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2024-10-05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精选8篇)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一

1、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同其他两委干部和村民代表做好村民宣传工作,鼓励村民参加农村养老保险。2012年全村参加新农保的有732户,60岁以上,目前已享受基础养老金的有154名,做到应保全保。

2、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申请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并负责培养教育和考察,按照党员发展工作的方针和原则,有计划地提出发展党员的意见,按入党程序办理、接受党员和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经常对党员惊醒党风党性、党纪的教育。

3、配合上级部门做好村级组织换届工作,对我镇6村2居进行走访摸底,发放调查问卷一百余份,约谈两委干部及村民代表15人次,对主要干部之间关系、村两委之间关系、干群关系以及影响换届选举的重难点问题等综合情况进行分析、分类,有针对性地制订了应急预案。

4、整理推广“文建明工作法”迎检材料。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二

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立的必要性研究

关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必要性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 现行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难以为继是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根本原因。

现行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目标人群定位出现偏差, 从一般意义上讲, 越是贫穷、年龄越大的农民对社会养老保险的需求越强烈。但是, 目前的政策恰好相反。现实农村养老保险走的是一条“保富不保贫”的路子。我国农村养老保险采取的是农民自愿的原则, 即鼓励具备投保条件的农户参加社会养老保险。因此, 目前开展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大多数是比较发达的地方, 参加养老保险的人几乎都是农村的富裕村民。他们即使不参加养老保险, 今后的养老也不会成太大的问题。未来养老将面临困难的恰恰是那些养老保险未覆盖到的不发达地区和没有能力投保的贫困村民。这种“保富不保贫”的养老保险制度, 无法从根本上解决广大农民的养老问题。应当肯定, 1992年起开展的农保工作, 为农民提供了一个老有所养的制度安排, 发挥过应有的积极作用。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第一, 保障水平低, 无法满足农村养老的基本生活需要。由于现行农保在缴费标准上实行10个档次, 大多数参保人员都选择低档次缴费, 基金积累数额较少, 达到养老年龄时领取养老金的标准也较低。第二, 制度设计不够规范。在制度设计上考虑农村和农民的特点不够, 尤其在保障原则、政府责任、筹资方式、缴费基数、缴费比例、待遇享受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尚需进一步完善。第三, 政府责任不到位, 财政投入不够, 中央未投入财政支持。第四, 基金增值渠道单一, 保值增值难, 存在较大的贬值风险。

(二) 人口老龄化加快是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直接原因。

近年来,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 数以亿计的青壮年农民流入城市打工, 导致农村的老年人绝对数量和老龄化程度超过了城镇。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数据统计分析, 我国60岁及60岁以上农村老年人口有8 557万人, 占老年人口总数的66%, 农村人口老龄化程度高于城镇1.24个百分点。我国农村老年人因老返贫的现象比较普遍, 这部分人是容易被忽视的庞大弱势群体。解决养老问题、保障农民基本生活, 农村比城市更为紧迫。由此可见, 人口老龄化的加快和农村养老需求群体的增加是提出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直接原因。几千年传统的家庭养老受到前所未有的严重冲击, 这一客观现实及未来的紧迫形势, 促使我国必须关注农民社会养老的制度建设问题。

(三) 农村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是建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助推器。

目前在我国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保障中, 以家庭养老为主, 主要依靠的是土地保障和子女养老 (更突出表现在养儿防老) 以及极少部分的个人储蓄养老。然而,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建立和逐步完善、集体经济的解体、家庭规模的缩小和计划生育的实施, 随着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就业, 家庭空巢化日益普遍等原因, 农村家庭保障功能弱化。一方面, 随着工业化和现代化的快速发展, 城镇化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减弱了家庭的凝聚力, 家庭成员互助功能越来越小;另一方面, 农民收入增长缓慢, 农村家庭养老难以满足养老需求, 使农民的养老问题可能面临既缺乏经济支撑, 又缺乏家庭保障的“双重困难”。

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特征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将采取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模式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方式。年满16周岁、不是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均可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1.养老金待遇增加了基础养老金与旧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相比, 新制度在建立个人账户的基础上, 增加了基础养老金部分, 基础养老金是由市区两级财政进行补贴的。目前制度设计试点地区的基础养老金从55元起步, 地方可在此基础上提高但不能降低当地基础养老金标准。

2.建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筹资机制这是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最为显著的特点, 也是新、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根本区别。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实质上就是一种农民个人养老储蓄, 而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 由农民根据自身情况自主选择缴费档次, 有条件的村集体还要对村民参保缴费给予适当补助。

3.与现有城镇养老保险制度可衔接,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了所有老农保的账户都可以直接进入新农保, 无论过去缴费额多少, 对过去的缴费年限制度都完全承认, 所领取的基础养老金不存在歧视性的待遇差别。

三、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运行中应注意的问题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体制上的一次创新, 它克服了原有制度中存在的一些缺陷。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也面临着一系列问题, 这些问题的解决直接影响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否能可持续发展。

1.要明确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中各级政府的财政责任。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通过建立各项财政补贴机制, 构建普惠式的农民养老金制度。目前在各试点中明确了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中的责任, 要加大政府财政投入, 进行政府补贴。

2.要加快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立法保障。由于国家关于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政策变化无常, 各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办法普遍缺乏法律规定性, 这会给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运行带来麻烦, 比如保险对象不明确、保险资金来源不稳定、保险管理方面的随意性和盲目性等, 使农村养老保险具有很大的不稳定性。

3.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三

一、立足惠民主题,致力改善民生

近年来,兴安县在加快发展县域经济的同时,将致力改善农村民生、惠及广大农民群众、共享经济发展成果列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科学发展的重中之重,不断地进行探索实践:2005年,积极争取列为全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县,有效解决农民看病难题;2008年,在全区率先实施农村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制度,有效解决失地农民养老难题;2009年争取列为全区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试点县,有效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差的难题。

在被列为全国首批新农保试点县后,兴安县快速启动了试点工作。成立了以15个相关部门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在全县深入开展新农保试点工作调研的基础上,精心制定下发《兴安县实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方案》和《试行办法》,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目标。创新出台推进新农保试点工作一系列激励政策,真正做到优势力量向试点工作集聚,优惠政策向试点工作倾斜,财政资金向试点工作集中,井然有序地推进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工作。

二、把握关键环节,科学有序推进

1、深入宣传发动。一是广泛动员。为让新农保制度家喻户晓、 深入人心,吸引更多群众参保,兴安县层层召开县、乡镇、村、组动员大会,广泛宣传新农保工作的目的意义;印发《兴安县新农保知识问答》4.2万张,发放宣传资料18万份,出版宣传专栏136期,张贴宣传标语4000多张,发送手机短信5万余条;并在县电视台、《灵渠资讯》等媒体开辟专栏进行宣传。二是发放信函。对一些外出务工的农民,通过其家属和亲戚找到其联系号码或地址,通过电话联系和邮寄《告农民朋友一封信》等方式进行告知。三是摸清底数。派出专门工作组,入村入户进行详细调查,并进行登记造册,做到“不漏一村、不漏一户、不漏一人”。四是集中发放。分别到各乡镇、重点村举行60岁以上老人集中领取养老金仪式,以年满60周岁以上的农村户籍老年人参保时不用缴费,每月都能领取基础养老金的事实,现身说法,吸引群众参保。

2、提升经办能力。一是提供经费保障。从财政资金中专门列支120万元,作为新农保试点工作启动经费;财政预算430万元,作为财政对参保人员的缴费补贴;上级补助资金,坚持按时足额兑付。二是配强工作队伍。在县级经办机构配备8名工作人员,在全县10个乡镇设立了劳动保障事务所,各乡镇还抽调人员成立了专门工作组,在每个行政村配备一名兼职协管员,实现县、乡镇、村上下联动,网络健全,运行有序。三是强化能力培训。分层次分类别地对县、乡镇、村新农保工作人员进行政策法规、办理流程、操作规程、参保办法、表格填写等方面培训。四是完善办公设施。给每个乡镇保障事务所配备了2台以上电脑、1台打印机、1台复印机。及时安装、应用新农保信息系统,快速利用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管理,大幅度提升经办效率。

3、“手牵手”服务。为真正方便群众,做好“手牵手”服务、“心贴心”交流,兴安县采取多项便民措施,开展了“三进村”活动。一是证件办理进村。农村很多老人没有第二代身份证,无法办理入保手续。县公安局抽调工作组到各乡(镇)、村屯进行上门服务,加班加点集中办理身份证和新户籍本。二是复印设备进村。采用了“搂着打印机、抬上复印机下乡”的“一线工作法”,免费为参保农民复印所需的证件资料。三是经办服务进村。兴安农村合作银行特别印制了新农保的现金缴款单,除入保姓名和金额之外的其他项目都已经事先印制好,极大地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农村合作银行还定期到村屯的指定地点,由村委干部、银行的信贷员实行一站式缴费服务。

4、部门齐抓共建。实行了新农保工作县领导联系乡镇、县直部门包村制度,每个县四家班子领导联系一个乡镇,每个县直单位联系一个行政村。全县建立起“主管部门牵头、成员单位参与、上下整体联动、部门齐抓共建”的工作格局。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动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克服困难,创造性地开展工作;组织、宣传、编办、发改、公安、民政、财政、国土、农业、计生、残联、统计等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在组织发动、宣传报道、人员编制、补贴资金配套、工作经费落实、人口数据、农村户籍以及重度残疾人、五保、低保等困难对象的核定等工作环节上,根据各自职责分工,积极配合做好各项工作。

三、大胆创新机制,合力克难攻艰

兴安县立足实际,探索创新,科学整合资源,凝聚工作合力。

1、创新激励促进机制。一是激励工作先进。县财政安排专项经费,对完成任务较好的乡镇、村实行奖励。湘漓等乡(镇)在县级奖励的基础上,对在规定时间内参保率达到80%的行政村,另行给予奖励。二是鼓励延长缴期。率先实行“参保人年满60周岁,缴费年限超过15年者,每增加一年缴费,其基础养老金每月加发2元,加发部分的资金由县财政支出”的奖励办法。三是激发村干热情。县财政按照每人每年360元、720元两个档次的标准,分别对参加新农保的半额补贴、全额补贴村干部实施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计入其新农保个人账户。县财政代缴养老保险费每年按5%的比例遞增。四是计生奖扶推进。年初,县财政已专项预算80万元,对符合计生条件且参加新农保的部分农村计生家庭,在其本人缴费的基础上,每年给予100元的缴费补贴,划入其个人账户。五是企业让利跟进。联通公司兴安分公司对参加新农保的新老用户予以奖励,凡参保者只要入网联通预存100元话费或老客户一次性交100元话费,给予参保人30元新农保个人帐户资助。

2、创新末位追究机制。对各乡(镇)新农保工作进度情况实行日报、周评制度,定期在全县范围内进行完成任务数、参保率、发放率排位通报。对连续两周排在最后一名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要向县委作出说明,并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3、创新评比考核机制。为确保年内实现新农保参保率达到80%以上,发放率达到95%以上的目标任务,兴安县委、县政府与各乡镇签定新农保工作责任书,要求限期完成、按时推进。并将新农保工作进展情况纳入年度岗位责任制考核重要内容,未按期按进度完成任务的乡镇,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一等奖;对县直各单位实施分片包干责任制,对其联系村、联系点没有完成参保率任务的年度考核不得评为“十佳单位”。

4.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四

今年以来,烟袋乡新农保在烟袋乡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加强内部管理为重点,确保农保工作规范运行和发展为目的,按照年初制定的责任目标,结合工作实际,稳步推进我乡新农保工作,大胆探索农牧民社会保障工作,做好在基层的政策落实工作,加快农村改革发展综合建设步伐,提高农村老年人的生活质量等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从根本上解决了本乡农村居民“老有所养”的问题。

我乡幅员辽阔人口居住分散,给开展新农保的工作带来了一定阻碍,但在乡党委政府的带领下,本着“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基本原则,坚持政府引导和农村居民自愿参保相结合,坚持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从农村实际出发,不畏艰辛深入每个村组广泛宣传,发放宣传手册1500余份,并悉数到农牧民家中详细讲解,让农牧民深知新农保的好处。

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五

自20__年7月,我旗纳入城镇居民和新型牧区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地区以来,旗委、政府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措施,加强领导,强化宣传,落实责任,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制度建设方面。出台了《__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实施办法》,对我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的任务目标、主要内容、管理与服务、相关制度衔接、组织实施等进行了详细说明。按照实施办法规定,凡具有我旗户籍、年满16周岁、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均可参保。参保人员可在每年100元至1000元等10个档次中选择缴费额度。年满60周岁人员不用缴费,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目前我旗符合条件的60周岁以上城乡居民已全部领取基础养老金。考虑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偏低,旗政府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咳嗽略30元,达到人均每月90元,旗政府再次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人均月增30元,达到人均每月120元。另外,70周岁、80周岁以上老年人每月分别增加10元、20元的高龄生活补助。此外,为规范基金使用管理,更好地维护基金安全,我旗经办机构建立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并按照规定建立了信息披露制度。

(二)参保缴费方面。20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完成全覆盖(20873人),参保缴费10975人,其中:实际缴费7459人、低保重残3516人。享受待遇2386人,其中:60-69周岁1320人、70-79周岁803人、80周岁以上263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累计征缴184.5万元,各级财政补助共计拨付110.6万元,其中:中央4.8万元、自治区56.6万元、盟市级41.6万元、旗级7.6万元。基金支出353.5万元,累计结余419.3万元。

二、采取的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旗委、政府高度重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成立了高规格的领导小组,各苏木镇也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在全旗形成了旗政府主导、人社部门主抓、相关部门配合、各苏木镇主办、嘎查(社区)广泛参与的工作推进机制。

(二)畅通宣传渠道。根据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关于开展城镇和农村牧区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集中宣传工作的通知》(锡人社办字〔2012〕70号)精神,我旗通过多种形式,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进行广泛宣传,让群众了解政策、掌握政策、理解政策。一是发挥苏木镇、社区、嘎查干部贴近群众的优势,选派业务精、懂蒙语的工作人员深入基层,帮群众算好对比帐,消除参保顾虑,调动群众参保的积极性;二是利用电视、广播等多种新闻媒介,全方位、多层次、广角度、大规模开展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宣传活动;三是通过悬挂宣传条幅、张贴宣传标语、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深入开展政策解读和法规宣传,使群众明白参保政策和参保流程。

(三)精心组织培训。通过以会代训的形式向各苏木(镇)长、嘎查长、劳动保障员、代办员详细讲解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以及业务经办流程,切实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

三、存在的问题

(一)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水平较低。按照国家规定,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人均每月60元,水平较低。为切实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提升居民生活质量,我旗将基础养老金水平陆续提高至人均每月120元。但相对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仍然较低。

(二)政策宣传力度不够。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认识不足、宣传不够,仍然是当前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部分城乡居民对政策了解不深、理解不透,担心政策变化和参保资金的安全性。年轻人觉得养老问题遥远,积极性不高,影响城乡居民的参保积极性。

(三)基层领导重视度不够。个别苏木镇、嘎查干部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宣传工作力度不够,一是征缴率较低,最低仅为24%,目前我旗只有巴彦图嘎苏木征缴率达到100%;二是缴费标准不高,一些嘎查参保人全选一个缴费档次,而且是最低的缴费档次。以2013年为例,全旗缴费100元的有 5837人,占到缴费总人数的76%。

(四)旗财政共计欠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补助181.58万元。20欠拨75.54万元,其中:自治区51.1万元、盟级16.4万元、旗级8.04万元;2013年欠拨106.04万元,其中:中央99万元、旗级7.04万元。此外,低保重残人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由旗财政代缴,按每人每年100元计算,2012年旗财政应缴纳35.16万元、2013年旗财政应缴纳35.1万元,共计70.26万元未到位。

(五)代办员工作积极性不高。代办员待遇偏低,且大多业务水平不高,再加上我旗牧区地域分布广、居民居住分散、交通不便,气候条件恶劣,代办员上门服务困难,加大了工作难度。

四、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扎实推进“十个全覆盖”工程,3年内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100%。按照“十个全覆盖”中“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工程”要求,2014 年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90%、征缴率达95%、我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征缴率达到100%。

(二)继续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力争到20达到人均每月200元。在连续两年提高基础养老金水平的基础上,继续积极争取上级财政投入力度,力争人均每月提高20元,达到人均每月140元;20再提高30元,达到170元;2016年再提高30元,达到200元。

(三)进一步加强宣传发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不断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和各项配套措施,加强教育和引导,增强苏木镇、嘎查干部的责任感和工作积极性。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创新工作方式,组织和引导城乡居民自愿参保。同时,加大宣传工作力度,采取多种形式广为宣传,努力扩大参保面,提高参保率。

6.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六

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发[2009]32号)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新农保试点工作的通知》(人社部明电[2009]2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现就开展2011年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新农保)试点工作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在先行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建立与我镇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覆盖范围不断扩大、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保障方式多层次、资金来源多渠道,制度法制化、管理规范化、服务社会化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

二、基本原则

我镇新农保试点的基本原则是“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一是从我镇农村实际出发,低水平起步,筹资标准和待遇标准要与经济发展及各方面承受能力相适应;二是个人(家庭)、集体、政府合理分担责任,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三是政府主导和农民自愿相结合,引导农民普遍参保。

三、目标任务

探索建立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新农保制度,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与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社会救助等其他社会保障政策措施相配套,保障农村居民老年基本生活。2011年完成参保缴费人数15080人,发放养老金人数3427人,2011年参保率达到90%以上,2015年基本实现全覆盖。

四、加强领导、成立机构,各部门协同配合,确保新农保工作顺利开展

为确保2011年新农保工作顺利完成目标任务,我镇成立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领导试点工作,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及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指导、检查考核各村试点工作。各村也要成立相应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机构,领导本村新农保试点工作,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1)强化领导,明确职责。

1、实行镇村干部包干制。全镇共26个单位挂钩到村(社区),落实具体任务,各村任务落实到包村镇干部、村干部及镇挂钩单位干部职工,具体任务安排见《xx镇2011年新农保工作任务安排表》。

2、确保组织领导到位,镇党政主要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具体包村,镇干部包村、村干部包组,挂钩单位负责人要组织本单位干部职工,负责完成所分配的任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2)各部门要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1、镇劳保所作为新农保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要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切实履行新农保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新农保的统筹规划、方案制定、统一管理、综合协调等工作。

2、xx派出所负责提供全镇农村居民户籍认定,及时提供各行政村和有关单位居民人数、年龄结构状况等相关数据及基本情况,并组织专人进村入户为行走不便的老人办理二代身份证。

3、信用社负责录入统计参保人员信息,为参保群众开户或开具缴费凭证,并及时把缴费凭证联上送镇劳保所,方便了劳保所对参保人数的汇总及表格上送。

4、镇计划生育服务所负责全镇计划生育家庭户的参保工作,及时为计划生育家庭户报销参保费,使计划生育家庭户享受到实惠。

5、镇民政办负责提供全镇农村五保、低保人员分布、年龄结构状况及每年增减情况,审核登记低保人员,代扣代缴个人缴费部分,并做好农村享受五保、低保人员的公示、造册、报备工作。并提供全镇残疾人登记、申报和初步认定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残

疾人的有关数据,做好农村重度残疾人的公示及分级分类确认工作。

6、镇文广站要充分发挥宣传媒体作用,负责利用广播、电视、海报等多种宣传形式对新农保政策、方案、实施办法等进行宣传。

7、镇政府负责本镇新农保的征收、发放、管理等相关工作。村委(社区)负责新农保参保登记、缴费档次选定、待遇领取、关系转移接续等业务环节所需材料的收集与上报,负责向参保人员发放有关材料,通知参保人员办理待遇领取手续,并协助做好政策宣传与解释、待遇领取资格认证、摸底调查、农村居民基本信息采集、公示等工作。

8、各单位要按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五、工作措施

(1)召开动员会。镇动员会召开以后,各村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及时召开村干部、村民代表动员会,部署全村新农保工作。

(2)做好舆论宣传工作,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进万家”宣传活动。各有关部门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采取各种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电子政务、远程教育、宣传栏、黑板报、橱窗、广播、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和进村入户讲解等形式,全方位宣传新农保,详细解读政策规定,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介绍新农保的好处,努力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利用圩集日上街设立政策咨询宣传点,发放新农保宣传资料小册子,向广大农民群众宣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做到家喻户晓。

(3)实行每日汇报公示制度,及时掌握工作动态。

1、镇直各有关单位要安排专人负责,每日下午5:00后把新农保工作进度情况汇报到镇党政办公室,镇党政办公室将有关数据统计好,次日上午向主要领导汇报进度情况,对进度较慢的村或单位,加强指导和督促。

2、每天公示、更新各村工作进度排名情况,使各工作组形成一种你追我赶的竞争氛围。

3、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包村组长及有关单位领导人工作汇报会,共同研究,找准工作的突破点,及时处理遇到的疑问和问题,部署好本周工作。

(4)以身作则,以点带面,镇工作人员既是工作者,也是参保者或负责家属参保责任人。

1、对于全镇的干部职工及村干部,必须以身作则,村干部要自己先参保,要动员自己符合条件的亲属参保。各单位要填写好《xx镇干部职工亲属(xx籍农业人口)参保情况登记表》,做好参保登记,并上交到镇劳保所。

2、各单位一把手要动员凡是有亲属是xx籍16岁以上农业人口的干部职工,负责其亲属参保。

3、找准突破口,先入户动员有影响力的、有号召力的、马上能领取养老金的、支持配合工作的对象,开好头,以点带面开展工作。

(5)及时公示符合发放养老金的人员,使农民尽快得到实惠,激发农民参保积极性。

7.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总结 篇七

广西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于2009年9月1日正式启动试点,第一批试点县(市、区)14个,到2012年1月1日,全区109个县(市、区)全部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比国家要求提前半年实现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全覆盖。这项惠民工程自开展后受到了广大农民的欢迎,但是,广西在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

1.1 家里没有60周岁以上老人的中青年农民参保积极性不高

主要原因:一是有顾虑,对政府不信任,担心十几年后政策改变,负担增加。二是现在还不是考虑养老的时候,还不如把钱投到其它方面更合算。三是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性大,联系和缴费比较困难。到目前为止,广西大部分县(市﹑区)参保率都在80%左右,有的农民是在乡镇干部上门动员说服的情况下参保的,这部分人继续参保十几年的难度很大。也有的群众认为,现在不缴社会养老保险费,将来自己年满60周岁以后可能也一样领到养老金,干脆等几年后看看政策有没有变化再缴费也不迟。

1.2 政策宣传不到位

大多数农民对新农保政策一知半解,只知道有这么一个政策,至于政策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很不清楚,他们不知道现在缴100元养老保险费15年后自己老了可以领多少养老金,也不知道这种养老保险还有政府补贴。现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要集中开会宣传政策比较难,单靠发一些宣传资料给群众,很多农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对政策不理解,不能深刻领会。

1.3 保障水平偏低

从2013年1月起,广西的新农保基础养老金已经从原来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75元,凭祥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至120元,是目前全区各县(市、区)城乡基础养老金标准最高的县(市)。从理论上讲,养老保险基金所提供的经济补偿水平只能以满足劳动者的基本生活需要为基准,我国也是按照保基本、广覆盖、有弹性、可持续的原则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而每人每月75元,在现在的物价水平,是不能满足一个老人的基本生活需要的。因此必须根据物价水平和财政负担能力,政府适时提高入口和出口补贴,使养老金能真正养老。

1.4 村集体对参保人缴费补助不到位

按国发[2009]32号文件规定,“有条件的村集体应当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补助标准由村民委员会召开村民会议民主确定。”但在实际施行中,村集体出钱补助参保人的非常少。现在不少村集体有稳定的经营收入,但钱都用在其它方面,很少投入到补助参保群众,这种现象应当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

1.5 组织机构不健全,缺乏办公场所,人员配备不足

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人员一般是2~3人,除承担新农保政策的宣传和养老基金的征缴外,还承担着其它农村中心工作,影响新农保工作的正常开展。缺乏社会保障的专业人才,县、镇新农保工作人员大部分由其它单位调入,不熟悉养老保险业务,有的人不熟悉电脑操作,村一级没有专职的养老保险专管员,群众参保缴费要到乡镇办理,很不方便,在村里也不能了解到有关新农保的政策。由于业务不熟悉,乡镇劳动保障事务所台帐资料错漏时有发生。广西2013年开始实行银行代扣代缴养老保险费,劳动保障所与农民签订代扣代缴协议书,由村、组干部填写的协议书出差错的比较多,这也影响了工作的正常开展。

2 完善新农保工作的建议

2.1 进一步深入宣传新农保政策

新农保制度是一项重大惠民政策,但现实中很多农民没有养老意识,对新农保还是存在顾虑,要打消农民的思想顾虑,首要的问题便是宣传,要增加普及宣传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标语、图表、手机短信等进行广泛深入宣传,充分发挥乡镇、村等各级干部的作用,深入村屯,到群众中去,解疑释惑,把新农保政策宣传好、落实好,确保新农保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从而引导群众自愿参保,积极参保,长期缴费,长缴多得。

2.2 加强管理服务

特别是要坚决执行捆绑政策,按国务院规定,新农保制度实施时,已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农村户籍的老人,不用缴费,可以按月领取基础养老金,但其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捆绑缴费政策体现了社会保险制度中的权利与义务相对应这一普遍原则,世上没有绝对的权利,只有先尽到义务才能享受权利。其次,每个月底对60岁以上老人的生存状况进行资格审查,防止老人死亡后其家属仍然领取基础养老金,造成财政资金损失,发现冒领的必须追回。对60周岁以上可以享受基础养老金的人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审查参保人的年龄、家庭人口,防止为了逃避捆绑缴费,把60周岁以上的老人单独分户。参保人补缴社会养老保险费的不能享受财政的入口补贴。进一步完善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银行代扣代缴工作。广西今年全面实行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的银行代扣代缴,通过同参保人签订代扣代缴协议后从参保人的银行账户直接代扣,这样养老金更安全,群众更放心。但多数群众文化水平低,对金融业务不熟悉,很容易出差错,这就要求乡村干部、劳动保障所的工作人员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把这件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办好办实,认真仔细地填好每一个项目,每一张表格,少出差错,让群众满意。

2.3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优先,特别关注农村弱势群体

广西现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规定对农村五保户、重度残疾人员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可以免交养老金,由地方财政支付,但是对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失地农民特别是农村失独家庭没有实行政策倾斜,这些人员不能享受到免交社会养老保险费的待遇。要构建和谐社会,必须特别关注这些农村弱势群体。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农村失独家庭、失地农民家庭,他们对国家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政府不应该遗忘他们。建议对计划生育家庭、失地农民家庭、失独家庭,如果选择最低缴费档次缴费的参保人可以免交养老金,由地方财政支付。另外对于失地农民可以采取先保后征的政策,使他们失去土地养老保障后没有后顾之忧,特别是同时具备失地、失独的家庭,他们的子女养老保障、土地养老保障都没有,政府要抚养这些老人一辈子,没有达到60周岁以上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费由财政全额支付,60周岁以后叠加其他社会保障和保险制度安排(如计划生育户养老金、低保等)的月领总和基础养老金不能低于当地城镇职工的最低工资标准。对于计划生育夫妇,他们60周岁后叠加其他社会保障和保险制度安排(如计划生育户养老金、低保等)的月领总和基础养老金也只能略低于当地城镇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只有达到这样的养老保障水平,他们的养老金才能够养老,真正实现老有所养,没有后顾之忧。

2.4 真正落实村、组集体对参保人的补助

对于有稳定经营收入、有征地补偿款的村组集体一定要拿出资金对参保人缴费给予补助,各级政府要对村组集体对参保人补助进行监督。现在不少村、组都有一定的经济收入,如耕地、荒山、荒坡承包收入、征地补偿款、房屋出租收入、村组林场收入等,这些收入都用于村干、组干补助等其它方面,全体村民无法享受村组集体经济收入的实惠。只有把村组集体经济收入用于补助农民参保人,才能使全体村民享受到他们应该享受的实惠。有了集体补助,农民的养老保障水平就提高了,参保的积极性一定会显著提高。

2.5 加大农村养老保险的人才培养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一项政策性强、具有长期性、复杂性、涉及中国9亿农民的工作,需要文化水平高、懂政策、业务精通、责任心强的专业队伍。要通过公开招考、招聘、调入社会保障专业的大学生,具有社会保障相关知识、熟练掌握电脑操作的技术人才到县、乡、镇劳动保障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应建立社会保障专业的技术职称,对劳动保障所的工作人员进行全面系统的培训,执行职业资格制度,执证上岗。对文化水平低、素质差、没有资格证的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坚决调离工作岗位。在村一级应设立一名全额工资的社会保障员,专门负责农村五保、低保、新农合、新农保等工作。

参考文献

[1]邓大松,社会保险(第二版)[M].中国劳动社会保障出版社,2009-6.

[2]邓大松,薛惠元.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推行中的难点分析—兼析个人、集体和政府的筹资能力[J]经济体制改革,2010,(1):86-92.

[3]刘峰,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改革推进中的困境与突围[J].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社会保障制度,2012,(4):34-42.

[4]田清,王孔宪,广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现状及对策[J].人事天地,2012,(3):26-28.

[5]崔红志,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适应性的实证研究[M].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2,(12):51.

8.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问答 篇八

1.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创新的显著特征是什么?

答:最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实行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相结合的养老待遇,国家财政全额支付最低标准基础养老金;二是实行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办法,地方财政对农民缴费实行补贴。

2.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与原有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区别是什么?

答: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与原有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以下简称老农保)相比具有许多鲜明的特点,主要有:(1)老农保没有明确的财政补贴标准,只有集体经济适当补助,随着经济体制的转换,集体经济补助也没有了。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明确规定,国家财政直接支付基础养老金,省、县两级财政对参保人员给予补贴。(2)老农保是参照商业保险模式设计的,养老金待遇完全由个人账户积累总额确定,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参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模式,实行基础养老金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模式,基础养老金由国家财政出资,今后的基础养老金领取标准将根据社会经济的发展逐步递增。

3.新农保试点的任务目标是什么?

答:2009年试点面达到省县(市、区)总数的10%左右,参保人数占全省农村居民总人数的10%以上。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年扩大试点范围,尽早实现全覆盖。

4.参加新农保政府如何给予补贴?

答:农村居民参保缴费时,地方财政为参保人员给予定额补贴。补贴标准为:缴费100元补贴30元;缴费200元补贴35元;缴费300元补贴40元;缴费400元补贴45元;缴费500元补贴50元。所需资金,省级财政补助60%,试点县(市、区)财政补助40%。对农村重度残疾人等缴费困难群体,由试点县(市、区)政府为其代缴部分或全部最低标准的养老保险费。

5.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参保范围?

答:行政辖区内具有农业户籍,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未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可自愿参加新农保。

6.缴费档次如何划分?

答:参加新农保的农村居民要按规定缴纳养老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年缴纳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五个缴费档次,参保人每年可自主选择一个档次缴费。

7.领取养老金的条件有那些?

答:新农保实施后,参保人年满60周岁,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农村有户籍的老年人,经试点县(市、区)农保经办机构审批后,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支付终身,但其在试点地区符合参保条件的子女应当参保缴费。

8.新农保的缴费年限是多久?

答: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其间因特殊情况可以间断,只要累计满15年即可。地方可以采取按年缴费方式收缴保费。

9.离退休年龄不足十五年的如何参保缴费?

答:新农保试点开始时,年龄在46~59周岁之间的农村居民,缴费不足15年的,可按实际年限缴费,也可采取一次性补交保费的办法,最多不超过所差年限,地方财政补贴应同时到位。试点启动后,45周岁以下参保人不享受一次性补缴政策,应按年缴费,累计缴费不得少于15年。摘自《慧择保险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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