律;(2)发布行政命令、决定;(3)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任免行政人员;(5)领导武装力量和负责武装力量建设;(6)对外签订条约、协定等。
3.4.如何认识中国国家军事机关?答:中国国家军事机关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军事委员会,它是全国武装力量的领导机关。中央军事委员会由主席、副主席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实行主席负责制。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中央军事委员会副主席、委员的人选由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提名,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投票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每届任期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相同。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
3.5 简述中国采用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的原因。答:中国在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后,选择了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这是由中国的历史、民族关系、社会主义建设和国际环境等因素决定的。
第一,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公元前221年秦统一中国,建立了封建中央集权制国家,距今已有2000多年历史。各族人民在长期的历史中,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的文化传统把各族人民紧密联系在一起;各族人民发展了经济联系,形成了统一的社会经济共同体,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采用单一制的国家结构形式,符合中国历史发展的基本趋势和中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愿望。
第二,中国是以汉族为主体的多民族国家。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都是一个民族大家庭中的成员,在民族平等基础上建立起来的民族团结是民族关系发展的主流,而且形成了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因此完全可以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
第三,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和各族人民共同发展共同繁荣的需要。我国社会主义制度建立后,消灭了民族压迫,但各民族之间由于历史等原因形成的经济、文化上的不平等依然存在。一般来说,汉族在经济、文化方面比少数民族先进,而少数民族地区自然资源比较丰富,各族人民只有在平等基础上团结起来,互相帮助,才能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第四,采取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是中国独立完整的保证。近代中国是一个不断遭受外族人侵的国家,中国的少数民族经常沦为被压迫民族。新中国建立后,国内阶级敌人、民族败类和国际反动势力总是千方百计挑拨民族关系,妄图分裂我国,达到剥削、压迫、奴役其他民族的目的。我们只有加强民族团结,巩固国家统一,才能维护民族独立、领土完整。
3.6简述中国单一制结构形式的复杂性。答: 中国是单一制国家,但不同于单一民族建立的单一制国家, 具有自己的特点,属于复杂的单一制国家。主要体现在: 第一,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建立民族自治机关。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除行使一般地方国家机关的职权外,同时依照宪法、民族区域自治法和其他法律规定的权限行使自治权,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政策。
第二,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根据1982年宪法规定,我国在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设立特别行政区,特别行政区是在中央领导下的一级地方行政区域,除外交和国防事务属于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台湾将保留军队),它依法享有高度的自治权,包括行政管理权、立法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特别行政区不实行社会主义制度和政策,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社会制度、经济制度和生活方式。
第三,在一般地方行政区域,设置地方国家机关,在中央统一领导下,依照宪法所赋予的职权,管理本地区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等事务
3.7 简述议行合一原则。答:
1、议行合一是我国国家机构设置的基本原则之一。在我国,人民代表既是立法者有事执行者,体现了议行合一原则。
2、人民代表大会是国有权利机关,统一行使国家权力,如制定法律、决定国家重大问题、产生其他国家机关等。
3、各级人民代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在人大开会期间,人民代表要把人民群众的意见变成国家的法律和决定;在人大闭会期间,人民代表带头并监督执行国家的法律和决定。
4.1.简述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发展过程。答:(1)当代中国的选举制度渊源于中国共产党在革命根据地的选举制度、财产多寡、宗教信仰、民族、种族等方面的限制。即使是旅居国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如果回国期间,正遇县级以下人民代表选举时,也可以在原籍或出国前居住地参加选举。因此我国公民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范围十分广泛,比例越来越高。4.3.简述选民要成为县级人大代表必须遵循的主要选举程序。答:(1)建立选举机构;(2)选区划分;(3)选民登记;(4)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5)投票选举和当选。4.4.简述我国选举法关于选区划分的有关规定。答:(1)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2)选区的大小,按照每一选区选一名至三名代表划分。(3)选举法还对城镇选区和农村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作出了规定。
4.5.简述选民登记的主要工作。答:(1)每次选举前对上次选民登记后新满18周岁的、被剥夺政治权利期满后恢复政治权利的选民,予以登记。(2)对选民经登记后迁出原选区的,列入新迁入的选区的选民名单。(3)对死亡的和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从选民名单上除名。(4)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4.6.主持间接选举的机构有哪些?答:《选举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在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由各该级的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主持。4.7.简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答:(1)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可以组成代表小组开展活动,如对本级或下级国家机关和有关单位的工作进行视察,视察时可以向被视察单位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但不直接处理问题。(2)人大代表可以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应邀列席原选举单位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会议。
4.8.怎样认识人大代表的地位?答: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分别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组成人员。他们代表人民的利益和意志,依照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行使国家权力。4.9.《代表法》为什么要规定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答:《代表法》规定人大代表执行职务时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和其他物质、时间等方面的保障。这是因为:(1)这些保障是人大代表执行职务,履行代表职权的需要;(2)代表的人身特别保护权,也是世界各国的通例;(3)对代表履行职责给予物质和时间等方面的保证,这是因为我国各级人大代表都是兼职的,不领取任何报酬,因此必须为代表的活动提供必要的物质、时间保障。4.10.简述人大代表必须履行的义务。答:(1)必须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协助宪法和法律的实施;(2)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如果有的代表违反了法律,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人民有权罢免他们;(3)密切联系群众和原选举单位,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4.11简述直接选举的程序。答:1.建立选举机构2.选区划分3.选民登记4.代表候选人的提出与确定5.投票选举和当选。
4.12简述选举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如何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情况。答:选举委员会确定代表候选人名单后应当向选民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也可以在选民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但选举委员会海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在选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4.13简述秘密投票的原则。答:
1、也是无记名投票的原则,它是指选民或代表在投票时秘密填写选票,在选票上只填写自己同意的代表候选人姓名或者在代表候选人名字上打上规定的赞成符号、不赞成符号、弃权符号,之后自己投入票箱的投票方法。
2、实行无记名投票,可以充分地保护选民的民主权,真正尊重选民的意愿,让选民在无顾虑、不拘束的环境中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选择他最满意的人。
4.14结合邓小平的有关论述说明我国实现直接选举是个逐步实现的过程。答:
1、邓小平在,1987年回见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起草委员会的讲话中指出:大陆在下个世纪(21世纪),经过半个世纪以后可以实行普选。现在我们县级以上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县级和县级以下的基层才是直接选举。因为我们有十亿人口,人民的文化素质也不高,普遍实行直接选举的条件不成熟。
2、直接选举是民主程度更高的体现,但民主的发展是受经济、文化条件制约的,因此直接选举的扩大是一个逐步实现的过程。
4.15人大代表履行代表职权时有哪些主要保障?答:
1、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2、县级以上人大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非经本级人大常委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3、对代表参加活动,所在单位必须给予时间保障;在其执行代表职务时,所在单位按正常出勤对待,享受所在单位的工资和其他待遇。
4.16简述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开会期间人大代表的职权。答:人大代表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应当出席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依法行使职权。
1、参加大会全体会议、代表团全体会议、小组会议,审议议案和报告。
2、有权提出议案;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各项选举;向本级有关国家提出询问。
3、县级以上人大代表可以向本级人民政府及所属各部门、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质询案。
4、向本级国家行政机关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院长提出罢免案。
5、有权依法提议组织关于特定问题的调查委员会等。
4.17简述社会主义选举制度与资本主义选举制度的主要区别。答:社会主义国家一切权利是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途径是选举各级人民代表,由他们组成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管理国家。社会主义国家制定的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制度也是真正体现平等、普遍原则的选举制度。我国选举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财产状况和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社会主义选举制度由于历史、传统文化、政治、经济等多方面原因,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方面,不能实现完全的直接选举。候选人产生方式、确定程序及对其能力、素质方面的介绍,过于简单或模糊,没有完全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差额选举等,需要经过不断的长期的努力,使其进一步完善和发展。
5.1.简述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基本程序。答:(1)会议准备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前,进行准备工作。(2)预备会议。全国人代会议于每年第一季度举行,每次会议举行前,召开预备会议,由全体代表参加。预备会议由全国人大常委会主持。(3)全体会议。预备会议后随即召开正式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全体会议,会议由主席团主持。(4)代表团会议和代表小组会议。
5.2.简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主要议程。答:(1)听取和审议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执行情况的报告,审查和批准中央和地方预算及执行情况的报告。以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6.5.县级以上地方人大常委会怎样提出质询案并接受答复?答:在常委会会议期间,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向常委会书面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质询案由主任会议决定交由受质询机关书面答复。质询案以口头答复的,应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到会答复;质询案以书面答复的,应当由受质询机关的负责人签署。6.6.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立的办事机构和工作机构有哪些?其各自职责是什么?答:(1)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设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审查人大代表的选举是否符合法律规定。(2)综合办事机构。省级人大常委会与设区的市级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厅,县级人大常委会设办公室,其职责是负责处理常委会的日常工作。(3)工作机构。现阶段省级人大常委会和具有制定地方性法规职权的设区的市级人大常委会设法制办公室,从事人大常委会有关立法调查与法律监督等具体工作。(4)省、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可以在地区设立工作机构。6.7.县级以上(不包括县级)地方各级人大可以设立哪些专门委员会?答:《宪法》和《地方组织法》第30条规定:地方各级人大可以分别组织专门委员会、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其中,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根据需要,可以设法制(内务)委员会、议。(3)领导权。这方面的职权包括对国务院各部、委、局、办的统一领导,对地方各级行政机关的统一领导,对不属于各部委的全国性的行政事务进行的统一领导,这是国务院权力的主体部分,也是权力运作最为复杂的部分。(4)监督权。即监督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对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国务院的行政法规等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上述方面内容的不适当的命令、决定、规章予以改变或撤销。(5)人事权。即国务院有权审定行政机构的编制,依照法律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行政人员。(6)决定紧急状态权。2004年3月《宪法修正案》将宪法第89条国务院职权第十六项“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的戒严”修改为“依照法律规定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7)其他权力。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8.4.简述国务院的领导权的主要内容。答:(1)经济领域:统一领导各部、各委员会的工作和全国性的行政工作,负责具体编制、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家预算,领导和管理经济工作、城乡建设工作。(2)社会领域:包括领导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监察工作。领导和管理民族事务等方面工作,保障少数民族的平等权利和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利。保护华侨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保护归侨和侨眷的合法权利和利益。(3)国防领域:领导和管理国防建设事业。(4)行政区划领域:统一领导全国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工作,规定中央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的具体划分;批准省、自市的人民政府。
9.3.简述地级市人民政府的职权。答:(1)执行权。即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国务院和省、自治区人民政府的决议和命令。(2)制令权。即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3)管理权。即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全面管理本行政区域内各项行政事务。(4)领导与监督权。即全面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区、县人民政府的工作;依据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改变或者撤销它们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决定。(5)保障权。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等。
9.4.简述县乡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性。答:目前,县乡政府的职能既有“缺位”也有“越位”。“缺位”主要表现为对农村义务教育、公共医疗卫生、农田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没有承担起应有的责任,欠账较多,农业税费改革引发的县乡财政紧张有可能使“缺位”现象进一步加剧。“越位”则主要表现在某些地方政府出于追求政绩、屈从于不切合实际的“达标升级”要求,向农民提供超出其有效需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如高标准的公路,过高标准的文化娱乐体育设施等。这些超出农民有效需求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是导致农民负担加重,就是形成县乡政府的债务负担。“越位”还表现为部分地方政府直接参与经济活动,甚至干预企业经营。县乡政府职能的“错位”加深了农村的社会经济矛盾,因此,县乡政府(2)提出议案,审议和表决法律草案。(3)如值国家机关领导人换届,全国人代会议将选举和决定各国家机关的领导人。(4)会议期间,代表可向大会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3.简述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的有关内容。答:(1)常委会监督的目的是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尊重和保护。(2)常委会监督的重点是关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通关注的问题。(3)常委会监督的原则。规定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权,以宪法为依据,一是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是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三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集体行使监督权;四是监督同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促进依法行政、公正司法,但不代替“一府二院”依法行使职权。(4)把人大的监督臵于人大代表和全社会的监督之下。监督法规定对“一府两院”工作监督,包括“一府两院”执行人大常委会决议的情况,要向人大代表通报,并且向社会公布。
5.4.简述委员长会议的职权。答:(1)向常委会提出属于常委会职权范围内的议案;(2)决定常委会每次会议的会期,拟定会议议程草案;(3)对向常委会提出的议案和质询案,决定交由有关的专门委员会审议或者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审议;(4)指导和协调各专门委员会的日常工作;(5)处理常委会其他重要的日常工作;(6)从常委会组成人员中确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组长、副组长若干人。决定是否将执法检查报告提请常委会审议,并将执法检查报告和审议意见以书面形式交法律实施主管机关。
5.5.简述议案的表决。答:法律案经常委会会议三审后,由法律委员会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委会全体会议表决,表决议案由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交付表决的议案,有修正案的先表决修正案。任免案则需逐人表决,根据情况也可以合并表决。表决方式可以是举手、无记名投票或其他方式。
5.6.全国人大常委会设立了哪些机构?答:(1)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2)办公厅。是全面处理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常工作的机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秘书长领导。(3)工作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工作委员会,如法制工作委员会等等。
5.7简述通过宪法修正案的程序。答:
1、修改宪法议案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全国人大代表提议。
2、由各代表团、专门委员会、法律委员会进行统一审议向主席团提议审议结果报告和宪法草案修改稿。经主席团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会议。
3、宪法修正案由全国人大全体代表的2/3多数通过并由全国人大公告进行发布。5.8 简述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的组成和产生方式。答:
1、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组成人员有委员长、副委员长若干人、秘书长及委员若干人。
2、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由全国人大从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人选由人大会议主席团提名,经各代表团酝酿协商后,再由主席团根据多数代表团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交大会选举。
3、获得全国人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5.9 如何认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在我国的政治法律地位?答: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同意行使国家权力,它在国家权力机关中处于最高地位。
2、中央其他国家机关如行政机关、审判机关、检查机关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也就是在我国政权机关体系中,无论在纵向和横向方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都处于最高地位。6.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是什么?答:(1)制定地方性法规的职权,即地方立法权。(2)县级以上各级人大可行使审议、决定、任免、监督等15项职权。这15项职权具体可以归纳为下列5个方面:①在本行政区域,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以及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保证国家计划和国家预算的执行。②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重大事情。③组织国家机关。④监督权。⑤维护公共利益,保护公民权利。6.2.简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会议的主要内容。答:(1)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工作报告;(2)提出和审议、表决议案;(3)选举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决定和选举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领导人;(4)向本级人大及常委会提出工作方面的建议、批评和意见;(5)提出对本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人民政府组成人员、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罢免案;(6)提出对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的质询案和询问。
6.3.简述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答:(1)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和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从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秘书长、委员若干人组成。(2)县级人大常委会由本级人大在代表中选举主任、副主任若干人、委员若干人组成。县级人大常委会不设秘书长。(3)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组成成员不得担任国家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职务;如果担任上述职务,必须向人大常委会辞去常委会委员的职务。6.4.哪些国家机关和组织成员可以向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提出议案?答: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人民政府,人民代表大会各专门委员会,省、自治区、直辖市、自治州、设区的市的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5人以上联名,县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3人以上联名,可财政经济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受本级人大领导;在大会闭会期间受本级人大常委会领导。
6.8.简述乡级人大主席、副主席的职责。答:(1)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开展活动;(2)反映代表和群众对本级人民政府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6.9.简述如何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答:(1)提高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认识,自觉地维护国家的这一根本制度。(2)加强人民代表大会立法和执法监督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省级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具有立法权,可以制定全国性法律或地方性法规。(3)健全监督机制,加强国家监督。(4)加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织制度建设。(5)加强和改善党对人大的领导。6.10.如何在坚持党的领导的前提下充分发挥人大的作用?答:(1)加强党对人大的政治领导同发挥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是一致的。只有在党的领导下,才能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作用,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加强和完善,可以更好地实现党的领导。(2)党要尊重和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党组织不包办代替人大工作。(3)各级党组织,包括人大党组,都要遵守党章关于“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的原则,以及宪法关于“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的规定。党领导人民制定了宪法和法律,也要领导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接受人大的宪法监督。
6.111982年《宪法》对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出的新的重要规定主要有哪些?答:
1、改进和完善了选举制度,把直接选举扩大到县级,把等额选举改为差额选举,还可以进行预选。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或代表联合都可以依法提出候选人。
2、扩大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并增设了人大专门文员会。
3、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设立常委会。
4、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可以控制地方性法规。
5、改变农村人民公社政社合一体制,设立乡政权,并设立乡镇人大主席等。
7.1.什么是国家元首?目前国家元首的法律地位有哪些重要类型?答:国家元首是国家对内对外的外表,是整个国家机关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设立由宪法予以规定。目前世界各国国家元首的法律地位有三种重要类型:(1)总统制国家,国家元首兼任政府首脑,如美国总统,既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又行使最高国家行政权,领导政府。(2)议会制国家,如英国、德国等,既有国家元首,又有政府首脑,国家元首不兼任政府首脑,因此只行使国家元首的职权,不行使国家行政权,因此议会制国家元首的权力是有限的,又称之“虚位元首”。(3)议会制总统制国家,如法国、俄罗斯等,总统是国家元首,不是政府首脑,但行使大部分国家行政权,并有权通过议会任命政府首脑,掌握主要国家权力。
7.2.简述国家元首行使的基本职权。答:(1)公布法律权。(2)发布命令权。(3)召集议会权。(4)外交权。(5)统帅武装力量权。(6)任免权。(7)赦免权。(8)荣典权。7.3.我国《宪法》对国家主席、副主席缺位时的继任和补选作了哪些规定?答:(1)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缺位的时候,由副主席继任主席的职位。(2)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和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的职位。
7.4.简述中国国家主席的法律地位。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主席是独立的国家机构,它在整个国家机构中的地位是:它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罢免;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决定行使职权。它在宪法第三章国家机构的排列上,排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之后,国务院之前。
8.1.简述行政及国家行政的概念。答:广义的“行政”包括了国家立法和司法机关对社会的管理活动,也就是包括立法、司法、行政等各种国家机关的管理活动。狭义的“行政”是指除了国家立法和司法活动之外的国家行政机关对社会事务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按照马克思的观点,“行政是国家的组织活动”。因此,我们可以认为国家行政是国家行政机关运用国家权力为实现国家目标和统治阶级利益,依照法律对整个国家的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进行的组织和管理活动。
8.2.简述国务院的法律地位。答:(1)从国务院与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关系来看,按照我国国家机构的分工,国务院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作专题工作报告。(2)从国务院与国家所有其他层级的行政机关的关系来看,国务院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在全国整个国家行政体系中居于最高的领导地位,是中央人民政府,统一领导和指导整个国家的行政工作,是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机关。(3)在国际交往中,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义出现,代表整个国家。
8.3.简述国务院的主要职权。答:1982年《宪法》规定国务院的职权有18项,归纳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权。国务院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以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授权制定行政法规。(2)提案权。国务院有权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或者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属于它们职权范围内的议案,这种提案经由立法机关的法律程序,转化为国家的法律、决治区、直辖市的区域划分,批准自治州、县、自治县、市的建臵和区域划分。(5)外事领域:管理对外事务,同外国缔结条约和协定。
8.5.简述国务院作为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它拥有最高行政权、行政领导权、行政执行监督权。答:(1)作为最高行政决策机关,国务院在很大程度上拥有决策权,当然,国务院在这些方面的决策权力并非最终的,必须经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审批,在批准后才能生效,并且接受来自权力机关的监督。(2)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即最高国家行政机关,国务院有整个国家行政工作的领导权,统一领导全国范围内的公共事务的管理。(3)国务院还拥有对于行政执行的监督权,监督国家各级行政机关对国家宪法、法律以及国务院的决定、命令、指示、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并对违反上述几方面内容的命令、指示和规章予以改变或撤销。决策权和执行权的领导必须以相应的执行监督权为配套,这是有效决策和执行领导权的基本条件。
8.6.现阶段政府机构改革应遵循的原则有哪些?答:(1)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转变政府职能,实现政企分开;(2)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实行精兵简政;(3)按照权责一致的原则,调整政府部门的职责权限,明确划分部门之间职能分工,完善行政运行机制;(4)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要求,加强行政体系的法制建设。8.7.简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答:(1)根据国务院授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和行政法规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重组;对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进行监督,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工作;推进国有企业的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推动国有经济结构和布局的战略性调整。(2)代表国家向部分大型企业派出监事会;负责监事会的日常管理工作。(3)通过法定程序对企业负责人进行任免、考核并根据其经营业绩进行奖惩;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选人、用人机制,完善经营者激励和约束制度。(4)通过统计、稽核对所监管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监管;建立和完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拟订考核标准;维护国有资产出资人的权益。(5)起草国有资产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依法对地方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6)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8.8.简述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含义及基本内容。答:行政首长负责制,是指在国家各级行政机关,行政首长在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在集体讨论和充分听取各种意见的基础上,具有个人作出最后决定的权力,同时对行政工作负全面的和最终的责任。行政首长负责制的基本内容有:(1)国家权力机关通过宪法和法律,规定国家行政机关的职权,并按法定程序决定行政首长的人选。(2)行政首长全面领导本机关的工作,其他领导成员协助行政首长工作,并对行政首长负责。(3)行政首长须对本机关的工作担负个人责任。
8.9.简述2005年国务院新修订《国务院工作规则》的主要内容。答:(1)国务院工作的指导思想。(2)推进依法行政。(3)推行政务公开制度。(4)实行科学民主决:策。(5)加强行政监督。
8.10 简述中国政府目前着手实现职能转变的主要方面。答:
1、依法界定政府的管理职能。逐步理顺政府与企业、政府与市场、政府与社会的关系,把政府不该管的事情逐步交给企业、市场和社会。
2、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完善审批方式,加强后续监督,建立科学合理的行政管理和临近机制。
3、加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逐步健全和完善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务体系,加大财政对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的支持力度,积极稳妥地推进部分公共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进程。
9.1.简述地方各级政府的权力来源。答:地方政府的职权是其履行职能的合法基础。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于《宪法》、《地方组织法》等有关的法律、法规。(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作为地方政府的权力来源的依据,是地方政府的最高权力来源。(2)《地方组织法》则从更广阔、细致、具体的方向为地方政府的权力内容和范围作出了精辟的描述,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权力来源。其他一些法律、法规也从有关方面为地方政府授权,这些都是其权力的依据。因此,对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职权范围,需要从不同的层面进行考察。
9.2.简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职权。答:(1)执行权。即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执行国务院下达的决议和命令,向其汇报工作,服从其领导。(2)地方行政立法和制令权。即根据法律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制定行政规章,以及制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3)管理权。即全面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4)领导与监督权。即全面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依据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5)保障权。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等。(6)关于乡、民族乡、镇的建臵的决定权和区域划分权。根据宪法的规定,此权只授予省、直辖职能的转变就非常必要了。
9.5.简述不同乡级政府机构设臵的不同。答:(1)一类乡镇政府所设机构包括:政府办公室、财政办公室、社会事务办公室等综合性办公室4至5个。(2)二类乡镇政府设政府办公室、财政办公室以及民政、文教卫生、乡村建设、计划生育等助理员。(3)三类乡镇政府不设职能工作机构,通常是按照工作需要的原则,设立若干职位来分管各项行政工作,如民政、生产、财政、文化教育、计划生育、乡村建设等助理或文书。(4)设在乡镇的人民武装、公安(或特派员)、工商行政管理所、税务所、国土管理所、交通管理站等,往往是县级有关部门的派出机构,由县级有关部门和乡镇政府进行双重管理。9.6.简述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必要性和意义。答:(1)我国地方政府机构庞大,人员臃肿,政企不分,官僚主义严重,直接阻碍改革的深入和经济的发展,影响党和群众的关系。因此地方机构改革也已是到了非改不可的地步了。(2)我国地方政府机构改革的意义主要是:①有利于实现我国政府职能的真正的转变;②有利于市场经济体制和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③有利于提高地方政府的行政水平和行政能力;④有利于规范地方政府和公务员的行政行为,促进精简、高效、统一的地方行政机构的建立。
9.7.简述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会议制度。答:(1)政府会议。是地方政府用来讨论解决重大事项的会议,是地方政府运作的核心。法律将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政府会议区分为两种,一种是全体会议,一种是常务会议,对乡一级的政府会议,法律未作这样的区分。(2)政府行政会议。又叫“行政首长办公会议”,是指县级以上地方行政首长为处理日常工作,召集本级政府有关成员出席,并邀请有其他人士列席的会议。(3)政府扩大会议。是地方政府为了便于传达政策,贯彻上级有关指示,联系政府内外的干部群众,推动工作起见而召开的会议。
9.8.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的概念及实质是什么?答:(1)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关系,又称中央和地方关系,是指具有隶属关系或监督指导关系的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主体,在行使国家权力和地方权力时,依法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2)它的实质是建立在一定利益基础之上的国家利益和地方利益之间的一种利益分配关系,其核心是中央政府代表的国家利益和地方政府代表的地方利益两者之间的利益均衡问题,在现实中,往往表现为集权和分权关系。
9.9 简述省级政府职能转变的途径。答:省级政府作为最高一级政府,其职能转变的方向和途径应该是:加强宏观调控职能,放开微观管理职能,从无所不为的万能政府转变成“有所为、有所不为”的有限职能,把工作职能集中到规划制定、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区域协调、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方面。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革:
1、加强法规制定于规划引导,强化宏观经济管理职能
2、实行有进有退、弱化微观经济管理职能。
3、完善政府社会管理体制,转变政府的社会管理职能。
4、加强宏观制导,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
5、理顺省级政府与市县级政府的关系,提高行政效率。
9.10简述政务公开的主体和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答: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务院个部门以及法律法规授权或行政机关依法委托行使行政权力组织,是实施政务公开的责任主体。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基本要求是:
1、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体和企业、事业单位办事。
2、提高依法行政水平,严格依法管理。
3、强化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有效遏制消极腐败现象。
4、进一步落实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
9.11 简述改革开放以来中央与地方关系的重大变迁。答:
1、中央对地方的“放权让利”,强化了地方政府的主体意识,调动了其建设地方的积极性。
2、缺乏规范化的放权让利和地方财政包干体制,衍生了地方本位主义,削弱了中央政府的领导权威,导致中央与地方关系新的失衡。
9.12 试分析我国的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答:
1、这一体制的突出特点是各级政府分别拥有相对独立、清晰的财政收支范围,彼此不能越位。这是一种在划分事权的基础上,稳定中央与地方财政分配关系的现代财政制度,为现代国家所普遍采用。
2、作为一种“双赢”方案,它既有利于保证国家财政统一,促进全国统一市场形成和完善,鼓励公平竞争,保证中央财政收入,又有利于调动地方积极性,维护地方利益。
3、分税制的核心是分权、分税、分设机构。其基本内容是,在合理划分中央与地方事权的基础上,按财权和事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划分税种,将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和共享税三大类,与之相适应,形成国税局和地税局两套税务管理结构,分别行使不同范围的税收征管权。
10.1.简述在帝国主义历史阶段,无产阶级提倡的民族自决权的内涵。答:(1)民族自决权从政治意义上讲,是一种独立权,即被压迫民族在政治上同压迫民族自由分离的权利。(2)民族自决权并不等于鼓励任何分离、分散、成立小国家的要求。(3)不能把民族自决权问题和某个民族实行分离是否适当的问题混为一谈。10.2.我国解决民族问题为什么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答:我国解决民族问题之所以采取民族区域自治的形式是由我国的历史特点和现实状况所决定的,也是由我国民族关系的特点和各民族人民要求祖国统一的愿望所决定的。(1)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2)在中国,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从来不是一种殖民关系。(3)在国际上还存在着民族分裂主义和其他敌对势力的情况下,为了防止与抵御它们可能的分裂、渗透、颠覆,维护祖国的统一、独立与安全,更需要居住在广大边疆地区的少数民族人民团结、统一于一个以民主集中制为基础的单一制社会主义国家。(4)中国历史上长期以来实行中央集权制度。(5)中国的社会主义事业需要建立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
10.3.简述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基本特点。答:(1)实行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在单一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土之内,不具有独立或半独立的联邦行政区域性质。(2)《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根本大法和依据,各民族自治地方必须遵循。(3)各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权,都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具有两重性质。(4)各级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体现了民族自治和地方自治的结合,是一定的政治形式同一定的民族形式相结合的地方政权。(5)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适应了我国民族大杂居、小聚居的状况,能充分满足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
10.4.我国法律对民族自治地方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构成有哪些规定?答:(1)在聚居区内同一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30%以上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相当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2)在聚居区内_同一少数民族的人口数占境内总人口的15%以上、不足30%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这是由于具备法定条件的外籍和无国籍人士,有资格成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永久性居民。既然是永久性居民,就依法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所以,《香港基本法》规定外籍人士等可当选为立法会议员,也符合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实际情况,但香港立法会主席的任职资格与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相同,同时,《香港基本法》限制外籍人士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中的人数不得超过20%,体现了国家主权原则。
11.4简述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
1、特别行政区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地方行政区域,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是我国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地方行政区域,没有类似联邦制国家成员单位具有的固有权。因此,香港、澳门不具有独立的政治实体的地位。
2、特别行政区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基本保留原有法律,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的特别行政区。
3、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它享有高度自治权,不同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般地方行政区和民族自治区。
11.5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任职资格须满足那些条件?
1、国籍条件:必须是中国公民。
2、居住条件年限:通常在香港澳门居住连续满20年的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
3、年龄限制:必须满40周岁。
4、有无外国居留权的限制:在香港无外国居留权是参选行政长官的前提条件,只有在外国无居留权的人才能担任行政长官,而在澳门无外国居留权不是行政长官参选的条件,只是行政长官担任的条件,也就是行政长官在任职内,不得具有外国居留权。
(3)接受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的聘请,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委托或者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辩护人,接受自诉案件自诉人、公诉案件被害人或者其近亲属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4)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5)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参加调解、仲裁活动。(6)接受非诉讼法律事务当事人的委托,提供法律服务。(7)解答有关法律的询问、代写诉讼文书和有关法律事务的其他文书。
12.6我国人民法院的组织体系是怎样的构成?答:我国的法院有普通法院和专门法院之分:
1、普通法院包括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
2、专门法院根据特定的组织系统或按照审判案件的特殊性质而设臵,目前包括军事法院、海事法院、铁路运输法院和森林法院。
3、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和各专门法院统属最高人民法院领导,构成完整的单一体系。
4、我国法院的纵向组织结构带有明显的等级色彩。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严格控制,除极其广泛地采用上诉案件审判监督程序外,在审判实践中还通行一种下级法院对上级法院的案前请示汇报制度。
5、我国法院横向组织结构,包括特定的专门审判庭和法定的审判组织形式两部分。
12.7法官的任职条件有哪些?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23周岁。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4、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良好的品行。
5、身体健康。
6、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生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年满2年,兵军衔制度两个组成部分。
14.1.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有哪些重要作用?答: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重要作用主要表现在它为本阶级夺取和巩固国家政权两个方面。政党在为本阶级夺取国家政权的斗争中,为本阶级提出斗争的目标和在各个时期的主要任务:教育和组织群众,领导他们按照一定方向统一行动,在有利的时机组织进攻后夺取政权,在不利的情况下,则组织迅速退却,为以后夺取政权保存力量等。在夺取国家政权后,政党在为本阶级巩固政权的过程中,一般起如下作用:镇压敌对阶级的反抗;调节本阶级内部及本阶级与非敌对阶级之间的利益和矛盾;维护国家政权稳定;把本阶级的意志上升为国家的意志;提出社会发展的基本方针,实现社会安定和经济文化发展等。
14.2.简述上级党组织与下级党组织的关系。答:党的下级组织必须坚决执行上级组织的决定。下级组织如果认为上级组织的决定不符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可以请求更改;如果上级组织坚持原决定,下级组织必须执行,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但有权向再上一级组织报告。
14.3.党的干部人事制度作了哪些改革?答:(1)建立健全科学的干部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机制。(2)推行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制度。(3)完善党委对干部选拔作用的民主决策机制。
14.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有哪些特点和优势?答: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度,既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也是符合国情的社会主义政党制度。(1)我国的多党合作是以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前提的。(2)各民主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是该少数民族的代表名额不得超过代表总名额的30%。(3)在聚居区内同一少数民族的人口数不足境内总人口数15%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适当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但不得少于1/2;实行区域自治的民族人口特少的自治县,经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可以少于1/2。人口特少的其他聚居民族,至少应有一名代袁。(4)散居的少数民族应当有当地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可以少于当地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人口数。
10.5 我国民族问题存在的原因是什么?答:
1、历史形成并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尚未完全消除。
2、各民族间事实上的不平等依然存在。
3、大民族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观念及行为残余的存在。
4、民族差异的存在。
5、在一定范围长期存在的阶级斗争。
10.6我国现在民族问题的主要内容是什么?答:
1、各民族间的关系问题。
2、中央和民族地区之间的关系问题。
3、不同民族成分的领导和被领导的关系问题。
4、民族之间事实上的不平等问题。
5、民族发展和共同繁荣问题。
6、国家对少数民族的一系列具体政策问题。
7、民族文化差异问题。
10.7简述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基本政策。答:社会主义中国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原则和是坚持民族平等,加强民族团结,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民族平等是民族团结的政治前提,民族团结是社会主义国家各民族人民的最高利益。实现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又是坚持民族平等和民族团结的基本目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它的含义是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构,行使自治权。
10.8怎样正确理解民族自决权。
1、民族自决权从政治意义上讲,是一种独立权,即被压迫民族政治上同压迫民族自由分离的权利。这种权利是针对帝国主义的侵略和民族压迫政策的提出。
2、民族自决权并不等于鼓励任何分离、分散、成立小国家的要求。
3、不能把民族自决权问题和某个民族实行分离是否适当的问题混为一谈。
4、物产阶级坚持民族自决权,但并不提倡任何一个民族在任何条件下都可以实行民族自决。应当从无产阶级革命和社会主义的根本利益出发考虑是否需要分离和什么时候分离。
10.9 简述我国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性质。答:民族区域自治地方自治机关在中国政府体制中具有十分突出的地位。各民族自治地方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离的一部分。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同其他行政区域国家机关一样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政府,是中央政府与基层人民群众之间沟通的桥梁,发挥着承上启下多级调控的功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政府机关同其他地方政府机关一起构成完整的地方政府系统。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也是中央政府解决民族问题,确保民族地区在稳定中发展,与其他地区平衡、协调的重要保证与工具,中央政府及上级政府的决策通过民族自治地方政府转变为少数民族相适应的执行方案,从而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10.10简述民族区域自治地方政府的任务。答:
1、必须维护国家的统一,保证宪法和法律在本地方的遵守和执行。
2、领导各族人民集中力量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3、要把国家的整体利益放在首位,积极完成上级国家机关交给的各项任务。
4、维护和发展各民族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禁止对任何民族的歧视和压迫,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5、保障本地方各民族都有使用和发展自己的语言文字的自由,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风俗习惯的自由。
6、保障各民族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11.1.特别行政区享有哪些高度自治权?答:(1)立法权。立法权是指制定和修改法律的权力。特别行政区的立法权是指特别行政区享有制定或修改在特别行政区实施的法律的权力。(2)行政管理权。特别行政区的行政管理权是指特别行政区政府依照《基本法》的规定自行处理本行政区行政事务的权力,如政策制定权、人事任免权。(3)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独立的司法权是指:特别行政区各级法院独立进行审判,对特别行政区所有案件均有审判权,不受任何干涉。终审权是指诉讼案件以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为最高审级,终审法院的判决和裁定是最终的判决和裁定。’
11.2.特别行政区行使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有何限制?答:(1)特别行政区建立前原有法律制度和原则对法院审判权已作出的限制。(2)特别行政区法院对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无管辖权。在审理中遇有涉及国防、外交等国家行为的事实问题,应取得行政长官就该类问题发出的证明文件,此文件对法院有约束力。行政长官在发出证明文件前,须取得中央人民政府的证明书。11.3.《香港基本法》对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条件与资格是如何规定的?怎样理解这一规定?答:(1)立法会由立法会议员组成,香港立法会现由60名议员组成。有资格成为立法会成员的有两部分人,一是80%的立法会成员由在外国无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中的中国公民担任。因为占香港总人口98%以上的“港人”,都是中国籍的香港居民。二是有20%的立法会成员可以由非中国籍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和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2)非中国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包括那些具有英国籍或其他外国籍或无国籍的香港永久性居民,以及在外国有居留权的香港永久性居民。11.6简述香港特别行政区廉政公署的性质和职责。答:特别行政区设立廉政公署是独立工作的政府部门。廉政专员对行政长官负责。}廉政公署的主要职责是调查一切违反各项条例规定的贪污舞弊案件,并立案检举或进行处分,其反贪污的主要对象是政府部门,还有公共机构和私人公司。香港廉政公署设三个处级业务部门和一个行政部门,即执行处、防止贪污处、社区关系处和行政总部。廉政公署的全体职员由公署自行招聘,不属于公务员。廉政公署官员被授予广泛的权力,可无需拘捕令而拘捕嫌疑犯,有权进行搜查,有权检查政府各部门及公共机构的行政程序,并负责廉政方面的宣传。
11.7简述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任期。
1、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分三种情况:第一届立法会按全国人大作出的特别行政区域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中规定的方式产生:第二、三届立法会按两个基本法附件二即特别行政区立法会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规定的方式产生;从第四届开始,可以继续按两个基本法附件二规定的办法产生。如果需对附件二进行修改,须经立法会全体议员2/3多数通过,行政长官同意,并报全国人大常委会备案。
2、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的任期。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任期为2年,以后各届为4年,澳门特别行政区从第一届开始每届任期为4年。
11.8什么是律师制度?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律师制度是什么?答:
1、律师制度是有关律师的种类、律师资格的取得、律师从事业业务的方式及业务范围、律师的组织及纪律方面规章制度的总称。2.香港的职业律师分为两类:大律师(出庭律师)和律师(小律师、事务律师、诉状律师),区别主要在于工作性质的差异。律师的工作主要是出庭辩护,尤其是盘问证人和证词辩论。高等法院以上受理的案子,只能由大律师出庭。但当事人打官司不能直接请大律师,必须先请律师,由律师去请大律师。大律师和律师都有自己的专业团体,管理他们的业务行为。香港大律师公会管理大律师,香港律师公会管理律师。这两个公会的主要功能是加强律师行业之间的联系,处理各律师资格及执业等有关问题以及对公会会员专业行为行使监察权,如有违反公会规划或法律,或有不遵守专业精神的行为,都会受到纪律处分。
11.9简述特别行政区与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的区别。答:答:第一、设立目的不同。
1、特别行政区是为完成祖国统一大业而设臵,是“一国两制”的具体体现。2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各民族自治地方,是以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为基础建立起来的,适应我国民族大杂居、小杂居的状况,充分满足少数民族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要求而设立的。第二、实施自治权所依从法律依据不同。
1、特别行政区:“《宪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2、民族区域自治:《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第三、1、特别行政区是一个享有高度自治权,基本保留原有法律,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的特别行政区。
2、各民族自治地方的政权,都建立在生产资料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主义经济基础之上,是以工农为主体的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国体——人民民主专政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具体形式。第四、享有的自治权不同。
1、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立法权、行政管理权、独立的司法权和终审权、自行处理有关对外事务权)。
2、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可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一般职权和依照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的规定和授权行使自治权,自主管理本地方的内部事务。
11.10简述行政长官在特别行政区中的地位。答: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法律地位,既不同于中国内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行政首长,也不同于特别行政区建立之前的总督,其法律地位具有双重性。
1、作为特别行政区的行政长官,他是特别政协区的全权代表,对外代表特别行政区。
2、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另一个身份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首长,由他直接领导和指挥特别行政区政府,并通过政府全面负责整个特别行政区的工作。12.1.简述我国检察机关的职权。答:(1)审判监督权。(2)侦查监督权。(3)执行监督权。(4)立案侦查权。(5)公诉权。(6)民事、行政诉讼参与权。
12.2.侦查的程序包括哪些内容?答:(1)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被害人。(3)勘验、检查。(4)搜查。(5)扣押物证、书证。(6)鉴定。(7)通缉。12.3.简述我国律师事务所的责任。、答:(1)应当在国家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活动,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2)不得从事其他任何经营性活动。(3)应当受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的监督、指导。(4)应当按规定设立事业发展、执业风险、社会保障和培训等项基金。(5)应当统一接受业务委托,统一收取服务费用,统一入账。(6)应当依据司法行政机关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人事、财务、业务、收费等内部管理制度。(7)应当履行法律援助义务,依法纳税。(8)不得以诋毁其他律师事务所或支付介绍费等不正当手段争揽业务。
12.4.简述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种类。答:(1)国资律师事务所,即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它是由国家下达编制、拨给经费设立的。(2)合作律师事务所,是指由律师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其财产由合作人共有的律师事务所,“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3)合伙律师事务所,是指由律师自愿组合,财产归合伙人所有的律师事务所。(4)个人律师事务所,指的是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个人律师事务所。
12.5.简述我国律师的法律活动范围。答:(1)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聘请,担任法律顾问。(2)接受民事案件、行政案件当事人的委托,担任代理人,参加诉讼。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3年;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或者非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博士学位具有法律专业知识,从事法律工作满1年,其中担任高级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法官,应当从事法律工作满2年。
12.8我国检察机关的领导体制是什么?答:是把法律统一原则和因地制宜原则结合起来,适合我国国情的检察工作特点。具有以下几点:
1、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2、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和专门人民检察院的工作。
3、在检察机关内部实行检察长负责制和民主集中制的领导体制。
4、各级人民检察院设立检察文员会。12.9我国检察机关的活动原则有哪些?答:
1、法制原则。即检察机关的职权由法律规定,无论在什么时候、什么情况下都不得超越这些职权;行使职权时要依相关法律确立的原则与进程进行。
2、检察独立原则。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其他行政机关、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3、双重领导原则。地方各级检察机关既受同级地方权力机关的领导,又受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12.10什么是侦查?怎样理解它的定义?答:侦查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依照法律进行的专门调查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它包含以下介个含义:
1、侦查是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职权,其他任何机关或个人都不能行使。
2、侦查活动的内容就是法律规定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案过程中进行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强制性措施。
3、侦查是一种诉讼活动,必须依法进行。
12.11侦查的任务是什么?答:
1、搜集证据
2、查明案件事实
3、查缉案犯
4、追缴赃物、赃款,收归国库或归还给受损的单位和个人。
5、防止和减少犯罪
12.12简述我国律师事务所的种类。答:
1、国资律师事务所,即国家出资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它是由国家下达的编制、拨给经费设立的。
2、合作律师事务所,是指由律师自愿组合,共同参与,其财产由合作人共有的律师事务所,“以该律师事务所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3、合伙律师事务所,是指由律师自愿组合,财产归合伙人所有的律师事务所。
4、个人律师事务所,指的是以个人名字命名的个人律师事务所。
12.13简述我国审判制度的基本内容。答:
1、两审终审制
2、公开审判制度
3、合一制度
4、回避制度
5、陪审员制度
6、审判监督制度。13.1.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职能是什么?答: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职能是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国家安全和四化建设,保卫党政领导机关、重要目标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平时主要配合公安部门执行任务,战时也有配合人民解放军执行作战的任务。13.2.简述担任现役军官的条件。答:(1)军事院校毕业的学员。(2)在中央军委批准开办的培训机构受训后,经考核适合任军官职务的士兵。(3)高等院校、中等学校毕业的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学生。(4)军队的文职干部和个别接受的非军事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
13.3.简述我国兵役制的沿革。答:(1)在长期的革命战争时期和建国后至1955年一直实行志愿兵役制。(2)1955年7月30日开始实行义务兵役制。1978年3月7日,改为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的兵役制度。(3)1998年12月29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对此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在我国实行义务兵役制为主体的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民兵与预备役相结合的兵役制度。
13.4.为对付敌人的突然袭击而采取的特殊措施有哪些?答:(1)现役军人停止退役,休假和探亲的军人立即归队。(2)预备役人员准备应召服役,得通知准时报到。(3)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负责人组织本单位被召的预备役人员适时报到。(4)交通运输部门优先运送军人或预备役人员。
13.5.军队政治工作主要包括哪些内容和原则?答:(1)组织部队学习马克思主义,三大纪律八项注意,抵御消极的不良思潮。(2)管理军队中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工作和组织工作,发挥党组织核心作用。(3)进行军事训练和战时政治工作。(4)管理干部工作,按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干部。(5)加强法制和防特保密教育等。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坚持实事求是,贯彻官兵一致,军民一致,瓦解敌军的三大原则,是人们军队政治工作的基本原则。
13.6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职能是什么?答:维护国家主权和尊严,维护社会治安,保卫国家安全和四化建设,保卫党政领导机关、重要目标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平时主要配合公安部门执行任务,战时也有配合人民解放军执行作战的任务。
13.7简述军队政治工作制度。
1、党委工作制度
2、政治委员制度
3、政治机关制度
4、军内民主制度
5、党支部建在部队的制度。
13.8简述我国新兵役制度的基本内容。答:
1、以义务兵役制为主体
2、义务兵与志愿兵相结合3、民兵和预备役相结合4、军事训练。
13.9 简述军衔的概念以及军衔制度。答:所谓军衔,是指国家根据军人的地位、军事、政治和专业素质,资历、贡献而授予每个军人的用以表明其身份、地位、荣誉的一种衔称。}所谓军衔制度,是指以国家法律条文形式规定的,表明国家武装力量中最高统帅至最末一级士兵的完整的军事等级的军阶制度。它包括军官军衔制度和士党派是与中国共产党共同致力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亲密友党,是参政党,而不是反对党或在野党。(3)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执政地位与各民主党派作为亲密友党和参政党地位,决定了我国多党合作制度的实质是团结合作。(4)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是以人民政协为主要政治形式和组织形式的。
14.5为什么说中国共产党是中国国家权力和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答:
1、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中国近百万的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历史和人民的选择。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中国革命的面貌就焕然一新。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中国人民,经过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战争、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夺取了民主革命的彻底胜利。没有共产党,就没有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中国共产党在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走向胜利的艰苦卓绝的斗争中确立了中国人民中的领导地位。中国人民认识到只有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才能实现民族解放,国家振兴。
2、中国共产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和奋斗目标,决定了她在我国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事业中的核心领导地位。中国共产党集中了工人阶级和中华民族的优秀品质,团结了全民族的优秀分子,代表先进生产力、先进文化和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掌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在中国革命和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理论联系实际,提出了符合中国实际的基本路线和大致方针。
14.6中国共产党对国家的领导主要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
1、政治领导。党根据在一定时期面临的革命和建设的实质情况,制定出符合实际的、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2、思想领导。党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用共产党思想提高广大党员和人民群众的思想觉悟,使之自决抵制各种腐朽思想对国家政治生活的干扰,使每个党员、群众都能自觉地为党所领导的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3、组织领导。一方面,党挑选德才兼备、年富力强的干部输送到各级国家政权机关工作,以保证党的领导的实现;另一方面,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从组织上保证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再次,党要加强对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等群众组织的领导,充分发挥它们的作用。
14.7简述民主集中制的主要原则。答:
1、党员个人服从党的组织,少数服从多数,下级组织服从上级组织,全党各个组织和全体党员服从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除它们派出的代表机关和它所在非党组织中的党组外,都由选举产生。
3、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当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
4、党的上级组织要经常听取下级组织党员群众的意见,及时解决他们提出的问题。
5、党的各级委员会实施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6、党禁止任何形式的个人崇拜,保证党的领导人物的活动处于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
14.8简述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党内选举中的体现。答:
1、党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和委员会的产生,要体现选举人的意志,选举采用无记名的投票方式。
2、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对同下级组织有关的重要问题作出决定时,在通常情况下,要征求下级组织的意见。要保证下级组织能够正常行驶他们的职权。凡属应由下级组织处理的问题,如无特殊情况,上级机关不要干预。
3、有关全国性的重大决策问题,只有党中央有权作出决定,各地方的党组织可以向中央提出建议,但不能擅自作出决定和对外发表主张。
4、党组织讨论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14.9简述党的全国代表大会的职权。答:
1、听取和审查中央委员会的报告。
2、听取和审查中央纪律委员会的报告。
3、讨论并决定党的重大问题。
4、修改党的章程。
5、选举中央委员会。
6、选举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
15.1.简述人民政协进行民主监督的主要内容。答:(1)国家宪法与法律、法规的实施情况;(2)中共中央与国家领导机关制定的重要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3)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4)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等方面的情况;(5)参加政协的各单位和个人遵守政协章程和执行政协决议的情况。
15.2.简述人民政协民主监督的特点。答:人民政协的监督不具有国家权力的性质,因而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是一种民主监督。此外,它的民主监督,还具有以下特点:(1)人民政协是一个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2)人民政协委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热情、民主观念和较强的参政议政能力,有对人民负责的使命。因此,政协委员们进行民主监督、提出批评建议时,敢于坚持原则,直言不讳。(3)人民政协委员中专家、学者占了很大比例,文化素质高、社会阅历丰富,许多政协委员还曾经担任或正在担任党和国家政权各级组织的领导职务,熟悉国家事务管理,所以他们提出的批评建议也较为中肯,符合实际,可行性、可操作性强,能较好地改进党和政府各项工作。
15.3.简述人民政协履行民主监督职能的主要形式。答:政协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的全体会议、常务委员会会议或主席会议向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党政领导机关提出建议案;各专门委员会提出批评和建议;参加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以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组织的调查和检查活动。
15.4.简述人民政协委员具有的权利与义务。答:权利:(1)要密切联系群众,了解和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参
加本会组织的会议和活动;(2)在本会会议上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有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4)有通过本会会议和组织充分发表意见、参加讨论国家大政方针和各该地方重大事务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以及对违纪违法行为检举揭发、参与调查和检查的权利;(5)有声明退出本会的自由。义务:(1)遵守人民政协章程;(2)遵守和履行本会全体会议和常务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如有不同意见,在坚决执行的前提下,可以声明保留;(3)委员如果严重违反人民政协章程或决议的,由本会常委会根据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或撤销其参加人民政协各级组织的资格;受警告处分或撤销参加资格的单位或个人,如果不服,可以请求复议。
15.5.简述政协地方各级委员会常委会的职权。答:(1)召集并主持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2)组织实现人民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和全国委员会所作的全国性的决议以及上级地方委员会所作的全地区性的决议。(3)执行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4)地方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议通过提交同级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或人民政府的重要建议案。(5)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地方委员会的副秘书长。(6)决定地方委员会的工作机构的设臵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15.6简述人民政协性质的转变。答: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是具有广泛代表性的统一战线组织,人民政协的性质随我国统一战线的性质。建国初期人民政协的性质,是具有党派性的阶级联盟。我国现阶段人民政协的性质,是中国人民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的重要机构,是我国政治生活中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重要形式。
15.7简述各级人民政协和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区别。答: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权力机关,它是运用国家权力进行监督,具有法律的约束力。人民政协不是国家权力机关,它的监督不具有国家权力监督的性质,因而不具有法律的约束力,而是一种民主监督。
15.8简述人民政协的主要任务。答:
1、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揽政协工作。
2、要坚持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要求开展工作,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贡献力量。
3、要切实做好各方面的团结工作,不断壮大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4、要推进人民政协履行职能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5、要进一步加强人民政协的自身建设。
15.9简述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委会的主要职权。答:
1、解释《中华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章程》
2、召集并主持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每届第一次全体会议由会议选举主席主持。
3、组织实施《政协章程》规定的任务。
4、执行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的决议。
5、在全国委员会全体会议闭会期间,审查通过提交中共中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务院的重要建议案。
6、根据秘书长的提议,任免全国委员会的副秘书长。
7、决定政协全国委员会工作机构的设臵和变动,并任免其领导成员。
16.1.完善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机构和工作制度有什么规定?答:(1)职工代表大会至少每半年召开一次,每次会议必须有2/3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2)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主席团主持会议。(3)职工代表大会可根据需要,设立若干精干的、临时的或经常性的专门小组。(4)以班组或工段为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职工代表。(5)由职工代表大会推选职工代表,参加企业管理委员会。
16.2.职代会闭会期间工会负责哪些日常工作?答:(1)组织职工选举职工代表;(2)提出职工代表大会议题的建议,主持职工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和会议的组织工作;(3)主持职工代表团(组)长、专门小组负责人联席会议;(4)组织专门小组进行调查研究,向职工代表大会提出建议,检查督促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发动职工落实职工代表大会决议;(5)向职工进行民主管理的宣传教育;(6)接受和处理职工代表的申诉和建议,维护职工代表的合法权益;(7)组织企业民主管理的其他工作。
16.3.简述村民委员会的性质。答:根据《宪法》规定,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基层群众民主自治组织,是村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制度,目前已成为当今中国农村扩大基层民主和提高农村治理水平的一种有效方式。
16.4.简述村民会议的组成及职权。答:村民会议由本村18周岁以上的村民组成。村民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决定涉及村民利益的有关事项和制定修改村民自治章程,评议村委会工作等。(1)凡涉及村民利益的下列事项,村民委员会必须提请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乡统筹的收缴方法,村提留的收缴及使用;本村享受误工补贴的人数及补贴标准;从村集体经济所得收益的使用;村办学校、村建道路等村公益事业的经费筹集方案;村集体经济项目的立项、承包方案及村公益事业的建设承包方案;村民的承包经营方案;宅基地的使用方案;村民会议认为应当由村民会议讨论决定的涉及村民利益的其他事项。(2)村民会议可以制定和修改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并报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备案。(3)听取和评议村民委员会工作报告和工作。
16.5.简述城市居民会议及其职权。答:居民会议可以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或者每户派代表参加,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二至三人参加。居民会议必须由全体18周岁以上的居民、户的代表或者居民小组选举的代表的过半数出席,才能举行。会议的决定,由出席人的过半数通过。居民会议由居民委员会召集和主持,有1/5以上的18周岁以上的居民,1/5以上的户或1/3以上的居民小组提议,应当召集居民会议。居民会议的职权是:讨论决定涉及全体居民利益的重要问题;选举产生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有权撤换和补选居民委员会成员;讨论制定居民公约,居民公约的内容不得与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相抵触;讨论同意从居民委员会的经济收入中给予居民委员会成员适当的生活补助;讨论决定兴办本社区公益事业所需经费的筹集及监督有关收支账目。
16.6.简述城市新区居民自治.的主要内容。答:城市社区居民自治的主要内容是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选举是指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均由居民或居民代表选举产生,候选人可以自荐报名,实行差额选举。民主决策是指通过社区居民会议、协商议事会、听证会等形式,对社区内公共事务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是指居民委员会依法办事,按照社区居民自治章程和规约规范工作,努力增强居民当家做主意识。民主监督是指实行居民委员会事务公开,凡是居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涉及全体居民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务,都及时向居民公开并通过召开居民会议,听取居民意见,接受居民监督。
16.7.简述城市社区建设的基本原则。答:(1)以人为本、服务居民。(2)资源共享、共驻共建。(3)责权统一、管理有序。(4)扩大民主、居民自治。(5)因地制宜、循序渐进。
16.8简述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和职权。答:我国的职工
代表大会,是保证职工对企事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制度,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在中国,职工在企事业单位中享有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力,主要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来实现。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五项职权:审查建议权、审查同意权、审议决定权、评议监督权、民主选举权。
16.9在国企改革中如何解决新三会(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老三会(党委会、工会、职代会)的关系?答:二者之间各具不同的职责,行使不同的权力。但它们同是企业领导体制的组成部分。因此在国企改革中,可考虑采取双向进入的办法,处理好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国有和国有控股公司中,党委负责人和职工代表可按照法定程序进入董事会,还可按法定程序进入监事会;董事会、监事会负责人和总经理可按党章和有关规定进入党委会;党委书记和董事长可由一人兼任,形成公司对重大问题的统一决策机制。
16.10简述社区的概念及社区委员会的性质。答:社区是指居住在一定地域范围内的人们所组成的社会生活共同体。城市社区的范围就是指各个调整后的居民委员会辖区,所以城市社区是以调整后居民委员会辖区作为社区地域,并冠名社区。}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根本性质就是社区居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群众性自治性组织。
16.11 如何加强领导,推进城市社区的建设。答:
1、加强城市社区建设,首先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建立健全政府统一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社区服务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
2、加强社区服务工作队伍的建设。
3、加强社区服务的统筹规划和政策领导。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级制定社区服务发展规划,促进社区服务各项工作的落实。
5.成人高考专升本政治简答题 篇五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主要目标和基本内容如下:
(1)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2)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培育“四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素质。
(3)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今后的主要目标是: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实现以思想道德、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在全国范围形成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4)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所要解决的是在全民族、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问题。教育科学文化建设,要解决的是提高整个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和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问题。2.如何理解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
答: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这是因为:
(1)教育担负着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培养专门人才的重要任务,是一个民族发展和振兴的最根本的事业。
(2)教育是现代科技发展的智力基础。发展教育是经济持续增长、科技发展创新、社会全面进步的必要条件,也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必由之路。
(3)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既要加强物质文明建设,又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还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都离不开教育。因此,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
(4)我国是一个文盲半文盲人口较多的发展中国家、,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要把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3.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1)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2)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3)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4)重在建设、繁荣学术文化。建设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为什么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因为:
(1)精神文明建设不是以物为对象,而是主要以人为对象。它引导人们自觉地改造和丰富自己的主观世界,从而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本领。而人的一切行动都是受自己的思想支配的。因而人们的主观思想状态如何,对于人的行动具有这样或那样的导向作用。
(2)马克思主义承认在总的历史发展中物质对精神起最终的决定作用,但同时又承认精神的相对独立性和精神对物质的巨大反作用。
(3)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保证。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思想政治工作要贯彻民主原则和正面引导的方针,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式,加强针对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
4、邓小平理论形成的时代背景和历史条件是什么?
(1)邓小平理论是在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和新技术革命浪潮兴起的历史条件下产生的。
(2)邓小平理论是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践过程中;在总结我国社会主义胜利和挫折的历史经验并借鉴其他社会主义国家兴衰成败的历史经验基础上,逐步形成和发展起来的。
5、马克思列宁主义同中国实际相结合出现的两次飞跃和产生的两大理论成果。
(1)第一次历史性飞跃产生的理论成果是毛泽东思想,是被实践证明了的关于中国革命和建设的正确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党的七大把毛泽东思想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2)第二次历史性飞跃产生的理论成果是邓小平理论,在当代中国,只有邓小平理论能够解决社会主义的前途命运问题。党的十五大把邓小平理论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
6、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与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是一脉相承的科学体系。
(1)在基本立场、观点、方法方面是一致的,在基本理论和基本原则方面是一致的。
(2)邓小平理论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当代中国实践和时代特征相结合的产物,是对毛泽东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指导中国人民在改革开放中胜利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正确理论。
(3)它科学地把握了社会主义本质,第一次比较系统地回答了中国这样的经济文化比较落后的国家,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如何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一系列基本问题,用新的思想、观点、继承、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
7、为什么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1)大力发展生产力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思想,是实现共产主义的物质基础。
(2)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只有在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基础上发展生产力,才能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
(3)这是显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和巩固社会主义制度的需要。
8、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1)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是我国社会的主要矛盾;
(2)这一矛盾贯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而决定党和国家的工作中心是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
9、怎样理解“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个科学命题?
1992年邓小平在南方谈话中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个重要例题贯穿在邓小平的全部理论之中。
(1)中国发展得越强大,世界和平越靠得住。中国是世界和平的稳定力量。中国发展强大了才能更好地帮助发展中国家的发展,为世界和平与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最终说服不相信社会主义的人要靠我们的发展。只有社会主义才能发展中国。
(3)中国解决所有问题的关键是要靠自己的发展。发展为解决所有问题提供物质保障。
(4)要善于把握时机来解决我们的发展问题。
10、发展生产力与共同富裕的关系是什么?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发展生产力和实现共同富裕是互为条件的。
(1)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有赖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我们应当认识到,无产阶级夺取政权,只是消灭了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消除了产生两极分化的根源,而要彻底消灭剥削现象,消除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还有赖于生产力的高度发展。就是说,人们只能在生产力所决定和所允许的范围之内逐步实现共同富裕。
(2)解放生产力和发展生产力又是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为条件的。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尤其要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但是我们只能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去发展经济。如果我们不坚持社会主义,搞两极分化,生产力既得不到解放,也得不到发展。
11、为什么必须坚持“三个有利于”标准?
(1)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作为判断各方面工作是非得失的标准,是历史唯物主义基本观点的集中体现。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是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没有生产力的发展,就难以提高综合国力和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因此,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判断标准,首先必须坚持生产力标准。
(2)以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为标准,是由我国是一个发展中的社会主义大国的国情和时代发展所决定的。当今世界范围的竞争主要体现为综合国力的较量。只有尽快增强我国的综合国力,才能立足于世界强国之林,才能赢得同资本主义相比较的优势,也才能更好地坚持社会主义。
(3)以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为标准,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要求。从人民利益出发,一切为了人民的利益,是社会主义的价值目标。
(4)“三个有利于”标准为判断改革开放中一切工作得失、是非、成败提供了根本依据。一切合乎“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就是社会主义的,或者说是为社会主义所需要和允许的;一切违背“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就绝不是社会主义的,也不是社会主义所需要和允许的。
(5)“三个有利于”标准对于我们排除姓“资”姓“社”的抽象争论的干扰,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2、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是什么?
“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针。贯彻这一方针,我们必须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改革、发展、稳定三者是互相依存和互相促进的。
(1)发展是硬道理,是目的,我们要紧紧抓住经济建设这个中心,集中力量把国民经济搞上去,任何时候都不能动摇。
(2)改革开放是推动发展生产力,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必经之路,发展与改革是社会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础。
(3)稳定是前提。社会稳定是发展经济和顺利进行改革必不可少的条件,是发展和改革的前提。没有稳定的社会环境,一切都无从谈起。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必须进一步巩固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保持社会的稳定。
13、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重要意义?
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从中国实际出发、总结中国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得出的科学结论。这一理论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第一,我国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最基本的国情,是制定路线、方针、政策以及确定战略目标和战略步骤的基本依据。
第二,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克服超越阶段的错误观念和政策,抵制抛弃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错误主张的锐利武器。
第三,正确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是我们解决矛盾、澄清疑惑、反对各种错误倾向的思想武器,是我们理解、认识、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基础。
14、为什么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1)四项基本原则,是指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
(2)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它规定了我国走什么道路,实行什么样的经济和政治制度,由谁来领导和以什么作为指导思想等一系列最根本最重大的原则问题,决定着国家的性质和发展方面,关系着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和命运。
(3)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社会主义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根本前提和根本保证。四项基本原则对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主要起着三方面的政治保证作用:一是保证有一个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二是保证有一个回乡务农的环境;三是保证有统一的意志和统一的行动。
(4)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和建设取得成功的一条根本经验。
15、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方根内容及简明概括是什么?
(1)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是:“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自力更生,艰苦创业,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而奋斗。”(2)“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是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的简明概括。
(3)“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共同统一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实践。经济建设是基本路线的核心和主体。我们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动摇了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就等于动摇了基本路线。坚持基本路线不动摇,关键是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改革开放为经济建设提供动力。四项基本原则是立国之本。四项基本原则还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提供政治保证。
16、为什么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
(1)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在生产力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更要集中力量发展生产力,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
(2)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主要矛盾,决定了我们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只有不断地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摆脱社会生产的落后状况,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3)建立强大的社会主义物质技术基础的需要。只有搞好经济建设,才能逐步建立强大的物质技术基础,从而才能充分显示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巩固社会主义制度。
17、简述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主要意义。
(1)可以节省资金和资源的消耗,提高资金和资源的利用率,从而缓解我国经济发展同资源不足、资金严重短缺的矛盾。
(2)可以提高消费品的质量和档次,增加消费品的品种,适应社会需求结构变化的需要,更好地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
(3)可以减少对资源的浪费,保护生态环境,有利于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的相互协调,实现可持续发展。
(4)可以促进科技进步,优化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增强参与国际竞争的能力。
18、经济发展国为什么必须以经济效益为中心。
经济发展必须以效益为中心。速度、比例、效益是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三个重要因素,其中经济效益处于核心的地位。它们是辩证的统一关系,是互为条件,互相促进的,但也会产生矛盾。
(1)速度是前提,只有经济发展了,财富增多了,比例协调了,才能取得经济效益;比例是实现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条件;而经济效益是中心,没有效益的速度不但不会给人民带来任何好处,而且会造成社会财富的巨大浪费。
(2)当三者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经济效益,必须始终把提高经济效益作为全部经济工作的中心,我们应当把经济发展的重点转移到调整结构,增加效益,提高经济增长的质量上来。
19、为什么农业是基础?如何大力发展农村经济?
答:(1)农业是根本,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①农业是人类的生存之本,衣食之源。
②农产品是重要的出口商品、是轻工业的重要原料。
③农村是工业产品的主要市场。
④农业的大力发展能为国民经济其他部门提供劳动力。
(2)我国发慌农业的重要性和迫切性。
①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
②我国人口大部分在农村,农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直接关系到二十世纪末能否到达小康水平;因为农产品是城乡人民的必需品,所以又关系到城乡人民生活的提高,物价稳定,社会安定。
③我国农业生产相对落后的书面已成为国民经济最薄弱的环节已很难支撑国民经济其它部门的快速发展。
(3)发展农业的主要措施:一靠政策、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二靠科技、农业的根本出路在科技、教育。
(4)乡镇企业的重要作用乡镇企业是中国农民的伟大分子间缩合。乡镇企业对繁荣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农村经济,吸纳农村剩余劳动力,提高农民生活水平起到巨大作用。
21、如何实施“科教兴国”战略。
(1)党的十五大指出,要坚持科教兴国战略。所谓“科教兴国”战略,就是把科学教育摆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地位,全面落实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思想,坚持教育为本,增强国家的科技实力及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能力,提高全民族的科技文化素质,把经济建设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的轨道上来,加快实现国家的繁荣昌盛。
(2)实施“科教兴国”战略,第一,要加快科技进步;第二,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第三,要深化科技和教育体制改革,促进科技、教育同经济的结合。
22、如何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思路是:
(1)长期稳定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稳定完善双层经营体制,关键是稳定完善土地承包关系。少数确实具备条件的土方可以在提高农业集约化程度和群众自愿的基础上发展多种形式的土地适度规模经营。
(2)要从农村经济现状和发展要求出发,继续完善扼制结构,在积极发慌公有制经济的同时,采取灵活有效的政策措施,鼓励和引导农村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有更大的发展。
(3)农民采用多种多样的股份合作制形式,兴办经济实体,是改革中的新事物,要积极扶持,正确引导,逐步完善。
23、如何理解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及其实现形式。
(1)全面认识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国有经济和集体经济,还包括混合所有制经济中的国有成分和集体成分。混合所有制经济是指由不同所有制经济,以控股、参股等不同方式投资形成法人财产,由企业法人进行经营的企业。
(2)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①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公有制实现形式可以而且应当多样化。公有制可以采取独资企业、股分合作制、合作社、股份公司等形式,在经营方式上可以实行公有公营、公有民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②根据公有制经济的产业性质、规模大小等特点寻找和发展多样化的实现形式,有利于筹集、扩充资本金,有利于强化产权约束,有利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有利于提高企业和资本的运作效率,促进生产力发展。
24、简述在公有制为主体的条件下,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必然性。
答:(1)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是由我国生产力状况决定的。我国生产力的现状是总体水平比较低,发展不平衡、层次比较多,与这种社会化程度差别很大的、不同层次的生产力相适应,客观上要求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
(2)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是缓解我国现代化建设中各种矛盾的需要。我国是发展中国家,资金短缺和就业压力大是现代化进程中的难题,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是解决这一难题的有效途径。
(3)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要求。我国各种所有制经济实体是在进行市场化改革的过程中发展起来的,它们的发展一方面促进了市场机制和市场体系的发展;另一方面加强了市场经济的竞争格局,促进了各种所有制经济效率的提高和技术的进步。
25、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为什么要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实行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是由我国的社会经济条件决定的。
(1)生产方式决定分配方式,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决定分配结构。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长期共同发展的所有制结构,决定了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结构。
(2)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决定了分配形式的多样化。由于实行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作制、承包经营等形式,必然产生按劳分配以外的各种分配形式。
(3)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内在要求。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必须遵循市场经济的规律,各种生产要素(土地、资本、劳动力、管理)等都要有相应的市场评价,这此生产要素的所有者都要获得相应的收入。
(4)市场经济中还需要有风险收入以及通过社会保障获得的收入,等等。
总之,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多种分配方式的存在,是多种所有制经济,多种经营方式、市场经济运行的内在机制等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
26、如何理解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按生产要素分配?实行按生产要素分配的意义是什么?
党的十五大提出在按劳分配为主体的前提下,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是分配理论上的重大突破。
(1)在社会主义经济条件下,生产要素包括资本、劳动力、土地、技术和信息等。按生产要素分配,是指按照进行物质资料生产时所投入的生产要素的数量和质量进行收益分配的一种方式。生产要素所有者投入各种生产要素,应该取得相应的收入,允许和鼓励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是同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相适应的,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
(2)承认按生产要素分配的合法性,就是为了提高各种生产要素的使用效益。因为只有承认其合法性,允许生产要素所有者可以通过直接或间接投入,以劳动的价值分配到一定的收入,才能鼓励生产要素有效、合理地流动,得到优化配置,提高使用效率。
27、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和功能是什么?
(1)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居民收入进行分配和再分配,对社会成员特别是生活有特殊困难的人们的基本生活权利给予保障的社会安全制度。作为一种体系或一种制度社会保障是由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和社会优抚等方面组成。社会保障制度的核心是社会保险。
(2)社会保障的功能主要有:社会稳定功能;市场运行的保障功能;劳动力再生产功能;经济调节功能。
28、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主要内容及意义是什么?
(1)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主要内容有:
第一,计划和市场不是划分社会制度的标志。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
第二,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不是对立的。资本主义可以用,社会主义也可以用。
第三,社会主义应该搞市场经济。
(2)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意义是:①明确界定了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的属性,市场经济和计划经济是资源配置的手段,而不是划分社会制度的基本标志;②解除了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对立起来的思想束缚;③为我国最终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奠定了理论基础,极大地推动经济改革,推动了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转变。
29、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哪些基本特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在国家宏观调控下使市场在社会资源配置中起基础作用。它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结合在一起,具有自己的特征,这些这些特征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所有制结构上,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一切符合“三个有利于”的所有制形式都可以而且应该用来为社会主义服务;各类不同的企业都进入市场,国有大中型企业在市场运行中发挥主导作用。
(2)在分配制度上,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既鼓励先进,促进效率,合理拉开收入差距,又缓解社会分配不公,防止两极分化,逐渐实现共同富裕。
(3)在宏观调控上,能把人民的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计划和市场两种手段的长处,把市场同宏观调控结合起来。30、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总目标是什么?手段有哪些?
(1)我国宏观经济调控的主要目标是:
一是保持社会总供给和社会总需求的基本平衡。
二是保持物价稳定,抑制通货膨胀,实现充分就业。
三是制定和实施产业政策和地区发展计划,促进产业结构和地区经济结构的优化。
四是采取各种措施,既保持经济的稳定增长,又防止经济过热,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五是实现公平的收入分配,保持国际收支平衡。
(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的手段主要有:
一是经济计划,是指由国家统一制定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它是国家从宏观上引导和调控经济运行的基本依据。
二是经济手段,指国家通过调节经济变量来影响微观经济行为,并使之符合宏观经济发展目标的一切政策措施的总和。经济手段是通过具体的经济政策来实施的,经济政策主要包括财政政策、货币政策、产业政策、收入分配政策、价格政策和汇率政策等。
三是法律手段,指政府运用经济法律规范调整经济的统称。
四是必要的行政手段,指通过国家机关实施的,以行政方式来调控经济运行的方法。行政手段包括行政命令、行政制度、行政规章和条例。
31、简述国有企业改革的必要性。
答:国有企业改革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其主要原因如下:
(1)国有企业尤其是大中型国有企业在推动我国产业技术进步,提高经济技术水平,增强国家经济实力,促进产业结构优化,保证国民经济顺利运行方面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在传统体制下,从总体上说国有企业缺乏活力,主要是因为国有企业是国家行政的附属物,没有自身的权利、责任和利益,严重地抑制了企业和劳动者的积极性。
(3)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最基本、最重要的市场活动的主体。国有企业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最重要的微观经济主体,是市场运行的微观基础。如果它游离在市场之外,内无动力,外无压力,社会主义经济体制就不能真正建立起来。
(4)同时,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也必须靠通过改革来增强公有制经济尤其是国有经济的活力来实现。
31、我国对外经济关系的主要内容和基本形式是什么?(1)对外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同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商品交换关系,它包括进口和出口两个方面。
(2)对外技术交流、引进先进技术。
开展对外技术交流,引进外国先进技术,是科学技术本身发展的需要,也是增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
(3)积极利用国外资金。
对外资金交流是国与国之间的信贷流动和生产经营的投资活动。对外资金交流包括资本的输出和输入。吸收和利用外资对于加快我国现代化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和意义。
(4)发展国际劳务合作。
随着国际经济关系的发展,国际劳务合作已成为各国经济交流的重要途径。国际劳务合作内容非常广泛,其形式主要有:通过海外承包工程进行劳务合作;通过第三国的承包商,分包一部分国外的工程项目;采取承建制的劳务合作;通过政府和有关机构聘请高级劳务人员。
(5)发展国际旅游业。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国际旅游业得到迅速发展。我国旅游资源十分丰富,发展国际旅游业可以赚取外汇,增加就业,扩大商品出口,促进国民经济各部门发展,扩大国际影响。
32、我国对外政策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1)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是中国对外政策的根本目标。
(2)独立自主是中国对外政策的根本原则。
(3)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是中国处理国与国关系的基本准则。
(4)加强同发展中国家的团结与合作,是中国对外政策的基本立足点。
33、简述坚持对外开放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关系。
我们必须坚持对外开放和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统一。
(1)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含义,即指每一个国家都必须立足于本国的实际,主要依靠本国人民群众的力量,夺取革命和建设的胜利,发展本国的民族经济。
(2)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主要原因是:
我国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决不允许别国干涉;
我国是拥有十几亿人口的大国,现代化建设必须依靠本国人民;
强调自力更生可以调动全国人民的积极性;争取外援要付出代价。
因此,独立自主、自力更生,无论过去、现在和将来,都是我们的立足点。
(3)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和对外开放是统一的。
独立自主不是闭关自守,自力更生不是盲目排外。
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同对外开放是相辅相成的,在本质上是统一的。
独立自主、自力更生地发展本国经济是对外开放的基础和前提;对外开放可以增强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能力;两者都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总之,必须坚持自力更生同对外开放的统一,把两者有机结合起来,把对外开放的立足点和归宿点放在增强自力更生的能力上,在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基础上积极推进对外开放。
34、人民民主专政的实质是什么?
答: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是因为:
(1)从概念来看,所谓无产阶级专政,是指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广大劳动者当家作主的国家政权。在不同国家建立的无产阶级专政,其本质都是相同的。
(2)我国人民民主专政实质上是无产阶级专政,这主要表现在以下三点:①人民民主专政也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为领导、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国家政权;②人民民主专政也是新型民主、新型专政的国家政权,对绝大多数人实行民主而对少数人实行专政;③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在过渡时期担负着社会主义改造的任务,在社会主义制度确立后又担负着保卫社会主义制度、领导和组织社会主义建设的任务。这样的政权实质上只能是无产阶级专政。
35、为什么说人民民主专政是具有中国特色的无产阶级专政?
我国的人民民主专政是新型的民主政治制度,但其实质仍是无产阶级专政。
(1)两者的领导力量相同。两者都是工人阶级领导经过共产党领导的国家政权。无产阶级专政的根本标志就是共产党的领导。整个革命历史证明,没有共产党的领导,革命就要失败。
(2)两者的阶级基础相同。工农联盟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基本原则。为了保证工人阶级的领导地位,必须争得农民及城市小资产阶级的联盟,尤其是在农民占绝大多数的国家,这是马克思主义革命战略和策略理论的基本原则。中国革命胜利的依据主要是工农联盟,由新民主主义到社会主义,主要依靠这两个阶级的联盟。
(3)两者的职能相同。两者都是民主与专政的统一,是对人民内部的民主和对敌人专政两个方面的互相结合。
(4)两者的历史任务相同。两者都是以消灭阶级和剥削制度、实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为基本目标。
36、简述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
①人民民主专政是我国的国体。
②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我国的政体。
③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
④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⑤基层民主制度。
37、简述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总的指导思想、根本任务、主要目标和基本内容。
(1)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纲领。
(2)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就是要培育“四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素质。
(3)我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在今后的主要目标是: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坚持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实现以思想道德、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积极健康、丰富多彩、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实现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在全国范围形成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4)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包括思想道德建设和教育科学文化建设两个方面。思想道德建设是精神文明建设的灵魂,决定着精神文明建设的性质和方向。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所要解决的是在全民族、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和精神支柱问题。教育科学文化建设,要解决的是提高整个民族科学文化素质和现代化建设的智力支持问题。
38、如何理解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
答: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这是因为:
(1)教育担负着提高劳动者素质和培养专门人才的重要任务,是一个民族发展和振兴的最根本的事业。
(2)教育是现代科技发展的智力基础。发展教育是经济持续增长、科技发展创新、社会全面进步的必要条件,也是提高全民族素质、发挥我国人力资源优势、加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步伐的必由之路。
(3)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既要加强物质文明建设,又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还要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政治建设都离不开教育。因此,教育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
(4)我国是一个文盲半文盲人口较多的发展中国家、,要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这要把教育放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39、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基本方针是什么?
答:(1)坚持用邓小平理论武装全党,教育人民;
(2)努力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教育科学文化水平;
(3)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4)重在建设、繁荣学术文化。建设立足中国现实、继承历史文化优秀传统、吸取外国文化有益成果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40、为什么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在精神文明建设中必须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因为:
(1)精神文明建设不是以物为对象,而是主要以人为对象。它引导人们自觉地改造和丰富自己的主观世界,从而提高自己的认识能力和改造客观世界的本领。而人的一切行动都是受自己的思想支配的。因而人们的主观思想状态如何,对于人的行动具有这样或那样的导向作用。
(2)马克思主义承认在总的历史发展中物质对精神起最终的决定作用,但同时又承认精神的相对独立性和精神对物质的巨大反作用。
(3)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是精神文明建设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和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基本保证。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新形势下,思想政治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思想政治工作要贯彻民主原则和正面引导的方针,根据不同对象,采取不同方式,加强针对性,增强思想政治工作的实效。
41、简述邓小平“一国两制”构想的含义和基本内容。
(1)“一国两制”的含义是,在一个中国的前提下,国家的主体坚持社会主义制度;香港、澳门、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它们作为特别行政区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长期不变。
(2)“一国两制”的基本内容包括以下四点:
①“一国两制”的基础是“一个中国”,在国际上代表中国的只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②实行“两种制度。”作为国家主体的大陆地区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台湾、香港、澳门保持原有的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两种制度长期共存,和平共处,相互支援,共同发展。
③保证台湾、香港、澳门的高度自治和繁荣稳定。在统一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宪法规定在台、港、澳设置特别行政区。
④实行“一国两制”长期不变。至少50年不变,50年以后更没有变的必要。
42、用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并不意味着放弃使用武力。
在解决台湾问题上,我们坚持力争和平统一,但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这是因为:
(1)坚持按照“一国两制”构想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央政府为解决台湾、香港、澳门问题的既定方针。现在,香港和澳门已顺利回归祖国。在台湾问题上,能否按照“一国两制”构想实现和平统一,这并不完全取决于我们一方。
(2)我们力求通过和平方式解决台湾问题,但也不能排除在某种情况下被迫使用武力。即使使用武力方式解决,台湾的现状也可以不变,还保持原有的制度和生活方式。
(3)我们在坚持用和平方式实现统一的前提下,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这绝不是针对台湾同胞的,而是针对外国势力干涉中国统一和搞“台湾独立”图谋的。
(4)不承诺放弃使用武力,从根本上说,是有利于促进和实现祖国的和平统一大业的。如果不以武力为后盾,和平统一祖国就可能成为泡影。
43、简述新时期我国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性质、特点和基本任务。
(1)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内容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的广泛的政治联盟。
(2)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是建立在社会主义和爱国主义基础上的,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统一战线。
(3)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特点是:具有空前的广泛性,是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
(4)新时期爱国统一战线的任务是: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同心同德,群策群力,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为维护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服务,为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服务,为促进“一国两制”、和平统一祖国服务。
44、为什么说加强党的领导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的根本保证?(1)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保证现代化建设的正确方向。
(2)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够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方针、政策,保证现代化建设不断取得胜利。
(3)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为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创造一个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和社会环境。
(4)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协调各种利益关系,有效地组织和领导现代化建设事业的顺利进行。
(5)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完成组国统一大业,反对霸权主义,维护世界和平。
45、简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内涵以及三者之间的关系。答:“三个代表”的内涵:
(1)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符合生产力发展的规律,体现不断推动社会生产力的解放和发展的要求,尤其要体现推动先进生产力发展的要求,通过发展生产力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2)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努力体现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的要求,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的不断提高,为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3)我们党要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就是党的理论、路线、纲领、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必须坚持把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归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在社会不断发展进步的基础上,使人民群众不断获得切实的经济、政治、文化利益。
(4)“三个代表”三者之间的关系: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代表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统一的整体,相互联系,相互促进。发展先进的生产力,是发展先进文化,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基础条件。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也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不断发展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归根到底都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不断实现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46、如何理解反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 答:党的十五大报告指出,在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坚持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这是因为:
(1)腐败从本质上说是剥削制度、剥削阶级的产物,是同党的性质、根本宗旨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根本不相容的。为了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把消除剥削制度、消除腐败作为自己的历史责任,并为此进行了坚持不懈的斗争。
(2)腐败现象是侵入党和国家机关健康肌体的病毒,如果我们掉以轻心、任其泛滥,就会葬送党、葬送人民的政权、葬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堡垒是最容易从内部攻破的。如果党的干部特别是党的某些高层领导层发生腐败,党和国家就会发生“改变面貌”的问题。
3)腐败现象的滋生蔓延严重影响党群关系,干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如果腐败现象得不到有效惩治,中国共产党就会丧失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支持。我国社会主义基本制度与腐败根本不相容,但我国仍然长期处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还存在着滋生蔓延腐败现象的土壤和条件。因而当前反腐败斗争的形势和任务是严峻的、艰巨的。党的十五大再次向全党敲响警钟:“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
47、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科学内涵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紧密联系中国的具体实际,创造性的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解决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际问题。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把中国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经验和历史经验升华为理论,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成果。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植根于中国的优秀文化的土壤之中,和中华民族的特点相结合,用中国人民喜闻乐见的同族形式表现出来。2:马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的重要意义是什么?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是指引党和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根本保证。
马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为全党和国人民提供了强大的精神支柱,使中华民族以崭新面貌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马思主义中国化理论成果,体现了对待马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不断地开拓着马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境界。
48、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进程和重要意义
1、历史进程
(1)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围绕什么是新民主主义革命和怎样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一系列根本问题进行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并对如何进行社会主义建设进行了艰辛探索,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性飞跃。毛泽东思想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
(2)以邓小平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围绕什么是社会主义,如何建设社会主义的主题进行了科学回答,开创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成功之道。邓小平理论是当代中国的马克思主义,是对马克思主义社会主义理论形态的伟大创新。
(3)以江泽民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围绕建设一个什么样的党,如何建设党的核心主题,继续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这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理论成果。
(4)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继续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向前推进,提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两大战略思想。
2、重要意义
第一,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指引着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第二,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提供了凝聚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的强大精神支柱。第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倡导和体现了对待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和优良学风,不断开拓着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境界。
一个好的理论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马克思主义指导中国革命、建设及改革开放的成功,重要是马克思主义科学性与先进性,关键是马克思主义通过李大钊、毛泽东、邓小平等优秀知识分子为传播与发扬,以中国特色、国情创造性发展马克思主义。
49、毛泽东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是什么? 它是马思主义中国化第一个理论成果,它所确立的马思主义中国化的奋斗方向、基本原则和基本方法,指导着不断地把马思主义中国化的进程推向前进。
它是中国革命和建设的科学指南,不仅开辟了有中国特点的革命道路和社会主义改造道路,而且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进行了富有成效的探索,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奠定了良好基础,永远是中国前进的旗帜。
它的科学体系和活的灵魂、倡导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三大优良作风、艰苦奋斗的精神等等,依然是中国人民不断奋进的强大精神动力,将长期激励和指引着中中华民族不断前进。50、邓小平理论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是什么? 它是我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科学指南。
它是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根本保证,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
它是马思主义中国化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重大理论成果,是中国的马思主义,是马思主义在中国发展的新阶段。
51、”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历史地位和指导意义是什么?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马思主义中国化又一重要理论成果,对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它是我们党和国家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指导方针。
它是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推进我国社会主义自我完善的发展和强大理论成果。
它是是马思主义中国化又一重要理论成果。
52、科学发展观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对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认识的深化,是马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
科学发展观继承和发展了马思主义的基本观点,是马思主义中国化即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重大理论成果。
53、怎样深入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始终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
积极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继续深化改革开放。改革开放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切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
54、新发主主义革命理论的意义是什么?(历史意义/实践意义)它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国家的学说,提出几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新民主主义国家的新理论。
它成功地开辟了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实践意义: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革命实际相结合的产物,是对马克思主义的重大发展。
新民主主义革命理论科学地阐明了中国革命的规律,指导了新民主主义革命这一伟大实践并取得了胜利。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的指导下,党领导全国人民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现了民族独立和国家统一,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和人民繁荣富强扫清了障碍,为当代中国发展进步奠定了根本前提。
55、社会主义制度建立的深远意义是什么? 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深刻最伟大的社会变革,它为中国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创造了制度条件。
它使广大劳动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的主人,极大地巩固和扩大了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国家政权的阶级基础和群众基础。它使占世界人口四分之一的东方大国进入社会主义社会,是社会主义运动史上又一历史性的伟大胜利。
它是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社会主义革命理论在中国的正确运用和创造性的发展。
56、社会主义改造的历史意义和基本经验是什么?(历史意义):社会主义改造的胜利和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是我国历史上最伟大的社会变革,它为解放生产力、在我国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建设奠定了可靠的基础。
我们党在过渡时期中,创造 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改造道路,避免了社会动荡和冲突。在社会主义改造中,把经济制度的发行和对人的发行相结合,在历史上第一次实现了马克思列宁关于对资产阶级和平赎买的设想。
(基本经验):坚持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与社会主义改造同时并举的方针,创造性地开辟了一条适合中国国情的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发行道路,实现了社会主义改造的顺利进行并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
采取积极引导、稳步前进、逐步过渡的方式,既避免了社会动荡和生产力的破坏,又使被改造对象逐步提高觉悟,愿意接受改造,变成社会主义建设者。
运用自愿互利、典型示范、国家帮助、说明教育等原则实现了和平过渡,不公保证了社会的稳定,而且极大促进了社会主义带来的发展。
57、依法治国对于建设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依法治国是中国共产党执政方式的重大转变,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实现人民家作主的根本保证。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实行依法治国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
58、邓小平丰富和发展了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主要表现是什么?
科学地概括了”实事求是"在整个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体系中的重要地位。科学地阐述了实事求是与解放思想的一致性。深刻阐述了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大意义。
59、中国共产党如何代表中国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
必须把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作为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在党的一切活动中体现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必须充分发挥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
必须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和创新,努力实现生产力的跨越式发展。
6.政治简答题 篇六
一、简述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具体科学的关系?
答:(1)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具体科学是一般与个别的关系,二者之间存在着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辩证统一关系。
(2)它们之间的区别表现在:具体科学以世界某一特殊领域的具体规律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因而其理论具有个别性和特殊性;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包括自然、社会和人类思维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最一般规律作为自己的研究对象,因而其理论具有一般性和普遍性。
(3)它们之间的联系表现在: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具体科学为基础,没有具体科学的发展,马克思主义哲学既不可能产生,也不可能发展;另一方面,具体科学以马克思主义哲学为指导,马克思主义哲学为具体科学的研究提供正确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二、简述物质与运动的关系?
答:(1)辩证唯物主义认为,物质即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运动即一切事物的一切变化与过程。
(2)物质与运动是不可分割的关系。这表现在:一方面,运动是物质的运动,运动离不开物质。因为物质是世界上一切运动的主体与客观基础,设想离开物质主 体的运动必然主张以意识为主体的运动,最终陷入唯心主义。如黑格尔“绝对观念”的运动。另一方面,物质是运动的物质,物质离不开运动。因为运动是世界上一 切物质的存在形式与根本属性,设想离开运动的物质必然主张静止是物质的本质属性,最终陷入形而上学。如欧洲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物质观。
(3)辩证唯物主义认为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物质与运动不可分,实质上是承认了运动的绝对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完全否认静止的存在。恰恰相反,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在绝对运动中存在着某种相对静止的状态,但相对静止不是物质的本质属性,而是绝对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
三、简述运动与静止的关系?
答:(1)运动即一切事物的一切变化与过程。静止主要是指物质运动的三种特殊状态:其一是相对于特定的参照系而言,事物没有发生机械运动。其二是相对于 质变而言,事物仍处在量变阶段。其三是相对于某种具体的物质运动形式而言,事物没有发生那种形式的运动而处于其他形式的运动之中。
(2)运动与静止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运动与静止的对立表现在: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二者相互区别,不可混淆。所谓运动是绝对的是 说,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任何事物在任何条件下都是永恒运动的,是无条件的。所谓静止是相对的是说,静止是运动在特定条件下的特殊状态,是有条件的。另 一方面,运动与静止的统一表现在:运动和静止是相互依存、相互贯通的,即所谓动中有静、静中有动。
(3)在运动与静止关系上有两种形而上学的错误:一种是割裂运动与静止的关系,否认运动,只讲静止,将静止绝对化的形而上学不动论;一种是割裂运动与静止的关系,只讲运动,否认静止的形而上学相对主义和诡辩论。
四、简述矛盾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答:(1)在唯物辩证法中,矛盾是反映事物内部或事物之间对立和同一及其关系的哲学 范畴,对立和同一是矛盾所固有的两种相反而又相成的基本关系或基本属性。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对立面之间相互依存、相互吸引、相互贯通的趋势和性质。具体 表现为:第一,矛盾对立面之间的相互依赖性。这是指矛盾双方各自以对方为自己存在和发展的条件,互为媒介,相互依存,任何一方都不能脱离对方而孤立地存在 和发展。第二,矛盾对立面之间的相互贯通性。这是指矛盾双方不仅相互依存,而且存在相互渗透的渠道和桥梁,相互转化的趋势和可能。矛盾的斗争性是指矛盾对 立面之间相互排斥的属性,体现着对立双方相互分离的倾向和趋势。
(2)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之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第一,矛盾 同一性与斗争性的统一表现在二者之间是相互联系、不可分离的关系。即同一性不能脱离斗争性而存在,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斗争性也不能脱离同一性而存 在,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第二,矛盾同一性与斗争性的对立表现在二者之间是相对绝对、相互区别的关系。即矛盾同一性是相对的,矛盾斗争性是绝对的。
五、简述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辨证法的实质与核心?
答:(1)在唯物辩证法的理论体系中,对立统一规律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因为:第一,唯物辩证法揭示的是事物的联系与发展,而对立统一规律揭示的是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永恒发展的根本动力,也就是说,所谓联系实质上是矛盾与矛盾、矛盾这方面与矛盾那方面的联系,所谓发展实质上 是矛盾推动下的发展。第二,唯物辩证法是有着丰富内容的完整的科学理论体系,而对立统一规律则是理解唯物辩证法全部理论的关键,唯物辩证法的其他规律与范 畴都是对立统一规律在某二方面的展开。第三,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是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而是否承认矛盾则是唯物辩证法与形而上学对立的焦点。第四,唯 物辩证法既是世界观,又是方法论,矛盾分析法则是最根本的认识方法。
(2)唯物辩证法是一个内容丰富的完整理论体系,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与核心,但不是唯物辩证法的总体。马克思主义哲学要求我们要在掌握对立统一规律的基础上,全面完整地掌握唯物辩证法的科学理论体系。
六、简述实践及其对认识的决定作用?
答:(1)实践是指人类能动地改造和探索现实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客观物质活动,具有自觉能动性、客观物质性和社会历史性等三个特点,表现为生产实践、处理社会关系实践和科学实验等三种基本形式。
(2)在实践和认识的辩证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这表现在:第一,实践是认识的来源。首先,实践的需要决定认识的产生,也就是说,人 们改造世界的需要产生了认识世界的需要。其次,实践出真知,人类的一切认识,无论直接经验,还是间接经验,归根结底都是来自实践的。第二,实践是认识发展 的动力。首先,实践不断给人们提出新的认识课题,并提供解决新课题的新的经验材料。其次,实践的发展不断给人们提供日益完备的认识手段和物质条件。再次,实践不断推动人的认识能力的提高。第三,实践是检验认识正确与否的唯一标准,除此之外,再无其他标准。第四,实践是认识的最终目的,正确认识世界的目的是 为了有效改造世界。
七、简述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关系?
答:(1)感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感觉器官对于事物的现象、事物的各个片面和外部联系的认识,具有直接性和具体性两个特点,包括感觉、知觉和表象三种形式,是认识发展的低级阶段。理性认识是人们通过抽象思维而得到的关于事物的本质、事物的全体和内 在联系的认识,具有间接性和抽象性两个特点,包括概念、判断和推理三种形式,是认识发展的高级阶段。
(2)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之 间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的对立主要表现在:它们是认识发展过程中两个不同的阶段,在内容、特点、形式上都有质的区别。感性认识与理性 认识的统一主要表现在:第一,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没有感性认识的积累。理性认识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这是认识论中的唯物论。另一方面。感性认识有待于深化、发展为理性认识。感性认识不上升到理性认识,就不能把握事物的本质与规律。这是认识论中的辩证法。第二,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是相互渗透的。-方面,感性认识中有理性因素。另一方面,理性认识中也渗透了感性因素。
八、简述人类劳动的本质特征?
答:(1)劳动是指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以及能量、信息变换过程,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
(2)劳动是人类特有的活动,其本质特征主要是:第一,劳动是有明确的目的的改造自然的自觉活动。第二,劳动必须创造并使用一定的物质手段,主要是劳动 工具。第三,劳动的对象具有广泛性,是以人类自身为主体改造整个世界并创造人化世界。第四,衡量人类劳动的尺度具有多维性,包括真理尺度、价值尺度和审美 尺度,即真、善、美的统一。
九、简述劳动创造了人?
答:(1)劳动是指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以及能量、信息变换过程,是人类对自然界的积极改造。
(2)人是从猿进化而来的,但从猿到人的转变不仅是一个生物进化过程,更是一个从自然界向人类社会飞跃的根本性质变。在这个质变中,劳动起了决定性的作 用。主要是:第一,劳动改造自然的需要创造了生产工具。工具的制造和使用,使动物适应自然的活动变为人改造自然的劳动,也使猿的前肢变为了人的手。第二,劳动交流的需要产生了语言。语言的产生使人的意识具有了物质的外壳,从而使抽象思维和意识的交流成为可能,动物心理才变为人的意识。第三,劳动合作的需要 产生了人的社会联系,形成了人类社会。社会的形成不仅大大增强了人类改造自然的力量,更标志着作为自然一部分的猿变为与自然相对立的人,猿之间的动物群体 关系变为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十、简述国体与政体的关系?
答:(1)国体亦称国家的类型,指的是国家的阶 级内容,即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它表明国家政权掌握在哪个阶级手中,哪个阶级是统治阶级,它联合哪些阶级去统治哪些阶级。政体亦称国家的形式,指的 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和管理形式,即统治阶级采取何种方式来实现自己的统治。
(2)国体是国家的阶级内容,政体是阶级统治的具体形式,所以国体与政体是内容与形式的关系。国体决定政体,政体为国体服务,使国体得以实现。
十一、简述社会存在对社会意识的决定作用?
答:(1)社会存在是社会生活的物质方面,是社会物质生活条件的总和。社会意识是社会生活的精神方面,是社会精神现象的总和。
(2)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依赖性。这主要表现在:第一,社会意识的产生、变化与发展都根源于社会存在的发展变 化。第二,社会意识的内容,无论其具体形式和水平如何,也都是对社会存在的反映。第三,社会意识中的阶级属性是对社会存在中阶级关系的反映。
十二、简述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辨证关系?
答:(1)在生产方式的矛盾统一体中,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二者间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2)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表现在:生产力的性质和水平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
(3)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表现在: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状况则促进生产力发展;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状况则阻碍生产力发展。
(4)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生产方式及其矛盾运动。其中,生产力是生产方式的内容方面,是活泼易变的,生产关系是生产方式的形式方面,是相 对稳定的,因而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始终存在着从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矛盾运动,如此循环往复,推动着生产方式从低级向高级的不断发 展。
十三、简述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辨证关系?
答:(1)在社会形态的矛盾统一体中,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作用于经济基础;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
(2)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的决定作用表现在: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的产生,决定上层建筑的性质,决定上层建筑的变革。
(3)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表现为积极地为经济基础服务,第一,从方式上看,上层建筑是通过对社会生活各个方面和领域的控制和调节来为经济基础服 务的。第二,从内容上看,上层建筑一方面要保护和促进自己的经济基础的形成、巩固和发展,另一方面要消灭和排斥异己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第三,从性质上 看,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的反作用在整个社会发展中所起作用的性质最终取决于其所服务的经济基础的性质,如果上层建筑维护的是适合生产力发展的先进的经济基 础,则该上层建筑反作用的社会性质是进步的,如果上层建筑维护的是不适合生产力发展的落后的经济基础,则该上层建筑反作用的社会性质是反动的。
(4)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相互作用构成了社会形态及其矛盾运动,表现为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到新的基本适合的矛盾运动,如此循环往复,推动社会形态的不断更新。
十四、简述人的价值?
答:(1)人的价值即人在社会生活中的价值或意义。
7.政治主观试题答题要做到“四美” 篇七
一、书写美
高考阅卷是一个非常辛苦、枯燥、繁重的工作, 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 阅卷教师整天面对枯燥的同一道试题, 阅读基本相同的答案, 难免会产生烦躁情绪。同样的答题内容, 一份赏心悦目的试卷和一份凌乱不堪的答卷, 绝对会让阅卷教师产生不同的情绪, 这直接影响教师的评分结果。“写字就是见面礼”, 学生整洁、俊逸、清秀的答卷是呈现给阅卷教师的最好礼物。因此, 学生平时一定要进行规范的答题训练, 养成“提笔就是练字”的良好习惯, 在提高答题效率的同时要求写规范字, 做到无错别字;字体结构平整、匀称, 字迹工整、规范、紧凑;要讲究章法, 做到段落安排合理, 整体布局美观, 字距行距恰当, 整体效果整洁美观大方。
二、段落美
高考命题侧重对学生的能力考查, 试题引入大量的新材料, 构建新情境, 材料中蕴含着丰富的答题信息, 学生必须运用历史的、辩证的观点和方法, 全方位、多角度地从政治、经济、文化、哲学方面论证和探究问题。以此对应, 高考政治阅卷实行踩点给分的方式, 这就要求学生在答题时必须做到“点要清、线要明、面要全”, 要逻辑清晰、条理分明地组织答题要点。
首先, 在平时的训练中学生要养成良好的分点习惯, 在格式上要求不能“一段到底、一逗到底”。分点时要采用严格规范的分点表达方式, 由于试卷中采用“1、2、3……”的分题标注方式, “ (1) (2) (3) ……”的设问标注方式, 答案就必须使用“①②③……”的分点标注方式。切忌使用“A、B、C、D”等不规范的分点方式;或者“首先、其次、再次、最后”等浪费时间的分点方式。
其次, 在答题中要坚持“多提行、多布点”的原则。“多提行”就是要求点与点之间必须转行, 不能在上一点文字表达结束后不转行, 紧接着就标注第二点, 这样既不便于教师寻找答案, 也不能保证试卷清秀美观、答案一目了然。“多布点”是指每个主观试题的设问不可能用一两点知识就能回答清楚, 学生要养成发散性的思维方式, 多角度、多层面地运用多种知识和方法全面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
三、格式美
学以致用是学生学习的基本原则和目的。高考主要是考查考生对所学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掌握程度和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要求学生把教材中学到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思想方法运用于解释政治、经济、文化现象。在高考试卷设问中一般会指定从某个模块的某个知识点来回答, 在主观试题审题中, 要坚持严格的“三审原则”, 即一审模块、二审主体、三审方向。在确定知识点后, 学生必须善于使用学科专业语言来回答问题, 在答题中做到“三个切忌”:切忌出现不按照设问要求, 不着边际的泛泛而谈;切忌只对现象加以表述, 没有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切忌把关键性的核心理论知识隐藏在答案的中间, 或者放在答案的最后面。这些错误的出现是在做毫无意义的无用功, 难免会让教师在阅卷中出现“草菅人命”的现象, 直接影响学生的考试成绩。
学生在答题时必须把学科的基本原理、理论放在最前面, 按照设问要求结合材料加以表述, 标准的常用答题格式是“理论 (1句) +分析 (结合材料表述两三句) ”。如果是直接指定某一理论知识回答, 最好采用先总说, 再分点说的方式:首先把理论知识全方位地进行阐释, 再结合材料进行严密的论证和推理。尽量做到用简洁的语言描述经济、政治、文化、哲学等板块所涉及的基本概念和基本观点, 结合材料天衣无缝地论证和探究问题。
四、内容美
高考政治主观试题的答题主要来自三个方面:教材、材料、国家当年的方针政策。考生在答题中要做到三个结合, 即结合教材理论知识、结合材料、结合当年的国家方针政策。
高考政治命题的一种重要形式是, 以年度间国内外重大时事以及党和政府在现阶段的基本路线和重大方针政策作为情境材料呈现在试题中, 主要考查学生“调动和运用知识”“描述和阐释事物”“论证和探究问题”的能力, 考查学生的思维速度与品质, 及其所具有的知识结构、体系的完备程度。因此, 学生要能够理解、识记、再现教材知识, 善于运用教材中的基本知识、基本概念、基本观点和思想方法来回答问题。
有些试题的某些答案就隐含在试题的文字表述之中, 考生要善于解读材料, 把握各种背景材料提供的答题信息, 并将这些要点整理成合乎逻辑、层次分明的结论, 运用相关知识, 结合教材理论有的放矢地加以分析, 只有这样, 答案才有活性、灵性、创新性和时代性。如果只回答教材知识点, 不使用情境材料, 将教材知识和材料内容割裂开来, 形成互不关联的“二层皮”, 答案言之无物, 难免会出现丢分的情况。
8.如何组织语言答好简答题 篇八
一、明确题干要求,紧扣要求答题
通俗点说,靠船下篙,题目怎么问,你就怎么回答。比如,题目问原因,你就不必回答现象;题目间现象,你就不必分析原因。如2008年北京卷第16题:
根据文意回答问题:在可降解的塑料袋发明之前,解决塑料袋污染环境问题最有效的方式是什么?为什么?
第一问只要说清楚方式是循环、重复利用塑料袋即可全对。第二问回答原因,须答三点:因经济、环保成本过高,用纸袋替代塑料袋不可取;循环、重复利用塑料袋,可减少“白色污染”;塑料袋回收再生产成本较低。套用一句写作的术语,回答简答题应该中心明确。
二、把握答题分寸,体现哲学思想
现代文阅读得分高低,这可以算是关键之处。如果要求依据文本概括或具体阐述,很少有人注意到概括或具体的程度,也就是所说的分寸。概括或具体的力度太大,程度过高,往往与标准答案相去甚远,也会失分,特别是遇到胶柱鼓瑟、死套答案的阅卷老师,水平高的学生反而丢分多。这里需要哲学思想方法指导,具体与概括是相对立的两个方面,从理论上说,由具体转为概括,或由概括转为具体,有许多不同的层次,只要相对于原文而言,做到具体或概括就可以了。如2008年全国Ⅰ卷第16题:结合文中对阳关古道的描述,谈谈你对“苍凉美”的理解。答案要比题干“苍凉美”具体,要比文本表述概括:古代的军事重镇和交通要道,如今已是平沙千里,广袤雄浑;昔日“林草丰美”的阳关古城,如今已是红沙渺渺,苍凉悲壮;古人对生死离别的感慨,道尽人间沧桑,凄凉悲惋。
三、讲究答题条理,实现要点覆盖
阅卷往往按照要点给分。考生的普遍问题是要点不全!有的把要点遗漏了,有的是将几个要点混在一起。确定要点有两个依据;文本内容必及逻辑关系。阅读文本要认真梳理,然后看看逻辑的属种关系是否存在问题。答题语言要像写文章一样,讲究一点结构层次,如先总说,然后分说;或者先分说,后概括。存在因果关系的,或先说因后说果,也可先说果后说因。如果限定答案的字数,则讲究在有限的文字里包含尽可能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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