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巴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2024-08-03

四川巴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精选8篇)

1.四川巴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篇一

辽宁2015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2015年度辽宁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报名简章

根据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4〕27号),现将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级)考试辽宁考区有关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人员和各级监管机构应遵守的基本原则

1.守法遵章,诚信报考。

2.依法行政,尽职尽责。

3.有法必依,违法必纠。

4.公开公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

二、报名范围

1.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且持有我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下称“持我省会计证人员”)。

2.符合国家规定的报名条件,在我省区域内持有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后勤部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签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或港澳台居民(以下称“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效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初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考人员条件。

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外,还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

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

上述有关学历(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实际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自被单位首次聘任会计工作岗位时间起(但应不早于全日制学历毕业时间),至2015年12月31日止。中途离开会计工作岗位(包括脱产参加全日制学习)时间应予扣除。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却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应属违法行为,其“工作年限”不能纳入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计算。

(四)其他人员条件。

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需先到会计从业资格档案所在地财政部门办理信息变更后,方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对符合相应级别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报名方式和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持我省会计证人员需登录“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经报名系统审核通过后,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所在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由所在考区报名点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0:00至1月30日23:59。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5年1月15日0:00至1月31日23:59。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4月25日0:00至5月11日23:59。

(二)中级资格考试报名方式及时间

中级资格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现场审核、网上缴费的方式。持我省会计证人员需登录“辽宁会计网”办理报名事宜,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报名信息后,在规定时限内到所在考区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缴费。在我省报考且部分科目考试合格的报考人员不需进行现场资格审核,完成网上报名后,可直接进行网上缴费。

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需到所在考区报名点接受现场资格审核,由所在考区报名点办理网上代报名,由报考人员进行网上缴费。

1.网上报名起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0:00至4月29日23:59.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再另设补报名时间。

2.网上缴费起止时间:2015年4月10日0:00至4月30日23:59.

3.网上打印准考证时间:2015年8月下旬至9月上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请关注“辽宁会计网”有关打印准考证通知。

五、考试科目

(一)初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科目包括《财务管理》、《经济法》和《中级会计实务》。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初级资格证书。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获得中级资格证书。

六、考试方式与时间

(一)初级资格考试

初级资格考试实行无纸化(机考)方式,于2015年5月16日-17日举行,共2天4个批次。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

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5月16日至17日

(周六-周日,共2天、4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二)中级资格考试

中级资格考试为纸笔考试方式,于9月12日―13日举行。

中级资格《财务管理》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经济法》科目考试时长为2.5小时,《中级会计实务》科目考试时长为3小时。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日期考试时间9月12日

(星期六) 9:00-11:30

财务管理 14:00-16:30

经济法 9月13日

(星期日) 9:00-12:00

中级会计实务

七、报名流程

(一)对于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持我省会计证人员,由报名系统对报考资格进行审核,不再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报名流程如下:

1.登录“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职称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3.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选择报名省份(辽宁省),点击“下一步”;

5.阅读“报名流程”,选择“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6.选择报考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及姓名,选定报考级别,点击“下一步”;

7.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可据实填写、修改有关信息,为确保报考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考生信息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已发生变化,请登录“辽宁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中的“变更申请”按钮,进入“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提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点击“下一步”,系统对报考资格审核通过后,进入考试公告页面;

8.阅读考试公告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设置密码,点击“下一步”;

9.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后,点击“网上交费”;

10.阅读网上缴费提示,观看网上缴费演示,点击“生成订单”,点击“交费”,选择缴费银行,点击“确认支付”,系统生成“报名回执表”。

(二)对于报名参加初级和中级资格考试的武警、军队、港澳台人员,由报名点直接对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符合报名条件的予以办理网上代报名。

报名流程如下:

1.提交材料

报考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由本人或单位统一到报名所在地财政部门指定地点办理现场资格审核及网上代报名手续:

(1)报考人员本人签字和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报名信息表》一式两份;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或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原件及复印件;

(5)报考中级资格考试的,需提供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材料(由报考人员单位提供并加盖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2.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

经财政部门对上述材料进行现场审核无误并办理网上代报名后,报考人员方可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三)对于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持我省会计证人员,完成网上报名后,到报名所在考区报名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网上报名流程:

(1)登录辽宁会计网(www.lnkjw.com),点击主页上的职称考试栏目下的“网上报名”按钮,进入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系统;

(2)认真阅读“报考人员必读事项”后,点击“注册填写报名信息”;

(3)阅读“网上报名协议”,选择“完全同意”点击“下一步”;

(4)选择报名省份(辽宁省),点击“下一步”;

(5)阅读“报名流程”,选择“我已阅”点击“下一步”;

(6)选择报考证件类型,填写证件号码及姓名,选定“报考级别”和“考试科目”;

(7)系统自动生成报名考生信息表(报考人员可据实填写修改有关信息,为确保报考人员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中的个人信息完整、准确,如发现“考生信息表”中所反映的信息已发生变化,请登录辽宁会计网,点击“从业资格信息变更”中的“变更申请”按钮,进入“辽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提交变更申请并按相关程序和要求完成信息变更手续后,再提交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申请);

(8)阅读考试公告后,点击“我已阅读所有公告”、填写考试用书征订单、设置密码,点击进入“下一步”;

(9)系统自动生成“报名注册号”;

(10)下载打印《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

2.现场审核和网上缴费

网上报名通过人员需提交下列材料,到所在考区财政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1)报考人员本人签字的《2015年度全国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考生信息表》一式两份;中级会计资格报考人员还需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同意并加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高中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证书原件;

(3)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

经财政部门对上述材料现场审核无误后,报考人员办理网上缴费手续。

八、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须于规定时限内登录“辽宁会计网”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逾期未打印准考证人员,将被视为主动放弃参加考试,责任自负。

九、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公示

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成绩公布后,省财政厅将对考试成绩合格人员的报名条件在“辽宁会计网”上公示。对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将严格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十、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报名时,须在本人会计从业资格档案管理属地进行,不得跨市报名。会计从业资格档案在省本级管理的人员报名管理工作由沈阳市财政局负责,武警、军队和港澳台人员的报名管理工作,由其服役单位或工作所在地财政部门负责。对未按属地原则报名、考试的人员,相关管理机构不得为其发放资格证书,不得受理其专业技术资格信息变更。

(二)持外省核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拟在辽宁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须在办理从业资格证书调入辽宁手续后,方可报名。

(三)1990年9月1日后出生的报考人员不能在网上直接报考中级会计资格。如报考人员确属条件符合,可持本人相关证件到所在考区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

(四)未在规定时限内缴费的,报名系统自动确认为放弃报考。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相关文件要求,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退费手续。

(五)报考人员如需发票,应凭本人身份证原件和网上报名回执表,于报名后1个月内,到所在考区指定地点办理开具发票手续。

(六)报考人员须认真、全面阅读国家和我省有关会计人员监管的法律、法规和制度,以及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规定,按照诚实守信的原则核对自己是否符合要求,实事求是地填报相关信息,保证本人填写的个人报名信息真实、正确、完整、可靠。对于采取伪造学历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提供虚假证明等弄虚作假手段骗取参考资格以及考试合格的人员,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将按照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并按照《辽宁省会计管理条例》的规定,将其失信行为记入会计诚信档案。

考试报名中遇到问题,请向当地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

各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咨询电话及地址如下:

地区 咨询电话 市级报名点地址 沈阳 024-22873758 沈阳市财政局会计处619室(沈河区北一经街78号) 大连 0411-82630432、82472808、82495475 大连市会计考试管理中心 鞍山 0412-5531676 鞍山市会计人员服务中心 抚顺 024―57760163 抚顺市财政局会计处301室 本溪 024-42836632 本溪市财政局会计处(财政局后四楼) 丹东 0415-2211227、2211238 丹东市财政局会计处(振兴区六纬路8号) 锦州 0416-3145813 锦州市财政局会计处319室(古塔区解放路三段19号) 营口 0417-2838764 营口市财政局会计科 阜新 0418-2831682 阜新市财政局会计科104室(细河区中华路51-2号) 辽阳 0419-2136553、2289110、2289111 辽阳市会计学会(白塔区解放路23号) 铁岭 024-7287、72812070 铁岭市财政局会计科105室 朝阳 0421-3608136 朝阳市财政局会计科111室(朝阳大街三段11号) 盘锦 0427-2830087 盘锦市财政局314室 葫芦岛 0429-3112243 葫芦岛市财政局会计科(龙岗区龙程街5号)

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考生信息表

报名序号:

*考区名称

*报名点名称

*网络报名注册号

*姓 名

*性 别

*出生日期

*民 族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学 历

*学历性质

*所学专业

*毕业院校

*毕业时间

*毕业证编号

*何时从事会计工作

*从业资格证书编号

所在会计岗位的职务

*电话号码

*电子邮件

*邮 编

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

照片

*通讯地址

单位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处

承 诺 书

本人已经认真阅读报名网站中提供的“报考人员必读事项”中的内容,并保证本人完全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保证遵守“网上报名须知”。本人保证理解并认同报名网站提供的全部考试相关文件中的内容,并保证提交的个人信息资料真实、正确,如存在不真实、不正确的,在考前、考试期间、考后,本人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所有后果,并随时接受考试管理机构作出的相应处罚。

本人签名:________

年 月 日

表中带*号的位置报考人员必须填写

 

2.四川巴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篇二

内容摘要:山东济宁2016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于2016年5月14日-18日进行。报名时间11月1日-30日,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

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

济财会〔2015〕18号

各县市区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各大中专院校:

根据财政部《关于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考务日程安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会考〔2015〕17号)和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鲁财会〔2015〕50号)要求,现将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

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使用全国会计考办印发的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大纲。

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才能获得初级资格证书。

二、考试形式和考试时间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采用无纸化考试形式,考试时间为5月14日至18日。

《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得混用。

具体考试时间如下:

考试时间考试时间及科目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批次) 9:00-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三、报名条件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及其实施办法》(财会〔2000〕11号,以下简称《考试暂行规定》)及有关规定,具体报名条件如下:

(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第(一)条所列的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三)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并具备第(一)条所列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四)对符合《考试暂行规定》中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可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和《关于调整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会〔2004〕25号)有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四、报名方式

2016年度我省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名工作采取网上注册信息、系统自动审核、网上交费的方式。报考人员于2015年11月1日0:00至11月30日23:59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www.sdkjxxw.cn)或济宁会计信息网(www.jikj.gov.cn)报名系统注册个人信息,系统将按照全省会计从业资格管理系统登记的相关信息,对报考人员的报考资格自动进行审核。

系统审核通过的,报考人员应如实完善个人报考信息,填写手机号码进行短信验证,上传本人近期正式彩色免冠照片,打印报名信息表个人留存,并于12月1日23:59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系统审核未通过的,报考人员应于11月30日前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财政部门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手续。信息变更完成后,所属财政部门对报考人员报考资格进行审核,审核通过的予以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完成后,报考人员于12月1日23:59前自行登录报名系统完成网上交费。

需办理信息变更手续报考人员,由本人携带会计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信息(如:学历、身份证号、姓名等)发生变化的`,还需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或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证明,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所属财政部门办理。具体地点如下:

序号名称地址联系电话1 济宁市财政局 市审批中心二楼财政局窗口(吴泰闸东路75号) 0537-2363590

0537-2606005 2 任城区财政局 任城区财政局会计科(埠勇139号) 0537-2163906 3 兖州区财政局 兖州区财政局一楼服务大厅会计科窗口(建设西路) 0537-3430298 4 曲阜市财政局 曲阜市财政局会计科(大同路南首曲阜市工商银行一楼大厅西侧) 0537-4491935 5 泗水县财政局 泗水县财政局会计科(文化路15号) 0537-4231172 6 邹城市财政局 邹城市财政局会计局(铁山路778号) 0537-5213078 7 微山县财政局 微山县财政局会计科(商业北街16号105房间) 0537-8222790 8 鱼台县财政局 鱼台县财政局会计科(鱼新1路中段) 0537-6253592 9 金乡县财政局 金乡县财政局会计科(文峰路29号) 0537-8721285 10 嘉祥县财政局 嘉祥县财政局会计科(呈祥街113号二楼) 0537-6832163 11 汶上县财政局 汶上县财政局会计局(政务新区开元大厦2001室) 0537-7215516 12 梁山县财政局 梁山县财政局会计科(水泊西路31号四楼) 0537-7329467

五、其他事项

(一)2016年4月10日前公布我省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网上打印起止日期,报考人员可登录山东会计信息网查询、打印准考证。

(二)按照省物价局鲁价费函〔2013〕28号文件规定,初级资格考务费每科56元。根据《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宁市免征市级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实施办法>的通知》(济政办发〔2013〕35号)的文件规定,在省级以上网站报名缴费的考试类收费项目,实行“先缴后退”的办法。对报考我市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用,待考试成绩公布以后,再予以退费。对报名缴费后未参加考试或没有有效成绩单的考生,所缴纳的报名考务费不予退还。具体退费方式、退费时间,将在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济宁会计信息网网站进行通知,详情请考生留意网站信息。

(三)报考人员务必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报名、交费等事宜,填报信息应真实完整,报考照片应人脸清晰,亮度适中。报考人员交费完成后,报考信息、照片将无法修改,因填报信息、上传照片错误、漏交费用以及照片不清晰等原因造成报名失败或者无法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报考人员请勿轻信社会培训机构关于初级资格报考的虚假宣传,请勿让他人或培训机构代报名,因代报名造成的报名失败,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考试结束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将对答卷的雷同情况进行排查。确认为雷同卷的,将予以公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考试合格的,合格证书发放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具体事宜请咨询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

六、工作要求

(一)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利用网络、广播、报纸等宣传媒介,做好考试报名宣传工作。

(二)对于会计从业管理系统中报考人员信息错误的,各级财政部门应认真核实,及时更正,并相应做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信息变更、换发等工作。在报名过程中发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造假的,要深入追查,严厉打击证书造假行为。对弄虚作假骗取考试资格的报考人员及工作人员,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济宁市财政局

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四川巴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篇三

20安徽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注册时间为11月7日至11月30日,考生缴费时间为月7日至12月5日。考试时间定于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报名条件作出承诺。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黄山考区报名公告

根据全国考办20考试工作安排,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黄山考区报名工作定于年11月7日开始,与全省同步实行网上报名。为确保考试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请广大考生仔细阅读。

一、报名时间

全省统一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与全国网上系统开放日期保持一致,报名注册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11月30日,考生缴费时间为2016年11月7日至12月5日。

二、报名网址

全省统一采用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三、报名条件

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2、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继续实行“资格后审”制,即考生考试各科成绩合格后,由发证部门对考生的考试资格条件进行审核及发证。

四、报名流程

首次报名人员: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照片上传→生成报名注册号→报名点预审照片→登录报名系统,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非首次报考的考生(去年参加过中级考试并有通过科目的考生):

登录网站→报考人员必读事项→接受网上报名协议→选择报考省份→查看报名流程→填写报考信息→生成报名注册号→网上交费→报名结束

五、收费标准

按照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皖价费〔〕85号和皖价费〔〕72号文件规定,2017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56元。

六、网上缴费

全省统一开通中国工商银行网上缴费平台,完成考生报名费及教材费的网上支付。具体步骤如下:

第一步,开立银行账户。考生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工商银行任意一个营业网点开立工行个人账户,已有账户此步可略。

第二步,注册工行个人网上银行。考生可选择自助注册或柜面注册。

◆自助注册:考生直接登录工行网站(网址:www.icbc.com.cn),点击个人网上银行“注册”, 开通电子商务功能,完成自助注册。

◆柜面注册:考生持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和工行个人账户,到工商银行任意一个营业网点,注册个人网上银行并开通电子商务功能,申领电子银行安全工具(口令卡、工银电子密码器或U盾)。

说明:首次注册须先登录工行网站(网址:www.icbc.com.cn),点击进入个人网上银行,才能正常使用网上支付功能。申领U盾,还须在工行个人网上银行“U盾管理”栏目下载证书;申领电子密码器,还须激活。

第三步,缴费。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上的报名系统,完成报名缴费。

上述详见《安徽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行缴费和自助注册流程说明》(附件)。

七、考试大纲及教材

2017年度初级考试大纲由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组织专家对相关考试辅导教材进行了修订。考试辅导教材征订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考生可自愿选择在网上订购。

2017年度我省考试辅导教材征订发放工作采用快递服务(安徽省邮政速递),与网上报名同步进行,快递服务只限安徽省内,外省不送。初级考生每人限购报考相应级别的一套教材,每套教材的数量最多不超过4本。每套教材邮寄收费标准由考生统一支付5元,剩余部分由省会计考办承担。

八、准考证领取

2017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准考证由考生自行登陆网上报名系统下载打印,省考办于2017年4月10日前发布打印准考证起止日期。

九、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

初级考试科目包括《初级会计实务》和《经济法基础》。考试时间定于2017年5月13日至16日举行,共8个批次。《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长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长为1.5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时间不能混用。具体考试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参加初级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方可申领初级资格证书。

十、承诺制度

报考我省会计初级资格考试人员必须持有我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网上报名实行承诺制度,报考人员通过网上报名流程,视同对报名条件作出承诺,考生因报名时的条件不符合或提供不真实信息,所造成不能发证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十一、相关注意事项

(一)请需要开具发票的考生在报名缴费成功后,下载打印缴费回执单,携带缴费回执单到市财政局会计科开具。

(二)考生应自行办理网上报名手续,不得委托任何培训学校、授课教师等代办报名手续。考生因代报名产生的信息差错、信息泄露等问题,责任自负。各市会计考办应严格督查本地区各类会计培训机构及有关学校授课教师代报名情况。

(三)“网上支付”须知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相关文件及公告,慎重报考,缴费确认后,不再办理退考;

2.考生在进行网上支付时,应保管好银行账户、密码和电子银行安全工具(口令卡、工银电子密码器或U盾),切勿将密码告知他人。详见工行网站首页左上侧栏目“安全提示--网上支付宝典”;

3.如果因上网条件或网络传输等原因造成支付速度慢,请考生耐心等待,尽量不要重复点击;

4.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请不要立即关闭浏览器支付页面,大约5秒种后,系统会自动提示“支付成功”;

5.考生网上支付成功后,如果由于网络、机器等原因系统未提示“支付成功”,系统后台会及时对账,请考生于次日12时之后注意查看自己的缴费状态。

(四)考生网上报名及支付成功后,应重新登录系统查看报名状态是否显示“报名成功”,并打印“报名回执表”备查。

(五)考生网上缴费咨询可直接联系报名当地工商银行,也可使用工商银行全国统一服务电话:95588;安徽省工行业务咨询电话:0551-62667202、62667212

(六)省会计考办技术支持电话:0551-68150344 。

(七)各市会计考办咨询电话:

合肥市:0551-6353

滁州市:0550-2180105、3216510、3216511

芜湖市:0553-3122122、2963072

蚌埠市:0552-2076967、2072957

安庆市:0556-5288972、5288942

池州市:0566-2023991、2022651

淮北市:0561-3053885 3023938

马鞍山市:0555-8880565 亳州市:0558-5119275

宿州市:0557-3955717 六安市:0564-3378215

宣城市:0563-3012870 阜阳市:0558-2278998 淮南市:0554-6667431 铜陵市:0562-2129039 黄山市:0559-2355302

(八) 黄山市各区、县会计考办咨询电话:

屯溪区:0559-2596187

徽州区:0559-3583771

4.四川巴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篇四

关于转发省财政厅关于做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区、县(市)财政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哈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

现将《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黑财会〔〕2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另将我市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哈尔滨市所属报考人员报名确认时间:11月1日至11月30日(需到现场确认的考生,办理时间为11月1日至11月28日的工作日)。

二、哈尔滨市所属报考人员报名确认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经纬十二道街56号哈尔滨市会计人员培训中心。咨询电话:0451-84230441,0451-84276710,0451-84853230。

附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

哈尔滨市财政局

5.四川巴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篇五

根据全国考办的通知,四川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各考区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日期为204月15日――4月30日,成都市报名地点为四川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电话86740016(红星路二段100号亚新大厦10楼),成都市财政局电话86258266、会计咨询部电话66973977(太升北路华信大厦3楼)各地市州考生请按属地原则在当地财政局会计科报名。报名简章请考生稍后留意省注协网站,网址:www.scicpa.com.cn。报名需携带物品:身份证、二张一寸照片(黑白、彩照均可)、IC卡(以前年度有报名的考生)、毕业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职称证书。报名条件:大专以上学历或会计专业中级及中级以上职称。

四川省财政厅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

-4-1

6.四川巴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篇六

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公告

截止报名时间 报名及交费网址 截止交费时间 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及科目 正式报名:

11月2日至20日补报时间:

月21日至27日 1.会计行业管理网www.acc.gov.cn

2.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 截止到年11月29日。每科报名费40元(云价收费〔〕82号文件),

实行网上交费。 5月14日至18日(共5天10个场次) 9:00

12:3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14:30

18:00 初级会计实务

经济法基础 报考条件 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3.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4.具备高中毕业以上学历。 备注 1.全部科目实行无纸化考试,且当年一次性通过方可取得初级资格证书;

2.准考证打印时间:204月20日至5月10日;

7.四川巴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篇七

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5年度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补报名工作的通知》(粤会考办函〔2015〕1号)要求,我市定于2015年3月9日至3月13日接受初级会计资格考试补报名,考生在此期间可登陆“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会计行业管理网”初级资格考试报名系统进行补报名。具体报名要求参见原报名文件(汕市财会〔2015〕2号)通知,本次补报名不统一征订考试相关书籍。市区(含金平区、龙湖区、濠江区)补报名现场审核确认点设在汕头市会计培训中心,地址:长平路11街区财政综合大楼一楼东侧,联系电话:0754-88179719,补报名现场审核确认时间:3月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澄海区、潮阳区、潮南区、南澳县的补报名确认点和确认时间由当地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汕头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15年3月9日

8.四川巴中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月15至30日 篇八

内容摘要:福建三明2016初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11月1日-27日,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

2016年度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三明考区报名通告

2016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定于2016年5月14-18日举行,现将三明考区报名及现场审核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本次初级资格无纸化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及报名条件详见福建省会计信息网《福建省2016年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二)报名日期

初级资格考生应在年11月1日至11月27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于11月23日至11月29日到各县(市、区)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指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审核通过的考生,应于11月23日至29日期间通过报名网站进入缴费平台进行网络缴费后,报名程序才完成。

三明市直的报名人员现场审核地点:三明市财政干部教育管理中心(列东双园新村金源宾馆六楼)。审核时间:上午8:30-11:00下午:3:00-5:00联系电话:0598-8272132。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三明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驻明单位、驻明部队的考生选择“市直报名点”。未填写工作单位的`人员,在考生户籍所在地报考。

(三)现场审核应提交的资料:

1.报名信息表一份

2.考生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至度。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四)打印准考证及查看考试成绩请关注福建会计信息网上的有关通知或通告。

以上事项特此通告。

三明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领导小组办公室

上一篇:优秀的中学生国旗下讲话稿下一篇:2020销售助理年初工作计划_销售助理个人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