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矿业大学招生

2025-01-20

中国矿业大学招生(共12篇)

1.中国矿业大学招生 篇一

华东师范大学自主招生招生方案

华东师范大学是经教育部批准的首批具有自主选拔录取试点资格的高校之一。20我校将继续通过自主选拔录取具有创新潜质、学科特长,以及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的高中毕业生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学习。

本方案面向我校所有普通类本科专业开放。面向上海市、江苏省和浙江省的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实施方案另行公布,已获得中学推荐的江浙沪学生无需再报名参加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文化测试。

一、招生计划

我校自主选拔录取人数不超过学校本年度本科招生计划总数的5%(含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数),公示入围名单数不超过计划总数的2倍。

二、报名条件及方式

A、中学推荐:我校将根据历年来各中学报考我校情况,对部分重点中学发放优秀生推荐表,由中学根据学生成绩情况和高考意愿进行推荐。要求学生高中阶段全面发展、综合素质高、学业成绩名列年级前茅。

B、考生自荐: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学生,可按照有关报名程序进行自荐:(1)高中阶段获得全国中学生学科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2)高中阶段参加全国性学科比赛,如“新概念作文大赛”、“全国创新英语作文大赛”、“全国中小学生创新作文大赛”、“上海市中学生作文竞赛” 获奖者;(3)高中阶段因创造发明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获专利者;(4)在某些专业领域表现出特殊潜能的学生。

三、报名程序

A、中学推荐生:学生使用学校发放的用户名和密码(请不要再另外注册申请报名号),登录我校网上报名系统(点此进入...),按照系统要求填写并打印报名表,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交回我校招生办公室(可以交给中学由中学统一寄回我办;也可以单独邮寄给我办,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招生办公室(干训楼419室) 62)。登录填写信息时间为12月6日-年1月6日。

B、自荐考生:考生直接登陆我校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报名,填写信息确认后打印报名表,经中学盖章本人签名确认后,连同有效的获奖证书(符合报名条件的证书,其他证书不需要)复印件等材料于2012年1月6日(以邮戳为准)以特快专递方式前邮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报名材料一律不退,请自留底稿。网上报名时间为2012月6日-2012年1月6日,邮寄地址:上海市中山北路3663号 招生办公室(干训楼419室) 200062。

江、浙、沪自荐考生如愿报考我校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请同时报名“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如自荐审核未通过,则直接转为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

四、审核

A、中学推荐生:直接参加我校于2012年2月11日举行的文化测试,考场、时间安排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查询。

B、自荐考生:我校将组织专家组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结果我校将在网上报名系统上发布,请考生登录查看。2012年1月10日后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初审结果,初审合格的考生请先选择考点,然后网上付费。

五、报考费支付和准考证打印

报名考试费壹佰元(¥100),中学推荐生和初审合格的自荐考生请于2012年1月31日前通过网上支付方式支付报考费(登录系统后在左边菜单栏选择“网上支付”)。中学推荐生确认个人信息后即可网上付费;通过初审的自荐生必须先选择考点,然后进行网上付费。

付费成功的考生请于2012年2月6日起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粘贴照片后请中学盖章确认。无准考证者不得参加测试。

六、测试安排

时间:2012年2月11日一天;科目:数学、英语、语文;

考点:我校将在江浙沪及多地设立考点,具体考点等确定后公布。

七、录取原则与优惠政策

我校按照学生文化测试成绩,按中学推荐和自荐考生不同,分文理科类进行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划定档次。

1、A档:即获得我校2012年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需参加2012年普通高考,高考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一本线且第一学校志愿报考我校,专业志愿服从调剂的,我校即予以录取。如考生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对自主选拔录取有另外规定的,则按省招办规定的办理。

2、B档:即获得我校加分录取优惠(未获得自主选拔录取资格)。学生需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并在我校投档范围内,愿意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的,则给予相应的.加分后安排专业。

学校还另划定获得申请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录取面试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江浙沪考生(包括中学推荐生和自荐生)有资格申请参加免费师范生自主选拔面试,面试合格者将获得免费师范生自选拔录取资格。

入围我校自主招生名单(即A档)我校将在3月底前公布,并报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办和“阳光高考”平台公示。最终名单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5月中旬公布为准。

八、领导和监督机制

1、自主选拔录取实施过程中做到实施方案公开、选拔公平、结果公示。

2、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时为学校自主选拔录取领导小组,招生办公室负责方案的实施,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方案的实施。监督电话:021―54344651。

3、对在自主招生选拔录取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对于存在责任的中学,将取消其来年推荐资格;对存在责任的学生,一律取消其自主招生录取资格,已经录取的则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九、咨询方式

1、咨询电话:021―62232212。

2、本方案由华东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中国大学网 ■

2.中国矿业大学招生 篇二

市教委主任薛明扬介绍,今年6月8日,教育部专家组已对上海纽约大学(筹)进行了实地考察,将正式批准建校;与此同时,上海科技大学的抽检工作已正式启动,目前,法人单位申报、基本建设、人员招聘等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同时,今年市级财政投入36亿元,其中40%作为市政府引导资金,引导上海4所“985”高校申报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的40余个重点建设项目。薛明扬表示,除此之外,还在“211”高校开展了160余个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项目建设,并引导地方院校结合社会需求和学校特色,制定21个内涵建设规划、提出180个建设项目。

3.中国矿业大学招生 篇三

烟台大学在录取考生时,哪些专业是按院系招生,哪些专业按大类招生?

山东省北镇中学刘放

烟台大学招办:我校在录取考生时既有按院系招生又有按大类招生的专业。其中,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计算机学院两个学院实行按院系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另外,光电信息科学技术学院除“应用物理学”专业之外,其他专业按院系招生;机电汽车工程学院的“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和“车辆工程”两个专业按机械类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环境与材料工程学院的“环境工程”和“环境科学”两个专业按环境类招生、“材料科学与工程”和“金属材料工程”两个专业按材料类招生,录取时均不分专业。其他专业的详细情况,请考生参见我校2009年在当地的招生计划。

报考四川外国语学院的外语类专业有什么特殊要求吗?

贵州省铜仁市第一中学高三年级李峰

四川外国语学院招办:报考外语类专业原财上有三项要求:一是成绩,要求考生的英语和语文高考成绩分别达到100分;二是口试和面试,要求考生参加当地招办组织的英语口语面试,并取得口试合格证书;三是语种,报考英语专业的考生必须是英语语种考生,其他专业考生语种不限。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在四川是在专科一批还是二批招生?

四川省成都市青白江区川化中学sandy

四川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招办:我院从2008年开始,同时在专科一批和专科二批有招生计划。不同批次的招生专业不同。考生一定要明确我院各拙次的招生专业,准确填报。以免造成所报专业志愿无效。

听说长沙理工大学的城市规划专业要学5年,是真的吗?这个专业的主要课程有哪些?毕业生都在哪些领域就业?

湖北省崇阳县第一中学高三年级黄水清

长沙理工大学招办:确实是这样。我校为了进一步提高“城市规划”本科专业的人才培养质量,经教育部备案批准,将“城市规划”本科专业调整为5年学制。本专业主要课程:建筑设计、城市规划、城市设计、城市建设史、城市道路与交通、城市生态与环境保护、城市地理学、城市经济学、区域规划、城市规划管理与法规、计算机辅助设计等。该专业毕业生能在市政规划设计、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工程公司和房地产开发等部门从事规划设计、管理咨询、施工组织以及教学与研究工作等。

报考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公安类专业有何身体条件要求?是否进行面试和体能测试?

湖南省永州市第四中学屈丹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招办:我校治安学、侦查学和边防管理专业属于公安类专业。公安类专业对考生的身体条件要求为:(1)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不低于4.7;(2)云南、贵州、四川、重庆、广东、广西、海南、江西八省(区)的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68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58米以上;其他各省份的考生,男性考生身高应在1.70米以上,女性考生身高应在1.60米以上;(3)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2008年,我校对报考公安类专业的考生没有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2009年我校对报考公安类专业考生是否进行体能测试和面试,请考生适时关注我校招生网站的相关信息。

请问东北财经大学的本科是实行学分制吗?修够学分后一定要等到4年才能毕业还是可以提前毕业?

山西省左权中学东东

东北财经大学招办:我校实行学分制。学校本科培养方案中规定了各专业应修的各类课程学分及实践教学学分数,学生在规定的学制内修满各类学分,则可以毕业。我校本科教育的基本学制是4年,但也实行弹性学制,允许学生在3~6年内完成学业。如果学生按照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提前取得相应学分,符合毕业条件和授予学士学位条件。可以申请提前毕业,修业年限应不少于3年。

4.中国大学自主招生利弊 篇四

你认为目前高校自主招生,利大还是弊大? 赞成意见

“双赢”的选择 从1977年至今,高考一直作为中学生教育的指挥棒,常常是“分数说了算,素质靠边站”。不少学有专长的学生,为了全面提升文化成绩,极不情愿地割舍了专业特长,而一些大学往往因招生分数线的限制,不得已将一批真正对大学某学科特别感兴趣且很有发展前途的学生拒之门外。此类现象沿袭多年,对于教、学双方而言无疑是一件憾事,也绝不利于科研和实务的进展。于是,新近出台的自主招生政策成为高考纰漏的一种弥补。它既调动了学生钻研专业学科的积极性,又为大学延伸了学前教育,为专才、综合型人才的培养、办学水平的提高、朝国际方向靠拢提供了契机,是招生环节中的“双赢”。那些对自招过程中走后门、塞红包现象的担忧,会随着网上公布、民众监督机制的逐步完善日益消解。(汉口天门墩8号 杨汉祥)

有助破解现行高考弊端

在现行高考及录取模式下,一些小插曲常令人扼腕:每年都有一些品学兼优、成绩优秀的学生,只因高考发挥失常而名落孙山。还有一种情况是有些学生单科成绩突出,但因总分成绩不够而不能进入高等院校深造。面对这种一“考”定终身的考试制度,今年开始在部分高校实施的自主招生无疑是一项令人欣喜的改革。自主招生有利于促进素质教育、有利于促进中学教学改革和高考制度改革,让那些平时成绩优秀、高考发挥欠佳的学生照样有进名牌大学的机会。对于志愿没有报好,分数却考得很好的同学而言,无疑,也提供了更大的可能性。而像诸如当年非常偏科的历史学家吴晗、被誉为“文化昆仑”却在数理方面很差的钱钟书,先后发明创造了20多件作品,其中15件获省市一二三等奖,有3项先后获国家专利的福建“小发明家”胡铃心之类的“偏才”,此项改革也为他们进一步深造提供了机会。此项政策的推广,不仅对大学生个性化培养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而且将引导中学生更加注重平时自身综合素质的培养。自主招生,这一改革使高校在选才方面有了自主权,能最大程度地实现教育者独特的办学理念,培养和发扬大学精神,符合高校自主办学的教改方向,是非常具有前瞻性的。(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院 徐宁)大势所趋

目前,我国各行各业都在围绕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2

目标而进行改革。作为为社会主义建设输送专业人才的高等院校,更需要面向市场,参与竞争,在市场竞争中发展和壮大自己。高校招生,一直是沿用计划经济时代的一种计划模式。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快速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多样化需求,继续沿用全国统一招生的方式,其弊端已越来越明显:不利于高校间的竞争,不利于社会急需的专门人才的培养,浪费高等教育资源。客观地说,每一所高校都有自己的优势和不足,如果高校没有自主权,不能面向市场,也就不可能调整和发挥自己的优势,其结果必然是千校一面,重复建设。

所以,高等院校自主招生是发展和壮大高等教育的必由之路。至于自主招生过程中出现的社会不公,完全是制约和监督机制不完备的产物,决不是自主招生本身“惹的祸”,更何况任何制度的完善都有一个发展的过程。(省政府台办 邢军志)利大于弊

学校就是学校,它不是政府的组成部分,它必须保持相对的独立性,才能够为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学校是传播知识与文化的地方,高校更是知识创新和先进文化的发源地。然而,利用计划经济时代统一招生的手段来对学生这个高校根本的资源进行调配,与目前的在场经济明显不相匹配。从某种意义上说这就捆住了高校发展的手脚,因此必须进行改革,赋予高校更多的自主权。

世界上最知名的大学如哈佛、斯坦福等都是私立的,这很值得我们3

思考。可以肯定地说,就是因为新中国成立后对私立大学的彻底改造,葬送了我国世界一流大学诞生的良机。我们应该鼓励和挑起高校间的竞争,实现资源的优化配臵,让一流大学崛起。而自主招生就是鼓励高校竞争的第一步。(佚名)一点隐忧

先解决教育公平问题

自主招生必须解决教育公平的问题。当省份之间的分数差达到上百分甚至更多的时候,现选择自主招生的问题显然不合适。(高山仰止)当前不宜

高校自主招生尽管是选拔、培养优秀人才和提高办学质量的可行途径,而且有利于破除我国现行考试制度一考定终身等弊端,然而其本身存在的缺陷和弊端更不能让人小视。

首先,高校自主招生会导致高校利用招生权力寻租,在招生过程中玩弄花样,这势必给广大农村考生和没有背景的城市考生带来不利影响。其次,自主招生更会降低教育的公正性。因为拥有招生自主权的往往是一些在国内有着重要影响的名牌大学,这些学校可能会借用“自主招生”的名义划定对本地考生有利而对外埠考生不利的分数线。再次,高校自主招生还会加大国家对教育的监督管理成本,从而造成国家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最后,部分高校自主招生还会引起新一轮的招生“大战”,造成社会资源浪费。特别是在监督机制还很不完善的情况下,可以说,搞自主招生更为权力大开方便之门。4

权衡利弊,高校自主招生应当统一;同时教育的不公现象还有待于进一步消除。(华中师大政法学院 冬华)我反对的理由

1、自主招生影响接受高等教育的公平性。也许有人说,单纯用分数来定高下也有不公平的地方,但它毕竟是一个客观的标准,如果把所有的权力都交给高校,主观性会非常强,将会造成极大的不公平性,甚至带来社会问题。

2、我们并不是没有自主招生的高校。私立高等学校、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都具有自主招生权,目前尚处于试点阶段,如果盲目扩大到公立学校,目前还没有充分的经验来解决可能出现的各种矛盾。

3、国外的高等学校的自主招生正是建立在经验和私立的基础上的。如果把举全民之力创办的高等学校的招生自主权完全下放给学校自身,将是对纳税人权益的践踏。(武汉市广播电视大学试点办高泽金)批评和建议 自主招生更要透明

自主招生,作为一种新现象,我们不能简单地讨论利弊大小;就像火车刚刚发明时还没有马车跑得快,遭到守旧贵族的嘲笑,而今让马车与火车赛跑无疑又成笑柄。我们更应该关注的是如何让自主招生顺利地进行下去,笔者认为透明化操作是关键。

自主招生要招谁?自主招生绝非自由招生,其中一定要有章可循。过去基本上是依靠分数,现在自主招生不完全靠分数那还靠什么?5

自主招生的规则是什么,一定要让公众知道。

自主招生怎么招?自主招生实施起来还要有切实可行的程序。高校不可能真正深入各地选“秀”,那些被“钦点”的中学就要真正负责,推荐什么人,为什么推荐,不能是看关系看脸色行事,更不能输送假冒伪劣的“优秀生”。

自主招生要接受监督。就像政务公开、厂务公开一样,自主招生的过程也要公开,中学推荐的学生要在校内公开,听从师生的“议政”。一所高校自主招的学生,也应该在当地媒体公示,要敢于接受其他同级学生的挑战,滥竽充数者同样应该取消资格。

自主招生,不仅是对相关高校和高中的考验,而且是对全社会的一种考验。如果没有透明化的操作,有失公平公正公开的话,我相信更多的老百姓宁愿坚守过去那种分数线。既然现在已经开始试行自主招生了,我就只能期盼其操作过程透明些、透明些、再透明些。(汉川市电信局综合办公室 陈治勇)有效监督至关重要

高校自主招生对广大考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喜讯。但是,依据现行中国的这种体制,谁来约束高校的这种自主招生权就显得很有必要了。如果有关部门不能有效地监管高校的这种自主招生,那么对考生来说还不如取消高校的这种权力为好。不信看看我们身边高级领导的公子们,有多少不是通过关系从名牌大学里混出来的呢?如果没有有效的监督,只能给这些人以更多的可乘之机!(薛枫)

谨防变成“自由招生”

部分高校按一定比例和规模实行“自主招生”,有利于人才多元化和专业化。但是笔者隐隐地有些担忧。高校“自主招生”一旦脱离一定的约束和监督,其效果想必与初衷适得其反,“暗箱操作”对于我们来说,并不陌生。我觉得在给高校一定的“自主招生”权力的同时,要防止有人乘机“玩猫腻”。首先要警惕“关系网”的借机覆盖,在人情关系的支配和左右下进行“自主招生”,那样岂不是成了“自由招生”了?其次要防止“糖衣炮弹”对“自主招生”的误导和扭曲,让“自主招生”能够有效地与腐败隔离开来。要搞好和完善“自主招生”,需要制度制约,需要增加招生透明度,需要严格的尺度,需要循序渐进,逐步推进。(湖北大学法学院2000行政管理孙飞)

选拔不能限于重点中学

诚然,高校自主招生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教育者独特的教育理念,有利于形成高校的办学特色和加快创新人才培养;同时也是对现行高考制度的一种改革尝试。但把选拔对象仅仅圈定在极少数省级以上重点中学的做法,在惠及少数高校和很少一部分考生的同时,对相应的负面效应考虑显然不足。

其一、这样自主招生岂不使择校风愈演愈烈。现在自主招生的高校是22所,比例是5%,以后会不会像国外一样全部放开?众多学生家长对此自是十分敏感。名校如此自主招生岂不是在向人们传递这7

样一个信息:要上重点高校就得上名牌中学,最起码也得是省属重点中学。我敢预言,如此自主招生将会使择校热进一步升温,而随之产生的腐败问题将会更加严重。其

二、我国基础教育发展极不均衡,一些学校已经采用多媒体电化教学手段,而在落后的农村还有一些学校的教师因粉笔定量不够用而苦恼。本来名牌高校在发达地区投放的招生指标就有过多之嫌,比如,北京市高中毕业学龄人口只占全国的0.9%,但北大、清华在北京的招生名额分别占总数的13%和18%。而自主招生都把目光瞄准了少数重点中学,岂不更减少了落后地区的招生名额? 招生莫给学生“添负”

我一同事的孩子前年参加艺术类院校的招生考试,为了增加上大学的机率、上好大学的机会和保险系数,在3个多月的时间内,先后参加了从中央音乐学院到省、市高校,从本省高校到外省高校8所大学的招生考试,据说,他这还不算多的,最多的学生连续参加了30多所大学的招生考试。事后,大家都把参加艺校招生考试称为马拉松比赛。不少学生在这样漫长的考试中,身心俱疲,有的几近崩溃,不少有幸考上大学的学生,也因此失去了对艺术的兴趣与爱好。我不太清楚各高校在制定自主招生方案时,今年或者以后是否会自主组织一些像艺术类院校一样的入学考试,如果不考的话,自主招生难免会成为新的腐败温床,如果要考的话,各高校应尽量减少考试的内容,统一考试的时间,部分高校最好能够组织一些基础课的8

联合考试,尽量减少学生应试的次数,尽可能避免给学生增加不必要的考试负担和精神压力,力争把自主招生这件好事办好。(武钢矿建公司 王国军)高校当珍惜自身信誉

自主招生利大于弊,这是勿容臵疑的,现在,人们最为关心的是自主招生会不会演变成“自由招生”、“腐败招生”。尤以试点高校为众矢之的。应该说,人们的担心是有依据的———去年,湖北某艺术高校一副校长,凭借主管招生的权力,因弄虚作假中饱私囊被判刑。说来说去,还是一个信用的问题。只要试点高校采取了切实可行的办法堵住可能产生的漏洞,真正做到公正与公平,非但提高了学校的信用,也才能使这一制度真正造福广大考生。(武钢修建公司六处 史杰)谨防黑洞

高校自主招生无疑是高等教育进行改革的一个重要尝试。我们在积极推进这项改革的同时,要完善制度建设,防范舞弊,而重点是要规范招生过程中的专业调剂行为。自主招生给予了高校足够的专业调剂权和设臵权。一方面,学生在入学时,专业调剂现象越来越严重,低分者由于“关系”被调剂到好专业的比率也越来越高,造成高分者被挤,这对他们很不公平。另一方面,高校由于想招到好生员,就会在热门专业中扩招,甚至不顾客观条件的允许去开设一些热门专业和专业方向。这除了加剧了冷、热门专业不平衡,还会促9

使一些高校通过“调剂专业赚钱”的现象得到蔓延。同时,获取自主招生的高校在确定自主录取的试点中学时是有限的,也是该校“自主”确定的,不免有一些人情或关系因素。这也是我们必须预先考虑的问题之一。

5.中国矿业大学招生 篇五

首先欢迎广大即将在2011年走入高考考场的考生提前关注北京交通大学,为了使广大考生更好地理解我校的自主招生,顺利完成报名以及今后的自主招生相关工作,在此向广大考生针对我校2011年的自主招生政策做十项重点的解读。

1、北京交通大学的自主招生选拔目标。高校的自主招生是部分高校根据本校办学目标和专业特色,安排一定数量的招生计划,自主确定报名条件、组织选拔测试和评价,按照事先公示的相关要求,结合考生的高考成绩和综合评价结果等进行录取的一种招生形式。不同高校选拔的目标是有所差异的,学生必须从选拔条件和考核上理解高校的选拔目标。考生必然会关心北京交通大学希望通过自主招生选拔什么样的考生,在我们的招生简章有描述“综合素质高,具有较强的创新和实践能力,学科特长突出的优秀高中毕业生”,具体来说我校一方面希望通过自主招生选拔经过基础教育已经体现出很强的学习能力并且在高中阶段综合表现突出的学生,同时还有一部分学生兴趣广泛,拿出相当多时间在一些课外兴趣方面(艺术和体育方面有单独特长生招生不在此列)取得一定成果,这些成果符合我校某一专业学科领域的培养要求,这方面素质使之可以通过享受一定高考分数优惠能够进入我校学习,并在该专业学科领域可以有更好的发展。

2、我校2011年自主招生主要变化。2011年我校自主招生在2010年政策基础上适当调整。主要体现在:

一、原来三类报名条件合并为两类,分别侧重选拔符合我校某一专业学科培养要求(“A类”)和综合素质高(“B类”)的两类学生;

二、报名过程将成为对学生考察的一部分,对于考生报名完成情况和报名材料水平有相应评价;

三、对生源基地中学给予一定推荐名额并发放报名验证码,由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考生,其书面材料一律由中学统一邮寄;

四、考试时间改为春节之后安排;

五、最终认定结果以笔试成绩为主要依据,同时参考面试和报名评价情况;

六、部分专业要求有所调整,如通信工程和经济学类专业最低分数要求将不得低于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

3、要正确理解我校简章上列出的报名条件。2011年的报名条件主要是在考生思想政治良好的基础上,为了便于执行我校自主招生的目标,在现有试点条件下又不可能面面俱到,因此我们从报名条件上具体到两个类型:“A类”条件是“符合我校学科培养特点、对我校某一学科专业有浓厚兴趣、具有较强培养潜质并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优秀学生”,该类条件包含三个要点 “我校某一学科(考生可以理解为某些相关专业)”,“考生本人有兴趣(不仅仅是家长的选择)”“有培养潜质(一般要做过相关的事情并有一定成果)”,“相应证明材料”必须包含这三个要点,便于我校审核。“B类”条件是“我校生源基地中学推荐的高中阶段品学兼优的优秀应届毕业生”,这一条件体现出了选拔综合素质高的考生的目标,由于时间、考场、计划名额等因素,这一条件主要适用于近些年来考入我校学生比较多并且已被我校认定为生源基地的中学。

4、把报名过程作为对学生考察的一部分。目前我校自主招生考试全部采取考生到我校参加笔试和面试的方式,如果充分考察需要花费考生大量时间留在北京,为了尽可能避免这种情况,我校除了一天的笔试、面试考核之外,将报名过程也列为对考生考察的一部分。招生简章及其所规定的各报名环节要求,可以视作一道考题,我校将在报名三个环节“网上报名审核、书面报名材料审核、初审”三个环节上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完成情况和水平,前两个环节考察点包括网上报名完整性、专业与报名依据选择、书面材料完整性、证明材料质量等。部分的学生会因这两个环节完成情况不合格而无法进入初审环节。报名考察最终结果成为“报名评价”,是以初审评价为基础,对于需要在各个考察点经过管理员在报名系统中提醒才完成的将降低等级。报名过程也是对考生处理事情能力的一个锻炼,是促进考生对学校的了解和对自己的了解的过程。因此报名应该由考生亲自参与完成,家长只能是起辅助作用。相信通过阅读我校的简章以及附带的三项材料(“报名流程说明”、“关于专业志愿选择的说明”、“专业介绍”),每个考生都应该能够很好的完成这项工作,而本解读也会帮助考生深入理解这一点。我校会给考生提供咨询服务,但是不回答类似“如何操作才能通过初审”、“应

该提供什么样的证明材料”的问题,凡是简章及其三项材料中已有明确说明的都不再重复。

5、要结合学生兴趣和未来发展规划选择专业。我校非常重视考生兴趣特长、未来发展规划和专业的一致,兴趣就是学生最好的老师,因此我校在自主报名时就要求考生选择专业志愿,专业志愿一定要和学生特长直接关联,特别是按照“A类”报考的考生。为了便于考生报名,我们对我校的本科专业除了按照学院划分,还分成了信息类、轨道交通类、经济管理类等十个大类(详见网上报名系统中报名依据和“关于专业志愿选择的说明”),有的专业属于交叉学科,会在多个类型中出现。另外根据各个专业往年录取分数情况,对于专业也分成了三类,理科试验班类、通信工程、经济学类三个专业是历年的高分专业,因此最多优惠到我校统招录取分数线,自动化等六个专业也同样属于热门专业,均仅限于测算线下20分的优惠,其他专业对于极少数初审、笔试、面试成绩突出者,特别是获得重大成果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者可适当放宽优惠。对于按“B类”报名的考生,应该参照“关于专业志愿选择的说明”,把自己对专业的兴趣和认识体现在次要报名依据中,但次要报名依据证明材料只有论述性材料的,一般认定热门专业的几率较小。专业志愿选择时,不要集中于热门专业也不要集中于一个学院,建议先在报名系统中查看各专业预计招生计划及专业报名情况。报名时每个学生都必须选择四个专业,系统中不设服从专业调剂选项。评审过程中如认定学生在所报四个专业中都不符合要求,会在学生所选择的报名依据体现的专业类别内调剂。

6、书面材料要规范,证明材料要有说服力作为基地推荐的”B类”考生,重点准备材料是报名表、论述性材料和成绩单以及中学推荐函。当然如果考生对专业要求比较高,特别是报名热门专业,还要提供类似“A类”报名条件要求的证明材料。对于按“A类”报名的考生,除了报名表、学校推荐表外,最重要的就是“证明材料”。至于证明材料到底是什么,我校没有规定一个简单的标准,因为每个考生的环境、学习、经历不一样,但是不管什么样的材料,关键是能够说明考生真实情况并且体现其“证明性”和“说服力”,最终要体现与我校某个或某些专业学科存在一定关联性,通过报名材料向评审老师解答“为什么考生认为自己符合北京交通大学自主招生的选拔条件”这个问题。为了便于考生准备,我们单独做了一个“关于专业志愿选择的说明”,其中对于每个专业都举了一些例子,但是并不是有这些材料就足够,或者别的材料都不行,关键还在于材料反映一定水平。申请材料要规范、完整,请鉴别哪些材料可以作为报名依据的证明材料,材料不是越多越好,不要额外提供与报名依据无关资料。务必提供真实材料。请广大考生及家长不要存侥幸心理,改成绩,做假证书,这些做法可能过得了前一关但过不了下一关,一旦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通过省级招办处理,记入考生高考档案,会影响到高考录取,请不要铤而走险。

7、初审是在符合条件考生中的择优过程。并不是每个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就能参加考试,是否符合报名条件是报名审核过程的工作,在报名截止后,部分报名因为没有通过报名审核而无法进入初审,比如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完整或者不具有与我校专业学科的相关性等,在网上报名过程就会审核不通过,书面材料与网上报名不一致,或者有不完整之处,也无法通过报名审核。由于最终认定名额十分有限,为了不影响考生宝贵的高三复习时间,我校严格控制考试名额。对众多通过报名审核的考生,我校将在报名工作结束后,对报名材料进行初审,也就是对进入初审环节的考生考察其报名材料所体现的水平,择优选择部分考生到北京参加考试。

8、考试不需要进行单独专门的复习。我校的自主招生考试考的是学生多年学习的积累和知识沉淀,并且为了不影响学生复习,除了报名、笔试、面试三个考察点外,我校不希望占用考生更多时间,因此建议不要针对我校自主招生考试花费大量时间单独专门复习。语文、数学、英语笔试原则上参考高考大纲,但又不完全局限于高考大纲,希望考生还是按照中学正常的复习计划进行,最多是在考试前两天重点回顾一下数学的公式定理等。综合能力笔试完全不同于高考科目的文综、理综,综合能力主要考察的是考生平时全方位知识的积累,还包括一些基本素质潜能的考察,比如记忆、逻辑思维、推理能力等。

我校不提供往年试题参考。建议考生不要打乱中学安排的正常高考复习进度,不用专门进行自主选拔录取针对性复习。面试将从学生的素质、专业培养潜质等多角度考察。面试也会与学生报名过程相关,核实是否是学生本人完成的报名以及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作为报名审核的补充。

9、以笔试成绩为主要依据,综合报名和面试评价确定认定结果。我校自主招生认定结果将根据报名、笔试、面试三个考察点综合考虑,笔试成绩由于是以分数体现,将是排名、评价和衡量考核的基础。报名评价和面试评价不完全折合成简单分数,比如,报名环节完成情况不好的将降低报名评价等级;面试环节发现考生与报名提出的专长水平有较大偏差或者材料不实的,即使笔试成绩再高,也将无法取得认定;对报名评价和面试评价非常突出的,可以适当降低笔试成绩标准。取得最终认定资格考生,可以在高考分数达到我校在当地统招计划测算线下20分的情况下,并且按照我校要求以及省招办要求报考方能录取,这里的测算线主要是针对平行志愿省区,因为这些省区的自主招生投档是在学校形成录取分数线之前,因此省级招办会提前根据各学校计划数进行模拟测算形成上述测算线。一般测算线比实际录取线稍高或者相等。优惠分数执行标准是指用学生的分数和测算线减去优惠分数的结果比较,而不是很多人说的加分,因为这要区别高考的政策加分,当考生有高考加分时,是按照加分后的分数与测算线进行比较。由于我校是本科一批录取,因此任何分数优惠都不得低于当地本科一批控制线。

6.美国大学招生的多样化探索 篇六

一、大规模标准化考试的引入

美国高等教育发端于1636 年创建的哈佛学院, 迄今已300 多年。在殖民地时期, 美国本土建立的学院以欧洲的教育模式为参照, 深受其母体欧洲大学“办学自主、学术自治”传统的影响, 殖民地学院的入学考试都是自主进行, 且没有笔试, 一般由校长或教师对学生进行口试。美国建国后, 虽然高等教育迅速发展, 新建学院数量剧增, 但大学招生由各校自定标准、自主录取的做法并没有改变。

内战爆发后, 美国大学进入转型期, 伴随着高等教育机构数量的增加、类型的多样化以及高中教育规模的急剧扩大, 大学入学率也迅猛增长。从19世纪90 年代至20 世纪50 年代, 公立大学通常根据获得认证资格的公立高中的毕业文凭来录取学生, 但东部的私立精英大学由于入学竞争激烈, 除了高中学业成绩外, 还参考其他入学标准, 如推荐信、个人信息 (含家庭社会地位) 、志愿书等。转型期间, 私立大学于20世纪初发起成立了大学委员会, 先是开发了学术科目通用考试作为入学标准, 后又将SAT (Scholastic Aptitude Test) 引入大学招生。SAT即“学术性向测验”, 后改为“学术评估测验” (Scholastic Assessment Test) , 其最初的定位是测量固有智力天资的智商测验而不是测试学生对学术课程的掌握程度。20世纪50年代, 美国中西部的公立大学开发了ACT (American College Test) , 即所谓的“美国大学入学考试”, 作为SAT之外的另一种选择。此后, SAT或ACT等标准化考试成绩便取代高中成绩成为打开大学之门的“万能钥匙”。

二、大学招生的考核指标

发展至今, 美国有入学要求的大学 (相对于实行开放入学的大学而言) 一般是通过指标多元的综合评价来选录学生, 要求申请者提供SAT或ACT分数、高中成绩、大学先修课程 (Advance Placement, 简称AP) 和国际高中文凭考试IB (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简称IB) 等成绩、推荐信、课外活动、才艺证明、小作文等材料中的一种或数种。其中, 高中成绩是美国大学入学最重要的标准。但大学在评估此项指标时, 并非片面追求高分数, 而将其放置到学生的中学教育条件或家庭背景中进行综合评价。标准化考试分数是除高中成绩外的另一条主要入学指标, 也是大学排行榜的影响因子之一。此外, 美国大学非常注重学生追求上进、挑战自我的精神, 鼓励学生在可能的情况下多选修难度大的高级课程或大学预修课程, 如AP、IB等。修习并通过这些高难度课程的考试, 可以为成功申请大学增加不少筹码。课外活动也是一些大学尤其是一流大学在考察学生入学申请时比较重视的内容, 它不仅有助于大学了解学生对非学术活动或在学校以外社区活动的参与程度、承担的义务、所作的贡献, 而且可以关注到学生的特殊才能或成就。推荐信在入学申请中亦占有一定分量, 一般要求学生提供由高中最后两年主要课程任课教师所写的推荐信, 有的学校也欢迎学生提供由课余打工的雇主、才艺教练、社区宗教领袖、朋友乃至家人写的额外推荐信。由于希望选拔到全面发展的学生, 一些大学还鼓励申请者提交自己在艺术、体育或其他方面的特长证明。学生的个性品质通常也为大学所关注, 主要从推荐信、中学报告以及学生所写的短文或个人自述等材料中考察, 这些材料使学校在冰冷的考试分数之外, 了解学生作为“人”的思想、观念、态度、爱好、兴趣、生活经历等活生生的另一面。

面试表现也是一些大学录取的考量因素之一。当然, 并非每所大学都具备面试条件, 也并非每个申请者都能得到面试机会。那些条件具备的学校或申请者, 面试并非必要条件;没有得到面试机会的申请者, 也不会在入学竞争中处于劣势。与国内高考招生的面试不同的是, 美国大学招生的面试环节一般不在校园内由招生人员完成, 而是由散布在全美各地 (乃至全世界) 的校友志愿者们代表学校在当地进行。因此, 面试与其说是入学条件之一, 毋宁说是架构在学生与大学之间的一座桥梁, 或者说是大学向学生推介自己的一种渠道。

三、标准化考试的争议与大学招生改革

尽管美国的大学录取考核指标非常多元, 但在招生实践中, 由于统一考试成绩的可比性, 标准化考试分数往往成为凌驾在大学招生自主权之上的“无冕之王”。截至目前, 标准化考试分数仍被美国2400 多所四年制大学视为录取抉择的最重要依据, 并且一直是颇有影响的“美国新闻与世界报道” (U.S News & World Report) 大学排行指标体系的“座上客”。然而, 标准化考试在美国也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近20年来, 不断有学校改革入学政策, 取消对SAT或ACT等标准化考试的成绩要求, 实行所谓的“可免试入学” (Testoptional) 政策, 标准化考试分数不再是必须提交的申请材料。至2015 年, 已有800 多所四年制大学 (占该类大学总数的1/3) 在招生中部分甚至全面实行了“可免试入学”政策, 其中不乏高水平的精英大学或文理学院。

美国部分大学探索“可免试入学”改革主要基于两点理由:一是标准化考试成绩对预测大学学业效果甚微, 二是标准化考试强化了社会不平等。已有的试验显示, 取消标准化考试分数的要求、主要凭高中成绩并同时参考其他指标来招录新生的“可免试入学”政策, 不仅提高了对学生大学学业和保留率的预测性, 而且招录到了社会构成更多样、学术能力更强的学生, 公平性也得到提升, 提高了弱势阶层子女的入学率。因此, 越来越多的学者主张抛弃标准化考试这一最初由私立大学设计、旨在将高收入家庭子女尽收囊中、带有社会偏见与歧视而实际上“找不着北”的“黄金罗盘”, 创新出适合21 世纪的招生方法。

除了依据传统的标准化考试分数、高中成绩、AP成绩等选拔新生, 也有一些学校尝试采用其他方式来甄拔生源, 取得了良好效果。例如, 塔夫斯大学 (Tufts University) 尝试采用非认知性考试“彩虹项目” (Rainbow Project) , 来评估申请者的创造性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该项目由美国认知心理学家斯滕伯格主持研究, 旨在弥补SAT等标准化考试对大学学业预测力较弱、种族得分差异较大等不足, 允许那些有原创性思想或实践性能力的学生在SAT成绩不佳的情况下也能被录取, 从而使入学测试更加科学与公平。该项目以成功智力理论为支点, 通过多项选择题与实践操作性测验, 测量学生的创造性、分析能力和实践性智力, 将智力理论与考试评估相结合, 从心理层面准确把握成功的大学学习所必须具备的能力水平。试验结果表明, 彩虹项目作为对单一的标准化考试分数的有效补充, 提高了对学生大学成绩和保留率的预测力, 而且更加公平, 考试分数没有性别或种族差距, 有助于提高弱势阶层子女的入学机会。该项目对美国大学招生的多样化改革起到了令人振奋的推动作用。

四、美国大学招生改革的启示

7.“变色龙大学”招生简章 篇七

变色龙大学是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名牌大学,各项“科研成果”都为教育界之首创,教学方式新颖独特,包教包会(学不会者免费再来),现为社会各界已培养千余名“精英”,校长变色龙奥楚蔑洛夫早已妇孺皆知,声名昭著。

招生对象:智商不高追求却大者,要求有初中学历(注:高中以上学历免学杂费)。具体表现要能见机行事,见风使舵,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招生条件:年龄不限,性别不限,職业不限。

招生办法:只需口试,不要笔试;地方推荐来的凭单位证明还可以免口试,直接报名入学。

招生专业:圆滑系。圆滑是现今一些人办事的必备技能,所以该系成立最早,人数最多,天南地北的学生可谓济济一堂。所开课程主要有:口是心非学,颠倒黑白学,拐弯抹角术,以假乱真术。总之,圆滑系集古今中外圆滑之大成,尽显风流人生之“风采”。系主任:老狐狸。

吹牛系。吹牛是现今一些人,特别是从医、经商、从政者的必备技能。庖丁解牛能游刃有余,我系吹牛能翻天覆地。进入本吹牛系有三大好处:第一,无形中抬高自我身价,如李洪志;第二,变穷光蛋为大富翁,如胡万林;第三,变布衣为缙绅,如一些地方恶霸式官僚。本系课程主要有:巧吹法、胡吹法、明吹法以及明暗吹结合法。进入本系的学生只要撕破脸皮,放下尊严,每天练习口吞山,舌搅海,毕业时准能把稻草说成金条,把死人说成活人。系主任:牛魔王。

拍马系。这是本校最好的专业,拥有最好的硬件设施,具有一流的软件系统,拥有最美丽的公寓楼,最豪华的轿车……当然进入本系的学生缴费最高,毕业可享受硕士待遇,定能飞黄腾达。本系主要传授变形拍马术,有大拍、小拍、前拍、后拍、明拍、暗拍等技艺。即使你本来是一个极其迂腐,不肯变通的人,到这里也会像换了一个人似的。系主任:马屁精。

报名时间:猴年马月猪日。

报名地点:本市护恶县颠倒黑白路000号。

推荐人语

本文体例新颖、主题深刻,将当今社会种种扭曲人性的丑恶现象采用别具特色的“招生简章”体例,在不动声色中进行揭露鞭挞,极尽冷嘲热讽之能事。语言诙谐,正话反说,举例典型,读来令人忍俊不禁,又发人深思。

8.大学自主招生信 篇八

您好!

我是xxx同学的语文老师、班主任,在这里向您推荐我的得意门生xxx!

xxx同学学习刻苦,乐于钻研;涉猎广泛,融会贯通;品德高尚、沉稳谦恭,是一名品学兼优的高中生。

他学习刻苦,乐于钻研。刻苦认真是所有优秀学生的共同点,对于xxx来讲,更重要的是他的思考能力很强,他的钻研尽头超乎同龄人的想象。他学习时不喜欢耗费时间,直到现在,从来没开过夜车,没搞过题海战术等方面。他最喜欢在学习时保持最高的效率。在做题时,有鬼点子,经常能用比较简单的算法来解决问题。从高三复习开始,他总能制定合理的学习计划,科学安排时间,合理分配自己的学习任务。他的成绩一直是班级第一,年级里名列前茅,现在在年级的综合排名是第三名。他从来不参加任何的校外补课班,他总是能够充分利用课堂时间吸收和消化新知识,总能够利用自习时间拓展知识面,提升知识的运用能力。他甚至成为班内同学的“全科辅导老师”,因为无论哪一科的难题,他都能够给同学讲的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因此,我深知他有着极强的钻研探究能力,有着巨大的学习潜力。

他品德高尚,沉稳谦恭。他谦恭有礼,人际关系和谐,对师长有礼貌,对同学讲团结,一直成为班级道德楷模。他总是严于律己,宽以待人,进入高中以来,从不违反过校规校级,从未因任何事情收到过老师的批评,从未因琐事与同学发生过矛盾。虽然不是班级干部,不常到台前表现,但由于性格沉稳、办事认真、思维缜密,所以能够配合班级干部出色完成各种班级任务。尤其是他沉稳而质朴的性格和踏实认真的处世态度影响到了每一个学生,班级不仅学风正,学习劲头足,而且学生能以这种沉稳、认真的态度对待任何的事情。

当然人无完人,他不擅长体育运动,但是他并不自卑,用他的话说“观众的价值更不容忽视”,所以在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文体活动中,总能看到他忙碌的身影,温馨的

笑容,给队员们送去莫大的支持和鼓励。作为一名班主任老师,我为有这样的学生而感到骄傲和幸福。

站得高太能看得远。xxx一直对北京大学心驰神往,仰慕她悠久的历史,深厚的文化底蕴,丰富的教学资源,良好的学术氛围;深知她为社会培养出许多杰出人才,是国家教育部直属的“211”工程和“985”工程重点建设大学,有许多专业是在国内名列第

一。他一直认为北京大学应该是他人生的崭新的起点!

希望您看了这封推荐信后,对xxx多加考虑,因为他现在是一位品学兼优的高中学生,将来一定会成为一名为国奉献的栋梁之才!

推荐人:xxx

9.中国矿业大学招生 篇九

来源:互联网

2013自主招生正式启动!为了帮助2013届的高三考生与家长更好的为高校自主招生进行准备,特此整理了厦门大学2013年自主招生自荐信范文,自主招生个人陈述,自主招生推荐信,希望为考生们提供服务,供考生和家长们参考。

尊敬的厦门大学招生领导:

您好!非常感谢您能拨冗阅读我的来信。

我是来自XXX中学2012届应届的高三学生。我的名字是XYZ。

我喜欢她的文化

第一次走进厦门大学,是在烟雨朦胧的天气里,我竟有了“渺渺兮予怀,望美人兮天一方”的感觉。在参观厦门大学图书馆时,我更深切地感受到她温柔似海、有容乃大的气质。从这里的每一本书中,我仿佛看到了厦门大学不断发展壮大的轨迹。

这里有过我崇拜的人。在这里,我肆意触摸前人逝去的温度,感受他们韵味十足的坎坷。当作是时隔N年的际会,当做是忘年之交的耳语,我会涵养自己的胸怀,直至它像前人一样伟岸。我期待在厦门大学与伟人共舞的自己。

离开厦大时,我在想,这所大学为什么让人如此不舍。在某个时候,我猛然明白,是因为她自由而不显苍白的学习氛围。我不知道这些拙见能否引起各位的共鸣,然而,我却能清晰地意识到,一所大学对于一个人一生的意义。

“本大学之主要目的,在博集东西各国之学术及其精神,以研究现象之底蕴与功用,同时阐发中国固有之美质,使之融会贯通,成为一种最新最完善之文化。”《厦门大学校旨》如是阐发。

是的。我喜欢她的文化,多元自由、奋斗不息的文化。而恰恰是因为她的文化,我得以尽情抒发自己的理想,完成自己对未来的规划。

我是这样的我我是校篮球队的队长。打篮球,不过是出于对运动的单纯的热爱。我却总是想把每件事情都做到极致。所以,我从未间断过练习,从未放弃过那份追求卓越的热忱。在XXX杯的篮球赛中,我拿下了冠军奖杯;在校三人篮球赛中,我带领我们班斩获冠军;在市青少年赛中,我勇而争先。

闲暇之余,我也有着其他的兴趣。拉过小提琴,拿过“足球赛最佳守门员”,得过“市诗歌比赛优秀奖”。我喜欢为目标而拼搏的自己。

作为班级的副班长,我是纪律的奉行者。我学习态度端正,严格要求自己,每天我都不放过自己的丝毫懈怠,每天我都尝试着小小的进步。成绩名列班级前列的我获得过“XXX教育基金会学习进步奖”的殊荣,而我所在班级更荣获“省优秀班集体”的称号。

我有着过硬的心理素质,有着强大的应变能力,有着敢作敢为的组织能力。我不想列举诸多例子来论证我看似自吹自擂的“大话”,如果有机会,我更希望您当面考察。诸君且信,这不仅仅是一句滑头的话。我真诚地希望您成全一个孩子上进的心。

这样的我一定适合这样的她

我的目标坚定而真实。厦门大学。我要定你了。(请允许我在这里做狂妄的宣誓。)

谁说人高马大的同学就不适合柔情似水的大学了?

谁说楚地之狂人就不能爱吴地之烟柳繁华?

当英雄与美人,在这样美丽的地方相遇,我相信,这样的我一定适合这样的她。

我的名字是XYZ。劳烦您记住这个热爱厦大的同学的名字。因为厦大即将迎来一生最美的相遇。

再度感谢您的阅读,期待您的回复。

最后,请允许我以此拙诗作结。

枹鼓关山动,号角青云开。

东门辞酒毕,西市出城来。

立马寒弓泣,横刀饮血哀。

曷惜七尺躯,杀敌焉可再?--《将军令》

此致

10.世界顶尖大学招生如何防止腐败 篇十

招生机构面对特权阶层压力时的行为体现了大学的追求:你到底是要成为一个对人类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伟大的大学,还是一个丧失操守、唯利是图的野鸡大学

在10个月的时间里,同一份申请材料会经历多个评审人员的多个环节的审核,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意见可以决定某个学生的录取,即使招生办公室主任也不行

关于高考改革,中国人的社会心理始终处于进退维谷的两难境地:一方面,人们普遍意识到以高考成绩作为大学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所带来的诸多弊端。如果不打破“唯分数论”的窠臼,应试教育的现状就不可能得到根本性的改观;另一方面,高考又被认为是社会公平的最后底线。如果不以“看得见”的高考分数作为大学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人们普遍担心会导致大面积的腐败,“关系将决定一切”。面对如此艰难复杂的困局,许多人甚至感到绝望:莫非这是一道无解的难题?

在中国和欧美大学招生录取制度的比较上,典型的观点认为,中国不可能实行类似于欧美顶尖大学的招生综合评价制度,这一点基于中国与欧美的国情完全不同。

一方面,中国是一个以人情和关系为纽带的熟人社会,数千年的传统文化根深蒂固,再加上转型时期社会诚信体系脆弱,在纯粹以“硬”的高考成绩作为招生录取唯一依据的情况下,尚且不能杜绝腐败现象,一旦采取了“软”的主观性评价标准,顶尖大学稀缺的优质教育资源很可能会被权贵子弟所垄断,将摧毁教育及社会公平,进而危及社会稳定;

另一方面,欧美大学招生实行综合评价制度的社会条件目前我们还不具备:首先,欧美国家,尤其是美国以私立大学为主,为有钱人服务,想招什么人就招什么人,完全不考虑公平问题,而中国以公立大学为主,为人民服务,必须确保公平公正;其次,欧美是一个以法律和制度为基础的社会,人们的规则意识强,没有“打招呼”“递条子”等请托现象;第三,欧美的社会诚信体系完善,中学和学生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可信,而中国的一些学校和学生经常造假,一旦采取申请制,谁能保证申请资料的可信度呢?

对于这些颇为流行的观点,我始终充满疑虑。它们都是一些感觉,迄今为止没有任何严肃的实证研究对其加以论证或者推翻。我当然承认中国与欧美的国情不同,我们不能照搬欧美模式;但我并不相信,这些所谓的不同“国情”可以成为中国大学不能实行招生综合评价制度的理由。存在的未必是合理的。转型期社会诚信体系脆弱并不意味着中国人就只能一直生活在一个不诚信的社会环境中。同样是人,凭什么欧美社会就比我们更诚信?凭什么欧美人可以做到照章办事,我们就一定要“托关系”“找门路”?中国与欧美大学招生所面临的社会环境真的有本质上的不同吗?

是否实行招生综合评价制度 不取决于大学是公立还是私立

许多人认为,中国与欧美大学的属性不同。以美国为例,美国以私立大学为主。既然是私立大学,当然要靠办学赚钱,通过招收有钱人家的子弟来赚取高昂学费。如果以考试成绩为大学招生录取的唯一依据,那些成绩不好的富家子弟就不可能进入顶尖大学了。只有实行综合评价制度,不看重考试成绩,才可能让那些成绩不好的富家子弟冠冕堂皇地入学。事实果真是这样吗?

这的确是事实。比如,哈佛大学年度招生总名额的20%据说是留给主要捐款人家族的;再比如,许多顶尖私立大学对校友子弟实行倾斜性政策,校友子弟的录取率要远高于非校友子弟,等等。实际上,这些倾向于富家子弟的招生政策一直备受美国社会的质疑和批评,被认为是破坏了美国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但另外一些同样也是事实。比如,顶尖私立大学在对申请学生进行整体性评价时,非常看重学生的成长环境。两个学业成绩相差无几的学生,出身于家庭经济困难的弱势群体会受到更大的关注。因为研究已经证明,学生的考试成绩和家庭经济条件呈正相关关系——家庭经济条件越好,考试成绩越高;反之亦反之。如果一个学生在社会资源匮乏的环境下仍然取得了较好的考试成绩,说明他(她)的意志更为坚韧不拔,利用资源的能力更强,未来的发展潜力更大。如果以考试成绩作为唯一录取依据的话,这些因生存环境差而考试成绩不高的学生就不可能进入顶尖大学,从而会损害大学生源结构的多元化。因此,和人们通常的认识相反,大学招生的整体性评价制度反而起到了扶助弱势群体的有效作用,成为实现教育公平的“稳定器”。

再比如,虽然个体学生的学费依旧高昂,但今天顶尖私立大学的运行已经可以高度不依赖于学费收入。事实上,以美国为例,早期的私立大学多由当时的亿万富翁捐献个人财产设立基金会来建立,成立大学的目的是为了兴办教育,反馈社会,流芳百世,并不以赚钱为目的。尽管早期私立大学的运行仍然要依赖于学费收入——这也是它们要招收“有钱的主顾”的重要原因——但20世纪60年代后,伴随着联邦政府对大学投入的增加和各大学基金会财富随经济发展而迅速增长,学费收入对于大学运行经费的贡献度已经大为下降。在这种情况下,顶尖私立大学普遍实行了“需求无视”的招生政策,即录取时完全不考虑学生的家庭经济条件和财务支付能力,只根据招生标准录取“正确的人”。对于那些无力支付高昂学费的学生,则由大学提供高额奖学金,使他(她)们可以不受制于家庭经济条件而平等地获得优质高等教育机会。从这个意义上说,美国顶尖私立大学招生在很大程度上仍然坚持了公平公正原则,以生源质量为标准,并不是说想招什么人就招什么人,不受任何约束和控制。

还是以美国为例,美国高等教育体系极为复杂,既有哈佛、耶鲁等顶尖私立大学,也有大量的公立大学,还有形形色色的社区大学和专业学院。即使是公立大学,也没有完全按照标准化考试成绩进行招生录取。比如,全美最顶尖的公立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就从2001年起采用了和其他顶尖私立大学同样的“整体性招生”系统。因此,是否实行招生综合评价制度,并不取决于大学的性质,而是取决于大学的质量:越是顶尖的大学——无论公立还是私立——越会采取综合评价制度;越是水平低的大学,越会采取简单化的入学标准——比如考试成绩;至于许多社区大学,则直接申请就可以入学。

欧美大学招生 同样会遇到外部压力

和许多人一样,我曾经天真地以为,欧美社会的诚信度高,大学招生中不可能出现“打招呼”等现象。和我们相比,欧美同行在招生时所面临的外部环境要简单和纯粹得多。然而,随着对欧美顶尖大学的招生录取制度了解得越来越多,我的认识也越来越开始动摇。我发现,其实欧美和中国一样,那些有力量的家长同样会对大学招生机构施加巨大的压力,千方百计给大学校长“打招呼”“递条子”,甚至以巨额捐款作为交换条件。在美国伊利诺伊州和得克萨斯州,近年来都曾出现过一些政府官员对特定学生的录取施加影响的丑闻。我们原来的认识只不过是自己虚构出来的幻象。

这倒是符合了常识。任何人都会竭尽全力为自己的孩子创造最好的教育条件,其中当然也包含了个人的社会影响力。问题的关键在于,如何限制这种“负影响力”的作用,确保大学招生的公平公正?在斯坦福大学招生委员会主席理查德·肖的办公室里,我向这位曾经担任过耶鲁大学招生办公室主任、在美国顶尖大学招生机构服务了四十余年的传奇人物提了一个问题:如何应对来自权贵人士的压力?他意味深长地说了一句话:“要知道,我们都是人。”这句话是什么意思呢?他说,只要是人,就会遇到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诱惑和压力,就不可能完全杜绝错误的发生。关键是大学要设计出合理的制度,能够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尽最大限度降低错误发生的概率。在斯坦福大学,肖每年会接到许多“有力量的”达官贵人写来的各种各样的推荐信,有些人的要求很过分,甚至承诺只要学生能够被录取,斯坦福大学就可以获得数百万美元的捐赠。然而,面对这些诱惑和压力,招生委员会的态度非常明确,推荐信尽可以写,美元尽可以捐,但录取绝不会受到任何影响。

实际上,招生机构面对特权阶层压力时的行为体现了大学的追求:你到底是要成为一个对人类社会做出巨大贡献的伟大的大学,还是一个丧失操守、唯利是图的野鸡大学?在这一点上,100多年前芝加哥大学校长哈勃的宣言可谓掷地有声。他在1892年写给友人的一封信中说,“录取那些尚未达到标准的申请者是一种诱惑,但我们一直都克制着自己。很多人因为他们子女的入学申请被拒而不满,但我们觉得拒绝录取他们正是最明智的做法。你想象不出不录取达官贵人的子女会带来多么大的压力,但我下定了决心,在招生工作上我们必须公平公正,不近人情,就像哈佛大学和耶鲁大学那样。”

世界顶尖大学防止招生腐败的制度设计

那么,世界顶尖大学到底是如何防止招生腐败的呢?答案是招生录取制度设计。它至少包含了五个要点:

一是独立的专业化决策。具体有两层含义:首先,谁有资格做出录取决定?以美国顶尖大学为例,他们认为,招生录取是一项高度专业化的工作,招生人员必须是接受过系统训练的专业人士,录取决策必须由专业人士做出。对专业人士的尊重意味着排斥了非专业人士的干扰和影响——因为你不专业,所以你没有资格来决定录取。在一些欧美国家,即使是法院,也不能决定大学应该录取谁不录取谁,招生中复杂的教育决策应当交由具备专业知识的大学来决定。其次,由上一点推论而来,招生录取权独立于任何个人和机构,完全属于由专业人士组成的招生委员会。独立性意味着排斥了行政力量的干扰和影响。即使是大学校长——他(她)的任务是让所有人清楚地知道,他(她)把招生录取的职责交给了专业人士——也无法对具体的招生录取进程施加任何影响。极端情况下,他(她)或许可以针对某个特定学生提出自己的意见,但无法改变录取结果。

二是公开透明。公开透明意味着招生录取决策不是关起门来的“暗箱操作”,不能为所欲为。所有的招生信息和流程必须在一定范围内——例如招生委员会——毫无保留地公开,以阻止特殊利益交换。但公开透明并非意味着对全社会的公开。原因很简单,世界顶尖大学的招生录取实行“整体性评价”,也就是说,没有任何一个单一标准能够决定录取结果,或者说,申请学生达到了某一标准就一定会被录取。之所以如此是为了防止学生和家长根据大学的录取标准进行有针对性的培训,这将损害学生情况的真实性,妨碍大学做出正确的判断。

三是回避制度。为了确保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世界顶尖大学普遍设立了回避制度:如果某位招生人员的子女、亲属或任何与之可能相关的人准备申请大学,该招生人员当年必须提出申请回避,或不得接触、参与、审核、决定相关人员的申请资料。回避系主动申报。如果事先没有申报,一旦被发现将会面临严厉的法律制裁,承担严重的法律后果。这对任何一个世界公民来说都意味着灭顶之灾。

四是不把决策权集中在一个人身上。具体有两层含义:首先,录取是集体决策。学生的最终录取结果是由招生委员会成员投票决定的,而招生委员会的构成则高度保密。其次,录取过程是一个漫长而复杂的流程,同一份申请材料会经历多个评审人员的多个环节的审核,每个人都必须提出自己明确的审核意见——这些意见在一个封闭环境中是公开的——都会对最终录取结果产生影响,但在长达10个月的时间里,没有任何一个人的意见可以决定某个学生的录取,即使是招生办公室主任也不行。实际上,这一机制正是基于对人类社会的深刻洞察:你也许可以搞定系统中的某一个人,但你不可能同时搞定所有的人。

五是外部监督。上述四点都是内控机制,除此之外,在有的国家,一些顶尖大学招生机构还通过一个共同的组织来进行外部监督。这个机构制定了一系列章程和准则——例如《招生行为标准》——来规范这个组织中机构和个人的道德标准和行为。每一所大学的每一个从事招生工作的人,都明确地知道这些需要共同遵守的规范。如果哪一所大学的招生机构突破了这些底线,将受到协会的惩罚,甚至被清除出局。这对大学的声誉将造成极大的损害。

实际上,上述制度设计的思想并非外国独有,在中国大学自主招生的探索实践中,也曾或多或少地体现过。例如,在北京大学“元培综合评价系统”中,学生申请材料中的姓名和所在中学等关键信息是隐去的;申请材料被随机分配给12个评审专家阅读,学生不知道自己的材料将会被哪一位专家评阅,专家也不知道自己审核的是哪一个学生的材料;在面试过程中,所有学生和面试专家在面试前半小时随机组合配对,学生事先无法知道将要面试自己的专家是谁,专家也不知道自己将要面试的学生是谁。即使万一有人神通广大,事先给某一位面试专家打了招呼——这几乎不可能,因为面试专家库是高度保密的——他也无法做到恰好能够让特定学生被随机抽取到这位专家所在的面试组;即使万一出现了这种情况,这个专家的意见也无法决定面试结果,因为同组还有其他专家,而企图把所有面试专家同时搞定是不可能做到的。在这个过程中,没有任何人能够施加任何影响,即使是招生办公室主任也做不到,从而有效避免了请托和腐败现象的发生。复旦大学在江浙沪地区曾经实施的“千分考”也采取了类似做法,没有出现过一例投诉。

11.中国矿业大学招生 篇十一

复旦大学正努力申请,让通过其自主招生预录取的学生免于高考。与当初自主招生改革的步伐相一致,复旦的“去高考化”尝试最有可能率先在上海地区试行。

另外,教育部从今年起放开了台湾高校在大陆六省 (市) 招收自费生。与此同时,越办越红火的民办国际高中和重点高中国际班,也在分流着每年的高考人数。

事实上,出于对传统公立教育越来越多的质疑和担心,越来越多的学生或家长开始选择接受海外高等教育。这一新趋势将不仅倒逼高等教育的资源配置和内部改革,也将倒逼国内基础教育资源的重新整合。

12.中国矿业大学招生 篇十二

教育是决定中华民族兴衰的千年大计,是关系中国长期持续发展的最重要的国家利益,是宪法要求政府切实履行的基本义务,而受教育机会也是宪法保障公民平等享有的基本权利。近年来,中国教育在不少方面取得突破,基本实现了免费义务教育目标,并完成了高等教育从精英化向大众化的历史性跨越。然而,正如温家宝总理今年9月在北京市第35中学听课后指出,中国教育“还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不适应国家对人才培养的要求”。[1]以高等教育为例,中国大学普遍实行的招生指标制度就是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产物。改革开放之后,虽然中国在许多领域开始推行市场经济,但是高等教育的计划体制不仅没有缓解,而且近年来在某些方面还有所加剧。分省招生指标制度造成大学生源的地方化和录取标准的严重不公,损害了广大地区的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使大学不能得天下之英才而教之,使中小学不可能推行真正的素质教育,使个人得不到正常的德性和智力发展,使国家得不到适合政治、经济、社会与法治建设的人才。

大学本科是青年成长的关键阶段,大学招生和考试制度对国家人才培养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对于大学教育,招生与考试制度决定了大学可以招收和培养什么样的学生,学生可以接受什么质量的大学教育并成为什么样的人才;对于基础教育,招生考试更是发挥着“指挥棒”作用,引导全国每年千万考生乃至每一个中小学生的学习方向。招考制度改革事关中国每一个青少年的受教育机会和国家长远发展的潜力,理应成为国家制定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的重中之重。

由于高校招生改革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社会系统工程,改革成功的基本前提是系统分析中国高校招生考试制度存在的特殊问题,并正确认识高等教育发展的普遍规律。本着有利于公民受教育机会平等和国家教育发展的原则,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美国华盛顿大学、厦门大学、山东大学、郑州大学、南京大学、杭州师范大学、华东政法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民族大学、清华大学等多所研究机构合作,对国内外大学招生与考试制度进行了比较研究和问卷调查。经过一年多的深入调研,初步形成了此调研报告,供教育部在起草和完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过程中参考。

二、调研主要内容

(一)中国高校招生存在的普遍问题

要在全国范围内振兴教育,必须实现教育资源和受教育机会在地区之间的公平分配。然而,目前全国不同地区的教育资源分布仍然极为不均衡,城乡差距尤其显著。在高等教育领域,广大农村没有一所大学,几乎所有全国知名学府都集中在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更严重的是,部属重点院校对本地考生保留了远超过考生人数比例的招生指标,形成了严重的大学招生地方化,产生了一系列值得警惕的社会后果。

1、违背宪法原则,剥夺平等机会

高等教育机会是最重要的公共资源,理应按照机会平等原则公平分配给所有公民。宪法第33条规定:“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第46条明确规定:“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这表明公民接受高等教育的权利应受到国家的平等保护,而不应该因户籍地等不相关因素而受到歧视。然而,部属重点院校的分省招生指标制度对本地考生给予特殊照顾,严重歧视了外地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明显违反宪法规定的教育机会平等原则。众所周知,北京大学不是北京的北大,而是全中国的北大,但是北京考生考取北大的机会却要比山东、河南等省的考生高出几十倍甚至上百倍;而上海、江苏、浙江、武汉等地的招生地方化甚至远比北京大学严重,诸如复旦、浙大、武大、南大等国家重点支持的“985大学”在本地录取考生达到招生总量的百分之三四十,有的甚至高达50%。

虽然目前已有16个省市实行“自主命题”,不同省份的高考成绩失去可比性,高考丧失了统一衡量标准的功能,招生指标体制的地域歧视也变得不那么明显,但是地域歧视的实质并没有改变。只要看看各大大学的招生指标分配,就会发现在所在省市自主命题前后没有实质差别,因而同一所大学对全国各地考生设置的录取门槛实际上和以前一样不平等。“自主命题”不仅不可能改变大学招生地方化的事实,而且恶化了招生地域歧视的性质;如果说统一高考时代仅限于录取分数的不平等,那么现在则已经失去了统一的衡量标准。

事实上,目前的大学招生指标体制不仅保护本地考生、歧视外地考生,而且对于外地考生群体也显示出严重的差别对待。2009年,北京大学对每万名考生在天津投放的招生指标为10人,在上海投放的指标为4.8人,但是在山东与河南投放的指标却只有1人,在广东与安徽投放的指标更是不到0.7人,导致不同省市的单位招生指标相差好几倍甚至十几倍。[2]同年复旦大学对每万名考生在浙江投放的指标为5.2人,在北京投放的指标为4.2人,而对河南与内蒙古投放的指标都仅略超过0.4,不同省市的单位招生指标同样相差巨大。如此显著的差别待遇不仅侵犯了不同省市考生的平等录取机会,而且使招生指标的地域分配带上人为复杂性和巨大任意性,为大学招生腐败和幕后交易提供了温床,对招生过程的法治化与公开化则设置了重重障碍。

2、加剧“高考移民”,恶化资源分配

除了歧视广大考生的平等权利,高校招生地方化的一个直接但经常被忽视的后果是加剧中国社会的资源配置失衡。在计划经济时代,国家重点扶持城市工业发展,形成了高度集中的资源分布格局,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成为经济、政治、文化、教育全方位发达的中心,内地尤其是广大农村则成为全方位资源匮乏、贫困落后的地方。虽然中国在许多方面都打破了计划经济的桎梏,但是计划经济时代形成的资源配置失衡格局仍然在起作用,而作为计划经济残余的高校招生地方化和现有的失衡格局相结合,形成了恶性循环、积重难返的困境。历年来,京、沪等各大城市形成了高度集中的教育资源优势,而这些省市所在的全国知名学府为本地考生降低录取标准,极大增加了这些省市对人才和资源的吸引力,进一步加剧了国家资源分配失衡的趋势。

高校招生地方化造成的一个独特现象是“高考移民”。大学对各省分配的不同招生指标造成不同的录取标准,从而自然产生了考生家庭从高标准地区向低标准地区“移民”的理性驱动。目前人们普遍关注每年招生过程中发生的“高考移民”现象,尤其是海南、陕西等录取标准得到优惠的边远省份。其实最大的“移民”对象显然还是北京、上海这些教育资源集中而本地照顾严重的省市,只不过这些省市对“移民”控制很严、要求很高,只有高学位、高职位或高投资的“人才”才可能获得在当地落户的指标,从而使他们的子女享受当地基础教育和高等教育的优势。但是这种貌似合法的控制措施只是提高了高考乃至中小学“移民”的门槛而已,而不可能消除“移民”现象的根源。各行各业的大量精英为了给子女争取优质高等教育的机会,不安心留在当地发展,想方设法、不择手段到京、沪等大城市工作,使这些地方的人才、物资、财富更加集中,使其它地区的各方面资源更加匮乏。

3、阻碍人才流动,扩大城乡差别

大学招生的地方保护主义直接阻碍了全国范围内的人才流动,并进一步扩大城乡差别。大学招生地方化本身即意味着当地考生占了大学相当部分的名额,他们毕业后大部分又留在当地工作,不仅不利于人才流动,而且极大了增加当地的就业压力。如今京、沪等地的绝大多数大学毕业生或研究生都选择在大学所在地就业,一方面造成这些大城市的毕业生就业压力极大,另一方面造成广大急需人才的地区却人才极度匮乏。这两种看似矛盾的现象之所以并行不悖地共存于同一个国家,无非是因为计划体制长期造成的地区差异,而保护地方考生的招生指标制度无疑是维持地方差异的一个重要因素。奇怪的是,不少大学竟以毕业生留在本地工作的现象作为招生地方化的理由,而不知道这种意识恰恰是地方保护主义的体现。从国家层次上考虑,中国社会和经济的均衡发展取决于是否能从制度上保证人才在全国范围的自由流动,而大学招生地方化显然是人才流动的障碍。

人才流动不自由的受害者首先是农村。长期以来,在城乡二元体制下,广大农村已经成为没有人愿意留驻的全方位落后的地方。虽然中央近年来加大了对农村的政策倾斜力度,但是由于缺乏必要的制度支撑,人才和资源从农村流向城市的趋势并没有从根本上得到扭转。大学招生地方化进一步扩大了原有的城乡差别,重点大学的农村学生比例连年滑坡。这种现象是十分自然的,因为诸如山东、河南等农业比重大的省份考生基数也相当大,因而往往成为京、沪等地大学招生的歧视对象,农业为主的省份得到的招生指标远低于其考生数量占全国总量的比例。再加上农村地区基础教育不发达,农村考生在高考面前本来就处于劣势。如果不从根本上改变招生指标制度,任由大学招生地方化发展下去,必然进一步扩大城乡和地区差别。

4、增加高考压力,阻碍素质教育

在大学招生过程受歧视的农业地区往往考生人数多,而地方高等教育资源不足,因而即便采取地方保护主义措施,仍然不足以满足当地的入学需求,造成高等教育资源的供需严重失衡,当地考生的高考压力巨大。在山东、河南等考生大省,高中学生起早贪黑、夜以继日地拼命复习,放弃了文体课和节假日休息时间,影响了正常的身心和智力发展,应试教育现象极为严重。面临如此巨大的竞争压力,任何素质教育措施都无济于事。事实上,即便北京、上海等大城市推行素质教育,而“素质教育”也正是这些大城市所在大学实行招生地方保护主义的借口之一,但是实际上依然是应试教育盛行,孩子们和家长们在各种辅导班、补习班、奥数班之间疲于奔命。分省命题和招生地方化不仅没有兑现素质教育的承诺,反而加剧了针对考生大省(往往也是农业大省)的歧视,至少使这些省份的应试竞争达到白热化程度。

更不用说,大学招生地方化直接造成教育资源的错误配置,使最好的学生得不到最好的教育,使师资和研究实力最强的大学失去了培养顶尖学生的机会,进而降低大学教育质量并浪费国家教育资源。

5、引发公众不满,影响社会和谐

目前,高考招生歧视引发的地区利益冲突已经成为社会不和谐的重要缘由。大学招生的地方保护主义侵犯了全国大多数地区的考生利益,理所当然引起了社会的普遍不满。在今年3月“两会”期间,北京大学宪法与行政法研究中心和腾讯网联合举办了针对大学招生制度的网络民意调查,结果显示高达3/4的网友认为现有的大学招生政策对全国各地的考生不公平,同样比例的网友认为部属大学按省份投放招生名额的做法不公平。对于某些大学以“学校的历史传统”、“往年招生历来如此”等作为向不同省份分配录取名额的理由,3/4的网友表示不能接受,其中高达46%的网友强烈表示“完全不能接受”。[3]由此可见,大学招生制度已经成为中国社会的众矢之的,不仅引起了许多网民的不满,而且也容易激化不同地区的矛盾。

为了保障各地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遏制普遍盛行的大学招生歧视、促进整个国家的人才培养和自由流动、构建和谐社会秩序,中国大学招生和考试制度改革已经到了刻不容缓的地步。但在提出针对中国现状的改革方案之前,有必要适当参照和借鉴其它主要国家的相关经验。高等教育和招生考试存在一定的普适规律,任何国家的教育制度都应该符合各国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规律。如果中国大学的招生指标制度偏离了世界主要国家的招生考试模式,那么这种制度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就更值得怀疑了,而世界各国的主流模式也为中国招考制度的改革方向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二)世界主要国家的经验及其对中国的启示

为了借鉴和比较世界主要国家,我们调查了英国、美国、澳大利亚、瑞士、德国、法国、印度、日本等国的招生考试制度,不同国家具有大同小异的高等教育体系。简言之,可以根据大学的性质将世界各国的大学分为三类:国立大学、地方公立大学和私立大学。国立大学类似于中国的“部属大学”,由中央政府设立并主要依靠中央财政维持;地方公立大学则是由州、省或其它层次的地方政府设立,主要依靠地方财政维持;[4]私立大学相当于国内的“民办院校”,由私人创办并主要依靠学费、私人捐赠等民间资源维持。

纵观世界主要国家的大学招生制度,不难发现以下普遍规律:一是根据宪法或法律规定,国立大学有义务对来自不同地区的考生一视同仁,对本地和外地考生在原则上采取平等的录取标准;二是地方公立大学可以照顾当地考生,对本地和外地考生实行不同的录取标准,但是如以下德国宪法判例显示,即便地方公立大学对当地考生的照顾在有些国家也存在宪法上的限度;三是私立大学一般遵循因材施教、择优录取的原则,没有义务也没有动力对本地考生给予任何特殊照顾。对不同国家的比较研究得出的结论是高度一致的:除了某些国家的地方院校之外,所有这些国家的大学招生政策都没有地方保护主义,更没有设置地区指标制度。

1、国立大学——机会平等不容许地域歧视

在我们所考察的国家中,凡是国立大学都在宪法或法律上有义务对所有地区的考生一视同仁,不得在招生标准上采取地方保护主义。当然,并非所有国家都有“国立大学”;尤其是联邦国家强调地方自治,因而公立大学往往是由州或地方政府设置的,譬如美国没有一所大学可以被定性为“国立大学”,但是某些更偏向中央集权的联邦国家仍有“国立大学”。譬如实行联邦制的印度和中国同样都是人口大国,经济和教育发展水平也大致相当,但是印度的公立大学招生却从来没有发生过严重的地域歧视问题。从1947年印度独立到最近几十年,印度的绝大多数大学都是公立大学。公立大学可以自主制定招生政策,但是为了确保学生的多样性和不同地区的代表性,印度大学的招生政策并没有地域或其它方面的限制。

单一制国家一般规模较小,中央集权特征也更为明显,公立大学往往都是国立大学,而这些大学无一例外都必须遵循宪法平等原则,不得在招生过程中实行地域歧视。例如实行单一制的英国历来强调地方自治,因而“国立大学”(nationaluniversities)实际上具有相当程度的地方性,但是并不能在招生过程对本地考生给予任何特殊照顾。譬如布里斯托大学和伯明翰大学的招生活动确实主要针对本地学生,如与本地中学建立合作关系、进行招生宣传并鼓励本地学生报考,但是这几所大学的招生负责人均表示这些活动只是一种便利的招生策略,目的在于更有效地和主要的潜在申请人建立联系,而并不意味着本地申请人在录取机会上获得任何优势。因此,英国大学的主要招生标准是学术兴趣和能力,而非家庭所在地等不相关因素。

由此可见,世界各国的普遍原则是国立大学招生不得实施地方歧视,更不能人为设置大学在各个地区的招生指标。招生指标制度不仅意味着大学招生对本地考生的偏袒、对外地考生的歧视,而且也导致对不同省份之间的任意区别对待。无论是招生地方保护主义还是各省指标分配的任意性,都不符合宪法要求国立大学履行的机会平等义务。

有人认为,上述普适经验未必适用中国的“国立”(部属)大学,因为中国的部属大学名义直属中央,实际上接受一定的地方财政支持,因而并非严格意义上的“国立”大学。尤其是近年来发展的“省部共建”模式要求地方对于中央财政投入给予配套资金支持,譬如“985工程”保证全国39所重点大学每年一定的经费,由中央和所在省市各承担一半。除此之外,地方政府还通过土地划拨等方式给予大学各种支持,而大学理应通过划拨更多的招生指标对地方支持予以一定回报。然而,地方支持虽然构成招生地方保护主义的动力和原因,却并不足以为其提供足够的正当性。在土地国有的宪法体制下,大学所在的城市土地属于全民所有,地方政府只有管理权而非所有权,即便地方居民也在原则上和全国人民一样共同享有大学所在的土地,因而土地划拨并非地方有权赠送大学的“礼物”,而是拿着属于全国的财产“借花献佛”,因而也谈不上大学的“回报”。事实上,即便大学和所在地方确实存在利益互惠关系,大学(尤其是名牌大学)本身也通过为城市培养和输送大批高层次人才、为城市治理出谋划策、改善城市人文环境乃至作为旅游景观做出诸多贡献;换言之,地方对大学的投资并非只是付出,在某种意义上也是对自己的投入。况且即便大学有必要对地方财政支持有所回报,最合理的报答方式也显然不是损害教育资源配置的招生地方化,而是不损害宪法平等或影响因材施教的减免本地学生学费等方式。因此,地方财政支持并不能为部属大学招生地方化提供适当理由。

2、地方公立大学——招生地方化或有宪法限度

地方公立大学由州(省)或地方政府设立,主要靠地方税收维持,因而被认为理所当然可以对当地居民有所照顾。譬如美国没有“国立”(national)大学,公立大学全部是地方性的“州立大学”或社区学院。虽然某些州立大学也是全美乃至世界知名学府(如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密西根大学等),但是由于它们是由州政府设置并主要依靠州财政维持,州的纳税人对于其运营做出了重要贡献,因而无论是录取还是学费都可以对州内和州外居民采取双重标准。有的州立大学甚至将90%以上的名额保留给本州,而美国法院似乎并不认为这种招生“地方化”违背平等原则,因为州立大学本身就是“地方化”大学。

但需要注意的是,美国法院之所以认可州立大学的地方化招生政策,是因为联邦对州立大学的投入和州相比很小。在澳大利亚,虽然公立大学也是地方政府设立的大学,但是由于联邦投资比重相当大,联邦政府控制着地方政府的财政命脉,因而公立大学顾忌联邦制裁而不敢在招生标准上倾斜本地。事实上,联邦资助决定了澳大利亚公立大学并不是标准的地方公立大学,而是“准国立大学”;既然公立大学的主要经费来自全国纳税人的贡献,招生过程理应平等对待不同地区。

即便真正意义的地方公立大学也未必可以随便照顾当地考生。在印度,只有完全以邦自己的财政建立和管理的医学类或技术类教育机构才会在招生过程中考虑学生的地域因素,并在录取标准上偏向本地学生,但是即便如此,地域也不是最重要的考虑因素。联邦德国则更是通过宪法审查制度控制州立大学对本地居民的优惠。和美国不同,德国宪政法院对地方公立大学的招生平等实行更严格的控制,以下仅举一个宪法判例为证。[5]

巴伐利亚州的《大学入学许可法》第3条规定,如果入学申请者居住在巴伐利亚州并获得该州或邻州的大学前教育结业证明,那么应在大学录取过程中获得优待;如果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申请就读离其住所最近的巴州境内大学,就可以获得加分。本案原告申请慕尼黑大学医学系,但是大学在考量《大学入学许可法》的上述标准之后驳回了申请,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联邦宪政法院审查了巴州立法第3条规定的入学许可制度,判决其违反了《基本法》的一般平等原则、社会国体原则和第12条保障的择业自由。宪政法院指出,如果国家承认已设立的教育机构,人民便有权要求适用平等原则和社会国体原则。在界定受益范围过程中,国家机关受宪法原则限制,不得将部分国民排除在外,进而限制择业自由并造成国家对职业的操控;单方面优待本州居民,必将对其它州的居民造成不公待遇。只有保证入学机会不受任何州的出生地限制,才能实现自由选择学校和职业的权利。

我们认为,德国和印度的相关经验更值得借鉴,因为德国和印度体制和中国更为接近。同为联邦国家,德国、印度和美国对地方公立大学的招生地方化之所以采取不同措施,是因为德国和印度的中央化程度更高,因而即便地方公立大学也有义务遵循联邦宪法原则。作为单一制国家,中国只有一部宪法,宪法平等原则和受教育权同样适用于各级政府和各类公立大学;无论是中央还是地方政府、部属还是地方院校,都同样有义务遵循宪法平等原则。因此,即便地方院校的本地照顾也应有一定的限度。尤其是地方院校在数量和质量上的地理分布极不均衡,绝大多数师资强、待遇高、设施好的地方院校都集中在北京、上海、江苏等财政实力雄厚的发达省市,而这种格局并非天然形成的,而是整个国家长期推行城乡二元体制造成的结果。既然这些省市曾经是中央集权体制的最大受益者,今天也理应履行一定程度的全国义务,让来自其它地方的考生也能平等分享全国共同创造的地方优势教育资源;否则,如果任由地方院校照顾本地居民、排斥外来考生,只能加剧受教育机会的不平等。

3、私立大学——推动招生平等的楷模

如果说美国的州立大学是招生地方化的典型,那么私立大学则成为招生平等的楷模。和州立大学等地方公立大学相比,美国私立大学招生呈现出高得多的国家化甚至国际化程度。由于私立大学在财政上并不依附于各州,州法显然也没有正当理由要求私立大学录取标准向本州倾斜,私立大学也没有理由为了照顾所在州而牺牲自己的生源质量,因而几乎没有例外都以学生的素质和能力作为录取的首要考虑因素。例如常年排名第一的哈佛大学在招生政策中没有提到任何地区照顾,当然也不存在任何地区招生指标。事实上,哈佛招生政策明确表示不对任何特定的学校、社区、州或国家设置配额。在高级中学的学业成就很重要,但录取委员会也考虑很多其它的标准,如社会参与(communityinvolvement)、在课外活动中的领导才能和荣誉以及工作经历。

和美国相比,英国的私立办学的传统更加悠久,自牛津、剑桥开始至今已有上千年的历史。英国私立大学也同样是招生平等的典范,牛津、剑桥、伦敦等世界一流大学不实行任何地域指标分配制度。政府对大学招生也没有提出过任何名额分配要求,因为具体的招生决策完全取决于各个大学本身,政府的职责在于监管而非直接插手大学招生政策。譬如作为面向全球的私立大学,牛津大学的录取标准非常明确,即考生的学术能力与潜质,包括考生的学习能力、学术兴趣以及以往经历与所申请专业的契合程度。

英美私立大学的发展经验表明,民间完全有能力创办和管理世界最好的大学,而私立大学也完全有动力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因材施教、择优录取,打破地域等人为设置的障碍,实现高等教育资源的最优配置。如果中国行政主管部门放开对私立大学的管制,允许私立大学和公立大学在同一个起跑线上平等竞争,那么私立大学完全可以成为打破招生指标体制的主导力量。

4、考试制度——多元而统一的评价机制

一旦确立了大学招生的平等原则,考试制度也就相对明确了。综观世界各主要国家的考试制度,共性是极其明显的:在绝大多数国家,考试可以是多元的,但是任何一种考试都是全国统一的。这是因为考试的目的是为了招生提供评价标准,而不同类型的大学当然适合不同类型的考试,但是对于任何一种考试而言,考试又是全国统一的,否则就无法在全国形成统一的招生标准,形形色色的招生歧视也就屡见不鲜了。为了保证高等教育的机会平等,考试可以多种或多次,但是任何考试都必须具备全国统一的标准。

英国的考试制度相当复杂,但是要进入研究型的高等院校,考生一般都要通过全国统一的普通教育证书高级水平(A-level)考试。有些大学(如公立的朴茨茅斯大学)只要求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有些大学则还要求第二轮考试。譬如在通过全国统考和纸面材料审核之后,牛津大学还对筛选出来的申请者进行面试,以测评申请人解决问题的能力、接受新思想和信息的能力、智力的灵活性和分析推理能力。牛津的面试包括笔试和口试,竞争十分激烈,每年录取率都在10%以下。[6]

邻国日本和中国同属东方文化,两国注重教育的国民心态和思维方式具有一定的可比性,因而日本招生考试经验对于中国具有显然的借鉴意义。然而,日本的考试招生制度却和中国大相径庭,日本国立大学并没有地区性招生指标。和英国类似,申请日本的高层次大学需要通过两次考试:在全国范围内,由大学入试中心组织统一考试;通过“中心考试”后,大学还可以设置自己的学力考试。例如东京大学就有两次入学考试,但无论是全国统考还是大学自主考试,对日本国内不同地区的考生都是原则上平等的。

当然,也有个别国家并不实行统一考试,譬如澳大利亚就没有全国统考,大学主要根据申请人的中学成绩和省会考成绩决定是否录取。但是经过历年招生实践,澳大利亚对于不同地方的中学成绩和会考成绩还是形成了一套比较准确的折合标准,从而形成相对统一的评价标准。对于中国来说,澳大利亚的经验未必适用,因为实行分省自主命题之后,各省高考成绩之间的折算很难找到一个客观准确的公式,因而难以为大学招生提供一套统一的评价标准。

综上所述,世界主要国家的国立大学受宪法和法律约束,不得偏袒所在地区的考生;私立大学则为了保证生源质量,不愿意降低标准录取本地学生;即便地方公立大学可以照顾,但在某些国家还是受到宪法限制。事实上,由于世界主要国家的大学招生政策都没有规定地区指标,也很难发现与此相关的立法规定、司法判决或一般社会讨论,因而这个问题在绝大多数国家都不是问题;许多外国学者听到中国大学的招生指标制度,都忍不住表示好奇和吃惊。然而,大学招生指标分配在中国确实是一个全社会关心并已造成诸多后果的热点问题。在这个意义上,中国大学招生实行的地域指标制度可以说是高等教育发展潮流中的一个异数。这套制度固然有其特殊的历史原因或需要,但是发展到今天已经不符合教育一般规律和中国社会需要,也不符合宪法平等要求,因而亟需改进。

三、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几点建议

无论是国外经验还是中国目前存在的问题都显示,高校招生及其连带的考试制度改革势在必行。而要改革中国的招生考试制度,中央必须发挥更加积极的作用。目前各地大学招生之所以存在普遍的地方保护主义,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中央主管部门在教育机会平等方面没有承担起应有的监管义务,因而大学录取标准的决定过程处于中央监管失序的状态。由于大学在财政、土地等资源上严重依赖地方政府,在招生指标分配过程中面临当地政府和居民的双重压力,因而不可能主动对全国各地考生一视同仁。要保护各地考生的平等受教育机会,中央有必要发挥主导作用,在全国形成并实施公平和统一的录取标准。

在国内外招生考试制度的比较研究基础上,我们提出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建议,供决策部门在制定和完善《纲要》过程中参考。

1、确立招生公平目标,废除分省指标体制

《纲要》应将保障考生的平等权利作为大学招生和高考制度改革的基本目标,在此基础上形成符合中国需要的招生考试制度。长期以来,社会高度关注高考的形式和内容,而忽视了招生平等问题。这种关注方式显然是本末倒置的,因为对于考生来说,高考只是为大学提供一个衡量考生能力和素质的手段,获得录取才是目的,而录取机会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大学招生政策。高考试卷设计得再合理,但是招生政策却歧视不同地区的考生,那么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仍然得不到保障;要保证广大考生的平等机会,首先必须摆正招生和考试之间的关系,以考生平等权利与招生地域公平为目标,进而设计有效实现这一目标的招生与考试制度。

由于目前盛行的大学招生指标制度必然造成地域歧视和招生地方化,中央应逐步废除招生指标体制,推动各部属院校实行地域平等的招生政策,鼓励地方院校实行更加开放平等的招生政策。在招生制度改革不能一步到位的情况下,目前可以维持招生指标作为权宜之计,但是中央教育主管部门至少应不断降低部属大学对本地考生的录取比例,并不断缩小其在不同省份的单位招生指标(每万名考生中的招生人数)之差,逐步消除大学招生政策中的任意性与地方保护主义。《纲要》应在教育部要求部属大学的本地招生占全国指标不超过30%的基础上,规定京外部属大学每年将本地招生比例递减5个百分点,逐步将本地招生比例控制在10%以内;北京部属大学的本地招生比例则每年至少压缩10%,逐步将本地招生比例控制在5%以内。同一所大学在不同省份的单位招生指标之间的差别在原则上不应超过50%,在任何省市的单位招生指标不应偏离全国平均指标的20%(本省和边远省区除外)。既然招生指标体制对于中国高等教育的长远发展有害无益,《纲要》应将取消招生指标作为高等教育改革的中长期计划,争取在十年内实现大学招生地区平等的制度化。

2、完善招生纠偏行动,促进教育资源共享

在原则上保证大学录取标准统一的同时,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对少数族群和边远地区的招生优惠政策。鉴于少数民族或边远地区基础教育薄弱,可以按大学在全国招生规模占考生总人数比例,对西藏、新疆、内蒙、宁夏、甘肃、青海、广西、云南、海南等边远省区实行同比例招生政策。2009年,这些省区总共约140万考生,约占全国总数的14%。对于报考人数稀少的省区,可以人为设定其考生基数,譬如对于考生实际人数少于3万的省区,可以按3万考生基数计算大学在该省区的录取名额。因此,《纲要》应奠定大学招生的二元标准格局:对上述边远省区约占全国14%的考生在原则上实行同比例招生,对其余省市占全国85%以上的考生则实行统一标准、平等录取政策。为了促进边远地区建设,《纲要》可以规定权利和义务对等:对于在录取标准上受到照顾的考生,可以将其在毕业后回原省区工作、否则支付违约金作为录取先决条件。

招生地方化的辩护者大都将招生纠偏行动(affirmativeaction)和地方保护主义混为一谈,认为废除招生指标反而对少数族群和边远地区的考生不利,使这些地区的考生在重点大学中的比例锐减。这种混淆视听的主张显然是一种误解,因为保护少数族群、边远地区或贫困家庭等弱势群体的纠偏行动和保护大城市既得利益群体的地方歧视是性质完全不同的两回事,废除招生指标并不要求取消针对这些弱势群体的招生优惠政策。为了促进族群和谐、校园文化多元并纠正边远地区教育不发达的偏差,针对少数族群、边远地区乃至贫困家庭考生的招生纠偏行动具有显然的必要性和正当性。

然而,即便是用意良好的招生纠偏政策也需要得到良好设计,才能使大学招生既能适当照顾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和基础教育落后的地区,又能有效防止不正常的“高考移民”现象并杜绝各式各样的加分造假行为。大学招生确实应该照顾贫困落后地区,但是目前的优惠政策过分简单化,容易造成“高考移民”和教育及社会资源浪费,使真正需要照顾的考生反而得不到照顾。为了使招生纠偏行动落到实处,《纲要》有必要规定中央教育主管部门帮助各地发展完备的考生和家庭信息系统,为合理的招生优惠政策提供依据,同时统一规范各省的高考加分政策,将各省的高考加分项目严格限制在各国普遍承认、教育规律认可的必要与合理范围之内。

从长远来看,中央应在财政能力许可的条件下帮助边远地区发展高等教育,促进高等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纲要》应要求中央财政和教育主管部门采取积极措施,鼓励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的部属高校通过互助共建、建立校区或独立分校等多种方式帮助不发达地区办学,逐步形成东部教育资源向西部辐射的纠偏格局和部属高校资源全国共享的网络体系。

3、建立统一考试制度,鼓励大学招生自主

招生地域公平的前提是存在统一的衡量标准,因而要求废除目前的分省命题体制,实行全国统一的考试制度和评判标准。当然,全国统考并不意味着以往的“一考定终身”。越来越多的证据表明,一次考试难以全面准确考生的能力和素质,因而中央主管部门不仅应适当改革高考的形式和内容,而且可以参照英国、美国、日本等国外经验,探索大学录取标准多元化的可行性与可能路径。在技术上可行并在制度上能有效防止不规范行为的前提下,大学招生可以在高考成绩之外参照高中会考成绩乃至学生平时表现等多种因素,尽可能全面准确地衡量考生的综合素质。但是考试制度多元化改革并不能否定统一考试的必要性,否则不同地区考生的平等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我们建议《纲要》以考生接受高等教育的平等权利为中心,将考试制度改革作为中长期教育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在今后五到十年内形成公平而科学的考试体系。

就目前看来,英国和日本等国实行的全国统考与大学自主考试相结合的高考模式最适应中国未来的教育发展。中国是一个考试大国,光是高考每年就有千万考生之多,一次考试确实难以全面准确衡量考生综合素质。我们建议,《纲要》明确规定今后的考试方式及其制度安排,逐步形成全国统考加大学自主考试的二次考试模式。全国统考主要发挥初次筛选的功能,考核学生的分析、数理、语言等一般能力;大学自主考试则根据大学自身特长和需要,对统考成绩符合要求的考生进行最终筛选。为了保证统一考试的公平、科学和权威性,国家应建立由教育专家组成的考试机构负责统考命题;如果命题涉及地方性知识,考试机构应由来自各省的教育专家组成,以保证命题的普遍性与典型性。如果可以做到不同考试的命题难度均衡,可以借鉴美国SAT考试经验,每年组织多次全国统考;如果一年组织一次,可以在每年4月底或5月初进行全国统考,六月完成阅卷、成绩统计以及考生填报志愿,大学则可以在七月组织自主考试,八月完成录取工作。

统一考试是为了保障全国考生的平等权利,而不是加强中央行政干预;在保障招生公平和考试统一的基础上,国家应赋予大学更多的招生自主权。中国某些重点大学虽然也被授权“自主招生”,但是招生幅度很小(招生指标的5%左右),而且程序倒置,结果造成自主招生比普通招生更不公平。目前,各大学在高考之前组织自主招生考试,必然严重限制了参加自主招生考试的考生人数和资格。由于大学没有能力允许全国的考生自由报名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分配给各地的考试指标必然受到严格限制,而且和普通高考相比更偏向大学所在的省市。事实上,即便在大学所在地,也只有重点高中的学生才有资格参加自主招生考试;如果所在高中不在大学允许范围内,考生不论成绩如何优秀都没有资格参加自主招生考试。这样的招考体制当然严重剥夺了考生的平等机会,因而已有学者将其戏称为“假自主招生”。[7]正确的做法是借鉴英国和日本的考试程序,先进行全国统考,在统考筛选的基础上各大学可以再进行自主考试。既然全国统考已经淘汰了大部分申请人,大学也就不再面临资源约束的困惑,完全有能力在第二次考试中对来自全国各地的考生一视同仁。当然,为了节省考生成本,层次相当的大学也可以组织联考,但是不论考试方式和组织主体如何,都必须保证对全国的考生完全开放、平等。在保证大学招生政策平等的前提下,中央完全可以放开大学招生自主权;大学可以自行决定究竟采取何种考试成绩作为衡量全国考生的标准,有的大学可以纯粹依赖全国统考,有的大学可以在统考筛选基础上组织自己的二次考试,职业技术学院甚至可以不要求高考成绩,采用其它的考试标准。[8]大学自主招生的比例也没有必要局限在5%或10%范围内,而完全可以达到100%。

4、保证大学平等竞争,打破私人办学障碍

造成中国应试教育的社会根源在于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严重稀缺及其分布失衡,而解决这一问题的根本在于允许大学在自由公平竞争的环境下繁荣发展。虽然中国大学数量增加很快,入学率也大大提高,但是真正有吸引力的名牌大学并没有增加,高考竞争压力也没有减小。由于中央的重点扶持,清华、北大等极少数名校和其它大学之间的差距越来越大,不少考生形成了“非名校不上”的情结,进而造成“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现象,应试教育屡禁不止。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的高等教育资源不仅总体更加雄厚,而且分布更为均匀。尤其在英美国家,私立大学的自由发展和平等竞争为整个国家的高等教育增添了极大活力。虽然名校竞争依然十分激烈,但是考生的入学选择是多样化的,而且取决于多重考虑因素,对某个名校的依恋情结很容易为就近入学、节省成本、获得奖学金的机会等因素所超越,从而也缓解了名校本身面临的招生压力。

为了提升中国的综合教育实力、缓解考试压力并从根本上改变对于青少年成长极为不利的应试教育,除了让具备条件的优质大学适当扩大本科招生、进一步普及通识教育之外,必须让高等教育得到自由和自主的繁荣发展。国家不应再人为将大学分为三六九等,用计划经济的思维模式通过中央重点投入“创建世界一流”,而是应该让不同层次的大学在自由宽松的环境下平等竞争,一方面通过国家财政对部属大学切实履行中央义务,另一方面鼓励大学用自己的办学业绩和社会贡献吸引广泛的民间支持,通过财政来源的多元化减少乃至消除部属大学的地方依附。

决定大学声誉的不仅是师资和设施,更重要的是生源,学生质量是大学质量的首要标志,因而大学平等首先体现在招生权利的平等上。国家尤其不应在考试录取过程中允许重点大学优先录取,歧视一般院校特别是民办院校。目前不仅大学分层次、分阶段录取,一般院校和民办大学只能吸收重点大学录取后的剩余生源,因而在众目睽睽的招生阶段就被打上“二流”乃至“三流”院校的烙印,而且许多地方的考生是在不知考分甚至高考之前就被要求填报志愿。《纲要》应彻底改革不合理的录取过程,并明确以下基本原则:所有考生都应该在知道高考成绩之后填报志愿,而报考和录取是一个平等开放的双向过程,所有大学都在同一时间面向所有生源。一个学生可以同时收到多个大学的录取通知,并在限定时间内做出最后选择;如果第一轮录取过程结束后,还有大学没有达到既定招生规模,可以自主进入第二轮录取。在整个过程中,各省招生办公室发挥的作用应限于保管考生档案,并控制档案的最终去向。

为了促进高等教育的繁荣和多元发展,国家还应该降低私人办学的门槛,使私立学校和公立学校和在同一平台上公平竞争、共同发展,进而缓解高等教育资源紧张并促进各地高等教育资源的均衡分布。当然,中央教育主管部门有责任规定私人办学的资质并要求一定的教育质量,但是一旦符合基本条件,私人就应该获得办学的许可,并从考试招生到颁发学位获得和公立大学完全平等的权利。《纲要》应确立私人办学的平等权利,打破束缚民办教育发展的重重行政桎梏。从中国三十年改革开放和市场经济的发展经验来看,办学主体和模式的多元竞争是推动国家教育长远发展的重要动力。事实上,国外经验表明,私立大学不仅完全可能发展成为一流大学,而且也完全可以成为推动因材施教、择优录取、平等招生的楷模。

5、实现基础教育平等,推动全国同步教学

目前制约大学招生平等的一个重要因素是各地基础教育发展严重失衡,尤其是边远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设施长期得不到国家财政的基本保障,因而边远贫困地区的考生知识结构和发达城市相比存在明显差距。只有保证基础教育的地区平等,才可能真正实现大学招生的地区平等。其实和高等教育相比,基础教育对于青少年的道德和智力发展更加关键,因而国家理应通过增加财政投入等切实措施,保障全国所有地方的基础教育达到《义务教育法》规定的基本标准。目前,中央已经高度重视农村基础教育,并就免费就学、安全校舍、合格教师和符合法定标准的工资待遇等方面出台多项保障措施,但是有些措施还有待地方落实。《纲要》有必要将基础教育的平等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尤其要切实保障贫困地区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包括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农村师资质量,加大投入改善学校基础设施,建立能够锻炼想象力、拓宽知识面的图书馆与计算机网络系统,为广大农村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更重要的是,中央有必要建立实施义务教育的长效机制,监督地方政府将保障农村义务教育的中央政令和配套经费落到实处。

实现招生平等和统一考试意味着全国基础教育体系将形成多元而同步发展的格局。一方面,统一考试将一如既往地对中小学教学体系发挥“指挥棒”作用。正因为如此,统考命题设计应慎之又慎,全国统考的科目应仅限于考察学生的数理化、阅读理解、逻辑推理等可以客观衡量的一般能力,而不应包括需要死记硬背或临场发挥的主观性或随意性较大的具体内容。如果统考命题设计科学合理,应能对锻炼学生思维分析能力、促进各地素质教育发挥积极作用。虽然边远贫困地区的基础教育可能面临一时的不适应,但是如果这些地区的中小学教学质量能够得到基本保障,它们应有能力迎头赶上,从而形成全国基础教育同步发展的统一体系。也只有全国各地的教学体系同步发展,才能保证整个国家的经济、社会与法治的均衡发展。另一方面,既然全国统考只是测试学生的一般能力,各地和各个学校对于具体教材和教学方法的选择仍然掌握相当大的自主权;同步教学并不是一盘全国一统僵化的“死棋”,而是各地灵活掌握、多元竞争的“活棋”。

6、制定招生考试立法,保障公民有效参与

为了从法律上确立并保障各地考生的平等权利,中央应在适当时机通过《大学招生考试法》。中央教育主管部门可以先行制定大学招生和考试的法律规范,并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推动制定国家法律,至少在《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中加入专门章节规定教育公平的基本原则和具体措施。虽然中央一直关注这个领域的立法并一度提出相关法律草案,但是立法进程并不尽如人意,亟需加快立法步伐。高等教育是对人产生毕生影响的重要公共资源,高等教育的机会平等是公民受宪法保护的基本权利,因而全国人大或常委会有必要在这个领域制定专门法律。《纲要》应将招生考试立法作为中长期目标,力求在今后五到十年内制定中国第一部《大学招生考试法》,早日实现大学招生考试的法治化。

大学招生与考试制度改革事关每一个考生和家庭的切身利益,必然引起社会的强烈关注,而改革的成败在很大程度上也取决于社会的满意度。中共十七大报告提出“和谐社会要靠全社会共同建设。我们要紧紧依靠人民,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努力形成社会和谐人人有责、和谐社会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因此,和谐社会离不开有序而有效的公众参与。无论是招生考试立法还是《纲要》本身的制定过程都应做到公开透明,通过网络等渠道主动引导公众对某些重要热点问题进行理性的讨论和参与,并充分尊重民间的智慧。中国近年来的社会进步表明,公众参与不仅是政府理性决策的基础,而且也是制度改革的推动力与正当性的最终源泉。

中共十七大报告要求“加强宪法和法律实施,坚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并提出“教育是民族振兴的基石,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重要基础”。我们希望,《纲要》能按照宪法和十七大报告的有关要求,更新教育观念、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推动中国社会早日实现高等教育机会平等。

[1] “温家宝听课笔记刊发:教育需大胆改革”,《新京报》2009年10月12日。

[2]资料来源:北京高校(校本部)2009年招生来源计划,见http://news.xinhuanet.com/edu/2009-04/22/content.[3]参见“众议高考地域歧视是否存在”,《法制日报》2009年3月20日,投票结果见http://vote.qq.com/survey_project_stat/21368_true.shtml.[4]当然,个别国家的情况可能更为复杂,例如澳大利亚的某些高校是由省或地方政府设立,却主要由联邦政府资助,因而名义上属于地方公立,实质上是“准国立高校”。

[5] 参见台湾地区司法院编:《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裁判选辑》

(二),1991年12月,第80-114页。

[6] 参见王立科:《英国高等院校招生考试研究》,厦门高校教育学院博士生论文,2007年。

[7] 熊丙奇:“取消计划配额,才是实现高校招生均衡之道”,《东方早报》200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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