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质量检查标准

2024-10-12

建筑施工质量检查标准(共8篇)(共8篇)

1.建筑施工质量检查标准 篇一

目录 „„„„„„„„„„„„„„„„„„„„„„„„„1 重庆市围产保健及产科质量规范化管理标准 „„„„„„„„2 第一部分 组织管理

„„„„„„„„„„„„„„„„„„„3 第二部分 环境房屋和基本设施

„„„„„„„„„„„„„„„3 第三部分 产科工作制度 „„„„„„„„„„„„„„„„„„6 第四部分 产科基本急救药品 „„„„„„„„„„„„„„„„12 第五部分 健康教育和教学 „„„„„„„„„„„„„„„„„13 第六部分 孕产期保健和高危妊娠管理

„„„„„„„„„„„„14 第七部分 基本产科技术和急救技能

„„„„„„„„„„„„„15 第八部分 围产保健信息计算机管理网络„„„„„„„„„„„„18 正常分娩技术服务规范„„„„„„„„„„„„„„„„„18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填写说明„„„„„„„„„„„„„„24 产科消毒隔离要求„„„„„„„„„„„„„„„„„„„29 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室)的医院感染管理„„„„„30 重庆市围产保健信息管理网络使用说明„„„„„„„„„„31 重庆市围产保健及产科质量

规范化管理标准

基本产科保健的定义:为了处理和预防妊娠及分娩的并发症所必需的最低限度的保健干预,它包括产科手术(剖宫产、阴道高位和子宫颈裂伤的修补、剖腹探查、宫外孕的切除、清宫术、人工破膜、穿颅术);麻醉;药物治疗(败血症、休克、子痫、贫血);静脉滴注催产素;补充血容量;手法操作的处理程序(手剥胎盘、产程监护、会阴侧切和会阴撕裂的修补、胎头吸引术和产程图);处理高危妇女(强化产前保健);提供一系列避孕方法(包括女性绝育、输精管结扎、皮下埋植、宫内节育器、口服避孕药等);新生儿特别护理。

─摘自: WHO《母婴保健综合措施》

针对基本产科保健服务,对区县级医院的产科服务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定重庆市围产保健规范化管理标准。(年住院分娩数100例以上的其他医院也适用本标准)

第一部分

组织管理

一、组织领导:

1、有一名副院长分管:熟悉产科情况,了解、督促、协调院内的围产保健工作。

2、积极配合重庆市产科规范化管理工作。

3、积极配合当地妇幼保健院(所)工作。

4、成立产科急救小组:有文件,有工作职责及制度,医护人员知道如何求助。

二、产科人员配备:

1、助产人员必须有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助产专业,临床工作1年以上。

2、产科病房主任:大学本科(或专科)学历,工作8年以上,到市级以上医院的妇产科进修1年以上,并取得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3、产科医师:2—4名,妇产科专业。

4、专职保健医生: 1名,中专或中专以上学历,妇产科或妇幼保健专业。

5、儿科医生:1名,参加母婴同室工作。

6、产房有1名高年资妇产科医师固定工作;儿科医师参与产房危重儿抢救工作。

7、医务人员高、中、初级职称比例约为1∶2∶4。

8、产科门诊:门诊医师2名,初级以上职称,3年临床工作经验;至少有1名中级职称以上的医师定期看高危门诊。

第二部分 环境房屋和基本设施

一、环境房屋及设施:

1、病区生活要求:

⑴ 安静、清洁、日照、通风;地面平整防滑,便于消毒;墙面干净,无霉点、蛛网和灰尘,色调温馨;走道有便于孕妇行走扶持的扶手。

⑵ 母婴同室:每一母婴床单位的面积≥6M2,设产妇床、新生儿床各一张;每个床位应备有热水瓶和消毒脸盆;室内有通风、保暖装置,室温保持在18-25℃。

⑶ 病区内有流动水洗手池、厕所、热水供应设备;有条件的地方应设有浴室。⑷ 病区内设有灶具及简单的炊具,无煤烟;有开水供应。⑸ 有公用电话。

⑹ 清洁要求:无臭味、无蚊蝇、无蟑螂、无鼠迹、地面无积水;污物桶有盖;帚把分类挂放,不交叉使用。

2、病区医疗要求:

⑴ 科室内设置的功能区域:护士站、医生办公室、检查处置室、治疗室、婴儿洗澡处置室。

⑵ 各功能区域布局合理,物品存放有序,符合医疗、抢救等工作要求。⑶ 急救药品及科室内器械有专人管理,有登记和使用维修记录。⑷ 病区内各功能室及路标指示牌标志清楚、规范。

3、病区基本设施:

⑴ 科室基本设施:听诊器、胎心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软尺、骨盆测量器、磅秤、蓝光箱。

⑵ 检查处置室:妇科检查床、手术灯、冲灌洗设备、治疗柜、药品柜、输血(输液)设备、污物桶(有盖)、吸引器、体重秤、氧气、急救车、紫外线消毒灯、流动水洗手池。

⑶ 护士站:服务台、病历架(柜)、住院病人一览表、小黑板、办公桌、信号系统、流动水洗手池。

⑷ 医生办公室:高危妊娠评分表上墙。

⑸ 婴儿洗澡处置室:新生儿洗澡、晨间护理和治疗用;恒温热水装置、沐浴池、泡沫垫、婴儿护理台、保暖设备、消毒锅或消毒柜(用于毛巾消毒)。⑹ 乡级设高危病床,县级以上的医院设高危病房。

4、产房区基本设施和医疗要求:

⑴ 待产室:待产床位、胎心听诊器、血压计、体温表、胎儿监护仪、氧气、软尺、骨盆测量器、手套(消毒手套或一次性手套)、肥皂液(或润滑油);办公桌、时钟、空调。

⑵ 分娩室:无影灯或普通手术灯、应急灯、插座、产床附活动婴儿床、新生儿红外线辐射台、婴儿体重秤、药品柜、器械柜、急救车、无菌产包及会阴侧切包、难产器械包(胎头吸引器、产钳)、低压电动吸痰器、新生儿喉镜(2)(有备用的灯泡和电池)、真空吸引器、导尿包、输血(液)器械、新生儿气管插管 4 抢救包、氧气、敷料、消毒剂和各种临时应用的器械等;产床上有棉絮和防水油布,中单置油布上并且每人一换;室内无下水通道、无水池,有纱窗,墙面墙砖到顶;无灰尘、蛛网、血迹,污物桶、清洁桶有盖、无存留物;室内物品存放有序,有标签,有专人管理登记,急救药品和物品不能上锁。

⑶ 洗手间:流动水洗手池、消毒液或泡手桶,能容纳2人同时洗手。⑷ 准备室:作器械、敷料保养准备保存用。

⑸ 缓冲间:有鞋柜、拖鞋、衣柜和口罩、帽子存放处,且拿取方便;有明确标记,作为进入无菌区更衣室;进入无菌区必须换鞋、更衣、戴口罩和帽子。⑹ 卫生间。

5、手术室:符合卫生部综合手术室的基本要求。

6、ICU室:有深色窗帘,急救车,氧气,心电监护仪及信号设备。

二、基本器械(括弧内为建议基本数):

1、正常产包:双层包布、大裤腿、中单(3)、大底单、大圆孔巾、治疗巾(5)、卵圆钳(2)(消毒用)、布巾钳(4)、搪瓷碗或弯盘、聚血器(有刻度,便于计出血量)、大搪瓷盆(接胎盘用)、中弯止血钳(2)、直止血钳、脐带卷、纱布(10)、手术衣、手套(2)。

2、会阴侧切缝合包:双层包布、钝头弯剪、直剪、持针器、有齿镊、弯针(三角针和圆针)、弯盘、注射器、纱布。

3、急救车:急救药品,电筒(有备用灯泡和电池)、喉镜、人工呼吸气囊、气管内导管、吸粘液管、静脉切开包、输血和输液设备。

4、剖宫产器械:直的无齿血管钳(8)、弯的无齿血管钳(8)、有齿血管钳(4)、针持(3)、爱力司钳(6)、长有齿镊(1)、短有齿镊(1)、无齿镊(1)、线剪刀(2)、组织剪刀(1)、刀柄(1)、两头拉钩(2)、肌肉拉钩(1)、压肠板(1)、卵圆钳(7)、三角针(3)、大圆针(3)、小圆针(1)、缝线(4号、1号各1)、巾钳(3)、大汤钵(2)、小汤钵(3);内外夹包布(2)、大孔巾、上横单、下横单、小孔巾、小手术巾(治疗巾)(6)、手术衣(3)、大手术巾、大方纱(10)、消毒皮肤纱(4)、小方纱(酒精纱)(3)、伤口盖纱。

5、剖宫产婴儿包:组织剪、手术衣、治疗巾(2)、内包布、夹包布、小纱块(3)、脐带卷、脐纱、棉签。

6、静脉切开包:文式钳(2)、针持、刀柄、剪刀、组织镊、秃头针、小三角针、小圆针、1号缝线、小杯(2)、血管钳、治疗巾(4)、卷带、小方纱、棉球。

7、刮宫包:爱力司钳、妇科钳、卵圆钳(2)、子宫探针、刮匙(大、中、小各1)、阴道窥器(2)、扩宫器(1套,8-12根)、阴道消毒钳、小碗、小杯、大手术巾、小孔巾、小手术巾、单裤套、内包布、夹包布、棉球、棉签。

8、引产接产包:爱力司钳、妇科钳、卵圆钳、阴道窥器(2)、阴道消毒钳、小碗、小杯、大手术巾、小孔巾、小手术巾、单裤套、内包布、夹包布、棉球、棉签。

9、阴道检查包:手术衣、小手术巾、小孔巾、阴道窥器、手套、爱力司钳、阴道消毒钳。

二、院内基本配套设施:

1、心电图机、X光机、B超、眼底镜。

2、麻醉科:设立麻醉科,保证24小时值班;乡级具有2名以上的麻醉医师;县级具有3名以上麻醉科医师,至少有一名为主治医师以上职称。

第三部分 妇产科工作制度

一、消毒隔离制度:

实行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办法。

1、器械消毒:

⑴ 手术器具及物品、各种穿刺针、注射器等首选压力蒸汽灭菌。⑵ 化学消毒法所用消毒液必须符合规定的质量、浓度和配制程序。

2、空气消毒:

⑴ 产房每日消毒,定期细菌培养,有记录;产房(手术室)空气监测:空气培养菌落<250个/M3。

⑵ 紫外线消毒:日常监测灯管应用时间、累计照射时间和使用人签名;对新的和使用中的灯管进行照射强度监测;必要时进行生物监测。各项监测有记录。

3、连续使用的氧气湿化瓶、雾化器、呼吸机管道、早产儿暖箱等器材,必须每日消毒,用毕终末消毒,干燥保存。湿化液应用灭菌水。

4、消毒日期标记和指示剂明确,无过期药品、物品和消毒手术包;消毒标 记和记录完整。

5、已消毒物品和未消毒物品分开存放。

二、手术审批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工作管理,严格执行各级医师负责制,正确掌握各类手术的适应症和禁忌症,确保各类手术的安全、正常进行,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手术审批制度。

1、各类手术至少应该有主治医师审批;手术执行者必须具有医师资格。

2、危重疑难病人应经过病例讨论后由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审批,并口头报告院长;手术的主要执行者必须有主治医师以上资格。

3、择期手术必须经过术前讨论,并有术前讨论记录。

4、手术审批书、手术同意书(经患者家属签字)、术前小结和术后记录完整。

三、医生护士交接班制度:

医师、护士上下班时必须分别交接班,重点病人必须在病床旁交班,并分别做好交接班书面记录。

四、病历书写制度:

1、病例一律用钢笔、蓝黑墨水书写,书写及时、真实、正确、字迹清楚,不得剪贴涂改。签全名。

2、使用《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按《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填写说明》要求填写。

3、新入院病员在24小时内完成病历及首次病程录;出院后24小时内完成出院录。

4、病程记录包括病情变化、检查意见、鉴别诊断、三级医师查房记录、治疗经过和效果、更改治疗的理由、特殊检查的目的等;一般病员2-3天记录一次,危重病员或骤然恶化的病员随时记录;术后三天每天记录。

5、实习医师或进修医师书写的病历,带教老师必须在24小时内审改并签全名。

6、医师轮转科室时,重点病员必须写交接班记录;病人转科转院时,主管医生必须写转科转院记录,接管医生必须写接收记录。

7、检查结果和化验单粘贴整齐,无遗失。

8、主要诊断无错误。

9、病历评审制度:每份病历要评定等级,甲级病历≥95%。

10、护理记录:5种护理表格(体温单、医嘱单、医嘱转抄本、护理记录单、交班报告本)填写规范、完整、及时、准确、字迹清晰。

11、病案管理:病历管理有序,无涂改,便于查找,保存病历15年以上。

五、《首诊负责制》制度:

凡门诊挂号的病员,首诊的科室和医师对病员的检查、诊断、治疗和抢救均负有责任的制度。

1、对挂号门诊的病员,首诊医师必须详细询问病史、进行体格检查、必要的辅助检查和处理,并认真进行门诊病历记录。诊断处理有困难时,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或相关科室会诊;除会诊科同意外,首诊医师应对病员进行处理。

2、危重急诊病员,首诊医师应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如不属于本科疾病,应一面抢救,一面会诊;被邀请的医师应立即赶到现场,以首诊医师的责任进行抢救。

3、经抢救后须住院的病员,首诊医师负责向病房联系,病房不得拒收;无条件收治的病员,通过医务科或院领导负责与上级医院或相关医院联系转院;如须护送,由首诊医师护送入病房或护送至他院。

六、死亡讨论制度:

1、孕产妇死亡讨论制度:

⑴ 院内各科室对每一例死亡都应该作好登记,对育龄妇女(15─49岁)死亡应注明其末次月经时间,以筛查是否是孕产妇。

⑵ 对院内所有的孕产妇死亡应于24小时内报告当地妇幼保健院(所)。⑶ 孕产妇死亡应在1周内完成科室内讨论;1月内完成院内讨论。⑷ 建立专用的死亡讨论记录本,按会议记录规范详细记录讨论内容;由专人保管,未经医务科同意,科室外人员不得查阅和摘录。⑸ 完整、及时地填写《孕产妇死亡登记本》。

2、围产儿死亡讨论制度:

⑴ 对院内死亡的围产儿逐一登记,围产儿死亡监测医院应在1个月内填报《围产儿死亡报告卡》。

⑵ 院内死亡的每一例围产儿在2周内进行死亡讨论,明确诊断。⑶ 建立围产儿死亡讨论记录本,管理办法同孕产妇死亡讨论记录本。⑷ 完整、及时填写《死胎、死产、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本》。

七、疑难、危重病例讨论制度:

⑴ 凡危重、疑难病人,应进行病例讨论,以明确诊断,制定治疗方案。⑵ 一般情况参加讨论人员为全科的医护人员,特殊情况参加讨论人员由科主任根据病情而定。

⑶ 建立危重病例讨论记录本,讨论内容由经治医师记录,并在病历上记载。⑷ 对诊断治疗有困难者及时申请上级医院会诊或及时转诊。

八、三级医师查房制度:

⑴ 三级医师查房即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查房。⑵ 主任或副主任医师每周至少查房一次,主治医师、住院医师、护士长和有关人员应参加;主治医师每天至少查房一次,住院医师应参加;住院医师每天至少查房二次,所带进修医师和实习医师应参加。

⑶ 危重、疑难病例,经主治医师请求,主任或副主任医师应临时查房;经住院医师请求,主治医师应临时查房。

⑷ 经治医师在查房前应作好准备工作,如病史、检查、治疗经过等,可重点提出需要解决的问题;查房后在病程记录中记录查房内容。

⑸ 上级医师在查房中做必要的检查和病情分析,提出进一步检查和治疗方案。

⑹ 住院医师查房,必须带病历牌。除认真查巡一般病员外,对危重、疑难、待确诊、新入院、手术后病员要重点查巡;对所有的辅助检查报告单,要分析结果,提出进一步检查或治疗的意见;检查当天医嘱执行情况,开出次日特殊检查的医嘱;检查病员饮食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生活等方面的意见。

九、转诊、会诊、转院制度:

⑴ 凡遇疑难、危重病例,应及时通知医务科申请会诊,医务科根据情况决定会诊时间和通知有关人员。

⑵ 须请其他医院会诊时,经治医师填写会诊申请,由医务科或值班领导负责联系院外会诊。紧急会诊,须经当班的最高年资医师决定。

⑶ 是否转院,由会诊医师决定。

⑷ 会诊时,申请会诊科室的医师应作病情介绍,并随同会诊医师一起前往检查病人,详细记录会诊情况。

⑸ 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

⑹ 转诊时应根据病情争取一次转诊到相应级别的医疗保健机构,以免延误病情。

⑺ 转诊病人应进行登记和随访。⑻ 各级医疗机构上转指征:

【乡级】 骨盆狭窄、骨盆畸形、巨大儿、多胎妊娠、胎位不正、流产≥3次、有异常分娩史、贫血或有出血倾向者、胎盘早剥、前置胎盘、中度和重度妊高征、妊娠合并内科疾病、≤35周孕先兆早产、过期妊娠、死胎、胎儿宫内窘迫、胎膜早破24小时未临产者、孕产妇出现较严重的异常情况(如剧烈腹痛、高热、严重呕吐等)、产程大于16小时宫口未开全或胎头下降停滞者、产后2小时内阴道出血400ml以上者、严重的软产道损伤、严重的产褥感染及晚期产后出血。

【中心乡卫生院】 产科失血性休克、重度妊高征、妊娠合并严重的内科疾病。

【县级医疗机构】 血源、药品、设备不足;妊娠合并严重内科疾病或诊断处理有疑难者。

十、报表制度:

1、各级医疗机构按照重庆市妇幼保健工作报表规范,应具备和使用重庆市妇幼保健工作统一的表卡册,自觉遵守报表统计制度。

2、各级医疗机构妥善保存各种表卡册原始资料至少5年

3、乡级应具备的表卡册:

⑴ 重庆市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本:1本,分村记录;每一例孕产妇的孕期、产时、产后及新生儿情况记录。

⑵ 重庆市产科接生登记本:医院的分娩记录,包括正常的阴道分娩、阴道助产术、晚期妊娠引产和剖宫产,由产房接产人员及时填写。

⑶ 重庆市7岁以下儿童花名册:分村登记。

重庆市15~65岁妇女花名册:分村登记,作为育龄妇女、妇女病普查应检人数等的基本资料来源。

⑸ 重庆市高危妊娠登记本:按照重庆市高危妊娠评分表或孕期高危因素评分表评估筛查出高危妊娠妇女进行登记,以备随访;门诊、病房各1本。

⑹ 重庆市围产保健手册:孕妇在产前检查时均应建立围产保健手册,详细记录检查内容、结果及孕期健康教育情况,预约产前检查时间;分娩后记录分娩情况、新生儿情况;产后进行访视情况;产后42天检查结果。孕期由孕妇保管,产前检查时交医生记录;产后由医疗保健部门回收,进行产后访视。

⑺ 重庆市儿童保健手册:儿童系统管理的基本资料。

⑻ 重庆市孕产妇死亡登记本:辖区内所有孕产妇死亡均应登记,院内死亡者必须进行死亡讨论。

⑼ 重庆市死胎、死产、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本:辖区内所有死胎、死产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均应登记;院内死亡者必须进行死亡讨论。

⑽ 重庆市高危妊娠评分标准:张贴上墙。⑾ 重庆市引产手术登记本:引产手术。

⑿ 重庆市人工流产登记本:所有人工流产均应登记。

⒀ 孕产妇危险因素评分表:用于无住院分娩条件的乡卫生院。

3、县级应具备的表卡册:

⑴ 重庆市产科接生登记本。

⑵ 重庆市高危妊娠登记本:门诊和病房各1本。

⑶ 重庆市围产保健手册。

⑷ 重庆市儿童保健手册。

⑸ 重庆市孕产妇死亡登记本:各医疗机构院内死亡和辖区内死亡的孕产妇都应及时、完整登记,院内死亡者应进行死亡讨论。各区县保健院应有院内死亡记录本和全区县记录本各一本。

⑹ 重庆市死胎、死产、5岁以下儿童死亡登记本:保健机构分别建立辖区和院内两本登记本,但仅对院内死亡进行讨论;其他医疗机构建立1本登记本,对院内死亡进行登记和讨论。

⑺ 重庆市高危妊娠评分标准:上墙。

⑻ 重庆市引产手术登记本。

⑼ 重庆市人工流产登记本。

4、中心乡卫生院参照县级应具备的表卡册管理;但如果无乡卫生院作为其基层报表单位,则参照乡卫生院应具备的表卡册管理。

5、职工医院参照县级应具备的表卡册管理。

6、各级医疗机构设有专职保健医生,负责定期向上级妇幼卫生监测和保健机构报告监测和年报数据资料,遵照各种报表的报表时间和规范,其量化考核标准由各级保健部门分别制定下发。

十一、高危妊娠管理制度:

1、使用《重庆市高危妊娠评分标准》;

2、使用《重庆市高危妊娠登记本》,并对高危孕妇进行随访,使高危孕妇住院分娩率达到100%;

3、高危孕妇的围产保健手册上加盖高危标记。

十二、接产登记制度:

完整、及时填写〈〈重庆市产科接生登记本〉〉。

十三、定期业务学习制度:

定期组织产科业务学习,有业务学习记录本,记录学习时间、内容、参加学习人员。

第四部分 健康教育和教学

一、健康教育:

1、病房和门诊分别有围产保健专栏,至少每季度更换一次。有记录或照片存档。

2、印发各种宣传资料。

3、向省、市、区电台、电视台及报刊投稿。有底稿。

4、对育龄妇女举办各种学习班和座谈会。有记录。

5、区县级以上(含区县级)医院设有孕妇学校,每周集中授课2次以上,每位孕妇至少接受1次围产保健宣教,并在围产保健手册上有记载。

三、教学及进修:有记录。

1、县级: ⑴ 每年接受乡级妇幼卫生人员3个月以上的进修不少于2人。

每年选派本院医生、护士或妇幼卫生人员1人,参加市级以上的进修和培训,并在本院汇报或传达培训内容。

⑶ 医疗机构应承担本区县基层妇幼卫生工作技术培训和指导,由当地区县的妇幼保健院(所)计划安排。⒉ 乡级:

⑴ 妇产科医生和妇幼人员参加县级培训班或到县级医疗机构进修,每年不少于1次,有记录。

⑵ 有例会制度和例会记录;利用例会对村级卫生人员、村干部或志愿者进行基础培训(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有记录。

第五部分 孕产期保健和高危妊娠管理

一、围生保健:

1、坚持凭〈〈重庆市围产保健手册〉〉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未建册者及时补建,但必须真实反映产前检查情况;加入重庆市围产保健信息管理网络的医院可用围产卡代替围产保健手册。

2、认真填写保健手册的各项记录,地址要详细,记录要真实、完整、清洁、正确、规范并签全名。

3、建册(卡)人数为产检人数的95%以上。

4、孕期检查项目:血常规、出凝血时间、血小板计数、血型、尿常规、肝功能及表面抗原检查于24周以前完成;孕28周以后必须测量骨盆;有条件的地方应作阴道分泌物涂片检查及性病和TOUCH筛查;孕18-24周作一次B超检查,了解胎儿有无畸形发育。

5、围产保健手册上高危标记明确,并有高危妊娠登记本和随访记录;采用计算机联网进入重庆市围产保健信息管理网络,使用围产保健卡的医院可不填写高危妊娠登记本。

6、县级以上医院设有高危门诊、优生遗传咨询门诊。

7、产后访视:回收产妇的围产保健手册,由专职保健人员运转交换手册或进行产后访视。

8、高危管理率100%。

二、高危妊娠管理:

1、乡级医疗机构:使用《孕产妇高危因素评分表》对每一例孕妇进行评分和登记;对高危孕妇进行随访,动员其住院分娩;符合转诊条件者,及时转诊。

2、县级医疗机构:使用《重庆市高危妊娠评分标准》对每一例孕妇进行评分,将高危孕妇逐一登记在〈〈重庆市高危妊娠登记本〉〉上,并对每一例高危妊娠进行随访,动员其到相应的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3、中心乡卫生院:参照县级医疗机构高危妊娠管理办法;如仅按乡级医疗机构管理,则使用《孕产妇高危因素评分表》进行高危管理。

第六部分 基本产科技术和急救技能

各区县取得〈〈母婴专项技术执业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包括按区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开展业务和进行管理的中心乡卫生院和职工医院)必须开展以下产科适宜技术和相应的实验室检查项目;开展产科腹部手术的医院必须具备基本麻醉技能。各级取得〈〈母婴专项技术合格证〉〉的工作人员必须掌握基本急救技能。

一、基本产科适宜技术:

1、胎动计数:教导晚期妊娠妇女学会进行胎动计数,了解胎儿宫内情况。胎动计数12小时≥10次为正常。

2、B超:作为每日开展的特殊检查项目,节假日和休息时间急诊也可作检查。正常妊娠18周以后应该作1次B超检查,检查报告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姓名、年龄、孕周、子宫大小形态、胎心率、羊水情况、胎盘附着位置及成熟度、胎位、是否见胎儿畸形。孕期B超检查的次数可视病情需要酌情增加。

3、胎儿电子监护:包括NST、CST、OCT检查。正常妊娠36周以后应该每周进行一次胎儿电子监护;也可视病情需要酌情增加检查次数。

4、妊娠图:妊娠20周以后通过连续记录常规检查的宫高、腹围,形成妊娠图。可与同妊娠时期的正常值曲线进行比较,用于了解胎儿在宫内的生长发育情况。

5、产程图:每位产妇均应使用产程图按时检查和记录产程进展情况;可使用交叉图或伴行图。

6、新生儿Apgar评分:产房Apgar评分表张贴上墙。

7、头盆评分:产科医生办公室和产房头盆评分表张贴上墙。

8、高危评分:门诊、病房〈〈重庆市高危妊娠评分标准〉〉张贴上墙;乡级医疗机构还应该有〈〈重庆市孕产妇高危因素评分表〉〉。乡级和中心乡级医疗机构应有转诊转院指征张贴上墙,门诊和病房各一份。

二、基本急救技能:

1、心脑肺复苏:

2、成人及新生儿人工呼吸:

3、成人及新生儿胸外按压:

4、静脉穿刺或切开:

5、输血、输液:

6、剖宫产术:

7、刮宫术:

8、人工剥离胎盘术:

9、会阴切开缝合术:

10、软产道裂伤修补术:

11、子宫腔纱条填塞术:

12、子宫切除术:

13、头吸引器助产术:

14、产钳助产术:

15、臀位助产术:

三、各种麻醉术:局麻、腰麻、连续硬膜外、静脉麻醉。

四、开展产科手术必备的实验室检查项目:

1、常规检查:血尿便常规、血型、血小板、红细胞压积、出凝血时间。

2、生化检查:肝肾功能、乙肝表面抗原、电解质及酸碱状态。

3、DIC检查:血小板筛查、纤维蛋白原、凝血酶原时间、3P试验。

第七部分 产科基本急救药品

一、产科基本急救用药:

产科基本急救用药应在手术室、产房和产科病房备有基本数,随时更换过期药品。

1、子宫收缩剂:缩宫素、麦角新硷。

2、强心剂: 西地兰、地高辛。

3、抗休克血管活性药:多巴胺

4、止血剂:止血敏、6-氨基己酸、止血环酸。

5、抗凝剂:肝素。

6、利尿剂:速尿。

7、肾上腺皮质激素:

8、镇痛镇静剂:安定、吗啡、杜冷丁、非那根。

9、抗过敏药:地塞米松

10、晶体液及胶体液。

11、酸硷性液:5%碳酸氢钠。

二、产科急救药品包:

产房、手术室、抢救室各具备6个急救药品包。

1、休克包:

补充剂

乳酸林格氏液

生理盐水

碳酸氢钠林格氏液 中分子、低分子右旋糖酐 706代血浆

白蛋白(县级应具备,冷藏保存)枸橼酸钠 10%葡萄糖注射液 5%葡萄糖注射液

血管活性药:

多巴胺

酚妥拉明 阿托品

东莨菪硷、山莨菪硷

纠酸药:

5%碳酸氢钠 电解质:

10%氯化钾

10%氯化钙

利尿剂:

速尿

2、DIC包:

肝素

3、子痫包:

4、心衰包:

凝血酶原复合物 纤维蛋白原 六氨基己酸 止血环酸 维生素K1 止血敏

解痉药:

降压药:

镇惊止痉:

利尿、颅内降压:

扩容:

纠酸:

拮抗镁中毒:

正性肌力药:

血管扩张药:

利尿:

25%硫酸镁

酚妥拉明

心痛定 柳氨苄心定

安定

冬眠灵 非那根 杜冷丁

速尿 甘露醇 地塞米松 乳酸林格氏液 低分子右旋糖酐

白蛋白(县级应具备,冷藏保存)5%碳酸氢钠

10%氯化钙或10%葡萄糖酸钙 西地兰、地高辛口服 多巴胺

扩小动脉—酚妥拉明 扩小静脉—硝酸甘油片、针 扩动静脉—硝普钠 速尿

氨茶碱

抗生素:

镇静:

吗啡

杜冷丁

安定

5、羊水栓塞包:抗过敏:

地塞米松

解除肺动脉高压: 罂粟碱

解痉:

阿托品

氨茶碱 抗休克:

同休克 DIC:

同DIC 利尿:

速尿

6、新生儿窒息包:

肾上腺素

纳洛酮

多巴胺

地塞米松

维生素K 第八部分 围产保健信息计算机管理网络

有条件的医院,可在产科门诊和病房设立工作站,并申请加入“重庆市围产保健信息管理网络”;联网后可不再使用“围产保健手册”,代之以围产保健卡,可将孕产妇的所有检查记录输入微机。

正常分娩技术服务规范

一、接产准备:

1、产房应每周常规空气消毒一次(紫外线灯照射一小时);

2、产包及有关器械应每周消毒一次(高压蒸汽灭菌);

3、接生人员必须经过接生和基本急救的培训;

4、常规准备有关急救药品与设备;

5、接生前消毒产床,更换床单,检查产包日期;

6、保持室内温度18~25℃。

二、产程观察与处理: ㈠ 产程分期:

总产程从规律宫缩开始到胎儿胎盘娩出为止,全程分三个产程。胎儿娩出后2小时为第四产程。

第一产程(宫颈扩张期):从出现规律宫缩开始到宫口开全。初产妇约需11~12小时,经产妇约需6~8小时。

第二产程(胎儿娩出期):从宫口开全到胎儿娩出。初产妇约需1~2小时,经产妇约需1小时。

第三产程(胎盘娩出期):从胎儿娩出到胎盘娩出,约需5~15分钟,不超过30分钟。

第四产程(产后观察期):胎儿娩出后2小时。㈡ 产程观察与处理要点: 【第一产程】

1、备皮、肥皂水灌肠。

2、关怀和安慰产妇,鼓励产妇进食、进水、排尿、排便。

3、在产程中应经常向产妇进行配合产程进展的宣教。

4、宫缩:每1~2小时观察一次宫缩,了解宫缩持续时间、强度和规律性、间歇时间,并记录。

5、宫口扩张和先露下降

⑴ 宫口开大至10cm为宫口开全;

⑵ 通过肛查了解宫口开大情况和判断胎先露下降程度;

⑶ 宫口开大3cm以前,每4小时查1次;宫口开大4cm以后,每2小时查1次;经产妇及宫缩频繁者,应缩短检查间隔;

⑷ 判断先露下降程度:胎头颅骨最低点在坐骨棘水平,以“0”表示;在坐骨棘平面上,以“-1”表示;在坐骨棘平面下,以“+1”表示;依次类推;

⑸ 整个产程肛查次数不宜超过10次;

⑹ 产程进展缓慢,肛查不清楚者,应在消毒下做阴道检查;

⑺ 宫口开大情况和胎先露下降程度应作记录,并应记录在产程图上; ⑻ 产程大于16小时,宫口不开全或胎先露下降停滞者应护送上转(乡级)。

6、胎心

⑴ 宫口开大3cm以前,每隔1~2小时听胎心一次;宫口开大3cm至开全,每隔15~30分钟听胎心一次;

⑵ 在宫缩间歇时听胎心; ⑶ 每次听胎心1分钟;

⑷ 正常胎心率为120~160次/分,规律; ⑸ 每次听胎心后应记录;

⑹ 出现胎儿窘迫无立即分娩迹象者应护送上转(乡级)。

7、血压

⑴ 每隔4~6小时测量1次;

⑵ 有妊高征和血压增高者,应增加测量次数;

⑶ 血压超过150/100mmHg,无立即分娩迹象者应护送上转(乡级)。

8、破膜

⑴ 注意胎膜自然破裂时间,并记录; ⑵ 破膜后立即听胎心; ⑶ 观察羊水性状、颜色、量;

⑷ 羊水若为黄绿色和混有胎粪,说明有胎儿窘迫,应立即进行阴道检查,确定原因;

⑸ 羊水清亮而胎头浮,需仰卧位,以防脐带脱垂; ⑹ 破膜超过12小时尚未分娩时,应予抗生素预防感染; ⑺ 破膜24小时未临产者,仰卧位护送上转(乡级)

9、催产素的应用

原则上乡村两级人员正常接产,在胎儿娩出前,不允许使用催产素。中心乡级人员在有应用催产素指征时需按使用常规给予静脉催产素应用,并应严密观察产程和胎心,以免发生子宫收缩过强和胎儿宫内窘迫。

【第二产程】

1、产程观察

⑴ 每5~10分钟听胎心一次; ⑵ 严密观察胎头下降程度;

⑶ 指导产妇屏气,正确运用腹压,以加强产力;

⑷ 若出现第二产程延长,或胎儿窘迫,应及时查找原因,尽快结束分娩; ⑸ 产程大于2小时,无分娩迹象者,应在观察胎心情况下转诊或寻求上级医疗机构的帮助。(乡级)

2、接产准备

⑴ 初产妇宫口开大3cm,经产妇临产,产妇进入待产室;未设待产室者直接进入产房。

⑵ 初产妇宫口开全,经产妇宫口开大3cm产妇进入产房; ⑶ 产妇外阴消毒

① 产妇仰卧于产床上,两腿屈曲分开;

② 消毒纱布蘸肥皂水擦洗外阴部,顺序是大、小阴唇,阴阜、大腿内1/

3、会阴及肛门周围;

③ 温开水冲净肥皂水,消毒纱布擦干;

④ 碘伏或1/1000新洁尔灭消毒外阴,顺序同上。⑶ 接生者手消毒

① 助产人员应戴帽子、口罩、穿隔离衣、换干净拖鞋后方可进入产房; ② 接生员按无菌操作常规洗手消毒; ③ 戴无菌手套,穿消毒手术衣。⑷ 整理产包器械和铺消毒产巾

① 打开消毒产包(助手打开或洗手前自己打开),检查和整理产包内器械和物品;

② 为产妇会阴铺好消毒产巾; ③ 助手配合好一切接产所需用品。

3、接产

⑴ 接产者站在产妇右侧助产;

⑵ 当胎头拨露于阴道口时,用右手保护会阴,防止会阴裂伤;左手轻轻向下按压胎头枕部协助胎头俯屈;

⑶ 正确掌握胎儿分娩机转,协助胎儿娩出;助产手法应熟练、正确,以防发生产伤;

⑷ 注意胎头仰伸娩出阴道后,挤压新生儿口鼻内的粘液和羊水,以防吸入发生新生儿窒息;

⑸ 胎儿娩出和羊水涌出后应在产妇臀下放置集血容器,以测量产后出血量; ⑹胎儿娩出后如宫缩不好,应于腹壁按摩子宫,同时可肌注或宫底注射10单位催产素或20单位催产素加入5%葡萄糖500毫升静脉滴注。

4、产程图的应用

⑴ 产科人员接产时应用产程图,以监测产程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异常产程; ⑵ 产程图中横坐标表示产程时间,以小时为单位;纵坐标表示宫口开大和先露下降程度,以厘米(cm)表示;

⑶ 产程观察自临产开始(为0点),宫口开大2cm后,开始记录每次肛查或阴道检查的宫口开大程度和先露下降程度;

⑷ 在相应产程进展时间坐标处分别记宫口开大和先露下降情况,在坐标图上以红色“○”标出宫口开大程度,以蓝色“×”标出先露高度;

⑸ 用红线连接红色“○”以表示宫颈扩张曲线;用蓝色连线连接蓝色“×”以表示先露下降曲线;直至胎儿娩出。

5、新生儿处理

⑴ 清理呼吸道;新生儿出生后立即清理口腔、鼻腔内粘液和羊水,必要时用吸痰管清理;

⑵ 保暖:轻柔擦干新生儿皮肤羊水;室温低时,应用取暖器或辐射加热器取暖;

⑶ 脐带消毒及处理:用2.5%碘酒和75%酒精消毒脐带根部及脐根上5cm,在距脐根0.5cm外用粗丝线结扎或脐带夹扎紧脐带,消毒剪刀或刀片在结扎处外0.5~1cm处剪断脐带;断端用2.5%碘酒或碘伏或20%高锰酸钾液消毒,注意保护新生儿皮肤避免接触药液;消毒纱布覆盖包扎。

⑷ 新生儿Apgar评分

对每一例出生后的新生儿进行出生后Apgar评分,应在出生后1分钟和5分钟各进行一次。

总评分数:8~10分为正常新生儿;5~7分为轻度窒息,经一般抢救处理可恢复正常;4分以下为重度窒息,需紧急抢救复苏。

⑸ 正常新生儿出生和处理后尽快抱给产妇,使新生儿与产妇进行皮肤接触和吸吮乳头,同时利于新生儿保暖和母乳喂养。

⑹ 新生儿用1%硝酸银眼药水滴双眼。【第三产程】

1、识别胎盘剥离征象:

⑴ 子宫体变硬呈球形,子宫底升高达脐上; ⑵ 阴道少量出血;

⑶ 阴道口外露脐带自行下降延长;

⑷ 用手在产妇耻骨联合上轻压子宫下段,外露脐带不再回缩。

2、助娩胎盘:

⑴ 如胎盘已剥离,可助娩胎盘;

⑵ 左手按压宫底,右手轻轻牵拉脐带,使胎盘随宫缩娩出;

⑶ 胎盘娩出时,双手托住胎盘,缓慢向一个方向旋转和牵拉,协助胎盘胎膜完整娩出;

⑷ 胎盘胎膜娩出后,应仔细检查胎盘母面和胎膜是否完整; ⑸ 若有胎盘残留,应在消毒下行手取胎盘或清宫术;

⑹ 若胎儿已娩出15分钟后胎盘仍无剥离征象,应立即寻找原因,积极处理; ⑺ 若胎儿已娩出30分钟后胎盘仍未娩出,在消毒下行手取胎盘术;有任何困难或阴道出血多者,在静脉输液情况下,护送转诊上级医院(乡级)。

3、检查软产道:

⑴ 仔细检查会阴、阴道、宫颈,了解软产道是否有裂伤; ⑵ 出现会阴Ⅰ度和Ⅱ度裂伤,应按照解剖结构迅速给予缝合;

⑶ 出现会阴Ⅲ度裂伤或其他严重软产道损伤,应局部应用消毒纱布压迫止血,转送上级医院或请上级医师协助处理(乡级)。

4、正确估计出血量:一定要避免低估出血量。⑴ 容积法和面积法结合测量出血量。

⑵ 容积法测量:胎儿娩出后,产妇臀下放置带有体积测量刻度的容器(聚 23 血盘)收集和测量出血量。

⑶ 面积法测量:按照浸湿两层敷料的面积估计出血量,如浸湿5×5cm2面积估计出血量2ml,如浸湿10×10cm2面积估计出血量5ml,如浸湿15×15cm2面积估计出血量10ml;因敷料吸水率不同,此法仅为估计测量方法。

⑷ 正常产出血量应不超过150ml,如超过200ml应提高警惕,立即查找原因,积极处理。

⑸ 若出现产后出血情况,应按产后出血处理常规紧急处理。⑹ 及时准确记录出血量和情况。【第四产程】

1、产后产妇应留产房观察2小时。

2、注意产妇主诉、精神状态、宫底高度及子宫收缩情况、阴道出血、血压、脉搏等。

3、若产后2小时,阴道出血大于200ml应立即积极查找原因和处理。

4、每半小时检查记录一次。

5、出现任何异常情况,积极处理;严重者护送上级或寻求上级协助。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填写说明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自1995年修改后,至今已使用5年。为了提高产科质量,搞好围产保健工作,使我市产科统一病历更能适应当前产科技术发展需要,同时使产科病历更加完善、准确和具有参考价值,便于登记和统计,并与国际、国内接轨,重庆市围产技术协作组根据收集的各接产单位的使用意见,于2000年7月再次对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进行修改、定稿,并重新讨论了高危妊娠书写入院记录的范畴。病历书写是产科规范化管理和产科质量检查的内容。现将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的书写说明印发各保健所和接产医院。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填写说明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一)产科住院病历 孕产妇入院时由医生填写。

孕期感染:需填写感染原,如病毒、衣原体、支原体等。

接受射线: X光、电脑辐射、手机辐射、B超具体射线种类上打√表示。初(再)婚年龄:填写最后一次结婚年龄。性病史后写明具体性病名称。

孕产史中的其它栏主要填写前次阴道助产或剖宫产的指征、时间、方法等。如有死胎、死产、新生儿死亡,其时间和原因也在此栏中填写。

基础血压和血压(包括以下所有病历)的单位既可以用mmHg也可以用Kpa。后矢状径和手腕围:出口横径≥8cm时无需测量,可不填写;出口横径≤8cm时,必须测量和填写。

头盆评分可不填写。

辅助检查阳性结果:填写有助于诊断的最近一次阳性检查结果。诊断:指入院后的初步诊断,如果最后诊断与初步诊断不同,则可以在诊断后加填写一栏最后诊断,或仅在出院记录即〈〈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十二)〉〉中填写。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二)待产记录

用于病房待产孕妇的定时观察记录,由医护人员共同完成。最后一次为送入产房时的交班记录。如临产入院直接进入产房可不填写此表。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三)临产记录

为产房临产孕妇的定时观察记录,由医护人员共同完成。上表为产房的接班记录,下表为产程经过。药物引产不填此表。在开始使用产程曲线图后,就不再填写此表。

特殊情况记录主要填写阴道检查记录。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四)头位产程曲线记录

由助产士完成。可用交叉图或伴行图。

在检查时间上填写临产日期和时间;产程结束时应在曲线内标记分娩方式,及在先露曲线最后一个圆点(即胎儿娩出时间的+5位置)下方纵向写上分娩方式(自然分娩、胎吸助产、产钳助产)。如产程中决定剖宫产,也应在最后一个先露圆点下标明“剖宫产”。

头位分娩评分:为分娩结束后的总结性的评分,有利于提高产科质量,降低剖宫产率。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五)药物引产记录

包括缩宫素、米索前列醇、卡孕栓、蓖麻油炒鸡蛋等各种药物催产、引产的记录,用药后由专人观察填写,在有条件的地方应在产房观察记录。

如果孕妇多次进行药物引产,则每日一页。

引产方法:用药在药物名称上打√表示。

处理:药物剂量、给药途径、药物滴速、灌肠、阴道检查、肛查及其他处理措施。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六)分娩记录 正常分娩填写此表。

脐带缠绕须注明缠绕部位及缠绕周次。

新生儿性别、体重、身长两行用于双胎,单胎则划去一行。

新生儿畸形、死亡的具体情况和时间请详细记录于特殊情况记录中。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七)产钳胎头吸引助产术记录 阴道助产时用此表代替分娩记录。

新生儿性别、体重、身长两行记载同分娩记录。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八)剖宫产记录 剖宫产的新生儿抢救记录于特殊情况内。新生儿性别、体重、身长两行记载同分娩记录。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九)产后记录

一至四行为产妇出产房时病房护士接班记录,由护士填写;以后为医生每天查房和伤口拆线记录,由医生填写。剖宫产需写术后病程录(术后三天内必须每天写),不填写此表。产程异常而产后无异常者可以填写此表;产程异常而产后需要继续治疗者,需写病程记录,不填写此表。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十)新生儿记录(1)

新生儿出生后由助产士和医生共同填写,表左诊断栏以上由助产士填写,并加盖婴儿右足印和母亲左拇指印,接生者签名于诊断上一格右下角;其余为入室时医生填写,诊断为儿科诊断。

母乳喂养指导填写皮肤接触、早吸吮等。

外展试验:即蛙式试验,又叫奥多郎尼征(Ortolani),方法是:让婴儿平卧,使其屈髋及屈膝各90度,检查者面对婴儿,双手握住小儿双膝同时外展。26 正常小儿膝外侧面可能触及检查台面,称为外展试验阴性,而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的患儿可于一侧或双侧膝面仅能达75—85度,此是由于患侧内收肌紧张所致。有时当外展达 75 度左右时可突然发生弹跳,并同时伴有弹响(奥多郎尼弹响),称为外展试验阳性,须摄片进一步明确诊断,属髋关节发育异常(先天性髋关节脱位)。

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十一)新生儿记录(2)

由医生和护士共同填写。

上表为住院期间观察记录,应每日填写。重庆市产科统一病历

(十二)产科出院记录 由医生填写。

母亲和婴儿未能一起出院时,在其它栏中注明婴儿先出院或婴儿未出院。

手术同意单和手术审批单

每次术前必须由主治医师以上资格进行手术审批,并向病员家属交代手术方式和术中术后可能存在的危险和意外,病员家属签定手术同意书后,方可开始手术;术中如果因为病情需要扩大手术范围或改变手术方式者,须再次经过病人家属同意,并重新签定手术同意书。

其格式仅供各医院参考。产科入院记录的书写范围 1.严重合并症、并发症。2.入院需观察治疗者。

3.高危妊娠可能危及母子生命者。

注1:正常待产和生产不需要写病程录。如果在待产、生产和产后出现异常情况者,及时写病程录,但可以不写首次病程记录。

注2:中度以上妊高征必须写入院记录。

产科诊断的规范

第一诊断:

1、入院诊断

待产者:妊娠 周孕 产 胎方位

如:妊娠38周孕2产0 枕左前位

先兆临产者:妊娠 周孕 产 胎方位先兆临产

如:妊娠38周孕2产0枕左前位先兆临产 临产者:妊娠 周孕 产 胎方位临产

如:妊娠38周孕2产0枕左前位临产

2、出院诊断

妊娠 周孕 产 胎方位顺产

胎头吸引器助产

产钳助产

剖宫产

例如:

入院诊断为:妊娠39周孕3产1 LOA临产

出院诊断为:妊娠39周孕3产2 LOA剖宫产

如果入院时为待产,入院后4天顺产,则入院诊断为:妊娠39周孕3产1 LOA。出院诊断为:妊娠39+4周孕3产2 LOA 顺产。

第二诊断:妊娠并发症

第三诊断:妊娠合并症

注:当妊娠合并症较为严重时则先写合并症。

孕28周后无论何种生产方式均应计算产次。新生儿诊断的规范 足月新生儿

早产小于胎龄儿 早产适于胎龄儿 早产大于胎龄儿

足月小于胎龄儿 足月大于胎龄儿 过期小于胎龄儿 过期适于胎龄儿 过期大于胎龄儿 注:

小于胎龄儿 :出生时体重低于该胎龄平均体重第10百分位以下的新生儿。

大于胎龄儿 :出生时体重高于该胎龄平均体重第90百分位以上的新生儿。

—重庆市围产技术协作组 二000年七月十五日

产科消毒隔离要求

一、房间的消毒:

1、手术室、产房、人流室: ⑴ 空气消毒:

① 紫外线照射:每日2次,上、下午各1次,每次30分钟至1小时,强度>70微瓦/15m2,距地面2米。

② 熏蒸法:20%过氧乙酸熏蒸2小时;每100m3空间用12ml乳酸加等量水熏蒸2小时。

③ 三氧灭菌机:每18 m2需1台灭菌机;每天开机2小时。④ 多功能动态杀菌机:按需要定时开机。⑵ 地面消毒:

① 84消毒液兑成1∶2溶液拖地每日2次。

② 含氯制剂如健之素泡腾片:健之素1片兑500ml水拖地,每日2次。③ 0.5%过氧乙酸拖地,每日2次。

⑶ 墙面及家具消毒:用上述消毒液擦拭,每日1次。

2、病区检查室、治疗室、ICU病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 ⑴ 空气消毒:

① 紫外线照射,每日1次。② 空气熏蒸,每周1次。③ 三氧灭菌机:每日1次。

⑵ 地面及家具消毒:每天必须用消毒液清洁地面及家具。

二、物品器械的消毒:

1、手术器械、穿刺针、注射器、阴道窥器等耐热耐湿物品必须采用压力蒸汽灭菌,消毒包内外均贴有3M胶带。

2、新生儿喉镜、胎头吸引器、宫腔镜、腹腔镜及体温表、备皮刀、持物钳等不耐热的物品可采用浸泡灭菌。

⑴ 2%戊乙醛浸泡30分钟以上;

⑵ 浸泡消毒灭菌后的物品在使用前均应用无菌生理盐水或蒸馏水冲洗,避免刺激机体组织。

3、一次性物品如输液管、吸痰管、氧气管、妇科检查垫巾、手套、阴道窥 29 器等必须经过环氧乙烷灭菌后方可使用。

注意:甲醛熏箱、新洁尔灭浸泡、来苏浸泡、酒精浸泡等均不能达到消毒灭菌的要求,不能使用。

三、病人皮肤、产妇会阴的消毒:

1、皮肤消毒:

⑴ 3%碘酒涂擦,75%酒精脱碘。⑵ 康威达复合碘涂擦1~2次。⑶ 碘伏原液涂擦1~2次。

2、会阴消毒:

⑴ 清水→肥皂→清水→75%酒精涂擦会阴。⑵ 碘伏原液涂擦1~2次。

⑶ 阴毛可不剃,或只在会阴切口处适当剃毛。

四、手术者、接生者手的消毒:

1、肥皂刷手→清水冲洗后擦干→酒精或新洁尔灭浸泡。

2、肥皂刷手→清水冲洗后擦干→碘伏涂擦1~2次。

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室)的医院感染管理

产房、母婴室、新生儿病房(室)的医院感染管理在病房医院感染管理基础上应达到以下要求:

一、产房周围环境必须清洁、无污染源,应与母婴室和新生儿室相邻近,相对独立,便于管理。

1、布局合理,严格划分无菌区、清洁区、污染区,区域之间标志明确,无菌区内设置正常分娩室、隔离分娩室、无菌品存放间;清洁区内设置洗手间、待产室、隔离待产室、器械室、办公室;污染区内设置更衣室、产妇接收室、污物间、卫生间、车辆转换处。

2、墙壁、天花板、地面无裂隙,表面光滑,有良好的排水系统,便于清洁和消毒。

3、应根据标准预防的原则实施消毒隔离。现阶段对患有或疑似传染病的产妇,还应隔离待产、分娩,按隔离技术规程护理和助产,所有物品严格按照消毒 灭菌要求单独处理;用后的一次性用品及胎盘必须放入黄色塑料袋内,密闭转送,无害化处理;房间应严格进行终末消毒处理。

二、婴儿室内每张产妇床位的使用面积不应少于5.5-6.5m2,每名婴儿应有一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应少于0.5-1 m2。

1、母婴一方有感染性疾病时,患病母婴均应及时与其他正常母婴隔离。产妇在传染病急性期,应暂停哺乳。

2、产妇哺乳前应洗手、清洁乳头。哺乳用具一婴一用一消毒,隔离婴儿用具单独使用,双消毒。

3、婴儿单独使用眼药水、扑粉、油膏、沐浴液、浴巾、治疗用品等,婴一婴一用,避免交叉使用。遇有医院感染流行时,应严格执行分组护理的隔离技术。

4、患有皮肤化脓及其他传染性疾病的工作人员,应暂时停止与婴儿接触。

5、严格探视制度,探视者应着清洁服装,洗手后方可接触婴儿。在感染性疾病流行期间,禁止探视。

6、母婴出院后,其床位单元、保温箱等,应彻底清洁、消毒。

三、新生儿病房(室)应相对独立,布局合理,分新生儿病室、新生儿重症监护室(NICU)、隔离室、配奶室、沐浴室、治疗室等,严格管理。

1、病房(室)入口处应设置洗手设施和更衣室,工作人员入室前应严格洗手、消毒、更衣。

2、每张床位占地面积不少于3 m2,床间距不少于90cm,NICU每张床占地面积不少于一般新生儿床位的2倍。

—摘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

围产保健信息管理网络使用说明

第一部分

功能说明

一、产科临床应用 1.建立孕妇健康档案

包括个一般情况、现病史、过去史、家族史、异常孕产史、全身体检、妇科 31 检查、产科检查、以及化验检查、特殊检查结果记录。

2.方便孕妇复诊及医院查阅孕档案

孕妇进入围产保健信息管理系统后,持有代表个人的条码卡,可选择已经联网球任何一家医院进行产前检查。医院有固定的代码,医生的检查结果输入计算机给将进入数据库保存不能改动。检查时可调出前几次检查进行对比有利于作出正确的诊断和处理。

3.高危妊娠监护及管理

在病史询问、体格检查、化验和特殊检查中出现高危因素时,系统可自动将该孕妇确是为高危孕妇,进入高危管理,并可自动进行高危评分分级。在高危孕妇超过去时随诊时间三天未就诊可列出随访名单传医生或新医卫生服务随访组织通知孕妇体检,充分体现医院的关心。

4.规范产科临床工作

系统包括产科门诊和产科病房三部分。

产科门诊从建立孕妇档案、病史询问、体格检查、高危评分以及诊断和处理必须完整记录,不漏项、按期进行必要项目的检查,系统将提示医生,否则不能通过。例如超过24周应测骨盆、血压6高、腹围在每次产前检查均不能缺项等。产科病房必须记录产妇的出血量、产后几个时段的血压记录、产后休养地址等。系统包含了现有产科常用的实验室及特殊检查记录,使孕产妇档案更加完整,有利于资料的收集,汇总和分析。

5.方便快捷、提高产科工作效率

在孕妇复诊时刷卡便可很快调出该孕妇档案,根据当前检查日期和末次月经时间自动产生当前孕周;在孕12周前可自动产生体重指数;在孕20周后可自动产生平均动脉压;从孕20周后可自动描记妊娠图。每次检查后可打印检查记录给孕妇保存。

二、统计查询

1、自动产生各科产科工作报表 ①产科质量工作报表。

(按医生)②孕产妇系统管理报表。(按辖区)③孕产妇保健工作报表。(按辖区)以上报表可选择不同的时段进行统计。2.自动统计妇幼卫生监测数据

如孕产妇死亡、婴儿死亡、围产儿死亡、出生铁隐、孕产妇系统管理等。3.高危统计及随访名单

可统计该地区不同时期各种高危妊娠的发生情况。可调出未到医院就诊的高危孕产妇名单和地址、电话、高危因素等资料。

4.可查阅进入预产期的孕妇名单

医院可根据预产期查阅某一个时候的孕妇资料,使孕妇在临产前受到医院的密切关注,充分享受到应有的保健服务。

5.可随时查阅在本辖区阅待产的产妇名单

三、妇幼保健管理 1.孕产妇简化查询

辖区内妇幼保健所可查阅户口在本地的全部孕产妇简化资料。(无论体检医院、分娩地点、产后休养是否在本辖区)

2.产后资料快速转入访视组织

产妇出院当天即可将资料转到产后休养地的保健系统,再分配给可直接转入访视医生处(条件是访视组织进入网络)访视结束可将产妇及新生儿情况输入数据库保存。这样从孕早期到产后真实,完整地记录该孕产妇的全部资料,有利于提高服务质量。

3.产科工作管理

产科主任可掌握本辽的产科门诊及病房各医生的工作质量,得到各种统计数据,准确分析,提高产科质量。

4.孕产妇系统管理

保健系统可掌握本地区孕产妇系统管理的基本情况,发现薄弱环节和地区,便于制定培训干预措施。

四、孕期保健教育及个体指导

孕期接受健康教育情况可记录档案,有利于分析健康教育与妊娠结局的关系。

医生根据检查结果为孕妇提出相应的建议和治疗方案。

五、临床专家会诊

六、信息发布

提供产科临床工作、新技术、新进展、新药等介绍,供医生查询。提供妇幼保健国内、外新信息便于交流、发布、通知及有关信息。

第二部分

权限划分

1.围产保健指导组成员:可查阅全市所有医院的围产保健资料。2.区、市、县级妇幼保健机构,可查阅辖区内接产医院的资料、孕产妇简化查询、产后访视名单。

3.产科主任: 可查阅本院的资料及产科工作报表。

4.产科医生:可查阅在本院就诊的孕妇资料,并将检查、分娩情况录入计算机可查阅高危随访名单。

5.卫生行政部分,可查阅全市所有医院的围产保健资料。

编 辑 人 员

编:

黄 士 芬

副 主 编:

林 晓 宁

刘 小 玲 编

辑:

周 晓 军

问:

曹 珍 修

张 金 玉

杨 锡 蒂

刘 菊 莲

张 建 华

成娅 章 建 朝 沈 庆 泉 梁 志 清

从1993年至1996年,重庆市围产技术协作组为了提高我市产科服务质量,制定了《重庆市产科质量检查标准》,并每年对市级医院进行产科质量检查,使我市各市级医院的产科逐渐进入了规范化管理模式。1998年重庆成为我国第四个直辖市。新成立的重庆直辖市由于许多地区山多路险,虽然人口众多却居住分散,也给妇幼保健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

3年来,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对我市各区市县围产保健服务机构和三级保健网进行了较为全面的摸底调查,同时对我市的孕产妇死亡、围产儿死亡及儿童死亡进行了连续监测和分析。从1998~2000年,虽然政府、各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广大的医务工作者不断努力,但是,我市围产保健服务质量和群众对围产保健服务资源的利用仍处于一种较低的水平,孕产妇死亡率居高不下,死亡的首要原因仍然是产科出血,反映出我市大部分农村地区住院分娩率低,产前检查质量较差,非法行医和无证接生者日益增多。为了尽快改变这种现状,提高我市围产保健服务质量,降低我市的孕产妇死亡率,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参照市级医院产科规范化管理模式,针对各区市县级医疗保健机构和基层三级医疗保健网在围产保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了《重庆市围产保健规范化管理标准》(试行方案)。

在此方案的编写过程中,我们参照了1995年《重庆市围产保健及产科质量检查表》的部分标准,参阅了“降消项目”部分教材、《妇产科学》(第四、五版)(人民卫生出版社,乐毅主编)、卫生部《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等资料。

由于重庆市围产保健规范化管理工作刚刚起步,还有许多工作有待完善,因此,该方案将于下发之日起,试行三年。试行期间,由重庆市妇幼保健院和重庆市围产技术协作组根据该方案对各区市县级医疗保健机构进行检查和督导,将检查结果上报重庆市卫生局并通报各区县市卫生局。

2.建筑施工质量检查标准 篇二

首先, 在总体上, 新的检查标准增设了一些以前没有的章节, 包括以下内容:增设了有关章节 (术语以及检查评定项目) ;现有的检查评分以及评等级也是在原来的检查分类以及评分之上调整得到的;附录部分也是原来的检查评分表改成的;并在此基础上删除了挂脚手架和吊篮脚手架这两个分表;新增了承插式、满堂、碗扣式以及高处作业的脚手架评分检查表;新增了操作平台的检查指标 (移动式和悬挑式) ;最后就是在评分表的具体内容上进行了一系列的改进, 包括以下内容。在安全检查制度方面, 未建立制度的扣10分, 以前的比例则为5分;在施工指导方面, 最新版的评分表规定了如不能指导施工正常进行的部分要被扣除10分, 原先的评分等级则是5~8分左右;在立杆基础这一方面审查更为严格, 不符合建筑要求的部分从原先的2分提升到5~10分;与此同时, 在排水问题上增加了5分的处罚力度;拉结部位不合格的地方在最新的标准里面直接会被扣除10分, 而之前的标准则是1分;最后一个有改动的地方就是在撑斜杆问题上, 如果斜杆部位与架体固定部分不符合规定减轻处罚力度, 由原先的5分减少到新标准的2分;对于没有定期考核的单位要被扣除2~5分。同时, 强调的建筑安全管理在以前着重强调的是使用者的安全问题, 即建筑质量的保障。但在新的检查标准里面, 管理部门同时强调的是施工者的安全问题, 即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管理, 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得到切实的保障。这也是新旧建筑安全检查标准的最大不同之处。例如在加大处罚无安全生产指标的问题上, 新的标准规定, 无安全责任制的单位要扣除10分, 这是原先处罚力度的两部, 由此可见安全监察部门对施工人员安全问题的重视。通过新旧安全检查标准的简单对比, 也许可以从这些检查标准里面明确一个观点, 那就是:新的标准的中心集中在脚手架问题和安全生产责任制问题上。这两者才是新的安全检查标准的核心之所在, 也是修改的主要原因之一。通过二者之间的对比可以很明显的看出来新的检查标准的优势和亮点所在。对于前者而言, 主要是因为科技的进步, 旧的脚手架技术已经不适应新的建筑要求, 被迫整改也是势在必行的事, 比如说之前很普遍的吊篮脚手架和挂脚手架已经被更为大家所接受的碗扣式以及盘扣式所取代, 这主要是因为其效率更高, 安全性更加可靠造成的, 其被取代也是在所难免的, 也是意料之内的, 不过这也就带来了新的检查标准的改变, 为了适应这个新的变化, 安全责任制也要随之进一步加强。最近一些年不断涌现的建筑事故也在给不断的敲响警钟, 如何能最大程度的避免重大事故的出现也是必须解决的当务之急。而在这个方面, 企业首先必须确立的安全责任制就扮演着必不可少的角色。

二、如何正确把握新的安全检查标准

既然已经明确了新的检查标准的优势也就是亮点所在, 那么在实行新的检查标准的同时有哪些值得注意的事项, 根据这些事项又应该怎样进行生产结构的调整, 如何在建筑施工的过程中好好把握了, 如何正确应用新的标准也是必须面对的共同问题之一。首先, 必须明确的抓住新的标准的优势, 那就是在脚手架问题上。那么在施工问题上就要抓住这个重点。脚手架的种类随着不断进步的建筑技术而在不断的更新, 包括扣件式、扣碗式以及满堂等新的脚手架类型。那么根据脚手架类型的不同, 在施工方案的选择、建筑结构与架件、杆件之间的距离选择、防护栏杆以及脚手板到最后的交底验收问题上都采取不同的方案与策略。必须根据实际情况的不同, 选择不同的施工方案, 减少不必要的损失。除此之外, 安全责任制的问题也是新的检查标准的侧重点之一, 这也是在要求在安全责任方面必须下一番功夫。首先是建立安全责任制, 这是必不可少的一个部分, 也是安全施工的基础。其次就是要确立责任人, 那么在出现安全事故的时候, 这个责任人要起到带头作用, 自觉承担安全事故责任。在此之后就是要求安全操作人员熟悉各种的安全操作规范, 明确知道各个流程, 并且按照规定由负责人配备安全人员。在这一切妥当之后就是要周期性的对安全措施进行考核, 以确定各个安全措施的可靠性。这一切都是建立在安全运作资金的基础上的, 由此可见, 配备一定的安全资金也是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与此同时, 新的安全标准更加注意对施工人员的照顾, 因此在文明施工方面也做了一些新的要求与改进。封闭施工是首要前提, 这也是确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场地, 以确保不会发生盗窃事故, 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同时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管理, 保护施工人员的身体健康不受侵害。定期的对施工人员进行身体健康检查。与此同时, 要积极的对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进行总结, 根据实际经验进行调整, 不要生搬硬套, 学会灵活变通。也要采纳施工人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不断改进施工方面的技术问题以及安全管理方面的环节问题, 也可以与施工人员定期的进行经验交流, 询问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哪些安全问题还没得到解决, 通过他们的经验可以更加直接的得出结论, 不断维护与加强管理, 争取做到尽善尽美。

三、对于新的安全检查标准的总结

对于中国住房与建设管理部门在2011年出台的这一新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 是对旧的标准的总结与改进, 极大地丰富了建筑安全检查标准的内容, 突出的强调了安全生产在建筑施工过程中的主要作用, 这些新的措施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建筑生产的秩序, 促进了安全生产的进一步发展。从原来的对使用者的保护到现在的建设者的保护, 这是时代的进步, 也是未来发展趋势的引导。科技的进步也在不断要求检查标准的进一步深化与完善, 对于人权的保护也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问题之一。纵然新的建筑安全检查标准对于原先存在的漏洞进行了一些有计划的、有规划的弥补, 可是时代的进步也在不断的要求标准的改变。如何能更加充分的运用这些标准, 将它们的作用巨大化, 更进一步的发掘其作用潜力, 更加合理的发挥他们的功效也是现在必须面对的问题之一。必须在新的检查标准的基础之上更进一步的推出新的标准, 不断完善。但是要始终坚持“安全生产为首要任务”的总路线。继续深化如何保证建筑安全, 找出旧标准的漏洞, 并结合身边的生产实际问题, 推陈出新, 填补旧的条例的空缺也是目前的当务之急。

摘要:本文是在对新旧安全标准的对比之上进一步得地说明为何要选择新的检查标准, 其优点和特殊的优势又在哪里, 对如何能做到更进一步地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了一个简要的探析。

关键词:建筑施工管理,检查标准,新旧对比,优势

参考文献

[1]王刚, 黄学斌.促进我国建筑安全管理发展的构想与建议[J].施工技术, 2002 (12) .

[2]黄世国.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综合评价体系研究[D].重庆大学, 2007.

[3]齐文化.如何做好建筑工程施工中的安全管理[J].山西建筑, 2010 (05) .

3.浅谈水泥公路施工质量检查要点 篇三

【关键词】水泥公路;施工质量;检查要点

作为一项工程项目,水泥公路工程具有所有工程共有的繁杂性、系统性、整体性、规模性和耗时长、花费大的特点。因而,要做好对于水泥公路施工的质量检查工作必须根据工程的整体要求,进行施工前的基本情况分析、施工设计和材料监控、施工中的各部分控制,根据各环节、各部分的工作特点寻找施工质量检查的要点。

1.了解水泥公路基本情况

水泥公路施工主要使用的是水泥混凝土,这种人工合成的工程用土有刚度大、强度高、稳定性好、建设成本低、使用周期长、维修费用少等诸多优点,在我国许多地区都已被广泛采用。尤其是其建设成本低、使用周期长、维修费用少的特点非常适合我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和自然状况。因而,我国农村的公路建设多采用这种施工原料。

在施工设计前,除了应对施工原料的特性进行充分了解以便合理利用外,还应对施工地的自然环境和人文环境进行仔细的考察和分析。根据该地的地质特点制定科学的施工路线,采用合理的施工和加固技术,并充分保护当地的自然环境和历史文化资源。

2.施工前的主要准备和保障工作

公路施工是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对其质量的控制应当贯穿于施工的每一个环节。在进行正式的施工前,做好组织设计、原材料质量和数量供应、对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进行完善等工作有利于施工的顺利进行,并能为后期的质量保障工作打下良好的基础。

2.1对施工组织设计和开工报告进行严格审查

对一项工程建设具有最根本和最直接影响的是参与工程建设的设计人才和施工人才的专业性。因而在进行一项工程的施工工作前,应当在人才配备和组织设置上为工程的设计和施工提供持久、稳定、高素质的力量供应来源。施工单位进行科学合理的人员组织能够保证施工设计的合理性和施工工作的专业性。

在配备好高素质的组织后,就应当组织组织成员对工程进行施工设计和施工的程序安排。但是并非所有的施工方案都是合理和经济的。因而,需要结合实际的工程情况和单位的收益目标对设计小组制作的多种施工方案进行仔细筛选和小范围的调整,以保证在实现工程建设的高质量时,实现单位收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2.2监督和保障原材料供应

原材料的质量是否达标,数量供应是否及时、充足等都会对工程建设造成最直接最深刻的影响。因而,在正式施工前,对原材料质量进行严格的审核,增强原料供应力度十分必要。公路建设的主要材料来源是水泥、砂石集料以及路基填筑材料。在将这些原材料投入正式的施工前,必须对其进行严格的质量审核。对于水泥,应做好其抗折强度、抗压强度、安定性、凝结时间、标稠需水量、细度、温度、水化热等的检测;对于砂石集料,应控制好级配及含泥量;对于填筑材料的选用应符合《公路路基施工技术规范》规定。在数量的供应上,应在合同订立之前就定好原料提供规则,保证供应商及时供应原材料,并能够保证在原材料不足时,能够有后续力量的支持。

2.3做好对于施工单位的自检系统的监督和完善工作

除了通过政府对施工单位各环节、各部分进行规范的质量检查外,施工单位自身还应建立一套全面的自检系统以实现对施工进程、施工质量的即时检验与控制。在保证施工质量的同时,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不必要的浪费,最大限度的实现施工单位的施工效益。在企业进行自检系统建设时,一方面可接受来自政府方面的指导和监督;另一方面,还可借鉴先进经验,为自身的自检系统设计一套监督体系,从而保证自检系统的顺利运行。并可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施工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3.水泥公路基层施工质量检查的要点控制

3.1对松铺厚度进行严格的检查和控制

路基建设是公路建设的重要基础。在实际的施工过程中,路基的建设需要进行分层填筑,并对每层进行严密的压实,以保证路基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在进行每层填筑土层的压实时,每一土层的松铺厚度会对压实的力度产生最直接的影响。所以,应对每层的松铺厚度进行严格的检查,标准化松铺层的厚度,保证其不超过30 cm。

3.2 严格标准,保证路基填筑的压实厚度及压实度

在做好对于土层松铺厚度的规范后,利用压路机对土层进行分层压实。最后,对压实后的土层厚度及强度进行检测,确保厚度和强度均达到施工标准时,才可继续开展下一步的工作。否则,应对不合规范的土层进行整修。

3.3对路基边坡的整修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在施工环节中,路基边坡的整修工作会对路基的宽度和松铺厚度产生影响。因而,在具体的施工过程中,对于路基进行的每层施工应当是挂线施工。这就必须在施工前做好对具体施工步骤的安排,每层压实后,人工清理路基边坡,将其休整成设计的坡度,从而确保路基的整体压实度和路基边坡稳定性。若在施工中发现填筑宽度不够,则应对其进行及时的加宽处理。

3.4保证基层建设的强度和均匀性

保证水泥公路基层的强度和稳定性,能够有效避免公路在使用過程中出现长期荷载作用影响下的路基的不均匀沉降导致水泥路面出现脱空或断板的问题。虽然水泥路面本身的刚性较大,并且自身能够扩散一定的荷载,不像沥青路面对基层有较强的依赖,但是,水泥路面的完整性、稳定性、耐用性仍需要基层路面提供均匀的强度支持。

4.水泥公路路面质量的检查要点控制

4.1保证施工模板设置的规范化

施工模板的设置应根据公路施工的具体地质条件进行施工前设计,其平面位置与高程应符合设计要求,其偏离正确标高的垂直偏差不得超过3 mm。在将模板安设到基层中时,高度应与混凝土路面厚度相同。

4.2做好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监督

混凝土拌和物的质量直接影响着水泥路面的平整度及弯拉强度。在实际的施工中,应注意检验和控制与混凝土相关的各指标值,对于不在对应指标值变动范围内的指标应当进行及时的补救和完善。除此之外,还应保证拌和物均匀一致,严禁使用出现离析或一些非均质现象的拌和物。

4.3提高混凝土拌和物的摊铺质量

由于混凝土自身的物理特性,在下雨天或者蔽阴处的气温不在10-35摄氏度的范围时,不能进行混凝土路面的铺筑。此工作对连续的要求极高,一旦开始,就绝不能中断。如若因为客观原因不得不暂时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超过半小时,则应按照施工规范对正在进行的混凝土的摊铺工作进行专业的技术处理,以保证该工作的质量。

4.4落实水泥混凝土路面相关质量指标

弯拉强度、板厚度、平整度、纵断高程、横坡度、切缝深度、路缘石顺直度和高度、相邻板高差等是水泥混凝土路面检测的主要指标,而平整度、弯拉强度和板厚是三大关键质量指标。应保证关键指标绝对满足要求,其他指标则容许较小的误差范围。

水泥公路施工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的重要工程,公路质量的好坏、使用的寿命长短及便捷性等都极大地影响着农村地区与外界的经济文化交流,对于农村经济的开发和文化的发展繁荣极为关键。本文根据施工步骤和施工结构,针对施工的不同环节与不同部分进行了施工质量检验要点的分别论述,希望能为我国的新农村的水泥公路建设提供有益参考。

参考文献

[1] 徐加绛 ,罗炼,齐文喆 ,等 .水泥混凝土路面施工质量检验与问题讨论[J].公路,2003(7).

4.优质护理服务质量检查标准 篇四

1、病房环境安静、整洁、安全、有序 5分 一项不合格扣0.5 家属做基础护理病房 一次扣0.5分,其

2、不依赖家属或陪护做基础护理,协助患者做好生活护理,每 10分 管理 他一项不全格扣名患者一名陪护 20分 0.2分 项目执行不到位

3、根据患者病情及自理能力,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内涵和

5分 一项扣0.2分 服务项目,在病房公示并执行

1、依据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 4分

2、病房实际开放床护比≥1:0.4 3分 合理排班不合理扣1 3分

3、每名责护平均负责患者数不超过8个 排班分,其他一项不合20分 格扣0.5分

4、护士长排班兼顾临床需要,合进调整排班方式,减少交接班 5分 次数 5分

5、简化护理记录表格,规范记录

1、实施责任制,落实整体护理,为患者提供连续、全程护理服 10分 务

2、责任护士履行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健康指导、10分 康复指导提供心理支持等工作职责 一项不合格扣0.53、每名患者均有相对固定的责任护士对其负责,患者知晓自己 5分 分 的责任护士 整体

4、根据患者病情、护理难度和技术要求等,对护士进行合理分护理 5分 工,分层管理 50分 5分

5、临床护理服务充分体现专科特色,丰富服务内涵 5分 一次扣0.5分

6、正确使用腕带识别系统,保证患者安全,体现人文关怀

5.建筑施工质量检查标准 篇五

一、住院病历质量评价标准使用说明

1.本标准适用于医疗机构的终末病历和运行病历质量评价。

2.首先用单项否决法进行筛选:对存在单项否决所列缺陷的病历不在进行病历质量评分。经筛选合格病历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质量评分。

3.表中所列单项否决项共计7项,总分值100分。

4.每一书写项目内扣分采取累加的计分办法,扣分最多不超过本项目的标准分值(单项否决扣分不计入内)。

5.终末病历评价总分100分,甲级病历﹥90分,乙级病历76~90分,丙级病历≦75分。

6.对病历中严重不符合规范,而本表未能涉及的,可说明理由直接扣分。

二、病历内容所占分值共100分,见下表。

病历内容

分值

(一)病案首页

(二)入院记录

(三)病程记录

(四)出院记录

(五)辅助检查

(六)基本要求及医嘱单

(七)知情同意书

托克托县医院住院病历质量评分标准

一、病案首页书写要求

5分

书写项目

检查要求

扣分标准

扣分分值

病案首页

各项目填写完整、正确、规范

首页主要信息未填写

单项否决

诊断、手术操作名称未填写或填写错误

5/项

其他项目未填写或错误或不规范

0.5/处

二、病历书写基本要求:5分

书写项目

检查要求

扣分标准

扣分分值

书写

基本要求

1.严禁涂改、伪造病历内容。计算机打印病历符合病历书写要求,严禁拷贝错误。

涂改、伪造病历内容或拷贝导致的严重错误。

单项否决

2.病历内容客观,不得矛盾。

病历内容矛盾

1/处

3.各种记录应有书写医师的亲笔签名,不得摹仿或代替他人签名。非本院执业医师书写的各种记录须经本院执业医师审阅、修改并签名。

医师签名不符合要求

1/处

4.修改时用双线划在错字上,保留原记录清楚可辨,注明修改时间,修改人盖章或签名。

修改不规范

0.5/处

5.用阿拉伯数字书写日期和时间,采用24小时制记录。病危患者病程记录、抢救时间、死亡时间、医嘱下达时间记录至分钟。

记录不符合要求

0.5/处

6.规范使用医学术语,字迹清晰,语句通顺,标点正确,格式规范,页面整洁,每页有患者姓名、病案号,内容齐全,不缺页、少页。

书写不规范,缺页、页面不整洁等

0.5/处

7.使用蓝黑、碳素墨水,废除医嘱用红色墨水笔。

用笔颜色不符合规定。

0.5/处

8.住院期间所做的一切检查报告单均应按时间顺序分类粘贴,其内容应与医嘱、病程记录相符。

报告单内容与医嘱、病程记录不符。

1/处

二、入院记录

20分

书写项目

检查要求

扣分标准

扣分分值

入院记录

入院记录/再次入院记录/24小时出入院记录/24小时内入院死亡记录由执业医师在患者入院后24小时内完成,书写形式符合要求。

未在24小时内完成,书写形式不符合要求无入院记录(丙级)

单项否决

一般项目

包括姓名、性别、年龄、民族、婚姻状况、出生地、入院时间、记录时间、病史陈述者,填写齐全、准确。

缺项或错误或不规范

0.5/项

主诉

1.不超过20个字,能导出第一诊断,包括症状、持续时间

不规范,不能导出第一诊断

现病史

1.与主诉相符

与主诉不相关,不相符

2.发病情况:记录发病时间、地点、起病缓急、前驱症状、可能的原因或诱因

缺一项内容

1/项

3.主要症状特点及其发展变化情况:按发生的先后顺序描述主要症状的部位、性质、持续时间、程度、缓解或加剧因素以及演变发展情况。

4.伴随症状,描述伴随症状与主要症状之间的相互关系。

一项内容记录不符合要求

0.5/项

5.发病后诊疗经过及结果:记录患者发病后到入院前、在院内、外接受检查与治疗的详细经过及结果。对患者提供的药名、诊断和手术名称需加用“”以示区别。

6.发病以来一般情况:简要记录患者发病后的精神状态、睡眠、食欲、大小便、体重等情况

一项内容记录不符合要求

0.5/项

既往史

记录一般健康状况、疾病史、传染病史、预防接种史、手术外伤史、输血史、食物、药物过敏史等

缺内容

1/项

记录有缺陷

0.5/项

个人史

月经史

记录出生地及长期居留地,生活习惯及有无烟、酒、药物等嗜好,执业与工作条件及有无工业毒物、粉尘、放射性物质接触史,有无冶游史。

缺个人史或遗漏与诊治相关的个人史

1/项

记录有缺陷

0.5/项

女性患者记录月经史,包括初潮年龄、经期天数,间隔天数,末次月经时间、月经量、痛经及生育情况

缺月经史

1/项

家族史

父母、兄弟、姐妹健康状况,有无与患者类似疾病,有无家族遗传倾向的疾病。

缺家族史

缺项或家族中有死亡未描述死因

0.5/项

体格检查

1.项目齐全,填写完整。

头、颈、胸、腹、脊柱、四肢、神经系统等缺少任何一项检查记录。

1/项

2.与主诉现病史相关的查体项目有重点描述。

与本次住院相关查体项目不充分。

2/项

3.专科检查情况全面、正确。

专科查体不全面

2/项

辅助检查

记录入院前所做的与本次疾病相关的主要检查及其结果。写明检查日期,外院检查注明检查医院名称。

有辅助检查结果未记录或记录有缺陷

初步诊断

诊断合理,疾病名称规范,主次分明。对待查病例应列出可能性较大的诊断。

无初步诊断

诊断不合理、不规范、排序有缺陷、仅以症状或体征代替诊断

医师签名

有本院执业医师签名

无医师签名

三、病程记录

50分

书写项目

检查要求

扣分标准

扣分分值

首次病程记录

1.由经治医师或值班医师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

无首次病程记录或未在患者入院8小时内完成单项否决

2.内容包括:病历特点、初步诊断、诊断依据、鉴别诊断、诊疗计划以及为证实诊断、鉴别诊断还应进行检查的项目及理由。

首次病程记录缺其中任何一项

3/项

3.诊疗计划:提出具体检查及治疗措施及安排。

诊疗计划无具体内容或无针对性

2/项

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

1.患者入院48小时内完成无上级医师首次查房记录或未在48小时内完成单项否决

2.记录上级医师姓名、专业技术职务、补充的病史和体征、分析其原因

未记录上级医师姓名、职务,无补充相关病史和体征

1/项

日常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病危患者随时或每天一次,病重患者至少2天一次,病情稳定者至少3天。对疑难病历应进行具体分析讨论。

无日常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或记录天数不符,无疑难病历讨论

1-3/次

日常病程记录

1.病危患者根据病情变化随时书写,每天至少一次,时间记录到分钟,病重患者至少2天记录一次。病情稳定患者,至少3天记录一次。

未按规定记录病程

2/次

2.记录患者病情变化情况,包括患者自觉症状,体征,分析其原因

未及时记录病情变化,观察记录无针对性,对新的阳性发现无分析及处理

1/次

3.记录重要的辅助检查结果及临床意义

未记录重要、异常的检查结果或无分析、判断、处理

1/次

4.记录所采取的诊疗措施、医嘱更改内容及理由

未记录所采用的诊疗措施、未对更改药物、治疗方式进行说明

1/次

5.记录向患者及近亲家属告知的重要事项及其意愿,必要时请患方签名

未记录向患者告知情况

1/次

6.输血当天病程中记录输血适应症,输血种类及量,有无输血反应

病程中无记录或记录缺陷

1/次

有创诊疗操作记录

在操作完成后即刻书写。内容包括操作名称、操作时间、操作步骤、结果及患者一般情况,操作过程是否顺利,有无不良反应,术后注意事项及是否向患者说明,操作医师签名

无有创操作记录

单项否决

记录内容不全,无医师签字

1-2/项

会诊记录

1.常规会诊24小时内完成,急会诊10分钟内到场,并在会诊结束后即刻完成会诊记录。

无会诊意见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2/次

2.申请会诊记录:应当简要载明患者病情及诊疗情况,申请会诊理由及目的,申请会诊医师签名等。

会诊记录书写漏项或有缺陷。

1/次

3会诊记录:包括会诊意见、会诊医师所在科别或医疗机构名称,会诊时间及会诊医师签名等。

4.申请会诊医师应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待定)

未在病程记录中记录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1/次

疑难病历讨论

对确诊困难或疗效不确切病历及时进行讨论。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科主任或副高以上医师)、参加人员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等。

无疑难病历讨论

2/项

讨论内容有明显缺陷

1/项

抢救记录

在抢救结束后6小时完成。内容包括病情变化情况、抢救措施、参加抢救的医务人员及专业技术职称。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抢救记录未在6小时内完成2/次

书写内容有缺陷

1-2/次

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间断小结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书写符合要求

无交接班记录、转科记录、间断小结

2/次

书写有缺陷

1/次

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1.由护士据相应专科的护理特点书写

缺病重(病危)患者护理记录

单项否决

2.内容包括患者姓名、科别、住院病历号、床位号、页码、记录日期和时间、出入液体量、体温、脉搏、呼吸、血压等病情观察。护理措施及效果、护士签名等,记录时间应具体到分钟。

记录不规范或缺项

0.5/项

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待定)

1.由麻醉医师术前完成缺麻醉术前访视记录

2/项

2.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简要病史、与麻醉相关的辅助检查结果、拟行手术方式、拟行麻醉方式、麻醉适应症及麻醉中需注意的问题,术前麻醉医嘱、麻醉医师签字并填写日期。

缺项或不规范

0.5/项

麻醉记录

1.由麻醉医师完成无麻醉记录

单项否决

2.内容包括患者一般情况、术前特殊情况、麻醉前用药、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方式及日期、麻醉方式、麻醉诱导及各项操作开始及结束时间、麻醉期间用药名称、方式及剂量、麻醉期间特殊或突发情况及处理、手术起止时间、麻醉医师签名等。

缺项或不规范

0.5/项

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待定)

1.由麻醉师术后完成缺麻醉术后访视记录

2/项

2.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别、病案号、患者一般情况、麻醉恢复情况、清醒时间、术后医嘱、是否拔除气管插管等,如有特殊情况应详细记录,麻醉医师签字填写日期。

缺项或不规范

0.5/项

术前小结

指在患者手术前。由经治医师对患者病情所作的总结。包括简要病情、术前诊断、手术指征。拟施手术名称和方式、拟施麻醉方式、注意事项,并记录手术者术前查看患者相关情况等。

无术前小结

2/次

内容有缺项、漏项等

0.5/项

术前讨论记录

1.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的手术有手术者参加的术前讨论记录

病情较重或手术难度较大的手术无术前讨论或术者未参加讨论

单项否决

2.对拟实施手术方式和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进行讨论

对手术方式或术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应对措施讨论不够

2/次

内容包括:术前准备情况、手术指征、手术方案、可能出现的意外及防范措施、参加讨论者的姓名及专业技术职务等、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讨论日期,记录着签名。

有漏项或记录有缺项

0.5/次

手术记录

1.由手术者填写,术后24小时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由第一助手书写时,必须有手术者签名。

无手术记录或未在24小时内完成,无手术者签名

单项否决

2.包括一般项目(患者姓名、性别、科别、住院号)手术日期、术前诊断、术中诊断、手术名称、手术者及助手姓名、麻醉方法、手术经过、术中出现的情况及处理等。

缺项或书写不规范

2/项

术后首次病程记录

1.由参加手术的医师在患者术后即时完成缺术后病程记录

2/项

2.内容包括手术时间、术中诊断、麻醉方式、手术方式、手术简要经过、术后处理措施、术后应当特别注意观察的事项等

缺项或不规范

0.5/项

术后病程记录

术后连续记录3天病程记录,期间要有手术者或或主治医师查房记录

缺术后病程记录

2/项

无上级医师查房记录

2/项

手术安全核查记录

1.由手术医师、麻醉医师、巡回护士三方共同在患者实施麻醉前、手术开始前和离室前进行核对确认并签字。

缺手术安全核查记录(CHA手术安全核对表、手术风险评估表)

单项否决

2.核查患者身份、手术部位、手术方式、麻醉及手术风险、手术使用物品清点等内容进行核对的记录,输血患者还应对血型、用血量进行核对。

缺一方核查签名/核查项目不全或记录不规范

0.5/项

手术清点记录

1.由巡回护士在手术结束后即时完成缺手术清点记录

单项否决

2.内容包括患者姓名、住院号、手术日期、手术名称、术中所用各种器械和敷料数量的清点核对、巡回护士和手术器械护士签名等

清点记录错误

5/项

出院(死亡记录)、死亡病历讨论记录

1.出院(死亡)记录在患者出院(死亡)后24小时内完成。死亡病历讨论应在患者死亡后一周内完成。

无出院记录、无死亡病历讨论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单项否决

2.内容包括:入院日期、出院(死亡)时间、入院情况、入院诊断、诊疗经过、出院(死亡)诊断、出院情况、出院医嘱(死亡原因)等

缺项或不规范

0.5/项

3.出院诊断依据充分,诊断全面、明确,出院医嘱合理规范。

有缺项

1-2/项

4.住院期间诊断,治疗方案合理、符合诊疗规范

诊断,治疗方案不合理、不符合诊疗规范

2-10/项

5.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由科主任或副高以上医师主持,内容包括讨论日期、主持人及参加人员姓名、专业技术职务、具体讨论意见及主持人小结意见、记录者签名等。

分析讨论不够

2/项

记录不规范或缺项

1/项

四、知情同意书

10分

书写项目

检查要求

扣分标准

扣分分值

知情同意书

1.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治疗)、病危(重)等需取得患者书面同意方可进行的医疗活动均应有患方签署意见并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缺患方签名的知情同意书

单项否决

2.手术、麻醉、输血、特殊检查(治疗)等知情同意书记录规范,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可能出现的并发症、风险、患方意见并签名。

缺项或内容不全面,书写不规范。

1/份

3.知情同意书上医、患方签名符合规定

医、患方签名不符合规定

3/份

五、医嘱、辅助检查报告单及体温单

10分

书写项目

检查要求

扣分标准

扣分分值

医嘱单

1.医嘱内容应当准确、清楚、规范、,每项医嘱应当只包含一项内容,禁止有非医嘱内容。

一处不符合要求

0.5/处

2.每项医嘱有明确的开具、停止、执行时间。有医师、护士签名。

3.需取消医嘱时,用红色墨水标注“取消”字样并签名。

辅助检查报告单

1.辅助检查报告单与医嘱内容相符,报告单完整无遗漏,黏贴规范。

与医嘱内容不相符或缺失有重要价值报告单。

2/项

2.认可的其他医院的辅助检查结果,病历中应有报告单原件或复印件。

缺少一张报告单

1/项

体温单

体温单完整,内容齐全,书写规范

体温单记录缺项或不规范

0.5/处

END

6.月份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总结 篇六

2010年第三季度,华晋明珠矿为切实有效搞好我矿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公司下发的《关于2010年第三季度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活动。现将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工作总结如下:

一、我矿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基本情况

我矿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省局、集团公司关于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的文件、指示精神,以创建一级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为目标,按照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标准,坚持高境界定位、高标准运作,高起点创新,全员发动,全员参与,不断强化安全基础工作,狠抓现场工程质量提高,有力推动了我矿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发展。

(一)、提高思想认识,深入宣传发动,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活动要求,保证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正常开展。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在多年质量标准化工作实践基础上不断创新,逐步发展完善形成的一套行之有效的安全质量管理体系和方法,是促进煤炭企业持续发展的有效途径,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是建立煤矿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和构建本质安全型矿井的主要内容和根本措施。《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办法》文件下发后,我矿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反复学习文件精神,研究制定贯彻措施,下发了相关文件,细化了标准,落实了责任。为切实保证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顺利进行,我矿成立了以矿长、党委书记为组长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小组,并定期召开会议,对照标准,从制度建设、现场管理落实及各方面的工作标准要求都逐一安排落实,逐项落实到分管部门、分管人员。领导小组在安监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的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各级人员的责任落实,对不落实的人和事召开会议在全矿进行通报。各单位也都相应地成立了以队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全矿形成了自上而下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领导体系。党工团组织也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在全矿进行了广泛的宣传发动,制作了宣传标语、宣传牌板等,组织人员深入队组、井口演讲,组织开展了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竞赛,并统一组织各单位充分利用班前会等时间认真学习,让每一名职工都熟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总体规划、工作目标、工作重点、工作措施,从而为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地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二)、强化标准学习,健全完善制度,狠抓责任落实,为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开展奠定了坚实的基楚。在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创建过程中,我们不断强化标准学习,尤其是在抓责任制落实上狠下功夫。首先对全矿各级管理人员进行了培训,其次是加强了对全矿职工的培训学习,系统学习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的各项具体规定。从而大大增强了全矿干部职工学习标准的积极性,形成了人人学标准、人人懂标准,上标准岗、干标准活的浓厚氛围。

为切实搞好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我们从标准、目标、责任、措施、考核等环节入手,逐步建立完善了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制订了华晋明珠矿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与检查评比制度,并结合现场实际,不断进行补充完善。同时突出了各专业副总工程师为本专业的第一负责人,对照新标准逐条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对查出的与新标准不符的,制定措施,落实人员,全面整改。此外,建立完善了与之相配套的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职工安全培训制度等17项制度,明确了全矿所有岗位的安全责任,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目标责任保证体系。

在制定完善各项制度的基础上,我们狠抓了安全责任的现场落实,依法规范了安全生产行为,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行为都纳入了法制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为确保责任制落到实处,我们以推行层次管理,健全责任体系为重点,明确各专业副总对本专业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生产科室专业人员分工负责。对上级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从生产班子逐级追究责任;矿领导在现场发现的重大问题自副总往下逐级追究责任,生产科室管理干部在现场发现的重大问题,追究队干部,现场工长、安监人员的责任。通过不断强化标准学习,健全完善制度,狠抓责任制落实,促进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突出超前预防,着眼创新发展,筑牢了安全生产的基楚。第一,稳固基础,不断提升矿井的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质量标准化建设是煤矿安全生产的基础工作。我们在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矿井中,开拓思路,务实创新,做到在借鉴中创新,在巩固中提高,使我矿质量标准化水平有了显著提高。首先我们不断加大安全投入,弥补安全欠帐,对照标准进行集中整治;另一方面,对安全质量标准化规定的新内容,始终坚持高起点,高标准,求真务实、注重实效,不搞突击,不摆花架子,平时抓、抓平时,长抓不懈。工作中,我们从装备、从质量、从面貌,大到一个工作面,一条巷道,一个迎头,小到一台开关、一个螺丝都按标准来施工。在外出学习、借鉴兄弟单位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对照标准搞会战,加班延点,创 “亮点”工程,新制作2500多个电缆钩对井下5000米巷道的电缆进行高标准吊挂,清挖整理大巷水沟1000多米,整理机电峒室3个,综掘面严格锚网支护,同时,我们还将质量标准化工作重点落实到采掘头面的管理,对采掘头面全部实施“精品工程”管理,井下各区域全部实施责任区留名挂牌管理,从而使矿井工程质量、卫生面貌短期内又上了一个新台阶。同时,为使质量标准化水平得到巩固和提高,我们采取召开正反两方面现场会,使我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呈现出了稳步提升的可喜局面。

第二,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与治理,杜绝了各类重大事故的发生。根据上级一系列文件精神,矿及时制定和完善了明珠矿隐患排查责任追究制度,并加大安全监督检查力度,从矿党政领导到分管副总和业务部门,及时排查分析管理范围内的重大隐患和薄弱环节,并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分级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做到措施、人员、时间、奖罚“四落实”,并安排复查、验收,直至消除隐患。

在隐患排查方面,我们重点突出了一通三防这个关键。尽管我矿瓦斯等级为低瓦斯矿井,但我们始终把瓦斯治理工作作为重中之重的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局第21号令《国有煤矿瓦斯治理规定》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认真落实一通三防工作责任制,专门下发了文件,明确了各级各部门职责。今年以来,我们以开展安全示范矿井创建活动为契机,坚持“管理、装备、培训”并重原则,充分发挥先进技术装备在矿井通防管理中的作用。在瓦斯监控监测、装备投入方面,我们投入专项资金装备了矿井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安装了瓦斯传感器和远程断电器,在矿井掘进通风方面,我们主要实施了双风机、双电源,逐步推广使用大功率对旋风机和大直径风筒,确保掘进作业地点风量;在通风能力保障方面,我们主要是加强通风系统管理,完善通防基础设施,积极围绕矿井采场安排适时超前进行矿井通风系统的优化调整和改造,始终保持矿井有足够的富裕能力通风。

安全检查是煤矿安全管理的重要手段,确保动态安全的重要措施。我们在坚持专项检查、突击检查、边缘地点检查、中夜班检查、解剖检查以及党政工团大检查等多种有效检查的基础上,不断创新安全检查思路,推行了安全检查、整改、复查、考核“闭合”管理办法,大大增强了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责任心,有效地解决了检查中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的问题。尤其是推行的安全质量标准化量化检查考核办法,检查人员按照标准,逐项检查,对井下质量问题和“三违”现象都实行了货币化管理,对井下各种管理实施了责任追究制度,重点抓不落实的事,追究不落实的人,有力促进了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的提高,从而使井下现场时时处于动态达标。

二、隐患排查及打分评级情况:

1、共查处各类安全隐患83条,已全部处理。

查处采、掘、机、运、通、其它隐患条数分别为:采煤:6条,掘进:11条,机电:28,运输:3条,通风:7条,其它:28条,共计83条。

2、各专业打分评级情况:

采煤专业:

掘进专业:

机电专业:

运输专业:

一通三防专业:

地测防治水专业:

安全管理专业:

企业管理形象专业: 总分:

自评为二级安全质量标准矿井

三、检查活动取得的成效:

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检查活动,我矿进一步完善了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体系,各科队能自觉按照质量标准化要求施工,安全质量明显提高。但是,我们也认识到:今后仍需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一是在管理体制上进一步落实质量验收员与安全员共同对施工中的质量安全进行控制;二是继续加强安全检查员针对隐患的查处力度与复查力度;三是加强对全矿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广大职工的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学习并掌握安全质量标准化内容与要求。

7.提高质量标准确保建筑质量 篇七

我不知道,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和国际电信联盟(ITU)是什么时候联合发出世界标准日祝词的,更不知道他们确定这样的主题与“5·12”大地震有没有什么关系。但是,“5·12”大地震却实实在在引起了我们对建筑安全以及与建筑安全有关的建筑标准问题的高度关注。

建筑是人类最重要、最基本的生活必需品。最早的原始人虽然居住在天然形成的山洞、崖厦中,但也对其进行了必要的修整、挖掘,因而可以将其视为最早的建筑。后来,人类学会了利用土木材料构建住宅,并由此发展起来,形成如今遍布城乡的生活、生产、交通、娱乐等各种各样的建筑,“建筑业已成长为全球最大的产业之一,并对经济、社会和环境等可持续发展要素有着巨大的影响”。

建筑作为一种产品,与其他产品一样,同样存在着一个质量问题。事实上,建筑的质量问题与其他产品的质量问题比起来,往往更加重要。如果说一般产品的质量特性首先是性能的话,那么建筑产品的质量特性首先应当是安全性。建筑产品的任何不安全因素,都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因此,人们对建筑质量,对建筑产品的安全性也就更加重视。早在约公元前18世纪的古代《汉谟拉比法典》中,就有一条法律规定:“如果营造商为某人建造一所房屋,由于他建造得不牢固,结果房屋倒塌,使房主身亡,那么这个营造商将被处死。”这是目前发现的最古老的质量法律,也是最古老的有关建筑的法律。这说明,建筑作为一种与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密切相关的产品,其质量问题早在3 800多年前就引起了人们的高度重视。即使是在生产力还不甚发达的当时,一旦出现死人事故,建筑者都将受到极刑处理。

与其他产品不同,建筑质量究竟如何,往往难以进行检测,更难以单凭人们的肉眼或其他器官进行判断。不少劣质建筑,常常是出了事故后才被人们发现。1995年,日本坂神大地震后,不少高架桥、房屋等建筑倒塌或垮塌,人们才发现这些建筑存在的问题。例如预制板中留有异物,混凝土中的钢筋不合格等等,引起日本质量管理界一片惊呼。20世纪七八十年代,日本的质量管理号称世界第一,的确取得了很大的成效,它尚且有这样的问题,何况是其他国家。

我国经济正在起飞,各种各样的建筑拔地而起,到处都是塔吊、井架,中国几乎成为一个大工地。由于法制不健全,更因为正处在经济转型期,我国的建筑质量着实令人堪忧。重庆綦江彩虹桥垮塌就是其中一个突出的例子。“5·12”大地震中垮塌了那么多房屋,谁能担保其中就没有因为质量问题而垮塌的?事实上,某学校垮塌后人们发现,那预制板中的钢筋竟然是用铁丝代替的,混凝土竟然用手一捏就成了粉状,这引起了学生家长的极大愤怒,也引起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各级政府纷纷表态要坚决追查到底。

建筑物垮塌,包括在诸如地震之类自然灾害中垮塌,原因无非是两个,一个是不合格,也就是不符合规定的标准;还有一个就是虽然合格,但所“合”之“格”,也就是所符合的标准与客观需求不相符,标准的规定低于客观存在所需求的质量。“5·12”大地震后,使我们对建筑质量有了新的认识,进一步提高建筑的抗震能力以及防火、防洪、抵御其他自然灾害、防范恐怖袭击等方面的能力,已经成为人们的共识。为此,我们既要防止因建筑产品不合格而造成的危害,又要防止因建筑质量标准低而造成的危害。

为了确保建筑质量,我们已经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对建筑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使用、维修等进行了严格规定,并明确了职责和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也规定了因建筑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将被处以相应的刑罚。但重要的还是预防。承担建筑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验的单位,都应当建立健全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办事。不少国家和地区都规定,从事与建筑相关的单位,都必须按照ISO 9000国际标准建立健全自己的质量管理体系,并通过相应的认证审核,获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否则,就没有资格从事与建筑相关的业务,就不能修房子、建路桥。“5·12”大地震后,我们还应当对相关的建筑标准进行必要的审核,提高其安全性。在国务院制定的“5·12”大地震后重建规划中,就响亮地提出了所有的重建建筑都必须达到“小震不坏、大震不倒”的要求。各地也根据自己地区的特点,纷纷提高建筑抗震能力的标准级别。

建筑标准不仅是针对建筑物(也是建筑产品)的,更是针对建筑过程的。按ISO 9000的说法,建筑过程几乎都是“对形成的产品是否合格不易或不能经济地进行验证的过程”,因而建筑过程也几乎都是“特殊过程”。对特殊过程的控制,ISO 9000规定了更加严格的原则,建筑行业应当根据这些原则,编制相应的标准来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8.建筑施工质量检查标准 篇八

关键词:建筑工程 施工质量 验收标准 问题

中图分类号:TU4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098X(2014)09(a)-0184-01

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主要是指对于建筑质量的最低限度要求,任何建筑工程的质量都不应当低于这个标准。该文正是根据此类相关标准和要求,对于那些不符合设计规范和标准以及在工程质量上存在欠缺的问题作出的相应建议。

1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相关问题

1.1 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质量是否允许吃设计余量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明确提出,在经过相关检测后发现达不到相应设计标准,可是在经过原设计单位核算过后仍然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以及使用需求时,该检验批可以予以验收。大多数条件下,虽然规范中对于安全以及使用功能给出了最低标准限度,但是设计环节上在此类标准中往往还有可供考量的余地。不满足设计要求与不符合规范标准的要求之间并不存在矛盾。但正是在这种思维的影响下,在过去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存在不符合设计要求的施工质量时,很多时候都会去考虑到吃设计留有的余量。并且这种情况还将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延续下去。但是国家相关部门不应当放任这种情况继续进行和发展下去,而是要严把吃余量的关口。并且对于“两者并不矛盾”的说法也应当予以重新探讨。严格意义上来讲,二者之间确实存在矛盾。但是国家在相关标准规范的制定上对于这种矛盾却没有指明,而且虽然在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规定了最低限度的要求,但是对于那些不符合要求和标准的工程却没有提出具体的处理意见。作为国家进行建筑工程质量监管的重要凭据,最终的工程验收不仅要遵循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要求,同时还要符合合约上的要求。

1.2 造成永久性缺陷工程的验收

与此同时,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还指出:“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以及分部工程,虽然外形以及尺寸上发生变化,但是仍然能够满足安全和使用性能时,可以按照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这点意见和标准也是存在较大问题的,许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或者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建筑工程都能够通过加固处理来达到安全性能方面的要求。但是在具体的使用功能上无疑将大打折扣,令使用者的权益遭到损害。这条标准的设定实质上是为不符合标准的建筑工程找到了一條合法的通路,对于我国建筑工程的质量具有重要的消极影响。所以我国有关部门应当对质量标准进行严格限定,严格要求国家规范标准就是一个最低要求的限度,所有质量在限度以上的建筑工程为符合标准要求的,而在限度以下的则为不符合标准要求的。并且针对于那些质量没有达到相应标准的工程,不允许再通过其他方法来予以处理。

1.3 语言不一难以准确理解和掌握

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存在许多这样的情况,由于语言使用不一使得很难在具体地实施过程中予以掌握和理解。例如,在“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与“满足安全使用”的相关条文上,先后出现过多次不一的语言,并且彼此之间存在一定区别,这就严重影响到了人们对于他的认识和理解。此外,在主要功能与次要功能方面的条文上,虽然对于主次功能进行了明确的划分,但是在现实的验收过程中对于主次功能却并没有予以明确,这就在很大程度上造成了主次功能混乱的问题。

2 关于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问题的相关建议

对于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存在的相关问题应当予以积极解决,为此做出如下建议。

(1)杜绝为不符合标准和设计要求以余地。当前我国实行的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相对于发达国家来说已经较低,如果在此基础上在进行降低将会严重威胁到我国施工质量水平的提升,限制我国建筑工程事业的发展。同时,我国的建筑施工水平也将在这种环境的影响下同发达国家之间的差距逐渐增大。为此,对于那些不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质量不应当留有出路,在验收标准上只提要求,不讲条件。

(2)鉴于现行标准和规范之间是相互依存、相互匹配的,因此在标准和规范中的语言运用上也要尽量做到一致,避免造成二者衔接不当的问题。

(3)与此同时,我国的建筑标准规范还应当充分吸收借鉴国际化因素,争取做到与国际接轨。随着经济全球化的不断深入,我国将有越来越多的建筑企业走出国门,也将有更多的外资建筑企业进入我国。在这样的条件下,考虑将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同国际接轨显得势在必行。

(4)此外,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制定还应尽量照顾到各方面的利益。但拿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为不符合标准和规范开口子为例,这种做法不仅无法有效保障建筑工程的质量,为质量不符合规范的建筑工程提供“合法”出口,还会在很大程度上对业主们的利益造成损害。因此,在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中应当充分将各方的利益需求考虑进来,最大限度的去完善验收标准。

3 结语

简而言之,《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要不断按照应有的制度体系来进行完善和填充,面对这样一个系统、复杂性较高的标准体系,一定要根据建筑工程的实际特点和人们的现实需要来加以改进。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内容也将随之调整,以此来适应不断变化发展的社会,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要,促进我国建筑工程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

参考文献

[1]殷许鹏,潘文,宋廷苏,等.建筑隔震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研究[J].施工技术,2013(9):61-63.

[2]丰淑玉.议现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的几个问题[J].新疆有色金属,2013(5):101-102,104.

[3]陶里,邸小坛.对《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有关问题的探讨[J].工程质量,2009(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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