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精选9篇)
1.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 篇一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38号)
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西、河南、云南等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已经第14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8年6月27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 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 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四)困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 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挂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规模调控和监督检查;试点省(区、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挂钩试点工作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第五条 挂钩试点工作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以项目区为主体组织实施。项目区应在试点市、县行政辖区内设置,优先考虑城乡结合部地区;项目区内建新和拆旧地块要相对接近,便于实施和管理,并避让基本农田。
项目区内建新地块总面积必须小于拆旧地块总面积,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应比建新占用耕地的数量有增加、质量有提高。
项目区内拆旧地块整理的耕地面积,大于建新占用的耕地的,可用于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
第六条 挂钩试点通过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以下简称挂钩周转指标)进行。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控制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规模,同时作为拆旧地块整理复垦耕地面积的标准。不得作为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使用。
挂钩周转指标应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整理复垦的耕地面积归还,面积不得少于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第七条 挂钩试点市、县应当开展专项调查,查清试点地区土地利用现状、权属、等级,分析试点地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和城镇建设用地需求,了解当地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和建新拆旧意愿。
第八条 挂钩试点市、县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调查,编制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统筹安排挂钩试点项目区规模布局,做好与城市、村镇规划等的衔接。
第九条 挂钩试点县(区、市)应依据专项调查和挂钩试点专项规划,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统筹确定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撤并的规模、范围和布局,合理安排建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比例,优先保证被拆迁农民安置和农村公共 设施建设用地,并为当地农村集体经济发展预留空间。
项目区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分析,项目区规模与范围,土地利用结构调整等情况;项目区实施时序,周转指标规模及使用,归还计划;拆旧区整理复垦和安置补偿方案;资金预算与筹措等,以及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项目区实施规划图。
第十条 挂钩试点工作必须经国土资源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自行开展试点工作。
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制定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开展挂钩试点工作申请。国土资源部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上报的试点工作总体方案进行审查,并批准挂钩试点省份。
经批准的试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依据试点工作总体方案,组织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编制项目区实施规划,并进行审查,建立项目备选库;根据项目区入库情况,向国土资源部提出周转指标申请。
国土资源部在对项目区备选库进行核查的基础上,按照总量控制的原则,批准下达挂钩周转指标规模。
第十一条 挂钩试点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复垦潜力较大;
(二)当地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较高;
(三)经济发展较快,具备较强的经济实力,能确保建新安置和拆旧整理所需资金;
(四)土地管理严格规范,各项基础业务扎实,具有较强制度创新和探索能力。第十二条 试点省(区、市)应根据国土资源部批准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在项目区备选库中择优确定试点项目区,对项目区实施规划和建新拆旧进行整体审批,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整体审批结果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项目区经整体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整体审批的项目区,不得使用挂钩周转指标;未纳入项目区、无挂钩周转指标的地块,不得改变土地用途,涉及农用地改变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
第十三条 项目区实施前,应当对建新拟占用的农用地和耕地,进行面积测量和等级评定,并登记入册。
第十四条 挂钩试点实施过程中,项目区拆旧地块整理要严格执行土地整理复垦的有关规定,涉及工程建设的,应当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公告制等制度。
第十五条 挂钩周转指标分别以行政区域和项目区为考核单位,两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都不得突破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对各项目区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情况,要独立进行考核和管理;对试点市、县挂钩周转指标的使用情况,要综合行政辖区内的所有项目区进行整体考核和管理。
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应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制定建立挂钩周转指标管理台帐,对挂钩周转指标的下达、使用和归还进行全程监管。
挂钩周转指标从项目区整体审批实施至指标归还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项目区要制定分指标归还计划。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督促落实指标归还进度;试点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每年应当依据指标归还计划,对各试点市、县挂钩周转指标 归还情况进行考核验收。
第十六条 项目区建新地块要按照国家供地政策和节约集约用地要求供地和用地。确需征收的集体土地,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通过开展土地评估、界定土地权属,按照同类土地等价交换的原则,合理进行土地调整、互换和补偿。根据“依法、自愿、有偿、规范”的要求,探索集体建设用地流转,创新机构,促进挂钩试点工作。
第十七条 项目区选点布局应当举行听证、论证,充分吸收当地农民和公众意见,严禁违背农民意愿,大拆大建,项目区实施过程中,涉及农用地或建设用地调整、互换,要得到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确认。涉及集体土地征收的,要实行告知、听证和确认,对集体和农民妥善给予补偿和安置。
建新地块实行有偿供地所得收益,要用于项目区内农村和基础设施建设,并按照城市反哺农村、工业反哺农业的要求,优先用于支持农村集体发展生产和农民改善生活条件。
第十八条 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对挂钩试点工作要实行动态监管,每半年将试点进展情况向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报告;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应定期对本行政辖区试点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并于每年年底组织开展考核,考核情况报国土资源部备案。
第十九条 项目区实施完成后,由试点县级国土资源部门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向上一级国土资源部门申请,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正式验收,并将验收结果报部备案。
项目区验收时,需提供1:1万或更大比例尺的项目区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必要的遥感影像资料,与项目区实施前的图件资 料进行比对和核查。
第二十条 项目区竣工验收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地籍调查和土地变更调查,明确地块界址,并依法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
第二十一条 试点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应运用计算机等手段,对建新拆旧面积、周转指标、土地权属等进行登记、汇总,建立项目区数据库,加强信息化管理。
第二十二条 国土资源部定期对试点工作进行检查,对未能按计划及时归还指标的省(区、市),要限期整改,情节严重的,暂停挂钩试点工作;对于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突破下达周转指标规模,停止该省(区、市)的挂钩试点工作,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计划指标。
第二十三条 试点省(区、市)可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2.增减挂钩范文 篇二
(黔国土资发[2010]125号, 2010-10-21)《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经请示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各地积极探索、抓紧实施。在探索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请及时向省国土资源厅反
映。
贵州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
为贯彻落实《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城镇化进程促进城乡协调发展的意见》以及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7〕169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加快推进我省城镇化进程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现就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重要意义
(一)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促进城乡协调发展。将节余的用地指标用于城镇建设,用地收益反哺农村,可拓展城市反哺农村的资金渠道,保障城镇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经济
社会协调发展。
(二)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推进城镇化进程。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对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进行重新规划和综合利用,引导农村集中建设和村民有序转移,可促进自然村向中心村和集镇聚集,农村村民向住宅小区、新型社区和小城镇集中,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和城镇化进程。
(三)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通过实施农村土地整治,对村庄建设用地进行整理复垦,建设农村住宅集中区,完善农村基础设施,能有力带动城乡投资
与消费需求,促进经济增长。
(四)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保护耕地和生态环境。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对田、水、路、林、村进行综合整治,能有效增加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促进生态环境保护。
(五)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利于农村集体土地流转。在项目区内通过进一步提高集约用地水平所节余的集体建设用地,可依法流转,增加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收入。
二、切实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划引导
(一)编制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试点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应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组织编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专项规划,做到布局合理、有利生产、方便生活、美化环境。编制专项规划,要综合考虑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农田水利建设、生态建设等因素,合理安排生产、生活、生态用地。要依据土地利用现状调查等资料,对村庄用地现状、整治潜力、投入和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和评价,确定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农村土地整治项目的位置、范围、规模和建设时序,建立农村土地整治项目
库。
(二)作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实施规划。应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以村庄整治、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和生态移民搬迁等为重点,把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潜力大、投资成本低的村庄和分散居民点,优先纳入近期农村土地整治范围。实施规划内容主要包括农村土地整治项目基本情况、农村居民点拆旧建新安排、土地复垦设计、资金筹措、补偿安置、项目建设组织实施等。实施规划须征求项目区内村民意见,村委会、乡镇人民政府签署意见,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审查,地州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转报国土资源厅批准实施。
(三)发挥好城乡规划的调控作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事业及村民住宅等各项建设必须符合城乡规划,引导村民建设富有地域特色、民族特点、传统风貌的安全节能环保型住房。结合农村实际,因地制宜、循序渐进地推进农村散居住宅向中心村、乡镇集中建设。注重节约用地、少占耕地。通过对农村土地整治,改善农村生活、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名镇名村,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实现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未编制城乡规划或已有规划但已明显不适应发展要求的,要及时组织编制或调整修编,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以适应农村土地整治和重点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的需要。
三、认真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
(一)严格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管理。增减挂钩实施规划一经批准,可视为土地整理复垦项目立项批复,各地可安排项目测量、设计及预算方案编制。县、乡人民政府必须按照批准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农村危旧房拆除、建设用地复垦、新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新房建设及产权调整、补偿安置等工作。要依照有关规定设立增减挂钩工作流程,落实项目业主负责制、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资金
审计制,加强项目管理。
(二)做好土地增减挂钩指标使用管理和对接。省、市(州、地)、县(市、特区、区)国土资源部门对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使用进行协调与管理。要建立挂钩指标使用管理台账,记载挂钩指标总量、挂钩使用及调剂情况,加强挂钩指标管理。同时,要对挂钩指标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三)规范项目资金使用。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有关的项目资金专项用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支付村民拆旧补偿和复垦费用,剩余部分用于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所在的县(市、特区、区)、乡(镇)要设立资金专户,做到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截留、挤占和挪用。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要公开、透明,接受群
众监督。
四、充分发挥农民的积极性
(一)切实加强宣传。要广泛宣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意义、基本做法和补偿安置标准等,做到家喻户晓,让农民真正认识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惠和集中建设的好处,引导村民积极主动参与。新村的建设选址、布局应广泛征求
村民的意见。
(二)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要广泛听取村民的意见。土地整理复垦方案、拆旧建新补偿标准、新村建设方案等,要广泛征询意见,与农户充分沟通,并签订整治及补偿协议,做到农村土地整治前农民同意、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
(三)依法实施补偿安置。要对农村土地整治涉及的土地及地上建筑物、构筑物现状进行调查摸底,制订补偿安置方案,公布补偿标准,依法足额补偿到位,支持村民拆旧建新,改善居住环境。对一户一宅被拆旧的农村村民,可在村镇规划区内安排新的宅基地或统一规划建设安置房,保障其生活居住需要。对不需安排新宅基地或安置房的农村村民,在拆旧时依法给予经济补偿。各地要综合考虑农村村民拆旧房屋的面积、质量和净退出的土地面积等因素,确定农户具体的补偿标准。对农村低保户、五保户等困难农户,各地要根据实际制定具体的帮扶政策,妥善安置。拆旧地块复垦后的新增耕地,仍归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发包给村民,或由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统一经营。各地在农村土地整治前,要认真调查土地利用现状,做到地类和面积清楚、权属无纠纷;农村土地整治后要及时进行变更调查,办理确权、变更登记或注销手续,做到面积准确、产权明晰。认真做好土地权属调整,切实维
护农民权益。
五、切实加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建立有效工作制度。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必须坚持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和群众积极参加的联动机制。试点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研究解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动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试点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要制定鼓励政策,对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给予
适当奖励。
(二)创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机制。根据当地实际,积极探索适应现阶段农村改革与发展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机制。加大多渠道筹集资金的力度,除挂钩指标收益外,应多方整合有关涉农资金,探索集体经济组织出资、村企共建、单位和个人捐助等多种形式的投入机制。认真研究新村建设节约集约用地的激励政策,引导少占甚至不占耕地。积极探索农村土地流转办法,促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三)明确工作职责。试点县(市、特区、区)人民政府负责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方案审核上报、资金筹措与组织实施。乡(镇)人民政府负责农村危旧房拆除、新房建设、土地整理复垦等具体实施工作。?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政策技术指导、新增耕地验收和土地增减挂钩指标核定、土地增减挂钩指标调剂服务、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等工作。财政和审计部门负责农村土地整治资金收支情况监管,保证资金规范使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城乡规划,加强农民新村建设的规划、设计指导。农业部门负责农用地承包经营权的管理,参与项目新增耕
地的检查验收。
3.增减挂钩工作流程 篇三
山东元鸿测绘科技有限公司
二零一一年六月
目录
一、前期准备工作.........................................................................3
二、现场勘测.................................................................................5
三、图件制作和指标计算...............................................................5
四、附件收集.................................................................................6
五、报告编制.................................................................................6
六、省厅评审.................................................................................7
七、修改和上报.............................................................................8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流程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经国土资源部批准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农用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包括建新区和拆旧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和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图件和报告的编制可以参考:《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试行)鲁国土资发[2006]111号、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通知_国发〔2010〕47号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加强农村土地综合整治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1]12号文件要求。现将具体工作流程总结进行总结,因个人水平有限,如有不足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正。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可以分为:前期准备工作、现场勘测、图件制作和指标计算、附件收集、报告编制、省厅评审、修改和上报六个步骤,现按照顺序介绍增减挂钩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前期准备工作
(一)人员培训
人员培训主要是对挂钩相关知识和指标计算方法的培训,一个完整的挂钩工作主要是由3个区组成—拆旧区、安置区和建新区。
拆旧区:是指现状为农村建设用地(可以是居民点也可以是其他),在规划后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地块。
安置区:是指在旧村拆除后,用来安置拆迁群众,建设新村(社区)的地块。(要求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建新区:根据规划使用挂钩指标进行城镇项目建设的地块。指标(建新区)计算公式为:
指标(建新区)=复垦耕地面积-安置区占农用地面积
复垦耕地面积=拆旧区-安置区占拆旧区的面积-复垦区内的交通水利设施占地
(二)资料收集
1、业务受理后,要了解与本项目有关的各部门领导,明确项目具体负责单位和负责人。必须要有本项目地方负责人的联系方式(电话、邮箱、qq)。将该项目的资料清单发给地方负责人,协调各部门尽快收集资料。
2、收集的主要资料有:(详见收集材料清单)(1)****县自然经济概况(2)****县统计年鉴
(3)****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电子版)(4)****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2006—2020年(电子版)
4(5)****县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最新1:10000)(6)****县正摄遥感影像图(最新1:10000)
二、现场勘测
接到工作任务后要及时和地方沟通,参与项目的村庄和安置区的位置安排,在地方领导的指导下进入现场对拆旧区、安置区和建新区进行测量。
三、图件制作和指标计算
在对现场进行测量后进行图件制作,根据测绘成果制作勘测定界图,在完成勘测定界图后,将勘测定界图中的范围线转换后落到项目区1:10000分幅现状图、影像图和规划图中,并且加以文字注示,完成挂钩工作图件的制作。在实际工作中因为时间关系,有时不进现场进行测绘工作,此时可以根据地方要求,从1:10000分幅现状图中将拆旧区、安置区和建新区分别画出,然后将边界线提出、转换到cass制作勘测定界图。但是要注意的是所有的计算数据都要以勘测定界图中的面积为准,并且在制作完勘测定界图之后,将坐标点成果表导出,以便在评审时用。
在完成图件制作后,按照勘测定界成果,计算拆旧区面积、安置区面积、复垦耕地面积和指标(建新区)面积,并且填写相应的挂钩指标表。
四、附件收集
根据鲁国土资发【2012】51号文件要求,挂钩工作需上报附件有:
(1)XX地市XX城乡建设增减挂钩项目区申报汇总表(2)XX市人民政府请示文件(3)XX县人民政府请示文件(4)XX市国土资源局审查意见(5)XX市局踏勘报告
(6)XX县(市、区)人民政府批准农村居民点撤并、改造和搬迁安置补偿方案的文件
(7)村民、集体经济组织及有关单位同意撤并、改造和搬迁安置补偿的意见
(8)土地整理复垦协议
(9)居民点以外的其它农村建设用地要附县级人民政府用地批准文件或者权属证明
(10)项目区拆迁补偿协议——省厅2012年51号文件格式(11)县国土局、镇(街道)、村签署的三方协议
五、报告编制
挂钩工作的文字报告包括:工作计划和实施规划两部分。根据鲁国土资发【2006】111号文件要求,规划文本要包括一下内容:
1、项目区规划目的、原则、任务、依据和规划期限;
2、项目区基本情况,包括项目区的人口、户数、面积、自然地理概况、土地利用现状、土地权属情况等;
3、分析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条件、潜力和可行性;
4、项目区规划方案:主要确定拆旧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规模、范围、落实拆旧地块,落实农村居民点迁建方案;确定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标准、总体布局及各项工程规划;确定建新区城镇、村建设用地的比例、规模、范围、落实建新地块;
5、提出项目区周转指标规模及分使用和归还计划;
6、制定拆旧安置补偿方案;
7、提出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的总体安排和具体实施时间顺序,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资金预算,经费落实及筹措途径;
8、实施规划的保障措施。
不同的地市可能会有不同的要求,如济南市国土局要求在做挂钩工作之前要先对挂钩复垦区进行立项,编制复垦区的复垦可行性研究报告、复垦规划方案、复垦预算和相应的图件。
六、省厅评审
挂钩工作一般是由省国土厅进行评审,一般采用集中评审方式,评审时的重点是图件和附件。
七、修改和上报
省厅评审时可能会提出问题,如果能解释的要现场给专家解释清楚,如果是确实存在问题的要按照专家意见进行修改。修改完成后省厅还要进行检查,没有问题后方可上报。
附件:收集材料清单 8
挂钩项目材料清单
1、项目区1:10000土地利用现状分幅图(最新)
2、项目区1:10000遥感影像图(最新)
3、项目区所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数据库版)
4、项目所在县1:50000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5、项目拆旧区、安置区、建新区位置
6、项目区人口数、户数
7、项目区所在乡镇自然经济状况
8、各级行文和请示
9、项目区1:2000土地勘测定界图
10、项目区涉及村庄集体土地证(2012年确权)
11、项目安置区详细规划
12、项目区现状影像资料(照片等)
13、项目实施资金安排情况
4.增减挂钩监理工作报告 篇四
拆旧区土地复垦 监理工作报告
一、项目区概况
芮城县位于山西省南端,晋陕豫三省交界处,西南分别与陕西省大荔县、潼关县和河南省灵宝市隔黄河相望,东与平陆县为邻,北依中条山与永济市、盐湖区接壤。地理坐标为东经l10°16′~l10°58′、北纬34°35′~34°51′。东西长65.7公里,南北平均宽18公里,总面积1180.4平方公里。辖7镇3乡:古魏镇、风陵渡镇、陌南镇、西陌镇、永乐镇、大王镇、阳城镇、东垆乡、南卫乡、学张乡。县政府驻古魏镇。
该项目为芮城县201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拆旧区土地复垦项目,2012年8月10日运城市国土资源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有关专家通过了该项目的复垦设计评审。
整理总规模34.92公顷(523.8亩),建设工程包括土地平整工程、农田水利及配套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生产道路工程、渠道工程等。通过对项目区田、水、路的整理,新增耕地33.8454公顷,新增耕地率为96.92%。
二、工程概况
该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土地平整工程、砌体拆除、道路工程、水利设施工程。
(一)工程设计任务:
1、土地平整工程:项目区共布置38块耕地,总土方量为12.62万m3。田坎占地面积为1163m2。
2、砌体拆除工程:砌体拆除工程量为5705m3。
3、农田水利工程:
本次规划设计为明渠灌溉。需对利用段进行更新维修。由于各个灌溉片区面积均较小,本次设计只设置农渠一级渠道,直接从干渠出水口引水。渠道采用C20现浇混凝土U型渠,农渠壁厚6cm。按照当地黄灌区实际情况,东垆乡三十里铺、学张乡斜口村及南卫乡高金联村,设计U型渠791m,占地面积525m2,土方开挖量为338m3。东垆乡三十里铺村沟渠140m,董壁村84m,斜口村301m,南卫乡高金联村266m。
本次项目区设计铺设DN110PVC管道3276m,给水栓36个,其中阳城镇阳城村铺设DN110PVC管道526m,东垆乡董壁村铺设DN110PVC管道300m,东垆乡城垣村铺设DN110PVC管道324m,学张乡孔村铺设DN110PVC管道298m,永乐镇历山村铺设DN110PVC管道173m,永乐镇杨涧村铺设DN110PVC管道381m,风陵渡镇北曲村铺设DN110PVC管道246m,风陵渡镇汉渡村铺设DN110PVC管道554m,风陵渡镇高家村铺设DN110PVC管道474m。
4、田间道路工程:
项目区田间道路分为两级,田间路和生产路。田间路是居民点到田间的通道,主要为货物运输、作业机械向田间转移及为机械加水、加油
等生产服务,因此尽量与村庄、现有公路相连接,设计路面宽为4m,路基宽度5m,路面采用20cm厚沙砾石垫层,路基为30cm厚素土垫层,两侧边坡比为1:1,田间路2条,总长度645.88m;生产路是指联系田块之间、通往田间的道路,主要起田间货物运输的作用,为人工田间作业和收获农产品服务,因此尽量与田间路连接,设计路面净宽为2.5m,路基宽度2.9m,用素土垫高20cm,道路两侧边坡比例为1:1,生产路共计6条,总长度974.84m。
(二)主要工程任务完成情况:
1、底土工程:总土方量完成13.14万m3。较原设计增加0.53万m3。
2、农田水利工程:新铺设DN110PVC管道3278m,较原设计增加2m,给水栓36个,镇墩19个,U型渠791m。
3、砌体拆除工程:总方量完成5705m3
4、道路工程:项目区新修建2.5m宽生产路6条,长1136m,较原设计增加161m;修建4m宽田间路2条,长646m,田间路为碎石路面。
(三)工程总投资及工程完成情况
该工程设计总投资为213.97万元,施工费用为166.74万元。一标完成投资72.81万元,二标完成投资93.93万元。
三、监理规划
根据项目法人与监理人签订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运城德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监理人)受项目法人委托对芮城县201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建设实施施工监理。
(一)受监工程项目
该项目工程共有2个标段:县东、县西各一个标段,各标段承包单位、承包金额、工程内容、承包方式及工期要求在合同中已明确要求。全部项目共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9个分部工程,57个单元工程。
(二)项目总目标
根据工程设计标准和基本建设工程有关规定以及项目法人的主导思想,本工程建设项目总目标确定为创建符合设计标准的合格工程。
1、工程质量目标。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地业标准,即以《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TD/T1012--2000)、《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工程质量控制目标为合格标准。
2、建设工期目标。在保证工程施工质量和良好的施工秩序的前提下,根据资金到位实际情况,按照项目法人批准的施工进度安排施工,工程项目各标段施工建设期为1个月,总工期目标控制在30天。
3、项目投资目标。项目投资控制根据施工合同规定的进度要求和施工实际进度情况规定进行工程计量,支付资金按有关工程款支付认证制度进行。项目投资目标确定在保证受监工程项目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和施工合同项目全面完成的前提下,投资工程决算支付不超过80%。
(三)监理制度
根据受监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工程特点,制定了各项制度。
1、监理工程师现场工作制度;
2、质量控制工作制度;
3、工程质量认证制度;
4、设计变更和施工方案的报审制度;
5、现场监理月报制度;
6、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监理助理员分工协作制度及岗位职责;
7、资金支付认证制度等。
(四)项目监理组织机构(监理项目部)运城市厚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受建设单位委托后,组建了工程项目监理部,形成了完整的监理组织系统,并配备了相应的监理人员进驻施工现场。
根据监理项目总目标和项目法人的要求,配备人员原则上要与工作目标相适应,监理人本着认真、负责的精神和重点突出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人选不仅有较强的职业素质和组织协调能力,还要有丰富的施工和监理经验,其他监理人员由具有相应施工经验和监理经验的工程师、助理工程师人员担任。
(五)检测方法和主要设备
对于项目区的范围和各标段划分,由整体到局部做到统一放线,最后对工程量给予复核。对于土方工程,我们与施工承包人共同取样现场检测的方法,按要求的数量、时间规范检验。
四、监理履行过程
芮城县201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监理实施按监理规划执行,是以合同管理为中心,加强投资、进度、质量三大目标的控制,建立健全信息管理系统,协调好各方面关系,以维护国家和合同双方的利益,使项目法人在合理的投资条件下,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建设优良工程,保证施工承包人按照合同规定获得应有的收益。
(一)制定监理实施细则
全部项目共划分为2个单位工程,9个分部工程,57个单元工程。质量评定项目划分后接着进行制定监理实施细则,现场监理机构2012年11月进驻工地以后,驻地总监理工程师深入工地现场,调查研究现实存在的问题,组织项目法人委派的代表和施工承包人的技术人员实地踏勘分析,并认真汲取质量控制与检验评定和有关资料、信息管理方面的先进经验。根据监理规划和设计项目,对受监工程分标段进行了细化量化分析,制定了监理实施细则及资料档案整理的内容和标准。
(二)认真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是建设监理的重要内容,施工合同是实现工程投资、建设进度、施工质量三大目标的基础,合同是监理对施工承包人进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现场监理根据工程设计、施工等建设合同以及相应法律法规、规范,协调甲乙双方关系。站在第三方的高度上保证合同项目的顺利实施。按照合同条款约束甲乙双方行为,力求保证工程质量不降、投资不超、进度不托。由于该工程项目的施工实行了招标择优选择施工承包人,施工队伍素质较高,在施工过程中,甲乙双方都能严格执行合同,双方都能很好地配合监理工作,在监理期间没有发生合同纠纷和施工索赔。
(三)工程进度控制
1、该工程2个施工队自2012年11月12日陆续进入工地,机械设备进入施工现场,11月13日全面动工。首先各标段根据设计图纸进行实地考察,熟悉施工区内的地形地貌,其次进行了平面控制测量与高程控制测量,建立了各标段施工测量控制网;确定了标段的四周边线;然
后对标段内的田间道、生产路中线进行了打桩定线;根据道路划分的区域,逐块进行测量,采用纵断面法、角点法或中心点法,计算工程量。经过1个月的紧张施工,2个标段工程于2012年12月12日全部竣工。
(四)工程质量控制
芮城县201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质量控制主要是分三个阶段进行。
事前控制措施:项目划分,制定细则,编制工序评定表,原材料分析试验,设备订贷考察,合同目标确定性分析等。
事中控制措施:严格三检制度,及时检验评定,工序交接控制,抽检试验,单元一次验收合格控制,不合格不签发单元工序评定表,不得进行下一单元施工、不签发支付证书等。
事后控制措施:主要是总结,组织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评定验收,整编资料,分析施工评验收签证,对外观质量进行观测,非破坏性检查等。
该工程施工阶段的质量控制是监理组织机构服务的重点工作,总监主要控制承包人的工作质量,利用各种手段对每道工序的人、机械、材料、方法、环境等要素进行控制。质量控制由总监全面负责,现场监理、项目法人配备人员协助总监工作。我们召集建设单位、承包单位有关人员介绍在工序质量表的填写以及检测数据时应注意的事项和分析计算办法,并专门制定了监理例会制度、工作报告制度等。
总监组织项目法人、施工承包人的一起研究制定了工程质量评定划分的原则和办法,具体进行了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项目划分。
在监理期间现场监理人员按照施工作业程序要求,坚持每天到工地全面巡视。对于施工中出现方案不合理现象时,与施工人员一起共同研究,现场指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
(五)投资控制
投资控制对质量控制工作起着一定的支持和指导性作用,投资控制主要由现场监理并吸收项目法人现场代表、预算、财会人员共同进行。投资控制程序是:施工项目部提交进度支付申请表,现场监理和项目法人的现场施工代表共同审查,并以单元工程认证的工程量及人工、材料、机械等实际用量及单价进行分析、计算、核实,由现场监理签署意见、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审核签字、监理机构签章后报项目法人(业主)审批,会计支付。
资金支付过程中,由于该工程国家预算内资金到位及时,资金拨付方面没有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再加上项目法人和施工承包人双方都能严格履行施工合同,从而保证了施工进度按照合同工期实现,工程投资控制也按合同支付。
2012年11月17日监理会议达成一致意见:杨涧村增加土地平整工程量10845m3、土地翻耕0.33公顷,增加110PVC管道48m。孔村增加土方回填2686m3、土地翻耕0.08公顷,增加110PVC管道55m。共计增加工程款62829元。所增加资金在不可预见费内,由土地开发整理中心考虑解决,总投资未超出预算。
(六)搞好组织协调工作
工程监理是以合同为基础,协调好项目法人和承包人的关系,及时
解决施工中出现的各类问题,保证工程建设目标的实现。根据工程地点和实际条件,监理机构主要负责工程内部矛盾问题的协调,对于外部环境条件的影响主要由项目法人进行。施工开始后,项目法人派专人进行协调疏导都比较顺利,施工期间当地村民没有干扰施工现象。
在工程内部矛盾问题的协调上,主要方式是及时召开监理例会或碰头会,现场监理能协调的现场监理进行协调,现场监理人员协调有困难的由总监出面协调,组织有关人员开监理协调会议,统一思想,提出协调意见,同时总结上一段工作,提出下一段目标。
(七)搞好信息管理
信息管理主要对工程投资进度、质量在不同阶段、不同部位的信息资料进行收集、分类整编归档,为各方决策提供基本的数字依据。
信息要及时报送有关部门或有关领导,对于报出的信息资料,总监理审查后报项目法人审批,确保信息资料的准确完整性。
四、监理工作效果
(一)监理效果
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于2012年11月进驻工地,监理人员对监理工作认真负责,经常深入调查研究,认真进行评定项目划分,组织质量评定,规范程序和工作流程,提供优质服务,坚持“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监理原则,力求勤奋高效,独立自主地作好现场监理服务,在维护项目法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发挥了“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监理功能,圆满地完成了项目法人委托的监理任务。
(二)工程质量监理结果
芮城县201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经过施工方三检、监理复核。所完成的单元工程质量全部合格,且重要隐蔽工程及关键的单元工程质量合格,且未发生过质量事故。工程施工过程中,水泥、砂、石子、PVC塑料管等原材料质量合格。
综合以上评定意见,依据《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标准,芮城县201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9个分部工程经监理复核均为合格分部工程。
五、经验与建议
芮城县201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建设监理,我们从思想上是高度重视的,把工作重点也放在该工程的施工质量监理上,对该工程建设实施监理的主要经验有以下几点:
(一)选择好现场监理是搞好监理服务工作的基础
在接受监理任务后,对工程现场进行全面查看,根据项目法人的要求,我们组建班子,现场监理人员尽量选择聘用有丰富的施工经验的或有过工程建设监理实践的人员。在监理过程中,素质高的人员能够统筹兼顾,能够指导施工承包技术人员及其它工作人员,能够独立自主地对施工承包人进行监理,出色地完成工程项目的监理任务。
(二)严格审查承包人的进度、质量、安全等保证措施
在施工准备阶段就要对承包人进行跟踪监理,承包人要按建设合同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措施和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的施工方案、人力机械配备与承担的施工任务、技术、工期相适应,保证措施得力。
监理在施工过程很好地进行了控制工作。
(三)实行监理例会制度,有助于及时纠正施工偏差
在施工阶段监理通过例会制度把工程施工中存在问题提到会议上,由各方负责人、监理代表等进行分析、研究、讨论,可以提出可行的解决办法。也可以通过会议交流情况、协调各方关系、解决各种纠纷等。这是监理搞好“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工作的一个有效的途径。
总之,运城市厚德工程监理有限公司在施工监理过程中,与芮城县国土资源局和各承包单位,相互支持与配合,相互信任与谅解,如期完成了该工程的建设监理任务,在此表示衷心地感谢,也对在施工监理过程中,曾对我们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的主管部门领导,以及对我们监理工作大力支持过的领导表示衷心地感谢!
5.县推进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汇报 篇五
健全管护制度,强化管护措施。明确项目所在地的村委会为第一责任单位,由镇政府监督检查,县政府定期抽查的管护机制。
加强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参与管护工作的积极性。把项目管护与农村集体经济利益、农民切身利益结合起来,增强群众管护的责任感和自觉性。
6.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学习 篇六
一是可以结合新农村建设,对低效利用农村居民点进行重新规划、整合,通过就地安置或向中心村、集镇集中安置等方式,对腾出的农村建设用地复垦为农用地,即促进了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改善了农民的居住环境和生产生活条件,又增加了农用地面积。
二是可以将腾出的建设用地指标集中用于乡村基础设施、城镇配套设施、重点工业项目等,不占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三是可以免缴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耕地占用税等税费。
挂钩周转指标的内涵
2011-04-19 | 作者: | 来源: 国土资源信息化
挂钩周转指标是指国家和省为了控制挂钩规模和周期,批准并下达给开展增减挂钩工作的有关区县一定时期内的一定数量的用地周转规模。挂钩周转指标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地块的面积规模控制,并在规定时间内用拆旧地块复垦出来的耕地面积归还,归还的数量不得少于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
开展增减挂钩应遵循的原则
以规划统筹增减挂钩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因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依据
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管理办法》
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等
㈤增减挂钩工作的指导思想与总体要求
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的原则,通过积极推进农村建设用地特别是农村居民点用地的整理,盘活利用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促进城乡用地布局调整、优化用地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土地资源的集约高效和可持续利用。
总体要求
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集约节约用地为重点,通过“拆旧建新”,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规模不增加,耕地不减少,耕地质量有所调高。
挂钩周转指标的管理与使用
7.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旧村改造 篇七
实施旧村改造、合村并居,建设农村新型社区工作是一项庞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必须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思路,同时要完善工作机构和工作机制,为工作开展提供坚强的组织和制度保障。为此,我县先后出台了《关于全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加快旧村改造工作的意见》,现就其中主要内容作简要说明。
一、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一)工作要求。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增减挂钩工作要坚持“因地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量力而行、积极推进。要选择居住分散,占地面积大,村级领导班子强,群众积极性高,经济基础好,具有一定的公共积累的村庄先行试点,积累经验,逐步展开。增减挂钩项目申报前,要经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 或村民同意。在项目的安置区选址、住宅设计建设、拆迁方案、补偿标准等方面,实行听证制度,做到项目实施前农民同意、项目实施中农民参与、项目实施后农民满意。要严禁占用基本农田,严禁未经批准在农用地上乱建住房,严禁借用增减挂钩政策进行“小产权房”和“小别墅”建设,严禁违反项目区规划和超规模用地。
(二)补偿资金来源。
按照“多方筹资,规范运作”的原则,健全财务制度,专款专用,保证项目顺利实施。资金主要来源为:
1、分配到我县的市以上增减挂钩专项资金。
2、全县土地出让金中提取20%,用于增减挂钩工作。
3、增减挂钩项目中建新区取得的土地纯收益的全部。
4、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省返还及地方留成部分,以及使用增减挂钩指标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和耕地开垦费等费用。
(三)补偿标准。
1、村庄整体或大部分拆迁,通过建设公寓楼形式集中安置的增减挂钩项目,产生的净增耕地面积按照15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包括安置、拆迁、复垦等补偿费用)。
2、在原村庄建设用地区内,复垦后能与村庄外围农田连成片块的村内部分老年房、房屋闲散安置区,采取在原村庄内插空安置,不新占农用地的增减挂钩项目,产生的净增耕地面积按照8万元/亩的标准给予补偿(包括安置、拆迁、复垦等补偿费用)。
3、列入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农村居民的安置,采取住房和货币两种 安置方式,由村民自主选择。选择住房安置方式的村民到批准的安置区居住。选择货币安置方式的村民必须与村委会签定放弃住房安置的协议,给予货币补偿,具体标准按享受住房安置村民的优惠标准执行,由所在镇、村确定,从补偿资金中列支。
4、未列入增减挂钩项目区的农村居民,到城镇购置国有商品房居住,主动放弃农村宅基地并拆迁到位,但保留农民集体组织成员身份的,由县财政每户一次性奖励3万元;主动放弃宅基地并拆迁到位,同时主动放弃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转为城镇居民的,由县财政每户一次性奖励5万元。
(四)资金拨付。
增减挂钩工作补偿资金按照项目实施进度进行拨付。按照规划期限,完成安置区建设,拆旧区居民全部搬迁安置完毕,原则上拨付到该项目区补偿总金额的80%;拆旧区按照规划期限和要求全部复垦,数量和质量达到规定标准,并经省国土资源厅验收合格,全额拨付该项目区的补偿资金。
对增减挂钩工作完成较好的镇(街道)给予一定资金奖励,提前半年以上完成项目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的,按照产生的净增耕地面积奖励1万元/亩;按期完成项目并通过省国土资源厅验收的,按照产生的净增耕地面积奖励0.5万元/亩。对未能按期按要求完成增减挂钩项目的镇(街道),在科学发展考评中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先树优资格,县政府按财政体制收回已拨付的增减挂钩资金,并追究相关镇(街道)、村负责人的责任。
二、关于旧村改造、合村并居工作(一)核定安置用地面积。
村(社区)人口数以公安部门登记的常住居民人口为准,其它人员的合法房屋只实行货币补偿,不享受村(居)民待遇。安置用地面积按村(社区)人口人均60平方米的标准核定,包括住房用地及公共事业和公共建设用地,在此用地范围内可以建设住宅,也可建设商业用房。鼓励集中建设多层或高层公寓式住宅,多层住宅的建筑容积率不小于1.2,高层住宅的建筑容积率不小于1.5。
(二)核定旧村庄土地面积。
核定旧村庄土地面积以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成果为依据,包括宅基地占地和与村庄相连的未利用土地,具体工作由县国土资源部门、规划部门负责。
(三)制定旧村改造实施方案。
根据安置用地面积和旧村庄土地面积,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可指导符合旧村改造的村(社区)在旧村原址范围内改造,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合村并居的方式,高标准规划,按照辐射半径2—3公里、容纳3000—5000人的标准,建设农村新型社区。
(四)周转用地政策。
旧村改造确需占用耕地的,由县国土资源部门核实后按程序逐级上报,批准后,统筹设置旧村改造挂钩总项目区,进行土地置换和周转。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要制定周转用地使用 和归还计划,周转用地指标归还期限不得超过3年。拆旧复垦耕地的数量、质量不得低于新占用的耕地标准。到期周转用地指标未归还的,由使用挂钩指标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村(社区)共同承担周转用地指标使用费,由县财政部门在年终体制结算上解。
(五)供地政策。
1、供地方式。安置用地必须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镇总体规划,在城市规划区以内的,以国有划拨方式或集体使用方式供地,具体方式由村(社区)选择;在城市规划区以外的,以集体使用方式供地。用于合村并居后撤并村(社区)居住的建设用地,由各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统一调整建设用地,既可采取村(社区)间进行置换土地,也可参照省、市补偿政策和我县关于征地补偿的规定,由各有关村(社区)商定置换和补偿办法,解决好集体建设用地补偿问题。用于经营性开发建设用地的必须征为国有,一律采用招拍挂方式供地。严禁以还建安置等名义变相进行商品房开发,严禁建新不拆旧。
(六)拆迁安置补偿政策。
旧村改造拆迁安置补偿实行一户一宅还建安置或货币安置的办法。补偿对象为符合一户一宅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附着物的所有者。鼓励支持村(社区)建设集体性质公寓住房,解决低收入村(居)民和老年人的住房问题,利用旧址建设公寓住房并拆除旧宅的,由县财政部门按建筑面积50元/平方米的标准从土地收益中予以补助。(七)腾出土地政策。
1、城市规划区外,旧村改造腾出的土地用于复耕,在规定期限内整理复耕成连片规模(30亩以上)、达到国家耕地验收标准的,在扣除使用的周转用地指标后,按我县土地增减挂钩政策进行奖励。
2、城市规划区内,旧村改造腾出的土地按照批准的规划用途为建设用地的,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与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村(社区)签订协议,并按程序报省政府批准征为国有,采用招拍挂方式出让。出让底价按收回成本加20%的标准确定,成交后超出底价部分由县及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和村(社区)按2:3:5分成。
(八)收费政策。
1、用于村(居)民住宅建设的改造项目,除供水、供暖、燃气配套费外,免收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县级行政性、事业性收费。
2、省、市收取费用争取按最低标准征收。
3、企业性、中介服务性收费争取按最低标准收取。
8.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 篇八
2011-02-14 | 作者: | 来源: 经济参考报 | 【大 中 小】【打印】【关闭】
日前召开的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明确提出,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1月中旬开始,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情况检查。
有关专家认为,如果不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进行严格规范,可能会危及到粮食安全,也会损害农民的权益。清理和检查工作的开展,一定程度上会抑制“被上楼”等现象的出现,使得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入可控的范围。信号
国土部将开展增减挂钩专项检查
国土资源部部长徐绍史1月7日在全国国土资源工作会议上表示,1月中旬开始,各地首先要进行全面自查、清理,国土资源部在此基础上开展一次专项检查,这项工作要力争3月底前完成。
土地领域的专家普遍认为,国土资源部表态与去年底国务院发布的《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脉相承,此番清理和检查行为是对《通知》的贯彻落实,一定程度上会制止个别地方“运动式”拆村并居等盲目行为,对维护农民土地权益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2010年11月10日,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规范农村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明确指出,要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如果农村建设用地地块被整理复垦为耕地(即拆旧地块),城镇可对应增加相应面积的建设用地(即建新地块),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据了解,2006年4月,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五省市被国土部列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第一批试点。国土资源部2008年6月颁布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管理办法》,2008、2009年又分别批准了19省加入增减挂钩试点。
南京大学国土资源与旅游学系主任黄贤金教授接受《经济参考报》采访时认为,国土资源部的表态和清理检查行为与《通知》精神相一致。清理和检查的开展,“一定程度上会制止„被上楼‟现象”,从理论上来讲会使得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纳入可控的范围,使之更符合城市规划、土地规划。不仅如此,还将有利于更好的维护老百姓比较稳定的土地权益关系,对地方政府“以地生财”也是一种制约。
中国土地勘测规划研究院副总工程师邹晓云也向《经济参考报》记者表示,此次清理和检查“肯定会有积极作用”,将对目前部分地方可能存在的“运动式”行为进行降温。
对于清理和检查的内容,黄贤金推测,主要可能会对未列入试点范围内却擅自进行增减挂钩的、虽然在试点地区但擅自扩大试点范围的以及老百姓反应比较强烈的试点区域进行适当的整顿。弊端
增减挂钩不规范造成“劣地换良田”
“虽然现在开始进行规范,但一些不规范的增减挂钩行为可能还会出现不同的变种,在不同的地方出现,不挂增减挂钩的名,却行增减挂钩之实。”黄贤金认为。
作为成都市城乡统筹改革的重要内容,成都“地票”交易日前因故暂停。据媒体报道,成都“地票”暂停的根本原因是违反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
事实上,去年很多地方出现农民“被上楼”现象,增减挂钩中存在的问题因此受到广泛关注,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少数地方片面追求增加城镇建设用地指标,擅自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或扩大试点范围,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有的地方违背农民意愿强拆强建,侵害农民利益;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规范等。
接受记者采访的农业专家普遍担忧,如果不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进行严格规范,可能会危及到粮食安全。西南交通大学中国西部新农村建设研究中心主任王习明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过增减挂钩,耕地总量没有减少,但原来的好耕地成为了建设用地,耕地的质量下降了。
中国人民大学农业与农村发展学院副院长郑风田认为,耕地不是一推平就有了生产力,它需要多年的精心培育。目前的土地增减持钩基本上都是拿劣地换良田,耕地质量打了许多折扣,同样的面积但粮食产量却差别很大,长此以往,将影响我国粮食安全。而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确保复垦耕地质量。
增减挂钩过程中所产生的土地增值收益,也没有能够真正惠及“三农”。郑风田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按照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的规定,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现实情况却是卖地的钱用于农业和农村的很少,农民从土地出让中获得的收益不到10%。
“以拆除农民住宅、撤并村庄的办法,来将农村节约的建设用地用于城镇,固然解决了城镇扩张缺地的问题,但却把诸多的矛盾和冲突留给了乡村和农民。”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陈锡文日前撰文指出。
通过对成都和重庆增减挂钩的调查研究,王习明认为,农民集中居住后,每人每个月的生活成本至少提高200元。“因为以前房前屋后可以种菜,可以打井,可以烧柴,现在蔬菜需要购买,水电气也全部要钱,还要交物业管理费,这是农民很头疼的问题”。对策
专家建议增减挂钩政策从严
按照国土资源部的说法,增减挂钩和农村土地整治是利国利民、利乡利城的好事。实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来,保护土地、保障耕地总量动态平衡就是其政策目标之一,另一个目标是缓解城镇建设用地紧张压力。
有专家认为,要控制建设用地周转指标规模,逐年按计划实施,避免借农村土地整理过快扩张城镇建设用地的规模。在实施耕地总量动态平衡的过程中,既要注重耕地的数量,又要强调整理后耕地的质量,要加强对整理出的耕地质量进行评价,做好与建设用地指标挂钩的测算工作。
作为农业领域的专家,郑风田认为,增减挂钩的政策要收紧,必须以坚持土地用途管制为前提,有些肥沃的土地只能用来进行农业生产,不能因为增减挂钩就搞城市开发,拿劣地换好地。他举了日本的例子,日本大阪的城区里就还保留着很多农田。
政府在加强土地用途管制的同时,还应该尊重农民的土地流转主体地位,通过市场方式而不是行政命令来配置土地资源。王习明说,应该由农民自己选择,不能一哄而上,在农村居住但不从事农业生产的可以集中居住,但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集中居住就会出现问题。从根源上看,只有改变税制,降低地方政府对土地财政的依赖,才不会强迫农民集中居住,强迫农民“上楼”。
9.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篇九
一、内涵:207 号文规定: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简称项目区), 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 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 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
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应遵循的原则
统筹规划与优化配置的原则,尊重民意与保障权益的原则,指标挂钩与质量管理的原则,人文风貌与持续发展的原则,多元投入与收益挂钩的原则。
三、挂钩的意义
通过“挂钩”, 一方面改变农村建设用地利用效率低下的现状, 另一方面有效控制城镇盲目扩张、乱占耕地的现象, 保持耕地数量不减少, 质量不降低。确实实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并带来巨大效益。
(1)社会意义
A通过挂钩规划的实施, 缩减了农村建设用地, 为地方经济和城镇建设争取了发展空间,B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可以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民生活条件, 提高土地经营规模化、集约化程度, 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C通过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可以增加有效耕地面积, 缓解人地矛盾, 扩大农村剩余劳动力就业, 改善农村人居环境, 提高农业产量, 增加农民收入, 有利于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安全。(2)经济意义
通过挂钩规划有利于增强农业后劲, 促进了农业产业结构和经济结构的调整, 以及农村现代 化建设,加快当地农民奔小康的伐;有利于拓展城市建设用地空间,获取新增建设用地指标, 扩大和带动相关二、三产业的持续发展, 促进当地经济繁荣;有利于政府从建房、拆房、安置等环节最大程度上保障农民的利益使农民节约了建房成本,;有利于使基本农田向保护区集中, 有效地保护耕地,等于保护了农民的经济利益。
(3)生态意义
通过挂钩规划有利于田、水、路、林、村的综合开发建设, 能提高土壤肥力水平, 改善农作物生长环境, 促进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土地生产力的提高;有利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 耕地质量将得到全面改善, 促进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有利于改造村内的道路, 改善村内的交通状况;有利于提高植被覆盖面积, 减少垃圾、污水对环境的污染, 使居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得到提高, 有效控制农村生活、生产环境无序的状态,使农村生态环境得到强有力的改善和保护;有利于减少建设用地对耕地的增量需求和提高农村土地的植被覆盖面积, 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四、挂钩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1.统计台帐、规划图的数据不统一。2.在挂钩过程中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为底图。3.占好地补劣地, 整理形成的耕地质量差4.没有充分保障农民的权益。5.城乡规划不衔接, 规模与空间布局存在矛盾.6土地整理成本大, 政府财政有压力
五、政策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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