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运营及销售线上电子商务托管服务协议
1.产品运营及销售线上电子商务托管服务协议 篇一
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入驻及服务合作协议
服务类型:代运营
协议编号:
甲方:中山市大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小榄镇文化路71号附楼4楼
法定代表人:齐宪威
授权代表:肖琳琳
联系方式:020-87308128、0760-8982788
3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联系方式:
为有效整合电子商务服务资源,共同开拓电子商务服务市场,双方本着“合作创新、服务企业、互利互惠、共谋发展”的原则,经自愿平等协商,就乙方加盟甲方电子商务服务商体系,入驻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共同开展电子商务服务市场合作,达成本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作模式
1.1甲方授予乙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合作服务商”身份,将乙方纳入甲方电子商务服务商体系,以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依托,对外合作开展电子商务服务业务。
1.2 乙方以非独家合作服务商身份加入甲方服务商体系,遵循甲方服务体系规则,利用甲方服务中心平台和资源拓展业务,并与甲方分享合作收益。
第二条 合作领域
2.1 双方合作开展的业务领域为“电子商务运营托管服务(代运营服务)”。
2.2 如双方需在其他方面进行合作,需另行签署合作协议。
第三条 合作区域
3.1 甲方同意,指定开展本协议约定业务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为中山市小榄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
3.2 如甲方增加新的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将以函件形式告知乙方。
第四条 合作授权
4.1本协议生效后及有效期间内,乙方有权以大卓(或具体省、市、县、镇)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指定“代运营类服务商”名义进行对外宣传;甲方有权将乙方作为自身服务体系成员,对外进行宣传和推介。
4.2 双方同意,在不影响对方形象、声誉、利益及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授权对方在宣传资料、公共活动、媒体宣传、网站展示中使用对方公司名称、企业标识、图形及文字信息。
4.3 双方确认,双方互为本协议约定业务的独立合作方,非对方代理人或合伙人,除本协议约定业务外,不得以对方名义从事其他活动,或作出任何承诺。
第五条 合作内容
5.1 乙方作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入驻服务商,应服从服务中心运营管理,参加甲方或服务中心举办的各类营销推广活动,参加甲方组织的孵化培训会,并提供各类资源支持。甲方及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将充分利用整合资源,为乙方提供各类便利,积极支持乙方业务拓展。
5.2 双方利用自身在电子商务服务领域的资源和服务优势,积极宣传对方产品及服务;双方另可通过联合举办客户对接会、论坛、研讨会等方式,合作开展客户开拓活动。
5.3 如乙方需安排工作人员入驻电子商务服务中心,甲方可提供场所便利,所入驻的工作人员由乙方负责劳动人事管理,但应遵守服务中心管理规则,产生的办公费用原则上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将尽可能提供场所使用便利。
5.4 客户与乙方洽谈成功后,由乙方与客户签署运营托管服务协议,甲乙双方均持有该协议原件,同时,由甲乙双方签署《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服务确认函》对该笔业务进行确认。
5.5 乙方须以其自身名义向客户提供电子商务运营托管服务,并自行承担与之相关的全部责任。
5.6 双方确认,通过以下方式所产生的客户,为双方共同客户,由双方按第六条约定分享业
务收益:
(1)双方共同举办推广活动所产生的客户;
(2)甲方直接推荐给乙方的客户。
(3)甲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已服务客户;
(4)其他基于甲方资源和宣传所产生的客户。
第六条 收益分成6.1双方确认,以乙方所服务的双方共同客户在线交易额(所有平台、所有线上销售活动交易额,以全部运营平台后台数据为统计依据)的2%作为甲方服务费。当乙方与所服务的双方共同客户为仅收取固定服务费的非代运营合作,则以乙方固定服务费(以合同约定金额为准)的2%作为甲方基础服务费。
6.2甲方服务费按月结算,月交易额核算周期为每月1日00:00至当月最后一日24:00。甲乙双方应在每月5日前(遇节假日顺延至节假日后第1个工作日),共同核对确认上月客户清单、在线交易额及相应服务费金额。
6.3 双方确认无误后,由乙方在3个工作日内,将甲方服务费支付到甲方指定账户。甲方于收到服务费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6.4 乙方迟延支付服务费的,每迟延一日,按迟延支付服务费金额的1%按日加收滞纳金。
6.5 双方确认,甲方有权随时核查双方共同客户的在线交易情况,乙方应为甲方的核查提供一切便利,包括开放系统及提供数据,并如实提供甲方所需要了解的资料和信息。
第七条 合作期限及考核
7.1 本协议合作期限三年,自2012年月日至2015年月日止。协议到期后双方有意继续合作的,应重新签订书面协议。
7.2 双方确认,乙方在签署本协议时,应至少已服务1家以上客户。甲方指定乙方作为甲方电子商务服务中心指定代运营类服务商后,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每年应至少服务2家共同客户,且每家客户的年在线交易额不低于300万元。
7.3 甲方根据上述标准,按年度对乙方服务品质进行考核,考核达标则继续享有服务中心指定服务商权益。如乙方未达到上述标准,则甲方有权单独或一并行使以下权利:
(1)单方面调整第3.1条指定的合作区域;
(2)调整年度服务费比例;
(3)取消乙方服务中心指定服务商身份,提前解除本协议。
7.4 乙方作为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入驻服务商,应依法合规、诚信经营。甲方有权对乙方经营行为和服务品质进行考核,如乙方出现任何非法经营、不诚信及其他严重影响声誉的行为,在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乙方服务中心指定服务商身份,提前解除本协议。
第八条 联系机制
8.1 双方一致同意建立沟通联系机制,大力推进双方的合作进程,积极处理合作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
8.2 双方指定联系方式如下,如有更改,应提前3天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
甲方: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乙方:联系电话:电子邮件:通讯地址:
8.3 双方通过上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所传递的通知均为有效通知。
第九条 保密
9.1 本协议任何一方在本协议磋商、签订和履行过程中所获知的对方商业秘密和信息资料,及对本协议内容均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事先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对外披露或在本协议之外使用。
9.2 此条款项下的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仍然对双方有约束力。
第十条 转让
10.1 在一方发生公司资本运作等因素进行整体合并,或分立情形下,则本协议项下的所有权利及义务转由合并或分立后继受该业务的新公司承担。
10.2 除上述情形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一方均不得将本协议权利义务的部分或全部转让给第三方。
第十一条 违约责任
11.1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全面履行或延迟履行本协议项下其承担的任何义务,均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负责赔偿另一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
11.2 如发现任何一方有任何违约行为,守约方有权立即通知对方更正,违约行为累计达二次或守约方发出书面通知后违约方五日内未更正的,守约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协议,并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
11.3 乙方如未如实向甲方通报共同客户名单,或未提供真实的线上交易额的,则就线上交易额差额部分,由乙方按如下规则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交易额差额在5万元(含)以下的,应补足对应的服务费;
(2)交易额差额在5万元以上的,除补足对应的服务费外,另按该差额金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同时,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并在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内通报乙方的违约行为。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2.1 本协议签署后,因地震、台风、火灾、水灾、战争、电信中断、黑客攻击以及其他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延误、限制或阻碍任一方履行本协议之全部或部分的,则该方可在不可抗力范围内免于承担责任。
12.2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采取可能的措施告知另一方不能履行协议的情况、理由和有效证明,并采取任何有效的措施或替代方案,促进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履行。
第十三条 协议解除或终止
13.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提前终止本协议。
13.2 在一方出现第11.2条情形或构成根本违约的情况下,守约方有权书面通知违约方解除本协议。
13.3 任一方宣布破产或进入清算或解散程序的,本协议终止。
13.4本协议因任何原因解除或终止的,双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对方公司名称、企业标识、图形及文字信息,并不得以合作方等名义从事任何活动,或做出任何可能引人误解的表述、行为或暗示。
第十四条 争议解决机制
14.1本协议的效力、解释及履行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14.2本协议各方因本协议发生的任何争议,均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任一方可将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14.3在诉讼期间,除涉讼条款外,本协议应在所有方面保持全部效力,各方应继续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及行使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
第十五条 附则
15.1 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15.2 一方违反本协议任何条款时,另一方未执行或履行相关权利不应视为放弃该等权利,对任何款项或表现的接受,亦不应视为放弃追究该方在先违约或其它违约的权利。
15.3 如本协议任何部分被认定为无效或无法执行,其他条款仍应保持完全效力,双方应另行协商替换为与原条款尽可能接近的可执行条款。
15.4本协议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壹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中山市大卓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乙方:
授权代表:授权代表:
日期:日期:
【产品运营及销售线上电子商务托管服务协议】推荐阅读:
电子商务托管服务商 淘宝托管 淘宝商城外包服务商 电子商务代运营公司12-11
产品项目运营专员02-10
产品运营专员简历02-13
母婴产品跨境电商运营06-15
腾讯企业qq产品运营08-27
百度产品运营师笔试题08-07
支付产品运营主管的职位描述11-28
网站代运营服务协议06-12
销售产品协议10-14
产品销售意向协议0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