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办理须知

2024-10-25

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办理须知(共2篇)

1.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办理须知 篇一

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

实名权益(信息)卡及个人工资银行卡

“双卡”办理须知

(劳务企业适用)

20140804更新

重要提示:

自2010年10月1日起,劳务企业中未办理实名权益(信息)卡和个人工资银行卡(简称:“双卡”)的农民工已由系统自动网络屏闭。请各劳务企业尽快重新申报管理人员和农民工相关信息,并迅速办理从业人员“双卡”,避免企业从业人员被其他劳务企业抢先注册登记。

★ “双卡” 办理流程 ★

1、请企业经办人首先添加(关注)“成都建设信用”微信服务号,选择企业服务下拉菜单,点击政务咨询,按需办事项阅读办理须知。

(该办理须知流程适用于已完成主体卡办理、待办卡人员已录入“信用管理系统”及已开立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的申办企业)

2、申办企业登录“信用管理系统”在实名管理A-3“实名核查申请”模块中打印添加实名核查申请表,并导出电子文档(U盘);在收集办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鲜章)后,到企业专户银行各网点办理待办卡人员实名身份核查手续。

(注:在成都银行华兴支行和百花潭支行开立专户的企业可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三楼实名管理窗口办理实名身份核查)

3、三个工作日后企业经办人到专户银行递交身份核查的网点领取个人银行卡;同时银行将未通过身份核查的人员名单返还企业。

4、申办企业登录“信用管理系统”企业版,选择政务中心,进入人员类预约“B03预约成都市建设领域权益信息卡办理”和“B05预约成都市建设领域实名指纹、人像采集办理”,携带两份预约单和相关附件资料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三楼7号窗口办理“权益信息卡”和“人像采集办理”,并领取受理单。

5、三个工作日后,凭受理单到申办窗口领取权益信息卡。

★ 温馨提示 ★

①企业新增人员需登陆“权益保障网络平台”,下载并填写《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导入办理登记表》,打印后加盖企业鲜章,连同电子版本交到成都市八宝街111号三楼4号窗口办理人员录入登记。

②为企业管理人员办理“双卡”需提供企业为其购置的近三个月社保证明原件查验,并提交复印件盖鲜章。

③双卡补办时应先补办权益信息卡,再补办个人银行卡。

④权益信息卡补办时需提供经办人及补办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基础信息导入办理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档。个人银行卡补办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权益信息卡到企业专户开户行网点办理。

⑤企业将“双卡”发放给每个申办个人,并组织人员备齐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双卡”,按预约时间统一到银行网点办理“个人银行卡”激活手续。未参与统一激活的人员,可在3个月内自行到就近的工资代发专户银行办理“个人银行卡激活业务”。

“双卡办理窗口”地址:成都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三楼 “双卡办理”窗口(八宝街111号)

咨询电话:028-86633312

实时快速咨询请添加(关注)“成都建设信用”微信服务号

2.成都市建设工程项目实名信用管理办理须知 篇二

一、签订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合同

1.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后,施工图文件审查前,应与区公建办签订《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合同》。

2.《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合同》请在成都市武侯区建设局网站(网址:)中下载。

3.根据规划条件通知书及规划部门批准的总平图中明确的公建配套项目签订合同,一个公共设施配套项目签订一个合同,一个合同一式五份(填写内容需打印)。

需提供的资料 1.规划条件通知书 2.建设条件通知书

3.建筑项目用地界址测绘平面图及界址点成果表 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5.加盖规划部门骑缝章的总平面图

6.国土部门批准的用地手续(国土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补充合同)

若项目先审施工图,后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则第4、5项资料调整为:经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总平面图和情况说明(情况说明中须明确该项目先审施工图,后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以上资料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二、申请现场查验

1.公共设施配套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建设完成后,在成都市武侯区建设局网站下载《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合同履行确认现场查验申请表》,相关单位签署意见并盖章后提交区公建办。

2.经现场查验符合合同要求的,区公建办核发《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

注:农贸市场应按成办发„2007‟88号文要求完成标准化建设。

需提供的资料

1.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合同履行确认现场查验申请表

2.加盖规划部门骑缝章的总平面图 3.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4.经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成果报告中涉及公建配套项目部分(含竣工建筑面积及房产分户建筑面积)

2—4项资料提交复印件各一份,应注明“此件与原件无误”字样,并加盖单位公章。

如按照规划要求设置有市政设施用房(点位)、开闭所用房的须提交建设单位与成都市蓉城电力与信息管线投资有限公司(联系电话:86659531;联系人:王理 ***;袁培 ***)签订的移交协议原件;按规划要求配建有公厕的须提交区城管局(联系电话:85078203)出具的《公厕初验意见表》原件,《公厕初验意见表》在成都市武侯区建设局网站下载。

三、公厕的验收程序

1.公厕竣工后,建设单位向区城管局提交《公厕初验申请》,区城管局街道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到项目现场对公厕进行初验并出具《公厕初验意见表》。(《公厕初验申请》、《公厕初验意见表》请在成都市武侯区建设局网站下载。)

2.需要整改的公厕,建设单位按照区城管局初审意见整改完毕后,向区公建办提交《公共设施配套项目建设合同履行确认现场查验申请表》及区城管局出具的《公厕初验意见表》。

3.区公建办会同区城管局对公厕进行现场查验,对符合要求的,区公建办核发《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

四、公共绿地的建设及验收程序

1.应与开发建设项目同步实施的公共绿地,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的方案设计通过规划部门审批后,与区公建办签订《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合同》。

2.由建设单位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按照《成都市公共设施配套绿地建设管理细则》(成公建办发„2013‟7号)完成公共绿地景观绿化设计方案报区建设局景观园林科,由区建设局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对方案进行审查,方案审定后,区建设局形成会议纪要。方案审定后,建设单位与区城管局协商,签订《市政公共绿地建设委托协议书(代建代管)》或《市政公共绿地建设委托协议书(代建移交)》。

3.建设完成后,建设单位向区公建办提交现场查验申请表,向区城管局提交经审定的绿化设计平面图及成都勘察测绘研究院出具的现状绿化面积测绘资料(含电子文档)各一套,由区公建办会同相关部门按照审定的方案对公共绿地进行初验,区城管局出具《初验意见表》,对初验合格的,区公建办核发《公共设施配套建设合同履行确认证明》。

4.初验合格的公共绿地由建设单位养护1年后移交给接收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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