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购销合同超市类(共10篇)(共10篇)
1.商品购销合同超市类 篇一
****超市商品采购合同
代销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供应商编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购进乙方商品。范围为,具体商品名称、规格、供货价、数量、包装按甲方订货单和乙方供货单确定。
第二条商品价格
1、乙方确保所供应的商品价格不高于其他商场同种商品的供货价格,并同意按市场供求状况随时调整其供货价格;甲方在市场调查中,发现乙方供货价高于给其他商家的供货价或零售价、或乙方以比本合同供货价更低或更优惠的条件向任何第三方出售与本合同同品种实质上相似的货物时,甲方可自行将乙方合作的商品供货价下调20%,并按下调后的价格进行货款结算;
2、乙方所供应的商品在其他商场进行特价销售时,甲方同样享受;
3、乙方商品提价需提前1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
第三条商品包装、交货及验收
1、乙方提供适合其商品销售的商品包装,在销售过程中,因破损影响销售的,乙方应无条件予以退换;
2、收到甲方订货单后,乙方承诺在订货单指定交货日将货物运抵
3、甲方按国家或行业标准、乙方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标准或甲方标准对乙方所提供商品进行验收,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商品,已验收的商品,甲方保留对其质量提出异议的权利。
第四条乙方新品上市
1、乙方任何新品上市,均需提供加盖公章的报价单,按甲方制定的新品进场程序办理;
2、乙方新品进入甲方商场销售后,除另有约定外,一律按本合同相关规定。
第五条商品质量
1、乙方所提供的商品应符合国家制定的商品质量标准或行业质量标准及其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表明的质量标准;因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问题造成顾客精神、物质上任何损失及由此引起的纠纷,均由乙方承担,甲方并有先行代为赔偿、处理的权利。甲方保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2、由于乙方提供商品被工商、物价、税务、质检等职能部门查处,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保留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3、乙方应保证对其所提供商品拥有合法的所有权;
4、乙方必须确保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及标准全部符合国家的各项规定,并在签定合同时提供各项商品及供应商资格认定的法律文件。
第六条商品退换
1、合同生效之日起一个月内为产品试销期,试销期满,甲方有权根据产品销售业绩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销售乙方的产品,若甲方决定继续销售则合同继续有效,若甲方决定不能继续销售、乙方应无条件退回未销售之商品;
2、退换货的商品,乙方同意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五天内到甲方指定地点办理退换货,退换货费用由乙方负担,如未及时办理,甲方有权做出处理,并在当月货款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七条清场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他需要终止合同的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取回其在甲方未销售的商品,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供应商清场时,所有未付货款三个月后支付,作为已售商品的质量保证金,到期后扣除各项费用后退还
乙方。
第八条乙方商品应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条形码,如乙方提供的商品条码无法销售或无条码时,使用甲方条形码的商品,乙方应向甲方交纳0.2元/个的条码费。
第九条乙方向甲方提供入场费元,合同期内元旦元、春节元、端午/五•一元、中秋/国庆元、店庆元、新店开业赞助元。
第十条付款期限: 代销月结 □购销月结 □货到天 □其他
付款方式:支票 □转帐 □电汇□现金□其他
第十一条甲方定于每月日至日为结算日,逾期未能结算的,顺延至下一个结算日结算。第十二条乙方如有促销人员入场,应保证促销人员服从甲方的同意管理安排,若促销员有违规行为,甲方可对其进行处罚,罚款在乙方的货款中直接扣除。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按订单指定的时间、数量、品种供货时,由乙方按定货金额的10%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2、乙方在甲方商场销售未经甲方同意的商品,乙方按1000元/单品向甲方承担违约金;
3、乙方提价或因停产、缺货等不能按时供货,且未能按约定通知甲方,乙方按300元/单品向甲方承担违
约金;
4、乙方若违反本合同任何一条之约定,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甲方员工向乙方借款、借用货物的行为,均属该员工个人行为,不属于职务行为,此行为对甲方不发生任何效力,甲方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或后果;
第十五条为确保本合同的公平、公正性,在本合同期内,乙方不得向甲方任何人员赠送礼品、小费、现金、样品、餐饮等任何形式的馈赠、回扣。
第十六条经甲方签收确认的本合同下促销协议、乙方商品供货清单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十七条根据市场规律,当出现比乙方合作条件更加优惠的第三方时,甲方有义务知会乙方,如乙方在收到甲方知会后一周内不能提供第三方同等的合作条件,甲方有权选择其他供货渠道,并终止本合同。
第十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应通过协商友好解决。
因本合同产生纠纷,双方不能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提起诉讼解决,起诉地为合同签约地。
第十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合同有效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人代表: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地址:地址:
传真:传真:
邮编:邮编:
E—mail:E—mail: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税号:税号:
2.大型超市购销合同样板 篇二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乙方(需求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本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市
一、[主体资格]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签订时,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自身主体资格的证明。
二、[合同标的]
1、供应的商品种类、品名、品牌、规格、生产厂厂名及厂址、等级、质量标准、包装要求、计量单位及单价等,详见本合同附件一《购销商品确认单》。在合同期内,调整商品及价格时,以双方确认的《购销商品确认单》为准。
2、甲方应当按《购销商品确认单》提交相关商品生产、代理、批发、进口、专项经营等许可或证明文件以及相关质量检验证明。有专利、注册商标标识的,还应提供国家颁发的有关证明。
三、[商品质量]
1、甲方供应的商品质量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标准。
2、甲方所提供商品的质量应当符合本合同或订单约定的质量标准;质量要求不明确的,执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执行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
3、商品若以甲方在订货前所事先提供的样品或双方在订货前约定质量、品种及规格的,则必须与样品或约定的相符。
4、甲方所提供的商品保质期一般不得少于商品明示保质期的。
5、商品出现质量问题的,甲方应给予退货,因此而产生的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由乙方自身过错造成的除外。
6、因商品的售后服务所产生的费用,乙方先行垫付的,经甲方确认后,方可在甲方货款中直接抵扣或由甲方直接给付。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7、为保障消费者权益,贯彻国家食品、化妆品等安全方面的有关规定,乙方可对甲方提供的商品进行 次的定期抽检,由此产生的检验费由甲方承担。乙方也可进行不定期抽检,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乙方承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乙方应出具检验报告单。
商品在销售过程当中由政府专门机构依有关规定进行的质量检验,如检验部门收取费用的,抽检商品质量合格的,检验费由双方共担,不合格的则由甲方承担。
由消费者投诉而送检的商品,检验后不合格的,检验费用由甲方承担。
上述检验应由甲方承担的费用,乙方需提供政府专门检验机构合法收费凭证,并以凭证金额向甲方结算。
四、[包装、条码]
1、甲方所提供商品的外包装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用中文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厂名与厂址、规格、等级、采用的产品标准、质量检验合格证明、使用说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期、警示标志及其它说明等,外包装上显示注册商标或专利号的,应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
2、乙方根据卖场情况就商品提出特殊包装的,甲方可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商品应当使用国家规定的标准条形码,并经由乙方设备验证可用。如需乙方代编条形码的,应在本合同后附加代编码服务条款,甲方承担相应费用。
五、[交货及验收]
1、双方约定的交货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甲方将订单列明的商品,按照约定的时间、运输方式交付到双方约定地点,由________承担运输费用。
2、乙方应当及时安排工作人员在到货后按照订单对商品的种类、规格、产地、数量、包装等进行初步验收,并出具收货凭证;如商品不符合本合同及订单要求的,可以拒绝接收。对于特殊情况下无法在______小时内验收完毕的,应当出具收货待验收凭证,同时告知验收完毕的具体时间。
3、自交付、验收后,商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4、甲方应保证所供商品在保质期内______%合格率,如在实际销售中发生该批次商品部分质量不合格,乙方应及时对未销售的该批次商品实行______%退换货,同时甲方应对此负全部责任。
六、[退、换货]
1、考虑到商品的自然损耗和季节性差异,双方同意本合同项下商品退、换货率为______%,或在《购销商品确认单》中就不同商品约定不同的退、换货率。
3.大宗商品购销合同 篇三
大宗货物购销合同 合同编号:
供方:需方:签订地点:
一、产品名称、品种、数量、金额、供货时间
签订时间:年 月日
产品名称
品种
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交售时间及数量合计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注:空格如不够用,可以另接。)
二、质量标准、用途
三、验收办法及时间、地点
四、检验及检疫的单位、地点、方法、标准及费用负担
五、交(提)货地点及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
六、超欠幅度损耗及计算方法
七、包装标准、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和费用负担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九、给付定金的数额、时间
十、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本合同附件
十一、违约责任
十二、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十三、其它约定事项 供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 报 挂 号:
开 户 银 行:
账号:
邮 政 编 码:
需 方单位名称(章)
单 位 地 址: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电 话:
电 报 挂 号:
开 户 银 行:
账号:
邮 政 编 码:
鉴(公)证意见:
经 办 人:
鉴(公)证机关(章)
4.商品批发购销合同 篇四
供需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信守执行。
第一条 所需商品清单
第二条 商品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标准可选择下列第_1_项作标准:
1.附商品样本,作为合同附件。
2.商品质量由双方议定。
第三条 商品单价及合同总金额
1.商品定价,供需双方同意按定价执行。如因原料、材料、生产条件发生变化,需变动价格时,应经供需双方协商。否则,造成损失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
2.单价和合同总金额:5886800元(大写:伍佰捌拾捌万陆仟捌佰元)。
第四条 交货方式
1.交货时间:7月20日。
2.交货地点:茂县尔玛国际酒店。
3.运输方式:甲方运输。
第五条 验收方法:按样品规格验收。
第六条 预付货款 :60万元(大写:陆拾万元整)
第七条 付款日期及结算方式20__年7月20日结付款。 第八条 运输费用负担:甲方承担。 第九条 违约责任
1.需方延付货款或付款后供方无货。使对方造成损失,应偿付对方此批货款总价_10_%的违约金。
2.供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或交货不足数量者,供方应偿付需方此批货款总值_10_%的违约金。需方如不按交货期限收货或拒收合格商品,亦应按偿付供方此批货款总值_10_%的违约金。任意一方如提出增减合同数量,变动交货时间,应提前通知对方,征得同意,否则应承担经济责任。
3.供方所发货品有不合规格、质量或霉烂等情况,需方有权拒绝付款,但须先行办理收货手续,并代为保管和立即通知供方,因此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损失,由供方负责,如经供方要求代为处理,并须负责迅速处理,以免造成更大损失,其处理方法由双方协商决定。
4.约定的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双方没有约定违约金或者预先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第十二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可以全部或部分免除该方当事人的责任。
第十三条 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签订合同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可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 合同执行期间,如因故不能履行或需要修改,必须经双方同意,并互相换文或另订合同,方为有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5.商品购销合同书 篇五
甲方:兴和琳琅超市
乙方:
为繁荣商品市场,加快商品流通,促进商品销售,规范经营行为,供需双方
本着真诚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在友好协商的原则上,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有效期
1:本供销合同从201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201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止。
2:乙方如要续签合同,须在本合同期满前一月通知甲方续签与否。如出现
超期,本合同又签定的相应费用,甲方有权按超期前签定的费用标准收取超期期间的所有费用,同时甲方有权收取乙方超期期间所有费用总额的30%的违约金。
3:本合同期满,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4:本合同各项条款如有与国家和地方法律、法规相抵触,参照有关法律法
规履行。
二、所需证件
1:如因职能部门检查需要,乙方应无条件向甲方提供国家规定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1-1:营业执照1-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1-3:卫生许可证1-4:产品质量合格证1-5:质量检测报告1-6:厂家授
权书或委托书1-7:商品条码申请登记手续1-8:产品生产许可证1-9:商品检验合格证1-10:进口商品必须提供经销、代理的有效证件及进口关税报价单、商检、检疫等合格证书。
2:乙方提供的证件,必须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认可。
三、供货品牌及单品数量限定(见附表)
1:品牌全称:
2:品牌全称:
3:品牌全称:
4:品牌全称:
共计单品数:个单品。
四、送货
1::乙方以甲方订单为准,以订单注明:品名、国际条码、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在三天内送到甲放指定地点。三天未送到的处 100--500元罚款。
2:乙方以甲方订单数量送货,如短交商品超出订单20%处 元
罚款,乙方商品缺货提前通知甲方。
五、质量保证
1:乙方交货时,应保证其商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并提供商品合格
证(或质量保证书)、质量检测报告、卫生质量评价书、商标证、和必要的资料
及证件等,并随同盖有公章或乙方第一负责人签字的商品送货单交甲方。
2:如乙方提供的商品为假冒伪劣、不合格商品、过期商品等,甲方可立即
单方面终止合同,乙方负全部相关经济及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所受一切损失,另追加赔偿名誉损失费:即甲方所受损失总和两倍,律师费另计。
3:因乙方商品质量导致顾客投诉及损失和甲方名誉损失,乙方负全部相关
经济及法律责任,视之轻重另追加赔偿名誉损失费:即甲方所受损失总和两倍,律师费另计。
4:因乙方商品质量或假冒伪劣商品导致超市质检扣罚、停业整改、终止合同,乙方应全额赔偿甲方所受一切经济损失,并赔偿名誉损失费:即甲方所受损
失总和两倍,律师费另计。
5:乙方提供之商品侵害他人商标、著作权、专利权、条码权或其他权利之
商品,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且无条件退货,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
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即甲方所受损失总和两倍,律
师费另计。
6:乙方应向甲方缴纳质保金元。作为乙方进入甲方超市的质量信誉保证。在无任何质量过错,且合同期满,不再续签合同时,可退还乙方。
六、售价及供货价格
1:除属于国家定价的商品外,乙方需要提供市场参考售价,最终皆由甲方
自定售价。
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若出现调整,乙方应提前15日通知甲方,经
甲乙双方就新价格协商一致后生效。且需附新报价单为准。甲方自乙方购进的库
存商品的原进货价格若高于新价格,在该商品的新价格生效前,乙方应向甲方补
足库存商品进价总额与新价格总额的差额或采用空退空进调差。
3:乙方应提供给甲方最优惠的供货价格。
在售价不高于或等于周边其他超市的前提下,每个单品的毛利率不得低于
%,否则甲方有权淘汰其低于规定毛利率的单品及退货乙方,另选供货
渠道。其相关费用不得退还。
4:乙方提供的产品价格不得高于本地区最低市价,也不得高于外地产品的供价加运费,否责甲方有权另选供货渠道。其相关费用不得退还,并退货乙方。
5:供货价格明细以乙方签字或加盖公章的报价单为准。
七、运输方式
1:乙方按甲方要求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送货时乙方需付正规送货明细清单。
3:送货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八、退货
1:如有以下原因的无条件退货。
(1)滞销商品无条件退货。
(2)不良商品无条件退货。
(3)破坏商品无条件退货。
(4)过期产品退回供应商。
(5)未达合同规定的毛利率及高于绵阳市市价、高于外地进价加运费的。
(6)销售差的品牌。
(7)其他
2:退货处理:通知退货十天后,甲方不负责保管并收取库房占用费每天50
元/平方米。
3:合同期满,乙方不再续签合同,乙方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未售出商品
自动清除出场,如未清退出场,甲方有权暂停对乙方对帐、结款。乙方将未售出
商品清退出场后15天,甲方可与乙方对帐、结款。同时因乙方未清退出场,所
造成的商品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同时因乙方未清退出场,甲方有权对乙方商品作退库暂存保管,如过期,甲方有权单独对乙方商品作报损
处理,甲方无任何过错及责任。
九、结款方式
结款方式:
□货到天,铺底元;□月结清,铺底元;□实销月结;
□抽单滚动结算 □ 其他
1:付款方式:
□支票支付□ 现金支付□电汇□ 存卡□转账
2:结款周期:甲方每月25日对帐,次月1-5日结账,先付联营商款,再付
经销供货商款。
十、乙方职责
1:乙方及乙方派驻超市人员必须遵守超市各项规章制度,无条件服从超市
统一安排。如遇超市改建、货架调整而致供应商货架位置改变,必须无条件服从
安排。
2:乙方必须积极配合、加强促销人员管理,派驻的促销人员必须遵守超市
各项规章制度,如遇促销人员违纪、违规而受经济处罚,在追查不到促销人员和
促销人员拒绝缴纳以及不能承担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罚金并通知供方
换人。
3:如因乙方派驻人员严重违规、违纪,甲方有权清退其出场,通知乙方换
人。乙方应积极配合。
4:乙方如上促销人员,其促销货物由乙方促销人员负责管理。其货物如有
被丢失,乙方促销人员按赔偿,柜组人员按%赔偿,其余工作人员共
同承担%。在追查不到促销人员和促销人员拒绝缴纳以及不能承担的,甲方
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通知供方换人。
5:乙方派驻促销人员,必须爱护商品,严把收货关,如出现商品损坏或误
收损坏商品,而供方拒绝退货,由促销员全额赔偿。在追查不到促销人员和促销
人员拒绝缴纳以及不能承担的,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并通知供方换人。
6:甲方规定:每月盘点一次,其余时间不定期抽查。如甲方通知乙方促销
盘点,而乙方促销不到场,甲方视为乙方弃权,甲方指派专人盘点,如有差错,一旦核实即按十五条第4点规定执行。
7:乙方新派人员入场或换人,必须进行交接盘点,如通知乙方促销后,乙
方人员不到场,甲方视为乙方弃权,甲方指派专人盘点,如有差错,一旦核实即
按十五条第4点规定执行。
8:甲方通知乙方退货,而乙方不及时来退,造产品过期、变质,责任自负。
9:乙方必须认真履行自己职责,如遇甲方通知乙方退货,乙方不及时来办
理退货手续。或合同期满,乙方不及时来办理相关手续。甲方有权停止对乙方的结算、付款。待乙方履行完自己义务后,甲方才能对期结算、付款。
十一、管辖范围
1:本合同一式两份,一经签定即刻生效,双方必须认真履行各项条约,合同未尽事项,经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所产生的一切纠纷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解决、协商无果可提交
到人民法院解决。
3:其他约定
十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另立明确,与本合同具
有等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约代表:乙方签约代表: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电话:电话:传真:传真:
6.商品混凝土购销合同 篇六
工 程 名 称:
为规范商品混凝土材料购销行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明确双方技 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本 合同项下建设工程所需商品混凝土购销事宜协商一致,订本合同,双方共 同信守。
一、商品混凝土供货品种、数量、单价、运输费、泵送费、合价等见下表
产品名称 型号规格 计量单位 单价(元)
商品砼C10方25
5商品砼C15方265
商品砼C20方275
商品砼C25方285
商品砼C30方295
商品砼C35方310
商品砼C40方325
商品砼C45方345
备注?此工程建筑总面积约为56828.76㎡,暂定总方量为26000m3,最终结算数量以实际用量为准。本价格为送到施工现场开具收据价格,抗渗P6、P8混凝土增加15元/m3,细石混凝土增加15元/m3,使用37m 汽车泵增加30元/㎡,使用37m以上汽车泵增加35元/m3;每批采用现金支付泵费时,泵送费按上述价格每方下调5元。冬季施工费增加15 元/㎡,自当年11月15日至次年3月15日
二、交货地点和方式
1、交货地点:
2、供货时间:
3、交货方式:根据工程进度需要,甲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乙方此工程工地现场代表,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 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由乙方负责组织联系运输车将商品混凝土运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随商? 品混凝土到达的应有甲方指定的商品混凝土的出厂合格证书、检验报告、《预拌混凝土配合比报告》、开盘鉴定等其他完整的技术资料和证件,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应听从甲方施工现场管理人员统一调配,服从指挥。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专人验收并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乙方混凝土搅拌量不足,运输能力不足及不可预见意外特殊情况(如高压线路停电、? 机械设备出现故障),乙方保证在同等原材料、同等配合比的情况下保证工程混凝土的连续性浇筑。
三、质量标准和技术要求
1、商品混凝土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甲方要求;
2、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数据、资料进行:不得擅自更改配合比:
3、水泥:采用42.5#普通硅酸盐水泥。
4、砂子:中砂。
5、石子:连续级配5-25mm。
6、塌落度为:mm。
四、订货、送货
1、甲方指定?(身份证号码)为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王购销事宜负责人,其就混凝土事宜的签订予以确认(如果? 人员发生变更,须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每次要求乙方供货时,必须提前24小时用书面订单或传真通知乙方,明确浇筑时间、混凝土强度等级、塌落度、数量和浇筑部位、浇筑方式。要求提供特殊要求的产品时,应提前3 天通知乙方。
2、乙方发货单要求准确填写车号、车次、混凝土强度等级、数量、浇筑部? 位和发货时间。
五、计量方法
1、商品混凝土按乙方运到施工现场双方签认的收料单数量为结算依据。
2、甲方指定本合同项下工程混凝土购销负责人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发货单? 载明的内容进行核实确认。
7.商品房购销合同补充协议 篇七
《商品房购销合同》补充协议
商品房出卖人(以下简称甲方):河口山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商品房买受人(以下简称乙方):
经双方协商一致,就双方签订的《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的未尽事宜补充约定如下:
第一条商品房价款
1、《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四条中的“商品房价款”仅指甲方实际收取的房屋价款金额,该款项中不包括配套设施费、公共维修资金、契税、办证费等税费。乙方享有的相关房价优惠、折扣冲抵房价等权益,在确定“商品房价款”前双方已结算完毕,甲方按照“商品房价款”的金额出具相关发票。
2、除《商品房购销合同》约定的“商品房价款”外,乙方应在房屋交付之前向甲方支付房屋配套设施费、公共维修资金。
3、乙方委托甲方办理《房屋产权证》的,应在房屋交付之前与甲方签署产权办理委托书,提供办理产权相关资料,并向甲方交纳契税、产权证印花税、产权证工本费、商品房购销合同印花税等税费,收费标准以实际支付时甲方交付房屋情况及政府相关规定为准。在甲方代办房屋产权手续后根据相关部门出具的收费凭证,多退少补。
第二条银行按揭
1、乙方选择以银行按揭贷款方式购房的,在乙方付清首付款后的7日内,乙方因国家信贷政策变更的原因,导致乙方未能通过贷款银行放审查,不能与贷款银行签订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未取得或者未足额取得银行贷款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或者银行的通知后30日内将尚欠甲方的购房款全部支付给甲方,或者乙方在接到甲方或者银行的通知后7日内申请办理退房手续;如乙方未按以上任何一种方式执行的,应承担《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八条约定的责任并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税金及费用。
2、由于乙方未及时履行相关商品房按揭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义务,导致甲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甲方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乙方追偿,并有权解除《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涉房屋甲方有权收回并另行处置。乙方应按《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三条约定承担责任和银行索赔,并应承担甲方的全部损失和实现债权的各项费用。
3、本条所涉乙方应再付给甲方的房款,甲方可从应退还乙方的款项中扣除,剩余款项(不计利息)退还乙方。
第三条 房屋交接
1、《商品房购销合同》中的“建设单位组织验收合格“是指房屋经甲方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共同验收合格。房屋取得上述单位验收签章的,即视为乙方所购的房屋已具备交付条件。
2、甲、乙双方确认,在乙方未向甲方足额支付本合同约定的全部购房款(含银行发放的按揭贷款)、配套设施费、公共维护资金及委托办理《房屋产权证》所需缴纳的契税、办证费等税费前,或因乙方原因没有及时偿还银行按揭贷款前,乙方无权要求甲方交付房屋,且甲方不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由此导致甲方无法交房的,乙方应按照《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条约定承担责任。
第四条设计变更
1、甲方如对设计或规划进行重大变更,并导致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朝向变化的,应在依法变更设计或规划后10日内通知乙方,乙方应在接到通知后15日内向甲方回复意见,逾期不回复的,视为乙方认可甲方的设计或规划变更。乙方提出退房的,甲方应在双方确定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壹年期存款利率计算)退还乙方。
2、如果由于设计或者规划变更,导致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的,甲方应将乙方已支付的购房款及利息(按银行同期壹年期存款利率计算)退还乙方,并且应按《商品房购销合同》第十三条第三款的约定承担责任。
3、供排水管道、供电线路、安防、绿化等房屋外部的规划设计及变更由甲方自行决定,甲方无需通知乙方或征得乙方同意。
第五条广告宣传
甲方以电视、广播、报纸、户外路牌、车身广告、楼书、网络、楼盘模型、样板房等形式发布的广告内容及其中所载户型、面积、编号、尺寸、功能说明、效果图等,仅作为要约邀请。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相关广告宣传资料中的景观效果、建筑物外立面及其
色彩效果与实际建成后的景观、建筑物外立面材质及其色彩可能会有差别或局部调整,甲乙双方确认以实际交付现状为准。
第六条房屋的装饰、装修
1、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及其设施设备的结构、位置、外观。室内承重结构及楼板不得改动。
2、乙方对外立面、外门窗、屋顶、外墙、阳台、露台等部分的颜色、形状和规格等不得有任何改变,不得增设其他任何设备设施。乙方对顶层屋面不得破坏,如因乙方对顶层屋面的损坏造成漏水、裂缝等问题,全部责任由乙方承担。
3、甲方为该项目所修建的样板房内的装修、装饰、家具、电器盒所有房间及功能区的主灯饰、间隔、尺寸等仅供展示和参考使用。乙方所购房屋的交房标准,均以《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中所列标准为依据。
4、对于《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列交房标准的实施方案,在征得乙方同意后,由甲方根据该楼盘房屋的实际情况进行统一规划和设计并具体实施,乙方承诺认可甲方所作出的统一规划和设计方案及施工过程中发生的规划和设计等方面的变更。同时,乙方同意,在保证相关材料和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对相关材料和产品的品牌、型号、款式、颜色等进行选择和使用。
5、《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列交房标准的实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是,对于超出《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列交房标准的项目,在不妨碍整体利益及相邻住户利益的前提下,须经双方另行商定后执行且实施费用由甲乙方承担。
第七条工程质量
1、双方确定,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房屋质量问题指经权威部门鉴定确认的主体结构质量问题。
2、乙方在房屋交接时,发现房屋有轻微的质量瑕疵的,不影响双方交接手续的办理,且乙方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在房屋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后,甲方应负责修复和整改。
3、乙方接收房屋后,因房屋质量问题造成的损失,经权威部门鉴定确属保修期内的房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负责修复。
第八条物业管理
1、乙方同意与甲方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签订相关物业服务合同,愿意遵守业主临时公约的规定。并且,乙方在与甲方办理房屋交接手续前,应按本补充协议及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向甲方选聘的物业服务公司交纳自房屋交接之日起第一年的物业服务费等费用。
2、若本小区部分住户将其所购买的房屋出租或委托酒店等经营性单位进行经营管理的,本小区的其他住户均予以认可,并不能提出任何其他主张加以限制。
第九条其他
1、在《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公示了本项目的相关证明文件及有关法律法规。乙方已知晓本条所述文件及法律法规载明的内容。
2、对本小区内经规划审批的可销售车位(包括:地下车位及地上架空层内的车位)、酒店及附属设施等,其所有权和经营管理权归属甲方,甲方有权以出售、租赁、许可使用等方式另行处置。
3、乙方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以政府部门最终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所载明的年限为准。
4、乙方保证其在《商品房购销合同》中记载的联系地址及电话真实且能够有效送达或通知。如有变更,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商品房购销合同》中记载的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乙方后,视为乙方已收到或知晓甲方依据《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应告知的事由(如房屋交付、设计变更等)。
5、甲乙双方同意在《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签订后,甲乙双方在之前签订的相关协议自行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以《商品房购销合同》及本补充协议所载内容为准。本补充协议及其附件与《商品房购销合同》相关约定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协议的有关约定为准。
6、本补充协议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与《商品房购销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房地产管理机关登记备案栏
本合同符合有关规定,准予登记备案。登记号:号。
经办人:
登记备案机关(章):
8.商品房购销合同纠纷案例 篇八
委托代理人张春桂、李相周,河南怡龙律师事务所律师。
上诉人(原审被告)中亨(河南)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郑州市经七路35号。
法定代表人翟金城,总经理。
委托代理人王乾馨,男,1975年11月23日出生,汉族,住郑州市中原路41号院,系该公司法律顾问。
上诉人王英群、中亨(河南)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因买卖纠纷一案,不服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02)金民初字第2154号民事判决,向本院提起上诉。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现已审理终结。
原审查明:1997年10月31日,原、被告双方签订商品房购销合同。合同主要内容为:原告向被告购买南阳路2号院17栋东三单元1-2层商品房一套,建筑面积312、87平方米,房屋售价2708元平方米,总金额844749元,被告代收契税4%、交易税1%、配套费30029、60元、印花税262、43元,房价总金额按实际面积调整。原告应按时交付房款,付款时间为:1997年10月31日前支付房款281127元,97年12月30日前支付156400元,97年12月30日前
支付350000元,98年止交付使用前付清余额。被告须于98年10月前,将经竣工验收合格并符合合同规定的装饰和设备标准的该商品房交付原告使用,如被告除特殊情况外,未按合同规定期限将商品房交付原告使用,原告有权向被告追究违约利息,逾期超过12个月,视为被告不履行合同,被告按原告累积已付款的10%向原告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合同履行前,原告已向被告支付房款281127.55元(1997年5月29日交款20000元,同年7月9日交款90000元,7月10日交款171127.55元),1998年1月25日,原告交被告房款507080元,2000年3月9日,原告交被告房款56621.87元、配套费30029.60元、印花费262.13元,同日被告将房屋交与原告。同月10日,原告交契约税33790元,付滞纳金5000元。2001年7月7日,原、被告双方就房屋质量问题达成协议,被告同意一次性付给原告质量缺陷补偿金9.8万元,10日内付至王爱华帐户,被告同意即日起一个月内办妥并交予原告中亨花园二院17号楼3单元19号房之房产证书,房产证上之面积如超出合同规定之面积,多出部分房款被告予以免除,办理房产证契税原告已交,其它费用由被告负责,另附加:以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一切由原告自行解决。因被告未按约交付房屋,故原告起诉,要求被告支付违约金78812.75元,返还多交房款27945元及利息,赔偿契税滞纳金5000元及利息并协助原告维修房屋。另查明,原告1997年7月10日前所交房款281127.55元原系购被告南阳路2号院7号楼房屋一套所交,后因故原告又调换购臵了现住房。
原审认为:原、被告双方所签购房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均应自觉履行各自义务。原告依约履行了付款义务,而被告却迟迟未交付房屋达一年之久,对此,被告应承担违约责任;关于原告诉请被告退还多收房款之请求,因被告实际交付原告的房屋面积按阳台未封闭,一半计算面积亦超出原合同约定的面积,被告并未多收原告房款,另外,被告交付房屋时,原告亦未提出异议,视为被告所交房屋符合约定;关于契税交纳一事,虽双方约定由被告代收,但未约定具体交纳时间,后原告自行交纳契税时被罚滞纳金5000元,原告要求被告赔偿此款,无有根据,本院不予支持;原告要求被告协助其对房屋进行维修,没有根据,且双方已有约定,以后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一切由原告自行解决,故亦不予支持。据此判决如下:
一、被告中亨(河南)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英群违约金78812.75元。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宣判后,王英群不服,称,被上诉人实际多收了房价款,其所交付的房屋阳台未封闭,按有关规定应按一半面积计算房价,上诉人与被上诉人2001年7月7日达成的协议是对上诉人分摊共有面积过多而约定的,并不包括多收的一半阳台面积;由于被上诉人未尽到通知义务导致上诉人交纳契税时被罚5000元滞纳金,该费用应由被上诉人承担;虽然上诉人与被上诉人就房屋质量达成过协议,但上诉人维修房屋自然涉及相邻各方利益,被上诉人作为开发商有义务予以配合。故认为原审认定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请求二审查明事实,依法改判,以维护上诉人的合法权益。上诉人中亨(河南)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人辩称,交付给王英群的房屋面积实际超过双方合同约定的面积,即使阳台按一半面积计算,中亨公司也未多收其房款;契税是王英群自行交付的,中亨公司已尽了告知义务;房屋的维修是王英群与物业管理公司之间协调的问题,与中亨公司无关。上诉人中亨(河南)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上诉称,其并未迟延交付房屋,不应承担违约责任,故也提出上诉,要求二审查清事实,依法改判。王英群答辩称,原审关于中亨公司迟延交付房屋的问题认定正确,判决其支付违约金正确,应予维持。
二审期间,王英群向法庭提交了2000年3月7日郑州市工程质量监督站证明(复印件)一份,证明该房竣工的时间为2000年3月份。在法庭限定的举证期间内,上诉人王英群未向法庭提交原件,但向法庭提交了郑州市商品房屋产权登记备案证,该证记载位于郑州市金水区南阳路307号院17号楼竣工日期为2000年3月7号,间接证实该楼的竣工日期;还向法庭提交了郑州市房产产权监理处房产测绘管理科证明一份,证明王英群的住房阳台未封闭,按有关规定,阳台建筑面积按一半计算;向法庭提交照片四张,证明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如果维修需要协调。中亨公司的代理人对郑州市房产产权监理处房产测绘管理科证明无异议,但辩称,17号楼按设计要求是全楼封闭阳台,在交付房屋时王英群未提出异议,应推定交房时王英群的阳台也已封闭;对四张照片有异议,认为不能证明王英群的主张。在法庭限定的时间内上诉人中亨公司未能提交该楼相关的竣工手续。
除原审查明的事实外,二审另查明,双方合同约定的建筑面积为312.87平方米,王英群的房产证上的产权面积为324.76平方米,共有分摊面积为36.76平方米。
本院认为,从原审双方提交的相关证据证明上诉人中亨公司迟延交房已构成违约,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诉人中亨公司的上诉理由,证据不力,不予支持。上诉人王英群关于中亨公司多收房款应予退回的上诉理由,经查,中亨公司确未将其阳台封闭,按有关规定,应按一半建筑面积计算价款,王英群已按双方合同的约定交付了全部价款,虽然双方后来的补充协议中约定房产证比合同约定多出的面积中亨公司不再另行收费,但该约定并未涉及未封闭阳台多收的该部分费用,故上诉人王英群要求中亨公司退还多收的阳台面积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关于上诉人王英群要求中亨公司支付交纳契税滞纳金5000元的上诉理由,经查,中亨公司在一审中已提交了相关证据证实其已尽到了告知义务,本院予以认定,故王英群的该项上诉理由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关于上诉人王英群要求中亨公司协助其维修房屋的上诉理由,经查,双方在2001年7月7日的协议中已作了明确约定,且该协议双方均已实际履行,故上诉人王英群的该项上诉请求不能成立,本院不予支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一)、(二)、(三)项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维持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02)金民初字第2154号民事判决书的第一项,即“
一、被告中亨(河南)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王英群违约金78812.75元。”
二、撤销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02)金民初字第2154号民事判决书的第二项,即“
二、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三、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上诉人中亨(河南)房地产开发管理有限公司退还上诉人王英群购房款27945元及利息1353.27元。
四、驳回上诉人王英群的其他诉讼请求。
9.超市A类商品计划与商品促销流程 篇九
第一部分:A类商品计划
一.目标
加强总部品类管理,保证基本销售。
提高货架陈列效率。
建立合理的商品结构、库存结构。
二.A类商品的定义
为了提高销售、保持合理的毛利空间及库存结构,根据品类管理原则与不同品类商品的市场情况,在目标品类、选择性品类、便利品类、季节性品类中分别选择部分商品作为经营管理重点的商品。
公司下属所有门店都必须确保A类商品的库存并按要求陈列。
三.A类商品的管理
A类商品的库存管理:由总部采购人员为A类商品设置门店、配送中心库存限额。通过信息系统控制门店超限量订货。
A类商品陈列管理:由总部采购人员为A类商品设置陈列要求,各门店必须严格按照要求陈列。A类商品缺货时,门店不得以其他商品补充A类商品陈列位置。A类商品价格管理:营运部的市场价格调查应以A类商品为主,对于A类商品中的“”,商品部应保持51%以上单品对主力竞争对手的价格优势。(此项指标为采购员、采购经理目标考核项目之一)
A类商品的促销管理:A类商品促销期间,优先执行促销价格、陈列、库存标准,促销结束后复位。
四.A类商品计划的建立
销售数据分析,收集汇总市场调查报告,为A类商品计划提供決策支持依据。根据品类管理原则、数据分析报告、市场调查结果完成品类的“A类商品计划”。
汇总审核本部门“A类商品计划”
提交营运部征求意见。
最终审核确认。
在系统中录入A类商品信息。
提交营运部安排门店执行。
商品部、营运部安排巡店,检查指导各门店的A类商品标准执行情况。填写“巡店报告”。
五.A类商品计划的月度更新
每月25日前向各品类采购提供“月度销售分析报告”。
汇总、审核“月度销售分析报告”
营运部每两周向商品部提交“市场调查报告”,“A
类商品调整建议”。
各品类采购员每月30前提交“A类商品计划月度更新表”。
采购总监审核“A类商品计划月度更新表”,并呈报商品总经理审批。
信息录入员在系统中修改A类商品信息。
商品部、营运部安排巡店,检查指导各门店的A类商品标准执行情况。填写“巡店报告”。
第二部分:商品促销流程
一:计划方案
目标:制订促销计划、主题促销活动的促销企划方案、DM促销活动计划,保障阶段性促销的顺利实现,提高促销销售占比和单品销售,避免无效的促销费用投入和毛利损失
流程描述
由企划部负责提出“、节日、DM促销时间表”。
采购部根据各品类商品特点制订“促销活动方案”。
商品总监召开促销启动会议,相关人员参加讨论,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商品总监确认“促销方案”、“促销时间表”。
流程规则
“、节日、DM促销时间表”:应统一由一个部门负责。下一促销活动计划应在每年11月完成,采购部应与重点供应商进行促销活动计划的信息沟通。
促销预计销售:促销计划中的指标制订应首先根据本次促销期的长短选择同比或环比比较期,从IT系统中查询比较期内相关门店的来客数、客单价、销售额、毛利额指标;再根据设定的增长率计算促销期间计划指标。
二、促销准备
目标:明确促销计划分工,提高工作效率。
流程描述:
各品类采购按照“促销时间表”的规定时间安排与供应商洽谈促销事宜,必要时,与供应商签订“促销协议”。并提交促销商品清单。DM促销时,应同时提供商品样品或照片。
采购经理审核“促销商品清单”(即DM商品拍照清单)。
商品清单确认后,采购部应对促销商品进行市场调查
采购员根据市场调查结果最终确认促销商品售价;根据品类特点、门店实际情况预计促销商品销售量;设置促销商品库存、陈列标准,提交“DM商品采购清单”。采购总监审核DM商品采购清单
DM促销时,营销不配合采购部组织DM商品的拍照、排版。
DM促销时,各品类采购根据促销时间表要求,对DM样稿进行校对。DM促销时,商品总监审核DM样稿。
企划部负责督促DM印刷厂商和配送中心,及时按照“DM海报分配计划”向各门店派发DM海报。
三、促销执行
目标:对促销执行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和协调管理,确保促销活动的顺利实施,提高促销管理效率和促销效果的达成率。
流程描述:
各品类采购员根据促销预计销量及陈列要求向供应商下达促销商品 订单,并填写“门店分货清单”。
采购员督促供应商按时按量送货
巡店督导,对促销商品陈列、库存销售情况进行检查。
流程规则:
促销商品订货:为避免促销商品订、退货过程中出现差异,统一执行“前7后4”(促销价格有效期限为促销开始前7天至促销结束后4天),的促销商品订货价格。门店分货清单:促销商品的陈列,库存标准由各品类采购员设定,根据各门店情况将分配商品。
促销巡店:各品类采购员、采购经理必须安排促销期间巡店,并认真填写“采购巡店报告”,提交企划部汇总。对于屡次不执行促销标准的门店,应建议营运部对该门店负责人予以处罚。
四、促销评估
目标:对促销活动全过程的管理质量进行评估,确保促销管理质量的持续性改善,通过经验总结提高下一次促销活动的成功率。
流程描述:
企划部制定促销评估工作计划,并通知相关参与部门:促销评估内容、完成时间、参与人员、促销评估会议日程、日期等,并进行促销评估准备,资料收集,并完成促销商品销售和促销活动效果定量分析。
采购各品类采购员、营运部、配送中心分别完成“促销活动报告”。
企划部汇总“促销活动报告”完成“促销评估报告”。
采购总监审批“促销评估报告”,必要时召开“促销评估会议”,企划部负责促销活动评估,与会人员进行促销活动经验总结。
流程规则:
促销评估:采购部部应根据季节及品类特点制订促销效果的量化评估指标,例如日均来客数增长;日均客单价增长;日均销售额增长;日均毛利额增长等,作为促销评估的重要内容。
促销评估会议:促销评估会议由采购总监主持召开,应广泛邀请公司其他部门同事参加。与会者应充分促销活动经验,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和建议。
OPL自动建议订单
OPL建议订量 = DMS X 计算天数 – 库存数量 – 在线订量
DMS:平均日销量
库存天数=库存量 / DMS
计算天数=2次OPL的间隔天数 + 送货天数 + 2
平滑系数:DMS = 原DMS X 0.9+当日销量 X 0.1
10.商品房购销合同 篇十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国家《商品房购销管理办法》规定,兹有乙方自愿购买甲方商品房,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一、商品房的位置
井研县研城镇来凤村三组共同修建的住房一单元六楼一号,面积约m2。
二、商品房结构砖混,质量为合格,保质期10年。
三、商品房水电闭路户头各一支。
四、气户头由甲方统一办理、安装,乙方共同出资。
五、装饰要求:
1、进户门为普通防盗门;
2、铝合金窗。
六、房产证和土地证,由甲方和乙方一起办理,一切费用和税费由乙方自行负责。
七、乙方在签定合同时,一次性支付甲方全部房款元(大写:元整)。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人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公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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