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泰街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2024-07-16

通泰街社区矫正工作汇报(7篇)

1.通泰街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篇一

黄陂区姚家集街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情况汇报

一、基本工作情况

(一)社区矫正工作

截止2011年11月,我所已累计交接社区服刑人员21名,其中5人已解除矫正,现在册人数16人。

我所严格按照上级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和台帐记载工作,并对矫正对象实行分类管理,按照严管、普管、宽管的要求分类做好台帐,目前在册对象中,严管5人,普管1人,宽管10人,其中剥夺政治权利4人、暂予监外执行1人,缓刑11人,在册对象中,对其中的10人进行了风险评估,并发放了社《区矫正对象手册》,所有矫正人员无重新犯罪情况发生,帮教率达到100%,社区矫正人员没有一人脱管漏管。

对今年新入矫的对象,我所均做到“五个一”(即发一本须知、进行一次谈话、做一次风险评估、走访一次家庭、制定一份切合其特点和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有计划地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法制、社会公德等教育活动。我们还要求有劳动能力的矫正对象按照不同劳动时数的要求参加社会公益劳动,促进其认罪悔罪,提高社会责任感。我街矫正办公室还通过定期走访、心理辅导、开设讲座等方法进行疏导帮教,建立心理咨询室,对重点对象重点开展心理矫正工作,促使他们顺利回归和融入社会。

我所在对矫正对象监管过程中按照以下五个环节进行:一是为各矫正对象落实矫正工作责任人,实行定人定责;二是与矫正对象家属签订监护协议,协助做好对矫正对象的管理;三是对矫正对象实行报告制和走访制管理,要求矫正对象每周向司法所电话汇报一次个人活动情况,每月书面向司法所汇报一次个人思想情况;四是定期不定期地深入村(社区)了解矫正对象生产、生活情况,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五是每月定期与公安派出所联系,相互通报情况,避免发生脱管、漏管,确保刑罚执行顺利实施,防止重新违法犯罪。

今年,我街矫正领导小组专门召开了3次专题会议,为9名矫正对象解决生活、就业、就医和家庭矛盾纠纷等实际问题。今年8月2日入矫的对象孟庆明,因故意杀人罪或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回来报道后一无所有,房屋垮塌了,妻子早已离家出走,一个孩子在上初中无人照料,自己的身体又落下残疾,一时间没有住所和生活来源,我们及时联系村委会和民政部门做好安抚工作,并给予了生活安臵补助金,积极协助办理低保,为其联系工作,促其顺利服刑,积极改造。

(二)安臵帮教工作

对于安臵帮教工作我们今年着重抓好以下两个方面:

1.着重加强衔接工作。我们力把衔接关,收到刑释解教人员释放(解教)信息后,1个工作日内与其家属联系,并在释放当日派员到监所将其接回。自2006年1月份至今我所共有102名刑释解教人员,其中2011年有18名刑释解教人员 2.落实措施做好安臵工作。为了使回归人员“安其身”,根据实际情况,我所主要采取以下几种安臵措施:一是对部分回归人员落实过渡性生活补助,对“三无”人员提供民政救助,农村籍户口的落实责任田,让他们有地可耕;二是向企业推荐就业。帮教组织加强了与村(居)委会及企业的沟通联系,向企业推荐有一技之长的刑释解教人员就业。三是对有一定经济条件的刑释解教人员,鼓励他们从事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在他们遇到困难时,帮教组织积极给予协助解决;四是对对个别回家后无依无靠、无生活条件的人员,安臵帮教组织还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一部分社会力量的支持。为一部分安臵帮教对象解决了工作问题。

3、强化措施抓帮教

(1)今年2月我们借助《特别家书》活动的契机,对涉及到的17封家书和当年的8名刑释人员逐一摸底了解犯罪服刑及家庭情况,到犯人家中探望。我们看到有四户家庭全都是湾里的贫困户,生活极其困难。在押人员裴宏济父亲年事已高,母亲身体不好,住在简陋的平房,无经济来源;刘承立的父亲中风偏瘫,吃烟喝酒缺一不可,母亲年事以高,儿子去年又病了一场,被爱人带回了娘家;杨后祥儿子带残,妻子出走,家中房屋已垮塌。这些犯人家庭的困境牵动着我们和村干部的心,我们觉得压力很大,关怀他们的家庭拉一把助浪子回头成为我们的动力,针对这四户家庭情况,我们采取了措施来帮助他们:裴宏济的父母由村委会垫付了农村合作医疗费,做到了老有所医,由村委会提出低保申请,我们负责到街道协调,同时要求村委会平时 多加关心支持;刘承立的家庭合作医疗费已交,父母的新农保补助在领取,去年下半年村委会给了他儿子一千元的大病补助;陈岁的家中去年底落实了“无力自建房屋”的救助政策,由政府出资为其家庭建了80㎡的砖混瓦房,落实了两个人的低保政策,今年的合作医疗费用已交齐。这四户家庭都分有责任田,他们刑满释放后均可自食其力。让他们的子女生活有人照顾、上学有学费和生活费,解决了其后顾之忧,使其专心改造。“特别家书”活动的开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积极发挥两劳释放人员先进典型示范作用。为进一步提高对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转化效果,不断增强刑释人员改造、悔罪的意识,切实帮助刑满释放人员端正生活态度。

二、存在的问题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社区服刑人员服刑态度不端正,没有切实可行的制裁措施

(二)工作经费和基地经费空缺,没有一定的资金支持,导致工作开展时有一定的阻力。

(四)宣传力度不够,干部群众对矫正工作观念滞后。

(五)对象判决后,司法所不知道,报道衔接不及时

(七)重点刑释解教人员生活困难,补助经费多方推诿,工作难以落到实处。

三、下步工作打算

4(一)加强各部门协调沟通。我们将按照上级总体要求,准确把握工作布局,整合力量、克服困难、加强沟通、形成合力。

(二)加强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努力建设一支整体素质高、综合实力强,既能解决复杂矛盾,又廉洁奉公的工作队伍。

(三)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宣传力度。要利用各种载体,加强社区矫正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努力使广大群众成为社区矫正工作的重要支持力量。

(四)加强与各监所之间的联系,完善安臵帮教衔接机制。

(五)以“一乡(镇)一基地”为目标,在我街范围内建立安臵帮教对象和社区服刑人员就业基地。

姚家集街司法所 2011-11-25 5

2.乡镇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篇二

一、基本情况:

截止到四月份我镇共有社区矫正对象9名分布在全镇9个行政村,其中男8名,女1名。其中犯交通肇事罪4人,犯伤害罪2人,收赃罪 1人,放火罪1人,盗窃罪1人。35周岁以上5人,以下4人。已婚8人,未婚1人。文化程度其中,中专毕业1人,初中毕业6人,小学毕业1人,文盲1人。

二、工作开展情况

我镇社区矫正工作自开展以来,得到了矫正办公室,镇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先后为司法所安装了来电显示电话、购置了微机、档案柜等办公设备并设置了矫正对象谈话室,使这项工作得到了顺利的开展。

第一、结合本镇实际情况,成立镇村两级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以司法所成员、派出所干警、村治保主任和矫正对象近亲属组成的监管小组,同时矫正对象与他们的近亲属签订了社区矫正对象监护管理协议书;与司法所签订了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

第二、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司法所与派出所及时为每一名矫正对象建立矫正小组,每月与社区矫正对象个别谈话教育一次。并对在矫正对象遵纪守法,认真遵守迁居、外出请销假、思想汇报等各项制度方面进行日常考核。同时根据矫正对象不同的特点,制定矫正个案,采取相应管理措施。

第三、建立矫正对象档案。司法所与派出所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分别建立了个人档案,并将与矫正对象有关的法律文书、走访笔录、矫正个案、以及思想汇报,立卷归档,部分建立了电子档案,进一步规范了社区矫正工作。

第四、制定各项矫正措施。司法所在对每个矫正对象进行全面调查、综合分析的基础上,在个别谈话、法制与道德教育、组织公益劳动、解决实际困难等事宜上制定了有针对性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

第五、建立民间组织。司法所为使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先后聘请镇医院心理医生:付春来、郭红星,做好他们的心理咨询工作;法制辅导员:马国强(法庭)和矫正责任民警负责法制教育;建立了以镇敬老院为主的矫正劳动基地。

第六、建立矫正对象推荐就业机制。司法所同镇企管办协调,对有一技之长的矫正对象,向用人单位优先推荐,在就业机会上给予优先照顾。梅一村矫正对象荣自刚被推荐到东洋混凝土有限公司上班,由于表现出色,工作突出,被公司任命为带班长。

第七、健全社区矫正人员外出请销假制度,社区服刑人员外出7日以上的,都要提交书面申请,由司法所审核,交派出所依权限审批,不足7日的要向司法所报告,并向派出所通报情况。

通过司法所和派出所工作人员的耐心细致的工作,使矫正对象认识到了自己行为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增强了他们认罪伏法,回报社会的决心。

重点说说我们是如何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参加公益劳动活动的情况:

一、建立劳动基地,定期组织公益活动。

为了更好的开展好社区矫正活动,体现人性化管理,增强他们改正罪行的决心和悔过心理,我们建立了镇敬老院为社区矫正劳动基地,镇司法所和敬老院签订了公益劳动协议书,根据实际情况我们每季度都安排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到劳动基地进行公益活动,如种菜时节,组织他们到敬老院给老人们翻地种菜;冬天到了,为敬老院的取暖锅炉运煤;春节前后帮助打扫卫生,拆洗被褥;这些活动受到了老人们的一致好评,同时也加强了他们用实际行动回报社会的决心。在每次活动后,我们都要求每名矫正人员写出心得体会。区综治办的领导也应邀参加了几次公益活动,并给予了我们工作上的肯定和赞扬。

二、加强对每名矫正对象,在其所在村街的劳动。

除组织集体参加公益活动外,我们还安排每名矫正对象每月参加不少于4小时的公益劳动,这项工作主要由各个监督小组负责,这项活动内容不限,根据实际情况各个监督小组自行制定活动内容并上报镇司法所,镇司法所与各监督小组时刻保持联系,今年在村、街环境整治活动和新农村建设活动中,社区矫正人员都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三、将公益活动作为考核每个矫正对象的重要内容

在开展这项工作中,我们将每名矫正对象参加公益活动的情况,报到时间,劳动中的表现,作为考核他们的重要内容,每年都写入鉴定中,对表现好的给予表扬,不好的提出批评,并要求他及时改正。如塘房村的王世军因参加公益劳动请假,被其工作的沙发厂辞退,我们知道情况后,及时为其安排新工作,现在灯泡厂上班,工作很满意,增强了其回报社会的决心。六指壑村的宋堡垒多次帮助村中的一户老人,打扫卫生,干些杂活,老人非常感动,他的行为受到了村内群众的称赞。

四、今年5月16日由区综治委组织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组成的调查小组对我镇社区矫正试点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和指导,对我镇的社区矫正工作给予了肯定,尤其对设立公益劳动基地和聘请心理医生对矫正对象进行心理咨询,帮助他们解决心理问题,给予了充分好评和肯定。目前,我镇9名社区矫正人员无一人脱管和重新犯罪。

在今后工作中,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实行制度化管理,人性化矫正体现“以人为本,矫正为本”的理念,及时改正工作上的不足,完善工作,深化矫正工作全面开展。

社区矫正办公室

各位领导,同志们好:

我们xx街辖区面积8.75平方公里,辖区内建有16个社区居委会,常住居民1.6万余户,47000余人,区域内商贸繁华,交通便利,是全区政治、文化、活动场馆中心地区。

我们自200x年11月4日启动社区矫正试点工作以来,根据津辰党法(200x)15号文件的指示要求,结合我街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通知》精神,在区司法局、街党工委的关怀指导下,紧紧围绕“依法开展社区矫正,做大做强工作基础”这一工作理念,扎实有效地开展了社区矫正工作。下面我就基本情况、具体做法、工作体会、今后打算四个向领导和同志们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们自启动社区矫正工作以来,共接管6名社区矫正对象。到目前,1人转到其他社区,1人已解除矫正,有4人正在接受矫正,案件类型分别为:挪用公款犯罪1人,贪污犯罪1人,交通肇事犯罪1人,放火犯罪1人。刑罚种类全部为缓刑。涉及我街东升一社区2人。朝阳里社区2人。按照社区矫正流程的要求,全部建立了矫正工作站。通过卓有成效的工作,到目前,上述矫正对象未发生重新犯罪现象。

二、具体做法

按照社区矫正工作三个有利于的要求,我们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和创新工作模式,提高教育改造质量,最大限度地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我们主要是做好以下三项工作:

第一、建立组织,做强工作。根据区、街的要求,首先,我们建立起二级矫正组织,一是街成立由工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街主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工作的实施。二是成立社区矫正工作站。组成人员分别为片警、社区管理人员、矫正对象亲属及社区志愿者(主要是邻居),组成了共14人的帮教监管队,帮教队组成“一帮一”“几帮一”的帮教对子,积极做好教、引、管工作。教,就是给帮教对象在政治上、思想上做好工作,使他们辨别善恶,分清是非。引,就是想方设法引导矫正对象,摆脱内心阴影摆正生活姿态,过上正常人生活。管,就是加强矫正对象的监管,防止其外出滋事重新犯罪,及时做到“五走访”即新接收的要走访,家庭出现纠纷的要走访,生活有困难的要走访,重大节日前要走访,有疾病时要走访。其次,加大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的宣传力度。利用法制宣讲员队伍,成立街矫正宣传队,主要是宣传有关社区矫正工作的各项规定,社区矫正工作的意义,社区矫正工作的好的做法。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营造工作氛围争取更多的社会资源参与社区矫正,做大做强基础工作。到目前,组织矫正咨询2次,出专项宣传板报3期、90余版,组织社区志愿者座谈会2次,参加人员20余人。再次,是认真制定矫正个案。由于被矫正对象的罪名、刑种、年龄、工作情况的不同,接受矫正的心理、态度也不尽相同,因此,我们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心理类型、现实表现等因人而宜,制定矫正个案。按照“三谈一归”的方法,达到“四心”的效果。“三谈”,即与被矫正对象谈话,谈悔罪的话;与家属谈话,谈帮教的话;与邻里谈话,谈表现的话。“一归”即将谈话内容归纳在一起,进行综合分析,尔后制定有针对性矫正个案。有针对性的个案加上有针对性的工作,使矫正对象树立了“四心”即接受矫正的诚心,弃恶从善的决心,重新做人的信心,立志回归的恒心。

第二、坚持制度,规范工作

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规矩,就是制度。坚持各项行之有效的制度,是规范工作和做好工作的前提和依据。因此,我们在认真落实十三项工作的同时,建立了符合我街特点的一检查二回访三调研的制度。一是检查制度。每季对矫正对象个人档案检查一次,做出评估,对存在的问题予以补正。二是回访制度。对解除矫正人员,定期进行回访,目的是检验工作成效,总结有规律性的做法,指导今后工作。三是调研制度。我们坚持每半年,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向有关部门上报一份调研报告,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探求,以得到有关部门的支持,以便更好地开展工作。

第三、帮扶解困,巩固工作

3.二0一0年度通泰街街道普法总结 篇三

一、领导重视齐抓共管落实保障机制

在上级的领导下,我街道把普法教育列入年度工作议事日程。作为事关社会稳定、经济发展一把手工程来抓。形成了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其他领导配合抓,针对我街道有人事变动情况,为确保普法教育工作的连续性,及时调整了普法领导小组成员,完善了普法组织机构。为使基层普法工作真正落实到实处,确保普法工作有人干事、有钱办事,我们从组织制度建设着手、干部学法带头、公民普法有素、依法治理有效等四个方面对街道普法工作考核标准进行了完善。

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保证普法工作有序推进 我街普法工作落实方面,主要采取狠抓制度落实和学习任务落实两个方面,促进了普法工作的全面开展。

我街征订各种学习资料,指导干部群众学法懂法。一年来,我街征订法制宣传挂画、法制宣传资料等各种资料,并张贴标语、悬挂宣传横幅和发放宣传资料,做到全街领导干部、机关管理人员和辖区内居民知法懂法,并定期以会议形式组织指导性的学习,在全街范围内部营造了深厚的学法氛围。同时,我们还十分重视干部群众对《禁毒法》和《劳动合同法》知识的学习和应用,鼓励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保护自身劳动安全。通过学习活动,全街干部群众不但增强了法律意识,而且能自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培养了用法律手段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采取多种活动营造普法学习氛围

在普法知识的学习过程中,我们采取了多种多样法制宣传活动,有效的推进了普法活动的开展。

1、定期开展“法制讲堂”,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法律知识。

2、以科学发展活动为契机,学法促发展。按照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活动的要求,将法制学习有机的融入到科学发展活动中,达到以学习促发展、以发展推学习。

3、进一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学习。通过每个社区举办“四个一”(一本法制书、一次法制讲座、一次法律咨询、一次法律援助)活动,帮助青少年提高防范危险、抵御侵害、遵纪守法的意识和能力,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4、深入推进法律“六进”工作的开展。切实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按照上级部门的要求,街道普法领导小组根据培训对象的不同,结合实际,制定了我街“法律六进”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和完善了活动机制和工作制度。

(1)法律进机关。对于机关法律宣传的开展,除了定期的学法例会外,我们还特别在街道办事处组织开展消防安全知识的讲座,通过具有针对性的法制宣教来达到普法的实际效果。

(2)法律进社区。认真开展了民主法治示范社区的创建,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活动为契机,积极做好了法制宣传资料的收集、整理,典型的就是在连升街社区开展的交通安全法宣传活动。

(3)法律进单位。各驻街单位有效开展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做到了法律宣教“五有”,即有组织、有计划、有教材、有阵地、有考核,督促其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把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考核有机结合,帮助其提升依法决策、依法管理能力水平。

(4)法律进学校。加强与辖区内的各类中小学的沟通协调,并聘请了法制副校长不定期的进行授课,为辖区内的青少年健康成长提高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5)法律进企业。适时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宣传与企业经营管理相关的各类法律法规,主观上提高了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知法依法管理能力,促进了其正确处理企业发展与维护职工权益关系,形成了和谐的劳动关系。

四、普法工作存在的问题

在本年度的普法工作中,我们发现仍存在一些问题,例如普法工作还是多以书面宣传为主,内容不够丰富,活动缺乏创意。普法宣传板报、挂图的设计基本属于平面宣传,缺乏立体感。在普法的经费上不能较好的得到保障。

五、下年度的普法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明确普法工作的性质和地位。尽快起草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法,从法律上确定对普法工作的领导地位,强化人大对普法工作的监督作用,明确和加强司法行政部门对普法工作的组织协调、宏观指导、检查督促的职能,理顺和明确各有关部门的关系,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

(二)切实落实和完善普法工作的各项制度。要继续加强决策、学习、督察、评比、通报、责任追究等规章制度建设,并使之落到实处,发挥作用;要是制度具体化、细节化;有明确的奖惩措施,奖罚分明。

(三)加大普法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电喇叭等宣传手段向广大居民宣传,提高法律知识知晓率。

(四)围绕创建文明城市,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区普法教育活动,社区法制学校定期开展法制知识讲座。

总之,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群众法律意识的不断增强,我街道的社会治安将更加稳定,依法治街工作将取得明显成效。

4.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汇报材料 篇四

一、领导重视,组织健全。

巧报司法所自205月开展工作之初,成立了以镇委书记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派出所所长、司法所所长等相关单位为成员的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司法所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同时司法所重视自身队伍建设,现有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一名,社区矫正志愿者二十名,使得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得力,保障得法。

二、严格制度,认真落实。

我们在矫正工作开展中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赛罕区巧报镇社区矫正工作方案》《赛罕区巧报镇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巧报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站职责》等制度办事。在衔接工作中落实定期例会、情况通报、核查核对等制度;在监督管理工作中落实监督考察、走访、报到、定期排查等制度;在教育矫正工作中落实个案矫正、集中教育、公益劳动等制度;在考核奖惩工作中落实计分考核办法、奖惩结果告知和公示制度。

三、社区矫正工作开展情况

(1)接收前,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人员根据法院审前调查函到相关公安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及原工作单位实地了解该矫正对象的工作、生活、居所、家庭社会关系情况,为日后实施矫正工作提供参考依据。宣告入矫时,及时通知矫正对象、社区志愿者、矫正人员家属到司法所参加宣告仪式,向矫正对象告知接受社区矫正的相关事项。在接收中,工作人员针对矫正对象的犯罪性质和悔过态度对其开展面对面教育,宣读《社区矫正宣告书》,签订《社区矫正责任书》,并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提交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同时详细告知相关工作纪律,要求其遵守规章制度,积极参加思想教育、公益劳动等活动。

(2)社区矫正监督管理环节

一是建立档案,规范信息资料。根据矫正对象的犯罪原因、刑种、年龄、个性特点的不同,制定矫正方案。坚持对每名矫正对象实行一人一档,详细记载了矫正方案、社区矫正志愿者帮教协议书、社区矫正监督协议书、社区矫正年度评审鉴定表、公益劳动记录、谈话记录、电话汇报等方面的资料,形成了一套完整、规范的基础性台账。

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对矫正人员做到日跟踪、周见面,月汇报;要求矫正小组对社区矫正人员实行监控,对分级管控中的重点人员,司法所工作人员要逐一见面、逐一谈话。利用手机定位系统全面掌握矫正对象的行踪,并做好动态分析,彻底对社区矫正人员做到了基本情况清、行动去向清、社会关系清。

三是集中学习教育和公益性劳动。针对矫正对象的刑罚种类不同,选择性针对强的法律知识,实行专提化教育,如交通肇事,进行相关交通法规学习,盗窃、伤害人身安全进行刑法、民法知识的学习。在制定公益劳动计划时,除了参加司法所组织的到敬老院、学校等公共单位从事劳动外,还利用重大节日和传统佳节开展一些公益性的活动。在清明节、中秋节、端午节我们组织矫正人员围坐在一起谈感想、追忆亲人,使其感受今天生活的来之不易,要好好珍惜,积极矫正。

5.通泰街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篇五

推行社区矫正工作,是依法治国,以德治国方略的具体体现,是推进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利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社会进步的一项重要举措,是充分运用社会机制,整合社会资源,加强对缓刑、管制、剥夺政治权利、假释及监外执行等各类对象管理和改造的一条重要途径。我县社区矫正工作自2012年3月底启动以来,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领导下,在各成员单位和社会各界的配合和支持下,各级社区矫正组织克服困难,按照“衔接好、监管好、引导好”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得到社会、家庭的一定认可,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渑池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截止12月20日,我县接收各类社区矫正人员835人,累计期满445人,现有社区矫正人员390人,其中缓刑373人;假释3人,暂予监外执行9人,管制1 人,剥夺政治权利4人。

(一)加强组织领导,夯实矫正工作基础。渑池县司法局高度重视社区矫正工作,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切实加强工作领导, 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级管理原则,层层抓落实。一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我局多次召开学习培训会,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的工作程序和社区矫正新文书格式的全面掌握,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对矫正工作的责任感,提升执法能

力和业务水平。二是认真开展社区矫正执法质量年和执法检查活动,为不断提高全县社区矫正工作质量,推动社区矫正工作依法有序发展奠定了基础。

(二)完善工作体系,扎实开展矫前调查和衔接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拟提请假释和缓刑的调查评估工作。深入基层走访相关单位个人,做到调查核实要细,资料分析要准,评估报告要真,切实把好社区矫正“入口关”;二是加强与法院、监狱、看守所、司法所的工作衔接,进一步完善矫正人员交付执行环节。采取“报到回执制”、“集中衔接制”等衔接方法,努力实现“无缝对接”,杜绝脱漏管现象;秉承“材料交接-本人谈话-宣告仪式-列入矫正”的接收工作思路,自收到交接材料后,及时找本人进行谈话,择日走访,了解家庭情况,矫正人员日常表现情况,结合其工作生活的实际,安排好矫正监护人,建立帮教小组。

(三)加强管控,力促社区矫正与安置帮教无缝对接。加强管控,严格矫正程序,严肃矫正纪律。加强矫正人员的请假审批、走访、教育和其他监管工作,对违反监管制度的对象,协调有关部门依法采取行政处罚、收监执行等措施;为使社区矫正工作与安臵帮教工作顺利衔接,保证矫正人员解矫后不脱管、不漏管,渑池县司法局积极探索社区矫正与安臵帮教工作有效结合新思路,落实两个同步,实现社区矫正向安臵帮教的无缝对接。一是解除矫正与签订帮教协议同步。矫正期满之日,即由司法所长向解矫人员当面宣读《社区矫正期满宣告书》,-2-

在办理解矫手续同时,安排安臵帮教小组与解矫人员签订《帮教协议书》,直接纳入安臵帮教体系管理。二是个人档案材料移交同步。解矫后,矫正人员身份转变,原有的一套基本材料随之移交,重新建立归正人员一人一档,经过社区矫正后,这部分人员底子清、情况明,建档工作非常顺畅。

(四)重视帮扶工作,认真落实各项帮扶措施。妥善解决矫正对象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防止发生因生活无着落导致的安全事件;定期开展监管安全隐患大排查。通过排查,做到安全隐患早发现、早防范、早处臵,努力把矛盾消化在基层,把社区矫正人员稳定在基层。

二、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一)社区矫正缺乏法律支持。配套法规不完善。立法滞后是一个最大的问题。我国《刑法》规定,依据人民法院判决的内容不同,刑罚分别由公安机关、监狱、人民法院执行。社区矫正工作应是刑罚的一种,虽然中央对社区矫正工作作了明确规定,对组织实施社区矫正工作的机构职能进行了调整,《刑法(修正案)》目前予以明文规定,但相关配套措施极不完善,职能无编制机关的明文调整;司法行政机关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管机关,应赋予哪些职能还不够明确;干警执行过程中维护自身安全的刚性措施缺乏。现在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的《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以下简称两高两部办法),办法中对开展该项工作的内容、程序规定过于笼统,各部门之间的权利与义务不明确,托管、送达利回执的方式、有关矫正档案资料没有详

细说明,这些问题让基层单位在实践中不便于操作,造成有关单位之间工作互相扯皮、跨省市犯罪或流动人口犯罪的矫正对象脱管、矫正程序不统一的现象发生。从而使社区矫正工作效果打折扣。在开展社区矫正的过程中,最头疼的问题就是矫正对象不服管理。虽然根据两高两部的规定有权对矫正对象进行警告、治安处罚、收监执行等措施,但是,在实践中仍显得空乏无力。主要原因是基层司法所在社区矫正中只是工作主体,且没有明确的法律支撑,工作底气不足,难以显示执法的威严。同时,在依法管理和执法中容易产生分歧,出现尴尬的局面。

(二)异地矫正执行衔接难。有的法院、监狱,特别是外地法院、监狱等部门在矫正对象的判决书、裁定书及有关法律文书送达环节上还不规范,有的将法律文书直接寄达矫正对象所居住地的社区,有的将法律文书寄送到矫正对象居住地的派出所,至于矫正对象是否到居住地司法所报到,法院、派出所和社区并不知晓,这就可能造成少数矫正对象不能及时到社区矫正组织报到,接受矫正,并没有强劲的落实保障。衔接难主要是针对属于异地犯罪的矫正对象,包括外地人员在本地犯罪和本地人员在异地犯罪。这类人员在判决执行后,法院直接将法律文书寄到矫正对象所在地进行结案,对于罪犯释放后有没有回到所在居住地的司法所报到,有没有在外地打工,罪犯是否已接受监管,原审法院根本无从得知,而当地司法部门也有可能出现只见法律文书而不见其人或只见其名不见其人的现象,造成漏管。

(三)民众对社区矫正工作难于认同。在绝大多数人的思

想意识中,犯罪就意味着“坐牢’(监禁),认为只有把犯罪人关在监狱里才是最安全和最使人放心的,担心把犯罪人放在社会上不安全、不保险,容易造成管理失控或者犯罪人会因得不到良好的教育改造而走上重新犯罪的道路;认为犯罪分子被判刑后却仍然留在社会上就等于没有受到刑罚处罚,或最起码是没有受到应有的惩罚。认为没有达到教育的目的,这种观念,深入人心且深根蒂固,所以,在社区矫正的实施过程中,有社会的群众甚至是社区工作人员都表现出过度的忧虑、恐惧,尽量避免与服刑人员接触,形成隔离带或者说是与外服刑人员保持特有的距离,这给社区矫正工作带来许多困难。

(四)人口流动大,易造成脱管。在市场经济体制下,给建立在传统属地户籍管理基础上的监外刑罚执行带来很大冲击。首先,大量的人口流动形成“人户分离”状况,有口无户、有户无口情况突出,外籍流动人口经商,不办理暂住户口,一些被判处监外执行的罪犯也混入其中,四处流窜,人户分离造成难以实行有效的监督管理。其次,人民法院对罪犯宣告监外执行后都是让罪犯白己到司法局报到,一般情况下有固定住址或固定职业的都能到辖区司法局报到并接受考察,而一些无固定职业、住所的监外执行罪犯特别是流窜犯被判处缓刑或裁定假释后,往往不回原籍司法局报到,跻身于人口流动大的城镇,行踪不定,长时间处于无人管理,其表现难以掌握,更谈不上日常管理,从而造成脱管失控的可能性增大。

(五)专职工作人员严重不足。社区矫正工作是一项专业性、知识性、政策性、纪律性、法律性要求都很强的工作。社

区矫正工作犯罪类型和种类不一,矫正对象遍布范围广,工作面宽量大,现有司法干警人员远远无法满足需要,大多数司法行政人员专业知识缺乏也制约着社区矫正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政治效果的发挥。目前,社区矫正工作还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如果没有良好的工作机制,没有一支强有力的司法行政队伍,没有专门的、专业的工作人员就很难达到既定的,预想的效果,很难实现有效改造罪犯的目的。就拿渑池县当前现状来说,司法局还没有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和科室,12个基层司法所共有22人司法行政人员,其中10个司法所有2名司法行政人员,2个司法所只有1名工作人员在职。而目前我县矫正对象年平均在360余人且逐年递增,遍及各乡镇、村、组,各乡镇社区矫正对象有增无减,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三、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一)社区矫正工作,首先是加强政法各部门的配合,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形成全力。公、检、法、司应加强沟通、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明确各部门职权、任务、职责范围,建立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对社区矫正工作能够统一程序、统一实施,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交付执行、执行变更、监管考察等良性的工作机制,杜绝在法律文书送达、罪犯转移等环节、发生断接的漏管、脱管和人户分离现象,审判机关应严格执行刑事诉讼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有关规定,及时送达有关法律执行文书。执行机关应加强对监外执行罪犯的管理监督,建立健全文书档案,把对监外执行罪犯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监管轨道,防止重新犯

罪,促进社会治安稳定,要彻底摒弃那种考察监督监外罪犯就是给犯人登记、存档的思想,把监外执行工作作为教育改造罪犯的系统工程来抓;把专门机构的监外执行工作与社区矫正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全面掌握监外罪犯的情况,社区矫正机构应加强对监外罪犯的日常管理,从解决他们的基本生活困难入手,为他们排忧解难,解除家庭、社会对他们的歧视现象,创造一个好的改造环境,使其在监外被监管考察期间能够遵纪守法,弃恶从善,自觉改造、重新做人。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对执行机关、审判机关在监外罪犯交付执行、执行变更、执行终止及监管措施等方面工作的监督。发现违法情况要坚决依法公正,对玩忽职守,不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对社区服刑人员分级管理,整合资源,提高工作效率。目前社会服刑人员包括管制、缓刑、暂与监外执行、假释四种情况。同时,每个社会服刑人员的个人情况、家庭情况和所处社区环境都各不相同。情况的多样性就要求可以对社会服刑人员进行分级管理,从而避免浪费有限的资源。对于主刑已经执行完毕只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社会服刑人员就可以采取基本管理。同时由于执行附加刑的社会服刑人员也是安臵帮教的对象,所以同是司法所职能的这两项也可以合并执行。对于年纪超过60岁、身体状况不好的,以及有正式工作的就可以采取联系社区居委会和其工作单位的方式进行积极管理。对于量化管理考核扣分较多的、对管理有抵触情绪的和暂与监外执行的服刑人员形成的“钉子”户,则应该投入较多的资源和精力

进行重点管理、重点解决。

(三)、强化保障,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础。为保证社区矫正工作顺利开展,有序进行,党委政府把社区矫正工作摆上位臵,纳入“平安创建”和综合治理的目标考核之中,作为“一票否决”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责任状,定期考核和奖惩,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负责的格局。要强化三个保障,努力为社区矫正工作的营造创造良好的工作氛围。一是提供舆论保障。通过报刊网络、广播电视及横幅、标语、橱窗和编印发放《社区矫正知识问答》等多种形式,向广大群众宣传社区矫正工作的性质、目的和意义,努力营造正确的舆论导向,使广大干部群众能够正确认识、理解和支持社区矫正工作。二是提供人员保障。从实际出发,通过招录、选调和转业军人安臵、聘用专职社工等途径,力求县司法局、基层司法所编制配齐,人员在职在岗,使社区矫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三是提供经费保障,建立财政保障机制,将社区矫正试点工作经费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实际情况逐年增加投入。同时,应加强基层社矫办的装备,对于工作在一线的基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应该配带统一标识,着制式服装,佩带统一印制的工作证,这样才能体现出我们的正规和整齐划一,树立司法行政机关执法部门的威信,在工作中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四)加强自律,严格社区矫正执法。为依法、规范履行社区矫正工作职权,严格社区矫正执法,安全监管社区矫正对象,切实维护社区矫正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合法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及社区矫正组织要全面履行法定职责,严格矫正工作纪

律,谨防出现腐败现象。社区矫正工作者要提高执法意识,公正、严明执法,不滥用职权,弄虚作假;不徇私舞弊、不隐瞒案情,包庇、纵容矫正对象违法犯罪;不刑讯逼供或者体罚、虐待矫正对象;不玩忽职守,泄露社区矫正工作秘密。同时,不得向矫正对象及其亲属索取财物,谋取私利;不收受矫正对象及其亲属的吃请、贿赂和馈赠;不利用矫正对象从事营利性的活动或者牟取其他私利;廉洁自律、建立健全廉政纪律准则,不非法将矫正对象的监管权交于他人行使。与此同时,对不按照向社区矫正部门汇报情况的,经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和记过处罚的完整机制。

(五)开展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为推进社区矫正工作,促进各项规定和制度的落实,提高社区矫正执法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可每年牵头组织一次社区矫正工作执法检查。成员可由政法委及公、检、法、司等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通过检查活动,促进社区矫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落实“首要标准”,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再犯新罪,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推进社会经济发展作出社会新的贡献。检查的方法可采取自查与督查相结合。制定自查由各基层司法所自查自纠,查漏补缺,整改落实;督查由县政治委牵头开展督促检查,执法检查组采取听取工作汇报,查看工作台帐资料,组织座谈等。检查结束后,汇总检查情况予以通报,并跟踪,针对性督促整改等方式,将社区矫正工作推向规范化、文明化、法制化的新局面、让社区矫正工作正真成为一所没有范围、没有墙院的“监狱”或者说是一所教育、改造犯罪、重

育社会新人的社会大学校的功能。

6.通泰街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篇六

(2014-05)

今年前三季度,洪塘司法所在江北区司法局的教育指导下,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的关心支持下,认真贯彻落实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要点,以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为核心,不断夯实社区矫正工作基层基础,强化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执法,依法稳步推进我所社区矫正工作,现就具体情况总结如下:

一、洪塘司法所社区矫正基本情况:

截止2014年10月份,我所累计开展审前社会调查12人,新接收矫正对象24人,解除矫正20人。目前在册社区矫正对象43人,其中缓刑31人、假释8人、保外就医1人、暂予监外执行3人,累计警告2人次。截止目前,社区矫正对象无脱、漏管现象的发生,社区矫正对象重新犯罪率为0%。

二、规范运作,深入推进社区矫正工作

(一)成立社区矫正工作领导机构,建立社区矫正领导网络。一是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分管领导担任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综治办、司法所、公安派出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司法所,司法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二是各社区成立了矫正工作小组,由社区主任、书记任工作小组组长,主要协助抓好社区矫正对象的日常管理和帮助教育。

(二)我所以《社区矫正实施办法》为准则,规范社区矫正执法。一是严格按照《实施办法》落实各项监督管理措施,严肃社区矫正纪律,做到学习定期化、劳动长期化、请假制度严格化。二是组织社区矫正对象集中学习《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办法》中的报到时限、外出、请销假、警告、收监等相关条例进行了具体的解析,并将新《办法》与以往的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进行了比较,使社区矫正对象能更好的遵守新的规定;三是按照司法部下发的社区矫正执法文书,规范社区矫正工作日常管理,全面加强台帐的统一和规范。社区矫正对象进入矫正环节后,司法所对辖区矫正对象的情况进行了调查,到对象家中和所在社区进行走访,全方面掌握社区矫正对象的基本情况、罪事实、家庭背景、思想状况等,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谈话,告知相关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社区矫正期间应该遵守的相关法律规定。通过走访了解到社区矫正对象张某和他妻子关系不是很好,通过多方面沟通教育,多次谈话,消除他们夫妻之间的隔阂,最终使他们夫妻关系得到改善。针对不同的矫正对象,分类管理,为每个社区矫正对象建立规范的“一人一档”档案,明确矫正责任人和矫正志愿者,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方案。同时,我所还要求社区矫正对象每月向司法所矫正工作人员电话、来人汇报思想及生活工作动态。

(三)抓重点人群。上半年,我司法所对在册的1名重点矫正对象进行了重点监控。针对邪教矫正对象的特点,对邪教矫正对象心理矫治工作,专门聘请心理老师,通过心理疏导纠正其不良心理。为强化帮教工作,我司法所联合街道相关部门对邪教类社区矫正对象进行一对一帮教谈话,现场大家相互了解了一些基本情况,开展了谈话教育,讲述了犯罪给社会、家庭、自己所带来的危害性。通过加强与监护人的沟通,探讨创新帮教办法,实现全面监管和帮教。

(四)、规范社区矫正工作

严格按照社区矫正办法实施日常管理,固定每月集中教育时间,确保每月集中教育不少于8小时,完善集中教育内容,形式多样化,做到每次上课的内容多样化,通过观看视频宣传片、要求律师坐讲座、假释对象进行现身说法等各种方式达到集中教育实际效果。建设社区矫正公益劳动基地,充分发挥社区矫正公益劳动的惩戒、教育和塑造功能。

(五)、大力开展公益劳动园建设

甬新公益园自2013年9月开园以后就受到“菲特”台风的的影响,园内农作物受损严重。台风过后,洪塘司法所根据社区服刑人员作息时间,依照集中劳动为主,个别劳动为辅的原则,合理安排他们到公益园内劳动。及时对园内的农作物进行重新的翻种,以最快的速度恢复园内的作物生长,将损失减少到最小。今年来,洪塘司法所多次将公益园收获送往洪塘福利院、洪塘消防中队。现阶段,公益园内又种下,辣椒、番茄、青瓜等多种类蔬菜瓜果。

洪塘司法所将会坚持长期在甬新公益园里组织公益劳动,将种植更多品种的公益环保蔬菜、瓜果,送往更多的社会福利部门。

三、下一步计划

1、加强业务学习,提高社区矫正工作质量。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和矫正志愿者的培训,不断提高社区矫正工作队伍的政治业务素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

2、进一步规范社区矫正的日常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各项规定,按照社区矫正工作流程、工作制度,规范管理,依法监督,保证社区矫正质量和社会效果。

7.xxx司法所社区矫正工作汇报 篇七

简要汇报

2010,XXX司法所认真贯彻省、市、区有关开展社区矫正文件规定,加大工作力度,全面落实各项措施和工作制度。我们结合实际,扎实开展工作,做到管理有序,认真管教和改造好社区矫正对象,严格执行监管职责,较好的完成了全年工作任务。现将工作做以简要汇报: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底,全街共接受社区矫正人员XX人,在册人员XX人,其中缓刑XX人、假释XX人、管制XX人。

二、建立健全社区矫正工作机制

1、加强组织建设,组建高素质的工作队伍。

根据《XX区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们xxx街道以党政领导、综合牵头、社会参与、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工作思路,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建立一套工作机制,保障了社区矫正工作的正常运行。在xx个社区分别成立了社区矫正工作站,并且由社区退休干部等组成了社区矫正工作志愿者队伍。2完善规章制度,确保社区矫正工作衔接到位。

在社区矫正宣告大会后,我们xxx街道立即召开了动员会,对社区矫正工作进行进一步的落实。社区服刑人员陆续到司法所或社区进行宣告,签订接受社区矫正保证书,并且与其谈话,了解矫正对象的生活情况和心理状态,消除他们心理负担和思想顾虑。

三、存在的实际困难

当前,社区矫正工作尚处于试行阶段,由于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工作也处于摸索阶段,因此,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实际困难和问题。

1工作安置难落实

由于当前社会就业形势的变化,对于有就业愿望的矫正人员,作为城区街道,有一定的困难。生活安置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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