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停车现状考察

2025-01-19

日本停车现状考察(精选7篇)

1.日本停车现状考察 篇一

关于赴襄阳学习停车管理的考察报告

2013年9月5日至7日,由市城管局负责人等一行8人赴襄阳市就停车管理工作进行了实地考察学习,并与两地相关部门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考察学习情况和工作建议情况报告如下:

一、襄阳市停车管理工作情况

(一)襄阳市停车管理基本情况。襄阳市是位于湖北省西北部的一个地级市,是湖北省政府确立的省域副中心城市,位于长江支流汉江的中游,是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城区面积3563平方公里,市区常住人口58万人。随着城市经济的不断发展与进步,市区各类机动车数量增加迅猛,目前车辆已突破19万辆,每日增加车辆200台,为了缓解市区停车难的问题,市城管部门及公安交警部门在市区94条主次干道核定施划了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10311个方便市民泊车,并设置禁停标志、标识223块。

(二)停车管理主要做法及经验。

随着车辆的增加,出现了无偿占用城市道路、影响城市道路畅通的不良状况。为建设文明宜居城市,市城管局主要采取城市道路静态交通秩序管理。

1、加强宣传工作,指导思想。为提高道路通行效率,特制定了宣传手册,还精心绘制了《城区城市道路机动车停车泊位和公厕分布图》,温馨提示告知市民,引导市民规范停车,避免车主违规受罚。这对疏导城市交通、规范城市管理、合理利用城市资源具有重要意义。

2、经市城管执法局和公安局交警支队共同协商,对机动车在市区城市道路上乱停乱靠的违法行为,主要采取拍照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书》、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的“贴单”方式实施行政处罚,只有在严重堵塞交通的情况下,市民投诉反映强烈的重点路段,须经市城管执法局批准,才能使用拖车将违法车辆拖离现场。“贴单”方式与拖车的方式相比较,更加理性、平和、文明。机动车驾驶人接到《违法停车告知书》后,应在5日内到市城管执法局指定的窗口接受处罚;若在5日内不主动接受处罚,其违法信息将由城管执法局移交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录入《湖北省道路交通违法处理系统》并予以处罚。

3、规范执法管理,构建网络平台。针对机动车流动性强的特性,为引用现代化的科学技术手段,搭建数字化网络平台,规范执法管理,拟定了静态交通管理工作执法流程,建立了全市违法停车信息网络系统,将违法信息及时发布在城管网站上,共享信息资源。分别在城区设立了四个违法停车处理窗口,向社会公布地址和联系电话,违法停车当事人可在市区任一个窗口接受处理,实现异地缴款结案。对违法车辆实施行政处罚标准统一为100元/台,不得随意改变。缴纳的罚款金全部上交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按70℅的金额返还给城管局。

4、人性化执法,严守执法程序。坚持处罚和教育相结合,文明执法,推行“首违不罚”制。即:机动车驾驶员在第一次发生侵占城市道路的轻微违法行为时,城管执法人员只对其进行警告和教育,到第二次

才给予经济处罚。在城市道路禁停路段,机动车驾驶员不在现场或者拒绝立即驶离的情况下,才能“贴单”并拍照取证进行处理。当事人在规定时限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理时,城管执法人员应按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填写《行政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

5、强化组织领导,检查考核。为加强对停车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了静态交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全市静态交通管理工作的督办、协调、检查,加强与市公安局交警的工作衔接。采取有效推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城管局将工作完成情况纳入考核内容,定期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对完成好的进行表彰,对未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的实行问责。

二、关于我市停车管理的建议

通过考察,学习借鉴襄阳市、宜城市停车管理工作经验,结合我市“行路难、停车难”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宣传工作,赢得社会支持

市政府和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停车问题事关城市形象,涉及交通秩序,又是人民群众迫切需要解决的民心工程。要从改善民生、关注群众最大关切的高度,认识到停车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因此要依托媒体、社区、宣传栏、广播、互联网等信息平台,通过悬挂横幅、标牌、发放宣传手册等措施,拓展教育渠道,有效的进行宣传,动员

各方面的力量。引导市民自觉合法停车、规范停车;积极配合停车位划设工作;支持停车服务收费管理制度的实行。让市民意识到停车服务的改革符合全市人民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秩序。

(二)合理增设停车泊位,建造停车场

由于车辆日益增多,停车需求很快,经常造成道路阻塞,这一情况急待改变,首先应该摸清底数,清楚市区停车的现状与停车资源,利用闲置空地设置临时停车泊位,本着“能划应划和应划尽划”的设置原则,在市区所有城市道路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宽度允许且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路段,施划机动车停车泊位,同时对已划的停车位,车位线模糊的进行更新和规范。对车辆停放量大,且停放集中的人行道(如银行、超市、电信窗口、购物广场),停车位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审批、统一管理。再者,应该向有关部门建议,在市中心繁华街道利用地下再建造几个较大型的停车场,解决停车问题。

(三)建立联合执法长效管理机制

城管和交警部门要联合起来有计划的加强对车辆停放的管理,创新城市道路停车管理的新模式,再造兼顾深度和广度的人性化管理流程,更好的服务于社会。有计划的开展整治行动,加大违章停车的查处力度,严格执法,逐步实现车辆的规范有序停放。在不影响交通的情况下,处理好人行道与盲道的关系后,继续释放人行道停车资源,增设停车泊位。注重教育引导,发现有违法停车倾向的驾驶员要及时进行劝告、制止,劝其离开;试行“贴单”方式,结合数字化城管建设,推广高技术含量设备的应用,实现对城市道路的实时监控,进一步提高管理水平,开展优质服务,建立全市违法停车信息网络系统,应该在大冶市新城区和老城区分别设立一个违法停车处理窗口,方便市民接受处罚。应该把规范静态交通管理作为提高城管综合执法水平,优化我市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工作抓好落实。

2.日本学习考察总结 篇二

日本学习考察总结

非常感谢公司能提供这次出国旅游考察的机会,因为难得,所以非常珍惜这次机会。怀着这份感激,带着公司的鼓舞与激励,感受着公司对我们的深切关怀,让我们这些经理层管理人员集体走出了国门,参观学习日本这个有着先进科学技术的国家。

历时六天的考察,使我非常直观地了解了日本这个国家经济的发达、社会的进步、环境的优美,让我耳目一新,使自己感受很多。

首先是日本的环保意识特别强,森林的覆盖率特别高,并到处都有储水设备。绿化非常好,哪怕是一小块土地也要绿化,而且在公路上看不到一辆汽车尾气排黑烟的现象。

第二、无论是汽车、自行车行驶在道路上都非常的干净,而且看不到清洁工人,人人都在爱护环境。人们非常遵守交通规则,没有闯红灯的现象,人们的素质很高。

第三、国有建设整体规划非常到位,例如象公路、车站、商业场所等,细节上设施非常完善,非常人性化,整体布局上又非常的宏伟壮观,非常集中、很方便人们的出行。让我感受最深的是在各个细微之处,在公共场合的设施的配置很温馨,各个细微之处非常体现人性化,公共卫生间的卫生一直以来是社会公共场所最大的难题,而在日本却不同,公厕内非常的干净,而且设有芳香设备,并在很小的空间内的一角安装了一个幼儿座位,方便人们。

第四、在日本随处课件的应该是非常先进的高智能自动贩卖机,无论你需要冷、热各种类型的饮料,无论你用纸币还是硬币,自动贩卖机都能准确无误的服务。

第五、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此次我们了丰田供应商(旭自动车株式会社)学习与考察,近距离学习了丰田体系的经营理念,机械化、信息自动化及规范的管理,质量流程的要求,严谨的工作态度,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特别是日本人的严谨和一丝不苟,让我从工厂现场的6S中深深的感受到。在参观过程中,行程安排了与日本企业的高工进行了面对面的交流,提问环节,我向日本旭自动车株式会社的高级管理人员提问,如何保证破坏性检测项目的检测质量和生产过程中的产品质量控制,没想到日本人用了两句最简单的质量道理回答了,我,告诉我他们就是这样做的。他说到,产品质量检验靠的首件、自/巡检、终检;质量控制靠的是:不制造不良品、不接收不良品、不流出不良品。就这么简单的到底,在我们国内,已然被认为最“老套”的措施,但是公司logo 在日本人的手里,就是通过把这个“老套”的措施将产品质量做的无可挑剔,这值得我们国人深深的反思和检讨。

通过这次考察,让我对日本这个国际有了更多的了解,更是领悟到了日本人严谨、专一的工匠精神,这正是日本人的可怕之处。回国后的几天,我不断的在思考:这些简单的到底为什么日本人能做到,我们中国人却做不到?难道我们比别人笨?当然不是,我想我们的问题不是出在手上,而是处在脑子里,为此我计划做以下工作:

1、召集下属人员召开座谈会议,把这次去日本考察学习的所见所闻讲解给大家听,并展示和视听照片和视频;

2、找出我们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学习日本人QCC品管圈的精神,利用头脑风暴,来解决平时我们不能解决的问题;

3、持续不断的学习和改善,在提升自我的同时,建立人才发展机制,培养下属能力。

改变是痛苦的,但是我们决不会轻易向困难妥协,通过以上计划我们会慢慢改变,从个人的改变到影响同事的改变,从同事的改变到带动集体的改变,从集体的改变变成团队的改变,从团队的改变造就公司的改变,我们将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自己的岗位上提升自己,做出更大的成绩来回报公司,为公司创更大的利益而努力。

谢谢!

3.日本寿险业考察报告 篇三

1999年9月6日—9月18日以孙伟光副总为团长,赵学农等为成员一行六人赴日本明治生命保险公司进行了为期两周的研修学习,此次研修的主要内容为核保核赔、客户服务及其相关电脑管理。明治生命保险公司是一个有着一百多年历史的大公司,在寿险经营上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技术,特别是信息技术在业务管理中的应运给我们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虽然中日两国的社会制度和经济发展阶段有较大的差异,但其寿险发展的历程和现状对我们仍有许多启示和现实的指导意义。

一、明治生命的业务管理体系

日本的寿险业虽然很发达但其国土面积狭小,总公司不仅是全国业务的管理中心而且是全国业务的处理中心,所以设置了较多的部门和集中了较多的人力。从表面上看,其机构设置比较乱,总公司有直属的业务开拓部门,也有业务管理部门,还有提供服务的事务部门。但从业务运行的过程来看,其管理体系还是十分清晰的。基本上是按照市场营销、业务管理、支持保障和资金运用四条线在运作,每一条线又由若干的职能部门组成。比如市场营销体系,由分布在全国的86个支社、112个法人营业部和1265个营业所组成。其中法人营业部分属于总公司直属的若干法人部和各支社。支社相当于我们的分公司,主要任务就是市场开拓,除有一个法人营业部开展团体业务外,其余全部面向个人市场。每个支社有10~12个营业所,每个营业所20~40人。

业务管理体系是我们这次学习了解的重点,总公司直接与业务管理有关的有五个部门,分别是契约部、医务部、顾客服务部、法人服务部和总务部。

(一)契约部

契约部只受理个人保件,包括四个方面的内容:

1、契约事务开发:主要负责与新契约有关的电脑开发需求的提出;新契约数据的收集、分析和管理;支社新契约事务处理指导;与新契约有关部门的协调;部门业务的企画、立案和运营。

2、契约受理:新契约业务流程;申请书及与新契约相关文件的受理、保险单的制作;契约是否可以继续的审查与决定;新契约的更改取消;契约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管理;中途增额、中途附加相关事项等。

3、核保:报告书一般事务的核保;复效契约、特约中途附加的核保;与契约核保决定有关的信息的收集、分析和提供等。

4、核保医的核保:医务检查的实施;检查标准的制定等。

(二)医务部

医务部是健康危险选择的重要部门,经过近百年的发展明治生命已经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危险选择体制,这种体制一方面强化了投保阶段的危险选择,另一方面为核保提供了准确可靠的信息。明治生命的危险选择大致分为六个层次。

1、社医

社医是公司的专属医师,全社医务职共86人,、主要负责:保额一亿日元以上被保人的诊查;对嘱托医、面接士进行指导;个人健康诊断书的转记业务;营业职员危险选择的教育等。

2、嘱托医

嘱托医是与公司签约的具有执业资格的社会医疗机构的医师,与明治签约的医师全国约3800人,主要负责保额7000万日元以下被保人的诊查,对于特别选定的医师可以放宽到一亿日元以下。嘱托医的报酬采用按件付费的方式。

3、面接士

面接士是经过日本保险协会考试合格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全社约有800人,主要负责保额4000万日元以下被保人的面谈和告知书的确认。

4、证明书

各种有效健康证明书亦可作为危险选择的依据,包括:健康管理证明书、健康诊断结果通知书、个人健康诊断书、献血 证明书等。不同的证明书规定有不同的保额限制。

5、特别个人定期保险诊断书,保额5000万日元以下。

6、健康状况告知书,保额1000万日元以下。

(三)顾客服务部

明治生命顾客服务部服务的对象全部是个人业务,而且由团体代扣个人投保的业务由公司所属的子公司负责管理。其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收费保全

个人保险续期保费的收取、保单分红的给付、保单抵押贷款、退保、各种变更及保单补发等。

2、客户服务项目开发

客户服务项目的策划、立项、开发、推进和维护管理等。

3、保险金的给付

个人保险的满期保险金、生存给付金、年金等的给付管理。

4、理赔查定

个人保险的死亡保险金、给付金等的查定给付管理,保险费的豁免、契约解除、责任免除等业务,与保险金、给付金的诉讼有关的业务等。

5、给付医学理赔

负责与给付有关的医学查定

6、金融财务服务

主要负责变额保险业务的处理,如对特定顾客综合计划的制定与推进,个别对策的确定与调整以及对特定顾客所需信息的提供等。

7、顾客服务厅

是直接面向客户提供与保险、年金有关的税收、生活和金融等咨询服务的部门,在东京地区设有三个这样的机构,在东京以外地区则由各支社提供类似的服务。

(四)法人服务部

法人团体业务的管理与个人业务有很大的区别,法人服务部是专门负责提供法人业务服务的部门,包括了新契约到保全的全部内容,具体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人业务系统开发

主要负责企业保险相关事务的系统设计、立项和开发。

2、法人契约精算

负责企业年金保险、团体保险的经营预算、事业决算以及有关的保险精算事项。

3、团体保险管理

负责团体定期保险、医疗保障保险、团体信用保险、消费者信用生命保险、团体就业不能保障保险的新契约、更新以及募集文件的企划等。

4、企业年金管理

负责一般企业年金的新契约及变更等。

5、法人契约服务

负责团体定期保险、医疗保障保险、团体就业不能保障保险、企业年金的保费收纳、保全和保险金的支付;负责大型企业年金的新契约、变更、保费收纳、保全以及个别团体的财政予算等。

6、社会保险委托管理业务 负责政府要求参加企业自由选择投保公司的厚生年金基金和国民年金基金保险的新契约、保险费的收纳、保全和保险金支付等事务。

7、团体保险的核保核赔

负责团体保险新契约投保、更新的核保以及保险金、给付金的理赔。

(五)总务部

总务部相当于一个事务处理中心,目前主要承担与客户服务有关的工作。客户咨询部门收到客户的咨询一般服务通过电话处理,具体事务则移交总务部处理。据了解,随着业务流程的改进,总务部服务的范围将会进一步扩大。

二、明治生命的基本业务流程

从以上对业务部门及其功能的简单描述中我们还不能清晰地看到业务运行的整个过程,特别是信息技术在业务管理中的广泛运用,而接下来对业务流程的介绍将会让我们对明治生命的业务管理过程有一个全面的了解,而且会产生一些有益的启示。

(一)新契约业务流程

明治生命的营销员从97年开始已全部使用手提电脑展业,而且实现了手提电脑与公司网络的连接,也就是营销员输入电脑的信息可以通过网络进入公司电脑系统,同时营销员通过网络可以直接从公司系统读取自己所需要的信息。公司开发了一系列满足营销员需要的软件,如客户管理系统、建议书系统、信息查询系统等。下面介绍个人业务新契约流转的基本过程。

1、营销员首先将获得的客户资料输入手提电脑并为客户制作投保建议书,客户根据建议书填写投保申请。

2、营销员将投保申请交回营业所并通过事务小姐将投保申请扫描进入电脑,总公司事务中心人员根据图象核对营销员输入的信息。同时营业所根据申请投保的金额安排面接士或嘱托医或社医与客户见面。

3、面接士、嘱托医或社医辅导客户填写告知书并相应填写报告书(面接士用)或检诊书(分社医用和嘱托医用),填妥后由营业所事务小姐将其扫描进入电脑。

4、通过公司内部邮政系统将投保申请、告知书和检诊书转移至总公司。总公司契约部通过电脑自动读取信息机,将告知书和检诊书上的信息转化为数字信息,并自动判断是否符合公司业务承保规定(实际为电脑自动核保),通过者转出单系统,未通过者转契约部核保课。

5、核保人员对未通过电脑自动核保的申请进行核保,有三台电脑供核保人员使用,一台是供查询告知书和检诊书用,一台是供查询投保情况用(包括历史信息),还有一台是供查阅详细信息用(包括契约变化、理赔历史等)。核保人员根据情况会要求增加资料或进行调查或进行医学核保。

6、通过电脑自动核保和人工核保的申请接下来就进入电脑自动出单系统,然后经过电脑自动封装,就可以向客户寄送了,这样就完成了一份保单的成立过程。(二)核赔业务流程

理赔处理是顾客服务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全公司每年有各类给付案件近50万件,其中有超过20%的案件是由总公司负责处理的。由于日本寿险产品设计的规范性和社会管理的规范性,使得理赔过程并不显得复杂,一定限额以下非早期死亡(投保后不足两年)的案件在支社就可以得到及时的服务。基本的程序如下。

1、营销员接到报案将相关信息输入电脑并将所需的文件如保险金请求书、死亡证明书或死体检验书、户籍票等提交营业所。

2、营业所事务小姐将文件扫描入机,并核对文字正误。

3、支社对营业所传来的信息进行电脑判断确定是否上报总公司,否则交与支社所管部门处理。据了解,目前正对该步骤进行调整,尝试取消这一层次,改由营业所直接与总公司联系,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4、总公司核赔人员对上报的案件进行审核,可以通过电脑调用过去的诊断书,向核赔医咨询或者派人或委托专业调查公司进行调查,依此做出理赔决定。

5、由于日本银行信用非常发达加之明治公司发行了自己的生命卡,使得保险金的支付十分便利。

从新契约和理赔业务的流程中,我们会发现电脑和网络在业务处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信息技术使管理的距离大大缩短,使管理的过程也大大简化。所以日本保险公司的总公司不象国内的总公司是一个纯管理型的机关,可以说是整个公司的心脏,这里既有其国土面积狭小的原因,也有其信息技术高度发达的缘故。由于寿险业本身的特点对电脑有较大的依赖性,更由于寿险管理者对这一特点的深刻认识,使得日本整个寿险业的电子化程度都很高。从明治生命的业务部门的内部设置也可以看到这一点,基本上每个部门都有一个负责与电脑部门联系的课室,他们在业务流程设计和程序开发中扮演内着十分重要的角色。这一点对我们感触颇深。

三、对我公司业务管理现状的认识

学习的目的是为我所用,但决不是照搬照抄。必须从公司实际出发,从国情出发。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的发展中国家,我公司又是一个全国性的新公司,信息技术在我国发展的广度和深度以及新公司所具有的财力和无力,都不允许我们做出超现实的选择。而且我们目前对业务管理所具有或积累的知识和经验也制约着信息技术在业务管理中的运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将会无所作为,相反有许多事情需要我们去想办法,既要尊重客观实际,又要尽可能缩短和赶上时代发展的步伐。

我公司成立三年来在业务管理的思路上进行了许多大胆和有益的探索,但仍存在不少的问题,比较突出的表现在宏观管理思路不清晰,业务程序缺乏整体设计。管理人员岗位的频繁变动导致管理思路的不确定,使程序开发缺乏系统的规划。所以,要建立一套完整的科学的业务管理系统,首先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业务管理思路,明确总分公司、分支公司的管理方式、管理职责和权限,然后再寻找最有效的实现方式和技术手段。特别重要的是要建立一套科学的开发规范,实现业务需求部门和程序开发部门的有机结合,这一点明治生命的做法很值得我们借鉴。

从目前的状况和今后发展的趋势看,我公司总公司的业务管理可以定位在以业务管理为主以业务处理为辅的位置。具体讲,总公司应是业务政策制定中心,主要通过电脑程序和业务制度实施管理;业务数据收集、交换和处理中心,主要通过电脑网路和中小型计算机实现;信息收集、分析和决策中心,主要通过各职能部门和专业管理人员实现;特殊业务处理中心,主要包括超权限核保核赔案件的处理和再保险业务等。

分公司是各项业务主要的处理中心,负责执行总公司的各项业务政策、业务制度和业务流程。根据需要分公司可以下设区域服务中心,作为分公司业务处理职能的延伸。

实现上述管理思路的基础是规范业务操作,从产品的设计、单证的格式到业务运行程序在开始极端就要进行整体的考虑,并对业务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严格的培训,使其养成良好的习惯。

实现上述管理思路电脑无疑是重要的手段,但是我们不能寄希望于一夜之间开发出象明治生命一样完善的系统,在电脑系统开发上还应坚持科学的态度。“全面规划,分步实施,满足需要,逐步升级”应是我们电脑开法的指导思想。明确思路,明确重点,集中力量解决瓶颈问题是我们的当务之急。退而言之,目前电脑暂时还无法实现某些需求,也并不意味着管理思路就完全无法实现,关键在于我们对管理思路的认识和态度。这里要说明的是电脑固然很重要,但不应重要到成为我们前进中的包袱或障碍。

这次研修虽然时间很短,但收获还是很大的。既看到了我们的不足,也看到了我们的希望所在,通过研修验证了我们过去的一些想法和做法也是很正确的,再加上这次研修给我们的启示,我们有理由也有信心把公司的业务管理工作作好。

赴日研修团成员

赵学农

4.日本温泉与养老产业考察报告 篇四

2014年4月6日~2014年4月9日

萌萌

本次日本考察活动,时间虽短,收获却多。考察的大江户温泉、丰洲老年公寓、山中湖会所、轻井泽山庄环肥燕瘦,各个不同,却都非常成功,究其原因,我觉得有以下几点,首先有清晰的经营定位,明确的目标人群;其次针对目标人群的需求作好每一个细节,为用户提供极致的消费体验,最后挖掘产品的附加价值,延伸产业链,带给用户期望之外的惊喜。

大江户温泉是一个面向游客、家庭的大众化消费主题乐园。园内所有的建筑、绘画、餐饮、娱乐都是模仿江户时代风格,游客再穿上各种带有浮世绘花纹的浴衣流连其间,仿佛穿越到了江户时代。其提供给用户的是从温泉->餐饮娱乐->角色扮演的融入式旅游体验产品,非常有效的提高了用户的满意度、粘着度和消费时间。本项目的温泉区可借鉴这种模式,打造汉唐风格的主题温泉乐园。在乐园中,除提供免费的服饰之外,还可收费提供才子佳人,官贾侠盗各类服饰,同时借鉴RPG类游戏的种种任务模式,配合线上线下的活动推广,进一步丰富产品内容。大江户温泉在消费时采用了二维码手环扫描和点餐呼叫器,这些都可以在我们项目中使用,同时也可考虑二维码手环与一卡通系统进行绑定,实现自助自主式的消费。

丰洲老年公寓隶属于木下集团,是可以排进世界前五的综合性养生养老设施,其目标人群主要是生活可基本自理的高收入老年人,其经营理念是要让笑容绽放在每一个老人的脸上。从这一理念可以看出木下集团要提供的不仅仅是安全、健康、舒适的居所,更要为老年人提供娱乐、社交方面的精神寄托,所以公寓内书

屋,游泳池,诊所,看护,酒廊,娱乐中心,会议室等设施一应俱全。公寓最值得称道的还是面对老年人的各种贴心设计非常到位,防滑地板、随处可见的扶手、带保健功能的泡澡池、生病期间的特别静室、紧急呼叫的收音设备、定位器、甚至连玄关下的抽屉也可以作为凳子使用,处处体现了经营者与设计者的用心之处。要入住如此高档的公寓,价格也是不菲,客人要一次性缴纳20年的入住金,依据房间不同,约200万~900万人民币不等,并且每月还要另外缴纳管理、餐食、活动等费用。价格过高,导致公寓的入住率偏低,所以还有约四分之一的房间是对外短租经营,以提高收益。丰洲老年公寓面向的有消费能力及消费意识的中高端老年人,同时经营的是20年使用权,这与我们老年公寓的理念是一致的,但同时也要考虑到我们项目中是旅游度假型的老人居多这一不同点。

山中湖会所是座落于富士山脚下的高级私人度假酒店,隶属于Resorttrust集团,采用了分权式的会员制销售模式,高额的会费人为设置了一道门槛,使只有具备相当经济实力的人员才能入住该会所。该集团拥有13万富裕阶层会员,在日本分时度假市场有超过60%的占有率。会所提供奢华的入住体验,超大的客房,每个房间都可以躺在床上或是温泉泡池中远眺富士山的美景,同时提供世界一流的体检中心,以及各种商业配套设施。庞大的会员群体为其整合各种商业资源提供了基础,而不断加入的商业资源又能为会员提供更多的服务,反过来促进会员群体的扩大,形成良性的循环。同时,Resorttrust集团还会不定期的举办各种类型的会员联谊活动,形成一个高端人群的社交生态圈。这些都是我们可以借鉴学习之处,应用于本项目的企业会所及养老公寓的分权销售,整合公司各种高端资源,为客户提供不可复制的尊享服务。

轻井泽虹夕诺雅温泉酒店2005年建造,隶属于星野集团,其设计与经营理

念是要让游客远离日常的都市喧嚣生活,融入大自然怀抱,给身心一次彻底的放松之旅。所以其整体的建造都是依山就势,依水就势,粘土墙壁,木板结构,水波梯田,林间小径,一切都带人回归自然的本真,甚至客房中只提供CD与书籍,连电视机这种会与现代社会联系的符号都抹除掉了。这种重新回归自然的宁静,存在于每个繁忙都市人的心底,虹夕诺雅正是准确的抓住了这一点,配合高超的设计技巧,使其成为众多游客向往的所在。

5.日本停车现状考察 篇五

社科院社会政策室

2012年9月18日至26日,正值钓鱼岛事件紧张时期。我们刚好在这个时间访问日本,我们社会政策室一行四人,在日本的东京、大阪和爱媛县对有关的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机构进行了考察,走访了“介护保险”制度实施链条上的政府机构、社团法人、NPO、医院,同时访谈了研究“介护保险”的学者,系统地了解了“介护保险”实施的过程和现存的一些问题,着重考察了介护保险制度实施以来对护理服务供给的影响。下面我们将考察中所见所闻所想做一系统的报告,期望能给全所其它同仁以参考,更希望能对我国养老研究以及政策演变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一、日本养老“介护保险”制度的基本情况

日本自 1970 年进入老龄社会以来,高龄人口迅猛增长。2010年日本65岁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23%,预计2050年这一比例将达到36%。日本是世界上较早进入老龄化的国家之一,也是养老制度和老年护理比较健全的国家。日本的公共老年福利政策始于1963年,以老年福利法的出台为标志,经过近半个世纪的发展,日本的老年护理服务政策已经从选择型向普惠型发展,老年护理服务的供给也从行政措施式[1] 向契约合同式过渡。实现这一转变的标志是2000年日本老人介护保险法的实施。

1.“介护保险”的内涵

所谓“介护”,是一个比较生僻的概念,在现有的概念中并没有特别对应的中文词汇。台湾通常将“介护”翻译为“长期照护”。在日语词汇中,“介护”是综合“身体照护”和“家务服务”的双重概念,可视为介于“照顾”与“护理”之间的工作,包括身体清洁、协助饮食起居以及家务服务等。而 “介护保险”就是通过保险运作的方式,将为老年人口提供的生活服务常规化的一种强制性的制度安排。与年金制从经济上提供必要的经费、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水平的目标不同,“介护保险”的目标是通过相应的生活服务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介护保险”更多与护理和生活照顾相联系。

2.“介护保险”筹资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将居住在日本的4O岁以上者纳为筹资对象,其中65岁以上为第一被保险者,4O-65岁为第二被保险者。按规定,享受介护保险服务必须等到65岁成为第一被保险者以后。但是,对于参加介护保险但不满65岁的第二被保险者,如患有早期痴呆、脑血管疾患、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15种疾病,可以享受介护保险服务。

介护保险筹资主要包含两部分,一部分是国家税收支付50%,其中中央政府支付25%,省政府支付12.5%;督道府县政府支付12.5%。另外50%由个人支付,其中65岁以上的人口支付保险费的20%:其中直接从养老金抵扣90%(90%*20%);对于没有养老金的老人,要向地方政府缴纳10%的保险费(10%*20%)。

对于40岁至64岁的老人,直接从个人的社会保险金中抽离出来作为长期介护保险的基金来使用(30%)。

整个保险金时各个市町根据自身的经济财源制定的;如果市町税源较充实,可以提高介护保险金的水平,提高税收所占的比例。目前日本介护保险的特别之处就在于缴费上采取“税收+保险金”的形式,以此来保证介护保险财源的稳定。保险制度的根本目的是希望保证65岁以上的人能够得到保险的服务。从缴费机制上看,大部分的缴费时直接从养老金或社会保险中抵扣的,因此不直接涉及收费,除了10%的低收入人口需要直接缴费。

3.服务的利用者

首先,介绍一下享受介护保险服务的资格标准、申请程序和服务内容。

(1)谁有资格享受介护保险服务。

首先,提出申请的资格。按规定, 享受介护保险服务必须等到65岁成为第一被保险者以后才可以提出申请。但是, 对于参加介护保险但不满65岁的第二被保险者, 如患有早期痴呆、脑血管疾患、肌肉萎缩性侧索硬化症等15种疾病, 可以享受介护保险服务。

其次,享受服务的条件是需要满足享受介护保险服务的等级划分条件。介护保险级别由低到高可分为三种,即自立、需要援助与需要护理。其中,需要援助分为需要援助1和需要援助2二个子级别。需要护理分为需要护理

1、需要护理

2、需要护理

3、需要护理4和需要护理5五个子级别。自立级别的老年人不能得到护理保险服务。需要援助级别的老年人可以接受上门服务和日间服务等,但不能接受设施介护服务。需要护理级别的老年人根据自身程度的不同接受不同的服务项目(如表1)

(2)服务的申请程序

被保险人要向市町村提出书面申请,市町村在听取主治医生意见的基础上,派遣调查员前往老人家中调查健康状况。将调查结果递交由保健、医疗、福利等方面专家组成的介护认定审查委员会,依照国家的标准进行判定。30个工作日内将判定意见和介护等级以书面形式通过市町村转告申请人。

申请人得到介护保险的认定后,有一名专业的介护管理员(care manager)来帮助申请人制定一份符合认定的介护等级、也适合本人健康状况和要求的介乎服务计划。将此计划交有关机构实施。介护计划实施半年后,再进行一次健康调查和重新评估,根据健康状况的改善(或恶化程度),调整介护等级,制定新的介护计划。

(3)介护保险服务的内容和形式

介护保险服务内容大致可以主要划分为两种服务类型: 一是居家服务,二是机构(设施)服务。居家服务主要指日间照顾、日间看护、日间洗浴、日间康复与居家医疗管理指导等服务项目。机构服务主要指介护老人福利型设施、介护老人保健型设施与介护疗养医疗型设施。(如表2)

4.服务的提供者

在日本提供护理服务的机构主要由地方公共团体、社会福利团体、医疗机构、民间企业和福利NPO等组成。从提供服务场所和服务的性质来看,又可以分为社区介护服务机构和机构介护服务机构。我们考察了不同类型的组织,这些组织中有的提供专项服务、有的提供综合性服务,有的直接提供介护保险规定的服务,有的则提供传统的老人康体娱乐活动为主,提供部分介护保险相关服务。我们这里重点介绍这些机构有特色的服务,有助于我们全面理解日本护理服务体系及介护保险所带来的影响。

(1)以预防为主的社区护理服务体系的构建

福利NPO(NPO法人):居家服务的提供者

9月18日,我们参观了位于东京都杉并区名为SAZANKA的老人照料NPO

a.组织发展历史

该组织做老人介护服务的工作已经有17年了,在介护保险制度产生之前就成立了。刚开始,是以家庭妇女为会员的会员制的自愿组织,主要是对上年纪的老年人提供生活帮助,特别是一些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帮助。[2]

2000年有了护理保险制度以后,要求这样的自愿互助组织必须成为独立法人,成立事务所,才能从事护理保险的相关业务。由于他们从事为老人服务多年),很多老人也愿意继续从他们这里购买服务,于是借于2000年成立了事务所。目前,该组织主要提供住宅服务。

b.机构运作

工作人员分为正式和非正式两种,正式的员工有5人,每周一至周五上班,每天工作7-8个小时;非正式的工作人员大概有40人左右(家政人员,不包括事务性的人员)。

接受服务的人员:83个老人,65岁以上的老人才有接受服务的资格,83人中:65-70岁的4-5人;70-80岁的20人左右;80-90岁的30人左右;90-100岁的30人左右。80-85岁是服务利用最多的。

顾客的招揽。该机构最开始是会员制,有一些老的客户;二是从care manager(中介)那里得到一些介绍,这个来源最多。三是机构网站进行宣传;四是其他组织的介绍,包括些生活俱乐部、生活协会。

政府对组织的支持,非盈利性的养老护理机构,还可以得到所在地政府的日常运作费用的资助,可以用于人员开支、设施维护、公用经费等支出。而盈利性的养老机构没有政府资助。如但杉并区政府为该组织提供200万日元10年的无利息贷款,明年还清贷款。

c.护理保险对组织业务的影响

护理保险制度给NPO带来的好处:1,非营利法人工作人员是有稳定的收入,但和营利性的公司相比,他们的工资还是比较低的,比刚毕业的大学生工资还低一点。2,制度实施之前,几乎没怎么利用钟点工,现在可以使用钟点工。

板桥区老人保健福利中心:公立老人服务机构

板桥区老人保健与福利中心于1991年4月开始投入使用,它的设施设备在全国也是少有的,它是政府机构之一。

中心的主要特征是不同专业的人员协同工作:目前工作人员有83人(正式职员有71人,返聘的7人,非正式工作人员5人)。板桥区的主要服务内容是由医师会主办的,统筹了医院、疗养院、护理主任等资源,加强了不同部门的联系。主要业务:防止虐待、介护用品租售、日托服务

板桥区总人口有519,283人,65岁以上的人口110,613人, 其中认定需要介护的人员19218人,认定率为17.4%。在板桥区,目前有91395名老年人还没申请或享受护理服务。对于这9万余人而言,需要确认他们的生活自理能力的高低情况。从今年开始,板桥区采取的措施是,递送生活自理能力调查问卷(重点是预测是否有痴呆发生)。

问卷主要从老人身体和智力两个方面来考察老人的健康状况和自理能力。调查结束后,对调查问卷的结果进行分析,将被调查老人分为健康和自理能力下降两类人群,分别寄送不同的宣传材料。

今年邮寄调查问卷的返答率是60%,其中20%的人生活自理能力不高。针对这20%的人,如果不采取措施的话,他们可能很快会成为需要使用护理服务的人。现在,板桥区老人保健与福利中心工作重点之一是维持、提升这部分人的自理能力。

a.对于被怀疑生活自理能力下降、还没有接受护理保险认定的并有可能成为需要援助或需要护理的高龄老人,按照“特定高龄者”尽早发现和及早处理则远,进行包括掌握本人身体状况、日间服务、上门访问等多项活动。

b.对于生活自理能力没有出现低下的高龄老人,按照“一般高龄者”的方针,维持和增强其生活机能。即以全体65岁以上的高龄者为对象,进行普及健康知识,预防疾病等宣传活动。

中野区公开老人信息及时发现需要帮助的老人

中野区总人口31万人,其中老人6万余人,老龄化率为20.1%。70岁以上的单身家庭老人1.77万人,占单身家庭的60%(老人单身的重要原因是子女家庭住房面积小,老人往往不与子女一起住)。每年的死亡老年人人数约2400人(未满65岁的1608人),其中孤独死175人。如果能够加强独居老人与邻居的联系,及时发现老人的需求,早介入,不但可以减少对护理服务的需求,还可以预防孤独死。中野区从2011年起开展了社区邻里互助活动。

活动的主要内容是在社区层面倡导相互支援,共同发现需要帮助的独居老人。居民如果发现需要帮助的独居老人,可以报警或者报告给地区福利资源中心。相关部门会派人去访问,然后确定老人需要的帮助,尽量提高独居老人的社会参与,维持他们的身体健康。

但是,面临的最大的问题是社区的组织和个人对这些老年人住在什么地方不清楚,特别是像中野区这样人口密度大的地区更难掌握。但是,地方行政当局对这一情况是熟悉的,因为每个住在中野区的人都要在区政府进行登记。虽然,政府部门掌握着详细的信息,但是由于保护个人隐私的相关法律制度的限制,又不能轻易将这些信息传达给普通居民。

从2011年开始,中野区政府决定将部分老年人的信息公开。信息公开的对象主要是70岁以上的单身老人,75岁以上的夫妇家庭;有残疾老人的家庭信息。公开的内容包括老人的姓名、住所、年龄、性别及其他老人希望公开的事项。信息每年更新一次。

信息公开的对象是社区组织(町会、自治会)。区政府将名单公布给社区的组织主要有二个用途,一方面在巡逻的时候,重点留意这些人,发现这些人有异常情况,可以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另一方面,社区组织一些公共活动时,可以访问并邀请他们参加,也可以发现是否有异常情况发生。这两面的工作社区日常也在做,只是现在对这些独居或高龄老人的关照多一点,并不会增加町会的负担。如果町会发现问题则转介给地区相关部门。

国立市社会福祉协议会:公办民营

国立市福利会馆国立市福利协议会运营,是由国立市政府建造的公共设施,地下一层地上四层,其中一层是本事务所的办公所在,还有老年人才中心(帮助老年人找工作的机构)的办公地点,二层至四层是老年活动场所。

协议会是非营利组织社会福祉法人。本协议会与国立市政府签约来管理福利会馆的设施设备,本协议会的工作人员负责管理设备和提供其他老年服务,不是公务员。这些社会福祉协议会是各自独立的,与本级政府之间也是独立的,但会相互交流、商议和合作,共同推进社会福利事业。

本事务所有正式员工23人,长期非正式员工30人,短期员工100人(包括看护人员)。本社会福祉法人有3个事务所。

本协议会的服务内容:

a.支持俱乐部的活动,本福利会馆内有一些俱乐部在活动,如健康体操、故乡沙龙、怀旧歌曲沙龙,“和”老人福利中心、健康空间、交友空间等等,还在10分钟车程的地方租了一块农地,让老人种,叫做“安心农园”。这方面主要是为健康的老人提供服务,希望大家都有健康的生活方式。

b.看护保险的工作:①承担起Care Manager的工作,本组织内有Care Manager;②派遣家政工(helper station);③日间照料。本会馆内有专门针对看护保险对象的日间照料服务,这部分有从看护保险中出的专项的投入,有专门的车接送)

c.承担起区域综合性支援中心服务窗口的职能。区域综合新支援中心是对于老年人的支援服务,任何关于老年人的问题都可以办理,包括看护保险的审核等等。每个市都有一个中心,几个服务窗口。国立市的中心在市役所,另有3个窗口,本协议会是其中一个。

d.地域福利权利拥护事业。在看护保险实施之后,大部分针对失能老人的服务都需要与被看护者签合同,但有一些失智老人无法签合同,本事务所负责帮助这些老人与看护单位签约,也可以负责被看护者账户的管理。

老人社区护理服务平台的搭建有很强的公办民营的色彩,即由政府机构提供经营场所,民间机构特别是社会福利法人来进行营运。政府和民间形成一种公私的伙伴关系。

我们可以看到,在介护保险实施以前,日本的老人社区服务就已经有一定的基础,介护保险作为一项新的业务往往嵌入在之前的组织机构中。

(2)服务内容多样化的老年人护理机构

我们主要参观了一家民营的养老机构和一家公立养老机构、一家老人医院

东京都杉并区特别老人养护院和残障支援设施

该院的经营者是社会福利法人鸠足津福祉会。这家福利设施服务对象为为老年人和残疾人两种。一共有6层建筑。残疾人住在2楼,老年人住在3-6楼。针对老年人的服务有两种,一种是长期住宿的有130人,短期住宿的是15人。

总的员工大约有100人,5个管理人员,2个介护管理员(care manager),有3个社会福利师,4个护士,1个医生。

护理方式主要采用小单元的护理模式,即将一个楼层的老人分成若干个较小的单元,以小组的形式开展活动,为其提供照料,不同的区域都有活动和就餐的场所。通常10个老人一个小组,5个职员照顾一个小组的老人,24个小时的不间断陪伴,每天2-3个人,5个人轮班工作。小单元护理更能为老人提供个性化照料,让老人感受到家庭生活的温暖,比较温馨舒适,同时是保护了个人的隐私。不好的地方是有的老人在自己的房间,而看护者却在另外的房间,不能及时的看到老人发生的状况。

进入机构的条件:

1、介护保险一级以上;

2、登记在衫并区的人;

3、费用每个月支付,不需要一次性支付。

进入机构的程序:在考虑接收那些老人时,首要考虑老人失能的严重程度和是否有人照护。首先是区政府相关机构评估是否有资格享受介护保险;第二是养老院自己评估。养老院中有专门的审查委员会,每个月专门的审查委员会开例会,有护师、康复师、介护管理员、院长以及社区第三者参加。哪些人能进入机构,所有信息全部公开。

入住机构的费用:在这住院的费用在6-15万元之间,根据每个人的养老金水平不同而不同。养老金多的人要多缴费,但是提供的服务是一样的。常住的130人中,费用在15万元档次的有60个;10万的35个;6万的35个。可见,收入高、收费也高的老人所占的比重较大。

爱媛县大洲喜多特别养护老人事务组合。

该事物组合是由爱媛县大州市和内子町政府共同成立的。事务组合共有四个养护中心,我们访问的是位于内子町的一个。这个中心是于1992年成立的,是一个集居家养老服务和机构养老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机构。

科室的划分:事务室、看护职员室、介护职员室、调理室、日间照顾设施、自费老人院、居家护理支援事务所。全院的职工56个人,一半是公务人员、一半是合同工(5年),2名由町政府派来的临时工。

中心经费与业绩,由于是政府直接经营和管理的,政府每年给与一定的补助,也有一部分来自护理保险和老人收费。

中心开展的老人护理服务有,特别老人护理(长期住院,定员50名)、老人短期护理(定员20名)、老人日间照顾(定员25名)、自费老人照顾(定员30名)、居家护理支援事务所。

谁有资格入住该院由审查委员会来决定。在老人院中就有一个审查委员会,由院内和院外人士共同组成。不是按照申请的先后次序决定,而是按照需要的紧急程度来判定谁有资格享受。为了避免因判定资格而引起的争议,中心往往不将审查结果公开,结果确定后直接与老人及其家属联系。工作人员通常会遵守也有自己的职业道德规范,保证资格审查的公正性。

东京都健康长寿医院。

由于老龄化的加剧,医院资源也越来越紧张。在日本,通常只有发病的急性期或者手术期间才住院,病情缓解后则转出医院,住进养老保健设施或者是疗养机构或者回家接受护理。医院会积极帮助老人做好出院计划,老人可以根据自己的身心健康状况及本人的需求选择申请不同的护理方式。东京都老人健康长寿医院的医护人员为我们介绍了该院的出院援助系统。

东京都健康长寿医院已经有136年的历史,现在医院有579张床位。因病住院而不能及时出院回家的老人住院病人的20%左右。这些病人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长期卧床不起的老人;二是患传染病的老人;三是患痴呆症、自我控制能力差的人;四是由于在医院院采用新药、新技术治疗而使得医疗成本高的患者,转院也会有困难。此外,从患者的家庭情况来看,没有经济能力、没有关键人物,病人转院也会出现困难。

对于不断增加的老年病人而言,医院尽量将住院的平均时间控制在17天左右。17天必须决定老人出院后去哪里的问题。将这部分人送到哪里,这是让医院烦恼的事情之一,由这是医院出院部门要解决的事情。

医院设有帮助老人做出院护理计划的相谈室。相谈室有2个护士,提供回家治疗的相关咨询。医院还有8名社会工作者,协助做相关的工作。医院的出院援助工作的大致流程是:

a.入院第三天开始做全面的身体检查。确定老人的自理能力、制定出院的初步计划

b.入院的第10天,再次确认初诊的问题,与主治医生和护士一起商量对策。确定出院的去向,然后填写出院申请书(退院依赖书)

c.然后,根据之前了解的情况,与患者家属一起商定出院支援计划书。内容包括需要的帮助,转到什么样的养老或医疗机构,用什么样的保险等。

具体的措施需要与转入地的医疗机构或者事务所相关人员商量,这时与要与介护管理员进行协商,也要听取家属的意见。

5.服务的规划组织者

在介护保险实施以前,行政机关既是服务的提供者,又是服务的监督者。2000年介护保险开始实施以后,政府改变了从前主导的角色,政府减少直接提供服务,更集中于制定相应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进行监管。日本养老护理机构相关立法主要有《社会福祉法》、《老人福祉法》、《老人保健法》等。相关的行业标准主要有:《指定介护老人福祉设施人员、设备以及运营标准》、《特别养老机构的设施与运营基本标准》、《介护老人保健机构人员、设施与设备以及运营标准》、《指定介护疗养型医疗机构人员、设备以及运营标准》。

从中央与地方关系来看,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以县以下地方政府(市、町、村)组成的联合体作为实施主体,中央政府和都、道、府、县政府承担出资责任,但是不参与“介护保险”制度的具体实施。所以各地的服务提供的做法很不一样,有很大的灵活性。

另一方面,2005年介护保险制度改革后,成立了社区照顾支援中心,中心承担了部分介护服务的计划、协调和一部分指导监督的功能,扮演中立的第三方的角色。社区照顾支援中心一般由福利人士、保健师、照顾管理员组成。这样,进一步将政府从直接提供服务供给 的职能上剥离出来, 更有利于其行使政策制定、监督和调控的职能, 更有利于其在各不同群体的利益调整方面发挥作用。

二、介护保险现存的问题

目前日本的养老介护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值得我们警戒和反思的。这里分别从利用者、提供者、介护理念以及财政压力方面透视这些问题。

1、贫富阶层间利用者的不公平加剧

从行政措施改为契约型后在利用者个人的选择自由增强的同时个人的经济负担也开始加重。由于新制度中明确的规定按服务总量的一定比率(10%)来承担费用。对于高收入者来说是减少了负担,而对于低收入者却是增加了负担。贫困阶层的许多人被排挤在制度之外,无法接受正式的服务或者不得不选择比应享受等级更低的服务。

部分老人可能得不到服务。利用介护保险服务的前提是要提出申请。那些独居或痴呆老人,他们或者不知申请的渠道,或者没有提出申请的能力,那么他们很可能得不到服务。

另外介护保险规定,对于非独居的老人,家政服务中的内容(洗衣、做饭、打扫房间、买东西)不能一起享受。老人对此项规定有怨言,因为有些老人确实需要这些服务。比如代买东西,非独居生活不能自理老人的子女白天不在家的话,但又需要买东西的话,但只好等子女回来再买。家政工这个时候也可以提供有偿代买服务,但不在保险范畴之内。

2、政策引入中缺乏“家庭视角”带来的问题

在传统社会中,家庭是照护老人的基本单位。日本的社会保险是在家庭功能逐渐弱化的过程中引入的,其目的是想弥补家庭养老功能的缺失。但是介护保险引入10年后,日本的学者发现,家庭功能在这个过程中并没有得到强化,反而弱化了。大部分老人在老年时期都是独立生活的,特别是随着老年人寿命越来越长,女性老年人独居的比例越来越高,日本社会目前孤独死的比例是非常高的。

1997年朝日新闻以中日家庭养老的观念进行对比,中国人认同家庭养老的比率为92%,而日本仅为42%。所以有学者认为,日本现代社会中,实现年金比维系家庭的伦理观念更难(李光廷)。下表是日本文部省作的调查,在年轻一代中,与老年同住的愿望随着年龄的增长越来越低。想与祖父母和老人同住么 小学4年 小6

86% 76% 56%

49%

中2

高2 注:文部省研究所调查对象:小学、中学生。转引自李光庭博士论文。

3、政策引入中强化“社会福利法人”产生的问题

“社团福利法人”是日本社会保险得以运行的基石。他们是真正的介护保险的执行者。日本介护保险强调“福利服务社会化”,所以依托的主要主体就是社团法人。这些社团法人,原来都是以“盈利”为目的的私营企业。日本启动介护保险体系以后,大部分有资格的从事老年照护行业的企业都被政府纳入到保险体系之内。名义上,这些社团法人变为非盈利性的机构。但实际上,他们还是有有一些自由的选择空间进行盈利型运作的,比如在执行介护保险政策中,社团法人在服务区域上更加倾向于大都市地区,因为这样的地区老年人的需求比较旺盛;在服务项目选择上,他们倾向于“日间照护”,这是比设施养老更盈利的项目;在接受服务的老人选择上,因为政策规定,老人需要自负10%的费用,所以他们倾向于接纳养老金较高的老人进入机构。正是由于有这样的驱动力,所以实际上,社团法人提供的服务是不能满足社会需求的,特别是低收入的老年人,没有给付能力,所以经常被排斥在介护服务的范畴之外。这个问题是目前介护保险面临的最严重的结构性问题,日本的介护保险从最初将重点着重于“社团法人”,着力培养起一批社团法人,政府不希望这些社团法人倒掉,所以未来的政策导向上将始终以“社团法人”为主导,提供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为方向。这样的话,“家庭”在社会化服务的养老体系中将始终处于边缘地位。

其次,工作人员专业性及服务质量也有可能下降。由于营利化,为了降低服务成本许多机构采用了雇佣非正式员工和减少服务人员的方式,导致雇佣情况的恶化,专业水准的降低,同时也致使服务质量大大降低。以上门家政服务为例,以前每次家政服务2-3个小时,现在时间缩短了,钟点工以小时计费,一次家政服务时间为45-60分钟。每个老人享受服务的内容减少了。而且服务人员与老人之间成为一种纯粹的买卖关系,缺少感情上的交流。

再次,利润刺激下提供者的不正当行为。营利化加速中的另外一个严峻事实是营利化助长了服务提供者的不正当经营行为,在社区照顾服务中包括谎报服务时间次数,使用无资格的服务人员,违反人员配置标准等的滋生。

4、未来财政的高负荷风险

随着日本社会老龄化的加深,日本人口中需要介护的老年人比例越来越高。从1994年的256万增长到485万,增长了将近一倍。相对应的,日本介护保险支出从2000年的3.6万亿日元激增到2012年的7.7万亿日元,十年内介护保险支出增长了2.3倍。但是近几年,日本的经济景气指数并不高,所以日本政府最近两年希望通过增加消费税的方式来弥补老年长期照护的缺口。介护保险目前在全世界也都是处于尝试性阶段,日本社会走的比较靠前,这种社会化的养老保险方式确实需要有一个强有力的政府财政支撑才能实现,日本社会未来10年内将面临更加严峻的财政压力。

三、关于日本介护保险的一些反思

“介护保险”是实行老龄化照护的一种途径,但不是唯一的途径,日本采用这种保险制度是一种有意义的探索。前文我们提到日本介护保险有其不得不选择的历史背景。(全民免费的医疗制度带来巨大的医疗赤字,政府不得不利用新的保险制度来堵这个缺口)。我们国家到底能从日本的介护保险制度中汲取哪些有意义的经验呢?

1、建立成熟的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各个阶层人群的最低生活水平

日本在实施介护保险之前,就已经实现了全民社会保险,这是介护保险能够顺利开展的一个重要条件。我们国家老人的照护主要还是依靠个人和家庭,其实在不久之前,农民的医疗风险还是由个人和家庭承担,农民的养老还主要靠家庭的接济。换句话说,中国的市场化,实际上是把这些风险主要交给了市场。所以才出现了90年代的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等死的问题。现在随着农民工的大量外出,农民的养老一方面要靠农业劳动的收入,另一方面要靠孩子的转移支付汇款。中国的社会现实与日本的社会还处于明显的不同阶段,最大的不同就在于中国整体的社会保险发展水平过低。而低保制度主要针对的是弱势人口,特别是老弱病残的人口,并不是一种普惠的社会保障制度。

2、建立公平的筹资和支付制度,保证不同阶层人群能够均等受益

在现实社会中,社会成员由于自身的或社会的原因,其能力、收人、负担、风险各不相同,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到底是要保障这不同情况国民平等享受保障待遇的权利,还是要维持社会保险制度本身的效率,多缴多得,少缴少得。这本身是两种截然不同的制度设计的思路。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建设,显然选择的是前一种思路,这是与日本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特点相联系的。战后日本经济的高速发展,使之成为全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国力的强盛和国民的富有,使其绝大多数国民早已经摆脱当初最基本生活水平的追求目标,共同富裕和生活保障是绝大多数国民的愿望,也是政府治理国家的出发点。而现实社会中,由于长期市场经济的作用,贫富差距的扩大。使国民的愿望和政府的追求面临挑战。因此,在“介护保险”制度设计和建设中,政府选择的是保障不同能力、收人、负担、风险的国民平等享受保障待遇的权利的思路。从上述有关日本“介护保险”金交纳情况的介绍中我们了解到,最高收人水平老年人交纳的“介护保险”金比最低收人水平老年人高出三倍,说明日本在制度设计时就已赋予它明确的向低收人人群倾斜的再分配功能。这种功能的发挥,显然有利于社会的和谐稳定以及国民平等权利目标的实现。

与日本相比较,中国的经济发展起步晚、水平低。但是近2O多年的改革开放政策,使中国赢得了为世界各国羡慕的高速发展。市场机制的引入,一方面唤醒了潜藏的发展动力,但另一方面也造成了贫富严重分化的局面。财政部2003年的一份报告称:中国贫富分化加剧,主要表现为:一是以基尼系数反映的居民收入总体性差距逐年拉大,2011年基尼系数将突破5.5,已经超过国际公认的承受线。二是城乡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1990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2.2,2011年城乡居民收入之比为1:3.13。三是地区间差距扩大。2000年,东部地区人均收入是西部的2.26倍.最高的省与最低的省差距超过3倍。在这种背景,社会保障制度也出现了严重的不公平问题,第一,就是城乡社会保障的差距,目前大部分中国农村地区人口才刚刚纳入新型农村养老保障,享受最低的养老津贴(200元),与城市退休老年人的福利水平差距甚大。第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某些制度设计环节还强化了不同经济状况人群的收入差别。例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的个人账户,按照个人缴费基准的相同比例建立。因为个人缴费基准是按个人收入水平核定的,因此,收入高者缴费基准就高,养老金中个人账户部分的数额就高;反之,则都低。另外,在历年的养老保险金调整中,大部分城市都是比例增长养老金待遇,这样,养老金基数高的人增长的速度明显比养老金低的人要高,这也无形中拉大了不同养老保险制度下老人的福利水平。

3、医疗与福利的分离,降低医疗体系的负担

前文我们提过,日本建立长期照护保险除了社会的压力之外,最大的动力就是要降低政府的财政压力,降低财政负担的医疗支出成本。1963年日本建立老年人福利制度,对低收入老年人提供免费收容和照顾,其他老年人入住机构养老的费用需部分或全部自理。20世纪70年代日本医疗保险对60岁以上老年人免费,但不属低保对象的老年人在机构养老的费用却需部分自理,造成当时医院中滞留了大量不愿出院的老年人,“社会性入院”造成医疗费的剧增,1982年老年人保健法规定老年人医疗中自付的比例,并开始设立日间照护、短期收容和老年人保健设施,提供医疗与护理一体化的照顾,费用由医疗保险支付。90年代后受泡沫经济的影响,虽经过1989年和1997年两次提高消费税,但无法从根本上弥补老年人医疗保险中的赤字,90年代中后期随着老龄化问题日益严重,残障老年人日增,2000年65岁以上人口达2 200万人,相当6人中有1位老年人,预计到2025年约达3 300万人,相当于4人中有1位老年人。家庭护理能力的衰弱,加上持续经济不景气,长期护理费用的赤字已无法单纯通过增税和提高保险费来维持,只有将长期照顾制度从社会福利转变为社会保险,动用更多的社会资源,通过市场调节来解决老年人长期照顾的难题。1997年12月日本通过“介护保险法”,2000年4月开始实施。

我们国家自80年代实行市场化改革,政府将一些社会福利领域的服务推向市场,由家庭自身承担福利成本。所以90年代后期,农村出现了大量看病贵、看病难的问题。我们国家在福利领域走过的路与日本是相反的,日本社会20世纪70年代是经济发展的黄金期,实行福利国家制度,实行全民保险。现在日本政府财政压力大,是希望市场和社会能重新承担起部分的责任,降低政府在福利领域的负担和压力。我们国家正处在十字路口上,一方面,需要完善社会福利制度,提高整体国民的社会福利待遇,扭转市场化时期遗留下来的问题,社会服务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盈利性很低的活动,单独以来市场必然造成福利服务供给低下。因此目前政府需要将一些社会服务和福利责任重新由政府承担起来。但同时,“矫枉过正”也是有问题的,众所周知,“福利”存在刚性,一旦供给就很难再取消,目前北欧国家和日本实际上都面临着这样的问题,一方面整个国家的经济发展迟缓,另一方面福利制度带来的财政支持连年增加,如何调整这样的问题并没有很好的解决方案。我们国家在这方面必须接受这样的教训。比如在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上,可以由市场和社会(社区)承担的责任,政府要给予支持制度上和经济上的支持,孵化社会组织,提高社会自身服务供给能力。

四、对我国老年护理事业发展的启示

2001年底,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为7.1%,标志着中国进入人口老龄化国家的行列。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显示,我国65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8.87%。预计到2050年,中国65岁以上的老年人口将达到26%。中国的老年人护理体系将面临严重考验。中国目前占主导地位的护理模式还是以家庭为主要的资金和服务提供者,辅之以市场化的护理服务的供给。中国的老人护理服务供给是二元化的。应对中国日益严峻的老龄化形势,呼唤新的护理服务模式的出现,这需要作出系统的规划。从日本护理供给服务体系我们可以得到以下几点启示。

1、制定科学合理的服务需求评估标准和服务标准。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得以顺利运行的重要前提就是由一套严格、科学的服务需求评估体系。目前由于我国老年长期护理分级标准体系不完善,很多养老机构护理分级没有依据,护理内容比较单一,对心理与精神健康关注很少。由于缺少法律法规的强制约束和评估标准的规范操作程序,政府资源配置的不足或缺失,众多养老机构在收住服务对象时更多地运用市场法则和市场定位,并拒绝痴呆老人入住导致大量需要机构养老服务的老人因患有痴呆或支付能力不足不能入住;另一方面却是许多高收入但身体健康的自理老人占据了大量床位,使得我国的养老机构养老服务出现了一种与社会福利和社会公益法则悖行的现象。人口老龄化的加速使我国生活不能自理的老年人数量也在迅速增加,如何科学地制定老年长期护理分级标准,提供相应的护理服务,如何合理配置护理资源等,成为我国护理保障中的一个重要课题因此我国应该尽快建立科学的护理分级评估体系。

2、建立以居家养老为主的护理服务模式。

日本介护保险制度核心还是要鼓励居家养老。随着,我国的老龄化速度加剧,老年人的数量巨大,国家和个人的经济条件都不能提供足够的专门养老设施供所有失能老人使用,绝大多数老人将仍然在家中养老,即居家养老。由于居家养老可以不使用专门的场地和设施,并且许多家庭的家庭成员或保姆经培训后能够进行一定程度的非专业家庭护理,即不需要依赖医嘱的生活护理,因此节约大笔资金和人力资源。目前我国社区卫生服务站和社区服务站已基本建立,具备建立支持居家养老资源中心的条件。因此,可以借鉴日本的居家养老模式并且使其成为我国的主要养老模式。

3、以社区为依托、整合社区资源,构建预防型社区护理服务体系。

2006年,日本政府对护理保险制度进行了修订,开始积极谋求向重视“预防疾病”的体系转换,大力推行即使不利用护理保险服务,也可以健康和充实的生活的策略。为此,设立“地区综合援助中心”,开展切实有效的预防保健活动。同时,不同组织开展各种发现存在照料风险老人的活动。从而构建起了以预防为重点的社区护理服务体系。

我们现在社区中既有来自民政部门的社区服务站,也有来自卫生部门的卫生服务站,如何将这些资源进行整合,提供包括老年人疾病预防、健康促进、日间照料、上门服务等多方面连续性的服务,帮助老人能够在社区、在家庭中进行养老,这也是我们应当学些借鉴的地方。

4、制定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包括非营利组织和营利组织参与护理服务的供给。

在日本很多的NGO和营利组织都参与到社区服务特别是居家服务的供给中来。这样的服务领域不需要很大的场地,也不需要购进很多的设施、设备,进入门槛比较低。当前,我们在提倡社会服务社会化和政府购买养老服务的时候,应当制定更有力的政策,让更多的社会组织(特别是非营利组织)能够参与到社区老年人护理服务的供给中来。

虽然,机构养老不是我们所鼓励发展的方向。但是,仍然有一部分老年人不能居家养老,需要在机构中得到照料。但是,随着我国老龄化的加剧,公立的养老机构已经不能满足老年人的需求,因此,需要鼓励社会力量加入机构养老中来。现在,与公办养老院相比较,民办养老院往往集中在低端养老服务领域,而且供给的动力不足。造成这样现象的重要问题是,民办养老院的自身的运营成本偏高,资金来源缺乏。政府补贴不仅可以解决老人入住困难,减轻机构的运作负担以及提高护理人员待遇和素质。我们可以借鉴日本养老机构的经验,入住老人根据老年人的收入情况,自己缴纳部分费用,政府补贴给民办养老机构部分费用,以保证机构有相对充足的经费改善硬件设施以及提高员工服务素质。

此外,在推动老年护理服务走向社会化和市场化的过程中,政府的作用至关重要,政府关键角色是要制定好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并以之为基础对服务提供者进行监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所谓行政措施主要是指针对高龄老年人、儿童、残疾人等弱势群体的社会保护制度,原则上是政府公共责任,有公共资金负担运行的,由政府直接或者委托社会福利法人提供相关服务的方式。

6.日本停车现状考察 篇六

鄂伦春旗毕拉河林业小学 王 军

大家好!非常有幸参加伊利方舟工程走进内蒙海拉尔的活动。为推动我国儿童安全工作,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与内蒙古伊利集团自2012年起共同实施“方舟工程”儿童安全公益项目。三年来,项目组在做好公益活动的同时,先后赴中西部十多个省市基层一线调研儿童安全问题,4月份,我非常幸运地参加了伊利方舟工程组织的赴日本长崎安全考察活动,这要感谢中国西部人才开发基金会、上海展望发展学院和伊利集团。同学们,你们都了解日本吗?可能大家的了解也多是从电视剧中所了解的,我们平时总称呼“日本鬼子”,恨极了他们,因为日本侵略过我国,对我国造成了很大的伤害,至今仍然不能正确认识他们当时所犯的错误和给我国和我国人民带来的伤害。但今天我要向大家介绍一下我所见到的在日本长崎的所见所闻,这与大家平时的了解有所不同,希望让同学们在我的介绍中进一步了解日本,同时,我也更希望同学们安全成长,从小养成自强、自立的性格,长大后成为对国家、对社会有用的人。

一、对日本长崎的一些初步印象

1、干净

长崎的各个地方,无论内外、乡村和城市都是一样的干净和整洁。那小小庭院外修剪整齐的小树和花草,小城里宛如刚刚清洗过的街道,商场中明亮的地板与整齐的商品,处处都彰显着这个小城的干净,这是一种由内向外的干净,这种干净不是一天两天的打扫可以做到的,是长久保持的由市民的环保意识所决定的。

2、小——楼小、人小、车小、房子小

日本国土面积小,还是地震多发地带,房子建的也都是小而精致,在这个寸土寸金的小城,它的道路也是狭窄和弯曲的,市民的代步工具多是一些小小的小轿车,这和我国的消费理念是很不同的,我们的车子往往会代表面子和身份,这时,车子本身已经不是简单的一个行走工具了。

3、礼貌文明有秩序

在长崎的街道上大家都严格遵守交通规则,行车让路人也算是一大特点,在任何场合,每位市民都显得彬彬有礼,对待别人也都是热情而不烦躁。

4、极高的环保意识

从参观的小学中看到小学生们把装牛奶的纸袋清洗、晾干、整齐摆放等待回收;从普通市民清洗拆解一个饮料瓶分类回收;从市民开着清洁能源车和小排量轿车代步;从学校收集雨水作为冲洗厕所用水;从洗手间马桶上洗手盆的设计,这一切都充分显示了他们极高的环保意识和资源的重复利用。

二、考察活动中令我印象深刻的地方

1、日本国民整体素质较高,社会大环境安全;

日本是发达国家,国民普遍良好遵守社会道德规范,社会犯罪率较小,社会的大环境很安全,这就给中小学学生创造了一个安全学习和成长的大环境,最近我们总能听说哪里的孩子被人拐走或被抢走了。而日本长崎的孩子们自己上放学和出去游玩很少担心被拐走,在街道上行走可以很少担心孩子的交通安全,而且每一个人都非常遵守交通规则(包括小学生,他们有一个交通公园,里面模拟城市街道,可以让小朋友开玩具车等在里面练习,遵守交通规则),所以小朋友自己上街也不会担心被车撞到。这一切让学生有了社会安全感,有了良好的成长环境。

2、特别关注各种安全设施设备的细节建设;

通过参观两所小学,发现学校的安全设施特别多并须有非常人性化的体现,规范的办学设施严格遵守建设规范和标准,学校的教学楼,体育场等建筑是当地最结实的建筑,发生一般地震灾害学校的建筑会基本保持完好,可以当作临时避难所来供当地居民使用。各种安全设施设备有效利用,每个卫生间都设有辅助残疾人士的设施,重点部门安装有感应器等等。

3、责任明确。

通过几天的参观考察,感觉日本是一个严谨的国家,也是一个对教育重视的国家,更是培养学生坚强自主独立的国家。在我国,一个小同学在活动中不小心摔倒了,你的班主任老师正好在你身边并见到了,你认为你的老师会怎样做?我一定是这样的情境:老师先去急忙跑去扶起你,然后很关心地问你:孩子,你摔坏了没有,有没有什么事情?第一,这体现了老师非常关心自己的学生,非常爱自己的学生,第二,老师也真的担心同学们摔伤。你要是摔伤了,回家爸爸妈妈知道了,一定会问你:怎么回事呀?家长一听是在学校摔的,老师还在现场,可能就会出现以下现象:第二天或当天,你的爸爸妈妈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一起找你的老师了,我的孩子怎么摔成这样了,你怎么看我的孩子的?!!开始向老师和学校兴师问罪了!!学校的老师可能会受不少的委屈,同学们身边有没有这样的现象???!你自己不小心摔伤了还抱怨老师,理由是:因为是老师让我参加活动的!这合理吗???而我在日本长崎考察的第一天就在长崎的和平公园亲眼看到了幼儿园的日本小孩子围着花坛跑,一个小朋友在跑动中意外摔倒,而旁边的老师并不是去搀扶他,而是在旁边或许是在喊加油吧,(因为我也听不懂),鼓励他站起来继续前进,那个小朋友不哭不闹站起来继续跑,我要说的是在这个情况下长崎的幼儿园老师首先鼓励孩子自己坚强起来完成活动任务,其次也说明老师不用担心孩子小小的皮外伤而使自己受到什么处罚。通过交流得知,像这种情况孩子有了小伤,老师也不会有什么,当然也不会有什么其它的处罚和复杂的问题。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其实就是同学们不够坚强和不够自立。

(了解差距,改正不足)我们了解了自己的缺点,就要改正,改正的方法就是)

三、改变从我做起

1、自己的事情自己做,养成“不麻烦别人”的一种理念。

日本的国民有这样的一种道德上的世界观,认真思考下感觉特别有意义,做好了自己的事情,就等于做好了工作,向大的方面说就是为国家做了自己应有的贡献,从不麻烦别人的教育理念中,它强调的是自力更生,减少社会的负担。这样一种良好的社会教育理念值得我们思考并加以学习,在我的工作中,我也应该向孩子们灌输这样一种教育思想。同学们也应该有意识地培养自己的自力更生能力,因为我们现在都是家里的宝,享受了太多太多的爱,却不懂得怎样去爱别人。你自己做好了自己的事情,就帮了父母的大忙,不让父母操心你的学习、生活和工作,你就等同于关心了父母。

2、锻炼自己的意志力和坚强品质

我以前当过体育教师,深感现在的你们多是独生子女娇生惯养,苦吃不得,累受不了,做为老师也不会去强求学生做些什么,长久下来这样也不合适,我们也应该锻炼你们的坚强意志品质,培养同学们顽强不屈的性格。我以前在体育课上让二年级小学生自己独立完成攀爬肋木(这是符合教学要求的一项活动),有些小孩子不敢,我就坚持让他自己去做,当然我自己也很小心做好保护学生安全的工作,当小朋友哭哭啼啼在同学们的鼓励下,并且在没有办法一定要按我的要求做完这个活动后,虽然时间有些长,但经历了一次之后,他就不再害怕甚至更加想挑战自己再做一次。现的同学们活在温柔乡里,实在太幸福了,但也缺少了骨气、志气,我很赞同开展一些军事化的教育活动,让同学们体验纪律、团结、努力的重要性。我想同学们也非常喜欢参加这样的活动,我们学校就在每年的暑假组织少年军校活动,让同学们走进军营与战士们一同生活和训练。参加完这个活动的同学在过后都有较大的改变。

3、安全工作从小事做起

同学们的安全工作是大家的事情,是一种需要整个社会关注的一个系统工程,只靠个别人的工作是做不到的,但我们也只能利用小小的我去影响和带动别人。我们今后应该在生活中不闯红灯,按红绿灯行走,严守交通规则,在其它安全工作的方面也同样严格要求自己,通过严格要求自己的言行来影响我们周围的人,我们所能做的可能也只有这些,但我希望我所做的是有意义的事情,能够影响一些人,带动更多的人关注学生安全,严格遵守简单的一些社会道德。

7.日本停车现状考察 篇七

一、福冈市建筑市场管理基本情况

政府定规则、当裁判员,企业当运动员、自觉守规则,精细化管理、责任到人,这是福冈市建筑市场显著特征。二战以后,日本国家权力大量下放,城市的自主程度很高,国家政府不直接干预城市的管理,福冈属于日本政令指定都市(相当于我国的计划单列市,全日本有18个),在政策上享有更大的自主权,在行政上基本不受县(相当于我国的省)政府的制约,具制定部分地方法规和较大的行政自决权。在国家建设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福冈市于2006年制定发布了《福冈市土木工程招投标管理手册》和《福冈市土木工程施工管理手册》,前者通过一系列表格记录投标企业资质、既往业绩、纳税情况、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情况、不良记录等信息,并纳入到评标的量化打分体系中,是工程“标前管理一本通”;后者将工程施工阶段应申报的各项审批手续、执行的法律法规统统归纳转化为建设管理各环节、工序建设业主(甲方)和承建商(乙方)相关责任人填写的一系列标准表格,其中施工关键工序对应的验收表由甲方专业负责人签署、连 1

同其本人与现场实物合影一并归入工程永久档案,实实在在体现责任到人、精细化管理,是工程“标后施工管理一本通”。精细化管理贯穿于工程建设管理的全过程,例如,工地施工除了应取得建设主管部门审批的《施工许可证》之外,对于产生噪音、振动、污染气体的机械设备,在实施作业前也要一一取得环保部门的许可,并严格限定其连续作业时间、作业时段等(见附件1:《特定施工作业报建指南》。工地文明施工方面:施工标识牌张挂齐备;围蔽普遍坚固、整齐、干净,颜色与周边环境协调;建筑垃圾随产随清;尽可能采用预制构件、减少现场浇筑构件产生的扬尘、噪声等问题,在博多站连天面女儿墙都是预制件(见附件2:位于中心区繁华地段边运营边建设的“博多站改扩建工地”和位于郊区的某“高速路工地”照片)。

二、××市与福冈市建设工程管理工作异同分析

(一)关于建设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体制在福冈市,建设业主是直接和第一责任人,承建商是间接和第二责任人,政府部门是裁判员。福冈市建设工地管理只有建设业主(甲方)和承建商(乙方),甲方对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负全责,工地管理完全是甲、乙双方的合同履约行为,甲方派驻工地的各专业负责人负责全过程旁站监管,包括签署关键工序的验收表格并连同其本人与现场实物合影一同永久归档,对工程质量终身负责,使得工程质量与从业者个人职业生涯和信誉永久挂钩。政府部门管理很宏观,但执法严厉,按职能分工,谁审批谁监管,做裁判员,一般只有接到投诉才去现场处理,而且主要是了解问题性质后要求甲方落实整改。

在××市,建设业主和承建商的法定责任同于福冈市,但实际执行责任较弱化,政府部门是裁判员,但管理靠前、实际间接承担了部分运动员角色。根据我国既有的法规体制,××市工地管理除了建设业主和承包商以外,还有政府派出的质量(安全)监督站和建设业主聘请的监理公司。监督站代表政府监督建设业主、承建商和监理公司在工地施工中执行法律法规、履行各自职责,监理公司作为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责任的第三方,依监理法规对工地实施全过程监督管理。这一管理体系体现了政府靠前管理、关注民生和社会公益的指导思想。我国建筑法规规定建设业主是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第一责任人,但由于多种原因,其实际履责过于弱化,与日本的福冈市相比,其施工现场旁站监督管理的责任基本上都转移到监理方,监理公司夹于建设业主和承建商两大强势的主体之间。工地管理中,承建商趋利图方便、建设业主代表无被问责之虞图省心、监理制约手段有限在夹缝中苟且图左右逢缘的倾向时有发生。目前市、区各级质量(安全)监督站普遍超法定监督量工作,心有余而力不足的现象急需寻求破解之策。

(二)关于市场履约诚信和违规成本福冈市建筑市场建设业主和承建商及其个人违规成本巨大,诚信履约是企业的自觉行为和经营要诀,政府粗放管理有效;××市建筑市场建设业主、承建商、监理公司三大主体的企业及其个人违规成本较低,诚信履约还未成为企业的自发行为,在高强度建设时期,政府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难度大,任重道远。

日本社会的市场经济规则经历了长期磨合、发育得相对完备。据福冈市有关部门介绍,在福冈市建设工程甲、乙方毫无疑问地非常注重本身的社会诚信记录,因其好坏直接关系到企业及其个人的生存和发展。对于投资商建设的项目若投诉多、出安全事故、竣工验收评定等级不高,会直接严重冲击其物业的租售价格,甚至伤及企业品牌、制约企业的发展,其直接管理责任人旁站过程证据确凿、职业生涯就留下永久的污点、甚至直接失去工作。对于政府投资项目的建设业主,其管理人员是政府技术职员,做为工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主要责任人,更承受不起因履责不力被解除公职的风险。承建商若不诚信履约、出现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的不良记录,就会失去市场竞争力,非政府投资的发包人会拒绝其投标。据介绍非政府投资占福冈市建筑市场的70%左右。

我国现行法规还未形成对建设业主和承建商市场履约不诚信行为的有效制约机制。××一定程度上也存在这一问题,对于工地管理不到位,产生隐性的质量缺陷、施工不文明、甚至发生伤

亡事故,对建设业主企业及其相关责任人几乎没有制约手段,开发商非正常低价发包工程造成工程质量低劣现象时有发生;对于承建商企业及其管理责任人的影响还不够直接、不够显著,不足以在依法招标的项目中拒绝其投标。

三、工作启示和建议

加快推进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建设。以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标后诚信评价与招标环节直接挂钩的市场管理机制为手段,以培育精细化管理、市场化运作、健康公平的建筑市场为目标,使得规范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变成建设业主、施工、监理企业谋市场、求发展的自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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