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生守则及学籍管理办法(精选16篇)
1.中小学生守则及学籍管理办法 篇一
1 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具有的特点
伴随网络技术的发展, 将学生学籍管理的整个过程转移到互联网上进行, 让教务处以及各分院行政管理人员均能实时地参与管理所有学生的学籍信息, 从而有效解决过去学籍管理中所所具有的工作量较大、错误繁多、流程比较繁复以及审核过程过于复杂等问题。将计算机技术与Web技术、SQL Server数据库技术、建模技术等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集结学校各部门的数据, 组构成一个学生学籍网络管理系统[1]。
该系统在设定各种简单到复杂的学籍管理流程时无需专门的技术, 并且能够支持多个部门的多个人协同完成数据的导入、修改以及导出等工作。同时, 该系统还能以现实中的部门权限层次及范围作为依据, 对人员角色及权限进行快速定位, 并且能方便地备份和恢复数据, 使得管理规范及数据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此外, 该系统还能将操作员修改过的用户名及操作时间和IP加以保留, 从而方便跟踪查询非法操作或者误操作的现象。同时, 该管理系统还能给用户提供转专业、各系专业、生源区域、宿舍安排等多种查询模式, 用户可以通过选择查询条件, 查出所需的学生信息。
2 计算机信息管理在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应用
(1) Web技术在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应用。作为一种典型的分布式应用结构, Web的客户端主要目的是将信息内容展示给客户[2]。由静态向动态逐渐发展并完善起来的Web客户端开发技术, 其服务器技术通常由ASP、CGI、PHP以及Servlet等技术组成。并且该技术还具有多方面特点, 首先, Web技术的图形化和方便导航, 能够集合图像、声音、视频等于一体, 在一页上同时将具有丰富色彩的图形及文本性能显示出来, 是Web在当前应用十分普遍的重要原因, 而在此之前的Internet网上信息仅仅只以文本形式显示。并且, 利用Web技术, 仅仅需要从一个链接向另一个链接跳动, 便能实现于各页以及各站间的浏览, 所以该技术的导航十分方便。其次, Web技术能够跨平台进行访问, 由于用户是通过browser浏览器软件实现对www网址的访问, 因而不受系统平台的限制。并且由于图形、视屏等大量的信息占用的磁盘空间较大, 而利用Web技术, 可以在不同站点存放所需的信息, 使用时只需利用浏览器选择站点即可。
(2) E/R模式———当前学生学籍管理系统采用的主流开发模式。E/R模式的网络技术架构在当前的应用最为广泛, 鉴于它与互联网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 所以其在采集和查询信息上的优势非常明显, 并且因为该架构主要是网页界面, 因而比较容易设计, 且所需的维护成本较低, 同时开发难度也不大, 并且由于其具有的平台无关性, 在升级维护上也比较方便。利用WWW浏览器可以对Internet网上各种由Web服务器产生的数据、文本、图像、视频以及动画等信息进行访问, 而产生这些信息的Web服务器还能够采取多种方式连接在数据库服务器上, 并将大量的数据在数据库服务器中进行实际存放。通常除了在客户端保留WWW浏览器, 而其他任何用户程序均可以由Web服务器下载到本客户端, 下载时可以交给数据库服务器来解释执行与数据库有关的指令, 然后再经由Web服务器向用户反馈。E/R模式的基本流程是请求、处理和应答, 其具有的优点包括:分布比较广泛, 查询、浏览业务较为方便;服务器功能可通过增加网页来添加, 因而扩展业务比较简便;具有极强的共享性等。
(3) 数据库技术 (SQL Server) 在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应用。在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 数据库的地位不可替代, 其设计优劣与系统效率及实现效果直接相关。对数据库技术的合理应用, 能够令数据存储效率有效提高, 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完整性。将SQL Server数据库管理技术应用于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 因为SQL Server的界面风格与Windows比较相似, 且拥有许多向导功能, 因而安装和学习比较方便;并且SQL Server与Windows操作系统的兼容性也比较好, 在构建异构系统的互操作性方面具有很大优势;同时, SQL Server还具有丰富的图形化管理工具, 从而在很大程度简化了用户的操作。此外, SQL Server技术还具有动态的自动化管理与优化功能, 且可靠性较好, 管理方式比较简单, 能够有效实现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学生日常管理、毕业管理、学号信息查询管理以及退出功能管理等功能。
3 结束语
将计算机信息管理系统应用于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之中, 利用Web技术, 只需选择www浏览器, 便能实现对学生信息的查询;E/R模式的应用, 利用网页界面, 能够迅速访问由Web服务器产生的数据、文本、图像、视频以及动画等信息;而利用SQL Server技术, 则能有效保证学生信息的一致性和完整性。这种结合Web技术、E/R以及SQL Server技术的计算机管理系统, 在学生学籍管理系统中的应用, 具有迅速检索、方便查找以及信息充足等优点, 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学校各个部门的工作量。
摘要:学生学籍信息管理在学校的决策和管理中起着相当重要的作用, 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应当给学校的决策者及管理者提供充足的信息以及简便迅捷的查询手段。而应用计算机技术, 将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与学生学籍管理系统有机地结合起来, 具有实现迅速检索、方便查找以及信息充足等优点, 从而有效提高学生信息管理的效率。
关键词: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学籍管理系统,设计
参考文献
[1]蒋晓琴, 沈娟萍.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在学生学籍管理系统设计中的应用[J].科学时代, 2012, (21) :88-89
2.中小学生守则及学籍管理办法 篇二
关键词:Excel;成绩管理;学籍管理;职业教育
中图分类号:TP31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9599 (2010) 16-0000-02
The Research and Design of Vocational School Students’ Performance and School Roll Management System on EXCEL
Xie Bihua
(YunNan Chuxiong Agricultural School,Chuxiong675000,China)
Abstract:Vocational school students’performance and school roll management system based on Excel,fully based on vocational teaching and managing,efficient implementation of vocational school students’achievement of automation,intelligent,dynamic,management statistics,summarize,analyze,
and students’files management;this article describes the function and detailed design of the system.
Keywords:Excel;Performance management;School roll management;Career Education
一、引言
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实现职业学生成绩的自动化、智能化、动态化、规范化管理,可有效减轻任课教师、教务人员的成绩统计或档案管理的工作量,实现教学效果及时反馈与控制。使用Microsoft Excel作开发平台,设计与开发职业学校学生成绩管理系统,能充分利用Excel强大的数据存储与数据处理功及VBA二次开发功能,具有开发与维护成本低、开发和利用效益高等优点。
二、系统概要设计
(一)需求分析
学生成绩管理系统的使用对象主要是授课教师、教务管理人员及系统管理员,要求系统能实现单科成绩自动智能汇总、动态分析,自动录入学生学籍档案、班级成绩汇总报表,使各类用户能根据权限轻松录入、查看、审批、打印各科成绩、分析报表及学生学籍档案。
(二)功能设计
基于以上需求分析,确定职业学校学生成绩管理系统的主要功能如下:
1.数据录入、导入功能:教务管理员按班级录入学生的学号、姓名等学生基本信息,按学期录入授课信息;授课教师按课程及班级录入相关课程各类成绩;系统管理员录入考核项目权重、用户权限及密码。
2.数据汇总分析功能:系统根据用户输入成绩,智能选择需使用的指标体系,自动计算各类平均及总评成绩,实现动态、直观汇总、分析相关课程教学效果。
3.文件管理、提交功能:系统依据设计模板新建文件或报表,并能加密、保存、锁定文件;通过Email将已完成的文件自动发送到成绩管理邮箱;教务管理员能一键实现各科成绩自动汇总到各班成绩汇总表、各学生学籍档案、全校补考汇总表、全校成绩优秀奖发放表,将各科成绩文件,按“学年-学期-班级”自动分目录放置。
4.教学质量审核功能:教学各级管理领导,通过权限对课程的教学效果及质量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和签名。
5.数据查询、打印输出功能:系统通过文件目录及超链接,查询各期各班各课程教学成绩情况;提供打印单科、各科、单份、全套成绩数据表功能。
三、系统详细设计
(一)数据表模板设计
根据系统功能需求,需设计“班级学生与授课”、“课程成绩”、“学生学籍卡”、“班级学期各科成绩汇总”等Excel模板文件,各模板所含数据表及表中信息如下:
1.“班级与授课信息”模板:含“目录”、“班级学生”、“课程安排”3个基本工作表。“目录”表:用于制作模板文件中各班级表目录与超链接,教务管理员用户通过执行表中的宏命令,以“班级学生”表为模板,创建单个班级的学生信息表。
“班级学生”表:主要包含班级名称、届别、学号、姓名等学生基本信息。
“课程安排”表:主要包含开课班级、教学课程、课程学时、授课学年、授课学期、授课教师等课程基本信息。
2.“课程成绩”模板:含“成绩册”、“教学质量分析”、“成绩权重”3个工作表。“成绩册”表:主要包含学号、姓名、理论成绩、技能成绩、课堂成绩、综合总评等字段;理论成绩细分为作业1、作业2、…、作业平均,期中考试、期末考试、理论总评,技能成绩细分为实训1、实训2、…、实训平均、期中考核、期末考核、技能总评,课堂成绩细分为出勤、纪律、学习。在作业平均等计算字段相应数据记录单元格中,按学校成绩计算权重体系输入相应公式。在工作表的Worksheet_SelectionChange事件中,调用主程序中的“输入朗读”过程。
“教学质量分析”:主要设计授课班级、课程、教师、学年、学期、成绩考核人数、班平分、各分数段人数及比例、及格率、极差、标准差等教学质量分析指标,各分数段理论总评、技能总评、综合总评成绩分布柱状图或曲线图、教学质量分析文字报告、相关部门审核意见。表中内容主要使用Excel函数与公式自动完成。
“成绩权重”表,主要含各成绩考核项目权重信息。职业学校不同类型课程,成绩考核项目不同,成绩计算权重值不同。
3.“学生学籍卡”模板:含“目录”与“学生学籍卡”两个基本工作表。“学生学籍卡”表:分学生“基本信息”与“课程成绩信息”两部分,各部分独立成页。学生基本信息,主要包括学号、姓名、班级等学籍信息,由教务管理员录入;学生成绩信息,主要包括课程、成绩等成绩信息,各课程平均成绩对应单元格设计好公式,相应数据由主程序根据管理员指令自动过录。
4.“班级学期各科成绩汇总”模板:含“目录”与“班级各科成绩”两个基本工作表。“班级各科成绩”:主要含学年学期、学号、姓名、平均成绩等信息。主程序从“课程成绩”文件中自动过录相应信息,并在“平均成绩”列后依次过录各课程名称及对应学生成绩。“平均成绩”列,应输好计算公式。
各模板中数据表设计可不受关系表限制,直接设计成满足实际报表输出要求的复合表,并做好表格边框、字符格式、条件格式、页面格式、打印区域设置,但“成绩册”等数据记录部分只宜二维简单表。
(二)Excel主程序设计
主程序使用VBA代码在启动时关闭Excel菜单栏、工具栏、重新定制单元格右键菜单,创建自己的工具栏,退出时恢复Excel界面设置。
1.主程序界面设计。(1)只保留两个工作表,分别命名为“系统”与“权限”;设置“系统”工作表全部单元格底纹为“灰色-25%”,密码保护工作表,不允许用户对工作表进行任何操作,关闭工作表行号列标、网格线显示;“权限”工作表中设置用户名、权限、密码等信息,用VBA代码深度隐藏。(2)在工作簿的Workbook_Open事件中,关闭Excel菜单栏、工具栏、标签栏、编辑栏、任务窗格显示,重新定制单元格右键菜单,创建自己的工具栏,更改Exce程序窗口的图标、标题与状态栏信息。(3)在工作簿的Workbook_BeforeClose事件中,还原Excel正常配置。
2.主程序工具栏设计。根据系统功能需求,使用VBA创建“主程序”模块,设计主程序工具栏如图1所示:
3.主程序安全设计。(1)密码保护工作簿,不允许用户更改工作簿结构与窗口。(2)设置VBAProject属性,密码保护VBA项目。(3)用RC4加密方式及字母、数字、符号混合,设置主程序文件打开权限密码,不允许用户直接打开主程序文件。
(三)系统加载器设计
系统加载器,承担系统运行所需环境检测及系统启动两大功能,使用Visual Basic程序开发生成EXE应用程序。系统加載器检查用户机不具备运行环境时,提示用户安装Microsoft Excel 2003完整版本并退出系统。
四、结束语
基于Excel的职业学校学生成绩及学籍管理系统,充分利用Excel强大的数据存储、数据计算、数据分析功能,结合职业学校教学与管理实际,开发与维护成本低、实用性强,能实时监控学校教学质量,切实提高学校管理效率与效益。
参考文献:
[1]王亚平,刘强.数据库系统工程师教程.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2004
[2]伍云辉.EXCEL VBA应用高效开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
[3]杜茂康,王永.Excel专业开发.北京:电子工业出版社,2007
作者简介:
3.中小学生守则及学籍管理办法 篇三
记者昨日获悉,省教育厅日前印发《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其中明确规定了可以转学的情形,并规定学生学籍号以身份证号为基础,一人一号,终身不变。
以身份证号为基础
学籍号终身不变
《办法》规定,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通过全国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学生学籍号以学生居民身份证号为基础生成,一人一号,从幼儿园入园或小学入学初次采集学籍信息后开始使用,终身不变。
小学、初中、高中一年级新生入学注册后,由学校为学生编列全省使用的学籍辅号,并纳入全国学籍系统统一管理。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管理实行“一人一籍,籍随人走”。
学生学籍实行全省统筹、分级负责、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并通过“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进行信息化管理。
小学生和初中生
5种情况可转学
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转学:
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学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跨省、市、区县工作调动(不含同城区内调动)的;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可视情况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或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
高中遇4种情形
可以申请转学
普通高中学生在接受教育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转学:
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学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需在同城区内转学的,其中考成绩须达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有技术特长或爱好的,可申请转入中等职业学校学习。
普通高中之间的转学执行同级别学校互转的原则。国际课程班与普通班学生不得互转。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转入普通高中学校,限于学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时所在的设区市范围内,其中考成绩要达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符合有关转学条件,并经双方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转入后应补学缺修课程。
新闻链接:
福建省中小学生转学休学退学等学籍管理有新办法
福州日报6月17日讯(记者许含宇)中小学生符合什么条件才能转学?普高国际班的学生能转到普通班学习吗?昨日,省教育厅出台的《福建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对我省小学、初中和高中的学籍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中小学生转学、休学、退学如何办理从即日起将遵照新办法执行。
今后,我省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适用于该《办法》。办法明确了普通高中之间的转学只允许在同级别学校间互转,而且国际课程班与普通班的学生不允许互转。
转学
毕业年级下学期
一般不办理转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接受教育期间有下列5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或在本县域内跨学区、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
2.学生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跨省、市、区县工作调动(不含同城区内调动)的;
3.随迁子女及其父母双方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居住地跨省、市、区县、乡镇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
4.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或者其他特殊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5.学生接受教育期间身体状况发生变化的,可视情况由普通学校转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或由特殊教育学校转入普通学校就读。
普通高中学生在接受教育期间有下列4种情形之一的,可申请转学:
1.学生户籍及家庭住址跨省、市、区县迁移(不含同城区内迁移)的;
2.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长期出国(出境)工作、支援边疆建设、现役军人(含武警)工作调动等原因,其子女投靠亲属到非户籍所在地居住的;
3.学生因身体等特殊原因确需在同城区内转学的,其中考成绩须达到转入学校当年录取分数线;
4.具有技术特长或爱好的,可以申请转入中职校学习。
中小学学生的转学,新《办法》也有操作上的限制。比如,普通高中之间的转学执行同级别学校互转的原则,也就是说,二类校只能申请转入二类校,不能转入一类校。普通高中国际课程班与普通班学生也不得互转。同时,转学手续一般在学期结束前或新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办理,起始年级上学期以及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手续。转学生应编入转出时所在的年级,不得留级。
休学
期满不能复学
可申请延长一年
今后,因身体状况或其他特殊原因无法坚持正常学习的学生,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填写《中小学生休学复学申请表》,向学校申请休学。因病申请休学的,应出具县级以上医疗单位证明(需有建议休学的意见)、病历及医疗收费发票等;因其他特殊原因休学的,应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办法明确,休学应由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持休学材料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学生休学期限一般为一学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一年。毕业年级下学期一般不办理休学手续。
退学
患严重疾病
应持相关证明申请
学生到境外就读的,应当由学生本人及其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填写《中小学生出国(出境)申请表》,凭出国护照、港澳台通行证、签证等有效证件,向学校申请。如果在校学生无故旷课达到2周,经学校多次联系动员返校就读仍无效果的,视为辍学。
4.学生学籍管理细则 篇四
一、学籍的取得与保持
1、根据地方政府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规定,学校招收常住户籍在本辖区内达到小学毕业学历或具有同等学历的适龄儿童。
2、新招收的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持《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按规定程序完清报名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到校注册的,须凭学生家长(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或有关单位证明,向学校申请延期注册,但延期不得超过一周。
3、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即取得学籍。凡已取得学籍的学生取得相应的一个由教育局下达的全区统一编排的学籍编号。
4、在校学生在新学期开始时必须按学校规定日期到校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按期注册的应凭学生家长或有关单位证明到校请假。不请假者,视为旷课。未经请假而无故逾期四周不报到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5、实施义务教育,凡辍学学生经动员仍不入学,由学校向学生家长或单位发出《限期复学通知书》,敦促学生复学。学生自动离校,经动员仍不能复学者,学籍注销。
6、凡已取得学籍的学生,不能同时在其他学校取得学籍。
二、转学、借读
7、学生因常住户口随家长迁移或其他特殊原因,在本校就读有困难的,可向学校申请转学,并按下列程序办理转学手续。
(1)学生或学生家长持《转学申请书》(需经班主任签字)、变更后的《户口簿》(或户口证明)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到学校教务处提出转学申请。
(2)学校审核,符合转学条件者,填写《初中学生转学联系表》,并转教务处主任和校长签署意见。
(3)将《中学生转学联系表》报经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批。
(4)持经教育局审批同意的转学联系表与户口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联系,在征得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由原校开具有关证明,到转入学校报到注册,插入适当的班级学习。
(5)转出学生需向原校交回接受学校出具的入学证明材料。
(6)对已取得学籍的学生,班主任及科任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
8、凡因父母工作变动等原因,需要离开自己户口所在地到异地借读,且借读地又有亲友能履行监护人责任的,经学生本人写出书面申请或家长书面申请,并持接收借读学校证明,经同意后,学校可办理借读手续。
9、我校学生因故需要在本区其他学校办理借读,经过两校同意,准予借读。凡办理借读手续的学生应办理相应借读手续,并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备案,对于外地或外校到我校借读的学生办理手续参照上述
第7条规定执行。
10、外出借读期限一般为一学期或一学年,特殊情况经学生本人申请,学校报经区教育局教育科批准后可以延长。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学校,但借读学校应对学生在借读期间的品德表现进行评定,对学科成绩和体育成绩、操行进行考核,并建立借读学生临时档案,如实记载。借读期满,借读学生将临时档案移交回学校。
11、借读学生,其学籍由寄读学校负责办理,借读应与正读生一视同仁。
12、在我校借读学生可随在籍学生一起登记参加毕业会考。对于借读学生参加会考的毕业成绩通知单或相关的证明材料由学生交回原学校。
13、转学、借读手续一般在寒、暑假期间进行办理。
三、休学、复学
14、在校学生因病(尤其是传染病、精神病)或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由学生家长持区(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学校批准,同时报经区教育局审批,由学校发给休学证。
15、学生在一学期内累计病假时间超过六周仍不能到校上课,应办理休学。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但休学时间不得超过一年。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在休学期满前半个月内,由学生家长持区级以上医院证明向学校申请,经学校核准,并报教育局审批,可继续休学,但连续休学最多不超过两年。
对休学期已满未能及时返校复学又没有办理有关手续的,学校要向家长发《限期复学通知书》,敦促其返校复学。
16、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休学原因消除,要求复学的,应持休学证明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核准,并报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即可复学。学校准予复学的学生,可按其实际学习进度编班(但已读过毕业年级的复学学生,只能编入毕业年级学习)。复学学生有补考学科的应随所在年级参加补考。
四、毕业、结业、肄业
17、凡取得学籍,有统编学号的学生,学习期满,德育合格(含学习期间受过处分已撤销者),结业和毕业学年必修课各科合格(含补考合格)、体育合格,准予毕业,并发给《毕业证书》。
18、学生《毕业证书》由学校填写,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并加盖学籍专用章后,由学校颁发。
19、毕业班学生在德育合格、体育合格前提下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发给校发《毕业证》。
(1)毕业会考语文、数学两科不及格经学校补考合格;
(2)毕业会考科目中任意三科不及格,经补考后合格;
(3)非毕业学科有四科不合格,经补考后合格;
学校发放毕业证,应先报区教育局教育科审核批准后,方可发给学生。否则无效。
20、毕业班学生具备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校发给《结业证书》或肄业证书。
(1)毕业年级操行等级不及格者;
(2)毕业年级经补考后必修课目成绩仍不及格者;
(3)体育成绩不合格者。
21、借读学生的毕业证书、结业证书、肄业证书由学籍所在学校发给。
五、学籍管理资料、学生档案、学籍核对
22、学校健全学籍资料和学生档案。逐步建立电子学籍档案资料。
学籍资料包括初中《入学通知书》存根、初中录取审批名册、报名册、学籍名册、成绩册、点名册、转学联系表(及存根)、借读申请表、转学证明(及存根)、休学证明(及存根)、肄业证明书(及存根)、结业书(及存根)、毕业证书(及存根)。在校学生情况统计表、九年义务教育统计表、辖区内(外)借读学生名册。
23、学生转学由学校提交《中学生素质教育评价手册》。
24、学籍资料和学生档案的管理工作,在修业期间,由教务处负责管理。在毕业(结业)后学籍资料由学校资料室保存。
25、学校教务处务必于每年3月初、6月中旬、9月底、12月底按时到教育科核对学生学籍。核对学籍时,对学籍的更改,必须有学籍变动手续,转入、转出有转学联系表,休学有休学证明等。
5.中小学生守则及学籍管理办法 篇五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小学校学生学籍管理,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保障适龄儿童、青少年接受教育权益,根据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结合我区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区所有由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小学、初中、普通高中、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和在这些学校就读的学生(以下简称学生)有关入学、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事项的管理。
第三条 学生学籍管理实行自治区统筹、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学校实施的管理体制。
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统筹自治区内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检查区内各地和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按照教育部要求建设电子学籍系统运行环境和学生数据库,确保正常运行和数据交换。
盟市教育行政部门是本地区直属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落实国家和自治区关于学生学籍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指导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开展学籍管理工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经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同意,负责管理本
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及时处理问题学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除普通学校接收特殊学校学生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工读学校外,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七条 入学新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注册,其家长应当持有关证明,在规定期限内到学校办理延期注册手续。
学校应当从学生入学之日起1个月内为其建立学籍档案。按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时限,完成学生学籍信息采集和上传工作。
高中新生未按期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注册又未办理延期注册手续的,除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自动放弃入学资格。
在校学生每学期开学时,应当按学校规定的日期到校办理报到手续。无正当理由未能按期报到且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课处理。
学生学籍档案应该使用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制订的学籍基础信息表。至少应包括以下信息:
一、学籍基础信息及信息变动情况;
二、学籍信息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
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
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
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
转学时应该提供:监护人提供的书面申请;学生监护人工作变动证明;学生及其监护人户籍迁移证明。
学生转学只能在同一年级办理,不得跨年级转学。休学:学生因病经诊断,需停课治疗休养占一学期总学时三分之一以上的或因其他原因需要休学的学生可以申请休学。
休学时应该提供:学生监护人提供的书面申请;学生因病休学还需提供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出具的不能正常在校学习的病历证明书。
休学期限不超过一年。学生休学期间保留学籍。休学期满仍不能复学的,应当由学生家长持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其他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延长休学期,经学校同意,可继续休学。
复学: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的,由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认定治愈或认定可以正常学习的证明,经学校核准,即可按其实际学业水平安排年级复学。
退学:对存在以下情形的学生,学校可以为其办理退学: 普通高中学生一学期内连续旷课超过20天或累计旷课45天,学校与学生家长多次联系帮助教育无效的;休学期满,经学校与学生家长联系仍未复学或超过复学时间一个月以上仍不办理继续休学申请的。
第十二条 正常升级学生的学籍年级变更,由电子学籍系统完成。
第十三条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变化,学籍进行转接或学生毕
育的,应接续原来的学籍档案。
第二十一条 学生死亡,学校应当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电子学籍系统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二十二条 学校应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依法及时书面上报当地县级教育行政学籍主管和旗县人民政府,在义务教育年限内为其保留学籍,并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辍学的,就读学校的学籍主管部门应于每学期末将学生学籍档案转交其户籍所在地旗县教育行政部门。
第二十三条 学生在学校规定年限内,修完教育教学计划规定内容,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学校编制毕业生名册,报学校上级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给义务教育证书,普通高中发给毕业证书。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达到要求并修完规定课程和成绩合格者,准予毕业;不合格者应参加补考,经补考后仍有半数以上学科不合格者,给予结业;对虽未修完全部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九年者,予以肄业。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后,由学校发给统一监制的,经旗县教育行政部门验印的《内蒙古自治区九年义务教育证书》,学生毕业、结业、肄业情况均在《内蒙古自治区九年义务教育证书》上予以注明。
普通高中:学生在德、智、体等方面达到要求并修完规定课程和学分者,准予毕业;对未修完规定课程者给予结业;对虽未修完全部课程,但修业年限已满三年者,予以肄业。由学校发给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一级教育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为超范围、超计划招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不为正常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三、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八、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九、违反学籍管理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条 学校接收外籍学生和港澳台学生入校就读,须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学籍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十一条 学籍系统中关于中小学校代码的更新和维护工作,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学校(机构)代码管理办法的通知》(教发„2011‟6号)要求,由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在代码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相关信息,填写纸质《学校(机构)代码变动申请表》,加盖所在地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逐级上报。自治区教育厅审核汇总后,上报教育部核准后生效。
6.高校学籍管理现状及发展 篇六
一、高校学籍管理现状
1、对学籍管理的重视不足
学籍管理的作用不是很明显, 它的作用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不容易体现出来, 一旦涉及到学籍问题, 它的重要性就浮出水面了。由于学籍管理的作用是隐性的, 学校管理者往往会忽视学籍管理的作用, 因而在管理工作中就不重视学籍的管理, 直接影响了学籍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使得人员流动大, 没有合理的管理人才结构。近年来高校陆续扩招, 在校生人数迅速增加, 学籍管理工作的任务也加重, 由于高校的不重视, 导致管理人员的数量、配套设施不足, 影响了管理质量。
2、学籍管理制度比较落后
高校管理者普遍对学籍管理的认识不足, 认为学籍管理只是对学籍进行管理, 忽略了学籍的服务功能, 导致学籍资料收集不全面, 对学籍资料的管理也不科学。传统的学籍管理部门以教务处为主, 随着高校的扩招和学生数量的增多, 传统的以教务处为主的管理体制已经不适应时代的要求, 传统的管理制度忽视了学院和系别的管理作用, 教务处统一管理不但会增加管理人员的工作量, 也不能在了解学生基本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管理, 使得管理效率较低。
3、学籍管理方式比较落后
在科学技术迅速发展的今天, 一些高校的学籍管理仍然采用传统的管理方式, 以手工操作为主, 这明显不适应现代社会的要求。高校扩招使得学生数量增多, 学籍档案也随之增多, 档案管理的工作量非常大, 并且学生就业方式多元化、档案存放时间比较短、流动速度比较快等, 这对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要求也提高了, 传统的档案管理方式不能满足信息使用者的要求。有的高校实行了学籍档案信息化管理, 但是管理内容局限于检查的查询检索, 没有形成文字、声音、图像为一体的立体化档案, 不能发挥信息化管理的作用。
4、学籍管理人员的素质有待提高
由于学校对学籍管理工作的认识具有片面性, 认为学籍管理工作简单又清闲, 往往把职工子女或者亲属安排到学籍管理岗位上来, 他们没有专业的基础, 只是在不断的操作中积累经验, 缺乏理论知识。年轻的学籍管理人员缺乏管理经验, 年老的学籍管理人员虽然有一定的经验, 却缺乏理论知识, 并且对新事物的接受比较慢, 特别是计算机技术, 学校没有严格的学籍管理人员选聘制度, 在管理人员上岗之前也没有对他们进行岗前培训, 使得他们的职业素质有待提高。
二、改善高校学籍管理现状的措施
1、提高对学籍管理的重视程度
学籍管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高校管理的质量, 也反映了学校的整体管理水平, 学校领导者必须要加强对学籍管理的重视程度, 树立学籍管理意识需要从领导做起, 只有领导提高了认识, 才能采取措施配合学籍管理工作。学校应该加强学籍管理的宣传力度, 不但要提高学籍管理人员的档案意识, 也要提高学生的档案意识, 学生是档案的主人, 为学校提供真实、有效、可靠的档案信息是学生对自己负责的一种表现, 主动配合学校的档案管理工作;学籍管理人员应该变被动收集信息变为主动收集信息, 丰富学生档案内容。
2、加强学籍管理制度建设
学校应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完善的学籍管理制度, 保证学籍管理工作的有效进行, 学籍管理制度的内容要包括信息的收集整理、分类归档、检查核对、保密保管、传递送交等各项工作, 明确各项工作应注意的问题, 使学籍管理工作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学校管理部门还应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合作, 避免各自为政的现象产生, 把学籍管理制度落实到位, 发挥制度建设的作用。
3、创新学籍管理方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提高, 学籍管理的方式必须要进行创新, 目前, 信息技术已经深入到各个领域, 对管理工作也发挥了巨大的作用, 因此, 为了适应社会发展和学籍管理工作的要求, 必须创新学籍管理方式, 促进学籍管理的信息化进程。学籍档案管理部门应该注意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的同时运行, 不能因为信息化管理就否认了纸质档案的意义, 学生在入学时应该建立一个电子档案库, 和学校的行为和表现随着年级的升高而增加, 在学生毕业之时, 纸质档案可由学生送交给接收单位。
4、提高学籍管理人员的综合素质
首先, 学校应该加强对学籍管理人员的教育, 提高他们对学籍管理工作的认识, 加强他们的职业道德建设, 使档案管理人员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其次, 要加大对学籍管理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 不仅要提高他们的理论知识, 还要增加他们的实践经验;第三, 加强对学籍管理人员的管理, 严格任用制度, 并建立相应的考核激励制度, 调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学籍管理工作的水平。
三、总结
高校学籍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 学校管理者应该提高对学籍管理工作的认识, 提高对学籍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 采取措施改善学籍管理的方式和手段, 改善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提高学籍管理水平, 发挥学籍的作用。
参考文献
[1]李佳秋, 陈江滨, 肖琳.试论高等学校学籍档案的管理与开发利用[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 (3) :75-81.[1]李佳秋, 陈江滨, 肖琳.试论高等学校学籍档案的管理与开发利用[J].湖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04 (3) :75-81.
[2]李萍.高校学籍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 (10) :93-94.[2]李萍.高校学籍档案管理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株洲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2004 (10) :93-94.
[3]魏汝贤.新形势下提高学籍管理工作水平的若干思考[J].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学报, 2005 (3) :56-58.[3]魏汝贤.新形势下提高学籍管理工作水平的若干思考[J].福建师范大学福清分校学报, 2005 (3) :56-58.
[4]陈淑香.优化高校学籍档案管理的途径探讨[M].广州大学学报, 2007 (9) :83-85.[4]陈淑香.优化高校学籍档案管理的途径探讨[M].广州大学学报, 2007 (9) :83-85.
7.学籍处理学生成因分析及教育对策 篇七
[关键词]学籍处理成因分析教育对策
[作者简介]李旭艳(1982- ),女,黑龙江齐齐哈尔人,齐齐哈尔大学机电工程学院,讲师,硕士,研究方向为思想政治教育。(黑龙江齐齐哈尔161006)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2年齐齐哈尔大学教育科学研究项目“机械类受学籍处理学生的成因分析及教育管理探究”(项目编号:2012065)和2012—2014年黑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大学生科技创新竞赛的研究与实践”(项目编号:JG2012010688)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中图分类号]G64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14)14-0179-02
学籍处理是指根据学校学籍管理制度,对学习成绩未达到一定要求的学生,实施留(降)级、退学、学业警告等学籍上的变更及与学籍变更相关的系列管理办法。随着高等教育大众化趋势的形成、高校入学门槛的降低,因学习成绩未达到学籍管理制度而受到学籍处理的学生人数呈增长趋势。这一现状不仅增加了教学管理工作的难度,更为学生工作提出了新的难题。本文以机械类专业学生为调研对象,分析受学籍处理学生主观及客观成因,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教育、管理对策,并重视将学生管理与学生所学专业紧密结合,发挥专业优势,为进一步系统研究高校教育管理过程中的针对性教育提供参考。
一、受学籍处理学生成因分析
本文以齐齐哈尔大学机电工程学院(以下简称“我院”)机械专业2008级至2011级现有学籍处理学生资料为依据,对在籍的二表批次本科录取学生进行统计和分析。发现在第二、第六学期受学籍处理学生人数出现两次峰值(见下表),且受过学籍处理的学生累计处理频率较高,占上一学期的30%。
通过对受学籍处理学生日常行为鉴定和个别访问调查,对受学籍处理学生成因分析如下:
1.学习动力不足,难以正确树立人生理想和目标。一部分学生由于高考估分不准确或考试成绩低,认为录取高校或专业不理想,在大学生活一段时间后,有些学生选择了退学、休学,重新参加高考或选择步入社会。受社会舆论、家庭、就业等多种因素影响,大部分学生还是坚持在本专业继续学习,由于学生缺乏实际的社会经验,过分看重个人价值而抱有幻想,逐渐发现现实的教育教学管理模式与理想差距越来愈大,对学习产生厌倦心理,并相继伴随着苦恼、郁闷,甚至想逃脱现实,不能正视大学生活。一些学生在大学早期表现出消极状态,在教师、家长的帮助下能顺利完成学业,而有些学生直到面临毕业答辩、获取学位、就业压力之际才陷入 “读书无用”困境,无法自拔,后果不可预想。四年内,我院机械专业有9名学生因不适应大学生活和学习,办理了退学、休学手续,目前已经有3名学生复学。
2.学习目标短视,不能将系统长期的学习能力内化。大学是培养学生自主学习、综合素质和能力的摇篮,部分学生对大学的教育教学方式不适应,没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对学习和课余时间没有合理的规划,意识不到大好时光已经挥霍在上网、电脑游戏、打牌、小说、谈情说爱等消遣活动中,结果养成了一些不良习惯,导致学习成绩急剧下降甚至降级。还有一些学生被大学丰富多彩的生活所吸引,热心投入到各种学生活动、社会团体中,虽然实践能力得到了锻炼,但因经常旷课,学习没有连贯性,尤其是理工科课程多且难度大,学生往往不能独自解决学习中的难题,后继学习就很难跟进,导致对学习失去兴趣,常常忽视专业素质培养。这类学生很难融入集体中,在生活上一塌糊涂,经常出入网吧,寝室卫生较差,不按时吃饭,即使在各类学生活动中表现突出,但在班级内与同学关系疏远,且心理素质较差,不能正确面对现实问题,意志不够坚强,一旦遇到困难挫折,就悲观失望、知难而退,容易产生思想问题。
3.心理辅导制落后,忽视常规的心理疏导及学籍预警机制。学习落后的学生面对教师讲的道理无动于衷,认为不能得到教师、家长情感上的共鸣和支持,教师苦口婆心的劝说往往显得苍白无力,无法触及学生的内心世界。有些学生在受到学籍警告后,精神上高度紧张、心理压力很大,甚至厌烦教师、家长的说教,思想上不能接受事实,不能树立危机意识,学习上非常散漫,甚至产生自卑心理,一蹶不振,学习上没有改进,进而降级甚至退学。有些学生虽然制定了学习计划,但由于自制力、学习能力较差,不善于向教师同学表达困境、寻求帮助,不能持之以恒地坚持学习,半途而废。更为严重者,不能将压力、危机转化为动力,反而投机取巧,把希望寄托在考试作弊、购买答案、寻找替考上,进而违反校规校纪、法律。
4.人格教育缺乏,家庭、学校、社会教育难以形成正合力。教育系统重视能力培养而忽视人格教育的现象普遍存在,人格教育的价值在于学生自律意识的形成与发展,有助于良好品质的形成与发展,使人的求知欲得到最好的发挥,发展潜力得到最大限度的开发,智力与非智力因素得到和谐发展,由于当代大学生在儿童和少年时期缺少科学、系统的人格教育,一些不良的心理倾向,如自卑、意志力差、依赖性强、情绪波动大等普遍存在,因此高校德育应重视大学生人格品质教育,尤其是加强理工科学生人文素质教育。不和睦的家庭或单亲家庭的父母常忽视对孩子的身心影响和日常教育管理,家庭环境不仅会对孩子的情绪、人格、价值观、心理、健康等产生不良影响,而且会使学生无心专注学习,成绩一落千丈,情绪易受环境因素影响,即使是家长、教师苦心劝说引导,也很难使他们把精力转向学习。经分析,40%受学籍处理的学生家庭存在不和睦或家长对孩子的管教方法不当。受社会多元文化、负面事件、就业压力的影响,“官二代”“富二代”等负面词汇正冲击着部分学生的思想,许多大学生缺乏正确判断力,对知识失去兴趣,在精神上空虚,缺乏社会责任感,没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追求。
二、受学籍处理学生教育对策
1.形成教育管理的合力机制,发挥家长在学生管理中的作用。在新生入学时,学院应重视家长会,详细介绍学校教育教学制度、学生管理规定、学位授予办法、安全、活动等情况,让家长了解辅导员、班主任电话、邮件、教务处学生成绩查询系统、学校给学生家长邮寄成绩单、家长反馈信息等,建议家长定期与学校、辅导员、班主任联系,了解学生在校情况,并将家庭可能影响到学生情绪、学习的问题及时反馈给辅导员,避免学生向家长、教师汇报情况时的“信息过滤”,形成有效的教育管理合力机制。
2.提高新生入学教育实效性,做好新生入学引导和毕业生职业规划。新生入学教育是大学教育的开端,高校应重视新生入学教育的实效性,改变学工系统“单打独斗”的工作格局,建立由学校统一指挥,各部门参与配合的全员教育模式,发挥系主任、机关干部、学生党员、成功校友等引导作用。在时间上,不要急于求成,一般高校在新生正式开课前开展3天的主题教育活动、10天左右的军训,随后学生步入正常学习生活,建议将入学教育时间根据内容做适当调整,如熟悉校园环境、校规校纪、安全教育、学业指导等基本生活内容在开学初进行,专业介绍、图书馆索引、学习方法、学籍管理等内容在教育教学初期进行,在第一学期课程学习之余可以有针对性地深入开展其他系列教育,如入党启蒙教育、校园文化建设等。另外,建议增设心理咨询、网络文化教育内容,系统开展自强感恩教育、诚信教育、团队训练、职业规划等,可以将入学教育设置为一门完整的教学课程,并建立有效的考核评价体系,考核方式可以采取卷面考试、口试、问卷调查、报告等多种形式进行。刚刚步入大四的学生面临考研、就业选择,面对学校学业、家庭意见、社会现实的压力,往往表现出厌烦、逃避、甚至激进的不良行为,学生工作者必须提前做好学生的职业指导,建立导师制,点对点调研,与学生建立良好的朋友关系,了解学生就业状态和心态,及时给予心理疏导,并尽可能解决存在的实质问题。导师制的试行,取得了良好的效果,我院2011年有3名、2012年有8名问题毕业生在各位导师的帮扶下顺利毕业和就业。另外,可以尝试在学生没有学习专业课之前,将其纳入学生课外科技小组,进行学习和兴趣培养,鼓励学生认真学习专业课程。我院有1名休学后复学的学生,在课外科技小组学习半年后,参加国家先进制图比赛获奖,学习成绩保持在班级前列,并参加了国家研究生入学考试。
3.加强学籍处理学生的日常管理,建立帮扶机制。学籍警告是对学生刚刚有成绩下降的迹象时,就对该生提出警告,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学生的引导和管理。首先,教师应该注重对学生的心理疏导,学生往往因成绩差产生自卑、焦虑心理,教师要及时引导学生分析、明确导致成绩不佳的原因,尽可能帮助学生克服不良因素的影响,充分利用学生的特长、优点使其重塑自信心。其次,因材施教,制定符合学生的学习计划和任务,定期检查学生的学习完成情况,考核上课出勤、课堂纪律等,帮助他们养成良好的时间观念和学习习惯,挑选班级成绩良好、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一对一帮扶,避免学生不能克服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而半途而废,关心寝室生活,帮助他们养成有规律的良好的生活习惯,定期召开座谈会,加强学生与教师之间、学生之间的交流。再次,重视学习过程,适时给予鼓励或奖励。成绩是评价学习效果的标准之一,但实际有很多因学习方法不当、基础差、虽努力但成绩不佳的学生存在,教师应重视他们的学习过程,看到学生的进步要给予恰当的肯定和期望。最后,充分利用图书馆资源,激发学生养成读书的良好习惯,培养学生兴趣,引导学生加入各类科技创新、科技作品制作中,如充分利用机械专业特点,培训学生参加Tris杯、3D大赛、先进制图比赛等。
4.加强高校人文素质教育。当代高校既要提高教育工作者的人文素养,也要加强对学生的人文素质教育。提高教师的人文素养可以提高教师的责任心,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维护教育的公平,通过教师体现出的人格魅力感染学生。高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学生人文素养教育,培养理工科学生的形象思维,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及对家庭、社会的责任意识,提高学生社会适应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道德修养。在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解决问题能力的同时,推动教育工作者教育理念的应用和推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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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一小学生学籍管理制度 篇八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施义务教育的实际办法,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
1、新生入学,采取开学通告形式,并将相关录取通知或开学通告分发到各家长手中并张贴到各村各组,录取学生或其监护人接到入学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户口本或录取通知书到我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仍然使用原学籍号。学生学籍号长期不变。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好新生基本情况表和学生分班花名册,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4、学校必须给每个学生建立一份义务教育学籍卡,并由学校负责管理,在管理中不允许出现学生学籍不清或分离的现象。
5、学生的学籍卡的内容由班主任负责填写,所有栏目要填齐。学籍卡中的学生成绩和综合性评价要实事求是,要如实反映学生真实情况。学籍卡由教导处保管,学生毕业后,学校应把学籍卡归档备查
二、转学与借读
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变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发给转学证明书,再凭接收学校的“转学回执”, 然后由教导处办理转学手续,连同本人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一并转出,并报区教育部门备案。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插班的,在学校班额人数许可的前提下,须由家长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过教导处考核通过, 凭原所在学校的转学证明、学籍簿、义务教育登记卡方可办理插班手续,由教导处统一安排插入指定班级。
3每个学年度开学后要做好学籍变动表、学籍变动花名册一式两份、一份留在学校存档、一份上交当地教育行政部门。
三、休学、复学、辍学。
1、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准予休学:(1)因伤病需长期治疗,不能坚持学习者;(2)患传染性疾病未愈,不适宜集体生活者;
(3)一学期内,请病、事假累计超过十周,跟班学习有困难者。
2、符合休学条件的学生(病休学生须持三级甲等医疗单位证明),由学生家长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查属实后,报区教育局批准,准其休学,由学校发给休学证明书。
3、学生休学以一年为限,期满不能复学的,可申请延长。学生休学期间,学籍仍然保留。学生休学期满,应按时复学。复学时,应凭休学证明书和有关材料提出申请,经学校审核批准后,即可到校复学,学校原则上安排到原年级的下一年级学习。
4、学生休学期未满,休学原因消失并具有相关证明的,可向学校提出申请提前复学。经学校审核同意后,可提前复学。复学时,学校可视其学力程度和个人志愿安排到合适的年级学习。
5、在学校无故不到校达15天以上或休学期已满又不具备继续休学理由且未到校复学达15天者,视为辍学。如有学生辍学,班主任应及时向校长报告,并进行家访,查明原因,敦促其到校,校长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针对学生辍学的原因,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对其父母或监护人采取教育的或行政的措施,强制其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复学。
四、留级与跳级
1、义务教育原则上不实行留级制度。
2、个别学生智力超常,各科成绩优秀,确有条件跳级学习的,由学生本人和家长提出申请,班主任、任课教师研究提出,经学校同意,报区教育局审批,允许跳级。跳级生一般在学年度开始时到新的班级学习。
五、毕业
对受完国家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的儿童、少年,经考察达到小学毕业程度的,由学校发给义务教育证书。
六、考核与奖励
1、对在校生,由学校领导、科任教师、班主任根据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课程标准、教学内容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等和社会实践方面进行全面考核。文化课考试一般是学习过程评价与期末评价结合进行进行。
2、期末考核时,科任教师、班主任要根据学生素质发展情况,如实填写《素质发展报告手册》,并及时与家长联系,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
9.中小学生守则及学籍管理办法 篇九
贵州省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信息采集办法
一、采集范围包括全省范围内义务教育阶段和普通高中 各公、民办学校的所有在校学生。
二、由各学校将《学生学籍信息采集表》发至每个学生手中,由家长和班主任老师辅导填写后交回学校审核。
三、学校对每张表格审查无误后由学校组织专人按照 EXCEL模板进行录入。
四、学校按要求将全校学生EXCEL数据统一上传到学籍 信息管理系统。
五、已完成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数据采集的学校,需认真负责核对准确学生信息,补填空缺信息。
10.中小学生守则及学籍管理办法 篇十
四年来,特别是2012年《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部署准备工作通知》印发,以及2013年初在贵阳召开的电子学籍系统建设启动现场会召开以来,在教育部领导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教育部基础教育一司会同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统筹部署、大力推进,指导各地全面动员、不懈努力、攻坚克难,建成了电子学籍系统,并全国联网运行。各地做了大量工作,付出很多努力。这是“金教工程”的核心项目,是基础教育管理信息化的标志工程,是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奠基之作,受到国务院和教育部领导高度肯定,必将产生重大而深远影响。
一是电子学籍系统全面建成。按照小金教工程“两级建设、五级应用”的体系架构,电子学籍系统已在32个省份进行了部署,8个对接省份已完成联调接入中央系统。从教育部到学校的五级应用系统已经全国联网并稳定运行。截至2014年8月20日,已有近1.6亿学生信息入库。从6月起,学籍系统迎来第一个应用高峰期,在各地共同努力下,学籍系统初步经受住考验,各省已完成中小学生的升级和毕业工作,近期正在开展学生升学、跨省就学等工作。
二是学籍管理制度逐步建立。电子学籍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需要上位制度保障。2013年教育部印发了《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确定了省级统筹、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各地具体制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条件和要求。截至目前,已有23个省份印发了实施细则或工作通知。在建设应用过程中,针对具体需求,我们不断建立健全相关制度。为规范数据导出、使用和管理,研究制定了《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导出使用管理规则》,从制度层面保障系统数据安全。另外,还针对办理跨省转学、管理无学籍流动学生、做好升级毕业升学、自建系统对接等工作印发专门文件,逐项建立具体工作制度。
三是各项工作机制逐步健全。为提高系统应用管理工作水平,我们建立了月报和通报制度,从2013年5月份开始,已经发出15期通报,在交流工作情况,督促、指导地方工作,及时解决各类问题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应对系统运行和应用问题,我们建立了问题解决制度。通过建立专门的全国教育技术服务平台,为学籍管理员提供在线实时咨询服务。在学籍系统建设过程中,我们还在司内成功建立了调研、例会、培训、全司通报等制度,力争做到人人遵守、常年坚持,为学籍系统科学设计、顺利实施提供了切实保障,有效避免了“拍着脑袋办事、摸着石头过河”的情况。
四是应用队伍建立并不断壮大。各地普遍建立了应用队伍,形成了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学籍管理员与技术支持人员网络。为提高这支队伍的业务能力,我们建立了培训与考核制度,并加大培训力度。培训既解读政策,又安排上机操作,还进行严格考试,以确保培训质量。同时,督促各地全面开展区县和学校管理员培训,将培训情况纳入月度通报。截至2014年7月底,全国多数省份已经完成区县和学校级管理员培训工作。
五是转学等核心业务成效突出。学生毕业升级、招生注册、转学是系统的核心业务,也是推动系统应用的抓手。按照教育部规定的时间点,各地顺利完成了毕业结业操作,电子学籍系统已于2014年8月11日顺利完成全国非毕业年级学生统一升级。电子学籍系统高速便捷的特点,极大方便了人民群众,广东至河南的一例跨省转学仅用12小时便全部完成。截至8月20日,系统共完成省内转学206万例,完成跨省转学22万例。同时,随着学生人数的不断核准,逐渐加快推进了与统计数据有效衔接的步伐。
六是潜在综合效益不断涌现。电子学籍系统采集学生50多个字段个体信息,能够实时更新、为决策提供动态支持,有效解决了原有的数据管理模式层级多、耗时长、信息滞后等问题。2014年7月,国务院领导要了解分年级随迁子女数据,我们依靠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提供了详细数据,这在以往很难实现。各地对运用电子学籍系统也做了很多有益的探索。贵州应用系统监测学生考勤,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北京利用系统分配生源,控制义务教育学生跨区无序流动;福建依据系统提供的名单配发免费教科书,节约了办学经费。
二、电子学籍系统建设仍面临诸多挑战
要充分认识电子学籍系统建设应用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突出矛盾,以应用为导向,不断深化建设应用。
一是数据质量亟待提高。电子学籍系统采集的数据不仅量大,而且涉及环节多,各地都下了很大功夫,绝大部分数据都已入库。但仍然存在少数学校漏填漏报、个别字段不全不准、问题学籍还未处理等情况。对接省份普遍存在数据项不完整、对接数据前后不一致的问题,影响了数据质量,限制了学籍系统功能。
二是运行维护不够顺畅。电子学籍系统采用两级部署,各省的运行保障能力直接影响全国系统的运行状态。当前,部分省份数据中心建设进度缓慢,缺乏必备硬件及管理人员。部分省份电子学籍系统出现系统运行较慢、向中央传输数据困难等情况,导致电子学籍系统运行不稳定。少数技术支持人员对相关政策和操作流程不熟悉,难以支持电子学籍系统顺利运转。
三是学籍管理仍待规范。截至2014年8月,还有近10个省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处在研究制定或征求意见阶段,本省学籍制度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一些地方在学籍管理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不规范、不及时、处置随意等问题。个别地方不落实学籍管理政策,甚至不为学生建立学籍或把学籍作为转学条件,导致个别学生无学籍或学籍转接不顺利,引发家长到教育行政部门上访事件。
四是功能应用不够全面。建设电子学籍系统,核心是为了总体提高教育管理水平、推进教育治理现代化。就现有功能来讲,各地应用并不充分。控制班额、校额,控辍保学等重要功能还没有被普遍应用。就实施综合评价、服务就近入学等特色功能来讲,只有少数地方开始了探索。从总体上看,电子学籍系统还没有实现广泛应用、深入应用和全面应用,还不能成为教育决策的基本依据和主要依据。
因此,部署和推进全面建设应用工作是巩固当前建设成果的当务之急,是解决电子学籍系统建设突出问题的必然要求,是提升电子学籍系统应用水平的根本措施,是深化基础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改革的关键载体,不容退步,不容懈怠,不容错过。我们必须深刻认识推进全面应用工作的重大意义,不断增强紧迫感,牢牢抓住当前1 ~2年建设关键期,有针对性解决各地不同问题,明确工作方向和任务,明确机制和责任,锐意突破,狠抓落实,尽快赢得电子学籍系统建设的决定性胜利。
三、电子学籍系统建设须抓住关键环节
一是抓紧提高数据质量。拥有高质量的数据是电子学籍系统存在和发展的生命线,提高数据质量是当前最为紧迫的任务。各省份要对以学生身份基本信息为核心的数据进行核查,确保数据质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对本省份学籍进行查重、查错,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供问题学籍清单,督促其尽快核查处理。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按照要求和提示,认真对问题学籍进行逐一核查处理。要优先完成毕业年级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同时,教育部将利用公安部人口信息管理系统或国家基础人口信息库,对各省上传的学生数据进行核查,并向各省份反馈问题学籍清单。目前,我们要求各省份省内问题学籍处理工作,原则上应于2014年秋季开学前完成。全部问题学籍处理工作结束后,教育部将为每位学生核发全国唯一的学籍号。此前,贵州省和广东省已经率先获得全国学籍号。为支持各地做好核查工作,教育部正在制定科学算法,设计有效模块,核查数据字段缺失情况,为各地查遗补漏提供参考。
二是充分用好电子学籍系统功能。为贯彻《义务教育法》确定的分级管理、省级统筹、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将制定各学段各类学籍变动的具体条件和要求的权限赋予了地方,各地要加快制定完善实施细则,明确办事的规矩和程序,利用电子学籍系统做好基础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籍建立和学籍正常变动、学籍异动的管理工作。在此基础上,全面掌握和用好电子学籍系统的延伸功能,服务决策和管理。要应用电子学籍系统监测学生上学考勤情况,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完善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工作,提高项目实施效果。做好学生资助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监测随迁子女流动情况,提高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水平。在做好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工作的同时,加快推动高中阶段教育公平。加强留守儿童管理,建立动态登记监测制度,提高关爱和服务水平。为招生入学提供支撑,控制义务教育学生无序流动,遏制超大规模高中学校,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和办学行为。认真将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进行比对分析,积极推进电子学籍系统与教育事业统计数据的衔接;逐步在教育经费管理中运用电子学籍系统有关数据;逐步在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各项建设中运用电子学籍系统有关数据,提高科学决策水平。
三是开发完善特色功能。各地采集的数据所有权、管理权和使用权都应该属于各地。教育部将逐步开放全国学籍系统有关数据,并初步建立数据导出使用管理制度,支持各省份以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满足地方管理需求的特色功能。各地要根据教育事业发展情况及早着手,结合以往应用基础,拟定业务需求,做好顶层设计,进行开发应用,尽早发挥效益。自建系统对接的8个省份要尽快过渡到以全国电子学籍系统为基础开发完善特色功能的模式上来。教育部将对各地特色需求功能开发工作及时跟进,总结肯定探索力度较大、功能成熟完善、应用效果明显省份的经验,并进行全国推广;还将对工作积极、有需求但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省份给予技术支持。
四、电子学籍系统建设应提高保障水平
一是继续提高应用管理水平。应用好电子学籍系统的关键是行政管理和技术队伍建设,要不断提高各级学籍管理员的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各地要按照要求尽快完成区县和学校相关人员的系统应用培训,做到不漏一县、不漏一校、不漏一人。还要逐步建立动态培训机制,对于新增功能、新进人员都要培训到位,不留死角。要建立常态化的培训机制,实现先培训、后上岗。要对现有学籍管理员定期培训,更新知识结构,适应学籍系统不断发展的需求。要健全考评制度,构建分级负责、全面覆盖各级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的学籍管理员和技术支持人员网络,明确岗位职责,将系统应用和技术支持纳入学校教师职称评聘和工作考核,提高学籍管理员的工作主动性和积极性。
电子学籍系统是管理平台,是服务平台,是我们与人民群众密切联系的窗口,服务做不好,学籍系统的作用就会大打折扣。要实现学籍管理的规范化、科学化,既需要完善的政策体系支撑,又需要各项政策切实有效执行。建设电子学籍系统是为了更好服务,不能增加关卡和麻烦。各级学籍管理部门和学籍管理人员要深刻理解政策,厘清学籍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关系,避免因政策把握不准做出错误处理,损害群众利益。
二是继续健全各项工作机制。电子学籍系统的建设和应用需要不同业务部门的配合,各省要由厅(委)领导牵头,“一盘棋”统筹考虑,指导基础教育、发展规划、财务、教育信息化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进。应用电子学籍系统是行政工作和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教育部门是应用主体,信息中心是技术服务主体,只有两个部门相互配合,加强沟通,才能用最好技术实现最佳应用。现在基础教育一司和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就形成了很好的工作机制,坚持每月召开例会,坚持重要问题及时沟通,坚持各项任务共同部署,坚持突发情况共同应对,这种各司其职、各用其长、互通有无、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对学籍系统的顺利建成和广泛应用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各省可以参照教育部的模式,或者结合实际形成本省的工作模式,让电子学籍系统真正服务于教育管理,让信息技术成为助推基础教育发展的强大动力。
三是继续提高运维保障能力。系统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是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各地要建立保障电子学籍系统正常运行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尽快落实电子学籍系统应用培训、运行维护和技术支持所需经费和人员,并满足持续发展需要,为系统正常运行提供保障。建立系统运行、维护、应急响应、数据保密等制度,细化要求,责任到人,做好日常管理工作。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及时准确掌握电子学籍系统运行情况。教育部将完善全国教育技术服务平台,健全系统运行问题研判机制,畅通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快速反映和解决电子学籍系统问题的渠道,确保系统运行稳定。
四是继续争取各方广泛支持。电子学籍系统的建成和应用带来了基础教育管理模式的改革,给群众创造了更为便利的条件,但由于政策宣传不到位,一些群众不理解系统建立初衷,甚至有负面声音。各地要通过各种途径加强学籍政策宣传,详细解读核心政策,让家长了解关键业务。学校要做好服务,在政策范围内尽量满足家长需求,帮助家长解决问题。教育部教育管理信息中心正在建设呼叫中心,初期在部里设20个坐席,在各省设2个坐席,接受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电话咨询,一起为群众答疑解惑。要加强系统建设宣传,让社会各界了解学籍系统的建设历程、发展脉络、应用情况,为电子学籍系统赢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教育部网站基础教育一司的栏目上已经开辟了“学籍系统建设”专栏,作为宣传学籍系统的长期阵地,介绍学籍管理制度和各地工作情况,推广优秀典型。各地要积极发现基层学籍管理、系统应用的先进做法,及时上报,以在教育部网站上进行宣传。各地也要结合实际,通过网络、报纸、电视等做好宣传工作。
11.论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改革 篇十一
1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现状及其重要性分析
学校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是学校教学工作及学生管理中的重要内容之一, 其关系到学生的正常运转以及学生的升学等工作。传统的学籍档案管理是通过人工编写、纸质文件的方式开展档案录入与管理。这样的方式使得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量大、易出现错误。而且, 学籍档案查询统计困难。随着现代数字化管理方式的不断应用,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数字化的优势日益明显。其通过计算机软件系统使学籍档案能够实现快速查询, 而且档案信息量更大、将信息运用更加便捷。而且, 在现代学历严重与查询需求下, 学生学籍档案网络化也符合了国家学历查询的要求。受学校人员配置、传统学籍档案管理方法等因素影响, 我国学校学籍档案数字化进程存在着诸多的问题。为了保障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的效果、避免学籍信息误差对学生生活、工作的影响, 我国学校应加快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完善与改革。以科学的学生学籍档案方法、现代数字化档案理论提高学籍档案管理水平。
2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改革方向与重点
2.1 加快数字化进程, 实现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目标
针对现代学生学籍档案管理数字化需求, 学校应加快数字化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的改革。通过临时招聘、严格符合等方式使现有纸质文档学生学籍尽快实现数字化学籍档案。同时针对数字化档案管理需求对软硬件系统进行完善。目前, 我国普遍应用的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软件较多, 不同学校、不同地域教委的规定也存在差异。其造成了数字化软件系统以及信息存在不同。针对这样的问题, 我国教育机构还应加快数字化档案管理软件的评测。以统一的软件使数字化信息档案更加便于管理与利用, 促进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开展。
2.2 注重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组织架构的改革, 促进管理目标的实现
针对现代数字化学生学籍档案管理需求,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应加快管理组织架构的改革。针对数字化档案管理特点实现管理架构的优化, 以此为基础促进学生学籍档案数字化管理工作的开展。首先, 学校应对学生生源情况、档案管理情况进行分析。在此基础上读学生档案管理数字化需求进行探讨。确定学籍档案工作内容及目标后, 分析数字化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的组织架构需求以及人员配置需求。通过完善的基础分析与评测, 确定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要求, 以此为基础进行组织架构的建设以及人员的配备优化。
2.3 针对数字化学生学籍档案管理需求进行管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
数字化档案管理方法有别于传统纸质文件档案管理, 因此, 其管理体系以及管理内容也有着很大的区别。针对数字化学生学籍档案管理需求, 在学生学籍档案数字化进程中还应加快管理体系的改革与完善。以数字化档案管理方法、需求为基础, 以学生学籍管理特点进行档案管理体系的构建与完善。改变传统纸质档案管理方法以及管理重点, 以数字化档案管理需求开展档案管理工作, 促进学生学籍档案数字化管理目标的实现。
另外, 针对数字化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特点, 数字化学生学籍档案管理中还应注重管理体制的改革与完善。以数字化档案管理需求为基础, 以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特点为重点, 针对原有管理制度中的不适用内容进行改革。从学生学籍档案信息安全管理入手, 实现科学的数字化学生学籍档案管理。
2.4 针对现代学生学籍档案管理需求强化人员素质
针对现代学生学籍档案管理额需求, 学校领导应重视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并加强教职工档案意识的强化。将学生学籍档案建设与管理作为一项基础性的工作开展持续的管理。落实人员、经费及设备, 优化人员架构。针对数字化学生学籍档案管理需求提高档案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综合素质以及计算机运用能力。根据学校所采用的数字化档案管理软件开展档案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同时, 建立内部档案信息网络、强化数字化学籍档案的信息备份, 以数字化学籍档案管理水平的提高、人员素质的提高促进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
3 强化学生毕业后的转档管理, 保障学生学籍档案的安全
学生学籍档案管理中, 学生毕业后的转档工作是档案管理中的重点与难点。学生毕业的转档时间集中、工作量大的特点。以往这个时期的档案管理工作多采用多人员参与的方式进行康, 但是这样的方法极易造成档案的丢失或错乱。为了保障学生学籍档案管理质量, 应积极利用数字化档案管理方法开展毕业后的转档管理。并利用不同学校间开学时间的差异进行档案转档, 以此促进档案管理目标的实现。针对现代学籍档案内容需求, 各院校还应加快学生学籍档案内容的丰富, 针对学籍转档需求以及内容需求进行学籍档案管理。
4 结论
综上所述, 学生学籍档案是学校管理中的重要工作。该项工作关系到学生的档案安全、关系到学校教学活动中学生学籍档案信息的利用。在现代数字化档案管理方式应用中, 学校应从管理体系的改革入手、以管理方式改革、管理重点的强化实现管理目标, 提高学籍档案管理水平。
摘要:在现代数字化办公环境下, 学生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也面临着改革与改进。针对传统学生学籍档案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以数字化学籍档案管理为基础实现学习档案管理的优化, 促进学籍档案管理目标的实现。本文从我国学校学生学籍档案管理现状的分析入手, 对学生学籍档案管理工作改革方向、工作重点等进行了简要论述。
关键词:学生,学籍档案,档案管理,改革
参考文献
[1]宋国强.高校学生学籍档案数字化管理分析[J].档案信息管理, 2011, 4.
12.学生学籍管理工作总结 篇十二
根据县教育局学籍管理的相关政策,我校结合本校实际,把学籍管理设为学校最基本的常规管理之一,工作落实到位,严格把关,基本完成学生数据录入工作。为了更好的为教育教学服务,提高学籍管理工作质量,就我校的学籍管理工作,作如下小结:
一、学籍管理的几点做法
1.学籍管理是学生教育就学管理的内容之一,也是全面提高素质教育,使全体学生主动发展的前提,为了使这项工作落到实处,本学期开学前,曾校长就专门召开由各班子成员参加的新生入学、学籍筹建工作会议,要求班子成员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和学籍管理细则,结合我校的工作实际,认真细致的做好学籍建设工作。
2.严格按照上级制度规定建立网络学籍档案:新生注册,在校小学生注册,做好转学学籍资料申请工作。
3.在录入阶段,我校采用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采集第一手原始资料,即纸质文稿,然后把原始资料录入教育局下发的学生信息模板,并打印出每位学生的信息录入表格并要求学生家长核对资料和签名确认,班主任确定无误后由学籍管理员统一导入全国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
二.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1、学籍管理系统软件不够科学,例如学生的姓名错一个字,在维护数据那里改不了。还有在外省就读的学生无法查找。
2、要想学校学籍管理员操作规范,上面主管部门是否组织管理员进行一次全面的培训,要想学籍管理工作做得好,而是要实际操作才能解决问题。
3、学生转学必须凭转学证明。转学的学生必须由本人或学生家长申请,学校领导批准、教导处办理转学证明,并到相关教育局申请。把转学证明盖好章后照相或扫描上传申请转学,转学证明学校归档保存,而部分学校先接收学生,迟迟不办手续。
4、指导中心最好能有操作熟悉的领导教师,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下面学校遇到有操作问题可方便咨询。
13.习酒镇中学学生学籍系统管理办法 篇十三
(试行)
第一条 为规范全校中学生学籍管理,提高新形势下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水平,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负责学籍信息采集、校验、注册、上报、汇总,应用“系统”开展日常学籍管理工作。日常学籍管理工作包括学生的学籍注册、招生、问题学籍处理、关键数据变更、学籍异动、毕业升学、控辍保学、综合素质评价、档案管理、学生照片更新;根据实际情况对学校的年级、班级、班主任、学籍管理员、校长及其联系电话等信息和学生的各项基本信息实时更新。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学校的在校学生数与“系统”中录入人数一致,并相对应。
第三条学生学籍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分管学生学籍工作的校领导是主管责任人,承担组织、审核和监管责任;学校学籍管理员是直接责任人,承担具体实施工作,负责学籍信息分班采集安排、汇总、校验、上报、信息更新和学籍档案管理等业务工作;学校各有关部门和班主任协助提供和核实学生学籍信息。
管理员在工作日内必须每天登陆“系统”,保持“在线”,及时处理学籍相关业务,并保持联系畅通。
第四条学籍管理员应在新学期开始一个月内按招生任务处理完初一新生的升学学籍变更。并建立和完善档案管理。
学生转学或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学籍管理员要完成学籍档案的转接、存档工作,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学校应长期保存学生的系统信息学籍档案,纸质档案管理按相关档案管理规定处置。
学生学籍信息发生毕业(结业、肄业)、升学、休学、辍学、复学、退学(非义务教育阶段)、死亡等变化时,学籍管理员应及时在 “系统”中更新相关信息,并将证明材料归入学生学籍档案。
第五条义务教育阶段转学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转学:
1、学生户籍随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户籍迁移,新户籍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范围的;
2、学生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实际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变更,变更后的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不在原就读学校学区范围的;
3、符合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转学条件的和其它特殊原因确需转学的。
二、转学流程
学生有转学需求,家长或其监护人与转入、转出学校沟通后,按以下流程操作:
1、省内转学
由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供转出学校出具的《贵州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后,转入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在“系统”中发出申请,转出学校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异动。
2、跨省转学
由我校转至外省的学生,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在学校教务处领取《习水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依据申请表向外省转入学校提出转学申请,经转入学校同意后接收。
由外省转入我校的学生,学生家长或其监护人须提供转出学校的转学意见(或表册)提出转学申请,并向我校提供学生真实有效的个人信息。由我校填写《习水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并按规定在“系统”中向转出学校发出异动申请。
以上学籍异动操作中的学生纸质《习水县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转学申请表》均由转入学校负责保存管理。
3、对省内转入学生,学校必须在同意接收学生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提出转学申请,等待审核部门(包括教育主管部门和转出学校)完成该生转学申请的审核,在“系统”中申请转学成功后,学生才能进入我校就读。并为转入学生接续学籍档案。
对转出省内的,学校必须在接到转入学校转出申请后的2个工作日内,在“系统”中完成该生的转学审核。
4、转入学校不得以试读等形式接收未办理(或未完成办理)转学流程的学生,转出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延缓办理符合转学条件学生的转学手续。
5、学生在“休学”、“辍学”状态下不能进行转学。
第六条 学生不得随意休学,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休学:
1、因病需停课治疗时间达两个月以上的。
2、其它特殊原因,需要休学的。
一、休学办理操作流程:
1、因病办理休学手续须由父母或其监护人持县级及以上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因事办理休学手续须由父母或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
2、学校同意并填写《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休(复)学申请表》加盖学校公章,学校以《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休(复)学申请表》、《疾病证明书》原件及治疗凭据(或相关部门出具的重大事件证明材料)等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在《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休(复)学申请表》上签章并全部返回学校。
4、学校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签章的《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休(复)学申请表》上传到“系统”中为学生办理休学手续,并保存学
生休学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
二、学生休学期间学校为其保留学籍。学生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复学的,应当由家长或其监护人持相关证明向学校申请“继续休学”。“继续休学”按休学流程办理。
三、学生休学期满或休学期间要求复学,由学生父母或其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因病休学的还应当提交县级及其以上医院出具的康复证明,经学校及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后,方可复学。学校应当根据学生实际情况按“接续学业原则”安排回原年级或随班复学就读,并完成“系统”中的复学操作。
四、学生休学期满,未提出继续休学申请又不复学的。学校应及时督促学生复学,督促无效的,上报习酒镇人民政府,按《义务教育法》相关规定处理。
第七条学生毕业后升入高中阶段就读时,学校学籍管理员须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完善学生毕业的相关信息,以便接收学校在开学前做好招生、分班工作。未升学的,其学籍档案由我校按规定保存管理。
第八条 退学、复学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必须修满规定年限,中途不得退学。因病或其他原因丧失学习能力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应由学生家长持市级以上(含市级)医院的鉴定证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中小学生退学申请表》,经学校审核加盖学校公章,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可办理退学手续,学校在系统中按辍学处理。
二、义务教育阶段年龄不足十六周岁的退学生、辍学生申请复学,学校一般应准予其重新回校学习。
第九条 辍学标注
各班主任要对学生每天出勤情况进行汇总,上报教务处。对无故缺旷达三天的学生,学校学籍管理员须在“系统”中标注“疑似辍学”。
经教师家访劝说无果的由学校将学生基本情况及开展“追辍”工作情况、家访记录等上报县级教育局备案,同时报乡(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启动“控辍保学”程序。对具体去向不明的,由学校和学生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共同向乡(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和当地派出所报告查找下落。
三十日内仍不能返校上学的,在系统中标注为“辍学”。学校要配合乡人民政府、社区做好“疑似辍学”、“辍学”学生的追辍工作。
第十条学校政教处要与各班主任及时更新“留守儿童”和学生综合信息,对本校(班)的学生家庭情况变化信息及时了解并在“系统”中进行标注。
第十一条 在校学生意外死亡,学校凭相关证明在10个工作日内通过“系统”上报学籍主管部门注销其学籍。
第十二条严格控制学生辍学,义务教育阶段不允许留级,不提倡跳级。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生学籍。
第十三条学校要重视学籍管理工作,为学籍管理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要保证学校网络宽带接入,配备学籍管理专用电脑、扫描仪、数码相机、高清摄像头等专用设备;配备或指定专职的学籍管理员;建立校长、班主任、学籍管理员联动工作机制并不断完善学籍管理长效制度。
学籍管理员实行先培训后上岗,保持管理员的稳定,同时做好管理员的储备。学校应根据学籍管理员工作任务和责任核定其工作量,并在评职、晋升、评优等方面享受教师同等待遇。
第十四条违反本细则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擅自更改或处理学生学籍信息的;
九、违反本细则规定的其他行为。
14.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及开发利用探讨 篇十四
一、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
(一) 不重视学籍档案的管理。
学籍档案主要是记录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成绩、行为操守等情况, 具有一定的原始性与法律性。但是当前很多学校的领导和管理者认为, 档案只是一种记录的形式, 除了用作学历证明之外, 没有太大的实际作用, 所以在进行档案记录时, 内容不完整、对学生的评语千篇一律, 没有根据学生自身的特点进行评价, 可信度、可参考度比较差, 而且由于学校不重视, 学籍档案管理主要以人工操作为主, 影响了学籍档案的真实和可靠。
(二) 管理制度和方法不完善。
加强学校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 就必须有完善的管理制度作为保障, 但是目前不完善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 造成学籍档案整理、保管工作局面混乱, 如学籍档案填写不规范、填写材料欠详尽、保管材料有遗漏等情况经常发生;造成管理人员素质能力不到位, 如管理人员没有达到相应的职称要求或没有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学籍档案管理的方法也不完善, 如学籍档案中存在时间、内容漏填, 必要信息不填, 忘记盖章等现象, 造成档案材料信息不齐全;档案在转递时, 由于管理不够严格, 造成信息泄露。制度和方法的不完善, 已经严重制约学籍档案管理质量的提升及利用效果的实现。
(三) 缺乏高素质管理队伍。
学校学籍档案管理是一项非常细致的工作, 具有极强的程序性和专业性, 工作上要求严肃、认真, 人员上要求业务素质较高、职业道德较好。然而, 大部分学校学籍档案管理人员主要是由一些年龄比较大的职工、在外聘请的一些“半路出家”的人员或者一岗多责的人员组成。人员素质不高, 岗位职责过多, 难以将精力集中于档案管理工作上来, 影响了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人员年龄结构不合理, 岗位更换频繁, 难以形成稳定的人才队伍, 影响了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人员职责不明确、工作意识不足, 难以形成高效的工作团队, 影响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及开发利用的对策
(一) 提高对学籍档案管理的重视程度。
学籍档案记录学生在校表现和学习情况, 是学校日常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单位选人用人的重要参考依据, 学籍档案的完整性、真实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单位对学校和学生的评价, 因此, 学籍档案的管理对学校声誉和学生前途有深远影响, 必须提高重视程度。学校应向学生讲解有关学籍制度, 促使学生明确努力方向, 规范学习行为, 遵循学校规则, 促进良好学风形成, 留下真实而良好的学习记录。学校领导也应重视和支持学籍档案工作的开展, 把它纳入到学校教务工作中去, 明确主管人员职责, 做好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做到每学期每学年度按时、完整、准确归档, 并根据社会的发展变化, 不断加强管理, 提高重视程度, 使学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跟上时代步伐, 发挥学籍档案的积极作用。
(二) 完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好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可引导教学活动的有序进行, 从而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学校应根据学籍档案的特点以及规律, 建立完善的、规范化的管理制度, 从学籍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到查询、利用等环节都要有完善的管理制度, 如制定学籍保管规定、学籍收集整理制度、学籍查询利用制度、学籍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等, 做到有章可循, 有据可依, 保证每一环节都严格按照规定执行。
完善的管理制度还要有好的管理方法进行配套, 可制定各类表格模板, 规定材料尺寸, 规范格式样式, 使收集的学籍材料比较整齐、统一, 提高整理操作效率;对归档的学籍档案科学地编制索引号, 并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管理, 提高查询利用效率;制定有效的激励机制, 激发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服务精神。
(三) 强化现代化的学籍档案管理及开发利用。
学籍档案电子化管理较传统管理方式具有强大优势, 存储信息量大, 保存时间和空间不受限制, 检索迅速、查阅方便, 能大大提高学籍档案管理的效率。在信息化时代, 学校应积极使用现代化的网络技术, 增加经费投入, 加强学籍档案的管理和利用, 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 建立完善的学籍查询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学生学籍信息档案, 完善查询功能, 保证学生的基本情况能够快速、准确的查获。对学生的升学、休学、退学等变动情况都能及时地反映到系统当中, 为学校领导和教师的查询提供便利, 从而及时掌握学生的情况。同时, 通过信息化的管理方式, 避免因纸质学籍档案丢失造成难以补齐补全学籍信息的情况发生, 消除日后对学生的就业影响。
现代化的学籍管理方式, 更有助于学籍档案的开发和利用, 学校可以通过对学生的学籍档案的分析和研究, 掌握信息资料, 总结出教学规律。学校也可以根据各届学生的学习情况、毕业情况等进行分析, 从而为今后的教学工作提供数据和信息支持, 而且完善的信息化学籍档案管理, 也能够快速的查询学生在校情况, 避免伪造学历证书等情况的出现。
(四) 推动学籍档案人才队伍建设和服务意识提升。
专业且细致的学籍档案管理工作要求管理人员具备一定的科学文化水平和业务知识, 热爱档案事业, 有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能研究和解决新问题。要建立这样的人才队伍, 非一朝一夕可以实现的, 学校应有针对性地培养人才, 适当提高人员待遇, 稳定管理队伍, 激发工作热情, 保证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严肃性和持续性。
养档千日, 用在一朝, 提供利用是档案价值最直接的体现, 再能干的学籍档案管理人才也不能缺失服务意识。学籍档案中的学习成绩、奖励、评价等都是关乎学生利益的, 职称评定、继续教育学分确认、遗失证书开具学历证明都需要用到学籍相关证明。学校应制定服务工作考核标准, 强化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设置学籍档案利用服务评价表, 自觉接受外界服务评价监督, 提升自身服务意识;认真收集整理和保管学生的学籍档案, 并进行系统化的管理, 便于随时查阅利用, 提供准确、可靠的信息资源。
三、结束语
学籍档案是记录学生在校各种情况的历史资料, 具有一定的价值, 学校应积极完善学籍档案的管理制度和管理方法, 提高学籍档案管理人员的服务意识, 建立完善的查询体系, 便于学校学籍档案的开发和利用。
参考文献
[1]郭晶涛.高校学籍档案的管理与利用[J].黑龙江史志, 2010.9 (3) :23-24.
15.中小学生守则及学籍管理办法 篇十五
关键词:学籍档案管理;问题;建议
高校学籍档案管理一般是指依据教育部学籍管理文件对新生学籍注册、在校学习情况及毕业资格进行考核、记载、控制和处理的全过程,核心内容包括取得学籍和注册管理、课程考核和学业成绩管理、纪律与考勤、学籍异动管理和学历与学位证书管理等环节,并且要建立科学的档案。高等学校学籍档案管理的高效性是教学工作顺利运行的重要保障,是衡量人才培养质量标准的重要依据,高校学籍管理好壞直接关系着学校的教学秩序和学生的学风建设。
一、学籍档案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现行高校学籍管理理念滞后,不够重视学生主体地位
在现行高校学籍档案管理的长期实践中,学籍档案管理人员普遍奉行重管理轻服务的理念,在管理制度方面提倡控制和管理,极其不重视对学生学习需要的满足,极其不重视对学生的适当权益的维护。一味地把学生认为是接受教育和管理的对象,完全不以一个服务者的姿态为学生考虑问题,对学生的创新性思维和工程实践能力不重视,这样的结果导致维护权益在学籍档案管理过程中显得形式化、表面化。
(二)大多数高校学籍档案管理知识宣传不到位,高校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跟它的功能不匹配
由于认识和宣传的原因,大多数高校领导和学籍管理人员一般没把学籍档案管理作为一个专门的学科来对待,普遍理念是学籍档案管理是简单的机械的重复性的事务工作,在这种理念下的后果就是高校普遍缺乏学籍管档案理研究的大环境,高校学籍档案管理的创新几乎无从谈起。另一方面,学生在学籍档案管理中充当被动者的位置,他们对学籍档案管理相关知识的掌握非常有限,对学生享有的申诉处理等权利缺乏了解。
(三)学籍档案管理人员整体素质不能适应教育改革快速发展的要求
高校学籍档案管理的一部分功能是指处理日常的事务性工作,另一部分功能是指对学生思想行为进行教育。但是,当前各高校把狠抓教学质量的工作重点放在增强学校硬件实力,以及提高教学科研队伍素质上,教学管理队伍的建设还远没有得到充分重视。绝大多数学籍档案管理人员没有参加过教育学、心理学、教育管理学等方面的培训或学习,他们埋头于日常事务,沿袭传统的固有管理模式,很少对学籍档案管理开展深层次的探索,现实情况是学籍档案管理人员的整体素质、知识层次和高等教育理念观念等还远不能适应高等教育快速发展的新要求。
二、高校学籍档案管理问题解决建议
(一)突出学籍档案管理的教育功能
高校的思想教育与管理工作应该是相辅相成的。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是严肃规范的,但是仅仅依靠管理制度,用行政手段去管理学生,去规范学生的行为,其能效往往是空乏无力的,有时还会导致学生产生逆反心理,诱发错误思想行为的发展。因此,在实施学籍档案管理中,必须强化学籍档案管理中的教育功能,学籍档案管理人员要通过不定期地与班主任、辅导员、以及学生本人交换情况,对出现的违反校纪校规的现象,要及时做好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从思想根源上让学生理解学籍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制度规范自己的行为,以达到教育的目的。
(二)规范管理,树立“以服务为主”的观念
建立健全规范的管理制度是搞好学籍档案管理工作的基础,并不断对学籍档案管理制度加以修订。学籍档案管理应以各教学系为主,实行过程管理。教务处工作应转为统一标准、监督检查等的目标管理。随着高校自身发展的需要以及学籍档案管理服务对象的不断变化,学籍管理工作应在新的管理模式下,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如学校招生、毕业生就业、专业设置和申报、教育教学管理、学生政治思想教育等,树立“以服务为主”的观念,进一步增强服务功能,开放学籍档案管理内容和数据,提高学籍档案管理的效率。
(三)强化服务意识,提高学籍档案管理人员的自身素质
现代高等教育对学籍档案管理人员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应加强学籍档案管理人员自身素质建设,包括职业道德和业务水平的提高,还应定期对学籍档案管理干部进行培训,学习新的教育政策、法规和文件,了解掌握现代管理技术、方法和新形势下的学籍档案管理特点,加强理论和计算机应用等知识的学习,拓宽知识面,增强实际运用和操作能力,逐步提高高校学籍档案管理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
总之,学籍档案管理工作是一项非常细致而又复杂的业务管理工作,从事这项工作应具备一定的文化知识,善于总结好的方式方法,要有很强的责任心,还要有计划决策能力,组织指挥能力,协调沟通能力及高尚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等,对人的综合素养要求很高。只有全面掌握学籍档案管理的特点,并在实践中不断地总结经验,才能提高管理水平,使学籍档案管理在培养人才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参考文献:
[1]丁晓丽.新形势下高校学籍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扬州大学学报,2008(06).
[2]郑亦敏.关于加强高职院校学籍管理队伍建设的思考[J].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4).
[3]高林琴.高校学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黄山学院学报,2011(2).
16.中小学生守则及学籍管理办法 篇十六
(甘政院发[2004]182号)
入学与注册
第一条新生持入学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期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假期不得超过两周。未经请假或请假两周而未入学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按照招生规定进行复查;复查合格并按期缴纳学费者准予注册,注册后即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到取消入学资格,凡属徇私舞弊者,一经查实,即取消学籍。情节恶劣的,会同有关部门查处。
第三条凡体检复查不合格的新生不予注册。如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诊断,认为经过短期治疗可达健康标准者,由本人申请,学校教务处批准,可保留其入学资格一年。该生往返路费和医疗费自理,并且不享受在校生待遇。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新生报到期间持保留入学资格证明到学校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进行体检复查。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原则上编入原学科下一届预科班学习。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办入学手续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四条第二学期开学时,学生必须按规定的时间返校,并亲自持学生证到所在二级学院办理注册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注册者,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对不请假或超假者均按旷课处理。未经请假逾期两周不注册者,按自动退学处理。
第五条学生退学、结业时,应按规定办理离校手续,并将学生证、借书证等交回。
成绩考核与记载办法
第六条大学预科中,基础汉语、英语、数学三科为主科,其它为副科,各门课程按平时成绩30%和期末成绩70%计算学期成绩。其中:基础汉语、英语、阅读与写作、体育、法学概论按第一学期占40%,第二学期占60%进行计算该科学年总评成绩。学生平时欠交某门课程作业累计1/3或缺课累计超过某门课程教学时数的1/3者,均不得参加该课程的期末考试。并视其具体情况决定是否给以补考机会。
第七条对学生操行的评定,以《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试行)》为准,按照〈〈甘肃政法学院关于在学生中实行全面考核、分步淘汰的办法〉〉之第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执行,满6分为及格,8分为良好,9分为优秀。
第八条如果在考试期间,因病住院或因其它特殊原因不能参加正常考试者,须由本人于考试前书面提出缓考申请,并交付有关证明,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报学校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在下学期的补考时间参加该课程的补考,不作补考论,考试成绩按正常考试成绩记载。
第九条必须严格考试纪律,凡擅自缺考、作弊或严重违反考试纪律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休学、复学与退学
第十条学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予休学:
(一)因病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诊断,须停课治疗或休养,时间超过一学期总学时1/3者。
(二)根据考勤,在一学期内请假累计超过该学期的总学时1/3者。
(三)因某种特殊原因必须休学者。
第十一条休学学生的有关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因病因故休学的学生,应由本人填写休学申请表(附证明文件和成绩表,因病休学者须持学校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意见),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报学校教务处批准,方可休学。被批准休学的学生必须在接到休学通知之日起两周内办理手续离校,否则作自动退学处理。
(二)休学学生在休学期间的一切费用自理。
(三)学生休学一般以一年为限,最多不得超过两年。超过一年者,应重新办理申请手续。第十二条学生复学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学生休学期满,应于学期开学前持有关证明向学校教务处申请复学。经批准后,按通知规定日期返校注册。
(二)因病休学的学生,申请复学时必须附县级以上医院最近半个月内本人体格检查“已恢复健康”的诊断证明,经学校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复查合格,方可复学。
(三)复学的学生,原则上编入原学科的下一届预科班学习。
第十三条学生休学期间,如有严重违法乱纪行为者,取消复学资格。
第十四条学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予退学:
(一)休学期满不办复学手续者;
(二)经复学复查不合格者;
(三)经过学校指定的医疗卫生部门或专门医院确认,患有精神病、癫痫、麻风、性病等
疾病者;
(四)因病该休学而不休学,经学校动员无效者;
(五)意外伤残不能坚持学习者;
(六)本人有正当理由申请退学者;
(七)按照本办法其它条文的规定应予退学者。
第十五条学生办理退学,须由办公室提出,经所在二级学院审核,报学校教务处复查,及主管校长批准。
第十六条学生退学的善后问题,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发给退学证明;未经学校批准,擅自离校的学生,不发给退学证明。
(二)学生接到退学通知书后,必须在两周内办完离校手续并离校。
(三)已经取消学籍或退学的学生均不得申请复学。
考勤与奖惩
第十七条考勤
(一)学生必须按规定时间到校,自开学第一天起开始考勤。
(二)任课教师负责学生的考勤工作,及时将学生的考勤情况报所在二级学院办公室,由办公室指定专人汇总缺课情况,报所在二级学院院长和有关主管部门按照本办法的第二十条规定作出处理。
(三)学生要按时参加教学计划规定和学校统一安排组织的一切活动。因故不能参加者,必须请假。凡未经请假或超过假期者,一律以旷课论。对旷课学生,根据旷课时间多少、情节轻重及其检查态度,给予批评教育,直到纪律处分。
(四)对于学校按教学计划规定的实习、社会调查和集体劳动,学生无故不参加者,每天按旷课4学时计。
第十八条学生请病假要有医生证明,事假、公假须出具有关证明文件,向办公室领取《学生请假申请表》,填写清楚后,按如下规定办理,然后送办公室登记。
(一)请假二小时以内由任课教师或学生班长批准; 请假一天以内者,由班级辅导员批准。
(二)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内的由班级辅导员审核,报办公室主任批准备案。
(三)请假三天以上两周以内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查同意后经所在学院院长批准,两周以上者由学生处审批报教务处备案。
(四)凡需续假者,三天以内(含三天)由分管院长批准,三天以上由学校教务处批准。如本人不能亲自办理请假和续假,可委托他人代办。
第十九条奖励
(一)在学期间,没有迟到、旷课、早退、请假,遵纪守法、刻苦学习、讲究公德、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者,学年结束时可以参加文明学生的评选。文明学生评选的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5%。
(二)具备文明学生条件,并且各科成绩优秀者,可以参加优秀学生的评选。优秀学生评选的比例不超过班级人数的10%。
第二十条处分
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视其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处分有下列六种:1.警告;
2.严重警告;3.记过;4.留校察看;5.勒令退学;6.开除学籍。
(一)对旷课学生,给予以下处分: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10学时者,由办公室给予通报批评;一个学期内旷课累计为11至20学时者,由所在二级学院给予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为21至30学时者,由所在二级学院给予严重警告处分;旷课累计为31至40学时者,由所在二级学院提出,经学校教务处批准给予记过处分;旷课累计达41至50学时者,经学校教务处审核,由主管校长批准作退学处理。
(二)累计两次警告处分作一次严重警告处分计;累计两次严重警告处分作一次记过处分计;累计两次记过处分作退学处理。
(三)学年下学期学生不给予留校察看处分
第二十一条留校察看的期限为半年,半年内有显著进步表现者,可解除留校察看而降为记过处分;经教育不改的学生,应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学生,学校给予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的处分:
(一)有反对国家宪法及破坏民族团结的言论和行为者;组织和煽动闹事、扰乱社会秩序、破坏安定团结、侮辱和诽谤他人而坚持不改者;
(二)触犯国家刑律,构成刑事犯罪者;
(三)破坏公共财产,偷窃国家、集体、私人财物造成严重损失和危害者;
(四)有偷窃行为而屡教不改者;酗酒、赌博、打架斗殴,情节严重者;品行极为恶劣,道德败坏者;
(五)违反学校纪律,情节严重者;
(六)一学期旷课超过50学时(旷课一天,按实际授课时间计)者。
第二十二条对学生作出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处分,应由学校审批。勒令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其善后问题按照退学学生的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三条对犯错误的学生,要进行说服教育。处理时要持慎重态度,要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处分要适当,处理结论要同本人见面,允许本人申辩、申诉和保留不同意见。对本人的申诉,学校有责任进行复查。对受处分后表现良好,有明显进步的学生,视其情况,肯定成绩或取消处分。对学生的奖励、处分,均归入本人档案。
结业
第二十四条大学预科生的结业条件为结业考试不及格门数不得超过2门(其中主科不及格数不能超过1门),操行评定及格以上(含及格)。如学生考试成绩有2门以上不及格或主科1门以上不及格,或者操行评定不及格者,不能结业。
第二十五条不能结业者不发任何证明,限期办理离校手续。
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从二○○四年九月开始执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由校教务处会同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主管校长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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