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审计厅业务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2024-12-11

四川省审计厅业务综合考核实施办法(精选5篇)

1.四川省审计厅业务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篇一

机电科业务绩效考核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条:目的为加强我矿机电管理工作,提高机电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机电管理水平

为发现员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扬长避短,持续改进提高机电科工作绩效,将机电科人员工作目标与我矿的战略目标以及个人绩效相结合,确保机电科人员工作目标与企业目标保持一致,对机电科人员业绩进行客观、公平、公正地评价,并通过此评价合理地进行价值分配,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范围

所有机电科人员

第三条:考核原则

1、科学性、公平性和可操作性相结合;

2、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3、全面考核与重点考核相结合,以重点考核为主;

4、综合比较考核与单项比较考核相结合,以综合比较考核为主;

5、平时累积考核与年终结果考核相结合,以平时累积考核为主。

1、对被考核者的任何评价都应明确的评价标准,以事实为依据,客观地反映机电科人员的实际情况,避免因个人和其他主观因素影响绩效考核的结果;

2、各部门可根据自身工作特点在一定范围内制定相应的考核规程和评价标准,形成部门的考核实施细则,部门内所有岗位均有对应的考核指标;

3、各级考核指标(含项目、达到状态、权重和评价标准)的制定与过程调整,对员工公开;

4、过程监控结果和考核结果要及时反馈给被考核者本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并提出今后努力改进的方向;

5、考核目的在于监督责任者的职能履行与实施,促进责任者对公司/部门经营目标的有效贯彻与实现,因此在考核中要注重对责任者的自我纠正和改进情况的评价;

第四条:考核内容

1、每月25日前组织召开一次机电系统作业计划会议,并于次日编制完成《机电系统作业计划》,经审核后下发有关单位。否则,每项没能按时完成扣10分。

2、每旬组织一次井下机电设备大检查(地面每月一次),在次月的第一个周五的安办会上通报对各区队的检查情况。少一次检查扣5分,不通报扣5分。

3、机电系统的月度作业计划有一项没完成扣5分。

4、每月编制设备动态表,于次月5日前报分管领导,不按时报表扣10分。每月编制设备停产检修计划,并严格执行。没计划每次扣10分,执行不好扣5分。

5、上级部门或行业监管部门检查出电气设备失爆,每次每处扣20分。查出重要隐患每次每条扣5—10分,一般隐患每次不超过3条,超过3条每条扣2分。没有失爆奖10分,隐患不超三条奖5分。

6、设备或五小电器管理牌板管理或悬挂不到位,每处扣2分。

7、上报的各类报表及时准确,不按时上报或有错误每次扣2分。

8、科室人员无违法乱纪和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有一人次扣2分。

9、受到上级表扬或批评,每次奖5分或扣3分。

10、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按事故分析结果处罚。

11、领导安排的工作没按时完成,每次扣5分。

2.四川省审计厅业务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篇二

一、指导思想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营造优美的育人环境和工作环境,确保学校校园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经学校校委会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二、目标任务

卫生习惯培养好;垃圾、污水处理好;环境绿化美化好;宣传、广告摆放布置好;车辆停放规范好。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完善清洁卫生保障制度

1、成立学校环境卫生整治领导小组。组长:杨文华,副组长:蒋剑伟,成员:赵向红、李海容、各班主任

2、学校进一步建立健全清洁卫生管理制度。一是继续实行清洁卫生责任区制度。根据各年级学生特点,分班级包管校园卫生责任区,坚持“每天两小扫,每周二大扫,必要时候全校扫”的清洁卫生制度。二是实行每天清洁卫生保洁制度。各班设立清洁卫生志愿者监督岗,各班在课间时都安排3—5人加强巡视,对各自班级清洁责任区实施保洁。三是实行清洁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学校将继续实行一天一检查,一周一评比的制度;四是进一步加强清洁卫生考核及奖惩制度,对破坏卫生的行为进行通报及扣除班级操行分,对检举破坏卫生行为的奖励班级操行分。四是开学初每班就本次活动召开一次主题班会。

(二)强化教育,促进良好行为习惯养成

思想靠教育,行为靠养成。学校将充分发挥宣传橱窗、国旗下讲话、悬挂横幅标语、召开主题班会、国旗下的讲话等方式进行“爱清洁、讲卫生”教育。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要求老师做到:明确实施校园清洁工程的目的和意义、细化对学生卫生教育的方法和措施、发挥老师的榜样示范作用。要求学生做到:不带零食入校、不乱扔废弃物、主动擦拭墙壁污迹、自觉捡拾校内垃圾等,力争全校师生养成良好的文明卫生习惯、较高的卫生意识和良好的卫生道德。

(三)班主任工作建议(校园环境)

1、支持学校的工作,并给予足够的重视。校园环境卫生重在坚持。只要班主任重视,并把卫生工作提升到学生素质和德育的高度,常抓不懈,学生就会自觉。对违纪学生发现一起,严抓一起,学生才会养成好习惯。

2、对学生打扫给予引导。部分学生不知道怎样高效扫地、如何合理分工、班级卫生委员检查不力或有不敢管等,希望班主任加强巡视、教育和引导。

四、岗位职责和卫生要求

1、教职工卫生职责:

(1)各班班主任负责安排、指导、督促做好本班教室内外的责任区清洁卫生和保洁。(2)各办公室工作人员负责本办公室的卫生清扫和保洁。(3)校园校门区域由门卫负责打扫和保洁(待定)。

2、教室、办公室、责任区卫生要求

(一)办公室卫生要求及扣分标准:

1、地面:干净、无灰尘无污迹。未达标,每处扣0.1分。

2、门窗、电扇、电脑等无积尘;门窗明净,无乱张贴;窗台清洁,无杂物。窗台未净,扣0.1分,每一窗格未净扣0.1分。

3、窗帘:干净整洁,按学校要求统一挂放。未达标,每副窗帘扣0.1分。

4、墙壁:干净、无灰尘污点,无蜘蛛网,不乱贴、乱挂东西。未达标,每处扣0.1分。

5、文件、作业本、教具等摆放整齐,无乱堆放现象。未达标,每处扣0.1分。

6、办公桌椅、办公橱柜、电脑有序摆放,桌面干净整洁无杂物,桌底无堆积物。未达标,每处扣0.1分。

(二)教室内、外卫生要求及扣分标准:

1、地面:干净、无灰尘污迹。未达标,每处扣0.1分。

2、门窗、灯、电扇、讲台:明亮、干净、无灰尘;门窗无乱张贴,窗台无杂物。未达标,每处扣0.1分。

3、窗帘:干净整洁、按学校要求统一挂放。未达标,每处扣0.1分。

4、墙壁:干净、无灰尘,无乱贴现象,学校发放的各种制度、规范、班规应按照要求统一张贴,合理布置。未达标,每处扣0.1分。

5、室内用品统一摆放,讲台上的物品摆放要整齐,无灰尘,卫生清扫工具必须整齐存放在指定的位置,卫生桶要勤倒勤洗。未达标,每处扣0.1分。

6、教室内、外各宣传版块外框干净无灰尘。未达标,每处扣0.1分。

7、教室内课桌摆放整齐,教室前后无多余课桌及其他杂物。未达标,每处扣0.1分。

8、每天放学后,关好门窗,室内断电,黑板擦干净,课桌纵横成线,凳子一律有序放到课桌底下。未达标,每处扣0.1分。

(三)公共场所卫生要求 :

1、楼道、走廊地面无污迹、无纸屑果皮、无包装袋等杂物。未达标,每处扣0.1分。

2、墙面、天棚无扬尘、灰尘、蜘蛛网。未达标,每处扣0.1分。

3、校园干净、整洁,无卫生死角、无杂草杂树杂物。未达标,每处扣0.1分。

4、厕所地面、大小便池无污迹、无积水;厕所内无异味。未达标,每处扣0.1分。

5、垃圾桶、垃圾箱定期清理,无异味。未达标,每处扣0.1分。

6、沟坑无杂物、积水。未达标,每处扣0.1分。

(四)个人卫生要求:

全体师生应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饮料盒、饭盒、食物袋等垃圾杂物;禁止攀折绿化带、践踏草坪;禁止把杂物垃圾从楼上扔下。要勤洗澡、勤理发、勤洗头、勤剪手脚指甲、勤换衣服。

五、打扫、检查时间

1、室内、外卫生区:

(1)每天常规一小扫:每天早上8:10以前清扫各班公共卫生区,每天下午放学后清扫教室。每天早晨8:55开始检查。

(2)每周一大扫:每周二下午按要求对室内外卫生进行彻底大扫除,下午3:00开始检查。

2、办公室:(1)每天早第一节课打扫,并随时注意保洁。(2)每周五大打扫,由值日领导抽查。

六、奖分及罚分

凡检举破坏卫生行为且经核实属实的,每一例加0.1分,凡有破坏卫生行为的每例扣0.1分。未搞卫生的,每次扣10分。

3.业务员考核办法 篇三

业务员工资与奖励考核办法

一、业务员工资的组成

业务员工资主要由三部分组成:

1、销售提成;

2、提前回款奖励;

3、回款完成率奖励。

二、业务员工资组成的计算

1、销售提成计算公式:

销售提成=当月销售回款额×提成比例

①销售提成是指公司财务实际收到的货款,包括:现金、银行汇票、支票、电汇、银行承兑汇票等。②提成比例:1%。

③销售单价高于公司牌价的,按高出部分的提成回款额给予业务员60%的提成。④销售价格每低于公司牌价1%,提成比例降低10%。

⑤业务员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回款的,承兑汇票必须要求客户背书,否则公司不予接收。⑥业务员收到现金必须打入公司财务卡号,如擅自打入其他卡号或自带现金丢失,后果自负。

2、提前回款奖励

业务员销售本公司产品,应及时收回货款。为鼓励业务员提前回款,公司规定30日内收回货款的,给予提前回款奖励,回款起始日按发货日期计算。计算公式:提前回款奖励=提成回款额×提前回款天数×0.0004(1)提前回款天数=30—实际回款天数.(2)实际回款天数是指发货之日到实际回款日之间的天数.(3)实际回款天数≥30天,且≤45天时,公司不予奖励.(4)实际回款天数>45天时,按0.0004罚款率进行罚款,罚款期限不超过3个月.公式:罚款额=未收回货款金额×超期天数×0.0004(5)货款超过60天仍未收回的,业务员应书面报告公司,由公司协助解决.但在回收货款时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根据业务员的责任大小由业务员承担损失额的10%~60%.3、回款完成率奖惩

根据业务员当月回款完成情况公司给予奖惩。

公式:奖惩额=回款完成率×600元

回款完成率=(实际回款额/计划回款额-1)×100%

三、库存及发出商品

1、库存---凡因业务员的责任造成库存积压超过1个月的产品,每月按其产品价值的1%对业务员予以罚款,直至该批产品处理完毕为止。处理产品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业务员的责任大小,由业务员承担损失额的10%~60%。

2、发出商品---公司规定,当月发出的商品,应在当月开具增殖税发票,并由业务员送达客户,以便客户挂帐及时回款。

3、发出商品如出现退货或质量扣款,经公司确认不属于我公司责任,且业务员协调解决不力,由业务员承担相应责任,并对业务员按退货价值扣款额的5~10%予以罚款。由于业务员下单失误造成退货,业务员按退货价值扣款额的50%承担。

四、以物抵帐

公司原则上不允许以物抵帐。若发生以物抵帐的,不计业务员提成。

五、业务提成的发放

业务员提成每月核算一次,每月15日发放。业务员招待费、话费、交通费、加油费、车辆维修保养费等费用业务员自理,业务员可以用业务招待费用(正式发票)冲抵业务提成。

新业务员试用期两个月,试用期工资1200元,其费用开支经批准后报销,试用期满,执行业务员提成工资。

本办法自2009年11月1日起执行。

4.快递业务员业务员绩效考核办法 篇四

处罚:处罚分为行政处罚与罚款,行政处罚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解除合同,罚款以现金形式直接从当月薪水中扣除。有下列行为者,予以处罚: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公安机关拘留或判刑的,予以解除合同。2 参与赌博,涉黄嫖娼等违反社会治安管理条例的,视情节罚款100—500元,同时视情节予以记过以上处罚。在公司内部打架斗殴、寻衅滋事的,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罚款100—500元,同时予以记大过一次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在公司内部谩骂侮辱同事,煽风点火的,罚款20—100元,同时予以警告一次处罚。上班时间喝酒,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警告一次处罚。6 在公司规定禁烟场所吸烟的,予以警告一次处罚。在办公场所,操作场地大声喧哗,嬉闹打骂的,予以警告一次处罚。无故不参加公司会议,罚款50元,同时予以警告一次处罚,开会时不遵守会场纪律,喧哗吵闹的,罚款20元。主观故意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公司财物或者快件轻微损失的,罚款50—200元,同时予以记过一次处罚,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赔偿损失。过失原因而造成的公司财物或者快件损失的,予以警告处罚,同时视情节追究赔偿损失。偷盗同事或公司财物的、快件物品的,予以解除合同,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泄露公司秘密或者客户商业机密的,给公司或者客户造成损失的,罚款50—300元,同时给予记大过一次处罚。私自开拆客户快件,故意毁坏、摔坏快件的,罚款200元,同时给予记大过一次处罚。派送件扫描至业务员后遗失的,按照快件实际的赔偿价格,第一次由责任人承担50%,第二次由责任人承担80%,给予警告一次处罚,第三次由责任人全额承担赔偿金额,并给予记过处罚。扫描至业务员后产生的快件延误罚款,由派件责任人负责承担,当月延误3次以上,除承担时效部门处罚的罚款外,公司另外予以罚款100元,同时给予记过一次的处罚。揽件派件过程中产生的服务质量投诉,每次罚款30元,同时给予警告一次处罚,连续3次以上派件投诉,予以记过一次处罚。另外还需承担由其原因而产生的总公司罚款。本辖区内的派送件故意不送,揽件故意不收,每次罚款30元,同时给予警告一次处罚,另外还需承担公司派出机动人员代替揽派的费用,(市区内50元一人次,乡下80元一人次)。派件后回单遗失,回单未交(以每日时效监控数据为准)责任人罚款每件5元,连续5条以上数据,给予警告处罚,有派件扫描记录而没有签收记录的,(以每日时效监控数据为准),责任人罚款每件5元,连续5条以上数据,予以警告处罚,另外责任人还需承担由此产生的总部时效罚款费用。派件后回单没有签字的,罚款每件5元,签字不清晰或字迹潦草的,罚款每件2元,如收件人放映未收到快件的,由责任人负责联系客户确认,无法确认的,按遗失件处理。20 揽收件目的地大头笔未写或未按规定填写的,每件提成扣除0.1元,大头笔错写的,总公司罚款由责任人承担。21 量大客户活动期间,公司委派外勤人员参加揽收操作的,业务员提成扣除0.25元。在服务过程中,辱骂客户并调查属实的,罚款30元,同时予以警告一次处罚。23在服务过程中,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的,罚款100元,同时予以记过一次处罚。每日现付款未缴,拖延2日以上的,罚款50元,同时给予警告处罚一次。25 发件后故意不上交结帐联现付单的,每张罚款20元,同时予以警告一次处罚,另外还需补交该单的发件费用(按公司发布的市场价收取)。26 发现有私自修改现付金额,多收少缴等贪污行为的,按贪污一元罚款10元的比例处罚,连续三次以上给予记大过一次处罚。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顶撞领导的,罚款30元,给予警告一次处罚。违反食堂、宿舍、消防安全、操作部管理制度的,罚款30元一次,同时予以警告一次处罚。未经主管领导批准超区取件,造成其他业务员投诉的,罚款30元一次,连续3次以上,给予警告处罚。发现私自买单卖单的,按实际买卖单金额罚款50--500元,同时给予警告一次处罚。

工作期间,电话停机、关机、联系不上的,由公司负责充值话费,所充话费金额直接从当月薪水中扣除,同时每次给予罚款30元,警告一次的处罚。32业务部人员无故不得进入话务室、单证室,如确因查件找单等原因进入的,在内不得长时间逗留、喧哗吵闹、影响客服人员接线质量,如有发现罚款20元,连续3次以上,予以警告一次。

33内连续收到三次行政警告,予以记过一次处罚,连续收到三次记过的,予以记大过一次,连续收到记大过2次以上,直接予以解除合同。34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5.四川省审计厅业务综合考核实施办法 篇五

一、考核(抽评)的目的引导中学高级教师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骨干作用,促进教师队伍整体素质提高。

二、考核(抽评)的依据

《宿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管理暂行办法》(宿州市人事局、教育局教人〔2008〕26号)。

三、2012年全市业务考核(抽评)的学科及范围

地理(含教育系统管理的中等专业学校、职业学校、教研机构、电化教育机构中的中学高级教师)。本次业务考核为35周岁-45周岁(截至2012年12月31日)年龄段的教师。任现职以来,凡特级教师、县级以上(含县级)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坛新星、2011年新取得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的教师,不列入考核(抽评)范围。

四、考核推荐办法

考核人选按考核范围,由学校推荐,名单上报主管部门,由主管部门报市考核委员会。

五、业务考核(抽评)要求及需提供的材料

(一)教师

教师业务考核内容主要是以教师的教学与教科研工作任务为主,注重教学态度与工作业绩,业务水平与思想道德修养的考核。

1、政治思想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全面贯彻教育方针。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认真履行教师职责,团结协作,关爱学生,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任现职以来,考核为合格以上(提供学校鉴定意见)。

2、教育教学条件

(1)上一节业务考核课(上课要求同申报中学高级教师考评课要求,并同步进行)。

(2)提供经学校验证的2010年9月—2012年7月的原始教学设计。

(3)提供2010年9月—2012年7月的听课记录(每学期不少于6节)、教育教学工作总结(不少于2篇)。

(4)围绕贯彻素质教育思想,结合本学科教学改革实践,撰写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践意义的教育叙事或行动报告1篇。

3、教科研条件

(1)任现职期间,开过校级以上(含校级)的教学公开课、研究课、示范课或学科讲座不少于2次,并获得好评(提供教案或讲稿、课堂教学评价表,同级教研部门证明的原始材料)。提供2010年9月—2012年7月的教研活动记录(由学校验印)。

(2)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教研科研能力,掌握教学改革和发展的最新动态。提供任现职以来校级以上教研科研成果材料2篇,可以是发表或获奖论文、论著、译著、教育教学案例、经验总结、校本课程教材或教参(由县级或县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编写并正式出版)、课题研究报告、教改实验报告、教研部门组织的教研活动中交流文章。其中至少有1篇是所教学科的专业性论文或所教学科案例。农村学校至少提供1篇(须附证明材料及论文);从事艺术和体育教学的教师,需提供任职以来本人在教育、文化体育部门主办的校级以上汇演获奖材料。

4、指导在职青年教师工作

任现职以来,经学校安排、有计划地指导1名青年教师(提供学校证明、能反映指导在职青年教师过程的有点评的原始听课记录8节,指导青年教师的小结1篇),被指导对象在教育教学等方面取得明显成绩。

5、继续教育条件

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并取得省人事厅统一印制的《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

(二)兼任学校领导工作的中学高级教师考核(抽评)要求

1、政治合格,遵守师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教课、听课和参加教研活动课时达到同学科教师工作量的三分之一。业务考核课、提供原始材料要求同教师。

3、学校主要领导侧重于对本学校的教学教研活动的指导,每学期听课12节以上,并有评课意见;每学年撰写一篇有质量的教育教学论文或教育管理论文,在校级以上专业会议上交流或报刊上发表;每学期面向教师举办教育教学改革的讲座(或专题报告)1次以上。

4、所任职学校教师问卷材料(由主管部门组织)。

5、学校主管部门近2年(2010年、2011年)考核情况及评价意见(由主管部门提供并签字盖章)。

(三)其它教育机构(教研室、电教馆等)的中学高级教师业务考核(抽评)

1、政治合格,遵守师德,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2、说一节课。

3、本辖区教育教学改革的研究及指导材料。

4、每学年听课40节以上,并作出本学科教师教学情况分析;每学年撰写一篇有质量的教研论文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在专业交流会上交流(县区级教研员市级以上);每三年主持完成县区级以上教育教学课题;每学期在市、县(区)作两次及以上专题讲座或课题辅导。

5、上一级教研部门的评价鉴定意见(由上一级教研部门签字、盖章)。

6、所在市、县区教育主管部门近2年(2010年、2011年)考核评价意见(由主管部门签字盖章)。

凡弄虚作假者,按《宿州市关于加强中小学、中专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若干规定》处理。

六、考核结果的处理

考核结果按《宿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五条规定处理。考核基本合格人员,学校领导要对其及时进行诫勉谈话,连续两年累计为基本合格人员,学校可对其按考核不合格人员处理。考核不合格人员,学校领导及时对其诫勉谈话,在使用上对其缓聘或低聘,连续两年不合格的,学校可解聘或低聘。凡不按要求参加考核,将按《宿州市中学高级教师职务管理暂行办法》由市人社局、教育局通知所在县区人社局、教育局,予以缓聘或低聘。

七、时间安排

1、各县区、市直学校2012年9月3日前将参加业务考核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同申请中学高级教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简明情况登记表)报市教育局人事科。

2、业务考核材料各县区、市直学校于2012年9月15日同中高评审材料一齐报市中高评委会。

3、2012年9月22日----9月26日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上业务考核课。

八、业务考核(抽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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