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工作量化考评方案(精选10篇)
1.教学工作量化考评方案 篇一
江陵二中班级德育工作量化考评方案
项目一升旗仪式(10分)由团支书检查抽签班级的出勤及质量情况,算出相应出勤分和质量分后评出勤等级和质量等级,评一次B扣除0.5分,评一次C扣除1分。
1、出勤等级评定:①出勤人数基数=班级总人数-扣除人数;②参照出勤人数基数,若实到人数≥基数,则出勤等级为A等;(基数-4)≤实到<基数则为B等;实到<(基数-4)则为C等;
2、质量等级评定:①质量分(6分)=端庄肃穆(2分)+国歌嘹亮(2分)+静听讲话(2分),一项不合格扣除相应分数。②质量分为5-6分等级为A,3-4分为B,1-2分为C。项目二两操情况(10分)由各班班长检查抽签班级的出勤及质量情况,算出相应出勤分和质量分后评定出勤等级和质量等级,评一次B扣0.5分,评一次C扣1分。
1、出勤等级评定:①出勤人数基数=班级总人数-扣除人数;②参照出勤人数基数,若实到人数≥基数,则出勤等级为A等;(基数-4)≤实到<基数则为B等;实到<(基数-4)则为C等;
2、质量等级评定:①质量分(6分)=队伍整齐(2分)+专心认真(2分)+动作规范(2分),一项不合格扣除相应分数。②质量分为5-6分等级为A,3-4分为B,1-2分为C。项目三纪律、规范(20分)行为(8分)+纪律(6分)+仪表(3分)+班容(3分)
1、行为(8分):1人次通报(打架等行为)扣1分。
2、纪律(6分):就寝纪律1人次违纪扣1分。
3、仪表(3分):1人次通报扣1分。
4、班容(3分):班容(3分)=横幅和窗纸(1分)+桌面整洁(1分)+桌椅整齐(1分)”,每月抽查一次。项目四清洁卫生(10分)清洁卫生(20分)=教室(10分)+清洁区(10分)
1、劳动部通报一次B扣0.5分,通报一C扣1分。
2、无清洁区的班级教室通报一次则扣除双倍分。项目五学生寝室(25分)学生寝室分根据以下两方面评定:
1、日查结果通报2次B扣0.5分1次C扣1分;
2、周四大检查通报1次B扣除分,1次C扣2分。项目六宣传活动(15分)广播稿(4分)+征文(3分)+墙报(4分)+活动(4分)
1、广播稿件(4分)=数量分(2分)+质量分(2分):高
一、高二每周低于1篇者,高三每月低于2篇者,扣除数量分2分;稿件月录用数量低于1篇者扣除质量分2分。
2、征文征稿(2分)=数量分(2分)+质量分(1分):高
一、高二每月低于2篇者,高三每月低于1篇者,扣除数量分1分;录用低于1篇扣质量1分。稿件说明:①每月稿件截止日期是当月24号;②“征文稿”请注明,征文稿必须“个人创作”;
3、墙报壁报(4分)=内容分(2分)+质量分(2分):高一高二每月一期,高三两月一期,每期内容各异。若本期内容同上期内容一样,则视本期内容为0分,质量分另定。
4、活动(4分)=参与分(2分)+绩效分(2分):各类活动,参与班级得参与分2分,取得成绩得绩效分2分。项目七公物、干部(10分)公物干部(10分)=玻璃门窗(4分)+其它设施(2分)+干部工作(4分)
1、玻璃门窗(4分):1人次通报扣1分;
2、其它设施(2分):1人次通报扣1分;
3、干部工作(4分): 1人次通报(主要是值日未到岗、开会迟到或缺席)扣1分。另:普通班级附加5分。(本方案自即日起执行)
2.幼儿园教师量化考评方案 篇二
为了加强幼儿园内部管理,全面提高保育保教质量,充分调动教师保教保育工作的积极性,学校制定多元化评价机制,为教师奖金和竞争上岗提供科学依据,把幼儿园引向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的管理轨道,特制订本方案。
二、考评范围:本园全体教师
三、考核方法及评分标准:
(一)师德修养(10分)
每期期末学校组织全园教职工对每位教师思想素养、工作责任心进行民主测评,其中领导测评占40%,同事测评占40%,家长测评占20%,有下列情况的,在测评基础上扣分。
(1)有违法乱纪行为受到上级行政处分或刑事处分的该项记0分。
(2)上班时间做无关保育保教工作,影响工作者发现一次扣2分;
(3)因个人言行不当破坏领导与同志、同事之间关系,并造成一定影响者,该项扣2分。
(4)不能做到为人师表,语言、行为、穿着在幼儿中造成不良影响者扣1分。
(5)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一定影响者视其情节一次扣1-5分。情节严重者一票否决,该项记0分。
(6)私自接收幼儿,截留应上交的费用,除收缴费用外,并一例扣10分。
(7)不顾大局,对学校安排的工作不服从或消极、推诿、怠工者扣2分。不讲团结,在校院内与领导顶撞吵闹,或同志与同志吵闹谩骂发现一次扣2分;
(8)非法组织或参与封建迷信和xx活动者该项记0分,情节严重一票否决。
(9)其他有损教师形象的现象,学校视其情节扣分。
(二)出勤(30分)
全体教职工要遵守学校考勤纪律:做到全勤者记满分;婚、丧、产假时间,按有关规定执行。因事因病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无请假手续者视为旷工)。请假半天以内由业务园长审批,;请假一天以上由校长审批,批准后并安排好时间内的工作方可离岗。
具体要求如下:
(1)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写清工作代理人。每期请事假累计3天内记满勤。超过3天,事假每天扣本人平均工资的80%用于补贴分担其工作的教师。病假时间一学期累计6天内不扣工资,病假扣量化积分的分值为事假的一半,若累计超过6天,从第7天起,每天扣本人日平均工资60%用于补贴分担其工作的教师。
(2)学校不定时抽查发现不在岗一次扣1分,扣10元,校长查岗与中层领导查岗记录不相符,若有马虎不认真或舞弊行为并追究中层领导责任。
(3)上午在园时间7:50——11:00,下午在园时间1:50——5:00,时间段内不得早退和迟到,迟到或早退一次扣积分0.5分,旷课一次扣积分10分,若班级出现安全事故则追究该教师责任。考勤登记情况如与领导查岗结果不符的,除扣该老师5分外,再扣业务园长5分。
(4)上课、会议等集会,一次不到扣3分,迟到、早退视其情况扣0.5——3分。严禁带小孩,发现一次扣0.5分。
(5)临时中心工作不准请假,若情况特殊必须请假,每天扣20元.(三)常规教学管理(40分)
1、计划及备课 认真规范填写学期工作计划及周活动安排,活动内容安排合理、实用,并能认真落实在教学过程中按要求分ab两档,a档比例占30%,a档记10分,b档记8分。
2、上课(30分):在课堂教学中应充分体现课堂教学平等性、互动性、全面性和差异性的要求。注意培养幼儿自主合作、探究和创新能力。按课程表和各班作息时间表上课,不随意调课和上下课。
(1)因任课教师言行不当,造成幼儿厌学、出走和发生各种意外者,一经调查属实,每次扣1—5分。
(2)教师上课后不能按时组织幼儿上课,每次扣0.5分。
(3)教师上室外活动课时,需组织幼儿有序游戏,不得任由幼儿自由活动。发现一例扣该老师5分。若在组织活动时,造成安全事故的,扣当事教师2分,并追究相关责任。
(4)严格控制幼儿一周看电视的次数和时间。一周不得超过5次,每次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教育活动的内容除外。)
3、安全管理:(40分)
(1)无安全事故者得满分。
(2)班级中有保险赔付的,一次扣2分。(校外及疾病赔付不扣分)
(3)因幼儿教师失职造成责任事故的,性质特别严重的由上级机关追究当事人责任,本项不得分。
(4)饭后(早、午)、下课时间内,因教师失职,发生在谁的责任区谁负责,扣责任人2分。
(5)星期一升旗时,如果有小朋友跑到小学部看,扣当天值日老师1分,扣班主任0.5分。
(6)放学时发生学生走失(需要接的学生),一次扣班主任1分。
4、行为规范(30分)
(1)引导小朋友到校时不买零食不乱花钱,该项记3分,如果发现1人扣0.1分。
(2)教育幼儿不在墙上乱画、乱划乱涂沫,该项记5分。如果发现1人扣0.5分。
(3)教育学生爱护公物。各班的公物无破损,记6分。玩具丢失1件,除赔偿外,扣班主任5分。
(4)室外活动站队快、静、齐。(3分)
(5)学生脸、手干净,能配合家长搞好幼儿自身卫生(3分)
(6)不说脏话,中、大班学生说话有礼貌,知道运用“xx好”“再见”等礼貌用话。(6分)
(7)不乱丢乱撕果皮纸屑,垃圾能扔到指定位置。(4分)
(四)、教师奖励分:(最多不超过10分)
a
1、班级布置分abc档,a档奖3分,b档奖2分,c档奖1分。
2、出演节目分两档,a档奖2分,b档奖1分。
3、完成临时中心工作质量好,记2分。
4、新闻信息:在镇、县、市发表1篇分别奖1、2、4分。
b 学生人数以小班25人、中班35人、大班40人为基础,多一人加1分。(此项直接加在最后得分)
(五)教师个人教学成绩:(50分)
3.后勤工作人员量化考评细则 篇三
一、仓库保管员
1、对仓库物品做到及时清理,有序存放,妥善保管,杜绝霉烂、鼠害、火灾、失盗,因管理不善造成损失要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罚款和处分,并扣1—3分。
2、做好物品登记、出库入库,手续齐全、库存数量清楚,并及时做好缺物登记,向领导汇报,以便购买,出现库存物品数量与帐目不符时,除追查责任外,并扣2—3分。
3、领取一般物品要有副校长开出库单,签字后方可领取,有的物品必须用借用单,并填好借用单,借用人签字,注明归还日期。否则,每次扣1—2分。
4、仓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任何人到仓库乱**拿物品,对无出库单已拿走的物品,要及时追回,否则,仓库管理人员除赔偿物品损失外,并扣1—2分。
5、学校安排的采购任务,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时完成,做到价廉物美,厉行节约,不得徇私舞弊,吃回扣,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2—4分,并给予必要的处分。
二、保卫人员
1、按规定时间上岗下岗,如迟到、早退或旷岗,每次扣1—2分,并视情节严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罚款2—10元。
2、因没有尽职尽责,而出现责任事故,视损失大小每人赔偿10—30元,并酌情扣2—5分。
3、维持好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发现校外人员应及时查问,发现干忧正常办公学习的闹事者,应及时处理,并汇报给学校领导,否则扣2—5分,并每人罚款2—10元。
4、应及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及会议,每周向学校领导汇报一次治安情况,并做好每晚的值勤记录,及时反馈,如做不到上述规定扣1—2分。
5、传达室人员,按时开、关,锁大门,外来人员进入学校要填好登记表,各路灯要及时开关。学校家长给学生送饭,一律到放学前2分钟方可进入学校,否则每次扣1—3分。
6、学习时间,学生随意出入校门,每次扣1—2分。
6
三、电工
1、保证正常照明,因管理不善,无故停电酌情扣分1—3分,因停电造成损失的,视损失大小,给予罚款10—30元。
2、按时到总务处领任务,并及时完成。如有紧急线路维修任务,见通知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事故现场,否则扣1—2分。
3、平时所领的各种照明设备,要用到实处,不准乱领,否则每次扣1—2分。
4、妥善保管和使用有关物品工具及器材,不经领导批准,不得随意发放或安装,否则一次扣2—4分,并追回物品。
5、学校组织的大型活动,必须按照要求接通电源、布置灯光、安装好音响设备等。后勤总体安排的活动,必须按时参加。树立为教学第一线服务的思想,积极主动的维修和安装线路,及时检查,一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因检查不到而出了事故,责任由电工自负,并扣2—4分。
四、报帐员
1、建立财务审批一支笔制度,所有单据,发票经校长签字后,方可报销或记帐,否则,每次扣2—4分。
2、保管好一切财务凭证,及时整理,装订归档,每有一次疏漏扣1—3分。
3、学校的各项收费要主动参与,认真审核,并及时汇报校长,否则每次扣2—3分。
4、编制学校预决算,平时注意审核,做到帐目与财产相符,如有不符须及时报告校长,否则,每次扣1—3分。
五、勤杂工
1、按时上下班,各工作人员由总务处负责人安排每天的工作任务,保质保量的去完成,如完不成或质量达不到要求,按情节扣1—2分。
2、要树立随时为前勤教师服务的思想,该请示的请示,不须请示的应即刻办理,每拖延一次扣1—2分。
3、工作不留尾巴,服务不留缺憾,工作要主动、认真,每被前勤教师反映一次扣1—2分。
4.校学习部工作量化考评细则 篇四
为了提高学习部工作效率同时增强内部的凝聚力,有效地评估每个学习部成员的工作完成质量,针对可能出现的情况,现制定以下规则:
干部管理制度:
1、学生会干部是学生的典范,应处处以身作则,在学生中树立良好的形象和,要努力 做到: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信念和高尚的道德品质,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 本会章程;谦虚谨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维护学校和学生会名誉。
2、具有严谨求实的治学态度,学习积极上进,在同学当中起表率作用;积极主动组织和参 加各种有益的课外活动和实践;
3、具有扎实勤奋的工作作风和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信念;认真对待本职工作,善于在 工作中思考和探索,创造性地完成工作任务;积极主动协助学校工作,发挥学生会的桥 梁和纽带作用;关心团结同学,维护同学们的正当权益,准确、及时向学校相关部门反映同 学们的意见。
4、干部跨部门调动,非主席团决定的,须由调入部门向主席团递交由调出部门和办公室主 任及调出部门部长签署意见的书面报告,经主席团批准后执行;因工作原因临时调动的干部,须由调入部门向办公室备案。
5、本会为每位干部建立考核档案,干部档案由工作情况、自我鉴定和组织鉴定等组成。一 学期鉴定一次,干部任免,考核档案应相应变动。
6、考核应公正、公开,考核评定应参考上级、下属、同事及自身的鉴定意见。
一、扣分细则:
1、每次开会,学习部成员若没有在指定时间内、指定地点参加会议,并且未请假者,每次扣2分,累计达到无故缺席三次者通报批评一次;
2、学习部成员有未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收考勤表者,每次扣2分,并且在下次开会时通报批评;
3、学习部成员在统计工作中出现失误,造成严重后果者,扣5分并通报批评一次,同时要积极妥善处理后续事宜,将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4、若在考勤工作中出现造假情况被发现者每次扣4分,造成严重后果者同时通报批评一次; 5.、表格未按时交或填写不合格,一张表格扣1分,依次累加。
6、若在考勤工作中因态度恶劣被所考班级投诉,每次扣3分,同时学习学生会工作手册一次并接受检查,给予警告一次;
7、每周没有完成指定任务,一次扣1分。
8、学习部成员不能出现挂科现象,要为全校同学起到一个带头作用。
9、成员在统计工作中出现失误,视其情况扣1-8分。
二、加分细则:
1、一学期没有缺席一次会议且没有迟到早退者加5分;
2、工作中提出宝贵意见且被采纳者,视其情况,每次加2分;
3、在每次内部活动中表现积极者,视其情况,加1~3分;
4、参加校级活动并且前三名者加3分,参加校级以上活动且有名次视其情况加3~5分;
5、组织一次活动且收到较好评价时,对组织者进行一定的口头奖励和加1分。
6、期末考试平均成绩在八十分以上的加5分。
基本规则: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的精神;
2、作风正派、热情主动,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一定的实践经验,在同学中具有较高的威信
3、学习成绩优良,全面发展;
4、遵守校纪校规。
5、每位学生干部必须努力树立三种意识:①大局观;②服从与反馈;③倾听。即要重视全局观念和民主作风。
6、学生会干部要有较强的敬业精神,有热情有活力,全心全意为同学们服务,坚 决执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及学校的规章制度,理论联系实际,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开拓创新。
7、思想觉悟高,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品质高尚,不计较个人名利,乐于奉献;
8、工作务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积极为集体建设出谋划策,把学生组织建设成为同学服务的集体,有很强的集体荣誉感和正义感。
9、有较强的交际、协调、独立工作的能力,并有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善于组织有益于学生成长的各项活动,但不得独断专行;
10、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日常工作学习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11、切实做到为同学服务;
12、具有团结协助精神,善于把不同类型的同学团结在自己的周围;
13、有较强自我约束能力和责任意识,敢于承担责任和进行自我检讨;
三、正(副)部长选拔办法
(一)参选要求
(1)院学生会干部任职的基本要求即本章第一条《院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2)在学生会工作一年以上,具有丰富的学生工作经验;(3)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有很强的集体主义观念;(4)成绩优良,无课程重修,未受任何处分。
(二)参选过程
(1)在学期工作结束前一周内向主席团提出书面申请;
(2)由主席团对参选人员进行考核、测评,结合其在学生会中的工作档案及表现确定 初步人选,并报送学生会指导老师征求意见
(3)在第二学期开学后两周内对待定人选进行最后考核;
(4)考核结束后确定各部副部长名单,部长名单在学生会委员会上通过后予以公布;
四、干事选拔办法
(一)参选要求
(1)院学生会干部任职的基本要求即本章第一条《院学生会干部任职条件》;(2)本院注册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3)学习成绩优良,无课程重修,未受任何处分。
(二)参选过程
(1)初试:初试将在每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内举行,由学生会主席团和各部门负责人 集体面试,由主席团和各部门部长共同审阅后确定复试名单。
(2)复试:复试一般采用面试形式。主考人为主席团及各部部长。复试主体内容由主席团 确定,具体内容以及方式由当考考官确定。复试后依照初试和复试成绩确定人员进入学生联 合会试用。
(三)试用
试用期为一个月,自各部门通知试用人员报到之日起。试用人员在被通知后第二日到学生联 合会签到、工作,由办公室建立临时档案,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应以积极的,全心全意的态度 尽快适应学生会的工作,参加团组织、学生会的基本知识培训。
(四)清退
(1)有违反校纪校规行为且受到处分者。
(2)被同学检举行为破坏学生干部形象且查证属实,情节严重者。
(3)三次或三次以上无故缺席例会及培训者。(4)培训考试不合格及部门内部测评不合格者。
有符合以上4条中任一条者均予以清退,由部长向分管副主席征询意见,上报指导老师备案 后,将其清退。有人员清退的部门可在备选档案中重新挑选人员进行补录。补录过程由该部 门自行确定。
(五)注册
经试合格的部员,由办公室存档备案,注册成为学生会正式干事。
五、各部部长、副部长的职责
一、部长职责
1、各部部长主持本部的全面工作,具体组织落实主席团下达的任务,完成任务后写好总结,交由主席审阅,办公室存档。
2、根据本部门的职能,具体策划、组织、开展活动,并在活动前交好计划,活动后做好总 结,交由主席审阅,办公室存档。
3、定时召开本部的会议,做好本部工作的交流及上下级工作意见的交流。
4、密切注意本部门各成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本部门成员的思想工作。
5、负责本部新一届干事入选的报名、考评工作。并在任期结束后召开本部成员大会,确定 下一届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名单上报主席团审核。
6、定期向主席团汇报本部工作。
7、处理好本部门与学生会其他部门的关系,在其他部门需要帮助时提供必要的帮助。
二、副部长职责
1、根据部长的安排,协助部长开展工作,部长不在时,代替部长履行职务。
2、收集并反映干事及其他同学对活动开展的情况。
3、通知干事参加部长召开的会议。
4、主动了解自己部门的干事思想动态,并与部长协调处理本部门的日常工作。
六、评选优秀学生会干部的条件
(1)干部任期必须满一年;
(2)干部平时工作表现积极,能高速高效的完成指定工作,态度端正,认真负责;(3)期末考核的成绩在优等级(参考评分标准);(4)任期内无违法违纪行为,且工作上无重大失误;
(5)干部学期期末成绩没有挂科;
(6)多次在学生常委会上获得口头表扬的学生干部;
(7)干部每月考核成绩在80分以上,期末考评成绩在80分以上。
注:警告三次者通报批评一次,通告批评三次者将进行劝其离开学习部(这是最不愿意出现的情况);基础分80分。一学期结束后将对分数进行统计,如果分数没有达到80分者将在第二学期对其实行观察一个月,如果表现任然不合格者,将劝其离开学习部,合格者任然留在学习部,但是第二学期的基础分变为70分。对一学期结束后分数达到100或者超过100分者将对其进行一定的奖励措施。
5.教学工作量化考评方案 篇五
班主任是班集体的组织者、教育者和指导者,是学校领导者实施教育教学工作计划的得力助手。班主任工作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主阵地,是贯彻落实学校各项工作的主渠道。为了更好地加强学校管理,严格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奖罚分明,调动广大班主任老师的工作热情,增强班主任队伍的凝聚力和责任感,鼓励班主任做好本职工作,在班级管理和学生教育中努力创造出优良成绩。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订本细则:
班主任考核成绩由日常考核和期末综合考核两部分组成。日常考核由值周教师填写《班主任日常工作量化考核表》,值周结束后交政教处存档;期末综合考核由政教处和学校行政综合评比量化,填写《任市初级中学班主任工作学期综合量化细则和评估标准》。
计算公式:日常考核×60%+期末考核×40%=实得分
一、日常考核
(一)班会(10分)
每周星期日晚上为班会时间,要求有教案(5分)、有记录(5分)。存档备查。
(二)班级日志(10分)
学生每天认真填写《教学日志》(5分)和《安全日志》(5分),每周交相关部门存档。
(三)到场(30分)
班主任必须在每个教学日坚持早(10分)、中(10分)、晚(10分)三次到班指导班务工作。
(四)班容卫生(15分)
坚持每天早(5分)、中(5分)、晚(5分)三次的教室打扫,并注意保持工作。
(五)公区卫生(15分)
坚持每天早(5分)、中(5分)、晚(5分)三次的公区打扫,并注意保持工作。
(六)寝容寝貌(10分)
坚持每天早(2分)、中(2分)、晚(2分)三次的寝室打扫,并注意保持工作,物品摆放整齐(2分),有良好的就寝纪律(2分)。
(七)班级纪律(10分)
1、学生在校打架斗殴,每发现一次扣1分。课间疯狂打闹每一人次扣分。
2、班主任严禁体罚学生,每出现一次口2分,体罚学生造成的后果由班主任全部承担。
3、每发现所在班一人次抽烟,喝酒,打牌,穿拖鞋,外出上网一次扣班级1分。
4、校内严禁骑自行车,或自行车未按指定位置停放,发现一人次扣1分
5、上课或自习,学生在教室外逗留,每发现一人次扣1分。
二、期末综合考核
(一)政治思想(10分)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决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法规和政策,德育思想端正,热爱班主任工作。(2分)
2、遵纪守法,师生关系、群众关系好。(2分)
3、对学生严爱结合,工作责任心强,具有较丰富的教育管理学生的经验和较强的组织能力。(3分)
4、注重师德修养,能身传言教,成为学生表率。(3分)
(二)班主任管理和思想教育(30分)
5、能根据德育大纲、学校要求和学生实际制订班级计划,目标明确适中,活动内容丰富,中心突出,有自己的特色。(3分)
6、能按计划开展各项活动,活动组织严密,效果较好。(5分)
7、掌握学生学校、家庭生活的思想状况,能对每位学生提出符合其个人实际的期望目标,把握班级的思想动态和发展趋势,并能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3分)
8、每学年找学生谈心不少于二次。(3分)
9、能及时恰当处理好偶发事件,或积极支持配合年级、政教处处理好偶发事件,或无偶发事件。(3分)
10、对后进学生、学困生教育有具体安排,教育方法得当,效果显著,或无后进学生。(2分)
11、班、团组织健全,学生干部职责明确,班委、团支部活动正常(班委每二周一次,团支部每一周活动一次,有记录),学生人人都有为集体服务的岗位,各项工作责任到人。(2分)
12、制订健全的班规班纪和各项工作的具体要求,学生行为习惯和完成工作严格量化,量化结果定期公布,有健全的考核机构和机制,资料完整。(3分)
13、积极发挥班、团干部的作用,班级日常管理以学生为主,师生关系密切,受到学生信任。(3分)
14、自习课、广播操、课外活动等,能够到位检查督促。(3分)
(三)班会及班集体活动的设计与开展(15分)
15、能独立设计和指导学生设计活动方案,方案具有明确的教育性、针对性、有效性,并能组织实施和指导他人组织和实施活动,成效显著,受到学生欢迎。(4分)
16、能根据形势发展、中心工作、学生实际开展社会调查和服务活动,有常年坚持的学雷锋活动小组。(3分)
17、组织和鼓励学生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和第二课课堂活动,两课两操活动正常,班级生活丰富多彩,有自己的特色。(4分)
18、参加社会、学校、年级、学科等活动成绩显著,名列前茅。流动红旗获得次数达到两次以上。(4分)
(四)争取家长、社会及各方面的配合情况(10分)
19、能经常进行家访,与家长联系密切,方法对头,效果显著,获家长好评,有记录。(5分)
20、能主动经常听取任科教师的意见,积极发挥任科教师的积极性,关系融洽。(5分)
(五)班集体建设情况(25分)
21、所任班级德智体诸方面在原有基础上进步显著,获得公认。(6分)
22、形成坚强的班级核心和健康的舆论导向,人际关系良好,科任教师对班级风气满意,后进学生进步较大。(4分)
23、学习气氛浓,有良好的学习习惯,各科成绩良好。(4分)
24、创造性地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工作,工作有计划、有检查、有记录。(6分)
(六)德育工作与论文(5分)
25、参加学校政教处的德育主题教育或班级有明确的德育工作目标,学期、学年工作有经验和论文。(5分)
(七)特色工作和突出成绩(10分)
26、热爱班主任工作,事迹动人;班级管理个性鲜明,成效显著。(10分)
(八)其它
27、凡是严重违反教育方针、师德规范,班级集体活动和学生发
三、履行职责方面:
1、服从学校安排,一次不听、不完成扣10分。(校领导负责)
2、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办事拖拉、发牢骚,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扣8分。(校领导负责)
四、奖励办法:
1、班主任学期基础津贴: 1.50元×学生人数×5个月。
2、班主任奖金按考核成绩,每学期评三个等级:
(1)实得分80-100:优秀等级,奖金500元;
(2)实得分60-79:合格等级:奖金300元;
(2)实得分低于60分:不合格等级:0元。
3、一学期连续两次获得文明班集体的班级,另奖100元。
开江县任市初级中学政教处
6.学生日常行为量化考评标准 篇六
一、凡有下列行为者酌情加分。对突出的好人好事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扬或嘉奖。
1、拾金不昧。
2、见义勇为,或能监督、制止同学中的不良行为。
3、热心为同学服务(做好学生会工作、团队工作、班级工作、值周工作、志愿者活动、广播站工作等)。
4、在避免重大事故中发挥积极作用。
5、模范地执行《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并有突出表现。
二、凡有下列现象之一者每人每次扣1—3分。
1、随地吐痰.乱抛纸屑、瓜皮、果壳、包装袋等杂物.乱倒垃圾、污水、饭菜等。
2、穿越草坪、运动场。
3、男生留长发,女生烫发、佩带首饰、化妆、穿高跟鞋。
4、随意调换宿舍内灯具,在宿舍内点明火.浪费水电,进校门不下车、校内骑车、随便停放自行车,翻越围墙等。
5、在教室、实验室、电化教室、会议室等场所的课桌上乱涂乱刻、损坏公物。
6、集体活动时不按要求整队或迟到、早退,看书报、吃零食。
7、不执行住读生制度,无故不按时起身,不做清洁卫生,未经请假擅自回家.放假后不准时返校。走读学生擅自进入学生宿舍。不按规定擅自带球进宿舍、教室等,造成墙壁、门窗污损。
8、在黑板、墙壁、公布栏等处乱涂乱画。
9、不服从教职员工、值周老师、学生的正确管理,发生顶撞、吵闹、谩骂的现象或谎报班级姓名等。
10、除上述各项。有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校纪校规中任何一条属于错误行为的。
三、凡有下列现象之一者。按情节每人每项扣20—50分,并给予相应的处分。
1、有违反四项基本原则的言行,有违法和轻微犯罪行为。
2、抽烟喝酒:
3、拉帮结伙.以大欺小,以强凌弱或邀请校外人员介入同学间矛盾。
4、私拿他人钱物。
5、敲诈同学钱物。
6、赌博、男女同学谈恋爱或不正常交往。
7、进游戏机室、录像室及营业性舞厅。
8、考试作弊。
9、参加公众集会时起哄滋扰。
10、违反学校规定造成事故。
11、有意损坏公物或他人财物.采摘花果.污损墙壁。
12、除上述各项外,违反《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或校纪校规中任何一项,情节严重者。
说明:
1、上述规定为平时对学生考评记载和评估时对照使用。
2、住读生的日常行为量化还应包括宿舍纪律和清洁卫生的量化,学期结束时各宿舍根据各人表现和平时记录评定出各人的扣分和加分,并交班主任和年级主任审核。一个宿舍内各人所扣分数应与宿舍的总扣分相等。
3、由值勤老师、值周班学生、有关老师、领导等对学生检查监督,加分或扣分应报德育处后,通知相应班主任。凡与事实不合者,班主任或班长可在两天内向相关部门提出复核。对复核后仍有不同意见的,可交分管德育工作的校长复核审定。
4、对严重违纪者和受处分者.经教育能改正,并且进步显著者,可由本人申请班主任 签注意见后交德育处和分管德育校长评定操行等级。
7.体育部干事量化考评制度 篇七
1.学生会体育部干事每两周的基础分为100分。
2.无故缺勤(例会,早操)一次,扣10分;请假一次(需提前5个小时提出假申请,并在事后补假条),扣5分,迟到或早退(未请假)一次,扣8分。
3.参加会议不带笔及专用的笔记本一次扣5分,会议中,有扰乱会议正常秩序的行为者,提醒第一次,扣2分,警告第一次,加扣2分,警告第二次加扣4分,警告第三次加扣8分,依此递增,累积计分。参加例会衣着不整扣5分。
4.工作中,不听从上级安排者,每次扣3——7分;消极怠工者,每次扣2——4分;本人工作失误对部门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3——6分;本人工作失误对学生会整体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者,每次扣8——15分;对分配到的任务没能按时或按要求完成者,每次扣2——5分。
5.有损坏集体荣誉或不利于集体团结的行为者,每次扣15——20分;其中有辱骂同事的行为者,每次扣20分。
6.对部门建设或者活动提出过好的建议或意见,并被采纳,每次加2——5分;承担常务活动以外的工作任务者,每次加1——4分,在做好分配的工作任务之余有创新性工作成果者,每次加1——5分。
7.因工作表现出色,受到辅导员老师或主席团成员表扬者,一次加5分;工作表现较差,受到辅导员老师或主席团成员批评者,一次扣5分,8.参加部门内部的活动、内部聚餐,一次加2分,参加与各部门的友谊赛及其他活动者,一次加2分。
9.在处理突发事情有突出表现者,一次加2分。
10.除考勤以外的扣分项和加分项,由部门的所有负责人讨论后决定。
8.教学工作量化考评方案 篇八
为切实加强村干部队伍管理,健全和规范村干部量化考核机制,根据•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和•中共锦屏县委锦屏县人民政府关于锦屏县村(居、社区)组织工作运行经费和村(居、社区)干部待遇保障激励机制的实施意见‣(锦党发„2012‟2号)、•中共锦屏县委办公室锦屏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锦屏县村干部管理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锦党办发„2012‟2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量化考核原则
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公开民主、绩效挂钩”的原则。
二、量化考核对象
各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文书。
三、量化考核方式
坚持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组织考核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力求科学、合理、全面。村干部考核实行百分制,平时考核占20%,定期考核占70%,民主测评占10%。
(一)平时考核:主要考察村干部个人会议出勤、工作出勤、制度执行和交办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和工作表现等工作记实情况,1
由镇根据日常考勤记载、任务完成情况和平时督查掌握的情况进行量化打分。
(二)定期考核。每年6月、12月底分别进行一次考核,采取“双述职双评议”的方式进行。镇组织考评小组到各村召开由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参加的会议,听取村干部关于履职践诺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的述职,并组织参会人员对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评议。半年考核分值占考核的30%,年终考核分值占考核的40%,民主测评占10%。
(三)民主测评。由镇党委组织镇领导班子成员、股室站所负责人,村党支部组织群众代表分别对村干部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进行民主量化测评,镇、村测评分别各占5%。
镇党委在定期考核和民主评议的基础上,结合平时考核情况,召开党委会议研究形成综合考评意见,确定考核等次。考核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综合考评得分在90分以上的,可以参加“优秀”等次评定;综合考评得分在70—89分的,评定为“称职”等次;综合考评得分在60—69分的,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综合考评得分在60分以下的,评定为“不称职”等次。凡民意测评满意度低于30%以下的,定为不称职等次。凡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生产被“一票否决”的,村“两委”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定为称职以下(不含称职)等次;村党组织不发展党员的,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不能评为优秀等次,领取生活补贴的,据实扣减当年50%绩效报酬。
二、量化考核内容(总分100分)
(一)基层组织建设(10分)
1、村级基层组织工作年内有计划、年终有总结,分值1分。无计划扣0.5分,无总结扣0.5分。
2、村级组织健全,班子协调,能较好地发挥整体作用,分值1分。村八大组织不健全,少一项扣0.1分,村班子不团结、软、懒、散,工作不能正常运转的该项不得分。
3、村支部、村民委年内召开会议,贯彻传达镇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会议精神,安排部署相关工作,分值2分。支部会议、村民委会议要分别有专门的记录本,记录要规范,无专门记录本的扣0.5分,记录不规范的扣0.5分,无会议记录的不得分,少一次扣0.2分。
4、按时完成党费收缴任务,分值1分。
5、党支部组织健全,分工明确,加强党员和流动党员管理,党员名册和流动党员名册上墙,并积极稳妥地培养发展新党员、后备干部,具有“双带”能力的党员达60%以上,大村每年新发展党员3名以上、中村2名以上、小村1名以上,有入党积极分子5名以上,每村有3至5名后备干部,档案齐全,分值1.5分。不发展新党员和后备干部扣0.5分,无党员和流动党员花名册的扣0.5分,党员不能按时按规定标准完成党费收缴任务的扣0.5
分,直至扣完1.5分为止。
6、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分值1分。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党员组织生活会1次以上,一年四次以上,少一次扣0.5分(查看支部会议记录)。
7、切实开展“十好”村创建活动,分值1.5分。领导机构建立健全,制定有“十好”村创建方案0.5分,通过上级检查验收达到“十好”村标准的得满分。
8、切实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活动,分值1分。制定实施方案0.5分;开展活动0.5分(查看支部会议记录)。
(二)经济建设(10分)
1、发展思路清晰,有远、中、近期发展规划,有1—2个适合当地经济发展的好项目(1分);形成“一村一品”、“一户一业”的发展格局(1分)。
2、村级集体经济较好,大村每年有2万元以上、小村有1万元以上的村级集体经济收入(0.5分)。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抓好当年沼气建设工程和公路建设、学校、村办公楼、人饮工程等公益性项目建设,按时竣工(2分)。
4、加强国土资源管理,全年无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现象(0.5分)。
5、抓好本村畜禽春秋两防工作(1分),内辖区不发生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蓝耳病等重大疫情(1分)。
6、加强林业资源管理,没有出现乱砍滥伐现象(0.5分)。
7、加强森林防火安全的宣传,无火灾事故发生(0.5分)。
8、完成油茶、山核桃、水果、蔬菜、烤烟等产业基地建设任务(2分)。
(三)民主管理(6分)
1、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村民代表会议、财务管理、“一事一议”和村“两委”班子述职评议等规章制度完善上墙(2分)。
2、推行“四议两公开”工作,分值4分。无村级班子职责分工扣0.5分,重大事项不通过“四议两公开”程序的扣1分,无理财小组和村务公开监督小组的扣0.5分,出现村干违法、违纪现象扣1分,无村务公开栏扣0.5分,村级事务、财务每季度公开一次,缺一次扣0.5分。
3、每出现一位党员干部违纪并未及时报告的,扣1分。
(四)抓好文化教育工作(2分)
1、搞好青少年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达100%,控制小学、初中辍学率,分值0.5分。出现一个辍学失学的扣0.2分。
2、建立健全村党支部远程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以上远程教育工作联席会议,组织村民每月培训2次以上,分值1分。联席会议制度未建立扣0.5分,少召开一次联席会议扣0.2分,少培训一次扣0.1分(查看会议、培训记录)。
3、建有村级文化活动场所,村级文化图书室收藏图书不低于300册(0.5分)。
(五)安全生产、社会治安和维稳工作(20分)
1、按时上交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各项材料,分值5分。缺一次扣0.5分。
2、村级无安全生产事故,分值5分。发生较大事故以上的该项不得分,发生一般事故一起扣1分。
3、村级无群体性上访事件,分值5分。发生集体上访事件,村级积极配合处理的扣2分,不支持、不配合的该项不得分。
4、调解工作,分值5分。村级不调解就上交镇政府的扣2.5分,无调解记录扣1.5分,无矛盾纠纷台账扣1分。
(六)计划生育(20分)
1、积极参加镇计生例会,及时上报人口变动情况,分值 10分。在省、州、县考核检查中,出现新生人口漏报该项不得分,出现一般人口漏报每一人扣2分,当月计生报表上报县级后,镇级在开展计生工作中,出现新生人口漏报的每出现一例扣5分。
2、抓好孕情排查,分值5分。每发生一次大月份引产扣 5分。
3、积极配合政府开展库存手术清理、社会抚养费征收等 工作,分值3分。不配合、不支持该项不得分。
4、搞好计划生育政策宣传,分值2分。以查看宣传标语及入户调查情况计分。
(七)生活环境(4分)
1、开展“整脏治乱”工作,推进文明村寨建设,分值3分。一年开展四次以上村级卫生清理整治活动,缺一次扣1分,村容寨貌不整洁、不卫生,垃圾、粪便、柴草乱堆放的该项不得分。
2、无破坏生态环境事件发生,分值1分。
(八)镇风文明(6分)
1、经常发生打架斗殴、汹酒闹事、赌博成风等社会治安不好的扣1分。
2、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有记录并及时上报材料的得2分,开展活动但无记录的扣0.2分,不及时上报材料的扣0.5分,活动不开展的该项不得分。
3、无虐待妇女、儿童、老人和歧视残疾人现象,分值1分。
4、无早恋早婚现象,督促结婚对象到民政部门办理手续,分值1分。
5、积极搞好民族文化挖掘和保护工作,分值1分。
(九)科技普及(3分)
1、大力宣传科普知识和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2期以上,分值1分。
2、建有1个以上农村专业协会或专业合作社,分值1分。
3、有规范的科普宣传橱窗和专门的科普宣传员,分值1分。
(十)社会保障(6分)
1、农低保申报及审核工作未出现违规,分值1分。
2、及时发放各类救济款物,分值0.5分。
3、按时完成“新农合”、“新农保”群众筹资工作,分值4分。
4、住院分娩率达95%以上,分值0.5分。
(十一)干部管理(13分)
1、各村干部必须服从镇党委、政府的管理和指导,执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议、决定,接受并积极完成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出现推诿、扯皮或顶着不办的扣1分。
2、村干部外出15天以上的,要委托他人代行职责,不委托他人的导致工作无法正常运转的扣1分。
3、村干部应当在岗在位,并实行工作日签到制度,原则上每月到村办公不得少于15天,发现一次脱岗的扣0.5分。
4、村干部除不可抗拒原因外必须参加上级党委、政府的有关会议,未能参加必须向联系村领导和驻村干部请假,未请假一次扣0.5分,会议迟到一次扣0.5分,缺席一次扣1分。
5、村干部外出时间7天内,须向带片领导请假,超过7天必须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请假批准,没有请假外出一次扣0.5分,连续在外1个月以上的此项不得分。
6、村干部要积极受理群众提出的各类代理事项,主动帮助群众解决各类问题。村干部对群众提出的问题出现推诿、无视、扯皮的扣0.5分,群众反映强烈的扣1分。
7、全面掌握本村村情民情,对本村计生重点对象、外出流动人员、五保低保户、贫困家庭、空巢老人户、留守儿童户等对
象进行走访,并建立村干部联系户,每个村干部至少联系2户贫困户,对未掌握情况的每发现一例扣0.5分,少建立一户联系户的扣0.5分。
8、积极参加县、镇组织的有关培训,努力提升村干部自身素质,上级要求参加的培训少一次扣2分。
9、村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比较低,测评满意率低于90%的扣1分。
(十二)加减分项目
1、凡当年通过上级检查未出现问题的,按省、州、县级每次分别加相关村3分、2分、1分;凡在上级检查中被扣分或造成不良影响的,相应分别倒扣3分、2分、1分。
2、凡当年被省、州、县表彰的村,每次分别加村级涉及考核人员5分、3分、2分;受到省、州、县批评的每次分别倒扣5分、3分、2分。
3、村领导凡当年被镇、县、州、省表彰为先进个人的,分别为个人加1分、2分、3分、5分。
4、自筹资金或引进资金建设村办公室、村级小学、人饮消防工程、寨改工程,村级投入资金0.5万—2万元的得1分,2万—10万元的得2分,10万元以上的得3分(查看村收支账目,国家项目资金除外)。
5.完成镇里布臵的各项临时性工作的,加1分;完不成的,扣1分。
6、积极开展招商引资工作,每引进50万元以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办理合法手续为准)加5分。
7、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维稳工作实行一票否决制。所在村工作出现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综治维稳等一项重大问题被县、州、省查获通报批评的分别扣3分、6分、10分。
8、以上加分项目不重复加分,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
五、量化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果与村干部的报酬、奖惩、任用直接挂钩,奖优罚劣。
1、村党支部书记、村民委主任、文书、计生专干和按规定领取生活补贴的副支书或副主任的考评结果实行绩效挂钩管理,称职及以上的发放100%绩效报酬,基本称职的发放60%绩效报酬,不称职的扣发全部绩效报酬,所扣绩效报酬用于奖励优秀的村干部。考评记录材料及结果同时装入个人档案备查。绩效报酬于年终根据考评情况兑现。
2、其他村干部的考评结果实行备案管理,其综合考评记录材料及结果装入个人档案,作为今后提名任用的依据。各村对其他村干部的考评结果也可参照本实施办法关于领取生活补贴人员实行绩效挂钩的规定执行。
3、综合考评获优秀等次的,镇党委、政府给予表彰;获基本称职等次的,要针对存在的缺点和不足,制定书面整改计划,限期整改;获不称职等次的,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及时进行 10
调整、处理,党组织成员由镇党委免职,村委会班子成员应依法予以罢免。
4、村干部考核优秀等次人数,控制在该村参加考核的村干部总人数的15%以内。
三、附则
(一)本细则由镇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出现本细则未尽情形的,由镇干部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及时制定相应办法。
9.教学工作量化考评方案 篇九
一、考评目的:
为了调动班主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班务工作管理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为了对班主任工作予以科学的肯定,故实行量化考评,累计积分与班费挂钩,以此促使良好班风的形成。
二、考评内容:
1、班主任必须搞好本班的纪律、卫生工作,以政教处检查和学校值日记录为准。一周一总结,每月一汇总通报。
2、学校召开的班主任会,每缺一次扣3分,请假一次扣1分,学校组织的集会要求班主任到场的而没到视为缺一次会议。
3、每周的升旗仪式,班主任到场的奖励2分。
4、第周应及时召开班会,班会组织较差的扣2分。
5、班主任必须根据要求按时到位护送学生,定时召开每周不少于一次的安全自防教育,及时发现班级出现的不安定因素,如出现安全问题:打架、上网吧、翻墙等现象扣班主任积分5分,另扣本班当周10分积分。
6、班主任服从学校按排,按时完成学校布置的临时性任务,按时上交有关计划、表册等各种材料,不按时交扣1分,不交扣3分。
7、班主任在每晚放学时,检查学生的食宿情况,每到一晚奖励班主任0.2分,以辅导员的汇报或记录为准。
8、学生在就寝时间内出现重大违纪现象,如抽烟、喝酒、夜不归宿,赌博,每发现一次扣班主任及辅导员各5分。
9、班主任必须支持团队工作。
10、每次活动按级排名,第一名奖4分,第二名奖2分,节目优秀被推荐到乡、县,在全乡获得前三名的分别奖班主任5、3、2分。在县获奖奖10分,一次活动不累计奖励。
11、模范班主任在政教处评议的基础上,加上各处及学校对班主任的评议,最终决定模范班主任。
12、总分按100分计算,一周一汇总,一月一总结。
未尽事宜待校委会研究后返定。
注:班主任积分由班级积分和个人积分组成,其中班级积分占70%,个人积分占30%。
10.教学工作量化考评方案 篇十
第一条 为充分调动干警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努力推进法院建设和各项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切实实现“公正、廉洁、为民”的司法核心价值观,根据《法官法》和《公务员法》和上级法院等各级各部门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审判质量及实绩考核量化管理考评办法是指对全院所有工作人员所任职务而应承担的责任和所必须达到的工作指标进行量化,通过量化考核干警工作实绩的管理办法。
第三条 实绩考核量化管理按不同岗位责任考评记分,基础分为招聘人员600分,一般干警1000分,部门副职1200分,部门正职1500分,党组成员1500分。考评按本办法规定的有关条款加减分。
第二章 共 性 目标
第四条 党组和支部要按照上级规定,完成各项党建任务(支部提供):
(一)年内检查被旗委政府评为实绩突出的,党组书记加30分,支书记加10分,各委员加5分。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党组书记减20分,支书记减10分,各委员减5分。
(二)党组和支部要按照上级党建工作的安排部署抓好落实,未通过检查验收的,党组漏项的,每项减党组书记、责任人各10分,支部漏项的,每项减支部书记、责任人各5分。
(三)综合治理工作未达到上级考核目标要求的,一次减责任人20分,减分管领导10分。
第五条 严格执行机关工作制度(政治处、党支部、办公室、督察人员提供):
(一)未经请示无故不参加院里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的,每次减个人5分。未经请示无故不值班值宿的,每次减个人30分,减部门负责人10分,值班值宿迟到、早退的,每次减个人10分。考试不及格的,减个人10分。无故不参加劳动的,每次减个人30分,减部门负责人10分。
(二)迟到、早退一次各减10分,旷工1日减20分,旷工连续超过3日、年内累计超过10日的取消基础分。部门领导隐瞒袒护的,每次减部门领导10分,个人编造理由欺骗领导的发现一次减20分。
(三)法庭考核由庭长负责,每月底报政治处,不如实上报的,每次减负责人10分。
(四)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1、干警向本部门领导请假,部门领导向分管领导请假,党组成员向院长请假。请假1天以内庭长批准,3天以内分管院长批准,3天以上院长批准,并报政治处备案,请假没有假条按旷工处理。
2、事假一年累计10天以内不减分,10天以上每天减5分。
第六条 建立月例会制。以部门为单位,每月例会学习或安排部署工作等,无故不例会的,减部门负责人5分,无故不参加会议的减个人5分,会议记录每月月底报政治处,未报或无会议记录的每少一次减部门负责人5分。(督察人员、政治处提供)
第七条 关于着装的规定(督察人员、政治处提供):
(一)属于下列人员或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按要求着装,如不着装每次减个人5分:
1、开全院大会。
2、开庭的法官及书记员。
3、立案窗口、信访接待。
4、法警值班、值庭、押解人员。
5、执行任务的执行人员。
6、要求统一着装的集体活动。
(二)法官外出开庭和执行人员外出执行任务时,应当着统一制式的制服,如违反本规定,一次减个人5分。
第八条 各办公室下班时要处理好安全隐患,违反本规定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造成被盗或公私财物受损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责任。(办公室、督察人员提供)
第九条 业务庭申请用车后、有车辆的庭室的负责人对司机和车辆负监管责任,因监管不利发生事故的,每次减负监管责任人30分,取消事故责任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和基础分值,造成重大事故的,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处理)。
公车私用按监管不利处理,发生事故的,每次减负监管责任人50分,取消事故责任人年终评优评先资格和基础分值,造成重大事故的,按《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九十六条处理)。(办公室提供)
第十条 保持室内外整洁,卫生检查不合格,每次减责任人5分。(办公室、督察人员提供)
第十一条 接待当事人或接电话使用不文明语言被举报的,每次减个人5分。
第十二条 微机的管理和使用(研究室、督察人员提供):
(一)院内通知将在网上发布,各部门要及时查阅。通知发布后,部门或个人以未看到通知为由不办理事务的,一次减责任人5分。
(二)工作时间不得在微机上玩游戏、听歌曲及看与工作和学习无关的录像,发现上述情况每次减责任人5分。
(三)机器出现故障,应由研究室检测,因保管不当和操作错误造成机器损坏的,除照价赔偿外,减责任人5分。
(四)未经网络管理人员的同意,并进行登记备案,擅自更换机器设备、自行改变计算机的资源配置和参数设置的,每项减责任人10分,同时承担一切后果。
(五)各终端用户操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病毒检测,发现病毒立即清除,未清除的减责任人5分。
(六)禁止使用来历不明的软件或盗版软件,发现一次减个人5分。软盘使用前首先进行杀毒,严格控制、阻断病毒的来源。因个人使用原因导致计算机感染病毒的减责任人10分。
(七)对重要数据采取有效手段进行备份和恢复操作。数据未按时进行备份导致数据丢失的减责任人5分。
(八)不得任意删除及改写他人所建立的文件,任意删除、改写他人文件的减责任人5分。
(九)各庭庭长、执行局局长要经常查看案件管理系统,确需分案的,及时将案件分给承办人,延误分案的每件减责任人5分。如认为不应由本部门办理的案件,应由庭长或局长当日退回立案庭,未及时退回的减责任人5分。
(十)承办人在接到案件后要及时、准确、全面地将案件审、执结案信息录入微机中,未按规定录入的,每少一件减责任人5分,录入漏项、错项的,每项减责任人5分。
(十一)机器及网络出现故障,应及时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不及时与网络管理员取得联系,因延迟而导致严重后果的减责任人5分。
第十三条 加强信息、调研工作(研究室提供):
一、调研
(一)调研要坚持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全面地反映我院各项工作情况。
(二)各部门主要领导应亲自负责本部门调研工作的组织与落实,并指定一名兼职信息员。
(三)兼职信息员在本部门领导的指导下,负责组织、完成本部门的调研工作。
(四)各部门必须届时完成上级部门和院研究室下达的专题调研任务和典型案例编写、报送工作。
(五)院党组成员要起到带头作用,每人每年完成两篇调研文章,各庭、室、处、队、局、人民法庭必须完成四篇调研文章(每季度各一篇),包括专题调研、典型案例、统计分析等。其中环节正副职每人必须完成一篇,每篇调研文章不少于字。
二、宣传
(一)宣传工作主要立足于院风、院貌、党组决策、审判执行、个人事迹、法官形象等内容。
(二)宣传稿件的审查和推荐工作主要由研究室完成。门户网站信息稿件报分管院长批准后发表。
(三)业务部门每月要完成1篇信息报道,其他部门每两个月一篇,具体由部门正职负责。并指定一名信息报道员。
(四)新闻稿件应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有政治性错误和导向性错误,不得影响社会稳定和司法公正。
(五)在宣传工作中,不得泄漏工作机密。
三、奖励机制
1.调研文章、信息宣传稿件上市级刊物(通辽日报、通辽审判、中院简报等),调研文章每篇加100分,信息宣传每篇加20分;上区级刊物(内蒙审判、内蒙古日报、高院简报等),调研文章每篇加200分,信息宣传每篇加50分;上国家级刊物(人民法院报、人民司法、最高院简报等),调研文章每篇加300分,信息宣传每篇加100分。
2、新闻稿件获奖人提供发表文章的刊物或电台、电视台的证明(写明发表时间和文章题目),研究室备案登记,年底在全院总结大会上统一颁发奖金。
3、参加全国法院学术研讨会论文编写的同志,按时交稿的每人加50分;获奖的加500分。
四、惩治措施
1.各庭、室、处、队、局、人民法庭及有调研任务的法官未完成信息报道和调研任务的,进行定期通报。
2.未设立兼信息员的部门,由负责人承担调研宣传任务。
3.部门未按时间要求完成信息宣传任务的,每次减负责人5分。
4.累计5次未完成信息报道的,取消该庭室负责人的基础分分值。
5.未完成调研文章(包括专题调研、典型案例、统计分析等)取消该庭室及负责人的评先受奖资格。
第十四条 为实现案结事了,节约司法资源,实施案件判后答疑制度。以判决方式结案的,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审判人员给予答疑。不答疑的减承办人5分,庭长5分,承办人为庭长的减10分。
第十五条 审判员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件时出现下列情形的,减相应分值(研究室提供):
(一)案件审理报告中遗漏诉讼主体或诉讼主体不适格的,每处减主审人5分。
(二)案件审理报告中查明的案件事实不清、证据分析与认定理由不充分,导致审判委员会无法讨论的,每处减主审人5分。
(三)案件审理报告中错引、漏引法条的,有错字、别字的,每件减主审人5分。
(四)案件审理报告中判决主文漏项的,每处减主审人5分。
第十六条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减责任人10分,减部门负责人5分。(督察人员、纪检监察提供):
(一)工作、值班和执行公务期间赌博、饮酒或身着法官服、警服在公共场所饮酒、酒后执行公务的。
(二)无故不值班值宿的。
(三)对当事人冷、横、硬,造成不良影响或上访的。
(四)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造成错案或出现严重事故的。
(五)开庭时出现打手机、接电话、吸烟等禁止行为的。
(六)庭审中使用粗俗、下流等有失法官身份的语言的。
(七)无端反复传唤、刁难、侮骂当事人的。
第十七条 本院内部审限规定如下:刑事案件普通程序30天,简易程序15天。民事案件普通程序4个月,简易程序2个月。行政案件2个月,非诉执行案件2个月。执行案件5个月,非诉执行转办的重新计算审限,立案再次送达法律文书的,重新计算审限。办案超内部审限的,每超一天减承办人1分。办案超法定审限、执行期限的,每次减责任人20分,超法定审限的合议庭其他成员及庭长每人每次减10分,分管领导每人每次减20分,超法定执行期限的,每人每次减执行局长10分,减分管领导20分。
各业务庭及派出法庭认真开展陪审员参与案件审理工作,普通程序案件,陪审员参加合议庭要达到20%,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10分。
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判决案件要将判决书及时报纪检监察室一份,再由监察室转送库伦旗人民检察院,未报送判决书的,每件减主审人5分。
违反“五个严禁”规定,取消责任人总分,并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同时减部门负责人10分,减分管领导20分。(纪检监察提供)
“五个严禁”规定:1 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2 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3 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4 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5 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第十八条 违反《法官法》、《公务员法》、《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和《人民法院审判责任追究办法(试行)》情节轻微,未受到纪律处分而被通报批评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部门负责人5分,减分管领导5分。违反上述法律、办法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责任人全年基础分,减部门负责人10分,减分管领导10分。(纪检监察提供)
第十九条 干警无正当理由不接受或拒不完成本部门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的,每次减个人5分。部门未完成领导分配的工作任务的,每次减部门负责人5分。
第三章 院领导责任目标
第二十条 院领导责任目标
(一)党组成员年内每人至少撰写2篇调研文章,每少一篇减个人10分。(研究室提供)
(二)院领导接到需审批文件后,视情况及紧急程度在2日内给予批示,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的一次减审批领导5分。(办公室提供)
(三)业务副院长每年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不少于2件,每少办一件减10分。(业务庭提供)
(四)分管部门办理的案件被评为差案、分管领导签发的,每件减分管领导10分;被评为错案的,分管领导签发的,每件减分管领导20分。(审判委员会讨论案件除外)(审监庭、立案庭提供)
(五)分管部门有被本院通报批评的,每次减分管领导10分;受警告以上处分的,每次减分管领导20分;受刑事责任追究的,每次减分管领导50分。(政治处提供)
(六)对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当事人意见普遍较大,经反馈仍没有采取改进措施的,每人次减分管领导5分。(纪检监察提供)
(七)本分管部门或分管人员有下列情形的,分管领导加相应分值(政治处提供):
1、被本院评为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10分。
2、受中院部门及旗级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10分。
3、受中院及高院部门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20分。
4、受市级和高院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30分。
5、受自治区级和最高院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50分。
6、受国家级表彰奖励的,分管领导每人次加100分。
第四章 部 门 目标
第二十一条 纪检监察室责任目标
(一)对全院干警执行法律法规、政策及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建立举报和查处档案、绩效考评档案、廉政档案、落实“五个严禁”档案,对举报无登记、查处不力及查处结果无档案的,每次减监察室主任10分。
(二)做好本院党风廉政建设、审务公开、服务承诺工作,未通过上级检查验收的,每项减监察室主任10分。
(三)年内开展党风党纪学习教育不少于2次,每少一次减责任人20分。签订党风廉政责任状并抓好落实,未签责任状减监察室主任10分。
(四)每半年对各部门执法执纪情况进行一次检查,每少一次减监察室主任20分。
(五)在规定期限内上报查处违法违纪干警情况,所查事实有误的减监察室主任20分,无正当理由超过规定期限未上报的减监察室主任10分。
(六)全年干警无违法、违纪的,监察室主任加30分。
(七)组织考评不实事求是,考核不真实的每人次减监察室主任10分,减考评小组成员10分。
第二十二条 政治处责任目标
(一)政治处负责法官管理、各类人事信息、行政管理工作规范等方面信息的录入。信息录入不全的每处减责任人5分。
(二)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档案、健康档案。无档案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档案内容不全的,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10分。
(三)及时上报人员变动情况,人员变动统计错误,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
(四)准确及时地办理干警和离退休干部的工资审批手续,出现差错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
(五)按规定做好法官等级评定工作,出现差错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
(六)做好法院人事信息和法官信息的上报工作,出现差错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
(七)未按时完成和落实综治工作、专项活动开展、干警思想政治建设工作及院内有关送温暖工程、扶贫济困等各项规定的漏一项减主任10分。
(八)妇联、工会工作由政治处负责,未落实开展或开展不力的,减主任10分。
(九)以上工作全年无差错的,责任人加20分,主任加30分。
第二十三条 办公室责任目标
(一)未及时、准确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10分。
(二)未做好秘密文件的收发、传阅、归档、销毁工作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因急件未及时报送相关部门,造成工作被动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
(三)档案室适时查看归档信息,档案管理安全、完整,无差错。档案不完整,手续不完备,登记不准确,卷宗借阅记录不全者,每处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10分。调阅档案全年无差错的,给责任人加15分,主任加10分。
(四)印信使用出现差错,每次减责任人5分,全年无差错加15分。
(五)会议通知、会务服务出现漏洞每次减主任5分(审判委员会由研究室负责,院党组会、院务会由政治处负责,院外会议由办公室负责)。
(六)及时录入“值班管理”、“用车管理”、“物资管理”等工作信息,未按时录入的每项减责任人5分。
(七)财务管理经审计部门审计,出现问题的,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20分,问题严重的减责任人20分,减主任30分。
(八)确保值班室、车库、财务室、机房、档案库等重点部位的安全,发生一次事故减责任人20分,减主任30分。发生其他部位被盗等事故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5分。
(九)搞好机关卫生,每月检查一次,政治处备案,每少一次减主任5分。
(十)加强车辆管理和维护:
1、车辆有故障,司机未及时申报而影响正常出车的,每次减司机5分,申报后未及时进行维修的,减责任人5分。
2、司机、主任未经领导审批,公车私驾的,取消基础分,造成后果的要承担一切责任。
3、发生交通事故司机有责任的,减司机50分,主任20分。
4、保障审判用车,未及时派车影响办案的(合理原因除外),每次减主任10分。
5、节约开支,制止浪费,购置办公用品,设备等牟利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主任20分。
6、全年安全无事故的,为司机加50分,主任加20分。
(十一)通讯设备及线路出现故障,维修不及时,每次减主任5分。
(十二)因接待失误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减主任5分;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减主任10分。
第二十四条 研究室责任目标
(一)抓好本院调研工作,组织并完成上级法院和上级党政部门下达的专题调研任务,未完成的每次减主任10分。
(二)年内上报调研文章10篇以上,案例分析4篇以上,其中在《内蒙古审判》上稿2篇,每少一篇减主任10分,每增加一篇主任加10分。《通辽审判》上稿4篇以上,每少一篇减主任10分,每增加一篇加主任10分。
(三)年内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文书评比,一次庭审竞赛,未完成任务的,每少一次减主任10分。材料起草不及时或质量不合格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5分,因而影响工作的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10分。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拟文工作或未及时提交文件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5分。编发《工作简报》100期,每少一期减责任人5分,每多一期加5分。协调、督促各部门进行宣传报道工作,本院在市、自治区、国家级报刊发表宣传稿件10篇以上,中、高院简报见稿20篇以上,每少一篇减责任人5分,减主任5分,每增加一篇责任人、主任各加5分。
(四)做好审判委员会会务工作,未按要求进行案件排期或未通知汇报人的减主任5分。
(五)负责“业务交流”、“信息宣传”、“调研文章”等资料的网上录入及管理,信息录入不全的每处减责任人2分。负责门户网站信息录入及管理。
(六)认真完成司法统计工作,及时指导各庭室统计,完成上级要求的工作,司法统计错误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5分,全年无差错无漏洞的,加责任人30分,主任加10分。
(七)认真做好机房、微机、监控设备及网络的管理和维护,定期维护机房、微机、监控设备及网络,及时排除故障,未定期维护或未及时排除故障的,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主任5分,机房、微机、监控设备及网络全年运行正常的,加责任人30分,主任加10分。
第二十五条 立案庭责任目标
(一)立案庭在接到立案信息审核完毕后,在7日内对案件信息进行录入,并转至相关庭室,未及时录入或录入不全的,每个案件减责任人5分,减庭长5分,未及时转至相关庭室的减责任人5分,特殊情况除外。
(二)各类案件审查超过规定期限的,每件减责任人5分,减庭长5分。
(三)诉讼费计算错误,每次减责任人5分。未按规定减、缓、免诉讼费的减庭长5分。缓交诉讼费的,由立案庭督促各业务庭收回诉讼费,不通知、不督促的每件减庭长5分。
(四)信访案件由信访接待人员及时准确地登记,未能及时准确登记的,减责任人5分。
(五)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协助院领导进行接待,分流上访案件,因接待不认真、不耐心、推拖或擅离岗位,造成当事人对法院有意见或越级上访的,每次减接待人员10分。年内越级上访、非正常访控制为零,责任人加30分,庭长加20分。
(六)未按审判、执行流程管理规定,进行审限警示或督办的,每少一次减责任人和庭长各5分。
1、严格按要求分流案件确定承办人员分流案件错误或确定承办人员有人为因素的每一次减庭长5分
2、送达及时受理案件后立即向双方当事人送达相关法律手续,告知其权利义务等内容,不能因送达不及时影响案件审理进度如因未及时送达影响案件审理的每次减责任人5分。
第二十六条 刑事审判庭责任目标
(一)差案每件减主审人10分,减持错误意见的合议庭成员5分。
(二)经本院再审、改判及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30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10分(部分改判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15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5分)。
(三)刑事附带民事案件附带民事部分调解要达到60%,超一个百分点,给承办人加10分。
(立案庭、督察人员提供)
认定事实错误或证据不足的案件减承办人10分减庭长和分管院长各5分定性错误的或引用法律条文不正确或遗漏的减承办人、庭长各10分。
第二十七条 速裁庭、民事一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基层法庭责任目标
(一)速裁庭调解率达到9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民事一庭、民事二庭、民事三庭调解结案率(公告送达与确认效力的案件除外)达到6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法庭调解率达到8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巡回办案达到5%,每少一个百分点减庭长10分,巡回办案调解结案的,每件给承办人加10分;撤诉的,每件给承办人加10分。
(二)案件被评为差案的,简易程序每件减主审人10分,普通程序减持错误意见的合议庭成员5分。
书记员在开庭审理后,应及时将书记员应填项填写在办案系统中,填写漏项的每项减责任人2分。
(三)经本院再审、改判及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30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10分(部分改判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15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5分)。
(立案庭、评查办提供)
第二十八条 行政庭责任目标
(一)案件评为差案每件减主审人10分,减持错误意见的合议庭成员5分。
(二)经本院再审、改判及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30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10分(部分改判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15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5分)。经协调,当事人撤诉,每件给主审人加30分,给庭长加20分。
(三)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协调率达到6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0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
(四)行政诉讼案件,每协调撤诉一件,承办人加30分,合议庭成员加10分。
(立案庭、评查办提供)
第二十九条 审监庭责任目标
(一)案件评为差案,每件减主审人10分,减持错误意见的合议庭成员5分。
(二)经本院再审、改判及上级法院二审或再审被发回重审、改判的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30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10分(部分改判案件,承办人意见不正确的,每件减承办人15分,合议庭成员意见不正确的,减合议庭成员5分)。案件调解或撤诉的,给主审人加30分,庭长加10分)。(立案庭、督察人员提供)
(三)案件评查小组每人基础分加200分,每查出一件错案或差案,给评查人加10分,少评一件,减10分,评查小组人员不履行职责的,取消基础分值。
第三十条 执行局责任目标
(一)采取强制措施不当、超标的执行造成严重后果的,每件减承办人10分,违法执行第三人财产,裁决执行违反有关规定,程序违法的,每件减承办人20分,引起国家赔偿的,取消承办人总分,减执行局长50分。
(二)扣押、查封物品保管因承办人的原因,造成损坏、变质、丢失,除由承办人照价赔偿外,减承办人30分。(评查办、督察人员提供)
(三)当年新收执行案件的实际执结率达到70%,每超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加15分,每少一个百分点,承办人减10分。
第三十一条 法警队责任目标
(一)加强法警训练,努力造就准军事化法警队伍,制定训练计划,并按计划实施,无计划或计划不落实,减大队长、政委各10分。
(二)保证值庭押解工作安全。被押解人逃跑,取消押解人员总分,队长、政委各减50分,被押解人员受伤或发生其它事故的,减押解人员50分,减队长、政委各20分。
(三)严格执行押解制度,杜绝他人会见被押解人或给被押解人送食品和其他物品,违反规定的发现一次减押解人员20分。
(四)法警队须将每日执庭、押解犯人等情况及时准确记载登记。未及时准确记载登记的,每次减队长、政委各5分。
(五)全年押解无事故的为队长、政委各加30分。(分管领导、值庭庭室、研究室提供)
(六)安检出现失误,每次减责任人10分,减队长、政委各20分。
第三十二条 书记员责任目标
(一)及时登记、填写各种诉讼文书,接收当事人提交的证据及其相关文件。登记、填写、接收不及时、无证据收据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二)做好庭前各项准备工作,查明开庭时诉讼参与人的出庭情况,宣布法庭纪律。工作漏项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三)书记员认真做好三大笔录。
1、庭审笔录必须记清审理的时间、地点、合议庭组成人员、公诉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的基本情况及到庭情况。对主要案情、争议焦点、关键情节、关键语句、质证意见必须记录完整和准确。笔录应准确反映开庭审理各个阶段的情况。笔录应有层次,分段清楚,字迹工整,标点准确,记录整洁,对口语、方言的记录要力求准确。庭审结束后,书记员应当整理好笔录交当事人阅读或由书记员宣读,并由当事人签名按印。
书记员未完成上述规定,违反一处减2分。
2、合议庭评议笔录
笔录应反映出合议庭成员对案件评议的全过程。合议庭成员的具体意见应记录清楚,尤其是不同意见,更应详细记录。评议的结论意见应记录准确、清楚。意见不一致的,应在结论中写明不同意见的内容,最后写明评议结论。合议庭评议结束后,由合议庭成员逐个审阅并签名。
书记员未完成上述规定,违反一处减2分。
3、宣判笔录要写清裁判文书案号、询问当事人的意见,是离婚案件的,要告知当事人在上诉期间不能结婚。并按有关规定送达法律文书,送达时间及签名必须由被送达人自己填写。
书记员未完成上述规定,违反一处减2分。
(四)对已签发的裁判文书 5日内打印、校对、装订、送达,工作迟延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五)负责案卷的整理、装订,卷宗的装订应符合相关规定,装订不符规定的,每个案卷减书记员2分。案卷装订要在送达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结案案卷及时归档,归档不及时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六)完成庭室负责人交办与业务工作有关的其他工作。无故不完成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七)书记员对于一审上诉或抗诉案件在收到上诉状后2个工作日内装订,送达后及时移交立案庭。工作迟延的,每次减书记员2分。
(八)书记员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顺利完成全年工作任务,每加30分。
第三十三条 考评人员责任目标
(一)考评人员负责本办法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考评人员每周至少督查1次,并对每次工作做详细记录,加减分理由及分值要清楚明确,每周五将检查记录移交监察室。未履行职责,减考评人员5分,将考评情况迟交、未交监察室的减考评人员2分。
(三)涉及部门及个人加减分的,交监察室存档。未做到的每次减考评人员2分。
(四)考评人员在检查中遇到应减分情况而未给予减分的,减考评人员未减分值的双倍分值。
(五)考评人员应发现而未发现存在的问题,与被减分者承担相同责任,减相同分值。
(六)考评小组人员完成全年工作无差错,每人加50分。
第五章 奖 励
第三十四条 干警受国家级、最高院表彰奖励,每次加1000分,受自治区级表彰奖励,每次加500分;受市级表彰奖励,每次加300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三十五条 本办法只适用于本院内部量化管理,涉及其它问题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六条 本办法不重复加、减分。涉及责任人减分情况由考评小组提供。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考核方式为周考评,月通报,季度汇总年终总评。分值由院党组研究决定,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和奖惩的主要依据,总分低于50分及受通报批评以上惩罚者本不得评优评先,被取消总分或得分为负分者离岗学习,离岗学习期间扣发岗位津贴。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自1月1日起实行。
【教学工作量化考评方案】推荐阅读:
党建工作量化实施方案08-05
小学教师工作量化评价方案12-10
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试点工作方案10-11
2023年省级绩效考评和项目验收工作方案11-23
教学常规量化考核细则10-28
教学业务考评要求202407-14
初中语文考评课教学设计06-13
实验教师工作量化考核办法07-24
工作考评通报11-28
餐饮单位量化分级工作总结06-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