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发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7篇)
1.某发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篇一
***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贮灰场灰坝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灰坝的安全管理,防止贮灰场灰坝垮坝造成人身财产损失及环境污染事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灰坝为公司贮灰场灰坝。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章 职责
第四条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是公司灰坝安全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编,并对本办法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五条
生产技术部是公司灰坝安全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办法的执行情况进行管理和考核。
第六条 环保分公司是灰坝的维护单位,负责对灰坝进行管理和维护。
第三章 工作内容、程序及要求
第七条 为了更好地维护灰坝安全,环保分公司应制定确保灰坝安全的有效措施和维护巡检制度,落实责任。
第八条 灰坝维护人员在发现灰坝出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报告生产技术部,制定详细的处理方案并实施,及时消除灰坝安全隐患。
第九条 一旦发现灰坝垮坝和因此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时,公司应立即启动《灰坝垮坝事故应急预案》和《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全力投入抢险救援工作。
第十条 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应定期监督检查灰坝隐患排查工作,定期委托评价机构对灰坝进行安全性评价,并监督有关单位进行整改,确保灰坝安全。
第十一条 生产技术部应及时组织环保分公司进行大坝隐患排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即组织整改。一旦接到地震灾害信息预报,应立即根据《地震灾害应急预案》发布预警,预警期间,环保分公司要安排人员实行24小时巡逻,生产技术部应组织购买抢险物资,制定因地震造成灰坝垮坝的应急措施。
第十二条 为了确保灰坝安全,必须定期做好以下监测工作:
(一)坝体位移监测:在贮灰场竣工三年内,可以每月监测一次;竣工三年后,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监测一次;在汛期及发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加强监测。
(二)坝体沉降监测:一般情况下,每季度监测一次;在汛期及发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加强监测。
(三)浸润线监测:正常情况下,每月测量一次,汛期及发 生地震等特殊情况下,应增加观测次数。根据浸润线监测数据,应及时绘出坝体浸润线。
(四)地下水位变化监测:地下水位监测应重点监测其变化 幅度及与地表水的联系。系统动态观测时间不少于 1 个水文年,并每月观测一次,雨季应增加观测次数。
(五)蚁穴、兽洞观测:应根据当地气候特点,每年春季、秋季应对大坝蚁穴、兽洞等进行全面检查。第十三条 巡检维护
(一)每天安排专人按巡回检查路线和巡回检查内容进行检查。
(二)巡回检查人员每天要对运行灰格水流走向、蓄水侧坝基坍塌情况详细检查。特别是大风雨天气要注意风浪对坝基的淘涮情况。严重时要采取有效措施用草袋子进行护坝,防止事故扩大。对运行灰格蓄水侧用草袋子护坡,护坡用的草袋子要高出水面1.5米以上,防止水对坝基的冲刷。
(三)每天对坝上的除灰管路支墩、柔性接头、管底土料进行详细查看,发现有雨水沟、接头渗漏要及时处理,防止灰管路漏泄冲垮坝堤。
(四)加强雨季汛期对灰坝、斜槽的重点巡视检查,观察竖井、斜井周围有无漩涡,灰坝周围的土沿有无渗水、裂纹、管涌及塌方,发现下雨冲刷出坑洞时要及时进行回填。
(五)当灰坝发现渗水或管涌时,立即找出漏点,用沙袋堵塞,出现管涌时,首先应从坝内找出渗水点,进行封堵,在管涌消失后,查明管涌原因进行彻底处理。
(六)如果灰坝竖井、斜槽的水位高,应组织人员打通排水口,疏通防洪渠,尽快加大排水量。
(七)保持灰坝前50~70米以上干滩运行。坝前淤排灰浆时,进行人工引流并及时排除积水,充分保持坝前干滩。
(八)日常巡检维护时必须做好详细记录,一旦发现异常,要立即报告生产技术部,以便及时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灰坝安全。日常检查要详细、到位,确保灰坝无缺陷、水位正常、排洪沟畅通无阻,排水设施完好。
第十四条 为了确保灰坝安全,每三年委托具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对贮灰场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安全与环境保护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贮灰场灰坝安全管理制度》元电规章〔2013〕077号相应废止。
第五章 支持性文件
1.关于印发《燃煤发电厂贮灰场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电监安全〔2013〕3号)2.***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应急管理办法
2.某发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篇二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试题
单位: 姓名: 得分:
一、选择题(20分 每题1分)
1、施工单位应对管理人员、作业人员每年进行不少于()次的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教育培训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A:一次 B:两次 C:三次
2、作业人员进入新的岗位或新的施工现场前应接受()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考核不合格的不得上岗。
A:安全生产 B:技术交底 C:文明施工
3、上岗前,安全管理人员在()旁检查工人安全防护用品的佩戴情况。
A:大门口 B:警示镜 C:施工现场
4、特种作业人员应按规定进行()和年审。
A:体检 B:考核 C:培训
5、职工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许可证,距离厕所、垃圾等污染源不得小于()米。A:30 B:40 C:20
6、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A:文明施工 B:安全第一 C:安全措施
7、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采用TN-S系统,符合()达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要求。A:二级配电,两级保护 B: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C:三次配电,三级保护
8、模板存放高度不得超过()米。
A:2 B:1.5 C:1.8
9、深基坑的加固与支护必须由()的施工单位承担。A:具备相应资质 B:设计单位选定的 C:建设单位指定的
10、脚手架内排立杆与建筑物距离大于()厘米必须进行封闭。
A:20 B:15 C:25
11、施工现场安全技术资料必须使用()印制的安全技术资料范本。
A:全省统一 B:全市统一 C:全国统一
12、密目安全立网应封闭严密,封闭高度应保持高出操作层()米。
A:1.5 B:2 C:1.8
13、冬、雨期施工时,砌体工程每日露天砌筑高度不超过()米。A:1 B:1.2 C:1.5
14、检验批、分项工程应由()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施工单位
15、施工技术资料每项工程(含分包工程)至少应整理()套。
A:4 B:2 C:3
16、工程质量事故和质量投诉应由()组织调查处理。
A:建设单位 B:监理单位 C:施工单位
17、施工总承包单位可将专业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A:总承包 B:专业承包 C:劳务分包
18、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履行的职责是()。
A:签发工程开工、复工审核表 B:签发工程款支付书
C:负责编制本专业的监理实施细则
19、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履行的职责是()。
A:审核签认竣工结算 B:根据工程项目的进展情况进行监理人员的调配,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 C:支持或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20、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项目履行的基本建设程序是()。A: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标准 B:审查工程分包合同 C:施工许可证
二、判断题(20分 每题1分)
1、《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于2005年5月19日由山东省建设厅发布并实施。()
2、事故处理的“四不放过”原则是:①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②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③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④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3、建筑施工现场的楼梯口、电梯井口、通道口、预留洞口为“四口”。()
4、脚手架可以钢木混搭,但不可以钢竹混搭。()
5、悬挑式脚手架的水平悬挑梁必须使用钢管。()
6、若悬挑式脚手架的悬挑梁使用型钢,搭设方案就不必进行计算了。()
7、临边防护栏杆及挡脚板,安全防护门必须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8、拆除脚手架时,周围应放置围挡或警示标志,并设专人看护,禁止入内。()
9、在建建筑物内严禁安排人员住宿,但可以设办公室办公。()
10、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应建立质量管理制度,健全质量保证体系。()
11、应使用预拌砼的工程必须按规定使用预拌砼,严禁现场搅拌,并应将供货合同送工程所在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备案。()
12、基槽(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建设单位应及时告知当地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基槽(坑)验收。()
13、砼浇筑前,应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且应验收合格后方可浇筑。()
14、施工现场宜配置移动式试块标准养护箱。砼、砂浆试块养护的温度、湿度应达到技术标准的要求。()
15、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5天稳定低于5摄氏度时,砖砌体工程施工应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16、水泥进场使用前,应分批对其强度,安定性进行复检。()
17、劳务分包单位必须自行完成承接的劳务作业工程,不得再行分包。()
18、总监理工程师可在项目监理机构中书面授权一名总监代表,代表总监理工程师行使全部职责和权利。()
19、总监代表负责主持编写项目监理规划,审批项目监理实施细则。()
20、项目监理机构人员组成应与监理合同约定的相一致。()
三、问答题(60分)
1、“三宝”、“四口”的检查标准?(10分)
2、施工用电的检查标准?(10分)
3、塔吊的检查标准?(10分)
4、电梯及物料提升机的检查标准?(10分)
5、简述监理规划的编制要求与主要内容(10分)
6、简述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要求与主要内容(10分)
试题答案
一、选择题
1、A
2、A
3、B
4、A
5、A
6、B
7、B
8、C
9、A
10、B
11、A
12、C
13、B 14C
15、C
16、B
17、B
18、C
19、C 20、A
二、判断题
1、对
2、对
3、对
4、错
5、错 6错
7、对
8、对
9、错
10、对
11、对 12对
13、对
14、对
15、对
16、对
17、对 18错
19、错 20、对
三、问答题
㈠三宝四口检查标准 答:
1、安全帽、、、、①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
2、安全网
①建筑物必须使用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进行封闭,架体内按规定设置安全平网。
3、安全带
① 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且高挂低用。
4、楼梯口、电梯井口防护
① 楼梯口必须设置牢固稳定的工具化防护栏。
② 电梯井口必须设置防护门,宜采用定型化、标准化、工具化产品(门栅网格不应大于15cm),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且高度不超过10m应设安全平网,网内不得有杂物,网与井壁间隙不大于10cm,不得进行硬防护。
5、通道口防护
① 通道口必须搭设定型化工具化防护棚,防护棚顶部材料可采用5cm厚木板或相当于5cm厚木板强度的材料,防护棚顶部严禁堆放材料,高层建筑应设双层。通道口两侧设防护栏、挂立网。
6、预留洞口防护
①对孔洞口(水平孔洞口短边尺寸大于2.5cm,竖向孔洞大于75cm的)都要进行防护。
②预留洞口必须用坚实盖板盖严,固定不移位,边长在1.5m以上的洞口,张挂安全平网并在四周设防护栏杆或按作业条件设计更合理的防护措施。
7、阳台、楼板、屋面临边防护
①施工现场中,作业面边沿无防护设施或围护设施高度低于80cm的,都要按规定搭设工具化临边防护栏杆。
② 临边防护应设置上下两道,上杆距地高度为1.2m,下杆距地高度为0.5-0.6m,立杆间距不大于2m,并设置挡脚板或立网。防护栏杆应使用工具化防护栏杆,牢固可靠,并涂红白相间警示色。
㈡施工用电检查标准 答:
1、外电防护
①防护严密,防护措施、防护材料材质符合要求。
2、接零于接地保护系统 ① 施工现场采用TN-S系统
② 专用保护零线适用双色多股线,线径不小于火线的二分之一
③ 接地体使用圆钢、角钢或扁钢,不得使用螺纹钢 ④ 保护零线由工作接地线、配电室(总配电箱)电源侧零线或总漏电保护器电源侧零线处引出,保护零线应连续,首端末端,中间和末端做重复接地
3、配电箱开关箱
① 总箱、开关箱设置灵敏的漏电保护器,总箱漏保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大于0.1S;开关箱漏保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 ② 固定箱体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1.4-1.6米,移动箱体的中心点与地面的垂直距离为0.8-1.6米,室外设置电箱应有防雨措施,箱体周围无杂物
③ 配电箱、开关箱内配件完整、有线路图、无杂物,断路器有明显可见断点
④ 配电箱遵守“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规定
4、现场照明
① 金属灯具外壳应做保护接零
② 室外灯具距地高度不低于3m,室内灯具距地高度不低于2.5m,否则应适用安全电压
5、配电线路
① 施工现场电缆应使用五芯线
②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两级保护”
6、用电档案
① 由电气技术人员编制专项用电方案,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监理总监审批
② 电工巡视记录、地极阻值摇测记录真实有效 ㈢塔吊检查标准 答:
1、塔吊安装
① 塔吊安装前到当地安监部门进行安装备案 ② 委托有拆装资质的部门进行安装 ③ 塔吊安装方案审批齐全,内容可行
④ 塔吊安装完毕后到技术监督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⑤ 塔吊使用一个月内到当地安监部门进行使用备案
2、四限位
①力矩限制器、超高限位、变幅限位、行走限位齐全有效
3、保险装置
①吊钩、卷扬机滚筒保险装置灵敏有效
4、塔吊指挥
① 塔吊司机、信号工持证上岗,安全教育、技术交底齐全真实
② 高塔作业使用对讲机
5、塔吊基础
① 混凝土强度符合要求
② 基础平实,设置排水沟无积水
6、电气安全
①避雷接地对角设置,符合规范要求
7、多塔作业
① 编制多塔作业防碰撞措施
㈣电梯及物料提升机检查标准 答:
1、附着
①附着装置安装符合说明书要求,连墙杆不与脚手架相连。
2、基础
① 基础坚实,有砼抗压合格报告等验收资料,排水畅通;在避雷保护范围外基础对角设置避雷装置。
3、架体
①架体无开焊、裂纹、严重锈蚀等明显缺陷,安装垂直度不超标。
4、保险限位
①起重机械的超高、变幅、力矩等限位器及吊钩、卷扬机滚筒等保险装置齐全、灵敏、可靠;外用电梯门连锁装置及防坠安全器灵敏、有效。
5、钢丝绳
①起重钢丝绳无断股、断丝超过10%现象。
6、卸料平台
①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安全门、护栏等齐全可靠、防护严密。㈤简述监理规划的编制要求与主要内容 答:
1、监理规划的编制应针对项目的实际情况,明确项目监理机构的工作目标,确定具体的监理工作制度、程序、方法和措施,并应具有可操作性。
2、监理规划编制的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委托监理合同及收到设计文件后开始编制,完成后必须经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批准,并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② 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编制;
③ 编制监理规划应依据:
——建设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及项目审批文件; ——与建设工程项目有关的标准、设计文件、技术资料; ——建立大纲、委托合同文件以及与建设工程项目相关的合同文件。
3、监理规划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① 工程项目概况; ② 监理工作范围; ③ 监理工作内容; ④ 监理工作目标; ⑤ 监理工作依据; ⑥ 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 ⑦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计划; ⑧ 项目监理机构的人员岗位职责; ⑨ 监理工作程序; ⑩ 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⑪ 监理工作制度; ⑫ 监理设施。
4、在监理工作实施过程中,如实际情况或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而需要调整监理规划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研究修改,按原报审程序经过批准后报建设单位。
㈥简述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要求与主要内容 答:
1、对中型及以上或专业性较强的工程项目,项目监理机构应编制监理实施细则。建立实施细则应符合监理规划的要求,并应结合工程项目的专业特点,做到详细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2、监理实施细则的编制程序与依据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 监理实施细则应在相应工程施工开始前编制完成,并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
② 监理实施细则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③ 编制监理实施细则的依据: ——已批准的监理规划;
——与专业工程相关的标准、设计文件和技术资料; ——施工组织设计。
3、监理实施细则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① 专业工程的特点; ② 监理工作的流程;
③ 监理工作的控制要点及目标值; ④ 监理工作的方法及措施。
3.某发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篇三
安监总管四〔2011〕8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有关中央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11〕11号)精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安委〔2011〕4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安委办〔2011〕18号)和《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办法》的要求,制定了《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认真抓好落实。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二○一一年六月八日
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全国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加强对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以下简称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评审组织单位管理
(一)评审组织单位是指由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统一负责冶金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组织工作的单位。
(二)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由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确定;地方安全监管部门根据工作实际自行确定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的评审组织单位,并由省级安全监管部门汇总,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备案。
(三)评审组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2.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组织程序文件、评审单位管理流程、评审档案管理制度等;
3.设有专职工作人员,其应具备与其承担评审组织工作相适应的能力;
4.参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
5.严格按照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办事,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
(四)评审组织单位职责:
1.配合安全监管部门做好评审工作和对评审单位的日常管理工作。对评审单位的现场评审工作进行抽查,发现抽查结果不合格的,评审组织单位应向相应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暂停评审单位评审工作的建议;对两次抽查结果不合格的,提出取消评审单位评审工作的建议。
2.对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企业在颁证后半年内进行现场抽查,并将抽查情况报告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对不符合要求的达标企业,向安全监管部门书面提出撤销其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等级的建议。
3.聘请评审专家,建立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库,并建立评审人员档案。
4.经安全监管部门授权,组织评审人员的培训和考核,承担评审人员培训、考核与管理等工作。
(五)评审组织单位工作程序:
1.评审组织单位收到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受理的企业申请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合规性审查工作。文件、材料符合要求的,在相应评审业务范围内的评审单位名录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评审单位,将申请材料转交评审单
位开展评审工作;不符合要求的,评审组织单位函告相关安全监管部门和申请企业,并说明原因。
2.评审完成后,评审组织单位对评审单位的评审相关材料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向相关安全监管部门提交评审报告和评审评分表等材料。
3.经安全监管部门公告的企业,由评审组织单位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有关规定颁发安全生产标准化证书和牌匾。
(六)评审组织单位要自觉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认真做好各项评审组织工作。
(七)评审组织单位应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组织单位登记表》(见附表1),报相应的安全监管部门备案。
二、评审单位管理
(一)评审单位是指由安全监管部门考核确定、具体承担安全生产标准化企业评审工作的单位。
(二)评审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法人资格,没有违法行为记录;
2.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固定工作场所和办公设施,具有必要的技术支撑条件;
3.有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评审程序文件、评审档案、质量控制体系、管理制度和评审人员档案等;
4.有10名以上通过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的评审员;
5.有与相应评定标准专业技术要求相符、满足评审工作需要、取得评审组织单位颁发聘书的评审专家;
6.配备负责安全生产标准化相关日常管理工作的专职工作人员;
7.经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评审组织单位考核合格。
(三)评审单位开展评审工作时,应当遵守下列行为规范:
1.评审单位不得自行或以安全监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名义或以欺骗手段到企业招揽业务;
2.与申请企业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3.坚持依法经营,遵守市场竞争规则,不采取欺诈、恶性竞争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
4.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杜绝商业贿赂和其他形式的经济违法犯罪行为;
5.加强评审人员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保证评审结果的科学性、先进性和准确性,不剽窃、不抄袭他人成果;
6.评审单位技术服务收费符合法律法规和有关财政收费的规定,并与申请企业签订技术服务合同,出现违法违规乱收费行为的,取消评审单位资格,并依法追究责任;
7.评审工作资料、申请企业现场勘查记录、影像资料及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妥善保管,并遵守保密协议;
8.认真接受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检查,自觉接受社会监督,配合评审组织单位的日常管理及检查;
9.落实评审单位责任,积极服务于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帮助企业开展隐患排查和治理,消除事故隐患,为推动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积极献计献策。
(四)评审单位应建立评审人员档案,并将下列材料汇总后报评审组织单位备案:
1.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人员登记表(见);
2.学历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
3.评审员培训合格证书;
4.其他相关材料。
(五)评审单位应按照以下流程开展评审工作:
1.评审单位收到评审组织单位授权和转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在现场评审前进行文件审查,并完成文件审查报告;与申请企业确定现场评审时间,函告申请企业,并签订技术服务合同,明确评审对象、范围,以及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
2.现场评审时,按照申请企业评审的评定标准中的管理、技术、工艺等要求,配足相应的评审人员,组成评审组。评审组至少由5名以上评审人员组成,其中至少包括2名由评审组织单位备案的评审专家;指定1名评审员担任评审组长,负责现场评审工作;现场评审采用资料核对、人员询问、现场考核和查证的方法进行;现场评审完成后,向申请企业出具现场评审结论,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完成时间,评审组全体成员须在现场评审结论上签字。
3.申请企业整改完成后,评审单位依据整改情况的实际需要,进行现场或整改报告复核,确认其整改效果。若整改符合相关要求,评审单位形成评审报告,由评审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后,向评审组织单位提交评审报告、评审工作总结、评审结论原件、评审得分表、评审人员信息等相关材料。
(六)评审工作应在接到评审组织单位授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不包括企业整改时间);集团公司企业一次申请评审企业较多的,由评审组织单位根据申请数量情况批准适当延长评审时间。
(七)填写《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单位登记表》(见附表2),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及评审组织单位备案。
三、评审人员管理
(一)本办法所称的评审人员,包括评审单位的评审员和评审组织单位聘请的评审专家。
(二)评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评审单位的正式职工;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且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评价师或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务;
3.熟悉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等,掌握相应的评审方法;
4.通过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考试合格,取得培训合格证书,并按时接受复训。
(三)评审专家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生产经营单位、科研院所、高等院校、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身体状况良好,能胜任评审工作;
2.具有至少5年以上相关专业技术或安全管理现场工作经历,并经所在单位推荐确认;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以上(含大学)学历,且具有工程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4.具有与评审工作要求相适应的观察、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协助或独立开展对申请单位的文件评审和现场评审等工作;
5.参加评审组织单位组织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件和标准化等知识的培训;
6.取得评审组织单位颁发的聘书。
(四)评审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和相关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评定标准;
2.评审前主动向评审单位公开与申请企业的利害关系,不隐瞒任何有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信息;
3.仅参加相关专业领域的评审工作,遵守现场评审工作秩序,认真完成对申请单位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等工作,提交完整的现场评审报告等资料,并对作出的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结论负责;
4.严格遵守公正性与保密承诺,在从事合规性审查、文件审查和现场评审时,不得泄露申请单位的技术和商业秘密;
5.认真完成安全监管部门或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安排的其他任务。
四、附则
1.本办法适用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贸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评审工作。
2.评审组织单位管理适用于各级安全监管部门。
3.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管理适用于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所确定的冶金等工贸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的评审单位和评审人员管理。省、市(地)级安全监管部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和本部门实际,创新工作方法,自行制定评审单位、评审人员管理办法。
4.评审组织单位、评审单位、评审人员要按照“服务企业、公正自律、确保质量、力求实效”的原则开展工作,为提高企业安全管理水平,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作出贡献。
5.经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评审组织单位确定的评审人员,可参加安全生产标准化二、三级企业评审工作。
4.现场安全制度和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篇四
现
场
安
全
制
度
和
文
明
施
工
管
理
办
法
2009年1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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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
1、组织机构 ···················
2、项目工程安全的基本要求 ·············
3、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基础条件 ············
4、安全检查 ····················
二、项目工程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
三、高空安全作业 ·················
四、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
六、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
七、现场防火卫生须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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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一)组织机构
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技术负责人、安全员为副组长,施工员、材料员等其他(根据需要)为组员,要明确施工,明确岗位责任,奖罚兑现。
2、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公司要求,结合工地实际情况,制定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制度的奖罚办法。
3、凡安全防护措施不齐备,存在严重隐患。或管理人员盲目指挥,安全无保证时,安全员有权令其停工,坚持一票否决制。
(二)工程安全生产基本要求
1、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安全工作与生产任务同时计划、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总结、同时评比,安全防护措施要提前施工,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2、加强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人报到后,按在册人数开会宣传有关法规、规章制度,由项目经理与每个人签定《安全生产合同书》,未经教育培训和签定合同书的人员不准上岗作业。
3、每个分部分项工程,按工种由项目经理或施工员,向班组做安全交底,交底要求具体、明确,要有正式的书面记录和签字。特殊工种,如架子工、电工等分别按安全技术标准规程做专项技术交底,形成书面文字,签字后交付作业。
4、每月安全领导小组作一次工地的安全检查,平时,针对存在的问单位: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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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及时分片或分组开会教育,令其整改。
5、每天安全员和班组长向班组安全讲话,检查安全准备工作,紧跟生产制度,进行监护,对违章作业,及时纠正,对冒险作业,坚决制止。其教育或均需记录签字,以示慎重敲响警钟。
6、严格“三件宝“的使用,上班不戴安全帽的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的一次罚款5-30 元,不听劝阻的,停止其作业。安全网间隔一层搭设,必须牢固可靠,符合规范要求。
7、严禁酒后上班,不准打赤脚、穿拖鞋、硬底鞋上班。不准高处向下扔物品,违规罚款5-30 元。
8、“四口”,坑、井、易燃易爆场所,电源装置和危险地带,要有护栏,夜间设红灯示警。
9、特殊工种,如电工、架子工、焊工,起重工、机械工等必须持证上岗,无证人员不准进行操作。
10、机械设备有漏电保护装置和接零接地,施工电线架空搭设,不准线拖在地上,开关、插座集中在配电箱内,有防雨装置由电工专职管理。
11、经常对机械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养,每天上班试运行运转后才能进入施工操作,严禁塔机等机械设备带病作业。
12、易发生触电事故地方和移动照明,使用36 伏低压行灯。
13、搅拌台、钢筋制作场、木工制作场,必须在牢固棚架下操作。磨石机、水泵操作和电工等,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作业。
14、木工房、库房、工棚、厨房等临时设施,配套足够的灭火器材,单位: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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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有醒目的警示标志,严禁吸烟。
15、暑期施工,有相应的十滴水,清凉油等,防暑药品,爆晒地点,应有遮荫措施。对粉尘,有毒气体有保护措施。
16、若发生安全事故,除积极挽救伤员和上报外,必须按“三不放过”原则,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切实整改。
(三)项目工程安全管理基础资料
安全档案资料是安全基础工作之一,也是检查考核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治疗和反映工作情况的重要依据,同时是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分析、研究、掌握安全动态,以便改进工作,达到预测、预报、预防事故的目的,必须及时作好作全,真实反映情况。要作好的治疗主要有:
(一)工地的安全组织机构及岗位责任制;
(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各项制度;
(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四)安全技术资料(计划、措施)、交底、检查验收;
(五)班组安全活动情况(包括违章作业的教育、处理);
6、组安全工种人员上岗证复印件(编汇成册,注明上、离岗时间和原因);
7、奖罚资料;
8、伤亡事故档案;
9、有关文件、会议记录。
(四)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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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按《深圳市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检查评分表》中的项目,逐一检查。
2、对安全管理基础资料逐一核实,审查。
3、作出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整改意见。
4、复查整改情况。
二、项目工程文明施工基本要求
(一)执行政府有关文明施工规定,进行经常性的文明施工教育,完善“三牌一图”,即施工公告牌、安全警示牌、文明施工牌和现场平面布置图,标明工程要点和主要施工人员。
(二)按“门前三包”要求,责成值班人员天天打扫环境,看护好绿化,市政等公用设备,不因施工受到损坏。
(三)车道进出口路面硬化处理,雨天车辆进出由专人冲洗车辆,不让泥浆带入公路。
(四)各种材料必须按施工平面图位置堆放,保证施工道路平整、畅通。散堆材料随用随收堆,钢材成捆堆放在雨棚中,水泥在库房中分类堆码整齐,用后的器材及时清场,将剩余材料回收到指定地点堆放好。
(五)超过噪音限度的施工作业,必须控制,如元盘锯,刨木机等,尽量安排白天工作,不在夜间使用。
(六)作好施工现场灭鼠蚊蝇工作。严禁赌博,打架斗殴,违者罚款10—100元。
(七)工人进场,按身份证进行登记造册,并向当地派出所办理暂单位: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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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手续,防止作案人员混编入民工队伍中间。
(八)家属来访,不准在作业现场交谈,特别是.老人小孩,不准进入施工现场。
三、高空安全作业规程
(一)从事高处(空)作业人员,要定期作体检,凡有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精神病等不适应于高处作业的人员,禁止攀高作业。
(二)距地面2m 以上,工作创面坡度大于45 度,工作地面没有平稳的立脚地方或有移(振)动的地方应视为高处作业。
(三)防护用品穿戴整齐,裤脚要扎住,戴好安全帽,不穿光滑的硬底鞋,要有足够强度的安全带,并将绳子牢系在坚固的建筑结构上或金属结构架上。
(四)登高前必须办理登高作业许可证,施工负责人对全体人员进行现场安全教育(特殊高空作业)。
(五)检查所用的用具(如安全帽、安全带、梯子、跳板、脚手架、防护板、安全网等)必须安全可靠,严禁冒险作业。
(六)如有靠近电源线路作业时,应先联系停电,确认停电后方可工作,并设置绝缘挡板,作业者最少离开电线2m 以外。
(七)高处作业所用的工具、零件、材料等必须装入袋内,上下时受中不得疏忽,不得在高处往下投扔材料或工具等,不得将易滚滑得工具、材料堆在脚手架上,不准打闹,工作完毕,应及时清理工具、零星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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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要处处注意警视标志、危险地方夜间作业必须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否则禁止作业。
(九)严禁上下同时垂直作业者,若特殊情况必须垂直作业,应经有有关领导批准,并在上下两层中间设置专用防护棚或其它隔离措施。
(十)严禁坐在高处无遮拦处休息、睡觉,防止坠落。
(十一)不论任何情况,不得在墙顶上工作或通行。
(十二)脚手架的负荷,每平方米不得超过270kg/m2
(十三)脚手板、斜道板、跳板的交通运输道、楼梯等应随时请扫。
(十四)进行高空焊接,气割时必须事先清理火星飞溅范围内的易燃,易燃物或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才能施工。
(十五)遇有六级风力时,必须禁止露天高处作业。
(十六)使用梯子时,必须检查梯子是否坚固,是否符合安全要求,立梯坡度以60 度为宜,梯底宽度不小于50cm,并应设防滑装置。梯顶无搭勾,梯脚不能稳固时,须有人员扶梯,人字梯拉绳必须牢固。
四、现场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一)凡承包单项工程的承包人,在签定合同时,必须签定安全责任合同,对自己所管辖的民工生命安全负责,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均由承包人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系。
(二)一切施工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戴好安全帽,栓好安全带,单位: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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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自己的生命安全。凡违反规定或冒险作业,发生伤亡事故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自己负责,与他人无关。
(三)所有的起重指挥和挂钩人员,在未操作之前,必须环视周围和楼下,有无人员工作,要求做到一要看,二要喊,三离开后,才能指挥起重,做到人生安全,否则发生人身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完全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四)载人机械人员,一切操作必须按规范执行。凡不听指挥,违章操作,造成人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塔机工负责赔偿。
(五)制模、砖工等一切工种和人员,在高空作业时必须将工具和物品放在安全可靠之处,保证安全,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事故或材料损失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肇事者全部赔偿。
(六)现场所有人员,严禁站入灰盘和砖架内操作或玩耍。违反规定罚款10~20 元,如发生伤亡事故,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由自己完全负责,与他人无关。
(七)现场一切人员,均不准在室内向室外、在高空向楼下乱倒乱丢渣子和物品,违者罚款10~50 元,如造成人生伤亡事故和材料损失者,由肇事者负责赔偿。
(八)现场的所有电线都必须架空设置,不准落地、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免伤人。电线的一切接头必须包扎完好,不得漏电。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事故,由肇事者赔偿一切损失,直至法律责任。
(九)凡在人行道上空作业,必须搭设安全封闭通道,保证行人畅单位:深圳市美芝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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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安全。
(十)凡在高空作业,向下放跳板或其他物品时,必须用绳子捆牢,不准用手拿着下滑,避免伤人。如违反规定,造成人生伤亡和物品损失者,由肇事者承担责任,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民工入场时必须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公司、工地、班组),认真开展班组安全生产活动,做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的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
五、班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制
(一)严格执行公司安全保卫规则。
(二)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讲求职业道德,班前、班后布置工作时,同时强调安全教育,自身带关,人人遵守。
(三)无条件地接受有关部门的安全、文明施工、质量监督检查,对现场不安全因素,应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以预防。
(四)带头穿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合理安排工作,做到力所能及,严禁强行违章指挥。
(五)发生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共同协助事故处理,并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技安管理水平。
(六)不准带小孩和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七)作好班前教育、讲话记录,经常检查工地,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整改。
六、班前安全活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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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各施工班组作业前,应明确当天的工作任务,必须针对性安全交底。
(二)工作前,必须对操作者的安全防护用品进行检查,不合格者,不准施工作业。
(三)作业前,应对施工区域内的机具、设备、工用具、脚手架等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立即消除,排除环境中的不安全因素。
(四)了解职工的身体状况,身体不适、有病者不得从事施工作业。
(五)对安全作业点应特别提出,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六)不准打架斗殴,不准赌博,违者罚款50~100 元。
(七)认真作好安全活动记录和文明施工检查记录。
七、现场防火卫生须知
(一)工地应保持场容场貌整洁卫生,弃渣弃物应集中倾倒入垃圾桶和垃圾坑内。
(二)施工污水必须两次澄清(1~1.5m3 沉沙井两个)后排入沟内。
(三)出场运渣车辆必须冲洗后上公路,不准带泥行驶。
(四)库房及民工住房、厨房应有防火宣传标语,应设置防火灭火和其他消防装置。
(五)易燃易爆品应有专人管理,有符合规范要求的库房设施。
(六)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要符合规定要求,严禁乱拉乱接和使用电炉等器具,施工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配电箱内应设触电保护装置,配电箱加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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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某发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篇五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3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8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号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15号电网调度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39号电力设施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52号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9号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发〔2010〕23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号劳动保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6号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3号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6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号电力安全生产监管办法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3号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管理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5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2号电网运行规则(试行)
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令第24号电力可靠性监督管理办法
电监安全〔2005〕24号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安全注册办法》和《水电站大坝安全定期检查办法》的通知
电监安全〔2006〕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电监安全〔2006〕34号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总体方案
电监安全〔2006〕38号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运行安全信息报送办法》的通知 电监市场〔2006〕42号发电厂并网运行管理规定
电监安全〔2007〕11号关于深入推进电力企业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
电监安全〔2009〕4号关于印发《水电站大坝安全监测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电监安全〔2009〕61号电力企业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办安全〔2011〕74号关于做好电力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公安部〔1999〕8号令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实施细则
能源电〔1993〕45号电力系统电瓷外绝缘防污闪技术管理规定
能源部安保安〔1992〕40号防止全厂停电措施
水电部〔85〕电生火字87号文防止20万千瓦机组大轴弯曲事故的技术措施 水电部〔86〕电生火字第193号文发电机反事故技术措施
水电部〔86〕电生火字第194号文防止20万KW机组严重超速事故的技术措施 国电发〔1999〕579号汽轮发电机运行规程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技监局锅发(1999)202号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国电公司2001水电厂防汛工作检查大纲
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GB 2894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
GB 3787-2006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护安全技术规程 GB 4053-1993固定式钢直梯安全技术条件
GB 4962-2008氢气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GB 6095-1985安全带
GB 6096-1985安全带检验方法
GB 9448-1988焊接与切割安全
GB 12011-2000电绝缘鞋通用技术条件
GB 17622-1998带电作业绝缘手套通用技术条件
GB 18218-200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50034-2004建筑照明设计规范
GB 50011-2008建筑抗震设计规范
GB 50150-200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GB 50217-200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 50229-2006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防火设计规范
GB 50260-1996电力设施抗震设计规范
GBZ 158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
GB/T 14285-2006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
GB/T 16178-1996厂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技术要求
GB/T 16434-1996高压架空线路和发电厂、变电所环境污区分级及外绝缘选择标准 AQ/T9002-2006生产经营单位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AQ/T9006-2010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DL 408-1991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
DL 435-1991火电厂煤粉锅炉燃烧室防爆规程
DL 438-1991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
DL 612-1996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监督规程
DL 647-1998电力工业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规程
DL 740-2000电容型验电器
DL 5000-2000火力发电厂设计技术规程
DL 5027-1993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572-2010电力变压器运行规程
DL/T 573-2010电力变压器检修导则
DL/T 587-2007微机继电保护装置运行管理规程
DL/T 596-1996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
DL/T 616-2006火力发电厂汽水管道与支吊架维修调整导则
DL/T 621-199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
DL/T 619-1997水电厂机组自动元件及其系统运行维护与检修试验规程 DL/T 651-1998氢冷发电机氢气湿度技术要求
DL/T 676-1999带电作业绝缘鞋(靴)通用技术条件
DL/T 687-1999微机型防止电气误操作装置通用技术条件
DL/T 711-1999汽轮机调节控制系统试验导则
DL/T 724-2000电力系统用蓄电池直流电源装置运行与维护技术规程 DL/T 748-2001火力发电厂锅炉机组检修导则
DL/T 755-2001电力系统安全稳定导则
DL/T 824-2002汽轮机电液调节系统性能验收导则
DL/T 838-2003发电企业设备检修导则
DL/T 843-2003大型汽轮发电机交流励磁机励磁系统技术条件
DL/T 856-2004电力用直流电源监控装置
DL/T 970-2005大型汽轮发电机非正常和特殊运行及检修导则
DL/T 995-2006继电保护和电网安全自动装置检验规程
DL/T 996-2006火力发电厂汽轮机电液控制系统技术条件
DL/T 1040-2007电网运行准则
DL/T 1049-2007发电机励磁系统技术监督规程
DL/T 1051-2007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DL/T 1123-2009火力发电企业生产安全设施配置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TSG Q7015-2008起重机械定期检验规程
YD/T 1821-2008通信中心机房环境条件要求
GB 17621-1998大中型水电站水库调度规范
GB 50201-1994防洪标准
GBJ 138-1990水位观测标准
GB/T 962-2001水轮机调速器与压油装置运行规程
GB/T 7894-2009水轮发电机基本技术条件
GB/T 8564-2003水轮发电机组安装技术规范
GB/T 9652-1997水轮机控制系统技术条件
GB/T 15468-2006水轮机基本技术条件
GB/T 17189-1997水力机械振动和脉动现场测试规程
DL 5180-2003水电枢纽工程等级划分及设计安全标准
DL/T 556-1994水轮发电机组振动监测装置设置导则
DL/T 563-1995水轮机电液调节系统及装置技术规程
DL/T 619-1997水电厂机组自动化元件及其系统运行维护与检修试验规程 DL/T 710-1999水轮机运行规程
DL/T 751-2001水轮发电机运行规程
DL/T 792-2001水轮机调速器及压油装置运行规程
DL/T 817-2002立式水轮发电机检修技术规程
DL/T 5178-2003混凝土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 60-1994土石坝安全监测技术规范
SL 61-1994水文自动测报系统规范
SL 75-1994水闸技术管理规程
SL 224-1998水库洪水调度考评规定
SL 230-1998混凝土坝养护修理规程
SL 240-1999水利水电工程闸门及启闭机、升船机设备管理等级评定标准 SL 258-2000水库大坝安全评价导则
SD 335-1989水电站厂房设计规范
SDJ 278-1990水利水电工程防火设计规范
JTJ 305-2001船闸总体设计规范
GB/T 19271雷电电磁脉冲防护 第一部分 通则
GB/T 19960-2005风力发电机组
GB/T 20319-2006风力发电机组验收规范
GB/Z 19963-2005风电场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DL/T 666-1999风力发电场运行规程
DL/T 796-2001风力发电场安全规程
DL/T 797-2001风力发电场检修规程
DL/T 5036-1994转桨式机组组装与试验工艺导则
6.某发电企业现场安全文明生产标准化建设管理办法 篇六
北京城建集团乌海市行政中心
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健康,提高和规范总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切实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环境保护法,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
第二章 组织机构职责
第三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是工程总承包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第四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生产副经理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 工程总承包项目部设安全部,安全部是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业务管理部门;
第六条 工程各分包项目经理部经理是分包工程管理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的过程控制工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作,并接受总承包项目经理部以合同、契约的方式实施的控制管理;
第七条 分包项目经理部应设立专职安全员、环保员,负责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第八条 外埠施工队伍根据本队伍人数,每50人设立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员、环保员,负责本队伍作业时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第三章 培训教育
第九条 项目经理应按规定参加集团公司组织的安全教育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项目经理安全资质证书》;
第十条 安全员应经培训教育考核,取得《安全员上岗证》,《安全员上岗证》应定期审核,保证有效性;
第十一条 外埠施工队伍上岗前,应进行入场教育并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自带队伍的项目经理部外施人员的入场教育由项目经理部组织,分包方外施人员入场安全教育由分包方负责组织,考试结果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第十二条 外部施工队伍换季或分包工程任务内容发生较大变化时,应重新组织安全教育;
第十三条 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承建工程的施工特点、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及急救措施、防护用品用具的正确佩戴、使用方法;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文明安全工地标准、典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型安全事故案例;
第四章 监督检查
第十四条 工程总承包部安全部每季度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检查,检查内容是:、检查总包方是否与工程分包方签订了工程分包经济合同,同时对分包内容和分包方式的表述是否明确,是否明确了双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的责任和义务;、检查总包方是否与工程分包方签订了安全生产、文明名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协议书,协议书中是否明确了双方的责任、义务以及发生事故、事件所应承担的责任;、检查总包方是否与机械、车辆、设备出租方签订了租赁协议,协议书中是否明确了租赁方式及双方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是否审查了出租方的企业资质;、检查总包项目是否建立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是否建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是否建立了责任制、检查制度和奖罚制度,检查和奖罚是否有记录;是否对地下管线情况组织了详细调查,并向分包方进行了交底;、自带队伍施工的项目经理部对外施人员是否组织了教育培训和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依据有关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实施具体检查,做好记录和整改情况反馈的收集工作;
第十五条 项目经理部根据建设部《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标准》及乌海市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有关规定和集团公司文明四区要求,每月由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项目生产副经理组织对总包工程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按“三定”原则进行纠正和整改,并如实填写《施工现场检查记录表》《施工现场检查评分汇总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月报表》,并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月报表》报安全部备案;
第十六条 分包方应每旬组织一次文明施工联合检查,检查结果填写《乌海市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考核表》报项目经理部备案;
第十七条 施工现场的专、兼职安全员、环保员每天对现场进行检查,做好日检纪录,及时向主管项目领导汇报检查情况和处理情况,发现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将人员撤离危险作业区并下达停工指令;对分包方存在的隐患和人员违章行为,根据集团北京城建集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试行)》城建工程发[2002]173号文件有权进行经济处罚。
第五章 事故事件报告
第十八条 事故报告调查处理执行《事故报告调查处理程序》文件规定。
第十九条 项目经理部组织施工前,应针对施工现场具体情况,科学、合理组织施工,严格遵守作业时间,防止扰民曝光事件发生;一旦发生扰民事件、民扰事件或曝光事件项目经理部应及时报告安全部,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力争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第二十条 项目经理部在施工前应联系相关部门,对施工区域所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有地下管线情况进行全面调查,并向分包方进行详细交底;一旦发生挖断地下管线等情况,目击者应立即报告项目有关领导,项目经理部在组织抢修的同时,应立即报告乌海市相关部门。
第六章 奖惩办法
为加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管理,增强作业人员的安全防护和自我保护意识,从而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特对现场安全生产作以下罚规定。
一、施工现场存在隐患严重,接到隐患通知书凡愈期不改的,每未整改一条罚款100元,罚负责人50元。
二、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罚款20~100元,管理人员加倍。(同时违反两条以上者加倍处罚)。
1、进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的。
2、在无可靠防护的高空作业时,不用安全带者。
3、不按规定宽穿戴防护用品者。
4、未经领导技术人员同意,擅自拆改现场安全防护装置或设施者。
5、无“特种作业操作证”擅自从事特殊工种作业者。
6、酒后上岗操作者。
7、擅自从高处(空)向下投掷物体者。
8、对施工中违章者,不听现场管理人员和安全部门人员劝阻和智慧的。
9、其它违章作业者。
三、凡有下列行为这一者将加重处罚:
1、施工预留孔洞及临边无防护或防护不符合规定的,每处罚款100元。
2、电梯井口、楼梯口无防护或防护不合格的,每处罚100元。
3、电梯井内无首层网或随层网的,每缺少一层罚款100元。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4、电梯井道作垃圾通道不及时清理的,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5、吊篮架子、外挂架子下方未设首层接网的,每处罚款1000元。
6、现场的机械设备、带病作业的,每处罚款500元。
7、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未采取自上而下的顺序或未按方案拆除而冒险蛮干,罚款1000元。
8、塔吊司机、信号工、电焊工、电工无证操作的,每发现一人罚款500元,并加罚该单位负责人200元。
9、蛙工打夯机操作人员未穿绝缘鞋、未戴绝缘手套的,每人罚款200元。
10、碘钨灯灯罩与金属灯架间无绝缘措施,未设保护零线、电源线有严重磨损的,每盏罚款100元.11、电焊机一、二次线破损,未安装使用防触电装置,装置损坏未及时送修的,每台罚款1000元。
12、严格执行架子审批制度,凡未经审批就支搭工具式、落地式、井字架、烟囱架等架子,处以500~1000地罚款,罚该队队长100地,罚安全员50元。
四、凡因管理或发生事故而受到上级罚款时,被罚单位承担上级全部受罚款金额和有关费用,并且项目部加罚:
1、发生因工重伤的每人处以5000元的处罚。
2、发生因工死亡1~2人以上重大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款10000元。
3、发生因工死亡3人以上重大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款20000元。
4、凡以上三项隐瞒不报,被发现的加一倍处罚。
项目部对施工队或个人的罚款,一律从外部施工队的付款中扣留。
五、奖励:
1、对施工中制止违章操作,从而避免安全隐患及事故的人员,视情况进行一次性奖励100至1000元。
2、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取得明显效益和做出重大贡献人员,视情况进行一次性奖励200至2000元。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第七章 防护用品
第二十一条 劳动保护用品、用具主要包括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漏电开关、弧焊变压器防触电保护装置及临时用电配电箱(柜)等;
第二十二条 个人防护用品的配发应严格执行国家经贸委颁发的《劳动防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字[2000]119号文件);
第二十三条 总承包工程施工现场的防护用品、用具应符合下列标准及规定: 作业人员所用安全帽应符合GB2811—1989标准,并印有城建集团标识; 所配备的大眼安全网应符合GB5757—1997标准,所用的密目安全立网应符合GB16909—1997标准,并且颜色统一; 高处作业人员所配备的安全带应符合GB6095—1985标准; 5 临时用电所用的漏电断路器应符合GB8629—96、GB6829—95、GB10917标准,其安装和运行应符合GB13955—92标准; 所用临电箱(柜)应符合GB7251标准和集团临电管理规定; 7 交流弧焊机变压器的防触电保护装置应符合GB10235—2000标准; 按规定设置安全标志,安全标志应符合GB/T15565标准; 第二十四条 自带队伍施工总包工程项目经理部在购买上述防护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用品用具前,应及时向乌海市安检站申报(申报表附后),购买安全帽、安全网、安全带,应附企业营业执照、产品试验报告、特种劳动防护用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外部企业进京许可证复印件;购买漏电断路器,应附企业营业执照、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复印件;购买弧焊变压器防触电保护装置应附企业营业执照、国家质量认证中心颁发的 CCC 证书和产品合格证复印件;经审批后方可购买,防护用品用具入场后由项目安全管理人员负责验收并签字,总承包部安全部负责对购买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其中的不按审批意见自行购入的不合格品责令停止使用,并按集团公司《北京城建集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 实行工程总分包的工程分承包方所用的上述防护用品、用具由分承包方按有关规定采购、配发和使用,总承包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分承包方防护用品用具的质量情况和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其中的不合格品总包项目有权责令分承包方将不合格品清退现场,并对分包单位按集团公司《北京城建集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对分承包方实施经济处罚;为防止触电事故及维护总承包工程的整体形象,在同一总承包工程现场内,应使用同一厂家的配电箱柜和安全网;
第八章 特种作业
第二十六条 特种作业范围、类别、培训考核发证及监督管理工作应严格执行国家、乌海市、集团公司三个层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文件的有关规定; 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第二十七条 自带队伍施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对其所用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在项目管理资料中必须建立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并附特种作业操作复印件,任何人无权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种作业,一经发现按违章指挥处理;
第二十八条 自带队伍施工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施工队伍中的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监督检查,对无证或无效证件人员责令人员所属单位将其调离特种作业岗位,同时按集团公司《北京城建集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对人员所属单位予以经济处罚,对持复审国过期实效证件人员应以书面形式责令人员所属单位限期完成证件复审工作;
第二十九条 实行工程总分包的总承包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人员有权对工程分承包方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各类违反特种作业管理规定的情况,依据集团公司《北京城建集团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奖罚办法(试行)》以及双方签订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协议书》中的有关规定,按违约责任对分包方予以经济处罚;
第九章 管理资料
第三十条 工程总承包部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管理资料,记录、保存日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及相关管理资料;
第三十一条 上报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资料内容包括:
1、施工组织设计 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1、施工组织总设计(包括基础、结构、装修阶段平面布置图)
2、临时用电施工组织总设计
3、施工组织设计变更资料及审批手续
2、机构和职责
1、项目安全生产责任制
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图
3、分包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名册(单位、职能部门、通讯方式)
4、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责任区划分
3、安全教育培训
1、本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记录、考卷
2、分包项目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备案)
3、分包项目特种作业人员名册、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印件(备案)
4、安全交底
1、总包安全技术交底
2、地下管线保护措施、交底
5、设备实施验收
1、分包单位重要防护用品合格证及检验资料备案
2、分包单位重要临时用电设备合格证及检验资料备案
3、分包单位高大、异型架子方案、验收资料备案
6、安全检查与改进
1、安全检查制度
2、安全检查记录及整改反馈 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3、安全检查评分表(月)
4、分包项目检查评分表(旬)
5、连续发生事件的纠正预防措施
6、奖罚记录
7、月报表
7、安全生产协议
1、总分包安全生产协议
2、对分包单位安全管理经济制约措施
3、总包、分包项目安全生产认许可证
8、危害辨识、管理方案
1、危害辨识、评价表
2、重大危害因素清单
3、风险控制计划
4、安全、环境管理方案
9、应急预防与事故处理
1、项目应急预案
2、事故处理资料
10、协商交流与业务改进
1、会议记录(项目、召开分包单位业务人员会议)
2、重要信息交流协商记录
第三十二条 总包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管理资料内容包括:
11、组织机构和职责 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1、项目环境管理制度
2、项目环境管理体系图
3、分包项目环境管理人员名册(单位、职能部门、通讯方式)
4、施工现场总平面图、责任区划分
5、排污登记表(环保局批复)
12、管理方案、应急准备
1、安全、环境管理方案
2、应急预案
13、环境因素识别评价、控制
1、环境因素识别表
2、重要环境因素控制计划
3、分包项目重要环境因素监测测量记录
14、教育培训
1、本项目教育培训记录、考卷
2、分包项目教育培训记录(备案)
15、协商交流
1、会议记录
2、重要信息协商交流记录
3、月报表
16、相关文件
第三十三条 直接带队伍施工的项目经理部,应督促外部施工队伍及时建立本队伍安全管理制度、入场安全教育、班前安全讲话记录乌海市行政中心办公楼工程项目经理部 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Beijing Urban Construction Group Co., Ltd.等安全管理资料;
第三十四条 分包项目经理部安全管理资料、环境保护管理资料、文明施工管理资料由各分包项目经理部根据本单位规定和总包项目经理部具体要求,自行建立。
第十章 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相关文件规定和标准要求。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中条款与上级文件、标准相悖时执行上级文件、标准规定。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之下发之日起执行。
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篇七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项目的安全管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改善劳动条件。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天富水利电力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建筑工程公司的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评估和评价。
3、职责 3.1安全科职责
3.1.1安全科是公司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的归口部门。3.1.2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3.1.3做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推广先进经验。3.1.4掌握安全生产情况,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1.5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于不定期安全检查。
3.1.6参加审查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措施方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7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教育。
3.1.8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3.1.9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由权暂停生产,并报告领导处理。
3.1.10对违反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法规的行为,经制止说服、劝阻无效时,由权越级上告。
3.2技术科职责:
3.2.1技术科对施工生产中的有关技术问题的审核、审批部门。3.2.2对该上劳动条件,减轻体力劳动,消除噪音,治理毒等危害,制定技术防护措施。
3.2.3审核、审批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方案。3.2.4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3.2.5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3.3工程管理科职责
3.3.1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与条例。3.3.2对模板支、拆检查验收工作,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措施。3.3.3参与安全活动和定期与补丁其安全检查。
3.3.4对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等有权制止和劝阻,对不服从劝阻的项目和个人,有权向主管部门报告。
3.3.5参与对模板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的审核,并可提出意见。3.3.6结合项目特点,提出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方案。3.4综合管理科职责
3.4.1综合管理科是公司宣传归口部门
3.4.2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条例、制度、教育广大职工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3.4.3配合安全部门做好各种安全生产竞赛活动,做好宣传鼓动工作。3.4.4及时总结报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的先进事迹和好人好事。3.5项目部经理职责
3.5.1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3.5.2认真落实安全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管理的各项措施,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和设施,设备交换验收使用制度。
3.5.3领导组织项目工程安全生产检查,定期研究分析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生产问题,并加以落实解决。
3.5.4落实安全措施费用,做到专款专用。
3.5.5发生事故,保护好现场,及时上报,并认真吸取教训。3.5.6协助主管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3.6项目技术员职责
3.6.1对项目工程中的安全生产技术职责。
3.6.2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规程、标准、结合工程特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3.6.3参加组织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措施编制。3.6.4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施工方法的制定安全施工措施。3.6.5协助项目经理,安全员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3.6.6参加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因素提出技术改进措施。3.6.7参加伤亡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针对事故原因提出技术措施。
3.6.8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3.7项目安全员职责
3.7.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和条例。3.7.2做好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宣传教育和管理工作。3.7.3掌握安全生产情况,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行为,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3.7.4组织项目安全活动和定期与补丁其安全检查。3.7.5做好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资料、存档。3.7.6对新工人入场的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3.7.7进行工伤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参加工作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3.7.8制止施工中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遇有严重险情,有权暂停生产,并报告经理处理或向上一级主管部门汇报。
3.7.9做好工伤事故统计回报工作。3.8班组长岗位职责:
3.8.1认真执行安全技术交底,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3.8.2班长要对所使用的机具、设备、防护用具及作业环境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改进措施。
3.8.3组织班组安全活动,开好班组安全生产会。3.8.4参与项目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评比和考核。3.8.5发生工伤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项目部领导报告。3.8.6、协助工伤事故的调查和处理。4.0管理程序: 4.1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构成本程序的规定,所示版本均有效,并可修订,使用标准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2GJ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GB50194——93》 《门架及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92》
《建筑施工扣件或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130---200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33--2001》 《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建筑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85》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JGJ77---2003》 《自治区兵团文明施工细则》 4.2管理内容 4.2.1安全资料管理
安全科资料员负责公司内的安全资料的整理归档。4.2.2收集达标资料,并申报达标计划及验收。
4.2.3经常性深入项目进行检查安全生产记录和资料的整理和归档。4.2.4指导项目安全资料的指导和改进。4.2.5协助科长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4.2.6参与工伤事故的调查统计、月报及事故报告。4.3.1项目安全员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4.3.2做好施工生产日常的安全生产生产记录、整理、存档。4.3.3每周准时参加公司的安全生产会议,并及时的向经理回报 4.3.4协助经理做好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
4.4安全科是公司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部门。4.5安全科每周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情况例会,通报本周安全生产情况。4.6安全科负责工程开、复工及主体安全中检等工作。4.7安全科组织企业的职工安全培训通知工作。
4.8对施工机械设备验收,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4.9安全科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工地的评估、评价和检查可操作性及指导安全生产等。
4.10安全科负责达标工地的申报资料和收集、申报工作,并联系达标验收。
4.11施工项目部是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具体实施单位。
4.12项目部在开工前,及时的组织员工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考核。
4.13项目部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月报。
5、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
5.1安全科依据师市下达的目标、制定公司的文明施工目标,施工项目部组织实施完成目标。5.2做到工作有目标、检查有依据、办事有记录、考核有结果、做事有原则。
5.3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或个人,公司给予一次性奖励。5.3.1以事迹行动保护他人生命安全、避免或减轻伤亡者,每次奖励500——1000元。
5.3.2在危急关头,能够积极主动排除险情,奋力抢救,避免严重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的给予奖励500元。
5.3.3能主动的检举揭发违规指挥、违章作业、破坏安全设备者,从该项目罚款中提取50%奖励检举揭发人。
5.3.5项目工程部能够按所定目标实现的,创自治区或兵团文明工地的按自治区文明工地细则,给予核定文明施工增加费率,并按建筑平方面积给予6元奖励,创师市级文明工地称号的按自治区文明工地细则给予核定文明工地增加费率。
5.3.6能够被师市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或个人的,公司安委会的成员及安全科和组成人员每人奖励100元,能够在兵团后自治区评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先进单位的,安委会成员及安全科每人奖励100元,能够被兵团或自治区评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每人奖励1000元。
5.3.7能够实现所定目标的项目、公司着重表扬,并优先承接工程提供优惠政策。
5.3.8重复获奖的单位和个人标准按照最高的奖额执行 5.4 处罚 5.4.1接到重大事故报告后,应急响应领导小组成员无故不赶到现场统一指挥撬杠就的罚款500元
5.4.2管理者未组织进行应急计划的实施、演练和评审、未协助领导对重大事故进行指挥和协调的罚款500 元。
5.4.3技术科、工程管理科、安全科未收集、整理、传递质量、技术、安全信息的罚款300元。
5.4.4对公司应用的新激素产生重大危险情况管理方案的实施未进行监督检查的罚款500——1000元
5.4.5负责宣传部门未向外界及时的宣传公司的安全生产,经营工作的罚款500元。
5.4.6各科室未根据监视和预测的安全信息采取相应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罚款500——1000元。
5.4.7公司各职能科室未把涉及安全的法律、法规传递到各个项目部,并未进行监督检查的罚款200——1000元。
5.4.8各科室在日常工作或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的未通知其整改或采取措施的罚款2000——3000元。
5.4.9 公司的有关人员凡不参与应急计划的实施、演练和定期评价的罚款1000元/人。
5.4.10 公司的员工未经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无安全资质证书上岗的每人罚款1000元,并责令离岗。
5.4.11 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的控制措施未进行监督检查的罚款200-600元。5.4.12 安全科未参与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和考核,未对安全管理方案和实施进行监督检查的罚款200-500元。
5.4.13 公司各职能科室未对各项目进行定期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到位的罚款100-300元。
5.5 工程项目部每月未按规定时间上报伤亡事故月报表的罚款200元。
5.5.1 工程项目部对职能科室提出的隐患整改不及时按规定时间处理的罚款1000-2000元,拒不整改的加倍罚款。
5.5.2 凡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规定系好帽带者,工人每次罚款30元,管理人员罚款50元,公司机关的管理人员或领导罚款100元,现场30%以上人员未戴安全帽,按罚款的总额罚项目经理。
5.5.3 酒后进入施工现场,罚当事人50元,酒后进行操作的罚当事人200元,带小孩上班的罚当事人50元,罚警卫100元。
5.5.4 凡穿高跟鞋、拖鞋、裙子或光背施工者,每人每次罚50元。5.5.5 在易燃、易爆物品场所吸烟、动火者,每人次罚款100元。5.5.6 没有文字性安全技术交底情况下安排工人施工的,每次每项罚项目部100元,工人不按安全技术交底进行施工的每人罚款30元,对班组负责人罚500元。
5.5.7 脚手架、施工用电、机械设备架设完毕,未经验收签字就交付使用的,每次对项目经理罚100-300元,并完善验收程序及上报主管部门验收。
5.5.8 高处作业不使用安全带或不正确使用者,每人次罚款50元,若没有提供安全带的,对项目经理罚款100元,并责令停止作业。
5.5.9 内外脚手架不按规定设上下跑道、不畅通的罚架子工500元,并责令立即拆除重新搭设,工人擅自攀登脚手架、龙门架上下者,每人次罚款50元。
5.5.10 施工中采用砖块做支撑架的罚当事人50元,罚安全管理人员100元,罚项目经理200元,并责令立即拆除。
5.5.11 凡从施工高处向下抛掷材料、垃圾、工具等,每次罚当事人50元,罚项目500元。
5.5.12 安全设施不齐全,防护不到位,不严密,使用不合格的防护材料,除更换补齐,视具体情况,每次罚项目和当事人500-1000元,情况严重者,同时责令停工整改。
5.5.13 塔吊、卷扬机、拌合机、钢丝绳断丝、断股、磨损严重或有接头,超过安全使用标准仍不及时更换,除责令停机更换外,罚项目经理连同操作人员,并处罚款100元。
5.5.14 施工用电拖地、机电设备无可靠接地,用铁丝、铝丝、铜丝等代替保险丝的,每发现一处,罚电工或直接责任人50-100元。
5.5.15 施工用电不按三相五线架设,不按二级漏电保护漏开偏大或失灵,总箱末位接地保护等,每次每项罚当事人5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处理。
5.5.16 机械操作手不戴绝缘手套或不采取绝缘措施操作机械设备的,每次每项罚操作工人100元,罚项目3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凡一闸多机、破皮漏电、设备不经漏开,每次每项罚当事人5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属管理人员责任的罚管理人员100元。
5.5.17 机械设备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罩,如不按要求设置的,罚操作人员30元,罚责任人100元。
5.5.18 凡特殊工种均应持有效证件上岗,无证人员擅自操作的,每次罚50元,擅自安排无证人员从事特殊工种作业的,每人/次罚责任人500元。
5.5.19 对故意破坏安全设施,构成险情但未造成恶性后果的,每次罚当事人500-100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由破坏者承担全部责任,并追究刑事责任。
5.5.20 施工吊架未报公司安全科检查验收而交付工人使用的,每次罚责任人500-1000元,吊架操作人员不按规定正确系挂安全带的,每次罚当事人50元。
5.5.21 工程项目部接到停工指令书后,擅自安排工人强行施工者,每次罚责任人3000-5000元。
5.5.22 主体建筑物超过3.5m高度,不按规定搭设防护设施,除责令停工搭设外,另处罚责任人500元。
5.5.23 施工现场不按规定设置轻质钢围挡或不连续设置,高度不够的,一次罚项目1000元,并责令立即搭设。
5.5.24 工地未设大门、大门上方未设置企业标志、安全管理方针、单位名称、安全生产法及条例,工地未按文明施工绿化等,每缺一项罚项目200元,并限期补齐。
5.5.25 工程开工一月内无厂牌两图,沿街围墙上无宣传标语、无警钟长鸣、报警电话、警卫制度、不扰民公告、食堂卫生管理制度及办公室、职工宿舍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缺一项未上墙的,罚项目50元,并限期上墙。
5.5.26 安全管理资料和文明施工资料严重不足,安全技术交底漏做,签字不齐全,代签者,每次罚相关责任人50元,并责令限期补齐。
5.5.27 职工食堂、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生活及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未装入容器内,蚊蝇多,导致传染病的,每次每项罚责任人100元,并责令改正。
5.5.28 项目部员工不按要求单人单铺,男女混住,宿舍脏乱差、乱按乱搜乱拉电源线等,每次每项罚责任人100元,并责令立即改正。
5.5.29 施工用各种建筑材料乱堆乱放,不及时清理入库,不按文明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合理堆放,无专人管理等,每次罚当事人100元,并限期改正。
5.5.30 凡宿舍、食堂使用简易火炉无烟囱无炉盖或者用桶、盆之类的自制火炉取暖做饭的,罚当事人100元,罚项目负责人300元,并立即拆除整改。
5.5.31 根据上述各条款,受罚人员必须立即纠正错误,接受处理,对无理取闹,不服从管理的,继续违反同样错误的,将从重处罚,直至清出施工现场不得从事工作。
5.5.32 无证人员及定岗工种擅自串岗、换岗造成自身伤亡事故,按规定处理,责任自负。
5.5.33 发生安全事故不报或有意隐瞒拖延不报,视事故轻重罚知情人和责任人各500-800元。
5.5.34 工程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公司依据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办法,扣除安全风险抵押金,不足的从工程款中补扣,并按责任划分到人并逐级上报。
5.6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违章罚款,进入公司安全奖罚基金账户,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
5.7 项目工程部应根据工程造价提取安全防护用品、用具、设施,专用资金3%的购置费用。
5.7.1 购置设备、防护用品、用具,应符合国家现行质量规定标准。5.7.2 凡购置使用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的防护用品、用具,除立即更换,并给予经济处罚。
5.8 项目部应按规定配置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准一兼多职,凡违反规定的立即调整,并给予处理。
6.0 引用相关文件、记录: 6.1
培训管理规定 6.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6.3
安全标识管理规定 6.4
环境保护管理规定 6.5
安全伤亡事故处理办法
6.6
现行自治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细则 6.7
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6.8
国家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处罚规定
施工安全生产奖惩办法
为了搞好施工安全,将安全生产的责、权、利紧密结合,激励广大职工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意识,对安全工作做的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安全意识差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安全纪律者给予适当惩罚,使安全生产能保持一个有生机的面貌。切实保障安全生产和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项
奖励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一次性奖励。
1、以实际行动保护他人安全,避免或减轻伤亡者,每次奖励500元。
2、在危急关头,排除险情,奋力抢救,避免严重经济损失和人身伤亡者,按估计避免损失价值的15%奖励。
3、检举揭发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破坏安全设施者,从该项罚款中提取30%奖励检举人。
4、对机具设备的安全装置进行革新改造,使安全生产取得显著效益者,视经济效益的多少按比例给予奖励。
5、在师市组织的安全达标验收中被评为优良工地的提出表扬,被评为文明工地的奖励500元。
6、在兵团或自治区组织的文明工地验收中获得“文明工地”称号的在第5条基础上另奖1000元。
第二项惩罚
惩罚分单位和个人。单位分通报和罚款,个人除执行职工奖罚条例外,同时还可以给予一次性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悬空作业不系安全带,该佩戴劳保用品时,不佩戴或不正确使用的、违章、违纪和违犯操作规程行为的工人每人罚款30元,管理人员、公司领导及公司机关人员每人罚款50元。
2、在建工程施工到一层封顶不搭设外架未及时用密目网全封闭的对项目部和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罚款,并责令限期搭设到位。
3、龙门架、塔吊等起重设备,未经检查验收投入使用的罚责任人200-1000元。
4、在建工程“四口”和“五临边”及外架架体内水平防护,各种硬防护、无防护或防护不到位,每发现一处罚款责任人200元。
5、脚手架搭设违反JGJ130-2001规范和JGJ59-99标准,保证项目一个点不合格罚责任人200元,并责令整改一般项目一个点不合格罚款责任人50元,并责令整改。
6、现场临时用电敷设违反JGJ46-88规范和JGJ59-99标准保证项目一个点不合格罚责任人200元,一般项目一个点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并责令整改。
7、机具设备带“病”运转,危险部位无保护装置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50-100元。
8、在建工程作业面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就安排工人施工的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以300-500元罚款。
9、在建工程作业面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搭设完毕,不经使用班组安全员验收,项目安全员验收,不办理移交手续就使用的罚责任人200-300元
10、在没有文字性安全技术交底的情况下安排工人施工的,每次罚施工员100元,工人不按安全技术交底作业的,每人一次罚50元。
11、特殊工种无证上岗,擅自安排无证人员私自上岗操作每次罚责任人300-500元
12、对故意破坏安全设施,构成险情,但未造成不良后果者,每次罚100-30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由破坏者承担全部责任。
13、安全生产管理资料严重不足,资料字迹混乱潦草,内容欠缺不全,每次罚责任人100-200元,并限期改正。
14、工程施工到正负零阶段,工地“七牌二图”沿街围墙标语、警钟、各级安全责任制及制度,安全管理目标必须上墙,管理人员,特种工必须持证上岗,组织工人接受三级安全教育,消防设施到位,围墙,大门安装好“五小”设施、临时用电达标,机械设备验收合格挂安全操作规程牌,并及时向项管部安全员报验。有一项未做或不合格或不报验罚责任人100-500元,并限期改正。
15、食堂、厕所不符合卫生要求、生活、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蚊蝇多,发生传染病,每次每项罚责任人100-500元,并责令改正。
16、民工睡地铺、睡通铺,住在建工程内、宿舍脏乱,无专人管理每次每项罚责任人300-500元,并责令改正。
17、现场及生活区文明施工应责任到人,一个管理人员和一个班组长负责一片(双包责任区),并应在明显位置挂牌接受群众监督,办公室应张贴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平面图。未做到以上规定的每次罚责任人50-100元并限期改正。
18、工地各种化学添加剂乱堆放,不及时清理入库,无专人保管等每次罚款100元。
19、发现使用无烟囱无炉盖的简易火炉或者用桶、盆之类自制火炉取暖做饭的,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毯、碘钨灯、电阻丝取暖的罚责任人100-300元。民工取暖炉灶火墙未经项目部组织验收擅自使用的罚责任人100-200元。
20、施工现场“五小设施”门一律外开符合消防规定,凡发现一项不合格罚责任人50元。
2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易燃物品。一经发现对责任人处500-1000元罚款并责令改正。
22、在非用火区设置明显的禁火标志,严禁在非用火区内吸烟及违章使用明火,管理好火源、电源、机械设备由专人管理,凡违反者一经发现处以50-100元罚款。
23、乙炔瓶、氧气瓶相距大于5m,两者距火大于10m,不得躺倒放置、不得在阳光下暴晒,发现一次违反规定处以责任人50-100元罚款。
24、仓库或堆料场内应分组布置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每组不少于四个每组灭火器之间距离不应大于30m,临舍区每50m2配备一个10L灭火器,木工场所每25m2配置一个种类合适灭火器,凡达不到上述要求的每发现一次罚款责任人100-200元。
消防器材必须置于规定地点、严禁挪用。并指定专人定期检查更换,保护性能良好。
25、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都应整齐佩戴工作卡,否则严禁入内,堆放材料场地平整坚实,不准占道堆放材料,施工现场不能有大面积积水现象,材料堆放做到:按平面图规划分类、分规格存放整齐,做到一头齐,一条线、一般高。砂石成方,周转材料、工具一头平齐,钢筋分规格存放,并按要求插牌做好标识。每发现一项不符合要求罚款责任人100元。
26、施工作业面及工作区必须做到天天下班清理,随完工随清理。严格做到“工完场清料尽”。不按要求清理,垃圾随处抛撒做不到“工完场清料尽”每发现一次罚责任人100-300元。
27、上述各种情况,受罚人必须立即纠正错误,接受处理,对无理取闹,不服罚款或罚款后继续违犯拒不整改,均加倍从重处罚。
28、发生重伤以上工伤事故,经济损失10000元以上的给予项目罚款2000-5000元,项目负责伤者应该赔偿的医药护理费,误工费和其它经济损失。
29、发生死亡事故一人的给予项目罚款5000-10000元,并负责应该赔偿死者的经济损失,触犯刑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30、发生安全事故经济损失5000-10000元的,给予项目罚款2000元罚款。
31、凡发生工伤事故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项目,安全检查得分不得超过70分,并实行一票否决,年底不得参与评选先进。
32、项目安全检查年平均得分低于70分,安全生产抵押金按比例扣交,作为对该项目的罚款。
33、发生下列行为的加倍处罚:
①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拖着不予解决,被指令的隐患,不予整改。②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或不实事求是上报,故意破坏现场,弄虚作假,推卸责任,谎报事故。
③对于坚持贯彻安全法规和制度办法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陷害,徇私舞弊的。
34、发生安全事故的项目和个人罚款,由公司财务科直接扣交,项目根据奖励办法和处理决定去具体分摊执行。
35、项目的安全罚款视具体情况从当月进度款中扣除或从安全风险抵押金中扣交,上缴公司财务科。公司财务科设立专项安全奖励基金,用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改善劳动条件及奖励先进,不得挪作它用。
36、本办法由工程项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项目成本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一、为了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严格成本计划,成本核算,成本控制,降低成本,杜绝工程项目亏损,确保效益的提高,特别是本办法。
二、本办法的基本任务是做好项目的预算控制和核算工作,必须严格按照本办法制定的成本管理及核算内容,严格核算,严格管理,严格控制项目的收入和支出,合理有效的使用资金,切实达到提高经济效益的目的。
三、本办法适用于项管部所承建的所有工程项目施工全过程的成本控制工作。
第二章
岗位职责
一、项管部预算员、成本会计
1、负责工程项目的工料分析,检查核对项目成本台帐,确保成本的真实性。
2、负责检查核实各项目每月产值完成情况并及时汇总上报。
3、督促项目及时完成收集变更资料并及时补报变更产值。
4、负责工程成本核算工作,并对项目施工过程成本资金进行检查。
5、检查劳务工资是否按劳务承包合同价及当月完成工程量。
6、按分部(层)编制预算,按层编制结算工作。
7、负责工程竣工结算成本的对比分析。
8、检查工程项目材料支出是否按计划控制。
9、对项目所需材料的采购供应进行控制。
10、负责上报《月度工程项目经营报表》汇总分析项目成本资料。
11、按月出据工程项目资金,定时成本对帐单。
12、建立成本台帐,分层分部位汇总实际成本,做出与计划成本的对比分析,对成本失控负直接责任。
二、项目核算员
1、认真执行项目成本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的管理制度(办法),严格成本开支范围,不得任意乱记,乱摊成本费,保证成本真实性。
2、认真执行资金管理制度,严格控制资金,对预算内资金,任何项目都不得突破,凡因核算员管理不善,控制不严造成的透支,本人承担透支额10%的罚款,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3、按月向项管部报送成本报表,并简单分析并说明原因。
4、做好基础核算工作,按规定建立各种台帐。
5、编制成本计划,按定额编制材料计划,上报相关部门审核。
6、负责材料进出场的验收、审核、登记、结算工作,建立各种进出场台帐及各种材料领用、消耗台帐。
7、做好成本管理的日控制,层分析工作,协助会计进行月核算工作。
8、负责劳务费的计算和结算工作。
9、负责回收工程款。
第三章
成本管理的程序及内容
一、项管部按经营科编制的施工预算,对各种消耗(人工,材料、设备及周转材料)进行总量控制,对项目按产值工资含量控制工资,按预算控制材料采购。
二、工程成本分为直接费和现场经费
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及租赁费、水电费等,现场经费包括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工资,临时设施费办公招待费等。
安全文明施工经费,按国家或自治区有关文件规定计算。
三、人工费的控制
1、工资含量的控制:工资含量作为项管部审核工资的宏观控制线,住宅工程主体可按20%进行控制,装修按25%进行控制,框架工程主体可按15%进行控制,装修按23%进行控制,其他工程视具体情况考虑。
2、人工费结算的依据:
①按合同与劳务公司签订的人费标准作为控制依据,劳务工的人工工资应在劳务合同中明确,并不得高于同期市场价。
②由项目签发的任务单并经验收合格的工程量,每月签发任务单必须由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保管员对质量、工期安全、材料领用,交回及浪 费情况,填写意见,该扣款的在当月工资中扣除。
③所完成工程量的质量等级。
④劳务合同中的结算比例及劳务单位和劳务工人的出勤花名册。
3、结算形式:①对按建筑面积承包的,每月按验收合格的80%作为人工费,当月结清,余下20%待所承包全部工程量验收合格,决算审计完毕后一次结清。②、按预算人工费加管理费承包的,每月按验收合格工程量的人工费全部结清,管理费支付70%,余下30%待所承包工程量全部验收合格后一次结清。③、按工种或专业进行承包的,原则上依照劳务合同中协商的结算比例予以结算。
4、人工费的发放办法
①、劳务工工资的发放必须经审核后确认未超出工程进度同期的工资含量,并未超出该工程进度的工资总含量,才可发放。
②、劳务工工资的发放必须由项目对劳务工人如实编制花名册,依据花名册编制工资册,由出纳统一发放,每月发完工资后,项管部核算员和项目核算员要定期对劳务队工资发放情况进行检查。在发完工资10以内对各项目的劳务班组的工资发放进行检查,发放工资总额与在册工资及工人领取工资必须三对口,抽查比例不得少于10%,如发现苛扣和弄虚作假现象,采取处罚措施,停发其次月工资。
③、工程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必须有正式的变更通知单和业主签字认可的经济签证。
④、工人损坏、丢失的材料,机具应如实在当期工资中扣除,并附带相关的证明入帐。
⑤、工程完工决算审计后,把剩余的工资一次付清。(除保修款外),劳务公司负责人必须提供在该工程工作的劳务人员30%以上的人的证明工资。发放情况的材料,并向项目部签订保证书,保证其工人拿到工资后不得再向公司聚众上访。
四、材料费的控制
1、按经营科编制的施工预算,对工程所需材料按预算量有效控制,做到总量控制,材料科按此标准供应材料,并严格执行,项目在施工中出现变更,隐蔽工程的签订等技术资料,项目上及时提供有关数据,项管部及材料科及时追加材料的供应量。
2、材料费的支付必须有购销合同或购销协议,材料单价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价。
3、材料的总量不得突破工程预算的材料用量。
4、材料的调拨采购必须要有总的材料计划和月材料计划,必须经过审核后方可执行,材料计划须提前上报,零星材料提前报使用计划,列明细表及用途,审核后由材料科采购。
5、凡超出预算的材料用量,必须有设计变更或工程量签证,否则由项目经理自行解决。
6、周转材料根据预算用量、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按进度分批进场。
7、项目上无权采购任何材料,所需材料均由项目上材料员、核算员、保管员制定本月计划,由材料科按计划保证工程材料及时供应。
8、所有进场材料必须由三人签字验收,即:保管员、项目经理、质检员,才能认可,并由材料员,核算员及时登记入帐,核算员,材料员每天坚持做到对帐、清帐,项目对进场材料及剩余材料只有使用和保管的权力,没有处理的权力,为减少资金积压,对剩余的材料项目核算员必须及时上报项管部、材料科调出。
9、材料入库后必须分类堆放,明确标识,施工现场必须全天设警卫,负责现场材料的保卫工作。
10、材料出库必须实行领料单制度,由施工员填写领料单,班组领料,保管员按单发料并登记入帐。
11、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并在当月工资中兑现。
12、生产中跑冒滴漏造成的浪费,由责任人承担费用,并对其进行惩罚。
13、进入现场的材料不得私自调出施工现场外,出现场必须由上级管理部门和材料科批准同意。
14、周转材料归还时必须由两人以上参加,并要求出现场前核对数量,由项目经理签出门证后才能出场,当天必须把归还的结算单和出门证进行复核。
15、丢失损坏的周转材料应由责任人承担费用,并在工程款结算中体现。
16、废旧材料应当分类回收,能在施工中重复使用或加工使用的应当积极使用,不能加工使用的应当适当处理,销售给废品收购站。
17、废旧材料的回收与处理应由项目经理与项管部核算员共同出面,并做好台帐登记。
18、成本会计是成本控制的责任人,严格控制材料的采购供应,所有材料的采购必须由成本会计开据领料单,材料员报材料科予以购进,并按实际采购数量及时反馈给成本会计。
19、每月项目核算员积极配合项管部成本会计,对现场材料进行盘点,并编制当月材料消耗,以便计算当月实际成本,项管部预算员、项目核算员每月十五日参加现场材料的盘点,核对工程量完成情况及工程进度,并对项目成本台帐进行检查。
五、机械及租赁费
1、机械设备、周转材料费同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预算中的台班来计算,单价不得高于市场平均价。
2、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和租赁费应根据工程进度进行支付,支付额度不得超过同期费的80%,剩余20%在工程结算后再进行支付。
3、设备的安装与维护费用应在租赁合同中明确。
六、水、电费的控制
按公司经营管理和程序文件控制
1、水费:按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用水量乘以单价算(框架消耗约1.2m3/m2,砖混结构约0.8 m3/m2)。
2、电费:按建筑面积乘以每平方米用量乘以单价计算。(框架4度/m2,砖混结构约3度/m2)。
七、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工资
1、工程项目管理人员工资,按公司定员编制及程序文件中规定标准及合同管理规定的工期核发,并进行总量控制。
2、项目上办公及业务招待费,不得突破总产值的1.2‰,超出部分项目自理。
八、服务用车的管理
1、按公司经营程序文件规定,依据总产值确定(约占0.4%)。
2、出租车费用一概不准进入成本。
3、零星用车必须注明用车时间、用途、起始点、次数、单价,必须由车主、项目经理、核算员三人签字,项管部审核后才能支付费用,进入工程成本。
九、零星用工的管理
1、各工程项目在签定合同时,应明确各工种辅助用工条件,应由各班组承担的由各班组承担,工程项目不得随意发生杂工。
2、现场三包区由卫生文明现场建筑垃圾装卸,施工用各种材料、周转材料设备等装卸、安装均应在合同中明确,不得另行计算。
第四章 附
则
一、本办法由直属项管部负责解释,执行中存在问题及时总结上报,以利继续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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