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制度

2024-07-04

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制度(精选10篇)

1.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制度 篇一

新乡市天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一、安全生产操作规范

1、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工作规范,严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制度,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知识学习,提高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2、对道路运输驾驶人员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载超限、不超速行车、不强行超车、不开带病车、不开情绪车、不开急躁车、不开冒险车、不酒后开车”。保证精力充沛,谨慎驾驶,严格遵守道路交通规则和交通运输法规。

3、做好危险路段记录并积极采取应对措施,特别是山区道路行车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4、不运输法律、行政法规禁止运输的货物,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运输的货物,应当按规定查验有关手续,符合要求的方可承运。

5、保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不擅自改装营运车辆。

6、做到反三违:不违反劳动纪律,不违章指挥,不违反操作规程。

7、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及时报警、抢救伤员和货物财产,协助事故调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

9、不违章作业,驾驶人员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小时。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守法经营,落实各级交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学习安全生产知识,最大限度地控制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2、道路运输经营者负责经营许可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

3、聘请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将责任书内容分解到每个工作环节和工作岗位,职责明确,责任分清,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4、积极参与各项安全生产活动,设立安全生产专项经费,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

5、落实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不放过;教训不吸取不放过。

6、建立营运车辆维护、检修工作制度,督促车辆按时做好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安全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规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隐患整改、应急预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落实情况,并做好记录。

2、做好出车前、停车后的准备、检查工作,确保行车安全,发现隐患要及时修复后方可出车。

3、装货时严查超载和擅自装载危险品。

4、不定期检查车辆的安全装置、灯光信号、证件。

5、检查驾驶员是否带病或疲劳开车,是否违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6、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依制度进行奖惩。

四、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与公司签订聘书,聘用条件为:

1、须持有合法的驾驶执照;

2、年龄不超过60周岁;

3、取得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颁发的从业资格证;

4、经公司组织对其进行面试、理论和机械常识考核、道路驾驶技术测试合格。

四、消除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制度

为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道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遏制交通事故发生,须做到:

1、对交通主管部门检查发现的安全生产隐患整改事项,按时逐项予以整改、落实。

2、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全面安全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立即通知整改,并立即抓好落实,及时消除。

3、驾驶员要定期做健康体检及心理的职业适应性检查。

4、每趟次出车前,要对车辆的安全性能进行全方位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不消除隐患不得出车。

5、装载货物时,须检查超载及危险品等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出车。

6、要不定时检查驾驶员及车辆是否符合安全管理规定。

7、车辆经检测、二级维护,查出的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不到位不得出车。

8、定期对车辆和办公场所的消防器材、电路、车辆机件等进行自查自纠。

9、对安全隐患不及时整改的责任者给予从严追究。

10、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档案,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组织研究和探讨新技术应用。

五、安全例会制度

1、安全领导组例会每月一次,驾驶员集中安全学习每月二次。

2、安全领导组会议由安全领导组组长负责召集,驾驶员安全学习由安全部负责召集。

3、安全领导组成员,驾驶员安全例会无特殊情况必须全员参加。

4、实行安全学习签到制度。必须由本人签到,有别人代签每次罚款20元(罚代签人),安全领导组成员和驾驶员无故缺席一次扣20元。

5、年终根据参加学习的情况给予奖励,并用为年终评选安全先进个人的条件之一。

六、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1、本公司聘用的驾驶员应当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为旅客、货主提供安全、及时、便捷、舒适的运输服务。

2、驾驶员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要产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3、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行车里程超过四小时的,须配两名驾驶员,驾驶员连续驾驶不得超过四小时。

4、公司将不定时、经常性的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业务知识和操作规程培训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不得上车。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驾驶员,须遵守《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禁令,违反者一律解聘。

七、车辆、设施、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车辆的检验、上户、转籍、技术检测、维护保养由公司负责组织实施。

二、凡我公司的客、货营运车辆均应参加保险,投保险种包括:车辆损失险、第三者责任险、承运人责任险、驾驶员人身意外险。

三、车辆必须具有良好的技术善方可参加营运,为保证车辆的安全运行,必须按规定进行

二、好级维护,关配备各种有效的安全装置和设备,如灭火器、防滑链、防扩网、铁锹等。

四、车辆必生故障必须及时修复,特别是危及行车安全的重大隐患,如制动、转向、轮胎、灯光装置等。严禁车辆带病出场、出站。

五、严禁超员、超载行驶,严禁客货混装,严禁超速行驶。

六、车辆在运行途中,驾驶员应主动做好车辆的自检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七、车辆必须按规定位置停放,严禁在办公楼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库、生活区乱停乱放。

八、安全行车十一条禁令:

1、严禁无驾照、无从业资格证人员驾车;

2、严禁违反行车命令行车;

3、严禁酒后回车、疲劳行车;

4、严禁超员、超载行驶;

5、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6、严禁旅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7、严禁车未停稳时上下乘客;

8、严禁在通过无人看守铁路道口时与火车抢道;

9、严禁车辆载客加油和发动机运转中加油;

10、严禁直流供油、严禁冬季明火烤车;

11、严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驶。

五、交通事故应急预案

为把交通事故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须做到:

1、发生交通事故,当事人应立即进行自救,并报警。电话: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应简明讲清事故地点、伤亡、损失等情况,以及事故对周围环境的危害程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保护货物财产并通报运输经营者与保险公司。

2、当事人应立即切断车辆电源开关,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线,应果断处置,不要惊慌出错,避免造成更大的灾害。

3、对伤者的外伤应立即进行包扎止血处理,发生骨折者应就地取材进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带,对死亡人员也应移至安全地带妥善安置。积极协助120救护人员救死扶伤,避免事故扩大化,把伤害减至最低程度。

4、保护好自身的安全,积极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门进行救护并做好各项善后工作。

5、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运输事故,应在6小时内报告当地交通主管部门。

六、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

1、做好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在发生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时,要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

2、报告: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发生,应立即在最短时间内逐级向交通主管部门报告(在异地遇有自然灾害、突发性事件的应同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3、车辆:投入应急运输车辆使用年限不超过5年,并经检测合格的在用车;车辆运行单程在500公里以上必须配备2名驾驶员,每位驾驶员连续驾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

4、人员:参运人员年龄在20至50岁之间,符合道路运输经营条件的驾驶人员,且技术过硬、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5、接受应急运输任务后,运输车辆、人员必须整合待命,在规定时间内到达指定地点集合,且必须由道路运输经营者亲自带队。

6、执行应急运输任务时,运输车辆及参运驾驶人员要遵守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服从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调度、指挥,遇事主动请示、汇报,协调解决好各项工作事务。

7、完成应急运输任务后,必须向各有关部门汇报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做好车辆维护、保修,总结经验,提高应急应变能力和处置能力。

8、根据应急运输保障工作的需要,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完成交通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运输任务。

车辆技术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新车行驶证、营运证、附加费证、购车发票、附加费收据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进行处罚;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营运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维修厂必须具有福州市交通部门核准资格的修配厂;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司机要将二级维护单交到公司备案,再到福州市晋安区运输管理所签章;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报废规定

1、报废条件:

凡车辆技术经济情况达到下列条件之一者,应予以报废。

(1)车辆超期使用,主要总成部件磨损腐蚀或严重损坏,性能工况严重下降,无修复价值;

(2)因交通事故造成主要总成或大部分零件严重损坏,已无修复价值;

(3)累计行驶里程达到50万公里以上或经过三次大修以上,且零部件损坏严重的老旧车;

(4)车辆经过长期使用,耗油量超过国家定型车出厂标准规定值15%的。

(5)经修理和调整后仍达不到国家对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要求的;

(6)经修理和调整或采用排气污染控制技术后,排放污染物仍超过国家规定的汽车排放标准的。

2、报废程序

(1)司机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报市车管所批准,从批准之日起列入报废车,停止营运。

(2)车辆申请报废,经公司核准,三个工作日内把报废车辆的有关证件交还给公司。

(3)报废车辆由公司办公室备案。

2.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制度 篇二

安全检查是系留气球外场试验试飞过程中安全保障的必要手段之一, 其主要目的是通过安全检查, 发现安全隐患, 采取整改措施加以消除, 从而达到避免发生安全事故的目的。但在实际外场安全检查中, 由于安全检查受重视不够, 检查过程流于形式, 检查结果没有实现闭环控制等问题, 使检查效果大打折扣, 没有起到应有的效果[1]。为把系留气球外场试验安全检查做实, 我所经过调研, 提出了明确的安全检查要求,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制度, 经过多次外场实际检查, 效果不错。

2检查要求

(1) 成立安全检查领导组和工作组, 检查组按专业进行分工, 各业务成员负责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2) 检查必须落实见底, 问题必须追根溯源, 要将所有可能的安全隐患尽可能地全部找出来。 (3) 检查发现的问题, 由项目管理部门统一下达整改计划, 质量部门负责进行整改工作的归零验证, 所有可能影响安全的问题, 必须彻底整改到位, 不得带问题升空运行, 确保后续外场试验安全。 (4) 问题的整改由各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3检查制度

3.1目的

为了及早识别、寻找、消除外场试验的各种安全隐患, 加强防范意识和措施, 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3.2原则

安全检查要坚持领导和群众相结合、普遍检查与专业检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 做到制度化、经常化。

3.3计划

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计划, 必须建立有各级领导负责和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检查组织;根据检查的内容制定检查表, 按要求逐项严格检查。

3.4内容

3.4.1安全管理状况检查。检查规章制度、管理规定、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健全, 安全责任制和人员培训上岗管理是否落实, 安全检查是否制度化、规范化, 安全教育是否经常开展并使试验人员安全素质得到提高, 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是否及时整改。

3.4.2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检查。检查参试设备、测试设备、备品备件、工具、试验设施、个人防护用品是否符合试验安全要求。

3.4.3人员的作业安全检查。检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安全试验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的行为。重点检查危险性较大的操作岗位是否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5检查形式

3.5.1定期综合性安全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综合性安全检查, 在外场试验重大节点或转阶段 (如首次升空试验、连续留空试验、搭载任务设备升空试验以及定型试验等) 之前也需开展综合性安全检查, 检查安全管理状况、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人员的作业安全。该检查由安全检查组组织实施, 外场试验组织参与。

3.5.2日常安全检查。升空前/后检查:外场工作队负责检查升空前、后设备的安全状态。

值机检查:外场工作队值机班组进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 主要检查设备设施的安全状态。

安全员日常巡查:外场试验安全员现场巡视检查人员的作业安全, 指导、督促参试人员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 纠正违章现象。

3.5.3特殊情况安全检查。在危险天气发生前后, 由外场工作队负责检查防止危险天气导致事故的预防措施是否落实、重要设备部件安全状态是否完好。

3.6隐患整改

安全检查必须认真做好记录, 对查出的隐患要做到“三定”, 即:定责任人、定措施、定完成期限, 逐项落实, 及时复查。凡查出的重大隐患在未彻底解决前, 外场试验组织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安全检查组织应监督执行。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 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 应列入安措、技措或检修计划, 限期解决。凡查出的各类隐患, 因没有及时整改而造成事故影响的, 要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人员责任。

4检查过程

2014年7月, 在安全检查领导组的指示下, 依据外场试验安全检查制度, 检查组到某两个型号系留气球外场主要对综合类安全检查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通过看、听、问、验等方式进行[2]。

(1) 看:主要查看资料、记录、操作证、现场安全标志以及现场各类机械设备和车辆的防护情况、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目视检查设备、结构部件状态, 查看试验人员是否有违章行为、查看设备的运行记录等。 (2) 听:听取管理人员、安全员、试验人员对安全工作情况的介绍和汇报。 (3) 问:主要是由检查人员随机指定相关人员对有关安全知识和安全管理状况进行询问, 听取他们对安全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反映, 了解他们对有关安全知识和技能掌握的熟练程度等。 (4) 验:使用仪器、仪表和其他测量工具, 现场检测设备、部件、零件等的状态。

5结果分析

对系留气球型号1的检查包含了7个方面的308个小项。

从分布情况可知:检查的系留气球型号1平台产品状态155个检查项, 没有发现不符合项;管理、保障类 (包括管理保障、技术文件、综合保障、机务场务保障、保密保卫保障、设备设施保障) 153个检查项, 查出不符合项50个, 占检查项的32.7%, 从分布情况可知:检查的系留气球型号2平台产品状态223个检查项, 不符合项4个, 在目前状态下不影响连续留空试验, 需要尽快解决“燃油加热器24伏接地与主绞车有干扰”问题;管理、保障类 (包括管理保障、技术文件、综合保障、机务场务保障、保密保卫保障、设备设施保障) 155个检查项, 查出不符合项40个, 占检查项的25.8%, 占总不符合项的91%。检查组将检查结果以整改单的形式发放至各个职能部门, 经过一段时间的整改, 目前已全部完成归零, 经过复查, 整改效果良好, 本次安全专项检查有效保障了两型系留气球外场试验的安全顺利开展。

6思考及建议

系留气球外场试验过程中, 难免出现各种意外情况, 为保证试验顺利完成, 制定系留气球外场安全检查制度, 进行安全检查工作是关键环节, 安全是红线, 必须时刻保持警惕。安全检查非常重要, 但应更注重于前期严密细致的设计, 加工制造严谨, 应急预案完整合理, 使用者现场操作实践规范, 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形成良好的操作习惯。系留气球外场安全检查制度需要保持动态更新, 时刻保持与产品状态一致, 必要时针对具体系留气球型号编制外场安全检查手册, 对检查内容系列化、表格化处理。目前我所外场试验试飞安全压力完全集中在工作队, 各职能部门没有能够广泛参与, 没有形成完整的试验试飞安全管理体系, 外场试验还存在安全盲区。对检查工作落实不到位、落实整改不彻底的单位和个人, 应有惩罚措施[3], 并在安全检查制度中加以体现。当发现外场安全工作有好的做法或工作亮点时, 则应整理归纳, 汲取经验, 有效交流, 保证检查效果最大化。

摘要:针对系留气球外场试验试飞过程中安全检查工作出现的问题, 文章提出了明确的安全检查要求, 制定了切实可行的安全检查制度, 并对某型系留气球外场试验进行了专项检查, 给出了结果分析, 提出个人的思考及建议。

关键词:安全检查制度,系留气球,外场试验,建议

参考文献

[1]周金桥.安全检查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工业, 2014 (7) .

[2]侯雄智.对安全检查常见具体内容的分析研究[J].工业, 2015 (2) .

3.浅谈市政沥青道路检查井施工技术 篇三

关键词检查井;施工

中图分类号U4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3-9671-(2011)021-0126-01

市政沥青道路上所设置的各类检查井,在车辆荷载及雨水反复作用下往往出现井周下陷、路面开裂、井圈破裂、井盖隆起等破坏现象,严重影响行车舒适度及安全性。在检查井出现此类病害后,又不得不对其进行开挖处理,其结果往往是造成交通堵塞及行车事故。笔者在多年的市政工程施工过程中,针对此类通病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提出相应的技术措施,较大程度提高了市政沥青道路检查井的施工质量。

1检查井各类通病产生的主要原因

1)刚柔过渡不协调引起。一般检查井的井身采用混凝土或者砖混结构,井盖为桥墨铸铁,而井身周围回填则一般采用砂砾土甚至普通回填土,因此两者的刚度、自重、强度、变形模量及压缩模量等都不同。正是因为井身和路基在结构上的这种差异,决定了它们的竖向位移、塑性变形等响应在受到动荷载作用时也必然存在着不同。这种过渡区在外力作用下往往是应力集中的区域,但作为柔性路基和刚性井身的结合位,过渡段在结构上又是塑性变形和刚度的突变体。在动荷载作用下,柔性路基和刚性井身必然会产生不均匀变形,刚性井身产生较小的变形,而路基则变形会较大,进而产生沉降差。因此过渡段的刚柔区域衔接是影响线路运营的薄弱环节,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但是因为检查井本身结构较小,其影响一般也较容易忽视。在线路纵向刚度突变的区域,汽车在经过检查井时会对井身产生较大的冲击作用力,这种冲击作用力导致井身四周产生沥青路面隆起、路基下沉变形。久而久之便造成整个检查井塌陷及路面严重破坏。

2)市政道路施工工艺造成。首先是一般市政道路先砌筑检查井到一定高度,然后填筑路基,这种情况导致大型机械无法对井身周围进行压实,而不得不采取小型夯机人工夯实,必然在井身周围形成压实死角。理论上此种夯实方法可行,但实际由于人的随意性较大,夯实结果往往不尽人意。其次是井身一般由强度较低的黏土砖砌筑,且砌筑砂浆强度也较低,加之工人砌筑时砂浆不饱满,对完工后的井身又缺乏科学的检测手段,井筒本身强度不具有良好的耐久性。再次是部分检查井先施工井身后浇筑混凝土底板的错误做法导致。此种施工方法使井身直接坐落在土质基础上,基础不牢,混凝土底板没有起到扩散应力的作用,在车辆的反复荷载下井身容易下沉。

3)井盖设计及安装不合理。现在市政工程主要使用的检查井球墨铸铁井盖。这种井盖是球墨铸铁通过球化和孕育处理得到球状石墨,有效地提高了铸铁的机械性能,特别是提高了塑性和韧性,从而得到比碳钢还高的强度。所以井盖本身材质不存在任何问题,实践中也发现基本不存在井盖破裂现象,但关键是井座宽度一般只有40~60mm宽度,不能将车辆荷载有效扩散。举个简单的例子:选择井盖直径为700mm,井座宽度为50mm,作用在井盖上的汽车荷载为30吨,考虑1.2的冲击系数,则井座的底部应力为3.06Mpa,远大于基层土基应力,从而容易造成检查井下沉。另外是检查井与混凝土井圈不能很好的固结形成整体。很多检查井只设置4个螺栓与井圈连接,且用砂浆固定,强度很低,容易造成井盖松动、偏移。

4)不具有良好的排水系统。水是引起路基病害的主要原因,而检查井往往是雨水进入路基的一个通道,从而容易导致路基沉降和检查井破坏。不管是先施工井身还是先填筑后反挖,都容易造成检查井周围积水。如果先施工井身,井周不易压实,雨水容易渗透路基;如果采用反挖的施工方法,则基坑在施工过程中容易积水,侵泡基础。另外在砌筑检查井墙身时,墙身与底板不良连接也是雨水进入的一个通道。如果先施工管道再施工检查井,也容易在连接处形成空洞,雨水容易进入检查井四周而形成塌陷。

2检查井施工技术措施

针对不同的问题,提出不同的技术措施,从而从根本上解决检查井通病。

1)基础施工。检查井的地基必须符合要求,在天然地基上时不得扰动原状土,在软弱地基上施工时必须先进行处理,使地基达到设计承载力时才能进行检查井施工,这是保证检查井施工质量的前提。在地基整平夯实后,浇筑检查井砼底板。检查井底板强度等级应大于C15,底板厚度不小于15cm,宽度大于井身20cm为宜。对于有跌水检查井施工,必须先施工基础,砌筑井身到管道底口后再浇筑管道基础混凝土。严禁先施工管道后砌筑检查井或者先施工检查井再浇筑底板混凝土。在检查井地基处理及基础施工的过程中,严禁带水作业。在雨季雨水不可避免的条件下施工时应在基础以外20cm设置排水沟及集水井,及时排水。

2)井身施工。优先采用混凝土预制构件,并随路基填筑不断加高。如使用黏土砖砌筑时,砖在砌筑前需要充分润湿,且必须保证每层砖砂浆饱满,砂浆标号不低于M7.5。井壁高度以道路基层底部为准,以上部分按照井圈施工方法施工。对于有管道接入的检查井,在相应位置管道与井壁同时施工,并将缝隙堵严实,对于直径大于30cm的圆管,须在接口外砌筑砖圈加固,防止渗水。井内外壁粉刷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井外壁用1:2防水水泥砂浆粉刷,厚度2cm;内外壁粉刷必须在回填土之前进行,且在排干井筒内积水后一次粉刷到底。对于接缝、管口位置需要重点处理。

3)井周土回填和压实。对于井周压实死角,选择合适的回填材料和压实机具是关键。根据我们工地经验,采用6%的石灰土和立式冲击夯可以达到很好的压实效果。当每层路基填筑压实后,沿井周外50cm宽范围内人工反挖,然后回填已经拌好的石灰土,及时夯实成型。而对于反挖施工的检查井,由于井周一般空间狭小,不会达到50cm宽,所以可以采取大坍落度的C15混凝土填充,并振捣密室。注意此种情况宽度也须控制,一般为10cm,太窄混凝土不易填充密实,太宽则井周刚性区域太大,且浪费混凝土。掺6%石灰土回填高度至路基基底标高处。

4)顶部钢筋混凝土井圈施工。为了使检查井井盖和井身能够很好的连接共同受力,在井身顶部设置钢筋混凝土井圈。钢筋砼井圈高度一般为50cm左右,即水泥稳定层或者二灰层厚度。其施工方法是在井口安放一块直径稍大的3cm厚钢板盖住井口,当做临时井盖,与其他地方的水稳层一并摊铺碾压,这样施工水泥稳定层时就不会在此留下压实死角。在检查井处做好标志,等养护期到后人工反挖,反挖宽度大于井身外周20cm,取出临时钢板井盖。绑扎钢筋、预埋井盖固定螺栓,然后浇筑钢筋混凝土井圈。注意在浇筑混凝土时控制标高,一般比检查井盖低5cm比较合适,利于调整井盖标高和井盖固结。

5)安装井盖。井盖安装是和沥青路面的摊铺配合完成的。对于常见的沥青路面一般分底层、中层和上层。我们的施工经验是利用临时钢板井盖同步摊铺碾压底层、中层沥青结构层,然后根据井盖大小人工反挖底、中层,再进行安装。井盖的选择一般选厚度与沥青路面厚度一致,井座为加宽式。这样有利于井盖和沥青路面形成一个整体,并有利于汽车荷载的扩散。为避免或减小因井盖与井座受车轮碾压冲击产生噪声,安装井座时,应将检查井盖的铰接端平行安装在与车辆前进相反的方向,使车轮碾过铰接端到达开启端时不因铰接端翘起引起震动响声。在井盖四周拉四条十字交叉线,仔细调整井盖顶面标高,调出井盖的纵坡和横坡,使其与路面保持一致,调整到位后用螺栓固定。井筒内模应根据井筒尺寸调整严密不漏浆,用C40砼将井圈浇筑填实。实际操作中因为内模无固定点,而且有螺栓妨碍,不漏浆的要求很难达到,这样容易造成井座下空洞,对安装质量造成很大的影响,也是井盖安装破坏的主要原因。因此我们在施工中直接将井口整个安装模板,模板的顶口标高与井座底口一致,然后整体浇筑混凝土,在混凝土初凝结束后即使将多余的混凝土掏出,并将边缘修整整齐。这样虽然会浪费一点混凝土,但是安装模板简单,浇筑混凝土能够与井座形成一个整体,绝对不会因为漏浆形成空洞,质量有保障。覆盖养护至设计强度后摊铺面层。沥青摊铺单位应仔细按照检查井井盖高程调整松铺厚度,复核检查井位置的纵横坡,必要时,在规范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微调,确保井盖高程以及井盖与路面高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解决检查井的破坏的方法除以上从结构入手外,其实还可以从源头上减少这种情况发生。对于检查井的位置选择尽量避开主要行车道,例如可以将检查井设置在绿化带,即采取避让措施,减少车辆荷载的直接冲击,这样极大的减少了施工的难度和检查井破坏的可能。

3总结

4.道路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篇四

检查人员除了按照国家有关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文件和会议的要求项目开展检查外,还要检查以下项目:

三、检查内容

(一)运管所办公(生活)场所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运管所门卫设置是否合理,门卫工作是否到位,是否履行了工作合同约定的内容;

2、单位是否做到了每天24小时值班工作,是否认真履行职责;

3、运管所办公场所、家属院区、片区运管站房屋、所属出租房屋是否存在建筑质量、治安、消防等方面的安全隐患;

4、所各科、室、站(队)办公室、家属区住户、租赁户房屋的安全设施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私拉乱接电源现象;

5、所支部、行政用车是否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

6、相应应急预案是否完善;

7、各部门是否认真执行了办公场所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

8、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上级或运管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所要求的各项规定;

9、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二)所内部安全机制检查的主要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分解落实,与辖区内的道路客运企业、主要货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驾驶员培训学校、一类和二类维修企业是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是否拟定全年安全工作计划及落实情况;

3、是否召开安全例会和组织职工安全学习;

4、是否按照规定或计划到管辖的道路客运企业、货运企业、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汽车客运站、驾培学校、机动车维修企业等单位进行安全检查;

5、是否建立营运车辆管理档案,是否按期对企业营运车辆二级维护备案情况进行备案;

6、是否严格执行了安全事故报告制度,按要求及时报送安全工作总结以及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和道路运输事故报表;

7、是否严格执行抄告制度,对有关部门抄告的违法行动及安全隐患是否及时进行处理;

8、是否制定相关的应急预案;

9、是否做好春运、黄金周等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政治活动的运输组织工作;

10、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上级或运管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所要求的各项规定;

11、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

(三)对道路运输及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单位安全监督检查主要内容

1、普通客货运输企业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落实,法规、规章要求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齐全,有关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印发或上墙;

(2)是否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是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并组织职工安全学习(检查例会记录和学习记录);

(4)是否建立驾驶员定期安全学习制度(查学习内容、签到记录);

(5)是否认真进行车辆技术管理,按期进行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建立营运车辆技术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管理台帐、营运车辆技术档案以及车辆是否擅自改装,是否建立车辆检查台帐等;

(6)是否建立聘用驾驶员准入考核制度,是否建立营运驾驶员档案、台帐,定期查询驾驶员违法记录,并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7)是否建立行车事故记录或档案;

(8)是否制定企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9)是否认真执行了本单位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车辆进行了处理或处置;

(10)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上级或运管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所要求的各项规定;

(11)是否执行了GPS监控规定及有关制度;(12)是否按照制度进行安全检查,认真查找了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改;

(13)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近期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召开的安全会议精神;

(14)上级其他要求是否执行。

2、危险货物运输企业

(除以上14项外,还需检查以下3项)

(1)驾驶人员、押运人员和装缷管理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2)是否认真执行了危险品运输车辆的特殊要求,是否擅自改装已取得《道路运输证》的专用车辆及罐式专用车辆罐体;

(3)是否认真执行了国家有关危险货物运输的其它安全管理规定。

(二)对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落实,法规规章要求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齐全,有关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印发或上墙;

2、是否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是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并组织职工安全学习(检查例会记录和学习记录);乡镇车辆因管理人员少,是否经常开展学习;

4、是否严格执行“三不进站、五不出站”制度;

5、始发班车站是否执行客运车辆安全例检制度,安全例检员是否持证上岗并认真检查车辆;

6、是否严格执行客运车辆夜间22:00至次日6:00不得行驶三级路面的规定。(查排班时刻表和发班记录)

7、抽查站内客车手续是否齐全有效,是否存在加座加凳情况;

8、车站安全设施、设备是否齐全、有效;

9、是否认真执行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上级或运管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所要求的其他特别规定;

11、是否存在其它安全隐患并认真整改;

12、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近期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召开的安全会议精神;

13、上级其他要求是否执行。

(三)对维修企业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落实,法规规章要求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齐全,有关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印发或上墙;

2、是否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从事安全管理;有关从业人员是否按照法规规章要求持证上岗;

3、是否按时召开安全学习会;

4、是否建立健全维修车辆档案和台帐,档案内容是否齐全有效;

5、是否按行政许可的项目从事维修经营业务;

6、二级维护以上的作业是否执行检验制度;

7、汽车维修厂房、作业区是否存在油料、电线、设备、设施等不安全的隐患,主要维修设备是否制定操作规程;

8、是否认真执行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员是否进行处理;

9、是否存在签发虚假合格证、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的行为;

10、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有关汽车维修的质量标准、管理法规以及上级或运管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所要求的各项规定;

11、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整改;

12、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近期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召开的安全会议精神;

13、上级其他要求是否执行。

(四)对驾驶员培训机构安全监督检查内容

1、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层层落实,法规规章要求制定的各项制度是否齐全,有关制度是否按照规定印发或上墙;

2、是否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是否定期召开安全例会,并组织职工安全学习(检查例会记录和学习记录);

4、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5、是否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和学员学籍档案。

6、教练员持证上岗率和学员持证上车率是否达100%。

7、教练车是否按规定进行等级评定和二级维护。

8、教学设施、设备及附属设施是否齐全、安全,教练车是否按照规定配备好安全设施、设备;

9、是否认真执行了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10、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国家有关驾驶培训的有关法规和上级或运管所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所要求的各项规定;

11、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并认真整改;

12、是否认真贯彻执行了近期上级政府、有关部门下发的文件、召开的安全会议精神;

5.道路、桥梁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1-1:为了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施工安全事故,保障职工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制定本标准。

1-2:本标准所称城市道路、桥梁施工,包括城市道路、桥梁的新建、改造、拓宽、大修、中修施工及其配套的线路、管道等施工。

1-3:施工单位应根据本标准的要求,积极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努力实现零伤亡。

1-4: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应当按照本标准的要求,对道路、桥梁的施工安全开展监督检查,履行监督执法职能。

第二章 安全管理

2-1:建立施工现场安全保障体系。项目部应当建立以项目经理为首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检查、安全值日、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持证上岗、消防保卫等制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2:项目部按规定配备专业安全员。每个项目的专业安全员不得少于1名。

2-3:实行安全目标管理。项目部有控制伤亡目标、文明施工目标、安全达标目标以及具体的实施措施。

2-4:项目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有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应经单位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批准,由总监理工程师(未实行监理的项目,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下同)签字认可后才能实施。重大重要工程施工方案必须报当地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才能实施。

2-5:必须有针对性地进行施工安全技术交底,技术资料齐全,交底与被交底人的签字手续完备。

2-6:各项安全检查、安全活动、安全会议都有详细的原始记录(包括:整改和复查记录);并且有检查人员与被检查人员或被检查班组负责人的签字记录。

2-7:工程项目应按规定制订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8:工程项目开工应具备相应的安全生产条件,开工前必须办理安全监督登记手续。

第三章 封闭管理

3-1:凡全路段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施工,应在道路两侧连续设置围栏,实行全封闭围栏施工。

3-2:凡半幅道路禁止车辆通行的道路施工,应在半幅道路边连续设置围栏;路幅中间连续设置隔离带,隔离带应牢固、有安全警示标记和红色警示灯,禁止非施工车辆和行人进人施工路幅。

3-3:道路施工预留的车辆及行人的通道或叉路口,周边应设置牢固的、封闭的安全防护栏杆或钢筋混凝土防护墙,使之与施工作业路段隔开;通道口及通道内应悬挂车辆和行人通行导向标记、安全警示标记;夜间应设置能满足通行要求的灯光照明。

3-4:高架路(桥)基础或独立地下管道施工时的封闭管理要求,与3-

1、3-

2、3-3条相同。

3-5:高架路(桥)墩、柱施工时,施工作业面应用密目式标准安全网封闭。

3-6:高架路(桥)上部结构和路(桥)面系施工时,两侧临边应设安全防护栏杆,防护栏杆高出构造层1.2米,立杆间距2米,水平杆间距0.5米。

3-7:高架路上部结构和路面系施工时,高架路下预留的车辆、行人通道出入口上部应搭设双层安全防护棚,双层间隔0.2-0.3米,防护棚悬挑出口1.5米。

3-8:陆上交通不中断的桥梁施工,车辆和行人通行的一侧应与施工的一侧之间设置封闭型隔离防护栏杆;防护栏杆应牢固、有警示标记、夜间设红色警示灯;禁止车辆、行人进入施工作业面。

3-9:河道不断航的桥梁施工,桥梁两侧应设置防护栏杆,用密目式标准安全网封闭围护,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记、夜间设红色警示灯。

3-10:道路、桥梁的预留洞口、各类管道(线)井口,应随施工进度及时进行安全覆盖,或在周边设置不低于1.2米高度的安全防护栏杆。

3-11:独立的桥梁施工,地面部分应全封闭围栏施工。

第四章 施工用电管理

4-1:道路、桥梁施工必须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CJ46--88)。预算造价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的工程必须编制专项施工用电方案,预算造价1000万元以下的工程应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明确施工用电安全技术措施。

4-2:工地推行TN-S系列,采用“三相五线制”,实行三级配电二级保护;难以做到“三级配电”的,应严格实行二级配电二级保护,末端必须设置漏电保护器;如果分箱与末端箱间距超过30米,应加设分配电箱。

4-3:每台机械设备必须单独设置一只标准开关箱,做到“一机一箱一闸一保险”,漏电保护器的参数额定动作电流小于或等于30毫安(潮湿环境下应使用小于或等于15毫安的漏电保护器)。施工用电必须按规定使用电缆线。

4-4:在地下电缆线、高压线附近施工,必须有满足规定的安全操作距离,并有可靠的外电防护措施。

4-5:外电引入施工现场必须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经验收合格后才能使用。其接入和输出必须符合国家技术规范。

4-6:施工现场“照明灯具的金属外壳必须做保护接零,单相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潮湿环境到特定条件下应按规范要求使用安全电压的照明灯具。

4-7:检修带电设备前,必须切断电源,并在电源开关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告牌。

4-8:施工现场应配备专业电工,建立施工用电档案,做好用电记录、安全检测记录和维修记录;施工用电设施安装与维修、线路架设、接线等必须由专业电工操作,并做到持证上岗、规范操作。

第五章 基坑(基槽)、基础施工

5-1: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有明确的基坑(基)、基础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深度大于或等于4米的深基坑、基础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内容包括:土方开挖、基坑(基槽)支护、变形和沉降观测、临边防护、上下通道、机械设备和施工用电管理等。

5-2:挖机、吊机、桩机、推土机等大型机械设备进人施工现场应随机提供该设备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产品使用说明书和履历书,并确保机械设备各项使用性能良好,各类安全保险装置完好。5-3:施工单位要组织对机械设备的进场验收,验收合格、并履行签字手续后才能投入使用。严禁伪劣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严禁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机械设备投入使用。

5-4:挖机、吊机、桩机、推土机等机械设备的机操人员必须经安全教育,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5:土方开挖应按规定放坡或加设支撑,深度大于或等于2米的基坑(槽)上部应按“高处作业”设置临边防护,上下作业必须设置专用通道或能满足安全要求的“爬梯”和应急梯。

5-6:基坑(槽)施工应按施工方案规定进行边坡、支护设施、临近建筑物和构筑物的变形、沉降及位移监测,并设置报警值。监测人员 4 应做好记录,发现隐患或趋近报警值应立即报告,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后才能继续施工。

5-7:挖掘机工作时,其回转半径范围内,严禁有人。必须在停机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清土、平底等人工作业。

5-8:桩机作业平台应设围护,外露轴承应设安全防护罩。钻孔灌注桩成孔后、混凝土灌注成型前,对成孔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或设置安全防护罩,防止人员坠落孔中。清孔、按放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的相关人员应系安全带。

第六章 吊装作业

6-1:路、桥吊装作业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方案应明确施工程序、吊装方法,必须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做好针对性的安全技术交底。

6-2:吊装作业方案按规定程序审批后,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后才能实施。

6-3:用于吊装作业的起重机械设备必须性能完好,大型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应具有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安装使用说明书和履历书。浮吊作业需持有海事部门的作业许可证。

6-4: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安装后,施工单位必须组织验收;整机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施工单位应组织试运转验收;验收合格并委托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测合格、报安监机构备案后才能使用。

6-5:吊机(起重机械)的起重量必须在限载范围内,严禁超载。严禁斜拉、斜吊。严禁起吊不明重量物件。严禁用挖掘机代替起重机吊物。

6-6:遇六级及以上大风必须停止吊装作业。吊装作业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特殊气候作业的规定。

6-7:混凝土构件必须达到设计规定或国家规范规定的强度才能吊装。各类拼装(焊接)构件应经验收合格后才能吊装。吊装时的“吊点”必须严格按设计计算确定。

6-8:吊装作业必须使用经专业培训合格的专业司机、专业指挥和专业起重工,做到持证上岗。

6-9:各类吊装起重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起重机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6-10:塔式起重机的拆、装、顶升必须按原厂规定操作,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负责人统一指导、由技术和安全人员在场监护。遇四级以上风力时应停止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6-11:吊装机械设备的调试和故障排除应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保养必须在停机状态下进行。

第七章 模架支撑体系

7-1:高架路(桥)、立交桥以及一般桥梁的模架支撑体系,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有明确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按规定的程序审批后、必须报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机构备案。

7-2:模架支撑体系施工方案应提供详细的模架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和关键部位节点大样图。

7-3:施工方案应明确模架体系所用材料,立杆的基础处理、间距、步距,水平支撑、剪刀撑、扫地杆、安全加强措施等。

7-4:模架搭设前应作安全技术交底,将搭设标准、方案、作业环境、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和重点安全注意事项向施工作业人员交代清楚。

7-5:模架搭设过程中,要落实专人按标准和方案督促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督查整改。搭设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验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认可,才能进入下一道工序。

7-6:高架路(桥)、桥梁(包括涵洞)的模架支撑体系在灌注混凝土前、灌注过程中、灌注后24小时内(预应力混凝土构件在预加应力工序结束前)均应加强监测,观测其沉降、变形,设置报警值。

7-7:模架支撑过程中,操作人员应有可靠的立足点,支模高度2米以上无可靠的立足点必须系安全带。

7-8:模架系统的拆除,必须待混凝土达到设计规定的强度(设计无规定时按国家规范规定),并且由施工单位提供试块报告、监理工程师下达“拆模令”后才能拆除。

7-9:模架系统的拆除作业,必须按施工方案规定的程序进行。拆除前应作安全技术交底。拆除区域应设置安全警戒标记,并有专人安全值勤。

第八章 文明卫生与生活区管理

8-1:施工现场醒目位置应设置: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

8-2: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应分类、整齐堆放,且有标识;易燃易爆物品应按国家规定要求隔离存放。

8-3:生活区(炊事间、宿舍区)、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区、木工间、配电间等应有消防措施和消防设施。

8-4:各类机械设备安全防护装置齐全,保养清洁。

8-5:施工现场有预防污泥、污水、粉尘污染环境的措施;不焚烧有毒、有害物质;有控制施工噪声、减少扰民的措施。

8-6:实施封闭施工的现场,有外来人员登记、管理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

8-7:各类标牌、安全警示标记、宣传标语、宣传橱窗等排列整齐、文字正确,保持清洁。

8-8:施工作业区、生活区、办公区三大区域划分清楚,按不同要求落实责任人,搞好环境卫生管理。

8-9:现场宿舍冬天有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夏天有防蚊蝇叮咬和消署措施;衣被整齐、洁净。

8-10:宿舍内严禁乱接乱拉电线、严禁烧煮东西、严禁烧火取暖。8-11:生活区应设置厕所,并经常保洁,做到无蛆、无蝇、无恶臭。8-12:食堂有卫生许可证,厨房间生熟分开,有控制“四害”措施,炊事人员有健康证,食堂经营和饭菜供应符合国家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6.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 篇六

认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2011年11月21日至25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区两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要求,切实做好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区交通运输局道路抽调精兵强将,由分管安全生产领导、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周胜谋同志带队,对我区运管部门、公路部门、局属装卸运输企业及涉及渡口渡船乡镇进行为期5天的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

检查组一行先后对局属平桥运管所、平桥公路局、涉及渡口渡河乡镇、局属装卸运输企业等单位进行了检查,主要查看了4项内容:一是我区运管部门对客运车辆安全出行、危险平运输车辆监督监管是否到位;二是我区渡口渡船水上运输是否安全合法;三是公路部门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是否安全作业;四是危桥、事故依法路段安全措施是否到位。

检查组严格按照上级安全生产文件要求,以制定的《平桥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评分细则》为依据,对相关单位安全生产开展情况逐项予以打分,并将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归类,同时限期予以整改。检查组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四项明确要求: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理念,认真做好道路运输安

全工作,确保元旦、春节期间不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二是加强对客运车辆和运输场站的安全管理,杜绝三轮车、农用车非法载客,严格场站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三是加强在建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加强交通系统内部的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导,严格值班值勤制度,确保交通系统内部安全稳定。

平桥区认真开展春节期间

道路交通安全大检查活动

2012年1月11日至12日,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春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由区政府牵头,安监、交警、交通、农机等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平桥区道路交通安全情况进行了一次拉网式大检查。

检查内容:一是对羊山对客运站春运情况;二是对107国道甘岸段占道经营情况;三是区幼儿园校车安全情况。

羊山客运站秩序良好,驻站监督人员在岗在位,“三品”及车辆安全检查认真负责。107国道甘岸段通行正常,路两侧加水洗车现象得到遏制,为防止占道加水洗车行为反弹,区交通运输局联合交警大队、甘岸镇政府发通告30余份,禁止在国道上加水洗车,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在区检查组检查的同时,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检查组对平桥、明港客运站春运情况,公路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危桥、事故易发路段及应对雨雪天气应急物质储备情况进行了检查。

检查组针对发现问题,提出四项明确要求:一是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责任意识,树立“安全生产无小事”理念,认真做好春运安全工作,确保春节期间不出现任何交通事故;二是加强对客运车辆和运输场站的安全管理,杜绝

三轮车、农用车非法载客,严格场站管理,严禁车辆乱停乱放;三是加强在建工程施工中安全生产工作。四是加强交通系统内部的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导,严格值班值勤制度,确保安全稳定。

信阳市平桥区交通运输局

7.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制度 篇七

关键词:检查井,路面下沉,原因,对策,探究

检查井周边路面沉陷在我国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普遍存在,其主要表现为井圈周围道路沥青面层产生下沉变形,严重的情况下还有可能出现破损与开裂现象, 直接影响到人们的行车安全。然而,此问题的出现既会大大增加道路维修成本,又给社会的发展带来更多不利影响。因此, 文章作者结合自身多年实践经验,重点对市政道路管理工作所存在的问题展开了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同时总结了一些防治该质量通病的对策。

1检查井附近道路下沉的原因分析

1.1设计阶段

现阶段,我国城市道路设计阶段主要包含半刚性体设计与刚性体的设计。其中,半刚性体的设计指的是:道路建设主要应用的的是石灰、粉煤灰、水泥、碎石等的混合物来铺设道路的基层结构,而沥青混凝土材料则用于铺设城市道路的表层结构。然而,刚性结构设计是指检查井附近的道路,主要采用的是刚性混凝土材料作为基础,将混凝土砌块砌筑于井身,刚进混凝土砌块砌筑在检查井的颈部。除此之外,球墨铸铁井盖常常采用宽度控制在30-50cm、厚度在2.5cm左右的C30混凝土进行覆盖,同时应事先预留出厚度约为4cm沥青混凝土层结构的空间。但由于检查井和附近道路的结构形式的差异性,导致这两者的刚柔结构出现不同程度的沉降。加之,受较大荷载的作用,极易破坏沥青混凝土衔接处的剪切力,导致混凝土表面出现开裂现象。若不能及时进行维护, 将导致雨水渗入到道路的基层中,这样一来,被损坏的道路面积会逐渐增大。

1.2施工阶段

在城市道路建设阶段,极有可能遇到不同的检查井,而文章作者主要针对排水管道检查井的施工进行的研究。从理论层面分析,检查井和道路因结构的差异发生不同程度的沉降属于正常现象,如果沉降不超过设计要求值就是合理的。但是,由于施工企业的施工水平参差不齐,沉降量的程度也是不同的,一旦超过设计要求值,那么将进一步增大道路损坏概率,甚至极有可能出现更严重的质量问题。以下是作者根据我国颁布实施的《城市道路治理同比防治系列图集》(以下简称《图集》),重点针对检查井施工以及附近道路的施工工序对质量其所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详细的探究。

(1)混凝土底板施工

通常情况下,检查井的钢筋混凝土底板主要采用两种形式,即现浇注式与预制式,在实践施工过程中,应结合具体的设计图纸予以确定。而且,施工图纸的绘制必须严格按照《图集》规定的要求进行设计。作为施工且来说,常常选择现浇注的方法,这是由于采用与之底板会消耗的成本偏高,受此原因的影响也导致生产厂家来几乎不生产这种预制底板。另外,在施工阶段,施工人员所遇到的检查井类型主要分为两大类,即乙型与丙型。其中这两种底板混凝土体积分别是0.6立方米与1.4立方米。不过,一般运输商品混凝土单车的最少供应量是5立方米,也就是说,平均每同时对6个空承插口管道进行施工,才会完成钢筋混凝土底板的施工。 由此看来,造成亮槽的周期也会偏长,这样被扰动的几率也会被大大提升。除此之外,若施工周期相对较短时,施工人员急于进行砌筑与回填,缩短了底板混凝土的养护周期,这样极易导致底板出现早期破坏的现象。以上均是导致检查井出现下沉的根本原因。

(2)回填

在设计阶段,要求自槽底到管顶之上40cm的高度都必须回填石屑,同时也包含检查井沟槽的回填。也就是说,通常情况下,检查井基槽的回填材料主要采用的是石屑,这是因为石屑的密度可满足设计的要求。严格按照《图集》规范要求,采用石灰土进行回填和压实。若有些施工企业选择分层夯实,也可满足压实的要求。所以,受回填影响造成检查井附近道路沉降偏大的可能性是极小的。不过,实际情况却恰恰相反,受回填影响,导致检查井周围路面被损坏的现象是极为常见的,其根本原因是缺少完善的规范对施工进行管理。因此,在今后施工阶段,必须进一步加强对检查井施工的检查监督和管理。

(3)C30混凝土铺筑

经过深入的调查和分析,在施工阶段出现下列情况时,极有可能会影响c30混凝土的铺筑:1)如果选择C30混凝土对井圈进行加固处理时,有些施工人员未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要求予以施工,大多数施工人员都是在施工现场随意挑选井圈,通过水泥砂浆对井圈、井径空隙进行填充, 最终在表层填筑常c30混凝土,这样一来, 井圈没有牢固的镶嵌在c30混凝土当中, 当荷载作用于表面时,作用力分布不够均匀,同时c30的混凝土的稳定性也不达标; 2)在城市道路建设阶段,不可完全阻断交通,加之,实践施工中养护时间不够充分, 当混凝土在终凝之后,常常会受行驶车辆的碾压影响,从而缩短了混凝土的使用周期;3)在道路表层施工阶段,由于大型机械设备常常直接作用在井圈上,正是这种集中应力的影响大大降低了c30混凝土的强度。由于以上几点原因的影响,待道路正式通行之后,受车辆荷载作用力的影响,便在检查井附近的道路出现了下沉变形。

2防治对策

2.1混凝土底板的预制策略

若采用的是砂石为基础的检查井,钢筋混凝土底板需要采用一些强制性的预制策略,从而避免缩短亮槽周期长、养护时间不充足等问题的出现。此做法既可大大降低基础沉降量,又能避免由于长时间亮槽导致基础滑坡现象的发生。最重要的是能够极大的压缩排水管道施工周期。

2.2优化施工工艺

通过分析我们可得出:c30混凝土井圈和其附近道路表层铺筑出现问题的几率是非常大的,而且影响质量的因素也是非常的多。如果单纯从加强施工管理方面开始着手,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此问题。 所以,必须逐步完善该施工工艺,避免各种质量影响因素的出现,这才是最佳的解决对策。目前,从目前颁布实施的《图集》 涉及到的工艺来分析,不仅不能缩短施工周期,而且也难以规避质量因素对c30混凝土铺筑质量的影响。因此,我们可对施工工艺予以优化处理,具体可做到以下两点:1)待完成井桶施工工序之后,应立即使用钢板将井口进行密封,再在其表面完成基层结构及面层结构的施工;2)通过反开槽的方式来安装井颈,在外壁处采用人工搓缝,最后缝隙的回填选择c10的混凝土,并且要求混凝土振捣应应达到振捣的标准要求。

8.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制度 篇八

【关键词】市政道路;防治

随着国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也在不断的推进,城市管网已经日趋完善,同时城市道路作为载体需要承载交通、排水、暖通热力、通讯、燃气、路灯照明及交通信号灯等各种职能,而每一种需要埋地敷设的管线为了便于检修都会设置检查井,这就导致一些老城区路面检查井密布,随着道路使用年限的增长,就会出现各种市政检查井凸出和沉降,这将导致跳车现象的发生,既不利于道路通行的顺畅,甚至可能造成一些交通事故的发生。下面就市政工程设计当中存在的检查井井盖沉降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防治措施,尽量避免因井盖沉降引起道路跳车现象的发生,使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更好更快地进行。[1]

1.道路检查井存在的问题

①道路出现破损。通过外力的作用,检查井周边存在应力相对集中的现象,井口部位路面病害时有发生,如井口沉降、凸起、倾钭和井口处路面松散,裂缝、脱落等,已成为各地建设管理部门的棘手问题,路面结构都会受到此类现象的影响,出现较为严重的损坏,促使降低了路面的使用功能以及使用寿命。

②市政道路的外观及其使用性能的影响。通常情况下,在城市道路中进行检查井设置时都每隔30~50m设置一座。与周围路面相比,检查井的井盖颜色存在较大差别,因此,对路面的整体外观造成一定的影响。另外,对于局部高密度路段,会对其形成性能造成一定的影响,促使行车的舒适度得到降低。

③维修难度相对较大。通常在城市的主干道上对检查井进行设置,存在车流量较大的现象,当路面有问题出现时,维修难度增大。[2]

2.市政道路检查井存在的主要病害及防治措施

2.1市政道路检查井存在的主要病害类型

受到外力的影响,在检查井的周边路面位置,应力相对集中,经过长时间的车辆荷载,从而引起下沉、破裂、坑槽及裂缝现象的发生。从而造成路面结构的破坏形成,从而进一步降低了路面的使用功能和使用寿命。病害在道路中的形成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在道路实施通车以后,在检查井边缘10~30cm的位置,沥青路面会有环裂现象形成,裂缝初期的宽度相对较小,随着时间及外力的作用,导致裂缝的宽度逐渐扩大,数量也随之增多,通过各条裂缝的交织导致多块断裂出现。随后会导致井盖周围出现下沉现象,通过发展,井盖周围路面会形成破损现象,最终引发井盖严重下沉现象的发生。

2.2市政道路检查井存在病害的原因

①检查井四周回填土的质量因素。在对检查井四周进行回填土的施工时,若有腐殖土或有机土出现时,应在回填时运用4%~6%的灰土或者好土进行施工,在该过程中还应对回填土的最佳含水量进行有效的控制。在对回填土进行施工的过程中对最佳含水量进行控制的难度相对较大,当含水量较大或较小,都会导致填土的压实度达不到设计要求,从而形成检查井四周有土体下沉的现象出现。另外,由于检查井自身因素的制约,在施工的过程中,一般无法运用压实机械进行压实施工,通常只能采用人工的方法进行夯实。在夯实施工过程中,容易有回填土的密实度无法满足设计要求的现象发生,导致回填土出现沉降不均及塌陷形成。

②检查井的井盖及井圈的安装无法不合理。通过长时间的车辆荷载的作用,促使路面结构内部有种类较多的压应力、拉应力以及剪应力存在,若该应力超出应力极限时,则会对其路面结构造成破坏,最终形成波浪、磨损、断裂、沉陷等现象发生,井盖安装的合理对井座及井框造成影响,促使其形成较大的撞击作用,出现车辆跳车现象发生,混凝土面板周围所受的应力相对较大,当应力超出混凝土路面的强度时,会导致该部分混凝土路面产生破坏。通常情况下最容易被破坏的地段则是板角处,最初会有细微的裂缝形成,通过时间的推移,裂缝逐渐扩大,随后就会形成破碎裂缝,最终导致坑洼形成。当坑洼出现时,路面的水很容易通过下渗进入基层,促使路基内湿度提高,通过外力的作用下,会有变形产生,通过慢慢积累的塑性慢性,最终导致板底脱空的现象发生,对路面的破坏力度相对较大。

③施工工序的影响。在现如今的路基路面的施工过程中,都存在较高的机械化程度,路基的施工中全部采用机械摊铺的方法进行。随着结构层的变化,检查井的砌筑被逐层抬高,对机械摊铺的顺利进行得到保障。再对水泥稳定碎石进行摊铺施工之前,应先对检查井筒进行的临时覆盖,其次,对水泥稳定碎石进行摊铺机碾压,随后则进入水泥稳定碎石基层养护阶段。应先对检查井的井盖进行刨挖,并对其井筒进行抬高,使其符合高程的要求,并对钢筋混凝土井圈进行安装,运用水泥混合料对井圈周围进行填实。在对沥青油面进行摊铺之前,也应相对井圈进行覆盖,再对沥青油面进行摊铺。在该过程中,抬高部分的回填材料的密实度很难得到控制,回填部位附近的路基被碾压密实,从而发挥支撑作用,导致无论是机械压实还是人工夯实,井四周的回填土材料的压实度都很难达到规定要求。

④强度较低且分布不均的衬垫材料。在检查井找平的过程中,应对其进行垫高处理,为了防止铸铁井盖出现压碎现象,避免采用强度较低的填充材料进行。当强度较低时,会导致沿着行车方向出现铸铁盖下沉或滑移的现象产生。[3]

2.3道路检查井存在病害的防治措施

①对检查井周围回填的控制。当检查井砌筑结束,并养护砂浆充分以后,则可对检查井四周进行回填施工。通常情况下进行回填时采用分层的方法进行。其回填厚度应控制在25~30cm之间,并结合平板振动夯对其进行夯实,直到路道的高度达到基础要求时即可。采用机械进行材料的填充以及夯实施工,严格按照施工条件以及回填位置的不同进行选择,使其压实达到最佳效果。通常随着夯实机具的变化,虚铺厚度也会发生改变,当采用冲击夯进行虚铺时,通常蛙式夯虚铺厚度应保持在24cm,要严格按照压实工具、虚铺厚度、含水量及压实度的控制对每层的夯实次数进行确定。通常情况下,在含水量达到最佳状态时,应采用5、6次夯实最为适宜。

②对检测井高程的控制。在摊铺沥青之前,应严格对检查井的高程进行控制,在放线时对道路的横坡和纵坡进行满足。在施工的过程中,对高程进行测定时相对容易,但在施工以后进行高程保持难度较大。因此,应对底部结构及井圈的筑实进行保证,确保其它外力作用下不会有变形发生。对于施工过程中,很难对误差进行避免,在地层中的沥青混凝土无法满足设计要求,所以,在对沥青混凝土的上面层进行施工之前,应对检查井的井座的标高进行调整,对井面标高进行控制时,禁止采用设计高程进行控制。在井盖安装以后,应对视觉误差进行消除。

③施工过程中的控制。在对市政道路,应对其检查井的高度进行随时的检查,同时还要对其摊铺厚度进行及时准确的调整,促使路面和检查井连接部位相对平衡,尽可能做到一次成型。另外,在对检查井的井圈和沥青混凝土结合的部位进行处理时应采用专业的平板夯进行施工,确保其密实度得到有效的控制。在对路面压实中进行填料或补料时,禁止运用较低温度的沥青混凝土进行施工。在安装铸铁井盖之前,应首先对检查井的井圈进行彻底的清扫,其次对铸铁防盗井盖及井圈间存在的裂缝采用水泥砂浆进行灌注,并将其厚度保持在10 mm。在摊铺稳定以后,避免对井盖进行调整。

3.结语

在市政道路检查井的施工过程中,应严格控制道路检查井的质量工作,从设计与施工阶段严抓,检查井的砌筑、井圈、回填、铸铁井盖安装中的各个阶段,应严格按照要求作业,促使检查井周围的病害尽可能减少。投资大、工程复杂、周期长是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具备的特点,作为综合系统工程,应严格控制工程质量,并有效把握设计及施工阶段的质量工作,提前做好事前安排的工作,促使市政道路检查井的病害现象得到有效的控制。 [科]

【参考文献】

[1]潘永清,饶勤波,张仪萍.城市道路检查井结构破坏原因分析[J].交通标准化,2011(19).

[2]黄谦,郭清平.城市沥青道路检查井病害分析及处理措施[J].特种结构,2011(02).

9.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制度 篇九

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

按照省政府主要领导的指示要求,省交通运输厅决定结合贯彻落实国务院晋济高速“3.1”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整改要求,再组织一次新一轮为期3个月的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为了组织好新一轮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狠抓落实,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推动全省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力求取得新的更大成效,特制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全省新一轮全省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省局成立了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各市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分管安全工作的负责人,省局安委会各相关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

(一)省局领导小组下设7个综合督查组,9个专项检查组和1个领导小组办公室

1.省局按照分工成立7个综合督查组。具体组织部署全系统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指导和督促各级运管、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和道路运输企业开展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 共性问题和突出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

2.省局9个专项检查组

(1)班线及旅游客运检查组:由客运班线处组织实施(2)客运站场及农村客运检查组:由站场处组织实施(3)危险化学品及普通货物运输检查组:由货运处组织实施

(4)维修及综合性能检测检查组:由维修处组织实施(5)汽车租赁检查组:由租赁处组织实施

(6)驾驶员培训学校检查组:由驾管中心组织实施(7)城市客运检查组:由城市客运办组织实施(8)道路运输执法检查组:由运政稽查总队组织实施(9)源头治超检查组:由治超办组织实施 2.省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省局安全监督应急处,主要负责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及有关情况的收集、汇总、梳理、通报、上报等工作。

3.各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处)、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参照省局设置相应的大检查机构。

二、检查内容

(一)重点内容 1.各级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 “安全生产大检查”各项工作部署,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扎实推进道路运输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等重点工作情况;是否按照交通运输厅1号文件《关于切实加强安全生产推进平安交通建设的意见》,深刻汲取晋济高速“3.1”事故教训,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为抓手,不断深化“平安交通”创建活动情况; 是否严格落实国务院安委办和交通运输部的通知精神,对营运企业、车辆、从业人员“三关一监督”进行回头看的情况。

2.各类道路运输生产经营单位加大安全投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等安全基础工作,开展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否能有效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企业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演练是否符合规定要求;是否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认真贯彻落实。

3.重点道路运输行业(道路客运安全、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和专项整治情况。是否针对当前道路客运的特点,切实加强对市场准入、车辆技术状况、从业资格以及车辆运行的监管,是否督促运输企业严格落实道 路运输安全生产规定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积极会同公安、安监等部门,坚决查处“黑车”等非法营运,维护道路客运市场正常秩序。

4.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进行道路运输安全生产事故查处,严格事故责任追究,举一反三,吸取教训,落实整改措施情况。

5.切实加强防汛和应急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抓好运输生产防汛措施、物资、人员以及应急预案的检查,发现隐患,及时解决,确保全行业安全渡汛。应急管理要重点排查整治应急预案不完善、不管用、不落实,应急机制不健全,应急响应不迅速,应急演练不实施,基础设施不到位等问题,有针对性地强化薄弱环节,提高全行业的应急管理水平。

(二)重点道路运输行业检查的内容

1.道路旅客运输:是否加强了营运客车动态安全监管,充分利用省、市和企业道路运输卫星定位应用平台和视频监控系统,有效防范并严肃查处车辆超速行驶、驾驶员疲劳驾驶等重大不安全行为;是否严格实施“安全带--生命带工程”,全部客运车辆安装安全带,并要求旅客系好安全带,消除了安全隐患,提升了安全行车水平和被动防范能力。

2.汽车客运站场: 是否严格执行《汽车客运站安全工作规范》,重点落实“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是否 规范汽车客运站站务管理、安全管理流程,使安全例检、安全报班、三品检验等制度落到了实处,基本杜绝了汽车客运出售超员票、发送证照和安检例检不合格车辆的问题;是否落实火灾隐患整治责任和措施,强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是否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3.危险化学品运输:危化车辆罐体是否符合标准要求,是否通过质监部门的技术检验,是否安装了紧急切断装置,是否严格执行了安全规程,卫星定位装置是否正常运行;是否针对不同路况、气象条件及运输种类制定相应的安全操作规章和应急预案、做到一种情况一个规程、一种化学品一种预案。

三、时间安排

自本方案下发之日开始到9月30日结束。

四、检查形式

按照属地为主、分级负责的原则,采取企业全面自查,县级运管机构及城市客运管理部门对辖区内企业全面检查、市运管部门及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对重点领域企业全面督查、省级督导组对重点领域企业督导抽查的方式进行。

道路运输企业及相关企业开展自查自纠,通过地毯式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不放过任何细节。排查情况要逐一登记造册,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对不能 立即整改的要进行停业、停产整顿。市、县运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按照领导包片带队深入基层、深入企业特别是对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通过明查暗访等方式,进行督查检查,及时发现行业管理部门及运输企业在大检查行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杜绝敷衍了事和走过场,并对上一次大检查中发现的所有隐患要认真组织开展“回头看、再检查”,对未整改落实到位的较大或重大隐患督促企业继续进行整改,并一直跟踪到安全隐患全部消除为止。

五、工作要求

(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在安全生产管理上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各专项检查组具体实施部门和单位要依据各自的大检查总体方案,制定具体的工作计划和专项检查项目表,经分管领导签字后报各单位大检查办公室备案。

(二)要抓住重点,突出行业特点,做到普查与抽查相结合、联合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实地检查与督查督办相结合,保证检查取得实效。

(三)要工作扎实,不走形式、不走过场,保证检查时间和检查次数,确保对重点道路运输行业实现全覆盖;要以问题为导向,按照聚集问题、发现问题、督办整改问题的思 路和流程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坚决克服安全生产检查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深入开展道路安全生产大检查和督查。

(四)要严格执行有关廉政规定,不得在履行检查职责之外干预相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的正常工作。

(五)市、县运管部门和城市客运管理机构要参照本方案制定辖区内的新一轮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建立好“两个台帐”。一是要建立检查台帐,做好记录,对检查人员、检查单位、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出的问题、整改要求、跟踪督办情况等都要记录在案,增强检查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检查质量和效果。二是要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台帐,明确整改单位、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和督办人,定期检查验收。

(六)各市运管部门、城市客运管理机构和省局各检查组要建立向省局安委办报送工作信息简报的机制,并于每月10日前报送上月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的书面材料及电子版,10月10日前报送大检查工作总结。

10.道路运输安全检查制度 篇十

为认真落实省政府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闽安委明电[2010]4号)、省交通厅《关于开展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闽交办发明电[2010]68号)、《厦门市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厦安字

[2010]5号)、《厦门市交通委员会安全生产办公室关于立即开展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的紧急通知》(厦交安办[2010]10号)精神,深入贯彻“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有关要求,结合我市道路运输行业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全面认识和把握新时期道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的特点和规律,坚持以人为本,坚持安全发展,围绕“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各项工作部署,抓好“三个集中、两个加强”,进一步提高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管理水平,为我市经济建设创造良好的交通安全发展环境。

工作目标:通过全面、深入地检查,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行业安全监管责任,推动企业进一步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技术和规程标准,彻底排查治理事故隐患,认真解决安全管理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事故的发生。

二、组织领导和任务分工

为确保安全生产大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施红兵处长任组长,副调研员姚国光、陈荣兴、郑钢、彭福元、毛德岗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运管所长、相关科室领导和专职安监员林海山、刘立伟组成。下设客货运输、维修、公交、驾培、出租车、运政稽查及各区所共10个安全检查小组。具体任务分工如下:

(一)岛内客货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由郑钢副调研员负责,客货运输安全检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岛内道路旅客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车站实施检查。

(二)岛内机动车维修企业的安全检查由姚国光副调研员负责,维修安全检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岛内机动车维修企业实施检查。

(三)岛内公共交通企业的安全检查由毛德岗副调研员负责,公交安全检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岛内公共交通企业实施检查。

(四)岛内驾培企业的安全检查由姚国光副调研员负责,驾培安全检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岛内驾培企业实施检查。

(五)岛内出租车企业的安全检查由彭福元副调研员负责,出租车安全检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对岛内出租车企业实施检查。

(六)岛内运政稽查检查由陈荣兴副调研员负责,稽查安全检查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主要在岛内重点路段和场所,对非法营运、站外组客、超范围超类别经营等违法违章行为实施稽查检查。

(七)同安、翔安、集美、海沧四区所分别负责各自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的安全检查。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视情对各区所企业进行抽查。

三、检查重点

(一)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具体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与落实情况。

(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具体包括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设立情况;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建立、执行情况。

(三)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情况;营运车辆技术档案建立与使用情况;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应用和管理情况;运输生产安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

(四)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品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五)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订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六)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由于道路运输行业中不同企业、不同工种、不同岗位的安全生产具体要求不尽相同,因此各检查小组、各企业要参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计划》,根据各工种自身特点,具体细化检查、自查重点内容。城市公共交通要重点突出当前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巴”安全管理。

四、检查方法步骤

此次检查采取以企业自查为主,各检查小组检查,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抽查的方式进行。时间从4月6日起至5月底止,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4月6日至5月5日,为企业自查、各检查小组检查阶段。

第二阶段:5月6日至5月底,为市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抽查和迎接省、市督查组督查阶段。

五、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迅速行动。各检查小组、各企业要把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重要举措,切实抓紧、抓实、抓好。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措施将本方案以及各检查小组的安排部署,迅速落实到每个企业、每个生产环节。

(二)明确责任,确保落实。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必须自觉、认真抓好大检查工作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落实企业生产安全主体责任的有关规定,迅速组织开展本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

(三)即查即改,落实责任。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发现有问题的企业,要进行切实而不敷衍的整改,彻底消除事故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且难以整改到位的企业,要依法坚决予以取缔。对检查中未发现隐患或对发现的隐患整改不到位而导致发生重特大事故的,要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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