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委派制问题与对策

2024-07-15

会计委派制问题与对策(8篇)

1.会计委派制问题与对策 篇一

关于浅谈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题目与对策的会计毕业论文

【摘要】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保护企业所有者利益,进步会计信息的真实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并有效地遏止经济***行为发生。针对存在的会计委派主体不当、会计委派制与相关法律法规冲突以及会计委派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背离等题目,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加以解决。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 题目 对策

企业经营者和企业所有者之间是一种委托代理关系,由于企业委托者(财政部分、国资委、所有者等)阔别经营者,难以发挥对企业经营者的有效约束与监视,轻易导致会计职员与企业经营者“合谋” 制造虚假会计信息,损害委托者利益。因此,必须对受托人(经营者)的行为进行有效地约束和监视。会计委派制就是由上级部分直接向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委派主管会计或会计职员,为被委派单位进行会计业务服务,并代表所有者对经营者进行监视的一种制度。实行会计职员委派制,保障了会计职员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开展工作,相对降低了会计职员成为“内部人”的可能,进而解决了会计监视的弱化行为。

一、实施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题目

1、会计委派制与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相悖

实行会计委派制与《会计法》的有关规定相矛盾。《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公司法》、《全民所有制产业企业法》等法律均明确指出,企业的会计机构设置、会计职员配备是企业的内部事务,也是企业的最基本职责。但是,《会计法》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在有关机构中设置会计职员并指定会计主管职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机构代理记账。”第二十九条又规定:“会计机构、会计职员对依法不能行使处理的事项应当立即向单位负责人报告,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而上述这些规定都是法律赋予单位负责人的用人自主权。

同时,《公司法》第四十六条九款明确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董事会有权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根据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决定其报酬事项。”而实行会计委派制显然与此法中企业享有对会计机构、会计职员选择、任免的.自由权不相符。会计委派制与《企业法》中“厂长有权任免或者聘任、解聘企业中层行政领导干部”的规定相矛盾,不利于会计委派制的有效实施。

2、会计委派制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背离

现代企业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就是政企分开,使企业成为真正拥有经营自主权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利润最大化是企业经营治理者的目标,而如实反映并监视企业经济活动是委派会计的目标。会计委派制轻易造成企业经营治理者与委派会计的对立与不信任,往往导致委派会计与企业经营者同流合污,编假报表,极大地损害国家与企业利益。会计委派制将会计职员的任命权集中到政府部分手里,割裂了会计与企业之间自然的血缘关系,违反了现代企业制度责任与权利的同一关系,实质上仍然把企业视为政府的附属物。

3、会计委派制的委派主体不当

实行会计委派制模糊了会计委派主体,固然强化了企业的监视职能,但不利于会计治理职能的发挥,它过分地夸大了会计的外部监视职能,从而制约了企业的经营治理。一方面,企业经营者为达到控制会计信息的目的,通常把委派职员“排挤”,隐瞒企业经营活动的真实状况与财务情况,从而使委派职员丧失对企业活动进行反映和监视职能。另一方面,委派会计由会计治理部分负责,为了切断委派会计与受派企业之间经济利益上的联系,委派会计职员的工资、福利均由会计治理部分统管,委派会计人事关系游离于企业之外,会计委派制切断了会计职员与所在企业的利益,使委派会计失往了参与企业治理和进步企业效益的利益动力,委派会计不受企业经营者领导,很难站在企业的角度为企业经营者服务,制约了会计的内部治理职能的实现。所以说,会计治理部分作为委派会计主体是不恰当的,带有行政干预色彩,会计委派制的委派主体应是企业股东大会。

二、完善会计委派制的对策

1、建立与会计委派制相适应的法律法规

尽快出台或完善有关法规,一方面要尽快出台《会计委派法》,全面规范会计委派的法律操纵及监管、保全事宜。另一方面要尽快修改和完善与会计委派相抵触的法规。具体地讲,首先要完善《会计法》的有关规定。规定政府的财政部分可以统管统派会计工作,并应突出其享有对企业会计职员行使人事调聘委派权等,以便财政部分有权主管代派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职员;在规定各企业负责人享有财务自主权中,还应突出必须无条件接受会计委派机构所派遣的会计职员。修改和完善与会计委派相抵触的《会计法》、《公司法》、《企业法》等有关法律条款,修改这些法规中有关会计人事任免权的规定,突出对相关的会计职责和权限的划分,以便与相关法律条款相协调。建立和完善与会计委派制相配套的各项治理制度,包括持证上岗制度、选拔任用制度、业绩考核制度、赏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轮岗制度、回避制度等。实行会计委派制摆脱会计职员与企业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会计职员的工作相对独立;应加大会计法规、财经制度和纪律的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可依,完善会计委派制,充分发挥会计的监视职能,保证会计委派制顺利实施。 2、完善与会计委派制相适应的配套制度

实行会计委派制必须建立和完善与会计委派制相配套的各项治理制度,包括持证上岗制度、选拔任用制度、业绩考核制度、赏罚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定期轮岗制度、回避制度等。建议尽快制定委派会计治理规定,规范委派会计的形式、程序、对象、范围,明确委派会计职员的职责、权限、义务,规定委派会计的人事治理、后续教育、业务考核,并对委派会计的任免制度、工资福利、赏罚制度、考核制度、轮换制度、培训制度、档案治理等配套制度进行具体说明。建立委派会计的轮换制度和离任审计制度,进步会计委派过程的透明度。在全社会范围内公然招聘会计职员,建立会计人才活动市场,建立竞争和激励机制,加强对会计职员从业资格认定和考核,进步会计职员素质。

3、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

为使委派会计有效行使其反映和监视职能,必须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权限。委派会计代表政府或产权治理部分,行使资产所有者对经营者即被委派单位的会计监视权,同时作为受派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受派会计职员具有《会计法》规定的会计职员职权。委派会计职员的主要职责应包括监视所在单位国有资产营运情况,对国有资产流失承担相应责任;监视所在单位的财务收支活动,对上报的财务报告的真实性、正当性负责;监视所在单位执行国家财经纪律情况,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

委派会计职员的权限主要是:审核所在单位对外报送的财务报告,并与单位主要领导人共同确认其真实性、正当性;参与拟定所在单位的财务会计治理规定,监视检查各项财务运作和资金收支情况;对重大财务收支项目与单位主要领导人联签批准;参与拟订所在单位的年度决算方案、分配方案;审核所在单位的新项目投资可行性和重大经济合同。会计委派机构、会计治理机构、委派会计职员本身以及被委派单位都要明确委派会计的职责和权限。

综上所述,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进步会计职员的业务水平,规范会计职员的职业道德,从而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会计委派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治理体制的一种新尝试,能够规范企业经济活动行为,有效防止资产流失,有利于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但是会计委派制并不是解决会计监视题目的灵丹妙药,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会计基础工作和服务监视。针对在推行会计委派制的过程中暴露的一些题目与不足之处,必须采取相应的对策,逐步探索出一条企业会计职员的治理体制改革之路。

【参考文献】

[1] 李玲:对企业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思考[J].财会研究,(17).

[2] 印巧云:浅析会计委派制[J].中国乡镇企业会计,(1).

[3] 周欣:论国有企业会计委派制[J].贸易经济,(3).

[4] 孙迟:会计委派制的理论述评[J].北方经贸,2008(6).

[5] 姚永明:试论会计委派制模式的选择[J].经济师,2007(3).

2.会计委派制问题与对策 篇二

高校实行会计委派制虽然在遏制会计信息失真、预防社会腐败、阻止国有资产流失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但是,由于会计委派制本身的理论不足和制约因素的存在,高校仅仅从形式上实行会计委派制并不能够“包治百病”,近年来查获的几起高校经济案件都暴露了高校在内部会计控制和管理方面存在着许多不足和问题。其中突出的问题就是其内控制度建设薄弱,脱离高校实际,削弱了内控制度的防范效应。所以高校实行会计委派制后,我们需要改变以往的一些管理方法和思维定式,建立健全高校内部控制制度,加强财务管理,才能真正达到标本兼治的最终目的。

一、高校实行会计委派制后内部会计控制的难点

会计委派制作为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新尝试,可以借鉴的经验较少,与之相配套的软、硬件条件也不够完善,实行会计委派制后,高校内部会计控制还存在一些问题,影响会计核算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一)授权审批环节中项目负责人的身份难以识别

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会计人员的服务对象由原来的单个院、系扩展到一、二十个单位,服务的业务量、服务内容、服务要求都有显著增加,为了提高服务质量及核算水平以适应学校财务改革和发展的需要,要求每个会计人员对各个单位的经济管理办法、项目负责人签字必须熟悉掌握。目前,高校一般采取将项目负责人预留的纸介签字备案归档,但是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流动及查找不方便等因素的存在,在经费报销使用的过程中,正确、快速的识别项目负责人签字仍然有一定难度,实际操作中也容易出现冒充负责人签字报销的情况。

(二)财务管理水平的增强与会计核算水平的提高不同步,制约会计管理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会计委派后,学校财务工作主要由会计核算中心完成,但二级单位仍具有资金的所有权、使用权和审批权。会计人员从隶属于受委派单位的聘任人员转变为隶属于高校职能部门的委派人员,即由“内当家”变成了“外管家”。目前,一些受委派单位对高校会计委派制仍未能给予充分、正确的认识,同时大多数财务人员财务管理的主观意识也不强,使得委派会计人员的工作范畴虽属财务,身份却仅仅是委派的监督人员,也就是说,会计核算水平提高了,但财务管理水平却没有相应提高,其在财务管理方面的管理职能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形成了“重账务,轻管理”的现象。另外,由于办公地点及隶属关系发生变化等方面的制约,委派会计人员无法对二级单位经济活动全过程进行充分了解,只能在事后对提交的原始单据进行审核,缺乏对经济活动本身的合法性和真实性进行监督,也影响了财务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三)固定资产管理模式相对落后,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隐患

固定资产是高校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完成各项教学、科研等任务的重要物质基础。高校会计委派制后,财务部门作为固定资产管理的职能部门之一,其管理固定资产的数量、难度及复杂程度都有所增加。目前,许多高校在固定资产管理模式方面相对落后,与财务改革步伐和现代化管理要求不相适应,反映在实际工作中经常是固定资产的“账、卡、物”难以核对清楚。比如:组合固定资产管理不完善,容易造成账实不符。目前,一次性购买的仪器设备报账手续是凭设备处固定资产建账证明及发票到财务部门报销,但是在实际工作中,尤其是开展科研项目,资产使用部门经常需要分次购买组合固定资产,尽管单个组合部件已超过800元,符合按固定资产管理的条件,但是由于最后没有组装完成,所以每次购置时并不通过设备处建卡,仅由各使用部门的设备专管员登记备案。由于各单位对设备专管员的要求并不相同,每个使用单位资产管理水平也参差不齐,所以,在最终核算时,组装完成的固定资产核定金额往往容易漏计或多计,而这种差错财务部门很难从账务上加以控制,资产管理部门由于在组装前未登记也无从管理,最后造成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

(四)账务处理与纸介文档对应方式不适应会计信息化的发展,影响核算质量及核算效率

随着信息技术的突飞猛进,会计信息化和自动化大大提高了实际工作中的核算质量和核算效率,纸介文档在会计核算中的应用也逐渐减少,但是由于电子信息本身具有的局限性以及会计工作的特殊性,纸介文档又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那么,如何在充分发挥纸介文档作用的前提下,又能提高核算效率和核算质量是值得我们研究的问题。对高校而言,收入的账务处理与合同的管理相对应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影响着学校收入的准确性和真实性。目前,纸介文档管理的业务量非常大,对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件的管理还停留在只是应用简单的电子表格的初级阶段,并由会计人员兼任。合同与账务的连接对应完全依赖手工登记凭单号码的方式,为日后的查找带来了不便,同时也不能及时掌握某类款项的到款和入账情况是否与合同一致,使财务监督作用的发挥受到限制。

(五)会计人员的管理水平和综合素质不适应新形势的变化和要求

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是保证会计委派制工作顺利、有效运行的重要条件,而对于委派会计人员来说,作为建立健全内部会计控制制度的参与和执行者,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尽管目前许多高校从形式上完成了会计委派,但总体来说,熟悉单项业务的人员较多,具有综合业务素质的人员较少;熟悉传统业务的人员较多,了解创新业务的人员较少;熟悉传统操作技术的人员较多,精通掌握计算机操作技能的人员较少。这种情况已远远不能适应会计业务发展日趋现代化、多样化、复杂化的新形势发展要求。

二、完善高校会计委派制后,内部会计控制的对策及建议

(一)优化与会计委派制改革配套的信息化工程建设

信息化建设是伴随高校财务改革和应对内、外部环境变化的一项系统工程。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已充分感受到了不论从核算水平还是工作效率方面,信息化建设带给我们事半功倍的效果,同时,我们也越来越发现,不断的改进、优化已有的财务管理软件对进一步深化财务改革和开发新的软件工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例如,在账务系统中设置电子签名,实现在审核报销环节中不受地域及人员的限制,使每位财务人员都能及时调出项目负责人的电子备案签名,真正解决身份难以识别的问题。另外,还可以考虑将账务系统与文件管理系统对接,在收入入账时通过录入合同编码,与文件管理系统进行数据链接,这样,在录入一笔凭单时,只要点击相应合同模块,就会查询到该合同涉及的一些相关信息,从而实现资源共享和实时更新,避免形成信息孤岛,防止相应款项的多计或漏计。

(二)完善二级单位的经济责任制,强调报账员的财务职责

会计委派制以后,财务人员不再隶属于二级单位,各院系也不再享有对财务人员的人事管理权,所以在实际操作中,二级单位通常根据工作的需要外聘报账员从事本单位经费的具体借款、报销等相关财务事宜。虽然报账员不是学校正式的财务人员,但是从事的却是与财务密切相关的工作,通常报账员的工作环境决定了其能够相对清楚的接触和了解单位的经济活动及实际情况,并对原始票据的真实性、合法性能够做出一定的判断。所以,进一步完善二级单位的经济责任制对完善学校的监督体系也非常重要,即明确单位负责人对报账员的行为负责,强调报账员的知情举报等方面的财务职责,并由财务处对报账员的业务及职业道德做统一的宣传和培训。

(三)加强固定资产与存货管理,提高核算水平

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学校资产管理系统。比如在现有的资产管理系统基础上,增加组合固定资产管理模块,资产使用单位在分次购置组合固定资产时,仍然需要按照固定资产管理要求建立组合固定资产卡片,自动生成组合固定资产编号,例如0603285-1、-2、-3,经办人持组合固定资产建账证明到财务处办理报销手续,资产组合完成后,由设备处统一核定并出具最终的固定资产建账证明作为到财务处办理相关手续的依据,保证财务入账的准确性。另外,加强存货资产的管理。将大额的存货(单位金额在800元以上的实验用品或材料),也纳入学校的资产管理系统进行管理,由各单位根据自身权限在资产管理系统的相应模块中负责建账、统计等工作。通过网络连接,设备处可以随时查看数据进行监控,并且在审核报销环节中,应由各单位出具存货建账证明,经办人持该证明及发票到财务部门办理报销手续,避免前面提到的财务人员无法识别是否需要建卡的固定资产范围的现象发生。

(四)加强会计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会计队伍的综合素质

首先要提高会计人员的思想素质,加强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树立为教学、科研服务的思想,热爱财会工作,坚持原则,清正廉洁,客观公正,保守职业秘密;其次,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能力。鼓励会计人员学习涉及金融、税收、外语、计算机等各种知识,培养会计人员敏锐的洞察力,组织对会计人员的继续教育,通过各种专题讲座、工作经验交流会、定期业务知识培训等形式提高会计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管理水平。

3.会计委派制问题与对策 篇三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会计委派制;问题;对策

由于产权机制和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因素,在机制改革时期,我国金融机构的财务监督出现漏洞,一些国有资产逐渐流失。为此,我国开始进行会计委派制试点。会计委派制是国家利用自己的管理职能委派企业、事业单位等的会计机构负责人和主管会计的一种制度。其表现出的特点是下级信用社的会计主管由所属的直接上级进行委派,并且经营者不得随意干涉被委派会计。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可以有效防止会计信息失实,提高基层信用社会计核算工作的质量,提升信用社会计人员的积极性和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实现对基层农村信用社的会计监督作用。因此,在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有很重要的意义。

一、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意义

1、有利于会计监督职能的落实。会计委派制的规定是会计人员由所属信用联社统一委派,人员编制也由隶属机关管理,会计核算工作向联社负责,是完全独立的监督个体,对所在单位的会计行为按照法规制度进行监督,各方面费用使用情况得到落实。

2、使会计人员的素质得到提高,有利于农村信用社会计队伍的建设。委派会计采用公开选拔的方式,选取优秀人才进行录取,可使一些业务能力较高、责任性较强、有良好职业道德和工作作风以及一定组织协调能力人员在队伍中突出,这不但有利于提高信用社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而且可以防止渎职现象的出现,不断提高会计从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对农村信用社的财务管理水平较大的促进作用。

3、提高行业竞争力,缩短与现代金融机构的差距。近年来会计委派制也逐渐在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用。应用证明,会计委派制对于提高金融机构的会计核算、财务管理质量以及风险防范等方面起着积极作用。当前,农村信用社发展处在发展的关键期,需要更新传统观念,引用现代金融机构先进的管理经验,推行会计委派制,对经营行为加以规范,提升管理水平,保证农村信用社在各方面的竞争中能够可持续发展。

4、实行会计委派制,能有效加强会计事前、事中管理,履行会计监督职能,有效地对经营风险进行防范和应对。委派会计可以有效地地实现对业务操作流程和工作岗位的管理,落实每个岗位所应承担的责任,强化会计监督力度,控制会计业务风险的出现;可以现场指导业务的进行,降低违规操作现象的出现。

二、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

1、相关制度不完善,部分操作流程不够具体和细化,影响了会计监督职能的实行。会计委派制还处在改革时期,相关制度还处在逐步健全阶段,新的制度还没有建成,过时的制度仍在沿用;相关部门出台的关于会计操作流程规范,还存在不统一,有些地方比较模糊的现象。

2、对委派会计的考核工作有一定难度。科学的委派会计考核制度可以调动会计人员工作积极性。有的虽然建立了许多针对强化信用社监督机制和会计的考核标准,涉及的内容繁杂,需要对委派会计的实际工作情况逐一进行监控,考核工作难度有很大难度。因此在考核的过程中很多机构都是走过场,并没有真正的落实考核制度。

3、委派会计的综合素质不高。一是考核标准的未落实,对委派会计的综合素质没有经过严格的考察;二是农村信用社由于制度落后,对会计人员的培训很少,很多会计的专业并不对口。

4、对实行会计委派制认识上不统一。这项推行制度在不少农村信用社领导中得到认可,但还有一些领导存在消极情绪。有的认为信用社领导拥有对本单位人员和财务管理状况的领导和指挥权利,当然对会计人员的任免也包括在内。推行会计委派制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信用社领导的职权,甚至还有部分人认为这是对自己工作的不信任。

三、完善农村信用社会计委派制的对策

1、完善相关制度的建立

农村信用社所在的县信用联社制定的农村信用社会计管理办法应按照所管区域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对委派会计的权利义务和工作职责明确定位,让委派会计既能在制度的规范下履行职责,又能在制度的约束下,规范自身行为。对委派会计的职责进行详细部署规范。保证委派会计在固定工作日内需完成的工作,包括会计核算、会计监督等等。

2、对委派会计实行有效管理

(1)完善的考核标准。对委派会计考核是评价其监督成效的关键,也是培养高素质会计队伍的制度保证。县信用联社对委派会计的工作进行事前、事中和事后的严格考核,将其工作业绩与薪资待遇挂钩,实行奖励与处罚措施,充分调动委派会计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2)建立淘汰机制,对于不能胜任或者很好履行委派会计工作以及考核不合格者,一律替换,让其形成一定的竞争意识。(3)对委派会计的失误追究责任,对于会计主管的严重失职行为要从严惩处。(4)加强对委派会计的培训。信用社的业务处于不断更新阶段,需要会计主管及时了解和熟悉新业务知识,因此,应该定期对会计主管进行培训和业务能力的考核,并在思想上进行教育,提高会计主管的综合素质和能力。

3、加强委派会计的协调能力

(1)首先要让不同层次的人员对会计委派制在思想上统一认识,加大宣传力度,使相关领导和部门充分认识到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意义,消除员工的消极情绪,促进农村信用社会计委派工作的顺利开展。(2)委派会计应该正确处理与本社员工之间的关系,消除隔阂,互相监督,尽快融入到被委派的集体中。

四、总结

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虽然已实行多年,其对我国基层金融机构的会计核算和监督工作产生的积极作用是很明显的,但推行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需要有针对性地作出改善,委派范围可进一步扩大,试点省级联社管理部门对重点机构直接委派,促进农村信用社会计工作的高效、高质运转。(作者单位:嘉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参考文献:

[1]龚全发,张志龙.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的问题与对策[J].老区建设,2008(08).

4.会计委派制问题与对策 篇四

一、主要做法

(一)高度重视,思想认识到位

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制,是落实省联社提出的“推进规范化”目标的一项重要举措,对规范农村信用社内部管理、有效防范操作风险具有积极作用。按照省联社工作部署,去年下半年我们在我市九江县和浔阳联社率先进行会计委派制工作试点,在试点取得圆满成功并积累一定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元月份在全市农村信用社全面铺开。

会计委派制工作的推行,引起了我市各级农村信用社的高度重视。市办事处于2005年12月25日专门召开由辖内各县级联社主要负责人、财务会计工作分管领导和财务科长参加的会议,就在全市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会计委派工作进行了认真布置,将九江县联社委派试点的先进经验、实施方案和管理办法等相关资料分发至辖内各联社,并结合实际对会计委派的实施办法和委派会计的选聘方案提出了指导 意见。在市办事处的重视和部署下,各县级联社领导班子也迅速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把开展会计委派制工作当作关口前移、防范风险的重要任务来抓,制定措施,精心组织,扎实推进。

(二)制度先行,人员选配到位

为指导基层农村信用社规范地做好会计委派制工作,我们本着“制度先行”的原则,根据省联社制定的《江西省农村信用社会计主管委派制度(试行)》,结合工作实际和需要,研究形成了《九江市农村信用社委派会计管理办法(试行)》,并以赣农信联社浔办(筹)[2006]8号文件印发。《管理办法》对委派会计应具备的条件与选聘程序、权力与义务、职责与具体业务操作、管理与监督、考核与奖惩等均予以了明确规定,特别是根据核心业务上线后工作需要,对委派会计的业务操作和工作职责进行了补充和完善。

按照有关工作部署和制度规定,辖内各县级联社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行会计委派制实施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根据委派会计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和选聘程序,通过考察、考试等多种形式,并最终经联社党委班子审核通过,公开选拔了一批素质较高的员工任命为联社委派会计。制定了委派会计管理办法,明确委派会计聘任后为副股级干部,行政管理隶属县联社,在联社的授权下按照规定对受派单位的信贷、财务等各项业务经营管理活动进行监督,对县联社负责,在接受信用社主任领导的同时由财务科管理和考核。加强了制度建设,各县联社在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同时,对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办法进行了梳理和汇总,制定出一套较完善的会计管理制度,包括财务管理实施细则、委派主管会计工资考核办法、会计工作质量处罚办法等。同时还建立了财务管理领导小组,成立了会计工作检查监督小组,每月对委派会计各项工作进行一次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或通报批评。

(三)狠抓落实,检查

会计委派制在全市农村信用社全面推行后,督促到位我们以掌握各县级联社推行工作进度、了解在实践操作中遇到的困难和协调解决实际问题为重点,通过召开座谈会、深入基层调研、组织开展专项检查等多种方式,对全市农村信用社推行会计委派制工作进行认真的督促检查。

2月份,我们在九江县组织召开了全市委派会计工作会议,对省联社推行委派会计工作的有关文件和要求进行了学习和传达,同时各县级联社就会计委派制工作开展情况作了汇报,对委派会计在履职过程中碰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讨论,相互交流了见解和处理办法,对一些共 问题市办能答复解决的当场给予了明确答复,对存在的一些难点问题也协同各县研讨了解决方案。三月份,市办班子成员分片区对包片县级联社会计委派制推行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市办主要领导到瑞昌、永修、九江县召开委派会计座谈会,听取情况汇报,有针对 地解决存在的问题,使之更加规范、完善和提高。四月份,我们抽调业务骨干组成11个工作组,结合银行结算帐户管理情况一起,对各县级联社会计委派制工作进行了为期7天的检查。从检查情况来看,我市的会计委派制工作基本做到了人员到位、组织到位、培训到位、制度到位、落实到位,较好地发挥了委派会计的独立监督作用,取得了明显效果,同时对检查发现的违规责任人员按照省联社《违规处罚办法》和市办《责任追究扣分办法》进行了处罚和扣分。辖内各县联社也加大了对委派会计工作的管理和检查监督力度,督促委派会计切实履行职责,对不能胜任委派会计工作、不能认真履行会计监督职责的及时予以处理。如今年5月份,辖内瑞昌市联社和永修县联社分别对检查发现没有认真履行职责的5名和2名委派会计给予了免职。通过经常 的督促检查,增强了委派会计工作责任感,保证了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有力地促进了会计委派制工作的扎实开展。

(四)强化管理,职责履行到位

为更好地发挥委派会计监督作用,我们对委派会计坚持实行制度化管理。首先,各县级联社每月坚持召开一次例会,联社班子成员听取委派会计履职、监督的情况汇报,着力解决委派会计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困难。此外,德安、永修等县联社在例会上还组织委派会计相互之间对会计凭证进行交叉互审,对委派会计履职情况进行审核,并及时指出存在的问题,从而不断提高委派会计的业务素质和信用社的规范化水平。其次,加大对委派会计的培训力度。组织信贷、财务、保卫、稽核部门对委派会计进行辅导,以省联社各项规章制度、管理操作流程等为主要内容开展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委派会计的素质。如近期彭泽、浔阳等联社在组织基层信用社主任和信贷员参加贷款五级分类工作培训班的同时,还组织了委派会计业务培训工作,主要学习贷款五级分类以及省联社、市办事处有关会计委派制相关文件精神,要求委派会计做好笔记,交流体会,并组织了测试;永修县联社则按月组织委派会计学习交流,探讨解决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类问题。第三,要求委派会计每天记载工作日志,县级联社按月向市办写出会计委派制工作的实践报告和填报委派会计业务监督情况统计表。第四,坚持按月考核。县级联社财务科按月对委派会计工作业绩进行考核和评价,按照“工资统管、奖优罚劣”的办法,对委派会计人员薪酬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兑现。

通过制度化、规范化的管理,委派会计的监督职责得以较好发挥,始终做到了“四个注重”、突出了“五个原则”。“四个注重”即:更加注重有针对 解决会计工作的薄弱环节;更加注重防范操作风险尤其是资金、贷款的风险;更加注重每笔业务规范有效的监督;更加注重处理好县联社、信用社、委派会计三者之间的关系。“五个原则”即:独立 原则。充分发挥会计监督的独立 作用,委派会计向县联社负责。摆脱会计人员与受派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使会计人员的工作相对独立,能够独立工作,能够按照制度大胆抵制信用社的违规行为,促使会计工作步入一个良 循环的轨道;连续 原则。注重保持工作的连续,原则上委派会计每两年交换一次。委派会计在任职期间不履行职责、工作不负责任、丧失原则、造成不良影响,联社随时可解聘;及时 原则。及时实施监督管理,及时反馈监督结果,及时制止违规行为,及时督促整改落实;全面 原则。对各项业务实施监督管理,对所有上级下发的需要执行的制度、流程等,委派会计都有权力监督信用社主任和其他岗位人员执行,所有违反规定的行为委派会计都可以抵制或向上级报告;重点 原则。在全面监督管理的基础上,以防范信贷风险为重点进行监督。实行会计委派制后,会计人员从贷款审批程序到借款凭证都必须进行认真审查和有效监督,对贷款贷前不符合规定手续的,委派会计有权拒绝发放贷款,严格按制度办事。从而真正实现了委派会计由过去单纯的核算型会计向核算、监督综合型会计转变,按程序把关需要审核的事项,按职责要求做好应该的监督。如德安合作银行(筹)根据贷款管理的要求,制定了《贷款发放审核要点》,区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企事业单位贷款、其他贷款三种类型,每笔贷款的发放要求必须经委派会计根据要点进行审查并在《贷款发放审核要点》上签字负责,未经委派会计签字柜员不得办理贷款发放业务,《贷款发放审核要点》作为借款借据凭证附件,确保有据可查。通过这种有效措施,确保基层信用社信贷业务按流程操作,并有效避免了要素不全发放贷款、跨地区贷款、超权限贷款等违规行为的产生,有效的防范和减小了贷款风险。

二、工作成效

(一)员工业务素质明显提高

按照委派会计管理的原则,县级联社对委派的会计人员实行聘任制。这就预示着以后委派会计人员都要实行公开竞聘,没有一定的文化业务知识和较强的工作能力,就不可能入选委派会计。因此,目前的委派会计为保证自己能够胜任本职工作,其他工作人员为跻身于委派会计行列,都能自主自发地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从而在系统内形成了一种良好的竞争环境,激发了员工的争先进位意识,在全辖掀起了一股学知识、学业务、学制度、学流程的学习热潮,有力地促进了员工业务素质的提高。

(二)会计核算质量明显提高

会计委派制实施以前,基层信用社为了完成联社分配的工作目标,争得更多的效益工资,数字造假现象严重,如假存款、假盘活、假收息、假利润等。实行会计委派制后,委派会计的相对独立地位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使会计人员敢于并且必须抵制这种不良倾向,认真坚持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实事求是原则,杜绝了过去部分信用社主任存在的“一支笔”、“一言堂”和玩弄数字游戏现象,基层信用社务实经营的作风明显增强,会计信息质量明显提高。

(三)信贷管理水平明显提高

实施会计委派制后,委派会计能够按照规定认真执行国家政策,坚持信贷管理制度,加强了对贷款发放合法、合规 的审查和监督,有效制止了贷款违规行为的发生。1-5月份,全市农村信用社通过委派会计审查共抵制各类违规贷款546笔、金额1089.2万元,其中:超权限贷款78笔,金额295.9万元;跨地区贷款90笔,金额189.9万元;化整为零贷款163笔,金额293.8万元;人情贷款73笔,金额155.4万元;冒名贷款36笔,金额24.0万元;其他违规贷款106笔,金额130.1万元。此外,1-5月份全市农村信用社累计到期贷款12337笔,金额30991.2万元,通过建立提示机制委派会计累计向信贷员发出到期提示催收11923笔,金额29919.1万元;累计办理各项贷款档案40530份。由于会计人员在贷款手续上严格把关,加强了信贷基础管理工作,有效地规避了新发放贷款的风险。如2月份,武宁县石门信用社共发放贷款19笔,其中14笔、21万元贷款未召开审贷会审批属于违规,委派会计按照职责予以了抵制并向上级部门汇报,县联社及时进行了处理,目前该14笔贷款已全部收回;在近期案件专项治理“回头看”工作中,通过检查自年初推行会计委派制以来,我市德安农村合作银行(筹)今年新发放2万元以上贷款未发现一笔违规,九江县联社今年新发放贷款检查仅发现4万元违规贷款。通过实施会计委派制,有力地促进了信贷管理水平和信贷资产质量的提高。

(四)风险防范能力明显提高

根据委派会计管理办法,委派会计对受派单位现金、帐务、凭证、业务操作等均负有监督责任,承担防范操作风险职责。实施会计委派制后,委派会计能够严格按照规定履行监督职责,尽量减少业务差错。据统计,1-5月份全市委派会计共审查发现记帐错误(串户)342笔,已按规定更正342笔;存款计息差错13笔,金额12.8万元,已按规定更正13笔,金额12.8万元;贷款计息差错81笔,金额2.1万元,已按规定更正81笔,金额2.1万元;抵制擅自减免贷款利息14笔,金额0.6万元;抵制以贷款利息抵消支出10笔,金额0.2万元;按规定更正凭证使用错误330笔;更正凭证要素填写不齐929笔;更正凭证金额大小写不符213笔。对审查发现的错误均予以了抵制或按规定予以了更正,从而有效地防范了操作风险,提升了农村信用社规范化水平。

三、存在问题

(一)在日常实际工作中,存在委派会计工作量过大问题 委派会计管理办法对委派会计要求高,考核与奖惩力度大,也给会计人员工作形成较大压力。委派会计除做好受派单位的会计管理与监督工作外,白天要临柜办理业务,晚上要跟帐,还负责会计报表、会计达标及内控管理,同时还要承担信用社分配的收息收储以及营业柜台、下属机构网点的业务辅导、监督等工作,工作上疲于应付,基本上没有休息时间,有的委派会计一个月都不能休一天假,普遍感觉工作量过大、责任过重,存在一定的畏难情绪。

(二)在单位内部岗位间,存在委派会计关系处理难问题

委派会计在工作中按照《管理办法》规定需对发放的贷款逐笔审查,并抵制了一些违规或手续不全贷款的发放,致使部分信用社主任和信贷员产生意见,认为委派会计是在抓权,不能正确对待,甚至以不放款来胁迫会计的审查。如修水、九江县等联社委派会计在审查贷款时发现一些贷款户的身份证已过期,有的使用户口簿代替身份证,而户口簿上没有借款人的相片,难以确定借款人的真实身份,对此类贷款是否能办理的审查使信贷人员和会计人员双方产生了矛盾。

(三)在信贷工作监督上,存在委派会计能力不胜任问题

以往农村信用社会计的工作职责以财务核算为主,而担任委派会计后其身份由过去单纯的核算型会计向核算、监督综合型会计转变,除履行财务核算工作职责外,重点还要加强对信贷工作的监督。由于以往工作岗位和职责的不同,导致会计人员对贷款业务不是很熟悉,加之部分委派会计个人业务素质不高,因此对贷款工作不清楚其流程和规定、不知道应该如何进行审查和监督、不能够迅速准确地对贷款合规 进行判断,在履行贷款监督职责中显得力不从心。

(四)在下设机构管理上,存在委派会计监督不到位问题

信用社委派会计不在信用社下设机构(分社、储蓄所)的工作现场,对分社、储蓄所的各项业务起不到事前监督的作用,只有进行事后监督或在事后检查发现问题,提出解决和整改意见,无法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如九江县城门信用社委派会计反映由于信用社距分社路程较远,且本身工作较多,大部分时间只能处理本社的业务,而对分社的业务不能够做到事前控制,只有在事后检查中发现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有的问题事后整改等于是亡羊补牢,会计监督职能没有得到应有的发挥。

四、几点启示

(一)建立科学的会计主管委派制度,是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前提

靠制度管人,按流程操作,是省联社确定的基本管理理念,也是科学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要想稳妥开展好会计委派制工作、发挥好委派会计监督作用,建立和实施科学的会计主管委派制度是前提。通过几个月的工作实践和所取得的效果证明,省联社提出开展会计委派制的思路是完全正确的,是有生命力的;省联社制定的会计主管委派制度,紧密结合农村信用社工作实际,适合企业自身特点,真正实现了权、责、利的统一。正是省联社决策和制度制定的科学,为我们该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指明了方向、奠定了基础、提供了保证。

(二)做好委派会计的选拔培训工作,是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基础

人是生产力中最积极的因素,也是最活跃的因素;任何一个企业的发展、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关键都在于人。推行会计委派制以来,我们坚持以选好人才、用好人才为基础,通过考试、考察等方式选拔优秀人才担任委派会计,通过加强培训、组织测试等方式不断增强员工学习意识、提高委派会计业务素质,真正做到了靠机制激发人才、靠培训提升人才、靠竞争引进人才,较好地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 和主动,激发了员工的工作责任感和压力感。目前,随着全省农村信用社业务创新、手段创新等“十二大工程”建设的开展,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充分发挥好会计委派制作用,就必须与时俱进,根据形势发展要求进一步规范委派会计管理、加强委派会计教育、提高委派会计素质,为会计委派制工作的深入推进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三)突出委派会计的相对独立地位,是推行会计委派制的关键

长期以来,农村信用社由于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制约,各个岗位之间相互监督的体系不健全,一些重要岗位、特别是基层信用社主任权力失去监督,并最终诱发操作风险和道德风险的产生,阻碍了农村信用社的改革和发展。推行会计委派制,是省联社强化内控管理、加强岗位监督、防范操作风险的一个重大创新和重要举措;但要真正发挥会计人员监督作用,就必须突出委派会计的相对独立地位,假若委派会计不能独立地履行监督职责,监督工作就会表面化,起不到真正的防范操作风险、遏制经济案件、保障稳健经营的作用。

(四)形成良好融洽的工作环境氛围,是推行会计委派制的保证

5.会计委派制问题与对策 篇五

2009-2-19 14:38

【摘要】会计委派制作为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和国有资产流失的一种新兴的会计人员管理制度,完全改变了原有的会计组织结构,“会计委派制”已成为我国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主流观点,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本文通过时其三种模式的深入分析,力图揭示出隐藏在会计信息失真、国有资产流失等现象背后的本质问题,为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提供理论基础,构建基本框架。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 财务总监委派制 会计管理改革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发展,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独立法人,企业负责人的权力也越来越大。在这种情况下,对企业负责人的监督就显得越来越重要。但由于国有企业所有者主体缺位,国有投资代表人不具体,对经营者缺乏必要的监督和约束,导致国有资产流失严重,产生了一些腐败行为。因此,迫切需要建立企业权力约束制度来监督企业负责人的行为。有关部门进行了会计委派制的试点,用以建立会计监督为中心的企业权力约束制度,进行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改革,调整和改变会计人员隶属所服务单位的现状。本文就此谈一些个人见解。以供探讨。

一、实行会计委派制的重要意义

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的有效形式,是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重要措施。其产生的主要原因是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目前会计工作存在许多不可忽视的问题,需要切实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做法是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入手,由政府部门和产权单位作为所有者,向国有单位或集体企业委派会计人员,受委托人员代表委派部门监督被委派单位的会计行为和经济活动。并在业务上受被委派单位领导,通过会计核算参与其内部管理。2000年召开的中央纪委第四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明确要求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继续试行会计委派制度。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具有重要意义。

(一)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进一步贯彻和执行《会计法》,逐步进入法治经济的重要举措

《会计法》颁布实施20年来,不断修改完善,会计人员的权利和地位不断提高。但由于会计管理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会计人员未能很好地发挥会计监督职能,外受单位领导人的干预,依法监督阻力大:内怕被打击报复,影响自己的工作和前途,不敢坚持原则,不能依法履行职责。而实行会计委派制,从根本上改善了会计人员依法监督的环境,树立了会计人员依法监督的坚强后盾,解决了会计人员依法监督的后顾之忧,有助于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从而保证《会计法》的顺利实施。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能加强会计监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由于委派会计人员是代表委派部门监督被委派单位的会计行为和经济活动,他的职权相对独立于被委派单位,他必须依照委派单位赋予的职责权限,在充分支持被委派单位依法理财、自主管理的前提下,发挥会计监督作用,才能完成委派部门交付的工作任务,否则会被辞退。从而促使委派会计人员自觉加强财经法规的学习,提高执法意识,从财务管理第一线上抑制了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

(三)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通过实行会计委派制,加强会计监督和管理,健全各种内部控制制度,能有效地监督国有资产的购置、使用、保管和处理,堵塞管理上的漏洞,保证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四)实行会计委派制能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实行会计委派制,能加强会计核算的管理,真实完整地反映被委派单位的经济活动情况,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从根本上治理会计造假现象,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五)实行会计委派制能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的监督和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也增加了财政资金可能被套用的防线。

二、会计委派制的模式

会计委派制是财产所有者向所属企事业单位统一委派会计人员,并对他们的任免、调遣、考核、奖惩、工资和福利待遇进行统一管理的一种会计人员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通过加强对会计人员的管理,整顿和规范会计工作秩序,加强会计监督。防止会计信息失真。维护财经纪律,可以称之为一次大刀阔斧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对国有企业的会计委派主要有以下几种模式:财务总监委派制、会计负责人委派制、“会计楼”形式。

(一)财务总监委派制

财务总监一般由产权部门选派,通过一定程序进入公司董事会,承担监督国有资产营运、重大投资决策以及审查会计报表等职责,对重大财务收支和经济活动实行与总经理联签制度;它为国有控股、国有独资企业甚至于民营、中外合资及外资企业提供了一种可以有效克服“内部人控制”问题的监督模式。

(二)会计负责人委派制和“会计楼”形式

会计负责人委派制的委派对象主要是财务负责人或会计主管人员。委派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联合委派,管理体制是按照“统一管理,统一委派,分职任免”的办法,对委派人员的人事档案、职务晋升、工作调动、专业职称、工资奖励、福利等实行统一管理。“会计楼”形式是把企业会计从内部分离出去,统一在“会计楼”办公。会计人员的编制根据所属企业的规模大小确定,一般为3-5人。“会计楼”人员的工资报酬由“会计楼”负责统一管理发放,类似于代理记账的会计委派制形式。“会计楼”由经贸部门管理,主要试行于乡镇企业。上述两种会计委派制的模式都试图从会计核算的日常工作中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和可靠,力图使会计人员从双重受托责任中解脱出来,在组织上、经济上脱离经营者的控制,从而真实客观地反映和监督企业的经营行为。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但是这两种模式也存在着一定的缺点,表现为:一是片面追求会计监督的职能。忽视了会计管理职能的发挥。会计作为特定经济主体中整体管理系统的一个特殊的子系统,一方面要为经营者在加强经营管理,确定企业内部激励机制。提高经济效益等方面发挥作用,协助经理履行理财责任和经营责任;另一方面,会计要对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进行确认和记录,然后向所有者报告企业的经营状况和理财状况。会计人员从企业中独立出来增强了后一种职能。却削弱了前一种职能。在这种情况下,会计人员不可能站在企业的角度为企业精打细算,从而有碍于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的确立。二是两种模式均在不同程度上干涉了企业自主权中的人事权,不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

三、对会计人员管理体制改革的设想

(一)财务会计中介化

财务会计中介化是指将原隶属于企业,主要从事经济业务的确认、记录、计量和报告等财物会计活动的会计人员,即单位内部会计基础工作的财务人员,剥离为独立于企业和政府之外的“第三者”。他们对委托者(确切地说应该是利益相关者)负责,以会计准则为依据。货币计量企业的经济行为和交易记录,在客观、公正、独立、规范的基础上,通过提供财务、成本和财产经营责任信息,确认经营者的受托责任完成情况,履行会计反映的职能,也就是说中介化以后的会计人员成为类似于注册会计师的财务会计数据处理人员。这对于集团企业来说是值得借鉴的。

(二)管理会计企业化

管理会计企业化是指原隶属于企业的从事非财务会计活动的会计人员,即主要从事宏观管理、协调工作的财务主管人员,应彻底摆脱政府和企业“双重”管理体制的束缚,实现会计角色的“回归”。使其个人利益与企业的经营效益挂钩,有效运用利益驱动规律,促进管理人员竭其所能对企业整个经营管理活动过程进行预测、决策和监控,为企业管理出谋划策,不断向企业管理当局提供有助于提高经济效益的会计管理信息。以充分发挥管理会计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作用。

(三)建立会计公司

会计公司是以建立会计人才资源有限责任或合伙公司为依托,以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会计信息为基础,以改革和加强会计工作,全面规范会计行为为途径将会计人才全面推向市场,实行社会化管理,逐步建立“公司统管、社会招聘、单位用人、工酬分离、风险执业、行业自律、政府统管、全面规范”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会计公司在政策及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进行客观、公正的执业,不受任何行政干预。其主要职责为:1依法向社会吸收招聘和为各单位输送台格会计人才,保证用人单位会计工作的顺利进行;2为用人单位搞好会计人员的选派、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培训工作;3负责开展对选派人员在用人单位执业情况的监督检查和业绩考核,保证会计人员依法执业;4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会计人员的从业资格管理、执业监督检查及后续教育等工作。对被聘用的会计人员,与会计公司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双向选择、公开招聘、竞争上岗、优胜劣汰”的用人机制,彻底打破会计工作的“铁饭碗”,从而增强会计岗位的竞争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会计人员做好会计工作。

综上所述,财务会计通过会计公司的建立和运行实现其中介化立场,履行其反映职能。财务会计的中介化使得财务人员独立、规范地工作,摆脱了企业内部种种利益的影响,不再受企业经营者的制约,转而更多地受会计制度的约束,解除了会计人员双重身份的困境。管理会计回归企业。协助企业经营者制定财务策略和预算,合理组织筹资、投资,正确进行利润分配,保证了企业经营目标的实现。这些制度使得经营者的行为受到来自企业内部、外部。会计公司、资产所有者等监督机构的全面监督,促使企业的财务工作做到真实、客观,真正使得企业利润最大化、财务管理最优化。

从全国试点情况看,实施合理有效的会计委派管理制度。有利于发挥会计监督职能,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有利于加强国有资产的管理,在一定程度上防止国有资产和集体资产的流失;有利于提高会计信息质量,提高单位经营管理水平;有利于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如广西柳州市被委派的会计人员2005年共查出账外设账3000多万元,抵制各类不合理摊派600多万元;深圳市宝安区沙井镇建立会计核算中心,撤销各单位原账户190多个,集中资金2000万元。缓解了财政资金紧张的矛盾。同时,由于实行会计集中核算,各单位不再保留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只需要一名兼职报账员。节约了人员编制和行政成本:吉林省敦化市实行“村账乡管”,农村会计由原来的630人减至59人。仅此一项减轻农民负担80多万元。

6.会计委派制问题与对策 篇六

一、会计委派制的相关概念

会计委派制是现行的一种新型会计制度, 是指企业或事业单位的所有者向其单位统一委派会计管理人员的制度, 并对他们委派任务, 考核、任免、调遣等工作。此制度在国内发展并不成熟, 但是其灵活性与优势也是巨大的, 文章就根据掌握的一些资料对此制度进行浅析。

二、会计委派制的优势

1.会计委派制度中, 会计人员为上级部门委派, 尤其是异地委派, 在行政关系上的待遇、利益是不受被委派地的控制影响的, 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会计工作的独立性, 保证会计工作人员不受当地单位的干扰, 客观直观地进行会计工作, 正确执行国家政策, 促进市场经济秩序规范化、合理化, 并且被委派的会计工作者要受财政部门业绩考核的约束, 若有违反纪律, 会计人员是负有直接责任的。如此就能够极大地保障违反纪律的财务行为不被受理。

2.因为会计委派制度中会计人员的工作是具有独立性的, 这就能够减少单位的贪腐, 挥霍浪费资源的可能性, 从源头上遏制单位资产流失。在国有企业中, 资产流失与贪腐很大一部分是与会计人员的工作相关, 会计的职能不能正确地发挥直接影响到单位资金流转, 是单位健康发展的障碍。实行会计委派制, 就能更好地建立良性的财务制度, 财会人员不与贪腐投机者同流合污, 是防贪腐浪费最有力的措施。

3.会计委派制是当前最能够反映单位真实财务状况的客观方法, 好的制度虽然不能决定企业单位的好坏, 但是能够促进整个财政体制大环境的健康发展。在现实情况中, 单单依据财务状况来判断一个单位经营状况好坏和领导是否有舞弊行为是一件难事, 因为经营者对外公布的财务信息很不完整。会计委派的介入, 就能够及时地发现舞弊、违规等现象, 有利于国有资产的保护与国家税收的良好运行, 可及时对单位即将出现的危机加以预警, 防范于未然。

三、会计委派制的劣势

1.与现代企业制度相背离。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我国企业改革的方向, 而使法人财产独立则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础, 现代企业制度是市场经济的选择, 是完全服从市场经济条件不一定服从行政权威的机制, 在有些文章中称之为逆抗机制。现代企业制度要求企业自负盈亏, 自主经营, 自我约束, 而会计则是法人有机体的核心组成部分, 与法人牢牢绑在一起。但是, 会计委派制的核心与最大优势就是其独立性, 这种独立性的介入无疑将现代企业制度的联系隔断开, 如果站在现代企业制度改革与发展的角度来看, 这是违背了现代企业制度的本质要求的, 会受到限制。

2.会计委派制的目的实现有困难。会计委派制的目的并不是管理而是监督, 上文说到, 会计委派的行政关系是独立的, 对于企业来说是一个外人。所以, 企业一旦出现排外言行的话, 那么被委派的会计人员很可能权利被架空, 职能得不到发挥, 而且外来的会计人员同样可能受到糖衣炮弹的攻击, 既得不到单位的真实财务信息, 又浪费了成本。另外, 被委派的会计因为是外来人员, 不可能像内部人员一样深入地了解单位的生产、工艺、经营, 造成了会计信息的失真, 只能在程序和方法上追求真实, 选拔、考核、评价等一系列环节都很难达到效果。所以, 不论是从企业还是国家来说, 深度广度都是不够的。

3.被委派人员受到的监管力度不够。会计委派制度实施后, 会计人员的考核和管理由委派单位负责, 这一定程度上保证了被委派会计的独立性。而在实践中, 会计考核管理是由委派方和受派单位共同管理, 这样也不可避免地形成了单位对惟命是从的会计人员打高分的现象, 使坚持原则坚持不按派入单位领导意图办事的会计人员受到不公正对待, 不利于会计人员考核的客观性。即使委派单位对被委派会计的权责明晰, 但因为事务的繁忙忽略了会计在被委派工作单位的监管, 而且各单位的经济情况、会计基础等是不一样的, 会计工作者的待遇会有差别, 这也会削弱会计工作者的工作积极性。

4.会计人员与单位的利益相分离。由于会计人员在此机制中的独立性, 监督的目的远远大于协作, 经营者在理财活动中自始至终处于孤立地位, 会计人员为了履行职能, 很少为经营者考虑投资机会, 遗漏了风险信息, 大大削弱盈利机会, 降低了激励能力, 使委派的会计人员减少积极性, 甚至出现会计人员与其他企业合谋舞弊现象, 进入恶性循环。

四、解决会计委派缺陷的建议

1.健全委派制的法律标准。委派制一般运用于国企等国有单位中, 是国有资产的保护着者和监督者。要想做好会计委派制, 首先必须有法律法规作支撑, 要建立适应的法律条文, 明确会计委派的目的, 使会计委派制有据可循有法可依, 还要加大执法力度, 规范行政单位、国有企业的行为, 建立举报机制, 防止单位领导的独大, 保证会计委派制的监督性质, 充分发挥会计委派的职能。

2.以实践来检验制度的合理性。每个制度的生存与发展都是不可能准确预见的, 会计委派制的提出是在实践过程中提出来的, 自然也要在实践中不断检验发展, 一个有利于国家和人民的制度不用的话, 是一种损失。对此, 我们应健全法律法规, 从不同的角度来分析解决问题, 随着社会变迁来变更制度, 以保持其健康良好发展, 为国家造福。

3.端正对这一制度的认识, 为制度定性。会计委派制属于新型制度, 要用事实求是的观点看待, 不断吸取经验教训, 把握好大方向。其次, 此制度的难处就在于定性问题上, 监督目的的硬性话是阻碍此制度发展的大问题, 企业单位要做好合作关系, 建立良好的激励机制, 让制度上不至于打击工作者积极性, 为企业单位贡献。

4.做好会计人员监管工作。会计机构和被委派单位要做好会计工作者的管理, 不能因为领导的意图而歪曲对会计工作者的评价, 设置建档制度、考核制度、奖惩制度、培训制度等来激励和监督会计工作人员。委派单位要定期进行轮岗, 定期考核, 被委派单位也要做好本身的职责, 坚持原则办事, 做好考核标准, 根据会计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来评价会计工作人员, 确保委派制度的真正功能得到实施。

5.重视人才把关。资料上看, 现在企业委派制度中选取工作人员的途径一般是招聘, 这就导致了岗位上鱼龙混杂的现象, 要建立健全相关机制, 培养好人才, 使他们拥有良好的职业素养, 拥有较高的水平, 激励体系是很重要的环节。委派会计具有很强的独立性, 单位利益基本与个人不挂钩, 吸引人才需要激励, 只有做好这一块才能让更多、更优秀的人才为企业单位服务。

五、结语

面对日益复杂的市场经济, 国家和企业无不需要更加谨慎和更好的方式促进各项事业的发展。所以, 做好把关工作, 面对新兴事物养成吸收摒弃的良好习惯, 与时俱进, 不断向前, 改革创新, 是企业走得更远, 发展得更繁荣的途径。会计委派制优劣并存, 不能够一巴掌拍死, 也不能一把火烧旺, 冷静、合理地看待这一制度, 才是面对问题的正确态度。总之, 虽然会计委派制度还存在着种种问题, 但我们可以通过实践来不断完善制度, 提高企业自身的财务管理水平。

摘要:会计委派制的实现对企业的财务健康具有重大意义。文章对会计委派制度的优劣性各自进行一些分析, 并提出一些规避会计委派制劣势的对策。

关键词:会计委派,企业,监管

参考文献

[1]李玲.对企业推行会计委派制的思考[J].财会研究, 2008, (17) .

7.论会计委派制的有效性与局限性 篇七

关键词:会计委派制 有效性 局限性

Delegates the system by accountant the validity and limited

Dong Zhirong

Abstract:The accountancy is the economy supervisory work important constituent,is playing the foundational role in the national economy development.And rules a nation legally along with the socialist market economy development the essential plan implementation,our country is more and more high to the accountancy request.In order to prevent the accounting information distorts,since the enhancement society good faith system construction,the containment enterprises and institutions corruption spread,the new century accountant has delegated the system to arise at the historic moment in our country.The practice proved that,it has provided the reliable surveillance for the property owner,strengthened to has managed superintendent’s restriction,both prevented the corrupt occurrence from the source,and was advantageous to accountant troop’s unification management.But,because accountant the management system and the inspector general mechanism insufficiently are also perfect,at present accountant delegates the system to have many not allow to neglect problems.

Keywords:Accountant delegates the systemValidityLimitation

【中图分类号】F23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9646(2009)04-0139-02

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我国对会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防止会计信息失真,加强社会诚信制度建设,遏制企事业单位腐败行为的蔓延,新世纪以来会计委派制在我国应运而生。实践证明,它为财产所有者提供了可靠的监督,增强了对经营管理者的制约,既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发生,又有利于会计队伍的统一管理。但是,由于会计管理体制和监督机制还不够健全,目前会计委派制又存在许多不容忽视的问题。

1.会计委派制的主要形式和积极作用

所谓会计委派制,又称会计人员委派制,是指由会计委派主体——政府部门或产权管理部门以所有者身份,对用人单位所需会计人员统一进行委派和管理的一种会计管理体制。

1.1 会计委派制的实现形式。

目前,我国会计委派制不是一种模式,而是在实践中涌现出以下多种形式:

1.1.1 由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财政部门具体负责实施,直接向企事业单位委派会计,如向国有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向中小企业委派财务主管,实行集中统一管理;

1.1.2 财政部门设立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核算中心,在保持实行集中核算的单位资金使用权和财务自主权不变的前提下,由财政部门统管会计人员、资金结算和会计核算工作,实行“集中核算,分户管理”,融会计服务与监督管理于一体;

1.1.3 外商投资企业(含港澳台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要通过立法形式推行会计代理制,由经营者自主选择当地会计事务所为其代理会计核算,提供会计核算资料;

1.1.4 乡镇企业和村级单位一般实行财务统管;公司集团内部也可实行会计委派制;对财政拨款的基建项目实行项目会计委派,等等。

1.2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意义和作用。

实行会计委派制,是改革和完善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加强会计监督职能、从源头上防止腐败的一项重要措施。在经济领域里,很多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往往都是由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者违规干预具体的经济行为造成的。经济管理体制的不完善,为腐败行为滋生提供了土壤和温床,而各种腐败现象的产生,往往又与单位的具体财务工作密切相关。实行会计委派制,对于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净化会计业务工作、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性、推进党风廉政建设,都具有重要意义。

1.2.1 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增强会计监督的力度,有利于调动会计人员的积极性。一般而言,“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这是对当前我国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所处地位比较真实生动的写照,而会计委派制,则使会计的切身利益同所服务的单位脱钩,降低了被委派单位对会计人员的约束控制甚至打击报复的可能性,解除了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使会计人员敢于对被委派单位进行监督,向政府有关部门提供真实有效的会计信息。

1.2.2 实行会计委派制提高了对经营管理者监督的有效性和实效性。一般而言,经营者对外公布的会计信息,具有阶段性和不完整性的特点,仅仅依据公布的财务信息来判断经营者是否有舞弊行为,是一件很难的事,而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在例行审核经济业务入帐处理时,及时发现不合理的费用、违规的票证和单据等,使舞弊行为被遏制在萌芽状态。对于重大问题,会计人员可以随时与单位的所有者进行有效沟通,有利于财产所有者及时采取预防措施,防患于未然。

1.2.3 实行会计委派制有利于对会计队伍的统一管理,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会计委派制确定了会计人员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割断了其与被委派单位的经济关系,增强了会计人员进行会计监督的积极性。与传统会计人员相比,委派会计的责任和权限要大一些,要求也高一些。所以,会计委派部门十分重视提高会计人员的素质,并且通过严格的考核,选拔具有真才实学的会计人员从业,使会计素质和业务水平不断提升,并保持良好的循环状态,有利于选拔人才和提高整体素质,从而促进会计队伍的职业化和社会化。

2.实行会计委派制以来出现的一些新情况

会计委派制的实行,与被委派单位利益构成了一种矛盾统一关系,出发点是监督,但其核心内容应该是服务。没有服务的监督,会使委派制流于形式,会与被委派单位利益对立起来,不能很好地与单位融为一体,被委派单位也会在一定程度上产生抵触情绪;而没有监督的服务,也会使服务人员成为只会记帐的“帐房先生”,会计委派制就无预防腐败效果可言。目前,会计委派制在实际工作中已经出现了不少需要研究和解决的问题。

2.1 会计委派制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的局限性。

会计活动是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向企业委派会计人员,显然是把会计活动看成是一种独立于企业经营活动之外的外部监督活动,从而会使会计人员与服务对象处在对立面,割裂了会计人员与服务单位的内在联系,这与我国企业改革的方向是不相符合的。会计的一个重要职能,应当是为企业内部管理服务,并为企业生产经营出谋划策,如果把会计的主要职责视作是对外报告,则很多活动就会脱离会计的基本要求。

2.2 会计委派制在责权利相统一原则上的局限性。

会计委派制能够实现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国家与企业的双重领导能够协调统一,形成事实上的一个命令源。而实施会计委派制,则意味着权力机构在很大程度上的外部化。在企业“内管家”变成了“外当家”,其工作范畴属于企业财务,身份却变成了准国家干部或委派的监督人员,权力结构与动力结构相脱节,导致企业会计人员责权利相脱节,享受权利时却不一定承担应有的责任,因此,当企业与国家在利益分配、目标、管理等方面发生矛盾时,将使委派会计陷于两难境地:如果倾向于国家管理目标,违背企业利益,就会使会计人员很难在企业立足;如果倾向于企业利益,又与会计委派制的初衷相悖。

2.3 会计委派制与转变政府职能之间存在一定的矛盾。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对经济活动的管理,由直接管理变为间接管理,对企业的管理主要通过税收、价格等经济杠杆和必要的法律手段来实现。实行会计委派制,虽然能加强对企业的监督,但在职能上无疑仍属于政府监督,是政府对企业直接管理的一种变相形式,这与我国改革开放以来通过两权分离、政企分开来强化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使企业真正实现自负盈亏、增强活力的宗旨不相符,也与我国政府体制改革的目标有矛盾。

2.4 会计委派制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企业的创新激励机制。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目的,就是要解决企业信息失真问题,监督企业的违规行为,保证国家经济、政治目标的实现。要实现这一目标,会计委派人员就要按照单位所制定的一套制度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是,企业所面临的经营环境是不确定的,企业经营必然面临风险,也就是说,为了获得更高的利润,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必然有风险投资活动,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可能有一个固定的模式,其收支活动必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委派人员对企业的经营活动不十分清楚,为了执行委派单位的意见,他肯定会反对这种收支活动,这就会降低企业投资的灵活性,限制企业风险投资的自由,企业也就缺乏管理创新的激励,进而降低企业获利的机会。

综上可见,会计委派制目前在我国并不是一个成熟的制度,其中许多内容都没有明确规定,如对委派会计本身的利益机制和动力机制的构造、责权利对等机制的构造等。这些问题不解决,就不能保证委派会计发挥监督作用。而委派会计在企业活动中不能发挥监督作用,会计委派制的目的就不能达到,甚至在一定情况下还会出现某些负效应,特别是当委派会计人员与企业的个别经营管理人员进行合谋时,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危害可能会更加严重。对一些老企业来说,企业内部职工之间“亲属化”、“老乡化”现象比较明显,这些企业人力资源的流动,往往呈现出一种网络化态势,在这样的企业派会计人员进行财务监督,会计人员的独立性、企业会计信息的时效性及真实性,都不能得到有效保证,监督作用也就无从谈起。

3.实行会计委派制应当改进的几个问题

3.1 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

实行会计委派制的根本目的,就是要正确行使所有者的权利,有效防止某些腐败现象的发生,因此,实行会计委派制,应首先从改革会计人员管理体制入手,将委派人员的编制和工资明确在财政部门或其他相应的会计委派管理部门,使委派会计能够理直气壮地执行自己的职责。

3.2 强化委派人员服务意识。

今后要正确处理好指派单位、会计人员和受派单位之间的关系,强化委派人员的服务意识,自觉与单位融为一体,参与单位的经营管理,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使财务管理在单位经营管理和各项事业发展中更好地发挥作用。

3.3 健全和完善委派人员的后续管理机制。

要严把选人关,确保把政治素质高、协调能力强、业务水平好的人选进会计委派队伍,提高他们依法理财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同时,要抓好委派人员的后续教育,让他们及时掌握新的政策法规,不断提高业务素质。会计委派机构也要简化工作程序,改善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参考文献

[1] 王景顺.会计委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黄河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4(1)

[2] 刘秀芝.浅议会计委派制[J],辽宁经济职业学院学报,2002(1)

8.试论会计委派制 篇八

请欣赏:《试论会计委派制》

陈丽霞

会计委派制,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产生的新生事物,是对会计管理体制进行的重大改革和完善。会计委派制是会计人员管理体制的一种形式,它要求各级财政部门或专门机构对会计人员实行直接管理,进行统管统派,从而实现调控的会计管理制度。

一、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工作是处于会计领域的薄弱环节,存在着不少问题,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于财务管理工作比较忽视,传统认为会计这个岗位是比校轻松且无足轻重,所以在任用人员上也没有严格要求,财会队伍比较薄弱;二是对有些敏感性账务有意无意造成财目混乱;三是财经纪律松懈,没有按上级有关文件执行,违反会计制度和财务规则,擅自扩大开支范围,随意提高开支标准,致使业务开支过多过杂;四是账外设账,截留、转移收入,逃避预算外资金集中统管,私设“小金库”等等。

以上存在的种种会计工作秩序混乱、会计信息严重失真、会计管理体制落后等现象说明,财务管理体制和会计制度在实施上还存在着一定的弊端,财务管理、财政监督还比较软弱,这是行政事业单位的普遍现象。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和朱总理在九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要求,当前应当重点是抓好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委派制度试点工作,要在党政机关、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有政府授权收费和罚没职能的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度。从初起在全国各地相继进行了委派会计的试点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实行会计委派制的重要意义

经过几年的试点实践经验证明,完善会计委派制度是将会计管理、会计监督与反腐倡廉等有机结合起来的有效途径。实行会计委派制,对事业单位的会计负责人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和委派,对于完善法人治理机制,健全监督约束机制,净化会计工作秩序,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推进党风廉正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1、实行会计委派制度,是加强会计监督和从源头上防治消极腐败现象的有效措施。

各种腐败和贪污犯罪等经济案件往往都与单位的财会工作密切相关,抓住了会计监督这一环节,就能控制住源头。在经济领域,很多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都是由领导干部直接干预具体的经济行为造成的,经济管理体制的不完善和存在的漏洞为腐败的滋长提供了适宜的条件和土壤。某些事业单位的领导也受不良的社会风气影响而出现运用资金方面的杂乱,学了一些不正之风,滥用资金、私拿回扣、弄虚作假、公款吃喝、公款送礼等违法乱纪的事情发生。所以近几来,在事业单位的公款私用的现象日益严重,导致了集体资产的大量流失,会计信息失真严重,财务秩序陷入紊乱。

会计委派制的实行使财务活动处于财政部门的监督之下,财政部门统一资金核算,对违反财经制度的单位进行曝光,以加强财政监督力度。这就有利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有效地防治某些腐败现象的产生,进一步深化了财务管理制度的改革,强化监督制约机制。杜绝了擅自改变用途、乱支滥用等现象,促使其自觉遵守财经制度,合理使用资金,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力度。

2、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增强会计人员的监督力度,提供高质量的财务会计信息。会计人员在经济管理体制中被赋予了财务监督的使命,可是在执行中却没有相应的地位。这其中当然有会计人员本身素质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原因,但会计管理体制是根本原因。

会计人员是单位中的一分子,自然要受制和服务于单位,这样就缺乏进行会计监督、制约的基础和权力保证,不具备监督者应有的独立性。而作为一名财会人员,又必须遵守财经法规、法律制度,这是每一位财务人员的职责。“独立性”和“服务性”是会计人员经常要面对的现实问题。

实行会计委派制,使会计人员的切身利益同所服务的单位脱钩,纳入集中统一管理的会计人员,其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工资福利待遇等均由其管理机构负责,解决了会计人员身份的双重性。确定了会计的相对独立的法律地位,避免了行政干预,解除会计人员的后顾之忧,更好地发挥会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委派会计正确处理好“独立性”与“服务性”的关系,寓监督于服务之中,通过搞好对被委派单位的服务,逐步健全和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达到管理和监督的目的,确保财务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3、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提高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规范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从而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财务人员中,专业技术人员不多,还存在着少数无证上岗的现象,有些单位甚至把不能胜任其它工作的职工作为财务人员。这些人员大多对财经法规、法律制度淡薄,专业技术知识不够,基本不能适应所从事的财会工作。近几年来,逐步对会计队伍做了调整和扩充,但新分配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实际工作经验,在单位中还须兼职其它工作,接受培训、学习的时间较少,在财务工作中没有得到一定的支持,因此会计基础工作就不能做到规范化,就不能保证会计信息、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与传统会计相比,委派会计的权限要大一些,相应的对委派会计的.要求也应高一些,因此,会计管理部门应十分注重提高委派会计的素质。委派机构要通过考核、选拔,把优秀会计人员作为委派会计,相应地淘汰一批不合格的会计人员,就可以消除那些无证上岗及兼职现象。加强对委派会计人员的后续管理,如业务考核制度、继续教育制度、轮岗交流制度等,促使每一位财务人员有一种紧迫感。对委派会计人员实行动态管理,激发会计人员爱岗敬业,钻研业务的积极性,进一步加强了对工作的责任心。让委派会计人员对自己肩负的重任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正确处理好服务与监督的关系,兢兢业业履行岗位职责。每一名委派会计都严格按照国家财经法规、规章制度办事,客观、公正、准确、及时地为基层单位进行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这样,会计人员的业务水平、职业道德的提高就可以有效地保证会计资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4、实行会计委派制,加强“收支两条线”。

行政事业单位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党中央、国院作出的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一项重要举措。

从19开始全国各行政事业单位大多实行了预算外资金统一管理,进行了比较彻底地整顿。规定只设一个支出账户,注销原有的收入户、存折户,同时清理了收费票据,规范票据管理及收费行为。所有的收入一律都纳入财政预算外资金专户,实行了“收支两条线”管理,全面清理“小金库”,杜绝了资金体外循环。按规定只准开设预算外资金支出户,实行了票款分离。所有的收入都及时地纳入财政专户,通过申请拨款,经过财政审核批准再行使用。实行两年多来,对于财务工作管理起了一定的改进作用。但是还存在着不足之处,主要是财政部门对各单位的经费支出没有深入了解,因而没有得到真正的监督作用,只是在财经纪律方面起到了一定的表面规范化。

实行会计委派制,可以加强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改进管理方式,完善监督制约机制。财政部

门在银行开设统一的专户,用于预算外资金收入和支出的管理。单位预算外收入必须上缴财政专户,支出由财政按照预算外资金收支计划和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统筹安排,财政部门对单位的经费收支进一步实行监督和控制。如湖北省荆州市区对行政事业单位实行会计委派制,与“收支两条线”和加强预算管理结合起来,成为一种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会计委派形式,进一步实现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确保“收支两条线”措施得到真正地贯彻执行。

5、实行会计委派制,推行财务集中核算模式。

会计集中核算属于会计委派制的一种形式,其基本职能是纳入会计中心核算单位的资金使用权、财务自主权不变的情况下,由会计中心集中办理各单位的具体会计核算和监督服务。实行会计委派制,对于推行财务集中核算工作上有很大的好处。

(1)财政部门抽调高素质的会计担任委派会计,由委派会计对会计业务集中处理。可以有效地规范会计基础工作,促使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及时性,从根本上消除了做假账和虚假报表的现象,也较大地提高了会计数据处理效率,而且还可以为以后全面实行会计电算化打下基础。

(2)委派会计是会计队伍中的优秀财务人员,精通会计业务,懂得会计法规,能及时向财政部门及主管部门报送各个单位真实、准确的会计报表,为财政部门编制预算和检查执行情况提供了准确资料。

(3)集中核算达到了“减员增效”的预期目标。各单位不再设立会计、出纳(银行在中心设立专柜代替出纳职能),由委派会计负责集中管理,统一核算,从而减少了人员编制,节约了人员经费。

三、实行会计委派制应注意的有关问题

1、会计委派制在实行过程中,还须委派单位及主管部门和被委派单位的重视和支持,这是委派会计顺利开展工作并取得成效的重要条件。只有取得各职能部门的配合和支持,委派会计才能坚持原则,依法公正办事,才能充分发挥委派会计监督作用。

2、实行委派制,并不是把会计人员简单地从原有单位中脱离。实施会计委派制仅仅改变了会计人员的管理制度,委派会计不仅不能把自己看作是“钦差大臣”,高人一等,而且应当尊重单位领导,做好单位领导的参谋,搞好财务工作。委派会计还要加强学习和培训,更新知识,通过不断地学习,熟悉国家经济法规和通晓财务会计知识,具备较好的政策水平和业务能力,做一名真正称职的委派会计。

3、会计委派制并不是解决会监督问题的灵丹妙药,只是在一定程度上强化了会计基础工作和服务监督,加强了会计服务功能和目标责任制管理。解决会计信息失真问题的重点应放到构建新型的会计人员职业化管理体制上来,使会计队伍逐步趋向年轻化、知识化,提高会计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会计委派制是建立制衡机制,防止资产流失,规范经济活动行为,保证信息质量的有效手段,它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会计管理体制的一种新尝试,体现了对委派单位会计业务进行事前监督的特点,对强化会计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不正之风,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我县的会计委派制即将出台,相信通过会计委派制的试行,可以改变和完善会计管理体制,加强企事业单位的财务、会计管理,促使会计事业的发展水平和发展程度更上新台阶。

参考文献:

1、《会计研究》(增刊)

2、《中国财政》(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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