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组织纪律的规定(共10篇)
1.违反组织纪律的规定 篇一
地磅员违反劳动纪律处理规定
地磅员违反公司劳动纪律的,公司有明确处理规定的,按公司规定执行,没有明确规定的,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上班时间打牌、喝酒,每次罚款50元。
二、非地磅人员进入地磅房与地磅员闲谈,每次罚款50元。
三、早上9:00时,须将填写的过磅单,其中过磅单必须清楚,来料单位、材料名称、规格、司磅员、送货驾驶员签名、车牌号、毛重、皮重、净重等交库房,每错一次罚款10元。
四、依据来料仓位分类堆放材料,每堆错一车罚款50元。
五、无理由拒绝收取材料和其他人代收材料,每次罚款50元。
六、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早晨8:00时前须将库存日报表报到调度室,每漏报一次罚款10元。
七、因个人原因造成电子称损坏,维修费用由个人承担。
2.违反组织纪律的规定 篇二
(范仁福)
从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加大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案件查处力度,并对案件予以通报。根据八项规定精神,我们对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类型的案件大体分为以下几种类型: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类、公款大吃大喝类、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类、公款旅游类、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类、收送礼金礼品类、违反工作纪律类和其他类型。下面结合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通报的典型案例,探讨违反八项规定精神行为类型案件适用党纪条规。
一、违规修建楼堂馆所类型
表现形式一:领导占有、使用办公用房超过规定的面积标准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78条)
根据《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规定:各级党政机关要对占有、使用办公用房进行全面清理,根据不同情况作出如下处理:超过《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的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的,应予以腾退。根据《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规定,县级直属机关科级干部办公室使用面积为9平方米。《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也作相关的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应当严格管理,推进办公用房资源的公平配置和集约使用。凡是超过规定面积标准占有、使用办公用房以及未经批准租用办公用房的,必须腾退;凡是未经批准改变办公用房使用功能的,原则上应
当恢复原使用功能。
典型案例:湖北省孝昌县建设局局长黄华林的办公室面积36平方米,超出规定面积。孝昌县纪委责令该局将超出面积腾退,并对局长黄华林进行诫勉谈话。
表现形式二:违规新建、扩建楼堂馆所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131条)
按照《关于党政机关停止新建楼堂馆所和清理办公用房的通知》规定: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5年内各级党政机关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任何理由新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危房改造等名义改扩建楼堂馆所,严禁以建技术业务用房名义搭车新建楼堂馆所,严禁改变技术业务用房的用途。”《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应当从严控制。凡是违反规定的拟建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坚决终止;凡是未按照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擅自开工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必须停建并予以没收;凡是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概算建设的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根据具体情况限期腾退超标准面积或者全部没收、拍卖。党政机关新建、改建、扩建、购置、置换、维修改造、租赁办公用房,必须严格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采取置换方式配给办公用房的,应当执行新建办公用房各项标准,不得以未使用政府预算建设资金、资产整合等名义规避审批。
根据《党纪处分条例》的规定:在决定基本建设项目的立项、设计、施工、投产等工作中造成重大失误的,给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较大损失的,对负有直接责任
者、主要领导责任者、重要领导责任者给予相应处分。
典型案例: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办事处经济和科技促进局违规审批办公楼问题。2013年4月,该局违反国务院关于不得新建政府性楼堂馆所的相关规定,违规同意审批区质检所业务用房办公楼项目。街道办经科局局长劳某某受到行政记过处分,行政股负责人李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二、公款大吃大喝类型
表现形式三: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80条)
领导干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有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产生影响,《党纪处分条例》、《廉政准则》都明确规定,不准党员领导干部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宴请。
典型案例:深圳市城管局领导干部违规接受吃请。2014年1月6日晚,深圳市城管局8名局处级领导干部违规接受由管理服务对象某环卫企业负责人组织的聚餐吃请,聚餐花费2427元。深圳市城管局副局长叶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该局其他7名参加吃请人员被诫勉谈话。餐费由参与吃请的8人补交。
表现形式四:超过规定标准接待对象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82条)
《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接待对象应当按照规定标准自行用餐。确因工作需要,接待单位可以安排工作餐一次,并严格控制陪餐人数。接待对象在10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3人;超过10人的,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陪餐人数超过规定人数的公款宴请对象的大吃大喝
行为,造成公款消费增加,严重影响党政机关的形象。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违反廉洁自律类规定”一章中,未对“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作为专门的错误名进行规定,应按违反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定性。
典型案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龙胜各族自治县领导干部公款吃喝违规问题。2013年7月29日,龙胜县一部门新任领导报到,县委书记唐某某与其他县领导商定安排工作聚餐。当晚,龙胜县在家的县四套班子领导、相关部门领导等36人在某酒店聚餐,共4桌,总计消费3626元。龙胜县领导干部公款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唐某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县委副书、县长王某某,县委常委、县委办公室主任潘某某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责成龙胜县委作出深刻检查,责成参加公款聚餐人员承担餐费。
表现形式五: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78条)
《党纪处分条例》规定:违反规定参与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属于挥霍浪费公共财产的行为,既侵犯廉洁自律制度,又侵犯国家财务管理制度。对于使用“小金库”款项吃喝、旅游、送礼、进行娱乐活动或者以其他方式挥霍的,应以挥霍浪费行为进行处理。《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规定,接待单位不得超标准接待,不得组织到营业性娱乐、健身场所活动。
典型案例:福建省清流县余朋乡党委书记邹某、政府办主任赖某某、环保站站长温某某等人,2013年先后3次在KTV用公
款支付娱乐消费共计2339元。清流县纪委决定对邹某予以党纪立案调查,按干部管理权限将赖某某、温某某移送余朋乡政府予以政纪立案调查。
三、违规配备使用公车类型
表现形式六:公车私用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82条)
《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规定“ 党政机关应当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公务用车,不得公车私用,并接受社会监督”。《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29条规定:根据公务活动需要,严格按规定使用公务用车,严禁以任何理由挪用或者固定给个人使用执法执勤、机要通信等公务用车,领导干部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不得因私使用配备给领导干部的公务用车。对公车私用行为,党纪处分条例未对其进行专门的错误名规定,应将公车私用行为定性为其他违反廉洁自律规定错误。
典型案例:绥江县移民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穆某某公车私用,绥江县委给予穆某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穆某某县移民开发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由穆某某承担车辆使用费用1000元;分管移民开发局工作的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杨某,因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够到位,疏于对部属监管,受到市纪委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表现形式七:违规购或超标准配备公用车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78条)
《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严禁购买、更换超过规定标准的小轿车或对所乘坐的小轿车进行豪华装修,对违规的应以挥霍浪费行为追究责任。同样,《党政机关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办法》对公车使用标准也做出明确的规定,规定党政机关配备公务用车应当严格执行以下标准:一般公务用车配备排气量1.8 升(含)以下、价格18 万元以内的轿车,其中机要通信用车配备排气量1.6 升(含)以下、价格12 万元以内的轿车。配备享受财政补助的自主创新的新能源汽车,以补助后的价格为计价标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党纪条规规定,党政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各项规定,把公务用车的配备管理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节能减排检查考核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工作。纪检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经批准擅自配备更新公务用车行为,依照党纪政纪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典型案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岑溪市岑城镇原党委书记李某某在担任岑城镇党委书记期间,未经审批,同意以镇属企业某电站的名义购买、注册上牌一台价格为26.33万元的上海大众途观1.8T越野车,作为自己的工作用车。李某受党内警告处分;所购车辆已被收缴并按规定处理。
四、公款旅游类型
表现形式八:组织公款国内旅游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78条)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国内差旅内部审批制度,从严控制国内差旅人数和天数,严禁无明确公务目的的差旅活动,严禁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严禁异地部门间无实质内容的学习交流和考察调研。《关于坚决制止干部用公款旅游的通知》规定,各级领导干部严禁借出差、开会、参观学习等名义用公款旅游。
典型案例:2013年10月19日至23日,湖北省黄梅县军休所副所长桂少敏(主持军休所全面工作)组织本单位部分干部和退休人员共14人以考察的名义赴西安、延安等地公款旅游,共支出52550元。黄梅县纪委监察局给予桂少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表现形式九: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78条)
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是指无出国(境)公务,组织或者参加用公款支付全部或者部分费用,到国(境)外进行参观、游览等活动的行为;其中包括无实质性公务,以考察、学习、培训、研讨、招商、参展、参加会议等名义,变相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用公款出国(境)旅游及相关违纪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第八条规定:“用公款出国(境)旅游的,依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八条的规定处理;其中对组织者,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用公款出国(境)旅游,依照《中国共产党纪
律处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应当责令其退赔用公款支付的各项费用。” 用公款出国(境)旅游行为构成挥霍浪费错误。《党纪处分条例》规定,临时出国、出境团组或人员中党员在国外、境外期间擅自变更路线的行为,造成不良影响或者经济损失,追究主要责任者责任。
典型案例:北京市石景山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庞某等人公款出国旅游问题。2012年8月,时任市广电局副局长庞某(现任石景山区委组织部长)带团赴希腊、西班牙培训十天,违规增加出访城市,除进行2个半天的公务活动外,其余时间用于观光旅游。调查期间,庞某退出公款旅游费用26149元,其他人员退还公款旅游费用108675元。市纪委分别给予庞某和具体承人员邓某党内警告处分。
五、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类型
表现形式九: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81条)
婚丧喜庆事宜是指除了包括婚丧礼仪外,还包括父母、配偶、子女过生日、上大学,乔迁新居等各种与亲朋好友共同庆祝的事宜。借机敛财是指借办理婚丧喜庆事宜,收受各种名义的礼金、红包、贵重礼品等物质性利益。大操大办是指大大超过了当地一般群众举办类似事宜的规模或消费标准。造成不良影响是指在群众或社会上造成负面影响,损害领导干部的形象。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是党纪条规严厉禁止行为。《党纪处分条例》、《廉政准则》规定,领导干部不准有利用职务便利,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借机敛财或
者有其他侵犯国家、集体和人民利益。
典型案例:鹤岗市兴安区长山社区党支部书记、主任徐月红借乔迁之机敛财问题。2013年1月15日,徐月红借乔迁之机在某酒店订酒席20桌,收受礼金22200元,其中包括收受30名低保户的礼金4500元。经兴安区纪委报区委批准,给予徐月红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对收受低保户的礼金全部返还,其他违纪款收缴财政。
六、收送礼金礼品类型
表现形式十:外事活动接受礼品,不登记交公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83条)
礼品,是指礼物、礼金、有价证券。根据《国务院关于在对外公务活动中赠送和接受礼品的规定》(1993年国务院令第133号)第七条规定:“在对外公务活动中接受的礼物,应当妥善处理。价值按我国市价折合人民币200元以上的,自接受之日起(在国外接受礼物的,自回国之日起)一个月内填写礼品申报单并将应上缴的礼物上缴礼品管理部门或者受礼人所在单位;不满200元的,归受礼人本人或者受礼人所在单位。” 《党纪处分条例》第74条规定,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在对外交往中接受礼品,按照规定应当交公而不交公的,应按贪污行为处理。
典型案例:李某某,党员,某市外事办公室副主任。一次,李某某受单位指派负责接待一澳大利亚访华团。期间,访华团中的一位华侨为感谢李某某,向李某某赠送了一尊表现澳大利亚风情的镀金雕塑,经鉴定价值人民币2000元。后李某某将该
雕塑带回自己家中存放,未登记交公。
表现形式十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馈赠,应登记上交而不登记上交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74条)。
《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禁止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宴请以及旅游、娱乐等活动安排。这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根据《廉政准则实施办法》是指与执行公务相关联或者与履行职责相冲突。这里强调一下,如果领导干部接受亲属礼品馈赠,不存在利用职权为亲属谋取利益,则该领导干部接受礼品的行为不存在违纪,根据规定,该领导干部接受的礼品可登记上交,也可不登记上交。如果领导干部接受亲属的礼品馈赠,并为亲属谋利,则属于受贿,必须追究领导干部的责任。根据《关于对党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国内交往中接受礼品实行登记制度的规定中几个问题的答复》第3条规定,凡属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即使是亲属馈赠的礼品,也不能收受,收受必须登记上交。
典型案例: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公安局局长借其女儿婚礼收受管理和服务对象礼金等问题,情节比较严重,影响恶劣。2013年5月23日,秀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决定停止其公安局局长职务。6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决定停止其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目前,市纪委已对其立案调查。
表现形式十三: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收受礼品不登记上交的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74条、第83条)
所谓“国内公务活动”,是指出席会议、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检查指导、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按照《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国内公务活动中不得赠送和接受礼品规定》的规定,对于在国内公务活动中,无法推辞或者在不知情等情况下收受礼品,必须在一个月内上交,不按期上交的,按贪污论处。
典型案例:吉林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张某等人会议期间收送礼品,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相关责任人员受到党纪处分。
七、违反工作纪律类型
所谓工作纪律:就是一个单位为了保证工作的正常进行而要求每个成员遵守的规章制度。其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表现形式十四: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的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174条)。
在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聊天、购物、睡觉、娱乐、或者在工作日中午喝酒都属于违反工作纪律,妨害机关单位正常管理秩序,影响政府机关和干部的形象,造成机关的效能低下,按照《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机关工作人员懈怠懒散,消极应付工作的,应当给予效能问责”。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违反工作纪律行为,妨害党政机关单位工作管理秩序,在《党纪处分条例》的“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类”章节中没有专门的错误名,应归为其他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错误。
典型案例:某县房产局廉租办工作人员张伟工作时间玩网络游戏问题。2013年6月7日上午,张伟工作时间用单位电脑玩大型网络游戏,并阻拦暗访人员正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该县房产局给予张伟行政警告处分,并停止其工作6个月。
表现形式十五:工作时间赌博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162条)
《党纪处分条例》规定,在工作时间赌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党员领导干部参加赌博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故意为赌博活动提供场所或者其他方便条件,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对公务员参与赌博也提出禁止性规定。
典型案例:开封市金明区检察院原主任科员谢秀珍上班时间赌博问题。2013年9月30日下午工作时间,谢秀珍驾驶金明区检察院公务用车到开封市开元名都金池名郡小区,与尉氏县私营业主李某、开封市通达公司宋某、中国人寿保险开封分公司员工孙某,以打麻将的方式进行赌博。开封市纪委给予谢秀珍党内严重警告、撤销主任科员职务处分。
表现形式十六:工作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127条)
工作不作为主要表现:(1)未履行职责,即在工作中拒绝履行职守或放弃职守;(2)擅离职守,即不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职守要求,在执行职务的时间里,擅自脱离工
作岗位;(3)未尽职责,即履行职责有误、不得力,在职务活动中敷衍塞责,草率从事,严重不负责任,因而造成损失。慢作为主要表现,执行上级的政策和为群众办事缺乏雷厉风行、马上就办的气魄,作风拖沓、工作不积极、不主动。乱作为主要表现:(1)玩忽职守(2)滥用职权。无论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都会给党和人民利益以及公共财产造成损失,给党和国家的形象以及社会造成不良影响,属于工作失职、渎职。
《公务员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规定,公务员必须遵守纪律,不得有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行为的,或者工作作风懈怠、工作态度恶劣,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相应纪律处分。《福建省机关效能建设工作条例》规定,对机关工作工作人员有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效率低下;懈怠懒散、消极应付的,应予效能问责。对机关有作风松散、效率低下、服务质量差,社会公从意见大的;在工作中推诿扯皮、推卸责任,贻误工作的,应当对机关及其相关负责人给予效能问责。
典型案例: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街道办事处不作为问题。2013年10月16日,媒体曝光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及宏达社区居委会相关责任人不正确履职,不主动收集小区居民信息,导致孕妇4个月内跑社区近20趟仍未办下准生证,“办证难、难办证”的问题。惠济区纪委给予长兴路街道办事处主管社区工作的党工委委员郑永青、主管计生工作的副主任周峰、计生办主任朱亚萍、宏达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阴志华党内警告处分,对长兴路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书记王东亮、办事处主任陈增林进行诫勉谈话。
八、违规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表现形式十七: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126条)
津贴补贴主要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和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离退休人员补贴、改革性补贴以及奖金、实物、有价证券。根据《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行为适用〈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者节日庆祝之机,变相向职工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者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的,对有关责任人员,应以违反其他财经纪律行为追究责任。对违规发放的津贴补贴,应当按有关规定责令整改,并清退收回。
典型案例:徐州贾汪区塔山中学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3年中秋、2014年春节期间,塔山中学违规向教职工发放过节福利,折合人民币3万元,造成不良影响。贾汪区塔山镇纪委给予该校校长杨杰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该校总务处主任王明允党内警告处分,并全额追缴所发福利。
九、其他类型
其他类型主要指上述类型以外的其他类型。
表现形式十八:非法占有行为、贪污行为。(条规依据:《党纪处分条例》第72条、第83条)
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公共财物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非法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
用,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属于贪污行为;党和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便利,非法占有非本人经管的国家、集体和个人财物的行为,属于非法占有行为。两者区别主要是否具有主管、管理、经手本单位公共财物的职权。如将本人或者亲属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由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支付、报销的行为;将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应当由个人支付的出国留学费用,由他人支付、报销行为,都属于非法占有行为。如下面的案例中,县工商局局长粟某的行为就属于贪污行为。
3.中违反组织纪律部分测试题 篇三
组织纪律题库
一、单项选择题(请在下列各题答案选项中,选出1个最合适的答案)
1.党员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或者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者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的,违反了哪种纪律?【第六十三条】
A.政治纪律 B.组织纪律 C.工作纪律 D.群众纪律 【答案】B
2.某国有企业党组书记、董事长黄某,在企业经营并购中,未经党组会、董事会研究,个人擅自决定向提供中介服务的某公司支付上亿元“中介费”。黄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违纪行为?【第六十三条】
A.拒不执行党组织的重大决定 B.擅自改变党组织的重大决定 C.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问题 D.不按照有关规定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 【答案】C 3.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或者擅自改变上级党组织决定的,对_____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四条】
A.直接责任者
B.主要领导责任者
C.重要领导责任者
D.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
【答案】D
4.A县B乡党委委员李某因违反廉洁纪律被县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乡党委书记王某认为处分过重,在乡党委会议上公开提出对县委的处分决定不予执行。王某作为下级党组织负责人,其行为属于下列哪种违纪行为?【第六十四条】
A.个人拒不执行党组织的决定
B.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 C.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D.向党组织提出批评建议 【答案】B
5.张某,某县县委副书记。考虑到张某的专业背景和工作履历,市委经研究,决定免去张某的县委副书记职务,任命其为市司法局党组副书记。谁知,任免文件下达后,张某觉得新岗位权力相对较小、油水相对较少,心生不满,便以 2 在县城照顾妻儿老小为由,坚持在原岗位办公,拒不赴任。下面哪种说法是错误的?【第六十五条】
A.张某违反了组织纪律
B.张某违反了政治纪律 C.可视情况给予张某组织处理
D.可视情况给予张某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答案】B
6.不按要求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_____,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六十六条第二款】
A.情节较轻的 B.情节较重的 C.情节严重的 D.情节一般的 【答案】B
7.刘某,某县环保局局长,曾因工作调动要迁户口。他生于1963年,在填写户口迁移申请表时,他心想:“如果将年龄改小两岁,自己不就可以推迟两年退休了吗?”就把自己的出生年份填成了“1965年”。刘某的行为属于下列哪种违纪行为?【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A.不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B.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 C.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 D.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 【答案】C
8.篡改、_____个人档案资料的,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第六十七条第二款】
A.复制
B.伪造
C.查阅
D.核实 【答案】B
9.下列_____行为,一般应当予以除名。【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A.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B.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C.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D.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 【答案】D
10.李某,某部委司局级干部,性格外向,喜好张罗事,在老乡之中颇有人望。某次在北京的老乡聚会上,有人提出,现在没有一个固定组织,大家日常联络不太方便。李某便主动提议成立在京老乡联谊会,由他本人担任秘书长。没过多久,老乡联谊会正式成立,但一直未登记注册。老乡会成立后,组织了多次大规模的聚会活动,产生较大影响。下列哪 4 一项不属李某构成违纪的要件?【第六十八条】
A.某部委司局级干部
B.性格外向,喜好张罗事
C.老乡联谊会正式成立,但一直未登记注册 D.组织了多次大规模的聚会活动,产生较大影响 【答案】B
11.诬告陷害他人意在使他人受_____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六十九条】
A.法律追究 B.纪律追究 C.法律制裁 D.刑事追究
【答案】B
12.侵犯党员的 ____、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七十条】
A.知情权 B.申诉权 C.建议权 D.表决权 【答案】D 5
13.下列哪一项不属于侵犯党员权利的行为?【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A.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中搞拉票、助选 B.对批评、检举、控告进行阻挠、压制 C.对党员的申辩、辩护、作证进行压制 D.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 【答案】A
14.对批评人、检举人、____、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依照规定从重或者加重处分。【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A.选举人 B.测评人 C.控告人 D.考核人 【答案】C
15.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____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三条】
A.警告 B.严重警告 C.警告或严重警告 D.记过 【答案】C
16.2016年5月15日,A省B市江边村党支部书记钱某,明知某预备党员孙某在考察期间有违法行为,不符合预备党员转正条件,但隐瞒事实,通过了其转正决议。下列说法正确的是哪一项?【第七十五条】
A.钱某将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 B.钱某没有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 C.钱某违反了发展党员的有关程序规定 D.钱某不构成违纪 【答案】A
17.2016年1月,在立案审查某日报社原副社长汤某违纪案时,发现汤某未经批准获取英国永久居留权。汤某违反了_____。【第七十六条】
A.政治纪律 B.工作纪律 C.组织纪律 D.生活纪律 【答案】C
18.赵某,某县县委书记。在该县工作5年后,为了“更进一步”,赵某在市里召开市委全会选举新一届市委领导班子 7 之前,上窜下跳,四处钻营。一方面,他筹集一笔资金,安排亲属向可能成为市委委员的人员送钱拉票;另一方面,他私自发放各种资料,宣传自己所谓的“工作成绩”和“良好德行”。在双重攻势下,赵某如愿以偿,当选市委常委。下列说法正确是哪一项?【第七十二条】
A.赵某在法律规定的投票、选举活动中搞非组织活动 B.赵某在党内选举中拉票、助选等非组织活动 C.赵某主动推荐自己的行为不构成违纪 D.赵某违反了政治纪律 【答案】B
19.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不满____又自动回归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第七十九条】
A.三个月
B.四个月
C.五个月
D.六个月
【答案】D
20.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的党员,脱离组织出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照 ____。【第七十九条】
A.自行脱党处理,党内予以除名 B.开除党籍处理 C.留党察看处理
D.行政开除处理
【答案】A
二、多项选择题(请在下列各题答案选项中,选出2个或2个以上正确答案)
1.下列哪些属于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的情形?【第六十三条】
A.违反议事规则,个人或少数人决定重大问题 B.拒不执行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C.对抗组织审查
D.擅自改变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定 【答案】ABD
2.拒不执行党组织的_____等决定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六十五条第一款】
A.分配 B.调动 C.交流 D.选举 【答案】ABC
3.在特殊时期或者紧急状况下,拒不执行党组织决定的,给予____处分。【第六十五条第二款】
A.警告、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答案】CD
4.下列哪些属于对组织不诚实的违纪行为?【第六十七条】
A.认为个人的意见和建议不成熟,未向组织反映的 B.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不报告、不如实报告的 C.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 D.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 【答案】BCD
5.以______等手段,妨害党员自主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应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条第二款】
A.强迫 B.威胁 C.欺骗 D.拉拢 【答案】ABCD
6.下列哪些属于搞非组织活动的违纪行为?【第七十二 条】
A.在民主推荐时搞拉票、助选
B.在法律规定的选举活动中,怂恿、诱使他人投票 C.在党内选举中搞拉票、助选
D.在组织考察完之后,个人邀请几个同事到家里聚餐 【答案】ABC
7.下列哪些属于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违规行为?【第七十三条】
A.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 B.超机构规格提拔领导干部 C.违规擅自设置职务名称 D.违规提高干部职级待遇 【答案】ABCD
8.违反____和其他党内法规的规定,采取_____或者其他手段把不符合党员条件的人发展为党员,或者为非党员出具党员身份证明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七十五条】
A.党章 B.公务员法 C.考察 D.弄虚作假 【答案】AD
9.违反有关规定______,给予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六条】
A.取得外国国籍
B.赴上海自贸易区调研考察 C.获取国(境)外永久居留资格 D.获取国(境)外长期居留许可 【答案】ACD
10.驻外机构或者临时出国(境)团(组)中党员擅自脱离组织,或者从事外事、机要、军事等工作的党员违反有关规定同国(境)外机构、人员联系和交往的,给予 ____处分。【第七十八条】
A.警告、严重警告 B.撤销党内职务 C.留党察看 D.开除党籍 【答案】AB
三、判断正误题(请对下列各题作出正误判断,正确的答“对”,错误的答“错”)
1.下级党组织拒不执行上级党组织决定的,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 12 分。【第六十四条】
【答案】错
2.不按要求报告或不如实报告个人去向,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六十六条】
【答案】对
3.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属于态度问题,不构成违纪。【第六十七条第一款】
【答案】错
4.隐瞒入党前严重错误的,一律予以除名。【第六十七条第三款】
【答案】错
5.党员参加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情节严重的,给予警告、严重警告或者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第六十八条】
【答案】错
6.故意将批评、检举、控告材料泄露给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一条第一款】
【答案】对
7.对批评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可从轻或减轻处分。【第七十一条第二款】
【答案】错
8.弄虚作假,骗取职务、职级、职称、待遇、资格、学历、学位、荣誉或者其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四条】
【答案】对
9.违反有关规定办理因公出国(境)证件,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第七十七条】
【答案】错
10.故意为他人脱离组织出走提供方便条件的,给予留党察看或者开除党籍处分。【第七十九条】
4.违反组织纪律的规定 篇四
案例一:白城市洮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包齐龙违规借用企业车辆问题
2013年12月,包齐龙在担任洮北区畜牧业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期间,违规向其负责包保的企业借用1台本田CRV越野车作为公务用车。2016年7月,包齐龙担任洮北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后继续借用该车,直至2017年4月才将该车归还。包齐龙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二:长春市绿园区林园街道办事处社会事务管理科科长王曈违规操办婚庆借机敛财问题 2016年9月30日,王曈借操办本人结婚答谢宴之机,邀请该街道办事处所辖社区、村38名管理对象参加,收受礼金8000元。王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调整职务处理,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案例三:伊通县小孤山粮食收储库党支部书记、主任侯振东违规公款购买烟酒问题
2014年7月至2017年1月,侯振东安排本单位职工购买48条烟、39箱酒用于公务接待,共计支出2.78万元,费用全部入账报销。侯振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四:东辽县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所长王丹违规使用公务用车问题
2017年4月24日晚,王丹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将本单位一台带有“卫生监督”标识的公务用车开回其居住的小区内停放;4月26日,王丹驾驶该车将其妻子从该县白泉镇接回所住小区,并将该车停放在小区内。王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案例五:通化市二道江区教育局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主任吴树峰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2017年3月至5月,吴树峰违规使用一间面积为25.96平方米的办公用房,超出办公用房面积标准16.96平方米。吴树锋明知其办公用房面积超标,但未主动整改。吴树峰受到警告处分。
案例六:长岭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石占德等五人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
2017年5月22日至27日,石占德及该局药品稽查分局党支部书记李玉贤、局长郭铁、副局长王力峰、组长孙来宽在上海参加业务培训期间,未按要求参加培训,自行组织到苏州、无锡、杭州等地旅游3天。石占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李玉贤、郭铁、王力峰、孙来宽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案例七:公主岭市地税局杨大城子分局副局长安占海违规操办满月宴借机敛财问题
2017年6月18日,安占海借操办其孙子满月宴之机,违规收受下属和管理服务对象18人礼金共计1.31万元。安占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职处理,清退和收缴违规收受的礼金。
通报指出,以上七起典型案例,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具体规定,必须坚决查处。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吸取深刻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5.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通知 篇五
关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处罚通知
各部门:
兹有封装事业部* ***同志,5月20日上晚班期间在车间内睡觉,出勤不出力,对工作没有尽心尽职,此行为严重违反了公司劳动纪律并影响了车间形象。
为严肃劳动纪律,经公司研究决定对**进行劝退处理,请**同志在5月23日前办好离职手续。
对于**同志作为本班组的班长有监督不力,宣导不到位的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200元。
***、***同志作为部门主管、厂长管理不到位,应负领导责任,给予通报批评,并扣除当月绩效奖300元。
希望广大员工引以为戒,爱岗敬业,认真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定,各事业部领导更应加强对自己部门的各项管理,今后,不管是谁违反劳动纪律,上班睡觉均对违规者劝退处理,并追究所在部门主要领导的经济责任。
特此通知
广东********科技有限公司
二〇一四年五月二十一日
报送:总经办 抄送:各部门
批准:
审核:
6.什么是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 篇六
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是指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一系列国家有关财经管理法律法规,破坏国家财经管理秩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受到处分的行为。本行为的构成:(1)本行为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公务员。行政机关作为本行为的主体,需要追究行政纪律责任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本行为在主观上表现为故意。(3)本行为侵害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公务员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和国家的财经管理秩序。(4)本行为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财经法律法规,破坏国家财经管理秩序的行为,其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主要有:
①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表现为:违反规定设立财政收入项目;违反规定擅自改变财政收入项目的范围、标准、对象和期限;对已明令取消、暂停执行或者降低标准的财政收入项目,仍然依照原定项目、标准征收或者变换名称征收;缓收、不收财政收入;擅自将预算收入转为预算外收入;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管理规定的行为。
②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表现为:隐瞒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征收部门违反规定从预算收入中提取各种费用;行政性收费和罚款收入未及时上缴财政专户;预算收入征收、上解部门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规定,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应当上缴的预算收入;预算收入征收部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截留、挪用预算收入;预算收入征管部门用过期的税票或者白条收取预算收入,不进金库,直接转为单位经费的;截留、挪用应上缴金库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私设过渡账户,或者不按规定时间解缴预算收入的;预算外收入征收部门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擅自挪用、截留、私分;行政事业单位违反国家收支两条线的规定,滞压、挪用国家行政性收费和其他预算外资金;预算收入征管部门利用职权为其机关机构谋取经济利益,或直接把预算收入转为代理费、手续费、会费、服务费、咨询费等;预算收入征管部门弄虚作假,虚报代征、代扣预算收入金额骗取审批部门,多提、乱提手续费,把提取的手续费转为单位经营,不按规定用途使用手续费的;坐支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不依照规定的财政收入预算级次、预算科目入库;违反规定退付国库库款或者财政专户资金;其他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
③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表现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延解、占压应当缴入国库的预算收入和国库库款;违反规定设置税收过渡户、滞压税款;不及时收纳、留解预算收入,或者退解、占压国库库款;未经批准通过在国库外设立的过渡账户收纳、解缴预算收入;不依照预算或者用款计划核拨财政资金;违反规定收纳、划分、留解、退付国库款项或者财政专户资金;将应当纳入国库核算的财政收入放在财政专户核算;预算收入征收部门不经政府财政部门或者政府财政部门授权的机构同意退库的;预算收入征收部门将所收税款和其他预算收入存入在国库之外设立的过渡性账户、经费账户和其他账户的;其他违反国家有关上解、下拨财政资金规定的行为。
④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表现为:虚报预算支出,骗取财政拨款;虚报人员编制,骗取行政、事业经费;虚报灾情,骗取救灾款;截留、坐支应上缴国家财政的款项:挪用财政资金:不按财政制度规定.摊销费用开支:以各种名目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行政事业单位招待费超支;违反国家财务开支规定,擅自增加人员,提高补贴标准,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工资标准;财务开支不按规定进行审批,擅自列支;变相重复发放工资、津贴、奖金及福利;乱列支出、乱发实物补贴;通过转移支付,将本单位、本部门的支出转移到下属单位或者其他单位列支;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购置固定资产;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财政资金的行为。
⑤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表现为:虚列预算收入和支出,以及分配、拨付、退付、支付财政资金;虚编预算支出项目、内容,骗取预算拨款、补贴、退税的;虚列成本费用,挤占成本;隐瞒财政预算收入,将预算资金转为预算外资金;虚报项目、骗取国债专项拨付资金;擅自改变项目概预算或者超范围、超标准列支;虚列专项资金;预算收入征管部门虚报、虚列预算收入;应提不提,应摊不摊成本费用或漏记、少列成本,虚增损益;虚减预算支出;虚列财政收入;虚列或隐瞒收入、推迟或提前确认收入;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编制、审核、报批、批复预算、决算;未及时批复预算;违反规定调整预算;违反规定,擅自改变征管范围、预算级次;地方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意混淆预算收入级次,造成中央与地方预算收入混库;征收部门越权改变税种、预算级次;中央预算收入混入地方;预算收入征管部门违反规定调整收入科目,混淆收入级次;未经本级政府批准,擅自动用预算预备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预算周转金挪作他用;违反国家关于转移支付管理规定,擅自转移支付财政资金;其他违反国家有关预算管理规定的行为。
⑥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用、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用、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具体表现为:擅自转让企业财产权;弄虚作假,以各种名义侵占企业财产;侵占、私分国有资产;擅自转让、变卖国有资产;违规把国有资产、国有企业低于公允价卖给个人或者转让给非国有单位;行政事业单位非经营性资产转为经营性资产,不按规定缴纳国有资产占有费;国有资产收益未按规定上缴;违反规定低价发包或出租、低价折股等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行为;在企业重组或改制中,违反规定将国有资产低价折股、低价出售或者无偿分给个人,造成国有资产权益损失;政府部门授意、操纵企业假破产、真逃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未评估;非法侵占国有资产;违反有关规定,通过关联交易向非国有独资企业或个人转移国有投资收益的;违反有关规定,将国有资产转给非国有独资企业或工会,或个人无偿占有并用于经营的;违规处置抵债资产的;其他违反国有资产管理规定,擅自占用、使用、处置国有资产的行为。
⑦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有关投资建设项目规定的行为表现为:截留、挪用国家建设资金;以虚报、冒领、关联交易等手段骗取国家建设资金;违反规定超概算投资;虚列投资完成额;其他违反国家投资建设项目有关规定的行为。
⑧违反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行为。违反规定擅自提供担保的行为,是指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担保法》及国家有关规定擅自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
⑨违反国家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国家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设置账外账、私设银行账户,私设“小金库”;未经财政部门批准擅自设立预算外资金账户、公款私存;单位私自开设或多头开设收入账户;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未经财政部批准,擅自在国库外设立预算外收入过渡户;违法设置税收过渡户、滞压税款;违反规定给征收机关开设或变相开设收入过渡户,延压、转移、占用、挪用预算收入或者财政拨款;征收部门私设过渡账户,或者不按规定时间解缴预算收入;预算收入征收、上解部门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未经批准通过在国库外设立的过渡性账户收纳、解缴预算收入;其他违反国家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⑩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具体表现为: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滞留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截留、挪用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其他违反规定使用、骗取政府承贷或者担保的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行为。
⑪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具体表现为:违反规定印制财政收入票据;转借、串用、代开财政收人票据;伪造、变造、买卖、擅自销毁财政收入票据;伪造、使用伪造的财政收入票据监(印)制章;其他违反财政收入票据管理规定的行为。⑫违反财务管理的规定,私存私放财政资金或者其他公款的行为。
⑬会计方面的违法行为。会计方面的违法行为具体表现为:不依法设置会计账簿的;私设会计账簿的;未按照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向不同的会计资料使用者提供的财务会计报告编制依据不一致的;未按照规定使用会计记录文字或者记账本位币的;未按照规定保管会计资料,致使会计资料毁损、灭失的;未按照规定建立并实施单位内部会计监督制度或者拒绝依法实施的监督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会计资料及有关情况的;任用会计人员不符合《会计法》规定的。根据第二十四条规定,违反财经纪律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学习问答》人民出版社)
7.违反课堂纪律的检讨书 篇七
您好,向您递交这份不遵守课堂纪律的检讨书,以反省我上课不遵守课堂纪律与同学上课讲话的错误行为,此时此刻,我对自己的错误感到无比愧疚与悔恨啊。
回顾我此次上课期间同学问我借笔,我上课说话的不遵守课堂纪律行为,是由于当时自己完全是一时看同学要用笔,一时脑热,未顾及是上课时间不能交头接耳说话。擅自给同学借笔,扰乱了上课秩序,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老师的上课质量。
关于这次错误发生的原因,有同学急需用笔的一时所需。然而我无视纪律,擅自给同学借笔,显然是主观态度上错误的行为。反映出我纪律观念非常的淡薄,没有养成一个遵守纪律的好习惯。另外,我也缺乏一颗好的学习心,没有顾及到周边老师与同学的感受。
纪律观念淡薄,这是我难以逃避的重大过程。我主观方面很不足很欠缺。在这段时间内,我很大程度地放松了对自已的要求,松懈了作为一名初中生应该遵守的记录,也严重违反了《初中生日常行为规范》。
关于我的错误,还有一点原因要说。那就是我还太年轻太不懂事了,这虽然是客观上的原因,但是我却不懂得向班级好同学学习。由于我的不懂事,经常惹老师生气。就说借笔这件事,让语文老师您如此生气,我真的是很不应该。
8.关于违反会议纪律的检讨书 篇八
今天上午我局未能按照贵委的要求参加此次重要会议,我局的缺席,阻碍了纪检工作的正常开展,形成了相当恶劣的影响。对此,我局深感抱歉。
造成这样过失的客观原因在于我单位分管纪检工作的孟霏同志刚做完手术,仍在调理阶段,身体状态欠佳,不适宜长时间开会,而办公室也没有及时跟贵委沟通请假事宜。诚然,任何客观的因素都不能作为会议缺席的借口,出现这样的问题,深层次的根源在于我局从主观上没有深刻认识上级交付任务的重要性。这次的过失为我们敲响了警钟,严肃会风会纪已经成为我局目前最为迫切的任务之一。我局全体干部职工要以此为戒,加强队伍纪律性建设、认真反思自身不足、深刻剖析存在的问题,杜绝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恳请监督!
伊金霍洛旗煤炭局
9.关于江边电厂违反调度纪律的通报 篇九
关于江边电厂违反调度纪律的通报
各发电企业、各供电局: 2011年6月16日凌晨,昆明丰安电力发展有限公司江边水电厂发生一起未经调度许可擅自在调度管辖设备上进行缺陷处理、严重违反调度纪律的事件,现将情况通报如下:
2011年6月16日,江边电厂#
1、#2机组停机后,值班长罗强进行设备检查时发现#2机组出口021断路器弹簧操作机构未自动储能,#2机组及其出口021断路器失备。在未向省调进行汇报,未对断路器进行仔细检查的情况下,对处于热备用位置的#2机组021断路器进行手动储能。储能过程中#2机组出口021断路器因操作机构故障误动合闸,导致#2机组电动机运行,220kV#1主变跳闸,电网受到冲击,江边电厂全站失压。
江边电厂未经调度许可,擅自在调度管辖设备上进行工作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第27条、第33条、第72条、第265条的规定,违反了《江边电厂与云南电网并网调
度协议》3.2.1、3.2.6、7.1、7.3、9.2款规定,对电网安全运行构成了极大威胁,性质恶劣,按“并网调度协议”16.3款规定,电厂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本次事件暴露出江边电厂内部运行管理存在诸多问题,如内部制度、流程缺失或不完善,运行人员对遵守调度纪律意识淡泊等一系列问题。为严肃调度纪律,确保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现对江边电厂进行通报批评,并依据《云南电网调度管理规程》第39条规定,记江边电厂违反调度纪律一次,取消值班长罗强的受令资格。要求江边电厂立即对自身管理存在的问题和设备问题进行认真分析,从中吸取教训,将整改措施和结果于2011年6月21日前书面报省调。
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人员对本通报进行学习,从中对照检查、引以为戒、举一反
三、吸取教训,加强对调度管理规程及相关规定的学习,防止类似事件发生,确保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
二○一一年六月二十日
主题词:能源
调度
通报
抄送:各发电集团云南公司
本部: 公司领导,市场营销部、安全监察部、生产技术部。云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
10.违反组织纪律的规定 篇十
1、坚持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反对资产阶级自由化,不参与非法组织、邪教组织,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同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努力实践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时俱进,积极钻研机关事务管理有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工作能力。
3、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积极、主动地做好业务工作,依法行政,提高办事效率,坚决反对敷衍塞责、拖拖拉拉、互相推诿等不负责任的官僚主义作风。
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尊重事实,客观、公正、如实地反映情况,不能带个人偏见,不许说假话,不许搬弄是非,做到不利于团结的话绝对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绝对不做。
5、自觉遵守中央颁布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做到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以良好的文化道德氛围荡涤落后的意识形态,营造积极向上、团结进取的理念与力量。
6、清正廉洁,不谋私利。不准利用工作之便为个人谋取私利,严禁贪污受贿和谋取其他经济上的不正当收入。
7、因公因私出差要严守法纪,切实做到不擅自离开团队活动,不进入色情场所,不准接受礼金和贵重物品。
8、坚决反对政治上的自由主义,不听信流言蜚语,不传播小道消息。对党的重大方针政策问题,个人如有意见,可通过组织程序提出,不允许在群众中散布与党的决议不一致的意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江泽民同志提出的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这十六个字去做,一旦集体作出决定,就要坚决地、一丝不苟地执行。对局班子决策,个人如有意见可保留,但必须坚决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发现失误应及时汇报,局领导班子应及时对决策作出修订,力争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9、在局内各股室之间要加强联系,团结协作,互相支持。
10、每个党员都要参加组织生活,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有意见要摆到桌面上来,不要会上不说,会下乱说。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虚心听取群众意见,不许压制批评和打击报复。
11、遵守机关工作制度,办公时间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上班或不能依时上班要请假,无故旷工缺勤者受纪律处分。
【违反组织纪律的规定】推荐阅读:
违反党组织纪律检讨书01-20
违反会议纪律的检讨书09-19
违反纪律管理条例09-09
关于违反劳动纪律通报09-20
违反纪律检讨书02-09
擅自外出买水违反纪律的检讨书06-27
违反劳动纪律检讨书12-17
交警违反纪律保证书04-19
违反印章管理和使用的处罚规定11-03
关于XX同志违反劳动纪律处罚的通知各部门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