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带班值班制度

2024-10-09

机关带班值班制度(共10篇)

1.机关带班值班制度 篇一

领导带班、值班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抓好公司各工程项目安全生产质量,增强施工现场生产的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督促各工程项目部按要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做到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及实现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特制定本制度。

二.规定及要求

公司法人代表是落实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制度的第一负责人,对落实带班制度全面负责。公司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每月在工地现场带班检查不少于7个工作日,并保证每个工地至少要带班检查一次。公司于每周二、五对在建项目进行领导带班制检查。项目经理是所承担项目质量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对工程项目落实带班制度负责,项目负责人必须确保每月在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的实际时间不少于24天,项目经理不在岗时应委托持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人员代行其管理工作。现场有涉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出现灾害性天气或发现重大隐患、出现险情等情况时,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等必须会同相关部门认真组织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并在岗带班作业。

三.工作程序 1.带班安排

公司领导带班安排:公司懂事长、总经理、分管生产副经理、质安总监分别轮流带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顺序由下一人带班。公司级领导带班具体名单统一安排并归档备案。

2.领导带班职责

2.1坚持生产工作与安全工作的“五同时”,模范地执行各项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2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班组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2.3负责当日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督促和检查工作,有权对“三违”现象进行处罚,并停止其工作,对情节严重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2.4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见,督促限期整改;

2.5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2.领导值班和带班巡查制度 篇二

1.目的

为切实做好G20峰会的安保工作,确保国际峰会的顺利召开,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高效地处置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和突发事件,根据定港航〔2016〕17号关于印发《定海辖区港口领域G20杭州国际峰会安保工作方案》通知,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部门。3.职责

3.1 领导带班职责

3.1.1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督促和指导各部门的安全工作,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防范可能发生的一切不稳定因素。

3.1.2 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督和检查工作。

3.1.3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下达整改命令,提出整改意见。

3.1.4 做好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巡回检查工作。负责指挥当日异常生产情况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参与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2 值班人员职责

3.2.1 认真检查人、物、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发现事故隐患必须及时上报处理;

3.2.2 负责当日的安全检查,安全监督工作,对“三违”现象有权进行制止,并向领导汇报。

3.2.3 门卫对入厂的车辆、人员身份证需一一进行登记,并问清来由。3.2.4 对危险源、重点部位、关键装置做好巡回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需快速处理,如有困难,向领导汇报。值班、巡查工作要求 4.1 公司领导班子成员每天必须保证至少一人24小时在公司值班。4.2 公司带班、值班表由行政办公室排班。

4.3 公司领导干部轮流带班,如有请假,需提前协调进行换班。

4.4 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把当天的安全工作遗留问题,负责向下一班的代班、值班人员交接清楚。

4.5 带班、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恪尽职守。带班、值班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到关键装置和重点部门检查并做好记录。

4.6 加强夜间值班的检查、监督。对开停车时带班领导要在现场监控。3.现场带班工作内容与职责

4.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当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走动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装置、环节的检查巡视。

4.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部门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协助相关部门制定防控和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研究处理。

4.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正并按规定予以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4.5对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4.6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领导干部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领导报告。

4.7对当日发生的事故要组织对伤员的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向上级部门报告,要参加事故的调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处理意见。

3.机关带班值班制度 篇三

1、值班领导为各值班日的总负责人,并负责安排、督促本组成员严格遵守按照排班表进行巡查、值班工作。

2、每天上午8:00、下午5:00为交接班时间,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离职守,同时值班日所有人员要确保个人通讯畅通。

3、值班人员负责处

理当天事务,接待好来电、来文、来访,及时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并签字。(注:本值班实行值班零记录)

4、值班人员遇会议、外出等特殊情况,要提前请假,由值班领导安排其它人员值班后方可离开。

5、原则上各班次值班人员应当日事情当日处理完,特殊情况不能处理完的,须向下一班交接的,要填写好交接班详细记录,做到准确清楚、责任明确。

6、值班时如遇突发事件,值班人员不能处理的,要尽快向值班领导汇报,并及时通知相关责任单位尽快处理,并负责此事跟踪、督办等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及时报告值班领导。

7、各组要主动对接,正常情况下不受节假日影响,如遇重大节日党委政府临时安排除外。

8、值班日,值班领导及相关人员必须联合派出所,对镇区各村居巡逻值班情况进行巡查,并于及时填写相关巡查情况记录,并签字。

4.机关带班值班制度 篇四

(暂行)

1、目的

为强化企业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安全基础工作与现场管理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第339号令)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武汉锅炉集团有限公司。

3、术语、定义

3.1 领导:是指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

3.2 领导带班值班:是指值班领导对本班内所有作业生产现场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统筹、协调和处理安全生产的有关问题。

4、职责

4.1 集团公司主管安全生产的领导负责组织评审、批准下发《武锅集团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度》

4.2 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负责本制度的制订;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制度的具体开展情况的监督落实,负责对违反制度规定人员的考核。

4.3 各子公司负责本单位领导带班值班表的编制;本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带班值班工作的安排和监督落实。

5、管理内容

5.1 各子公司安全生产的副经理负责每月底前编制完成下月的领导带班值班表,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上报集团公司综合管理部。

5.2 值班表必须明确规定每个工作日的带班领导,不得出现人员遗漏和空缺。

5.3 安全生产值班领导的通讯方式要在生产作业场所公布张贴,以便及时报告生产安全情况。

5.4 当班领导必须严格履行工作职责和内容,认真做好当班中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

5.5 实行带班值班交接班制度。带班值班领导巡查现场,执行现场向下一班带班值班领导交接班制度,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主要内容:现场安全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处理措施。

5.6 建立带班值班档案制度。记录带班值班的时间、地点、查出隐患、问题及采取的措施。

5.7 各子公司每月5日前,将上月的带班值班检查情况汇总上报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5.8 严禁领导值班空岗。确有特殊原因无法当班,由本单位进行计划调整,确保每班至少1名领导带班值班。

5.9 当班值班领导如因事离岗时,必须事先通知安排其他领导顶班,顶班领导还未到位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

5.10 领导带班的工作范围包括本单位所有作业现场和人员。5.11 带班值班领导是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和事故处理的第一责任人,要认真做好当班安全生产的领导和指挥工作,全面深入了解企业 安全生产状况,协调组织好当班的安全生产工作。

5.11.2 当班值班领导要认真查阅上一班带班值班领导记录台账,督促、检查隐患整改和措施落实情况,检查、指导现场安全生产工作。

5.11.3 针对本班次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合理的安排布置。5.11.4 督促、检查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掌握现场安全生产现状,制止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

5.11.5 加强对夏、冬季防火、供配电、危险源、高空作业、焊接等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指导,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5.11.6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5.11.7 组织处理本班次中出现的紧急情况和安全事故,迅速进行应急救援,确保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安全。

6、带班值班规定

6.1 公司主要负责安全生产的领导、综合管理部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应定期深入现场监督检查《领导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度》的执行情况。

6.2 公司综合管理部统一提供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带班值班记录本,由各单位负责领取,带班值班领导及时填写齐全。

6.3 各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必须对带班值班中发现的本单位问题的整改处理予以落实,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7、考核

7.1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对《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 度》的执行,实施统一检查与考核,考核周期每季度考核一次。

7.2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度》的执行由各单位提供检查考核依据,其依据为《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带班值班记录》,无检查记录,无实质性工作内容的,视为未执行《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度》

7.3 《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轮流带班值班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安全环保综合量化评估及安全生产问题追究考核的重要内容。

7.4 建立奖惩制度

7.4.1 不按时编排值班表或值班表有遗漏、空缺的,考核责任人50元。

7.4.2 未安排领导带班,考核单位主要负责人300元。

7.4.3 带班领导迟到、早退或中途离岗的,考核责任人100元。

7.4.4 无故不带班或因无法带班但未向领导请假导致空班的,考核责任人300元。

7.4.5 带班值班时,不填写相应记录所要求填写的内容,考核责任人50元。

7.4.6 不认真履行带班值班工作职责的,考核责任人200元。

7.4.7 带班值班中发现的问题未及时整改处理的,考核责任单位200元。

8、实施时间

本制度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

5.机关值班安全制度 篇五

(二)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好来人接待、报刊文件签收、电话记录等。有关问题要及时汇报或与有关人员联系。值班期间受领的各项任务必须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交待。

(三)严格门卫安全制度。各委室负责人负责本委室的安全保卫工作。晚上值班人员负责XX:XX分前的门卫及各办公室的安全保卫。XX:XX分后,由公务员负责门卫及各办公室的安全保卫。

(四)加强防范措施。各办公室内不得存放大额现金和贵重物品。公有贵重物品要由专人保管。财会人员须严格执行财经纪律,确保安全措施的落实。

(五)强化工作责任心。日常工作中,对出入机关的各类人员,办公室值班室工作人员要认真接待,问明情况。需要领导接见的,须征得领导同意后,按领导要求接见。

6.机关值班工作管理制度 篇六

为了加强对机关值班工作的管理,确保机关的安全和正常公务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工作的组织领导。

1[-http:///]、镇机关值班工作由党政主要领导分管,由镇党政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2、党政办公室具体负责值班人员的编组,编制值班人员轮流表,并对值班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实行全员分组轮流值班,每个值班组设一名组长,值班组组长由一名党政领导或大办公室、中心主任担任。

二、值班组值班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下午18:00点至晚上21:00点和星期

六、星期天(包括国家规定的节假日)早上8:00点至晚上21:00点必须在办公室值班。

其余时间由位同志轮流负责(含工作日的中午休息时间12:00--15:00,有情况发生立即通知值班组负责及时处理)。

重大节假日和重要的大型活动的值班由镇政府研究后临时安排。

三、值班组人员的主要任务。

1、处理公务来电,答复公务电话的查询。

2、接待来访群众,处理一般的来访事件。

3、处理突发事件和紧急公务。

4、向主管领导报告重要事件和重要情况,承办领导交办的关事项。

5、做好机关的安全防护,作好值班记录。

四、对值班工作的具体要求。

1、记录处理各类公务来电,值班人员应在《值班记录》中记录清楚如下内容:来电话人的单位、姓名、联系电话、电话内容,并将电话内容及时报送值班负责人,由值班负责人作出相应的处理。

2、对突发事件的处理,值班组接到突发事件的报告后,除少数人留守电话外,其余人员应在值班党政领导的带领下,迅速赶到事件现场并进行相应的处理,若遇重大的突发事件,应及时呈报镇党政主要领导,然后通知相关人员。

3、对区委区府及各部局的会议通知和电话通知,要记录清楚会议名称、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及会议要求;如遇紧急会议通知,应设法立即通知参会人员参加会议,一般通知则交由党政办公室办理。

4、值班期间如遇上级来镇检查工作,值班组应负责接待;如遇群众来访,应认真听取来访者的意见,作好记录,做好思想工作,不得推诿不办。

5、值班期间如收到上级寄发给党政主要领导的紧急公文或紧急信函,值班组要设法完成公文或信函的发送任务。

五、值班人员的职责和纪律。

1、值班组人员必须按时到岗,按照交接班,值班人员到岗情况由值班组专人记入《值班记录》内,以确保机关任何时候都有人值班。值班人员有事须按规定向组长请假。

2、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期间和值班室里打牌、赌博、酗酒或做与值班无关的事。

3、值班人员不按时到位或工作失职造成机关被盗或财产被破坏的,将视其情节的轻重和财产损失的情况,追究值班人员的相关责任,并处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4、值班人员不准在值班室里乱翻乱拿,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和整洁。

5、值班无故缺席者,给予50元的经济处罚,值班迟到或早退者给予30元处罚。如无人值班,视为该值班组全体人员缺席,每人各处罚50元,并在次日公布。一年内有三次无故缺席值班或迟到早退六次,扣发年终奖金的10%。

六、其他:

1、镇机关的驾驶员必须参与值班,驾驶员每个月一轮换,值班驾驶员如有事,须向党政办公室请假。

2、值班室钥匙按值班时间在党政办领取,值班结束后归还原处。

3、党政领导和党政办公室人员将随时进行检查,如发现违反规定者将严格处理,给予经济处罚的由党政办出具手续,交财政办在下月工资中扣出;给予行政处分的由党委、政府行文进行处分,并报区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违法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7.局机关节假日值班制度 篇七

二、坚守岗位。值班人员应认真履行值班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三、做好记录。值班人员应认真做好电话、传真、电报和来信来访的接收、接待和记录工作。如遇紧急情况和重大事件,应及时向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汇报,管理制度《局机关节假日值班制度》。

四、电话畅通。值班人员除工作联系外,一般不得拨打电话,不得长时间占用电话。

五、做好衔接。值班时未能处理完毕的事件,值班人员应做好移交、衔接工作。同时要保持值班室的环境卫生。

六、下属单位节假日值班制度参照局机关制度执行。

8.机关带班值班制度 篇八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派出所值班工作,优化勤务机制,提升警务效能,促进执法规范化建设,根据《全省公安机关加快执法规范化建设勇当全国“领头羊”工作推进计划》和《全市公安机关强势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实施计划》等规定,结合本市公安执法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城区派出所、中心城镇派出所和其他治安复杂的派出所,实行值班领导坐堂制,其余派出所实行民警值班坐堂制。

城区派出所是指辖区主要为城区,常住人口以非农业人口为主的派出所。

中心城镇派出所是指各县(市)政府所在地派出所和卫星城镇派出所。

第三条 派出所值班领导应当在综合勤务指挥区的值班室(台)坐堂值班,因处理紧急警情等原因需暂时离开的,应临时指定其他所领导或其他值班民警代替坐堂。

第四条 值班所领导坐堂时间原则上为当地国家机关工作时间。遇有重大命案警情或者警情较多等情况时,坐堂时间应适当延长。

第五条 值班所领导坐堂时承担当日警情处置调度指挥、重大案事件现场处置、案件审核指导以及群众来访接待等工作。

第六条 值班所领导坐堂时应全面掌握当日接处警情况,合理调度配置接处警警力,确保警情依法合理及时处置。

第七条 对疑难复杂或者重大警情、案(事)件,值班所领导应加强督促指导,指派民警及时处置,依法开展侦查和调查工作,全面收集、固定、保存证据材料,必要时应直接参与办理。

第八条 遇有以下警情的,值班所领导应迅速赶赴现场指挥,妥善应对处置。

(一)涉及群体性、政治性、敏感性案(事)件的警情;

(二)涉及杀人、强奸、抢劫、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等严重暴力犯罪的警情;

(三)涉及非正常死亡或人员落水、受困、失踪等需紧急救助的警情;

(四)涉及学校、幼儿园、国家机关等重点单位内部及周边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和严重违法犯罪的警情;

(五)其它需要值班领导现场处置的重大敏感警情。

第九条 值班所领导应及时审核审批当日非工作时间内必须办结的治安行政案件以及需要立即采取、变更、解除刑事强制措施的案件。

工作时间内的各类案件审核审批工作仍由各分管所领导负责。

审核审批时,值班所领导应当对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充分、程序是否合法、定性是否准确、法律依据是否正确、处罚是否适当以及法律文书制作是否规范等方面进行初审把关。

第十条 值班所领导应当按照首问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群众来访的接待处理工作。遇有重大、敏感来访事项,应及时报告上级公安机关。

第十一条 值班所领导应加强对所在单位执法勤务、内务卫生的监督检查,及时全面了解办案、办事、办公和生活等区域的运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确保所内安全有序。

第十二条 值班结束后,与次日值班坐堂的所领导应做好必要的交接工作。

第十三条 有条件的非治安复杂的派出所也可以参照本规定实行值班领导坐堂制。

第十四条 由民警坐堂值班的,值班民警承担接待来访、接受报警求助、处置紧急警情等职责,遇有疑难或者重大、敏感警情,应及时报告所领导。

第十五条 各地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本制度的要求,结合各派出所辖区治安形势、案件处理数、辖区实有人口数以及警力配置数等因素,确定实行值班领导坐堂制的派出所范围,名单报市局备案。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市局法制处负责解释。

9.带班制度 篇九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建质【2011】111号),根据公司相关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中国建筑第五工程局股份有限南宁市轨道交通2号线土建施工8标施工现场,防止工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1、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2、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3、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责任,在掌握施工现场内容的同时应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并做好相关记录。

2、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重大危险源以及《危险性较大的分布=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中规定内容的检查和巡视,并相关记录。

3、严格落实制止 “三违”相关规定,并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与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组织协调工程项目各个职能单位的安全质量生产活动。

5、发现安全隐患时应立即安排人员进行整改,发现危害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险情和隐患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工、撤人、组织人员制定整改措施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 督促整改落实及时消除险情和隐患。

6、发生事故时必须立即启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组织人员抢险救援,同时应按照生产安全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相关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7、带班领导必须每日认真填写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并签字存档。带班生产工作记录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并签字确认:当日的施工生产工作内容、安全防范重点部位和措施、巡查记录、(检查出的问题和处理方法)、整改落实情况(先前带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形成检查闭环)、特殊情况(突发事件及协调处理情况)、交接班记录(交接班人相关工作重点)。

五、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六、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交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工作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安全生产部每月负责整理归档。

七、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实到实处。

2、项目部负责人每月带班时间不得少于施工时间的80%,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需离开现场时必须向建设单位请假,并安排人员替班。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穿戴工装,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

5、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交接班时双方签字必须齐全。

6、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 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八、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4对期限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10.机关带班值班制度 篇十

浙江华东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宁津项目部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

一、目的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有关规定及山东省建筑工程管理局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的通知(鲁建管发〔2011〕14号文件)、德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德建发2011-85文件规定,根据公司根据上述要求下发文件要求,为认真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及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值班带班制度,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为切实抓好项目部安全生产、增强领导及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山东桓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分公司宁津项目部宁津县中医院整体搬迁门诊楼、病房楼工程施工现场,防止过程中出现不安全行为和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三、项目部领导轮流安全值班职责

(一)轮流带班领导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全面掌握当班安全生产状况,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危险源点的检查,并指导现场人员安全作业;

(二)及时发现和组织消除事故隐患和险情,及时制止违章违规行为,严禁违章指挥;

(三)当现场出现重大安全隐患或遇到险情时,及时采取紧急处置措施,并立即下达停工令,组织涉险区域人员及时有序撤离到安全地带。

四、现场带班工作内容

1、现场带班人员要把保证安全生产作为第一位的责任,切实掌握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状况,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加强对重点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巡视。

2、排查隐患并要求相关人员立即落实整改,现场无法整改的隐患问题,必须下达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按期复查验收;发现较大隐患立即停止作业并报生产技术部(安监)研究处理。

3、严格落实制止“三违”相关规定,及时制止违章违纪行为,在现场发现违章问题,立即纠错并按规定给予处罚,严禁违章指挥。

4、解决生产中的突发问题,现场无法解决处理的,立即报生产技术部。严禁超能力组织生产。

5、对公司领导干部走动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单位落实不到位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6、严查“跑冒滴漏”现象,并按规定进行处罚。

7、现场发生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重大隐患和严重问题时,带班人员要立即组织采取停产、撤人、排除隐患等紧急处置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主要领导、生产技术部报告。

五、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交接班制度。

带班领导应当向接班的领导详细告知当前施工现场安全存在的问题、需要注意的事项等,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

六、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档案管理制度。

项目部领导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值班交接班记录由当班领导填写,由专人(资料员张金玉)负责整理,并存档备查。

七、相关要求

1、现场带班人员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行带班职责,严格执行现场带班人员的规定,减少外出,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2、现场带班人员有特殊情况必须向公司请假,并通知生产技术部,由调度室安排人员替班,同时将替班人员通知生产技术部(安监)。

3、现场带班人员必须严格劳保穿戴,不准着便装进入生产现场。

4、现场带班人员要认真记录检查问题,并由单位现场负责人签字,于每日下午下班前交生产技术部(安监)汇总通报。

5、现场带班人员在巡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行为,一并给予单位和责任领导进行处罚,并对严违人员进行帮教。

6、各基层单位在执行原走动管理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现场带班制度,把主要精力用在安全生产上,切实深入一线真抓实干,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八、考核规定

1、现场带班人员未按规定执行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

2、现场带班人员请假后,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未及时安排人员造成空岗的,每次扣罚调度室负责人50元。

3、带班期间出现安全事故的,一并给予严肃处理和处罚。

4、对限期整改的隐患问题未及时复查验收的,每次扣罚责任人50元;因防控措施或整改措施制定不合理造成后果的,视情节给予责任人不低于100元的处罚。

5、由生产技术部(安监)负责对带班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

六、现场带班人员安排

项目经理:崔安学

项目技术负责人:胡庆堂

项目部专职安全员:巩同贤、崔同珠

上一篇:客服试用期工作经验总结下一篇:全国各省光伏补贴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