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运源头治超会议记录

2024-10-19

货运源头治超会议记录(精选5篇)

1.货运源头治超会议记录 篇一

货运单位治超承诺书

为进一步做好治超工作,有效保护国家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企业治超主体责任,作为货源单位郑重承诺:

一、严格遵守相关治超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源头治超主体责任:

(一)明确本单位有关从业人员职责,建立并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二)对货物装载、开票、计重等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三)安装符合标准的货物计重设备和设施;

(四)对货运车辆的行驶证、营运证和驾驶人的从业资格证进行登记;

(五)按照货运车辆核定载质量和装载要求装载,如实计重、开票,签发装载证明;

(六)建立、健全货运车辆装载的登记、统计制度。

二、绝不发生下列行为:

(一)超限超载装载货物;

(二)为无号牌或者无车辆行驶证、营运证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

(三)为未提供从业资格证的人员驾驶的货运车辆装载货物;

(四)为超限超载的货运车辆提供虚假装载证明。

三、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请县政府治超相关部门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实施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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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 1月 10日

2.货运源头治超会议记录 篇二

总体治超形势向好

在“全国治超学山西”的大环境下, 河北省对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给予了高度的重视。据张虎介绍, 在年初召开的全省运管工作会议上, 货运源头治超就被列为今年全省运管工作的重点工作之一进行了安排和部署。省政府治理超限超载电视电话会议之后, 省运管局又立即组织召开全省货运源头治超工作会议, 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省治超办主任杨国华在会上提出了明确要求。

各级运管机构按照省治超办的要求, 继续协助和配合本级人民政府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各自职责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新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摸底调查, 经当地政府治超办审核, 并经人民政府批准后予以公示。截止目前, 全省现有公示货运源头单位3730家。

为进一步抓好源头企业巡查和派驻制度的建立与完善, 规范监管行为, 省运管局制定了《河北省货运源头治超巡查、派驻监管制度》, 并以省治超领导小组的名义下发各市执行。2011年, 全省各级运管机构对147家重点货运源头单位进行了派驻监管, 派驻人员217人, 对其他货运源头单位巡查93137次, 检查货运车辆296021辆, 发现并制止超限装载车辆3676辆, 向21家违法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源头单位和5家道路运输企业下发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吊销驾驶员从业资格证8个。

张虎说, 如果说河北省的源头治超工作有哪些特色, 那么最大的特色莫过于正在推行的科技治超。为了进一步加强交通系统内部路面治超和源头治超的配合协作, 加大对违规企业、车辆和驾驶员的处罚力度, 河北省运管局组织开发了《全省超载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违规处罚信息联网系统》, 并在邢台、唐山两市试点开发建设《货运源头治超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目前, 两个系统的初设方案已经专家审查通过, 省交通厅对上述货运源头科技治超项目共投入2100余万元。“按照计划, 在今年6月30日之前, 邢台市将完成所有企业的远程视频监控系统的安装、联网, 这将为源头治超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张虎充满信心地说。

河北省货运源头企业的“无双超”信用企业创建活动也取得了进展。截至目前, 全省共创建“无双超”信用企业746家, 占创建总数的20%, 超额完成省治超办制定的10%的任务目标, 其中石家庄市力度最大, 完成质量最好, 创建比例达到88.9%。

一直困扰河北省源头治超工作的经费问题也得一定程度的缓解。2011年, 在河北省交通运输厅的支持下, 共争取到省财政用于货运源头治超资金3615万元, 其中2100万元用于建设《全省超载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违规处罚信息联网系统》和邢台、唐山两个试点市的《货运源头治超全天候视频监控系统》, 500万元用于全省运管系统货运源头治超经费补助, 969万元用于对邢台、保定、唐山三市运管源头治超执法装备经费补助。

存在问题也不少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 张虎表示, 目前河北省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进展还不平衡, 特别是一些超限超载重灾区的市、县还有很大差距。综合来看, 目前河北省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首先, 部分市、县政府对源头治超工作不够重视, 缺少组织保障。货运源头治超涉及面广, 协调难度大, 必须取得地方党委和政府的支持, 才能为实施源头监管提供强有力的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但是现阶段少数地方政府官员, 主管部门以及企业领导对于源头治超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张虎认为, 有个别政府官员和企业片面地认为治超工作是交通一家之事, “如果这一观点不能尽快地扭转, 源头治超工作要想真正实现部门间的高效、默契配合是非常困难的。”张虎说。

不少货运源头单位的主体责任也没有得到有效落实。不少企业将源头治超工作当成负担, 而推诿不予配合甚至阻碍源头治超执法人员的正常工作。关于这一点, 张虎认为, 必须要当地政府和企业主管部门充分认识源头工作的重要性, 从而对各自管辖的企业进行有效的约束, 督促其配合运管部门的执法工作。

另一方面, “黑名单”制度没有得到很好的落实, 处罚不到位的情况依然存在。与此同时, 个别地方“无双超”信用企业创建工作浮在表面, 流于形式。对于这些问题, 张虎认为, 需要加强对源头治超工作的监督考核, 并将这一工作纳入地方政府的业绩考核范围内。

现在河北省治超还面临着货运源头治超经费不足的问题。现在的经费经由地方财政预算上升到省财政, 没有专门针对行业预算的经费, 因为对于货运源头治超这样涉及面广、任务繁重的工作, 目前的经费仍较为紧张。张虎认为, 虽然经过努力争取, 资金补助已经取得突破, 但是未来要更深入的开展源头治超工作, “可能还需要针对源头治超工作建立专门的经费制度。”张虎说。

财政经费的不足直接导致人员和装备数量的不足。目前, 大部分市县运管机构没有成立专门的治超机构, 没有专职人员负责源头治超。地方运管机构的执法车辆不足, 治超设备老化的现象还较为普遍, 这些都给货运源头治超工作的正常开展造成了不小的困难。

货运源头治超的相关法规条例还有待进一步的完善。例如《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的对于1年内3次驾驶超限车辆吊销车辆营运证, 驾驶人员由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其停止从事营业性运输, 但是对于被吊销证件的车辆以及被停止从业的人员重新进入市场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 缺乏可操性, 为实际执法带来不便。张虎建议立法部门对源头治超进行专门立法, “酒驾立法所取得立竿见影的效果, 这对于控制货运源头治超应该有借鉴意义。”张虎说。

张虎表示, 由于河北省的源头治超工作目前还处于磨合期, 不少政策措施刚颁布不久, 在执行的过程中出现一些困难和问题是不可避免的, 河北省在下一步的工作中将通过各种途径逐步寻求解决。

2012要上新台阶

对于2012年的货运源头工作安排, 张虎表示, 运管系统将按照省运管局局长于志伟在在全省货运源头治超会议上的讲话要求进行贯彻。

2012年, 河北省将继续学习山西省的治超工作经验, 强化依法治超、政府治超、科技治超和源头监管, 以开展“安保落实年”活动为载体, 加强协调协作、联合联动, 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 加强队伍建设、规范执法行为, 为完成省治超办提出的将车辆超限超载率控制在3%以下的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围绕这一任务目标, 全省货运源头治超工作要重点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第一, 切实加强组织机构建设。自开展货运源头治超以来, 各市、县 (市) 不断提高认识, 加强治超组织机构建设力度, 邯郸、邢台、石家庄、唐山四市处成立了专门的治超机构, 配备了巡查车辆和业务精熟人员, 近三分之一的县 (市) 也成立了相应机构。张虎认为这是源头治超干事干成事的必备条件, 因此, 还没成立专门机构的市、县 (市) 要抓紧成立专门的组织机构, 要配备3名左右专职人员, 根据货运源头企业数量合理配备巡查车辆, 争取尽早落实到位。

第二, 持续推进货运源头单位的政府公示工作。各市、县 (市、区) 运管机构要按照省治超办的要求, 继续协助和配合本级人民政府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按各自职责对依法取得行政许可或者新注册登记的货运源头单位进行摸底调查, 对上报的货运源头单位由本级政府治理超限超载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 并确定重点监管单位, 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 在当地新闻媒体和政府网站予以公示, 并按时汇总上报省局。

第三, 全面落实巡查、派驻监管职责。要以省治超办开展“安保落实年”活动为载体, 严格落实《河北省货运源头治超巡查、派驻监管制度》规定, 切实履行货运源头治超监管职责, 对辖区内政府公示的源头企业, 必须全部实现巡查、派驻监管。各市要向邯郸、唐山和石家庄等市学习, 对货运源头单位的监管不能流于形式, 要敢动真的, 敢来硬的。要充分发挥政府主导和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 对不履行治超职责和不服从监管的, 必须抄告其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 要求其对货源单位加强管理并反馈结果, 仍无实质效果的, 提请当地政府连同主管部门或许可部门一并进行通报。

第四, 全力确保完成“无双超”信用企业创建任务。省局将于6—7月份组织开展全省范围的督导检查, 对工作突出的企业进行通报表彰, 对创建工作不力的县给予通报警示。11-12月份, 省局还将组织人员进行重点抽查, 对没有完成创建任务的县, 将直接认定为治超工作落后县。

第五, 认真落实“黑名单”制度, 严格依法处罚。今年, 全省将实施货运源头治超“黑名单”制度, 全省超载企业、货运车辆和驾驶员违规处罚信息系统将在近期开发完成, 届时将实现全省治超违规处罚信息联网。各级运管机构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和省政府4号令的规定, 将违规超载三次以上的运输车辆、车辆驾驶人和道路运输企业列入“黑名单”, 坚决采取停业整顿和吊销资格证件等处罚措施。对不落实处罚措施的市、县 (区) 启动倒查程序, 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并在全省通报。

第六, 认真开展“安保落实年”活动。认真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及全省治理超限超载电视电话会议和全省道路运输工作会议精神, 以开展“安保落实年”活动为载体贯穿全年工作, 集中力量对重点货运装载源头、超限超载严重地区进行重点治理, 确保超限装载车辆不出场上路。

第七, 推进科技治超。邢台、唐山两个试点市要严格按照省厅审批的工可方案要求, 按照顶层联网设计方案开展工作, 并于6月30日前完成货运源头治理超限超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任务。未列入试点的市也要积极谋划科技治超, 创新监管手段, 降低监管成本, 提高管理效率, 实现源头治超由定期、不定期巡查方式向全天候远程监管转变。

第九, 积极争取源头治超保障经费。2011年, 省局争取的货运源头治超资金中, 有500万元用于各市、县货运源头治超经费补助, 虽然分配到各地后数额不算多, 但成功实现了突破, 为各地开了一个好头。各地要以此为契机, 切实加大跑要力度, 争取地方政府和财政资金补助。

2012年, 河北省治超办将建立省对市、市对县 (市、区) 的监督考核机制, 制定全省治超工作考核办法, 并加大奖惩力度, 根据综合考核结果实行奖优惩劣。对成绩突出的市、县进行表彰, 并给予政策倾斜;对考核落后的县通报批评, 责令限期整改。同时, 今年将继续抓好“无双超”示范市、县创建和落后县的筛选确认工作, 各市、县要切实开展好“无双超”示范企业的创建工作, 创建比例达不到40%的将直接认定为治超落后县。

3.2012源头治超方案 篇三

二○一二年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县治超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做好全县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巩固源头治超效果,根据阜城县2010年治超工作部署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全国治超工作现场会议精神,通过进驻和巡查的工作方式,认真履行运管治超工作职责,坚持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科学治理、奖惩治理,坚持以打击短途超限超载为重点,严格责任倒查,规范各项基础管理工作,努力推进治超工作的长效化、制度化、规范化。

二、机构设置

(一)、运管站治超办公室

主 任:徐涛

副 主 任:息忠新、孙宝福、王伟峰、刘洪雷、宋玉佳 成 员:张建、刘亚萍、石海燕、周万良、路超、王飞、安彦兴、姬红兵

治超办公室电话:462482

5(二)、巡查组

物流企业巡查负责人:息忠新

生产企业巡查负责人:刘洪雷

(三)、进驻源头企业人员

负责人:王伟峰

进驻人员:8人,每企业1人,分别进驻县政府公示的8家货运源头重点企业。工作期间,根据源头企业实际情况对人员进行调整。

三、2012年源头治超工作要点及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学习培训,提高队伍素质。各单位负责人要加强全体治超执法人员及源头企业治超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指导工作,各部门每星期至少组织一次集中学习,站上每月召开治超工作例会,并进行集中学习。学习各级领导的治超讲话、工作通报,利用正反案例进行教育,使全体治超人员统一认识,坚定信心,牢固树立源头治超工作“只有开始、没有结束,只能加强、不能削弱”的长期作战理念,使各源头企业能真正把源头治超工作重视起来,清楚治超工作是利国利民和超限超载对人民群众造成的极大危害,通过齐抓共管、相互配合、联动治理,使超限超载这一顽症得到彻底根治。同时,在工作中,要加强与各源头企业的联系、沟通,及时发现问题、指出问题,根据实际情况,通过现场指导,组织培训,帮助整改,提高和规范源头企业的治超管理工作。

(二)、加强进驻监管,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职责。目前,根据我县源头企业状况,运管站抽出8人,分别进驻了8家货运源头重点企业。进驻人员每企业1人,值勤期间,要不定时的对企业磅房、开票、门卫以及装载现场等重要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情况记录每天的《工作日志》,发现存在的问题或不规范的做法要立即进行纠正,对问题较为严重的在制止的同时,要立即向站治超办汇报处理。所有进驻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要做到坚守岗位、工作认真、勤于检查,使各企业做好治超方面的领导机构、制度建立、文件制定、学习培训、版面制作、档案管理、信息报送、电脑(票据)记录、进出厂登记等各项基础工作,确保源头治超的规范化、有序化,坚决不能让一辆超限超载车辆进出厂。

(三)、全面加强巡查,加大监管力度,纠正违法行为。巡查组除履行其他执法工作外,担负着对全县政府公示的货运源头企业进行巡查的任务。各巡查组要根据管辖区域划分,对各自监管的企业每月每家进行不少于5次的巡查,巡查时,要抓住检查重点,抽查进出厂登记和电脑、票据记录等相关内容,及时发现问题,纠正问题,并及时将巡查情况向分管治超的负责人汇报。同时在巡查工作中,要多与乡镇派驻和运管进驻人员沟通,了解治超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责任心以及存在的问题、困难和有什么好的建议等,帮助、指导企业规范各个环节的工作。同时对存在问题的源头企业,在下

发的《整改通知书》中,要写明整改落实期限,到期限后,必须再次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对不积极整改的要及时向站领导汇报,并将有问题的企业列入重点巡查范围,加强巡查次数,加大巡查力度,确保有效治理。

(四)、加大短途治理,严查违法行为。短途超限超载是目前我县治超工作的重点,因此在今年的治超工作中,各巡查组要加强对建筑工地、石料厂等货运源头的巡查监管,及时了解这些源头的地点及运送情况,向他们的负责人讲明有关政策,加强装货地点的监督检查,对不听劝说的源头工作人员要按照省政府223、224号令进行处理,同时通知监管路段的执法单位加强路面监管,通过相互配合、齐抓共管,使短途超限超载行为得到有效治理。

(五)、加大案件查处,严格责任倒查。运管站治超办要认真落实违法案件的责任倒查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完成县治超办交办的各类倒查案件。对倒查案件,要认真调查取证,通过询问、现场勘验、查阅票据等措施,掌握好第一手材料,并及时将倒查结果向县治超办上报,将倒查案卷归档保存。同时,严格落实抄告、移送等黑名单制度,使源头企业的违法行为及违法车辆得到有效处理,责任人受到责任追究。

(六)、加强治超信息化建设,评选源头治超先进单位。运管站治超办每月向市处报送简报;并根据工作实际和上级要求,及时上报各类治超方面的总结、专项汇报等相关材料。

运管站今年要将目前进驻的8家重点源头企业全部建成源头治超先进工作模范单位,适当时,组织全县源头企业进行观摩,交流学习,推广经验,使全县源头治超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四、具体要求

1、治理车辆非法超限超载工作是一项利国利民,政府、企业、运输主体多家可以实现共赢的系统工程,各单位及全体参与治超的人员必须高度重视,提高认识,认真履行好工作职责,以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负责的态度,全力以赴,密切配合,全面做好货运源头治超工作。

2、所有进驻、巡查的执法人员要遵守局、站制定的各项治超规定、要求,坚守工作岗位,加强监督检查,工作认真细致,纠正违法到位,执法文明规范,档案记录齐全,确保源头治超工作真正抓出成效。

3、全体治超人员要根据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凡在工作中,不遵守纪律、不认真履行职责、徇私舞弊、中饱私囊、隐报、瞒报源头企业违法事实,造成企业违规放行非法超限超载车辆驶入公路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严格按照责任追究办法从严处理。情节严重并造成严重后果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相应责任。

4.我公司源头治超工作 篇四

我公司源头治超工作

我公司2011年度治超工作已经开展,会议传达学习了全省交通运输系统治超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治超工作形势和任务,安排部署了公司2011年度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工作并就落实治超责任与所辖的开平交通局运输管理科,东建运输分公司签定了治超工作目标责任书。会议指出,今年是我公司按照省厅治超工作安排,今年公司要在已有成绩基础上,组织开展“治超长效机制 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公司治超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公按照省厅治超工作安排,今年公司要在已有成绩基础上,组织开展“治超长效机制 建设年”活动,全面推进公司治超工作。会议成立了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的长效治超机制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以公司所辖高速公路治超和在建项目“源尾”治超工作为主要内容,分为制定方案、组织实施、完善提高、总结经验四个阶段开展治超长效机制建设工作。

为了提高认识,落实责任,会议要求各部门要认识到位,联动协作,把公司长效治超机制建设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日常工作抓好落实。特别是东建运输分公司,是公司治超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尽快制定方案,完善治超机构,明确分工及人员责任,克服通车运营时间短,工作经不足等困难和现状,按照《河北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和省厅治超工作规定健全制度,规范管理,加强项目监管人员和治超执法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和廉政教育,切实做好日常治超工作。公司将对各治超责任主体单位严格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和倒查问责机制,把治超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奖优罚劣。会议要求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建立健全计重收费与治超联动机制,确保计重收费与治超互补互促,在建设项目中推行运输车辆限制吨位标记制度,“以源尾补源头”,确保“源尾”治超取得实效。

5.高速公路货运治超若干问题分析 篇五

高速公路货运治超若干问题分析

从货运超载的`发展历程和目前治超工作开展的状况分析入手,首先分析了高速公路上货车超载治理中面临的一些问题,其次分析了治超可能带来的正、负面影响,再次重点论述了通过整顿市场秩序、保证管理部门治理的长效机制和加强立法等方式彻底根治超载的方法,最后还指出治超必须走以人为本的可持续发展之路.

作 者:陈亮 徐(王莹) CHEN Liang XU Ying 作者单位: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浙江杭州,310012刊 名:山西建筑英文刊名:SHANXI ARCHITECTURE年,卷(期):35(26)分类号:U411关键词:治超 运价 市场秩序 社会成本 责任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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