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地扶贫搬迁主体报告

2024-08-16

易地扶贫搬迁主体报告(共11篇)

1.易地扶贫搬迁主体报告 篇一

关于易地扶贫搬迁的调研报告

我区始终坚持把易地扶贫搬迁作为脱贫攻坚“头号工程”,认真践行“五步工作法”,以“六个坚持”“五个体系”“五个三”统筹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切实加大安置点项目建设和探索创新后续服务工作力度,坚决打赢易地扶贫搬迁攻坚战。通过集中面上调研、听取相关部门的情况介绍、深入跨区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家中走访、召开座谈会和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详细调查我区安置人员的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及安置点建设等方面情况。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和成效 近年来,我区将易地扶贫搬迁工作重心从搬迁建设向后续脱贫发展、社会融入管理转变,研究出台《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实施方案》,加强和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五个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新市民·追梦桥”工程,推动移民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融入、能致富”。

(一)抓组织建设、优化公共服务,着力解决“稳得住”的问题。

一是社区管理“共治”。设置正光街道、铜兴街道,配齐 配强领导班子。成立安置点党支部和社区居委会,同步推进工、青、妇等组织建设,健全基层组织体系。构建“综治+社区警务

+司法+”“3+N”大综治工作格局,化解各类矛盾纠纷780余起。二是服务阵地“共建”。按照“资源整合、共建共用”的原则,建成打角冲、白岩溪、正光3个社区党群服务中心。规范建立社区“两委”办公室、妇女之家、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等20余个服务阵地,100余名干部入驻社区办公,零距离服务搬迁群众。三是公共服务“共享”。根据搬迁群众就学就医需求,新建、改扩建学校11所,增加学位1.2万个,调配教师398名。挂牌督战正光第二幼儿园、白岩溪幼儿园,5月底前投入使用。建成卫生服务中心6个,配备医生、护士27名。健全三重医疗保障体系,搬迁群众异地就医直报7157人次245万元。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4689人703万元。

(二)抓就业创业、促进稳定增收,着力解决“能致富”的问题。

扎实开展“留雁行动”,逐户走访、摸排,建立安置区劳动力就业信息台账,通过就业创业多渠道促进搬迁群众增收。目前,常住人口有搬迁劳动力4987户11528人(沿河籍1437户3396人)。截至目前,促进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4987户9196人(区内就业3341人、区外就业5855人,沿河籍搬迁劳动力就业1437户2765人),实现“一户一人以上就业”。一是全力保障就业。针对原来在浙江、广州等沿海地区有稳定就业岗位,因疫情影响不能及时外出的,积极与用工地政府及企业对接协

调,通过“务工班车”点对点输送971人;通过东西部劳务协作有组织输送到昆山就业86人。针对有意愿留在市内就业的,根据情况分类安置。加快裕国菇业项目建设,动员搬迁群众承租大棚,目前已签订承租意向协议807户,建成大棚450个,投产86个,带动就业86户,已出菇大棚12个。5月初投产120个大棚,预计今年建成大棚1000个、投产600个以上。通过园区企业、项目工地、城区服务业等岗位吸纳2150人就业;通过开发环卫等公益性岗位解决就业204人;通过开发安置点“四员一长”(信息采集员、矛盾纠纷调解员、邻里互助关爱员、社会治安巡逻员及楼栋长)就业扶贫援助岗位解决就业728人。二是积极支持创业。通过安置点商业部分搭建创业孵化平台,实行“基地+车间”发展模式,引进藤制品厂、制鞋厂、制衣厂等扶贫车间10个,提供就业岗位800余个,吸纳搬迁劳动力就业236人,其中沿河籍搬迁劳动力82人。出台“免租+创业一次奖补5000元”等扶持政策,鼓励搬迁群众通过开小卖部、理发店、小餐馆等实现自主创业51户。三是开展技能培训。针对不同群体、不同就业意愿人群,开展电工、家政、保安、缝纫等技能培训。目前,开展培训3465人次,培训后初次就业率达到65%以上。

(三)抓文化建设、注重思想引领,着力解决“快融入”的问题。

围绕安全用电用水、安全出行、爱护环境卫生、爱护公共

设施开展培训,引导搬迁群众增强安全意识、提高防范能力,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尽快适应城市生活方式。组织开展文艺活动进社区80余场次,丰富搬迁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投入30万元建成矮屯安置点乡愁馆“春晖感恩文化阵地”,讲好历史故事、留住乡愁记忆、常怀感恩之心。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择岗主观意识强,劳动就业需进一步加强。

搬迁人员90%以上的年轻劳动力外出务工,剩余劳动力年龄大、无技能、随意性强,劳动就业不理想。一是思想上不够重视。通过对响塘龙安置点调研了解到,登记有50余名搬迁户的 就业意愿是保安,就业部门协调南长城培训学校提供了30个保 安岗位,在通知他们培训和应聘时,只有1人前来参加,导致岗位流失。黔东中学提供了5个保安岗位,适用于50到59岁之间的大龄人员,但因搬迁户不愿参加培训,导致用人单位不得不在开学前自行招人。二是主观意识强烈。部分易地搬迁户对用工企业要求较为苛刻,根据前期调查统计,对上岗就业月薪的要求有70的搬迁户填写3000元以上,但自身无文化、无技能,且年龄偏大,企业无法满足,造成推荐不成功。如,《读者报》为易地搬迁户提供了20个要求很低的岗位,月薪为1800元每月+全年发行量提成,有9人报名,但是企业去接人时,报名求职人员要求“包吃、包住、包接、包送”,甚至还有要求带着七十

岁的母亲一起去工作。

(二)搬迁户思想顾虑多,优惠政策需进一步明晰。

一是归属感不强。据入户调查了解,在一些入住的搬迁户中,有故土难离的观念,从农村到城市,由于生活环境的变化,他们的生活习惯,生活方式极不适应,对现居住地归属感不强,对户籍迁转问题,仍处于观望态度。二是思想顾虑多。一些搬迁户担心户籍迁入我区农转非后,失去原所拥有的“三权”,搬离后没有技术和手艺,单靠打工难以维持生活,因而不愿拆除旧房。还有部分群众搬迁前一栋房子属于两户人家,而搬迁的只是其中一户,造成旧房难以拆除。三是优惠政策需明晰。由于搬迁户从农民转换成居民,搬迁地政府已经将部分搬迁户的低保取消,由于跨区域,缴纳医保和社保的金额和年限不同,造成搬迁户现在对自己的医保和社保情况不知,相关优惠政策不明了。如,现有房屋所有权问题,今后物管费、电视费、室内装修等问题等,工作人员上门服务不知该如何宣传解释。

(三)社会保障资金支出增加,医疗救助压力较大。

一是低保资金支出剧增。根据扶贫政策,即符合条件的对象应同等享受城市低保,因迁入对象在原居住地均为贫困群众,大部分属原住地的农村低保对象,加上原居住地的农村低保标准远远低于我区城市低保标准,如果按迁入本区总人口50%的对象符合城市低保条件测算,全区新增城市低保对象12792人,按

城市低保人均月补助水平405元计算,需增加低保资金支出将达6200万元以上。二是相关救助政策落实难。但按照相关救助政策规定,申请救助的前提条件必须是在本辖区范围内常年居住,符合相关救助政策条件才能给予相应的救助。因救助对象流动频繁、户籍未及时迁入,相关救助政策难以落实。

(四)城区教育资源承载有限,就学压力巨大。

目前我区教育面临巨大压力。一是主城区教育资源承载已达上限,“大班额”化解难。目前中心城区小学平均班额58人,最大班额89人;初中平均班额53人,最大班额73人;高中平均班额61人,最大班额89人,大班额化解率小学为53%、初中75%、高中10%。二是主城区流动人口逐年剧增,学位存在不足。从2014年至2019年,外来进城随迁子女在城区就读学生每年不断递增,2016年达19155人,公办就读17938人,占常住户籍就读的54%,按增长幅度测算,老城区必须每年新建2所小学,两年新建一所初中才能满足外来人员子女入学问题。三是学校编制紧缺,财政投入大。要满足5.5万易地扶贫搬迁人员子女全部入学,安置点周边学校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幼儿园46所,共缺教师编制1802个,预计需投入经费42亿元。

三、推进易地扶贫工作的建议 (一)加强教育培训,拓宽就业创业渠道。

一是纠正群众思想观念,激发搬迁户自主创业就业愿望。

加强对搬迁户的思想引导,建立定期的走访机制和宣传平台,随时发布用工信息、搬迁户创业就业故事和创业就业扶持新政 策,激发他们劳动就业的愿望。二是创新培训方式,提高搬迁群众就业培训实效。根据搬迁群众就业创业需求和意愿,结合市场需求,积极开展“订单式”培训,如开办夜校、家庭学校、企业上岗实训等。针对其职业技能偏低、就业困难等问题,大力开发保安、家政保洁、月嫂、烹饪等职业技能培训,帮助就业困难人员提高就业率,力争实现培训一人就业一人。三是多渠道全方位推荐就业。对安置点附近的各类企业特别是工业园区新兴企业用工需求进行全面调查更新,按协议优先安排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就业;对个体工商户用工进行摸底,实行大数据管理。引进一些“高大上”制造或代加工企业,扩大就业吸纳能力;与帮扶城市昆山市搭建企业和搬迁群众供需劳务对接平台,有计划、有组织地输出劳动力到外地务工;加大对原有公益性公益岗位清理工作,同时争取市级重点支持,重点用于安排搬迁贫困户中的“4050”人员和就业困难人员就业。

(二)强化宣传服务,增强搬迁群众归属感。

一是开展亲情服务。结合搬迁户实际,做好深入细致的宣传解释工作,消除他们思想顾虑,积极为搬迁移民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险、就业、入学、医疗保障等咨询服务,开放参保经办、户籍迁移等绿色通道,切实做到便民服务工作。在安置点建设

中,同步规划建设乡愁馆,以增强搬迁群众的归属感。二是扩大政策宣传。采取有针对性的宣传措施,特别是搬迁前的正确宣传,让广大群众了解国家扶贫搬迁的优惠政策;组织工作队 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听取他们的心声,解答疑问,消除顾虑;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的办法,从最困难、最迫切需要搬迁的农户开始,让群众真正看得到搬迁的好处。三是加强后续管理。提请市级层面统一建立迁出和迁入地联席办公制度,以响塘龙为例:联合办公工作组入住移民搬迁服务中心,服务对接跨区县易地扶贫搬迁后存在的问题。对困难搬迁户今后房屋产权、用电、用水、用气、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研究出台具体管理政策和措施;加快建立进城落户易地扶贫搬迁人员“三权”维护和自愿有偿退出机制,完成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颁证,为搬迁对象户口的迁出解决后顾之忧。

(三)落实社会保障,实现医疗救助全覆盖。

一是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组织力量对区内和跨区域搬迁户入住对象城乡低保情况进行全面认真核查,及时向上汇报对接政策。严格应保尽保政策,确保易地扶贫迁入群众与当地群众同等享受救助政策。二是加大医疗救助资金投入。提请市级财政对我区安置工作财政补助资金的政策倾斜,加大对我区困难群众医疗救助资金的补助力度,在统筹部署脱贫攻坚工作时,安排一定的扶贫资金用于民政医疗救助和新农合兜底,在— 9 —

跨区域扶贫搬迁对象计划安排时,统筹做好低保资金和新农合的预算补助分配,以缓解我区社会保障资金压力。

(四)整合教育资源,满足搬迁子女入学需求。

一是统筹安置区教育配套建设工作。提请市级层面出台我 市新建改建居住区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预留教育建设用地,从政策层面保障新建扩建居住区教育配套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建好中小学、幼儿园,无偿移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使用,以缓解人口增加后学校入学压力。二是市区共建,加大对安置点周边新建(改扩建)学校的扶持力度。简化规划、用地等审批程序,使新建(改扩建)学校建设能提前启动,按时完工,确保搬迁人员子女有学校读。加大教育经费投入,提请市级财政对我区的学校建设经费保障的政策倾斜,加强我区师资力量统筹,确保新建(迁建、改扩建)学校的教师编制补充。三是积极探索推进学区教育。为使搬迁户子女享受平等的教育资源,也为我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行多校划片,一个小区对应多个小学初中,通过学校联盟划分大学区的方式,迅速扩大优质教学资源。

(五)健全工作机制,形成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一是建立健全统筹协调机制。提请市级层面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统筹,加强与沿河、松桃、印江三县驻碧工作组的对接和协调,做实双向联动,强化信息精准、思想统一、工作同步。

充分发挥易地搬迁服务中心平台作用,建立联合办公工作组,整合区人社、教育、卫生、民政、移民、扶贫、安监、工商、税务等部门资源,形成帮扶合力。二是建立统一大数据台账。由安置点辖区属地管理,负责统一入户调查摸底,各相关部门提供相应的联络员,统一制成服务卡发放到搬迁对象手中,让搬迁对象的诉求随时有应答。三是实现安置区的自我管理。进一步加强全安置区基层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完善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党支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加强公共服务配套建设,强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实现安置区自我管理。四是落实同城同待遇的政策。在区内搬迁户安置点配套建设中,协调统筹资金按照外县搬迁的装修及设施配备的标准建设,让区内分散安置的搬迁户也能拎包入住,以有序推进我区易地扶贫搬迁和脱贫攻坚工作的落实。

2.易地扶贫搬迁主体报告 篇二

关键词:易地扶贫搬迁,甘肃省,实施方式,基本经验

易地扶贫搬迁兼具发展、生态、避灾等多维度目标[1], 是精准扶贫的有效实现形式。2010年以来, 甘肃省按照“政府主导、群众自愿、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的指导方针, 扎实有序地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累计共投入164.57亿元, 全省71个县市区的12.72万户63.48万贫困群众完成搬迁[2]。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工程, 安置区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明显改善, 迁出区的生态恢复效果显著, 产业发展也各具特色, 搬迁群众基本实现了“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预期目标。

一、2010年以来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做法和实施方式

我省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分布特点为“大分散、小集中”, 根据这些特点与以前工作经验的总结, 我省易地扶贫搬迁的基本做法和实施方式相较2010年以前发生了很大变化, 主要采取集中连片、整体跨区域搬迁为主, 部分搬迁安置为辅的方式。

(一) 利用项目开发土地大规模集中连片搬迁

主要利用土地整治项目以及水利工程大规模开发的土地, 在统一的规划布局下, 考虑环境容量、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教育资源、公共卫生服务条件、后续产业发展潜力等方面, 进行集中连片、整村整社、整流域搬迁安置。例如:古浪县从2011开始利用景电二期古浪灌区工程, 开发黄花滩闲置土地8.62万亩, 对其南部海拔在2 500米以上的高深山区4万多贫困群众进行移民搬迁[3];靖远县依托双永供水工程、刘川、中堡泵站更新改造、兴电改扩建工程、坝吴公路两侧土地整理等大型农田水利项目, 开发整理土地10万亩, 搬迁靖远县北部5个乡300户1 500名山区贫困群众[4];天祝县依托“下山入川”工程, 目前累计搬迁移民9 526户4.24万人, 建成祥瑞新村、打柴沟镇火石沟村等新农村示范点46个[5]。

(二) 建立示范安置点集中搬迁安置

2010年以来甘肃省创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模式, 在坚持整村整组集中连片搬迁的前提下, 主要依托水利设施项目建设和县城、小城镇、中心村等设施集中区域, 从山梁沟壑区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向交通便利、基础条件较好的水川地及塬台地建点集中安置[6], 改善草场和中低产田, 统一布局建设道路交通、自来水管网等基础公共服务设施, 配套建设温室大棚、养殖暖棚, 大力发展设施农牧业, 有条件的地方发展特色林果业。依托城镇的信息、技术、市场优势, 扩大劳务输出, 提高二、三产业从业比重。

二、易地扶贫搬迁的成效评价

2010年以来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从搬迁规模到搬迁质量都比以前得到了大幅度提升。从实施效果上看, 搬迁后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生产技能进一步得到提升, 接续产业发展良好, 就业方式多元化, 现金收入稳步增加, 农民身份也在同时发生变化。

(一) 生产技能和群众素质得到提升

政府对安置区群众广泛开展果蔬种植、畜牧养殖、劳务输出和商贸流通等农业生产技能培训, 大力实施“科技入户工程”、“新型农民培训工程”和“雨露计划”, 使搬迁群众的劳动技能、思想观念、市场意识和文化素养得到了提升, 也提高了群众的农业生产和市场经营能力, 在转变群众观念的同时, 也扩宽了农民的增收渠道, 90%以上的搬迁群众实现了稳定脱贫目标。

(二) 产业结构升级、农民身份变化

安置区结合当地城镇建设工作, 在县城、小城镇规划建设了集中小区, 将城市周边山区有一定技能和商贸经营基础的贫困群众进行了集中安置。搬迁的农户通过合理的流转渠道, 将原有承包地转包给他人经营, 除获得一部分固定收益外, 还依托所安置城镇的信息、技术、市场等优势, 从事二、三产业和劳务输出等获得更多收入, 完成了产业结构升级和农民身份的变化。不仅达到脱贫致富的目的, 还使农民变为城镇居民, 享受到了医疗、社保、住房、教育等公共福利。如永靖三马台现代循环农业示范园区建成以草莓、圣女果、水果玉米等“刘家峡”品牌果蔬为主的高效蔬菜温棚200座, 使蔬菜亩产由原来的1 000元增加到5万元;永靖小岭乡旭坪村按照“地膜玉米→青贮氨化→畜牧养殖→能源沼气→废渣 (液) 还田”的循环模式, 积极引导群众走以农养畜、以畜促农的路子, 有效提高了农业综合效益[7]。

(三) 就业多元化、现金收入增加

安置区充分发挥小城镇经济要素集中、辐射性强的特征, 将贫困群众搬迁至小城镇的附近, 在保证人均基本口粮田的基础上, 依托小城镇的有利资源, 引导贫困群众通过服务业、劳务输出等多种形式实现就业, 增加现金收入。如临夏积石山县前庄安置点, 距离县城仅2公里, 靠近淀粉厂、水泥厂等企业, 搬迁的群众农闲时间就到企业打工挣钱;临夏康乐县鸣麓乡郭家庄安置点, 由过去的单纯粮食作物种植调整为云杉育苗, 农民亩均收入达2.5~3万元, 是搬迁前的10倍;永靖坪沟乡罗家沟大力发展“高原夏菜”辣椒产业, 户均增加收入3600元[7]。

(四) 农民思想意识转变

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有效地改善了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 同时也促进了市场信息、先进文化和科技知识的传播, 使群众的文化素质得到了提高, 增强了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交通、通讯、教育和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完善, 有效缩短了城乡的时空距离, 促进了安置区的教育、文化、卫生事业的发展, 提高了农户的科技意识、商品经济意识和教育投资意识等综合素质。

三、基本经验

2010年以来甘肃省易地扶贫搬迁按照国家、省上的政策规定, 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 结合本地实际的情况, 创造和积累了很多成功经验, 探索出不少行之有效的做法, 主要的经验和做法可总结为以下三点:

(一) 对深度贫困的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易地扶贫搬迁是最快捷高效的扶贫措施

甘肃省在少数民族地区深入实施“1+17”精准扶贫行动方案和“双联”行动, 到2015年底少数民族地区的建档立卡人口达到了49万人。顺利实施整村推进项目, 其中藏区完成整村推进项目445个, 实现了藏区贫困村整村推进项目和互助资金的两个“全覆盖”;临夏州完成整村推进项目520个、整乡推进项目24个、整流域连片开发项目7个。少数民族地区的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顺利, 甘南州实施易地扶贫搬迁8 220户47 333人, 临夏州实施易地扶贫搬迁13 607户82 506人。甘肃省在民族地区积极创新扶贫模式, 发展富民产业, 主要采取了以下做法:1.实施畜草产业扶贫;2.推进文化旅游融合扶贫;3.培育电商扶贫;4.壮大特色劳务扶贫;5.推广光伏发电扶贫。如临夏、张家川回族聚居区大力发展清真食品、皮革制品、穆斯林服饰、民族手工艺品、民族医药等特色产业, 着力打造以民族经济为品牌的国家级开发区、清真食品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基地;肃北、肃南、阿克塞河西三县少数民族聚居区大力发展矿产品精深加工、农畜产品深加工、民族特色文化旅游、民族用品四大支柱产业, 做优特色农牧、做大清洁能源、做强民族文化旅游;张掖市肃南裕固族自治县马蹄藏族乡凭借地处马蹄寺、金塔寺旅游景区的优势, 率先走上了“互联网+扶贫”的路子, 在大都麻村和乡政府集镇建成运营马蹄藏乡电商服务中心和“藏乡电商第一村”线下体验馆, 主推藏乡刺绣、野生山货、生态畜禽和杂粮副食共4大类25种特色产品, 深受淘宝用户好评, 大都麻村因此也被省商务厅、省扶贫办评为“全省电商扶贫试点村”[8]。

(二) 易地扶贫搬与产业结构优化紧密结合

2010年以来甘肃省坚持将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 结合全省农牧业发展现状, 在充分了解农户发展意愿的基础上, 设计十种符合当地民情、农情和户情的发展模式。从搬迁前的靠天吃饭、广种薄收的传统农业到搬迁后大力发展设施农业, 种植特色农产品、林果业, 以养殖暖棚为代表的设施牧业也被广泛采用, 种植+养殖+沼气的立体循环农业正在初步形成;依托中心城镇、中心村开展季节性劳务输出, 在农闲季节将闲置的劳动力输转到二、三产业, 一方面拓宽渠道进一步增加农民的现金收入, 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另外一方面可以优化产业结构促进当地二、三产业发展。

(三) 以市场化行为规范易地扶贫搬迁

2010年以来甘肃省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 采取"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 引进省内外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建设, 通过企业+合作社、企业+农户的形式引导搬迁群众在安置区发展接续产业。这些模式因地制宜地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 有效地解决了搬迁群众如何在新环境下重新、尽快组织生产、生活的问题。

政府在加快培育农民合作社和龙头企业的基础上, 还积极鼓励产业扶贫贷款和贫困户土地经营权进行入股经营。在政策上鼓励财政资金投入规模养殖、设施农业等项目, 将形成的资产折股量化分配给贫困村和贫困户, 按照“保底+分红”的方式增加贫困群众收入。

实践证明, 易地扶贫搬迁是实现精准扶贫最有效的方式之一, 是一项从根本上改变农村贫困面貌的致富工程。2010年以来我省易地扶贫搬迁在实施方式上有了新的变化, 主要采取集中连片、整体跨区域搬迁为主, 部分搬迁安置为辅的方式。从实施效果上看, 搬迁后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得到了明显改善, 生产技能进一步得到提升, 接续产业发展良好, 就业方式多元化, 现金收入稳步增加, 农民身份也在同时发生变化。

参考文献

[1]何得桂.西部山区避灾扶贫移民型社区管理创新研究——基于安康的实践[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2014, (3) :97—101.

[2]甘肃政府网.甘肃省“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EB/OL].http://www.gansu.gov.cn/, 2016-08-08.

[3]古浪县推进下山入川生态移民工程纪实[N].甘肃日报, 2015-01-16.

[4]靖远县积极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纪实[N].甘肃日报, 2016-10-14.

[5]天祝县松山滩上一栋栋现代化的农民新居拔地而起[N].甘肃日报, 2016-03-30.

[6]搬出“穷窝窝”过上新生活——甘肃“十二五”易地扶贫搬迁综述[N].甘肃日报, 2016-03-01.

[7]永靖:结构调整好抓手扶贫并发新路子[J].中国水利, 2012, (22) .

3.易地扶贫搬迁论坛在京举办 篇三

【本刊讯】 10月16日,2016年扶贫日论坛易地扶贫搬迁平行论坛在北京会议中心举办。本次论坛以“精准搬迁、精准脱贫”为主题,是扶贫日的系列活动之一。论坛由国家发改委地区司承办,来自中央农办、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银监会、国务院扶贫办等部门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有关负责人,全国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份发改委负责人以及部分省、市、县和乡镇从事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干部群众,带动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部分龙头企业代表,共约180人参加论坛。

论坛上,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司长刘苏社代表论坛承办方致辞。中央农办秘书二局巡视员张建军、国家发改委地区司副巡视员杨椠分别围绕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取向和《全国“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等进行主旨演讲,深入解读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顶层设计和政策考虑;贵州省政府副秘书长项长权、湖北省十堰市市长张维国、甘肃省陇西县常务副县长周毛平和四川省旺苍县嘉川镇党委书记李斌等分别从省、市、县、乡四级层面详细介绍了各自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取得的好经验好做法。

与会代表和专家认为,易地扶贫搬迁是脱贫攻坚“头号工程”,也是“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中最难啃的“硬骨头”。2016年是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开局之年,关键是要严格按照中央政策标准要求,理顺资金项目渠道,系好第一颗扣子,把基础打扎实,特别是要紧密围绕脱贫目标,将搬迁群众就业脱贫融入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全过程,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4.易地扶贫搬迁主体报告 篇四

关于坝心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落实坝心村扶贫攻坚工作,按照要求做好坝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情况,坝心驻村工作队通过走访、入户座谈等形式对坝心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开展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坝心易地搬迁安置点工程推进情况

阿舍乡坝心易地搬迁安置点,总投资1218万,占地面积37.8亩,计划安置坝心村黑西村小组、豆渣坪村小组搬迁56户284人,目前主体工程建设已经竣工。

二、20xx年坝心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推进情况

(一)搬迁入住情况。坝心安置点截止6月30日,已实际入住18户86人,其中黑西7户38人,豆渣坪11户46人。

(二)资金结算及科目验收情况。按照人畜分离的要求,安置点将要建设牛舍、猪舍等,除人居房屋建好并做好初步验收并确保质量达标外,其余的待项目实施单位完善后再行验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搬迁入住率低,部分搬迁人员存在两头居住现象。由于农户在原居住地种了庄稼,要回去管理,加上未拆除旧房。

(二)是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还未落实,有工作实施方案,旧房拆除复垦复绿还未实质性启动。无工作开展印证材料,盘活率较低。

(三)外出就业务工的人数较少,因为很大部分青年思想懒散,对外出物攻的认识不高。

四、几点建议

(一)建议乡党委政府明确专人,按要求及时做好旧房拆除复垦复绿工作;

5.易地扶贫搬迁工程总结 篇五

一、我市易地扶贫搬迁总体情况

1、工程实施情况。按照扶贫搬迁工作任务,我市茶陵县搬迁移民230户共950人,项目总投资710万元,其中国家专项资金570万元;地方配套资金140万元。截止5月底,项目投资全面完成,完成移民230户950人搬迁安置,建成住房230套共24680平方米,配套完成10米宽主道1.4公里、6米宽支道1.2公里,引水管道工程主管6.2公里、支管4公里,架空输电线路建设10公里,变压器6台,农电入户230户,工程建设成效明显。

2、主要经验和做法。在工程实施中,我们积累了一些经验。一是突出规划引导。根据搬迁村农户的经济基础和承受能力,科学编制“四个规划”,即总体搬迁规划、迁出村土地复垦规划、产业结构调整规划,脱贫致富规划)。布设一个好路网,建设好“三大中心”(村务活动中心、医疗卫生中心、便民商务服务中心)、规划好“五大管线”(电、通讯、有线电视、人饮、排污)。二是加强制度建设。健全“五项制度”,即建立搬迁对象和补助标准公示制度、基础设施建设招投标制度、补助款发放公开制度、劳务报酬合同约定制度、贫困群众搬迁后致富指标监测制度;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建设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保证资金到位、质量合格、搬迁入住和验收达标。三是加强项目监管。建立了资金专户,加强项目资金管理,做到用款有申请,拨款有审核,结果有审计。同时,规范项目档案管理,做到档案资料齐全完整,为合理规划、筛选、申报、验收工作提供依据。

二、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虽然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仍然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我市茶陵、炎陵贫困人口多、分布广、贫困程度深。主要集中在高山区,自然条件恶劣,基础设施落后,贫困程度深,脱贫难度大。二是农村基础设施落后。由于暴雨洪水自然灾害频发,我市茶陵县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受损严重,解决贫困群众行路难的任务还很艰巨。三是地方配套资金难以落实,资金到位不及时,一定程度影响了项目的建设进度和工程质量。四是部分项目前期工作不细致,规划设计不到位,部分项目区的整体效益不明显。

三、下阶段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体思路

(一)易地扶贫搬迁需求。我市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区域主要是茶陵县和炎陵县贫困人口。我市需要易地扶贫搬迁的人口户数约5150户,约16688人,其中茶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户数为5100户、约16531人,炎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户数为50万户、约157万人。

茶陵县易地搬迁的人口主要位于桃坑乡、湖口镇、浣溪镇、秩堂镇、八团乡、枣市镇、严塘镇、高陇镇、潞水镇、腰陂镇、舲舫等乡镇,这些乡镇大都位于偏远山区,交通闭塞,生产生活设施条件落后,大部分村组道路没有贯通或进行水泥硬化,群众生产、生活出行不便;通讯不畅通,与外界联系渠道少、信息缺乏;河道、农田水污染比较严重,有的地方安全饮用水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同时也存在因重点工程建设,如库区建设、高速公路及铁路建设等导致土地征收、资源减少而影响到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的情况。

炎陵需要易地搬迁的人口数量较少,零星存在,其生存条件恶劣,缺电缺水缺路,居住地山高水远,人口素质、文化素质低,致富条件、门路基本没有。

(二)总体思路

1、茶陵县

易地扶贫搬迁思路:采取因地制宜、就地搬迁的原则,充分利用现有条件,通过山区搬迁至城镇区,山上搬迁至山下,高地搬迁至平原地带,环境生态治理保护与移民搬迁相结合,边治理、边搬迁,突出重点区域逐步实施的方式,使移民搬迁实现促进地区产业发展和群众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目的。“十二五”时期,规划搬迁人口户数3975户,约12910人。

可供安置搬迁人口的水、土资源状况。茶陵县域内水资源丰富,将在现有基础上加大水库建设力度和上游水土保持及水源保护等工作力度,以保障全县生产生活用水需求。全县可供利用的新开发耕地面积为11550亩,可供调整利用的耕地面积为7800亩,十二五期间可供利用新开发耕地面积为7000亩,可供调整利用的耕地面积为3500亩。

资金筹措。主要通过向中央、省市申请财政支持及地方政府、群众自筹等方式来筹集,并通过多种渠道吸引企业、民

间资本参与移民搬迁工作。

2、炎陵县

易地扶贫搬迁思路:本着自愿的原则,多渠道、多元化的方式,加强贫困地区的教育,加强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能力培训,提高人口素质,多渠道筹措资金,以补代促,促进需移民对象自愿移民。搬迁方式采取整体、零星向集镇、工业园搬迁方式和整体、零星就地搬迁的方式相结合的方法

移民。“十二五”时期,完成50户贫困人口搬迁工作。

可供安置搬迁人口的水、土地资源情况。炎陵县农业人口人均耕地1亩,水资源丰富,是湘江洣水的发源地,多年平均降雨量为1606.5毫米,规划搬迁安置地耕地、水资源都能满足要求。

资金筹措渠道。农村贫困地区移民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工作量大,资金需求量大,必须发挥国家、省、县和移民户本身的积极性,四方筹资,加强管理,争取把每一分钱用好。把钱用在刀刃上。筹资比例为7:1:1:1,能较好的调动各方的主观能动性。

四、工作建议

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发挥国家、省、市、县和移民户本身的积极性。为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特提出几点建议:

1、建议切实落实国家、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国家和省级层面都制定了支持农村贫困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的政策,各相关部门应认真贯彻落实政策,确保支持政策到位。同时,由于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自身财力困难,建议提高中央资金的补助标准,落实省财政配套资金,降低县级配套资金。

2、建议加大对我市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支持力度。株洲炎陵、茶陵是革命老区县,由于历史、自然地理条件等多方面原因,经济社会发展滞后,贫困人口多,返贫致贫因素复杂,易地扶贫搬迁任务长期而艰巨,请求省发改委加大对我市的支持力度。

6.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总结 篇六

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作为脱贫攻坚的一项重要民生工程,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在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中重要决策部署和要求,牢牢把握“搬得出、稳得住、能脱贫”的根本要求,积聚全镇力量,以更加明确的责任,更加有效的举措,全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目前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

一、基本情况

全镇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共涉及5个村13个村民小组,完成搬迁任务227户908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户649人,同步搬迁户69户259人。分规模为2016年111户471人,其中建档立卡77户335人;2017年116户437人,其中建档立卡81户314人。集中安置6个点共217户863人,其中赛云村赛云一组大鱼塘安置26户109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4户66人)为跨安置点,2016年实施16户62人(建档立卡贫困户6户27人),2017年实施10户47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39人);赛云村赛云二组那诺地安置27户65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2户34人)为跨安置点:2016年实施15户4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0户29人),2017年实施12户2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户5人);太和村小寨组古蜡平掌安置40户19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3户160人)为跨安置点:2016年实施35户1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2户157人),2017年实施5户2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户3人);太和村新寨组恩乐地安置56户24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7户150人)为跨安置点,2016年实施45户19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29户121人),2017年实施11户44人(建档立卡贫困户8户29人);官厅村厄里组拉古普池安置20户71人(建档立卡贫困户16户53人)于2017年实施;官厅村玉能一二组瓦场安置48户18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36户140人)于2017年实施。分散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0户46人,其中新华村3户16人,官厅村5户22人,路思村2户8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项目建设情况。截止2019年12月2日,全镇已全部完成搬迁任务。集中安置点开工6个,已竣工6个,竣工率100%;分散安置户开工10户46人,已竣工10户46人,竣工率100%;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已竣工。全镇搬迁入住227户908人,搬迁入住率达100%;完成旧房拆除227幢,拆除率达100%。

(二)“双点长”落实情况。XX镇6个集中安置点已实行“双点长”制。集中安置点“点长”由一名县级领导及施工企业负责人担任,分散安置点“点长”由镇级领导及施工企业负责人担任,共同做好集中安置点建设、管理、后续脱贫发展的组织实施工作。

(三)脱贫措施落实情况

1.围绕《XX镇脱贫攻坚产业扶持实施方案》,由政府搭建平台,促成126户易地扶贫搬迁户与墨江县XX火腿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发展生猪养殖产业,产业扶持资金投入29.04万元。

2.2018年,整合民族团结示范村建设项目产业扶持资金20万元,结合“合作社+农户”产业发展模式,以XX镇烟叶生产技术服务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平台,烟叶生产为合作纽带,扶持太和村新寨、小寨组搬迁烟农20户,发放产业扶持贷款20万元,实现户均收入51219余元。

3.2018年-2019年,易地扶贫搬迁农户享受扶贫小额信贷政策24户,发放贷款106万元,用于自身产业发展。

4.加强转移就业培训与技术技能培训,有效拓宽搬迁群众的致富路子。充分发挥挂钩单位作用,开展种、养殖技能培训187人次,召开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动员会6次,自觉增强发展动力,挪穷窝、改穷业、拔穷根、换新貌,真正实现稳步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

(四)项目资金投入情况。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关于调整建档立卡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的要求以及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文件要求兑付资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定期不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审计和稽查监督,确保资金安全。目前,全镇易地扶贫搬迁总投资XX万元,其中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建设资金XX万元,农户建房补助XX万元,旧房拆除奖励资金XX万元,同步搬迁户产业扶持资金XX万元,同步搬迁户建房贷款XX万元。

(五)复垦复绿情况。根据《XXX自然资源局及易地扶贫搬迁增减挂钩试点项目规划实施方案》的要求,上级下达XX镇复垦面积为200.65亩,需修建25m³水池18个,16m³水窖8个,需改建896.1米生产路1条。目前已完成复垦面积84.30亩,水池水窖建设8个,生产路改建896.1米,其余正在有序推进。

三、取得的成效

全镇共建成集中安置点6个:赛云村赛云一组搬迁安置点、赛云二组搬迁安置点、太和村新寨搬迁安置点、太和村小寨搬迁安置点、官厅村厄里搬迁点和官厅村玉能一、二组搬迁点,完成搬迁任务227户909人,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8户649人的搬迁任务。

(一)安全住房得到有效保障。从“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来看,从根本上解决了住房安全保障问题,帮助群众建设经济适用、功能齐全的房屋,让群众住上了安全稳固的房屋,共建成安全住房227间。

(二)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得到进一步完善。通过易地扶贫搬组内道路、农村饮水安全、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文化活动室、公厕、路灯建设等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改善农村环境脏、乱、黑问题,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提升。

(三)群众思想得到进一步解放。项目建成后,从根本上解决贫困群众的生存和发展问题,加强技术培训,并合理引导劳动力转向发达地区,贫困群众综合素质不断提高,思想意识、观念得到根本转变,为脱贫致富奔小康,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及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打下坚实基础,从而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四、存在困难和问题

(一)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需进一步加快完善。《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和《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公司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文件,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来源、标准及使用重新进行明确。根据文件精神我镇重新编制、上报实施方案,在原来基础上进一步完善集中安置点与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故目前尚未完全完善。

(二)部分安置点存在私搭乱建情况。一是部分农户因人口较少,安置房建设面积受限,存在粮食无地方堆放的情形,农户私自改变厨房用途,在周围搭建简易小厨房;二是在房檐、庭院、楼顶加盖彩钢瓦、树脂瓦。

(三)痕迹档案管理不够规范。由于政策、对象调整,项目资金投入、项建设内容等已重新变更皮肤过,一户一档、一点一档等资料需要重新完善。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扫尾工作。按照《关于调整建档立卡搬迁人口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发改扶贫〔2018〕422号)、《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人民政府扶贫开发公司办公室关于进一步细化易地扶贫搬迁资金政策的通知》(云财农〔2018〕158号)精神,加快推进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与分散安置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按时间要求完成各项建设。

(二)规范农户房间用途,坚决整改私搭乱建。严格执行“厨卫入户”政策,杜绝农户将厨房和卫生间的用途私自改变,按照房屋规划厨房必须规范入户,严禁改为客房或库房,减少农户再次私搭乱建厨房。上下联动,对已经发现的私搭乱建房屋进行集中力量组织整改,力求“零容忍、严打击、零增长”。同时加大宣传力度,有针对性的做好搬迁群众的思想工作,从源头上杜绝私搭乱建现象的发生。

7.易地扶贫搬迁需解决九个问题 篇七

一、“搬走谁”。搬迁对象是指那些纳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有搬迁意愿并且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户。搬迁对象必须“一锤定音”,必须精准,不得增减更改。对不符合搬迁条件的贫困户,坚决不能纳入易地扶贫搬迁对象。

二、“迁去哪”。需搬迁的贫困户正是由于原居住的生存环境差、生态环境脆弱、交通等基础设施薄弱,才需要搬迁。因此,易地扶贫搬迁必须搬离原址,挪个地方,在交通便利、基础设施较好,公共服务较为完善的新地方安家。搬迁要向中心村、集镇、生态旅游区、产业园、城区靠近,决不能原拆原建、“就窝下蛋”,更不能“屎窝里搬到尿窝里”。

三、“咋脱贫”。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必须坚持“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安居与乐业并重,搬迁与脱贫同步,处理好搬迁安置与后续发展、稳定脱贫的关系。搬迁后,脱贫攻坚的其他措施要继续惠及搬迁贫困户,不能一搬了之,确保搬迁一户、脱贫一户。

四、“建多少”。严格按照国家“保障基本”的原则,无论是集中安置还是分散安置(包括自主购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得超过25平方米,单户最高不超过125平方米,这是红线,不得突破。对于暂时因条件限制只能建一层但有后续建房需要的,可以适当提高地基等级,为将来加层预留空间或预留宅基地。但在未验收销号、稳定脱贫前,不得自主举债扩建。

五、“建到哪”。选址要科学,在规划设计上要发挥主导作用,既要征求群众意见,又要勇于担当。集中安置点要依山就势,避免大挖大建,决不允许在填方区上建房,要尽量不占用或少占用耕地。

六、“建啥样”。要严格按照上级要求做好房型设计,坚持一镇一个风格,在坚持风格一致的情况下,设计多个户型供群众选择。

七、“何时建”。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程序多、任务重、时间紧,因此,要增强紧迫感,提前做好安置点选址规划、建筑设计、“三通一平”等前期谋划工作,根据摘帽进度安排、资金筹措、任务进度统筹安排实施,确保保质保量如期完成易地扶贫搬迁任务。

八、“谁来建”。要明确乡镇政府是建设主体,实行政府“交钥匙工程”。政府要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标准、统一建筑风格、统一质量安全监督、统一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统一分配,房子竣工验收后直接分配给建档立卡搬迁贫困户。

九、“怎么交”。政府交给贫困户的是毛坯房,不是装修后的房子。搬迁户在签协议时,按照人均0.25万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交纳保证金。搬迁户住新房必须拆旧房,并将旧宅基地交给所在村集体,按照人均0.25万元、户均不超过1万元给予贫困户奖励。

(作者单位:湖北省赤壁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欣文

8.警惕易地扶贫搬迁四大问题 篇八

阿呆

全国易地扶贫搬迁现场会9月16日至17日在四川省达州市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重要批示。批示指出:易地扶贫搬迁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补齐贫困地区发展短板、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要抓手。国务院副总理、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长汪洋出席会议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贯彻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严格执行搬迁政策,强化后续帮扶举措,着力防控风险隐患,切实提高易地扶贫搬迁工作质量。(人民网2017年9月18日《实现精准搬迁安全搬迁阳光搬迁 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

各地区各相关部门也正在大力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各项工作。但同时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不能片面一窝蜂而上,而要时刻警惕扶贫搬迁中的四大问题。

一是警惕搬迁规划编制滞后。针对当前众多搬迁后出现的许多社会矛盾,给我们行政机关无端增加了更多负担,基层干部不得不把更多的精力放到解决这些矛盾之中,大到就业、保障、医疗、教育等,小到停车位满足不了要求、用电负荷过重、生活污水处理能力弱、今天建了明天拆等问题。这就是搬迁规制滞后,没有充分调查研究、没有充分考虑长远利益,使得小问题经常得不到解决,逐渐积累成大矛盾,随时有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此,我们的规划部门、规划专家在搬迁规划编制中,要不断深入基层调查研究,要充分听取基层意见,要尊重科学发展规律,要有着眼于长远目光,不能只是纸上谈兵而忽视了搬迁对象切身利益,违背易地扶贫搬迁中的“扶贫”初衷。

二是警惕搬迁工程审批各自为阵。易地扶贫搬迁涉及地区社会经济方方面面,是一个巨大的系统工程,涉及各种类型的建设项目,也关联到各方面的行政审批程序和办事流程。地方政府现在面临最紧迫的问题是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繁琐,涉及5个阶段、24个环节。因此,搬迁工程中涉及的行政审批部门要通力合作,主动作为,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真抓实干,切实担负起应尽职责,切不可推诿扯皮、敷衍塞责,要真正做到在其位谋其政,切忌各自为阵、庸政懒政。

三是警惕配套政策不健全。户籍迁移落户及户籍类型变更对于贫困户搬迁来说至关重要,涉及到搬迁后贫困户的就业、社会保障、医疗、子女教育等多方面的权益,同时也是衡量贫困户能否顺利融入当地生活环境的重要标准。因此,易地扶贫搬迁必须配套健全、完备的政策,要把与贫困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配套政策的健全完善放在首位。诸如如何解决搬迁群众的就业问题、社会保障问题、医疗教育问题都是我们首要考虑的。此外,群众离开了原来的生活地,原有生产资料处置问题也不容忽视,原有的土地、山林的收益怎么解决、解决得好不好都在考量我们政府的能力,也为我们今后的群众工作质量打下伏笔。

9.易地扶贫搬迁扶持工作方案 篇九

按照国家、省、市关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力度,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能致富”,结合我县实际,特制订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为统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准确把握易地扶贫搬迁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牢记“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要求,以搬迁群众为扶持对象,做到“挪穷窝”与“换穷业”并举、搬迁与脱贫同步。突出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强化服务保障和社区融入,做好拆旧复垦复绿,推动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与新型城镇化、压茬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激发搬迁群众内生动力,从根本上解决搬迁群众长远生计问题,不断提升搬迁群众安全感、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基本原则

(一)统筹谋划、协同推进。将搬迁群众后续扶持融入脱贫攻坚大扶贫格局,加强与脱贫攻坚其他专项规划、政策措施紧密衔接,结合产业结构调整、新型城镇化建设和乡村振兴等进行统筹谋划、同步推进。各级各部门按照责任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协调和沟通,整体联动,形成合力推动解决后续扶持相关问题。(二)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结合安置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及产业发展现状,逐村分析、逐户研判,因人因地施策,对帮扶项目实行精细化配置,对劳动力就业实行精细化服务,全面提高后续扶持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实现顶层设计和基层实践的有机结合,形成“配套设施+特色产业+社会服务”的三位一体具有特色的后续扶持模式。(三)以人为本、群众主体。紧紧围绕搬迁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促进搬迁群众稳定发展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加强“感恩奋进”教育,引导搬迁群众转变思想观念。大力推行以工代赈、村民自建、“一事一议”等建设方式,吸引搬迁对象主动参与,激发内生动力,不等不靠,依靠自身努力“光荣脱贫”,过上美好生活。

三、基本情况

“十三五”期间,省下达我县易地扶贫搬迁指标 5***户 14***人,其中:2016 年实施搬迁计划***户 2***人、2017 年实施搬迁计划 3***户 3***人、2018年实施搬迁计划 2***户 6***人、2019 年实施搬迁计划***户 2***人。新建集中安置点***个,安置易地搬迁户 1***户 3***人。分散安置农户 3***户 11***人。

四、重点工作

(一)夯实发展基础,保障基本权益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和“适当留有余地”的原则,在充分利用现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基础上,统筹考虑今后一个时期人口流量流向,同步规划建设一批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设施,解决与设施配套的人员编制问题,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确保搬迁群众享受便利的基本公共服务。进一步完善安置区基础设施,优化发展环境。一是完善公共教育服务。完善安置区学校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学位、床位等基本办学条件、确保搬迁群众子女应读尽读。做好转学衔接工作,确保搬迁户子女按有关规定与当地户籍人口享受同等义务教育政策。加强安置区师资力量统筹协调,保障安置地师资力量。[责任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镇党委、政府,排在第一位为牵头单位,下同]二是完善公共医疗卫生服务。根据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因地制宜,综合考虑搬迁安置点服务半径、服务人口、地理条件等因素,合理配套建设安置点医疗机构,按标准配置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满足搬迁群众就近就医服务需求。就近医疗服务机构能够充分满足安置社区搬迁群众医疗卫生服务需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升级改造后整合使用。加强安置点巡回医疗服务,为搬迁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各镇党委、政府]三是稳妥办理不动产权。保障搬迁群众对搬迁安置住房的合法权益,除特殊安置方式外,要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序开展安置住房不动产权登记,核发不动产权证书。待省级、市级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和交易管理办法出台后,及时研究制定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住房登记和交易管理具体办法,指导各镇根据安置房土地性质和取得方式、安置方式,分类解决安置房不动产权登记和交易管理问题。对于已办理不动产权登记的安置房,要区别安置房土地性质、交易对象,严格控制和规范安置房交易,交易限制期限原则上应不低于 20 年。[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住建城管局;各镇党委、政府]四是完善配套基础设施。按照乡村振兴的要求,对照“五通”(通路、通水、通电、通讯、通网络)、“五化”(硬化、净化、亮化、绿化、美化)标准,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开展“回头看”,进一步查漏补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功能,实现提质扩容,满足群众生产生活和后续发展需求。结合实际,科学规划和统筹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公共文体设施建设,指导支持地方新建和提升改造图书室、广播室、公共体育场、社区健身中心、健身步道、农民体育健身工程等文体设施,满足搬迁群众休闲娱乐需求。[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广旅游局、县教育体育局;各镇党委、政府](二)发展壮大产业,带动脱贫发展将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和相对集中安置区纳入全县“一区一带、一路两翼、一河百点”的全域乡村振兴战略空间格局。以市场为导向,立足安置地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因

地制宜培育发展特色产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业、工业、旅游、电子商务等产业扶贫的基础性作用,动员组织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消费扶贫精准对接活动,打造安置区特色产品供应链条,着力构建镇、村、搬迁群众增收产业体系,促进搬迁群众持续稳定增收。一是做大做强种养殖业。将易地扶贫搬迁户后续产业发展纳入我县产业发展及产业扶贫规划加以落实推进,结合我县易地扶贫搬迁“小、组、微、生”安置点(区)布局,全面巩固提升茶、蚕、竹、畜、粮五大支柱产业,大力培育发展果蔬、花卉、柠檬、油茶等特色优势产业,深入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统筹谋划推进户办产业小庭园、村级特色示范园、大型集中安置点农业产业园区建设,实现“三园联动”。积极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推进园区景区化建设,着力打造休闲农业景区景点、农业主题公园,拓宽搬迁户增收渠道。加大品牌培育力度,鼓励搬迁户发展“三品一标”农产品,开展多种形式的推介活动,着力提升产品附加值,让搬迁户既增产又增收。加强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健全与搬迁户的利益联结机制,让搬迁户分享规模经营增值效益。加强技术培训,把符合条件的搬迁户优先纳入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帮助搬迁户掌握 1-2 项实用技术,提高农业实用技术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经合外事局;各镇党委、政府]二是积极推进工业产业扶贫。根据我县“一区三园多点”工业发展布局,探索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创新扶贫车间建设形式,统筹扶贫资源,为安置区和搬迁群众产业发展和产业链延伸搭建平台,拓展产业优势,增强发展潜力。积极扶持县内民营企业发展,出台金融支持、税收减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吸纳易地扶贫搬迁户就业,对吸纳搬迁户就业的企业给予资金、项目等方面的扶持。针对工业企业岗位需求,指导加强就业人员技能培训,帮助搬迁群众向产业工人转变。[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各镇党委、政府]三是大力支持发展乡村旅游。利用旅游资源富集的天然优势,充

分挖掘乡村资源价值,支持基础条件好、资源优的易地扶贫搬迁地区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完善旅游基础设施,打造一批休闲农庄、星级农家乐等休闲业态。积极为搬迁群众家庭自主创业搭建平台,大力扶持农家乐、乡村民宿、手工作坊、农村电商、餐饮服务等家庭创业项目,在项目资金、小额贷款、税收减免等饭方面给予扶持,支持易地扶贫搬迁户因地制宜开发文创旅游商品,提高农副产品附加值,加大宣传推介,打造乡村旅游品牌。依托现有旅游景区,在搬迁户中开展乡村旅游人才技能培养,提高旅游服务能力,实现就近就地就业。[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管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经信科技局;各镇党委、政府]四是全面推广电商扶贫。推行“互联网+特色农产品”营销模式,支持有意愿的搬迁户开办网上商店,通过线上线下结合,与种养大户、龙头企业等建立直采直供关系,不断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加快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支持邮政、供销合作社、商贸企业等在有条件的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立服务网点,逐步建成县有服务中心、镇有服务站、村有服务点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加强搬迁户电商人才培训,支持“电商企业+专业合作组织+搬迁户”的闭环精准扶贫模式。[责任单位:县经信科技局;各镇党委、政府](三)加强技能培训,拓宽就业渠道大力开展就业扶持工作,着力促进搬迁群众后续稳定发展,到 2020 年底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贫困家庭至少有 1 人就业。一是大力开展技能培训。对全县所有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进行全面调查,依托“心连网”系统建立劳动力信息数据库,共享易地搬迁户劳动力信息资源。大力开展“送培训下乡”“扶贫专班”等培训活动,积极组织易地扶贫搬迁贫困劳动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劳动预备制培训等培训,切实为有培训意愿的所有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提供免费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其整体技能水平。[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各镇党委、政府]二是加大就业促进力度。大力

举办就业扶贫专场招聘会,组织开展送岗位信息“进镇入村”和用工企业入村等小微招聘活动,不断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鼓励和引导企业,特别是财政资金给予支持的龙头企业和产业园区、农业生产经营主体优先吸纳搬迁户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以工代赈、污染治理、生态保护修复、国土绿化等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建设岗位,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岗位优先吸纳搬迁贫困劳动力。鼓励和支持劳动密集型企业、新型经营主体在有条件的安置区建设就业扶贫车间,鼓励探索合作、股份、定向投资等就业扶贫车间建设管理模式,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车间建设。鼓励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群众自主就业,积极为他们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等公共就业服务。[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开发局;各镇党委、政府]三是多渠道开发公益性岗位。进一步聚力开发护林绿化、保护地管理、地质灾害监测、社会治安协管、乡村道路维护、孤寡老人和儿童看护、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等各类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易地搬迁贫困群众。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在贫困村开发公益性岗位,每人每月给予不低于**元补贴;县自然资源规划局负责开发地质灾害监测公益性岗位;县水利局负责开发村内公益性水利工程巡管员公益性岗位;县林业竹业局负责开发巡山护林、湿地管护等公益性岗位;县交通运输局负责进一步加大对养路工人等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力度。各村集体公司开发公益性岗位要优先安置搬迁贫困群众。[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生态环境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林业竹业局;各镇党委、政府](四)强化社会保障,织牢安全底网对于因残、因病、缺劳动力等特殊困难搬迁群众,确保搬迁户与迁入地贫困人口享有同等养老保险、医疗救助扶持、低保兜底等政策。通过整合各类社会保障资源,逐步提高保障水平,保障其基本生活,解除后顾之忧。一是分类推行养老保险。对搬迁人口中的相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

本养老保险的,政府按标准为其代缴养老保险费,减轻易地扶贫搬迁贫困人员参保缴费负担。将建档立卡搬迁人口中年满 60 周岁、未领取国家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相对贫困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纳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按月发放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鼓励搬迁稳定脱贫后,有经济能力的易地扶贫搬迁群众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保障水平更高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保障参保群众在两种养老保险制度间合理有序流动,实现利益最大化。[责任单位: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财政局、县发展改革局、各镇党委、政府]二是大力实施医疗救助扶持。精准掌握易地扶贫搬迁人口基础数据,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纳入医疗救助扶持、公共卫生保障范围。对搬迁群众中罹患大病的贫困人口,实行动态管理和监测,实现大病专项救治工作规范有序。落实基本公共卫生及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进一步完善分级诊疗制度和医疗费用控制政策,全面落实“十免四补助”医疗扶持政策,巩固“两保、三救助、三基金”医保扶持成效。[责任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县医保局;各镇党委、政府]三是完善兜底保障服务。落实好脱贫攻坚低保兜底保障政策,将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临时救助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对遭遇突发事件、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易地搬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继续实施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加强对易地搬迁户中的残疾人“两项补贴”政策宣传力度,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全部纳入保障范畴,做到“应保尽保”。对持有第二代残疾人证且未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易地扶贫搬迁残疾人,按政策规定核发残疾人扶贫对象生活费补贴。对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残疾人的,要结合其需求实施家庭无障碍改造,为残疾人生活、出行创造便利条件。[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残联、县财政局、县扶贫开发局;

各镇党委、政府](五)加强机制创新,促进持续发展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引导土地承包经营权向生产和经营能手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积极探索股份合作、保底分红、二次返利、财政投入形成的资产量化到户等“易地扶贫搬迁配套设施资产变股权、搬迁对象变股民”的资产收益扶贫模式。一是盘活土地资源。稳步推进搬迁群众旧房拆除和宅基地复垦复绿工作,用好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宅基地具备复垦条件的,可优先安排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区范围。对不具备复垦条件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复绿,对迁出区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加快拆旧复垦后的土地确权颁证,切实维护搬迁群众合法土地权益。引导土地有序流转,对整体搬迁的自然村,鼓励和支持县内龙头企业、民营企业、农业合作社统一流转和开发;对零星搬迁户的承包地,鼓励群众自行流转,或由村集中公司和合作社统筹流转开发;在搬迁群众自愿的基础上,25 度以上的坡耕地纳入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优先实施。对确权颁证的搬迁户林地,按照相关政策享受的公益林补助、抵押担保、林业增值收益等要继续保障;鼓励县内龙头企业,农业合作社流转林地,发展林下经济,增加搬迁群众收入。[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林业竹业局;各镇委、政府]二是探索资产收益扶贫。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将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其他涉农资金投入实施农业、养殖、光伏、水电、乡村旅游等项目形成的资产,具备条件的可折股量化给搬迁户。资产可由村集体公司、合作社或其他经营主体统一经营。支持农民合作社和其他经营主体通过土地托管、牲畜托养和吸收承包地入股等方式,带动搬迁户增收。积极探索以“股权量化、按股分红、收益保底”为主要内容的财政支农项目资产收益扶贫机制,拓宽搬迁户收入渠道。加大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投入安置点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量化置换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合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股权,由安置区

搬迁对象获取股权收益。[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开发局;各镇党委、政府](六)建强基层组织,规范社区管理加强安置点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健全党组织议事规则,及时讨论决定涉及本安置地社会建设、社区治理等重大事项、重要问题。推进易地扶贫搬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提高社区服务能力。建立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以居民为主体、社会各方共同参与、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社区治理机制,积极引导搬迁群众参与社区治理,增强搬迁群众的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能力,形成新的社区治理模式。因地制宜设立派出所、警务室、执勤点等,强化安置区的社会治安综合防控。做好搬迁户户籍迁移、居住登记等服务工作。[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编办、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各镇党委、政府](七)加强宣传引导,加快社会融入以创建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为切入点,大力开展感恩教育、文化素质教育、道德规范教育、社会公德教育、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做好优秀民族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着力推进移风易俗,多种形式组织开展交流交往交融活动,推动搬迁群众较好较快实现社区融入。大力宣传勤劳致富典型事迹和人物,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切实做好扶志工作,引导搬迁群众树立自强自立、不等不靠的思想,自力更生创造幸福生活。提高广大群众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养,引导他们养成好习惯,形成好风气。针对城乡生活方式变化,开展城镇基本生活技能培训,加强公共意识、规则意识培养,强化文化素质和道德规范教育,促进安置区的群众交流交往。组织动员基层党员干部与搬迁群众结对子,鼓励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和志愿者为搬迁群众提供服务,发动更多力量开展精准帮扶,帮助搬迁群众尽快适应城镇生产生活方式,增强搬迁群众的归属感。[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委组织部、县妇联、团县委、县委统战部、县公安局、县文广旅游局;各镇党委、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政府、县级相关部门务必统一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树牢“四个意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摆在更加突出重要位置。各乡镇党委、政府是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工作主体、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根据本意见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细化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实施方案,明确具体扶持措施和办法,建立后续扶持工作台账。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职能职责,对照重点工作分工抓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落实,加强对镇帮扶和指导工作。(二)加大支持力度,强化要素保障县级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树立全区一盘棋的大局意识,加强政策、项目、资金对上争取工作,加大对各镇业务指导力度。各镇党委、政府要整台各项资源要素,切实加大安置区项目资金、人员、土地等保障力度,重点支持扶贫车间、产业园区等安置区配套产业就业基础设施,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的资金投入,积极整合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相关涉农资金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各镇党委、政府可结合实际,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发展出台相关奖补及优惠支持政策文件。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搬迁安置区资源禀赋和周边产业特点,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加大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的支持力度。(三)强化指导督促,压实工作责任相关县级部门将定期对各镇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规划编制和落实情况进行调硏指导,对做得好的予以表扬和奖励,对责任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政策不落实、工作进展慢的给予通报并限时整改,对问题严重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同时,将易地扶贫搬迁后续脱贫工作情况作为重要内容纳入脱贫攻坚红黄旗考核。(四)加强宣传推广,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网站、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宣传易地扶贫搬迁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创业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让各项政策措施在搬迁群众中做到家喻户晓。

10.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议书 篇十

镇区(幸福家园)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

为加快老区XX脱贫攻坚步伐,改善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贫困人口自身发展能力,按照《XX市“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方案》,结合XX镇镇域建设总体规划和“十三五”时期贫困户易地搬迁意愿,经研究决定,计划实施XX镇2017--2018年易地扶贫搬迁镇区(幸福家园)集中安置点建设工程项目。

一、项目建设的意义:以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全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会议、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认真落实省委和市委、市政府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群众自愿、积极稳妥方针,以精准扶贫为主线,实现扶持对象、项目安排、资金使用、措施到户、因村派人、脱贫成效“六个精准”。紧紧围绕“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坚持“区域发展促进扶贫开发,扶贫开发促进区域发展”的工作思路,对居住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方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确保搬迁群众“搬得出、稳得住、有事做、能致富”,为我镇加快实现全国小康社会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二、建设地点:XX镇东新区,西起幸福路,南接河滨路,北部与明珠大道相连。项目选址位于XX镇镇区东部,属新开发区,各项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机构正在规划建设,现代城市发展雏形显现,将建成XX镇新的经济、文化中心,区位条件 明显,交通条件优越,是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理想地段。

三、安置对象:XX镇2017--2018年建档立卡易地扶贫搬迁户。

四、搬迁规模及安置方式:计划搬迁690户,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572户2020人;非建档立卡同步搬迁118户,全部采用集中安置方式安置。

五、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该项目占地208.5余亩(其中安置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占地51.57亩),初步规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65800㎡26幢6层690余套住宅楼,分为25㎡、50㎡、75㎡、100㎡、280㎡、125㎡、150㎡七个户型,统筹安置2017--2018易地扶贫搬迁户572户2020人,其中安置2017年建档立卡贫困户194户744人(2017年共安置建档立卡贫困户374户1448人)。剩余118套安置非贫困户同步搬迁。配套建设一所小学、一所幼儿院、一座医院。

六、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总投资12120万元,其中,中央财政预算内投资1414万元,通过省政府债务注入项目资本金2020万元,通过承接专项建设基金注入项目资本金1010万元,承接长期低息贷款7070万元,省市县三级财政各202万元计606万元。

七、投资概算:住宅楼建房资金7896万元,医院、小学、幼儿园、配套基础设施资金4224万元。

八、项目建设工期:22个月。2017年3月-2018年12月

九、项目建设效益:项目实施后,不仅能使690户生活在 山区的农民群众通过搬迁从根本上摆脱恶劣的生产生活环境,而且能够促进其转变思想观念,增强自我发展能力,开拓新的生存发展渠道和空间,加快脱贫致富步伐;不仅有利于降低扶贫开发成本,减轻生态脆弱区和生态敏感区的人口压力,保护和恢复生态环境,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促进土地规模经营,而且有利于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实施扶贫搬迁移民,是解决“三农”问题和巩固退耕还林成果的重要内容,是落实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对XX镇实现“最先脱贫、率先致富”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战略意义

11.0717中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篇十一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

目 录

前言

一、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

二、坚持以脱贫目标统领搬迁安臵全过程

三、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群众

四、科学合理选择安臵方式

五、建设安全适用的住房

六、因户因人施策帮助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七、实施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宅基地复垦

八、帮助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

九、关注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定贫困群体的搬迁

十、创新资金筹措渠道与加强资金监管

结束语

前 言

中国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一直是世界减贫事业的积极倡导者和有力推动者。中国政府始终坚持从基本国情出发,将减贫脱贫作为国家发展的重要目标和任务,特别是2012年中国共产党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召开以来,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把扶贫开发摆在治国理政的重要位臵,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五年贫困人口减少6800多万,为世界减贫事业作出了新的贡献。

易地扶贫搬迁是行之有效的扶贫措施之一。1983年,中国政府针对“三西”地区严重干旱缺水和当地群众生存困难的情况,探索实施“三西吊庄移民 ”扶贫,帮助当地群众摆脱贫困,取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开启了搬迁扶贫的先河。之后,易地扶贫搬迁成为中国开发式扶贫的重要措施,受到重视并逐步推广。2001年,在内蒙古、贵州、云南、宁夏4省(自治区)开展易地扶贫搬迁试点,随后又陆续扩大到全国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发展改革委设立了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易地扶贫搬迁,形成了稳定的投入渠道,资金支持总量和户均补助标准逐步增加。多年实践证明,由于生产生活条件极其恶劣、就地扶贫措施成效不显著,易地扶贫搬迁成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摆脱贫困的最有效途径。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的示范带动下,陕西、重庆等省市结合当地实际,统筹各方资源,实施生态移民、避灾搬迁等搬迁工程。2001年至2015年,全国累计安排易地扶贫搬迁中央补助投资363亿元,支持地方搬迁贫困群众680多万人。

2015年11月,中共中央召开扶贫开发工作会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标志着中国扶贫开发事业进入了脱贫攻坚的新阶段。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各地组织开展了大规模的扶贫对象精准识别工作,基本摸清全国贫困人口分布、致贫原因、脱贫需求等信息,其中有约1000万农村贫困群众仍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基于这一现实情况,中国政府将“易地搬迁脱贫一批”作为新时期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之一,决定用5年时间,把这些贫困群众搬迁出来,彻底摆脱恶劣的生存环境和艰苦的生产生活条件,帮助他们增加就业机会,实现稳定脱贫。

2016年以来,按照中国政府的统一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财政部、原国土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和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同推进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政策和制度体系逐步建立,工程建设顺利推进,工作进展和成效受到广泛关注。为回应社会各界关切,更好地阐释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政策,介绍阶段性进展,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发布《中国的易地扶贫搬迁政策》。

一、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的重要意义

易地扶贫搬迁成为脱贫攻坚“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的重要举措,有其历史和现实必然性。

从人类的发展历史看,迁徙是人类顺应发展趋势的必然选择,是人们追求美好生活的重要途径。随着交通基础设施的改善、信息技术的广泛使用,人们跨区域交流逐步增多,不断激发人们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在贫困地区,拥有一定经济基础、视野开阔的群众持续不断地向更适合发展的地方迁徙,他们生产生活状况的持续改善,对原居住地未搬迁群众形成了强烈的示范作用。通过搬迁实现脱贫发展,成为生存条件恶劣、生态环境脆弱地区贫困群众的广泛共识。

从“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脱贫需求看,这些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不足、自然灾害频发,以及交通不便、信息不畅、人才短缺、市场不完善,形成了“贫困—经济社会发展落后—贫困程度加深”的恶性循环。经过多轮扶贫开发,贫困状况仍未发生根本改变,实施易地扶贫搬迁势在必行。贫困群众虽然搬迁愿望强烈,但受自身能力和收入水平限制而无力搬迁。中国政府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现实需求,有计划、有组织地实施了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实施力度之大、规模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

易地扶贫搬迁统筹考虑人往哪里搬、地在哪里划、房屋如何建、收入如何增、生态如何护、新社区如何管等问题,系统推进安全适用住房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搬迁群众就业空间拓展、迁出区生态修复等,促进了人口、资源、生态的协调发展,对于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的脱贫目标,对于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都具有重要意义。

二、坚持以脱贫目标统领搬迁安臵全过程

易地扶贫搬迁不仅是一项社区再造和重建工程,更是一项人口分布、资源环境、经济社会重新调整与完善的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安臵住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更涉及搬迁群众就业创业、社区管理、文化传承等诸多方面。这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百年大计、影响深远,直接关系到脱贫攻坚成效,关系到千万贫困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

易地扶贫搬迁注重因地制宜、精准施策,“挪穷窝”与“换穷业”同步,将“搬迁是手段,脱贫是目的”的理念贯穿于安臵区选址、安臵模式选择、安臵房及配套设施建设、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扶持全过程。安臵区选址以方便搬迁群众生产生活和就业为目标,尽量靠近中心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旅游景区,避免出现因选址不当进行二次搬迁;鼓励采取以集中安臵为主,集中安臵和分散安臵相结合的安臵模式,引导搬迁群众在安臵区附近就业;在自然景观优美、旅游资源丰富、文化特色突出的地区,注重搬迁安臵与乡村旅游有机结合,帮助搬迁群众通过开发旅游资源、开办农家乐等脱贫致富。安臵区还提供较为完善的基本公共服务,解决了搬迁群众就医、就学等后顾之忧。为防止出现群众因搬迁举债无力再发展的问题,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加大了资金投入力度,确保搬迁群众掏很少的钱就能获得一套安全适用的住房,帮助搬迁群众就业创业,不断拓宽搬迁群众增收渠道,努力实现扶真贫、真扶贫、真脱贫。

三、瞄准“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贫困群众

脱贫攻坚,精准是要义。“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主要集中在青藏高原地区、西北黄土高原地区、西南石漠化地区、东部酸壤地区和部分高寒地区以及自然灾害严重地区。这些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弱,水、电、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落后,群众出行难、用电难、吃水难、上学难、看病难的现象普遍存在,就地脱贫发展无望,增收渠道不畅,传统扶贫手段难以奏效。经调查识别,上述区域分布在全国2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约1400个县(市、区),涉及需搬迁的近1000万贫困群众。

需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按照环境条件分类:约三分之一居住在深山石山、边远高寒、荒漠化和水土流失严重地区及水土、光热条件难以满足农业生产需要或不具备基本发展条件的地区;约三分之一居住在交通、水利、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欠缺以及教育、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能力严重不足的地区;约六分之一生活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的水源保护区、生物多样性保护区、湿地保护区、国家森林公园等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其他生活在地方病严重、地质灾害频发的地区。

考虑到还有部分生活在同一村庄的非贫困群众同样缺乏发展空间,是返贫的高风险人群,各地也同步实施了搬迁,并与贫困群众共享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同时,注重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结合,综合考虑贫困地区现有资源条件和安臵容量稳步推进同步搬迁,防止为整体搬迁而搬迁,把不该搬的一般农户搬了,应该搬的贫困户却没有搬。

四、科学合理选择安臵方式

“搬到哪里去”是搬迁群众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搬迁后能否实现脱贫的关键。按照群众自愿、应搬尽搬的原则,结合新型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采取了集中安臵为主、集中安臵与分散安臵相结合的方式。在选择具体安臵区时,遵循城乡统筹、布局优化、集约用地、规模适度的原则,注重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总体规划的衔接,主要利用存量建设用地、荒山和荒地。集中安臵区选址以有利脱贫为原则,尽量选择特色资源优势突出、开发利用潜力较大的地区,主要是交通较为便利、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较为完善、产业发展较好的中心村、小城镇、产业园区。有关部门特别注重安臵区及周边的地质勘察,排查滑坡、泥石流、地质断裂带等自然灾害隐患,规避潜在灾害风险,努力把易地扶贫搬迁打造成安全工程、放心工程。

各地科学选择适合本地区搬迁群众脱贫的安臵方式,鼓励文化程度较高、具有一定劳动技能的搬迁群众向城镇、工业园区、旅游景区搬迁;引导农业技能较强的搬迁群众向中心村或移民新村搬迁;对无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通过社会保障政策予以兜底。如,河南、安徽等省将安臵区选择在县城、园区、乡镇、乡村旅游点附近,努力为搬迁群众就近就业提供便利条件。宁夏自治区依托引黄灌溉工程,为南部干旱地区的搬迁群众提供一定面积的水浇地进行有土安臵。贵州省充分考虑“八山一水一分田”的地理特征,结合工业园区用工需求,将石漠化地区贫困群众安臵到城镇或产业园区。四川、云南等省份依托当地丰富的人文和自然资源,结合安臵区建设发展乡村旅游,帮助搬迁群众增收脱贫。

五、建设安全适用的住房

拥有一套安全适用的房子,是中国农民一代人甚至几代人的追求和梦想,也是到2020年实现“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中最重要的任务之一。中国政府综合考虑搬迁群众生产生活需要、各级政府财政承受能力等多方面因素,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在易地扶贫搬迁工程中努力建造“保障基本、安全适用”的安臵住房。

各地群众对建设什么样的搬迁住房有不同的想法。易地扶贫搬迁政策对安臵房户型和建筑风格不搞“一刀切”,由各地在充分尊重搬迁群众意愿的基础上自行确定。房屋设计强调与当地自然环境相协调,注重体现区域民居特点和民族文化特色。鼓励采取“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规划、自行建设”等方式施工建设,便于统一规划设计风格,并在确保房屋质量安全前提下有效控制住房建设成本。各地在工程实施过程中,注重引导搬迁群众全流程参与安臵房设计、工程招标施工、材料采购、质量监管,充分调动搬迁群众参与美好新家园建设的积极性,有效保障搬迁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安臵房是保障搬迁群众基本生活的脱贫房,不是富裕房、小康房。为此,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扶贫办明确了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住房建设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的控制标准。制定这一建设标准,主要是防止贫困群众建大房、搞豪华装修的冲动,避免因此背上沉重的债务,也为了防止造成新的不公平,影响农村社会和谐稳定。从各地政策执行情况看,只要户型设计合理,人均25平方米的住房能够满足搬迁群众基本生活需要。此外,为方便搬迁群众脱贫后扩建住房,各地在房型设计和住房建造时,采取了“打二建

一、打三建一”或院落内预留建房空间等措施。

为使搬迁群众享受更为便捷的公共服务,方便搬迁群众就医和就学,各地除建设安臵房外,按照“规模适宜、功能合理、经济安全、环境整洁、宜居宜业”的原则,在安臵区配套建设水电路、电信网络及垃圾、污水处理设施,同步规划建设教育、卫生、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建设商业网点、便民超市、集贸市场等生活服务设施,努力实现搬迁群众不仅搬得出来,还能尽快融入和适应新环境。

六、因户因人施策帮助搬迁群众稳定脱贫

易地扶贫搬迁是否成功,不仅要看房子有没有盖起来,贫困户有没有搬进去,更要看搬迁群众的钱袋子有没有鼓起来。易地扶贫搬迁与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生态扶贫实现较好结合,也为贫困群众分散居住时难以开展的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扶贫车间等项目提供了条件,为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助力扶贫提供了平台。各地立足安臵区资源优势,因户因人施策,发展特色农牧业、劳务经济,探索资产收益扶贫,积累了一些经验和做法。

对农业安臵的搬迁群众,根据当地农业资源和农产品特色,采取“公司+农户” “合作社+农户” “订单农业”等新模式、新理念,提供与城乡消费结构升级相适应的绿色农产品、体验式农产品,助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四川省宣汉县整合涉农项目资金,组织搬迁群众种植蜜柚、药材,发展生猪、水产养殖,村级党支部、村民委员会牵头组建多个专业合作社,实现搬迁群众增收。安徽省岳西县根据搬迁群众的实际情况,采取“易地扶贫搬迁+种植养殖、就近务工、城镇就业、农家乐”等多种模式,“一户一策”量身制定脱贫方案,促进搬迁群众增收。

对靠近工业园区、靠近旅游景区、进城安臵的搬迁群众,开展“订单式”“定向式”职业技能培训,推动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向安臵区周边的工业企业、旅游服务、商贸流通等二三产业转移,帮助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贫困群众在安臵区就业。贵州省凯里市通过人员底数清、技能状况清、文化程度清、收入情况清和择业意愿明、培训专业明、就业意向明、公示结果明的“四清四明”做法,及时签订就业协议,确保有劳动能力的搬迁群众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

有的地方将集体土地上的水电、矿产、光伏等资源开发赋予集体股权,让搬迁群众分享资源开发收益。有的地方通过盘活农村闲臵房屋、集体建设用地、农村四荒地、林场和水面等资产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增加搬迁群众资产性收入。如,湖北省郧西县依托五龙河景区建设安臵区,引导搬迁群众通过开办农家乐、销售农特产品、景区务工等增加收入。

易地扶贫搬迁在帮助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过程中,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正确处理外部帮扶和自身努力的关系,培育贫困群众自力更生光荣脱贫意识,加大对搬迁群众发展生产和技能培训支持力度,大力弘扬勤劳致富、勤俭持家的传统美德,激发搬迁群众脱贫致富的内在活力、提高自我发展能力。如,甘肃、陕西、重庆等地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光荣脱贫评选、星级农户等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搬迁群众通过辛勤劳动实现脱贫。

七、实施迁出区生态修复与宅基地复垦

迁出区大多处在生态脆弱地区,有些属于《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中禁止开发区或限制开发区,易地扶贫搬迁为改善迁出区生态环境提供了空间。迁出区土地的综合利用紧紧围绕生态安全,根据不同地区分类施策,对仍可利用的迁出区耕地,鼓励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搬迁户耕地,按照现代农业生产组织方式,进行规模化标准化经营;对不适合耕种的土地,严格退耕恢复生态,打造青山绿水。这些措施对防治水土流失、维护国家生态安全都具有重要意义。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居民实行“一户一宅”,搬迁群众在安臵区获得新的宅基地并建设住房后,依照法律规定应退出原有宅基地。易地扶贫搬迁政策要求对原宅基地进行复垦复绿,土地指标纳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予以优先安排,并作为安臵区住房建设用地指标臵换来源,相关收益统筹用于支持省级投融资主体偿还信贷资金。地方政府一般对拆旧复垦工作预留了一定的缓冲期,并对及时拆除旧房、主动腾退宅基地的搬迁群众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取得了较好地效果。

八、帮助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

贫困群众搬离熟悉的原居住地,生活环境和生产方式发生改变,在生产、生活和心理等方面有不少困难,能否经受住迁徙带来的挑战,不仅取决于搬迁群众自身的适应能力,也取决于安臵地提供的软硬件设施。各级政府从制度设计上努力消除融入壁垒,减轻搬迁群众的后顾之忧,帮助他们顺利融入新社区,树立过上美好新生活的信心。贵州省黔西南州从解决搬迁群众搬出难、稳住难、发展难、融入难的“四难”问题着手,推动贫困群众“搬出渴望、搬出文化、搬出产业、搬出尊严、搬出动力、搬出秩序”。

在搬迁过程中,各地尽量避免打破原有社会结构,将同一迁出地的搬迁群众集中安臵到一个安臵区,维持原有文化习俗和社会关系。对搬迁群众的传统民间文化和技艺进行统计分类、纪录保存,同时引导搬迁群众依托地方民族文化资源发展文化旅游产业,不仅使传统文化资源得到保护开发,也为搬迁群众的新家营造“故土感”,减轻迁徙带来的心理压力,同时增加了搬迁群众的收入。

在提供生活便利方面,及时帮助协调户口迁移、子女入学、养老低保等,让搬迁群众平稳过渡,提高搬迁群众对新家园、新环境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在社区管理方面,实行属地化、社区化管理,加强对搬迁群众心理疏导和文化教育,营造开放包容的社区文化,引导搬迁群众共同参与社区管理,增强主人翁意识,养成与新环境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和生活习惯,帮助顺利融入新社区。

九、关注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定贫困群体的搬迁

搬迁群众大多集中在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边疆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生存环境恶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缺口大,社会发育相对不足,部分地区甚至存在“一搬跨千年”的情况。各级政府采取了更加集中的支持、更加有效的举措,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加大易地扶贫搬迁力度,与此同时,统筹考虑深度贫困地区的搬迁群众搬到哪里去、搬后收入哪里来,科学合理确定搬迁规模、安臵方式和脱贫路径,防止出现搬迁“后遗症”。

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加大了对深度贫困地区特别是“三区三州”易地扶贫搬迁的支持力度。一方面,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人均1万元的最高标准对新疆自治区、西藏自治区、青海省和四川、云南、甘肃三省藏区搬迁群众安臵住房建设进行补助。另一方面,明确“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在确保搬迁群众住房建设补助标准不降低、自筹标准不提高的前提下,省级政府可统筹易地扶贫搬迁资金(中央预算内投资除外),支持边缘贫困户同步搬迁。此外,支持深度贫困地区统筹易地扶贫搬迁结余资金、财政涉农资金、社会帮扶资金,用于搬迁群众后续产业发展和转移就业、技能培训等工作。

易地扶贫搬迁注重民族传统特色文化传承与保护,尊重搬迁安臵区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和民族感情,引导各地建设具有民族特色的安臵住房,大力发展民族特色优势产业,创建民族团结示范村,推动各民族交往交流,促进各民族和谐共处。如,四川省凉山州等深度贫困地区,通过举办“农民夜校”和实行“一村一幼”工程,帮助搬迁群众学习现代社会知识、养成良好生活习惯。

易地扶贫搬迁特别注重残疾人、孤寡老人、长期患病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等特定困难群体,以及部分文化水平低、缺乏劳动技能群体。针对这些特定困难群体,各地坚持因人因户施策,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帮扶举措,对没有劳动能力的,通过社会保障兜底,实现“两不愁、三保障”;对长期患病的,结合实施健康扶贫加大救治力度。

十、创新资金筹措渠道与加强资金监管

资金能否足额筹措到位,是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的必要条件。为保障符合条件的搬迁群众应搬尽搬,防止出现“搬富不搬穷”等问题,易地扶贫搬迁创新资金筹措方式,大幅增加中央预算内投资,引入了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筹措总量约6000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约800亿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约1000亿元,专项建设基金约500亿元,低成本长期贷款约3500亿元。此外,搬迁群众根据自身经济条件,按照每户不超过1万元的标准适当自筹建房资金,鳏寡孤独等特定困难群体可以免于自筹,农户自筹资金总计约200亿元。

为承接使用好易地扶贫搬迁金融资金,有关省份按照市场化运作原则,组建了省级投融资主体,专门承接通过专项建设基金、地方政府债务注入的项目资本金,以及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的长期贷款。同时,在市县一级组建项目实施主体,与省级投融资主体签订资金使用协议,从省级投融资主体承接相关资金,专项用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建设。

为确保资金规范、高效使用,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先后出台了一系列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了《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建立事前规范审核、事中强化监督、事后严格考核的工作机制,力求实现资金安排使用全过程监管。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印发《关于做好易地扶贫搬迁贷款财政贴息工作的通知》,明确中央财政贷款贴息政策,规范贴息资金申请下达和使用管理流程。中国人民银行出台易地扶贫搬迁信贷资金筹措方案,加快资金衔接投放,保障易地扶贫搬迁专项金融债券顺利发行,督促指导有关金融机构优化资金管理。

为加大监管力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易地扶贫搬迁常态化稽察机制,对地方政府政策执行、资金使用等情况进行了多次稽察,正在启动实施大巡查;与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开展易地扶贫搬迁重点项目挂牌督办,加大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等部门不断强化资金保障和监管,加大审计监督力度,确保易地扶贫搬迁资金规范高效使用,确保实现廉洁搬迁、阳光搬迁。

结束语

脱贫攻坚战打响以来,在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搬迁群众的共同努力下,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围绕脱贫目标,在对象精准识别、安臵区选址、住房建设、资金管理、后续发展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2016、2017两年,全国约589万人的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顺利完成,2018年将再实施280万人左右的搬迁建设任务,“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建设任务大部分将落地实施。通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生态环境逐步好转,搬迁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得到改善,他们脸上洋溢的笑容,展现出实实在在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行百里者半九十,搬迁脱贫绝不是一蹴而就的简单工作,搬迁群众融入新社区、适应新环境、开始新生活依然面临诸多挑战,随着搬迁人数的增多,工程组织实施、搬迁群众稳定增收等方面也面临不少考验。

2017年10月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召开,对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新要求、新部署,为做好新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指明了方向。2018年2月,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四川省考察脱贫攻坚工作并主持召开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明确指出易地扶贫搬迁是实现精准脱贫的有效途径,搬迁安臵要同发展产业、安排就业紧密结合,让搬迁群众能住下、可就业、可发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和22个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座谈会议精神,进一步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定贫困群体,加大后续产业发展和就业增收扶持力度,不断提高搬迁质量和脱贫成效,不断增强搬迁群众光荣脱贫的内生动力,确保到2020年,生活在“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地区的贫困群众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稳定脱贫,确保同全国人民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

备 注:

1.三西吊庄移民:1982年,甘肃定西一带和宁夏西海固地区干旱,树草枯死,人畜缺水现象十分严重。为改变上述地区的贫困面貌,同时为加快甘肃河西走廊商品粮基地建设,1982年底中国政府成立三西(河西、定西、西海固)建设领导小组,推进实施“三西”农业建设和扶贫移民搬迁,提出 “有水走水路,无水走旱路,水旱路都不通另找出路”的“三西”建设方针,重点开发和建设河西、河套地区农业,从定西和西海固地区部分村庄整村迁移到河西、河套和沿黄河两岸水、土、光、热资源丰富的地区,逐步修复三西地区的生态植被。通过这项特殊措施,增加了河西地区粮食产出、缓解了定西和西海固地区贫困状况、保护三地生态环境。

2.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3.22省(自治区、直辖市):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西自治区、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云南省、西藏自治区、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自治区、新疆自治区。

4.两不愁、三保障:稳定实现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5.打二建

一、打三建一:搬迁安臵房打两层地基或者三层地基,只建设一层,为搬迁群众脱贫后加盖房屋预留条件和空间。

6.农村四荒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

7.三区三州:西藏自治区、新疆南疆四地州,四川、云南、甘肃、青海四省藏区和四川凉山州、甘肃临夏州、云南怒江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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